幼儿园财务审计报告(收集5篇)
幼儿园财务审计报告篇1
1、根据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和局领导的统一安排,及时做好教育系统2015年的经费预算编制、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配合财政局做好__年经费决算工作;
2、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食堂和幼儿园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账务处理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3、对校长离任的学校及时进行财务审计,明确经济责任,全面交接有关账务,保障财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4、对全县各学校(含食堂、幼儿园)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对照指标,结合实际,加强经费管理
1、与校管办协调统计2015年上半年校安工程,积极申请校安工程资金2231.28万元,严格按制度要求和工程进度拨付使用。
2、认真梳理项目,积极争取省、市各类资金2942.6万元万元。
3、认真组织各项报名收费工作,积极完成机关工作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等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追求精准,认真统计,及时编制报表
1、圆满完成__年度全县教育经费统计和教育事业统计资料的收集、计算、汇总和上报工作。
2、按月编制、报送“三公经费”、能源使用和债务增减资料。
3、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按时结清账目,按月编制、报送各学校会计报表。
(四)多方兼顾,统筹安排,做好其他工作
1、为部分学校申请归还银行贷款本息;
2、配合物价局做好收费检查工作;
3、对学校食堂、幼儿园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4、配合财政局做好各学校票据的领用和缴验工作;邀请非税局票据管理人员集中参加各学校票据的领用和缴验,积极处理遗留问题;
5、做好2015年秋季教材及暑假作业征订工作;
6、协调财政局对泗洪中专学校设备进行验收,并申请拨付相关资金。
7、做好学期结束前的账务处理工作,核对往来账;
8、迎接国家督导组对教育基本均衡县的验收;
9、做好中、高考经费保障工作;
10、积极收集招商引资信息,主动与有关客商联系。
1.按照“苏教办审〔2015〕3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
高中阶段学校债务化解审计调查工作;
2.认真做好教育现代化的验收准备工作;
3、与财政局协调,做好非税收入网上开票布线、安装和培训工作,保证网上开票顺利进行;
4、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强对会计人员培训和考核;5、加大审计检查力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力争提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微杜渐。
6、吃透政策,梳理项目,认真做好策应扶持工作,积极争取省补资金;
7、收集资料,归类汇总,做好2015年度全县教育经费统计和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8、做好年终账务处理工作,认真核对往来账,处理呆、死账;
幼儿园财务审计报告篇2
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安排全园经费,做到开支有计划,使用有标准。
二、维护财经纪律,制定并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三、固定财产由专人保管,分配到各班时,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査,做到账物相符。
四、建立固定资产总账目及财产分类账,总账由会计负责,分类账由保管员负责。
五、严格检查出入物品,物品发放要履行登记手续。
六、需要购进的物品,要事先有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凡费用在100元以上要有园长批准购买,做到精打细算、节约开支。
七、树立为教学教育服务观念,做到有计划购物,办好验收入库存手续。
八、财产增加由保管员填写食物验收单,入账手续完毕方能使用。
九、财产减少,即残损处理,由保管员填写财产报废审批表,领导同意方能销账。
十、幼儿园固定资产,教职工只有保管权和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和外借权。
十一、幼儿园的一切财产物品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向保管人借。
(二)一、关于财务管理体制
1、园长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2、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幼儿园财务活动在园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没有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集中管理,分园核算”的体制。园内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记流水帐,在园长领导下,管理园内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帐。
3、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与本单位经费编制计划、签订经济合同等有关财务活动,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及财产保管等情况。
二、单位预算管理
幼儿园应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每学期的经费预算。
1、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幼儿园本身财力可能、幼儿园正常教育活动和发展计划,妥善安排其他各项必需支出。
2、预算编制的审批:
每学期初各幼儿园园务领导小组成员商讨通过将本学期的经费预算情况作详细安排。(人员工资,大型维修及设备,日常开支),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并备案。重大事件需调整预算经通过园务领导小组讨论并上报批准。
三、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拨入预算经费,如:工资等),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捐资助学、固定资产出租、利息、兴趣班收入等)。直属园的捐资助学费应统一使用教育局收据开具,款项解入教育局帐户经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2、各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幼儿园收入帐户,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幼儿园支出是指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内容包括: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设备费、其他费用等。
2、幼儿园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另附),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幼儿园结合本园情况规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按预算正常执行,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
对于大型的维修及设备购置应预先经园务小组协商签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支出执行。
幼儿园应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把好质量管理等环节,防范决策失误等有关舞弊行为。工程结束后,报请审计部门审定,工程款项由局与施工单位核算。
对于因种种原因需暂时冻结的资金应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解冻之后方可使用,不得擅自提前使用。
五、资产管理
幼儿园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
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及应收、暂付款、借款、存款等。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①对货币资金收支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应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②审批人应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③幼儿园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按照提交用款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等程序执行。会计、出纳应按签字齐全、票据规范、支出合理等认真复核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六、代管款管理
幼儿园的代管款包括代办费,伙食费。幼儿园应对代办费、伙食费进行独立核算。
1、代办费:幼儿园应严格按有关教育局规定收取代办费金额,并严格控制代办费的支出项目,严禁支列无关的费用,代办费应每学期结算支出明细,向家长公布、清退余款。
2、伙食费:幼儿园应按标准(65元/月.生)收取幼儿伙食费。支出幼儿一餐两点、净水、餐后水果及食堂使用的水电煤气费等其他成本。
应根据制定的带量食谱采购每日食品,严格控制采购的量。
不得在幼儿伙食费中列支无关的内容。
教师伙食应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单独建帐,保证幼儿伙食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幼儿伙食费。
食堂应建立物品进库、出库、每日过秤记录,每月进行盘库。
幼儿园应建立公示制度。每日公布购菜明细,每月公布伙食费使用明细及库存情况,接受家长监督。
七、财务清算
幼儿园发生划转、撤并或园长、主管会计离
任、外调时,应进行幼儿园财务清算。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对园内的财务、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做好移交,接收的交接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遗留问题。
八、财务报告
1、各幼儿园应根据每月经费的作用情况,编制月财务报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于一些财务变动情况及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附说明,对于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措施。
2、学期末应对本学期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及大型维修、设备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并与制定的预算作对应比较。
九、财务监督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幼儿园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各幼儿园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2、幼儿园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各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不同的监督方式。
3、幼儿园的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4、中心会计定期对所辖幼儿园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十、未尽事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后方可执行,严禁自作主张。
十一、本管理细则自XX年XX月XX日起试行。
(三)为规范我园财务管理,参照相关会计准则,制定以下各项制度。
一、收支管理制度
1、设兼职会计、出纳管理幼儿园收支事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幼儿园所有的收费项目,所有收费均开具幼儿园收据。
2、报销手续必须健全,原始发票必须具有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开票人签字。原始发票内容如不能反映详细情况的,需附件说明。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人及验收人签署,方可由会计审核,园长签字同意后报支。
二、票证管理制度
1、所有收费票据和内部结算凭证全部由会计保管。
2、各种票据使用前必须实行登记备案,票据必须加盖幼儿园公章。
3、票据开票人开票收费时,相关项目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收款人应签字或盖章。记帐联应定期向会计缴销,票据使用完毕后,存根联缴交会计,并领取新的票据。
4、建立财务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制度,有关业务归档后须编制清册,专人保管。
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经济业务发生以后必须立即记账,做到记载及时、账目清楚、账实相符。园内各种财产都要登记造册,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对自然损坏的物品做到定期维修或者核销,对人为的不合理损坏物品应追究责任,并按制度赔偿;
2、随时反映财产物资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财产物资收发手续齐全,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有接收人验证证明。
3、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财产清点制度,对财产物资的管理实行永续盘存的方法。
4、管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到各班检查掌握物资使用情况,避免积压与浪费,原则上每月按班级发放一次日用品、学习用品,在节约的基础上保证各项供应工作;
5、幼儿园的一切财产物品外借,必须经园长同意后向保管员借取。借用必须登记。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员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6、对财产物资进行科学编号和存放,便于清查、保管。
四、财务相关人员职责
1、会计员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和财务工作方针政策,为教育教学服务。
(2)工作认真细致,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按时完善报帐手续。
(3)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反映,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精打细算,协助园长搞好学期和年度预算,合理安排经费,计划开支。
2.出纳员职责
(1)认真做好往来帐目登记,做好现金收支工作。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手续齐备。
(3)每月及时统计幼儿出勤天数及职工出勤天数。及时收结幼儿各项费用,
(4)坚持原则,发票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领导签名方能报销。
3、保管员职责
(1)对全园的财产全面管理,做到随时收验、入库、分类保管,存放地点清楚明确,做到心中有数,每半年清点一次,帐物相符。
(2)新购入物品凭发票入帐,领用或借出物品手续齐全,领用人和借用人必须签名或盖章。
(3)严格做好三防(防盗、防火、防潮)工作,保证物品的安全、卫生、整洁,杜绝霉烂变质,做到手勤、脚勤。
(4)做好开学前的物品准备工作,对各班财产进行清点,做到有计划供应、学期末对财产进行一次核对,生活用品做到日清月结。
(5)及时供应所需物品,对园里的物品,做到有数有帐,发现丢失和损坏及时追查。
4.采购员职责
(1)按食谱要求有计划地配合食堂,及时采购好所需物品,做到价廉物美。
(2)关心集体利益、尽量做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减少浪费,执行物品验收制度,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
幼儿园财务审计报告篇3
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维护民办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市教育局决定于2012年月下旬开始对全市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年检,并对全市民办幼儿园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和清理整顿对象
年检对象:所有民办教育机构、民办幼儿园
清理整顿对象:所有民办幼儿园
二、年检和清理整顿内容
(一)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二)办学条件符合设置标准的情况;
(三)按照学校章程开展活动及决策机构、校长履职情况;
(四)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五)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
(六)依法建立财会制度、设置会计账簿和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等情况;
(七)法人财产权的落实情况;
(八)学校党团组织建设、和谐校园建设、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
(九)招生广告备案、宣传和收退费等招生行为规范情况;
(十)教师队伍建设和师生权益保护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三、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的标准
对照《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逐园进行清理检查。对符合《标准》的年检认定为合格,对基本符合《标准》的年检认定为基本合格,下发限期整顿通知书,对不符合《标准》的年检认定为不合格,下发责令停办通知书。
四、年检和清理整顿工作程序
(一)自查。各民办教育机构在中心学校的组织下,按有关要求和规定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写《年检审核表》及相关表册。
(二)中心学校审查。中心学校在各民办教育机构自查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年检内容进行审查,签署年检意见(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或年检不合格)。
(三)教育局组织专班现场清理核实。教育局督导办公室对举办者资格证件、办学(园)资格证件进行审查,人事科对教职工资格证件进行审查,教育科对办学(园)章程、办学(园)行为进行审核,综治科对校(园)舍、设备设施进行审核,财务科对收费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年检意见(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年检不合格),最后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各民办教育机构是否通过年检。
(四)公示,将年检结果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示。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与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同时进行。
(二)精心部署,加强领导。为保证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教育局经研究成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清理工作专班。
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成员:
清理工作专班组长:
成员:
(三)各民办教育机构(幼儿园)在接受年检和清理整顿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自查报告。重点包括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办学成绩等方面。
①办学条件。包括办学场地、房屋总面积、生均面积及安全情况,拥有教学仪器设备、图书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情况。
②办学行为。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按照章程活动的情况;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等。
③内部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④制度建设。学校内部的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⑤办学成绩。包括本年度办学取得的的主要成绩、形成的办学特色、获得的主要荣誉及参加公益性活动等情况。
2、《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
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审计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学校财务状况、收入支出情况或现金流动情况、法人财产权落实情况、办学资金是否到位、有无转移、抽逃、挪用现象。
4、学校章程。
5、审批部门批准设立学校及学校名称、地址、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批复件(复印件)。
6、学校的招生简章、广告。
7、课程设置情况(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填写)。
8、学校法人登记证书、卫生保健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等证书的复印件。
幼儿园财务审计报告篇4
2、在幼儿园大门、网站等处张贴开学通告,方便家长及时到银行缴纳本学期学费。
3、各条线做好新学校台账资料的发放工作。
4、总务负责新学期各类物品添置统计与采购工作。
5、联系新华书店,教材送来后做好教材分发与整理工作。
6、各班进行各类计划的制定,进行第一周的集体备课、主题审议,并完成主题一家长栏和墙板布置。
7、做好本学期第一期橱窗。
8、各班调整好环境布置工作。
9、统计各班幼儿流动情况,安排好各班幼儿就读事项。
10、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各园对幼儿园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班主任收费注意小票的保管并及时交财务。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幼儿园开学工作安排(二)
一、2月21日全体后勤职工、中层上班。参加中心校中层会议,后勤人员进行全园卫生大扫除。园部出好开学通告,收费一律按上级要求,请家长在近几天内汇入学校的帐号。
二、2月22日下午1:00全体教职员工参加花桥中心辅导区开学工作会议。
三、2月23日宣布课务及人员配备分工,添置幼儿教学具、学习用品、操作材料、《幼儿画册》等;下发各班保育员台帐、食堂台帐;购买各类日常用品、消毒用品;食品进好货备好货;食堂餐具、饮水设备、各班设备器具等全面消毒。
四、近期进行一次开学安全工作检修,包括校园监控、CK系统、电视机检修、大型玩具及时修补。
五、2月24日下发教学教材、电教设备等,各组制定主题计划并交园部审议;进行一次电子备课培训、学习新操;备课要求一周余量等。教师集体备课,撰写各类计划,要求两周内完成。
六、2月23日—25日参加市各级各条线会议。
七、2月25日新生注册报名,收取银行缴款单,完成开学前各类准备工作。做好学额统计工作,本学期事业报表按要求上报,秋季事业预算报表。
八、2月26日一律按课表正常上课,并按规定举行升旗仪式,举行开学典礼国旗下讲话。
幼儿园财务审计报告篇5
1、幼儿园全称:东坑培正幼儿园(拟改名北大学园培正幼儿园)
2、地址:东坑角社村
第二条:幼儿园合作年限:20年
合作期限:自XX年6月8日起开始合作至停转办学或转制,除非届满之前出现合作人一致决定解散为止。
第三条:股东人的出资及股份所占比例。
1、由
黄丽出面租角社村培正幼儿园,并负责协调村有关事宜。
2、幼儿园所有收入必须存入同一存折中,户名由黄丽开户,印章、密码由胡山英保管,存折由黄丽
保管。所有支出须经园长胡山英签名同意方可生效。
3、各股东出资规定如下:
第四条:利润分配分担方法
1、幼儿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均按照股份比例进行。
2、按学期进行利润换算和分配,每学期税后利润的80%双方分配;20%用于资金积累及幼儿园发展或提高福利待遇。
第五条:会计及账册保管
1、幼儿园按照通行的会计方法或法律规定的会计方法进行记录、换算、存档。
2、每学期的会计报表和账册应置于幼儿园财务部,供股东人查阅,每位股东均有权了解幼儿园财务状况,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第二章
幼儿园事务
第六条:股东会是幼儿园的权力机构,主要行使以下权利职责:
1、有权了解办园状况,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决策。
2、对股东向其他人转让其财产份额,做出决策。
3、对幼儿园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4、审批幼儿园的财务预算、决策、利润、分配和弥补方案。
5、园长兼任执行董事。
第七条: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学期开一次,由园长提出工作报告,决议下学期的重大事项。临时会议由园长召集和主持,在会议前1-5天前通知股东,未到会的按弃权处理,股东会议的决议做成会议记录由股东签名。
第八条:幼儿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
董事长是股东会执行代表为领导人,园长为第二领导人,其它非执行董事成员不参加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
第九条:董事会职权
1、制定、执行、修改幼儿园发展规划。
2、审定幼儿园财务预算及决算。
3、决定幼儿园重大问题,决定幼儿园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制定幼儿园的基本管理制度。
4、决定园长、财务人员的任免。
5、决定园长工资及待遇。
第十条:董事会的权限
1、董事长为全体股东和董事会的领导人,股东或董事会成员如持不同意见并相持不下,最后由董事长决定,其他人员必须遵照执行。必须坚持合法、公平、合理,有利幼儿园的发展,充分听取股东或董事意见,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原则。董事长在闭会期间之决定是生效的,不得随意更改,如要更改,须交股东会讨论决定。
2、代表幼儿园处理较大的事务和对外事务。
3、代表幼儿园疏通上级各部门的关系。
4、董事长必须尽职尽责,忠于全体股东,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不得推脱工作并带头领导大家发展事业,做好领头人。
5、幼儿园内外非固定单项开支XX元以上的,必须先请示董事长批准方可实施,财务部所有付出单每个月底应交董事长签字方能报帐。
第十一条:董事会成员、园长的报酬和费用补偿
1、园长月薪5000元,财务1500元。
2、正常加班每工作日50元,一般加班不给补贴。
3、外出开会学习必须事先上报批准方可有效实报。
第十二条:其他事情按幼儿园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章
其他
第十三条:除非出现下列情形,股东在合作期不得退股。
1、股东人死亡,由死亡股东人的继承人继承该股份的,可以由该继承人作为新股东人而加入,否则,按退股处理。
2、股东人丧失偿责能力或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幼儿园的全部财产份额,严重影响幼儿园运作的前提下,按退股处理。
第十四条:退股人可分配的财产份额是现有财产减去所有债务,按其股份比例分配,但不包括商誉或其他形资产。
第十五条:股东申请,并经股东会同意,按不低于其实际财产份额的底价可以转让或拍卖财产份额,其它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股东会议以外的人士购买,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和民事责任。
第十六条:禁止事项
1、挪用幼儿园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动,利用职务收支中提取回扣,虚报支出,少报收入,构成贪污的行为。
2、在幼儿园同一镇范围,不得自营或者与他人合同办同档次的幼儿园。
3、严禁用幼儿园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利用职务未经董事长同意利用学生或家长代销产品的。
违反上述条款,由董事长对该名人员处以人民币1仟至2万元罚金。
第十七条:幼儿园的解散和清算
1、幼儿园因下列情形解散:
①本协议约定办园期届满。
②股东人退股或死亡,其余股东人不愿意继续办园的。
③因国家政策变化不让办园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④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解散合作。
2、幼儿园解散后,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幼儿园清算。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双方合作期间,单方提出解除合作关系,必须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五万元。
第十九条:单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条,处违约金1万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果,可以申请主管部门仲裁,如果有一方不同意无可非议仲裁应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经双方协商,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修改内容为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幼儿园章程有规定,按章程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一份备案。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双方签名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以上协议双方已认真审阅,并经双方一致认可通过。
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