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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实施方案(收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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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实施方案篇1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与精髓,它不仅和病人的生命息息相关,也直接关系到医院的生存和发展。为了进一步完善医院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提升医院医疗质量,针对部队医院特点,结合我院工作实际,2009年度医院坚持姓“警”为“兵”的服务方向,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工作重点,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年度医疗工作指示,积极修改制定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并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整改等多位一体的管理措施,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达到了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目标,实现了外树品牌、内树形象的双丰收。现将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介绍如下。

1完善组织明确职责

健全的组织结构、明确的职责任务是质量管理的基础,本年度初医院经过多方调研,进一步完善了适合我院发展需要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充分发挥了各级质控组织的作用。

1.1健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首长、医务处和临床医技科室专家组成,在院首长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管理作用:(1)在院首长领导下,对全院医疗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2)质量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医院实际,修订和完善医院质量监督检查标准,并对全院医疗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评价,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提高;(3)检查和指导各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落实医疗质量管理目标、计划、效果评价及奖惩措施;(4)开展医务人员质量意识教育,对新职工和进修、实习人员实行岗前培训、质量管理教育;(5)定期对医疗质量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及时向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馈,提出提高医疗质量的具体措施和建议,提出修订和完善管理规定的意见;(6)每季度召开一次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遇由特殊情况随时召开,研究问题、总结工作;(7)设立质量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执行委员会议定事项,承办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1.2明确机关职能部门职责根据业务分工,由机关职能部门医务处主抓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作用:(1)履行对科室质量管理督促、检查任务,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及日常检查工作计划;(2)定期组织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进行质量管理检查,并根据《综合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进行考评;(3)负责制定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质量讲评,开展专项质量管理活动。

1.3成立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小组并充分发挥作用医疗技术质控、服务质量管理、医疗安全防范和医疗成本控制等,都必须落实到科室,才能够取得实际效果。加强科室基础质量、医疗工作环节质量和终末医疗质量的全面质量管理,使每个科室都建设成具有立体网络结构的基层质量体系。

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小组由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和科室业务骨干组成,科主任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抓职责落实:(1)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对本科室医疗质量进行经常性检查;(2)检查本科室质量上的薄弱环节、不安全因素以及诊疗常规、操作规范、医院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3)依据检查情况提出奖惩意见,在奖金二次分配中落实,以示督促;(4)定期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对加强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科室质控小组会议,分析探讨科内医疗质量状况、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做好会议记录;(6)按月进行医疗质量科室自查,并上报科室医疗质量安全分析报告。

2完善制度

根据卫生部及军队、武警部队医院相关制度及质量服务管理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按照科室提议、医务处起草方案、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核的程序进行医院医疗管理工作制度的修订完善,如:完善修订《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制度》、《交接班管理制度》、《规范化三级医师查房制度》、《规范化诊疗制度》以及医院医疗工作相关工作制度。

3组织学习

年初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共同讨论制订了院内学习计划,通过外聘专家等形式组织医疗制度专项学习,学习形式以全院大课教育与科室内部学习为主,内容包括制度学习、法律法规学习、质控标准学习,医疗规范学习、医疗质量管理典型案例分析等。

4检查督促

检查督促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的重要手段,年度检查方式主要采取科级监控、院级监控、环节监控和终末监控四种形式,同时对各级监控制定了详细的监控计划,并加强组织实施。

4.1科级监督科级监控主要根据任务特点分为每月监控及每周监控两种模式。

4.1.1每周监控即科内的常态检查,每周进行一次,由科室质控小组成员进行检查,并完成科室医疗质量自查记录,主要是对单位的质量目标及岗位责任人进行管理、控制,每周针对科室内部情况实施自我考评并如实记录考评结果,重点检查:关键环节如危重病人管理、围手术期病人管理、有创诊疗操作、医疗文书完成等;重要岗位如临床值班、三级医师查房等。

4.1.2每月监控即定点监控,每月进行1次,由各科室自我进行检查监控,结合上海市质量管理相关要求,进行科室医疗质量自查并按月上报《医疗质量科室自查表》。

4.2院级监控院级监控主要根据任务特点分为每月监控及每周监控两种模式。

4.2.1每月监控每月1次,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监控。监控目标主要为病案质量、各种统计指标、医疗保险管理、院内感染、传染病报告、健康教育等;对科级监控情况进行汇总、评价;对门诊处方、住院病历等进行抽查;对单病种质量及医疗缺陷进行监控;不定期对重点问题进行督查;按月统计科室运行质量指标,如:床位周转率、床位使用率等。并结合临床、辅诊科室责任制考评办法具体落实。

4.2.2每季监控每季度进行1次,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全院医疗质量进行考核与综合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对科级监控情况进行评价;同时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对门诊病历及已归档病案进行检查评级。

4.3环节监控以医务处值班检查和科室日常检查为手段,完成医疗环节监控。

4.4终末监控以每个病人诊疗活动完毕的科室医疗质量总评以及归档病历的终末质量检查手段落实。本年度进一步加强了终末质量管理力度,在原来返聘的两位老专家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人员力量,外聘医学院退休教授参与终末质量检查,确保终末质量。

5习惯培养

良好的习惯养成对提升医师的诊疗水平、提升医疗质量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随着近年来编制调整后人员结构参差不齐的现状,医院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加强医师良好医疗习惯的培养。

5.1加强沟通技巧培养在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医疗环境下,加强医患沟通技巧的学习,对于广大医务工作者而言尤为重要,有效沟通可使医患双方获益,提高患者满意率,促进医患间良好和谐的合作氛围,减少医疗工作中的差错和纠纷。医院年度针对医院年轻医师较多等客观情况通过外请专家、案例分析等方式加强沟通技巧的培养。

5.2组织病历书写评比病历书写是诊疗活动的客观记录,为加强全体临床医师对规范书写病历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医疗服务质量,医院组织了多次全院的病历书写评比活动,方式主要为采取住院医师书写大病历、主治医师书写首次病程录的方式进行,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病历质量水平。

5.3制定手写病历制度自应用“军字一号”系统以来,电子病历相比过去的手写病历,快捷方便等优点显而易见,但是在应用中仍然存在病历复制、粘贴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年轻医师病历书写能力的提高以及临床思维的形成,为了避免这些不良影响的发生,医院在加强电子病历管理的基础上制定了低年资医师的手写病历制度,作为低年资医师年度考核指标汇总记录,以督促年轻医师提升病历书写水平。

5.4强化科内讲评制度年度各科室均制定了科内讲评制度,每月对重点医院质量上的薄弱环节、不安全因素以及诊疗操作常规、医院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等进行讲评,结合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医院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同时对科内讲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指导意见,督促整改,努力提升。

5.5落实规范化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医师查房是疾病诊疗活动中极其重要又必不可少的环节,它可以随时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时提出科学合理的诊治方案,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而三级医师查房又是其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种形式,也是对年轻医师帮带、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有力措施。医院结合目前三级医师查房制度落实中存在的不足,修订了医院三级医师查房规范并督促落实,以三级查房为重点,规范医疗习惯养成。

6小结

医疗质量安全实施方案篇2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为进一步了解医院中医疗纠纷和侵权事件的发生状况,对全国326所医院进行了多项选择式的问卷调查。通过对多项选择式问卷调查的分析发现,在第一大类“社会因素”选项中,63.5%的人选择了“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快,自我维权保护意识普遍上升”导致医疗纠纷多发;选择“由于新闻媒体炒作,制造轰动效应,误导病人和家属”的有88.6%;选择“由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使病人自负药费比例增加引发纠纷”的有34.77%。在第二大类“医院内部因素”选项中,选择“由于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引发纠纷”的有49.5%;选择“因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存在问题引发纠纷”的有29.6%;选择“医院管理不足引发纠纷”的有31.1%。由此可以看出,服务态度生、冷、硬是引发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第三大类“患者方面的因素”选项中,选择“由于病人对医学知识缺乏了解,对医疗结果期望值过高,引发纠纷”的有93.8%;选择“因希望少交医疗费而引发纠纷”的有51.5%;选择“因对治疗不满意而引发纠纷”的有37.6%;选择“因患者或家属无理取闹引发纠纷”的有49.5%[1]。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纠纷涉及医患双方的权益、道德和法律责任问题,医疗纠纷的防范优为重要。防范医疗纠纷必须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完善教育和培训制度,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医疗机构还应加强服务质量监控,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制定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

我院作为全地区唯一一所二级甲等医院,承担着和田地区七县一市200万各族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任务。在医疗工作中,难以完全避免缺陷失误而导致的医疗纠纷,一旦形成医疗纠纷,会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医患双方的权益、道德和法律责任问题。因此,必须重视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只有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才是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如何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呢?反观我院近年来的医疗纠纷,真正因医疗技术欠缺而引发的纠纷没有,连续发生的多是因为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病情解释不到位,服务态度差引起的纠纷。这个结果符合有关部门在调查全国医疗机构中医疗纠纷的调查结果。我想,如果我们医务人员不仅仅把“以病人为中心”作为一个口号,而是真正体现在工作中,许多医疗纠纷是可以避免的。作为医院的一名管理者,我认为医院本身在防范医疗纠纷上还应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领导高度重视医疗安全工作

专门分工主管医疗副院长负责,将防范医疗纠纷纳入了医院目标管理,作为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向全体医务人员提出“对技术精益求精,对病人极端负责,将各种医疗纠纷发生率降低到最低水平”的要求。

2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即医德,是医务人员应具有的思想品质。高尚的职业道德,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基础。这不仅仅因为医务人员只有良好的医德,才会自觉磨练意志,刻苦钻研业务,从而具有精湛的医疗技术,同时,良好的医德也是调节医患关系、医医关系的杠杆和准则,是执行规章制度的基础。综观医疗纠纷的起因,几乎每一起纠纷中都涉及到医德医风问题,有一些非医源性纠纷,则纯粹由医德医风问题引起,所以,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使医务人员做到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是最基本的要求。首先,应坚决制止红包等不正之风的出现,严肃纪律,以法治医。第二,医院应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切实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第三,严禁个别医务人员利用医患关系挑拨离间,激化矛盾,捞取私利。第四,切实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在言语、行为和举止上,讲究文明礼貌,对待病员一视同仁,树立“病人至上,廉洁行医”的观念。

3建立完善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关于医患关系,传统观念认为,医疗工作的“行善”、“行仁”行为,赋予了医生对患者的干涉权(只要医生认为其符合患者最佳利益原则)。医生在医疗工作中,也习惯于表现出“居高临下”、“以我为主”的家长式作风和医患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而现代的医患关系,医患之间应是一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契约性,它强调的是医患双方互相尊重与平等,强调患者的自应高于最佳利益原则(这对医生的干涉权是一种限制),患者自的建立,很大程度上是以要求对病情的知情权、治疗知情权和费用知情权为基础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如果我们不能正确认识和顺应这种进步,这可能因此而引发医疗纠纷。所以,医院要对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对在岗医师进行继续医学教育。通过不断学习,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1)政治思想教育;(2)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3)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就是要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切实提高病人的满意度[2](4)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5)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6)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7)最新医学知识,前沿医疗技术等。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并在转正前做出评价。在岗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在岗职工在一定时间(一般以一个聘任期为单位)内必须积满一定继续教育学分。

4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

医务人员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诊疗护理水平是防止医疗纠纷发生的根本所在。医疗是高技术集中的特殊服务事业,医务人员面对的是复杂、繁多的疾病和人体活动不断运动的特殊性。在医学领域中,人们对疾病和人体的研究和认识,还有许多的未知数和变数,这就决定了医疗活动的复杂性和危险性。实践中,不少的医疗纠纷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水平不高,面对复杂或以外情况不能解决,导致病员发生不应有的损害后果而引起的。

医务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医务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这是减少医疗过失,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因为一切医疗过程都是发生在医疗技术基础之上的,没有高超的医疗技术水平,救死扶伤就是一句空话。除医务人员自身应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外,作为医院也要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和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严格考核,开展科研,进行学术交流,团结协作,使医疗水平不断提高,更好地为病人服务。

5加强服务质量监控,制定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

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根据不同的规模和等级,医疗机构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置单独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不能设置单独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的,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工作,保证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确保医疗工作正常运转和医疗安全。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要监督医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在监督过程中如果发现医务人员的违纪违章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和处理。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应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并及时受理投诉。对于患者投诉的问题,要做必要的核实,对于问题重大,矛盾突出的,还要做好调查工作。如果确实是由于医疗方的原因引起患者投诉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告知临床和相关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妥善处理,消除医疗纠纷隐患和减轻损害后果。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除了设立医疗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义务人员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外,医疗机构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所谓预案是指事前制定的一系列应急反映程序,明确应急机制中各成员部门及其人员的组成、具体职责、工作措施以及相互之间的协调关系,预案在其针对的情况出现时启动。医疗机构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两种:防范医疗事故预案和处理医疗事故预案。在两种预案中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在防范医疗事故预案中要明确领导机构和承担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分别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针对容易引起医疗纠纷的医疗质量、医疗技术水平、服务态度等因素制定各项预防措施;在处理医疗事故预案中也要明确领导机构和承担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明确医疗纠纷发生后各部门的职责和应采取的措施。

6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制度

有效防范医疗纠纷,还必须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医院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医院须实施下列公开制度:(1)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2)公开张贴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4)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5)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6)公开重大检查和手术的时间安排。

医务人员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规范病案书写工作。病案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医疗事故条例》对病案管理和允许患者复印、封存病案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关于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要求医务人员必须按《病案书写规范》及时、真实、详细、完整地记录患者诊断治疗的全部过程。在发生纠纷时,完整的病案资料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7针对医疗缺陷的特点制定防范措施

为防止和避免医疗缺陷的发生,必须制定院、科两级医疗安全防范措施:如医疗安全教育要坚持警钟长鸣的制度,进修生、实习生手术范围要严格把关,加强对重点科室的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医疗质量安全实施方案篇3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1、院党委一班人认真学习《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82号),以及省厅,市、县卫生局关于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认真分析了我院在医疗质量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所在;重点研究了我院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方法、步骤。

2、建立“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领导组织。成立了以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院“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有序开展。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科级“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小组,具体开展好本科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

3、明确分工,实行责任追究制。为扎实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开展,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院对班子成员进行明确分工,对科室实行目标责任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起逐级责任追究制,做到了全院行动一致,目标清晰,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年10月下旬,又印发了《河南省“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标准》100份,中层以上领导人手一份,按照督导检查标准中的八个大项,逐项落实了人员责任,细化了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水平。

二、广泛发动,人人参与,营造浓厚氛围

1、逐级召开会议宣传发动。分别召开了院班子会、中层领导会,科室职工会,认真学习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医疗质量万里行”七个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使全体工作人员了解、掌握活动内容,并认真贯彻实施。院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由院级领导组对各科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价,下达评价结果与整改通知。

2、围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门诊部、住院病区等醒目处悬挂标语,利用院务公开栏、电子屏、各科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宣传开展本次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

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中,我院始终把医务人员的培训放在重要位置,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开展业务技术人员培训,努力提升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和水平。

1、组织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常规规范的学习。我们先后开展了《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通过专家讲座、单位集中学习、医务人员自学、专题讲座、典型案例分析讨论等形式,使医务人员了解掌握了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常规规范,强化其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2、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一是在院内组织了业务骨干培训、病例书写培训、“三基”“三严”培训、护理培训、药品培训、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医疗纠纷防范等活动,使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和医疗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二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讲座。对省、市两级组织的各种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和业务技术培训讲座,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学习,年,共选派各科室医务人员50余人参加省、市级培训16次,学习医疗卫生新知识、新技术、新理念、新观点。三是加强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年1-10月份,共选派10人到省级以上医院进修学习,14名临床一线科室的护士长到省厅轮训,推荐6人晋升副高以上职称。通过以上举措,提高了我院卫生技术队伍的整体水平。

3、组织理论考试和技术比武。我们以培养提高医护人员急救技术、程序、常用方法和治疗方案的应用为重点,按照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的原则,进行培训,推广新知识、新技术。进入10月后,我院对所有参加培训的医护人员的掌握应用情况进行了理论和技能考试,在此基础上,选出优胜者参加了全市卫生技术竞赛比武,获得了优秀奖,在同级兄弟医院中位居前列。

四、严格自查,认真整改,全面提高医疗质量

医疗质量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是医院管理永恒的主题,只有树立这一理念,才有可能实现医院科学发展。我院围绕医疗质量工作,年2月份、6月份两次召开全体医、药、护、技人员参加的“医疗安全工作大会”,查摆安全隐患,制订医疗安全措施;围绕卫生部印发的活动方案、省厅印发的“医疗质量万里行”七个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院领导小组于8月21日,9月18日,10月16日、11月13日四次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与整改,全面提高医疗质量。

1、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管理机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标准,明确人员配置要求,措施落实到位;对于重点部位、重点科室采取特殊管理和措施,保证全院的各类设备、设施能够安全运转。院消防通道畅通,无障碍物,标志醒目,各类消防设备齐全,保卫科统一管理,并在各科室设有专人管理。9月14日,在院制剂室院内,保卫科组织了全院26个科室70余名医务人员进行了消防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医护人员的消防安全防范能力。

2、严格落实了医疗护理核心制度。院医务科、护理部按照《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豫卫医〔〕39号)的要求,建立了医疗技术管理档案,落实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同时按照《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业准入、资质准入,加强监督,全院无违法执业行为。认真执行了《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医师执业的定期考核和评价。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同时,根据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实施动态管理。

3、加强了临床合理用药。一是建立和完善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织,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记录完整,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降低患者医疗费用。二是定期对院内临床用药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公示。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三是贯彻落实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合理用药培训及教育,定期召开抗菌药物应用专题分析会议,落实“双十”制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采取个人谈话、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严厉措施。四是建立有效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处理程序,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五是加强了对品、、毒性药品和高危药品等特殊种类药物的规范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上述药品的购置、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4、开展了病历书写质量评比活动。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河南省卫生厅《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补充规定,院医务科进一步规范了病历管理。建立考核机制,每月对门诊处方、住院病历进行一次抽查评议活动,加强病历书写考核。提高甲级病历率,杜绝丙级病历。

5、强化了医院感染管理。首先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院感染办制定了《虞城县人民医院突发医院感染事件应急预案》、《虞城县人民医院感染监测计划》,加强对感染科、口腔科、手术室、急诊科、产房、血液净化室、消毒供应室和检验科等感染管理重点部门的管理和监控。其次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规和规章,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分类、运送、暂存处理工作,加强了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杜绝感染事件发生。今年以来,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感染管理考核中均达到专业标准。

6、加强急救工作,开展了临床急救技能大比武。进一步加强急救队伍建设,强化医务人员急救基本技能训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和水平。建立“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制度,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各种抢救设备,掌握各种急救技术。开展了急救技能大比武,每半年一次,采用单项比武和综合比武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为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三人心肺复苏技术等。考核临床14个科室医护人员的急救操作技术。通过技能比赛,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综合救治能力、增强我院科室间协调能力,以适应复杂情况下应急抢救工作需要。

医疗质量安全实施方案篇4

引言

医疗器械是现代临床诊断、治疗、疾病防控、公共卫生和健康保障体系中最为重要的基础装备,其发展不仅需要新的科学技术的应用支撑,更需要通过科学的临床试验研究,确保新的科学技术应用于人体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是获得临床评价基础数据的重要途径之一,其真实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关系到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判定,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由于医疗器械本身具有学科交叉、种类繁多、不同类型产品风险差异大、新技术应用快等特点,只有建立科学有效的质量保证和控制体系,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才能保证产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本文将依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结合日常工作经验,浅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监查要点。

1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是指在国家认可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中,对拟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或验证的过程。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其目的不仅是为了保护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中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也是为了保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遵从临床试验方案和相关法规条例,保证其试验记录和报告数据准确、真实,研究结果科学可靠。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质量的保证和控制,主要是指通过质控步骤和独立于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管理部门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系统检查、评价而达到质量的保证。目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的质量保障体系主要包括4个方面:第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条例;第二,医疗机构医学学术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委员会对临床试验方案的科学性以及受试者的安全性的审评监督;第三,经资质认定的医疗机构及其临床研究管理部门对临床试验申办方和研究者的资质、临床试验实施全过程的审查和监管;第四,研究者及申办方的监查员对临床试验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形成内外部的监查。

1.1临床试验管理法律法规及条例

1.1.1《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国卫医发﹝2014﹞80号)(下称﹝2014﹞80号)

2014年10月16号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中第三条、第五条以及第六条,对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及其管理部门和伦理委员会作出了要求和规定。

1.1.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令第650号)

2014年3月7号由总理颁布。其中第十八条提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遵从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以及向管理部门备案。

1.1.3《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局令第5号)(下称2004年局令第5号)

2004年1月17号由国家局。其中第三条明确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定义;第四条提出了伦理方面应遵从的道德原则;第二十一条明确了承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即为经国家局资质认定的药品临床试验基地。

1.1.4《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食药监械函〔2012〕68号)

2012年8月28号由国家局。其中第二条明确了质量管理规范的范畴;第三条提出应遵从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原则。

1.1.5《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食药监械管便函〔2014〕75号)

2014年12月5号由国家局。其中第六条规定了承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1.6其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相关通知

(1)2014年8月21号国家局《关于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2号)。

(2)2014年8月21号国家局《关于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3号)。

(3)2014年8月25号国家局《关于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4号)。

(4)2014年9月30号国家局《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4〕235号)。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的监督管理从以前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oodclinicalpractice,GCP)的原则进行,到目前按照已颁布或逐步征求意见中的医疗器械相关的个性化法律法规实施和进行。由此可见,国家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给予了极大的重视,法律法规正逐步完善形成体系,同时也采用了相关国际标准,按照医疗器械的不同风险等级,从医疗机构的资质认定及管理程序,医学学术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设立和审核,临床评价的方法选择,临床试验方案的制定,临床试验实施过程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的质量保证和控制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1.2医学学术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委员会

依据﹝2014﹞80号规定,开展临床研究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成立伦理委员会。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学学术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旨在保证受试者权益、安全和尊严,促进临床试验科学、健康地发展,提高公众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信任和支持。参照2012年11月2号由国家局的《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医学学术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委员会由多学科背景的人员组成,包括从事医药相关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以及独立于研究/试验单位之外的人员,至少5人,且性别均衡。确保伦理委员有资格和经验对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伦理合理性进行审阅和评估。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不应受任何参与试验者的影响。医疗机构医学学术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委员会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的审查监督秉承4个原则,即知情同意原则、医疗最优化原则、医疗保密原则和生命价值原则,确保受试者充分知情自主作出选择参与临床试验,并以最小代价获取最大效果,同时其隐私得到保密、其生命价值得到尊重。伦理审查分为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复核审查。其要点包括临床试验研究的科学设计与实施、研究的风险与受益、受试者的招募、知情同意、受试者的医疗和保护、隐私和保密以及涉及弱势群体研究的特殊审查。伦理审查的文件涵盖临床试验方案、临床试验方案增补、招募病人使用广告、受试者知情同意书、病人教育材料、诊治与补偿等。伦理委员会对临床试验的审查监督权力包括批准或不批准一项临床试验、对一项已批准的临床试验进行跟踪审查、终止或暂停一项已批准的临床试验。任何有关人体的试验开展前,都必须先行伦理审查,并且获得伦理委员会投票决定的书面同意意见,即伦理审查批件。在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临床试验方案修改、病例报告表修改、知情同意书修改或严重不良事件,申办方和研究者均应及时报告伦理委员会,并调整相应的工作。医疗机构医学学术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委员会从人员组成,工作原则,审查类别、要点、文件、方式,以及审查监督权力上,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受试者的安全性给予了重要的保障。

1.3经资质认定的医疗机构及其临床研究

管理部门依据﹝2014﹞80号文规定,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应当取得相应法律法规的资质,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按相应要求获得资格认定;开展临床研究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成立临床研究管理委员会,临床研究管理部门在临床研究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临床研究的立项审查、实施控制、档案管理等具体的管理工作。同时,依据2004年局令第5号规定,承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是指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药品临床试验基地。药品临床试验基地,即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是经国家局认定的有资质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其资质认定主要依据2004年2月19号国家局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对临床试验机构进行资质认定,是保证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权益并保障其安全的有效手段,亦是保证临床试验研究质量的重要措施。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有素质的管理人员、严谨的质量控制和保证体系、科学的归档资料管理体系以及临床试验相关的辅助科室和实验室。在接受一项临床试验前,机构管理人员根据试验用医疗器械的特性,对相关资源进行评估,从而决定是否接受该临床试验;一旦接受该临床试验,便严格依照GCP以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全过程,包括方案设计、实施、监查、核查、检查、数据采集、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等进行管理监督。确保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数据真实、完整、可靠,确保医疗器械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得到真实可靠的评价。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承担,虽然看是节省了资源,但是也出现了很多弊端。其一,由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数量有限,本身就需要承担和监管很多药物临床试验,难以再承担和监管目前正飞速发展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其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质认定主要关注药物相关的标准原则,并未覆盖医疗器械的个性要求,对医学相关工程技术研究人员也缺乏关注和要求。目前,为了细分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管理工作,从机构个性遴选上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加以保障,国家局也已经《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开展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进行资质认定的工作。在此之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仍由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承担和监管,此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将由经资质认定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承担和监管,其临床试验质量将得到更科学有效的保障。

1.4研究者及监查员

研究者是临床试验机构中负责实施临床试验的人,在一个临床试验机构中是一组人员实施临床试验,研究者即是这个组的负责人,也称为主要研究者。研究者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资质、试验用医疗器械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必要时应经过有关培训;熟悉申办者提供的与临床试验有关的资料、文献和要求;有能力支配、协调和使用进行该项临床试验的人员和设备,且有能力处理试验中因使用医疗器械发生的不良事件和其他关联事件;熟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和伦理规范。2004年局令第5号第十一条“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应当由负责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和实施者共同设计制定,报伦理委员会认可后实施”。只有具备承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质的研究者,才能采用明确的诊疗评价、可操作的量化指标、合理的统计方法等设计出科学的临床试验方案以及相关的标准操作规程,以保障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科学合理性。监查员是由申办者任命并对申办者负责的具备器械临床试验、医学和药学、以及项目管理等相关知识的人员,其任务是按照有关要求监查临床试验过程、报告临床试验进展情况和核实有关数据。监查员是研究者和申办方之间的主要沟通桥梁,其工作主要为了确保临床试验遵从试验方案,数据记录准确、完整,遵从法律法规以及试验的顺利进展。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实施定期监查,是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保证和控制至关重要的途径,是保证完成高质量临床试验的重要措施。由此可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真实性,离不开研究者对临床试验的科学设计和有效实施,也离不开监查员对试验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核查,以此形成的内外部监查管理,是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质量保证体系中重要的组成。

2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查要点

获得有效、完整、真实的临床试验数据不仅需要科学严谨的试验设计,更需要对试验的执行情况实施有计划和有保障的监督。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查工作不仅是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保证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也是申办方对产品临床试验实施过程的主要监督途径。科学严谨的监查工作才能促成高质量的临床试验,因此,以下将以监查员的角度,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前、临床试验进行中、临床试验结束后3个阶段谈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监查工作及监查要点。

2.1临床试验开始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开始前,监查员的工作主要包括试验用医疗器械以及器械相关记录文件的准备、试验研究文件的准备、试验人员的确定及培训。

2.1.1试验用医疗器械以及器械相关记录文件的准备

试验用医疗器械必须经过适当包装与标签,标明为临床试验专用,不得销售,不得用于非临床试验受试者,且需由被授权专人管理,由研究者负责其使用。其相关的记录文件包括统计师提供的随机盲底、检验报告、产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条件记录、包装标准操作流程、准备情况、以及其数量、装运、递送、接收、储藏、分配、使用、剩余器械的回收与销毁等信息记录表单。

2.1.2试验研究文件的准备

试验研究文件可分为试验中心文档、研究者文档、申办方研究文档。试验中心文档主要是临床研究管理部门和伦理委员会申请及备案文档,主要包含申办者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生产许可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检验报告及产品技术要求、自测报告、临床使用操作说明/研究者手册、动物试验报告及国家局临床批件(首次植入第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病例报告表/知情同意书(招募受试者广告、受试者学习材料)、研究者简历及GCP证书、监查员授权书、临床试验委托书及材料真实性申明、以及依据各医疗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等。研究者文档主要是临床试验过程中各环节所建立的标准操作流程、签署的知情同意书、病例报告表、应急信封、研究报告等。申办方研究文档主要是临床试验研究资料、自行设计的适用表格、与研究者的沟通信件、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批件、临床试验合同等文件。

2.1.3试验人员的确定和培训

临床试验参与人员应包括专业负责人、主要研究者、研究者、研究护士、药师、研究协调员、辅助科室医生或技师。根据不同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以及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和特殊操作流程需要,试验参与人员由主要研究者授权,签署临床试验职责分工授权表、签名样张以及填写确认联系方式。临床试验参与人员的培训应当包括GCP培训、试验方案培训、试验操作培训。通过临床试验启动会等方式,确保试验参与人员熟悉GCP管理规定、临床试验方案以及能正确使用试验用医疗器械,并保存相关培训记录,如会议PPT、会议签到表及会议记录。

2.2临床试验进行中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进行中,监查员的工作主要包括常规访视、临时访视、向伦理委员会报告及提交文件。

2.2.1常规访视

常规访视指监查员在依照原先的监查计划,在与研究者约定时间和地点后,按期到研究机构进行临床试验访视和监查。常规访视的频率可以按照筛选期、治疗期和随访期进行计划安排。筛选期通常可安排在首次入选病例、入选一至两周、入选高峰期;治疗期通常可安排在各中心第一次治疗、第二次治疗、治疗一至两周,治疗一个月;随访期通常可安排在各随访点随访一至两次。常规访视的要点主要有:

(1)受试者的安全与受益:是否已签署知情同意书,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记录报告以及处理进展等;

(2)试验进展:受试者的筛选和入组的进度,随访的进度等;

(3)符合法规和伦理的要求:临床试验方案或知情同意书修改是否经伦理委员会备案批准等;

(4)研究人员及设备:研究人员是否变更以及是否需再培训,研究设备是否定期校准;

(5)研究方案、标准操作流程依从性:入排标准、随机方法等是否依从方案,偏离情况是否有记录;

(6)病例报告表审阅和原始数据核查:是否一致、完整、清晰;修改是否符合规定;

(7)试验器械及用品等使用登记:是否及时、完整;是否需补充;

(8)其他:研究者文档资料是否完整、及时更新;随访窗口期是否严格按照要求;试验用品是否在有效期内;物品运输情况记录等。

(9)与研究人员沟通讨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约下次监查时间。常规访视之后,书写监查报告,追踪未解决问题的处理,追踪随访后的信件,必要时召开下一步工作计划会议。

2.2.2临时访视

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如若出现研究者变更、入组困难、出现严重不良事件、试验方案修改、出现特殊问题,或应对相关管理单位的稽查和视察,监查员应及时安排访视,积极配合研究者处理相关的问题。

2.2.3向伦理委员会报告及提交文件

在临床试验过程中,临床试验方案修改或增补、病例报告表修改、知情同意书修改或严重不良事件,均应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并提交备案的相关文件。

2.3临床试验结束后

在临床试验结束后,监查员需要进行最后拜访研究者,以及按照监查清单,确保所有文件放置在相应部位,确定文档资料完整,所有病例报告表正确并送回申办者处,解决遗留问题、完成监查报告并知会伦理委员会终止临床试验。最后监查清单主要包括试验器械及物品的所有记录表格及已用和未用器械的处理,病例报告表信息完整且均有研究者签字、所有质疑均得到解决,知情同意书均正确签署及保存,研究者试验报告记录正确完整,研究中心文档、研究者文档以及申办方研究文档均完整保存。

3结论

医疗质量安全实施方案篇5

一、活动范围及主题

(一)活动范围:各级各类民营医院,重点是二级以上民营医院。

(二)活动主题:“规范促发展、质量提内涵”。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完善制度与规范行为并重。健全的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良性发展的基础,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根本。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为依法执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提供重要保障。

(二)坚持全面梳理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全面梳理和排查民营医院临床科室、辅助科室、实验室和后勤安保等部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查找医疗质量管理漏洞、薄弱环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治理整顿民营医院、查处虚假宣传是整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重点内容。特别是社会办医活跃、社会关注度高的专科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专业队伍建设,促进民营医院医疗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

(三)坚持专项活动与长效机制相结合。民营医院要按照本方案对本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行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

三、活动内容

(一)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内部质控制度。按照《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要求,健全完善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教育和考核,强化日常督导,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并实施病案质量控制体系和病历质量管理制度,以科室环节质控为基础,以终末病历质控为重点,注重病案首页填写质量,保障病历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2.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各民营医院全面梳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包括目录管理、手术分级、医师授权、质量控制、档案管理、动态评估等制度,审定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并及时调整,目录必须覆盖已开展的所有技术和手术,开展目录之外的技术、手术必须符合新技术、新项目制度的要求,并对部级、省级限制类医疗技术进行重新评估和备案,全面保障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和安全。

3.完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关注用药安全,建立健全临床药师和处方点评制度,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和处方点评的作用,以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中药饮片为重点,规范临床用药行为。对医务人员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等行为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障患者诊疗措施安全、有效、经济。加强中药饮片采购验收、养护、煎煮等重点环节管理,保障中药饮片质量。关注院内安全,有针对心跳骤停、昏迷、跌倒等高风险意外事件的应急措施和救护机制,保障全院任何区域内均能及时提供紧急救治和生命支持服务。

4.完善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各民营医院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修订完善机构内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职责、流程、预案。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医院感染隐患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全面检查和梳理有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方面工作,重点加强产房、新生儿病房、血液透析室、感染性疾病科、血液科等重点科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医疗废弃物处理及时,程序合法。定期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防控知识的全员培训和教育工作,规范中医医疗技术操作,落实好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防控指南。

5.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民营医院要在就诊大厅张贴或悬挂医疗机构的依法登记的主要事项、诊疗料目、职能科室设置,在相应的位置公布服务信息,包括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服务指南、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服务承诺等以及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患者就医须知等。要在显著位置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或摆设可以查询的相应设备,其中药品价格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药品的整理名、商品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生产厂家,主要的中药饮片产地等有关情况;医用材料价格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用材料的品名、规格、价格等有关情况;医疗服务价格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价格管理形式、批准文号、实际执行价格等有关情况。

6.健全后勤管理制度。民营医院要有后勤保障管理组织、规章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后勤保障服务能够满足医疗服务流程需要,能够及时迅速、保质保量地组织好医院的水、电、气、物资供应、设备维修、房屋修建、院容卫生等工作。为保障节假日及夜间医疗机构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及时有效的处理突发医疗事件,提高医疗工作的内涵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民营医院应建立健全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完善医疗机构总值班制度,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人员资质和人数,并保证常态运行。总值班人员需接受增训并考核合格。

(二)严格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行为。

1.强化执业行为管理。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结合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细化工作要求,规范执业行为。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使用规范的诊疗服务项目名称。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配备相关岗位人员,所有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并按规定及时办理注册、变更登记、多点执业手续。不违规对外出租、承包科室,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加强民营医院药事管理,改善药学服务模式,推进民营医院抗菌药物科学管理,规范抗肿瘤药物合理使用,重点加强民营医院品和的管理,保证品和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

2.严格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行业标准及医学伦理规范等有关要求,参考相应疾病病种的临床路径,合理进行检查、用药、诊疗。建立各专科常见疾病的临床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流程,由具有法定资质的医务人员按照制度、程序、规范和流程对患者进行疾病诊断、评估,并制定诊疗计划。对疑难危重患者、恶性肿瘤患者,实施多学科评估和综合诊疗。

3.规范医疗宣传行为。民营医院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中直接或间接的医疗广告,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医疗机构名称并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对在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的宣传内容进行审核把关,规范宣传用语,避免误导患者。

4.开展诊疗活动应当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权和隐私权,尊重民族习惯和,并对患者的隐私保密。完善保护患者隐私的设施和管理措施。

(三)加强日常管理,构建长效机制。

1.加强医院医疗质量的管理与控制。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要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保障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职责明确,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职能科室要充分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和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对医疗质量管理要求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对医疗质量信息数据开展内部验证并及时分析和反馈,对医疗质量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评估干预效果,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2.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范。民营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和激励机制。有对本院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及管理缺陷进行统计分析、信息共享和持续改进机制。落实《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完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规范投诉管理,设置统一的投诉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投诉管理部门、地点、接待时间及其联系方式,实行“首诉负责制”。投诉人向有关部门、科室投诉的,被投诉部门、科室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热情接待,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尽量当场协调解决;对于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接待的部门或科室应当主动引导投诉人到投诉管理部门投诉。

3.做好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持“四早”,落实预检分诊制和首诊负责制,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询问流行病学史,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敏感性、主动性。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对发热患者实行闭环管理。发热患者、住院患者和陪护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发热患者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时一律予以留观。对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按规定及时上报。加强疫情相关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物资储备,保障满足正常医疗服务需要。

4.加强业务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的培训,提高员工规范执业的意识。建立院内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积极支持和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进修培训,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5.加强医疗机构文化建设。按照“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建设和培育单位文化,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诚信服务,提高核心竞争力,构建长效机制,为医疗机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四、活动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3年12月)。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活动内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月-2023年9月)。

1.第一阶段。主题为“依法执业、规范诊疗”,组织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2023年6月。本阶段民营医疗机构要在依法执业方面严格进行自查自纠,并对自查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为“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夯实基础。

2.第二阶段。主题为“提升质量,保障安全”,组织实施时间为2023年7-12月。本阶段重点任务在依法执业、规范诊疗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的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民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建设,有效保障医疗安全

3.第三阶段。主题为“长效管理、树立典型”,组织实施时间为2023年1-9月。本阶段重点任务为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民营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对在“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中服务质量、履行社会责任、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成效突出的民营医院给予表扬,树立模范和典型,带动和促进民营医院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三)总结交流阶段(2023年10-12月)。县卫生健康委对各地“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组织召开活动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对我县树立的民营医院管理典型向市卫生健康委推荐。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民营医院要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梳理自身工作,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改进医疗质量,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各民营医院要全面梳理自身工作,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改进医疗质量,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实现民营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提升。要精准、有效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要以对工作负责的态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见底见效,确保“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