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方案(收集5篇)
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方案篇1
已初步培养造就了一支党性强、作风硬,敢于坚持原则、熟悉业务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但是,从我们平时掌握的情况和这次调查研究中发现,在我们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特别在干部思想上、素质上、力量的配备上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主要问题
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有信心,但还有畏难情绪
其一,从腐败现象的本身看。不少同志认为,腐败现象是一个深层次的问题,溯其根源,有着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和个人因素。从这几年我们查处的各类案件看,突破一个案子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和艰辛,特别是在现在,“两规”、“两指”使用要求又特别严,给查办案件工作带来了一个新的难题,工作中存在一个“难”字。
其二,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看。所做的工作是“得罪人”的事,有时还需要处理好上级领导、同事、熟人、朋友等诸方面的关系。因此有的同志就产生了做纪检监察工作“不可不认真,也不可太认真”的思想,工作中存在着一个“情”字。
其三,从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看。不少同志一干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普陀区纪委机关现有23人,在纪委工作达10年以上的就有10名,最长的14年;嵊泗县纪委机关有一位中层干部在同一岗位上一干就是15年。那种清苦、辛苦、艰苦的日子长了,有的同志就产生了厌烦情绪,工作中存在着一个“怨”字。
(二)有能力,但综合素质不高
其一,责任意识淡薄。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不够强,对上级的指示照搬照抄,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尤其是直属部门的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很难主动去考虑抓纪检监察工作。有的还喜欢做表面文章,报喜不报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单位出现的问题捂捂盖盖,对不正之风不敢抓、不敢管,存在责任意识“偏弱”的问题。
其二,业务能力欠强。真正懂法律、懂经济等专业知识人才不多,虽然这次公务员都进行了WTO知识培训学习,但多数同志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我国加入WTO所必须的经济、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知识还比较缺乏。有的在办案、处事中,政策水平还不够高,办案技巧等方面还有待提高,口头表达、文字基本功还不够强,存在着业务能力“偏低”的问题。
其三,自身形象欠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混同于一般普通群众,标准不高,要求不严,行为举止不端,有的甚至违法乱纪。近三年来已有3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了惩处,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个别干部存在着自身形象“偏差”的问题。
(三)有干劲,但基本力量薄弱
其一,编制不足,空位空缺。去年本市机关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作了适当的调整,但仍有不少部门编制严重不足,人员未能落实。如市机关纪工委,编制数4人,实际真正专职搞纪检监察工作的只有书记1人,要管好下属60多个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谈何容易!派驻机构也有一定的缺位,给了编制不配人达20%。有的单位长期末配纪检干部,在机构编制中存在一个“虚”字。
其二,年龄偏大,闯劲不足。一些领导和部门长期存在着对纪检监察工作调配上的误区,往往把年纪大,其他岗位安排有困难的干部安排搞纪检监察工作,导致不少部门纪检监察干部“老龄化”的问题比较突出。据统计,本级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平均年龄达43.5岁,县(区)级机关平均达41.5岁(岱山纪委机关达到42.7岁),直属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年龄也偏大,岱山县属部门的纪委书记平均年龄已达到46.3岁。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30岁以下干部很少。因此,年龄“老化”,往往接受新事物的意识不强,工作上求稳,缺少活力。因而,从年龄结构来看存在着一个“老”字。
其三,兼职过多,精力分散。从调研中发现,这个问题在直属部门纪检监察干部中较为突出,一般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都要兼任党、群、工、青、妇、团等工作,由于兼职过多,导致精力分散,影响了抓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着一个“散”字。
(四)有力度,但存在管理疏漏
其一,干部管理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对39个省部属、涉外机构的纪检监察组织管理不到位。在如何处理好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的关系上尚未理顺,主动与他们沟通联系、帮助指导,显得不够有力;二是对63个直属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的管理不到位。这些组织现虽已明确委托派驻(出)市直机关纪工委(监察室)管理,但其中有9个单位党组织由市委直接管理,这些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谁去管还尚未明确,因此,在干部管理上存在着“空档”的现象。
其二,干部职务设置不够规范。在这次调研中发现,各县(区)纪委的干部,在职务设置上不够规范,有的既设置科员,又设置纪检员,有的只设科员,没有配备纪检员,有的对设置纪检员数额上存在随意性,有的控制过严,有的设置过宽。因此,在非领导干部职务设置上存在着较为“混乱”的现象。
其三,干部补贴范围、标准不够平衡。在1998年浙纪人事厅、财政厅、纪委、监察厅联合发文,转发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各县(区)、乡(镇)执行不统一,有的县(区)乡镇已落实,有的县(区)乡镇只有少数单位得到落实,有的没有得到落实,有的正在逐步开始落实。在落实过程中补贴的标准也不统一。在补贴范围上,有的乡镇只有专职纪检干部能享受,有的乡镇专兼职纪检干部都享受;派驻(出)机构的纪检干部还没有得到解决。由于补贴范围、标准不平衡,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着一定的“攀比”心理。
二、主要原因
综上所述,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队伍的建设,究其原因,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我们认为,归结起来有三条:
(一)体制上的不合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地触及到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等深层次的问题。当前纪检监察组织的管理体制、管理模式已经不太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体制改革步伐比较缓慢,特别是领导体制设置不合理,从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关系看,都是受双重领导。一方面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另一方面还要受上级纪委的领导,而在实际工作中,要真正监督同级党委(党组)领导难。因此,工作中出现“畏难情绪、怕得罪人”的情面观念等等,与领导体制上的不合理有直接原因。
(二)教育培训不到位。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教育中,还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图形式、走过场,如何从思想上去高度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还不够,只停留在一般的认识水平上,因此,缺乏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意识。在业务知识上,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知识更新不快,缺乏新知识。一方面自身学习不努力,往往以工作忙为借口,学习上缺乏韧劲、钻劲,只满足于一知半解;另一方面,给予必要的培训机会很少。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岗位上8、9年从未受到过一次正规的业务培训,有的部门、乡镇纪检干部,参加过一些培训,但层次较低、次数少。由于知识更新慢,只凭原来的知识就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这是导致素质不高的一个主要原因。
(三)观念上的不更新。纪检监察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虽然在实际工作中已逐步体现出来,但在我们一部分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中,存在着不少误区。有的认为设立纪检监察组织是硬任务,不设不好,但对开展工作就不够重视了,认为只要经济搞上去了,小问题查不查无所谓,往往对于纪检监察工作能够促进经济发展认识不足,甚至在一些同志头脑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纪检监察工作会“阻碍”经济发展的错误观念;从纪检监察干部本身看,也存在着“干经济工作吃香”的片面思想认识。由于这些模糊观念的存在,对纪检监察机构的建立和健全,人员的配备和管理,就显得不够重视了,从而影响了队伍的建设,这是干部力量薄弱,管理疏漏的又一个原因。
三、主要对策
针对目前我市纪检监察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必须采取综合措施,狠抓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要认真贯彻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强调的“纪检监察工作思想方法、思想观念要与时俱进,工作方式、工作方法要与时俱进,人员素质、工作作风要与时俱进”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抓队伍建设中坚决贯彻这“三个与时俱进”的重要思想,保证纪检监察队伍的健康发展,设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要加快体制改革的步伐,理顺关系,优化人员配备
为进一步加快体制改革的步伐、理顺各种关系、优化人员配备。在体制上,应着重强化上级纪委的垂直领导,要加大重点领导的力度,这样更有利于对同级党委、政府及其组成人员的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监督的空白点。在理顺关系上,对垂直管理的单位,要与他们主动沟通联系,要多给予关心、帮助,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领导;在人员的配备上,要考虑干部的优化组合,注意老中青的结合,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特别是要适当补充和吸收法律专业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才,提高这类人才在整个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的比重,进一步改善队伍知识结构。在对干部的选调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特别要注重不能把纪委监察机关作为安置性机构,要增加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数量,在年龄上要有限制,一般不超过同级党委班子人员的最高年龄界限。这样才能
(二)重视事业心教育,强化干部政治素质,形成向上正气
纪检监察干部是维护党的纪律的忠诚卫士,不同于一般意义的求职谋生者,他们一言一行关系到党的形象和群众的利益。因此,要着重加强职业道德、敬业意识的教育,规范行为准则,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倡导爱岗奉献精神,要在严明纪律,加强正面教育的同时,经常性地开展立功创优活动。在纪检监察系统内积极开展评选先进纪检监察组织和先进个人的活动,坚持每三年评选一次。通过开展评选活动,进一步培养纪检监察干部的荣誉感,正义感和成就感。在对完成重大任务,或突破重大案件中成绩突出的要及时给予奖励,形成奋发向上的凛然正气。
(三)多管齐下,努力抓好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懂得党的理论、党纪政纪条规、国家的法律法规,还要学习好市场经济知识、财贸、金融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首先,要重视在职培训教育。建议市级纪检监察机关成立培训中心或者采取委培的形式加大培训的力度。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2001年-2005年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重视和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可规定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达到的业务水平,统一制定培训方案,统一组织教育培训。其次,可采取学历进步与奖惩挂钩等办法,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自学积极性。采取多种措施,营造讲学习的浓厚氛围。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做学习的榜样。再次,要抓好定向培养,造就行家理手。纪检监察部门应舍得长远投资,从适应未来工作需要和调动业务骨干积极性的目的出发,积极向上争取名额,选送年轻业务尖子进行定向定岗培养,造就关键岗位的行业专家。
(四)逐步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积极因素
通过激励,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潜在能力能够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一是要发挥用人导向。坚持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标准,选拔干部,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克服论资排辈等消极现象及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真正把事业心强、德才兼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和关键岗位。二是严格奖惩制度。要对纪检监察干部制定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拉开奖惩的幅度,真正使各类制度起到激励先进,鞭挞后进的效果。要防止和纠正有些制度在实施中形同虚设和不兑现问题。三是健全多向发展的激励机制,改变纪检监察干部提升职务走“独木桥”的现象。对于具备一定条件的纪检监察干部,也可以安排到经济部门工作,为干部的成长发展创造多岗位锻炼的机会。四是生活上要多给予关心、帮助。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个特殊的职业,要给予一定的倾斜政策,要积极与有关部门领导沟通、呼吁,逐步提高他们的福利待遇(办案津贴),解决他们家庭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充分调动积极因素。
(五)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健康发展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要按照同志在中纪委四次全会上讲的“对党员干部工作时间内的表现要监督,工作时间外的活动也要注意”的精神,实施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第一,要健全内部监督的预警机制,做到事前监督。通过加强事前监督,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和健全每年召开一次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同时,要坚持干部思想情况定期分析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干部思想定期汇报制度;坚持干部述职报告制度,建立以“干净干事”为主要内容的年度考核考察制度;要制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规定,制定机关工作人员外出执行公务的纪律规定,加强在外出执行公务中的管理和监督等,使干部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形成一套内部监督的预警机制。第二,要坚持“三个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与同级监督相结合。第三,要突出内部监督管理的重点。把重要岗位、重要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等作为监督重点对象。第四,要注意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干部的社交、生活领域,防微杜渐,纯洁队伍,健康发展。
中央纪委副书记马(马文)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队伍建设
五次全会部署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繁重艰巨,今年又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第一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须在狠抓工作落实上下工夫。应该坚持具体抓,抓具体,抓紧盯死,一抓到底,不见成果不撒手,抓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应该吃透上情,掌握下情,学习左右,理性思考,集思广益,科学决策。应该加强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注重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和解决问题。应该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不搞假大空,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
一年之际在于春!让我们振奋精神,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百倍的努力完成好五次全会部署的今年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
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纪律检查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律检查干部队伍素质。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就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指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政治素质,转变思想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做好干部培训和轮岗交流工作。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
如何贯彻落实同志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的要求落到实处?记者日前采访了中央纪委副书记马(马文)。
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马(马文)说,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同志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提出了全面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的要求,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作风、执纪能力建设,带头遵纪守法,主动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吴官正同志也对如何抓好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如何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同志和吴官正同志的讲话,充分显示了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表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极端重要性。
马(马文)说,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发展,特别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一重大战略决策的提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的政治素质、思想作风、业务能力、工作方法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能否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关系到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形象,关系到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能担当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完成新时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重点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上下工夫
马(马文)说,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同时又要紧紧围绕一个时期反腐倡廉的中心任务,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做好不同时期的工作。当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就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重点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上下工夫,不断提高为反腐倡廉中心工作服务的水平。
要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教育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积极做好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其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力、实施有效监督能力、依法执纪办案能力、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能力和保障党员民利的能力。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工作,不断优化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增强班子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要把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抓好吸引环节,拓宽选人视野,积极吸纳各方面优秀人才充实纪检监察队伍。抓好培养环节,继续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改进培训的方式方法,增强培训的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积极做好纪检监察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干部。抓好使用环节,对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要及时发现并使用,以适应工作的需要。抓好管理和监督环节,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实践证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富有战斗力、富有奉献精神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但是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处于反腐败斗争第一线,面临着复杂激烈的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的机制和制度,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自觉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无愧于党的忠诚卫士的称号。
要继续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和省(区、市)党委组建巡视机构工作。做好统一管理后中央纪委监察部双派驻机构的干部管理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对派驻机构如何强化监督职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办案工作等研究制定办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中央纪委或监察部单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同时,推动各省(区、市)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及组建巡视机构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中央提出的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决策落到实处。
要继续深化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以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抓好中央颁布的“5+1”等法规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做好《公务员法》出台后的学习与实施工作。继续推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试用期等制度,继续搞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轮岗交流工作,深入研究并不断规范干部考核、奖惩的办法。积极开展竞争上岗工作,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活力。
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开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马(马文)说,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任务非常繁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
各级纪委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手抓反腐败各项工作,一手抓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要把干部队伍建设列入常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研究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在反腐倡廉第一线,任务繁重,工作辛苦,对他们政治上要严格要求、工作上要大力支持、生活上要热情关心,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部门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干部部门的同志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地把干部工作放到反腐倡廉的大局之中、放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大局中去思考,把握干部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情况、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特点和规律。要继续巩固“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成果,保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干部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只要我们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够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不断开创干部工作的新局面。
马(马文)说,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的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全党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形势下,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建设一支“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多年的实践证明,反腐败斗争之所以不断深入发展,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由于有一支政治坚强、能打硬仗、党和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为组织保证。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对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新的部署,特别是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工作难度更大,任务更为艰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也更高了。马(马文)认为,适应这种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增强从政治上和全局上分析和把握问题的能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因此,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首先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
马(马文)说,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也是培养一支高素质纪检监察人才队伍的必然要求。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对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落实党管人才原则作出了全面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就是要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党政人才建设的总体规划中,造就一支既符合党政人才标准,又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特点的人才队伍。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与中央提出的人才建设工作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必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干部的学习、培训,培养、锻炼,不断吸纳优秀人才,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真正建设成为拥有一批复合型领导人才和一大批懂党建、经济、教育、法律的专业人才队伍,努力开创纪检监察人才工作新局面。
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的持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在这种情况下,能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至关重要。因此,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
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马(马文)说,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中心任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要以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继续抓好各级领导班子"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重点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按照党的十六大的要求,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付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并要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提高执纪办案、组织协调、开拓创新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带头坚持"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牢记"两个务必",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组织建设,通过日常考察和届中考察,不断完善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
抓好干部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注意广开门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拔政治强、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干部充实各级纪检监察队伍。严把干部入口关,做到凡进必考。继续加大干部轮岗交流的力度,在交流中考察和锻炼干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争取五年内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轮训一遍。
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干部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和方法的创新。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摒弃不合时宜的观念和做法,积极探索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特点的有效的干部管理机制。继续推行并不断完善民主推荐、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和竞争上岗等制度。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做好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的干部管理工作,同时推动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进行这方面的改革。
按照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要求,切实抓好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内部监督。积极探索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措施和办法,逐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程序。加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的监督,以及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察考核机制,研究制定将不适合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干部调整出去的规定。
以求真务实精神和作风,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中央纪委副秘书长、干部室主任李熙介绍说,今年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任务非常繁重。按照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部署,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方案篇2
一、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概况
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几年来,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守讲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大学讨论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规范制度,苦练内功。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员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在司法行政部门先后建立了《思想政治建设学习制度》、《司法行政干警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律师参与涉法接待、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值班制度》等。今年我局认真做好了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明确了完成时间和责任部门。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强化载体,巩固成效。今年,按照省、市、县委的重要精神,围绕守讲树的具体要求,我局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开展的回头看,在整顿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达到了队伍建设的目的。
营造氛围,争先创优。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表彰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性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二、当前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虽然近几年**县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县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工作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对本职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由于有少数机关干部本身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队伍建设中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或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思进取;
2、在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中,有部分基层法律工作者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纪律不严、作风不正。有的在案件时不能依法办案,甚至存在着违法办案的行为;有的对所的案子不负责任、不尽职守、消极应付、敷衍了事;有的超标准收取费,或者对当事人敲吃敲喝,假借他人甚至法官名义索取财物;有的在办案中不注意自身形象,说话粗野、态度粗暴、不讲文明,缺乏应有的道德修养。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少数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政治素质、大局观念、服务意识、业务水平、执业纪律等方面比较淡薄或欠缺,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没有遵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律、职业道德、执业纪律。
3、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律师队伍中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律师价值取向发生偏离,拜金主义严重,在办案中存在着一切向钱看、因钱办案、为钱办案、先给钱后办案、不给钱不办案、钱给少了乱办案的现象;有的律师脱离组织的领导,一心赚钱,不讲奉献,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组织管理,在思想上、行动上远离党的组织;有的律师作风不整,认为到不到办公室无所谓,只要能办到案、收到费、完成上缴就行了有的律师在办案中不讲政治、不顾大局,为帮当事人打赢官司不择手段,甚至违法违纪也在所不惜。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律师在思想上产生了错误认识,认为律师是自由职业,应当充分体现自由另一方面是部分律师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出现了理想信念动摇、大局观念淡薄、执业理念错位,一味追求金钱,忽视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4、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主要是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中有的不安心工作、有的不尽心工作,形成了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有人不干事的局面,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发挥。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不精,有的乡镇司法所天高皇帝远,形成不受乡镇管制,局机关又管不着的局面,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上下配合,把能干事的、会干事、想干事的人,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另外加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专业培训,提高基层司法员的业务能力。
5、人员编制少,经费不足,出现无人干和无钱干问题,严重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
三、关于改进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探讨
领导班子、机关公务员和法律工作者是县级司法行政队伍的三个重要分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就要根据这三支队伍的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强的不同措施,不断提高三支队伍的战斗力,从而实现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目标。
(一)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业务精湛、公正廉明、团结和谐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的每位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不搞一言堂,凡研究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调动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均应采用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的方式,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另外,领导班子要坚持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在职干部、退休干部和行风监督员通报全局重大事项,以此赢得全体干部的支持。二是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班子将开展学习,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领导水平,带领全体干部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有效载体,不断完善局中心组学习制度,展开有针对性地学习和讨论,每次学习会都要确定一人作中心发言,另一名人作主评。同时将中心学习与建设学习型机关相结合,适时扩大参加学习对象范围,安排中层干部、一般干部,或邀请退休干部、外来干部上课,不断丰富中心组学习形式。三是实施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坚持六必谈(鼓劲谈、警诫谈、安慰谈、帮助谈、廉政谈、勉励谈)制度,经常主动地、经常性地找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谈心,以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增强信任,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每年每人找干部谈心不少于5人次。领导班子成员虚心听取谈话对象提出的好建议、好意见或好主意,尽力帮助谈话对象解决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按照一要干活、二要干净的要求,大力倡导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作风,加强警示教育,在思想上为干部打一剂预防针和强心针。严格约束履职行为,以铁的纪律管理队伍,切实解决好新形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领导干部要起好表率作用,多干好事、少干错事、不干坏事,严格自律,要从纪律上加强约束,从制度上从严管理。要针对行政、执法、执业活动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推进队伍履职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三)按照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加强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分别在公证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办案质量抽查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指导各法律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服务内容,建立承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争创文明单位,引导公证员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律师参与处理涉法突出问题和,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拓农村法律服务领域,满足广大村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方案篇3
一、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根据2002年7月18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各基层法院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狠下功夫,通过抓班子、凝聚人心,带队伍、强化法官素质等措施,队伍的综合素质有明显提高。但是,总的来说,在队伍建设方面还是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用人机制有缺陷。从科学的角度来说,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应当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从政绩看德才,把坚持科学发展观,吃苦耐劳,并且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做到既看审判工作的情况,又看队伍建设情况。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少数人因为其关系网,即使其本人不是业务高手,甚至是对业务根本不懂,也可以“平步青云”,坐上领导的座位。而有的人即便是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地工作,并且也有显著的工作业绩,但在评价此人时把他的业绩撇在一边,绝口不提,结果是他辛勤劳动,却换不回一句肯定的话,也得不到任何“重用”。如今,干警的浮躁心理和急功近利思想非常严重,做事就是做给领导看,一心盼着“往上走”,否则就会“黯然神伤”。作为领导来讲,应当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干部任用机制,逐步拓宽干部能上能下渠道。同时,还要教育干警树立扎根基层、甘于奉献的思想,正确对待个人问题,经受住各种考验。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对干警的考核方法,突出综合考核评价,做到全面、系统、客观、公正,在选人用人时要看好看准,真正把那些能力突出、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的优秀干警选,为法院的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二,高素质人才严重短缺。从队伍的学历水平看,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专业的毕业生较少,也即科班出身的干
警非常有限,而通过函授、电大、自学考试而得到本科学历的人员较多,除此之外,还不乏少数通过“顶替父辈之职”、“打通关系”进入基层法院的干警。从干警专业素质来看,审判专业带头人、办案能手短缺,部分干警还不能完全适应岗位需求。像有的老法官,因在以前年代根本不需要用到电脑,现在当计算机进入各个办公室,而他们还仍然习惯于用手写文书,就大大降低了审判效率,延长了结案周期。
其三,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在我国,每年都有一引起新的法律、法规颁布,涉及到法学的许多专门领域,当这些新法律、法规出台,旧的法律法规便派不上用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疑、难、新”案层出不穷,而审判队伍中的大多数人,已习惯于用陈旧的知识来处理新问题,势必造成案件处理的差错。因此,社会的飞速发展对法官的知识结构及思维方式的变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墨守陈规”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需求,我们迫切需要的是那些能够通过不断汲取新知识来完善自身的勤奋学习的法官。
其四,培训没有抓紧,对业务知识的考核流于形式。近几年,基层法院对干警的培训工作给予了一定的重视,也采取了一些可行的措施,但在培训中,对“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标准落实得不够好。具体表现在:在培训经费上投入不足。目前,由于经费紧缺,大部分经费投入用于解决硬件设施和办理案件上,而用在人才队伍建设上的经费不足,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在培训工作上没有抓紧,考试不严格,往往是开卷考试,大家互相抄袭,成绩没有作为人员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既然没有压力,也就没有动力,最终不能达到提高干警业务素质的目的。
其五,缺乏有效的激励竞争机制。现在,不少干警认为,通过打通人际关系就能当上高官,所以,他们热衷于向领导奉承,讨好领导,而对业务却是不屑一顾,在人际关系上走在了“前面”,而在业务上却是落到了最后。试问,这样的人,即便其真的可以通过良好的人际关系走上领导岗位,又是否能胜任这个岗位的工作呢?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新飞跃。人民法院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干部起着决定性作用。当前,人民法院要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权,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的重任,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指导队伍建设,努力锻造一支能够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坚强法官队伍。那么,怎样实现以科学发展观推进法院队伍建设呢?
一是要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选人用人上。要明确干警考评标准。引导广大干部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的发展观,避免在创造政绩上的主观性、片面性,端正党风,改进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就能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创造出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业绩。要坚持凭实绩用干部,对那些长期工作在审判一线并且干出了工作实绩的干警,要予以重任;对那些徒有虚名、不肯踏实干事的“领导”,要及时调离领导岗位,真正实现选人用人能上能下。
二是要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干部思想建设上。众所周知,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树立什么样的发展观,根本上取决于一个人的世界观。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就要用科学发展观对干警进行思想教育,要求大家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是要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队伍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用科学发展观指导队伍建设,就必须要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监督管理制度。为此,必须要高度重视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并定期整改;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努力构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把法院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重点对审判、执行等容易滋生腐败的工作岗位进行监督;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新闻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来加强对审判执行权的约束。只有对干警在思想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才有可能防患于未然。
四是要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学习教育之中。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为此,我们必须把学习作为第一位的任务,通过学习来把握新形势,适应新变化。在学习中,要注意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寻找和运用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集中学习与个别学习相结合,全面掌握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达到融会贯通的效果。
五是要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法院调研工作之中。调研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不少基层法院都在调研工作上狠下功夫,取得了显著成效。要使调研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就必须大力加强调研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调研对法院工作的促进作用,选调一些政治业务素质高、喜欢钻研学习、有一定审判工作经验和写作水平的干警充实到各级法院调研工作队伍中,基层法院有条件设立研究室的,要抓紧把研究室设立起来,没有条件设立研究室的,也应当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充分调动调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配备所需要的硬件设施,为他们提供必要的保障,努力提高调研工作水平。
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方案篇4
为加快我市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全面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高检院《2004—2008年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检察机关实际,特就加强我市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重要战略位置来抓
1、深化对检察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我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实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人才培养和使用,促进了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人才资源的开发。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检察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现状与检察工作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主要是对人才工作重视不够,人才观念比较陈旧,“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意识尚未真正树立;人才工作机制不够健全落实,引进、培养和用好人才的氛围不浓;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文化专业结构不尽合理,人才资源开发的基础薄弱;检察人才总量不足,特别是高层次的检察专业人才、法学理论研究人才紧缺。
政以才治,业以才兴。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第一要务,关键在人才。全市检察机关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人才在检察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决定性的作用,深刻认识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上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开创检察人才工作新局面。
2、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把人才资源开发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第一动力,积极开发检察人才资源。牢固树立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坚持把现有人才资源的培养、开发和利用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主渠道,鼓励广大检察干警不断充实、完善自我,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的观念,在领导精力、工作部署、力量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不断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力度,为人人竞相成才和充分施展才能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3、加强对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两级院党组要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把它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院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研究人才工作,搞好统筹规划,做好制定措施、整合力量、营造环境的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要负起“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责任,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善于发现、培养、集聚和服务人才,做到知人善任、唯才是举、广纳群贤。政工部门要牵头抓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合力。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人才队伍建设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落实任务,锲而不舍地抓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
4、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为基础,以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为动力,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大力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检察人才的综合素质,为我市检察事业的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5、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拓展渠道,加强培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健全机制,科学管理”的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到2008年,检察人才总量有较大幅度增加,检察人才能力建设明显加强,整体素质显著提高,检察人才结构与检察事业发展基本相适应。检察人才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发挥才干的有效机制逐步健全,检察人才成长的环境进一步优化。
6、检察人才队伍素质结构的预期目标。本着实现人才队伍素质优良、规模相当、结构合理的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抓好各类检察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改善和优化检察人才队伍素质结构。到2008年,要达到以下预期目标:
——检察队伍文化专业结构进一步改善。全市检察机关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要占全体检察人员的90%,其中本科学历的占70%,市检察院研究生学历人数要占本院全体检察人员的10%,各基层院至少要有1名研究生,全市检察机关争取培养一、两名法学博士;检察队伍法律专业人员的比例要有所提高,业务部门法律专业人数要占80%以上。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文化结构也要有所改善,党组成员或检察委员会委员中要有1人是研究生。
——检察业务骨干总量明显增加。根据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着力培养一批熟悉本部门业务和相关专业知识,能独立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检察业务、检察行政、检察技术等各类业务骨干、办案能手。两级院侦监、公诉、职务犯罪侦查等检察业务部门的业务骨干、办案能手要占本部门总人数的40—50%,政工、综合、行政事务管理等部门的重要岗位业务骨干不少于2名;全市检察机关争取培养一批司法会计、司法鉴定、计算机等检察技术骨干。
——高层次检察人才占一定比例。全市检察机关培养50名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业务工作能力,实践经验丰富,能够处理复杂疑难案件和承担重要任务的专门型人才,10名既精通法律,又在其他专业领域有较高造诣,具备跨专业、跨行业的复合知识结构和复合能力结构的复合型人才,争取培养若干名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本系统、本专业有一定权威和影响的专家型人才。
三、立足实践,加强培训,推进检察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
7、加大继续教育的力度,加快检察干警知识更新步伐。鼓励检察干警通过在职学习,提升学历层次,改善知识结构,提高能力水平。继续抓好“续本”学历教育,督促未取得本科学历的检察干警按要求完成“续本”任务。鼓励已具备法律本科学历的干警攻读第二学历学位,努力实现一专多能。积极选送优秀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实行奖学制度,对单科成绩优秀、被评为优秀毕业生或优秀毕业论文的,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优秀论文作为市检察院阅览室藏书收藏,提供干警学习、参考。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主要业务部门的业务骨干到高校脱产进修,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
8、加强和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教育培训的基础建设,创建市级检察教育培训基地,组建一支较为固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争取建立和落实人均培训经费标准。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这一核心,根据不同岗位对检察人员的能力要求,制定分类培训计划,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大力开展以领导素能培训、任职资格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正规化分类培训。主要业务部门的检察官每年脱岗培训不少于15天,市检察院力争每三年对两级院检察人员进行一次全员轮训。建立培训考核档案,坚持训用结合,把培训与使用挂起钩来,增强培训工作实效。
9、立足业务工作实际,强化岗位练兵和竞赛活动。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岗位技能训练、竞赛和考核,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边实践边提高。认真实施以一案一总结、每月一抽查、每月(季)一评庭、每季一评查和半年一练兵竞赛为内容的规范执法行为“五个一”活动,把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寓于具体的执法办案中,落实到每个干警。注意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岗位练兵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在全市检察系统形成钻研业务、自我提高的良好氛围。
10、深化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动。以提高全体干警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为目标,大力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干警”活动,努力营造全员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和人人竞争、个个成才的良好氛围。加强图书资料室、计算机网络等设施建设,为干警集中研究工作、探讨问题、交流体会创造条件。综合运用社会的学习资源、文化资源和教育资源,通过组织收看远程教育讲座,邀请专家、学者上门授课,有计划地组织干警外出学习考察,拓宽知识视野,提高知识水平。
四、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加强高素质检察人才队伍建设
11、加强检察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着力解决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政治方向、政治纪律、宗旨观念等根本问题,提高科学判断形势、驾驭检察工作、应对复杂局面和公正执法的能力。改善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市检察院要加大对基层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协管力度,建立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档案,加强管理、考核和监督。按照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当重任的要求,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工作,加大对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
12、加强检察业务人才队伍建设。把检察业务人才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努力培养一批精通检察业务、善于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检察业务专门人才。积极稳妥地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建立符合检察工作特点和司法规律的检察人员管理办法、机制,加快推进检察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步伐。严格执行检察职业准入制度,实行凡进必考、公开招录,切实把好检察官队伍的“入口关”。探索建立各个业务岗位检察官基本素质标准,逐步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充实到业务部门,不断优化业务部门力量。坚持在实践中锻炼人才,市检察院在办理重大案件时,组织基层院业务骨干参与专案工作,通过实战提高能力。坚持每两年一次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优秀公诉人和优秀办案能手评选表彰活动,促进检察业务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把培养人才与发挥人才辐射作用结合起来,组织全市检察业务能手开展检察实务巡讲,全面实行主诉检察官带助手的办案模式,加强业务后备人才的培养。
13、加强检察行政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注意选拔年轻优秀、高知识层次和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到检察行政管理人才队伍中来。围绕科学决策和开拓创新能力,构建检察行政人才能力建设的框架,制定不同层次行政人才素质标准。重视加强对检察行政人才的作风培养和能力建设,使其具备与本职位相适应的知识水平和技能要求,不断增强检察行政人才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有意识地引进专业知识扎实、工作经验丰富、工作技能较强的司法会计、计算机等专门技术人才。有计划地选送检察技术人员参加相关行业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邀请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授课,通过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为检察技术人员联系带教老师,积极为检察技术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实践创造条件,促进他们成长成才。
14、加强检察理论研究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检察理论研究骨干队伍,搭建检察理论研究平台,加强对检察工作实践经验的整理、提炼和升华,加强对检察实务以及法律政策的研究,形成较为系统、完整的检察工作理论体系,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强化检察工作的理性思维,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两级院要成立干警理论研讨小组或者学科小组,每年选择若干重点课题,给予一定书报费和课题经费,结合检察实践开展理论探索和创新。继续办好《某市检察》,建立检察业务论坛,为检察干警开展理论研究提供平台。市检察院每两年举办一次优秀理论研究成果评选活动,对获奖的研究成果给予一定的奖励,并推荐参加高层次学术交流。
15、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勇于创新的青年人才,是实现检察人才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要建立和完善青年人才培养机制,支持优秀青年干警脱颖而出。通过组织检察系统上下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开展“结对子”检察院互派干部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有意识地将优秀青年人才放到条件艰苦、任务繁重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和考验。大力支持优秀青年干警参加检察工作和改革的重大专题研究,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和检察工作重大问题,使他们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高校毕业生是青年人才的重要来源,要把吸纳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作为充实检察后备人才、改善队伍结构的重要途径,按照编制缺额、突出重点、严格条件、确保质量的原则,有计划地考录和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对现有的大学毕业生,要充分信任,合理使用,表现好、有发展潜力的,要放在重要岗位上锻炼,多压担子,加大培养力度。每年召开一次全市检察机关选调生、大学毕业生座谈会,交流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查找自身的不足和存在的差距,加快成长步伐。
五、健全机制,营造氛围,努力为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16、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检察人才评价机制。评价检察人才要从品德、工作业绩、业务和法律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克服人才评价中重学历、资历,轻能力、业绩的倾向。根据不同岗位、类型检察人才的特点,制定具体的评价标准。对检察领导人才的评价,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建立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对检察业务人才的评价,要打破年龄、资历、学历、身份限制,重在业绩和贡献。
17、完善检察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扩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继续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制度,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两级院内设机构领导职位空缺的,原则上要采取竞争上岗,实行试用期制、任期制等制度。加大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警的力度,两级院主要内设机构必须配备优秀年轻干警担任副职。建立检察官遴选制度,市检察院补充干警原则上要从基层院优秀检察官中择优选任。
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方案篇5
近几年来,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水平的提高,影响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下面结合本职工作,主要谈谈队伍作风问题。
现阶段法院干部队伍中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在思想作风方面,有些干部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一是有些干部没有真正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接待群众上访态度生硬,解决群众矛盾方法简单。二是有些干部服务态度差,言语不文明,仪态不端庄。
二、在学风方面,有些法院干部存在学风不浓、玩风过盛的现象。主要有以下表现:一是有些干部不重视政治理论的学习,对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理解不深不透,满足于一知半解。二是有些干部不认真钻研法律业务,对本职专业工作不够熟悉。三是有些干部平时不注意自己的学习提高,把业余时间和心思放在喝茶、聊天、打牌上。
三、在工作作风方面。有些干部抓落实不到位,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不够高。主要有以下表现:一是工作拖拉,本职工作或领导交办的任务不能按时完成。二是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认识不清,对己有利或容易做的事争着做,对己不利或有难度的工作则相互推诿。三是有些干部责任心不强,对自己的工作没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工作满足于一般化。有些干部政策水平低,业务能力差,心有余而力不足。四是有些干部缺乏艰苦深入的作风,工作作风不实,喜欢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不注重工作实效。
四、考评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奖惩机制,造成工作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
如何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如何制定提高司法水平和案件质量的对策和措施,应是法院领导和政治部门研究探讨的重点问题。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胡总书记重要讲话及全国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就要切实解决法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各种作风问题,消除影响公正司法的各种不利因素,不断增强法院干部队伍司法能力,提高整体司法水平。抓好队伍建设,就一定要紧紧抓住作风建设的内因,从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上入手。
第一,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胡总书记重要讲话,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人民法院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必须始终坚持队伍建设不动摇,制度再优越,措施再有力,但如果队伍软弱、涣散,一切都无从谈起。加强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要着力解决干部的“三观”问题。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干部队伍具有什么样的素质,就具有什么样的作风。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是作风建设的内因,解决作风建设问题,首先必须从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入手,着力解决干部的“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好十七大精神和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用党的先进政治理论武装和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的问题,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第二,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法律业务知识和司法能力的培训,只有切实加强学习,才能获得新知识、开阔新视野、启发新思路,跟上时代的步伐,从容应对时代的挑战。
第三,建立健全法院机关科学有效的考评和效能责任追究制,从提高机关效能上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工作水平。法官的社会良知和正义情感对于司法公正的重要意义,正如法社会学创始人爱尔里希所说:“法官的人格,是正义的最终保障。”然而,现行考评法官的方法对此并没有给予足够的强调和关注,这是现行法官考评制度的一项重大缺漏。另一项缺漏则是疏于考评法官的法律专业素养。目前对法官考评的常见做法是,以法官完成工作量的多寡论法律专业素养的高低,以勤勉代替法律专业能力的考评。这种考评误导了被考评的法官,使得许多法官力争多办案却轻视对法律专业的学习和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