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服务问题(收集5篇)
社区养老服务问题篇1
【关键词】社会化养老;老龄化;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
随着中国“四二一”(两个中年人赡养四个老人,抚育一个孩子)家庭模式的普遍化,全国各地人口陆续进入老龄化,养老的话题开始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我国“未富先老”局面已经形成,家庭养老的功能不断弱化,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发展成为必然。与我国迎来老龄化背景相似,自1999年河北省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伴随着老龄化速度加快和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河北老龄问题的社会压力越来越大,社会化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日渐突出,养老问题已成为了河北省改革发展进程中不容回避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这其中,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方式是新型养老模式,是对家庭养老模式的重要补充,应在现有基础上予以完善和改进。
一、河北省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截至2012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占总人口的14.3%,预计在2013年将突破2亿,2034年突破4亿,2054年突破4.72亿。河北省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的增速每年在3%左右,截至2010年3月已达989万,占到全省总人口的14%。按照这种发展趋势,据预测,到2015年,河北省老年人口将达1100万、约占总人口的15.5%;到2023年将达1300万、约占总人口的17%;到2030年将达到1676万,约占总人口的21%,接近中度老龄化社会;到2050年将达到1676万,约占总人口的25%,全省将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因此,中高龄老年人的赡养问题将成为未来河北省所面临的主要经济和社会问题。将会严重影响河北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家庭历来是养老的主要载体,家庭养老是中国传统养老模式。因此,在大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模式的养老服务体系中,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整个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非常重要的养老载体和依托,将承担近96%的养老服务任务,也是支撑整个养老服务体系承上启下的重要支点。据有关调查显示,九成以上的老人依然会选择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是传统的伦理道德主张,子女赡养和孝敬父母被视为“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老年人一般都乐意生活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另一方面,在“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的中国,家庭养老观念自然居于主流地位。因此,家庭依然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最佳处所。但随着家庭小型化且分散化趋势的加剧以及年轻人生活方式的转变,家庭照顾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和不足,家庭养老功能不足弊端日益凸显,而面对庞大的老年群体对居家养老服务日趋强烈的需求,如何让更多老人幸福地实现居家养老就成为了养老模式的一大难题。近些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社区服务产生并蓬勃发展。社区意识深入到千家万户,社区服务具有福利性、群众性、服务性和地缘性等特点。如果能充分利用社区服务网络及相关资源,通过强化和拓展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解决养老问题,将是突破性的进展。社区居家养老实现了家庭养老和社区照顾的最佳结合。为此,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应运而生,它对于大多数老年人是一种更为理想的养老模式选择。
社区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载体,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通过科学的组织管理,向社区的老年人提供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它将一部分养老功能从家庭向社会转移,是一种社会化的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仍以家庭供养和自养为主,在居住方式上仍是居住在自己家里,与家庭养老相似,符合老年人的居家需求;同时又可以享受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等全方位专业服务。可以说,社区居家养老吸收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和可操作性,使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家庭环境和社区环境中安度晚年,迎合了老年人的心理,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安全感,是一种备受推崇的养老模式,有着一定的优越性。中国《九大城市老年人状况抽样调查》表明,城市老年人一年中经常在住地附近活动的占50.1%,在家门动的占65.8%,经常在市内活动的占15.6%,经常离开本市去外地活动的仅占1.4%。由此可见,退休后老年人的主要生活空间是其所居住的社区。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可让老年人仍生活在他们熟悉的社区中,不割裂老年人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有利于老年人保持愉快的精神和良好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社区居家养老能大大减轻家庭的养老负担,改善老年人的护理条件,进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此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具有投入低、成本低和收费低廉的特点,这既能减轻政府养老的经济负担,同时也能减轻家庭子女养老的经济负担。有统计表明,设置一个养老床位的费用相当于为1500位老年人在社区提供居家养老的费用。
三、河北省社区养老模式初探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0年8月发出《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强调要加强社区建设,依托社区发展老年服务业,进一步完善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委的《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为促进社区发展为老服务提供了基础性建议。民政部表示,到2015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将基本覆盖我国100%的城市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我国将基本建立起形式多样、方便适用、广泛覆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河北省民政厅和河北省财政厅于2012年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河北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制定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从2012年起,利用四年时间,在全省初步建立起政府宏观管理和扶持,街道、居委会兴办,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使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到2015年在全省每个街道办事处建设一所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0%的城市社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规划到“十二五”末,全省千名老年人的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以上,其中社会养老机构床位数所占比重达到50%以上;90%的老年人实现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实现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实现机构养老。对此,我省许多城市在这方面也积极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2012年,我省逐步推进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建设,年内新增13万“一键通”用户。2010年,河北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组织主办、企业运作的模式,开展了以“12349”民政服务热线为主的多种模式的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建设(“一键通”),到去年底,“一键通”已覆盖全省172个县(市、区),入网老人达到37万多人,服务加盟商3万多个,老人们足不出户就能及时、方便地享受到医疗急救、家政服务、商品配送、生活照料等多方面服务,成为依托城乡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新路径。2013年7月15日,张家口市桥东区正式启动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以日间照料站服务模式做补充,逐步实现养老服务由被动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这种新颖的居家养老方式一经推出,便受到很多老年人的关注和欢迎。石家庄市研究通过《石家庄市2011至2015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指出,到2015年底,每个街道要建成一家集日托照料、居家养老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覆盖全市所有的城镇社区和农村。
四、完善河北省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新路径
如前所述,虽然我省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规划部署和积极落实,但总的来说,社区居家养老在我省还刚刚起步,处于试点阶段,普及度还不高,也没有成熟的经验模式可以借鉴,同时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意识也相对滞后,还存在一定问题。譬如:资金严重短缺;普遍认识缺位;服务内容单一;服务队伍有待加强;运行机制不畅。等问题。尤其是养老服务人员素质问题今年来备受诟病。在我国省,养老服务人员有两类:一类是带薪服务人员,另一类是不带薪的志愿者。带薪服务人员多为中年人,专业素质不高且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缺乏老年护理知识。志愿者多为短期或兼职人员,不能成为养老服务队伍的中坚力量。因此,未来应结合我省具体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推进完善。
首先,政府应继续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建设中发挥主导力量,特别是养老发展规划、扶持政策、财政资助、协调监管等方面。在规划上,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避免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在财政投入上,要加大力度,发挥政府财政投入作用:加大对养老服务资金投入和补贴力度。在养老机构资金缺口上,需要政府予以大力支持,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一是加强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投入。省级财政配套的同时要扩大福彩公益金对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的投入比例,扩宽资金渠道。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投入,放宽准入政策并在税收等问题上给予一定的照顾。二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和工作经费的投入。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新途径,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把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重点帮扶,适度普惠,以为困难老人提供低偿、无偿服务为突破口,由政府承担起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渠道作用。
其次,完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工作:一是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工作能力强、基本功扎实、知识体系健全、服务态度热情、待人和善的养老服务人员是至关重要的。对目前已经上岗的养老服务员实行定期培训,从相关的老年学、营养学、护理学等专业学科知识到老年人心理知识、急救知识等都要有一定程度的掌握。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奖惩分明,奖勤罚懒,调动工作人员的岗位积极性。在此基础上,要引进高素质的人才充实养老服务队伍。二是实施“日间照料”建设。为老人提供日常护理和生活照料、心里慰藉、上门照料等服务。三是增加服务内容。在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内容的基础上,为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活护理、卫生保洁、餐饮配送、代买代办、心理疏导、聊天谈心、调节邻里矛盾和家庭矛盾等诸多日常的家政服务。
再次,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社区内蕴藏的大量社会资源如各种志愿团体、专业人才以及丰富的场地和设施资源等,都可以用来使老年人在生活得到照料、身体健康得到保障,同时形成与外界环境的良性互动,从而降低老年人的失落感和孤独感,使老年人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以及心理上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宿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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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服务问题篇2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社区养老养老现状政策研讨
中图分类号:D6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23-0047-02
目前,世界各国面临一个共同的课题:人口老龄化。所谓人口老龄化,国际上公认的定义是指社会中≥60岁人口超过总人口的10%,或≥65岁人口超过总人口的7%。人口老龄化的急剧增长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最重要、最值得关注的就是老人的养老问题。
一、什么是“社区养老”
当今社会的养老形式主要有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社区养老三种。家庭养老指的是我们熟知的老人居家养老;社会养老一般是指老人入住养老院、福利院、敬老院等,从而得到系统的医疗和照护;社区养老则是中间形式,是指老人白天享受社区养老机构提供的日托、家政、送餐等服务,晚上住在家庭里继续得到家人照顾。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让老人在居家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又有社区的有关服务机构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
二、老龄化背景下社区养老的现状――以南京市为例
(一)南京市主要的养老服务站现状
1.南京市主要的养老服务站及其分布
据了解,南京市中1000多个社区的120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经全面建成,并就近向社区老人提供服务,全市313家各类养老机构也正在加速“破墙行动”,有的已经实现开门办院,市民政等部门今年起对养老机构开始评级,其中4A级以上养老机构必须就近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2.社区养老的产生符合当今社会需求
在我国,家庭一直是赡养老人的中坚力量,赡养老人被认为是家庭和子女的传统美德和责任,因此家庭养老是中华民族赡养老人的传统方式。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迫于工作和养老的双重压力,选择把老人送入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养老机构,于是社会养老便迅速发展了起来。我们对南京各社区以及养老院的老人进行了问卷调查,根据数据显示,希望与子女同住养老的占55.49%,希望住敬老院养老机构养老的占35.17%,由保姆照顾的占8.33%,其他养老方式占1.01%。然而,根据实地访问发现,选择后三项的老人内心实际偏向与子女同住的不在少数,他们往往是迫于生活压力、婆媳问题等,而自愿离家,希望自己的离开,能给子女带来更好的生活。
然而,老人在养老机构的生活并不如想象中的美好。当今养老机构存在许多问题,关于养老院护工欺压老人的新闻层出不穷,在此背景下,社区养老便横空出世。但是,社区养老刚刚步入轨道,仍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二)社区养老存在的问题
1.服务专业化程度低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是一种道德实践活动,提供的服务要满足老人生活上、心理上、精神上的需求。如今的社区养老与老年的需求之间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社区养老仍存在着发展的空间。
2.资金缺乏或单一
如今的社区养老的来源:国家的财政拨款及补助、社会的财政捐赠、社区的有偿收入。从这里看出我国的社区养老资源主要靠的是国家的财政拨款和补助,资金的来源单一。
3.上门服务机制不完善
我国社区养老的上门服务机制仍需要完善,主要包括为老年人购买社区日间照料、老年康复文体活动等服务;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购买机构供养、护理服务。
(三)完善养老社区应当采取的建议
1.培养专业人才,提高服务专业化程度
应当建立养老社区服务认证的资格标准,这就要求我们有鲜明的专业化道德,有过硬的专业化技能,有良好的专业化形象,有专业化的评价机制。
2.加大我国社区养老的资金来源
一方面加大国家的财政拨款和辅助,另一方面加大资金的民间来源。
社区养老服务问题篇3
关键词老旧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
1养老压力分析
1.1人口老龄化现状
2014年我国老龄人口突破2.5亿大关,老龄人口比例严重超过老龄化标准,河北省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15.68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的15.1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77.09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的9.17%。截止2015年底,石家庄市60周岁以上老人166.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7.2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22.9万,占老年人口13.39%;空巢老年人家庭占50%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占12%以上。从2005年至2015年,石家庄市老年人口年均增长4.5%左右,年均递增老年人近8万。预计到2023年,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将达200万人以上,养老任务非常艰巨。
1.2养老服务现状
2015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388个,覆盖全省70%的社区;建成覆盖全省的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全省入网老年人总数达到100多万,为老年人服务的企业有4万多家。全省累计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29754所,覆盖全省61%的行政村。全省公办养老机构675所,床位达到13.1万张,社会办养老机构508家,床位8万张。
2主要问题与原因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老人住在家里,等待上门服务;也可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或托老所里,晚上再回到家里。所以这种模式因不离开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普遍被老人所接受。河北省出台了《关于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了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步伐。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从2012年起,利用四年时间,在全市初步建立起政府宏观管理和扶持,街道、社区、居委会兴办,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到2015年,全市每个街道(乡镇)均建成一所示范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全部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街道(乡镇)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覆盖。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规模,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300平方米,旧小区改扩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150平方米。”新建小区由于配套基础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的原因相对来讲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比较容易,但在老旧小区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困难就大多了。
调研了附近的几个老旧社区,房屋是八十年代建成的。在调研的5个社区仅1家有养老服务设施,床位还处于闲置状态,其原因是:(1)相关部门领导对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危机意识不强,仍抱着照顾老人是子女的责任的传统想法。(2)老旧社区遗留问题多,社区工作繁杂,这些小区多是改制破产企业职工居住,乱搭乱建,环境较差,一无“业主委员会”,二无物业管理,一切问题全靠社区居委会管理,为此分散了不少精力。谈及为老工作,则是心有余力不足,社区老人数量摸不清,养老政策不熟悉。(3)老旧小区因历史原因导致公共设施缺乏,也彰显了近几年政府投入不足。(4)养老服务的有效性不高,在社区居家B老方面投入不够。政府偏重少数老人需求的养老机构的建设,忽视了多数居家养老需求和依托社区养老需求的建设。养老机构建设同社区居家养老建设相比较容易,养老机构选址灵活,多选在市郊;社区养老设施地点固定,全在市区,改扩建养老设施很难,除了土地问题难解决外,还必须通过全体业主表决这道坎。老旧小区诸多问题交织了在一起,需要统筹考虑,分部实施。
3建议
(1)科学规划,加快老旧社区养老设施建设步伐。将其列入省、市、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摆出问题清单。在老旧小区通过租赁、置换或购买房屋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的设施。尽管社区养老设施覆盖率达到70%,但对于老旧小区来讲几乎空白,虽完成了数量,但没有真正落到更需要服务老旧小区。
(2)社区干部主动做为。居家养老服务是社区居委会的基本工作,是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社区干部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骨干力量。社区工作者应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贴心周到服务,做好尊老爱老的宣传工作,维护老年人的权益,真正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3)建立档案,摸清每位老人的健康情况。按老人年龄数量进行分类、细化,如自理与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数量以及楼号层数经济情况等,确定重点社区、重点老人,轻重缓急、分步实施。老旧小区遗留问题多,无力改善居住条件的老人多,实属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
社区养老服务问题篇4
【关键词】居家养老;现状;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日趋明显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以及“4+2+1”结构的家庭数量日益增多,社会对养老服务的要求日益提高,传统的机构养老已无法满足我国剧增的养老需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顺应时代的潮流、应运而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把推行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放在了重要位置。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
所谓居家养老服务,即在适合的环境中养老,自20世纪60年代在英国推行以来得到了其他国家的纷纷效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核心的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解决日常生活事宜的社会化服务。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结合传统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老年人可以在家庭这个熟悉的环境中享受由政府购买、社区负责提供服务的社会化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生活照料,如为老年人采购日常生活用品、为老年人做饭、打扫卫生、洗衣、洗头、洗澡、陪老年人看病就医、游玩等;其二,技术护理,包括为老年人做心理疏导,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为老年人提供集体的休闲娱乐场所,培养老年人的兴趣爱好、帮助老年人重新树立生活目标等。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总体情况
我国目前的养老服务主要由市场提供、社会机构有偿提供和政府购买无偿提供,养老方式主要有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等,社区居家养老只是众多养老方式中的一种。家庭结构的变迁以及人口流动频率的加快,传统家庭养老已不再是老年人养老的首选方式。中国儒家传统文化的根植和养老成本的居高不下导致机构养老也逐渐失去市场主导作用。在这种形势下,大力发展以家庭为核心的居家养老就成为必然选择。综合全国各地近年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情况,普遍方式是由政府出资购买、社区负责招募人员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即家庭养老加社区服务于一体。社区居家养老提取了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二者的优点,是未来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方向。
政府于2001年实施的“星光计划”,我国开始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探索工作。2005年在全国开展了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提出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思路和目标。2008年全国老龄委联合多个部委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养老服务的相关要求,全国各地纷纷参与养老行业的实践。比较各地的发展情况,苏州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比较成熟,为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更快发展,苏州市提出了机构运作、虚拟养老、集中居住、应急服务、志愿服务等五大养老体系,推动了苏州市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尚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作支撑。首先,除了1953年颁布的《劳动保障条例》可作为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外,我国没有明确的社会保障法律。相关的制度条款缺乏法律权威,致使大多社会保障制度不能有效实施。其次,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由政府提供,没有有效带动市场和非盈利机构的积极参与,缺乏市场力量,阻碍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规模发展。
(二)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越来越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目前,市场上所存在的养老服务多由政府和社会组织提供,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规模上都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另外,养老服务的准公共产品属性,致使企业提供养老服务数量不足;再次,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处于发展初期,规模不大,缺乏统一的运作标准,社会影响力不足。各方面的原因导致我国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薄弱,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缺乏保障,阻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发展。
(三)基金筹集渠道单一,覆盖范围小
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财政补贴、慈善捐助、福利等,养老行业缺乏多元化的筹资渠道。我国正面临着经济转轨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时期,大量的财政预算将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政府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于养老行业,福利和慈善捐赠波动性大、缺乏稳定性也不能充分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因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只能小范围开展,先满足生活极度困难的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不能大范围开展,形成规模效应。所以,为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开展,必须拓宽融资渠道,保证资金来源,扩大服务范围。
(四)服务内容单一,优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
现阶段,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处于发展初期,服务内容相对单一,缺乏有针对性和差异化的养老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多为照顾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帮老年人料理家务、陪老年人看病就医等。对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关注较少,陪老人聊天解闷、社区集体休闲娱乐这样的服务却少之又少。这样的服务内容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养老需求,优质、全方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缺乏阻碍了我国养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管理经验不足,资源整合程度不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虽然在加速发展,但仍处于发展初期。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服务标准,管理水平低下,基本无经验可循,无法充分整合社区原有资源,如充分利用社区休闲场地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集体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充分利用社区闲置的人力资源,保障社区养老服务提供者的高素质和专业化。在各方面条件都不成熟的情况下,社区无法充分发挥管理优势,充分整合资源,无法提供优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六)缺乏专业化的服务提供者
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人员普遍缺乏系统化和标准化的培训,专业化程度低。从事居家服务行业的人员物质报酬较低,甚至不如一般家政服务人员待遇好,导致许多专业人士不愿进入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多为下岗职工和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工,这些人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不具备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素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短缺和专业化素质低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的支持和约束,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发展居家养老的重要保障。为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法规,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法制化的范畴,充分利用法律的稳定性和强制性,调动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制化建设。当前应积极筹建国家养老保障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的权利、财力保障机制、社会参与、服务准入、服务资源分配、服务模式等内容。
(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共治理水平
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化运作、家庭参与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积极强化政府、社会和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坚持政府为主导、社区委依托、家庭为主体的服务模式。政府加大财政拨款力度,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供给渠道和运作机制。采取国家、社会和个人等多种投资渠道,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社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充分整合社区资源,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的整合、提高社区服务资源利用率。社会群体加大监督评估力度,建立标准化的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建立高水平的服务指标体系。服务过程中采取统一的计量和考评标准,建立操作性强、适应性强的规则体系,实现居家养老的规范管理和规范服务,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平治理,保障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三)参照市场化标准,强化服务的多元化和针对性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家庭为主体的新型养老模式。把传统的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相结合,推进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发展。在提供养老服务时,要参照市场化标准,强化养老服务的多元化与针对性。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家务料理、医疗服务、聊天解闷、集体娱乐在内的多元化、全方位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针对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和个体差异化,对不同年龄阶段和生活层次的不同老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需求,可以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社区集体服务等多样化服务。通过实现服务过程的社会化,服务对象的个性化和服务内容的多样化,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多样化发展。
(四)强化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队伍的服务水平
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标准化和专业化程度是保障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主要是专业化素质较低的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建立一支专业化素质高的居家养老服务团队。首先,建立一系列人员培训和考核标准,对现有的养老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实现养老服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其次,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吸引专业化程度高的专业服务人员,引进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鼓励年轻人在空闲时间加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行列,利用自己的空闲时间为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弥补老年人子女不在身边的缺憾,让老年人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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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服务问题篇5
关键词: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问题
2016年2月,早对老龄工作的方面,做出了一项重要的工作指示,他指出,要在应对老龄化方面,政府应当做出有效的应对,因为这件事关系到国家全局的发展,同时也关系到亿万人民群众的福祉。据老龄委的一项数据显示,到2008年年底,中国整个老年人口已经增加到1.69亿。大约估计到2023年,中国的老龄人口即将到达2.48亿的水平,这种情况下,老龄化的水平就将达到17%。必须要去探索一条能满足大多数老人对养老服务新需求的满足的新的方式,于是,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这种服务形式就应运而生了。本文探讨重庆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小
目前,除去参加社区组织的休闲、文体、娱乐活动之外,真正接受上门服务的老人较少,因而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较小。以渝中区的爱心援助服务中心为例,这个爱心援助中心主要是负责凉亭子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它上门服务的老年人就6位,其中就有5位老人是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只有1位老人是通过自费的方式享受到服务的,这位老年人选择的是每月400元服务费的共计20小时的上门服务。2013年,重庆市民政局做过一项关于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调查,调查对象是重庆市40个区县,得出的结论是:除了渝中、南岸、九龙坡、沙坪坝、风度、开县等少数几个县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外,绝大部分区县没有实质性展开这项工作。就算是在开展这项工作的几个区县,也只是选取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街道或者乡镇在试点。从这点可以看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处于试点实践阶段,政府购买此项服务更是很少,从而,能够享受到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就更是少。
二、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门性政策文件少
重庆市政府在2015年出台了一个关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文件,其中包括购买养老服务部分,只列了某些大类项目,但是,有两个特点,第一,大致数量以及细分项目没确定,第二,总量的分配结构没体现,说明是至上而下,反映出需求调研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够。有相关措施,说明在做这个工作很好,但是,怎么去分配好这些指标,都是需要思考的问题,考验着执政者的智慧。
三、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市场培育不足
首先,重庆市政府投入不足造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基础设施不完善,无法满足养老需求。社会组织方面,截止2015年底,重庆市社会团体722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075个,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合计5214个,其中社区服务指导中心11个、社区服务中心323个、社区服务站2342个、社区养老机构855个、社区互助型养老机构1683个,为老年人与残疾人提供收养服务的机构642个,床位84454张,这与重庆市城市社区老年人口的差距太大。第二,居家养老服务是要着眼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的,为他们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是必须的,这些多样化的服务应该包括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安全援助健康护理、等服务。不过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比较的单一,大部分是局限于送餐和保洁等等家政类的服务。第三,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目前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的保障,导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开展的时候,社区和街道没有办法去展开这项工作。因为缺乏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所以基层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很难去推进。
四、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人才培育不成体系
重庆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这项工作尚未形成政府层面多部门联动的形势,基本上还是老龄部门和民政局在做具体的事情。这项工作由各个社区具体来承办,而社区的工作人员本身人手就比较紧缺,所以也没有专门的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某些社区是指定一名社保工作人员来兼任。另一方面,养老产业从业人员水平较低,缺乏专业技能。随着养老产业的蓬勃发展,对当前的养老服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基本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老年护理技术和相应的法律常识,但目前养老服务人员平均技术水平差、理论知识单薄。与此同时,重庆市还没有专门培训养老服务人员的机构,养老服务提供者不足,质量不高。而且在实践中,在多数人的观念里,老年护理工作的社会地位不高,如果从事这项工作,会受到他人的歧视,所以很难吸纳到社会中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专业人才来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所以,重庆市现阶段在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缺乏专业化的人才体系。
五、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作及评估机制不完善
在实际运行中,重庆市政府在购买养老服务的程序方面不规范,其主要表现有:第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方式缺乏公开性和透明性。在这方面不仅是重庆市各级政府出现这样的问题,而且在我国其他地方政府这一问题也是相当普遍,虽然在财政预算编制中将所需的费用作为专项资金列出,但从来没有向社会公布,因此而造成了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信息部队称问题。第二,政府的购买过程缺乏足够的公开性和竞争性。多数情况下,政府和社会组织都是以私下协商的方式,或者根据社会组织以往的经验和知名度来决定提供公共服务的归属问题。这样一来,容易造成社会组织实力参差不齐。这些问题不阻碍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良性运转,也不利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同时,监督和评价体系的缺失,服务成本难以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