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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收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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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以环境安全为目标,严格日常监管,加强执法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服务服从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发展大局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安全执法工作,促进全区环境风险源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将全区各类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控制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我区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三、主要任务

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环境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污和破坏生态违法行为;加强环境安全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郁的环境安全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构筑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环境安全工作格局。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有效落实,局成立生态环境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罗

副组长:廖、吕、黄、徐、赖、龙

成员:局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各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各街道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开发区建环局市政环保组。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接相应联系镇街,督促抽查工作落实开展情况,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与安全生产督察、巡查、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领导联系镇街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罗,联系新塘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廖,联系仙村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吕,联系石滩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联系开发区建环局市政环保组,永宁街、宁西街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徐,联系派潭镇、小楼镇、正果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四级调研员:赖,联系朱村街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务综合服务中心、中新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四级调研员:龙,联系荔城街、增江街、荔湖街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五、检查范围、频次及任务分工

(一)检查范围。

全区环境风险源企事业单位。

(二)检查频次。

按照区分层级、分类监管的原则实施监督检查。重大环境风险源检查频次为1次/月,较大环境风险源检查频次为1次/季,一般环境风险源为1次/半年。

(三)任务分工。

按照分级监管原则明确分工,重大环境风险源和较大环境风险源日常监管由局执法大队负责,一般环境风险源日常监管由开发区建环局市政环保组、各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各街道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

六、主要工作

(一)落实安全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

1.不断强化理论武装。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电视片》、《广东省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等系列影片。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关于四川经久乡“3.30”森林火灾重要指示、2023年4月8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4月10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把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局办公室负责)

2.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照《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和广州市贯彻落实《措施》,局领导担起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局办公室牵头,局综合执法科配合)

(二)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环境安全监管能力。

1.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按照区统一部署,配合做好环境安全新闻宣传工作。开展全国第二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继续做好新《固废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3年版)《广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广州市固废业务办理指引》等“送法上门”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宣传活动。通过政府网和《珠江环境报》等开展环境安全公益宣传。(局办公室牵头,土壤与辐射管理科、综合执法科和镇街相关生态环境保护中心配合)

2.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6-8月,组织环境应急业务综合培训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培训;7-9月组织开展2023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四季度,组织重点产废单位开展2023年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及广东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操作培训。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消防等安全教育培训。(局办公室牵头,局水环境管理科、土壤与辐射管理科、综合执法科,环境监测站和各镇街相关生态环境保护中心配合)

(三)加强安全预防,防范重大环境风险问题。

1.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措施。结合环境安全监管职责,制定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措施。督促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一线三排”具体实施措施,建立“一线三排”工作台账,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除安全风险隐患。(局综合执法科负责)

2.推进“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按照《广州市增城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部署,积极推进落实涉我局相关任务。牵头推进落实增城区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与区发展改革局、科工商信局、公安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9个区直单位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年度整治任务顺利完成。完善报送机制,建立工作台帐,动态更新“一图两清单”。按区安委办要求,每月报送生态环境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和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一图两清单”。(局土壤与辐射管理科、综合执法科分工负责)

3.开展化学品特别是涉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以中新片区为重点,对全区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主要围绕五个方面:一是督促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级别;二是对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日常排查,确保管理规范;三是督促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确保预有准备。四是督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五是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特别是应急物资和设施完备可靠。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切实摸清化工行业环境安全管理底细,消除潜在风险隐患,促进行业规范管理、安全运营。抓好危险废物以及污泥、建筑废弃物等一般固体废物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督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强化对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开展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牵头科室:局综合执法科,配合科室(部门):局办公室、土壤与辐射管理科,开发区建环局市政环保组、各相关镇街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四)开展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执法行动。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清理整治。具体保护区名称、级别、区划范围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23〕83号)核定,对全区饮用水水源地内环境违法问题,全部限期清理整治到位。(牵头部门:局综合执法科,配合科室:各相关镇街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五)开展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粤环〔2018〕44号)相关要求,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为主要抓手,进一步推动环境风险源企事业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整治、预案编制、机制健全等工作,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环境安全监管全覆盖,保障环境安全。(牵头科室:局办公室,配合科室(部门):局综合执法科,各相关镇街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六)开展汛期环境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重点检查柯灯山水厂、新塘水厂及新和水厂一、二级水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水库及其周边范围内污染源,重点环境风险源、生产使用化学品、电镀、危险化学品仓储、产生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油库、油站、规模化养殖业等重点污染企业。对汛期环境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环境污染隐患,现场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对重大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清单,定期跟踪督办,对整治不力或长期不能消除的重大隐患,实行重点督办,确保环境安全问题整治到位,避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牵头科室:局综合执法科,配合科室(部门):局水环境管理科,开发区建环局市政环保组、各相关镇街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七)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全面排查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电镀、火电、水泥、危险化学品仓储码头、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企业、生产使用化学品企业、规模化养殖业,反复整改长期未能得到根治的重点环境风险隐患以及曾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企事业单位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应急资源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其档案建立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情况;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情况;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等情况。(牵头科室:局综合执法科,配合科室(部门):局办公室、土壤与辐射管理科,开发区建环局市政环保组、各相关镇街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八)做好日常工作,防止重大环境事件发生。

1.严格环境执法监督。制定《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2023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组织开展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执法检查。根据往年巡查要求,保持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巡查频次。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督促持证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强化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局综合执法科牵头,局土壤与辐射管理科配合)

2.严格环境应急值守。按月制定生态环境系统应急值班安排;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守备勤制度,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及恶劣天气期间,严格执行三级值班规定;继续实施执法和监测值班联动机制。组织值班抽查,做好督促提醒,持续传导压力,确保应急值守工作有序开展。及时妥善处理环境安全举报投诉,按规定开展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局办公室牵头,局综合执法科,环境监测站等科室分工负责)

3.完成其它工作事项。按要求参加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办重大活动、会议;完成区委、区政府决定事项(含落实区季度防范会议工作部署工作情况)以及区安委会(办)依职责交办的各项工作,向区安委会(办)报送相关工作材料。(局办公室牵头,局综合执法科配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执法为民,关爱生命、预防为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加大对非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企业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和服务,坚决防范和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二)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

各科室、各部门要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加强督察督办,确保问题彻底解决,问题严重、现实威胁较大的,要坚决实施停产整治,切实防止事故发生。

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2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抓好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四大类68个整改任务,细化了整改措施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验收单位、分管市领导以及整改时限,“清单式”管理,“压茬式”推进,“销号式”整改。截至目前,整改方案明确的68个整改任务中,已完成整改53个,其余15个正在全力推进整改,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提高站位,扛起责任,坚决抓好反馈意见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汇聚整改合力。成立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40余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实地督导问题整改工作;分管负责同志现场督办,协调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心协力,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问题整改。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都必须管环保”,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市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建立了市领导联系县区环保整改核查制度,完善了工作调度、信息报告、督查督导、整改销号等多项整改机制,动态管理,清单销号,以责任压实倒逼整改落实。同时,严格责任追究,针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5个问题线索,按照省环保督察相关要求,对20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11人、其他干部5人。

三是狠抓问题整改,力促环境质量改善。坚持统筹兼顾,将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边整改边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2019年度,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0.8%,位列全省第三;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7.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75.3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3个国控断面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地表水水质位居全省第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全力以赴,以改促治,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治理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重要战略位置,研究制定《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实施方案》,着力构筑沿江“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重点实施“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促升级、创品牌、统规划、强机制”十大行动,全力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样板。

二是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围绕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四大结构调整,大力实施“百日攻坚”、秋冬季综合治理、12月中下旬攻坚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四尘”“四烧”“四气”,组织实施省级重点项目16类217项,积极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完成3家钢铁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15家水泥化工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城市面源扬尘综合治理和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是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紧盯长江**段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突出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四源齐控”,组织实施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68个,已建成19个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市三水厂取水口及配套供水设施迁建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西湖、枞阳县2座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1.6%,水污染防治深入推进。

四是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全市1565个农用地点位详查和191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建立并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完成65家企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面启动,固体废物监管力度持续加大,“无废城市”试点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能力水平持续提升。

五是坚决抓好生态修复治理。编制了《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出台了《**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全市沿江两岸植树造林和沿江1公里范围内应绿尽绿实施方案》,扎实开展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一江两岸港口岸线整治项目180个(54个码头、126个非码头设施),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507.22平方公里(占比17.35%),湿地保护率达55.69%,森林覆盖率达24.93%,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健康发展。

六是不断完善生态治理体系。按期完成生态环境部门机构改革,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大气、水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制定《**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全力推动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现代化幸福美丽新**绿色发展、生态发展、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紧紧抓住省环保督察交办的环境问题,进一步增强整改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环保督察整改作为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牢牢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整改决心、更硬的整改措施,坚定不移地抓好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二)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深入抓好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对要求2023年完成的问题,按照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对涉及到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由牵头单位负责协调推动,其他责任单位密切配合,验收单位主动督办指导,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3

关键词:土地整治;规划方案;评价大纲;监测跟踪

中图分类号:DF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土地整治作为解决我国当前土地利用问题的主要手段之一,其本质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对区域内的土地整治活动进行安排与协调。对土地整治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土地利用相关规划体系自身不断完善的客观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环评法、规划环评条例和国家对保护生态环境这一国策的需要。土地整治活动的开展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必然会造成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到区域内环境状况。

1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程序规划的编制过程是一个较规范的决策过程,可以从规范决策过程的角度来分析规划的编制过程。在决策过程中贯穿规划的相关评价活动,这样才能协调规划环评的程序。规范性决策学要求按科学的程序规范和方法规范来制定决策,决策的制定过程分为确定问题所在,提出决策的目标、发现、探索和拟定各种可能的备选方案和从各种备选方案中选出最合适的方案3个阶段。确定决策目标是决策的前提,拟定备选方案是决策的基础,方案的选择则是决策的关键[1]。根据上述理论,可将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分为4个阶段:制定评价大纲、评价实施、评价总结和监测跟踪。

1.1制定评价大纲

1.1.1规划方案的初步分析

包括对土地整治规划的层次性、目标、作用对象、涉及领域、实施区域与时段等进行初步研究。

1.1.2规划区域内基础资料的收集与现场调查

收集规划区内以及可能影响到区域内的自然、社会、经济等基础资料,需要时进行现场调查。1.1.3相关规划的类比与分析包括该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内容,了解该规划编制的目标、背景等情况。

1.1.4环境影响识别

为了确定土地整治规划对未来造成的环境影响,是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的前期性基础,也是保证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和有效性的关键环节。包括识别规划目标、指标、方案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并且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①确定所有预期的环境影响或相关的环境影响因子与规划之间的关系;②识别出较为关键的环境影响。

1.1.5确定环境目标,选择评价标准

以环境影响识别为基础,结合调查的情况以及涉及部门或区域的环境保护目标,借鉴相关研究成果,通过理论分析、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等多种形式,初步确定环境指标,并在后续工作中补充、完善和调整。根据现行的环境标准值、区域环境背景值,通过上述各种方式,确定评价标准。

1.2评价实施

1.2.1采集评价信息

根据初步确定的环境目标、评价标准,利用多种调查手段,全面收集相关资料。

1.2.2环境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价该部分是整个影响评价的核心。预测内容主要有土地整治结构与规划调整、土地整治空间布局调整和重点项目实施的直接或间接的环境影响及其规划方案影响下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预测方法一般有类比分析法、投入产出数学模型法、系统动力学法、情景分析法等[2-3]。同时,对土地整治规划方案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与评价,可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一般有加权比较法、对比评价法、层次分析法、费用效益分析法和环境承载力分析法等。

1.2.3评价结论

按照下列形式中的1项给出评价结论:可以接受这一规划;修正本方案或制定补救措施;接受1个或几个替代方案;否定该规划。

1.3评价总结

1.3.1编制报告书

报告书既是对整个评价工作过程的总结,又是其成果的体现,应该全面、客观、概括地反映评价的全部工作。

1.3.2编制工作总结

由于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我国刚刚起步,因此每次评价工作完成后的总结对于检验评价方法,完善评价的理论体系和指导以后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项工作主要是对评价活动的成功经验、不足之处以及有待探索的一些问题等方面进行总结。

1.4监测跟踪

首先利用现有环境标准和监测系统,监测土地整治规划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并通过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等方式,监督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然后,在此基础上,评价规划实施后的实际环境影响,其评价内容主要有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建议的减缓措施是否得到了贯彻实施,同时确定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环境效益所需的改进措施并总结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得到的经验和教训。

2不同类型土地整治规划对环境的影响

土地整治包括开发未利用土地、调整用地结构、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归并农村居民点、恢复利用废弃土地和道路、沟渠、林网等综合建设等方面内容,可以分为农用地整治、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未利用地整治和土地复垦等类型。土地整治对社会、经济和生态等环境都有影响。在评价过程中的特异性和对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影响的指标构建,是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关键环节[4]。

2.1农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

零星土地的归并、村庄的搬迁合并和道路渠林的规划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增加土地利用率,提高经济产出,也可能导致农村景观异质性减少,破碎度减小,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的连贯性,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可能引起系统中气候因素、水资源、水文及地质变化;以改良土壤、农膜使用、喷施农药、化肥、灌溉为措施的提高耕地生产效率的手段,易引发耕地污染、地下水体污染及地力下降等环境及耕地质量问题。

2.2未利用地整治可能引发的环境影响

提高经济产出,可能导致土地本身的沙化、水土流失及土壤的盐渍化问题,影响并导致周围外部环境问题,诸如自然淡水体减少、环境质量恶化、水质富营养化、泥沙含量加大和淤积、水生物减少、水文环境恶化、洪涝灾害频发或海洋环境恶化等。

2.3土地复垦可能引发的环境影响

改善当地环境,提高经济产出,可能导致矿山废弃地复垦,如使用污染的客土可能引起耕地二次污染[5];灾害地复垦可能引起当地抗灾害能力减弱;建设施工破坏地复垦可能引起土地的污染及地力下降等问题。

3土地整治规划对环境影响的评价指标的建立

3.1社会环境影响指标

在获得经济及生态环境影响的基础上,从社会角度看,为实现社会发展目标所作贡献与影响的程度(表1)。

3.2经济环境影响指标

从投资者的角度,可以用投资综合效益(静态)指标法和投资综合效益(动态)指标法进行分析。其中投资综合效益(静态)指标法的主要衡量指标包括投资效益率和投资回收期;投资综合效益(动态)指标法主要衡量指标包括内部报酬率、净现值、益本比和动态投资回收期。从农户的角度,主要用耕地整治面积的产投比提高量来判断土地整治后的经济环境效益[6]

3.3生态环境影响指标表现为整理后自然生态系统中各构成要素的组合、相互关系等(表2)。

4结语

分析、预算和评价不同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选定最优方案拟定相关对策和措施,有利于对土地整治对象的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加强后续管理等相关政策和措施。通过分析规划实施可能对相关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可得出土地整治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随着社会经济、土地整治工作的不断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的完善,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也将深入开展,文中提出的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程序和相关指标还需根据实际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探索完善。

参考文献:

[1]罗明,张惠远.土地整理及其生态环境影响综述[J].资源科学,2002(2):29.

[2]卞正富,路云阁.论土地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J].中国土地科学,2004,18(2):21-28.

[3]杨海泉,张健,杨在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24):7569-7570,7592.

[4]杨晓燕.环境视角下的土地整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9.

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打造中国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坚持治理与转型相结合,坚持“治旧”与“控新”相结合,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努力实现矿产资源集约化、开采方式环保化、生产工艺清洁化、道路运输无尘化、企业管理制度化、闭坑矿区生态化,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二、整治内容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全县辖区内所有开采的矿山环境进行全方位整治。

(一)开采区。推行矿产资源集约合理化利用,宕面规范、整洁;矿区采剥合理,边开采边复绿,矿区复绿面积不少于全部开采剥离面积的40%;泥土堆放有序,采取截污措施,防止泥土流失;按照开采方式环保化的要求,钻孔要有吸尘装置,做到钻孔作业无尘化;开采道路清晰合理;闭坑矿区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落实复绿方案和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做到全复垦复绿。

(二)加工区。采取综合降尘措施,加大对粉尘的治理力度;加工机组一律安装喷淋、布袋等防尘装置。加强污水治理,建设和改造三级废水沉淀池,建设水循环利用系统,添置泥沙分离器,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生活区。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收集生活垃圾,消灭白色污染,落实保洁措施,确保矿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四)运输道路。按照道路运输无尘化的要求,对矿区运输道路全程硬化,配备足够的保洁人员,做到常清扫、常洒水。强化矿区运输车辆管理,矿运车辆驶离矿区加盖篷布,对轮胎进行冲洗。

(五)固废处置。推行尾矿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沉淀池及时清淤,尾矿及淤泥的堆放有专门场所,堆放规范,并采取回填、复绿、防尘等措施。

(六)企业管理。落实业主环境保护责任,并明确一名分管环保的副经理(矿长)和职能科室,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健全相应的环保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境管理。

三、整治计划

全县矿山企业环境专项整治的时间为一年,即从年月开始至年月,分为组织动员、方案实施和考核验收三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深入调查研究、明确目标的基础上,制定下发我县矿山环境专项整治的文件,并召开全县矿山环境专项整治会议。有关乡镇、职能部门要根据县政府统一工作要求,制订矿山企业环境整治推进工作计划方案并落实整治工作人员。各矿山企业根据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成立整治工作班子,落实人员,明确职责。有关乡镇、职能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制定和完善整治工作方案。

(二)方案实施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

全面实施矿山环境整治工作,全县所有矿山企业根据整治的要求,按照各自的整治方案扎实抓好方案实施。各有关乡镇及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开展矿山环境整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明确工作主体,充分调动矿山企业主体的环境整治工作积极性,稳步推进全县矿山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三)考核验收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

按照“整治一家、验收一家、规范一家”的方法,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年终颁发荣誉证书,享受矿山奖励政策。对达不到矿山环境整治标准的企业实行限期整改,经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

环境专项整治结束后,实行年度复查制度,如年度复查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

四、奖励办法

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建立矿山环境整治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一)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县政府与有关乡镇签订矿山环境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有关乡镇要与矿山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作为考核工作的依据之一。

(二)考核结果列为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前置条件。凡矿山企业环境整治考核验收不达标的,一律不得申报省、市、县级绿色矿山。

(三)实行“以奖代补”制度。凡当年环境整治考核验收达标并且长效管理机制健全的矿山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三年内享受奖励政策,如年度复查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违规行为的停止奖励。奖励的额度按企业当年实际上缴排污费扣除上缴国家、省部分后的60%进行返回,并在生态环保专项资金中列支。

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全面掌握全市废弃矿山治理现状,正确认识监管主体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避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努力构建和谐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年全市废弃矿山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废弃矿山封井封硐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在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中的监管主体责任,增强全市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强化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狠抓隐患治理,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市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工作内容

全市所有废弃矿山均需按照封井封硐和设立警示牌技术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并于年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四、工作机构

废弃矿山封井封硐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专门成立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村要从建设“平安”、“生态”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废弃矿山封井封硐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对隐患的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要充分发挥干部的作用,使他们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