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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工程方案(收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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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工程方案篇1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XX县农村危房加固改造示范建设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XX属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域之一、14个重点片区的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之一、云南省59个革命老区之一,是典型的“老、少、边、穷”为一体的民族分散杂居农业县。据2014年调查统计,全县农村共有C、D级危房63901户。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完成农村C、D级危房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15150户。其中,2016年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完成813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C、D级危房修缮加固、拆除重建工作。

2017年,XX县被列为全省农村危房加固改造示范县。按照住建部、省委省政府、省住建厅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我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认真总结,走出了一条工程造价低、改造工期短、贫困地区可借鉴、可复制的农村危房改造新路子。

一、找准问题,积极探索谋出路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惠民工程。针对我县农村C、D级危房存量大,上级农危改项目计划少、补助标准低、群众自筹资金难,危房拆除重建成本高、工期长等实际,县委、县政府经过深入调研,按照“安全稳固经济适用”的原则,提出了以改造加固为主的农村危房改造模式。先后制定了《XX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XX县农村危房加固技术导则(试行)》,为全县C、D级危房加固改造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指引和技术支撑。

二、凝聚合力,健全机制强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XX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建立实行危房改造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重视技术支撑。成立了县级农村危房认定和改造专家队伍,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的危房认定和改造加固技术服务队伍,组织全县相关技术人员和农民工匠进行危房认定和改造加固业务培训,为全县农村危房认定和加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加强质量监管。县级专家组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为各乡(镇、街道)危房认定和改造加固工作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按照不低于30%的标准对各乡(镇、街道)的危房认定及改造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即时整改。乡级技术组在县级专家技术队伍的指导下,驻村包户开展技术指导,并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有效监管,确保所有改造房屋符合技术规范和改造标准。

三、试点先行,分类施策抓示范

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我县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选择砖混结构、空心砌块砖木结构、土木结构、石木结构四种具有代表性的房屋结构类型,以解决危房结构安全为重点,按照“一户一案、试点先行、总结推广”的思路,严格遵循“农户申请现场调查制定方案签订协议组织施工竣工验收建立档案”的流程,根据农户危房存在的危险点,制定每户切实可行的加固改造方案,在做出概算并与施工方签订协议后,进行加固改造示范建设。

四、总结经验,示范引领重推广

危房改造工程方案篇2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特别是2003年8月,我市启动二期危改工程以来,在没有上级资金扶持的情况下,全市共拆除了22所学校D级危房7903平方米,查封6所学校D级危房2320平方米,投资207万元新建校舍6708平方米,投资116万元对部分B,C级危房进行了改造。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危房是动态的,由于建设年代和建筑质量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加之自然损耗和灾害侵袭,旧的危房消除了,新的危房还会产生。经市危改办核查,到2003年底,我市农村中小学仍存在危房7。72万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6。55万平方米,B级危房0。42万平方米,C级危房0。76万平方米。这些农村中小学危房,严重威胁着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制约了我市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各级政府,各级领导要提高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抓好危房改造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教育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农村群众最迫切的愿望是子女受到良好的教育,他们宁愿自己日子过得苦一点,也要供子女读书。孩子的教育和成长就成为老百姓的最大利益之一。让师生们在危房里学习和生活,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就谈不上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如果因危房而造成恶性事件,那就会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消除影响师生安全的隐患,就是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实现"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

(二),抓好危房改造工作是落实"科教兴市"战略,促进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解决好中小学危房问题,为下一代的学习和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环境,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提高入学率,巩固率,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为"科教兴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已将其列入今年要着力办好的八件实事之一,并向全省人民承诺2004年全省改造中小学危房99万平方米。

(四),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务院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明确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去年4月24日,谢松保市长就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出批示,"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区要负责本区的危房改造工作"。

二,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确保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一),明确目标任务

我市危房改造工程的目标是:基本消除我市农村中小学现存的D级危房,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设施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切实保证中小学师生生命安全,全面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为农村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工程"的任务是:到2005年底,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2003年底核定的113所学校65525平方米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今年要完成省危改办核定的58所学校45462平方米D级危房的改造任务,明年完成剩余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农村中小学现存B,C级危房及以后新产生的危房,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核查,制订规划,落实资金并承担改造责任。

(二),科学制定规划

各区危改办要根据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额度,提出合理的建设规模和具体的改造方案。各项目的建设面积不得超过省核定的D级危房面积,消除的D级危房不得少于省级核定的D级危房面积。所有项目学校必须量力而行,要本着"安全,够用,实用,耐用"的原则,立足脱险加固,严禁搞不切实际的高标准,超规模建设。确需扩大建设规模的,必须由区政府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不留资金缺口,并在开工前将承诺的资金汇入"危改工程专户"。要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控制工程造价,不能花钱征地,更不能举债建设,不能因工程建设而使项目学校出现新的债务。所有项目学校一律杜绝豆腐渣工程,胡子工程,举债建设的工程。保证所有项目学校危房为零,安全事故为零,质量事故为零,挪用项目资金为零,增加新债为零。

(三),保证资金投入

市"工程"资金由中央专项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和市,县工程资金组成。目前我市已争取省级危改项目58个,争取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909万元,按今年省下达给我市的危房改造任务,平均每平方米补助200元。市政府今年也将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市级配套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项目的奖励。其余的资金缺口由区级财政配套解决,不得将资金缺口转嫁到乡镇和项目学校。各区政府要按照"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切实担负起筹措危改经费的主体责任。把中小学危房改造作为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建立"工程"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工作机制。要广开财源,多渠道筹集危房改造经费。各区要保证农村税费改革固定性转移支付中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的资金全部用于危房改造。倡导,争取社会各界以及贤达人士通过捐资,筹集危改资金。各区财政部门要按照省危改办的规定,设立"工程"资金专户,分账独立核算。中央专项资金和省,市级配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市危改办核实的项目进展情况,经市危改领导小组审批后,分批拨付给各区财政专户。再由区财政专户直达项目施工单位或在区财政核算中心,实行项目单位报帐制。

(四),强化质量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各区,乡,镇要对中小学危房改造质量负责,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要坚持严把"五关"。一是严把"立项关"。各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必须是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保留下来的有D,C级危房学校。二是严把"设计关"。要坚决杜绝无设计图纸施工,要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精心设计,做到"规范,科学,安全,节约"。三是严把"施工关"。要由工程招标部门组织工程招标,选择优秀的施工队伍。由区级质监部门对工程进行质量监测。一般项目,各乡镇和学校要安排懂技术,会管理的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大型项目,还要聘请监理公司进行项目监理。四是严把"验收关"。认真做好材料验收,工序验收,分段验收,总体验收,总体验收不合格不准交付使用;五是严把"质量关"。对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建筑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如出现质量问题,将依法进行追究。各地在实施危房改造中,坚决防止和杜绝"豆腐渣工程"和新建的危房发生,要确保改造后的校舍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

(五),确保工程进度

目前暑期已过去了一个月,真正的施工黄金时间只有一个月,在这一个月内,我们必须拿下今年危房改造任务的80%,一些不适宜在学生开学后施工的项目,更是要抢在开学前完成主体工程。要确保学校秋季能如期正常开学。具体时间安排是:8月1号前各区危改办结合各项目学校上报的改造方案,深入现场提出分类指导意见。区危改领导小组对项目学校实施方案办理审批立项手续。并将实施方案报省,市危改办。8月5日前,各区根据省,市危改办批准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区危改办统一进行规划,勘测设计,统一进行招投标。区危改办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与有资质的监理公司签订委托监理书。各项目学校选派一名思想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懂管理的人员担任现场质量监督员,并组织进行培训。8月5日后,各项目学校陆续开工,现场质量监督员进驻工地,根据危改办提供的初审施工进度,报危改领导小组批准后,开始分批拨付工程款。9月份,各区危改办组织中介机构,项目学校对竣工项目进行审验收,办理有关竣工验收手续,并将工程交付学校使用。九月底,市危改办将对全市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资金管理规范,承诺资金到位,削除危房面积大,工程质量好的地方,市政府将从市级配套资金中拿出一部分采取以奖代拨的方式予以奖励。

(六),层层落实责任

各区,乡镇要建立危房改造工作责任制。一是严格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区,乡,镇主要领导是中小学危房改造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中小学危房改造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具体工作责任。凡不能按期完成的,由责任人向市危改领导小组做出说明,属工作不力的,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二是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市政府要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具体实施,以及向上级争取经费;计划部门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向上级计划部门争取经费;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转移支付与危改专项资金的到位;城建部门要负责危房的鉴定,工程质量的检查和监理;土地部门要负责办理校舍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审计部门要负责工程资金的跟踪审计及工程的预决算审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树立全局观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凡事多沟通,多交流,共同把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做好。三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不力,造成校舍倒塌,死伤师生的,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建设工程因管理不严,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通力合作,确保全市危改工作圆满成功

各区都要成立危改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要抽调专人充实危改办力量。各区危改办要有专门的办公地点,必要的办公条件,要保证正常的办公经费。市危改办办公地点设在鄂州中专,已从有关单位抽调九名同志集中办公,主要负责结全市项目工程的监督检查,完成省危改办交办的有关事项,并指导各区危改办的工作。各区危改办主要负责本区危改项目的规划,立项,勘测设计和招标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监理机构对项目实施监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派专人专柜保存。各项目学校要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将工程有关资料进行系统整理,交区危改办分类归档备查。各区危改办要在近期召开一次项目学校所在乡镇,村主要领导及项目学校负责人会议,将有关危改的最新精神传达下去。各项目学校所在乡镇,村要做好施工的协调工作,保证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市,区两级危改办工作人员要深入项目学校,加强督查和协调。要摸清情况,分类指导。对实施中的一些重大决策和重要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拿出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报同级危改领导小组研究解决。要加强舆论宣传,及时报道危改过程中出现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要在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开辟危改专栏,广泛宣传有关危房改造的方针政策,让这一"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深入民心。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危改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危房改造工程方案篇3

一、危房改造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对年各镇(街)农村住房困难户数、农村低保等困难群体人数、残疾人住房状况的调查摸底情况,合理确定危房改造数量,制定规划建设方案。危房改造参照当地群众住房建设的一般标准,做到既经济实用又相对美观,符合村庄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

(二)明确目的,保证重点。危房改造房屋为贫困家庭成员正在居住的主房,不包括配房、厨房、仓库等其它附属设施。确保对最困难、最急需的农村家庭实施救助,重点改造农村土坯危房。

(三)政府资助与自救互助相结合。认真落实政府资助资金,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集体的帮扶作用,引导有自筹能力的贫困家庭筹集危房改造款物。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互济、扶贫帮困活动,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

(四)严格管理,厉行节约。各镇(街)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居工程的科学评估,全程监管,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充分利用旧房原有物料,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二、资助对象范围和重点

(一)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资助对象范围是住房困难的农村低保对象家庭、贫困优抚对象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分散供养孤儿家庭和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严重受损且自身无力恢复重建的灾民户家庭。

(二)资助重点是最急需救助的无房、居住土坯危房以及房屋严重损坏已成危房且自身又盖不起房的农村贫困家庭。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户不少于改造总数的20%,市残联会同民政局确定各镇(街)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任务。

三、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一)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应为新建住房。危房改造的房屋为贫困家庭成员正在居住的主房,不包括配房、厨房、仓库等其他附属设施。

(二)农村贫困家庭新建住房标准参照当地农村一般建房标准确定,房屋应为砖混结构平房,每户房屋建筑面积一般为50平方米左右。

(三)农村贫困家庭新建住房要按照要求确定规模和标准,严禁改变使用意图。

(四)对改造好的危房,统一制作设置“安居工程”标志,落款为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并注明完工日期。

(五)实施危房改造要做到确保改造项目全部落实到资助范围内的农村贫困家庭,确保达到质量要求,确保按时完工。

四、资金保障及管理

(一)危房改造资助资金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为主,争取上级改善民生项目资金和中央、省级危房改造、灾区恢复重建资金、福彩公益金及社会捐助资金支持。

(二)市、县财政对危房改造的农村贫困家庭每户共资助20000元,市、县财政按1:1的比例分但,各承担10000元,不足部分由由镇(街)、村资助以及有自筹能力的被资助家庭自筹、社会捐助等。市、县财政所列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列入年全市社会救助资金预算执行书。

(三)镇(街)、村可以出资,也可以以出工出力、帮工帮料等方式帮助贫困家庭进行危房改造,折现计入危房改造资金。

(四)市、县财政资助资金分两次进行拨付,工程实施后先拨付资助资金的一半,工程完工验收后,凭镇(街)验收报告、拨款凭证等再拨付资助资金的另一半。

(五)危房改造资金由市、镇(街)财政部门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使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民政、财政、残联负责联合有关部门将联合对危房改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五、申报和审批

(一)申请。农村贫困家庭向所在村村民委员会提出危房改造书面申请。

(二)村委会调查评议。村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入户调查核实其家庭住房及收入等情况,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步确定救助对象,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经评议公示符合条件的,填写《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签署村级资助和审查上报意见,连同村委会民主评议记录、公示证明及调查核实情况证明,加盖公章后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审核。镇(街)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贫困家庭危房改造申请及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拍照留存申请改造房屋影像,将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申报材料上报市民政局,属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同时上报市残联;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民委员会,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原因。

(四)复核。市民政局会同市残联对镇(街)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造册;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镇(街),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原因。

(五)审批。市民政局根据市下达的危房改造户数、危房改造原则等相关要求,最终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名单,由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进行联合审批,建立危房改造对象家庭档案,填写《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对象花名册》,并报市民政局备案,属残疾人家庭的,同时上报市残联备案。市民政局、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残联等有关部门将对镇(街)上报确定的危房改造对象情况适时进行专项抽查。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民政、财政、住建、残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市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具体承担日常工作事务。各镇(街)要分别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危房改造工程的组织实施。民政部门作为牵头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调查、审核、统计、综合、报告、建档、协调和督导等职责。残联要会同民政部门共同抓好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户的核实认定,并做好对危房改造工作的检查指导和协调配合工作。财政部门要确保本级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管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立足我市实际,搞好危房改造图纸的设计,为危房改造户提供参考,并负责需改造危房的认定和新建住房的质量鉴定,从技术、质量、设备等方面指导支持危房改造施工建设。

(二)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与各镇(街)签定“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项目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镇(街)要在总结前4年危房改造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具体实施方案,逐级签定责任书,落实具体责任。危房改造原则上以镇(街)为单位,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资金、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成功模式,具体负责实施,努力减轻危房改造贫困户的压力和负担,提高政府为民办事的工作效率和效果,增强政府公信力。

危房改造工程方案篇4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XX省委

XX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委发[2016]XX号)和《XX省委

XX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X委发[2018]XX号)、《XX市脱贫攻坚三年规划》(X委办发「2018XX号)《XX县委办公室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XX县2019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为确保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攻坚任务,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

1、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二次改造的危房户。

2、经第三方鉴定,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目标任务

2019年4月1日起全面开工建设,6月底前完成27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次改造的危房,其中C级33户,D级245户,确保脱贫人口住房安全;确保住房安全贫困户比率达到98%以上;确保销号贫困村住房安全贫困户比率达到98%以上。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一)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确定和房屋等级评定

为精准识别,确保改造对象房屋改造无误,委托第三方XX市方正检测有限公司具体负责2019年农村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工作,各乡镇(场、街道)要做好本辖区内危房改造户的精准识别认定、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工作,负责档案整理、住房城乡建设部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上报等工作。

(二)补助标准

脱贫任务中的建档立卡危房户C级(维修加固)每户补助5000元;D级(拆除新建)每户补助30000元。

三、实施程序

(一)成立组织

各乡镇(场、街道)要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危房验收核实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主抓危房改造工作,各乡镇(场、街道)纪检、城建办、扶贫办、财政所、民政办、村书记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各乡镇(场、街道)对建档立卡户的危房户必须应报尽报,不得漏报、瞒报,并对出现漏报瞒报的所带来的后果负主体责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依据《XX省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标准》,严格贫困人口识别程序,严格筛査贫因人口识别标准,采集信息要精准。

2、房屋改造过程中,巡查指导工程质量和抗震安全等相关工作。

3、开展峻工验收核实工作。

(二)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贫困的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村委会汇总后形成纸质档案,上报到各乡镇(场、街道)。

2、村级初审。村委会负责接受危改户的申请并进行初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初审结果需在村务公开栏进行7天公示公告;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精准危房改造贫困户名单上报到各乡镇(场、街道)。

3、乡镇审核。各乡镇(场、街道)收到村委会的改造名单后,应及时组织人员上门对房屋状况进行现场勘察,精准核实,然后上报XX县住建局,经第三方鉴定后。将纸质档案材料报送县住建局、扶贫办,以备审计,同时应将电子数据录入信息系统。

4、县级审批。县扶贫办对各乡镇(场、街道)上报的危房改造初级名单进行最终等级认定后,由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确定改造名单,同意审批实施。最终按审批流程完善档案工作。

(三)竣工验收

危房改造完成后,各乡镇(场、街道)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逐户验收核实,形成验收报告上报县住建局、扶贫办。住建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抽出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按30%比例进行随机抽验,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及时发放补助款。

(四)档案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

1、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农户申请表》、《建档立卡手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纪要》、《乡、村两级公示照片、内容》、《危房改造协议书》、《农户危房改造房屋验收表》、《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政造农户纸质档案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检测报告》、危房改造户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等材料,并将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

2、加强档案审核。及时处理系统中的错误基本信息数据、相关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和姓名音同字不同,避免出现重复的农户信息。完善档案管理,按材料程序要求装订。

3.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完善调查采集信息,并对已录入信息实行年度更新。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对当年危房改造户,要及时更新相应的信息,农户身份及危房信息发生变化的,每年年底按程序进行及时调整。

四、改造要求

(一)建设方式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的,各乡镇政府进行组织、协调,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并与农户自愿签定好危房改造合同。

(二)建设标准

改造后的农房需满足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的的标准。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要求,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设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

按照XX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关于细化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建筑面积标准的通知》(X保居办发【2018】XX号)文件要求,无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的贫困户,按照国家规定建筑面积标准进行改造;有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的贫困户,可适当提高改造建筑面积标准,但不能超出改造前原住房的建筑面积。

各乡镇(场、街道)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为有扩建需求的危房改造户预留好接口,防止群众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同时要根据村庄规划实施风貌管控,要求危房改造的农户要自行修缮院落围墙,开展院落环境卫生整治,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三)质量安全

1、各改造要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可以选用县住建局推荐使用的整理图集,或者由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的设计方案,也可由相关部门认可且承担施工任务的农村建筑工匠进行设计。

2、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

3、各乡镇(场、街道)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4、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时住房应满足以下基本质量要求: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五、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要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滞留或变相使用。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县纪委监委,审计、督查室等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住建局、扶贫办等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六、其它工作要求

(一)

加强部门协作

县督查室、住建局、扶贫办、财政局、民政局、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协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危房验收工作,要建立畅通的反映问题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财政局负责贫困户补助资金拨付工作,扶贫办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认定工作,

各改造承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主体责任,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做好现场指导、工程进度监督、工程质量保障以及验收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县督查室、审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和开展专项检查,查定问题处理到人,要加大警示宣传力度,定期通报有关问题及处理结果。

(二)实行月报制度,加强政策宣传

各乡镇(场、街道)要严格执行危房改造进度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将上月危房改造的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情况报县住建局和扶贫办。各地要制作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并免费发放到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利用多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工作成效,营造积极的與论氛围。

(三)防止虚报改造任务

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改造信息包括改造前、改造中及改造后照片必须全部录入信息系统。要加强对信息系统中已录入信息的管理和检查,及时整改错误及重复信息,设定抽査比例下限实地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严肃处理弄虛作假、虚报改造任务的行为。

(四)防止做表面文章

农村危房改造解决的是住房安全问题,改造后房屋必须满足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禁止单纯将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对于往年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但住房安全性未达到要求,各地要自筹资金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并对违反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行为追究责任。

(五)提高农户满意度

危房改造实施到户技术指导,简化申请审批程序,加强上门服务,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户提交申请材料的难度,不得向补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附件:2019年XX县农村二次改造危房任务指标表

2019年XX县农村二次改造危房任务指标表

序号

乡镇

C级危房户数

D级危房户数

危房数

1

XX乡

2

5

7

2

XX乡

8

8

3

XX镇

2

17

19

4

XX镇

4

4

5

XX乡

2

9

11

6

XX乡

1

14

15

7

XX镇

4

28

32

8

XX乡

3

3

9

XX镇

2

2

4

10

XX乡

8

8

11

XX农场

2

2

12

XX镇

3

3

13

XX镇

1

18

19

14

XX镇

3

4

7

15

XX镇

3

1

4

16

XX镇

1

11

12

17

XX乡

18

18

18

XX镇

3

22

25

19

XX乡

1

13

14

20

XX镇

1

22

23

21

XX镇

4

11

15

22

XX乡

1

4

5

23

XX乡

1

1

24

XX乡

5

5

25

XX乡

1

6

7

26

XX镇

5

5

27

XX镇

2

2

合计

33

危房改造工程方案篇5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组织实施“垦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为农场垦区低收入家庭创造一个安全、方便、舒适、和谐的生活居住环境,促进垦区稳定和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要遵守以原址改造、拆旧建新、建设新村为主的原则。

2、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古农农场总体规划相衔接。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做到规划科学、设计科学、设计新颖;质量良好、环境优美。

3、垦区居民自筹资金为主,政府补助为辅,要尊重垦区居民的意愿,有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4、组织方式上坚持公开民主,严禁变相商品性开发。

建设范围、建设标准

(一)建设范围

1、改造对象。纳入本次危旧房改造范围的对象为古农农场干部职工(含离退休),并应符合以下条件:

(1)现居住在危房的;

(2)未享受房改及未领取一次性住房补贴的;

(3)未参加集资建房的;

(4)未享受当地经济适用房政策的。

2、危旧房改造分步实施,分期进行,建设地点在古农农场规划区内。

(二)危旧房界定标准

危房标准的认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住房:

1、破损严重、房龄超过四十年的房屋以及土坯、泥草结构的居民住房;

2、建设部门认定的危房;

3、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热、供气、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的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

4、破旧平房集中连片、危房面积超过50%的居民点。

(三)户型建设标准

基本户型建筑面积60—100平方米,具体情况根据当地居民平均住房水平,通过征求职工意愿的基础上在初步设计时确定。钢筋水泥结构,配套设施齐全。

规范工作程序

垦区危房改造应坚持因地制宜,坚持方式多样性,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等多种方式。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施工组织形式,主要分为私建公助和古农农场统一改造两种形式。私建公助指职工按古农农场统一规划,自愿选择改造方式,自行选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建设;古农农场统一改造指由古农农场统一规划,按有关程序选择施工队伍,统一组织建设和竣工验收。

(一)建立危房改造户申报确认制度

无论何种施工组织形式,均应坚持职工自愿的原则,并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建立申报确认制度。

1、古农农场根据上级批复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古农农场小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资源情况,确定安排改造户数(套数)后组织职工申报;

2、古农农场制定统一的危房改造申请表下发各作业区,由各作业区组织危房户填写,经危房户所在生产队、作业区、古农农场逐级审核确认和公示后,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组织实施;

3、建房之前,建房户要向农场出具书面承诺书,并提供户主身份证、户口本、信用社存折、土地使用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件复印件将在场部存档;

4、资金支付方式:工程验收后,中央及省配套资金由农场直接支付给职工。

根据上级批复下达安排我县2013年改造任务100户,一旦古农农场职工申报且达到危改条件的户数超过100户,将进行公开抽签确定。根据每户职工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的规定,职工危房改造坚持“建新拆旧”和“建新房退旧房”的原则,享受提供的建房土地和建房补贴资金并建起新房后,原居住的危房(公房或折价房)及宅基地要无条件退回给古农农场统一安排。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

1、成立我场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场长负全场总责任,各作业区负责人为本单位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的安全使用。

2、按照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严格工作程序。继续依据《长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泰县古农农场“垦区危旧房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摸底工作,逐户登记落实。申请程序实行“个人申请,小组核实,作业区审核,农场审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经危房户所在作业区、农场逐级审核确认和公示后,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组织实施。

3、坚持因地制宜,坚持方式多样性,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等多种方式。职工遵循农场统一规划,自愿选择改造方式,自行选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建设,各改造区实施遵守以原址改造、拆旧建新、建设新村为主的原则,确定2013年的改造实施拆旧建新和建设新村相结合,大力推进山后、农荣、大枋、共同、共明等集中区建设。

4、层层落实责任。农场与各作业区签定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要求确保危旧房改造今年5月30日前全面开工,并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