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概论范例(12篇)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1篇1
由于健康问题对社会经济的制约作用,健康越来越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越来越成为全人类追求的目标,健康的内涵和外延也由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什么是健康?专家们说,健康的概念在我国几度更新,今天已不同于昨天。当社会物质生活水平处于较低水平时,人们只期望身体能够胜任体力劳动和维持日常生活,健康的概念就是“不得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学科技的进步,人们的健康需求发展为追求高寿命,将健康理解为“长寿”。其后人们又发现,延长了的生命如果伴随着疾病和伤残,一样不能幸福生活。因而开始追求高质量的生活,追求身体上、心理上和社会适应上的完好状态。于是,身体、精神、社会三维健康概念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我国居民健康状况如何?若以传统的健康评价3项指标衡量,建国数十年来,我国居民平均期望寿命从35岁增加到71岁,孕产妇死亡率从1500/10万下降到56/10万,婴儿死亡率从200%0下降到32%0。总体健康水平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超过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如此显赫的成绩,足以令我们骄傲。而如若以国际上其他通用的健康评价指标衡量,则显示了我国与许多国家的差距,我们的健康水平还有待提高。
与主要反映医学敏感人口健康状况的传统健康评价指标相比,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40余位专家提出的潜在寿命损失年(PYLL)评价指标,更多反映了劳动力人口的健康状况。潜在寿命损失年,即一个人死亡时的年龄与其所在国家人群期望寿命的差。一个人死亡时年龄越低,其寿命损失年越多。几年前,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及美国哈佛大学联合开展全球疾病负担研究,又从中发展了残疾调整生存年(DALY)的评价指标。该指标不仅考虑了寿命的损失及其原因,而且考虑了由疾病带来的残疾生存时间,从而首次在健康评价指标中引入了生命质量的内容,带给人们健康生命的理念。
我国居民平均健康寿命是多少?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近年公布的191个国家的排名榜,我国居民平均健康寿命是62.3岁,其中男性61.2岁,女性63.3岁,在世界上排名第81位。而在这一排名榜中,我们的邻国日本排名第一,平均健康寿命是74.6岁;其中男性71.9岁,女性77.2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怎样的卫生与健康水准?一个时期以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课题组检索了大量国内外有关宏观公共卫生学的资料,汇总国际国内既往制定的有关卫生与人口健康指标,展开深入分析研究,并通过组织多部门高层次研讨进一步予以论证。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篇2
关键词:全民健身;宜昌市夷陵区
1.前言
1.1研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团省委和校团委关于“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要求,细致做好社会实践活动,结合武汉体育学院艺术学院自身专业特色,更好的响应全民健身号召,将健身项目加以推广,特进行此次研究。
1.2研究地点介绍
宜昌市位于湖北省西部,素有“川鄂咽喉”之称。因地理位置特殊,向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在古代享有盛誉。近年来,宜昌市在打造湖北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并坚持科学发展,推进改革创新,着力“引进大项目,培育大产业,建设大园区”。
2.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宜昌市滨江公园参与全民健身的群众
2.2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
3.研究结果与分析
3.1核心概念释义
3.2.1全民健身
全民健身是指全国人民(不分男女老少)增强力量、柔韧性、耐力,提高协调、控制身体各部分等能力,旨在全面提高国民体质和健康水平,使人民身体强健。
2008年是中国竞技体育极度辉煌的一年。在奥运会成功举办过后,中国体育进入了在“后奥运时代”,与此同时,群众体育必然得到越来越高重视。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需求,国务院批准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因此,“全民健身日”能更好地推进全民健身长效化、机制化。
3.2问卷调查结果
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00份,回收100份,回收率100%;其中有效问卷93份,有效率为93%。被调查群众多为六十岁以上退休人群,职业涉及建筑工人、教师、营业员等各行各业,受众广泛。调查结果显示,当地居民普遍有全民健身意识,但是对于全民健身的概念和得知概念的来源较为模糊,只是简单理解为“减少疾病,增强健康”;广场上87%的群众选择了每天进行锻炼,且锻炼时长为1个半小时至2个小时之间;而对于运动强度的问题,100%的民众都一致选择了从未测过脉动搏击率;另有96%的群众认为,锻炼是为了强身健体,治疗或预防疾病。
3.3群众中普遍开展全民健身的原因分析
3.3.1健康需求
在进行随机访谈的过程中,不少群众都反映不同程度的曾患有或现仍患有一些老年常患疾病,如高血压、腰椎间盘突出、关节炎、胸闷气喘等。他们多选择太极之类以慢为主的运动,也有抽陀螺、秧歌舞等传统项目。对于实践队员带去的健身操与易筋经,则表示“很新鲜”、“没有接触过”。他们对于这些新兴运动表现出极高的热情与学习欲望,不仅上网查阅相关资料,还向队员们请教。
3.3.2社交舞蹈的优势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社交舞较体育舞蹈更适宜融入社会。体育舞蹈是一种与体育密切相关的运动,集娱乐、运动、艺术于一体,是体育和艺术高度结合的一项新兴起的体育项目;而交谊舞起源于西方,又称舞厅舞。它贴近人类、深入群众,融入了我们的生活。在此次社会实践中,交谊舞作为一种社交工具受到男女老少的广泛热爱。一位汪姓爷爷表示,跳舞是他的精神食粮,就好比跟吃饭一样,一天不来心里就觉得缺点什么。老年人年纪大,睡眠少,思想乐观积极,用交谊舞这种工具锻炼身体,广交朋友,安享晚年。
3.3.3政府投入
宜昌市也加大了对于体育健身的投入,河滨公园新修了部分公共设施,无论早晚都有群众自发锻炼。从蹒跚学步的孩童到白发苍苍的老人,全都乐此不疲。
3.4影响当地全民健身开展的原因分析
在调查中发现,当地民众虽有健身意识,但主要是为了防治疾病,并且多为退休老人。他们一方面有空余时间,一方面经过多年打拼身体健康状况已透支,才想到要进行健身锻炼;对于各个运动项目所具有的特点,他们也较为模糊,只是人云亦云,跟着健身队运动;宜昌市虽新建了不少硬件设施,但仍然无法满足群众的健身需求,运动器材总不够用;群众的运动场地多在河滨公园,而一遇雨天则无法进行。室内场地距河滨公园较远,且多为球类运动,没有老年人运动的场所。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宜昌市夷陵区滨江公园的全民健身开展情况总体较好,民众对于锻炼的意识已初步形成,但全面健身的对象较为单薄,年轻人群较少,室内场馆建设也有待加强。
4.2建议
4.2.1锻炼方法
锻炼可根据性别、年龄、体质状况、兴趣爱好、锻炼基础及周围环境条件等因素选择适宜项目。
(1)散步:散步具有良好的健身作用。在空气新鲜、环境幽雅的场地上慢走,会让人感受到神清气爽,心旷神怡。同时,散步具有调节大脑皮质的功能,可消除疲劳、健脑益智。除此之外,散步还是一种和缓轻松的健身运动。它能强健腿足、锻炼肌肉、活动筋骨、促进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增加能量消耗,对防治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肥胖症均有益处。
据科学研究表明,散步一般以中速(每分钟80-90步)或快速(每分钟100步以上)为宜。步行时最高脉搏数保持在110-l20次/分,且自身无异样感觉。
(2)太极拳:太极拳是我国传统的健身运动项目,历史悠久。对防治慢性疾病有较好的效果,且具有健身和延年益寿的功效,因其动作舒缓而适合老年人锻炼。太极拳可以帮助锻炼呼吸肌,增进食欲。建议个人根据体力来调节时间和强度,最好是每日早、晚各练1次,每次10一15分钟为宜。
(3)气功:气功是独特的强身健体方法之一。所谓“气”是指人们呼吸时空气积在人体内的“元气”。通过调整呼吸、调整姿势、调整精神的锻炼方法来调整内部机能,达到祛病强身的目的气功有平衡阴阳、疏通经络、调和气血、和协调脏腑的功用。练功时间一般以20-30分钟为宜,每天早、晚各l次。
(4)球类运动:一些球类运动,如乒乓球、羽毛球等小球类,以及健身球、台球、和高尔夫等,较适宜老年人运动。
4.2.2防治老年病的措施
防治老年病的措施有多方面: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注意膳食,戒除吸烟等不良嗜好;保持个人尽管卫生;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4.2.3政府方面
政府应加强全民健身的科学宣传,让民众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健身运动;加强对硬件设施的投入,让民众有更好的客观条件。(作者单位:武汉体育学院)
参考文献: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篇3
【关键词】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外包理论
1前言
全民健身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加快体育强国建设进程,国务院在2011年颁布了《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计划》提出,到2015年我们要形成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而发展迅速的社区体育在全民健身活动中担当着重要角色。在此之前,学者已经对我国的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研究,结果表明,目前我国的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在设施配备、资金、制度、人才和内部协调诸多方面都存在严重问题,具体表现为设施种类单一和数量不足,经费缺乏以及法律保障机制薄弱,等等。这极大地限制了社区居民的日常体育健身活动,严重阻碍了《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基本任务的实现。为此,本文将服务外包理论引入到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研究之中,以期推进我国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的服务外包研究进程。
2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外包理论相关概念梳理
2.1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概念
“社区”一词是在20世纪30年代初,费孝通先生在翻译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的一本著作《CommunityandSociety》时,从英文单词“Community”翻译过来的,后来被许多学者开始引用,并逐渐流传下来。它最初源于拉丁语,其意思是指共同的东西与亲密的伙伴,后经德国的社会学家滕尼斯开始应用到社会学的研究中。至今关于“社区”的概念存在诸多版本,每种版本的侧重点也各不相同,如:《辞海》中将“社区”解释为“在一定地域内由相互关联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强调“社区”的地域性;郑杭生〔1〕则认为社区就是区域性的社会,是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具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类群体及其活动区域,其强调社区的区域性、社会性和文化性。除此之外,学者也分别从不同角度对“社区”进行了定义,虽然他们的侧重点各不相同,文化背景也不一样,但综合而言,本文认为“社区”应包含如下特征:一、有一定的地域空间和聚居人群;二、有一定的生活服务设施;三、居民群具有特定的文化背景和生活方式;四、居民群之间发生种种社会关系。一般来说,我国目前所称的社区,在城市一般指街道,农村则指乡、镇或自然村。
目前学术界关于“体育设施”的概念已经达成共识,正如《现代汉语词典》所言,“体育设施”是指用于体育竞赛、训练、教学和群众健身并满足其使用要求的场地、建筑物和相关固定附属设备。但关于“体育设施”的最终隶属问题还存在很大的争议,形成了“公共体育设施说”和“体育公共设施说”两大派别。但本文认为,不管是“公共体育设施”,还是“体育公共设施”,其都是“公共设施”的下位概念,其争论的焦点在于其最终应该归属于“公共问题”还是“体育问题”。进一步而言,“公共”一词是对“体育设施”的修饰,对其只起到限定作用,而“体育”才是对“公共设施”的具体和延伸,应占据“核心”地位,因此,笔者更倾向于“体育公共设施”这一学说。结合本研究的特点,,笔者认为“体育公共设施”具体是指国家、政府、企业、公益性组织通过多渠道投资兴建的,用于普通社会群众健身并满足其使用要求的社区体育公共运动场地、体育公共运动场馆、体育公共运动器械和相关固定附属设备和服务。
“管理活动”自古已有,但长久以来学术界对“管理”概念内涵的界定仍未取得共识和统一。而我们通过综合这些概念定义发现,“过程活动说”普遍受到诸多学者的赏识和认可。“过程活动说”认为“管理”是指一定组织中的管理者、领导者,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各种有效方法和手段,使内部成员和组织一块实现既定目标的过程。从这一概念中我们不难发现,“管理”内涵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重要特点:第一,目标是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第二,管理的“载体”是“组织”,管理总是存在于组织之中,是对组织的管理;第三,管理的对象和内容是组织内部资源。资源具体包括人、财、物、时间、信息等类型;第四,管理活动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即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科学的体系。因此,我们认为“管理”是指一定组织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各种有效方法和手段,对组织内各个要素进行不断的调节,继而最终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
就此,依据以上对“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三个概念的理解,本文认为“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并不是三个词汇的简单组合,而是在融合基础上的丰富和发展,拥有更明确的内容结构和更明显的功能价值,并具有鲜明的特征:一、管理的主体是政府或其他非营利性组织;二、管理的对象是由国家、政府、企业和公益性组织等共同投资兴建的运动场地、运动场馆、运动器械和相关固定附属设备;三、管理的范围是具有共同生活习惯或价值观念的社会群体;四、管理的目的是满足社区居民的体育健身需求。上述特征是在原来概念基础上的丰富与发展。
2.2服务外包概念
“外包”一词最初由美国管理学者加里·哈梅尔(GaryHamel)和C·K·普拉哈尔德(C.K.Prahalad)于1990年在《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文中首先提出。作为一种运营模式,作为外包的一种组织形式,服务外包的转移对象主要是指投入的服务性活动。最早,英国学者查尔斯·盖伊和詹姆斯·艾辛格在《企业外包模式》中认为,服务外包就是依据服务协议,将某项服务的持续管理责任转给第三者执行,以此来提高效率、降低运作成本的一种经济活动和经营方式。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全球化发展、产业结构非实物化及现代服务业的迅速崛起,“服务外包”的内涵也得到诸多研究领域、诸多专家学者的青睐,虽然现阶段学术界对“服务外包”的概念内涵仍莫衷一是,没有取得一致性认识,但是诸多学者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从各自角度进行了探讨分析,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和借鉴性意义的观点。并且经过综合分析发现,这些概念在本质功能上均趋于一致化,即服务外包就是指企业为了将有限资源专注于其核心竞争力,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将非核心的服务生产业以商业形式发包给企业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企业对市场环境迅速应变能力并优化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种服务模式或管理模式。
3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外包研究相关理论基础
3.1体育公共产品理论
“体育公共产品”是“公共产品”的下位概念,其包含“公共产品”所具有的所有属性,同时也适用“公共产品”的分类标准。“公共产品”按照形态分类时,可以分为物质型公共产品和服务型公共产品,那么“体育公共产品”即可相应地分为物质型体育公共产品和服务型体育公共产品,也就是我们常言的有形体育公共产品和无形体育公共产品。在体育领域中,有形的体育公共产品是多种多样的,本文所研究的社区体育公共设施就是其中的典型,它已经随着社区体育的发展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并形成了相应的管理机制。就目前国内发展而言,关于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的管理主要集中于设施配置、工作人员责任、基础经费使用、维修网络建设和健身宣传等几个方面,从客观角度来看,其管理机制的选择与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密切相关,这是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中应该遵循的基本特征,也是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模式创新的关键所在。
3.2服务外包理论
服务外包过程是一个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它能够将很多资源进行重组,同时创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绩效。它自身具有很多属性:首先,服务外包是由发包方将自身业务中非核心的业务交由第三方来完成。这种工作内容的转移是通过合同的方式达成的,并需要支付一定的外包费用,但相比整体的工作绩效而言,其可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其次,服务外包与信息技术密切相关,并利用其作为服务提供的手段。信息技术发展得越来越快,其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巨大能量已经辐射各行各业,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在服务外包行业内也是如此。第三,服务外包有利于发包方提高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和获得竞争优势。由于发包方将自身非核心的业务全部进行转移,因而就有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资源专注于其核心竞争力,从而大大提高其工作效率,增强自身的竞争优势。第四,服务外包是一种整合与利用外部优秀的专业化资源的经济活动和经营方式。承包商大都具有比发包商更优秀的专业化资源,他们能够更好地帮助发包商有针对性地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只需花费少量的费用,这与他们节省出来的资源、精力和时间相比较,是一种巨大的优势。
4国内外社区体育公共设施服务外包相关研究
目前国内外关于服务外包模式的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研究较少,但关于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研究较多,涉及内容也非常广泛。
4.1国外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相关研究
诸多学者对德国、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多个发达国家的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进行了相关的研究,研究视角集中于社区体育设施的配置、规划、开放程度、人才培养、法律法规建设几个方面。在设施配置方面,主要对设施的种类和数量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表明,大部分发达国家都具有较为完备的社区体育公共设施,这与他们有力的国家财政支持有关。在设施规划方面,主要对设施的建设与民众意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指出国外发达国家在社区体育设施规划过程中,注重居民的意愿,富有较强的人性化特点。在体育设施开放程度方面,主要对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的使用费用进行了探讨,指出发达国家的大部分体育公共设施都供居民免费使用,只有少数维护成本较高的体育设施收取少量的费用。在人才培养方面,主要对社区内管理人才的培养问题进行了研究,涉及体育设施的维护人才培养、社区体育指导员的培养等。在法律法规方面,主要对政策的完善程度进行了探讨,并指出建立完善的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政策有利于提高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的管理水平。国外发达国家的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水平普遍较高,这与其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体育资金分配密切相关。
4.2国内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相关研究
目前,我国关于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设施配置、设施规划、设施维护、设施开放、相关法律执行以及相关资源共享等方面。杜建辉、张启明(2005)〔28〕,苏艳(2011)〔29〕等学者对社区体育设施配置方面进行了研究,指出体育设施种类单一和数量不足是一个具有普遍性和人们所共知的事实,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矛盾会越加突显。庄永达〔2〕,赵春珍〔3〕等学者对设施规划方面进行了研究,认为社区建设有早晚之分,发展有先后之别,就此造成现阶段新老社区之间设施规划水平的差异,从总体上而言,新社区的规划水平要远好于老社区,但也同样存在不同程度的科学性缺失问题。何建伟〔4〕等学者对体育设施的维护状况进行了研究,指出缺乏体育设施维护人员是现阶段我国社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在设施破损而无人维护的情况下继续对其使用,不仅会缩减设施的使用寿命,而且还有可能威胁到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学者对设施开放度进行了研究,发现在一些设施资源较好的社区,管理者为了降低维护成本,延长设施使用寿命,采取限制使用或付费使用的方法进行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降低了设施的使用成本,节省了维护费用,但却是以降低人们的健身热情为代价的。卢耿华〔5〕等学者从法律执行角度进行了研究,指出我国已经颁布了多部法律来保障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的供给,但在执法过程中却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这与部分法律内容的笼统和管理者法律意识的淡薄是密切相关的。李骁天〔6〕等学者对资源共享方面进行了研究,提出应该充分整合学校、企业等多方面的优秀资源,将之与社区共享,从而改善社区体育设施资源不足的现状。
4.3国内外研究现状综合评价与分析
通过以上对国内外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相关研究的整理与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国外发达国家的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机制,在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的配置、规划、开放程度、人才培养、法律法规等方面都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组织形式;而国内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的发展还处于较低水平,管理机制还不成熟,各方面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虽然国内外由于体育文化背景和政策环境的不同造成了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效果上的差异,在管理方式上也未形成系统、成熟的服务外包管理机制,但各国已经开始将研究视角转移到服务外包领域,这对于进一步丰富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模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还需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地分析和探讨。
5小结
社区体育公共设施是社区居民进行体育健身活动的重要媒介,也是人们提高身体健康水平的重要依托。但目前在体育设施管理中出现的设施配置低、维护差、开放程度小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日常体育健身活动,不利于全民健身目标的实现。要想调节供需矛盾,实现体育公共设施建设满足社会公众的体育需求,关键是要改变管理思路,提高管理水平和层次。因此,本文以服务外包模式的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为根本出发点,对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和服务外包的相关概念进行了梳理,分析了与其相关的基础理论,探讨了国内外相关的研究现状,以期为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的管理机制提供一些新的思路与方法,促进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管理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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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何建伟,李建生,曾琳叶,赵广高.莆田市城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现状与对策研究〔J〕.运动,2010,(3):131-138.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篇4
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可以用来衡量、监测和评价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水平,还可以用来度量我国体育现代化的实现程度和发展水平,为科学制定体育发展战略提供理论依据,藉以推动体育事业与社会经济现代化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因此,可以说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是我国体育现代化得以实现的基础和核心。
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是由许多有内在关联的单项指标组合而成,在构建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时,既要从整体上全面考虑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所应包含的内容及其框架体系,也要逐一考虑各个单项指标的涵义、口径及计算方法等。在确定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中各个单项指标的名称和涵义时,主要应依据相应的科学概念,更要考虑实际工作的可操作性,因此,必须根据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研制的要求,对各个单项指标存在的合理性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目前在我国的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研制过程中都将体育人口”作为一项主要指标,然而,体育人口”作为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一项主要指标是否合理国内尚无学者对其进行论证,作者试图通过对我国体育人口研究概念的疏理、体育人口判定标准的分析以及江苏体育现代化试点市(县、区)体育局管理者的深度访谈及文本深描,对体育人口”作为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一项主要指标的合理性进行科学的论证。
2体育人口”已经成为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一项主要指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人对健康生活有着越来越多的追求,集中体现在健康生活理念以及健康生活方式的改善方面,大众健身的普及度越高,劳动者的基础素质也就越高,劳动者素质的提升对体育的参与程度和亲和程度变得越来越高。因此,体育人口”作为群众体育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可以反映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群众体育发展水平。近年来,在我国有关省(市)的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研制过程中都将体育人口”作为一项主要指标。
2001年江苏统计局成立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研制课题组,在研制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时,通过访谈法和特尔斐法,确定了由4个方面15个指标组成的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其中将体育人口”设为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一项主要指标,并将体育人口的标准值设为40%;厉丽玉、林可等(2003)在研究浙江省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时认为:应将体育人口”列入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体育素质”属项下的二级指标,并将体育人口的标准值设为50%。孔庆鹏(2003)在研究苏州市体育现代化时,将体育人口”列人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一级指标大众体育”属项下的二级指标,并将体育人口的标准值设为40%(含40%)以上。吕树庭、张宏等(2004)[6]在研究广东省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时,采用专家访谈和特尔斐法确定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及其权重,最后确定处于第三层水平指数层”的操作性指标共11个,其中将体育人口”作为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一项重要的指标,并将体育人口的标准值设定为45%。王平(2007)在分析中国体育发展现状及制定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思路中,认为体育人口”是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一项主要指标。周登嵩、余道明(2007)在研制首都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时,采用经验选择法、德尔菲法和专家咨询进行筛选,最后确定了一个含有8项一级指标,32项二级指标和89个三级指标的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其中将体育人口”设为一级指标群众体育”属项下的一个重要二级指标。
综合以上学者的研究成果,在我国现有的各省(市)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研制过程中,主要采用经验选择法、专家咨询法(特尔斐法或专家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将体育人口”设为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一项主要指标,充分说明在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构建过程中,无论是研究者本人还是相关方面的专家都认同将体育人口”作为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一项主要指标。然而,以上学者在研制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时都没有做主成份(或核心指标)分析,对体育人口”作为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一项主要指标,其概念的准确性、判定标准的科学性以及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尚无论证,这就构成本研究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3我国体育人口”研究的述评
概念是反映事物或其对象本质属性的一种思维方式,是构建理论体系(或知识体系)的重要前提,又是进行理性思考的逻辑起点,要准确把握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中体育人口”的概念,必须对我国体育人口研究的有关资料进行疏理,以便于对体育人口”概念的准确把握。
3.1体育人口”研究的源起
1985年8月13日至19日原国家体委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了全国体育发展战略讨论会。会议一致认为:体育强国是一个比较庞杂的复合体,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尽快地建立一套能够综合地反映体育运动发展水平的科学的指标体系,以促进体育运动各方面得到健康协调的发展。而1985年《体育译文》第三期刊出日本学者池田胜的《日本、欧美国家体育人口的动向》一文,介绍了日本和欧美等国家体育人口的研究动向。同时,我国学者卢元镇(1985)在《体育科学》杂志发表《2000年的中国群众体育》,对我国2000年的体育发展远景进行科学的展望,提出体育人口是群众体育发展的一项重要社会指标”。体育人口这一概念刚好可以在反映体育运动发展水平的科学指标体系”中用来衡量和比较我国群众体育开展的程度与发展水平,所以体育人口”一词在此时代背景下一经出现,立即引起我国体育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并逐步成为我国体育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
3.2体育人口”概念的界定
从1985年开始,我国体育理论界开始对体育人口”概念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揭开了我国体育人口研究的序幕。在体育人口概念研究的起始阶段,主要从体育的目的和任务出发,对体育人口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初步形成了我国体育人口概念研究的主要学术观点,为我国体育人口的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张万和、胡红(1986)从体育运动的参与性出发,认为体育人口是指经常参加体育缎炼、从事体育专业训练、以及其它从事体育事业有关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重”;唐宏贵(1988)从体育的知识性出发,认为体育人口必须是初步了解和掌握体育锻炼的知识和方法,经常从事各种体育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的人口数”。徐隆瑞(1991)则从增强体质目的性出发,认为体育人口是指以增强体质为宗旨,而又经常、直接参与运动的人群的总称”,并且他认为体育人口概念的核心内容必须是参与运动”。
从1993年开始,我国体育理论界学者分别运用统计学、人口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对体育人口概念进行了界定,并且分别提出了实质性体育人口、边缘性体育人口、当然体育人口、全时体育人口等相关的体育人口延伸概念,拓展了我国体育人口研究的视角。黄俊伟(1993)从统计学角度出发,认为体育人口是依与体育这一社会文化理解之间是否存有相亲关系为划分特征,从社会人口中划分出来具有统计学意义的社会人群”,并且根据他的观点提出实质性体育人口”和非实质性体育人口”的概念。仇军等(1999)以人口学理论为基础,提出体育人口是指生活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以增进身心健康或提高运动成绩为目标,以身体活动为共同标志的个人所组成的社会群体”;徐忠(2001)提出边缘性体育人口”的概念,他认为介于体育人口与非体育人口之间存在着边缘性”的体育人口,边缘性体育人口在一定条件下可转化为体育人口,体育人口也有可能转化为边缘性体育人口。卢元镇(2006)从社会学的研究视角出发,认为体育人口是指在一定时期、一定地域里,经常从事身体锻炼、身体娱乐、接受体育教育、参加运动训练和竞赛,以及其他与体育事业有密切关系的、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种社会群体”;同时提出了当然体育人口”的概念。张洪潭(1999)首次提出全时体育人口”与半时体育人口”的概念,所谓全时体育人口”是指惠得社会余暇全力支撑的专业运动员,与之相对应,半时体育人口”是指个人在余暇时间进行体育锻炼的普通市民”。
综合以上我国学者的研究观点可以看出,大多数研究者在对体育人口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界定上存在着较大分歧,从现有的我国体育人口研究资料分析,目前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对其进行科学的描述,且获得体育理论界的普遍认同,阻碍了我国体育人口研究的进一步发展。但大多数学者都认为体育人口概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群众体育发展水平,并且认为体育人口是国家对经济发展和体育事业规划管理方面一个必不可少的参数。
3.3体育人口”概念的学术之争
概念的形成往往是人们对思维进行科学的分析、综合、归纳、演绎的结果。社会科学中的概念是按事物内在的、本质属性形成的概念,它除具有高度的抽象性,还具有相对性和复杂性的特征。很多社会科学中的概念都是相对的,都是基于一定的学科领域理论基础,即便在同一学科领域,不同的社会科学概念相对于不同的理论、研究方法、相同的概念也会出现不一样的解释。在体育人口概念的界定中,由于研究者各自学术背景的不一致,导致研究者分别从体育学、人口学、统计学、社会学等不同的学科领域来阐述体育人口现象,因而存在不同的体育人口概念表述。从社会科学研究来讲,界定体育人口这个抽象的概念很难有绝对的标准,由此导致我国体育理论界体育人口”的学术思辨。
我国很多学者在界定体育人口概念时,都认为体育人口参与体育运动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运动成绩或提升体能,但如何科学地测量或检验其体能的增加或增强,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见解。仇军、高峰以人口学理论为基础建立研究体育人口概念的视角,将体育人口定义为:是指生活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以增进身心健康或提高运动成绩为目标,以身体活动为共同标志的个人所组成的社会群体。”他们对体育人口的概念界定被张洪潭称为在重复人口理论经典上的某些一般泛指性字句”。张洪潭认为体育人口概念的关键一点是提高或保持体育水平,这完全可以运用体育测量手段而得出定量论断”。韩丹也认同张洪潭教授的观点,他认为:用体能指标来反映锻炼的效果,比用活动过程作指标,当然要前进一步,更能反映身体锻炼的效用和价值,也更能反映体育活动的真实发展程度,很好!”针对张洪潭教授的观点,张新萍提出了反驳的意见,他认为张洪潭教授的观点混淆了体育人口”与国民体质状况”这两个基本的概念,体育人口”主要是针对社会体育参与的程度,而国民体质状况”主要检验参与效果,如果将体育人口定义为通过体育手段来提高或保持体能水平的社会成员,将会使体育人口概念狭隘化,并将一个重过程、重参与的指标变成一个重结果、重目的的指标”。而卫京伟针对张新萍提出的反驳观点进行了再反驳,在形式主义盛行一时的中国,是一个重过程、重参与的指标还是一个重结果、重目的的指标对中国的现实更有指导意义呢?”
我国学者程志理对体育人口概念中以增强体质为宗旨”或增进身心健康为目的”这类观点提出反驳意见。他认为:流行的体育人口”评价、测量的理论和方法,都强调增强体质”和增进身心健康”的内容。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所谓的增强体质”,在体质没有一个基准或参照系的情况下,如何来确定增强”?而且增强”这个概念强调的只是一个持续不断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只有比较而没有适度”,增强”一旦实现,马上就会进入更强”层面,在更强”面前,强”就相对变成了不强”,所以说增强体质”只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在没有一定的度或基准的前提条件下,对增强”是无法进行检测和度量的。而增进身心健康”却又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健康的身体只是一个物质性的现象,但影响健康的各种因素却不是纯物质的。人的自然属性总是受其社会属性的深刻影响,健康状态受到生活方式的极大影响”,在影响个体身心健康方面,他认为人体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而影响体质或健康的因素极其复杂,长时间身体锻炼获得的体能效果,很有可能轻易地被几支烟”、几瓶酒”或无节制地打牌熬夜”的负作用抵消。可以想见,没有生活方式的改善,或者说没有健康的生活方式作保障,仅仅靠打打球、做做操是健不了身的。因此,提倡体育人口”这个概念应该从改变生活方式这个角度来看,体育人口”概念的推广有利于人民群众生活方式的改善,即提倡运动可以促进人们的身心健康。
3.4我国体育人口”概念研究中存在的弊端
3.4.1体育人口”概念的界定较含糊
在体育人口概念研究过程中,首先确定体育人口概念是反映群众体育的一项指标,而在体育人口”的相关理论研究中,很多学者却有意或无意地混淆了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及学校体育的概念。从体育的结构来看,现代体育分为群众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虽然说群众体育与学校体育及竞技体育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但体育人口作为反映群众体育”发展水平的一项指标,将学校体育”中的学生当作当然体育人口”,以及将竞技体育”中的专业运动员当作全时体育人口”,是对体育人口概念的一种误读,导致体育人口概念外延的无限扩大,这样的界定标准很难准确反映我国群众体育的发展状况,同时也阻碍了对体育人口概念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3.4.2体育人口”概念的操作化失误
概念的操作化就是将抽象的概念转化为可观察的具体指标的过程[28]。操作化可以将社会科学的抽象概念分解为客观的维度、指数、通过客观的可观察或可测量的指标来反映概念的内涵,这就使社会科学中的概念能像自然科学中的概念那样具有数量的意义,从而使社会科学研究具有数量基础。因此,概念的可操作化是将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抽象概念转化为客观具体事物的重要环节,使抽象概念成为科学研究的可能,使社会科学中思辨的概念转化为可重复验证的科学概念。
在体育人口概念操作化过程中,我国学者试图从频次、时间、强度等三个维度来确定衡量体育人口的判定标准。1985年10月28日在山西省体育发展战略讨论会上,我国著名学者熊斗寅先生作了《世界新技术革命与体育未来》的发言,首先提出确定体育人口”应该至少每周锻炼3次,每次不少于30min,且有一定的强度”。唐宏贵推导出体育人口”的判定标准为:每次锻炼时间不少于10min;锻炼平均强度(心率)达120次/分以上;每周锻炼频度在2—3次;每周总锻炼时间不少于60min;坚持经常锻炼达三个月以上。徐隆瑞认为目前量化标准可以暂定为每周锻炼三次,每次不少于30min。仇军对体育人口的测定指标进行了学理层面的推导,并运用综合函数方程推导经验和专家评定结果”确定体育人口的判定标准为:在过去一年的时间里,每周身体活动3次以上,每次身体活动时间20min以上;每次身体活动中等强度以上”。卢元镇(2006)在总结仇军等人的研究结果基础上,重新界定我国体育人口指标的判定标准,即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就可以算一个体育人口:1.每周身体活动频度3次以上;2.每次身体活动时间为30min以上;3.每次身体活动强度中等程度以上。韩丹以为以上标准都是由体育理论学界提出,并未经过相应的运动医学专家、健康促进和卫生方面的专家认定,也没有经过相应的社会组织审核认定”。大多数研究者都认为应该是以某一标准,以至于这一标准是否科学合理都没有经过进行科学的验证。
3.4.3体育人口”标准制定有失科学性
我国学者在对体育人口概念操作化时,试图从时间(每次身体活动时间为30min以上)、频次(每周身体活动频次3次以上)、强度(每次身体活动强度中等程度以上)三个维度作为判定体育人口的标准。对体育人口概念操作化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释体育人口概念和体育人口现象,对体育人口进行量化以便于实际工作中的操作,以体育人口判定标准来解释体育人口现象时就会发现此标准违反了逻辑自洽性,很难解释亲身参与体育活动而又达不到标准是否是体育人口的现象,在体育人口判定标准上会陷入是体育人口”与非体育人口”的逻辑思辨之中。因此,体育人口的判定标准无法科学地解释处于标准以下的亲身参与运动的人群是否是体育人口的问题,即判定标准不能科学地解释亲身参与体育活动的所有人群。
另外,从定量研究中,我们也可以发现,测量指标(体育人口判定标准)越能揭示体育人口概念的真实性,其效度越高,效度是指用测量工具准确地测量事物属性的程度,如果测量指标不能准确地测量事物属性的程度或者不能准确地测量出这个概念,这样的测量是无效的测量或者测量不具有效度,因此,以体育人口判定标准来测量体育人口概念是无效的测量。从抽象概念的复杂性来看,构成社会学中的体育人口概念还包含着复杂的结构性,体育人口概念还可以分解为多个维度,不同的维度下面又可以包含着多个指标。所以说,现有的体育人口判定标准很难对体育人口概念和体育人口现象做出科学的解释。
4体育人口”在实际统计工作中很少运用
通过对体育人口概念的研究资料疏理可以发现,我国体育人口概念的研究主要是体育理论界的学者运用体育学、社会学、人口学、统计学等知识,对体育人口的概念进行了广泛的研究,而社会学、人口学、统计学等学术界对我国体育人口的研究并没有表现出更多的热情与关注;同样,在相关的实际统计工作中也很少用体育人口”这一指标。
首先在我国体育事业指标体系构建中就没有采用体育人口”这一指标,用主成分分析法得到的十项核心指标与用体育理论从定性分析探讨建立的核心指标相比较,其中最主要的差异在于前者没有包括人民体质和体育人口两项指标,此外,从在全国部分专家学者中征询对核心指标的意见中对比来看,以上十项指标的主要差别也是在于缺少体育人口这项指标”课题组对此做出的解释为:体育人口判断标准难以掌握,使得对其数据统计的准确性有很大的困难,同时体育人口只能分阶段进行抽样调查,而不能作为我国体育事业每年的统计指标,这就无法满足核心指标逐年可比的要求,因此在我们所建立的核心指标不包括‘体育人口’等指标”。
其次,我国从1990年开始的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到2010年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并没有就体育人口指标作过任何的说明或解释,更没有就此指标进行相关的调查与统计。因此,所谓的体育人口指标仅仅局限于我国体育理论界在学理层面的探讨与研究。
再次,在我国体育系统内部,大多数管理者对体育人口”指标也半信半疑,主要体现在我国三次全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报告,前两次虽然采用了体育人口”指标,但相关数据公布后随即受到体育学术界的质疑,在第三次全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报告中体育人口”已被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所取代。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司长盛志国说:本次调查摒弃了原有的体育人口概念,取而代之的是‘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更能客观反映出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的基本情况”。
因此,刘雪冰[3。]认为体育人口的概念不能用所谓的科学量化来表达,数字是实证研究最信赖的符号,统计学也是科学研究最有用的规范工具之一,但是对体育人口这种关涉到人的行为的概念是否适用,便要慎重”,并提出体育人口”仅仅只是一个范式性的概念,是社会体育学对社区体育给出的文化解释,寻求体育运动之于社会人的文化意义”。
5体育人口”在体育现代化试点市(县、区)的实际操作调查文本及深描
针对体育人口理论研究中出现的问题,即体育人口概念尚未统一,体育人口标准是否科学合理的情况下,体育人口作为可以反映大众体育(群众体育)发展水平的指标,成为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主指标(或核心指标)。对体育人口这个指标在体育现代化试点市(县、区)的实际操作,笔者在2013年5月至2013年7月对江苏省体育现代化试点市(县、区)进行走访,并对体育局管理人员(副局长、办公室主任等)就体育人口及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度访谈。
5.1访谈文本
5.1.1受访者一:苏中片某体育局副局长
在体育现代化试点过程中,我们每年现在有两个很重要的指标。第一个是人均体育面积占有多少,第二个是体育人口多少的统计,我们每年都在做这方面的事,但是在体育人口这方面我认为国家现在没有一个很硬的指标,我们也在不断进行探讨,每周最起码要有三次,每次活动运动量是中等吧。在体育人口数字的调查方面,相对而言我们的这种统计数据很可能也是初步的。具体对学生体育人口的把握可能还不是那么太严格的(即学生是否达到每周活动三次、每次活动达30rain、每次活动运动量是否达到中等强度)。(在具体的统计操作中)我们也分了几类,学生这一类,职工这一类,残疾人这一类等等,但是整体上我们地方的做法是分几大块,有教育部门统计的学生这一块,有乡镇统计的,有总工会对职工统计这一块的。我们是几大类分别把它组合起来,然后我们这汇总。总体上我们认为这种数据变数是很大的。实话讲不是太准确的。”
5.1.2受访者二:某区体育局副局长
我国体育人口统计的标准和方法存在问题,这个国外的和我们中国的体育人口的统计的标准可能不是太一样。国外是以俱乐部注册的会员进行计算。像我们中国的情况不一样。自行车就是一个运动项目,你说中国人骑自行车的有多少,这一部分人是不是体育人口?(如果可以这样计算的话),那么我可以讲中国的体育人口可能最起码达到60%以上。这个体育人口就吓死人了。所以整个统计的角度不一样,标准不一样。”
市里有次要我们体育人口的数据,我们报了55%,市里说人家苏州市目标才50%左右,报太高了要调整,我们后来调整到35%,和其他县区差不多。”
5.1.3受访者三:某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体育现代化建设是我们体育局一项重点工作,由分管我们工作的领导具体抓,我们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在体育人口统计这一块,我们也是估摸着在做。首先体育人口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我们市体育现代化指标体育人口概念这一块,本来就比较迷糊,你说每周活动三次以上,每次30min以上,每次活动强度中等以上是体育人口,那么我想问问,每周活动两次的算不算体育人口,每周活动一次的又是不是体育人口,我想肯定应该算是体育人口,肯定比每周一次不活动的好吧。因此我们的体育人口数据统计这一块可能不是十分理想,也不是十分的准确,大家都在跟着感觉走吧,如果指标高了,将每周活动两次或每周活动一次的统计进来也不是没有可能。不能说人家这个指标都完成了,我们因为这一块数据没达标就没有实现体育现代化吧。”
5.1.4受访者四:某区体育局副局长
体育人口这些数据的增加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认为绝对值真的不重要,我感到你要建立体育现代化指标体系时这些指标要务实一点,要更加实实在在的,而这个(体育人口)指标以一个什么样的绝对值去做这个事情,我个人感觉可能效果是不大的,我们现在的体育设施,至少在我们地区算中等偏上的水平,在全省来讲估计也是中等偏上的水平,我个人认为离所谓的现代化距离太远,我个人认为离所谓的现代化指标太远了,假如说我们每个镇都能有一个小型的健身中心,那谈这个问题可能还比较现实一点,每个镇都把体育中心建起来,健身的人多了体育人口自然就会增加。而我们现在只谈体育人口绝对值的多少多少,这样的统计工作没有任何实在意义。如果一定要统计的话你要多少指标我都能给你统计得出来,这样有什么实在意义吗?我们现在区体育局的工作职能正在向为民服务方向转变,体育现代化的建设也更应该体现体育怎么样更好地为民服务上,而体育人口这些虚的数据(即体育人口绝对数)对为民服务没有任何好处,更没有什么实在意义。”
5.1.5受访者五:某县体育局副局长
体育人口的统计我们只能根据指标标准大概测算,首先,我们体育局的编制连我们局长加起来只有几个人,体育人口的统计凭我们几个人是无法完成的;其次体育人口的统计现在只能是抽查并不是普查,那么我自己可以选择确定调查对象,我选我认识的圈子里的朋友很多都是搞体育的或热衷体育事业的,或者去体育健身场所去调查,这样的体育人口数肯定是多的;而且这些数据的取得你无法去再次验证。”
5.2访谈文本深描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
【Keywords】conceptofmartialarts;logic;essentialattribute;extension
引言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以及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思维方式。伟大的哲学家黑格尔曾在其《概念论》中称:“概念无疑是形式,但必须认为是无限的有创造性的形式,它包含一切充实的内容在自身内,并能够同时不为内容所限制或束缚。概念乃是内含于事物本身之中的东西:事物之所以是事物,即有其中包含概念,因此把握一个对象,即是意识着这对象的概念〔1〕。”因此,对武术概念的逻辑学探究,一方面能揭示武术这一技击内涵,建立良好的武术思维的基础,另一方面能明确武术的外延,亦是形成武术理论体系的基本条件。
然而,武术这一运动文化载体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的,既要看到古代、近现代的大社会背景对武术发展的影响,又要看到当代“大武术观”对武术“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指导性意义,这一切的前提和基础就是要明确武术这一概念。这就要求我们正确运用形式逻辑定义武术概念,吸收前辈们对武术概念的感性认识,深化、发展、升华武术概念这一理性认识。
1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1.1研究对象
本文以武术概念的定义为研究对象。
1.2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查阅了中国武术史、中国武术导论、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概论高级教程等专著以及相关文献资料。
逻辑分析法:从武术概念的整体到武术概念的部分,再从武术概念的部分到武术概念的整体,以此为逻辑基础,运用归纳、演绎论证方法,对武术概念进行逻辑分析。
2武术概念的演变及逻辑分析
2.1武术概念的历史演变
2.1.1古代武术概念的萌芽
任何事物的概念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从漫长久远年代里走过来的武术,今天的概念和往昔的概念及所涵盖的内容和形式都有不少差异,但本质属性是一脉相承的。
武术在历史上曾有过不同称谓,如春秋战国时称“技击”,汉代称“武艺”,清初称“武术”,民国时期称“国术”,新中国成立后正式命名为“武术”。“武术”这一词汇最早出现在南朝梁武帝长子萧统与门下文人共同编定的《文选》中,但不具有今天武术概念所具有的含义,文中有诗句为“偃闭武术,阐扬文令”(南朝宋?朱颜年《皇太子释奠会》),其意指停止武战,发扬文治,并非反映今之武术的概念。后人将“武术”一词作为自卫强身之术的专门用语。“武”在甲骨文中指人持戈行进。“术”在甲骨文中指道路。本义:城邑中的道路。《辞海》解释“武”字有多个义项,其中前两个义项是:①“泛称干戈军旅之事”;②“勇猛”。《说文解字》中称“术”字为“邑中道也”,后引申为“技艺”,即方法、技术,如同道路是通达目的的手段。实际上,中国的“武”字,(字面上是战斗),其实是由“止”字(表示“停止”)和“戈”字(意指“矛”)组成的。所谓止戈为“武”。意思是:“停止战争”或者“维护和平”。受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古代武术只发挥了其军事功能、防身功效,即与人斗、与兽斗的指导思想。
2.1.2近、现代武术概念的初探
近、现代武术概念在政治、经济、文化的背景下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究其原因,在政治上帝国列强的侵入、封建制度的瓦解、新政的出现;在经济上,自给自足经济开始瓦解;文化上,闭关锁国政策不再,中西文化开始碰撞,武术吸收了西方的“体育说”,但武术的技击本质属性、外延没有明确,只是确定了武术的功能和意义,正如以下概述:
1932年编写的国民体育实施方案认为国术原为我国民族固有之身体活动方法,一方面可以供给自卫技能,一方面可以锻炼体格之工具〔2〕。
1943年《中国国术馆成立十五周年纪念宣言》对武术的定义是:“所谓民族体育者,即我国固有之武术也!源远流长,体用兼备,不独在运动工具具有相当之价值,且对于自卫上有显著之功效〔3〕。”
1949年10月26日至27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第一届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武术名家张文广发言:“武术是我国的传统体育项目,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有着几千年的历史,是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斗争中,创造发展起来的,它具有强身健体的特点〔4〕。”
2.1.3当代武术概念的争鸣
当代武术概念的争鸣也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文化原因。新中国成立初期,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体制为文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文化上百废待兴,为武术文化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和机遇。而在这个阶段,武术概念的表述出现了唯技击论。
1957年3月张之江在全国政协二届三次会议上指出:中国武术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最主要的体育活动方式,这个体育活动方式,在民族健康、民族自卫以及民族医学治疗上,都曾发挥过很大的作用〔5〕。
1957年6月“关于武术性质问题的讨论”,诸专家认为:武术是民族形式体育的内容之一,具有健身、技击、艺术的成分,它是为锻炼身体、提高身体素质、培养思想品德,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的〔6〕。
1961年的体育学院本科讲义武术则认为,武术是以拳术、器械套路和有关的锻炼方法所组成的民族形式体育。它具有强筋健骨、增进健康、锻炼意志等作用,也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的一项民族文化财产〔7〕。
1987年出版的武术教材认为,武术是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攻防格斗动作为素材,按照攻防进退,动静疾徐,刚柔虚实等矛盾的相互变化规律,编成徒手和器械的各种套路,以及包括对抗技击内容的具有独特风格和民族特色的体育运动〔8〕。
1988年2月,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中国体育科学学会武术学分会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武术学术专题研讨会”。在研讨会上,武术被定义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格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的体育项目〔9〕。
1988年武术教材编写组编写的高等学校试用教材认为,武术是一种由踢、打、摔、拿、劈、刺等攻防动作组成的徒手与持器械者搏斗的套路和对抗性运动〔10〕。
1988年由张高顺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武术教材认为,武术亦称武艺,是由中国古代技击格斗技术演化而成的一项兼具套路演练及攻防搏斗演练形式的体育运动〔11〕。
1989年由全国体育学院教材委员会编写的体育学院普修通用教材认为,武术是以技击为内容,通过套路、搏斗等运动形式,来增强体质、培养意志的民族传统体育〔12〕。
1990年由体育运动学校武术教材编写组编写的体育运动学校教材则认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对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传统体育项目〔13〕。同年,由马明保、张中尧、黄益苏主编的武术教材认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对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传统体育项目〔14〕。而这一年由体育运动学校武术教材编写组编写的人教版武术教材则认为,武术是以带有攻防含义的动作为素材,按照一定的运动规律和规则要求,以套路演练或技击格斗为不同的表现形式,达到增强体质,培养意志,训练格斗技能的体育运动〔15〕。
1992年由孟昭祥、王建华编著的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武术教材认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格斗为主要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16〕。
1995年由马明保、张中尧、黄益苏主编的全国高等院校体育教育专业专科教材则认为,武术是以技击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散打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17〕。
1996年由武术教材编写组编写的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武术教材认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格斗、功法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18〕。
1997年由体育院校成人教育协作组武术教材编写组编写的体育院校函授教材则认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格斗、功法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19〕。
武术概念的稳定期在21世纪以后,如表1中所著:大部分学者基本认可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格斗、功法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
2.2武术概念的逻辑分析
2.2.1界定武术概念的形式逻辑规则及意义
从形式逻辑上对武术概念下定义包括三个部分,即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也就是武术的本质属性、分类、武术的上位概念。而形式逻辑也规定对武术概念下定义的规则:第一,定义必须揭示武术的区别性特征。第二,定义项(武术)和被定义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外延必须相等,否则会犯形式逻辑的定义过窄错误(即一个定义把本来属于被定义概念外延的对象排除该概念的外延之外),例如:1988年12月,全国武术专题论文研讨会上,武术的概念被界定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格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该定义就犯有定义过窄的错误,对武术的分类缺少了功法运动形式。当然,对武术的定义也会出现定义过宽的错误(一个定义把本来不属于被定义概念外延的对象也包括在该概念的外延之内)。又如:1961年的体育学院本科讲义《武术》则认为,武术是以拳术、器械套路和有关的锻炼方法所组成的民族形式体育。它具有强筋健骨、增进健康、锻炼意志等作用,也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的一项民族文化财产。该定义就没有指出武术的本质属性技击,仅仅指出了武术的体育属性,同时提出了武术的运动形式,而且把武术表述为体育,把武术的外延给扩大了。第三,定义不能恶性循环。在用定义项去刻画、说明被定义项时,定义项本身又需要或依赖于被定义项说明。第四,定义不可用含混、隐晦或比喻性词语来表示。第五,除非必要,定义不能用否定形式或负概念。
那么,我们该运用何种方法对武术准确定义呢?形式逻辑上规定属加种差定义是对武术概念最准确的定义方法。即找出被定义概念的属概念,然后找出相应的种类,被定义项就等于种差加上属。如果一个概念的外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概念的外延之中,而后者的外延并不全部包含在前者的外延之中,则这两个概念之间就有种属关系,前一概念是后一概念的种概念,后一概念则是前一概念的属概念。而武术概念的属就是中国传统体育项目,武术概念的种差就是武术的本质属性技击。对武术的准确定义,有助于人们能够把对武术的已有认识总结、巩固下来作为以后新的认识武术活动的基础,有助于人们揭示武术这个词语、概念、命题的内涵和外延,从而明确武术的使用范围,进而弄清楚武术这个词语、概念、命题的使用是否合适,是否存在逻辑方面的错误;有助于人们在武术理性的交流与传播中,所使用的武术术语能够有一个共同的理解,从而避免因误解、误读所产生的无谓争论,大大提高武术交流的可能性,促进武术传承与传播。
因此,可以将武术概念定义为:武术是以技击为主要内容,以套路、格斗、功法为主要表现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
2.2.2武术的内涵:体育属性、技能属性、文化属性、技击属性
武术作为身体运动方式的存在,是记载身体运动的符号,也体现出了武术的体育属性,那么武术的概念应该表述为:武术是一种中国传统攻防技击的体育运动。但是,除了武术,其他运动项目也具有身体运动的属性。所以说,体育属性不具有排他性,不能作为武术的本质属性。
武术内容源于原始社会的狩猎技术,它在古代军事斗争中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自古以来武术就一直发挥着技能方面的作用,无论是看家护院的家丁,还是镖师、艺人、拳师,都将武术作为一种防身自卫技能。如果武术的本质属性是技能属性,那么武术概念的表述应为:武术是具有技能属性,以攻防意识为主的体育运动项目。但从中不难发现,跆拳道甚至拳击也具有这样的技能属性,因此,技能属性也不能作为武术的本质属性。
武术不仅具有技能属性、体育属性,还是诠释文化的符号,作为一种文化资源阐释着中国文化,如果其作为武术的本质属性,那么武术则是具有文化属性的攻防意识的传统体育项目,本质属性是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特征,其他的民族传统项目太极拳也具有文化属性。所以说文化属性作为武术的内涵也是不妥的。
武术是中国历代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将零乱的攻防技术不断综合整理、发展,并用套路、格斗、功法形式提炼出来的技术体系。技击属性是武术区别于其他体育运动项目的本质属性。因此,武术的概念必须反映其本质属性――技击性及其技术范畴,如徒手的踢、打、摔、拿和器械的劈、砍、扎、击、刺等攻防格斗技法。
2.2.3武术的运动形式是对抗格斗、套路演练和功法
武术的概念不仅要反映武术的本质属性,而且要反映武术的运动形式。武术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对抗格斗和套路演练两种基本运动形式,它们平行存在,相互补充。对抗格斗是武术攻防技术在双方直接对抗中的应用,套路演练是武术攻防技术具有一定艺术性的体现,两者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通过对抗性练习,可以提高攻防技术,具有强健体魄、防身自卫价值:通过套路练习,既能掌握一定的攻防技能,又能熟练地展示武术的艺术性,具有观赏审美价值。武术概念反映的运动形式既属于体育范畴,又区别于其他体育项目。
2.2.4“内外兼修”反映了武术的文化属性
武术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受中国传统文化、民族习俗和宗教思想的影响,自然地融会了中国传统的易学、哲学、中医学、伦理学、军事学、美学、养生等多种文化思想和文化观念,逐渐形成了独具民族特色的武术文化体系。它内涵丰富、寓意深邃,既具备了人类体育运动强身健体的共同特性,又有中华民族所特有的哲理性、科学性和艺术性,较集中地体现了中国人民在体育运动中的智慧结晶。使武术超越了一般的技能技术层次,也超越了以体能形态为主的竞技的西方体育。武术以阴阳哲学为基础,以“主动”与“主静”及中庸为支架,体现了内容丰富的文化内涵,诸如整体运动观、阴阳变化观、形神论、气论、动静说、刚柔说、虚实说,等等,形成了独具风貌的武术文化体系。它既具备了人类体育运动强身健体的共同特征,又具有东方文化特有的哲理性、科学性和艺术性。它是中国文化在人体运动中的表现和载体,从一个侧面辉映出东方民族文化的光彩。“内外兼修”的内容可归结为四个方面:武术追求外在的形健和内在的神韵,从而达到形神兼备;武术训练中既强调练“内”,又强调练“外”,所谓“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武术的“内三合”与“外三合”、内外相合、上下相随,追求一种高度的协调与统一,体现了整体运动观;武术追求内外交修之功,要求武德与拳理、技术与修养结合,达到武术育人的最高境界。所以“内外兼修”一语较形象地表达了武术的传统文化属性。
总括起来说,武术是中国传统技击术,归属于传统的民族体育,又是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广义上的武术,是一种包含实用技击的人体文化;狭义上的武术,应称为武术运动,是一种体育运动,主要包含套路和格斗、功法运动形式。从逻辑学上认识,中国传统体育是武术的属概念,武术的套路运动和格斗运动则是概念的外延。比较确切的提法,作为体育项目之一的武术应称为武术运动。
3结论
3.1准确运用形式逻辑界定武术概念
武术概念的界定既要在中国传统文化研究的基础上,又要体现其本质属性技击和套路、格斗、功法运动形式,以及“内外兼修”的民族传统体育这一文化属性。因此,在对武术概念下定义的同时,既要考虑到形式逻辑上对概念的属加种差的定义规则,又要认识到武术的属、种差到底是什么。这样才能做到对武术概念下定义既不能定义过宽,也不能定义过窄。
3.2明确武术的本质属性
体育学是教育学下的二级学科,而民族传统体育又是体育学的下支,那么民族传统体育是武术的上位概念,其中,三者是从属关系。因此,选择坚持一分为二的方法论,既要看到武术的整体民族传统体育学,又要看到民族传统体育学的组成部分武术;也要从体育学这一宏观视角把握武术这一微观定义。这样才会对研究武术具有指导性的意义。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篇6
内容论文摘要:运用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的方法分析来看,《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中的“伤害”,其含义并不包括死亡的后果在内。运用目的解释的方法分析来看,136条第1项规定的是侵害健康权赔偿请求的诉讼时效,而侵害生命权赔偿请求的诉讼时效并不能适用该条文。由是观之,侵权致死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不应适用规定的1年的特殊诉讼时效期间,而应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论文关键词: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死亡一、问题的提出各国及地区相对于普通诉讼时效规定了一些期间较短的特殊诉讼时效,比如台湾、德国、法国等规定追讨律师费、收取租金等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但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遍查各国民法典,均作为普通诉讼时效,而未见有特殊的规定。但是在我国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却往往被当作期间为1年的特殊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就常常被引为这种见解的法律依据。该条规定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持此见解者常用的理由是不论侵权行为致人伤残,还是致人死亡,都是身体受到伤害的结果之一。果真这样的理解正确吗?粗看似乎有道理,其实不尽然。《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的规定包括了侵权致人伤残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这一般来讲是没有争议的。但是对于造成死亡的赔偿请求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包括在内,却值得探讨。侵权致人死亡所造成的后果极为严重,死者亲属的情绪也会非常激愤,所以一般来讲,这类纠纷都往往会在1年以内或协商解决,或诉之公堂,因此,对于诉讼时效期间是1年还是2年,在大多数情况下从现实意义上来讲尚无区分的必要性。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特别是对于在当事人法制意识尚处于发育期,或者本身纠纷的责任归属很难搞清楚,而事过1年有余才认识到自身权利可以通过诉讼来对特定对象索赔的情况下,提出侵权致人死亡请求赔偿是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就非常有必要了。二、对第136条第1项中“伤害”与死亡的解释分析侵权致死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否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首先需要分析“伤害”的含义是否涵盖了死亡。如果“伤害”的内涵包括了死亡,其外延完全涵盖了死亡,则可以认为侵权致死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第136条第1项。否则,则不能适用。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此并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对此需要运用民法解释学的方法对“伤害”及“死亡”进行解释。1、文义解释文义解释又称语义解释,是指按照法律条文用语之文义及通常使用方式,以阐释法律之意义内容。法律解释必先由文义解释入手,且所作解释不能超过可能的文义。否则,即超越法律解释之范围,而进入另一阶段之造法活动。因此,解释“伤害”是否涵盖了“死亡”,首先需要作文义解释。从字词的语义来看,根据现代汉语大词典的解释,伤害是指肢体或情感受到损伤,而死亡则是指生命的结束。二者显然无论从内涵还是外延上来看均属两个互不关涉的概念。能将二者联系起来的唯一纽带是伤害的后果可能演化成为死亡,不过这体现的也只是一种递进关系,并不体现二者相互涵盖的关系。也就是说,当伤害结果发生而死亡结果尚未发生时,只能说这一结果是伤害而不能说是死亡;而当伤害结果最终发展出死亡结果时,则只能说结果是死亡而不能说是伤害,这是两个词语在汉语言中的通常用法。另外,从权威的《民法通则》英译本也可以印证上述观点。第136条第1项中“身体受到伤害”英译为“bodilyinjuries”,第119条中的“伤害”译作“physicalinjury”,“死亡”译作“victimdies”。显然,第136条中“身体受到伤害”并不包括“造成死亡”的后果。显然,用文义解释的方法得出136条第1项中的“伤害”并不包括死亡在内。2、体系解释如果说文义解释尚不能克服法律术语与通常用语之间可能的差异的话,可以同时用体系解释的方法来加以补充。体系解释是指以法律条文在法律体系上的地位,即依其编、章、节、条、款、项之前后关联位置,或相关法条之法意,阐明其规范意旨之解释方法。采用体系解释方法,可以使法条与法条之间,以及法条各款之间,相互补充其意义,组成完整的法律规定,以维护法律体系及概念用语之统一性。对照《民法通则》的前后各条文分析来看,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在此,“侵害”表示动作、行为,而“伤害”和“死亡”是并列的两个不同概念,分别表示“侵害”所造成的两种不同后果。根据中文的语法规则,并列的概念相互间是没有包容性的,由此可见,在此条文中,“伤害”并没有将“死亡”包括在内。从《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来看,也是将侵犯人身权的动作、行为用“侵害”来作表述。类似的还有第109条、第120条、第122条、第137条。而在表述因人身权受到侵犯而造成的概括的后果时,第109条、第121-133条均用了“损害”。从上述法律表述来分析,可以认为在《民法通则》的法律概念用语中,侵犯人身权造成的后果,用“损害”来作概括的表述,而“伤害”和“死亡”则是两种不同的“损害”程度的表述方式。由此观之,具体到第136条第1项“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中的“伤害”,如果表述的是侵权行为,根据前后条文的表达方式,当用“侵害”代替之;如果表述的是人身权受到侵犯后所造成的概括的包括“死亡”在内的后果,则又当用“损害”来代替之。而第136条第1项用了“伤害”,在此应理解成为是对作为特定的损害程度之一的表述,与第119条中的“伤害”的意思完全相同。因此,对第136条第1项不能作扩大解释,不能将侵害身体造成死亡也包含于其中。事实上,在我国法律制度体系中并无规定“伤害”包含“死亡”的法律,而将人身损害致人伤害与死亡的不同法律责任并列的法律倒是不少。比如《国家赔偿法》在多处条文里出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句子;《产品质量法》第32条规定了“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和“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不同法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规定了“造成人身伤害”的法律责任,而在第42条规定了“造成死亡”的法律责任。如果说前述法律规定只是体现了造成人身伤害与死亡在法律责任方面的区别的话,那么,在《海商法》第13章“时效”里,则是直接用法律条文规定了人身伤害和死亡的不同诉讼时效计算方法及期限。根据《海商法》第258条第1项的规定,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期间是2年;该条第2项则规定死亡的诉讼时效期间则最长可以是3年。由此可见,在我国法律制度体系的概念用语中,身体伤害与死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3、目的解释如果说法律体系公属于法律之外在形式,运用法律解释方法不可过分拘泥于形式而忽视法律之实质目的的话,还可以同时运用目的解释的方法对“伤害”是否包含死亡进行解释。所谓目的解释,即是指以法律规范目的为根据,阐释法律疑义的一种解释方法。《民法通则》明文规定生命健康权,但由于将生命健康权规定在一起,有的观点就将其认作一个权利。而在法学理论界通说认为《民法通则》规定的生命健康权是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的统称,生命权为独立的人格权。对此,不仅只是法学理论界的共识,而且也得到司法解释的认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中就明确将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作为三种并列的不同的人格权利。由是观之,认为侵权致死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得适用136条第1项,以目的解释的方法分析来看,其理论基础在于将生命健康权误作一个权利,从而得以运用同一个法条加以保护。而在生命权处健康权分离无论在理论界及司法界均已达成共识的今天来看,身体受到伤害,被侵犯的民事权利是健康权;而因侵权致人死亡,被侵犯的民事权利是生命权,应当有不同的法律制度来加以保护。因此,对于第136条第1项的理解,正如专家所言,应当从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出发,解释从严。既然条文讲的就是身体受到伤害,那就是侵害健康权的侵权行为。对于侵害身体权和侵害生命权的侵权行为,应当按照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执行。三、结论通过运用上述各种民法解释学的方法分析来看,可以认为对于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要求赔偿的,其诉讼时效期间仍应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篇7
摘要通过阐述体质与健康的关系,对比分析国内外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的演变,为正确、合理地进行国民体质健康测试提供更全面、更科学的理论依据,对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健康体魄和健全人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体质健康标准演变
一、国内外关于体质健康及相关概念研究综述
日本和美国是世界上学生体质研究开展较好的国家,本文主要从日本、美国和我国三个国家体质健康概念内涵的发展进行分析。
(一)关于体质
1.世界卫生组织将“体质”定义为:体质即人体质量是先天遗传基础上和后天环境的影响下,在生长发育和衰老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身心两方面相对稳定的特质[1]。
2.日本一般将体质通称为“体力”,他们所谓的“体力”是指人们为了正常生活工作和应付意外事件而经常保持较强的行动能力和抵抗能力。一般认为,日本的体力大体上相当于我国的体质,英译文大多为physicalfitness。
3.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迅速发展,现代生产方式使人身体运动的机会减少。“现代文明综合症”肆虐以及肥胖症增加。在此背景下,身体素质定义为:良好的身体素质意味着能够安全从事体力活动,意味着健康,意味着能预防运动不足而引起的疾病,体质最终与健康紧密结合。从美国体育界对于体质健康的界定来看,他们认为运动对体质健康影响较大[2]。
4.在我国体育界对体质的定义是在1982年由体质研究分会所认定的:体质是人体的质量,它是在遗传性和获得性基础上表现出来的人体形态结构、生理功能和心理因素的综合的相对稳定的特征[3]。何仲恺在比较了日本、美国等国家对体质健康的概念后认为体质即人体的质量,是人体在先天遗传性基础上和后天环境的影响下,在生长、发育和衰老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身、心两方面相对稳定的特质[4]。
我国体育科学学会体质研究会认为体质的范畴,主要归纳为以下5个方面(见表1)。
体质的强弱,通常表现为人体在某一发展时期的形态结构、生理功能和心理因素的综合的相对稳定的一种状态。因此,人体体质的形成与发展具有明显的个体差异性、阶段性[5]。
(二)关于健康
健康的概念是随着人类对自身和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而不断深化的,在远古时代,人们意识到身体没有疾病和创伤是非常安全和无痛苦的,这种本能的意识就是对健康的朦胧认识,但没有上升到理论高度。“健康”的英文health源于公元1000年英国,其主要含义是安全的、完美的、结实的。中国《辞海》中健康概念的表述是:“人体各器官系统发育良好、功能正常、体质健壮、精力充沛,并具有良好劳动效能的状态。通常用人体测量、体格检查和各种生理指标来衡量”。这种表述比“健康就是没有病”的提法更为完善,但仍然片面地把人作为生物有机体来看待,把定义定格在人体生理功能没有缺陷上[6]。
2005世界卫生组织(WHO)对健康下过这样一个定义:“健康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不虚弱,而是身体的、精神的健康和社会幸福的完满状态。”健康的新概念把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推进到了“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揭示了人体的整体性以及人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和谐与统一。这种健康观突破了传统健康模式和医学范畴,形成了三维健康观。此观点得到了各国学者的普遍认同,但由于对心理和社会适应的表达比较模糊,无法提出一个全面评估健康和疾病的可操作方案,这还有待于做进一步的理论研究和探讨。
体质与健康的关系。体质和健康是从不同侧面、不同范畴来看待人体状况的两个相互关联的概念,健康要大于体质的范畴。从体质的范畴来看,它更趋向于人体的形态发育,生理机能、心理发展、身体素质、运动能力,以及对内外环境的适应和抵抗疾病的能力等。从健康的范畴看,它除了包括体质的范畴以外,还强调对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适应、心理卫生、对疾病的预防、卫生保健以及生活方式对健康的影响等。
图1
二、国内外关于学生体质健康研究的综述
(一)国外体质健康标准的演变
1.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施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国家,在1880—1990年期间,美国曾盛行体力测验法。美国前总统卡特曾经指出:“体质是一种期望可以换回最多东西的投资”。在美国,每年的五月份被定为“健康月”,布什总统曾亲自参加1990年5月1日在白宫举行的“美国体育活动”;为推动“健康体力测验”的开展,美国还与前苏联进行过交换互测[7]。1958年,美国健康体育和娱乐协会(AAHPER)为儿童开发了“青少年体质测验”,评价指标包括:俯卧撑、折返跑、立定跳远、投掷和50米跑。在1975年的美国体质普查中取消了垒球掷远与往返跑;1985年立定跳远和50米也被删除了,还增加了1英里跑(反映心血管功能)、坐位体前屈(腰背柔韧性)[8]。1980年,美国健康、体育、娱乐、舞蹈联盟(AAHPERD)开发出“与健康相关的体质测验”;1988年对该测验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并命名为“最佳身体测验”。
从上述指标变化中我们可以发现,美国对体质的认识已由单纯的身体素质指标过渡到素质与身体形态、机能相结合,综合评价青少年的体质健康状况。
2.日本政府对青少年的体质健康更加关注。1996年日本文部省成立了“关于体力调查方法研究委员会”,对现行体力测定指标进行了研究,1998年制定了新的体力测定指标,经过两年的修改,于2000年正式施行。表3是日本新旧青少年体质测试指标。新的指标在实施时不需特殊器材,既省时、省力、又省钱。日本从小学到中学的测试项目基本一致,保持了连贯性,既能反映学生的运动能力,评价学生的体质状况又比较全面[9]。
(二)国内体质健康标准的演变
1951年8月,中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指出:“增进学生身体健康,乃是保证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并培养有健康体魄的现代青年的重大任务之一。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严肃注意这一问题,立即纠正忽视学生健康的思想和对学生健康不负责任的态度,切实改善各级学校的学生健康状况[10]。”1954年在中央统一颁发并实施了《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由于,学校体育卫生工作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普遍下降,为了促进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197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颁布实施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并于1982年和1990年进行了两次修改。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使学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测验和课外体育活动不断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布了《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并于1990年和1992年分别颁发了《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11]。
1975年到2002年间,尽管我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则没有做大的调整,这显然不能适应新时期我国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变化的需要。为了“促进学生积极地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12]”,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于2002年7月颁布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2007年4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在在认真总结《标准》试行方案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颁发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标准》要求自之日起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自2007年开始,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对各地实施《标准》情况的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13]。表4反应了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各级政府对学生体质健康工作颁发的各种条文。从测试内容和评价领域来看,测试的内容更加丰富、合理,评价也更加的全面,对学校的体育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标准名称测试内容评价领域
劳卫制
1950年1.100或60米跑;2.400或800米跑或1500、3000米跑(男);3.跳远或跳高;4.爬杆(竿)或俯卧撑(女)或举重(男)或引体向上(男);5.射击或手榴弹掷远或垒球掷远或行军;6.游泳、体操、滑冰(少年级除外,各省规定项目)1.速度运动素质;
2.速度耐力运动素质;
3.爆发力运动素质;
4.力量素质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1975年1.50或100米或25米往返跑;2.800米(女)1000米(男)跑;3.跳远或跳高或立定跳远;4.掷实心球或推铅球;5.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速度运动素质;
2.速度耐力运动素质;
3.爆发力运动素质;
4.力量素质运动技能;
5.力量素质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002年1.身高标准体重;2.台阶试验或耐久跑(男1000、女800);3.肺活量体重指数;4.50米跑或立定跳远;5.坐位体前屈或握力体重指数或屈腿仰卧起坐(女)1.身体成分;
2.心血管系统机能;
3.呼吸系统机能;
4.速度素质、爆发力运动素质;
5.柔韧、力量耐力素质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007年1.身高标准体重;2.台阶试验或耐久跑(男1000、女800);3.肺活量体重指数;4.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握力体重指数;5.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1.身体成分;
2.心血管系统机能;
3.呼吸系统机能;
4.柔韧、力量耐力素质;
5.速度素质、爆发力运动素质和运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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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篇8
【关键词】全民健身体系;服务概念;实践检验
一、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概念
(一)多元化全面健身服务体系的特点
社会各界对于多元化全面健身服务体系的特点争论繁多,强势的理念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多元化的全面健身服务体系本身具备多元化,全面性,公益性,以及比较明确的目的性,作为主要的表现特点以服务体系的多元化,公益性为主:
全面健身服务体系的公益性明确,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是由政府与社会所提供的公益,主要的实施组织以石油政府为主。全面健身服务体系主要的服务对象不是特定的人群,而是面对所有的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健身体系以向人们提升健康的健身方式为操作主旨,以提供健身服务为核心,并且服务的内容具备多元化的特征,在多样化的服务体系中开展全面健身的热潮。
(二)多元化健身服务体系的内涵分析
多元化健身服务体系虽具备较强的公益性特征,但这一特征并不是整个服务体系的唯一特征。多元化的健身服务体系的服务主体以实现多元化的操作方式为主导,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健身服务形式,所以,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多元性远超其公益性的主体地位。与此同时,多元化的全面健身服务体系的多元化实现需要各元素,各操作形式的紧密联系,在彼此的协调配合中实现健身体系的完善与操作实施。
二、全民健身需求的服务主体
注重全面健身需求主体的研究是开展全面健身运动,营造健身热潮的源动力,更加建设全面健身体系的核心内容。依据实际的操作情况,全面健身体系的服务主体表现出明显的层次性分别是国家发展的宏观战略需求,公民个体的实际需求以及社会的发展需求。
建设全面健身服务体系是国家发展的宏观战略需求。同志曾经明确的提出:“激烈的人才竞争是我国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企业的生产与发展需要在人才的推动中得以长远发展”。所以,加强对人才培养的资金投入,注重全面身体素养的提升,实现我国从人才大国向人才强国的过渡,是促进国家获得繁荣富强,在世界民族之林崭露头角的重要战略要求。
建立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要因素。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健身主要以休闲娱乐,强身健体,公平竞争多多维度功能得到大众的喜爱,已经成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调节器。在小康社会发展体育健身运动能够实现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生态的统一发展,满足人们对体育运动多样化的发展需求。立足于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条件,多元化的社会阶层成为制约社会发展的阻碍因素,需要依据不同地区,阶层的民众需求设定具有针对性的体育健身方式,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在各因素的协调发展中提升全面健身服务的组织数量与质量。
全面健身运动的体系建立满足率个体的发展需要。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告诉我们当人满足了最为基本的生存需求之后会逐渐转向为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城镇居民实现了小康生活向富裕型生活的转变,个人的生活方式,价值需求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在经济的快速发展中,亚健康,环境污染,生活压力,高度紧张的生活节奏都在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人们的更为健康的生活方式,对精神世界的价值追求表现出明显的需求特征。所以,面对现阶段我国人民的实际生活状况,建立多元化的全面健身需求服务体系是适应时展的需求,既满足了公民个人的生活要求有适应了国家的发展趋势。
三、全面健身服务体系的结构
全民建设服务体系的内部操作结构较为复杂,内部的组成要素之间彼此联系紧密,在科学化,合理化的全面健身服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有利于促进内部结构体系的操作优化,在高效率的组成效率提升中充分发挥多元化全面健身体系的服务功能。
(一)政府组织的纯公益健身服务
多元化的全面健身体系主要是有政府主导的公益内容,无论组织结构内部的操作流程如何变更都不能改变其公益性的操作本质。当前市面上主要的健身服务组织主要是有政府出面主导的,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操作中为人们健身良好的健身环境。
(二)社会中非盈利性组织的健身服务
目前,虽然市面上的健身服务主要以政府主导为核心,但是依旧有众多社会非盈利组织参与全面健身的运动热潮。该类型的组织是介于政府等非盈利性组织与盈利组织之间的特殊组织群体。依旧组织自身的服务特点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应的健身服务。这类组织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资助,主要管理人类自身的身体健康需求,利用大量的志愿者或者专业的健身人士参与系列的健身活动。相较于政府部门的产品服务,对公共产品的提供或存在市场失灵的风险,而社会中的非营利组织或者是第三组织能够很好的弥补市场失灵这一潜在风险,为公民提供更多的强身健体的理论需要与组织服务,在多元化的信息渠道选择中完善全面健身服务体系的建立。
(三)以盈利为目的的健身服务
面对当前的市场环境,多元化的全面健身服务体系并不排斥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健身服务组织的存在,这些以盈利为目的的健身场所能够为人们群众提供更加优质,贴心的健身服务,主要以高消费的服务人群为主要受众,该盈利性的服务组织的存在不仅仅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更为大众提供了多样的健身选择渠道,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与全民健身热潮的形成。这一市场的服务模式以私人服务为导向,在市场化的运作下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篇9
关键词:体育;阶段;形态;
体育是一个文化沉淀和凝聚的史实,它反应在一定社会阶段中的社会形态和追求。对体育的产生和变化有所认识,我们才能领会和把握体育的底蕴和内涵,充分发挥体育所特有的社会功能及满足个人的健康追求。
一、体育的由来
体育的起源有游戏说、巫术说、战争说、模仿说、心理需要说、劳动说等。本人赞同劳动说,其比较符合体育的起源,但仍需进一步论证。
原始社会阶段的体育处于萌芽阶段:原始的身体活动练习,主要是从生存需要的劳动过程中抽象而来。在节日中,以考验生活技能的掌握,而出现竞技。此时人们的活动通常是在祭礼和巫术的外衣下开展,并与当时的生活意识形态息息相关。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劳动者思维的发展;劳动工具的改进;劳动对象的扩大化,而与“生存劳动”相脱离,成为真正为人“生活”服务的身体活动。萌芽的体育是对生存过程中的动作进行认识、有效提取演化、分解与组合、提升与实践。此阶段的体育活动属于寄存阶段。
奴隶社会阶段的体育有了初步的感性认识:强力健身,养生之术的萌芽。体育进入“以节度制其生”的知其然阶段,具有一定的体育意识。尚武的社会风气,军事体育的勃兴,学校体育的形成(学校产生于奴隶社会——《孟子》说:“夏日校”,而夏朝已有的“庠”和“序”是学校的前身)。此阶段的体育被广泛的运用到祭祀、军事、学校教育与宴乐等方面,有一定的社会价值,但体育活动之间缺乏内在的社会联系,因而未能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有机的统一体或理论与方法的体系。此阶段体育在孕育的过程中。
封建社会阶段的体育,随着人类自我认识的进一步提高,其进入“愈降于后而愈明”的知其所以然的阶段。体育的理性认识逐渐显现,并对体育经验进行初步的总结,出现了不少养生及理疗著作。军事、教育、节日庆典和民间体育,具有鲜明的宗教性和功利性。此阶段体育感性认识清晰,但现实解释不足。
古代虽无体育一词及概念,却出现了运动养生的思想和实践,这可以说为原始形态和萌芽态的体育。在古代中国体育发端于生产工具与技能。在原始的军事活动,原始的教育(生产活动的一部分)的发展背景下,中国的强身健体活动,如:导引,养生,消肿舞,八段锦,易筋经,气功等的出现,实际上类似于今天的体育活动。
二、体育的出现
体育(physicaleducation)一词最先出现在法国。1760年法国报刊首次出现“体育”一词,还有一种说法即“肉体教育”。1762年卢梭出版了《爱弥尔》一书,大量使用了体育一词。该书强烈的批判了当时的教会教育,描述了对爱弥尔的身体教育,在国际上产生了很大凡响。至此,体育一词也走向了世界。继教育学“体育”出现之后,欧洲又出现了physicalculture,即我们现在所说的广义的“体育”概念。
19世纪初,许多国家政府,把“体育课”列为学生的必修课程,由特定资格的体育教师来实施,从此,世界上才出现了“体育”这个社会行业。日本在1868年使用“体操”一词,它来自欧洲的Gymnastics译成“体术”、“体学”、“锻炼法”,1873年统一命名为“体操”。学校中的课程命名为“体操科”,后来传入中国。1876年日本学者近藤镇三在《独逸教育论抄》中将“身体教育”译成“体育”,从此正式使用“体育”一词,日本在教育领域中使用的体育名词是比较清晰的,但在社会上使用的情况有些混乱。
近代中国体育概念的引进有“体操”和“体育”两个概念,主要通过西方教会学校以及回国留学生两种途径传播。20世纪初至“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前,“体操”一词更为常用;“五四”运动后,我国“体操课”逐渐改为“体育课”,才开始普及“体育”的概念。我国体育是直接从日本引进的。“体育”一词是洋务运动后期传入中国,并开始应用的。严复1879年归国任职,在天津《直报》发表《原强》等文章,提倡向西方学习,反对顽固保守,其认为培养民力、民智、民德,为中国富强的根本办法。
体育的本义为“身体的教育”或“身体教育”。中国人最早认识体育的,是上海的南洋公学,1897年设立了小学堂,体育为学习科目之一,并由陈懋治等三名师范生编写小学教科书《蒙学读本》的教育篇,给出了体育概念的定义:“体育者,卫生之事也”,这是我国出现的第一个体育定义。1903年,清政府颁行了《奏定学堂章程》,确定各级学堂必须设体操课,并对体操课的宗旨、内容和方法作了明确规定,从此我国才有了由政府组织管理的,以体育课为标志的体育行业。同一年,在引进西方教育体制的情况下,颁定了《癸卯学制》,体操正式进入课程,这才出现了现代体育。在1923年《中小学课程纲要草案》中改“体操科”为“体育课”,此后体育一词才普遍使用起来。
蔡锷通过对世界历史的思考、研究,发现“灵魂贵文明,而体魄贵野蛮”;梁启超的“论尚武”三四十年代,体育的概念没什么混淆之处,非常明确,都说体育是一种以身体活动为方式的教育,没什么大小的体育之分,没有体育含义上的模糊,也没有随意使用的造词。
体育一词引入我国经历了体操;运动;游戏;健康;教育的阶段。在我国“体育的本质是教育”这一认识形成于20世纪30年代。
三、体育的演化
资本主义阶段的体育进入了理性认识阶段:主要通过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力学的角度解释体育的功效。“抑其过而救其所不及”对体育进行预见与计划,并形成了近代体育思想,主要围绕体质,机体机能、技能和技巧的发挥。
文艺复兴(14—16世纪)是近代体育的奠基石:“向生命索取他所能提供的一切”,体现了个性解放和实现人的价值两个方面。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促进了体育思想的更新。民间体育也为近代体育提供了支持。启蒙运动后,近代体育思想开始形成完整的体系,并在部分学校初步实施。19世纪初期和中期从少数学校扩展到社会,特别是军队从而形成民族主义和军事色彩。19世纪末20世纪初,各国通过律法的形式,使学校体育最终确立下来。
现代的体育进入了科学的阶段。体育科学是科学在体育上应用的产物,以体育为研究对象而自成体系,包括:内容、形式、措施、机械设备、检查方法等。
体育真正被认可或广泛认同,是在19世纪中叶的古希腊。其称为“体操”,较现代体操含义广泛,包括拳击、跳跃、奔跑、投掷、角力等。到了20世纪40年代,在武力、侵略、劳作等社会环境变革下,不同的社会角色开始了其特色的体育认识。50年代的体育概念是明确的,但翻译上出现了分歧。60年代的体育理论,没有明确论述体育概念问题。这个时期强调“社会主义体育是为增强人民体制质,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人,为生产劳动和国防建设服务的”,所以体育竞技化色彩不浓,但有抬头的倾向,此时认为体育运动的显著特点是竞赛,但对体育普及与提高的关系论述有所偏颇。至80年代已有不少人认为“学校体育是基础,竞技体育是提高”这一认识。70年代末及80年代的体育概念基本上是混乱的,说体育是多维的、多目标的、多功能的身体运动和社会活动,模糊了体育的本质——增强体质的教育,出现了两种体育即广义的体育和狭义的体育。
体育主要是国际上也没有统一的概念,存在一定的混乱状态。认识的多角度,翻译的多样化。30年代的“体育教育”一词被80年代滥用,导致体育思想的混乱。以词语进入语言、言语领域后,由于位置、立场和角度的不同,所认识或掌握到的只能是体育属性的某个侧面。“体”可以理解为身体、肢体、形体、体质和体能等;“育”可以理解为养育、保育、培育、训育、锻炼和教育等,而引起体育的扩大、缩小、引申、借代和转化等现象。
体育在此时期处在教育本义的衍化发展和语词语义阶段,并产生了诸多语义演变。指称对象范围的扩大;体育课的标准形式扩大为一切形式的身体活动(生产劳动除外),这就使“体育”变成一种独立的范围无限的社会活动。最初的体育是以学校的体操课为代表,体操是列入课程表的正式课程,代表着本义体育,而各种西方竞技运动、游戏,只是学生的课外活动,两者是有区别的,但由于两者的关系复杂,在以后的发展中,出现了种种变化。
目前对我国体育的概念界定大都使用了“手段+目的+属概念”或“种差+属概念”的形式来表述。“体育手段”多种多样,如:“以身体活动为媒介”、“身体与智力活动为基本手段”、“通过身体练习”、“通过专门设计的身体运动和游戏”、“体育就是为更好地实现运动价值,而不断提高或展现运动水平的文化活动”。“体育目的”内涵非常丰富,如:“增强体质、提高竞技水平和丰富社会生活”、“改造自我身心”、“改造自身身体,挑战身体极限”、“促进全面发育,提高身体素质与全面教育水平,增强体质与提高运动能力,改善生活方式与提高生活质量”等。体育种差,如:“身体活动”、“非生产性”和“增强体质”等。
此阶段体育学术积累缺失,质与量失衡、理论解释乏力,没有统一的概念,没有体育非体育的界限。此时需要专业人士的交流与沟通,求同存异,达成规范。
四、体育的发展趋势分析
体育具有两重性:社会性,社会而异化的生物性[3]。通过对文献资料的研究本人得出以下体育认识:第一、体育的发展具有动态化性并与当时的社会形态及意识密切相关;第二、体育概念认识角度多元化、表述多样化;第三、体育属于上层建筑,其概念外延不断扩大。体育最初就是指身体活动,随着体育外延的扩大,体育才有了教育之义,后来人们发现教育也不是体育的全部,于是人们把体育看作是一种文化,体育概念的内涵是一个不断扩大的一个过程。
本人归纳现阶段体育的种类如下图:
在人类社会中,学校处于人生的过渡阶段。在学校中所有的学科都是发展学生的某一方面的知识,而体育更多的是通过身体把知识展现出来,它具有更强的身心互动性。学校主要任务应该有:卫生学的教授,体格检查,锻炼的习惯养成,促进社会活动,体育活动形式展现,自我保护及其安全措施的习得。此时学校应注重课程设置;教材的改革(选择与优化并符合实际生活或社会的需求、优秀传统活动的秉承);外部器材的完善与挖掘器材的功效;教学策略的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提升。评价方法要多样,要从实际出发,处理好人和人的积极性两个方面。
按人的生长过程划分:家庭阶段是初始生活能力,学校阶段则发展生活能力和展现丰富的生活姿态,进入社会阶段后则为体育爱好的延续及自我实现的探索。体育的阶段性表现在社会发展和人的生长两个方面。
体育在不断发展过程中,成为人类所特有的社会现象。体育的对象是人,而人要适应社会的发展,所以体育的发展会按着社会的发展及个人的需求两个方向不断演变与延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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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概论范文1篇10
关键词:高校;体育生活方式;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3)23-0137-02
大学生体育生活的研究是时代和社会关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命题和要求,他们的健康状况和对体育的态度、行为将直接影响到自身未来事业的发展,影响到祖国未来的发展。通过对大连高校体育活动主体、条件、形式的现状进行调查分析,了解大连高校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大学生体育生活现状和规律,为提高大学生身心健康教育的效果提供科学依据。
一、体育生活方式的概念及其含义
1.体育生活方式的概念。生活方式是社会整体结构及其运行状况具体而生动的反映形式,对它的研究有助于人们了解社会运行的规律。所谓体育生活方式是指:在一定社会客观条件的制约下,社会中的个人、群体或全体成员为一定价值观所制导的满足多层次需要的全部体育活动的稳定形式和行为特征。
2.体育生活方式的含义。体育生活方式的概念是人们借以认识和解释各种社会现象、社会过程的本质与规律的工具,是一个外延广泛又内涵丰富、复杂和综合性概念。作为科学范畴的体育生活方式,越来越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首先它是人们全部体育生活领域的活动方式和行为特征。体育生活方式是从满足人们体育生活需要的活动方式角度加以表述的概念,人对体育生活的需要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领域的不断扩大,体育生活的领域也在不断扩大,不断地从原有的体育生活领域中独立出新的领域。从当前体育生活方式所涉及的领域来看,应该包括教育、健康、娱乐、时尚、交往、大众传播媒介、体育消费、闲暇体育、家庭体育等,可以说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所有方面。
二、大学生体育生活方式的现状研究
体育生活方式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全人类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以人的发展为核心的发展,是可持续发展。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健康是指机体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动态平衡,是一种身体、精神和社会的完美状态。”我们应积极拥护党和国家提出的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的任务以及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开展体育社会方式的研究,。这符合我国当前社会改革对体育的需求、适应国际体育运动发展潮流,特别是加深对人的本质属性、体育的本质属性的认识,对于我国体育理论建设,生活方式理论建设,推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提高我国国民生活质量都有现实和深远的意义。
1.体育活动主体的现状研究。体育活动的主体就是活动的人本身。伴随着人的活动性质的变化和活动范围的扩大,活动又可以是个人的活动、群体的活动、社会的活动乃至全人类的活动。体育人口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体育指标,它反映人们对体育参与程度及亲和程度。从统计结果看出,绝大部分学生都参加体育活动,其中男生对体育活动的欲望较之女生更强烈些,态度也更积极些。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男生更希望自己强健、潇洒、充满活力,又由于男生的性格特点所决定,他们喜欢在体育活动中释放自己;而女生多半以柔为美,因此男生对体育的热爱表现得更为淋漓尽致。每一个成年人应该在每星期的大多数日子里,最好是每天都要进行累计30分钟或更长时间的中等强度的体育活动。闲暇时间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绝大部分每周参加1~2次体育活动,其中,男生锻炼者明显高于女生;在参加体育锻炼者中,每次活动的时间主要集中在15~29分钟和30~59分钟两个阶段。美国心脏病学会曾提出,为了保持健康,人们应每周至少有3次运动,每次至少20分钟,最低强度为50%最大摄氧量。由此可见,大连高校学生在闲暇时间参加体育活动的程度达不到国家或国际保持健康标准,参加体育活动的动因是多方面的,不仅仅是为了满足生理健康的需求,还有心理和社会方面的多种需求。
2.体育活动条件的现状研究。体育活动条件是构成体育生活方式范畴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在现实生活中,个人、群体和社会对体育活动的需要是在外部条件的制约下实现的。大连高校学生在闲暇时间主要进行的活动有读书学习、上网、体育活动、校内外实践等;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主要集中在下午至晚上这段时间,通常是和同学结伴在校内免费场所活动;参与频率相对较低,绝大部分学生每周锻炼1~2次,有近20%的学生锻炼3~4次;在参与体育锻炼时,希望在免费场所活动,有适宜的运动器材,并且在锻炼时希望有专人指导。目前的消费水平还没达到全国的消费水平,家庭经济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大学生体育消费水平的高低;当前大学生的体育消费以实物为主,信息消费为辅。参加体育活动与否,受经济条件的影响很大。
3.体育活动形式的现状研究。体育生活方式是主体和客体条件相互作用的表现形式和结果,是它在体育活动主体要素和客体条件之间建立起了现实的联系,使体育生活方式具有可见性和固定性,是体育生活方式之所以成为体育生活方式的主要标志。大连高校学生在闲暇时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主要是和同学结伴活动,占62.46%;另外开设的协会、俱乐部也吸引了将近20%的学生参加各类体育活动。男生经常在下午和傍晚参加活动,选择运动强度大的篮球和娱乐性较强的小球类项目为主要锻炼手段,女生对娱乐性强的小球类项目较感兴趣,再者,女生对塑身类项目(健美操)也较喜欢,这恰好符合女生的身心特点。而女生在下午和晚上进行体育活动,占女生总人数的73.42%。学生早操锻炼的习惯还没有很好地养成。男女生参加体育活动的目的首先是消遣娱乐,其次是提高运动技能和应付考试。
通过以上对大连高校学生体育生活的理论和实践互相结合的研究,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学生的体育意识有了时代性的进步,但仍需进一步加强引导。我们应该继续结合目前高校体育存在的各种问题,在继续与发展、借鉴与扬弃的前提下综合相关科研成果,提取前人的有益经验,进一步提高现代大学学生体育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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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苗大培.论体育生活方式[M].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4.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篇11
农民工人力资本生成研究综述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农民工对于农民工的称谓多种多样,例如民工、进城务工人员、新市民等。农民工一词最早由张雨林教授于1984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通讯》中提出,随后被广泛使用。多数学者认为,相对于其他称谓,农民工一词可以更好地涵盖这一群体。学者们对于这一概念的界定,主要从身份与职业角度来进行。许经勇、曾芬钰认为,所谓农民工,就是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即其农民身份还没有或未能得以转换又在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生产经营乃至居住生活。贺汉魂、皮修平指出,农民工指的是那些在城市中从事工业活动但保留农民身份的人。农民工这个概念是国家将公民划分为城乡两种身份的政策实施的结果,具有时代的局限性刘小年在对各种农民工称谓的缺陷进行分析后指出,农民工就是在当代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由于计划经济让位于市场经济,经由农村流向城市的、那一群在职业与身份上的农民与工人的奇妙结合体。赵曼、刘鑫宏认为,农民工是以农民的社会身份承担产业工人职能的流动性劳动群体。从政府部门角度来看,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指出:
农民工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概念,是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狭义的农民工,一般指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广义的农民工,既包括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也包括在县域内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
(二)人力资本、农民工人力资本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人力资本理论突破了传统的物质资本论,将人的知识、健康、技能等也视为一种资本,自其产生以来便成为经济学研究的热点领域之一。期间,国内外许多学者都对人力资本的概念做出了解释。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是人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能力,是通过投资形成并由劳动者的知识、技能、健康所构成的资本~Is3我国学者李建民将人力资本分为两个层次:从个体角度,人力资本是指存在于人体之中、后天获得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术、能力和健康等质量之和;从群体角度,人力资本是指存在于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口群体每一个人体之中,后天获得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术、能力和健康等质量因素之和。在对各种人力资本概念进行分析后,兰玉杰指出,人力资本是凝结在人体之中,投入到生产中的知识、技术、能力、健康、个性、内驱力和努力程度等因素的价值总和,它是一个具有价值的存量。它以劳动者的异质性为前提,反映了人的观念、知识、技术、能力和健康等质量要素的稀缺性以及相应的市场供求关系。就现有研究来看,人力资本理论的研究对象集中在企业人力资本,包括企业家人力资本和企业员工人力资本,对于农民工人力资本的研究却有待加强。在明晰人力资本概念的基础上,作为人力资本属概念之一的农民工人力资本,认为是指体现在农民工身上的、能够带来经济收益的、对农民工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的自身素质、心理素质、能力素质等有价值因素的存量。根据农民工人力资本功能与性质的不同,进一步将其分为就业型人力资本与创业型人力资本:就业型农民工人力资本属于一般性人力资本,较接近于普通企业员工人力资本,是指农民工本身所拥有的劳动能力,包括体能、技能等;创业型农民工人力资本属于异质性人力资本,主要指在经营管理方面具有较高综合能力的人力资本,与部分企业家人力资本相类似。现阶段农民工人力资本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低学历;二是缺乏职业培训;三是医疗保障缺失;四是迁移存在众多制约因素。
(三)农民工人力资本生成生成即产生与形成的意思。人力资本的形成、积累、提高、生产以及开发等可视为人力资本生成的同义表述。人力资本的生成是一个过程,需要通过相关人力资本投资。毛四方等认为,人力资本生成是指通过人力资本投资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的过程,即人力资本生产的过程。周冰把通过正规的学校教育形成的人力资本称为潜在人力资本,通过实践干中学形成的人力资本称为实际人力资本。认为人力资本的形成有两种不同的途径:一是在实践中学习,即干中学另一种是通过书本学习抽象理论知识,先形成潜在人力资本,然后再进行实践应用,将潜在人力资本转化成实际人力资本。该研究仅仅将人力资本视为完成工作的经验能力,忽视了人力资本应为一个人的整体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意识、工作能力、健康状况等。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农民工人力资本生成是指各投资主体通过教育、培训、医疗保健、迁移等人力资本生成途径对存量较低的农民工人力资本进行投资,从而提高农民工的知识水平、增强就业与创业能力、改善健康状况、形成现代思想观念的过程。这一生成过程又可分成两个阶段:农村阶段与进城务工阶段。舒尔茨曾经提出,改善穷人福利的关键因素不是空间能源和耕地,而是提高人El质量,提升知识水平。人力资本理论为解决农民工问题,改善农民工生存状况提供了新的视角。因此要重视农民工人力资本生成问题的研究。
二、生成途径
(一)教育在人力资本理论研究初期,舒尔茨、贝克尔等人即强调了教育在促进人力资本生成中的重要性。教育作为最基础、最重要的人力资本生成途径之一,在农民工人力资本的生成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科技文化素质水平整体偏低,转移就业职业技能不强,已成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要制约因素。现有观点认为,农村教育水平低、政府教育投资不足是阻碍农民工人力资本生成的主要因素之一。人力资本存量多少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产生着重要影响。王迅通过对当前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所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提出了应从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大对农民的职业培训力度、增加对农村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投资三个角度来提升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建议,并指出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才能增加农村人力资本的存量。李勋来、李国平认为,目前我国农村人力资本形成机制存在巨大缺陷,主要是由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均造成的。我国长期实行倾向于城市的教育投资体制,忽视了农村的教育发展,致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长期投资不足,农村人力资本的形成陷入了贫困恶性循环。
随着基本素质的提高,教育也可以通过其他生成途径促进人力资本的生成。王子、叶静怡以北京市农民工为样本,通过所受对教育进行分组回归,验证了接受过更好教育的农民工在工作中人力资本积累的速度较快。毛毅、冯根福利用2000、2004和2006年中国营养调查数据探讨受教育程度对健康状况的影响,证实了受教育程度对健康状况总体上有正相关影响;受教育程度和健康状况之间呈倒U型关系。表明了在农民工受教育水平整体偏低的情况下,适当增加受教育年限将有利于农民工健康人力资本的生成。张苏、曾庆宝通过对教育的人力资本代际传递效应的相关国外文献的综述,分析了父母的受教育水平对子女的认知人力资本及健康人力资本积累的影响。认为教育不仅惠及受教育者本人,还会通过代际传递作用对后代的人力资本积累产生重要影响。
(二)职业培训(包括干中学)经过正规学校教育所形成的人力资本对农民工来说并不实用,农民工人力资本价值的实现是建立在具有一技之长的专业技能基础之上。职业培训是农民工人力资本生成的最直接方式,经由此种方式所形成的人力资本是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所最需要的。国外学者阿罗首先提出了人力资本的干中学模型,认为干中学会促进人力资本的形成。贝克尔强调了在职培训在人力资本投资中的重要作用,并将培训分成一般性培训与专业培训谢长青,李晓燕从完善农村综合教育体制改革的角度出发,认为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不断迁移,农村劳动力教育要求在加强基础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全面提高农村现有人员和潜在从业人员的思想、文化、技术素质。谢欣露认为,对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而言,较高层次的产业结构可能会加速农村人力资本的形成,通过干中学来提升人力资本。[1阳杨新铭等运用2003年天津农村家户调查数据进行的实证分析表明:培训对劳动力人力资本积累具有显著的正作用。接受过培训的劳动力收入高于未接受过培训的2。以上认为,对于长期处于封闭状况下的农村劳动力来说,外出流动过程中的职业培训、干中学等因素,对流动者人力资本生成来说是不可估量的。
针对我国现阶段农民工人力资本所存在的问题,刘秀琴、欧晓明等通过对农村劳动力的供求分析,认为我国劳动力供给总量上仍然过剩,但存在着严重的结构性问题。提出了改善这种情况的根本途径是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利用现有职业学校教育资源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安秀芳、凌云指出:我国人口现状决定了人力资本投资的方向应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相对于正规学校教育而言,更具针对性和实践性,能够更好地满足劳动力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同时指出教育培训、成人教育、在职培训及企业大学将成为未来高中后教育的主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认为,完善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培训必须贯彻城乡协调要求,强化以人为本理念,立足我国农民工数量大、公共资源有限的实际,着眼于长效机制的建设,逐步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并健全与此配套的服务体系和培训制度。
(三)迁移农民工迁移本身并不能够直接促进农民工人力资本的生成,但可以实现人力资本的优化配置,调整人力资本分布的稀缺性,因而可以使人力资本获得最有效的利用,增加了农民工学习培训的机会,并能更好地通过干中学实现人力资本的增值与积累。早在1994年,李实在分析何种原因致使我国农村教育投资收益率低的现象中,即认为除了农村教育质量偏低以外,主要还在于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受到了很强的制度性限制。侯力认为,劳动力流动不仅使现存的人力资本能够得到有效的配置、不断增值,同时也使人们更加重视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从而促进人力资本的形成,增加人力资本存量。董理考察了劳动力迁移对欠发达地区人力资本投资的影响,通过把劳动力迁移的选择性特征和劳动力的异质性引人一个人力资本投资模型,得出了欠发达地区受教育劳动力实现迁移的概率越大,临界的个人学习能力越小,从而选择对教育进行投资的人越多。[263表明随着迁移概率的加大,会刺激欠发达地区人力资本的投资。迁移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秦秋红认为,迁移虽会提高农村劳动力个体的人力资本存量,但考虑到大部分农民工都有两个以上的子女,相比之因疏忽管教而造成下一代人力资本的损失是得不偿失的。现如今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严峻性也证实了上述结论。
张永丽、刘富强通过对西部地区8个样本村调查所获资料的对比分析,发现农村劳动力流动对人力资本的形成存在着正负两方面的影响。积极的影响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由于大量竞争的存在迫使流动劳动力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二是可以获得更多的干中学
机会;三是流动收入提高了劳动者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支付能力;四是促进了思想观念的更新,开阔了视野。而消极因素主要体现在城乡二元体制对劳动力市场的分割,限制了合理竞争的机会,从而对人力资本的生成起到了消解的作用。刘文、阮荣平等的研究也持有相似观点。
(四)医疗保健健康人力资本是最为基础的人力资本,是其它形式人力资本存在与价值实现的先决条件。作为人力资本的天然载体,农民工个体的健康状况直接影响到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以及人力资本的价值实现。何亦名、姜荣萍认为,工伤造成人力资本的加速折旧,成为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重要隐患。谭永生认为,卫生保健所形成的人力资本存量是个人劳动能力形成的基础,劳动者良好的健康状况是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力资本实现保值和增值的重要保证。江永红指出,劳动者身体健康状况是构成人力资本存量的一部分,一国医疗卫生投资(健康投资)的多少影响着其人力资本总量水平。白菊红指出,人El健康状况的改善意味着生病时间的减少和生命的延长,从而能够供给更多的工时,相对地增加了社会劳动供给数量;同时健康的身体和旺盛的精力也使劳动者生产能力提高。健康状况的改善还会促使劳动者更多地进行教育、培训、迁移流动等其他形式的人力资本投资,因此,健康投资可以导致人力资本存量的增加。
我国现阶段农民工医疗保健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刘朝臣、鲍步云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农村医疗卫生环境有了大的改善。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我国医疗卫生开支占GDP的比重较低;二是我国医疗资源分配不均;三是医疗服务的市场化和服务费用的上涨,广大农民对医疗服务的可及性逐步下降;四是由于城乡二元体制和政策惯性,政府用于医疗卫生的公共支出严重偏向城市对农村投人比重不断减小。E33]韩俊指出,农民工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中的劳。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
关键词:多元化;体系;模式;关系;涵义
中图分类号:G812.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11)01-0005-06
StudyonBuildingaDiversifiedServiceModeofPhysicalFitnessinChina’sNewCountryside
YUJun,CAIGuojun,WANGXiaojuan
(PhysicalEducationDepartmentofZhejiangUniversityofTechnology,Hangzhou310014,ZhejiangChina)
Abstract:Bythemethodofliteraturereviewandlogicalanalysis,thepaperresearchessomeimportantissuesinthetheoryofnationalfitnesssystemandtheconceptofdiversifiedservicemodel.Itisreckonedthatusingdiversifiedasamodifierofsystemisnotproper.Then,theconceptofmodifiedservicemodelisproposed.Andthepaperalsoarguestheideaofintegratingthenationalfitnesssystemanddiversifiedsportservicesystemintotheconceptofdiversifiednationalfitnesssystem.Then,itclarifiestherelationsamongtheconceptofcompletenationalfitnesssystemframework,nationalfitnesssystemandsportservicesystemanddiversifiedsportservicemodel.Andfinally,itmakesanin-depthresearchontheidentificationofnewcountrysidediversifiedsportservicemodel.
Keywords:diversified;system;model;relation;identification
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无疑会对我国群众性的体育活动产生巨大的影响。北京奥运会后,如何借后奥运东风,进一步推动我国全民健身活动,特别是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就成为一项重要的议题。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下发的《“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指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农民是我国最大的社会群体,没有八亿农民的体育健身,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健身,全民健身体系覆盖不到广大农村,《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就难以实现。因此农村体育作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手段和重要载体,值得高度重视,需要着力加强。”[1]
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自中央一系列重要文件提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多元化体育服务后,相继有不少学者对多元化体育服务的理论展开了研究。然而,究竟怎样才能在实践中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效的体育服务,特别是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有效的多元化体育服务的研究成果甚少。而且,在理论上出现频率较高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提法是否科学、规范?“全民健身体系”与“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两个体系能否合而为一称为“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以及关于我国全民健身理论中的其它几个重要问题,都是本课题研究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无法回避的,需要深入进行思辨性和实证性研究。本文拟从理论上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与分析。
1关于“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提法的探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以下简称《中央8号文件》)下发以来,“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或“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在相关的文章中出现的频率很高。虽然至今没有人对此提出质疑,然而,这样的提法是否科学、规范却值得商榷。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目前对我国全民健身体系的不同认识,以及多元化体育服务概念形成的过程。
1.1全民健身体系的不同认识无论是到2010年“基本建成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还是到2022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首要问题是要搞清楚全民健身体系究竟是怎样一个体系。在现实工作中,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并不统一。[2]裴立新在《全面小康社会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研究》论著中认为:对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基本
投稿日期:2009-08-28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07BTY026)。
作者简介:郁俊,教授,兼职律师,研究方向体育社会学、体育法学。
框架的基本构成也是众说不一,没有形成一个该方面的共识。在该论著中,他详细描述了我国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的不同认识及其演变、发展过程,提出了关于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的构成及各子系统组成的观点。[3]
董新光在《关于全民健身体系的理论构架》一文中提出:全民健身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宏观的体系,需要有一个相对一致的基本框架结构。[4]
裴立新在《关于构建省域全民健身体系的理论研究》中又提出:只有通过构建不同地域范围的全民健身体系,才能使不同地域的人群真正享受到亲民、便民、利民的体育服务。[5]在现实工作中,各省对全民健身体系的认识,也确实不是很一致。如上海简称“一三六体系”,江苏简称“八个一工程”,广东则是以“四个网络作为全民健身体系的主要内容”。1.2多元化体育服务概念的形成国务院1995年颁发的法规性文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提出:“到2000年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的基本框架,到2010年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国家体育总局于2000年12月下发的《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中提出:“构建起面向大众的多元的体育服务系统。”2001年2月国家体育总局在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又提出:“要努力构建面向大众的体育服务系统。”接着,在《二期工程(2001-2010)规划》中,明确了“经过十年努力,实现全民健身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和面向大众的体育服务体系的目标。”2002年7月《中央8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构建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根据《中央8号文件》精神,国家体育总局将“初步建成面向群众性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确定为《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二期工程第一阶段(2001-2005年)的任务。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体育改革,构建群众体育服务体系。”
根据中央、国务院、体育总局上述一系列文件精神,“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面向群众的体育服务体系”,“坚持体育服务的多元化”的表述虽然不尽一致,但多元化体育服务的概念由此逐步形成。学术界对全民健身体系及多元化体育服务理论也展开了积极的研讨,关于一系列文件中对全民健身体系表述不一致的问题,有学者也指出,表述的频繁变化说明其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并且认为,“全民健身体系”与“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之间关系含混,缺乏科学界定。[6]此外,学者还进一步论证将“全民健身体系”与“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两个体系合而为一,称之为“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3]
1.3对“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提法的讨论
1.3.1“多元化”与“体系”的词义及逻辑关系辨析首先,来看《现代汉语词典》中对相关词的解释为:
体系――名词。若干有关事物或某些意识互相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如防御体系、工业体系、思想体系等。
注意:“体系”一词的关键点是“一个整体”。
多元――形容词。多样的,不单一的。如多元文化,多元经济,多元经营。
多元化――当形容词解,指多样的,不是集中统一的。如满足读者多层次、多元化的精神需要。当动词解,指由单一向多样发展,由统一向分散变化。如投资多元化。[7]
其次,从语法上分析,“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的中心词是体系。“体育服务体系”是偏正短语,前后是修饰关系,体育服务是修饰语,修饰中心语体系。而多元化在这里是形容词,修饰体育服务体系。根据以上《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多元不是单一的,多元化表示多种多样,至少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体系是一个整体,用“多元化”修饰“体系”,容易误解为是“两个以上的体系、两个以上的整体,或者是多种多样的体系、多元化的整体。”显而易见,一个完整的体系或整体当然不能多元化,也不能多种多样。再根据《现代汉语词典》对“多元论”的解释为:“一种唯心主义的哲学观点,认为世界是由多种独立的、不互相依存的实体构成的。”[7]而《现代汉语词典》对体系的释义则是:“若干有关事物或某些意识互相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因此,仅从以上词语释义和语法及语言逻辑关系上来分析,显然“多元”不能修饰中心词“体系”,用“多元化”修饰“体育服务体系”显属搭配不当,不科学、不规范。
当然,可能有人会认为,“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可以理解为“多元化体育服务(的)体系”,就不存在以上问题了。作者认为,可以这样理解,但作为专用正式的规范用语,不能这样表述。如果仅仅是表述“多元化(形容词)体育服务”,或者是“体育服务的多元化(动词)”,都不会让人产生歧义。在“多元化(的)体育服务(的)体系”句子中,偏正短语“体育服务体系”本身就省略了“的”,多元化作定语前置,其形容词带“的”的词性是改变不了的,这就容易让人产生是多种多样的体系的误解,所以,“多元化”还是不宜作定语前置修饰“体系”。
1.3.2中央一系列重要文件关于“体系”的提法首先,来看党中央在一系列重要文件中关于体育领域“体系”的表述。党的十六大报告的提法是:“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提法是:“深化体育改革,构建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基层特别是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服务能力。”除《中央8号文件》是一个专门关于体育的文件外,在中央其他重要文件中提到有关“体育服务体系”问题时,都没有见到用“多元化”修饰“体系”的情况,可见,党中央其他正式文件对此提法非常谨慎。
其次,再来看在其它领域“体系”的表达方法。总理在十一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共有24处提到体系问题,如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等。其中关于体育方面提出的是:“加强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8]2006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卫生部等四部委下发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第三章“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中,也没有一处“多元化”修饰“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此外,在其他中央重要文件中提到的若干体系,均无一例出现“多元化”修饰“体系”的现象。这说明中央文件的用词相当规范。
再次,从文字的通用和习惯用法,如“国家的防御体系”,“思想体系”,“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等,从来没有见到过,也不可能使用“多元化”作定语来修饰任何一个完整的“体系”。即使是《中央8号文件》中出现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仅仅是一个标题,在具体内容中,也特别强调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坚持体育服务的多元化,适应多方面的体育健身需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体育服务。因此,其题中之意或本意就应当理解为,在构建群众性的体育服务体系中,坚持体育服务的多元化,提倡和支持多元化的体育服务形式。就正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中的正确表述:“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和完善,由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举办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组成,……。”[9]总之,以上分析和实例都说明多元化不能作为服务体系的前置,只能是服务体系下位的多种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
综上分析,无论是对于学术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中具体实施操作,“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和“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提法都不甚科学不够严谨,其表述亟待规范。
1.3.3建议使用“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概念那么,关于多元化体育服务的提法如何表述才较为确切呢?根据《中央8号文件》精神及以上全民健身体系有关理论的分析研究,作者认为,采用“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提法较为适宜。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模式是名词,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7]据此,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可解释为多种多样的体育服务形式。“多元化”修饰“模式”,其搭配在词义和语言逻辑关系上显然都没有问题。也和《中央8号文件》精神,“坚持体育服务的多元化”相吻合。因此,作者认为采用“全民健身体系”―“体育服务体系”―“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提法相对较为适宜。即“在建构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中,建立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服务体系,坚持和提倡多元化的体育服务模式。”这样的表述与卫生部等四部委下发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中关于“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表述具有一致性。
2“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及相邻概念辨析
2.1对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的认识那么,“全民健身体系”、“体育服务体系”、“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之间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要分析这三者的关系,首先要准确地把握全民健身体系的定义,深入研究全民健身体系的基本框架,对其定义和基本框架有了足够的理解和认识后,三者之间的关系分析也就迎刃而解。
有学者研究认为: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包括内容要素、层次要素和关系要素,这三个要素构成了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的整体。[2]本文对我国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新的理解和认识如图1所示,这也是本课题研究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重要基础。
2.2“全民健身体系”与“体育服务体系”及“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
《中央8号文件》指出:“全民健身是一项公益事业。”有学者也指出:“大众体育是政府的责任。”[10]因此,依靠政府主导推进的全民健身体系,其层级要素只能是由具有行政区域关系的层级体系构成。每个层级体系中同时也包含了企事业单位、行业、教育等系统全民健身体系。
其内容要素包括体育服务体系(图1所示含6个子服务系统)和体育保障体系(图1所示含3个子系统),还有体育机构、体育组织、体育管理、体育资金、体育宣传、体育教育6个子系统则兼有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的功能。确切地讲,多元化只有在体育服务体系下位的子服务系统中才可以使用,即子服务系统的具体操作层面应当多元化。如提供多种多样的体育场地设施服务、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服务等,即多元化的场地设施、多元化的活动内容、多元化的组织形式等多元化的体育服务模式。因此,在体育服务体系的各个子服务系统中,应坚持体育服务的多元化,提倡和坚持多元化的体育服务模式。
图1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框架
注:层级要素中各层级体系包括企、事业单位、行业、教育系统全民健身体系
其关系要素是:依我国目前现状,层级要素中各层级体系的关系主要是一种行政关系。层级要素与内容要素的关系是,在每个层级体系中都含有内容要素,即体育服务体系和体育保障体系在每个层级体系中都不但存在,而且必不可少。内容要素中体育服务体系和体育保障体系的具体内容,即各子服务系统和保障系统相互关联与影响。关系要素将层级要素和内容要素相互连接、使其密切联系,一起构成国家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根据图1所示示框架及上述分析,“全民健身体系”与“体育服务体系”及“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三者间的关系也就一目了然。“体育服务体系”是“全民健身体系”整体框架中的内容要素之一,是“全民健身体系”的下位概念,而“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则又是“体育服务体系”下位的子服务系统中的具体服务形式。即:全民健身体系―体育服务体系―子服务系统―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
此外,“全民健身”已经成为我国群众体育的代名词。[3]体育服务是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体育服务体系也就是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因而“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和“体育服务体系”近似同一个含义,都可以作为“全民健身体系”下位的内容要素中同一层次的服务体系概念使用,也可以合而为一。但这两种提法都不宜与“全民健身体系”合而为一,更不能替代“全民健身体系”,它们是上、下位的概念关系,即大概念与小概念、母概念与子概念、大前提与小前提的逻辑关系,绝对不能混淆。
关系理顺了,一些理论上的问题也就比较清晰明朗。从图中所示框架和上述分析中比较清楚地看出,省域全民健身体系是属于层级要素中的一级全民健身体系,省级体系和国家整体体系在层级上无冲突之处。由于各层级体系中都包含内容要素,因此,各省采用不同的提法和做法,实际上是各省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在内容要素这一块,采用了不同的体育服务模式而已。可以看作是在特定时期的工作重点有所不同,或有所侧重而采用了不同的做法、不同的体育服务形式,也正是“多元化”的具体体现。如北京确立的构建六大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目标,山东的健身服务体系等。还有江苏省2001年8月9日印发的《江苏省实施城乡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八个一工程”意见(试行)》,从其文件名称来看,省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就是图2框架中省级全民健身层次体系中的内容要素,其“八个一工程”也就是实施城乡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中子系统的具体内容。
但是,在内容要素中,体育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是在动态中不断向前发展的。随着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当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如“十二五”、“十三五”时期,各省、地区可以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任务和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和服务内容及服务形式,但层级要素中各层次体系格局是不会有多大变化的,关系要素也依然存在。在省以下各层级的地市、县区、乡镇,甚至行政村的全民健身体系中,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的任务和要求,都允许并提倡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体育服务模式,这正是《中央8号文件》的精神,坚持体育服务多元化的核心所在。
3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涵义
3.1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多元化当形容词解是指多样的,不是集中统一的,如满足读者多层次、多元化的精神需要。模式是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据此,本文亦可将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解释为多样化的体育服务形式。
《辞海》对模式的解释是:“亦译‘范型’,一般可以作为范本、模本、变本的式样。作为术语时,在不同学科有不同的涵义。”[11]“费孝通先生曾将模式界定为‘在一定的地区、一定历史条件下,具有特色的发展的路子’。模式没有褒贬的含义,也不是给人提供照搬的样本,更不应该不讲条件地一律强制推行,而是供与之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某些方面借鉴、采纳、吸收。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把模式理解为具有普遍意义的供人们学习的先进典型或样板,于是一旦称为模式就要全国都来学习,这是对模式的一种误解。”
本文研究的农村体育服务模式,不是一种单一的、固定的、静态的模式,而是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多种多样的模式,是一种动态的模式,也就是本课题研究的主题和核心,“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此模式也不一定是绝对的标准模式,不是提供照搬的样本,同类地区和人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改良使用,即《辞海》中“范本、模本、变本的式样”的含义。
农村体育服务体系是面向农村最基层的体育服务体系。由于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基础薄弱,农村体育服务体系的体育服务模式有别于城市社区的模式。因此,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可以定义为:“在新农村建设中,为了使广大农民能享有基本体育服务,基本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元化的体育需求,使农民的健康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以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为基础,在农村体育服务体系中,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和要求,针对农村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状况、不同人群、不同需求、不同特点,以“亲民、便民、利民”为原则,为农民群众提供多种多样的体育服务内容和体育服务形式。”这个模式不是统一的,而是多样化的模式。不同地区、不同的人群可以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适用不同的模式,同类地区也可以适用类似的模式,在某些方面借鉴、采纳、吸收。即使在某一地区,随着经济的发展,条件的改善,其模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在动态中发展变化。但各地区特别是各基层行政村的特点和具体情况不同,不可能采用绝对同样的模式,这将在后续的实证研究中进一步展开研究。
3.2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的内容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一方面是指多种多样的体育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体育机构服务系统,健身组织与管理服务系统,公共体育设施与活动场所服务系统,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服务系统,体育指导与培训服务系统,提供体育经费与支持服务系统,体育宣传与体育教育服务系统,体育信息供给服务系统,体质检测服务系统,体育消费服务系统等。另一方面也是指每项具体服务内容应具有多样性,在每项体育服务内容中,为农民提供体育服务的形式也应当是多种多样,即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并且多元化体育服务的内容和服务形式还将动态地随着时代特征不断向前发展(图2)。
图2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示意图
3.2.1多种形式的体育机构服务体育机构分为体育领导机构和体育工作机构。农村体育领导机构包括县(市)文体局――乡镇全民健身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村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体育领导小组等其他名称的领导机构。健全的农村体育领导机构是农村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保障,体现的是保障体系的领导与协调功能。而农村体育工作机构体现的则是服务体系的功能,包括县(市)文体局的体育科/群体科――乡镇文体站/文化站/文广电中心等――村委会体育办公室/村全民健身体育指导室/村级文体活动中心/村级文体活动室等。虽然这些农村基层体育工作机构的名称与形式多种多样,各不相同,但其工作、业务职能在农村体育工作中体现的都是服务与管理功能,正是有了这些多种形式的农村基层体育机构,才能为农民提供各种各样的体育服务。其中,村体育指导室、村文体中心、村文体室等还兼具有村级基层工作机构和健身组织的双重身份。
3.2.2健身组织与管理服务的多元化农村多元化的健身组织与管理服务,是在建立县、镇、村农村体育组织网络的基础上,在行政村一级,以多种组织形式,为村民提供组织上和管理上的服务。这些组织形式包括:村级文体俱乐部、村文化宫、村级文体活动中心、村级文体室、村级健身指导室等。社会团体方面还有村农民体育协会、老年体协、各单项体育协会、各类民间体育协会、村民文化专业户以及其他各种社会团体和群众体育组织等。管理形式也可以多种多样:可以是村委会直接管理,也可由村委会委托某社会团体、群众体育组织管理,或者由各种体育组织自行管理等多种形式并存。这些健身组织的管理形式同样适用于下面公共体育设施与活动场所的管理。
3.2.3公共体育设施与活动场所服务的多元化农村多元化的公共体育设施与活动场所服务,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多种主体为村民提供场地设施服务。提供场地设施的主体以政府为主,村集体、社会企业、民间组织、个人多方参与,形成提供体育场地设施主体的多元化。另一方面是为村民提供体育场地设施的品种可以是多种多样,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可以分别是篮球场、健身路径、健身器材、乒乓球台、门球场、木球场、台球桌、乒乓台及各种球类器材等。也可以是综合文体活动场所,村文体室、村文化宫、乒乓房、健身房、台球室、室、舞厅等。还包括各类民间、传统体育的器具、器材等。
3.2.4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服务的多元化为村民提供多元化的体育健身活动服务,包括组织活动主体的多样性,开展活动的项目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在农村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主体,既可以是乡镇及各级政府;也可以是村委会、村健身组织、社会团体、村农民体协、老年体协、各单项体育协会,以及村民自发组织等;还可以是社会、企业甚至于媒体等。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的内容除了各种现代体育运动项目,如深受农民喜爱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可以组织村民开展健身和竞赛活动外,更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如太极拳、太极剑、木兰扇、木兰舞、各种养身功、各种武术套路等,以及品种繁多的民间体育项目,如龙灯、舞狮、龙舟、划船、拔河、腰鼓、高跷等无数民俗项目,都可以组织村民开展健身和竞赛活动。还有象棋、围棋、桥牌,甚至引导得当的话,麻将牌、扑克牌都可以作为益智娱乐体育项目组织开展竞赛活动。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形式除了竞赛外,还可以是表演、展示、广场文体健身活动;集体晨晚练、健身舞;秧歌队、扇舞队、腰鼓队、舞龙队、舞狮队等各种民俗、民间体育项目的团队活动等。上级行政部门组织送体育下乡也是活动的形式之一。
3.2.5体育指导与培训服务的多元化为农民提供多元化的体育指导与培训服务,一方面是要建立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为基层行政村培养村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也可以由村中、小学体育教师承担对农民进行体育指导与咨询的任务;还可以在村民中培养积极分子和体育骨干以及利用农村中、小学有体育特长的学生为村民进行体育指导和咨询。另一方面为村民进行体育指导和咨询的形式也可以是多种多样。可由上述社会体育指导员、村中、小学教师或骨干为村民常年经常性地提供指导与咨询服务;也可定期在农闲时集中提供指导与咨询服务;或不定期举办各种体育培训班进行理论和实践的指导服务。上级行政部门还可以定期组织送体育下乡进行指导、表演服务。
3.2.6提供体育经费与支持服务的多元化为农村体育提供资金既属于保障层面,又属于服务层面。保障层面主要是县级以上政府的资金保障,政府有责任为农村提供更多的体育事业经费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资金。而乡镇、行政村除了资金的保障作用外,更多地是发挥为农村体育资金的筹集提供服务功能,主要体现在除了政府保障体系提供的资金外,更多地是负有筹集资金服务的义务,向社会、企业、民间、个人筹集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开展体育活动的资金。这样,政府、村集体、社会、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的资金来源,就形成农村开展体育活动多元化筹集资金的渠道。
3.2.7体育宣传与体育教育服务的多元化相对城市居民,农民更需要掌握体育科普知识,改变观念,增强体育意识。因而为村民多种途径提供体育知识与体育文化的宣传、普及、教育的服务,显得尤为重要。其多元化的服务形式可体现在为农民编写体育基本知识的科普读物,介绍体育锻炼的好处和科学锻炼的方法;村委会建立图书阅览室,为村民订阅各类体育图书、报刊、杂志;在村委会橱窗内开辟体育专栏,定期、宣传体育科普知识,以及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各种渠道和方式向农民宣传体育文化、普及体育科普知识。还可以为村民开办体育知识讲座、夜校等对农民进行培训、教育,让农民掌握更多的体育知识、技能和方法。将体育科普读物、图书、资料、宣传材料等直接发放到村民家中,也是一种较好形式。
3.2.8体育信息供给服务的多元化体育信息、体育文化的供给、传播,可以采取多渠道的方式,为农民提供有效的体育服务。如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橱窗、简报等形式,以及手机短信等传播渠道,让农民随时了解、掌握体育健身知识、体育赛事、体育新闻、动态,以及开展体育活动的时间、地点、日程安排等信息,为农民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方便。
3.2.9体质检测服务的多元化现在即使是城市居民,正常的体质检测工作也尚未全面展开,为农民广泛地提供体质检测服务,更有较大的难度。目前,为部分农民定期进行的体质检测,是完成上级体质监测工作的抽样任务,其形式主要是上级的巡回检测和部分乡镇设立的体质检测站。除此之外,目前还有较为可行的办法是,结合村医务室,定期为农民进行体检和体质检测工作,密切关注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期望能通过多种途径在农村逐步广泛开展为农民提供体质检测服务。3.2.10体育消费服务的多元化从理论上讲,为农民提供多元化的体育消费服务存在着可能。如发展农村体育产业和体育服务业,鼓励农民个人开办体育经营产业,为村民就近提供经济性消费的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服务。同时,村集体也可对部分娱乐体育项目适当收取费用。上级部门可组织送体育用品下乡,方便农民购买体育用品等,为农民提供多元化的体育消费服务。但基于大部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的现状,绝大多数农民的体育消费处于较低的水平,在农村短期内难以形成集中的、较大规模的消费市场。
3.3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几种结合形式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为农民提供多元化体育服务,还应当要与农村文化娱乐活动、医疗卫生服务、中小学体育教育、乡镇和村办企业体育等相结合,走多元融合,共同发展的道路。
3.3.1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要与农民文化娱乐活动相结合我国农村地广物博,各地民风民俗多样,民间的娱乐活动项目丰富多彩,特别是我国民间集文化娱乐与体育活动于一体的项目,如舞龙、舞狮、腰鼓、高跷、秧歌、龙舟、拔河、秋千等,更是不胜枚举。尤其是在农村的节庆活动中,将体育健身与文化娱乐活动有机结合,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营造大文化氛围,对丰富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增进身心健康,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以文化娱乐活动为切入点,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与文化娱乐活动紧密结合,其内容和形式要多样化和多元化。
3.3.2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要与农村中小学体育相结合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基础教育投资的增加,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逐步得到改善,除极少数边远和贫困地区外,农村中小学一般都能配有简单的基本体育设施,如篮球场、乒乓球台、单双杠等器材。有效地利用农村中小学现有的体育场地,实行资源共享,是解决农村体育场地匮乏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还要积极利用农村中小学的体育师资队伍,适当开展农民体育成人教育活动,指导农民科学地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此外,农村中小学生的运动会或者是农民的小型文化娱乐与体育竞赛活动,都可以让学生和家长共同参加,共享同乐,互动互促,共同发展。
3.3.3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要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中要求:“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总书记在2006年10月23日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12]要避免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不仅要考虑为农民提供医疗服务,还要考虑使农民有更多的机会参与体育健身活动,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从根本上来预防疾病,提高健康水平。因此,建构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要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在保障农民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同时,也相要应保证能使人人享有基本体育健身服务。
3.3.4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要与村镇企业体育相结合乡镇、村办及村镇民营企业地处乡镇和村内,而这些企业的员工基本上都是本地农民和外来农民工,尤其是本地农民,更是身兼村民和村镇企业职工的双重身份,他们的参与是开展农村文化体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村镇企业又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无论是提供场地资金的捐赠、活动经费的赞助方面,还是其员工积极的参与,都能对农村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注入活力,产生影响,发挥重要的作用。
4结论
1)本文认为无论是对于学术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中具体实施操作,“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和“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提法都不甚科学、不够严谨,其表述亟待规范。采用“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提法相对较为适宜,即“在建构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中,建立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服务体系,坚持和提倡多元化的体育服务模式。”
2)“全民健身体系”与“体育服务体系”及“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三者间的关系为:“体育服务体系”是“全民健身体系”整体框架中的内容要素之一,是“全民健身体系”的下位概念,而“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则又是“体育服务体系”下位的子服务系统中的具体服务形式。即:全民健身体系――体育服务体系――子服务系统――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此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和“体育服务体系”近似同一个含义,都可以作为“全民健身体系”下位的内容要素中同一层次的服务体系概念使用,也可以合而为一。但这两种提法都不宜与“全民健身体系”合而为一,更不能替代“全民健身体系”,它们是上、下位的概念关系,即大概念与小概念、母概念与子概念、大前提与小前提的逻辑关系,绝对不能混淆。
3)本文研究的“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不是一种单一的、固定的、静态的模式,而是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多种多样的模式,是一种动态的模式。此模式也不一定是绝对的标准模式,不是提供照搬的样本,同类地区和人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改良使用。
4)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一方面是指多种多样的体育服务内容,另一方面也是指每项具体服务内容应具有多样性,在每项体育服务内容中,为农民提供体育服务的形式也应当是多种多样,即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并且多元化体育服务的内容和服务形式还将动态地随着时代特征不断向前发展。
5)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应当要与农村文化娱乐活动、医疗卫生服务、中小学体育教育、乡镇和村办企业体育等相结合,走多元融合,共同发展的道路。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十一五群众体育事业发展规划》都提出要求:提高基层特别是农村基层体育服务能力。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下发的《“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要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村级小型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为重点,把体育场地建到农民身边,积极推动农村体育组织建设,构建农村体育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农村体育活动,提高广大农民身体素质,努力缩小城乡居民健康差距,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本文研究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符合政府的工作目标和农村体育的发展方向,但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仍需要不断丰富和发展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内涵与外延,使农村体育与农村文化教育、卫生等各个系统部门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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