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的定义范例(12篇)
经济开发区的定义范文篇1
长期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全国大力支持下,各经济特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勇担使命、砥砺奋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中谱写了勇立潮头、开拓进取的壮丽篇章,为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深圳经济特区四十周年讲话稿材料,提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参阅。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庆祝深圳等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总结经济特区建设经验,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为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而团结奋进。
兴办经济特区,是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的伟大创举。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新的长征。1979年4月,广东省委负责人向中央领导同志提出兴办出口加工区、推进改革开放的建议。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还是叫特区好,中央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同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先行一步”,并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8月党和国家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1988年4月又批准建立海南经济特区,明确要求发挥经济特区对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和示范带动作用。
长期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全国大力支持下,各经济特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勇担使命、砥砺奋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中谱写了勇立潮头、开拓进取的壮丽篇章,为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是建立经济特区时间最早、数量最多的省份。深圳是改革开放后党和人民一手缔造的崭新城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一张白纸上的精彩演绎。深圳广大干部群众披荆斩棘、埋头苦干,用40年时间走过了国外一些国际化大都市上百年走完的历程。这是中国人民创造的世界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
——40年来,深圳奋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地区生产总值从1980年的2.7亿元增至2019年的2.7万亿元,年均增长20.7%,经济总量位居亚洲城市第五位,财政收入从不足1亿元增加到9424亿元,实现了由一座落后的边陲小镇到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化大都市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来,深圳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率先进行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首创1000多项改革举措,奏响了实干兴邦的时代强音,实现了由经济体制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来,深圳坚持实行引进来”和走出去”,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吸引全球投资,外贸进出口总额由1980年的0.18亿美元跃升至2019年的4315亿美元,年均增长26.1%,实现了由进出口贸易为主到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来,深圳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了由经济开发到统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来,深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教育、医疗、住房等实现翻天覆地的变化,2019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5万元,比1985年增长31.6倍;率先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了由解决温饱到高质量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春风化雨,40年春华秋实。当年的蛇口开山炮声犹然在耳,如今的深圳经济特区生机勃勃,向世界展示了我国改革开放的磅礴伟力,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光明前景。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深圳等经济特区一路走来,每一步都不是轻而易举的,每一步都付出了艰辛努力。深圳等经济特区改革发展事业取得的成就,是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广大干部群众开拓进取的结果,是全国人民和四面八方广泛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向经济特区广大建设者,向所有为经济特区建设作出贡献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各位来宾,向关心和支持经济特区建设的国内外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深圳等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兴办经济特区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经济特区不仅要继续办下去,而且要办得更好、办得水平更高。
深圳等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实践,创造了伟大奇迹,积累了宝贵经验,深化了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特区建设规律的认识。一是必须坚持党对经济特区建设的领导,始终保持经济特区建设正确方向。二是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通过改革实践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三是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以思想破冰引领改革突围。四是必须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引进来”的吸引力和走出去”的竞争力。五是必须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在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赢得主动权。六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七是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法治成为经济特区发展的重要保障。八是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九是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基本方针,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融合发展、相互促进。十是必须坚持在全国一盘棋中更好发挥经济特区辐射带动作用,为全国发展作出贡献。
以上十条,是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积累的宝贵经验,对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这个大变局加速演进,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世界经济低迷,国际贸易和投资大幅萎缩,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
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经济长期向好,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大,正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同时,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实现高质量发展还有许多短板弱项,经济特区发展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新形势需要新担当、呼唤新作为。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大局出发,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特区工作开创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党中央对深圳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寄予厚望。去年8月,党中央出台了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全面部署了有关工作。深圳要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高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能力和水平,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是新时代党中央赋予深圳的历史使命。
第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广东、深圳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面临的资源要素约束更紧,受到来自国际的技术、人才等领域竞争压力更大,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根本出路。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率先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要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以高质量供给满足日益升级的国内市场需求。要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新动能,提升新势能,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前瞻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发展数字经济。要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发挥深圳产学研深度融合优势,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要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大力发展金融、研发、设计、会计、法律、会展等现代服务业,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要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引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第二,与时俱进全面深化改革。改革永远在路上,改革之路无坦途。当前,改革又到了一个新的历史关头,很多都是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推进改革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不亚于40年前,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不失时机、蹄疾步稳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高改革综合效能。
党中央经过深入研究,决定以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为契机,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一揽子推出27条改革举措和40条首批授权事项。深圳经济特区要扛起责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努力在重要领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要着眼于解决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着眼于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多策划战略战役性改革,多推动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民生服务供给体制、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要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进一步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
第三,锐意开拓全面扩大开放。当前,世界经济面临诸多复杂挑战,我们决不能被逆风和回头浪所阻,要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坚定不移全面扩大开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新发展格局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要优化升级生产、分配、流通、消费体系,深化对内经济联系、增加经济纵深,增强畅通国内大循环和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功能,加快推进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率先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在内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出入境等方面,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更加科学的管理体制,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务实合作。越是开放越要重视安全,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开放监管能力、风险防控能力。
第四,创新思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过40年高速发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空间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态和运行机制发生深刻变革,面临城市治理承压明显、发展空间不足等诸多挑战。要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要注重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发挥深圳信息产业发展优势,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
第五,真抓实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经济特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聚焦到这个目标上来。
生活过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拿出更多改革创新举措,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要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不断从人民群众中汲取经济特区发展的创新创造活力。要把提高发展平衡性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推动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要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补齐公共卫生短板。
第六,积极作为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深圳是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引擎。要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推动三地经济运行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促进人员、货物等各类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要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规划建设好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加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要以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建设为抓手,加强与港澳创新资源协同配合。要继续鼓励引导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充分发挥投资兴业、双向开放的重要作用,在经济特区发展中作出新贡献。要充分运用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吸引更多港澳青少年来内地学习、就业、生活,促进粤港澳青少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增强对祖国的向心力。
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党中央战略意图,全力支持深圳等经济特区改革发展工作,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支持经济特区深化改革开放、开展前瞻性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生保障和改善、改革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为新时代经济特区改革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和有力支持。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我们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既从世界汲取发展动力,也让中国发展更好惠及世界。经济特区建设40年的实践离不开世界各国的共同参与,也为各国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分享了发展利益。欢迎世界各国更多地参与中国经济特区的改革开放发展,构建共商共建共享共赢新格局。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经济特区处于改革开放最前沿,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有着更高要求。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方面率先示范,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更新知识观念、掌握过硬本领,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想问题、办事情。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为改革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劲头。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特区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上都要交出优异答卷。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继续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激励干部群众勇当新时代的拓荒牛”。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不断提升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要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经济开发区的定义范文篇2
2009年,遵义市委、市政府在认真研判遵义市情实际后,提出了“四大区域”发展战略,得到了全市上下的认可和肯定。
“四大区域发展战略是指中部崛起、西部突破、东部开发、北部攻坚。”遵义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汪先明说,最早的“雏形”要追溯到2008年,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晓光在署名文章《加快推进黔北综合经济区发展战略研究》中,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提出了中部产业集聚区、东南部产业经济区、东北部重点开发区、西部产业经济区。
“从16%到17%,从17%到18%,从18%再到19%,遵义市每一个县(区、市)都有自己的清晰‘对标’,这也是根据各自发展基础、发展条件、发展布局,科学确定的奋斗目标。”在近日召开的遵义市委四届四次全会上,统筹实施四大区域战略成了热门话题。
2010年,市委、市政府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进一步深化对市情的认识,根据“四大区域”的发展方向、资源特色和产业特色,分别从城市、环境、基地、基础四个方面优化结构。按照建设黔北综合经济区和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继续强化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四大区域”发展战略,强力推动“建设”,加快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同质化合作、差异化竞争,实现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促发展。
从战略雏形到明确提出,从明确提出到具体推进,从具体推进再到深入实施,既是一个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完善的过程,也是一个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形成共识,加速加快发展的阶段。
近年来,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更加深入人心,也成为了市委、市政府统筹调度各项工作,统筹区域差异化发展、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在2013年的市委四届四次全会上,《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经济运行调控上,要以主体功区规划和“四大区域”、“四化同步”发展战略为导向,以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为主要手段,统筹城乡各类规划,制定产业指导目录和区域分类指导政策,优化“5个100工程”为重点的产业空间布局,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改革促发展,创新增活力。今后,遵义市中部六县区将着力提升城市带动和工业支撑能力,进一步发挥引领作用,加速中部崛起。
中部地区将以“工程”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优质的城市发展软硬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快遵义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湘江和平、汇川机电等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下大力气加快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产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培育百亿级产业集群和大企业、大集团,壮大工业经济实力;加快发展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培育总部经济;深化与成渝和黔中经济区区域合作,建设开放型经济平台,培育开放型经济市场主体,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在全市率先实现对外开放向纵深发展;着力破解群众长期关注的上学难、看病贵、出行堵、环境差等“老大难”问题。力争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6%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0%以上,500万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22%以上。
西部三县(市)将发挥名优白酒产业和生态资源优势,进一步发挥转型带动作用,实现新一轮转型突破。落实好“四河四带”建设指示精神,以改革的办法和过硬的措施,坚守好加快发展和生态保护两条底线,继续做大做强白酒产业、煤炭产业和生态旅游产业,做优产品、做大企业、做长产业链,高品位打造一批旅游配套设施,全景域打造仁赤高速公路景观带。力争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7%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5%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22%以上。
东部三县将依托生态引领,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进一步创新示范,实现提速开发。总结农村综合改革试验试点成果,深化农村产权制度、城乡统筹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搭建信用平台引导金融投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渠道,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促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打造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升级版,努力把湄凤余片区打造成为天蓝、地绿、水清、气净的西部最美新农村示范区、城乡统筹发展创新区;走生态资源和特色优势产业融合发展之路,加强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提高集体经济比重,培育壮大重点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突出抓好茶叶、优质米、蔬菜等优质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积极对接国家武陵山协作区区域发展规划,争取中央和省支持,加快开发。力争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8%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0%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23%以上。
北部三县将强化扶贫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速攻坚,尽快实现减贫摘帽。确保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快于省市平均水平,实现务川减贫摘帽目标,正安道真增比进位。实施好国家武陵山协作区区域发展规划,坚持交通引领,着力构建北部区域综合交通网络,改善发展条件;着力推进务正道煤电铝等重大项目和省级经济开发区建设,全力打造铝工业集聚区;重点培育农业优势产业,积极发展生态畜牧业、烤烟、中药材、茶叶、干果等特色产业,着力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力争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9%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0%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23%以上。
回想2013年,面对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面对因特大旱灾对生产生活带来的严重影响,面对白酒、原材料、煤炭等行业受到的严重冲击,尤其是一季度工业经济发展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迎难而上,着力找准突破口,积极帮助实体经济应对市场变化,实现了工业经济在逆势中上扬,快速稳步回升。
今后,既要“转”、又要“赶”的双重压力是工业经济发展的巨大挑战,也是工业经济围绕四大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经济开发区的定义范文篇3
【关键词】民族地区对外开放意义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五十六个兄弟民族共同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复兴而奋斗。在这个伟大的历史进程中,少数民族地区(以下简称民族地区)能否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我们能否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而加快民族地区对外开放是实现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当今世界,任何国家都难以在封闭的状态下得到发展。中国少数民族总人口10900万,约占全国人口8.99%,主要分布在155个民族自治地方,聚居在祖国646.95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占全国土地面积的64.3%。民族地区对外开放程度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直接关系着国家的繁荣与富强。
民族地区对外开放是维护亚洲地区稳定与发展的需要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而且我国又是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中国已经成为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有责任也有义务维护世界,特别是亚洲的稳定与和平。中国位于亚洲东部,东濒太平洋,西靠欧亚大陆,南连南亚和东南亚,与15个国家接壤。我国周边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对亚洲乃至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由于亚洲各国的共同努力,这一地区经济政治都比较稳定,多边合作、区域性合作不断发展,印巴和解、上海合作组织形成、朝韩对话等,说明这一地区正朝着和平方向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一地区也还有许多不稳定的因素。例如,南亚地区的核竞赛、中亚地区的恐怖活动、朝鲜半岛的核问题、南中国海的问题等,这些问题和矛盾的解决需要亚洲各国的通力协作,更需要中国做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随着我国国际地位和综合国力的提高,亚洲各国对中国给予更多的希望,同时对中国的发展强大也产生许多忧虑,甚至感到压力。这就要求我们有宽广的世界眼光,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进一步加快与亚洲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教育、军事合作,从而打消他们的疑惑,有效地维护周边地区的安全,维护亚洲的稳定与繁荣。而合作的基础就是经济合作。因为,和平、发展和合作已经成为世界发展潮流,亚洲各国都想通过发展经济摆脱落后的状况,解决仍然凸显的政治、社会、民族、宗教矛盾。而民族地区的对外开放对中国的对外开放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陆地边境2.2万公里,在143个陆地边境县中民族自治地方112个,在漫长的边境线上,有30多个民族跨境而居,与境外民族血缘同根,语言文化同源,风俗习惯相似,相同,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与周边国家经济、文化往来的桥梁和纽带。民族地区对外开放搞好了,就可以增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实力。促进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的交流和合作,就可以增进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相互信任,加强国际间的合作,树立中国的大国形象和国际威望,促进亚洲乃至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民族地区对外开放是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的需要
我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五十六个兄弟民族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同志在最近召开的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中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对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建设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了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少数民族人民群众开始过上了幸福生活。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对我国民族关系产生深刻影响。随着冷战之后国际形势的变化,民族因素和宗教因素在国际政治中的影响明显上升,各种民族主义思潮和活动趋于活跃,引发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冲突和内乱。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我国周边一些地区仍然相当活跃,它们通过各种手段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打击分裂主义和恐怖主义已经成为我们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要粉碎他们的阴谋,除了宣传教育,揭露他们的阴谋外,更重要的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提高广大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增强我们打击分裂主义和恐怖主义的物质基础。我们扩大民族地区的对外开放,就可以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人才参与民族地区经济建设,使外来资源与民族地区本身资源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让少数民族共享改革开放成果,这样我们就可以团结少数各族人民一道有效地打击分裂主义活动,不断加强和发展全国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国防。
民族地区对外开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发展的实际出发,着眼于丰富发展内涵,创新发展观念,开拓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而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强调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和各个环节、各方面相协调。而统筹汉族地区和民族地区协调发展是我国统筹发展的重要内容。我国少数民族主要聚集在中西部地区,在国家确定的贫困县中,少数民族县占43.4%。可见我国的地区差距问题是同民族问题联系在一起的,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我国的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当前,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是:经济结构单一(主要是农业、畜牧业及其相应的加工业)、经济基础薄弱(现代化的大工业很少,个别地方靠天吃饭的状况还没有改变)、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科教文化事业落后。集中表现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严重滞后,少数民族群众生活相对贫困,与汉族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2009年,八个民族省区国内生产总值只有34615.07亿元,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0.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只有17746元,相当于全国水平的7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63元,相当于全国水平的81.9%;农民人均纯收入3650元,是全国水平的70.8%。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全中国的现代化,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是摆在全党全国人民面前一项紧迫任务。要解决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实现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建立和谐社会,就必须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并积极稳妥地逐步解决民族地区长期落后的问题。加大民族地区的对外开放,就可以增强民族地区的活力,就可以吸收更多国内外资源,一方面可以解决长期困扰民族地区发展的资金、技术、人才严重短缺的问题,促进民族地区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汉族发达地区解决富余资本的投资问题,以及解决汉族发达地区资源和劳动力短缺的问题,促进汉族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分工协作,协调发展,共同富裕。
对外开放是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
经济开发区的定义范文
内容提要:区域经济发展是当下中国重要的理论和实践课题,法学上对之关注较少。从法理学角度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理论指引,以法理考量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法治起点,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应当重视的基础性问题,有助于引导区域经济发展法律规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法治化,使区域经济发展成果得以共享。
区域经济是经济地理学和区域经济学的共同研究领域,是特定地区国民经济整体的总称。从1949年至2000年,根据学者考察,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经历了三次重大转向:第一次是1949年至1978年从不平衡发展战略转向平衡发展战略,推进区域平衡发展战略;第二次是1979年至1990年从改革开放的实际出发由平衡发展转向非均衡发展,经济重心向东部沿海地区倾斜;第三次是1991年至2000年从非均衡发展转向协调发展,以“全方位开放”和西部大开发为特征。[1]之后,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将统筹区域发展明确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基础和潜力,按照发挥比较优势、加强薄弱环节、享受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逐步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东中西良性互动,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趋向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2007年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完善区域政策;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形成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和经济带。区域经济发展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与此相应,在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资源浪费、重复建设、环境保护以及地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相伴而生,日益影响整个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与改革开放成果的共享。区域经济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但是,当前区域发展存在诸多问题,最突出的是区域经济发展有政策,而无立法保障。从法治角度探讨如何保障区域经济发展已经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新课题和新使命。笔者主要从法理学角度来阐述区域经济发展应当关注的基本法理问题,以法理考量作为区域经济发展法治化的逻辑起点,以期避免出现经济发展中效率和公平正义的冲突,以促成整个区域的公民都能享受到区域经济发展的成果。
一、共同经验:立法的路径依赖与法理先行
区域经济是根据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不同而形成的各具特色的地域经济综合体。发展区域经济,是各个国家公共政策的核心问题之一。从历史上考察,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史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差距不会自动缩小,相反会越来越大,需要政府积极地加以干预。政府干预经济是一种与市场自发调节相对应和相协调的力量和手段。凯恩斯主义的出现,标志着国家干预理论基本形成。罗斯福新政之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政府干预得到全面发展,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干预经济起源于市场失灵的存在。区域经济发展首先必须进行区域经济宏观调控,市场机制固有的局限性需要宏观干预,“宏观经济学是关于协调失灵的,政府的宏观经济作用就是避免协调失灵”。[2]此外还包括两个因素:一是个人因“合成谬误”的理性行为导致整体经济灾难的情况;二是存在较为悬殊的贫富差距,即使资源配置达到了“帕累托最优”,从社会伦理和价值判断上来说也需要政府干预。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创新理论表明制度也是一种资源,国家在制度资源配置上具有组织优势。
中国的传统和现实都需要国家在调整区域经济发展时,提供及时和适当的制度供给。这既是国家职责所在,也是区域发展必须。建国以来,我国地区差距的制度特征从一个侧面也证明,制度创新在区域发展中的关键性。但对于国家权力不能过分放宽限制,法律的作用就在于明确国家权力范围。借鉴世界各国调控区域发展的制度经验和教训,最重要的一条是以法律为主导,立法先行,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干预地区差距、协调区域发展、促成区域内部发展,都是以宪法和法律为基础进行的,都是以法律来规范和保障政府的干预行动的。这对我国统筹区域发展尤其具有借鉴意义。
美国历史上曾是一个区域发展很不平衡的国家,为解决地区差距问题,其把对西部、南部地区的开发与发展作为区域政策的重要内容,并制定了各种法律缩小地区差距。如19世纪为鼓励西部移民,陆续出台了《宅地法》、《鼓励西部植树法》、《沙漠土地法》等法律。1933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麻梭浅滩与田纳西河流域开发法》,并依法成立了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简称TVA),负责领导、组织和管理田纳西和密西西比河中下游一带的水利综合开发和利用。为了解决地区经济困难并为西部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作出指导,美国政府在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先后颁布了《地区再开发法》、《公共工程与经济发展法》和《阿巴拉契亚区域发展法》等多个法案,进一步加强对困难地区的经济援助。随后美国政府又颁布了《人力训练与发展法》、《经济机会均等法》、《农村发展法》和《联邦受援区和受援社区法案》等,立法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美国区域开发的成功。
日本自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到60年代末连续10余年经济保持两位数增长,但在空间上却出现了严重的发展不平衡问题。人口和产业过度集中于少数大城市,山区农村则出现了“过疏”化,一系列区域问题急剧显现。为了应对区域问题,日本政府在地区政策方面进行了很多努力,其中最主要的就是重视地区发展立法。除了1950年制定的《国土综合开发法》外,日本后来又陆续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地区发展的法律,如《山村振兴法》、《孤岛振兴法》、《过疏地区振兴特别措施法》、《新产业城市建设促进法》、《筑波研究学园都市建设法》、《水资源地区对策特别措施法》、《北海道开发法》等。立法的指导与有效实施保证了落后地区开发的顺利进行。
就上述两个国家的经验而言,立法已经成为保障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不过在考察域外区域经济发展的法治化经验时,我们必须首先保持法理上的敏感和觉醒。国外在进行立法时,就已经在法理上作出了一般性判断,即为实现社会整体发展和公平正义,让更多人同样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必须进行区域经济立法,而所有立法均应朝此方向前进。这种法理上的一般判断,应当作为域外区域经济发展的深层经验被中国重视和吸收。只有吸收这种深层经验,我们才能获得发展最为本质性的东西。因而立法固然重要,依赖立法路径能够作出很多成绩,但在此之前,我们还必须总结中国在立法层面上的得失,总结当今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总结我们所面临的时代要求和实践要求,否则所立之法很可能成为盲目之法、“无理之法”。而对于这些问题的总结,最先感知的载体应当是法理学上的变化。法理感知是立法能够得以正确指引的基础,也是整个社会发展的指南。法理学的使命是高度关注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实际过程,并经常促进这种发展,而不是只做事后总结工作。对实践发展应对失灵是中国法理学应当避免的事情。因而,法理考量应当是区域经济发展法治化的逻辑起点,是立法路径依赖的前提与基础。只有法理上的精深认识,才能为区域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奠定基础。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关的法理问题,笔者认为主要有社会整体效益原则的法理调适,实质公平观的整体意蕴,公平与效率的法理选择与可持续发展的法理念。
二、整体与个人:社会整体效益原则的法理调适
区域经济发展总体上是追求社会整体效益价值的实现。从经济法角度而言,经济法所追求的经济效益指的是社会整体经济效益,经济法是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运行进行干预和调控、协调和规制的法律,[3]同时,有学者将经济法的本质界定为“适应经济性即社会协调性要求的法律”。[4]区域经济发展追求的经济性价值与经济法追求的经济性价值具有一致性,即社会整体效益。法律经济学认为,效率的目的,是衡量一切法律乃至所有公共政策适当与否的根本标准。[5]可见,特别是在区域经济立法等经济立法当中,社会整体效益价值既是经济法追求的价值,也符合法律经济学对法律和公共政策的要求。
但整体效益原则却蕴含着难以解决的内在矛盾。社会整体效益原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够于“个体私利”的自有追求中自然成就,它很大程度上能在个人利益的复杂交织中获得实现。但是这种实现始终蕴含了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其在根本和长远上对个人利益的促进可能导致二者在局部和短期的背离,因而理性经济人对个人私利的追求并不必然导致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反向言之,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很有可能并不是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个人很可能成为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牺牲品,这已经是经济学家们的共识。因而,我们在法理上绝不可忽视这种共识,一味盲目地想促使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而罔顾个人利益的实现,从而导致实质不公平和不正义。
需要说明的是,对社会利益优先性和重要性的强调,并非不重视个体利益,而正是基于对个体利益的考虑,只不过其对个体利益获取所依赖的基础认识不同而已。[6]但根据实践经验,我们不能仅简单地如是宣称,而必须对社会整体效益原则进行调适,整体优位、个人让步的理念应当适当地转换成为整体优位、个体基础的理念,必须首先承认个人利益的基础性地位,转换逻辑思维方式,才能够在此基础上确保整体利益。换言之,即形式上,社会整体效益处于主导地位,个人利益服从社会整体效益的约束。但是从实质而言,国家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干预应当受制于个体的利益,个体利益的自发实现和自觉实现应当成为社会整体利益必不可少的考量内容。
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并存发展,其实质是要造就一种和谐的发展局面。中国区域发展是基于把社会作为有机整体加以认知,认为构成社会的诸要素是功能互补的,从而能够追求整体和谐发展的结果。由此,保障区域协调发展的法律制度在制度设计上就要具备下列秉性:权利与义务的角色性、规范性质和功能的二元结构性、责任的二重性等。[7]随着生产力高度发展和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社会中的每一部分和处于不同部分的不同个体在社会整体运动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和发挥不同的功能。整体和个人的和谐,需要区域经济发展法律制度对功能个体的角色予以确定并保护其功能发挥所需条件的存在和生成。这样,功能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与其角色或功能的对应性。同时,这种和谐论认为任何主体的行为不仅影响直接作用的对象,而且影响到整个社会。这就要求处于社会的个体不仅对其他个体负有不侵害的义务,而且对整个社会负有维护与促进的义务。
三、整体公平:实质公平观的整体意蕴
区域经济发展所追求的公平是分配公平、实质公平。这里所谓的分配公平,是在社会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地区发展不平衡、产业畸形发展、个体贫富悬殊等分配不均衡现象所引起的再分配需求。它不是指社会财富的平均分配,而是指利用国家经济能动力,在调整产业结构、均衡收入分配和协调地区发展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8]而所谓实质公平,在区域经济发展的语境中是指社会整体利益的公平。简单地说,它强调人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必须对全社会的经济发展而不是对个别人的特定利益承担义务,当某地经济行为即便并不造成特定的损害结果,但却对整个社会经济造成危害时,该行为就是不公平的。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追求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在各国区域经济发展过程当中,虽然国情不同,但所遇到的问题却存在着共性。发展中国家遇到的最大问题,莫过于地方保护主义,如地方政府为保证当地企业能够获利以保证其财政收入,限制外来商品进入当地市场。地方政府往往打着“地区经济调控”的幌子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地区封锁、行政性贸易壁垒等。这严重影响了社会整体经济的发展,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而且纵容了一些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可以说,地方保护主义是行为主体追求个体利益而损害社会整体利益的典型,剥夺了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机会,从规则上限制了市场经济主体的“机会公平”,最终破坏了“实质公平”的和谐发展局面。而区域经济发展的任务之一即是打破地区封锁,建立健全统一的产品、生产要素流通市场,保护市场竞争机制。区域经济发展所追求的公平价值理念,应当是一种具有整体意义的实质公平价值理念。
社会公共利益的核心是公平(或公正)。公平,有静态、外部的层面,也有动态、实质的层面。所谓静态、外部的公平,即着眼于形式上的法律地位平等、意思表示自由,而不问行为的结果;而动态、实质的公平,则是超然于权利行使之上,直接关注利益实现的公平,即结果公平,其属于有利于效率最大化的公平。[9]
区域经济发展应当更注重最终实际利益的归属,注重动态、实质的公平,注重整体的公平,并对此进行法律提升和制度保障。在区域经济总体发展的时候,不能忽视那些和整个区域发展存在差距的现象。应当利用法律的杠杆对社会的财富进行再分配,对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予以一定的补偿和救济。从理论角度讲,法律在追求和实现实质公平的过程中,其强调针对不同情况和不同的人予以不同的法律调整,要求根据特定时期的特定条件来确定法律的任务,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同时,赋予执法者不同程度的自由裁量权,执法者解决问题时针对个别情况、个别主体作特殊调整,体现了实质公平要求及其调整所具有的能动作用、灵活性和适应能力。从实践角度讲,法律在追求实质正义的过程中,亦努力平衡各种市场主体的意志和利益,维护和保障最大多数人的福祉。一方面,从市场规制角度出发维护自由公平的竞争环境;另一方面,从国家宏观经济角度,通过金融、税收、产业指导等经济手段引导市场主体,促进社会经济收益的公平和社会分配的公正。
这种具有整体意义的实质公平观念,正是为了实现区域经济发展成果的共享才提出的,只有共享的存在,区域经济发展才是健康的发展而不是畸形的发展。
四、效率与公平:价值之争的法理选择
就经济法而言,经济法学界基本达成了共识,正如漆多俊教授所言,经济法的原则可简要地表述为社会总体经济效益优先,兼顾社会各方利益公平。[10]通过上文分析,区域经济发展追求的价值当然地包括了社会整体效益及公平公正,这就产生了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价值取向的问题,是社会整体效益优先,还是公平优先的问题。
公平与效率是区域经济发展需要解决的两个重要目标。区际之间存在一定的经济发展差异才能体现区域经济增长效率,但是经济发展差异过大,又不利于实现社会经济公平,因而只有经济发展差异限定于一定的范围内,才有可能同时实现经济增长效率和社会经济公平双重目标。要把经济不公平或贫富差距维持在刺激而不是损害经济效率的最低限度,以实现最高程度的相对的经济公平。实践证明,这个“差异的适度范围”其上限应以不影响区域经济增长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为界限,其下限应以该区域的人们可能承受并不至于发生民族的或社会的问题为界限。[11]如果超过上限,虽然区域经济高速度增长,整个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但区域经济发展带来的区际差异过大使人们难以接受,那么,经济增长的高效率可能被社会经济的不公平所引起的政治社会震荡抵消。另一方面,如果低于下限,区际间发展差异过小,政治社会问题虽然不会发生,但区际间则会产生平均主义,丧失掉区域经济发展的动力,以致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适应区域经济成长阶段确定“差异的适度范围”,对于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显得十分必要。
在传统的计划体制下,区域经济发展能够依靠的最为重要的手段是国家调控,而国家为了摆脱经济的困境,往往过于注重效率的提高,从而造成地区的实际不公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或者增长目标应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来取得,而公平的实现主要依赖于国家的调控,这就能明确两者的责任。国家也能因此从更多的方面调整区域之间的差距。但是我们应当明白,经济增长、技术进步、收入分配以及社会现代化等固然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但它们最终只属于工具性范畴,人的发展和人类福利才是目的。发展必须以人为中心,发展的最高价值标准就是公平与公正。发展要求消除限制以人为中心发展和实现公正与公平目标的所有障碍。
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担负着分配权利和义务、创造社会各方面利益合作的渠道、平衡缓和各方冲突和矛盾的作用,应把那些行之有效的、具有正义目标的处理方法上升为系统的规范体系,使社会生活处于有条不紊的秩序状态,防止社会发生大量的冲突和矛盾,使已发生的问题和冲突能迅速找到较为妥善的解决方法,从而减少社会资源损耗,促进社会发展,因此,正义、秩序、效率都是法律追求的必不可少的价值目标。我国古代法家学派和西方分析法学派认为,制定实施法律规范的目的就是为了使社会达到有序状态,秩序自然是法律的最终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安全是衡量正义与否的基本标准;市场经济领域中不同的经济主体有着不同的利益,其全部经济活动旨在追求利益实现的最大化,容易导致不正当竞争、垄断等非效率现象的发生,必须用带有强制力的法律规范来引导、约束不同经济主体追求效率的行为。正义和效率是法律价值目标的本质内涵,是法律规范的灵魂,它们以法律规范为媒介作用于社会生活,形成法律秩序。
正义与效率是矛盾的。效率是以利己性倾向为动因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关注个体利益,正义则呼吁人们从只顾自己利益的私心中解放出来,关注其他人和群体利益,两者从不同出发点作用于同一对象,自然会产生矛盾。[12]正义要求给人更多自由,人们享受自由越多,可供作为生产成本的社会资源就越少,创造出的社会财富也因之减少,人们都渴求自己的重大利益和需要能受到坚强保护,然而过于安全会抑制或妨碍人类社会的发展。公平和效率的艰难抉择,使得区域经济学研究领域出现许多流派,讨论焦点不在于是否解决地区经济发展差距过大的问题,而在于什么时候、通过什么方式解决。[13]在不同法律部门和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法律对正义和效率追求的程度不一样。正义和效率要达到一种平衡,这种平衡因不同法律部门和不同历史时期而异,实现平衡的条件是正义和效率的最佳资源组合,即在不影响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社会发展已达到最高速度。[14]正义保证社会稳定,效率推动社会发展,秩序则为社会稳定和发展提供了保障服务,因此法律追求的效益是公平、正义、安全、秩序的和谐统一。
但立足于法律的评判标准而言,公平与正义应该作为“法学的第一位尺度”。[15]德国法哲学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指出,法律的终极目标是公平、平等下的正义。公平与公正在法律正义体系中的首要地位是无法被撼动的,这是统摄整个法律价值体系的活的灵魂和终极的理念追求。正义是“法治社会中所有价值体系所追求的最高目标”,[16]法律作为一种最具权威性的价值体系和规范体系,自然要将其作为自己的终极归宿和理想,作为价值判断的最高尺度,不能照搬经济学的价值判断标准取而代之。在经济视角下,公平与效率的价值统一体中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但在法律视角下应该考虑为“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公平与效率的法律价值目标,具体化到区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和评价中,即看该区域经济立法是否符合实质公平观和发展观。
五、发展的法理念: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战略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是在对传统的工业文明和发展模式进行深刻反思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的发展观和发展模式。“工业社会存在着人与自然相互矛盾的内在逻辑冲突,因为它所取得的巨大财富是建立在对不可再生资源主要是矿产资源和化石能源的大规模消耗和高度物质消费基础上,其物质基础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传统工业社会是不可持续的。”[17]1992年,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环境与发展”大会,可持续发展战略被定为大会的主题,并被具体贯彻到《里约宣言》、《21世纪议程》等重要文件中。会后,各国纷纷制定本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成为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为普遍接受的发展战略。在国际层面,它已为众多国际组织普遍接受并成为国际立法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原则;在国家层面,它已经成为众多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
1994年3月25日,国务院发表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确立了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其核心内容有三项:(1)以经济发展为核心,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发展科学技术,加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来促进经济持续发展;(2)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发展教育,改善卫生和健康状况,改善社会福利制度,消除贫困,从而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3)通过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实现资源和环境可持续发展。进入21世纪以来,可持续发展战略在中国得到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党的十六大把可持续发展列为本世纪前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战略目标之一。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就是可持续发展观。
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刻地影响了当代法学。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将带来法律的重大变革,其显著领域就是建立新的调节经济、社会和环境关系的法律规范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行为规范。上述规范以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为立法的理论依据和指导思想,以自然规律为其科学基础,以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为法律的最高目标。它改变了传统法律中只重视经济利益和权益,忽视环境利益和权益的利益观,改变了仅以人的意志、利益和需要为判断标准的正义观和价值观,立足于更广的领域和更客观的视角,以人和其他生物都要共同遵循的自然准则为标准确立新的正义观和价值观。它在人与自然之间确立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仅明确人对自然的权利,而且明确人对自然的义务。它要求以可持续发展的思想重新审视和评估现行立法,从而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体系。[18]
可持续发展思想对区域经济发展法律制度建设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区域经济发展并不是涸泽而渔,不是为了某个中心地区的发展而要求其他地区全力支持,也不是为了本地区当下的发展而穷尽一切资源,更不是为了经济发展而不顾一切。区域经济发展应当是一种理性的、可持续的发展,是一种惠及子孙的发展,因而区域经济发展法律制度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要反映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立法内容上要将环境与经济发展的要求贯彻其中,在执法和司法上要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作为重要价值取向。
结语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制度基础并不完善,没有形成完整体系。法律上对之研究并不深人,研究成果尚十分有限。对于中国实行的区域战略不能一味地赞扬,而要从现有成果上反思一条民族之路,不仅仅分析其经济效应,还应讨论其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通过法律促进经济效应与社会效应。而目前关于区域经济政策的学术著作大多是从区域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行政管理学等角度进行研究的,在法学领域没有系统的研究成果与理论体系。因此笔者权做抛砖引玉,希望能够引起更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法学关注。
注释:
[1]李剑林:《基于发展观演变的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及空间格局调整》,载《经济地理》2007年第6期。
[2]Helm,TheEconomicBordersoftheState,OxfordUniversityPress,1989,p.43.
[3]张英:《论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载《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
[4][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满达人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27页。
[5]钱弘道:《法律经济学的理论基础》,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
[6]刘水林:《经济法的基本方法论探讨》,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7]参见刘水林、雷兴虎:《区域协调发展立法的观念转换与制度创新》,载《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5年第11期。
[8]单飞跃:《经济法基本原则研究》,载《经济法论坛》2003年第1期。
[9]单飞跃:《经济法理念与范畴的解析》,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第89页。
[10]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72-173页。
[11]李树桂:《我国区域经济政策的调整和完善》,载《经济体制改革》1998年第1期。
[12]梁家峰:《法律的价值目标和社会经济效益》,载《求索》1995年第6期。
[13]Powell,WalterW.andPeterPrantley,CompetitiveCooperationinBiotechnology:LearningThroughNetworks,InOrganizationsandNetworks,editedbyNitinNohriaandRobertEccles,Cambridge,Mass:HarvardBusinessSchoolPress,1992.
[14]阮防:《法律的价值目标》,载《法学》1994年第7期。
[15]经济学家科斯将效率称为“经济学的第一位的尺度”,本文在此借用其称法。
[16]刘作翔:《迈向民主和法治的国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8页。
经济开发区的定义范文篇5
关键词:社区服务;均等化;背景;意义
社区建设与发展问题,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如何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与服务,如何引导城乡社区的健康和谐发展,实现城乡社区服务均等化,是当前社会各界包括学术界都非常关注的问题。
2005年10月11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了“公共服务均等化”概念,要求“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加大国家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2006年3月1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概念,要求“完善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06年9月22日民政部《民政部关于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决定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研究探索和试点工作。2007年3月29日,民政部印发了《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民政部决定从全国有条件的县(市、区)中确定一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用1-2年时间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活动。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进一步作出了“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一重要部署。同时《决定》还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2007年10月15日召开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升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和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方面,报告也提出要“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2008年10月1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使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巩固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党和政府不仅颁发了相关政策,还通过各种措施积极推动社区建设的实施,民政部也高度重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将城乡社区建设作为各项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民政部确定了251个县(市、区)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全国各地纷纷开展了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如武汉市全面推进以“致富门路清晰、基础设施健全、社会保障建立、社会和谐稳定”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区建设;长沙市在开福区、浏阳市、临澧县等积极开展社区建设实践。这些地区的社区建设实践和取得的积极成果论证了城乡社区建设的一体化和均等化的合理性,并为建设城乡一体化社区提供了经验。
一、社区服务均等化的背景
很长一段时间,社区建设的重点在城市,对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视及投入严重不足。但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农村内部趋力和外部压力的双重作用下,农村社区建设的价值和意义不断凸显出来,在城乡二元格局的背景下,城乡社区建设的一体化与社区服务均等化也越发重要,因此在新时代、新背景下,城乡社区建设的一体化和社区服务均等化成为越来越受人关注的重大研究课题。
1.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城乡社区建设一体化与城乡社区服务均等化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统筹城乡发展,跳出了以往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的发展思路,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放到国民经济大环境中统筹考虑。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要统筹分配城乡的经济、政治、社会资源。城乡社区建设的一体化与社区服务均等化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而社区作为城乡的基本单位,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是衡量其是否真正实现城乡统筹的关键。
2.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村社区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
[1][2][3]
。从主要产业划分,既有以二、三产业为主的农村,也有以农业传统产业为主的农村;就集体经济发达程度而言,既有村集体经济发达的农村,又有集体经济较差甚至没有集体经济的农村;就产业形式而言,既有农业、牧业、渔业等传统产业农村,又有工业、商业和旅游业等现代产业农村。同时城市社区最重要的功能是城市居民生活休闲的场所,而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不同,其不仅是农民生活的共同体,还是农民进行农业生产及其相关经济活动的地域,农村社区不仅承担生活服务功能,还承担经济组织和经济服务的功能。
.城乡社区建设与社区服务存在很大差距。我国社区建设一直以城市社区建设为主,农村社区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城市社区建设始于世纪年代初,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单位制的解体发展起来的,而我国现代农村社区建设直到年才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开。城市社区建设起步较早,同时城市经济比较发达,为社区建设提供了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的各项改革也向更高层次迈进。但相对城市社区,农村社区由于起步晚,存在资金缺乏、领导认识不到位、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落后、村民自治组织行政化严重、农民的参与度低、农村文化建设不足等问题。随着传统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功能的减弱,基层组织建设滞后,农村的养老、助孤、济困、扶幼、助残等问题日益突出,农村生活环境仍旧脏、乱、差。
城乡社区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城乡社区建设的一体化和社区服务的均等化有利于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利于建设一个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城乡,因此建设一体化、均等化的城乡社区是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重点举措。
二、城乡社区服务均等化的意义
城乡社区服务均等化发展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在把握发展大势、顺应时代潮流、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科学发展观是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主要从发展理念和发展思路来促进城乡社区建设。城乡社区建设一体化与均等化发展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的社会基层工作,它通过对城乡社区自治、城乡社区管理、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城乡社区文化建设等方面实现发展,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义。
城乡社区建设是在一定的物质、文化基础上,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的社区建设活动,城乡社区建设的重要目标是实现城乡社区服务的均等化。城乡社区建设要本着全面性与重点性、普遍性与特殊性、长远性与近期性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推动,稳步推进,探索适合城市和乡村社区发展实际,具有指导意义的城乡社区建设一体化实现途径,为我国城乡社区建设一体化和均等化提供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与政策支持。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式。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其中“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分别属于社区建设中的文化建设、管理体制建设、组织建设的内容,农村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发展和完善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几年一些地方也围绕着新农村建设,依托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整合农村基层资源,完善农村基层服务设施,增强农村社区服务功能,深化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拓展农村基层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事业,为积极探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开辟了一条有效途径。
城乡社区建设一体化与均等化发展的重点是建设农村社区,农村社区建设对新农村建设有主要意义。一是实践证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把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新农村建设在实践操作中的具体内容;二是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均等化、一体化有利于引导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有利于经济资源流向农村,也有利于先进文化向农村传播,有利于新农村建设;三是有利于协调农村利益关系,化解农村社会矛盾,调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实现步伐。
经济开发区的定义范文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整体上获得了高速发展,但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国区域之间的发展差距逐年加大;东部地区继续高奏凯歌,从珠三角到长三角再到环渤海的开发开放使得东部地区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成了我国经济的“隆起区”;中西部在经济总量、人均收入、结构提升等方面都明显滞后于东部,这种滞后不仅指增速的相对滞后,更严重的是实际收入水平和经济结构提升的绝对滞后。我国区际经济发展差距越来越引起决策层的关注,1991年3月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中明确指出,“要正确处理发挥地区优势和全国统筹规划、沿海与内地、经济发达地区与较不发达地区之间的关系,促使地区经济朝着合理分工、各展其长、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方向前进”,并按照沿海地区、内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四种类型规定了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方向与日标;1996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专设了“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一章,专门论述了区域协调发展问题。与此同时,国家相继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等战略,金融危机后更是批复了包括珠三角规划在内的10多个区域发展战略。在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更是首次提出了主体功能区战略,并且在2011年全国两会中通过的“十二五规划”中,主体功能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那么主体功能区战略与我国区域协调发展之间的关系如何?它能够解决我国的区域协调发展问题?还是也如其他众多区域发展战略一样,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区域协调发展问题?上述问题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区域协调发展常用来表述如下涵义:东中西或各省区之间发展差距的缩小,或把差距控制在适度、合理的范围内,即区际经济结构协调;区域间分工协作的发展,建立和发展地区间合理的分工体系,促进国家整体利益的提高,区际产业结构协调;国家投资在地区间的合理分配,即区际生产力布局协调;消除区际贸易封锁和市场分割,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即区际贸易关系协调;区际不平等竞争环境的消除,即区际利益关系协调。显然,上述几种涵义都是区域协调发展的应有之意,都是区域协调发展所要求的一个侧面。而在决策层面,在国家五年计划纲要中,对区域协调发展的界定也出现了差异:国家“十五”纲要中有关区域协调发展的表述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合理调整地区经济布局,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国家“十一五”纲要中有关区域协调发展的表述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基础和潜力,按照发挥比较优势、加强薄弱环节、享受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逐步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东中西良性互动,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趋向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侠义和广义视角下的我国区域协调发展
从表中可以看出:与区域的自身相比,东部地区省份表征区域协调发展指数从2001年的0.590缓慢地上升到2007年的0.616,之后有所下降,2009年变为0.609,这说明东部地区,区域协调发展总体趋势是逐渐改进的过程。中部地区省份表征区域协调发展指数从2001年的0.403缓慢地上升到2004年的0.409,之后逐渐下降,2008年变为0.391,09年上升到0.401,这说明中部地区,区域协调发展指数处于一个起伏,但轻微下降的过程。西部地区省份表征区域协调发展的指数从2001年的0.375下降到2006年的0.357,然后有所反复,2009年变为0.358,这说明西部地区,区域协调发展指数处于一个起伏,但逐步下降的过程。
从区域之间看,东部和中部之间的区域协调发展指数之差从2001年的0.188上升到2007年的0.224,然后有所反复,两者之间的差距2009年变为0.208,东部和西部之间的区域协调发展指数之差从2001年的0.215上升到2006年的0.257,之后有所反复,两者之间的差距2009年变为0.251,平均来看,东中部地区省份的平均区域协调发展指数差距从2001年的0.188增加到2009年的0.203,东西部地区省份的平均区域协调发展指数差距从2001年的0.215增加到2009年的0.239。这说明,从广义区域协调角度看,中部和西部与东部地区之间的区域不协调发展程度呈现日益增加的趋势。
结合狭义的实际人均GDP增长率来度量区域协调发展,中国的区域发展差距有扩大的趋势,以广义的人民生活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来度量区域协调发展,我国中部和西部等内陆地区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区域不协调程度日趋扩大,广义上的不协调程度远大于狭义上的不协调程度,这意味着东西部之间在实际收入水平和实际享用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更大。
主体功能区会促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吗?
主体功能区战略是我国“十一五”规划有关区域协调发展部分提出的新举措,其主要思路是国家根据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四种类型的主体功能区,并进一步明确了四类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与发展重点,就是试图从解决空间失衡问题出发解决区域协调发展问题。
通俗地讲,主体功能区战略就是一个区域适合做什么就做什么,是逻辑意义上的以地为本,同时也是对区域过去发展水平的一个事后承认或被动承认,它的核心逻辑是对外生条件和历史事件的绝对遵从,因为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的相关要求,一个地方划入什么开发区域主要的判别标准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从逻辑和理论上看,这样的划分标准没有什么问题,根据一个地区的环境容量限量、发展基础和发展增量来决定一个地区的发展,然而这三个条件是如何科学地划分、如何科学地界定,则成为了争论的焦点。
我们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例,资源环境承载力在科学上并不是一个成熟的概念,不同的学者对其有不同的理解,但是通常来说,资源环境承载力通常是用土地资源、(淡)水资源、环境容量、生态脆弱性和生态贡献性等与一个地方的自然资源禀赋为判别标准,但是一个地方的自然资源开发与其生态系统之间存在着两难选择,矿物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开发显然会带来产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带来承载力的提高,但同时,大量自然资源的开发又会使得一些环境脆弱地区的水资源、生态资源等遭受严重威胁,同时又降低其承载力。因而资源承载力本身就是一个不太准确的概念。
另外,从时间维度上看,资源环境承载力又是属于动态范畴的问题,随着生产技术、生产方式、制度环境、生态文明等要素的改进和完善,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也不是静止不变的,它也会发生变化的。另外,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隐含逻辑上看,通过主体功能区的定位,把环境资源承载力较低地区的人口向资源环境承载力较高地区转移,但是我们知道,行政命令式的、强制的人口转移的效果都是很不理想的。我国人口迁移也面临着就业容量问题、城市管理体制、文化冲突等种种问题。
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面临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样,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也都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所谓的决定因素通常都会随着科技和社会的进步而出现动态的调整过程。如何科学而令人信服地分析这种调整过程?如何确定这三种决定因素之间的权重关系?当前对这些问题都没有一个清晰和成熟的分析、解释和论证。
从整体上看,中国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与其开发顺序和开发重点正好形成了相互促进的同向递增关系。通常来说,我国大部分东部沿海地区都是属于优化开发区域,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中的一些重要城市和经济带都属于重点开发地区,而中西部边远地区大多属于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区,而四种不同开发区在投资政策、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生态政策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即使在一个省内,那些省会城市以及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也同样被划入一个省的优化开发区,而其相对落后区被划入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任何一个地区特别是落后地区也都有发展的权利和愿望,而中西部的边远地区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就相对落后,远远低于东部发达地区,恰恰又被划入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发展战略的要求,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不能更多地发展产业经济,而应更多地承担环境和生态维持功能。目前我国各种补偿机制很不完善的情况下,没有一定的经济和产业的支撑,这些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是无法承担生态和环境功能的。当然,有人认为区域协调发展不应仅仅是追求人均GDP的绝对平衡而应该是享受基本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但是正如我们上面实证分析的那样,从中国实证数据上看,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广义区域不协调要超过只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的狭义的区域不协调。当然中央政府也清楚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面临的实际情况,因而也出台了包括生态补偿、地方政府的考核标准等在内的一系列配套政策,但是这些配套政策目前主要集中在分析和论述阶段,真正实施还面临着巨大的困难。
以生态补偿为例,国内学者几乎在讨论主体功能区战略时都认为中国必须实行横向和纵向在内的生态补偿,以弥补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由于放弃产业发展而对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承担的生态保持和维持的利益补偿。但是具体来说,生态补偿的标准及数量则存在着巨大的争议,即使在学术界,也没有一个比较成熟和令人信服的生态补偿标准,一片森林、一片绿地、洁净空气的价值到底应该如何计算谁也说不清楚。不同学者根据不同的定价方法可以得出不同的结果,而这些结果有时候可能相差几倍,甚至十几倍。中国环保部前些年尝试推行的绿色GDP核算的夭折,很好地说明了环境价值计算的巨大难度和地方政府的排他性态度。对于同属于一个省份的不同地区来说,由于属于同一个行政区,因而不同地区之间的生态补偿相对容易一些。然而事实是,即使是一般认为较为容易同一个行政区内不同地区之间的生态补偿,实施起来也是相当困难的。作为首都和发达地区的代表性城市的北京市,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对生态补偿只有下面几个字:“继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而不同省份之间(例如北京和河北省之间),尤其跨越了好几个省份的两个省份之间的生态补偿更加困难。作为发达地区政府来说应该对于作为生态涵养区的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政府和民众给与生态上的补偿,但是很难确定补偿标准,也很难统一补偿标准。即使是同一个专家,但他用不同的方法(成本法、收益法、综合评判法)确定补偿标准,所得出的结果也千差万别。难以确定统一的补偿标准直接影响甚至阻碍省份之间的生态补偿。从更普遍的意义上说,区域补偿不应该仅仅指生态补偿,当存在外部性时都要实施补偿。据统计,中国当前的粮食主产区越来越集中在北方,而那些传统上具有优越的农业生产条件的南方各省份,由于率先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农田逐渐减少,农业逐渐被弱化。北方地区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起步晚,曾经承担了较多的粮食生产。然而,目前这些粮食主产区也开始进入经济加速发展阶段,由于这些地区承担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因此只能获得有限的开发。从中国现状来看,任何地区单纯依靠农业生产来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是否在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之间也应建立一个类似生态补偿性质的补偿机制问题,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中国政府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
结论和简单的政策含义
虽然在“十一五规划”中,国家出台了主体功能区战略试图通过对中国不同区域空间的功能界定和调整来达到区域协调发展、环境、产业和人口的合理布局、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区域合理调控等目的。但是“十一五”期间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实际进展和成效并不明显。中国决策层对区域协调发展的界定也有了一个明显和清晰的变化,早期更多的是强调经济发展的狭义的人民生活水平差距的缩小问题,后来逐渐扩展到广义上的区际实际收入水平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过程。根据中国2001~2009年的数据,我们发现无论是狭义上还是广义上,我国区际发展不协调程度逐渐凸显出来,并且广义上的区际不协调程度远远超过狭义上的区域不协调程度。
经济开发区的定义范文篇7
区域经济,顾名思义是“区域”加上“经济”之后两个概念的结合。经济是指人类的经济活动及其产物,包括生产性活动和非生产性活动。而区域首先是一定的地理范围概念。至于具体的内涵和定义边界。目前还很难以界定。因此.“区域”这一相对模糊的概念加上“经济”这一专有名词,形成的“区域经济”往往不容易被理解。这一点无论是学界还是在实践的经济活动中,都有所体现。“区域经济是国家经济的子系统,通常指国内特定地区的国民经济”:“大的区域经济可以是超越国家界限的国际经济区,如欧盟、东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田;也有许多学者认为“省际壁垒是区域经济的最大障碍”,这种理解很显然是将区域经济看作是一个国内跨越省际边界的经济区概念。在实践层面上.国家宏观部委将涵盖多省市或多城市的区域经济活动称之为区域经济,例如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的概念;东部、中部和西部的概念都反映了这种认识。地方政府更多地将自己所管辖的行政区看作一定的区域经济,例如将行政区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分为城市经济、农村经济两大部分,然后整体看成是区域经济。而对于企业来说,往往将区域经济直接理解为宏观经济。那么区域经济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其边界在哪里?许多学者试图在回避这个问题,认为区域经济是指人类经济资源总量稀缺、赋存不均或不能完全流动的前提下,人类的经济活动与特定的区域相结合的复合体。但这种解释仍未完全揭示出区域是什么这一根本问题。目前,学者们对区域经济的理解在理论上达成了一些共识,亦即区域经济具有一些明显的特征:一是空间属性。区域经济是探讨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合理配置问题,是空间维度上的经济展现。二是中观性。区域经济是一种承上启下,并有着自己的区域特点的中间性、非均衡经济,是一种介于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之间的中观经济。三是相对开放性。区域经济通常在内部具有相对一致的制度、体制和运行规则,而对外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四是动态性。区域经济相对于国家宏观经济来说,具有一定的动态性,亦即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的发展,其经济范围可能发生变化。基于此,要完全理解“区域经济”,首先必须要弄清楚区域的概念问题。一、区域与经济区域概念辨析目前对于“区域”概念的界定,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远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观点。正如区域经济学家H.理查森(H.Richafdson)说的“精确地定义区域是如此困难,以至于大多数区域经济学家宁可回避这项工作”。另一方面,由于区域经济研究者的学科背景差异,各个学者从自身对于区域经济学的理解出发,从不同的角度对“区域”进行定义,并在此基础上各自展开对区域经济学学科框架和理论体系的构建。这种现状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区域经济学科的不成熟。这里,暂且不去讨论地理学、规划学等学科对于区域概念的界定,只就经济学对于区域概念的讨论做出分析。区域的经济学观点主要指从西方传统的经济学视角来看待区域的一些观点,西方经济学者对于区域概念的理解也是处于不断深化的过程之中的,但这一类观念在理论上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从艾萨德开始就侧重于将区域作为一个抽象的空间概念。(一)经济学中“无限空间”的区域概念一般经济学研究经济现象时,往往做出简单但不太符合现实的假定,即所有生产和消费都集中在一个地点上,这样就剔除了空间因素这一极其重要而很棘手的变量。最简单的例子是运输成本,这种运输成本是因生产区和市场区的空间分离而产生的。一般经济学视这种成本为一种生产成本,并认为降低这种本的主要途径为运输技术的改进和发展。然而,如果调整厂商的生产区位,则可以避免这种额外的成本,或大大节省运输成本。正如贝克曼所指出的那样:“新古典经济学没有分析生产和定价的空间层面,而把它让给了区位论”。从这种角度去理解区域时,区域是一种无限空间,可以由点、线、面来表示,但不包含范围。人们经常接触的空间是地理空间,可以用点(位置)和线(距离)来表述;如果研究的是不同产业或不同人之间的“距离”时,这种空间是一种模糊空间,可以用“模糊位置”、“模糊距离”来表述;如果研究的是“核”与“”的关系,则这种空间为佩鲁的“受力场”,可以用“核”与“受力的通道”来表述。在与这种纯粹空间有关的区域经济学研究内容中,人们比较熟悉的是区位决策问题。(二)经济学中“有限空间”的区域概念当然.传统经济学有时候也从有限空间角度去理解区域概念。这时的区域,是指一定范围内的空间,可以用点、线、面来表述,而且还包括了一定范围。人们平时讨论的生产要素的跨界流动、区际经济发展差距、区际劳动分工与贸易等所涉及的区域都属于这种有限空间,这种有限空间包含某种边界,尽管这种边界是较模糊的。胡佛、理查森等学者对区域概念的理解就是这种有限空间。胡佛指出:“把区域视为一种聚合体.可以减少所掌握处理的数据和事件,这有助于描述区域……同样,聚合体能够简化对信息的分析过程.这在一个地区内存在大量相互依赖的单元或活动而这一整体又不仅仅是各个个体的综合时尤其重要。最后,由于同样的原因,这一聚合体对于管理、计划以及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是必需的。从这些可以看到.最适宜的区域划分应遵循行政区域疆界”。从胡佛的阐述中可以看到,从这种角度所理解的区域,必然包括在某一主权国家的疆域内,中央政府对它拥有政治、经济方面的控制权,或中央政府的代表中央政府行使控制权。区域应该理解为有限空间。正如胡佛指出的那样,每一个地区必须包含至少一个“中心城市”组成的核心。这也就是国内学者常常引用的区域概念:区域是由城市和农村二元结构或者城市、农村、城乡边缘区三元结构组成。(三)近年来对区域的一些新认识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艾萨德的基础上演化出两种探寻区域本质的研究流派,一个分支是强调聚集的规模报酬递增原理,代表性的有藤田、克鲁格曼等,新经济地理学派在《空间经济学》一书中虽然没有直接给区域下定义,但指出“区域就是一定的经济空间,是各种形式的收益递增和不同类型的流动成本相互平衡作用的结果”。另一支是新兴古典经济学,其更加侧重区域产生的专业化分工基础,杨小凯等从专业化经济和交易费用的思想出发,深化了艾萨德等人的区域专业化分工认识。认为专业化与市场交换是产生区域差异的基础.提出区域是一种经济组织,它是随城市的形成而出现的.这种组织是市场选择的结果。这种新兴的区域经济学观在我国学者的著作中也有一定的体现。如郝寿义、安虎森就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上述思想,提出了自组织的概念。(四)“经济区域”概念的重新界定通过前面的回顾可以看出,传统意义上的区域概念强调的是一种空间,而近年来一些经济学者(特别是一些新兴古典经济学研究者)的概念则强调是一种经济组织。安虎森尝试用新兴古典经济学视角来解释区域的形成.进一步认为:“以城镇体系为核心的区域空间是一种经济组织,这种组织是市场选择的结果而不是人为划分或安排的结果,它所反映的不只是某一生产要素或某一产业产出量的大小(组织的非拓扑性质),它还反映了网络组织和网络的方法效应(组织的拓扑性质),这种拓扑性质可以通过区域投入产出模型来表示。”这种将区域抽象为一种经济组织,有其科学性和逻辑上的可接受性。但是,却丢失了区域(或经济区域)的概念本身所蕴含的特有的空间内涵。因为,区域的概念脱离不了“空间”。区域概念不可能,也不应该像“企业”概念那样被无限度的抽象为制度或组织。但是,安虎森对于区域的概念的定义,给出两点重要的启发。第一,经济学,特别是区域经济学研究的区域应该是市场自发形成的经济区域;第二,区域经济学所研究的区域具有网络结构和网络性质。在此基础上,结合自己理解的区位、经济功能区等相关概念,可以给经济区域下一个简单的定义。由于要素在空间上的非均质分布,造成了不同区位之间的客观差异。这种差异导致不同区位对于不同经济行为主体的吸引力不同。经济行为主体根据其自身约束条件和区位的客观差异,进行合理的区位选择,这种区位选择的结果与客观的区位之间相互结合,形成一定的经济功能区。经济功能区是由同类的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高度聚集。连片分布形成的空间区域。这种功能区一般是以某种经济功能为主,兼有其他功能。由于各种经济活动需要占有或利用一定的地域空间,而地域空间因其附着的要素的差异而表现为异质性,因此各种经济活动之间必然发生空间竞争,导致各种经济功能区的形成。同能性的经济功能区存在着等级网络结构,形成经济功能区之间的纵向分解网络结构:而不同能性、相对同等级的经济功能区则通过部门分工、地域分工,形成横向联合网络结构。这种纵向的分解网络结构与横向的联合网络结构彼此并存,相互重叠,构成了经济区域。基于此,可以将经济区域定义为:由不同种类、不同等级的、具有较强自组织能力、相对独立却高度开放的经济功能区。彼此之间交互作用形成的一种具有网络特征的经济空间。在这一定义中,居住区可能是一种经济功能区,商业区可能是一种经济功能区,农村地区也可能归类于一种经济功能区。而且这些功能区可能有其自身的等级性。一方面,每一类经济功能区不同等级构成一种网络结构:另一方面不同种类的经济功能区之间彼此联系,形成另一种网络结构。正是这种不同的网络结构彼此之间的叠加,才形成了相应的经济空间。二、区域经济学研究的演进前文对区域.特别是经济区域的概念进行了梳理和重新解释。为区域经济学研究内容的重构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为了更好地分析区域的经济研究内容,有必要进一步对区域经济研究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一个概要分析。(一)古典区位论、古典贸易理论构成了区域经济学的理论渊源德国农业经济和农业地理学家J.H.杜能提出的农业区位理论.经济学家A.韦伯提出的工业区位理论,经济学家A.廖什提出的市场区理论,地理学家w.克里斯塔勒提出的城市区位论,开辟了研究空间问题的新领域。与此同时,西方经济学者在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D.李嘉图的理论基础上,继承发展了古典贸易理论,力图揭示空间经济的发展和地区间贸易的发生。这些构成了区域经济学的理论渊源,许多学者在此基础上,发展形成了完善的区位科学理论和贸易理论。(二)新古典经济学支配下的现代区域经济学二战之后.西方经济学家提出了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大萧条和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若干年是重建国家经济秩序时期。当时的国际环境是一个相互重叠而且实际上很弱的制度体系。经济管理被认为是国家的事。而国内经济管制经常是围绕着大萧条时期传下来的制度来设计的。战后很长时间内,区域经济学被宏观经济学所主导,国家经济体被假设为国际贸易的基石,是贸易计算的边界以及贸易谈判过程和利益的边界。在这个国家边界和影响力的世界里,区域时而被讨论,但是都被理解为国家内部的集团,而不是次国家单位。在这一背景下,新古典经济理论用来描述地区间贸易发生和空间经济规律。其假设前提是充分就业、完全竞争下的产品市场、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各地区的单位要素价格相同、地区间的运费为零等。在这样的假设条件下,要素报酬的地区差异可以通过要素的流动来达到均衡,即所谓的市场机械主义。这种新古典经济理论是关于区域经济集聚和增长的主要理论.并广泛以数学模型加以表达。几乎与此同时,在美国经济学家W.艾萨德的倡导下,出现了跨经济学与地理学的“区域科学”,“区城科学”使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逻辑、理论和方法,加入了地理学者所重视的空间要素,而且通常以数学模型加以分析和论证。在艾萨德的领导下,区域经济学者开始关注区域增长和产业区位、区域经济差距、城市化的模式、区际间的相互关系和区域政策等方面关于区域的问题。进而,形成了区域经济研究的地理学派、制度学派、管理学派及随后的计量学派等。(三)经济全球化与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当代区域经济学研究从20世纪末开始,世界经济迈入了一个充满着巨大经济变化的时代。区域经济学成为关注以下同题的学术探讨领域,即经济变化背景中的空间范畴和规模经济、这些变化(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驱动力以及全球经济变革中的地方作用。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次区域”与“超区域”并存:“地方”作用与“国家”作用同时提升,这都为当代区域经济学的研究提供了更多的课题。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业更多地是在城市上和城市群基础上的区域之间组织,而不是完全被国家空间所决定。相对于国家而言的次国家区域和超国家区域的经济重要性不断得到提升。在欧盟经济中,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重新配置已经开始削弱国家的社会契约,实质上取代了有关共享财富和权利的国家综合性协议。但是,很显然国家在比较优势方面依然十分重要。在知识产权、人力资本和金融等领域,国家层面上的管制方式都会深远地影响位于国界内的企业和产业的全球和区域贸易潜力。在此基础上,当代区域经济学形成了几个学派。例如、“新经济地理学派”、意大利学派和加利福尼亚学派、区域竞争学派等。三、我国区域经济学研究内容重构随着我国区域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的区域经济研究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困于一直没有一个固定的研究范式。在此基于上述分析,给出我国区域经济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一)非均质空间条件下的区域形成问题主要研究非均质基础上,空间的不完全竞争,如何导致经济区域的形成以及经济区域的边界问题。(二)区域经济发展问题主要研究区域经济发展的主体、影响要素、运行机制、动力机制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产业结构、空间结构等问题。(三)区际经济关系问题主要研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区际之间的竞争与合作、产业协调发展以及不同主体功能区之间的关系问题。区域经济关系研究的核心是“建立区域之间相互依赖或合作的制度安排或秩序”。(四)区域经济政策与区域治理问题主要研究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地方与国家的地位和作用,国家和地方各种区域政策的有效性以及区域治理等问题
经济开发区的定义范文篇8
关键词:制度变迁;路径选择;改革战略
制度变迁是制度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特别是从一种制度方式向另一种制度方式变迁过程中的路径选择与整体设计问题,仍是制度经济理论中的薄弱环节。中国改革开放已历时30余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创造了世界奇迹。中国的制度变迁(改革)较好地回答了这一问题,值得研究总结。毋庸置疑,决定中国改革取得成功的因素很多,但这里面最值得人们总结的是中国改革所采取的战略。也许可以这样认为,中国改革取得巨大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采取了比较正确的改革战略。
一、“摸着石头过河”的初期改革战略
20世纪70年代后期,中国正处在一个历史的十字路口。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近30年的成功、挫折、曲折和反复,大多数人盼望能走出一条新路。邓小平用“摸着石头过河”这一形象的说法,对初期改革战略做了精辟注解。中国改革首先发生在农村,且以包田到户这种形式出现。土地是一种比较单一和固定的生产资料,和每家每户劳动力相结合,就能构成一个基本生产单位,全国所有农户大同小异,人类历史上几千年基本上都是如此做的。包田到户这种农民打心里想做的事情可以说是世间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包田到户和大集体相比,不仅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还会给农民自由(这一点过去大多数人在分析农村改革的动力时似乎忽略了这一点)。所以,这种既容易改革又符合人性的改革,一旦时机成熟就自然“忽如一夜春风吹,遍地改革悄然来”。
今天,人们再回过头审视当初的农村改革,除了惊叹它的历史影响外,还一定要看到它对以后中国其它改革所做的铺垫作用,中国农村改革的成功为城市改革的推开奠定了良好基础。如果农村还继续实行大集体制度,中国不会有几亿富余劳动力流向城市(特别是沿海城市),担当起当代中国工业化的重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深化农村改革,这显然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统筹城乡改革为举措,深化农村改革的又一个突破。
二、“先易后难”改革战略
人们从中国农村改革实践中还能发现一个改革原则,这就是先易后难的改革次序选择原则。中国城市改革和农村改革相比,农村改革相对容易,农村改革的成功不仅可以给城市改革提供一些经验,如国有企业普遍推行的企业承包经营制就是其表现,而且稳住了农村这一头,城市改革即使有再大的困难也会有吃下了定心丸的感觉。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城市改革,首先要解决城市待业青年就业问题,个体户就是最早形式的“体制外改革”产物。中国城市真正大面积改革是从国有企业“放权让利”及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开始的,这一改革在初期阶段比较成功,曾极大地调动了城镇企业的积极性,但也带来了曾经困扰人们多时的双轨制问题。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在国有企业全面推开了以承包制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标志的改革,但双轨制问题未有解决。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抓大放小”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阶段,在1992年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以后,双轨制体制问题在不太长的时间里迎刃而解。
从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脉络中不难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在城市经济改革很长一个阶段里,改革是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改变经济管理体制这类相对容易的浅表层次上进行的,如国有企业“放权让利”、实行企业承包经营制等。这些改革相对容易,其改革阻力和引发的社会振荡也相对较小,不容易出大问题。真正涉及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如所有制调整与改革问题,特别是公有制企业的产权改革问题,由于在意识形态方面极易引起社会争论,因此在改革实践中慎之又慎,甚至一拖在拖。实际上这类改革是在经历了十几年“转换经营机制”后,发现产权改革是饶不过去的,才不得不进行推进的。如1992年以后进行“抓大放小”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就触动到产权这类深层次改革问题。这也就是所谓改革难度越来越大,“骨头越来越难啃”。总之,从“机制”性改革到“制度”性变迁的选择和转换,正是中国先易后难改革次序选择战略的具体体现。这一改革战略被后来的事实证明是成功的,并且这一改革战略在以后中国多方面改革中普遍得以实行。
三、空间布局上的非平衡演进战略
如果没有当初创立深圳经济特区,很难想象今日中国改革会是个什么样子。深圳特区被称为中国改革的摇篮,随后有珠海特区、汕头特区、厦门特区等。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各地建立起各式各样的开发区,其中上海浦东新区是最成功的典型。特区包括开发区,在中国30年改革进程中是浓彩重抹的一笔,今天回过头看经济特区包括开发区的建设历史,可以肯定地说,它决不亚于当初的农村(包田到户)改革,它对促进中国经济腾飞功不可没。
对于社会主义中国来说,进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开始并没有把握,因为这是全人类的一项崭新事业。经济特区的首要意义在于它是一块改革试验田,建立特区搞改革试验,如果成功了可以起示范推广作用,如果失败了就可以把它关掉,这显然是一个正确而可行的改革策略。经济特区和后来的开发区还有一项更为重要的意义,这就是它日后出人意料地成为了中国经济快速成长的孵化器。中国先后搞过沿海开放区的建设,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环渤海区建设等,整个中国的改革开放呈现从东部到西部、从南部到北部的梯度推进态势;与此同时,各地又以城镇为中心,兴建开发区,以此向周边地区辐射。如此空间布局上的“雁阵式”(非平衡)改革和发展战略,已被事实证明对促进中国的转型和发展是非常成功的。现展经济学中有许多关于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起飞的理论,这些理论一个共同的不足之处就是缺乏实用性,都没有理论见之于实践的具体途径。相反,中国筹划改革试验区(经济特区)的方案,区域布局方案,不仅具远见卓识,而且极具操作性。
与创办经济特区构想具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中国提出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战略思想。几千年来,中国人向来“不患寡,而患不均”。新中国成立近30年来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一再强化人们的平均思想,如“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改革开放打破这一教条需要智慧、勇气和胆识。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适当拉开差距,可以使先富起来的人(地区)起示范作用,以此极大地刺激更多的人发家致富,从而使潜藏在人们心底的致富动机和社会能量,以排山倒海之势释放出来。所以,改革开放战略太切合中国实际了。创设改革试验区,规划空间布局的梯度推进,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等,表面上看似乎没有什么高深理论,然而这些政策完全可以达到那些现展理论要达到的目的。仅就于此,人们不得不佩服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的睿智与伟大。
四、以开放促发展促变化战略
近些年,人们在总结中国改革战略时认识到,实行对外开放也是一项改革战略,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汲取近现代史教训后做出的一个大胆尝试。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大工业建立了由美洲的发现所准备好的世界市场,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1]对外开放战略的实施使中国从总体上融入世界经济,走出去引进来不仅可以使中国在全球范围内组织资源,实现资源更高层次的最佳配置,而且能直接利用当今世界的先进技术(跨越技术发展的多个阶段),从而实现超越式的发展,这一点是解释中国为何在如此短时间里实现经济起飞的最有力的证据之一。另外,以开放促改革也是中国30年改革实践中形成的一条重要经验。〖JP+1〗中国改革一开始大多是由内在需要推动的,即所谓“内生性”机制,但也有一些改革是借助外部力量推动的,有人称它是经济改革的“倒逼”机制。比如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过程中以及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许多方面的改革是被迫要求“按国际规则办事”而逼出来的。据统计,为了加入世贸组织,为了与国际接轨,中国共修订了3000多部法律法规。可以说加入WTO,中国的改革开放才算真正由政策性开放阶段转入制度化开放阶段。对外开放有助于增强人们的改革意识,有助于拓展改革思路,有助于借鉴并吸收其它经济转轨国家改革的经验教训。对外开放后,人们会明显感受传统体制与国际社会经济运行规则的巨大落差,一方面认识国外先进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和根本属性;另一方面进一步认识中国旧体制的弊端,进而提高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所以,开放使人们打开了眼界,开放使人们杨长避短,开放使人们从“拿来主义”中受益,开放使人们拥有了世界市场,开放“督促”人们进步。
五、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
邓小平同志讲:“改革的性质同过去的革命一样,也是为了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使中国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也可叫革命性的变革。”[2]邓小平曾明确指出,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那么改革是要对中国社会进行一场深刻变革,把握改革基本方向至关重要,也就是说中国在改革中要举什么旗、走什么路,这是一个大问题。如果改革的根本方向搞错了,其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对改革加以定性,这不仅是一个根本战略问题,而且是一个大是大非问题。
在中国进行的第一次革命,最终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新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按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预言,社会主义能创造新的更高的劳动生产率,能够解放生产力。然而,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成为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因素。因此,在保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改革那些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等,即坚持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的方针,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就成为第二次革命(或改革)的基本性质。
从苏联及东欧国家的社会剧变,共产党纷纷下台、国家“颜色”发生改变,导致社会陷入混乱、经济长期陷入停滞的历史后果看,中国坚持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是极富远见的。正是这一改革战略使中国走出了一条具有本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事实已雄辩地证明,中国的改革之路不仅走对了,而且也已给世界树立了一个新的成功榜样。
六、愈改愈清晰的市场取向改革战略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最终目标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确立这一目标并不是一番风顺的,可以说相当曲折,并有诸多争论。但是,在最终确立这一改革目标之前,似乎有一点自始至终未发生太大偏离,这就是在自觉与不自觉之中坚持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取向。随着时间推移,这一改革取向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
伴随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开放进程,对中国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有不同说法:(1)1992年中央文件的提法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2)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中央文件的提法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3)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的提法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即“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1989年中央文件的提法是“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5)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的提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回顾历史进程,随着人们对计划经济种种弊端的反思,理论界讨论得最热烈的话题是商品经济问题。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商品经济不是想取消就能取消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须搞商品经济,而且只有搞商品经济,才能较好地发展生产力。这场争论当时尽管很激烈,但最终还是以十二届三中全会中央文件形式,对“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作了“统一声音”的定调。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应建立“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即“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运行模式,这一提法应该说与后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运行模式上基本一致。1992年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3]由此,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在目标模式选择上终于有了最后的定论,即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定位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也因此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取向问题终于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两百多年前,亚当?斯密把市场对经济生活的调节称为“看不见的手”的作用[4],凭着直觉揭示了市场的巨大力量之所在。今天,人们对市场及市场机制的认识显然比那时深刻得多。首先,市场机制具有强大的动力激励机制。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难以产生这种激励机制,因为它抹杀了个体的物质利益之所在,使人们只能被动地执行国家指令而从事生产和经营。市场经济承认每个人的物质利益及创造,能够使整个社会的生产能量充分地激发出来。其次,市场机制具有高效的信息传递功能。在计划经济下,信息传递是纵向的,环节多、速度慢、成本高,并且易出现扭曲和失真。在市场经济下,信息主要是在各经济主体之间横向传递,其距离短且及时,不易失真。由于价格是经济活动的晴雨表,生产者和消费者根据价格变化,就能及时安排自己的生产和消费。第三,市场机制能保证要素的自由流动,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在计划经济下,生产要素具有凝滞性,常常出现“货到地头死”现象,特别是在价格固定情况下,资源配置仅仅是一种“技术性”安排,即实物性分配。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素充分流动,价格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性,从而使资源得到真正最优配置。
七、独具特色的渐进式改革战略
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改革过程的渐进性,这一特征几乎得到全世界的公认,中外许多专家及政府官员对此给予高度评价,并认定它是导致中国成功改革的主要原因之一。中国之所以选择渐进式改革方式,有以下几方面原因:第一,改革的探索性。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经济改革并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参照,在实践中走一步看一步就自然成为改革的必然选择。第二,改革的艰巨性。中国人口众多,地域广阔,各地区、各行业参差不齐,要让全国的改革“齐步走”,不仅不合适而且根本办不到。由于改革涉及整个旧体制的重新调整,不仅要进行农村改革,而且要进行城市改革;不仅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而且要进行政治体制、文化体制改革。只有一步一步突破,一步一步改革才是一个比较现实的做法。第三,考虑社会稳定问题。改革一般会涉及利益调整,为保证改革顺利进行,必须尽可能减少改革带来的震荡和矛盾,使多数人从改革中受益。因此,渐进式改革战略就成为最现实的选择。总之,渐进式改革之路成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基本特色,渐进式改革之路从总体上是利大于弊的。今天,也许中国要庆幸没有走前苏联、东欧的激进式改革道路,但也不应忘记中国改革开放的任务尚未完成,必须加快改革步伐,大胆推进新的改革。
整体推进配套改革是渐进式改革必须遵守的一条基本规则。如果把改革的局部推进称作是不平衡战略,把改革的配套进行称作是平衡战略,那么从总体上平衡战略和不平衡战略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平衡战略要以不平衡战略为突破口,不平衡战略要以平衡战略为依归,二者相互依赖相互补充。如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调整(“抓大放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分税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住房制度改革,外贸外汇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如此大规模改革的同时进行,最有说服力的解释只能是配套改革的要求。此外,配套改革还表现在除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同时中国还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教育科技体制改革、文化卫生体制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国防安全体制体制改革等,这同样是配套改革之所在。因此,改革必须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中国改革开放之所以取得较大成功,就是较好地把握了改革的辩证法原则,这一原则至今仍然是指导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重要原则。
八、改革、发展、稳定三原则的战略
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是指导中国改革开放的一条重要原则,分析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应明确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发展是改革的目的。通过政策调整与制度创新,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源源不竭的活力,目的在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应是经济和社会的综合协调进步,惟其这样,经济改革才能深化,经济发展才有意义,人民群众才能真正收益。如果说经济和社会综合协调发展是对发展理解的横向拓展,那么可持续发展则是对发展理解的纵向拓展。当前,中央又进一步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显然这将进一步丰富发展的涵义。
应明确稳定是改革的保证,改革必须以稳定为前提。没有稳定,改革就无从谈起,发展就更谈不上。稳定,首先是政治上的稳定。要保持政治上的稳定,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不断克服来自“左”和“右”的干扰,并保持领导核心的平稳过渡,以及有关基本政策的连续性。稳定,其次是经济上的稳定。经济稳定主要是防止经济大起大落。中国的国情是人口多、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就业问题、粮食问题、能源问题等都丝毫不能大意。更何况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还不完善,在经济全球化如此复杂的背景下,保持经济的稳定性,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不仅意义重大,而且难度相当高。所以,稳定要保障社会稳定,改革越是深入越是要重视社会稳定问题。
观察今日中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不应忽视两个前提事实:一是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也就是改革开放前的30年,中国已初步建立起一个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这为日后进行经济改革奠定了一定物质基础;二是在改革开放前30年里,中国在建设社会主义道路上进行了艰难、曲折的探索,没有这一时期的成功、挫折、失败和反复,就难有日后中国毅然决然地走上改革开放的康庄大道。如果不看到这些,人们的判断将有失公允。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52-255.
[2]邓小平.邓小平文献[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35.
经济开发区的定义范文1篇9
关键词:利益关系;均衡;统筹协调
新疆地区60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史可划分为两个历史阶段,1978之前的30年是以计划经济为主的阶段,之后的30年则是向市场经济转型阶段。期间又经历了从计划经济转轨、西部大开发、新疆地区跨越式发展等若干分阶段。随着国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制度演变,新疆地区经济发展经历了由“输血经济”转向“造血经济”、由粗放型转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重大变革。与此同时,新疆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利益关系也经历了均衡利益关系——非均衡利益关系——统筹协调利益关系的历史演变过程。
新疆地区利益关系的历史演变
1.计划经济时期的均衡利益关系
新中国成立后,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经济体制上逐渐形成、完善并实行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在区域经济发展上选择均衡发展战略,即以生产力相对落后的内地为经济建设重点,通过生产力的平衡布局,缩小东部与中西部经济发展中的差距,使沿海与内地经济发展相对平衡。就新疆地区而言,新疆是多民族边疆地区,新中国成立前处于农牧业为主体的自然经济状态,有些区域甚至沿袭着封建农奴制度。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方式落后。中央政府以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和繁荣为目标,以实施经济平衡发展战略为导向,以“输血经济”为机制,强力推进新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其主要做法有:一是政策支持、人口迁移、技术注入和资金大规模投入;二是形成新疆地区支柱产业,如农牧业和石油工业、有色及稀有金属工业等;三是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新疆大力发展了水利和交通事业;四是建立了工业骨干和经济中心,形成若干个具有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的经济区域。尽管计划经济存在着自身缺陷,但是,国家力量的大力推动对新疆地区经济结构的形成、产业框架的建立、经济布局的规划等均产生了重大影响,新疆以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和规模追赶内地经济,加强与内地经济联系的同时努力缩小地区差距,经济水平和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各族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2.转轨经济时期的非均衡利益关系
1978年以来,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以先富后富、共同富裕的“两个大局”战略构想为理论依据,开始实施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如“六五”计划就提出要积极利用沿海现有基础,“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带动内地经济进一步发展”;同时,“继续积极支持和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生产,繁荣经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逐步形成了一个由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开放区、内地逐级推进的区域发展新格局。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形成了带动国家综合实力提升的经济增长极,促进了经济发展高速增长。东部地区经济的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中西部地区经济的经济。但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片面注重效率优先、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经济发展公平,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越拉越大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新疆作为中国西部多民族聚居区,由于历史、地理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人才技术问题、贫困问题、环境问题突出,虽然具有资源优势和地缘优势,历史纵向比较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在区域分工和资源配置中仍处于弱势地位。发展不均衡产生利益实现不平衡,从而导致利益关系不平衡。从区域间比较看,新疆地区经济发展明显落后内地,与东部地区差距更大。从本地区比较看,新疆是典型的双重二元经济结构,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南北疆二元经济结构并存。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新问题、新矛盾也日益增多。在利益关系上表现为:利益观念时代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表达公开化、利益诉求全面化和利益差距扩大化。在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同时,由贫富差距和权益不平衡造成的心理不平衡而引发的社会冲突逐渐增加。加之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全球化和国际性等综合因素影响,新疆地区利益关系协调具有内涵多维性、层次多样性、结构复杂性等特殊样态。
3.市场经济时期的统筹协调利益关系
“新中国的民族工作主要有两大历史任务:一是通过进行社会制度的变革,引导翻身解放的各民族人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二是通过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加快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这其中本身便蕴含着对民族地区利益关系的协调。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便是新世纪加快多民族地区发展、协调民族地区利益关系的具体实践。2000年,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决定指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关系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关系地区协调发展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大举措。”由此,促进地区统筹协调发展成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缩小地区差距既是西部大开发的出发点,也是最终落脚点;既是判断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是否有成效的标准,也是衡量成效的大小的尺度。
新疆地区作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中之重”,其实现目标是富民强区,开发基础是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根本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开发关键是调整产业结构;开发条件是科技教育和人才培养。在有序推进新疆地区开发过程中,又面临着发展与稳定中的许多特殊矛盾和问题。所以,仅仅发展是不够的,必须要缩小地区差距。如果新疆地区发展速度还是比东部落后,那么西部大开发的目标就没有实现。因为协调发展、共同富裕、民族团结、社会安定、边疆安全,都有赖于地区差距的缩小,地区差距的缩小才有益于实现目标。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中央政府不断加大对新疆地区的扶持力度。2007年,国务院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年,国家决定开展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全面推进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新疆地区进入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统筹协调发展阶段。新疆地区跨越式发展体现了时间、空间、方式路径和发展模式的跨越。更加突出市场机制作用、更加注重民生需求,更加强调“输血经济”转向“造血经济”。变粗放式为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变渐进式经济发展模式为跳跃式经济发展模式。
新疆地区跨越式发展要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与利益关系联动的若干方面值得关注。一是生态环境与经济系统的协调。新疆自然资源丰富,但生态环境脆弱。随着绿洲承载人口不断增加,生态系统尤其是水资源系统成为具有强约束性的因素。应在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寻求实现可持续发展模式。二是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外来援助与内生发展能力的协调。新疆资源禀赋特色突出,技术资金等外援要素必须与当地要素相适应、相整合,以当地居民生存发展、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利益基础。三是外援与地方文化认同的协调。经济利益关系协调奠定文化认同的基础,体现各民族主体地位和利益需要是文化认同的动力。援疆与利益认同的同频共振是文化认同的途径。
新疆地区利益关系演化的特征
1.国家力量的主导性
新疆地区的特殊性在于经济上的滞后性和边际性、地理区位的邻边性和边缘性、生态上的多样性和脆弱性以及文化上的多元化和地域性。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单凭区域自身的能力难以实现发展与跨越,国家的扶持是多民族地区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国家主导型的发展模式。国家也成为利益格局的启动者和推动者。计划经济时期国家经济利益的单一集中和其他经济利益的平均化,经济利益关系呈纵向权威性。无论是计划经济时期的“输血经济”,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造血经济”;无论是西部大开发背景下的新疆大开发,还是新疆跨越式发展,每一次启动和每一步深化,国家都扮演着主导的角色。“社会的一切重大变化都是以党的政策变化为开端的”,这对于边疆多民族地区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与此同时,市场经济强调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突出市场主体的自主能力,使之能够独立、自由参与市场竞争。因此,如何认识国家主导与市场竞争的关系;如何协调外援与受援地区的利益分配关系;如何实现从“物的依赖”走向能力主导的突破;如何由“依附”过渡到自立自强实现自主创新,成为新疆地区未来发展所面临的新课题。
2.利益关系的多层次耦合性
利益关系是一个多维的、有机的系统,经济、政治、文化等利益关系;区域、部门、个人等利益关系;民族性、宗教性、国际性等特殊因素的多层次耦合和有机整合,构成了新疆地区社会利益关系的体系。新疆地区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需求复杂化、利益矛盾扩大化等特点,决定了新疆地区利益整合集中在三个方面:在经济领域建立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使地区间差距、区域内差距、个人收入差距处在合理适度范围内;在政治领域建立起为社会成员提供有效的表达利益、传输利益的协调机制,平衡与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使人们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保证政治秩序的稳定运行;在文化领域建立各族公民对国家的内在认同和信仰,在认同和信仰内化的过程中构建其存在意义,最终形成国家一体化的政治心理和精神价值。建立在社会、文化、心理等方面的认同机制,使不同利益群体和谐共处,最终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
3.利益关系协调的多维度系统性
新疆地区利益关系演化的过程,也是利益格局变动、利益关系重建的过程。利益协调使得“人们的利益按照一定的秩序得到相对均衡的分配,各主体之间形成良性合理的利益关系,从而实现平稳转轨和利益增进。”新疆地区利益关系协调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从发展与稳定、统筹与兼顾、效率与公平、共享与制衡等多维度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探索和确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安排与利益调整的对策与路径,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分歧和冲突,增进其合作与发展,实现新疆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与生态利益关系的和谐统一。
参考文献
[1]杨小军.建国60年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演变及基本经验[J].现代经济探讨,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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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景鹏.中国政治发展纲要[M].黑龙江: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78.
经济开发区的定义范文篇10
吴满有曾经是边区的一名难民,1935年冬参加土地革命分得了土地,由于他努力劳动,善于经营,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活水平日渐提高,阶级成分由贫农上升为新富农。1942年4月30日,时为中共中央机关报的《解放日报》同时刊登3篇文章大篇幅地宣传报道了“众所公认的标准劳动英雄”———吴满有,介绍他勤劳致富、优抗拥政的先进事迹,开创了党报新闻史上典型报道的先河。5月1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在柳林区二乡南庄召开奖励吴满有大会,授予吴满有“劳动英雄”、“生产健将”、“劳动之光”等荣誉称号。“吴满有成了全边区第一个模范劳动英雄。”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副主席李鼎铭特通令各分区专员、县长,要求他们广泛宣传吴满有的事迹,引导广大农民以吴满有为榜样,“创造更多的吴满有!”这是陕甘宁边区政府首次奖励并宣传吴满有,号召边区军民向吴满有学习,推动全民的农业生产。该年,“延安县的春耕运动,由于吴满有被选为劳动英雄,每区每乡都因而增加了开荒的数目,都互相竞赛,加紧耕垦。吴满有本村去年开荒数目就超过原计划百分之五十以上,本乡的农民,都提出了口号:‘向吴满有看齐!’”因之该乡“多开了荒地180垧。”边区政府号召边区军民向吴满有学习,激发延安县的民众“向吴满有看齐”的热情,极大地调动了民众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发展。这一事例引起了党和边区政府的关注,认识到开展吴满有运动是一种动员和组织民众生产的有效途径。
二、吴满有方向的讨论与中共的农村经济政策
但是,在《解放日报》发表《开展吴满有运动》社论之后,有人提出疑问:吴满有是一个富农,那么,开展吴满有运动究竟是鼓励农民努力生产,还是提倡富农方向?对此,《解放日报》编辑部于同年3月15日发表了《关于吴满有的方向》作了详细的解答,并进一步扩大对党的农村经济政策以及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的宣传。《关于吴满有的方向》一文首先指出“吴满有是新民主主义政权下一种新型的富农,他与旧式的富农,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其次强调吴满有式的富农经济的发展“是边区革命后必然的产物……对吴满有式的富农经济,应当把它看成为今天边区应时而生的经济之一部分,就是说,它与边区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和目前边区大量发展生产的经济政策,不但不相违背,而且恰好正相吻合。今天边区经济的情况,显然需要发展这种经济,需要产生更多的吴满有。”最后认为“吴满有的方向是边区全体农民的方向……这种方向,就是要全边区农民都能努力劳动发展生产,使雇农升为贫农,贫农升为中农,中农升为富农,虽然不会有多数农民升为富农,但会比现在有更多的农民上升却是无问题的,是必然的,必要的,对边区经济发展与革命发展有利无害的。”中共西北局也随即指示各级党委讨论“吴满有方向”,指出“按照当地具体情形组织‘吴满有方向’问题的讨论会或座谈会,这对于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和党的经济政策的理解执行,以及当前吴满有运动的开展,都是有其实际的意义的。”在“吴满有方向”大讨论当中,党和边区政府对“吴满有方向”持肯定的态度。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指出“宣传吴满有的方向就是边区农民的方向”。《关于吴满有的方向》是继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和《新民主主义论》之后党对新民主主义经济作出的又一次重要阐释,进一步深化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抗战时期,党在根据地的农村经济建设上面临两个新的课题:第一,农民的发展方向是什么?第二,如何看待新富农经济?吴满有方向的讨论以及吴满有运动的开展是党对这两个课题作出的积极、成功的探索和实践。首先,在土地革命时期,农民的发展方向尚不足以引起党的重视。但是进入抗战时期,根据地经过土地革命或减租减息以后,农村生产力得到提高,广大贫雇农阶级成分上升,由于“左”倾思想的长期存在,部分干部和群众对于“能不能进一步扩大生产,能不能发家致富”心存顾虑,对未来的发展方向感到迷茫。在这样的背景下就出现了“农民进一步发展的方向是什么”的问题。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使党逐渐认识到根据地经济建设的重要性,而加强根据地经济建设就必须鼓励农民扩大生产、勤劳致富。因此,党通过吴满有运动引导农民朝着继续扩大生产、勤劳致富的方向发展,推动农民群众积极生产,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其次,新富农经济是抗战时期在根据地新出现的一种经济成分。事实上,党在抗战初期就确立了“保存富农经济”的方针,但是在实践中出现“左”倾现象,未能区分富农经济中的封建性质成分和资本主义性质成分,也未能区别新富农与老富农,以致部分地区新、老富农都受到冲击。吴满有方向的大讨论以及吴满有运动的蓬勃开展,旗帜鲜明地宣告了吴满有式的新富农是全体农民学习的模范,吴满有式的富农经济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一部分。根据地的经济建设需要产生更多的吴满有式的新富农,需要发展吴满有式的富农经济。吴满有方向的讨论,让广大农民认清了吴满有运动的本质,认识到吴满有方向“就是实行贫的变富,富的更富的方向”,目标是要实现各阶层的共同富裕,“奖励富农经济只是其中的一个内容”;明确了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和保存新富农经济是党在新民主主义时期的农村经济政策;打消了人们发展生产的顾虑。“吴满有方向”、“吴满有运动”的口号在各抗日根据地广为传播,使党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以及农村经济政策得到广泛的宣传,激发了农民努力生产的热忱,这对于大生产运动以及各根据地经济的恢复发展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通过吴满有运动的实践进一步深化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
三、吴满有运动与抗战后期的大生产运动
在吴满有运动中,通过把新富农的代表人物吴满有树立为典范,号召民众向吴满有学习,旗帜鲜明地宣传和示范党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农村经济的新政策,打消了农民受“左”倾影响而不敢发展生产的顾虑,鼓励广大摆脱或初步摆脱封建束缚的贫苦农民努力发展生产,并且稳定了中农和富农的生产情绪。吴满有运动作为农业生产的一种动员和组织形式,它首先把吴满有树立为努力生产、勤劳致富的典型人物,然后不断地发掘和奖励更多的“吴满有”式的劳动英雄,再通过他们带动所在的集体创造模范乡村,并以劳动英雄为范例帮助农民制定生产计划,进而开展大规模的生产竞赛。1943年吴满有运动全面展开之后,它逐渐成为大生产运动的重要动员和组织形式,为大生产运动掀起了自1939年之后的第二次高潮。吴满有运动是源于发现了劳动英雄吴满有,并通过奖励、宣传和组织学习吴满有而形成的。吴满有成了劳动英雄的代表人物,党在各根据地开展吴满有运动,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奖励劳动英雄,鼓励广大农民争当劳动英雄。1943年3月3日《解放日报》发表社论《生产大竞赛》,指出陕甘宁边区的各县、区、乡都在发掘和奖励劳动英雄,来推动生产运动,而劳动英雄的标准就是吴满有。一时间,农民争当劳动英雄蔚然成风,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吴满有运动开创了劳模运动的首例,使之成为了党在开展生产和各项建设工作中的一种经久不衰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开展吴满有运动不仅树立个人英雄,而且还向集体模范发展。创造模范乡村也是开展吴满有运动的一项内容。“在边区第一届劳动英雄代表大会期间,号召劳动英雄‘组织起来’,高岗同志号召每个劳动英雄要领导好一个村或一个乡,成为团结和推动一个乡一个村群众生产的核心。吴满有首先响应了这一号召,要把吴家枣园的生产经验推广到其所在的全柳林区二乡,把二乡变成模范乡。吴满有和区乡干部研讨了二乡的生产情况,提出了生产计划。他又在大会上提出创造模范乡模范村的提案,得到了全体劳动英雄代表的热烈响应,每人都要把他们住的村乡变成模范村乡,展开了全边区蓬勃的模范村乡运动。”
四、解放战争时期吴满有方向的重新确立与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的升华
解放战争时期,作为动员和组织农民发展生产形式的吴满有运动已较少出现,但是,吴满有方向所代表的鼓励农民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和保存新富农经济仍然是党的农村经济政策。1946年,中共中央《五四指示》,部分解放区为了解决不彻底的问题,加强对地主阶级的斗争,打击富农经济。“左”倾的出现使得有些人认为“吴满有的方向”只适用于延安,不适用于其它地区。吴满有方向在部分地区已经出现了动摇。但是党仍然坚持吴满有方向,一方面保护新富农经济,另一方面继续组织民众开展生产运动。1946年8月,晋察冀局提出:“对于抗战后,由贫农、中农上升,朝着吴满有方向发展的新式富农,必须把他们看作基本群众(他们在政治上与旧富农有根本区别),不得‘调剂’其土地,或用任何方式侵占其财产。”1946年9月,晋察鲁豫局明确指示:“特别注意,不要损害中农富裕中农和抗战中发展起来的新富农的利益。”同时要求,在土地问题已解决、群众已彻底发动的地区,要“及时的组织互助合作,提倡吴满有方向,转入生产运动。”1947年4月1日,《冀热辽日报》发表了《提倡向吴满有方向发展》的社论,提出“今年开展大生产运动,有个问题还待很好解决,就是必须广泛宣传勤劳致富的思想,提倡向吴满有方向发展。”总体上来看,中共中央《五四指示》之后,虽然新富农的利益受到侵犯,新富农经济有所触动,但农村经济的发展仍然坚持吴满有方向。但在1947年10月中共中央公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之后,各解放区在中再次出现严重“左”倾偏向,明显地模糊了消灭封建剥削和绝对平均主义的界限,新富农的利益受到严重侵犯,新富农经济作为农村中一个新的经济形式基本消失。1947年12月以后,中共中央结合纠正中“左”的错误,进行了一次重要的反对绝对平均主义、宣传新民主主义农村经济政策的教育。在再次宣传新民主主义农村经济政策时,党一方面强调了坚持吴满有方向对于鼓励农民在后发展生产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强调了绝对平均主义对于在后农村经济发展的消极作用。1948年1月12日,任弼时在讲话中强调,在中应给新富农与富裕中农同样的待遇,因为“过去我们鼓励这种富农,例如吴满有那样的人们,发展其生产,对于稳定中农,刺激中农的生产热情,起了很大的作用,我们今后的政策,还是应当如此。”同年2月10日,林伯渠指出:“在农村中,由于工作没有做好,有些贫雇农不满意和说怪话(其中主要是不务正业的和因开会太多致影响生产的),中农生产情绪低落,对劳动致富发生怀疑,故如何发动全体农民积极生产,是一件很艰巨的和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于政策,他认为“在此间确定中农及新富农都坚决不动(吴满有运动的成绩是肯定的)。”
五、结语
经济开发区的定义范文篇11
鸦片战争前,就整个中国来说,它是一个独立的封建社会。鸦片战争后,在资本主义列强侵略下,中国逐步丧失了独立的地位,一步一步地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遭到破坏,出现了资本主义经济。"中国自从发生了资本主义经济以来,中国社会就逐渐改变了性质,它不是完全的封建社会了,变成了半封建社会。"(:《新民主主义论》。)地处沿海或接近汉族地区或交通方便地区的少数民族,也和汉族一样经历了上述变化,逐步沦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境地。但是,由于我国幅员广阔,民族众多,因而少数民族社会历史的发展相当复杂,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很不平衡的。民族与民族之间发展不平衡,同一个民族里不同地区发展也不平衡。就社会形态来说,呈现了多样性:其中有处于封建领主制阶段的,有处于奴隶制阶段的,也有些直到解放前还没有发展为阶级社会的。少数民族地区多种社会经济形态和汉族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共同存在于一个统一国家中,这就是辛亥革命前,我国社会经济最明显的特点。这个特点说明,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在辛亥革命前有跟汉族社会经济的相同点,又有许多不同点。这就决定了辛亥革命时期,少数民族人民的革命斗争跟汉族人民革命斗争有一致性,但又有自己的许多特点。
在本文中,我仅根据已经有的,但不够系统和全面的材料,对辛亥革命前,我国少数民族的不同社会经济形态与阶级关系变动的情况,作一些初步探讨。
就全国五十多个少数民族来说,社会经济有一部分接近汉族或相当于汉族水平。如满、蒙、壮、朝鲜、白、回、畲、布依等民族,在鸦片战争前都是以耕织相结合或耕牧相结合的自然经济在社会经济中占主要地位,接近汉族水平。有的民族虽然某一地区尚保留落后于汉族经济水平,但就其整个民族的多数地区来说则相当于汉族水平,如苗族等。总之,情况十分复杂。接近或相当汉族经济水平的少数民族地区,鸦片战争以后,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其自然经济都开始逐步分解。但是,在鸦片战争后的最初十多年里,这种分解进行得十分缓慢,只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由于外国侵略者同中国反动统治者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获得了种种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特权。他们在中国的海关、财政、金融、贸易、航运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势力,而腐朽透顶的清朝封建政权这时已经丧失了自卫能力,开始变为外国侵略者的工具。在这种形势下,一直在顽强地阻碍着外国资本主义侵入的小农业与小手工业相结合的经济结构,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后才开始了逐步的分解。这种情况在汉族地区是这样,在接近汉族水平的少数民族地区也是如此。
首先,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逐步遭到破坏。
资本主义入侵后。外国商人除了在我国大量推销商品外,还在广大农村加强经济掠夺,这一方面加速了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破坏过程,另一方面也促使农民极端贫困化。所以,少数民族自然经济的破坏是伴随资本主义侵略而来,又随着它侵略的程度而发生变化。例如,我国东北满族自然经济的分解就是从一八六一年牛庄正式开辟为通商口岸后逐步开始的。因为,从这个时候起,不仅俄国和日本在积极争夺东北市场,美、英等资本主义国家也接踵而来,极力向东北扩张势力。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势力在东北迅速扩张,到了二十世纪初年东北地区的洋货充斥城乡市场,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受到极大破坏。“近复交通四辟,远来物品,充斥市。吾民无创造之才,何自而筹抵制之法。其大而精者无论已,即粗如布匹,小如纸张,尚不能不仰于外方之输入。在昔无此漏,虽日涸于内,尚可以弥缝接续,而不即暴露。今则日用之品,南北交驰,大半为外国制造,一若全球生计竞争之点,集此一隅,其涸固可立而待也。”(徐世昌:《东三省政略》卷十一。)农业品卷入商品流通市场,输出国外。这一方面促使满族地区商业性农业如大豆、柞蚕、烟、麻等经济作物迅速扩大耕地面积,另一方面造成农民作为外国资本主义商品倾销对象和外国资本主义的原料掠夺对象同市场发生关系。外国商人“每值夏秋之交,辄以贱价,向农民预先订货,并取民人地契作押”(清·《锡良奏稿》第二册,第1086页。),加紧对满、汉各族农民的掠夺,自然经济不仅遭到严重破坏,满、汉各族农民的贫困破产的情况也不断增加。
又如,北方的蒙古族,在鸦片战争前是一个以农牧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为基础的民族。鸦片战争后,它们的政治、经济命运也同其他民族一样。外国资本主义势力侵入蒙古地区,一方面破坏了封建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使它发生了资本主义因素,把蒙古族的封建社会变成了半封建的社会;另一方面,它们残酷地统治蒙古地区,使这个地区逐步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社会。蒙古族地区自然经济的变化也是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加紧入侵的情况下开始的。一八六二年,沙俄强迫清政府订立一纸中俄陆路通商章程,一八六九年又加以改订。从此,沙俄就享有深入蒙古地区随便贸易,概不纳税的种种特权。一八八一年,沙俄进一步迫使清政府在蒙古、新疆的国境线上开放三十五处卡伦,准许俄国商人自由出入。这样,跟着俄国商人的足迹,外国商品泛滥于蒙古地区,而蒙古地方的皮毛、牲畜、土产则被俄国商人满载而去。同一时期,英、美等国的商品也通过张家口日益增多地销售到内蒙古中部和西部各地。这样,到十九世纪末,南起张家口、北抵库伦等蒙古物产集散地的市场,就已基本上为外国资本主义势力所控制。外国商品在市场上逐渐排挤和代替蒙古地区的产品,连蒙古人供奉的铜佛像也由外国进口。据统计,二十世纪初,内蒙古地区日用品计有153种,洋货竟占121种。由于洋货的大量进口,蒙古地区城镇手工业作坊纷纷倒闭,许多手工业工人失业,沦为赤贫,农、牧民日益贫困。
在南方和通商口岸附近地区的少数民族遭到外国经济侵略最早,自然经济瓦解更为早些。许多地区在鸦片战争后就开始了瓦解的进程。以壮族为例,在鸦片战争后,资本主义国家的商品就由西江经梧州沿郁江、柳江而上,渗入到广西壮族地区。中法战争后,随着龙州、梧州、南宁和云南的蒙自等处先后辟为通商口岸后,帝国主义商品源源而入,广西壮族地区的“穷乡僻壤,未有不用洋货者。”(清·《张中丞奏议》卷三。)广西桂平、靖西等地,以前家织的土纱、土布普遍遭受排斥。尽管广西壮族地区自然经济解体过程比较缓慢,而且山区与平地,桂东与桂西变化的程度也不一样,但到了十九世纪末已出现了解体的总趋势。到二十世纪初,交通方便的地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资本主义的冲击下,已经解体,家庭纺织业已是一蹶不振,奄奄一息了。在云南,由于种种原因,许多民族的发展是很不平衡的。例如白族,在大理等中心地区,生产发展基本上接近汉族地区水平;云龙、鹤庆、祥云的部分地区,还保存着领主经济;碧江、福贡和洱源的少数山区,尚保留有原始公社和奴隶制度残余。尽管如此,这些民族也摆脱不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悲惨命运。到二十世纪初,由于帝国主义洋纱、洋布的冲击,白族地区的自给自足自然经济也抵挡不住了。例如,大理、鹤庆地区有悠久历史的纺织业就受到严重破坏,城乡的纺纱车、织布机越来越多地停止了转动。鹤庆的制烟业比较发达,光绪年间(1875——1908)手工刨烟铺有十五、六家,自英国输入“三炮台”、“哈德门”纸烟以后,刨烟手工业逐渐减少,到民国初年,已一家不剩了。在贵州新城县布依族地区,光绪中叶以后,据记载:“在这个地区,廉价而又适用的孟卖棉纱完全排挤了用本地棉花的手纺纱。……据说此地共有织布机三千架,在过去曾有大量的汉口花、江西花进口。”(《1896—1897布莱克本商会访华报告书》。《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第506页。)但是到了这时,织布所用的原料已变成进口英属印度生产的棉纱了。洋纱、洋布、洋油和烟草等商品的大量进口,贸易额的不平衡也就出现。除了为帝国主义提供原料的商品输出量增加外,对外贸易也连年入超。据《海关华洋贸易清册》记载,仅云南蒙自关一八九九年至一九一一年就入超一千二百五十九万海关两;思茅关一八九七年至一九一一年入超二百一十四万海关两;腾冲关一九二至一九一一年入超八百九十六万海关两。可见,帝国主义通过掠夺性的贸易,吮吸了各族人民大量血汗。中国少数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但缺乏资金,也受市场的极大限制。
畲族、回族和其他接近汉族水平的民族的情况也大致相同。
在中日甲午战争前,外国侵略者加紧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的主要目的是推销商品、掠夺原料,把中国变为他们的殖民市场。中日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开始在中国掀起争夺领土的瓜分狂潮。经济方面,在原来推销商品、掠夺原料的基础上,又增加资本输出。封建的中国自然经济被帝国主义经济冲击得七零八落,封建地主阶级也乘机加重对人民的榨取,因而土地加速集中,小农经济破产加剧,失业人员增加,人民日益贫困。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少数民族农民破产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普遍现象。据光绪福建《侯官县乡土志》记载,该县畲族农民自帝国主义入侵后破产变为佃农的日益增加,闽侯县飞坑乡的畲民约五十户,全部都是外乡汉族地主的佃户。(《侯官县乡土志》卷五,地形略。)建阳县的畲族农民所耕种的田地也大部分是向地主租入的,而封建地租的剥削又很残酷,畲族农民的贫困是不堪言状的。在湖南、贵州的苗族地区,不仅汉族地主兼并苗族农民的土地,本民族的大地主也出现了。如湘西乾州厅石板桥的龙则灵兄弟,凤凰厅两岔河的波耶米朵,贵州清靖县的彭耀先等,都是拥有二、三千亩田地的苗族大地主。在广西、云南两省的壮族地区,如广西贵县覃塘大地主宋定柯就占地方圆几十里,每年收租谷约百多万斤。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壮族劳动人民,仅占有百分之二十左右的土地。
土地是农民的经济命脉。土地的丧失杜绝了农民的生路。以反抗求生存就必然成为少数民族同汉族农民的共同愿望和一致的革命要求。所以,各族农民丧失土地变为赤贫,就成为他们共同斗争的阶级基础。
随着资本主义入侵和自然经济遭受破坏,在客观上也刺激了少数民族地区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鸦片战争后,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促进了少数民族封建经济的分解和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自然经济的破坏,给资本主义造成了商品的市场,而大量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破产,又给资本主义造成了劳动力的市场。”(:《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但是,中国少数民族的自然经济是在外国资本主义依靠武力和各种政治、经济特权进行的商品倾销下分解的,因而这个国内市场首先是被外国资本主义的商品霸占着,它给我国少数民族资本留下的空隙十分有限,这就给我国少数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很大的局限性。
少数民族的民族资本主义兴起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这跟汉族基本相同。但由于种种原因,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资本主义发展比汉族慢,企业的规模也比较小,而且大多是地主官僚资本。所以,近代中国少数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进程十分坎坷。例如满族,由于掌握清朝统治权,封建官僚较多,资金也稍为充裕些。所以,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在北京和各地有势力的满族官僚地主就纷纷开始投资经营工矿企业。甲午战争以后,盛京将军依克唐阿奏请试行新法采矿,满族官僚地主纷纷集股试办。吉林将军、珲春副都统也投资办矿。其他满人也有投资办铁矿、煤矿、金矿的,但都没有收到好效果,就被封建生产关系抑制和帝国主义所摧残了。在蒙古地区,由于内地汉族商业资本随着清政府封锁“蒙地”禁令的松驰和州、县的设置,陆续出边。这些商业资本或与封建势力结合成为高利贷资本,或联合蒙古王公贵族对工矿业投资。他们开辟了一些矿山,兴办了一些半机械化的或完全使用手工劳动的工厂或工场。蒙古族地区开始出现了资本主义经济成分。但是由于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严重压迫得不到发展。有一些虽然靠着残酷剥削廉价劳动力,勉强维持下来,但只限于小规模的采掘业和皮毛及农产品加工几个方面,发展极其缓慢,力量非常微弱。
与此同时,在南方如广西壮族,贵州、湖南等地的苗族,云南的白族,浙江、福建一带的畲族也都出现了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壮族地区一些主要城市的官僚、地主、商人开办的采矿、碾米、制糖、火柴、榨油等类工业都有所发展。例如贵县天平山银矿,就有矿工达一千几百人,最多时有三、四千人。资本主义性质的垦牧公司和航运事业的资本主义企业也相继出现。但这些企业对封建主义、帝国主义的依赖性相当明显,因而很难得到独立发展。苗族地区开办的近代工业,最早出现的是一八八八年在贵州开始筹建的青溪铁厂。这个厂以“招集股本,矿由商办,官为督办”的方法经营,其机器设备,“大多仿照西法。”(《清德宗实录》卷二百六十。)同年,云南矿务督办唐炯又在苗、汉族杂居区的巧家,建立起一座用新法采煤的铁厂。(《皇朝续文献通考》卷四十四,《唐炯奏稿》。)一九六年湘西古丈厅以招商集股的方式开办的煤矿、锑矿、铜矿、铁矿也有多处。(《古厅志》卷十一。)随着工矿业、商业的日趋活跃,新兴的市镇和苗族资本主义剥削关系也已出现。但由于帝国主义竭力保持封建剥削制度,并使它同买办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剥削结合在一起,农民贫困日益深重,商品市场缩小,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也就相当困难。
上面所说的大都是农业区民族的一些情况。游牧区民族虽然在辛亥革命前还保留不少原始部落诸特征的残余和奴隶制的残迹,但也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资本主义势力侵入中国,在掠夺原料上无所不用其极。少数民族牧区的畜产品,特别是羊毛,已变成商品,具有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性质。当时,青海、甘肃藏族地区所产的羊毛,不仅是国内地毯、制毡的工业原料,而且是帝国主义热衷的掠夺物。而新疆地区,羊毛和各种畜产品早就是沙俄的重要掠夺对象。二十世纪初,伊犁、塔城等地官商合办皮毛公司、茶叶公司,以茶布交换畜产品的情况大量出现。这就使得牧区的生产与资本主义市场更加密切地联系起来,加速畜产品、牲畜和农作物的商品化进程,但还没有能够动摇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基础。牧工虽然出现,但并没有最后摆脱人身依附关系而转化为自由的雇佣劳动者。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资本主义入侵后破坏了中国各民族的自然经济基础,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但反动统治阶级和外国侵略者对于少数民族的压迫和剥削,又大大地阻碍了社会发展的速度。所以,直到二十世纪初年,少数民族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仍然十分微弱。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本主义企业除了对外国资本主义和本国封建势力存在矛盾的关系以外,因为创办资本主义企业的人大都是封建官僚、地主,因此少数民族的商业资本大都带有浓厚的封建买办性和依赖性。加上少数民族地区一些民族还保留封建制前期各种社会经济形态,所以就整个少数民族地区来说,阶级结构跟汉族有相同点,也有很多不同点,阶级关系比汉族要复杂得多。
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少数民族地区资本主义近代工业的产生,少数民族阶级结构也发生了变动。从前只有封建社会的贵族、地主、农民(包括农奴)和手工业者,以及保留奴隶制社会形态地区的奴隶主和奴隶,后来又出现了新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这两个阶级“是两个互相关联又互相对立的阶级,它们是中国旧社会(封建社会)产出的双生子。”(:《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这对双生子的诞生,对于近代中国少数民族的发展和革命斗争发生深刻的影响。
少数民族的产业工人是早于资本家出现的,几乎是和汉族工人同时发展壮大起来的。它的发生和发展也和汉族一样,不但是伴随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发生和发展而来,而且是伴随帝国主义在中国直接地经营企业而来。少数民族大多数聚在边疆地区,经济落后,交通不便,那里的近代工业除由地主、官僚投资经营的工商企业发展起来以外,大多数是由中小地主、商人、手工作坊主的手工业转化来。所以,少数民族地区的近代工业,由于资金不足,不仅规模小,而且大部分都是轻工业。开矿业占有一定比重,但大部分都是封建官僚或地主投资兴办。并跟帝国主义国家有联系。这就决定了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产生的基础比较薄弱,而且有更加明显的依赖性。少数民族的工人阶级产生的时间跟汉族工人产生的时间几乎相同,都是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后,但工人数量不大,也不象汉族工人那样高度集中于沿海几个大城市。汉族工人首先产生在外国在中国兴办的工厂,而少数民族工人最早不是产生在外国在中国兴办的工厂、也不是产生在民族资本企业,而是产生在清朝官僚资本所创办的军事工业。
鸦片战争后,清政府的腐败面目日益表露出来,农民起义的打击使清政府的反动统治发生了动摇,为了维护其封建统治,武装镇压各族人民的反抗,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起,清朝政府洋务派官僚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开始办军事工业。满旗封建官僚也相互配合,开办军事工厂。在这些军事工厂里面,满族的第一代工人也应运而生了。一八年清朝官吏即派满人到苏州跟外国人学做炸弹及各种军火。一八六六年崇厚开办天津机械局,一八八一年吴大开办吉林机器局,一八八三年醇亲王奕开办北京神机营机器局。这些军事工业都掌握在清政府手中,显然属于官僚资本,不是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商业资本。但是军事工业的创办则为中国培养了一批各民族产业工人。这就为他们自己造就了掘墓人。
满族产业工人的产生,改变了满族原来的封建阶级结构,给满族的历史揭开新的一页。满族新的进步的阶级出现,一方面反映了满族社会的进步发展,另一方面也为本民族内部的阶级斗争开辟了崭新的场面。
与此同时,在北京和各地有势力的满族官僚地主,也投资经营工矿企业,其中一部分封建官僚地主,向资产阶级转化。但是,满族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也跟其他民族的民族工业一样,刚一产生就受到外国侵略者和本国封建势力的压迫,得不到发展。例如甲午战争以后,满族希拉布、赫松林等八家先后开采的辽阳烟台煤窑,到一八九八年就被俄国资本家收购了五家;一九一年王承尧和翁寿分别呈请,有满人荣伦、英凯等人入股开采的抚顺正黄旗界内煤矿,因为有华籍俄人纪云台合伙兴办,在日俄战后,被日本借口没收俄国资产,强行霸占。吉林将军、珲春付都统投资的天宝山银矿,也遭到日本人的侵夺。其他满人投资的矿业,如弓长岭铁矿,铁岭煤矿、三姓金矿,还没有进行稳定生产,就被封建生产关系的扼制和帝国主义的侵略所摧毁了。只有替外国商人推销商品和收购农产品的商店,以及与外人合营的企业,才得到发展。东北地区满人备尝艰辛创办矿业,但在二十世纪头十年间矿场仍屈指可数。在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的奉天(今为辽宁)一带,大小矿场也不过只有十三处而已,而且,由于帝国主义压榨,发展非常困难。例如,满人葆真创办的飘儿屯煤矿公司“经营者业已属艰苦备尝,始与日人为矿界交涉,力争三十余次,方得分清界址。”(东北档案馆:《葆真委任尚志为妄请矿权案档》。)
满族地区是这样,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也是如此。所以,尽管投资经营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的官僚、地主或大商人跟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有矛盾,但为了自身的发展,发家致富,一方面加紧同封建官府勾结,肆意勒索农民的血泪,另一方面投靠外国侵略者,为侵略者经营加工或转运货物,捞取利润。因此,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边疆地区的民族资本都形成封建官僚、大地主、大商人三位一体来经营工商业,表现了少数民族地区民族资本主义对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更深的依赖性。
比如,云南地区的白族。官僚资本创办的工商业是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的。白族的工人阶级也是从这个时候逐渐发展起来。一八七四年以后,一些镇压云南大理各族人民反清运动的清朝官吏,把掠夺来的财物投资于工商业,例如白族官吏杨玉科就在乔后和喇鸡经营盐井,在赵州(凤仪)成立官办石磺局。蔡标也在腾衡开办铁、锡、铅、金、硫磺等厂矿。此外,丁槐还在保山、腾冲开办“庆昌”织布作坊等。这些官僚资本工业带有浓厚的买办性,除了资本主义需要的少数工业如石磺外,铜、铁、铅、金的生产都规模狭小,得不到发展。随着资本主义经济侵略的逐步深入,白族地区一部分地主也开始从事工商业经营,但是他们投资经营的商业资本被帝国主义堵死了向工业资本发展的道路,加上唯利是图投机取巧,许多白族地主大商人都致身于贩卖鸦片,投资工业微不足道。例如下关虽为迤西棉花、洋纱、洋布集散的主要市场,但是到十九世纪末叶,连一个机器织布厂也没有建立起来。可见,云南白族地区虽然在云南少数民族中是比较先进的,近代工业也产生较早,但商业资本的发展则充分体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所赋予它的特点。
又如,在新疆地区,帝国主义侵入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商品经济的发展。缫丝、纺织、制毡业等,发展较迅速。据清末统计,南疆一带的蚕丝年产达到七十余万斤,地毡年产一万七千余条,毛毡年产七万八千余条,大布年产七十余万匹。(据《新疆图志》所载资料统计。)一些重要的通商口岸,如南疆的喀什、莎车、叶城,北疆的乌鲁木齐、伊犁、塔城、奇台等地,由于贸易的发展而逐渐发展为商业中心地。随着商业资本的发展,少数商业资本又开始向工业资本转化。例如,一九八年维吾尔族商人玉山巴依以一万只羊的价格从德国买来制革机器,在伊犁开设皮革厂,一九一年投入生产,有工人二百五十余名。(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历史档案》。)这是新疆第一个民族工业资本企业,也是新疆民族工业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但由于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相勾结,从政治、经济等方面压制着新疆刚刚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因而商品经济虽有某些发展,但整个社会经济结构却未发生重大的变化,封建制度仍然占着统治地位。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在二十世纪初年都处在幼弱状态。
此外,随着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后,洋务派在清政府中开始得势,他们以“官商合办”、“官督商办”等方式,在贵州、湖南等苗族地区筹办了一些近代工业,如一八八八年开始筹建的清溪铁厂,一九六年开办的三河道煤矿、锑矿等,都是苗族地区出现最早的近代工业。民间开矿也有一定发展,出现了一些苗、汉族地主举办的水银厂、铁厂和铅厂。湘西永绥厅洞里寨吴姓苗族地主开办的炼铁厂,雇有工人三百多;该厅小排吾地区,还有一百多个苗族群众集资开采铁矿。在海南岛的黎族地区,二十世纪初汉族商人也在那里创设一些资本主义经营方式的企业,如一九八年在三亚附近建立的抽水晒盐的盐场;一九一一年华侨在五指山水口和崖县铁炉港投资建立的一些橡胶种植园等。这些企业中的黎族工人虽然数目很少,但对黎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则发生一定积极影响。
经济开发区的定义范文1篇12
定义问题
全球化一般被界定为市场与外部联系这一过程的加速和随之而来的民族经济融入到统一的规则中,在这里,国家受到限制,市场则不受限制。但这并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定义,因为它没有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即这不是一个仅仅由特定的政府排除连续的障碍以达到各种跨国联系的量变过程。这是一个质变过程,民族经济的整体从开放产品市场发展到开放资本市场。产品市场,或外贸,在10年前就已相对地不受束缚。比较新的情况是,最近10年对资本流动的障碍急剧减少。这意味着质变而不是量变,因为这两种类型的市场之间存在一个根本的差别。
它们是不同的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以下事实:就本质而言,资本市场较少竞争性,或者说更倾向于垄断,如银行业那样。正如斯蒂格利茨所强调的,市场经济中资本的配置主要是以卖方所定的价格来进行的①。另一个差别是,由于信息的匮乏,资本市场比产品市场更易于遭到投机和崩溃的打击②。因而,资本市场比产品市场存在更多风险,因而,当资本流动的障碍减少时,民族经济必须增强。换言之,如果像上面那样界定的话,全球化将民族经济和世界经济带入了一个新的、风险更大的领域。进一步而言,这些风险一方面与更为显著的垄断活动有关,另一方面与更为剧烈的经济变动性有关。理论模式的转变战后两种主要的理论模式,即凯恩斯主义和马克思主义都充分意识到自由资本所包含的风险。虽然通常被人们看成竞争对手,但由于这一原因,这两种理论事实上有许多共同之处。二者皆主张本国经济对外国经济的优势地位,希望由政府来处理快速增长和充分就业问题。为了给政府以必需的自由处理权,凯恩斯主义和马克思主义都提倡限制跨国资本的流动性。这两种理论都应当被看成是对战前几十年资本市场迅速开放的一种反应。它们都把30年代的大萧条(有史以来资本主义最低迷的时期)归咎于大规模的资本自由化。两种理论对政府的信任反映出了相同的道德使命:如果市场不能为整个社会确保公正的结果,那么政府必须以某种方式介入并纠正这些结果。
从更深的层面而言,可以将这些经济学说看成是一种受道德驱动的、对可能无法令人接受的非正义的反应,这种非正义导致了资本主义近乎完全的崩溃。然而,必须注意的是,虽然公开提出道德问题,但两种学说在运用道德概念时存在一些差异。凯恩斯主义的道德观主要是个人主义的,而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基本上是集体主义的。
相应地,这两种学说在实现公正的(在道德上是可接受的)结果的首选方式上存在差异,凯恩斯主义是改良的学说,主张在传统的机制内进行有限的修改。它尤其赞同政府对很大程度上受市场左右的经济的干预。相反,马克思主义是一种革命的学说,主张对制度的根本变革,从而政府而不是市场将成为主角。
乐观的观点
全球化意识形态要获得支配的地位,就必须对上述两种学说提出质疑。这种质疑主要来自货币学派,它宣称市场不得受到政府过多的限制。货币学派不是将大萧条或别的不利事件归咎于过度的市场,而是将这种挫折归因于政府机构的管理不善。
随着货币学派的成功,不仅出现了对大萧条的不同解释,而且也否定了作为重要变量的道德。这是一种脱离了道德的学说,道德被看成是与(受到功效而不是同情驱动的)经济行为不相容的因素。因为增长的效率是对社会问题的最好救治,既然市场对效率最有益,那么政府就没有必要引入道德。
凯恩斯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家的相对悲观的经济观已经受到挑战,这一挑战来自相对乐观的主张跨国联系的货币主义者。后者不但提出这种联系不会是一种威胁,而且为所有参与者提供了机遇。并且辩称使经济体更为紧密并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为需要做的无非是缩小政府的活动范围而已。
这种乐观精神充盈于货币主义的派生物———全球化学说中。简单而言,这种学说声称摧毁政府对外部联系的障碍将释放两种积极的力量。其一是最好的运作机制(市场)从最先进的经济区域扩展到所有的政府放弃了控制权的经济区域。其二是随着这种最为有效的机制的扩散,最不发达的经济区域也会繁荣起来。全球的现实不可否认的是,随着理论模式转向货币学派,正在发生的全球化让人觉得民族市场正在逐渐向外来的利益开放。最为实质的转变很可能就是近年来得到最为妥善保护的资产市场也放开了,外国投资者不但可以接近股票市场,而且对国有资产相当规模的公开购买也得到认可。
这一开始于发达国家的过程近来也波及到了不太发达的经济区域,如果全球化的论据是正确的,那么人们就会期待不太发达的国家的机制将愈益类似于发达国家的。随着这种最好的运作机制的普遍传播,欠发达世界的经济将加速发展,它们与发达国家的国家财富的差距也会缩小。然而,无论从机制上还是繁荣的程度上而言,全球化的现实并不是世界经济变得更为统一。正在进行的全球化并没有如同人们所宣称的那样成为统一的力量。相反,概而观之,经济联系壁垒的消除(开始于战后初期)事实上深化了近来世界经济中的差异。
简而言之,从实践而不是从理论层面来看,全球化产生了自相矛盾的结果,这种结果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方面。这并不奇怪,没有哪种经济过程只产生积极的或只产生消极的结果。令人惊讶的是,全球化积极的一面主要产生于发达国家;消极的一面主要积聚在欠发达的地区。
政府机构
特定的经济会产生何种类型的结果关键在于它是否与有效的政府一起加入了世界经济,有效的政府是指它有能力控制经济,足以吸收由于开放国内市场而带来的不可避免的额外风险。因为绝大多数的额外风险来自于资本市场的开放,最为关键的是政府有能力确保这些风险不会破坏经济的运行。
由此可见,如果要使全球化在任何经济区域产生积极的结果,某种程度上的政府调整(改革)是必需的。因为,不管特定的经济区是发达的还是不发达的,政府不会为开放资本市场所带来的额外风险做好充分的准备。事实上,在资本市场具有同等开放程度的两个国家,较为发达的国家将比不太发达的国家更容易对政府进行改革。
全球化的运作不仅需要市场的扩展,也需要政府(职能)的扩展。全球化的过程不是通过市场代替国家来进行的,而是在两者都扩展的情况下进行的。为了处理市场扩大所产生的额外风险,政府必须承担更多的责任。为了应付这些风险,政府的权能也得扩大,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政府的改革在发达国家比较容易。当政府有能力吸收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所固有的风险时,就可以看到全球化的积极后果;而政府缺乏这种能力时,就会出现相反的情况。政府效力的差异造成了全球经济效益事实上的差别。这也就是说,北美和西欧表现了全球化积极的一面,而拉美和东欧则表现了全球化消极的一面。相反的趋势认为发达国家在适当地调整它们的政府方面大多取得了成功,不太发达的国家大部分失败了,这种说法没有完全理解全球化的现实。真实的情形更为生动,在发达国家的政府兴盛的同时,不太发达国家的政府在衰退。事实上,在不太发达的经济区,许多政府陷入了严重的危机,即赤字和(或)地方腐败。
资金缺乏和腐败在全球化发生之前就已成为拉美国家的特征,但东欧并非如此。然而,拉美首先投身于全球化,随后就是东欧(1989年),但政府都已经历了更深程度的腐化。在东欧尤其如此,原本非常强大的东欧各国政府已遭受了最为急剧的能力上的退化。
政府腐化的事例没有比陷于危机的俄罗斯政府所表现出的更为引人注目的了,在这里,强大的政府权力突然被所谓的寡头政治执政者的权力所取代,他们有自己的强制性力量(保镖和私人“军队”)。但在像波兰这样的国家,政府看上去处境好一些,但非常类似于政府的真空状况,因为波兰政府很大程度上被非政府的行为者(他们的行为类似寡头执政者)的利益所左右。在拉美,也存在政府腐化的迹象,特别是在那些近期卷入世界经济的国家,如秘鲁,尤其是阿根廷。多年来被看成是最沉迷于市场改革的阿根廷2002年已陷入了最为严重的经济不景气中,经济学家将其归为结构问题。这也就是说,政府的崩溃是经济崩溃的根源,因此,没有政府的重建就不可能有发展。安全毯货币主义者声称,最好的运作机制在世界经济中的扩展意味着市场替代政府,部分原因是市场在为个人平衡经济机遇方面更为有效。随着全球化的进行,战后以上述平衡为目的的“福利国家”的干预很大程度上将不再需要。不管这一理论宣扬什么,事实上,至少在发达国家,事情恰恰相反③。
在全球化占据经济议程之前,更为开放的经济,像奥地利、丹麦或瑞典这样的小国,在社会福利计划上的花费很多,以此来资助陷于困境中的个人。重要的是,在全球化时期,福利开销普遍增加,国民生产的税收额同样如此,例如,1990年到2000年,法国的税收从47%增至50%,德国从42%增至44%,意大利则从41%增加到44%④。
然而,东欧的情况并非如此,因为它最近才向世界经济开放。1989年以来,福利国家大幅度地解体,这从福利计划有系统的收缩和税收的持续下降中可以看出。这些福利项目曾经可以与发达经济区域,至少与西欧相媲美,现在正在被遗弃,令人担忧的是,有时候还低于国家承诺的水平。
因而,一度脱离贫困的东欧已经距离脱离了贫困的西欧很远了,并将大量的人推入了悲惨境地。这种状况即使在相对成功的经济区域也不例外。如波兰,社会福利计划所占国民产值的份额从23%降到20%,失业率从0增至2002年的25%,就业的人中也只有20%的人获得报酬。大约55%的人口处于社会最低保障线之下,10%的人口的收入不能维持生存。
各种垄断势力
当全球化的主要鼓吹者声称市场取代政府将带来普遍的利益仅仅适用于不太发达的国家时,另一种主张针锋相对地指出,随着全球化的进展,市场改善的状况并不适用于不太发达的国家。后面这种主张在发达国家开放的背景中很有意义,但不适用于不太发达的经济区域,肯定也不适用于东欧经济区。
市场改善意味着垄断受到整顿,但与全球化的论断相反的是,向世界市场的开放会增加垄断倾向。垄断是世界市场的一部分,就好像它是地方市场或国内市场的一部分一样。当特定的经济区整合入世界市场时,垄断必须受到政府而不是其他机构的控制。这是发达国家的事实,在欧盟中也的确如此。
然而,随着政府处于极度的混乱状态,从1989年以来,东欧经济区的垄断实质性地增强了。这是非常令人震惊的,因为1989年之前,这些仍处于中央计划之下的经济体已经高度垄断化了。当然,这些垄断的本质已经从国家(强制性)垄断转向了市场(自发的)垄断,但这并不等于就不能减少甚至是消除这种垄断状况。
东欧国家已经达到的垄断程度主要是由于如下事实所致:对私人利益的关注削弱了政府的能力,政府现在愿意向公司让步以换取支持、贿赂和捐赠。在获得政府让步的游戏中,较大的公司(资金更为雄厚)比小公司具有明显的优势,它们正利用其影响力从现有的横向的集中转向更为强有力的纵向集中。
经济增长的不均衡分布最好的运作机制(政府的和/或市场的)并没有由于全球化而从发达国家向不太发达的国家传播,经济繁荣的世界性驱动力因全球化之故而不可避免的说法不可能是正确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事实上,除了为数不多的值得注意的例子(主要来自东亚经济体,包括中国),与发达国家相比较而言,不太发达的国家比以往表现得更糟。
一方面,许多发达国家在最近的十年出现了经济的加速增长,这是许多经济学家未曾预料到的。这些国家通常是成熟的经济区,没有丧失战后的推动力,并保持低增长率,但最近十年增长率突然飙升。在1990—2000年间,美国的增长率在3%-4%之间摇摆,很明显,这是一种历史的反常。
在发达的经济区,全球化所伴随的这种反常具有积极意义,但它同时将一种消极的反常置于不太发达的经济区,至少是东欧。毫无例外,这一地区的所有国家在转向市场性的改革后,在1990年到1991年间,一个接一个地陷入生产的低迷期,它比30年代的大萧条更为糟糕,不仅程度深而且持续的时间更长。
像匈牙利和波兰这样受破坏程度最轻的国家的生产下降了20%,其他像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几乎下降了40%,在俄罗斯,几近50%,在乌克兰则为60%。受大萧条打击最为严重的德国和美国的生产下降了25%,但在5年中就完全恢复了。但10年后的2001年,东欧地区仍然没有恢复到1989-1990间的产量。虽然俄罗斯和乌克兰开始了经济复原,但或许需要20年的时间。
资本的重新配置
人们认为全球化对不太发达的国家很有助益,因为通过全球化,资本明显从发达的经济区向不太发达的经济区流动。据说在资本富裕的发达经济区,资本的收益,或者所得要比资本匮乏的不太发达的经济区少。当资本市场开放时,对最高回报的追求将会使资本转移到不太发达的经济区,因此,那里生产增长的机遇也会增加,最终会追赶上发达经济区。
即使如上所述,但相反的情况也发生了,在东欧最为明显,东欧国家致力于以市场取代中央规划,多数国家在1989年之后忙于私有化方案(它主要有利于外国人,他们几乎全部来自发达国家),并以极度低廉的价格来推行。资产的流失是由于肆无忌惮的政府官员为了私利而廉价出卖的结果。
依照笔者2001年的一项调查,匈牙利在2001年大约有80%的银行业被外国拥有,在波兰,银行业同样如此,在工业中,外国所有者占有了资产的60%,外国人以实价的10%-15%购买公司。在波兰,每1600亿美元的国民收入就意味着85-90%的资本价值的损失,当向外国人的出售活动结束时,大约2000亿美元落入资本富足的买主之手。
先前已存在的民族资本的流失并没有被资本的加速形成所弥补,也没有被国外新的所有者的投资活动所弥补,将资产转给外国人并创造一种发达国家并不存在的所有权结构,这背后似乎隐藏着某种合理性,但是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因为投资比率和国民生产中的投资份额已开始显著下降而不是相当程度的恢复。萧条经济学全球化的提倡者声称,与发达国家的整合不但使资本匮乏的经济区更容易获得发达国家的资本,而且更为紧密的联系也会给这些地区带来更多的稳定性(这些发达国家在“二战”后就已经获得)。近来的经济表现中的上述差别证明,这种状况并没有发生,主要是因为发达国家向国外宣传它们并没有真正实行的思想。
事实上,在发达的经济区,货币主义已经深深地侵蚀了凯恩斯主义,它的稳定和抗危机的特性在发达经济区得到鼓吹。但这更多是文字上的表述而不是经济实践的现状。当面临困境时,政府继续求助于凯恩斯主义的手段,例如,对积累需求的管理,而且因为政府仍具有内聚力,它们随时准备采取行动(如美国在2001-2002年间的表现)。
然而,在不太发达的国家中,凯恩斯主义不但在思想层面上不被承认,而且在实践上也是如此。所以货币主义的处方就随之出现了,当面对不利的景况时,政府就采取反凯恩斯主义的步骤⑤。因此,政府不是通过刺激(例如,降低利率,货币贬值,或者预算赤字)以减少生产所遭受的破坏,却反其道而行之,所以它们实际上使生产更为低迷。
不太发达的经济区的政府所采取的相反措施并不是由于信念恰好改变了,而是反映了全球化已经开始深入到这些经济区这一新的事实。这种行为过程在损害地方利益(如地方劳动力)的同时却有利于外来者的利益(例如外资)。在外资占优势的地方,或者如同外资几乎处于独占状况的东欧(在拉美也日益如此),政府软弱无力,对外来者的利益无可奈何。
结论
以货币主义作为思想基础的全球化理论声称,民族经济向世界的开放使得在发达经济区运作的机制向不太发达的经济区传播,并且使得世界财富在这两个区域均衡化,这些变化的积极后果主要发生在发达经济区,因此,全球化的进程事实上加深了发达经济区与不太发达的经济区之间的传统差别。
在世界的发达地区,政府已经变得益愈强大,市场也愈加有效率,这就是它们发现自己处于全球化的积极一端的原因。对不太发达的经济区而言,事实恰恰相反,政府软弱无能,市场机制同样残缺不全。如果人们能够谈论政府正在被市场所取代,那它仅仅是东欧和拉美这些地方的事实,在这里,已经恶化的政府被恶化的市场所取代。
全球化有着这样多的结果,因而需要对它进行更加仔细的审视,它的理论基础货币主义(对自身的利益具有不可动摇的信念)同样如此。是重访它的竞争对手———凯恩斯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时候了,它们对资本自由化(或者对不受国家监督的一切市场)有着更为清醒的看法,重要的是,它们对政府机构中的道德关怀的作用有着更高的评价。■
注释:
①约瑟夫·斯蒂格里茨,《枯萎的社会主义?》,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
②贾格迪什·巴格瓦蒂,《资本的神话》,《外交》,1998年5-6月号。
③丹尼·罗德里克,《全球化是否走得太远》,华盛顿特区:国际经济研究所(1997);《全球化争论中的理性和荒谬》,《外交政策》,1997年夏季号,第19-37页;杰弗里·萨克斯(Sachs,Jeffrey):《让全球资本主义运作起来!》,《经济学家》1998年9月12日,第23-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