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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安全管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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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安全管理篇1

一、基本情况

㈠、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为了强化全县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建设、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本县建筑市场实际,开展了创新监管模式,今年以来,我局成立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落实安全监管工作,同时还建立落实了安全生产管理“四项制度”,即:“黄牌警告制度、隐患约谈制度、隐患报告制度、隐患整改落实制度,制定了安全生产“八项”措施,即:⑴基础、主体工程在各方责任主体验收时,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必须进行安全生产自评和评估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⑵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每月要对各自承建和管理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将检查结果于当月26日上午报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备案。

⑶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监理公司若发现工程安全、质量存在较大隐患时,必须立即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站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⑷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在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组织巡查时,若第一次检查不合格,施工企业项目部、监理公司项目总监必须在二天内进行整改合格。若第二次检查不合格,将在全县通报批评,并黄牌警告。若第三次检查不合格,将报市建委质量安全处,对该监理公司、施工企业各记不良记录一次。

⑸高层建筑外悬钢脚手架在搭设施工中,若发现实际方案与专家论证方案不相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将责令停工整改,并报市建委质量、安全处,对该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各记不良记录一次。

⑹工程施工垂直运输机械、龙门架在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组织巡查时,若第一次检查不合格,将责令施工企业项目部、监理公司项目总监必须在二日内进行整改合格。若第二次检查不合格,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责令停工整改,并全县通报批评,塔吊设备若未经有资质检测单位检测合格擅自使用的,将上报市建委质量安全处,对该监理公司、施工企业各记不良记录一次。

⑺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方案未经施工企业总工批准或未经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监理公司未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若在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巡查时,发现一次未按规定办理的,将对施工企业或监理公司黄牌警告一次,并作为施工安全生产予警单位。

⑻监理公司总监、总监代表、监理员对施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及时向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报告,又未做停工整改的,将对监理公司黄牌警告一次,并通报全县批评。

㈡、认真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县范围认真开展了各项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活动,从我县实际出发,4月至11月份期间先后召开了全县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会议5次。参加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共489人次,并同县内各施工企业法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7月份组织了一次96家施工企业、监理公司观摩施工现场安全应急救援活动,国庆节放假期间又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活动,共检查出安全隐患156处,下发了26份整改意见。1-11月份共召开了深基坑、高支模、高层建筑外架专项专家论证会议共21次,对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实行安全隐患约谈会议22次,进行施工工地巡查和定位检查1321次,下发了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意见1296份,要求停工整改46个建筑工地,消除了可能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11起。创建了两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同时10月份以来,按照市建委安全百日会战工作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召开了由县政府、县安委会领导参加的全县安全百日会战动员大会一次。10月30-31日上午我局又分别在南部中心会议室召开了施工企业自查自纠、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布置会议,共106家施工企业、监理公司,164人参加了会议,在会上发放了261份宣传画、120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宣传手册”,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安全百日督查81个工程项目,其中落实整改63个,正在整改18个,下发整改意见书76份,查出一般安全隐患322条,发出黄牌警告17个工程,落实整改合格后回收黄牌8个。

二、开展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按照县安委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县建筑市场点多、面广、战线长的实际,开展了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三项行动”的活动。

㈠、高层建筑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由于我县近期建筑规模和高层建筑数量的不断增加,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提高了,为此,我局开展了全县建筑高层建筑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将高层建筑做为安全生产重点控制项目,并与11月19日上午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高层专项治理会议,对全县的建筑高层实行普遍排查,责任到人,还从市建委安全专家库中聘请四名同志做为检查组成员,从技术上指导检查工作,此举,收到了较好的成果。

㈡、工业园区内的工业项目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我县工业园区内的工业投资项目,由于该类项目,工程规模不大,均属私人投资项目,数量多,工程造价低,安全经费投入不足,施工企业管理上混乱,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开展了对龙门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消除使用毛竹脚手架等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经过上半年的专项治理活动,共检查89个工地,下发整改意见书108份,有效控制了安全生产下滑趋势。

㈢、工程高支模、深基坑、大型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对于工程高支模、深基坑、大型机械一律实行备案和专家论证制度措施,同时对已通过专家论证的项目实行专人负责落实定期复查。1-11月份,共召开专项专家论证会议21次,复查21次,复查率达100%。

三、存在主要问题

我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基本处于受控状态,商品房开发小区工程项目和县财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较好,但是,全县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还存在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部分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工业园区内的工业项目,项目不大,存在安全问题多,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健全,基础管理不扎实,日常管理不严,不到位,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还部分存在;

二是,部分施工企业法人、监理公司总监和建设单位工地负责对安全管理人事不够,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到位,口头上重视,实际落实不到位,当工程实际需要投入财力、人力时,就抱侥幸行李、互相推诿搪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项目仍然不断;

三是,施工现场的项目部及总承包单位缺乏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缺乏专职安全员,即使有,业务能力也有限,而且兼职过多,对农民共“三级”教育流于形式;

四是,部分监理公司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工作责任不强,对容易发生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对安全监督部门的要求,安全生产检查也是流于形式,特别是外来的监理公司,监理方案、监理细则不具体、不全面,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

五是,由于近年来,县经济快读发展,建筑规模、数量都在成倍上升,监管部门的监管力量跟不上,工作处于十分紧张状态之中,难以应对时代的发展需要。

四、下部工作打算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只有坚持常抓不懈,夯实基础,加大执法力度,才能消除安全隐患和杜绝较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今后将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并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提高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识,加大安全管理,努力建立使用建筑市场的安全监管方式。

2、继续开展对全县的重点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并对全县高层建筑的安全实行严控,杜绝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公共建筑安全管理篇2

【关键词】能耗统计;节能监管体系;分项计量

前言

2007年,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下达了《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7]245号),提出“十一五”期间的工作目标是建立健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建立和完善能效测评、用能标准、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公示、用能定额、节能服务等各项制度,促进既有高耗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和改造。争取“十一五”期末,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总能耗下降20%,节约1100~1500万吨标准煤。逐步建立起全国联网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对全国重点城市重点建筑能耗进行实时监测,并通过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用能定额和超定额加价等制度,促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提高节能运行管理水平,培育建筑节能服务市场。

1能耗统计分析评价

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建科[2007]245号)的要求,我省从2008年开始开展了能耗统计工作,现共统计366栋建筑,面积约485.4万平方米。

通过对能耗的统计和结果的分析,对建筑的用能特点做了总结。我们发现在所调查的建筑物中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位居前列。从能耗统计表中可以看出能耗高的都为大型公共建筑物,这些建筑都是需要常年提供照明和空调的建筑。

办公建筑主要用能种类为电力,主要用能设备包括空调用电系统、照明用电系统、办公插座用电系统、动力用电系统及其他用电系统。办公建筑中大型建筑配备中央空调,通常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较老的办公楼采用分体空调型式

在所调查的建筑中,没有任何建筑安装分项计量装置,一些建筑物甚至连建筑的基本资料都没有保存,这就表明了建筑管理者对能源管理不够重视,能源管理的组织、能源管理的实施相对比较薄弱。这些现象表明我们离国家的要求还很远。

图1贵州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面积平均能耗对比图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这是中央根据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在对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历史进行深入研究之后,做出的战略决策。节约能源是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的运行能耗大约为全社会商品能耗的三分之一。因此,建筑用能是节能工作的重点。能够定量描述建筑能耗具体状况的能耗具体数据便是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基础。若得不到建筑能耗具体数据,就无从谈起节能的成效。

以后还要执行用能定额和超定额加价制度,并推行各种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核心的问题就是必须先实现各个用能子系统的分项计量。

所以安装分项计量装置在节能监管中很重要,实施分项计量,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数据库,通过实际能耗的横向和纵向比较发现问题,在运用一些技术手段解决问题,是建筑节能的重要手段。

2分项计量的开展

由于建筑物的建造年代不同,各建筑之间的维护结构、体型系数、窗墙比、照明灯具、空调设备及用能管理等差别很大,加上建筑遮阳、通风形式的不同,对能耗的影响很大。所以不能简单的用建筑物的能耗总量来衡量其能耗大小,认为能耗总量高的就是不节能。

判断一栋建筑物能耗的高低,应该通过分项、分类的能耗数据,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认真分析室内的环境质量,结合建筑物的运行管理水平等,才能真正的做到科学、真实、合理。为政府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为进一步的节能改造工作找准方向。

分项计量的目标是以计量和采集备类能耗信息,各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应该满足技术导则的要求,对照明插座用电、空调用电、动力用电和特殊用电四类能耗进行采集。

3分项计量安装原则

3.1现有的配电系统分项电能管理用表的配置,不涉及现有配电系统的计费电能表计。

3.2用电分项计量安装是为了加强用能统计、管理,以达到节能的目的,不作为用电计量收费依据。

3.3分项计量安装不改动供电部门计量表的二次线,不与计费电能表串接。

3.4计量装置的设置应能有效进行能量计量、管理,并保证计量量值的准确、统一和计量装置运行的安全可靠。

3.5原有的收费计量表数据,其电量可作为分项计量采集数据的对比参考值。

4总结

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在节能监管体系中是一个很重要的内容,没有分项计量,也无从谈节能监管。建议由省级人民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在新建建筑中,特别是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强制执行分项计量的安装,未安装的建筑不予验收备案,这样可以有效的促进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的开展

安装分项计量装置各栋建筑的运行管理者可以清楚了解建筑的用能情况,挖掘节能潜力,对能耗高的地方做出改进。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可以通过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的结果鼓励先进督促落后使节能工作建立在定量化的基础上。在此基础上还可进一步实现分项用能定额管理制度,各种节能改造的实际效果可从实际的能耗数据中得到客观的反映与评价。

参考文献:

[1]张伟荣,魏庆苊,王鑫,江亿.政府机构办公建筑能耗现状调查。

公共建筑安全管理篇3

我局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及年初的工作安排,在今年的“质量月”活动中紧紧围绕“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得到了有效落实,现将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了“质量月”活动的方案。

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今年“质量月”活动的主题,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xx副局长担任,建管科科长x、市质监站站长xx等两位同志任副组长。制定了具体的活动方案,以检查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及治理工程质量通病为契机落实《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4]14号),以开展专项检查的形式落实《关于加强城市桥梁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04]170号)、《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04]36号)、《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以巡查和抽查相接合的方式贯彻执行了国家强制性标准,对违反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工程质量事故进行了查处。

二、活动内容

1、住宅工程质量管理。

根据省建设厅xx建办[2004]26号《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市质监站等部门于9月16日至30日,对中心城区范围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开展了以整治质量通病为主要目的的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共检查中心城市在建住宅工程42项,总建筑面积212600m²,下发整改通知单11份。被检的工程中,重点工程16项,建筑面积124200m²,房地产开发工程20项,建筑面积为167620m²,私人建房6项,总建筑面积7920m²,实行了监理的工程27项。住宅工程主要存在的质量通病:梁、楼梯施工缝留置不对,钢筋绑扎锚固长度不够,预制板安装部分不座浆,箍筋应加密的没加密,楼梯踏步安装用混合砂浆、砖砌体还有留直槎现象,构造柱马牙槎留置错误,过梁搭接长度不够。这些问题,检查组均针对性的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了整改。

2、桥梁管理工作。

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桥梁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重点安排了技术力量加强了对在建的宋家洲大桥的质量监管,同时于9月1日—10日,对全市各县区在建、已建的新老桥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共检查30m以上的跨河跨路新老桥21座,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存在隐患的桥梁两座,这两座桥均始建于60年代,一座是芝山区的东风大桥,一座是道县的潇水大桥,这两座桥梁存在的主要隐患是原设计荷载标准较低,达不到现在车流量的需求。目前,道县及芝山两政府已责令有关部门和桥梁具体主管单位采取措施,实行车辆分流和重车通行减荷的措施,确保桥梁的使用安全。

3、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我局组织建管科及市质监站于4月16日—9月16日对中心城区范围1990年至2004年间交付使用的各类公共建筑进行了检查,包括影剧院、宾馆、商场、市场、体育馆、图书馆、教学楼、医技楼、仓储、会展中心、机场航站楼、市政桥梁及商住楼和各类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的共226项公共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923600m²。重点对其使用性质现在是否有改变;工程实体质量是否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了检查,收回专项排查自查登记表192份,检查小组抽查工程126项,总建筑面积623000m²,发出整改通知12份。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发现大部分公共建筑的质量安全性能是可靠的,没改变使用用途、使用功能正常、没有发现大的质量安全隐患。2002年以后竣工的工程大部分都有施工许可证及图审审批意见,通过了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存在的问题:大部分90年代竣工的工程消防意识不强,消防设施未安装到位,疏散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没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已投入使用;部分工程改变原设计意图,将办公楼改为商业用途,结构随之改变;部分工程由于施工质量问题,使用几年就出现屋面渗漏,墙体开裂等现象,影响了工程的正常使用;部分公共建筑管理单位效益差,其公共建筑已年久失修,却仍在使用,这些给工程留下了不安全隐患。

4、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开展了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大检查,主要是对中心城区的公共建筑、桥梁工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国家强制性标准等的检查。开展了对中心城市预制构件企业的质量管理方面的检查,出台了《关于加强对xx市预制钢筋砼构件生产企业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组织专家组对在建建设工程尤其是道路和桥梁工程进行了日常巡查。对道路工程主要是检查路基是否经过检测、有关材料是否送检到位,是否进行了阶段性验收。桥梁工程则主要检查施工控制、重要部位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等内容。

6、对工程质量事故及违反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查处的情况。

今年9月20日—30日,我局组织检查组重点对在建工程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本次共检查在建工程64项,总建筑面积294700m²,其中重点工程23项,建筑面积196400m²,私人建房6项,总建筑面积7920m²,实行了监理的工程44项。祁阳三建公司施工的银竹家园一期工程无设计变更即擅自变更设计,给予祁阳三建及市吉发房地产公司上报一般不良行为记录各一次。市十建公司修建的零陵区联运大厦,砼及砂浆未进行配比试验,未留置试块,将市十建公司上报为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6、建筑节能。

我局在建筑节能方面的工作主要是确保了新建居住建筑市场节能设计标准的贯彻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建设节能建筑的基本技术依据,是实现建筑节能目标的基本要求,其中强制性条文规定了主要节能措施、热工性能指标、能耗指标极限值,考虑了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必须严格执行。我市人均资源能源相对贫乏,在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资源、能源浪费问题突出,建筑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潜力很大。我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了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把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作为城乡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方式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今年9月上旬,我局的质量监督管理协会和勘察设计协会利用“全国科普日”活动的机会,大力推广建筑科技新成果,重点推广了新型墙材,要求淘汰传统的实心粘土砖。

公共建筑安全管理篇4

一、多产权建筑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先天性火灾隐患的成因

由于多产权建筑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时往往只按照单一的使用功能进行设计,而使用单位往往随意改造,设计时没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来做,有的甚至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导致原本符合要求的建筑产生大量火灾隐患。如;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降低耐火等级;安全出口被封闭、疏散通道被占用,有的窗户上还安装防盗铁窗铁栅栏;消防设施被遮挡、被损坏,甚至被取缔,防火防烟分区被破坏;在建筑周围、顶部随意搭建,防火间距、消防车道被占用等,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蔓延,导致大的火灾。

(二)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

消防安全责任包括诸多方面:所有人之间的责任,所有人与使用人之间的责任,使用人之间的责任等。多产权建筑产权复杂,没有统一的管理。有的虽有统一产权,但产权单位将房子出租后很少到现场管理;有的委托居委会管理,委而不管;有的有统一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单位只做一些保洁收费之类的事,对消防安全工作不管、不闻,不问。管理人员消防素质低,责任心不强,有的管理单位为了省钱,顾一些未经系统培训的临时工,有的是岁数大的老人值班,一旦发生事故很难处理。很多业主都是个人只顾门前雪,对其它业主或邻近场所不闻不问,有火灾情况发生时也不能够及时发现。长期以来,我国消防法律法规对多产权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特别是建筑的公共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的管理责任难以明确,这就造成所有人以及使用人之间对消防责任相互推诿,不能很好的履行相应的职责,致使火灾发生率加大。

(三)消防安全意识薄弱

多产权场所人员多而复杂,由于受教育程度不同,缺乏统一的消防培训教育,管理层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以及对消防的重视程度不够,思想意识上还存有漠视消防安全、持侥幸的心理,总认为消防工作有安全部门负责,与自己无关,不会发生什么大事,发生大事也应付得过来。消防安垒基本常识缺乏,为火灾隐患的产生提供了主观因数,且一旦发生火灾,场所员工不能迅速处置火灾,不会报警,不能很好组织人员疏散,小火变大火,甚至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四)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

由于在一个建筑物内存在较多的使用单位,且各单位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又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机制,给多产权建筑的消防安垒管理带来相当大的难度。易产生疏散通道堵塞、占用,消防设施损坏,遮挡,疏散楼梯被封堵等人为原因产生的火灾隐患。特别是产权为各家所有的建筑,消防设施平时无人维护,经常是故障运行,由于维护资金不足,有些单位直接将消防设施关闭停用。如果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的管控对策

(一)健全监督管理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消防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因此多产权建筑的有效解决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要牵头组织国土、工商、建设、规划、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多产权场所的监管。特别是建设、工商,消防等监管部门要主动出击,在建筑工程验收后,交付各业主使用的过程中,要跟踪监督,对多产权产场所的改造、内装修等环节要主动参与,严把审核关、验收关,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火灾隐患的产生,断绝多产权建筑滋生安垒隐患的链条。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对同一建筑的各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予以明确。首先,建筑物的管理,使用各方要共同协商,签订协议书,明确各自消防安全工作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其次,对公用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等,确定责任人进行统一管理。多产权建筑的消防管理单位由所有人和使用人共同确定。消防管理单位既可以由所有人或使用人分别担任,也可以由所有人和使用人共同担任,或者由所有人和使用人委托其他人担任。消防管理单位要明确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消防安垒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防火巡查,整改火灾隐患,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建立防火档案等。

(三)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为确保消防安全措施和制度全面落实到位,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可对多产权场所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机制管理。一是集中设置值班室,一旦建筑物内任何一个单位发生火灾事故,由值班人员统一协调调度,组织报警、引导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二是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防火巡查等规章制度。同时,多产权建筑的使用人与所有人以及多产权建筑的使用人之间要互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三是统一组织防火巡查力量。多产权建筑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要统一组织防火巡查,发现锁闭安垒出口、占用疏散通道、遮挡疏散指示标志等问题的,要当场改正。防火巡查人员可配备安保人员承担,确保巡查制度的落实;四是统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共用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消防设施,要由所有人或者委托的消防管理单位统一管理。所有人和消防管理单位有权对租赁、使用单位维护疏散设施和消防设施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向公安消防部门举报;五是统一制订严密的灭火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在场所内设置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标志、疏散指示标志、火灾报警标识等,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

公共建筑安全管理篇5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快速发展,建造能力不断增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吸纳了大量农村转移劳动力,带动了大量关联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看到,建筑业仍然大而不强,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工程建设组织方式落后、建筑设计水平有待提高、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多、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工人技能素质偏低等问题较为突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产业升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支撑,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打造“中国建造”品牌。

二、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

(一)优化资质资格管理。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同时,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工程担保及个人执业资格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明晰注册执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建筑领域行政审批效率。

(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加快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缩小并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放宽有关规模标准,防止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一刀切”。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探索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进一步简化招标投标程序,尽快实现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推行网上异地评标。对依法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相应条件的应当颁发施工许可证。

三、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三)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加快完善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制度规定。按照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责任。除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总承包范围内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外,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其他专业业务。

(四)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四、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五)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给予责任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给予注册执业人员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一定时间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等处罚。对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参与房地产开发的建筑业企业应依法合规经营,提高住宅品质。

(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特别要强化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f生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以及对不良地质地区重大工程项目的风险评估或论证。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覆盖、多层次、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以及各方主体的本质安全水平。

(七)全面提高监管水平。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健全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明确监管范围,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抽查抽测力度,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各方主体健全质量安全管控机制。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选择部分地区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推动发展工程质量保险。

五、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八)建立统一开放市场。打破区域市场准入壁垒,取消各地区、各行业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对建筑业企业设置的不合理准入条件;严禁擅自设立或变相设立审批、备案事项,为建筑业企业提供公平市场环境。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全面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

(九)加强承包履约管理。引导承包企业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担保。对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在原t上实行最低价中标的同时,有效发挥履约担保的作用,防止恶意低价中标,确保工程投资不超预算。严厉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和工程造价信息机制,形成统一的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十)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机关应依法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及时按合同约定足额向承包单位支付预付款。通过工程款支付担保等经济、法律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拖欠工程款。

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十一)加快培养建筑人才。积极培育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筑师队伍。加快培养熟悉国际规则的建筑业高级管理人才。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养建筑业专业人才。加强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健全建筑业职业技能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建筑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发展一批建筑工人技能鉴定机构,开展建筑工人技能评价工作。通过制定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基本配备标准、各个技能等级和工种的人工成本信息等方式,引导企业将工资分配向关键技术技能岗位倾斜。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培养高素质建筑工人,到2022年建筑业中级工技能水平以上的建筑工人数量达到300万,2025年达到1000万。

(十二)改革建筑用工制度。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大力发展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鼓励现有专业企业进一步做专做精,增强竞争力,推动形成一批以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专业企业。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着力稳定和扩大建筑业农民工就业创业。建立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记录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培训情况、职业技能、从业记录等信息,逐步实现全覆盖。

(十三)保护工人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加大监察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到2022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将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对其采取限制市场准人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施工单位应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改善建筑工人的工作环境,提升职业健康水平,促进建筑工人稳定就业。

七、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十四)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推广普及智能化应用,完善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机制,实现建筑舒适安全、节能高效。

(十五)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建筑设计应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点和时代风貌,突出建筑使用功能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等要求,提供功能适用、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环境协调的建筑设计产品。健全适应建筑设计特点的招标投标制度,推行设计团队招标、设计方案招标等方式。促进国内外建筑设计企业公平竞争,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建筑设计队伍。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

(十六)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提升各类施工机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限制和淘汰落后、危险工艺工法,保障生产施工安全。积极支持建筑业科研工作,大幅提高技术创新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率。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为项目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

(十七)完善工程建设标准。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适度提高安全、质量、性能、健康、节能等强制性指标要求,逐步提高标准水平。积极培育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建立强制性标准与团体标准相结合的标准供给体制,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加快标准修订,提高标准的时效性。加强科技研发与标准制定的信息沟通,建立全国工程建设标准专家委员会,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提高标准的质量和水平。

八、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

(十八)加强中外标准衔接。积极开展中外标准对比研究,适应国际通行的标准内容结构、要素指标和相关术语,缩小中国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的技术差距。加大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和宣传推广力度,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引领,优先在对外投资、技术输出和援建工程项目中推广应用。积极参加国际标准认证、交流等活动,开展工程技术标准的双边合作。到2025年,实现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部有外文版。

(十九)提高对外承包能力。统筹协调建筑业“走出去”,充分发挥我国建筑业企业在高铁、公路、电力、港口、机场、油气长输管道、高层建筑等工程建设方面的比较优势,有目标、有重点、有组织地对外承包工程,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建筑业企业要加大对国际标准的研究力度,积极适应国际标准,加强对外承包工程质量、履约等方面管理,在援外住房等民生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沿海沿边地区企业合作“出海”,积极有序开拓国际市场,避免恶性竞争。引导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向项目融资、设计咨询、后续运营维护管理等高附加值的领域有序拓展。推动企业提高属地化经营水平,实现与所在国家和地区互利共赢。

(z--t-)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建筑业“走出去”相关主管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到2025年,与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签订双边工程建设合作备忘录,同时争取在双边自贸协定中纳入相关内容,推进建设领域执业资格国际互认。综合发挥各类金融工具的作用,重点支持对外经济合作中建筑领域的重大战略项目。借鉴国际通行的项目融资模式,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建筑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力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建筑业改革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及时研究解决建筑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善相关政策,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加快推动修订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协会商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发挥好规范行业秩序、建立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等方面的自律作用。

公共建筑安全管理篇6

关键词:消防设施三化高层建筑火灾防控

引言

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一栋高层住宅起火,导致58人死亡,70人受伤。2011年2月3日0时11分,辽宁省沈阳市皇朝万鑫国际大厦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随着上海“11•15”、沈阳“2.3”等高层建筑火灾的发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已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如何有效地解决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难点,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在火灾中发挥作用亟待解决。

一、当前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现状。

一是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不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隐患突出。经检查、登记,高层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不高,尤其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完好率较低,部分高层甚至处于瘫痪状态。

二是建筑消防设施专业维护保养率低,地区差异明显,维保质量不高。高层建筑与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协议,比例较低。即使签订了维保协议,从日常检查情况看,维保质量并不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完好率较低。

三是物业公司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管理水平不高。普遍存在高层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物业公司对消防安全重视程度不够、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措施缺乏、维护经费不足等问题普遍存在。大部分物业公司未能认识到对公共消防设施和公共疏散通道的管理是其法定职责,对一些损坏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缺乏有力的措施进行管理,有的也不愿去管理,部分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消防知识缺乏,不具备管理、维护、操作、检查消防设施的基本技能。

四是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主动实施消防违法行为较多。由于住宅小区每家每户产权分散、使用相对独立,大多数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注重自身、自家生活、使用的方便,往往忽视对公共消防安全的维护,在物业公司人员进行管理时,还拒不配合、拒不整改。部分群众为了方便,经常将自行车、电瓶车以及家中日常生活垃圾或杂物堆放在住宅楼梯间和公共疏散通道,影响人员疏散逃生;部分群众为了停车方便,将私家车随意停放在小区公共通道内或室外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附近,严重影响到消防车正常通行和消防设施正常使用;有的为了行走方便,经常将楼梯间的常闭式防火门常开;有的擅自挪用室内消火栓箱中的水带、水枪等消防器材。

二、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的基本情况

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包括: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三项内容。

标准化:建筑物是否办理了合格的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和岗位员工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培训;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用火用电管理、重点部位管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档案管理、工作考评、工作奖惩“十项制度”;是否制定消防控制室应急操作规程、配电室应急操作规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实现职业化管理,是否落实每班2人值班并持证上岗;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标识化:建筑室内消防设施(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等)是否设置统一的标识;室外地下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消防设施是否设置明显标识;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等是否设置禁止堵塞、占用和停放车辆等内容的警示标志;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以及宾馆客房、公共娱乐场所包厢等重点部位、重要场所是否设置明显标识;标识张贴位置是否醒目、内容是否简洁易懂;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流程图、灭火和应急疏散流程图、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表、消防行政许可文书、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单位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建筑总平面布局图、建筑重点部位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十上墙”

规范化:室内建筑消防设施(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等)是否完好有效

是否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是否落实每日防火巡查(非重点单位除外),定期检查,填写统一的巡查、检查记录表;是否与消防设施维保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协议,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及时更换故障消防设施;是否开展年度消防设施检测工作,提供合格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建立完整的各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专项档案资料;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是否立即消除;不能消除的,是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是否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三、如何将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与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实现有效对接。

深入落实三化建设,确保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正常。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单位通过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首先从源头上把好消防安全第一关。高层建筑投入使用前必须取得合格的消防验收手续,消除了先天火灾隐患。开展三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岗位人员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提高了物业单位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单位通过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用火用电管理、重点部位管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档案管理、工作考评、工作奖惩等“十项制度”。各项消防制度如果能够落实到位,必将保持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正常,在发生火灾的关键时刻发挥应有的作用。

扎实推进三化建设,提高高层建筑消防从业人员素质。单位通过制定消防控制室应急操作规程、配电室应急操作规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实现职业化管理,落实每班2人值班并持证上岗,制定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这些措施可以有效的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素质。

全面铺开三化建设,增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综合素质。通过在高层建筑室内消防设施;室外地下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以及宾馆客房、公共娱乐场所包厢等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张贴醒目、简洁易懂的消防标识,可以使普通群众更加直观的了解、掌握疏散逃生的路线,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位置和使用方法,有效提高了扑救初起火灾和疏散逃生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