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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汇报(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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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汇报篇1

近年来,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南通市农发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这一总体目标,精心组织,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至2015年底,我市国土、发改、水务、农业、农发等部门共建成高标准农田50.84万亩,高标准农田占比达47.73%,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得到了显著提高,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业经济结构起到了应有的基础性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与成效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

从1994年起,我市农发部门开始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当时称为中低产田改造,每亩投入量为350~800元,建设标准很低,至2010年,累计建设21.1万亩,年均1.24万亩,这个数据已被上级列入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统计。2011年至2015年,我市农发、农业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别为2、2.15、2.5、1.8、5.6万亩,共计14.05万亩,建设标准为1300~1500元/亩。余下的15.69万亩分别由发改、国土、水务部门实施。

2015年度,我委共实施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7个计5.6万亩,是前四年平均数2.1万亩的2.7倍,项目资金总投入8400万元,为历史最高水平。其中国家农发项目6个计3.1万亩,农业部项目1个计2.5万亩。共新建电灌站26座,地埋干管32.59㎞,100KVA变压器20座,配套输变电线路10.55km;新建田间机耕路51.2km,机耕桥27座,路下涵482座;新建仓库1700平方米,晒场2070平方米;新建河道护岸6.66Km;栽种女贞、广玉兰、香樟等优质树木32660株。

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同时,考虑到我市农田基础设施落后、贯通机耕路的农田占比不足40%、严重制约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的现实和仅依靠上级项目资金改造农田周期过长的情况,2015年市政府同意我委会同水务局在北新、寅阳、东海三镇开展机耕路建设试点,重点解决农机入田通道不畅问题。市镇两级财政共投入4000多万元,建设机耕路277.47公里,新增可机械化作业面积6.96万亩。

2016年度,我委已着手实施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5个计4.5万亩,项目资金总投入6750万元。其中国家农发项目3个计2.5万亩,启东市农发项目2个计2万亩。目前已通过选项入库、立项审查、编制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上报年度计划等相关程序,完成项目招标,部分工程已开工建设。

为顺利通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对我市农发项目建设情况的综合检查,2016年,我委在按计划实施当年项目的同时,对2011年以来涉及9个区镇的未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突击扫尾,排除一切障碍,在上级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扫尾工程的竣工验收、项目审计和资金拨付工作。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举措

1.高度重视,努力争取上级农发项目。由于历史原因,我市的地形地貌呈现水网交错分割、农宅布局分散、地块高低不平的特点,农田单幅田块平均面积不足30亩,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为改变这一局面,我委积极争取上级农发项目,2015、2016年共争取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个,新建高标准农田8.1万亩,争取上级项目资金12150万元。另承担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2万亩,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平均工作量是往年的3倍以上。

2.定向规划,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供基础条件。为改变我市只能种植旱熟作物、土地产出率偏低的现状,我委在建设高标准农田时,十分重视建设内容的规划设计。一是坚持基础配套与优势产业发展相结合。深入实地调查摸底,充分听取村组干群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项目镇水文地质条件、田块走向、水流方向及产业布局等基础资料,对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进行配套设计,在普遍建设路、桥、涵、电、树等常规设施的同时,突出专项建设内容。以高标准设施农业为导向,重点建设管道灌溉、喷滴灌等设施;以水旱轮作为导向,重点建设泵房、渠道、田埂等设施;以粮食生产为导向,重点建设烘干房、农机库、粮食仓库等设施。从而不断提高农田的适应性,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创造条件。二是坚持生产规划与村庄规划相结合。充分了解项目区内现有村庄规划布局及下步设想,倾听群众呼声,在道路及桥涵的定位上,尽可能地将农业生产需要与农民生活出行需要相结合,让农民充分体验项目建设给他们日常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三是坚持项目效益与生态环境相结合。在不打破现有村组行政区划、保证田间灌溉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对村组内现有不规则田块、沟渠进行整合、填平、疏浚,将项目区建成“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实现资源、效益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达到农业精准开发目标。

3.精心组织,不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水平。我市明确项目所在区镇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体,市农发部门为规划、指导、督查单位,市财政局为资金监管单位。着重把好四关。一是把好招标关。严格按照政府项目招投标程序确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土建工程全部实行公开招标,委托专业代理公司负责,全部进入启东招投标中心,由招投标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全面实行资格后审制,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市政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二是把好质量关。要求监理单位严格实施现场监理,严控原材料、工序流程、施工工艺、基础性工程和隐蔽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每月召开监理公司负责人和项目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的工程质量建设监管工作例会,监理公司及时提交监理月报,通报监理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要求。建立农业开发项目农民监督员制度。每个村聘请1-2名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较强的村组干部、老党员、群众代表作为农业开发项目监督员,代表项目区群众对农业开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我委定期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开发部门的所有人员都深入项目区,包片包乡,抓工程进度,抓施工质量。组织督查、观摩活动,进行考核评比,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对施工单位处罚的依据。三是把好验收关。工程竣工后,首先由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组织复检,区镇初验,县级组织监察、财政、农委、设计进行复验,最后报请上级验收。验收时,验收人员必须备有卷尺、测距仪等工具,对所有建设内容进行实地丈量;对涉及强度、厚度等关键性指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四是把好资金关。所有工程竣工后,委托审计单位进行单项工程审计和资金审计。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按合同规定根据施工进度、质量考核、审计结果拨付项目资金。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所取得的成效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不断推进,为我市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促进了土地流转。项目建成区土地流转率由20%提高到70%以上,为推进全托管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提高了农机应用水平。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畅通了农机入田通道,建成区粮食生产机械化率提高到90%以上。三是推进了种植结构调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项目建成区的土地后,或兴建大棚发展设施农业,或种植可以全程机械化的小麦、水稻、大豆、玉米等作物,使种植结构得到了优化,提高了农业现代化水平。四是增加了农民收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后,农田基础设施配套,耕作条件显著改善,土地租金普遍提高300~500元/亩,农业合作组织通过规模化集约经营,节省了农本,提高了效率,增加了收益。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高标准农田占比较低。我市现有总耕地面积106.5万亩,至2015年底,高标准农田占比仅47.73%,在南通市各县(市、区)中居末位,与南通市提出的十三五末占比达到80%的要求,差距较大。

(二)部分农户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积极性不高。我市人多地少,人均耕地在1亩左右,平均每个农户的承包田面积仅为5亩左右,且分散在3~5处。已流转或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户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而无流转意愿的农户主要种植旱熟作物,作业方式以人工为主,改善农田设施条件的迫切性不强,所以这部分农户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不高,成为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阻力。在以往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时,一些农户以自家承包地因道路、场地、仓库、泵房、配电间建设被固化为由,阻碍施工,影响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进程。

(三)建设定向难以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定向应根据将来该地块的种植模式和种植品种而定。从过去的经验看,已流转并落实规模化经营主体的地块,建设定向和内容容易确定,建成后设施的利用率很高。而未流转的土地,经营主体仍是一家一户,种植的作物品种各不相同,建设定向和内容难以确定,编制计划时矛盾很大,建设方案上报批准后仍要求反复改动,造成很大被动。建成后设施利用率也不高,甚至出现擅自损毁设施的现象。

(四)农发技术力量相对薄弱。2014年底我市实行机构改革,把农业、农发、农机三个单位合在一起。合并前农发局在岗工作人员(不含二线人员)12人,合并后调离6人,留下的6位人员中,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只有1人,年近60岁的老同志有2人。为了充实农发线力量,我委已将其他条线的6位同志借用到农发线。农发工作需要工程建设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而借用的人员主要是农业技术人员,对工程技术一窍不通,政策业务又不熟悉,严重影响农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十三五”工作安排

2016年9月19日,南通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会议,根据南通会议精神,9月2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确定了我市“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思路。

(一)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43.5万亩,其中2016、2017、2018三年每年建设10万亩以上。至“十三五”期末,全市高标准农田占比突破80%。新建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达到1%以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以县为单位达到1%左右,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耕地适度规模经营占比达到50%左右。

(二)建设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整体推进。依据城镇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空间布局规划、农田水利规划等,在留足城镇建设、工业发展空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成片推进、规模开发,快速形成一批连片高标准农田集中区。

2.坚持资源整合、合力推进。整合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统一安排,统筹使用,整体推进,形成合力。

3.坚持综合开发、高效利用。突出沟渠田林路综合治理,桥涵闸站电科学配套,综合运用水利、科技等措施,促进连片开发、规模建设,提高农业装备水平。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规模经营有机结合,开发与利用相互协调,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填平废沟呆塘,平整土地,改良土壤,促进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4.坚持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坚持各级党委、政府上下联动,相关部门和实施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四)工作举措

1.进一步强化领导,整合力量。市委、市政府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同时,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配合,组建专门工作班子,从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农委、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抽调领导力量和技术力量,落实专门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进行集中办公,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各区镇是高标准农田的建设主体,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加以落实。

2.进一步加强统筹,有序推进。一是统筹规划。在严格遵守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规划等的基础上,统筹谋划,以村为单元、镇为单位统一制定“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对建设期超过10年且原建设标准不高的农田,可纳入建设规划。二是整合项目。实行八个结合,即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村庄环境整治相结合,与美丽乡村、特色村镇建设相结合,与农村绿化造林相结合,与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项目相结合,与省投土地整治项目相结合,与泯沟填小拓大、宅垅整治项目相结合,与小农水项目、河道疏浚项目相结合,与农村建筑物拆旧、拆废、拆闲相结合,对上述各类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实行统一安排,统筹使用,整体推进。三是连片推进。要按照规划,每年选择2~3个区镇实行整镇推进,其他有建设任务的区镇实行整村推进,形成规模效应。

3.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标准。一是加大投入。各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充分利用上级资金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进程,同时市财政局通过融资等手段筹集资金,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在达到上级项目投入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建设内容,每亩再增加1000元左右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和土地平整等。二是利益共享。市财政对新增1%以内的占补平衡指标给予所在镇每亩10万元的建设补助,对超过1%的指标,再奖励5万元;对新增的增减挂钩指标,由市统筹调度使用,调度最低价格不低于每亩10万元。通过占补平衡、增减挂钩取得的净收益(扣除偿还借款、利息)以及奖励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村庄环境整治以及项目区对外的道路、河道的连接提升及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支出等。

4.进一步强化建设,提高质量。一是严格标准执行。严格执行《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和《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使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达到高产稳产的要求。全面实施路、桥、涵、电及排灌设施建设,提高农田设施应用的广泛性。二是严格工程管理。认真执行建设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等工程管理制度,确保规范运作。三是严格检查监督。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指标效益的跟踪督查,保证进度和质量。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对所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四是严格项目验收。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工程设计标准做好项目验收,确保不留隐患。

5.进一步强化利用,提高效益。一是注重规模经营。积极推进土地流转,鼓励以村为单元,先流转、后建设,促进土地集约经营。凡不愿意流转的农户,其承包田应调整至住宅邻近田块,从而实现高标准农田的连片经营。积极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全托管”、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提升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二是注重建后管护。加强对高标准农田的管护,对符合条件的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发挥镇村主体作用,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纳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范畴。三是注重土地利用。对土地整治后新增的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发包、流转等方式加以利用,发包收入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6.进一步强化考核,落实责任。统一制定我市“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及分年度计划,把五年建设任务,分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区镇及行政村,明确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确保五年任务不折不扣完成。对各区镇实行专项考核并纳入综合考核。要求各区镇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各村的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奖惩力度。通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切实增强各级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市委、市政府决定于10月14日,召开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会,就我市“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各区镇党政主要领导、各村党组织书记、指挥部全体成员将参加会议。会议将组织参观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有关部门作经验介绍和表态发言,各区镇签订责任状,市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讲话。会上将下发《启东市“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年度、分村域规划》、《启东市关于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配合召开好这次会议,我委在再一次调研、征求区镇意见的基础上,重新制订了“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年度、分村域规划。2016年在原有规划面积4.5万亩的基础上,再规划建设5.7万亩,使2016年建设规模增加到10.2万亩,同时确定2017年至2020年分别规划建设10.1万亩、10.09万亩、9.66万亩、3.45万亩,上述目标均已分解落实到村。规划中,明确2016年海复、启隆二镇实行整镇推进,2017年王鲍、合作二镇实行整镇推进,2018年北新、吕四港、圆陀角三区镇实行整镇推进,2019年东海、近海、寅阳、汇龙四镇实行整镇推进,2020年惠萍、南阳二镇实行整镇推进,未实施整镇推进的区镇全部实行整村推进。通过5年的建设,使我市的高标准农田占比提高到88.81%。建设标准也由原来的1500元/亩提高到2500元/亩,总投资额达到10.88亿元。

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尽职尽力,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办事,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实施,取得应有成效,为全市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汇报篇2

高标准农田是指符合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田配套、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具备持续高产稳产条件的农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坚定不移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要求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基础。“建设并保护高标准农田”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通过多年的建设,截至2021年,全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9.06亿亩。中央持续加大支持力度,2022年共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补助资金1096亿元,支持新建1亿亩高标准农田。同时,地方政府也进一步加大对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力度。

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机关依法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的真实合法效益,以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及生态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等审计项目中,重点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维护、利用和资金运用等方面,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外发布审计报告,反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情况,披露发现的问题。

为从不同层级、不同地域的视角全面反映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本文选取审计署和各地省级审计机关2020—2022年度发布的、含有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共计35份审计报告(包括审计署审计报告5份,18个地方省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30份)进行归纳分析,反映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表现的具体形式,从总体上了解我国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现状、已经取得的成果、还需要解决的问题,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建议,推动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取得成效。

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汇报篇3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文献综述

1.研究内容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物质基础,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在我国,由于部门分工等原因造成对高标准农田标准的认识不统一。现有的相关标准只是着重规定建设内容,并没有说明经过建设后不同区域的高标准农田所应达到的状态及其对作物生长的保障作用,所以难以指导科学高效的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工作(薛剑,2014)。

耕地是人类生产生活的主要生产资料,不仅为人类提供重要的必需品,同时能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粮食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产生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耕地数量逐渐减少,耕地质量逐渐下降,国家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实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执行土地用途管制等措施保护耕地,但耕地总体质量仍呈明显的下降趋势。保护耕地对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建设高标准农田是目前耕地保护研究的重点(贾丽娟,2011)。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高作物单产的有效途径,更是缓解我国人地矛盾的重要措施王。经国务院批准正式颁布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提出了2015年建成2666.7万hm2、2020年建成5333.3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目标(王欣蕊等人,2015)。

2.研究进展

国内研究进展

改革开放后,由于国外土地评价理论与方法的引入,我国土地质量评价的理论、方法和应用等得到了较快发展(愧绍祥,2003)。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进程加快,土地资源短缺,尤其是耕地呈现数量减少和质量下降状态,土地质量问题已经成为政界和学界关注与研究的热点。耕地是最重要的农业资源之一,耕地质量是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基础。耕地质量是个多层次的概念,包含耕地的土壤质量、空间地理质量、管理质量和经济质量四层涵义,评价指标包含自然和社会经济两大因素标准是从事各类建设活动的技术依据和准则,是政府运用技术手段宏观调控建设活动、推动科技进步和提高建设水平的重要途径。

目前,虽然专门针对高标准农田标准的理论方法研究甚少,但一些政府机构和学者在耕地质量建设标准、中低产田改良技术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等方面做了不少研究,制定了若干相关标准,值得参考和借鉴。

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2012年3月,农业部发布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规定了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内容、建设区选址和田间工程建设标准等内容,在良种应用、土壤墒情监测、科学施肥、农机作业等配套技术、设施的应用和建设方面也提出相应的标准。

另外,在《全国中低产田类型划分与改良技术规范》(NY/r310-1996)中,将全国耕地的中低产田划分为干旱灌溉、绩辨潜育、盐碱耕地、坡地梯改、渍费排水、沙化耕地、障碍层次、瘠薄培肥等八个类型,以《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r309—1996)中的七个类型区为地域单元,根据土壤类型的不同特点,确定每个类型区中的主要中低产田类型及土壤障碍程度的等级指标,并作为推荐性标准由全国各地参照执行。农业部门制定的标准注重强调地形、地貌、成土母质特征、农田基础设施及培肥水平、土壤理化性状等,特别是农田水肥培养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建设。

2012年6月,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制定了土地平整、灌排、田间道路及农田防护工程等方面的建设标准。2014年,由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牵头制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第一次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基本农田管制相结合,实现了耕地质量保护与土地利用规划、管制的有机结合,有效推动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耕地的数量保护和质量管护。但是,通则中仅提出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一般性规定,缺乏对不同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差异化管理和指导。

总之,高标准农田建设往往与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工程项目紧密相关。与工程建设任务的布置和实施相比,高标准农田标准与建设路径方面的研究略显不足。当前研究大多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实施与效果评价、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战略思考和实施措施。

国外研究进展

在耕地质量评价和等级划分方面,大多数西方国家侧重对耕地自然特征的详细分析,如降雨或灌溉形成的田间持水量、种植适宜温度、耕作季节、酸碱耐受程度、土壤盐分含量、土壤透水透气性、地形坡度、是否有较大石块等土壤特性,以及不能够长期存在侵烛、水淹、温度骤变等外部不良因素。早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Collins(1976)从土地利用规划的角度研究农地保护问题,并正式提出了优质农田(PrimeFarmland)的概念。继而Raup(1976)又进一步对其内涵进行了剖析。美国农业部结合相关研究,立足于本国国情和资源禀赋,把耕地划分为:优质耕地(PrimeFarmland)、特种耕地(UniqueFarmland)、州重要耕地(FarmlandofStatewideImportance)和地方重要耕地(FarmlandofLocalImportance),以此确立了全国耕地质量评价和保护识别的标准(Ward,1991)。随着人们对生产便利、规模经营、综合加工等经济理念的认识提升,单一地以耕地生产力和粮食产量进行耕地质量划分难以满足从业人员的需求。区位成为西方社会划分耕地质量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若区位适当,即便是耕地质量中等或偏下,只要能与周围未开发土地资源或耕地连片分布,也可视为优质耕地(OlsenandJones,1989;Nelson,1990;GreeneandStager,2001)。另外,在资源区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方面,传统西方社会强调土地利用的分区管制,对于优质耕地的识别与评价停留在集中连片的农业用地地块或分区上(Daniels,1990;Greene,1997)。随着都市农业的形成与发展,许多国家认识到在建成区内进行作物种植可以带来经济、生态和景观等多方面的效益,因此逐步将优质耕地的界定与管理向城镇区域延伸,结合周围景观、区位、采光、通风等条件,通过调节土地利用分区的管制规则对分区内的作物种类进行分类管理,以提高这些地块的经济利益、景观效能和美学价值(Schiffman,1983;Wassmer,2009)。

在国际上,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因受耕地资源相对丰富、政府财政佶据、市场经济发达、土地产权均等因素的影响,偏重耕地保护的法律政策建设,以此对现状优质耕地进行保护。例如,美国威斯康星州的华盛顿县在编制本县的耕地保护规划时,基于对农户家庭收入、就业情况、区域经济环境、耕地地价、自然环境、文化因素、农产品价格等的系统分析,认为这是能够真实反映从事农业主体的真实情况,通过对这些因素进行分析、规划和设计才能够真正确保耕地保护服务于农业生产,农业生产能够可持续开展(Oldenburg,1990;Dijk,2007;ThapaandNiroula,2008)。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西方国家虽然也进行土地整治,但主要从环境修复、生态建设的角度进行设计,较少涉及耕地面积增加和整治方面的内容(Archer,1994;StanfieldandKukeli,1995)。对于耕地资源紧缺的日本、以色列等国家,则强调通过工程技术手段对破碎地块进行整理,实现耕地地块形状规则、地面平整和集中连片等目标。在设施配套方面,采用灌排升级、立体种植等平台建设维持和提升耕地生产力,实现农作物产量和经济收益的最大化。

3.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高标准农田概念

关于高标准农田的概念,薛剑在《高标准农田标准与建设路径研究—以黑龙江省富集市为例》中提到:高标准农田就是满足作物高产稳产生长需要,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可以持续利用的农田。王欣蕊、李双异、苏里、汪景宽在《东北黑土区漫岗台地高标准农田质量建设标准研究》中认为,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耕地。贾丽娟在《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及模式研究》中,将高标准农田定义为:具有充足的水源保证,同时土地相对成片且肥力较高,排灌、交通等基础设施完善的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耕地。

高标准农田划分的标准

薛剑在《高标准农田标准与建设路径研究—以黑龙江省富集市为例》中还提到:高标准农田标准的制订可以围绕着作物高产稳产生长需求、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可以持续利用这3个准则选择评价指标,作为衡量农田是否达到高标准的“尺子”。区域高标准农田标准的确定,首先要明确基于当地气候适宜性的区域标准耕作制度的主要作物,以及这些作物高产稳产对土壤、水分和田间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再综合有关农业区划和农用地质量分等研究成果,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江南区、华南区、内蒙古及长城沿线区、黄土高原区、四川盆地区、云贵高原区、西北区、横断山区、青藏高原区等12个高标准农田类型区,分析区域自然禀赋对耕地质量条件的影响,研究区域主要作物的高产稳产对土壤、水分和田间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提出了区域性的高标准农田标准。

王欣蕊、李双异、苏里、汪景宽在《东北黑土区漫岗台地高标准农田质量建设标准研究》中,从高标准农田的定义及内涵出发,依据依兰县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差异,遵循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全面性、代表性、区域差异性、可操作性和稳定性等原则,从自然条件及社会生态条件2个层面,构建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工程措施和农艺措施并重的原则,既要实现土地平整、农田基础设施完善配套,更要实现土壤肥沃、生态良好、高产稳产。最终选取了适宜东北黑土区漫岗台地的高标准农田质量建设的9个评价指标(分别是:坡度、耕层厚度、有机质含量、酸碱度、灌溉条件、排水条件、道路通达度、农田防护林和规整度),主要通过实地采样、现场调研获取和对依兰县30m数字高程图(DEM)分析获得数据,运用层次分析法与熵权法确定指标综合权重,结合不同指标的赋值得到耕地质量的综合分值,划分5个分值级别。标准分值加权求和得到的综合分值在80分以上的为高标准农田,既以研究区内评价单元的较优程度作为该区域内高标准农田质量建设的标准。例如东北黑土区漫岗台地评价结果表明,评价单元属于Ⅰ、Ⅱ、Ⅲ、Ⅳ、Ⅴ级的耕地分别占12%、58%、18%、10%和2%,并拟定Ⅰ级耕地为高标准农田。通过对各区域内的主要限制因素的分析,提出依兰县高标准农田质量建设标准。

贾丽娟在《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及模式研究》中提出的标准: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类型区为渝西方山丘陵区(I)、渝中平行岭谷低山丘陵区(I工)、渝东南低、中山区(111)、渝东北中山区(W),在四大类型区内选取了四个典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研究区,通过现场调研、实地采样和ARCGIS数据平台,获得和处理基础属性数据,依据指标选取的原则选择农旧质量的影响因素,运用层次分析法和嫡权法,分析农田质量的影响因素,拟分析造成农田质量较差的障碍性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不同类型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本研究综合考虑自然、社会、经济和生态因素,按照综合分析原则、主导因素原则、区域差异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自然质量指标选取了海拔、土壤有机质含量、有效土层厚度、表层土壤质地、土壤pH值、灌溉保证率、坡度、梯地状况共8项指标,社会经济因素指标选取:土地利用率、田块规整度、田块连片程度、排涝设施完善率、路网密度、农田防护林覆盖率共6项指标,然后采用层次分析法与墒权法结合的方法来确定自然因素指标权重,采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社会经济因素指标权重。在选定的评价指标中,只有部分因素可以进行定量划分,因此,各项指标分值的确定,主要通过参考已有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以及在对相关专家进行咨询和己有文献基础上确定各项指标分值。重庆市地形多样,不同地形区的部分指标分类不同,因此,根据指标类型的特性,对各等级的指标赋予[10一100]不等的分数。建设指标综合分值计算公式为:

其中:F为建设指标的综合分值;hi为指标权重值;ki为指标对应的分值。综合分值的取值为[O一100],采用等间距法,按照20分作为等间距,划分为5个分值级别,即I级的综合分值为[80一100],11级的综合分值为[60一80),111级的综合分值为[40一60),工V级的综合分值为[20一40),V级的综合分值为[0一20)。不同级别的耕地质量不同,本研究将综合分值为I级的耕地划为优质耕地,Ⅱ、Ⅲ级耕地为中等耕地,IV、V级耕地为劣等耕地,其中I级优质耕地为高标准农田。

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汇报篇4

一、市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2011年,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计划建设1.4万亩,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整个工程分6个标段于10月底开工建设,年底前可完成土方任务,明年春耕前主体工程基本完成。为了使主要项目工程使用寿命达到30年以上,切实做出“精品工程、长效工程”,今年项目区的大断面灌溉斗渠采用立模现浇砼衬砌的方式,砼现浇渠道达9.8公里。区开发办将派专人负责砼现浇渠道工程,对开挖、立模到砼拌制、振捣、嵌缝和养护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积累经验、改进工艺、控制成本、提高质量,为今后立模现浇砼衬砌渠道在全市的推广打下基础。

通过近几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的实施,我们主要的做法是:

(一)坚持“三个好、一个高”,竞争立项,择优选项。一是水土资源条件要好。选择灌溉水源有保障、交通便利、地貌平坦、集中连片的地方搞开发。二是经济条件要好。选择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搞开发,方便解决自筹资金到位难的问题。三是村级班子要好。村级班子办事协调能力强,可以随时处理施工队与村民发生的一些矛盾和完成田地平整、责任田调整等任务,将使项目实施事半功倍。四是群众积极性要高。这是项目工程能否顺利完成、不留后遗症的关键所在。

(二)坚持三项原则,科学搞好项目规划设计。一是坚持求真务实原则,搞好测量工作。在实地测量前,带领设计和测量人员到实地熟悉地形地貌,制订具体测量工作方案,设计人员必须依据现状地形图进行规划设计。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选择土地平整方法。对地势平坦的田块,按同水平线进行平整;对有一定坡度的田块,以等高线平田的方法进行平整。三是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把资金用在刀刃上。资金主要用于农田的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工程以及田间渠道的开挖衬砌、桥涵闸等渠系建筑物的配套。

(三)建立三项制度,创新项目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多方参与规划设计的机制。在工程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初稿时,将规划设计图拿到项目区去,征求当地乡镇、村干部和村民的意见,尊重农民的需求,采纳合理、可行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二是推行专家评审制。开展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工作,组织水利、农业、工程造价等方面的专家,对设计报告的规划、布局、措施、工程方案和预算等进行全面评审,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三是严格执行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农发工程要成为精品工程、阳光工程和惠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至关重要。我们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和国家、省农发办招投标管理规定,把握招标委员会、招标文件、公开招标、实地踏勘、评标委员会、评标规则、公开开标和签订合同8个关键环节,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多措并举,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建设进度和质量。一是精心组织。领导在一线靠前指挥,工作人员常驻工地,深入到各个标段施工现场督导,及时处理有关问题。二是统一标准。要求各个标段的工程质量统一标准,并不定时组织各标段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互相学习,取人之长,补己之短,相互促进。三是严格项目自查验收和市级检查验收工作。

(五)提高认识,落实经费,做好建后管护工作。一是加大管护工作宣传教育。杜绝“只建不管、重建轻管”的思想,做到建设与管护并重。二是明确项目工程产权,落实管护经费。“工程落地,管护上马”,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工程产权全部移交给项目所在乡镇,同时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三是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开发办不是将工程产权和管护责任移交到乡镇后就万事大吉,而是定期到项目区实地查看工程设施的完好程度,督促乡镇落实管护责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筹资投劳落实困难。按现行的资金配套比例计算,农民每亩需要筹资投劳85.7元,区户均耕地3.9亩,每户需筹资投劳约334元,对农民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现在农村青壮劳力大多在外打工,在家务农的多是老弱妇孺,投劳也有很大的难度。而国土部门类似我们项目的农村土地整治重大项目,亩投资标准高(2200元/亩),全为财政投资,无需农民自筹,对我们的冲击很大,影响了农民群众对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的积极性。2012年高标准示范工程项目本来选择在区下村镇实施,可研报告都已编制并审查完毕,然而当地镇政府和农民群众听说国土部门也在搞土地整治项目且政策更好后,纷纷找到区开发办要求取消农发项目,逼不得已,只好另行选址。

(二)项目建设标准不够细致。高标准农田建设“高在哪里?多高合适?,国办出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比较宏观,没有出台建设标准细则,竣工项目的工程标准不够统一和规范。

三、意见和建议

(一)在实际操作中取消农民筹资投劳。取消农民筹资投劳可以减轻农民负担,解决农民筹资投劳落实难的问题,非但不会降低农民的主体地位,相反更有助于提高农民参与农发项目的积极性,特别是在资金整合,各项目区相对集中后会取得更好效果。

(二)出台项目建设标准细则。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各项工程布置、规格、结构和形式等作出具体的规定,还要按照各地不同地理条件,分别制定标准,实行差别化管理。全省现在要求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搞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了亩均3000元的投资标准,所以制定的项目建设标准要高,不能低,使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步到位,长期发挥效益。

以上是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汇报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中国农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随着国内农业的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将继续得到重视和支持。未来,相信高标准农田建设将会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为中国农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汇报篇5

根据农业农村部《西藏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西藏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0)56号)、《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通知要求,关措美县认真开展我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期自查评估工作,客观实际查找不足,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

一、任务完成情况

措美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于2021年1月组织实施,当年12月竣工并完成县级初验,待市级终验。

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组织实施建设高标准农田0.3万亩。(其中:1.农业措施:土地平整0.2万亩,客土改良2857.8亩;2.水利措施:主渠0.112公里,支渠19.227公里,斗渠5.793公里,退水渠2.65827,渠系建筑物1701座;3.道路措施:田间道路19.68公里;4.林业措施:农田林网11294株;5.科技推广措施:示范推广0.3万亩;测图配方检测点42处)。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275.52020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25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99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06万元,县级自筹资金445.520206万元)。

2.项目实施进度:该项目进度完成100%。

3.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到位资金1275.520206万元,项目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分别为:中央财政资金执行数为625万元,执行率100%;地方财政资金执行数为650.520206万元,执行率达88.5%。项目总资金执行数为1200.9万元,执行率达94.1%(工程款质保金未拨付35.5万元,设计费未拨付7.088万元,设计费结余5.544万元,监理费未拨付5.316万元,管理费21.08719万元)。目前正在实施项目决算审核工作,将决算审核完成后拨付剩余工程款。

三、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建成后,措美县措美镇、乃西乡5个行政村14个村民小组572户1742人受益,在原有的3000亩耕地增加至3114.2亩,新增耕地114.2亩,新建配套水利设施,解决了19.33公里群众灌溉难的问题,实现科学灌溉,实施节水灌溉,灌溉水利系数可从现在0.45提高到0.65,年可节约用水量53.33万立方米。项目实施后改善生态环境,促进项目区农业生态化、标准化、现代化发展。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增强了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带动了农牧民群众增收,群众能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殷切关怀,项目的建设随之将产生深远的政治和社会意义,从而促进社会局势更趋稳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基础。在问卷调查中,发现基层干部和村民对项目的满意度分别为100%与98%,从不同程度深层次对项目进行自评,自评分值为95分。

通过实施高标农田建设项目,达到以下成效:

1.生产条件有效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可显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机械化进程。

2.社会效益功能显著。通过大力实施项目建设,带动农牧民群众增收,让农牧民群众真是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殷切关怀,明白惠在何处、惠从何来。

3.管理使用明显增强。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降低农业投入成本,优化耕地布局,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田间管理能力水平逐步得到提升。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选址困难。“十三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西藏农牧业发展,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了大量资金,宜耕地已基本建设完成。因措美县天然草场广布,耕地分布散乱且坡度大,剩余耕地建设难度更大,项目选址存在一定困难。针对上述问题,建议适度减少措美县高标建设任务指标,因地制宜,适度放宽建设标准。

(二)项目建设困难。目前,措美县剩余耕地连片面积小、坡度大,群众对高标项目建设要求高,按目前亩均4251.73402元标准建设实施难度很大。针对上述问题,建议适度提高投资标准。

(三)项目宣传力度不够。宣传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强,群众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层面积极性不高。针对上述问题,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工作中,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建党百年庆祝大会和西藏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抓紧粮食生产,为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奠定坚实基础。

1.抓好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市级统筹、县级农业农村局实施”的管理机制,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措美县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来抓。

2.抓好2021、2022年项目建设。要进一步注重规划引领,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科学部署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标准及内容。要坚持提升项目资金标准,切实落实“粮食功能区”地块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要求,力争实现4个(乡)镇高标项目建设全覆盖。

3.抓好“补短板”导向。要坚持以实施水利、田间配套、全程机械化为抓手,加强林、田、路、水、技、管等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努力打造一批“田成方、林成网、沟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现代化高标准农田的目标。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