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6篇)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篇1
1.1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难度提升,对装备手段的要求提高高层建筑与普通的建筑相比,在对其进行火灾扑救时难度会增大,这是由于城市高楼林立,楼与楼之间的间距有限,消防行动需要一定的场地以展开救助行动,加上现在的高层建筑的墙体采用的材料更加的坚硬。这对于消防人员在短的时间内接近起火点非常困难。这就需要更高端的装备设施才能够达到消防人员的救助目的。
1.2物业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由于消防警力、业务经费、管理体制、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多数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物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明确、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加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缺乏信任基础等原因长期存在,致使委托管理的单位、小区特别是多产权建筑滋生大量的火灾隐患。这就需要物业管理不断完善自身管理,真正地实现小区的和谐、安定。以上是高层建筑在使用期间出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其实,高层建筑在施工期间也存在着消防安全问题。高层建筑的施工周期长,施工所需设备数量多,施工人员人数多,施工现场临时动火多,用电量大,易燃、可燃材料集中,一旦发生火灾,也会造成很难预料的后果。
2常态化管理体系
面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特点,我们除了拨打消防热线,求助消防部门之外,最重要的是做好预防措施。通过常态化管理体系的探讨,以使得我们生活的更加安全化。
2.1根据人群特点设置设备高层建筑现在都有名称各异的管理团队,管理团队要从全局、消防角度为基准,对高层建筑的硬件设施要充分考虑到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扑救面及特殊房间的位置等,考虑到建筑使用者的人群特点,针对不同的使用群体安置的不同的硬件设施的种类及其分布也有不同的特点。
2.2使得消防安全设施到位在现代化的进程中,用地处于紧张状态,任何建筑商都想地尽其用,不愿让逃生通道占过多的面积。高层建筑的垂直疏散距离远且高层建筑中的人员高度集中,这就会延长疏散的时间。这就得需要高层建筑的管理者对日常生活中对楼道环境进行严密地有规律地安排,保证逃生通道,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这样可以在出现消防问题的时候,可使人员处于暂时的安全状态,并能够在消防队的组织指挥下,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使得遇难人员能够有秩序地被疏散到最终的安全区域。
2.3物业对消防设施的管理消防设施的类型多种多样,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灭火器,对讲电话系统、室外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的使用存在着紧急性,只有平时维护好消防设施,才能保证消防设施随时可被使用。对下消防设施的管理,首先是对消防设施的安置,安置的地点要符合人体身高的需要,安置的方式既要保障消防设施的安全性也要保障使用的方便性。其次是要按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自检功能检查,对于不能自检的消防设施,要检查是否符合使用标准,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同时在对消防设施要进行维护时要注意细节,保证消防设施不被腐蚀、不被损坏等,需要配电使用的消防设施要注意检查供电情况。对于消防设施的管理要有指定的进过特殊培训的负责人,制定合理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不定期的抽查工作也是必要的。对消防设施的合理管理,是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的准备工作。
2.4进行实际有效的演练在实际的演练之前,对居住者进行安全知识的普及及日常的宣传工作,使得居住者理解实际演练的重要性,同时也使用者懂得如何使用消防设施,如何进行正确的预防居住者明白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才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时时注意消防安全,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消防安全问题的发生。在实际的演练中,能够使得居住者真正的体验如何逃生,如何自救,如何互救等,这样能够使得居住者能够真正的了解自己所居住的环境。在演练中积极的主动地观察被疏散的人群的情况,通过总结,以备后用。
2.5对法律知识的关注及重视无论是作为高层管理者还是普通的居住者,我们都是社会的公民,了解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在社会生活、工作中培养法律思维并运用。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安全部门要按规定进行防火等巡查,及时报告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
2.6充分发挥物业管理的作用物业管理是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其职责是集中多种管理服务职能,整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有效地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而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优化居民生活环境。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城市居民对生活质量和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与日俱增,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作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自然成为了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物业管理责任意识的提高有利于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能够有效的减少居民区消防安全问题的发生。此外,还应加大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的科技含量,采取先进消防设施,安置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等智能系统,对消防安全形成保障。与此同时积极地改善管理制度。在硬件与软件有效结合的条件下,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使得社会更加的稳定。
3小结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篇2
关键词:消防现状;高层建筑;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TU20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0前言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持续增长,城市土地资源日趋紧张,城市构造逐步向高空延伸,使得我国城市高层建筑不断地增多。高层建筑结构功能复杂,建筑面积大、高度高、人员众多、用火用电量大,因而其存在的火灾隐患是不容忽视的。目前,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对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措施是消防领域所关注的重点问题。
1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及消防难点
(1)火灾蔓延途径多,火势迅猛。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风道等通道较多,火灾发生时,易产生烟囱效应,成为火势迅速蔓延的途径。高层建筑受风力影响较大,建筑物越高,风速越大,火灾扩散速度越迅猛。还有,建筑内部的电气化、自动化等各类电器设备繁多,增加了短路漏电而引发火灾的可能性。另外,装修材料(多为可燃性材料)的大量使用,有利于火灾的发生与发展,并可燃烧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从而危害人体健康。
(2)人员多而密集,安全疏散困难。高层建筑层数多,将人员疏散到地面所需的时间较长,而且建筑面积大,容纳的人员较多。火灾发生时,电梯必须停止使用,只能通过楼梯进行疏散,而楼梯的容纳量有限,必然会发生拥堵、踩踏事件,来不及疏散的人员极有可能被烟火熏死或烧死,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3)高层建筑火灾救援难度大。建筑高度高,现有消防车辆及设备满足不了灭火需要,不能及时控制火势而造成火灾扑救困难。特别是消防水供给量及供水高度达不到要求时会延误灭火的时机。火灾时,空间范围内会充满大量的烟气及水蒸气,而此时,各类排烟设备的自动切断使得通道内的排烟更加困难,据统计,火灾中约70%~80%的人员是由于烟气中毒而窒息死亡的。
2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及存在问题
2.1消防设计不够规范
1995年国家颁布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提供了规范保证。然而,许多高层建筑住宅的消防设计并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特别是一些老式的建筑消防设计存在着先天不足,例如,公共通道未设消防自动系统;缺少消防水源;疏散楼梯间不符合规范要求;超过百米甚至更高的建筑存在避难层“空白”;现代高层建筑的高密度建设或是位于市区繁华地段的建筑,使得消防车道或消防室外操作面积被大量占用;高层建筑的幕墙装饰,在火灾高温作用下,极易破碎形成玻璃雨,妨碍救援实施,造成人员伤亡。
2.2消防设施配备及防范措施不到位
通常,最基本的消防设施应包括:设有火灾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淋装置、安全疏散系统、排烟系统、自动防火卷帘系统等。目前,我国高层建筑的消防系统存在着设施配备不齐全、设施质量不过硬、消防系统缺乏维护保养以及不同程度地停用等诸多问题。
2.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的高层建筑多为合用或多产权建筑,造成了各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上责任落实不清,使得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不到位,而且建筑内各种消防设施繁多,其管理与应用也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而往往又存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不到位的问题,加之消防应急预案等的欠缺,所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之处是应得到充分重视的。
2.4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设施维护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在很大程度存在着业务不规范、不熟练、责任心不强、擅离职守以及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
2.5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缺乏
在社会生活中,公众缺乏对火灾事故的灾难性后果的认识,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也未有防范火灾的安全意识。如擅自改变房间使用结构但消防设施未跟上;在装修材料的选用上也未充分考虑到耐火、非易燃材料的使用;对电、气的安全使用重视不够;消防安全基本知识、自救逃生常识也相对匮乏。
3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对策
(1)消防设计合理、设施齐全。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防火设计规范进行,合理布置建筑总体布局和防火分区,并加强排烟设计和安全疏散系统设置,配备各种类型及功用的消防设施,并试图开发智能化的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以形成一种智能火灾监控与消防系统,该系统可根据保护对象的特点和要求,综合考虑建筑物的规模、火灾载荷、危险性、事故后果以及疏散和扑救的难易程度,确定相应的消防设计及设施配套方案。
(2)制定高层建筑火灾应急预案。应根据不同高层建筑的特点,包括楼高、层数、建筑结构及通道设置、建筑物的材料及耐火性能、火势蔓延的可能方式与强度等制定火灾发生时的灭火措施、供水方式、所需灭火力量、抢救被困人员和输运贵重物资的通道或方式等。在高层建筑外,对于火灾外场的救援也应制订应急预案,如消防人员登高救援的方式、消防车辆通道的疏通、操作场地的确保等。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首先应明确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单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开展防火检查,有关部门应对各建筑的消防安全系统,包括各类消防设施实行定期检查,监督其消防措施落实情况,以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并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其岗位责任意识,提高消防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合理使用。
(4)完善消防安全规范及法律体系。在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中,须进一步健全各种法规制度,同时加强对消防安全的监管,国家各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各类消防设计规范,制定新的管理规章制度,以法律法规作为工作实施的保障,同时须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审核制度。
(5)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及安全意识的培养。各相关社会团体或消防部门应向高层建筑使用者和管理者以及广大的民众以不同的形式并且有针对性地宣传防火知识,特别是自救知识,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防火意识,也可进行定期的火灾事故演练,训练公众的疏散、逃生和使用消防设施的能力。一方面使公众从思想上认识到火灾事故的严重后果,提高对火灾的警惕性;另一方面也培养锻炼了公众防御火灾、实施自救的能力。
4结语
现代社会高层建筑“层出不穷”,因建筑特点、经济社会因素以及人为因素,高层建筑的消防救援实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困难,其消防安全也存在种种隐患。对于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消防安全设施、消防工作辅助系统与人员配备,特别是消防安全的管理与公众的安全意识方面应予以高度重视,并逐步完善健全各项制度,以保障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的安全稳定。
参考文献:
[1]赵爱民,鲁亚姝.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探讨[J].武警学院学报,2007,23(4):16-19.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篇3
河北省隆泰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石家庄050000
摘要随着我国科学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物也随之增多,近段时间以来各地的火灾事故不断发生,消防安全问题备受关注。高层建筑在进行施工时,很容易发生火灾事故,也会造成令人不可设想的后果。消防安全问题必须受到各部门的重视,现代社会人们的素质修养水平也在不断地提升,在这样密集的建筑物中,人们首要考虑的就是安全问题。有效的采取安全措施,居民消防电气所带来的安全问题也就降低了。
关键词消防电气设计;高层建筑;建筑消防建议
0引言
针对我国的电气安全问题,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地为人民群众宣传,带领大家安全用电,有效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电气系统直接关系到人们人身安全,一项合格的建筑工程要求电气要有很高的配置,首先应该确定电气是否被预埋,以及根据地面的填埋程度来调整施工的深度。有关消防电气的设计理念,电力设施的预埋程度要合格。高层建筑消防的安全是非常必要的,笔者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带领大家一起熟悉电气。
1建筑消防电气设计
电气消防与建筑施工有较明显的相互联系,在建筑施工中,必须要分清建筑前以及建筑后的设计问题。基于高层建筑的设计标准要求较高,功能安全较复杂,这就使得经常出现火灾隐患问题。高层建筑的设计和局部环境因素是造成火灾的两个重要因素。在一些城市中,建筑施工因受地形的影响,在较高楼层上不设台阶和坡道。高层建筑本身就具有这些特殊性质,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应当高度重视电气的设计问题。
随着科学经济的发展需要,电气也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建筑施工的挖掘式设计也正在紧张有力的进行中。人们日益的生活用电,电能虽造福了人类社会,但也容易引发电气火灾。据调查,我国的电气火灾情况达到15.3%,占了所有火灾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许多火灾的发生都产生了巨大的伤害程度,例如云南香格里拉大火将具有“月光城”美称的香格里拉古城瞬间变成了废墟,火灾给古城历史及居民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危害。灾后经研究调查,起火的原因是由于居民的电气的使用不当,存在遗漏的现象。另外,由于消防部队离香格里拉古城较远,消防车上的自助系统供水不足也是造成本次火灾事故受到巨大伤害的重要原因。
所以,最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还是市民的使用程度不佳以及电气的消防安全的设计问题。火灾事故的发生可以直接造成经济的损失,也可以造成重大的人身伤害事故。电气火灾所占总火灾的数的比率情况也在不断地提升,加强电气消防的安全管理,是建筑设计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条有效的电气防火管理条例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具有政治意义,又具有安全经济效益。因此,加强电气的安全保护是减少火灾事故的重要措施。
2防灭结合的高层扑救战法研究
由于近年来的火灾事故频发,在我国经济效益的发展过程中,高层建筑的迅猛发展,救火专业部队应加强建设,强化消防器具的安全设施。因此,在消防过程中,我们要做到防与灭的有效结合,采用“超高战”的消防战法。高层建筑的防火措施较为复杂,面临世界性的扑灭大火研究策略,它的布局也较复杂,我们应该采用多元化的防火策略方案。高层火灾的发生,潜藏了许多安全问题,采用防灭技术的结合有效降低火势。如果面临着高层建筑的火灾顺风形式蔓延扩大,加之高层建筑的用水情况困难,很难保证大火在短时间内得到扑灭。
当今社会的建筑需求量不断扩张,建筑实施所占领面积较广,规模大,设施安全系数较低,因而容易引起火灾的发生。电力设施本就是国家标准,电力系统分为民用和公用系统。目前设计者把公用系统改善得较为理想,而民用电力系统存在着较高的安全隐患。民用电力的设计规范要求设计者从多种角度考虑问题,采用全方位的设计理念,注重控制系统的设置。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建筑火灾所带来的危害,有效保障居民的人身安全。因此,消防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防火措施,设计出一项民用防火技术规范的规章制度,遵循“防灭结合”的消防原则,并提交给国家高层部门进行审核通过。
3有效采取措施预防电气安全
许多电气事故的发生在于消防人员自身安全意识较差,办事监管力度不够。消防部门要彻底解决电气设施火灾隐患,根据《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条例》的规定,各单位应该积极组织电气公司员工进行学习,吸取前期事故的教训,积极开展各项培训工作杜绝因操作失误带来的安全隐患。常见的建筑消防电气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有电气线路的老化以及电气设备的安装不符合要求等等。
根据相关工程经验表明,电气设计存在消防技术力量薄弱的现状。针对这一现状,消防部门要采取相关措施,为市民宣传电气等消防方面的知识,加强高层建筑的保护。消防部门要做好大力宣传,为民众提出合理化的消防建议。笔者就有效采取相关消防措施做以下建议:淤不要忽视电力安全隐患,特别是公共娱乐场所,这些场所的消防设施都不完善,而且这些设备经常受风雷的打击,设备老化容易引起电气所带来的危险。于注意消防标志。许多公共场所都有消防标志,要求相关负责人员经常检查标志是否完好,遇到有脱落情况应及时整改。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对自己本分工作高度负责,应认真贯彻执行相关电气条例,安全技术应该落实到位。盂安全出口的疏通问题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多数电气安全都出于“踩踏式”的问题,关于疏散的相关政策,建筑方面应着力重视。榆加强全民的防电气触电教育,提高防触电意识;有效健全建筑工地的安全用电制度。遇到高温或雷雨天气,相关部门要组织好电气设施的检查。虞多数建筑施工现场由于安全环境较差、工作面大、危险性较高,各企业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政策方针,确保电气安全工作的发展。愚加强电气安全用具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避免安全用具的污损。
总之,强化电气安全技术策略,切实保障建筑消防的安全防护,执法人员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杜绝一切的安全漏洞。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特别是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的责任。进一步的加强安全用电措施,提高用电意识,使每个人都要意识到不安全用电所带来的恶劣后果。
参考文献
[1]吴忠刚.高层建筑火灾致因因素分析与防火安全对策[J].安防科技,2010(08).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篇4
【关键词】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火灾隐患防控
1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分析
1.1建筑主体存在“先天性”隐患
一是设计存在先天不足,前几年,许多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设计均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设计人员一味地根据甲方要求的布局、设想来设计,忽视了消防安全,且有一部分建筑设计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就投入使用,因而问题不少。二是建筑施工质量要求不高,现在不少高层公共建筑是由私人建筑队承包,特别是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有些施工单位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有资质的单位,但是施工单位仍为原班人马,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致使一些建筑验收完毕后,消防设施运转不长时间就瘫痪的现象屡见不鲜。
1.2装修装饰、用火用电造成火灾荷载过大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观念和文化熏陶不断转变和提升,装修装饰日新月异。一方面,采用大量可燃或易燃的装饰材料和物品陈设。如:吊顶、墙布(纸)、壁画、窗帘、地毯、沙发等等。虽然有些材料经过阻燃处理,较难被点燃,但是一旦发生火灾,火灾蔓延扩大,这类材料仍然会被引燃,且大量的可燃易燃材料释放的浓烟扩散迅速且往往有毒,极易让人窒息而亡。另一方面,空调、热水器、冰箱、电脑、电视等各种大功率电器和电子产品已成为现代生活必需品,用电量急剧增加,电器、线路超负荷运转;商住高楼内业主单位众多,大量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这些都给高层公共建筑防火埋下了隐患。第三,使用电焊、气割等明火未采取防护措施。近年来,已发生多起高层公共建筑火灾均是由于违章使用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而引发火灾事故。
1.3消防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一是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故障、损坏严重。一些高层公共建筑,尤其是早期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设施无人管理,年久失修。诸多高层公共住宅小区内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被盗丢失,消火栓压力不足或无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障或瘫痪,消防控制室内无人值班、报警主机停止运行等现象普遍。笔者了解到,有的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严重、长期得不到维修,除了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尽到责任外,主要是缺少维修经费;有些高层公共建筑产权复杂,物业管理费用难收,甚至没有设立公共维修资金。二是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职责。现代高层公共建筑内一般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防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火卷帘操作系统,有的高层公共建筑还设有气体自动灭火系统、雨淋或水幕系统、自动闭门装置系统等。且尽管全国开展了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但其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很难确保其工作的长期性。
1.4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不高
人的安全素质、安全意识决定着事故发生的概率。从今年开展的高层公共建筑“打违除患”工作中折射出当前较大一部分高层公共建筑的管理者和大部分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均不高。一方面,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感,工作责任心不强。笔者在检查高层公共建筑时发现多数居住小区或公共建筑内的消防监控设备形同虚设,有监控报警系统瘫痪的,有消控室无人值班的,有值班记录长期空白的。另一方面,高层公共建筑的功能多样,用途广泛,公司、企业应有尽有。人员进出频繁,成分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引发火灾事故的不确定因素也相应增多。第三,高层公共建筑内居民的整体安全意识不强。
2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防控对策
2.1把好建设工程消防源头关口
高层公共建筑存在的结构方面的火灾隐患,大多与建筑设计、施工有关。根据《消防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化高层公共建筑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确保高层公共建筑建设工程设计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为此,笔者建议可以具体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具体实施:
2.1.1实行建筑设计师消防资格证书
对每个设计院应至少确定一名负责消防总设计的资证总工程师,实行建筑设计师消防设计资格证便于促进人员学习新规范,提高设计质量。对参与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设计人员,从建筑、结构、暖通、给水、电气等各个专业上划分资质等级,每年应参加国家统一的资质考试。而设计院出具的消防设计图纸必须经消防设计总工签字盖章方算有效。目前,福建省还未实行建筑设计师消防设计资格证,建议是否与省建设厅协调解决,共同执行。
2.1.2严格实行消防专篇,自审制度
公安部30号令已明确规定,带自动消防工程系统的高层公共建筑等必须有消防专篇。因此,该消防专篇应有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方面的消防设计内容,专篇应在初步设计中体现完善,并应由设计院完成自查自审工作,由设计院签字盖章负责。同时有关法规应进一步强化“谁设计,谁负责”,确定设计人员对所设计工程的终身负责制,以督促设计与自查自审不流于形式。
2.2严把审核关
公安部1998年对现有专(兼)职建审人员实行了建审岗位资格考试;《消防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这些都说明了在相关法律规定中,有效实施的审核制度是降低建筑火灾的重要措施。
2.2.1实行建审人员的相对固定,强化素质,最终走向职业化
公安部规定建审《上岗证》有效期五年,但现在真正能在建审岗位上相对固定干满五年的人员有多少?“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技术岗位也不例外。但建审工作是一项知识性与实践经验联系十分密切的工作,没有几年的打底工作,要真正搞好建审是不可能的。因此,建议加强这些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培训与政治思想教育,从而做到建审人员的相对稳定。为多种有利因素,可以同岗位性质换地点横向交流,但不宜换岗位频繁流动。
2.2.2实施建筑审核工程师签字制度
传统的建审办法是,建设方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送来,消防部门出具相应的审核意见书,本人认为是否可以改一下这个传统模式。尤其是在施工图送审时改动与强化这一过程,施工图审查是整个设计审查中的最重要环节,而从审核程度上来说,这应该已是一个设计相对完善化的阶段(要是施工图仍问题很多,说明前期方案、扩初的建审工作根本没落实)。因此,建议实行施工图审查签字制度,对消防施工图纸,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工程师签字方可生效,消防部门才给予受理审核。
2.3严抓施工管理
2.3.1实行施工人员资质制
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消防专业资质队伍承接,这一点已很明确。但实际操作中,施工队伍转手分包、换人施工等做法却很多,监管部门亦极难控制与管理,要真正控制这一点,建议可实行资质单位消防水、电施工员及施工管理员上岗制度,这样消防监督部门在施工检查中,可以有的放矢检查施工人员的《上岗证》,严格落实责任制,从而也就确保了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工程设施的施工质量,增加了建筑施工的安全性能。
2.3.2实行消防工程施工监理制
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具有技术含量高、施工过程复杂的特点,因此,技术性的咨询指导工作亦就显得极为重要。建立消防工程施工监理制,即可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质量又可以了解施工中的一些实际问题,特别是对一些隐蔽工程质量的把关极有益处。
2.3.3加强建筑施工检查
高层公共建筑的火灾危险性表现在施工过程中则主要体现在装修阶段,现代综合性高楼,装修投资惊人,可燃物质数量巨大,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监督,一方面要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消防法规规定,控制可燃材质的使用,监督某些隐蔽工程中木龙骨、木框架的防火涂料处理,线路穿管敷设、有关孔洞的封堵等方面;另一方面要严抓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清理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监督施工单位采取封闭式管理施工,严格各项防火规章制度,施工现场严禁无关人员出入,施工人员一律佩戴统一标牌。
2.4严抓后期管理
2.4.1签订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移交书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必须确定专门管理部门专人管理,因此消防部门应及时签订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移交书,同时根据高层公共建筑的有关规定签订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合同。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但据现在的调查表明,大多数城市的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并未达到上述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仍处于无序状态。看来要做好这项工作,一方面要加大消防验收,检查的监管力度,适当地可强制执行:另一方面要提高现有维修保养资质企业的业务水平与人员素质,提高社会服务的能力。
2.4.2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目前,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明文提出的建筑管理中需要经正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工种有:消防控制值班与管理人员和专职消防保卫干部;从实际情况看,一方面这些人员的培训率仍不高,另一方面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仍普遍不高,针对这个现状,我们应发挥培训中心的巨大作用,加强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知识。
2.4.3明确承租大楼的消防责任
现代高楼特别是高层公共写字楼出租率很高,几个单位共用一幢高层公共建筑的现象屡见不鲜,单一用户的建筑消防安全抓起来比较统一,而用户多而散的建筑防火安全管理就比较难。因此必须建立一个明确的约束管理体制。现有消防法规对楼层出承租方的消防责任只简单地规定为“建筑消防安全由出租方负主要责任,承租方负次要责任”这里对承租方的法律义务仍未严格约束,而作为出租方的甲方对承租监管的力度亦是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建议是否能出台《建筑出租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明确承租大楼的消防管理责任,使这些大楼的消防安全能有明确的法规保障条文。已经配置的消防设施,必须落实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制度,建立专人管理维护,巡视检查,定期运转机制。
2.5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高层公共建筑真正的防火体系核心在于自防。一般300平方米以内的空间依靠内部喷淋系统,300平方米以上的空间则需要消防栓。美国人4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水喷淋的灭火成功率为98%。高层公共建筑一旦发生火灾,感烟探测器能够及时发现,应急广播能够正常引导人员疏散,自动灭火装置能够扑救初期火灾,消火栓能够在灭火人员赶到时发挥作用,那样高层公共建筑就可以保证不发生恶性火灾事故。消防部门对高层公共建筑的工作重点,仍是力求建筑自身的消防设施妥善有效,只要高层公共建筑自身的消防水池、消防泵房以及消防管路等设施有效,相关人员具有足够技能,就可以将火灾概率和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2.6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防火灭火能力
在我国,2006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公安消防等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要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形式,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教育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1992年公安部的《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中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组织管理辖区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工作,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防火安全知识,掌握辖区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情况,并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领导居民委员会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工作,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险隐患。”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以及高层公共建筑使用单位都应该把普及宣传消防知识、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疏散预案作为一项保证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来抓落实,通过广播、图片、影视等方法,传播和宣传高层公共建筑防火灭火和紧急疏散逃生常识。各级各部门应广泛发动全民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采用多种途径开展消防知识普及,把消防安全知识送到每家每户,送到老人、孩子和每个人的手中,以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篇5
关键词:现代高层建筑安全隐患消防安全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3(b)-0237-01
现如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来自资源空间、人口、环境等方面的压力逐渐增大,尤其是城市建设空间越来越狭小,低层与多层已不能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高层建筑已成为现代城市建筑建设的主流。一座综合性高层建筑就犹如一个城市的缩影,人们可以在里面从事居住、工作、娱乐、购物、生产等多项事务。高层建筑是时展的产物,是人类智慧的产物,但是高层建筑也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问题。本文就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应对措施。
1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
(1)高层建筑出现火灾后,火势蔓延快并且很难控制,其原因有如下几点。
①高层建筑中的电梯井、通风道、管道井等建筑设施会造成火灾过程中的烟囱效应,同时据相关资料显示高层建筑的高度与烟囱效应的影响成正比。
②高层建筑建筑面积大,必然导致装修时使用的可燃材料增加。这些原料往往是碳氢化合物,而当发生火灾时这些碳氢化合物就会燃烧分解,同时生成大量的水蒸气以及悬浮颗粒,甚至会生成大量的有毒气体,这必然造成建筑物内人员的疏散以及消防灭火的困难,极易出现火势增大的危害。
③高层建筑内铺设各种大量的管道,铺设情况复杂多变,其中水平或是垂直的管道容易造成火势的快速蔓延。与此同时,高层建筑的外墙外加风力的作用也对火势蔓延起着推动的作用。
(2)高层建筑出现火灾后人员疏散是及其困难的。
高层建筑设计的局限性使其层数多、垂直距离长,这就加大了疏散距离。层数越多的建筑,人员疏散越是困难。与此同时,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其疏散措施也是有限的。高层建筑主要依靠电梯进行人员的疏散,一旦电梯出现火势,就会阻塞火灾中人员的生命通道。然而消防云梯车的数量与作业高度又不能满足消防安全的全部需要。一般高层建筑人员都是比较集中的,这样非常容易在发生火灾后出现人员拥堵的危害,严重影响到受害人员逃生或是消防人员消防工作。
(3)高层建筑出现火灾后,消防人员的救援与扑救的难度非常大,其原因有如下几点。
①一般高层建筑有几十米的高度,甚至有高达几百米的高度,这为消防人员的消防工作造成了极大进攻难题。现有的消防云梯车仅仅有几十米的高度,与此同时高层建筑的密集建设导致的消防工作场地狭窄,因此高层建筑出现火灾时,消防人员是很难从外部进行进攻的。对于超过二、三百米的超高层建筑,因其一般设有裙房,无形之中阻碍了消防云梯车对于火灾发生主体的靠近。
②以我国目前的状况来看。现有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一般都是不够完善的。我国虽然进入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时代,各地涌现出各式各样的高层建筑,但是我国高层建筑的技术条件还不是很成熟,尤其是在高层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方面。然而恰恰是高层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决定着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的扑救情况。
③消防人员在高层建筑的火灾现场进行救援扑救时,会出现登高困难、供水困难、排烟困难等状况。具体来说,实际情况中消防云梯车的作业高度在60米左右,60米以下消防人员依靠云梯车能顺利进入灭火战斗状态,一旦云梯车不能作业到的高度出现火灾,消防人员需要负重登高,这对于消防人员的体力以及生命安全都是极大的挑战。对于高层建筑火灾时的消防用水也是有大量的需求,消防人员在灭火时的用水不仅要足量还要有足够的速度,一般要到100L/s左右才能满足要求。建筑物出现火灾时一般会停电,这是建筑物内的消防供水系统就会失去作用,为消防供水带来极大的困难。特别是当建筑物出现停电的情况,其内的机械排烟系统也会出现故障,外加自然的排烟系统完全不能满足火灾现场的排烟需求,这就造成建筑物内出现大量的烟雾,严重危害着人员的逃离疏散与消防人员的扑救救援。
(4)此外,高层建筑出现火灾时,随之造成钢结构的建筑物出现坍塌的想象。
我国的钢产量位于世界第一,又因其高强、抗风、抗震、低重等特性使其在高层建筑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但是钢结构的耐火性却很差,在火灾现场很容易出现坍塌的现象,严重危害着火灾现场中人员的生命健康。
2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预防与应对措施
(1)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相关规定进行消防的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诸如: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每一分区内要相应装设使防火门能自动关闭的装置,并且在建筑施工时,要做到防火卷帘安装时,卷筒与梁、卷筒与墙壁之间不能留有缝隙,能充分发挥其防火、阻烟作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在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应保证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使火灾发生时建筑物结构在较短时间内不会损坏,为人员疏散赢得时间,同时也可减少火灾损失。
(2)完善消防硬件及设施的管理。
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务必要以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前提。在消防设施的管理使用过程中要切实做到:①雇用专业的检测部门对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要进行定期的检测,以保证一旦出现火灾状况消防设施能够正常的的运转使用。与此同时对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要进行定期的检测还对消除火灾的安全隐患具有重要意义。②在由专业的检测部门对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要进行定期的检测后,依据专业人士的意见对消防设施进行必要的更新换代。这是因为高层建筑内的空间不时的进行改造以及装修,导致建筑物内部环境发生变化,原有的消防设施的作业性能、位置以不能满足该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③消防设施必须由专业的人员操作。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且合格、能够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与此同时,增强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也是十分重要的。
(3)完善消防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
确保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是国家和人民共同承担的责任。国家要逐步完善消防法律法规,并且加大消防工程的监管力度。高层建筑的消防工程务必严格按照设计、审核、施工、验收、管理的过程来进行,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过程多不出现不必要的消防安全隐患。高层建筑中消防工程的建设,也是施工、设计、监管等工作人员责任心的考查。因此国家在尽快完善消防法律体系、制定新的消防管理制度、引进先进消防技术的同时,还要切实的排除人为因素造成的消防安全隐患,努力提高施工、设计、监管等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与责任心。
参考文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篇6
一、行动目标
百日攻坚行动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到“六个确保”(确保高层建筑电气安全有效;确保在建工程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查改到位;确保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确保高层建筑物业管理人员和业主灭火逃生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明确各级各部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义务,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大队长肖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工作。
三、排查整治范围及内容
百日攻坚行动排查整治范围主要包括高层公共建筑、高层居住建筑及在建高层建筑。主要排查内容:
1.建设工程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审核、验收或设计备案和验收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高层建筑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凡新建、扩建、改建的高层建筑,是否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其建筑防火等级分类、建筑耐火性能、外部平面布局、内部平面布置、安全疏散、防火构造、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防火性能、消防设施配置、灭火救援设施配置、电气防火等方面,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高层建筑消防车道、疏散通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完好;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消防水泵运行是否正常;防烟、封闭楼梯间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楼内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行为。
3.高层建筑消防车道、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存放点、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和屋顶消防水箱等消防设施是否设置清晰准确的消防标识。
4.全面排查整治高层建筑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
5.高层在建建筑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防供水;是否设置灭火器;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独立设置;是否严格落实动用明火审批程序,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落实现场监护;是否定期组织防火巡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
6.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是否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建筑外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四、任务分工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住建、规划、安监、市场监管、文广、教育、卫计、通信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住建局负责组织对高层建筑在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治理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审批外墙保温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对建筑外墙违规装饰、装修,违规广告牌、雨篷等影响建筑防火排烟性能和火灾救援行动障碍物的查处力度;并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实施之前修建的外墙采用聚氨酯材料保温的高层建筑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外墙保温材料覆盖、封堵的可靠性。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规划局负责在核发高层建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消防安全布局和既定规划等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件。
安监局负责做好高层建筑设施、设备安装、维修保养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办理高层建筑内生产经营企业的相关登记手续和营业执照,对高层住宅建筑内的生产经营企业不予颁发营业证照。
文广局负责依法做好高层建筑内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对高层住宅建筑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和娱乐场所不予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娱乐经营许可证。
教育局负责做好各类中、小学校等各类教育机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和管理工作。
卫计局负责做好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高层门诊楼、住院部和综合楼等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排查和管理工作。
广电中心负责经常性和针对性地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等有关媒体应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宣传高层建筑防火和火灾自救逃生常识,及时曝光高层建筑火灾隐患。
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依法应当实施消防行政审批的高层建筑严把消防审核和验收关,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依法不予通过审批;对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筑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建筑,要列为火灾高危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严管严控措施。对老旧高层住宅消防设施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要严格依法督促整改,提高防范火灾能力;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制其使用。要制定高层建筑灭火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单位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预防、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案的制定和演练,指导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进行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公安局派出所负责依法对高层住宅建筑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宣传教育,并督促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做好高层建筑内通信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各镇(街道)负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结合实际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组建微型消防站,指导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各社区(村)居委会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居民群众查改身边火灾隐患,清理楼梯、走道、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清理楼院违规存放、充电电动自行车,清理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等问题。引导居民购买配备家庭灭火器、防烟面罩、逃生绳索等简易灭火逃生器材。
物业服务企业应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并落实物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公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妥善保管高层建筑消防档案资料。定期检查高层建筑电气设施设备,规范安装电气设施和线路,及时排除电气设施和线路故障。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管理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定期组织检修、更换和添置消防设施、器材。要委托具备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提高设施完好率。对搭建违章建筑或者堆放杂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或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5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广泛动员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发放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告知书。各镇(街道)、村委会(社区)要安排专人摸清所属辖区高层建筑的底数,逐一明确消防监管责任人,统一汇总登记造册,上报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25日至9月25日)。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全力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各镇(街道)等基层组织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辖区高层居住建筑、高层在建工程进行专项检查。高层公共建筑由其所属性质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配合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督导检查阶段(9月25日至10月7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政府督查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在全县通报督查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务必认清消防安全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识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主动推进落实,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火灾隐患排查一线,全力推动百日攻坚行动顺利进行。
(二)夯实责任,形成合力。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高层建筑底数台账清楚,排查整治到位。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在新闻媒体及时曝光、跟踪问效,形成治理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