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工程学定义(6篇)
人体工程学定义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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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体论语义学的动因、方法与基本范畴
本体论语义学的倡导者尼伦伯格(s.nirenburg)和拉斯金(v.raskin)说:“本体论语义学是一种关于自然语言意义的理论,一种关于自然语言加工的方案,它把经构造而成的世界模型或本体论作为提取和表述自然语言文本意义的基本框架,作为从文本中推出知识的前提。这种方案也想根据自然语言的意义形成自然语言的文本。”[1]这就是说,本体语义学有着双重动机。一是应用或工程学层面的动机,二是基础理论层面的动机,而前者就其现实的需要来说更为迫切。尼伦伯格等人认识到:已有的机器智能的最大问题是只能完成句法加工或符号转换,由此所决定,它即使快捷、方便、“多才多艺”,也无法改变其工具角色。因为它离人类智能还差关键的一点,那就是它没有意向性。所谓有意向性,就是有对外在事态的关于性(aboutness)或指向性,就是有对它物的知道和意识,有对自身的超越性,而不致停留于纯符号的形式转换。从语义学的角度来看,有意向性就是有语义性。所谓有语义性,就是人类智能所涉及到的符号有意义、指称和真值条件等特征。很显然,意向性、语义性和意义等词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正因为如此,当今的意向性理论、意义理论、语义学有合流的趋势。但是,迄今为止的机器都没有表现出上述属性。美国著名哲学家、认知科学家塞尔(johnr.searle)一针见血地指出:已有计算机所实现的所谓智能“本身所做的”只是“形式符号处理”,它们“没有任何意向性;它们是全然无意义的。……用语言学的行话来说,它们只是句法,而没有意义。那种看来似乎是计算机所具有的意向性,只不过存在于为计算机编程和使用计算机的那些人心里,和那些送进输入和解释输出的人的心里。”[2]如果从意义的角度理解信息,甚至不能说计算机有加工信息的功能。他说,“计算机所做的事不是‘信息加工’,而是处理形式符号。程序编制者和计算机输出解释者使用符号来替代现实中的物体,这个事实完全是在计算机范围之外的事。”[3]尼伦伯格等人不仅认识到了这一点,而且进一步强调:“意义是未来的高端自然语言加工的关键因素,”“有根据说,没有这种利用文本意义的能力,人们就不可能在自然语言加工中取得真正的突破,……而过去在这个领域中的大多数工作都未注意到意义。”[4]他们提出本体论语义学的研究目的就是要改变这一状况,就是要从技术的层面研究计算机如何利用和处理文本意义,如何让机器智能也有意向性。
要完成上述任务,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就是研究人类智能及其运作机理,研究人类意向性的根据和条件,尤其是揭示人类自然语言的加工机制,阐释其根本原则和方法,构建人类语义加工的基本模型。要模拟这样的智能,及其意义接受、理解、完成、输出机制,就必须进到说者与听者或语言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相互交流的语境,探讨怎样将我们关于语言描述的观念系统化,将计算程序处理意义的观念系统化,怎样形成更符合实际的、更有应用价值的系统的表征理论。由这一任务所决定,本体论语义学提出了自己的方法论原则。既然它要完成的是应用方面的任务,它当然会设法形成这样的假设,即重构人类加工语言的能力及其所需的知识与过程,也就是要弄清人类的自然语言加工是如何可能的。为此,它有这样的理论预设,即承诺弱人智能观,而非强人工智能观。后者认为,计算机程序不仅应在功能上模拟人脑,而且还应从结构上、物理执行的过程与细节上去模拟。而前者则主张,在模拟人脑的语义能力时只需从功能上加以模拟就行了。判断模拟是否成功,主要看机器处理语义的能力是否与人类的语义能力在功能上等值。其次,本体论语义学的方法论独特之处还在于强调:要让机器对自然语言的加工有语义性,必须以本体论为基础。因为人类之所以能理解和产生意义,根本条件就是人类有一种本体论的图式。正是借助这种本体论图式,任何一个符号语词一旦进入人类视域,都会被归类进入特定的意义域,获得特定的语义值。不过,这里所说的本体论有其独特的含义。
尼伦伯格等人注意到:“本体论”一词具有歧义性。尽管“本体论”用法五花八门,但可归结为两大类,一是纯哲学的用法,二是具体科学和工程学中的用法。尼伦伯格赞成瓜里罗(n.guarino)对“本体论”的观点,把前一用法称作“大写的本体论”,把后一用法称作“小写的本体论”。小写的本体论又有形式本体论和工程学本体论两种形式。瓜里罗指出:所谓“形式本体论……是关于先验划分的理论,如在世界的实在(物理对象、事件、区域、物质的量……)之中,在用来模拟世界的元层次范畴(概念、属性、质、状态、作用、部分……)之间作出划分”。[5]工程学的本体论与哲学中的本体论有很大的区别。它既不关心形而上学的“是”的意义,又没有关于实在的本体论分类。它关心的是信息系统中的整合因素,同时还涉及到有关概念分析之结果的本体论判定,因此它是名副其实的工程学本体论。[6]本体论语义学中的“本体论”既不同于形式本体论,又不同于哲学本体论,但从它们那里吸取了有用的东西。尼伦伯格等人说:他们的“本体论建构试图从形式本体论和哲学本体论中得到帮助”[7]在借鉴的基础上,他们对“本体论”提出了新的理解,建立了一种极有个性的本体论。“在本体论语义学中的每种语言的词汇都用相同的本体论来说明意义,因为它一定包含了那个本体论中的所有意义。”[8]尼伦伯格等人认为,“一个人要承认表征和处理意义的可能性,就必须找到这样的具体的意义因素,它们是外部世界实在的替代。而本体论语义学中的本体论就是能直接指示外部世界的最合适的东西。它实际上是世界的模型,是据此而建构的”[9]总之,本体语义学所说的本体论不过是语言加工系统中的一种概念框架,其作用是对输入的语词做本体论定位,为其有语义性创造条件。
二本体论语义学关于语义加工系统的构想
要回答机器的语义加工何以可能,完成机器对人类自然语言加工的模拟,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是:人的自然语言加工何以可能?根据本体论语义学家的研究,所以可能的条件不外是:人类有将它与语言关联起来的能力,有别的技能,有情感和意志之类的非理性方面,因为人们赋予语词的意义常带有情感色彩。另外,就是活动的目的、计划及程序,最后就是各种知识资源。
本体论语义学认为,人类之所以能理解和产生意义,最重要的条件就是人类有一种本体论图式。正是借助它,任何语言一进到心灵之中就有了自己的归属,被安放进所属的类别之中,如听到了“红”一词,人们马上有这样的归类:它指的是属性,与“绿”“蓝”等属一类,为物体所具有,因而不是物体,等等而是基本概念与范畴。尼伦伯格等人说:“本体论语义学试图探讨的是人们在内省式和反思式地看待概念时对这些概念的运用。人们常常谈论属性。虚构的实在(独角兽或赫尔墨斯)和抽象的实质,把它们当作存在的。不过对于我们来说,决定把它们放在本体论之中不是根源于这样的事实,即这些实在是用自然的语言指称的,而是因为我们相信:由于人们在他们的宇宙中有这些概念因而语言才指称它们。”[10]因此,在语义机模型中,我们首先要建立的就是这种本体论图式。根据他们的看法,“本体论提供的是描述一种语言的词汇单元的意义所需的原语言,以及说明编码在自然语言表征中的意义所需的原语言。而要提供这些东西,本体论必须包含有对概念的定义,这些概念可理解为世界上的事物和事件类别的反映。从结构上说,本体论是一系列的构架,或一系列被命令的属性-价值对子。”[11]它为要表征的词项的意义作本体论的定位,即说明它属于哪一类存在,其特点、性质、边界条件是什么。例如当有一词“pay”输入进来,首先就要经过本体论这一环节,换言之,该词首先要被表征为一个本体论概念,要被放进本体论的概念体系之中,一当这样做了,它的属性、值便被规定了。有了本体论概念框架,在这种静态知识资源上就可以不断生成各种含有意义表征的动态知识资源。动态的知识资源是在应用所提出的任务、要求的基础上所产生的知识。
有了关于人类加工自然语言所需条件比较清楚和量化的认识,就有可能通过建立相应的网络让计算机也获得这样的条件,进而让机器表现出对意义的敏感,最终具有语义加工能力。本体论语义学相信:这不是没有可能的,至少有巨大的开发前景。对此,本体语义学进行大胆地尝试,并建构出典型的语义加工模型。其具体操作就是:先让加工器具备静态和动态的知识知源,然后让其有相应的加工能力。在实践的基础上,尼伦伯格等人通过分析公认的自然语言加工stratified模型,详细说明了机器进行语义加工的基本原理与过程。
在尼伦伯格等人看来,智能主体要理解文本意义离不开至少六个基本环节的加工。第一步是文本分析,即要对输入的文本产生一个表征了文本的意义的正式表达式。由这任务所决定,它必须有分析器和生成器。从文本分析过程来说,文本要输入到系统之中,首先要经过“前加工”将文本加以重新标记,并区别分析不同语言、不同体裁和风格的不同文本,以便让文本能为系统所分析。第二步是对标记过的文本动用生态学、形态学、语法学、词汇学的静态知识资源作形态学分析,形成关于文本单词的引用形式分辨。例如碰到“书”这个词的输入,形态学分析会这样来分析:“book,名词,复数”,“book,动词,现在时,第三人称,单数”等。第三步就会把它们送给词汇学分析器,并激活这一分析器的入口。这个入口包含有许多类型的知识和信息,如关于句法的信息,关于词汇语义学的信息,其作用是检查、净化形态学分析的结果。例如英文文本中可能夹杂有法、德、意等语言的单词,还有一些模棱两可的单词,更麻烦的是,有些词在词汇分析器中没有出现过,因此无法予以检查。在这些情况下,就要予以查检、甄别,如对不熟悉的词,它有一些处理的步骤和办法。第四步是句法分析。第五步是决定基本的语义从属关系,例如建立未来的意义表征的命题结构,确定哪些因素将成为这些命题的主题,并决定该命题的属性位置。
在此基础上,本体论语义学提出了语义加工机的完整构想。尼伦伯格认为,机器要完成文本意义表征,必须有加工器和静态知识资源。首先第一步,借助静态知识资源(生态学、句法、形态学、词汇学、词源和本体论及事实材料)对输入文本作出分析,然后又借助这些知识资源产生文本意义表征。分析模块和语义生成器都离不开静态知识资源。知识资源是如何得到的呢?要靠学习。“本体论语义学必须涉及到学习:它们越起作用,它们储存的关于世界的知识就越多,它们可望达到的结果就越好。”[12]除了静态知识之外,计算机要完成语义表征,还必须有动态的知识,它们是关于意义表征的程序方面的知识以及推理类型的知识。另外,加工器还要有这样的动态能力,即把所储存的知识动态地提取出来,运用于知识表征。尼伦伯格等人说“在本体论语义学中,这些目的是通过把文本意义表征、词汇和本体论关联起来而实现的。”[13]“我们关于表征文本意义的方案动用了两种手段,一是本体论概念的例示,二是与本体论无关的参数的例示。前者提供了与任何可能的文本意义表征例示相一致的、抽象的、非索引的命题。这些例示是这样得到的,即提供了基本的本体论陈述,它们有具体的情境的、包含有参数的值,如方面、方式、共指等。”[14]在这里,本体论的概念之所以抽象但又必要,主要是因为它提供了对存在和语词的分类,如对于要表征的意义,它首先要借助这种本体论范畴确定它是属于物体、属性、方面、方式、过程、活动、数量中的哪一种。简言之,对于任一词的意义或所指,首先要借助本体论概念确定它应包含在哪一类存在范畴之中。在此基础上,再用非本体论参数分析它的具体的、情境方面的值。
三特点与问题
本体论语义学与其他人工智能理论、自然语言加工系统相比有自己的一些鲜明特点。其一,它强调对意义的处理无需通过句法分析,至少主要不是通过句法分析。在它看来,机器对意义的接受、表征、加工、生成和输出,或者说,让机器的句法加工具有语义性或意向性,靠的主要不是原先的关键词匹配,句法转换,而依赖的是对人类智能的全方位模拟。其二,本体论语义学认识到了人类心理状态具有意向性、自然语言具有语义性依赖于复杂的因素,并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形成了研究意义的一种综合性方案。在具体的工程学实践中,它关注到了意义处理中的多方面因素,即不仅仅注意到了知识性因素,而且还重视潜藏在人类智能中的非知识因素,并通过特定的方式将它们“内化”到他们所建构的人工智能系统之中。第三,本体语义学非常重视本体论图式在人类心理状态意向性、自然语言语义性中的作用,并在将这一认识成果向工程技术领域转化,进而让自然语言加工系统获得这一语义生成的重要枢纽、机制方面做了大胆探索,取得了富有启发意义的初步成果。第四,本体论语义学的确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广阔的应用前景,最重要的应用价值是它能产生文本意义表征。因为它的语义处理系统可以借助静态知识资源对输入文本作出分析,借助加工器的动态能力将所储存的知识动态地提取出来,并运用于知识表征,然后借助这些知识资源产生文本意义表征,并由特定输出设备完成在意义交流层次的人机对话。
可以说,本体论语义学面对当前人工智能发展的瓶颈问题,基于工程学实践和哲学反思,不仅在构建现实的语义机方面做出了极富价值的探索,也为揭示人类自然语言处理的基本原理提供了可资借鉴和进一步反思的研究成果。因此本体论语义学对于人工智能的发展来说是必不可少的选择之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本体语义学就是完备的、无懈可击的人工智能理论,非但如此,它尽管是为了回应塞尔中文屋论证和其他关于人工智能责难而提出的一种方案,但仍会受到这样的责难:它的自然语言系统所处理的意义、所生成的意义,好像仍离不开设计操作人员的解释,如果是这样,那么它充其量只有派生的意向性、语义性。其次,最大的问题是:这种理论建立的系统仍没有主动性、自觉性、意识性、目的性,而这些性质恰恰是人类固有的意向性的特征。因此要让机器成为像人类那样的有意向性的自主系统看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注释
[1][4][6][7][8][9][10][11][12][13][14]s.nuremburgandv.raskin,ontologicalsemantics,cambridge,ma:themitpress,2004,xiii,xiii,pp.138-139,p.154,p.111,p.88,p.135,p191,p160,p160,p174.
人体工程学定义篇2
《监狱法》的颁布实施结束了我国自由刑执行领域长期无法可依的局面,步入依法治监的阶段,同时宣告以监狱法学命名的一门正式的独立的法学学科的诞生。几年来,监狱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蓬勃发展,全国上下成立了一系列监狱法研究机构及部门,这一切大大加快了监狱法学学科建设和研究的专业化进程。但几十年来旧的思想观念还束缚着我们的手脚,旧的研究方法还禁固着我们的灵魂。许多长期困扰我们的问题还没有解决,特别是它作为一门规范意义的科学所应当具有的品质,构造与研究视角问题仍无实质性突破。现在的监狱法学仍存在明显缺陷:它既不象实体法那样内容翔实、中心突出、界限分明;又不象程序法那样逻辑缜密、精确适度、繁而有序。却兼具实体法对社会功利目的服务的工具性和程序法以实现实体法目标为己任的辅助性,忽视乃至否定自己本身的作用和价值,甚至不惜以牺牲与破坏自身道德性为代价去追求外在目标和实体价值,结果既没有实现实体正义,又没有建立起正当的程序;更重要的是,这种方式丧失了学术的内在品格,难以提供一个学科所应当具有的立足法学之林的本身价值,使司法实践缺乏明确有效的理论指导。我们认为,判断一项法律实施活动是否成功,一种科学研究优劣的唯一标准是它们作为过程和程序本身是否具备一些公认的内在优秀品质和规范性,而不是它作为实现某种外在目的的手段和工具的有用性。这是我们的监狱法研究至今徘徊不前,拿不到真正入场券的症结所在。
一、对我国自由刑执行及监狱法研究的几个视角的审视
第一,有人把我国解放初期改造晚清王朝官宦、日本战犯、国民党战犯的伟大功绩归结于党的劳动改造方针的英明伟大,把此后由于社会变迁而出现的改造质量滑坡乃至建国来从未有过的低谷称之为对执行这一方针的忽视或扭曲,似乎它是永恒不变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我们认为,劳动改造罪犯制度确实是我国的成功创举,有着它的存在价值和合理性,但把它夸大到不适当的高度和唯一的地步也不够客观和全面。我国五、六十年代改造成绩的辉煌是由当时的特殊背景决定的,或许是某些因素聚集在一起爆发出的瞬间闪光,未必与事物的发展规律产生必然联系,也不是自由刑执行中涉及的本质现象及其发展规律。服刑人员能否改造、改造的效果如何不取决于某一项甚至某几项改造手段的神奇作用,而在于这些改造手段的运行状况;它们各自的价值品质及它们相互结合配比的状况营造了怎样一种整体价值氛围;这种价值氛围是否与社会主义对监狱的要求相吻合;取决于服刑人员对这种环境氛围的接受度、认同度、参与度与努力程度。也就是说,改造效果不决定于改造者是谁,他出于怎样的改造意愿,要把服刑人改造成何种人,采取何种方式制定何种方针政策去改;而是取决于被改造者对监区文化环境的心理感受及其程度,因此应在争取被改造者的改造愿望和努力程度上下功夫。应当深入研究组织、运用改造手段的科学性,充分利用监狱资源的学问,最大发挥监狱正面效应的艺术性。怎样设定改造手段体系,给予每种改造方式以科学定位和优化组合,创造怎样的环境氛围和价值效应。这是不能脱离对执行过程和程序环节的深入分析、系统研究的。离开对监狱运行手段、方式、载体的检讨,对自身结构和道德性的研究,对价值品质的培养和建设,必然导致唯书、唯上、唯外不唯实、不唯内的唯心主义理论指导下的盲目实践。这是监狱单纯执行社会政治功能,把自身作为驯服工具的结果。
第二,监狱的自然机能是与其社会功能相并而生、共存共长的另一方面。当代监狱自由刑执行的性质决定它对服刑人员造成自然机能负效应的不可避免性。这似乎是任何监狱永远走不出的误区,是附着在监狱机体上的衍生物。“单纯囚禁是剥夺自由刑的原始形态,因而也就有了以监房为主要设施的囚笼式的‘看守——人身保管’的管理方式。这种方式的根本问题在于实质上视人如动物。”〔1〕监狱惩罚方式组织运行不当对身在其中的服刑人的心理感受会产生深远影响,环境状况的哪怕些许微妙变化都会使人即时产生巨大的感受效应。这是人的神经活动的特点所决定的,其表征往往是由于剥夺、惩罚、约束的长期性、过度性异致矫枉过正,正常思维活动方式和规律被打破,人格尊严与平等感的丧失,活力与激情的窒息,热情与自信的消失,恐惧畏缩心理,神经系统的麻痹性,服从与受支配的习惯性、自然性和无意识状态,一种消极、被动、僵死化人格。在抑制犯罪的同时也制造了机械人、植物人或疯狂性人格,如何减少、避免监狱自然机能的负效应对监狱人格的影响是检验监狱工作的重要标准和监狱学研究的重点所在,是衡量监狱学科学性程序的关键参数。
第三,本人曾通过对监狱史和监狱文化环境氛围的研究(社会学意义上的“大文化”,而非指监狱文化活动等文化现象),对不同时代不同性质监狱进行比较和鉴别,来发现监狱内在品质的某种规定性。我们发现,虽然不同社会的监狱自由刑执行的自然机能的负效应具有某种程度的共同性,但有一点是不同的,即剥削阶级监狱自然机能只有负效应,而我们的监狱的自然机能有可能营造出正效应。
资本主义监狱功能基本上是单纯隔离、消极关押、体罚性劳动,以及约束和监视。给予的教育是通过宗教教义进行倡导和灌输,期望制造一个理想中的海市蜃楼,但这是永远不能实现的幻想。制造剥削的社会不可能塑造正义观念的服刑人员。正如现代著名犯罪学萨瑟兰在《犯罪学原理》中所说,“资本主义监狱具有七大弊端,其中之一是,改造应是构造人格的过程,而刑罚却不能给予犯罪人以构造人格的素材。”〔2〕我们的监狱由于其所代表的人民群众的最广泛性,在规范意义上讲,应当具有以前社会时代所未曾有过的正义性、文明性、进步性、或至少达到它们所未曾达到的高度。“行刑过程是一个特殊的做人的工作的过程,保全人犯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属性,充分提供他们以再社会化的条件和机会,这是极富有人道主义精神和人格意义的。一位美国人士在参观中国监狱后说,由于两国社会制度不同,对犯人的管理也不一样,结果也不一样。你们是靠干部管理罪犯,美国是靠电视控制,是消极的惩罚。”〔3〕我们认为,赋予服刑人构造人格的素材不是来自外部力量的强制压迫和灌输,而在于从他自身产生需要和寻觅吸收。如果我们仅仅以社会功利目标为追求对象,仅仅给服刑人员进行“理想化”的正义思想教育,而忽略现实处遇的品质建设,不从手段、方式、程序、过程等环节的正义性上下功夫做学问,就不可能从现实实践中营造用以打动服刑人的正义性素材,最终丧失本可能产生的社会主义监狱机能的正效应——提供服刑人以构造人格的素材。放松监狱自身品质的建设,不在各个环节上精耕细作,找准程序正义间的内在关系,就会丧失我们的监狱的优势和特色,把本来能够提供给服刑人素材的正义性、真实性演变成脱离实际的虚幻的梦想。正义从过程产生,以现实真实性诠释,任何舍本求末、卖身求荣的做法都是有害无益的。
第四,我国传统监狱法学研究严重脱离学科实际(虽然盲目地注重工作实践),“服务意识、工具意识”占明显地位。在总结有中国特色的监狱学时,有学者指出:“我国刑罚目的与中国特色的劳改制度是辩证的统一。刑罚目的指国家确定并执行的刑罚所追求的客观效果或所要达到的目标,它贯穿于国家刑事活动的全部过程。中国特色的劳改制度指中国式自由刑执行制度,——它是实现中国刑罚目的的重要工具和保障。”〔4〕中国劳改工作的特色“源于中国国情;阶级意志的定向和定位;随着国情的进化而进化;基于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适应变化着的客观情况,着眼于事物的内部联系,及时调整新的工作对策和方法……劳改机关在专政的对象方面由过去对敌对的犯罪分子转到‘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的犯罪分子上来;由过去的对敌对阶级的专政转到对现在的由一般群众蜕变出去的极少数重大刑事犯罪分子的专政上来。”〔5〕该学术领域的权威学术会议对我国监管工作特色是这样描述的:①从理论上,以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思想为指导(唯上);②在本质上,同社会主义制度紧密相联,把‘改造人’作为根本目的(唯功利);③在整体功能上,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部分(唯社会);④从改造罪犯的方法、途径上,重视劳动改造与思想教育,运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力量(唯改造者);⑤从主体素质上,十分重视干警的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唯改造者。将服刑人员排除于主体之外,作为客体)……〔6〕。
上述问题的原因和症结在于,它们都没有注重对我国监狱自由刑执行的现象和规律这一学术基本问题进行研究。无论从局部到全局、从低层到高层都缺乏对内在品质的实证分析和规范研究,将执行刑罚的手段和目标、程序与结果用了不适当的分离,并将后者置于优先地位,前者置于从属地位或虚无地位。认为只要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和结果,无论采取什么手段都可以,甚至可以不要程序,或者以不公正、不合理、不合法、不人道的方法和过程实现“正义”。
二、程序正义原理及其对科学建设的意义〔7〕
程序正义是相对于实体正义和形式正义而言的。它强调以过程为中心,从过程中追求正义,强调过程本身的建设,程序有着其固有的标准,实现程序正义有利于从结果上实现公平。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程序价值和实体价值的结合体,前者是手段和载体,后者是通过手段过程要求和实现的目标和结果。共有三种不同的程序价值模式。一种是绝对工具主义程序模式,又称为结果本位主义程序,它在哲学上属于功利主义的一个分支,认为法律程序不是作为自主和独立的实体而存在的,它没有任何可以在内在品质上找到合理性和正当性的因素。它本身不具有任何意义,只有在具备产生符合正义、秩序、安全和公共福利等标准的实体结果的能力时才富有意义。一种是相对主义程序模式,它基本坚持上述观点,但要求对法律程序工具性价值的追求给予一些非工具性目标的艰制,允许在追求工具性价值目标的同时,兼顾一些独立的价值。第三种是程序本位主义为主兼顾服务价值的相对程序本位理论,即程序价值的完全非工具主义论。它认为评价法律程序的价值标准在于它本身是否具有一些内在优秀品质,而不是它在确保好的结果得以实现方面的有用性。只要严格按照发展的程序办事,就能够得到公正、良好的结果。它详尽地阐释了法律程序的内在价值,为人们评价和建构法律程序提供了又一个独立的价值标准,它强调程序参与者参加到过程中来,成为程序的控制者而不是活动的客体。无论是否有利于实体法的实现,法律执行的程序都应保证服刑人获得公正的处遇。这样就将程序的内在价值与人的道德主体地位联系在一起,确认法律程序具有一种独立的非工具性价值。
三、监狱学研究方式和重点向着程序正义转移势在必行
从上所述不难得知程序正义的本质和其在法学建设中的重要性,也是监狱法学研究规范化学术化所需真正方法论和切入点。它给我们的重要启示是:一个好的法律要变成活的法律,就要看是否通过程序的操作得以实现。法的本质不仅要从实体上理解更要从程序上理解。程序的重要性体现在它的参与者的明确性、权利性、保障性,因为它提供有可诉论性和权利救济性。程序不仅具有独立价值,而且应比实体优先。
所以没有程序就没有实体,应当程序先行;在程序价值与实体价值发生矛盾时,选择程序;当违反程序价值的实体价值强制推行的时候应视为无效,进行抵制。具体来说:
第一,依法治监要求程序正义。走向法治就是走向程序,走向运作过程的规范化、强调“过程中心主义”,把程序正义作为我们监狱工作和监狱法研究的重点,应将保证过程正义研究作为监狱法研究的中心任务。《监狱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自由刑执行过程中依法治监提供了基础和要求。实行法治要求事物的形式合理性,即自身过程和品质的优良性。法治更多地是法律运行和法律效果问题,程序正义符合法治的特征,排除一种目的的主观价值性。法律中介和服务的价值是一个自然法概念,与立法相关,涉及法的实质合理性(实体正义)。法为这种价值服务的价值是法的工具性价值,这是法的价值的主导方面。虽然法的自身价值是法的价值的从属方面,但是它具有对人的行为的指引、评价、教育、预测的作用,它是客观法的实体价值的基础,没有法本身的形式合理性作基础和前提,就不会产生法的工具性价值和它的实质正义。〔8〕应致力于监狱自然机能的正效应的建设,注意改造手段和环节的度的把握,体系的构成与整体效应的价值性。精耕细作中有正义产生于这程和程序是自然、客观的程序运行的必然结果,不产生于预定目标和身外强制。比如劳动改造罪犯手段的运用一度发生目标和重心的倾斜,由“改造”偏移到“生产”上去,其原因一是来自“任务论”,一是来自“惩罚论”。持“任务论”观点的人认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工作的重点和重心已经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既然抓经济效益是全国人民的中心任务,当然也就是劳改工作的中心任务。“惩罚说”认为我国组织罪犯劳动就是实施劳役惩罚,就是用服刑人创造经济效益,对他们的劳动任务定质、定量、定工期、定效益,随意增加劳动强度或无限延长劳动时间,因而超出适当限度,使服刑人产生抵触怨愤情绪,甚至将他们役使致死、致伤、致残。这时,劳动改造已不再具有正义性,而只能助长监狱惩罚的负效应。因为它偏离了由适度性所体现的价值,这是由程序运行不规范导致的结果。
第二,程序相对于实体不仅具有独立价值,而且具有优先地位,程序优越于实体,但这并不意味着程序正义能够脱离实体正义和服务功能,二者不是非此即彼或舍此取彼的问题。以程序为主,程序蕴含着实体内容,关键问题是以何者为中心,以何者先行。以程序本身建构为中心,而不是外在目标为中心,要求执行活动每个细节的道德合理性和精确性。以惩罚为例,以程序正义为中心和以服务工具性为中心对执行惩罚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惩罚的概念和含义从略)。我们对罪犯的惩罚是以正义性为品质的,它必须在程序设置和运行中得以体现。这种正义性体现在它以服刑人员接受改造为目的和必要限度,不含有体罚、虐待、劳役等主观设置。“给罪犯造成一定程度的权益损失和痛苦”,其内在机制是置入服刑人的犯罪思想和恶习,是道德人格。这里的“一定程度”是我们要找准的关键因素和科学性所在。这个中心不应以“从重从快”的需要,以社会治安状况和犯罪率上升因素等为转移加大惩罚力度,放宽惩罚范围。程序先行要求目标和结果从程序过程产生,而不是先于程序拟定。不取决于你要把服刑人改造成什么人,你认为怎样处遇为宜,而在于这种处遇对他们所产生的感觉和影响,在于各个环节和程序的法治性品质运行状况的良好,由客观环境说话,事实说话,服刑人感觉说话,是一个从微观到宏观,从个别到整体,由过程到目标,由程序到实体的自然演变过程,取决于监狱自然机能的作用,而不是从人们愿望出发的心路过程。注重程序建设就是注重度的把握——恰到好处,无过往也无不及,失去了适度性就失去正义性,我们应以程序正义建设为己任,以实体结果为附随和从属,不能为单纯的实体目标放弃、牺牲以至破坏程序,这是一个完全相反的过程和方法论建构。
第三,我们重要的不仅仅是程序,而且是程序正义。社会主义刑罚的正义性、文明性、进步性决定它应具备更高层次的监狱程序的合理性。应建立一套评判监狱法执行手段和运行程序的价值标准,即它的内在道德性和品德是否体现了对服刑人作为人的尊严的维护和关怀,这是程序正义理论的基本观点。这个价值标准或许对他人和社会没有明显的价值,但是,正义体现在实行过程中,强调以令人信服的方式实现正义,被监管人就应获得公正外遇。刑罚执行既不是刑法目的的工具,也不是社会政治功利的工具,而是我们用以对服刑人负责,对依法治监负责,对执行活动的科学性本身负责的过程,得到被监管人的认同和积极参与是我们成功的重要参数。一项法律程序的设计应尽力确保它符合内在的价值标准,它应从内部环节而不是任何外部因素得到体现。
法律的正当程序问题在我国法律制度中是一弱项,特别是在监狱法领域中。法律程序是为保障一些独立于实体结果的程序价值而提出的。一项法律程序或实施过程是否具有正当性、合理性,不是看它是否有助于产生“正确”的结果,而是看它能否保护一些独立的内在价值。只有这些价值得到保障,其利益和前途会受到程序结果直接影响的人才能受到基本的正确对待。美国当代法理学家罗尔斯认为:“确保法律程序自身价值的实现是法律实施过程的关键所在,只要遵循了公正、合理的程序,后果就被视为正当的。公正的过程必然产生正义的结果。”〔9〕同时,没有对程序正义的研究,监狱运行本身的现象和规律就会失去载体,重点偏移或者导致虚无主义。
收稿日期:200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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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工程学定义篇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学生党建“三讲三心”明德教育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转化为人民自觉追求。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主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既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又有力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在高校党建工作中,切实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思想,开展党建工作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众所周知,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是确保该社会系统得以运转、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的基本精神依托。价值作为一个关系范畴,是指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满足与被满足的关系。人们在创造和实现价值的过程中,必然要形成一定的价值观。价值观往往表现为信念、信仰、理想、追求等形态,一定的价值观是处于一定经济和社会关系之中的人们的利益需要的反映,它决定着人们的思想取向和行为选择。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利益需求,因此必然会产生不同的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
作为国家、集体、公民个人,都需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落在实处。作为大学生党建工作者,需要通过学生党员思想教育、实践教育,将三个层面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价值准则融入到党建工作中,培育符合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合格党员。
二、当前大学生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校大学生是青年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党员则是在校大学生中的优秀分子,做好新阶段高校党建工作,积极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发展党员,不仅对改善党的队伍结构、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非常必要,而且对培养国家社会主义接班人也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高校学生党员队伍的不断壮大,在当前复杂的社会形势下,高校学生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学生党员队伍质量有待提高。在高校党建工作中,尽管对党员发展对象的教育紧密围绕党的要求和宗旨进行,但存在相当部分基层支部在学生党员发展中把关不紧,使得部分入党动机不纯,功利思想突出者加入党员队伍,降低了队伍质量。近年来,随着新时代大学生的成长,思想多样化增多,就业压力加大,申请入党的学生有相当一部分就是为了找工作方便,而不是从信仰上追随党组织。
第二,党建工作队伍质量有待加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者的主要来源是辅导员,而辅导员队伍整体偏年轻化,且存在相当大一部分辅导员并非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这导致高校党建工作者的“非专业”化,无法完全保证党员发展的高标准高要求。同时,辅导员工作面广、量大,时间上的困难使得自身表现出较强的工具性,影响了学生党员的教育力量,难以迅速准确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融入到党建工作中。
第三,党建工作制度落实有待完善。高校在党员发展过程中,逐步发展完善了党员发展的群众座谈制度、公示制度、积极分子考察制度、党群联系人制度等,将积极分子考察作为党员教育工作的起点,为培养合格党员夯实基础。但学生被发展为预备党员后,部分基层支部放松对预备党员的考核制度落实,影响了预备党员政治学习和思想道德素质的进一步提升,弱化了先锋模范作用和为群众服务的意识。
三、将锦城德教育融入党建工作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我国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概念,发展至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其精髓。理论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归根到底是要践行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它只有内化为人们的自觉意识和内在品质,并在社会生活中体现出来,才是有效的、有用的。作为党建工作者,在学生党建工作过程中,结合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三讲三心”明德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教育,是一项符合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举措。
人体工程学定义篇4
关键词:杜威;道德;实用主义;实用
中图分类号:B712.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0544(2012)04-0041-04
杜威是一位新型的伦理学家。之所以称他为新型的,在于他顺应了自己所处时代的发展要求,提出了新型的道德理论。这种新型的道德理论明显地表现出实用主义之“实用”的特征,可以概括为:行动与效果、工具与方法和发展与过程等三个方面。
一、行动与效果
真正的伦理学要以服务人类现实的道德生活为目的,它必须建立在对道德生活中实际问题的密切关注之上,而不应该脱离人们的现实生活去寻求空洞抽象的道德法则以及至高无上的道德理想。现实道德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就是与个体的行为密切相关的问题。因为现实道德生活中的人并不是一种无利害关系、静止的认识主体,而是具有各种欲望、需要和利益的行动的主体,所以走进现实道德生活的伦理学首先应当探讨与人的行动相关的问题。杜威的伦理学鲜明地体现着这样的特征。
人不仅是行动着的主体,并且人也只有通过行动才能认识客体并改变客体,完成真正意义上的认知活动。杜威反对传统哲学那种主张通过静观就可以获得知识的观点,指出这种观点是与科学发展的事实相违背。一个物理学家或化学家,要想认识某一个东西,决不会在那里冥思苦想,他必定去行动,作用于这个东西,看它发生怎样的变化,只有这样才能认识它。所以,知识、思想、理论都是人的行动的工具,它们的价值和真理性也是靠行动来检验和判定的。正如詹姆士所说,“要弄清一个思想的意义,我们只须断定这思想会引起什么行动”。在这个意义上,思想的价值就在于它们能够带来不同的行动,在于它们能够使人们在行动中产生不同的实际效果,在于它们能够指导人们在行动中获得成功。在这里,行动和实践是优先的。杜威在哲学中赋予“行动”以核心地位,也沿袭了实用主义注重行动的一贯传统。
杜威的伦理学所关注的是人们应付其中并与之相处的日常实践。所以,实用主义的本意中就包含着实践,实用主义的要旨就是注重实践。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杜威的实用主义哲学就是一种实践哲学。走进这一步,行动这个范畴就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地位。更为重要的是,他赋予伦理学一个新的历史任务,那就是,伦理学“要从古典理论那种逃避世界的方式转为融入世界的方式”。这种倡导行动与实践的观点是积极的、主动的,使得伦理学从终极关怀的道德理想和至高无上的道德权威中走出来,走进日常实践中的道德生活。杜威实用道德理论的最大特色就是使伦理学关注的对象从玄虚抽象的理想王国转向现实的道德生活。他所提倡的道德观念改造的宗旨也在于指引人们去面对现实的道德生活,关注人们的日常实践,解决人们所面对各种道德难题和困惑,促进人们在现实道德生活中的成长。对此,有学者作出了同样的评价,“杜威的伦理学不是解答传统的伦理学理论问题,而是提出伦理学要解决人的问题,解决人的行为价值问题。杜威强调的是,伦理学解决的问题不应该是传统二元论思维影响下产生的那些关于至善、终极目的等问题,而应该是和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当代伦理学讨论的一种话题是,什么是伦理学的主题?伦理学家能够做什么?我们看到,杜威的观点代表了一种新的方向。”
杜威思想之中所强调的行动是与其效果紧密联系的,或者说,杜威所代表的实用主义哲学不仅要重视人的行动,而且还要看行动的效果是怎样的。杜威说过:“如果观念、意义、概念、学说和体系,对于一定环境的主动的改造,或对于某种特殊的困苦和纷扰的排除确是一种工具般的东西,它们的效能和价值就全系于这个工作的成功与否。如果它们成功了。它们就是可靠、健全、有效、好的、真的。如果它们不能排除纷乱。免脱谬误,而它们作用所及反致增加混乱、疑惑和祸患,那末它们便是虚忘。”在这里,他强调理论和思想的价值就在于能够指导人的行动,并产生效果。正如詹姆士所断言“行动是思想的唯一意义。”人的思想即便引起了行为,却没有产生一定的积极效果也是没有意义的。也就是说,一切思想的价值是以行动及其效果为前提的,没有行动及其效果就没有思想可言。人们思想之间的差别就在于在它们在人们的行动之中产生不同的实际效果。判断思想的价值也在于这个实际的效果。重视行为的效果还有一个重要意义。就是引导人们在各种变化的情境之中去检验思想与行动的有效性。实际上,任何一种道德观念和道德理论都不是绝对的,都不能不加分析地应用到具体的情境之中去。它只有根据具体情况作具体的分析,并在不断变化的行动之中得到检验,才能不断完善并进一步指导人们的行动。对于这一点,英国哲学家罗素也认为检验行为的效果是非常必要的。他在批判康德的形式主义伦理学时就指出,康德所提出的道德准则,是一个必要的准则,而不是一个充分的准则。要想获得一个充分的标准,我们恐怕就得放弃康德纯形式的观点,对行为的效果做一些考虑。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一些学者肯定了杜威用行为的效果来检验理论正确性的主张,但他们同时认为杜威的检验标准完全出于个人的主观感受甚至是个人的私利。对此,杜威反驳指出,按照行为的结果是否“有用”来检验理论(道德观念)的标准,同那种认为“对我有用即是善”的享乐主义(hedonism)是不同的。“当真理被看作一种满足时,常被误会为只是情绪的满足,私人的安适,纯个人需要的供应。但这里所谓满足却是观念和行动的目的和方法所由产生的问题的要求和条件的满足。这个满足包含公众的和客观的条件。它不为乍起的念头或个人的嗜好所左右。”可见,杜威所提出的检验标准并非完全出于个人的主观感受,它的“有用”也并非只是对个体有用,还是要对全体人和社会有用,即评判道德的标准是对公众的结果。人们在行为的社会背景和一致公认的效果中才能做出正确的道德行为。
二、工具与方法
在实用主义各种理论形态之中,通常把杜威看成是工具主义的代表。他的哲学也被称为工具主义的实用主义”,这一点已经成为哲学界公认的事实。如胡克就说,杜威的实用主义和工具主义只是一对同义词,二者在根底上和倾向上是完全一致的,只是在具体的表述方面略有差异。人们之所以赋予杜威的实用主义一种“工具主义”的别称,主要是因为他曾作出如下论述:“所有概念、学说、系统,不管它们怎样精致,怎样坚实,必须视为假设,就已够了。它们应该被看作是验证行动的根据,而非行动的结局。……它们是工具,和一切工具同样,它们的价值不在于它们本身,而在于它们所能造就的结果中显现出来的功效。”这种工具主
义特征还体现在他对传统道德观念的改造之上。他认为道德学不应该是关于抽象的法则、空洞的规范以及繁冗的德目的堆砌。而是要相信那些所谓的原理、标准、法则就是分析个别的或单独的情境的工具。简言之,杜威认为道德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工具性质的。
在杜威看来,道德是关于人类行为的,它是从人类行为之中“特殊的经验事实中生长出来的,”但要看到的是,道德不仅仅是对经验事实、道德情境的感知,否则它就与一般的感觉无异了。道德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处理具体的道德疑难问题(道德情境)时所起到的作用。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杜威把道德看成一种工具,一种在方法意义上的工具。他说道德就是一种“考察和筹划的特殊方法”。用来考察经验事实,分析各种因素,认识客观条件,“勘定困难和不幸”;设想行动方案及其后果,加以比较,作出选择,决定主观行为,“作成方案作为处置困难和不幸的假设”。上面这个过程表明,道德的工具作用就是帮助人们找到一种从客观实在的道德情境中作出应该采取何种行为方案的主观决定的方法。在杜威看来,工具是一种可用且有用的东西。工具可以通过观察事件的后果对事态的发展进行控制,道德这个工具也不例外。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工具,在分析道德情境、作出行为选择的时候也是必不可少的。实际上,任何道德原则,若不应用于具体的道德情境,解决现实的道德冲突并在实际的行动中接受检验,那么,它就是没有意义的。杜威把道德当作应付具体道德情境的工具(方法),让个体在具体的道德情境中去考虑并检验自己的行为,为个体德行的改善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
杜威指出道德是处理道德情境的工具,在方法论上实现了一个重大的变革。它从根本上动摇了道德是天赋神授的观念,打破了传统那种视道德原则为固定不变的看法。对此,杜威自己也认为这种变革会使人们放弃政治上和道德上所坚信的不变信条,动摇社会领域至高无上的权威的地位,实现方法上的巨大变革。从严格意义上说,杜威把道德作为工具和方法,实际上只是把道德原则作为解决疑难道德问题的工具和方法。这里工具意义的道德(原则)始终是与道德疑难道德问题(情境)分不开的。没有具体的道德情境就没有工具意义的道德。而从更广泛的层面上来说,杜威则并没有无视具有目的意义的道德,反倒是非常重视,这从他很看重道德自身内在目的的纯粹性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一点也是很多持杜威所谓“工具主义道德观”论断的人们的普遍误解。
杜威赋予道德原则以工具性的特征,是他将科学方法应用于道德观念改造的结果。对于杜威将科学的方法应用于道德领域,进而赋予道德以工具和方法的特征,有的学者提出了批评的观点,认为杜威将道德工具化似乎走过了头。例如,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就指出:“对杜威来说,技术的成功使这些科学成为不容置疑的解题行为模式。当然,杜威对‘把试验活动运用于每一个实践问题’是期望太多了,如果他以为道德的或政治的价值判断也要根据一个实现价值(werteverwiklichung)的工具性实践而得到辩护的话。”按照这段话,哈贝马斯认为杜威给道德赋予工具性的做法有待商榷。由此扩展开去,可以说哈贝马斯的观点与其他一些学者的观点一样,即都认为杜威将道德当作处理道德情境的工具在某种程度上贬低了道德的神圣价值和道德之为道德所存在的意义。实际上,杜威并没有贬低道德之为道德的存在意义。以康德伦理学为例,它是“为道德而道德”的最代表性的学说,杜威并没有反对康德所主张的道德之为道德的神圣原因。相反,他很重视个体自身的反省(自律)在道德行为中的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康德学说的一种肯定和继承。杜威所反对的是康德所提出的“先天综合判断”以及“绝对命令”的抽象性,而不是作为主体的人在道德上自律的必要性。他并没有贬低康德所阐发的道德之为道德的真谛,他也并没有抛弃道德上的理想,在他那里,也有对善的向往和幸福的渴望,以及对于民主理想的不懈追求。
三、发展与过程
强调发展与过程也是杜威实用道德理论的一个典型特征。他关于“教育即生长”,“道德的‘目的’是生长”等观点都是这一特征的体现。正如有学者说道:“对杜威而言,道德目的不是最终要达到的终点,而是指过程。道德源于有问题的情境,良善生活是能够改变现存道德问题的积极的活动历程”。
杜威所主张的发展的概念与古人所理解的同类概念是不同的。他以亚里士多德为例,说亚氏也提出了可能性、发展的概念。但是人们却用现代的意义误解了亚氏的思想。其实在古希腊和中世纪时期“发展”这些词都是有语境的严格限定。那个时候所说的发展只是指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特殊成员在内部发生变化的过程。它仅仅类似于从橡子长成到橡树这样一个预定运动的名称。既不是从旧物种中的变异,也不是新形式的起源,而只是变化在预定圆周上单调的转动。所以它们不像在现代生活中那样意味着新奇、发明、根本变异的可能性。可见,以往所理解的发展和变化,其范围不过是在一定限界内的变化,是一种走向终极目标的变化。这样的变化并不是杜威所主张的无所不在、无所不包、持续不断的变化。杜威认为古代哲学家一直所崇尚的正是那种固定的、单一的变化。他们认为,哪里有变化,哪里就有不稳定,而不稳定就是欠缺、不完美的表现。但是时代不同了,科学的发展使得变化不再被人们看成不完美的表现,它反倒预示着崭新的开始和美好的未来。关于杜威对于“变化”的观点,美国哲学家梯利评价道:“对杜威这个进化论者来说,实在绝不是一个完全已有的、现成的和固定的体系,而是处于变化、成长和发展中的事物。”
在杜威的思想里,发展的观念与过程的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发展是在特定过程之中的进步与变化,而过程又体现于每个具体的发展阶段之中。这一点构成了实用道德理论的一个重要特征。杜威对“过程”的强调源于一个基本认识:“重要的是生长的过程,改善和进步的过程,而不是静止的成果和结局。”也就是说,在个体生长这个特定的过程之中,发展、进步和变化是优于静止不变的结局和成果的。
人体工程学定义篇5
国内学界之所以对艾尔斯其人知之甚少,一方面是因为国内对制度主义的后续理论缺乏介绍,另一方面是因为近年来新古典制度经济学(注:本文将以科斯、诺思、威廉姆森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称为“新古典制度经济学”,以区别于坚持凡伯伦传统、至尽仍活跃在西方经济学界的另一个“新制度经济学”(neo-institutionaleconomics)。本文中当提到“新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主义”时,均指的是后者。)的流行,使人们相信过去的制度主义传统中已经没有多少值得挖掘和吸收的内容,从而忽视了思想史的梳理工作。本文的目的就是要将艾尔斯的制度经济学思想介绍给国内同仁,使人们了解老制度经济学(OldInstitutionalEconomics)、艾尔斯、以及新制度主义(neo-institutionalism)的理论体系和思想中有着诸多值得借鉴和吸收的合理成分。希望本文的介绍能有助于国内经济学者在当前的制度经济学热潮中保持清醒的头脑。
一、艾尔斯理论的源泉和背景
要了解艾尔斯的理论体系,必须先对制度主义的历史作一回顾。
美国制度主义的代表人物和最重要的先驱是凡伯伦(1857-1929)。凡伯伦综合了达尔文进化论、德国历史学派、美国早期实用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方法,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与现实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形成了研究经济问题的制度主义方法。在凡伯伦的理论中,他将经济视为一个进化的系统,经济系统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经济系统的性质由它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所决定。经济系统中的个人是文化的产物,个人行为由社会环境和人的本能共同支配(注:凡伯伦,索尔斯坦:《有闲阶级论:关于制度的经济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凡伯伦认为人的本能由两类相反的要素构成:一类是建设性的本能,包括作业本能(instinctofworkmanship)、随意的好奇心(idlecuriosity)和父母本性(parentalbent);另一类是破坏性的本能,包括竞赛(emulation)本能、好斗(pugnacity)或运动本能(sportinginstinct)以及掠夺(predation)的本能(注:Veblen,Thorstein(1914)TheInstinctofWorkmanship,reprintedbyLondon:Routledge,1994.)。这两类本能何时对人的行为发生决定性作用,取决于社会环境中流行的思维习惯。
社会环境中流行的思维习惯被凡伯伦定义为制度。既然是一种思维习惯,那么制度就总是过去经验的产物,它就总是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滞后于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技术发展的要求。任何制度都会产生一个这种制度下的既得利益集团,在竞赛本能等破坏性本能的驱使下,这个集团倾向于用身份、阶级、财产等带有明显歧视性差别的指标来衡量人的能力和价值。这些指标显然不利于人类生命过程的延续。因此制度是保守的。人类生命过程的延续是靠技术进步来实现,人的建设性本能、尤其是其中的作业本能是推动技术进步的主要因素。由于制度总是滞后于技术进步的要求,因此,社会发展过程就是技术不断克服制度阻力的过程,社会就是在这两股力量的冲突中向前发展。制度的力量总是很强大,当制度结构中所包含的有利于技术进步的因素更多时,社会进步也就更明显,反之反是。凡伯伦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和它的经济体系就是由两种相抗衡的力量组成:一种是维护现存制度的既得利益集团,主要是不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工业巨头、商人和金融家;另一种是代表着技术进步要求的技术工人、工程师和普通大众。资本主义一切社会和经济问题的根源就在于仪式性(ceremonial)的制度体系支配了工具性(instrumental)的技术体系。
在凡伯伦的影响下,坚持制度分析方法、将制度视为社会进步的阻碍的制度主义者在20世纪20年代成为了美国经济学界的主流。他们中包括康芒斯、米切尔、汉弥尔顿、J•M•克拉克等。其中,康芒斯致力于分析资本主义的法律体系与经济体系的关系;米切尔则因运用制度主义的方法对经济周期问题进行解释并作出了一系列的统计工作而著名,他还是著名的“国家经济研究署”(NatioanlBureauofEconomicResearch,即NBER)的创立者;汉弥尔顿是“制度经济学”这个词的命名者;克拉克的研究领域在于经济体系中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对劳动关系的研究最为著名。经过他们的努力,制度主义者不仅成为经济学界的主要力量,而且对政府政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思想史上这一时期发生的这一事件被称为“制度主义运动”(institutionalistmovement)。这一时期的制度主义者为数众多,他们分别形成了三个中心:芝加哥大学(凡伯伦正是在此奠定了制度主义的基础,后来这一中心随汉弥尔顿而转移到了布鲁金斯研究生院,艾尔斯就是这一中心的成员之一);威斯康星大学(康芒斯是这个中心的领袖);哥伦比亚大学(米切尔、克拉克、图格维尔、多夫曼等人聚集此地。
这一时期的制度主义者强调经济学的科学性,要求经济学必须进行度量、观察和经验检验。这种要求既反应了他们对当时的正统经济学的失望,同时也表明他们认识到了凡伯伦疏于经验工作而给制度经济学留下的缺陷。对经验工作的强调把制度主义者与政府政策密切联系起来,他们对美国政府在公共设施、失业保险、劳工补助、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并积极支持推行公众健康保险计划。这些都是后来罗斯福新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入30年代,尤其是在40年代,制度主义开始变得越来越孤立。制度主义受到的最大挑战来自于刚刚兴起的凯恩斯经济学。大萧条使米切尔的经济周期四阶段论受到了质疑,凯恩斯经济学对大萧条的解释更有说服力。大批制度主义者被凯恩斯经济学所吸引,转向信奉凯恩斯主义。制度主义者内部也出现了严重的分裂。制度主义运动的三个中心逐渐瓦解。米切尔1948年去世,克拉克1953年退休,作为昔日制度主义运动最主要的中心的哥伦比亚大学只盛下波兰尼一个制度主义者;汉弥尔顿1947年退休后离开了学术界;在威斯康星,只存下为数不多的一些康芒斯传统的制度主义者。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硕果仅存的制度主义者之一,艾尔斯在继承凡伯伦传统的基础上,将这一传统加以改造,创立了自己的工具价值理论,为后来制度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也因此成为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制度主义的领袖。
二、艾尔斯的工具价值理论
克莱伦斯•艾尔斯(1891-1972)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1917年他在芝加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30年进入德克萨斯大学经济系任教,直到1969年退休。由于他长期执教于该大学的缘故,他和他的追随者也被称为制度主义中的“德克萨斯学派”。艾尔斯著作颇丰。他早年的著作主要是哲学方面的论文,1930年以后开始致力于制度经济学研究,并于1944年出版了代表作《经济进步理论》(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1961年,他的另一部重要著作《通向理性社会:工业文明的价值》(TowardaReasonableSociety,theValuesofIndustrialCivilization)出版。在这两部著作中,艾尔斯完整地阐述了他的工具价值理论。1966年,艾尔斯当选为1965年成立的新制度主义者的学术组织—“进化经济学会”的首任主席。
1.艾尔斯的工具价值理论的哲学基础
艾尔斯工具价值理论的哲学基础更多地是来自于杜威,而不是来自于凡伯伦。杜威是实用主义哲学的重要代表,在艾尔斯的著作中,他将杜威之前的哲学称为“前杜威哲学”。那些哲学的特征是二元论。它们将人类的经验或人类的日常事务割裂为现实世界与理性世界两部分。现实世界是无序的、杂乱的,而理性世界则是完美的、终极的,是某种永恒的精神的反映。这些哲学所追求的就是进入这个永恒不变的理性世界,并以想象中的这个理性世界的标准来评判现实世界。在这些哲学看来,世界在根本上是不变的,是事物的理性秩序的完全反映,因此个人在本质上就是被动的,他不一定要进行探索和革新。人们掌握知识的目的是解释而不是改变世界。在这些哲学中,真理和价值是绝对的,它们的衡量标准由那个理想中的终极的、不变的理性世界所确定(注:Ayres,ClarenceE.(1936)Fiftyyears''''DevelopmentsinIdeasofHumanNatureandMotivation,AmericanEconomicReview,Supplement,Vol.26(Mar.),pp.224-36.ReprintedinClassicsinInstitutionalEconomicsⅡ:SucceedingGenerations(1916-1978),VolumeIV.EditedbyMalcolmRutherfordandWarrenJ.Samuels.London:Pickering&Chatto,1998)。
西方正统经济学正是建立在这些静态哲学的基础之上。艾尔斯认为正统经济学家假定存在一个杂乱的、无序的现实经济体系,同时还存在一个有序的、理性的经济秩序,也就是那个理想的均衡状态,这就是前杜威哲学中二元论的反映。代表着终极的理性世界的经济秩序又是自然秩序思想的延伸,而这种思想“肯定是神学信仰”,“它假定人的禀赋中已经具备了充分的判断力、感觉能力和倾向,比如人可以在‘自然’倾向的带领下由‘看不见的手’所引导,去增进……大众的福利”(注:Ayres,1961,TowardaReasonableSociety:TheValueofIndustrialCivilization.Austin:UniversityofTexasPress,p.26.)。这些18世纪的观念“在20世纪的科学中已经彻底地消失了,但它仍然存在于经济学的古典理论之中”(注:Ayres,1961,TowardaReasonableSociety:TheValueofIndustrialCivilization.Austin:UniversityofTexasPress,p.63.)。
与二元论哲学相反,杜威的哲学将社会视为一个生命过程,社会的生命过程也就是人类的生命过程。人类生命过程中有两个主要的特征或者两个主要方面—制度特征以及技术特征。生命过程的制度方面与行为的习惯模式有关,它所关注的是根植于社会传统中的价值。它是静态的,所关心的是保留过去遗传下来的信仰、阶级差别以及身份特征。而生命过程的技术方面则与工具、科学知识和实验有关。科学和技术是世界发生改变的原因,并侵蚀着生命过程的制度方面。生命过程的这两个特征中,前者的视角是向后的,后者的视角则是向前的。“遗传”的制度与现实的科学和技术趋势之间存在着冲突,这种冲突导致了生命过程的制度结构的修正。杜威的这种哲学其实与凡伯伦的理论同出一脉,只不过杜威更明确地从哲学的角度提出了制度与技术之间的关系,并形成了实用主义的哲学体系。艾尔斯所要做的就是要更系统地将新的哲学引入经济学思维,从而改造经济学。
艾尔斯将经济作为一个文化过程来加以检验,而不是从个体条件下来分析经济。经济是一个文化过程,个人只不过是这个过程的参与者。文化是一个整体范畴。将经济视为文化过程,就是将经济视为整体、视为动态过程来理解。这种思想是对凡伯伦以及实用主义的继承,同时又更加明确了经济的文化含义。文化表现为两个方面,即制度的方面与技术的方面;推动文化发展的最重要的力量是科学和技术的变革。
2.艾尔斯对现实社会的解释
从哲学上和文化上的技术—制度二分法出发,艾尔斯对现实的经济体系作出了二分的解释,他所解释的对象是美国的经济体系。他认为美国经济是两种经济的混合,一种是“价格经济”(priceeconomy),另一种是“工业经济”(industrialeconomy)。价格经济所关心的是货币、销售、契约等金融事务,它最终所关注的是“货币势力”(moneypower)(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rnMichiganUniversity,1978,p.56.另外,这里的“工业的”一词是按照凡伯伦的意思来使用的,它相对于“金钱的”或“仪式的”,也就是“技术的”意思。)。价格经济是一种以“仪式行为”为基础的制度混合体,它的行为准则是保护那些由习俗和道德观念所维系的权威和特权。这种制度混合体是一种以财产、身份和阶级差异为基础的力量体系。
与之相对,工业经济是技术的经济。它主要关注的是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中所运用的科学知识、工具和技艺。工业经济是一个生产体系而不是力量体系,艾尔斯认为是它使技术成为美国经济体系中唯一真实的创造性力量。工业经济中的技术行为是发展的,价格经济中的仪式行为是保守的。工业经济反对传统的信仰和态度,反对阶级差异和身份差异。技术变革侵蚀着价格经济的制度基础,迫使价格经济向工业经济的方向进行调整。但是,现实却是价格经济支配着技术经济。艾尔斯认为要改变这种现象,实现制度调整,关键的问题是要形成一种新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就是将技术而不是价格视为经济体系的核心。
3.艾尔斯所理解的经济学
按照传统经济学的观念,经济学研究的是个人在稀缺资源面前如何进行选择以最大地满足自己的欲望。艾尔斯并不否认个人的这种选择,但他认为这种选择不是孤立的,而是在文化框架内进行的选择。对艾尔斯而言,经济学所研究的就是这个文化框架。他认为“经济学是研究经济的科学”(注:Gruchy,1972,ContemporaryEconomicThought:TheContributionofNeo-InstitutionalEconomics.NewYork:Macmillan,p.120。)。这里的“经济”是一个整体概念,如前述,经济是一个文化过程,因此艾尔斯所理解的经济学就是研究作为文化范畴的、作为过程的经济的学科。从本质上说,研究文化过程的经济学就是关于经济秩序或经济系统的理论。“经济学家主要的兴趣在于解决这种‘经济’是什么类型的经济?是什么样的力量塑造和修正经济的模式?经济所产生的哪些问题是需要进行公共决策的?”。所有的经济行为就构成了经济“系统”或“经济秩序”(注:Gruchy,1972,ContemporaryEconomicThought:TheContributionofNeo-InstitutionalEconomics.NewYork:Macmillan,p.120。)。这些系统和秩序就是艾尔斯的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由于他所分析的是西方世界的经济行为,所以他的经济学也就是关于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的经济学。
那么在经济系统或秩序中,什么是最关键的因素的?正统经济学认为是价格。艾尔斯并不怀疑价格在经济系统中所发挥的普遍而重要的作用,但他反对将价格作为唯一的因素。正统经济学认为“价格是经济中唯一的东西,每个人都唯一地关心这一点,从而一般都认为价格是联系共同体中每一个成员的关系、并将他们整合进一个经济整体中去的唯一中介。这显然是错误的”。艾尔斯的经济学所要强调的关键因素是技术而不是价格。因为“每一个经济都是以技术为基础的”,“工具和机械、技术技能和知识显然也和价格一样是经济中的普遍现象,同样是人们一般所关注的东西,同样是组织共同体的中介”(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mMichiganUniversity,1978,p.15。)。
4.工具—仪式、技术—制度二分法
从杜威的工具主义二分法出发,艾尔斯认为任何经济系统或经济秩序都是由两类行为构成,一方面是技术特征的行为,另一方面是仪式特征的行为。“经济分析的问题就是去区分和理解这两类因素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它们所反映的经济行为的结构”(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mMichiganUniversity,1978,p.99。)。
艾尔斯并没有明确地定义“仪式”这个词的含义。按照他的哲学思想,“仪式的”等同于“虚假的”,“工具的”等同于“真实的”。仪式行为模式会通过五种方式表现出来:1)社会分层;2)定义和维持社会分层的习俗体系,也就是道德观念;3)维系身份和道德观的意识形态;4)加强以上仪式表现形式的教化系统;5)使仪式行为模式合法化的“神秘主义典礼”(mysticritesandceremonies)。这几种表现形式被艾尔斯概括为身份(status)、神话(myth)、魔法(magic)和社会习俗(folkway)。仪式行为模式的这些表现形式都可以概括出两个特征:“虚假的”(making-believe)特征,即由等级和身份来决定能力;遗传的特征,所有仪式模式都是从过去继承下来的。
艾尔斯同样没有明确定义制度,只是说制度是“以仪式特征为主导的社会行为的一部分”,但他在使用“制度”一词时并不总是一致的。他更多地是认为制度是一种社会习俗。从社会习俗与仪式行为模式的关系来看,所有的制度都具有仪式的特征,一个时期内仪式行为模式的状况就是这个时期社会的制度结构。艾尔斯是将仪式与制度这两个词等同使用的。从仪式行为模式的两个特征来看,由于它是虚假的,它对人类生存或生命过程的保证—物质产品的生产来说就是无用的;由于它是遗传的,因此它是过去经验的产物,是保守的
与仪式行为相反,技术行为是“所有使用工具的人类活动”,技术过程是技能(skill)与工具不可分离地进行运用的过程。技术是“组织化的技能”。技术具有两个特征:(1)技能与工具间存在着一致的和不变的联系;(2)所有的技术都是进步的。在艾尔斯看来,“技术”与“工具”这两个词的差别只是在使用上的差别。“工具”这个词是作为一个抽象的哲学范畴来使用,而“技术”则带有更多的实践的意义。认为技术在经济生活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思维方式就被艾尔斯称之为“工具主义”。在艾尔斯的著作中,他是把“工具”与“技术”作为同义词来使用的。
这样,在艾尔斯对经济行为模式的二分法中,哲学意义上的“工具”就与“仪式”相对应,描述现实的“技术”就与“制度”相对应。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仪式行为体系是反技术行为的,技术的特征是发展的,而仪式功能的特征是静态的、抵触并约束变革的”(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mMichiganUniversity,1978,p.174。)。二者之间构成了一对相抗衡的力量。由于它们是社会过程的本质特征,因此社会和经济过程就始终处于冲突之中。
在技术行为和仪式行为两股力量的冲突中,“技术方面的技艺(art)和工艺(craft)的持续发展,同时仪式方面的既得利益的减退,就是进步”(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mMichiganUniversity,1978,p.231。)。进步也就是技术行为对仪式行为的克服和替代。在这个过程中,艾尔斯显然是相信技术发展能够克服制度的阻力,他对技术的坚定信念是基于他发展起来的一个技术进步理论。
艾尔斯认为,科学进步和技术变革取决于工具的使用,这里的工具包括了规则、器具、工序和科学方法。新技术是先前存在的物质设备和思想相结合的产物。新技术的产生和技术变革是由技术的内部动力所推动,但同时也有它的历史必然性。技术的内部动力也就是工具的自发进步特征。艾尔斯认为虽然所有的技术组合都与人的智力有关,但组合使用是工具固有的特征。人类知识和技艺的积累最终要反映在工具这个符号上,但工具并不仅仅是人类知识和技艺的反映。因为新工具一旦诞生,它就会有组合的要求,这种组合的可能性要远远大于任何个人知识和技艺的组合的可能性。正是工具的组合要求才产生了更多的或者爆发式的发明。工具的组合就是进步,从而自发的工具组合导致了自发的技术进步。
由于工具的组合原理,技术发展的速度可以比现存物质设备和思想发展的速度更快,但技术的发展速度也取决于制度因素。这就是艾尔斯的技术进步理论中的历史分析。他以工业革命为例,说明技术进步有它的历史必然性。他对工业革命的分析与后来的新古典制度主义的分析大相径庭。他认为工业革命之所以在西欧发生,是因为西欧既继承了地中海文明,同时相对于地中海地区而言又是边缘地区,边缘地区的特征是受传统制度的约束更小。也就是说,在边缘地区,仪式行为对工具行为的抑制力要小得多。贸易的发展固然也推动了技术进步,但贸易发展的结果恰好是产生了更多的边缘地区。这样,工业革命就必然要在工具行为最容易克服仪式行为的地方发生。另一方面,艾尔斯也强调了工业革命的历史继承性,他认为工业革命也是世界各大文明积累的产物。
这样,在结合了工具的自发组合特征和技术进步的历史分析之后,艾尔斯坚信技术行为或工具行为必将克服制度行为或仪式行为的阻力,最终实现制度调整。技术也就是实现制度调整的最关键力量。技术行为对仪式行为的克服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这一方面是因为制度或仪式行为永远在不断地形成,而它又永远是过去经验的产物,永远滞后于技术进步,因此技术要持续地克服制度的阻力。另一方面,技术进步也具有持续性特征。艾尔斯所阐述的技术连续性是与生命连续性相联系的。生命过程就是一个实践与认知(doingandknowing)的过程,这是一个连续的、积累的和发展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基础是工具的使用。“文明的连续性就是工具的连续性”,而文明的连续性当然也就是生命的连续性。工具之所以具有连续性,是因为它是客观存在,技艺和知识不会因为个人的死亡而消失,它们根植于文化中。知识和技艺又因为人类维持生命过程的需要而不断积累,因此技术必然具有连续性。这样,要保证和促进人类生命过程或文明的连续性,就必须保证与促进工具或技术的连续性。这就引出了艾尔斯的价值理论—价值的衡量标准就是看是否有助于技术过程的连续性。
5.价值及其构成
文化或经济系统由技术体系和仪式体系构成,前者促进生命过程的连续性,后者阻断这种连续性。仪式体系也会产生价值,但所产生的是错误的价值。这样,艾尔斯价值理论中的主要问题就是“从错误的价值中将真实价值鉴别、区分和解脱出来”(注:Rutherford,1981,ClarenceAvresandtheInstrumentalTheoryofValue,JournalofEconomicIssues,Vol.XV(3),Sep.,657-73,p.660。),从而明确靠什么来维持和促进生命过程以及经济过程的连续性。这样,经济学就必须是关于价值的科学,必须对价值作出判断。
那么什么是价值?“价值是连续性的同义词,连续性是技术连续性的同义词。从字面上来看,价值就意味着连续性,这是它唯一的含义”(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mMichiganUniversity,1978,p.221。)。艾尔斯同时又将“真实”(truth)这个词与连续性等同起来,而“连续性的基本条件是工具(instruments)和器具(tools)—即技术”(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mMichiganUniversity,1978,p.221。)。这样,有价值的、或者真实的东西就是能维持技术连续性从而生命连续性的东西,又由于仪式行为阻碍着技术行为,所以有价值的东西也就是能消除或减少仪式行为的东西。
明确了价值的含义,价值判断的标准也就产生了:“每一个经济中的判断标准都是‘保持机器运转’(keepingthemachinesurnning)”。通过这个判断标准,艾尔斯还将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统一在一起,“说到价值的时候,说的就是所有单个行为—选择、偏好、决定或判断—与整个生命过程的关系”(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mMichiganUniversity,1978,p.225。)。所有个体行为的好坏就由是否有利于生命过程的持续来判断。
价值就是有利于生命和技术的连续性,但这样来表述的价值显得过于抽象和空调。艾尔斯进一步明确了技术过程所包含的所有真实价值的内容,那就是自由(freedom)、平等(equality)、安全(security)、丰裕(abundance)、优秀(excellence)和民主(democracy)。
自由是技术过程的结果,同时又是技术过程的一个方面和一个条件。艾尔斯认为要实现真正的自由就必须要实现如下一些自由:“政府的自由,以及所有的组织手段摆脱身份地位的专制;操作的自由;建设的自由;探究的自由;创造的自由”。平等就是没有人为的和独断的障碍,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差异。不平等就意味着那些不考虑工具效率的歧视。平等与技术过程的关系是,技术过程对每一个人都是相同的,“只有在所有人都自由和平等的条件下他们的工作才会持续和向前”。安全来自于工具的使用及其有效的组织,对人类安全的最大威胁是疾病、饥饿和战争,技术进步是消除前两个威胁的最好方式,而战争是典型的仪式活动,工具活动将克服仪式活动。丰裕是工具使用的直接结果,丰裕取决于技术进步而不是取决于节约或者储蓄。并不是稀少就意味着优秀或者卓越,真正的优秀是超越过去的观念,技术进步的成果就是优秀的。民主并不是多数同意这种规则,而是一个过程,也就是摆脱偏见和无知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社会的“大多数”。价值的以上6个构成部分在技术过程中相互联系、互为条件,同时也与技术过程的持续性互为条件。实现了这些价值,人们也就进入了工业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也就是对真实价值的概括。
6.真实价值的实现:艾尔斯的政策建议
在艾尔斯的理论中,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几乎就是同义词。他归纳了经济发展过程的四个原则:经济发展是不可抑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技术变革与制度阻力成反比;经济发展就是人力资本的创造;在经济发展中,技术过程所形成的价值是普遍的价值。只要保证了技术过程的连续性,也就保证了经济发展的持续性。要实现经济发展,就要从政策上采取一些消除或减少仪式行为的措施。
艾尔斯首先论证了经济计划的必要性。艾尔斯并不认为价格是理性决策的唯一依据,现代经济体系的复杂性产生了对经济计划的要求。由于现代经济系统中仪式体系支配着技术体系,而计划又是“技术进步的一种表现”,所以经济计划既是经济系统的现实要求,又是克服仪式体系的阻力的要求。
艾尔斯在1938年的《经济秩序问题》(TheProblemofEconomicOrder,NewYork:FarrarandRinehart,Inc.)一书中对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萧条进行了思考。他认为美国经济衰退的原因主要在于消费不足,而消费不足的原因又是由于在繁荣阶段,人们的收入以不同比例增加,高收入集团的收入增加要大于低收入集团;结果是高收入集团的储蓄大于与经济增长率相适应的投资需要,使得生产和消费不相适应,前者大于后者,萧条因此而发生。从根源上来说,消费不足从而萧条的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社会收入分配的不合理,因此要解决消费不足问题就要从收入分配政策上入手。
艾尔斯提出了两个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政策措施。第一个措施是1938年提出的社会保障计划,但他后来认识到这一计划并不令人满意,因为失业者不是一个稳定的群体,从而不会稳定地接受再分配的收入。1952年,艾尔斯提出了最低收入保障计划,即为所有人提供一个基本收入。他认为这是制度主义者在实践方面最重要的贡献。第二个措施是同样在1952年提出的负所得税计划。这个建议的提出比弗里德曼的相同建议要早得多。
艾尔斯的收入再分配计划只是对个人收入进行再分配,而不是私人财富的再分配。财富的再分配需要整个社会制度结构的大变动,他并不提倡这种变动。可见,艾尔斯并不主张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性变革。他也没有预测资本主义的结局,对他而言,资本主义发展的下一个阶段是不确定的,这也是他所坚持的凡伯伦进化观的逻辑结果。
三、艾尔斯对制度主义的贡献
艾尔斯工具价值理论的提出标志着制度主义中的凡伯伦—艾尔斯传统的形成。正是有了艾尔斯的贡献,凡伯伦传统的分析方法才得以延续,并在20世纪60年代后得以复兴。
尽管艾尔斯的哲学基础存在缺陷,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使作为一个学派的制度主义具备了一种单一的、成体系的哲学基础,这是他对制度主义的最突出的贡献。在凡伯伦的理论中,他的方法论是多元的,实用主义只是他的方法之一,这使得凡伯伦的理论更象一个融合了众家之长的大杂烩。制度主义要成为一个学术派别,鲜明的哲学基础是一个必备条件。艾尔斯为制度主义提供了这个条件。就实用主义哲学而言,凡伯伦所运用的实用主义方法主要是皮尔斯和詹姆斯等人的不成熟的理论。凡伯伦的实用主义哲学基础并不牢固。与凡伯伦不同,艾尔斯在他那个时代已经可以吸收在杜威和其他实用主义者手中成型的实用主义哲学。他将成熟的实用主义确立为制度主义的唯一哲学基础,使得制度主义可以以一种鲜明的世界观来批判信奉自由市场机制的资本主义社会以及维护这个社会的经济学理论,制度主义因此而具备了一个学术派别的基本特征。
在澄清了制度主义的哲学基础之后,艾尔斯可以顺理成章地将技术过程视为实用主义的制度主义思维方式中的核心。实用主义哲学中已经包含了工具、进化、过程等元素,而其中工具主义又是其核心。实用主义方法使制度主义者自然地将经济视为一个进化过程,在其中,技术过程起到了支配性作用,技术过程使经济朝向一个理性的、以科学为基本价值的丰裕世界。这种思维方式、尤其是对技术过程的强调,使得艾尔斯和其他的制度主义者将经济学看作一种服务于人类的功能性科学。
价值理论是艾尔斯对制度主义的又一贡献,尽管他的价值理论同样是一个有缺陷的理论。艾尔斯的贡献在于把经济学还原为价值导向的科学。艾尔斯的价值导向的经济学认为人的行为是由被文化所决定的价值引导的。这种价值理论明确了价值不是个体意义上的价值,而是社会价值。从凡伯伦开始,价值问题就是他所倡导的制度主义思维方式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凡伯伦的理论关注的是社会进步,在社会进步过程中,总要面临“好”和“坏”的评判,技术为什么是好的,制度为什么是坏的?这些问题都涉及到价值判断。那么价值判断的标准是什么?或者说价值本身的含义是什么?这是凡伯伦没有明确回答的问题。艾尔斯明确了价值的技术含义。艾尔斯的这一工作使他和后来的制度主义者可以从社会已形成的诸多价值中找出“真正的价值”。艾尔斯在确立了制度主义唯一的哲学基础之后,又确立了制度主义唯一的价值判断标准,使制度主义作为一个学派的特征更为明显。
人体工程学定义篇6
国内学界之所以对艾尔斯其人知之甚少,一方面是因为国内对制度主义的后续理论缺乏介绍,另一方面是因为近年来新古典制度经济学(注:本文将以科斯、诺思、威廉姆森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称为“新古典制度经济学”,以区别于坚持凡伯伦传统、至尽仍活跃在西方经济学界的另一个“新制度经济学”(neo-institutionaleconomics)。本文中当提到“新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主义”时,均指的是后者。)的流行,使人们相信过去的制度主义传统中已经没有多少值得挖掘和吸收的内容,从而忽视了思想史的梳理工作。本文的目的就是要将艾尔斯的制度经济学思想介绍给国内同仁,使人们了解老制度经济学(oldinstitutionaleconomics)、艾尔斯、以及新制度主义(neo-institutionalism)的理论体系和思想中有着诸多值得借鉴和吸收的合理成分。希望本文的介绍能有助于国内经济学者在当前的制度经济学热潮中保持清醒的头脑。
一、艾尔斯理论的源泉和背景
要了解艾尔斯的理论体系,必须先对制度主义的历史作一回顾。
美国制度主义的代表人物和最重要的先驱是凡伯伦(1857-1929)。凡伯伦综合了达尔文进化论、德国历史学派、美国早期实用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方法,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与现实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形成了研究经济问题的制度主义方法。在凡伯伦的理论中,他将经济视为一个进化的系统,经济系统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经济系统的性质由它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所决定。经济系统中的个人是文化的产物,个人行为由社会环境和人的本能共同支配(注:凡伯伦,索尔斯坦:《有闲阶级论:关于制度的经济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凡伯伦认为人的本能由两类相反的要素构成:一类是建设性的本能,包括作业本能(instinctofworkmanship)、随意的好奇心(idlecuriosity)和父母本性(parentalbent);另一类是破坏性的本能,包括竞赛(emulation)本能、好斗(pugnacity)或运动本能(sportinginstinct)以及掠夺(predation)的本能(注:veblen,thorstein(1914)theinstinctofworkmanship,reprintedbylondon:routledge,1994.)。这两类本能何时对人的行为发生决定性作用,取决于社会环境中流行的思维习惯。
社会环境中流行的思维习惯被凡伯伦定义为制度。既然是一种思维习惯,那么制度就总是过去经验的产物,它就总是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滞后于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技术发展的要求。任何制度都会产生一个这种制度下的既得利益集团,在竞赛本能等破坏性本能的驱使下,这个集团倾向于用身份、阶级、财产等带有明显歧视性差别的指标来衡量人的能力和价值。这些指标显然不利于人类生命过程的延续。因此制度是保守的。人类生命过程的延续是靠技术进步来实现,人的建设性本能、尤其是其中的作业本能是推动技术进步的主要因素。由于制度总是滞后于技术进步的要求,因此,社会发展过程就是技术不断克服制度阻力的过程,社会就是在这两股力量的冲突中向前发展。制度的力量总是很强大,当制度结构中所包含的有利于技术进步的因素更多时,社会进步也就更明显,反之反是。凡伯伦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和它的经济体系就是由两种相抗衡的力量组成:一种是维护现存制度的既得利益集团,主要是不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工业巨头、商人和金融家;另一种是代表着技术进步要求的技术工人、工程师和普通大众。资本主义一切社会和经济问题的根源就在于仪式性(ceremonial)的制度体系支配了工具性(instrumental)的技术体系。
在凡伯伦的影响下,坚持制度分析方法、将制度视为社会进步的阻碍的制度主义者在20世纪20年代成为了美国经济学界的主流。他们中包括康芒斯、米切尔、汉弥尔顿、j•m•克拉克等。其中,康芒斯致力于分析资本主义的法律体系与经济体系的关系;米切尔则因运用制度主义的方法对经济周期问题进行解释并作出了一系列的统计工作而著名,他还是著名的“国家经济研究署”(natioanlbureauofeconomicresearch,即nber)的创立者;汉弥尔顿是“制度经济学”这个词的命名者;克拉克的研究领域在于经济体系中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对劳动关系的研究最为著名。经过他们的努力,制度主义者不仅成为经济学界的主要力量,而且对政府政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思想史上这一时期发生的这一事件被称为“制度主义运动”(institutionalistmovement)。这一时期的制度主义者为数众多,他们分别形成了三个中心:芝加哥大学(凡伯伦正是在此奠定了制度主义的基础,后来这一中心随汉弥尔顿而转移到了布鲁金斯研究生院,艾尔斯就是这一中心的成员之一);威斯康星大学(康芒斯是这个中心的领袖);哥伦比亚大学(米切尔、克拉克、图格维尔、多夫曼等人聚集此地。
这一时期的制度主义者强调经济学的科学性,要求经济学必须进行度量、观察和经验检验。这种要求既反应了他们对当时的正统经济学的失望,同时也表明他们认识到了凡伯伦疏于经验工作而给制度经济学留下的缺陷。对经验工作的强调把制度主义者与政府政策密切联系起来,他们对美国政府在公共设施、失业保险、劳工补助、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并积极支持推行公众健康保险计划。这些都是后来罗斯福新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入30年代,尤其是在40年代,制度主义开始变得越来越孤立。制度主义受到的最大挑战来自于刚刚兴起的凯恩斯经济学。大萧条使米切尔的经济周期四阶段论受到了质疑,凯恩斯经济学对大萧条的解释更有说服力。大批制度主义者被凯恩斯经济学所吸引,转向信奉凯恩斯主义。制度主义者内部也出现了严重的分裂。制度主义运动的三个中心逐渐瓦解。米切尔1948年去世,克拉克1953年退休,作为昔日制度主义运动最主要的中心的哥伦比亚大学只盛下波兰尼一个制度主义者;汉弥尔顿1947年退休后离开了学术界;在威斯康星,只存下为数不多的一些康芒斯传统的制度主义者。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硕果仅存的制度主义者之一,艾尔斯在继承凡伯伦传统的基础上,将这一传统加以改造,创立了自己的工具价值理论,为后来制度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也因此成为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制度主义的领袖。
二、艾尔斯的工具价值理论
克莱伦斯•艾尔斯(1891-1972)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1917年他在芝加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30年进入德克萨斯大学经济系任教,直到1969年退休。由于他长期执教于该大学的缘故,他和他的追随者也被称为制度主义中的“德克萨斯学派”。艾尔斯著作颇丰。他早年的著作主要是哲学方面的论文,1930年以后开始致力于制度经济学研究,并于1944年出版了代表作《经济进步理论》(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1961年,他的另一部重要著作《通向理性社会:工业文明的价值》(towardareasonablesociety,thevaluesofindustrialcivilization)出版。在这两部著作中,艾尔斯完整地阐述了他的工具价值理论。1966年,艾尔斯当选为1965年成立的新制度主义者的学术组织—“进化经济学会”的首任主席。
1.艾尔斯的工具价值理论的哲学基础
艾尔斯工具价值理论的哲学基础更多地是来自于杜威,而不是来自于凡伯伦。杜威是实用主义哲学的重要代表,在艾尔斯的著作中,他将杜威之前的哲学称为“前杜威哲学”。那些哲学的特征是二元论。它们将人类的经验或人类的日常事务割裂为现实世界与理性世界两部分。现实世界是无序的、杂乱的,而理性世界则是完美的、终极的,是某种永恒的精神的反映。这些哲学所追求的就是进入这个永恒不变的理性世界,并以想象中的这个理性世界的标准来评判现实世界。在这些哲学看来,世界在根本上是不变的,是事物的理性秩序的完全反映,因此个人在本质上就是被动的,他不一定要进行探索和革新。人们掌握知识的目的是解释而不是改变世界。在这些哲学中,真理和价值是绝对的,它们的衡量标准由那个理想中的终极的、不变的理性世界所确定(注:ayres,clarencee.(1936)fiftyyears'developmentsinideasofhumannatureandmotivation,americaneconomicreview,supplement,vol.26(mar.),pp.224-36.reprintedinclassicsininstitutionaleconomicsⅱ:succeedinggenerations(1916-1978),volumeiv.editedbymalcolmrutherfordandwarrenj.samuels.london:pickering&chatto,1998)。
西方正统经济学正是建立在这些静态哲学的基础之上。艾尔斯认为正统经济学家假定存在一个杂乱的、无序的现实经济体系,同时还存在一个有序的、理性的经济秩序,也就是那个理想的均衡状态,这就是前杜威哲学中二元论的反映。代表着终极的理性世界的经济秩序又是自然秩序思想的延伸,而这种思想“肯定是神学信仰”,“它假定人的禀赋中已经具备了充分的判断力、感觉能力和倾向,比如人可以在‘自然’倾向的带领下由‘看不见的手’所引导,去增进……大众的福利”(注:ayres,1961,towardareasonablesociety:thevalueofindustrialcivilization.austin:universityoftexaspress,p.26.)。这些18世纪的观念“在20世纪的科学中已经彻底地消失了,但它仍然存在于经济学的古典理论之中”(注:ayres,1961,towardareasonablesociety:thevalueofindustrialcivilization.austin:universityoftexaspress,p.63.)。
与二元论哲学相反,杜威的哲学将社会视为一个生命过程,社会的生命过程也就是人类的生命过程。人类生命过程中有两个主要的特征或者两个主要方面—制度特征以及技术特征。生命过程的制度方面与行为的习惯模式有关,它所关注的是根植于社会传统中的价值。它是静态的,所关心的是保留过去遗传下来的信仰、阶级差别以及身份特征。而生命过程的技术方面则与工具、科学知识和实验有关。科学和技术是世界发生改变的原因,并侵蚀着生命过程的制度方面。生命过程的这两个特征中,前者的视角是向后的,后者的视角则是向前的。“遗传”的制度与现实的科学和技术趋势之间存在着冲突,这种冲突导致了生命过程的制度结构的修正。杜威的这种哲学其实与凡伯伦的理论同出一脉,只不过杜威更明确地从哲学的角度提出了制度与技术之间的关系,并形成了实用主义的哲学体系。艾尔斯所要做的就是要更系统地将新的哲学引入经济学思维,从而改造经济学。
艾尔斯将经济作为一个文化过程来加以检验,而不是从个体条件下来分析经济。经济是一个文化过程,个人只不过是这个过程的参与者。文化是一个整体范畴。将经济视为文化过程,就是将经济视为整体、视为动态过程来理解。这种思想是对凡伯伦以及实用主义的继承,同时又更加明确了经济的文化含义。文化表现为两个方面,即制度的方面与技术的方面;推动文化发展的最重要的力量是科学和技术的变革。
2.艾尔斯对现实社会的解释
从哲学上和文化上的技术—制度二分法出发,艾尔斯对现实的经济体系作出了二分的解释,他所解释的对象是美国的经济体系。他认为美国经济是两种经济的混合,一种是“价格经济”(priceeconomy),另一种是“工业经济”(industrialeconomy)。价格经济所关心的是货币、销售、契约等金融事务,它最终所关注的是“货币势力”(moneypower)(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rnmichiganuniversity,1978,p.56.另外,这里的“工业的”一词是按照凡伯伦的意思来使用的,它相对于“金钱的”或“仪式的”,也就是“技术的”意思。)。价格经济是一种以“仪式行为”为基础的制度混合体,它的行为准则是保护那些由习俗和道德观念所维系的权威和特权。这种制度混合体是一种以财产、身份和阶级差异为基础的力量体系。
与之相对,工业经济是技术的经济。它主要关注的是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中所运用的科学知识、工具和技艺。工业经济是一个生产体系而不是力量体系,艾尔斯认为是它使技术成为美国经济体系中唯一真实的创造性力量。工业经济中的技术行为是发展的,价格经济中的仪式行为是保守的。工业经济反对传统的信仰和态度,反对阶级差异和身份差异。技术变革侵蚀着价格经济的制度基础,迫使价格经济向工业经济的方向进行调整。但是,现实却是价格经济支配着技术经济。艾尔斯认为要改变这种现象,实现制度调整,关键的问题是要形成一种新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就是将技术而不是价格视为经济体系的核心。
3.艾尔斯所理解的经济学
按照传统经济学的观念,经济学研究的是个人在稀缺资源面前如何进行选择以最大地满足自己的欲望。艾尔斯并不否认个人的这种选择,但他认为这种选择不是孤立的,而是在文化框架内进行的选择。对艾尔斯而言,经济学所研究的就是这个文化框架。他认为“经济学是研究经济的科学”(注:gruchy,1972,contemporaryeconomicthought:thecontributionofneo-institutionaleconomics.newyork:macmillan,p.120。)。这里的“经济”是一个整体概念,如前述,经济是一个文化过程,因此艾尔斯所理解的经济学就是研究作为文化范畴的、作为过程的经济的学科。从本质上说,研究文化过程的经济学就是关于经济秩序或经济系统的理论。“经济学家主要的兴趣在于解决这种‘经济’是什么类型的经济?是什么样的力量塑造和修正经济的模式?经济所产生的哪些问题是需要进行公共决策的?”。所有的经济行为就构成了经济“系统”或“经济秩序”(注:gruchy,1972,contemporaryeconomicthought:thecontributionofneo-institutionaleconomics.newyork:macmillan,p.120。)。这些系统和秩序就是艾尔斯的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由于他所分析的是西方世界的经济行为,所以他的经济学也就是关于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的经济学。
那么在经济系统或秩序中,什么是最关键的因素的?正统经济学认为是价格。艾尔斯并不怀疑价格在经济系统中所发挥的普遍而重要的作用,但他反对将价格作为唯一的因素。正统经济学认为“价格是经济中唯一的东西,每个人都唯一地关心这一点,从而一般都认为价格是联系共同体中每一个成员的关系、并将他们整合进一个经济整体中去的唯一中介。这显然是错误的”。艾尔斯的经济学所要强调的关键因素是技术而不是价格。因为“每一个经济都是以技术为基础的”,“工具和机械、技术技能和知识显然也和价格一样是经济中的普遍现象,同样是人们一般所关注的东西,同样是组织共同体的中介”(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mmichiganuniversity,1978,p.15。)。
4.工具—仪式、技术—制度二分法
从杜威的工具主义二分法出发,艾尔斯认为任何经济系统或经济秩序都是由两类行为构成,一方面是技术特征的行为,另一方面是仪式特征的行为。“经济分析的问题就是去区分和理解这两类因素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它们所反映的经济行为的结构”(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mmichiganuniversity,1978,p.99。)。
艾尔斯并没有明确地定义“仪式”这个词的含义。按照他的哲学思想,“仪式的”等同于“虚假的”,“工具的”等同于“真实的”。仪式行为模式会通过五种方式表现出来:1)社会分层;2)定义和维持社会分层的习俗体系,也就是道德观念;3)维系身份和道德观的意识形态;4)加强以上仪式表现形式的教化系统;5)使仪式行为模式合法化的“神秘主义典礼”(mysticritesandceremonies)。这几种表现形式被艾尔斯概括为身份(status)、神话(myth)、魔法(magic)和社会习俗(folkway)。仪式行为模式的这些表现形式都可以概括出两个特征:“虚假的”(making-believe)特征,即由等级和身份来决定能力;遗传的特征,所有仪式模式都是从过去继承下来的。
艾尔斯同样没有明确定义制度,只是说制度是“以仪式特征为主导的社会行为的一部分”,但他在使用“制度”一词时并不总是一致的。他更多地是认为制度是一种社会习俗。从社会习俗与仪式行为模式的关系来看,所有的制度都具有仪式的特征,一个时期内仪式行为模式的状况就是这个时期社会的制度结构。艾尔斯是将仪式与制度这两个词等同使用的。从仪式行为模式的两个特征来看,由于它是虚假的,它对人类生存或生命过程的保证—物质产品的生产来说就是无用的;由于它是遗传的,因此它是过去经验的产物,是保守的。
与仪式行为相反,技术行为是“所有使用工具的人类活动”,技术过程是技能(skill)与工具不可分离地进行运用的过程。技术是“组织化的技能”。技术具有两个特征:(1)技能与工具间存在着一致的和不变的联系;(2)所有的技术都是进步的。在艾尔斯看来,“技术”与“工具”这两个词的差别只是在使用上的差别。“工具”这个词是作为一个抽象的哲学范畴来使用,而“技术”则带有更多的实践的意义。认为技术在经济生活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思维方式就被艾尔斯称之为“工具主义”。在艾尔斯的著作中,他是把“工具”与“技术”作为同义词来使用的。
这样,在艾尔斯对经济行为模式的二分法中,哲学意义上的“工具”就与“仪式”相对应,描述现实的“技术”就与“制度”相对应。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仪式行为体系是反技术行为的,技术的特征是发展的,而仪式功能的特征是静态的、抵触并约束变革的”(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mmichiganuniversity,1978,p.174。)。二者之间构成了一对相抗衡的力量。由于它们是社会过程的本质特征,因此社会和经济过程就始终处于冲突之中。
在技术行为和仪式行为两股力量的冲突中,“技术方面的技艺(art)和工艺(craft)的持续发展,同时仪式方面的既得利益的减退,就是进步”(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mmichiganuniversity,1978,p.231。)。进步也就是技术行为对仪式行为的克服和替代。在这个过程中,艾尔斯显然是相信技术发展能够克服制度的阻力,他对技术的坚定信念是基于他发展起来的一个技术进步理论。
艾尔斯认为,科学进步和技术变革取决于工具的使用,这里的工具包括了规则、器具、工序和科学方法。新技术是先前存在的物质设备和思想相结合的产物。新技术的产生和技术变革是由技术的内部动力所推动,但同时也有它的历史必然性。技术的内部动力也就是工具的自发进步特征。艾尔斯认为虽然所有的技术组合都与人的智力有关,但组合使用是工具固有的特征。人类知识和技艺的积累最终要反映在工具这个符号上,但工具并不仅仅是人类知识和技艺的反映。因为新工具一旦诞生,它就会有组合的要求,这种组合的可能性要远远大于任何个人知识和技艺的组合的可能性。正是工具的组合要求才产生了更多的或者爆发式的发明。工具的组合就是进步,从而自发的工具组合导致了自发的技术进步。
由于工具的组合原理,技术发展的速度可以比现存物质设备和思想发展的速度更快,但技术的发展速度也取决于制度因素。这就是艾尔斯的技术进步理论中的历史分析。他以工业革命为例,说明技术进步有它的历史必然性。他对工业革命的分析与后来的新古典制度主义的分析大相径庭。他认为工业革命之所以在西欧发生,是因为西欧既继承了地中海文明,同时相对于地中海地区而言又是边缘地区,边缘地区的特征是受传统制度的约束更小。也就是说,在边缘地区,仪式行为对工具行为的抑制力要小得多。贸易的发展固然也推动了技术进步,但贸易发展的结果恰好是产生了更多的边缘地区。这样,工业革命就必然要在工具行为最容易克服仪式行为的地方发生。另一方面,艾尔斯也强调了工业革命的历史继承性,他认为工业革命也是世界各大文明积累的产物。
这样,在结合了工具的自发组合特征和技术进步的历史分析之后,艾尔斯坚信技术行为或工具行为必将克服制度行为或仪式行为的阻力,最终实现制度调整。技术也就是实现制度调整的最关键力量。技术行为对仪式行为的克服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这一方面是因为制度或仪式行为永远在不断地形成,而它又永远是过去经验的产物,永远滞后于技术进步,因此技术要持续地克服制度的阻力。另一方面,技术进步也具有持续性特征。艾尔斯所阐述的技术连续性是与生命连续性相联系的。生命过程就是一个实践与认知(doingandknowing)的过程,这是一个连续的、积累的和发展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基础是工具的使用。“文明的连续性就是工具的连续性”,而文明的连续性当然也就是生命的连续性。工具之所以具有连续性,是因为它是客观存在,技艺和知识不会因为个人的死亡而消失,它们根植于文化中。知识和技艺又因为人类维持生命过程的需要而不断积累,因此技术必然具有连续性。这样,要保证和促进人类生命过程或文明的连续性,就必须保证与促进工具或技术的连续性。这就引出了艾尔斯的价值理论—价值的衡量标准就是看是否有助于技术过程的连续性。
5.价值及其构成
文化或经济系统由技术体系和仪式体系构成,前者促进生命过程的连续性,后者阻断这种连续性。仪式体系也会产生价值,但所产生的是错误的价值。这样,艾尔斯价值理论中的主要问题就是“从错误的价值中将真实价值鉴别、区分和解脱出来”(注:rutherford,1981,clarenceavresandtheinstrumentaltheoryofvalue,journalofeconomicissues,vol.xv(3),sep.,657-73,p.660。),从而明确靠什么来维持和促进生命过程以及经济过程的连续性。这样,经济学就必须是关于价值的科学,必须对价值作出判断。
那么什么是价值?“价值是连续性的同义词,连续性是技术连续性的同义词。从字面上来看,价值就意味着连续性,这是它唯一的含义”(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mmichiganuniversity,1978,p.221。)。艾尔斯同时又将“真实”(truth)这个词与连续性等同起来,而“连续性的基本条件是工具(instruments)和器具(tools)—即技术”(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mmichiganuniversity,1978,p.221。)。这样,有价值的、或者真实的东西就是能维持技术连续性从而生命连续性的东西,又由于仪式行为阻碍着技术行为,所以有价值的东西也就是能消除或减少仪式行为的东西。
明确了价值的含义,价值判断的标准也就产生了:“每一个经济中的判断标准都是‘保持机器运转’(keepingthemachinesurnning)”。通过这个判断标准,艾尔斯还将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统一在一起,“说到价值的时候,说的就是所有单个行为—选择、偏好、决定或判断—与整个生命过程的关系”(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mmichiganuniversity,1978,p.225。)。所有个体行为的好坏就由是否有利于生命过程的持续来判断。
价值就是有利于生命和技术的连续性,但这样来表述的价值显得过于抽象和空调。艾尔斯进一步明确了技术过程所包含的所有真实价值的内容,那就是自由(freedom)、平等(equality)、安全(security)、丰裕(abundance)、优秀(excellence)和民主(democracy)。
自由是技术过程的结果,同时又是技术过程的一个方面和一个条件。艾尔斯认为要实现真正的自由就必须要实现如下一些自由:“政府的自由,以及所有的组织手段摆脱身份地位的专制;操作的自由;建设的自由;探究的自由;创造的自由”。平等就是没有人为的和独断的障碍,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差异。不平等就意味着那些不考虑工具效率的歧视。平等与技术过程的关系是,技术过程对每一个人都是相同的,“只有在所有人都自由和平等的条件下他们的工作才会持续和向前”。安全来自于工具的使用及其有效的组织,对人类安全的最大威胁是疾病、饥饿和战争,技术进步是消除前两个威胁的最好方式,而战争是典型的仪式活动,工具活动将克服仪式活动。丰裕是工具使用的直接结果,丰裕取决于技术进步而不是取决于节约或者储蓄。并不是稀少就意味着优秀或者卓越,真正的优秀是超越过去的观念,技术进步的成果就是优秀的。民主并不是多数同意这种规则,而是一个过程,也就是摆脱偏见和无知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社会的“大多数”。价值的以上6个构成部分在技术过程中相互联系、互为条件,同时也与技术过程的持续性互为条件。实现了这些价值,人们也就进入了工业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也就是对真实价值的概括。
6.真实价值的实现:艾尔斯的政策建议
在艾尔斯的理论中,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几乎就是同义词。他归纳了经济发展过程的四个原则:经济发展是不可抑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技术变革与制度阻力成反比;经济发展就是人力资本的创造;在经济发展中,技术过程所形成的价值是普遍的价值。只要保证了技术过程的连续性,也就保证了经济发展的持续性。要实现经济发展,就要从政策上采取一些消除或减少仪式行为的措施。
艾尔斯首先论证了经济计划的必要性。艾尔斯并不认为价格是理性决策的唯一依据,现代经济体系的复杂性产生了对经济计划的要求。由于现代经济系统中仪式体系支配着技术体系,而计划又是“技术进步的一种表现”,所以经济计划既是经济系统的现实要求,又是克服仪式体系的阻力的要求。
艾尔斯在1938年的《经济秩序问题》(theproblemofeconomicorder,newyork:farrarandrinehart,inc.)一书中对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萧条进行了思考。他认为美国经济衰退的原因主要在于消费不足,而消费不足的原因又是由于在繁荣阶段,人们的收入以不同比例增加,高收入集团的收入增加要大于低收入集团;结果是高收入集团的储蓄大于与经济增长率相适应的投资需要,使得生产和消费不相适应,前者大于后者,萧条因此而发生。从根源上来说,消费不足从而萧条的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社会收入分配的不合理,因此要解决消费不足问题就要从收入分配政策上入手。
艾尔斯提出了两个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政策措施。第一个措施是1938年提出的社会保障计划,但他后来认识到这一计划并不令人满意,因为失业者不是一个稳定的群体,从而不会稳定地接受再分配的收入。1952年,艾尔斯提出了最低收入保障计划,即为所有人提供一个基本收入。他认为这是制度主义者在实践方面最重要的贡献。第二个措施是同样在1952年提出的负所得税计划。这个建议的提出比弗里德曼的相同建议要早得多。
艾尔斯的收入再分配计划只是对个人收入进行再分配,而不是私人财富的再分配。财富的再分配需要整个社会制度结构的大变动,他并不提倡这种变动。可见,艾尔斯并不主张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性变革。他也没有预测资本主义的结局,对他而言,资本主义发展的下一个阶段是不确定的,这也是他所坚持的凡伯伦进化观的逻辑结果。
三、艾尔斯对制度主义的贡献
艾尔斯工具价值理论的提出标志着制度主义中的凡伯伦—艾尔斯传统的形成。正是有了艾尔斯的贡献,凡伯伦传统的分析方法才得以延续,并在20世纪60年代后得以复兴。
尽管艾尔斯的哲学基础存在缺陷,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使作为一个学派的制度主义具备了一种单一的、成体系的哲学基础,这是他对制度主义的最突出的贡献。在凡伯伦的理论中,他的方法论是多元的,实用主义只是他的方法之一,这使得凡伯伦的理论更象一个融合了众家之长的大杂烩。制度主义要成为一个学术派别,鲜明的哲学基础是一个必备条件。艾尔斯为制度主义提供了这个条件。就实用主义哲学而言,凡伯伦所运用的实用主义方法主要是皮尔斯和詹姆斯等人的不成熟的理论。凡伯伦的实用主义哲学基础并不牢固。与凡伯伦不同,艾尔斯在他那个时代已经可以吸收在杜威和其他实用主义者手中成型的实用主义哲学。他将成熟的实用主义确立为制度主义的唯一哲学基础,使得制度主义可以以一种鲜明的世界观来批判信奉自由市场机制的资本主义社会以及维护这个社会的经济学理论,制度主义因此而具备了一个学术派别的基本特征。
在澄清了制度主义的哲学基础之后,艾尔斯可以顺理成章地将技术过程视为实用主义的制度主义思维方式中的核心。实用主义哲学中已经包含了工具、进化、过程等元素,而其中工具主义又是其核心。实用主义方法使制度主义者自然地将经济视为一个进化过程,在其中,技术过程起到了支配性作用,技术过程使经济朝向一个理性的、以科学为基本价值的丰裕世界。这种思维方式、尤其是对技术过程的强调,使得艾尔斯和其他的制度主义者将经济学看作一种服务于人类的功能性科学。
价值理论是艾尔斯对制度主义的又一贡献,尽管他的价值理论同样是一个有缺陷的理论。艾尔斯的贡献在于把经济学还原为价值导向的科学。艾尔斯的价值导向的经济学认为人的行为是由被文化所决定的价值引导的。这种价值理论明确了价值不是个体意义上的价值,而是社会价值。从凡伯伦开始,价值问题就是他所倡导的制度主义思维方式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凡伯伦的理论关注的是社会进步,在社会进步过程中,总要面临“好”和“坏”的评判,技术为什么是好的,制度为什么是坏的?这些问题都涉及到价值判断。那么价值判断的标准是什么?或者说价值本身的含义是什么?这是凡伯伦没有明确回答的问题。艾尔斯明确了价值的技术含义。艾尔斯的这一工作使他和后来的制度主义者可以从社会已形成的诸多价值中找出“真正的价值”。艾尔斯在确立了制度主义唯一的哲学基础之后,又确立了制度主义唯一的价值判断标准,使制度主义作为一个学派的特征更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