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应急救援预案(6篇)
电力工程应急救援预案篇1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做好公司各单位特别是煤矿的防汛工作,提高对因雨季到来而引发重大灾害事故的快速抢险救灾反应能力,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保护职工人身安全、集体财产不受损失及各单位的安全运行,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国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防洪法》、《水法》、《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特别是煤矿企业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洪水、暴雨渍涝、塌陷区积水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4、工作原则
本《预案》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思路,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全力抢险、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重点防护对象
公司全体业务人员;公司各煤矿工业广场、井下工程、井下各生产系统设备、地面的矿区公路、地面的矿区高压供电线路、地面及井下的通信系统;公司物流园区的堆场、服务区等功能设施;公司各储配煤场、选煤厂;公司各营业单位的地面设施等。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雨季“三防”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中心。
总指挥:张晚德
副总指挥:常务副经理、安全副经理、煤业副经理、物流副经理、三产副经理、行政副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单位:调度中心、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机电供应部、一通三防部、煤矿采掘队、行政办公室、监控室、工会、纪检办、安保部、后勤部、医务室。
主任:调度中心主任
2、职责
指挥部:主要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各个部门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救援行动,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各种信息支持,快速准确地制定出救灾实施方案。
总指挥:全面负责防汛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搞好防汛应急处置的组织救援工作。
成员单位:服从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令,完成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为:
v1w调度中心:负责汇总天气预报,传递汛期信息,安排汛期值班,组织协调和检查“三防”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及有关“三防”工作的汇报。负责按抢险方案,组织现场的救急抢险和救援行动,听从指挥部命令,负责向邻近矿山救护队的求救联络。
v2w生产技术部:负责井上、下水文观测,对地表河流、采煤塌陷地积水、裂缝等进行定期观测,安排防水工程,组织“三防”检查,做好汛期防治水工作。负责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防排水预测工作。负责提供各煤矿相关的突水点地质参数等技术资料,提供技术指导。
v3w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重点是煤矿)的“三防”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做好“三防”以及地面排水沟的清挖、漏雨房屋的维修、防水工程的施工工作。负责风井口及井下通风巷道积水检查工作。负责监督事故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组织或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v4w机电供应部:负责井上、下供电系统的“三防”工作。设置和测试各种避雷设施,井下机电设备、排水设备要进行效率测定并保证排水系统能满负荷运行,将各种测试结果及时上报公司“三防”办公室。
v5w一通三防部:负责煤矿通风工作,为事故抢救地点提供通风保障。
v6w煤矿采掘队:负责组织井下水仓及排水沟的清挖和矸石山系统的防排水工作。
v7w行政办公室:负责上级“三防”文件的及时传递和抢险车辆的安排工作。
v8w监控室:负责通讯设施的“三防”工作,保证汛期通讯线路畅通。
(9)工会: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救援工作。
(10)纪检办: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
(11)安保部:负责成立“三防”抢险队伍并进行训练和演习。负责保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的道路畅通和事故发生地治安。
v12w后勤部:负责危房维修拆迁及所辖范围内建筑物“三防”以及发生险灾后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组织“三防”抢险物资的储备及库房的“三防”工作。要求抢险物资能满足抢险需要,做到专库专放。
(13)医务室: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的急救工作。
(14)现场指挥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常务副经理负责组织制定抢救方案和现场抢救工作。
四、预防预警及救援
1、预防预警准备
每年公历4月初,各单位成立“三防”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上报“三防”工程计划,落实工程资金,落实责任人,制定“三防”应急预案,在雨季到来前各项工作准备就绪。为了扎实而有效地做好防汛工作,在每次下雨后要对“三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定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
调度中心在防汛期间必须每天收集气象台的信息;公司安全监察部对防洪排涝工程每次下大雨后检查一次,发现险情及时向调度中心通报。矿调度室负责向公司调度中心报送雨季“三防”工作的相关信息,报送时间为每月的3、13、23号(特殊情况及时汇报),报送信息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
2、险情等级划分
v1w一般险情,调度中心通知雨季“三防”办公室,由“三防”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察看,并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v2w较大险情,影响局部生产系统正常运行时,调度中心要通知值班领导和总工程师及“三防”办公室,根据总工程师指令调集队伍进行抢险和救灾。
v3w重大险情,影响各单位正常生产或经营以及职工生命安全时,调度中心要按重大事故通知单位及人员名单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到调度中心待命,并迅速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
3、发生较大或重大险情时的救援程序
(1)接警和应急启动。
发生雨季“三防”事故后,必须按照“事故现场人或知情人——矿调度室——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公司调度中心——应急抢险指挥部”的顺序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程度等。总指挥决定启动雨季三防应急预案后,立即向调度中心下达启动预案命令。汇报方式采取电话汇报。
(2)救援行动。
A、调度中心接到总指挥命令后,按照公司应急预案中“重大安全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集合。
B、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后,按照总指挥或副指挥的指示,立即奔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中心,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C、抢险指挥中心要要据灾区情况,制定抢救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抢险。救护人员在抢救遇险人员时,应判定遇险人员的位置、涌水量、受水淹程度、巷道破坏和通风情况。
D、排水过程中要切断电源、保持通风,加强对有毒气体的检测,并注意观察巷道情况,防止冒顶发生。抢险专业组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立即对受伤、受困人员进行抢救。
E、医务室人员组成的医疗救护组要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治。医疗救护组无法救治时,应及时将伤员转医院治疗。
F、本预案不能满足现场有效救灾时,指挥部要向上级部门及政府部门求救。全部受伤口、受困人员救出后,要清点现场人数,抢险人员撤离事故现场。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命令,事故抢险人员返回公司。由公司有关部室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向上级汇报。
五、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
1、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必须核实确认灾区内伤亡和遇险人员全部获救。
(2)保证安全原则。抢险救援结束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再次事故或诱发其他事故隐患。
(3)实施监控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工和安全仪表的连续监测监控,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隐患。
2、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组负责人如实向抢险指挥部汇报情况,经指挥部认真核实达到恢复正常状态条件,批准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后,宣布救援工作结束。
3、后期处置
(1)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援人员,清点装备、器材;核算救援费用,整理抢险救援记录、图纸,3日内写出救援报告。
(2)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勘察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3)救援过程应保存完整的应急救援记录、方案、文件、图纸等文字和音像资料。
六、应急保障系统
1、人力资源保障
应急由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救护、医务、保安等有关部门人员,组织强有力的抢险救灾队伍,保证预案的有效实施。
2、通讯(信息)保障
预案中涉及到的单位、部门、人员应保证相互间通讯、信息(利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的通畅,保证预案的及时启动。
3、抢险救援物资的保障
后勤部应储备有“三防”事故抢险物资,并保证出现事故时,在第一时间投入抗灾抢险工作,达到控制灾情的目的。储备物资必须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并派专人管理。没有应急抢险指挥部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必备设备应有:水泵:10台;大口径水泵:5台;各种水管:1000米;胶皮管:1000米;铁锹:100把;铁丝:300公斤;沙袋:1000个;装载机、挖掘机、工程车随时待命。
4、资金保障
各单位备有专用应急救援费用,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资金,保证抢险所需资金的畅通。
5、演习
雨季“三防”应急抢险演习由各单位保卫科负责组织实施,并将相关资料上报公司调度中心及公司安全监察部。
七、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1、公司安全监察部应将防汛应急预案纳入年度培训计划。
2、各单位保卫科要根据防汛应急预案进行演习。
3、安检科负责监督进行防汛应急预案演习。
八、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公司调度中心负责该预案的管理工作,并根据模拟演习中存在的问题,对预案进行修改补充。预案更新工作于每年1月1日前完成。当有水灾事故发生时,由指挥部命令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机电供应部、一通三防部、煤矿采掘队、行政办公室、监控室、工会、纪检办、安保部、后勤部、医务室等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各相关单位实施。
2、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预案的实施过程中相关单位恪尽职守,工作做的扎实到位未发生任何事故,则相关单位进行奖励;若在预案实施期间,由于某些相关单位工作疏忽、监督不力,导致人为因素造成水灾损失,则对相关单位处于相应罚款。
3、预案备案
雨季“三防”应急预案在各单位资料室进行备案。
电力工程应急救援预案篇2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综合楼、生活区以及宾馆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1、4、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应急救援组织
3、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3、1、组织体系:
宾馆火灾应急救援组织由宾馆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综合协调指挥成员共同组成。
3、2、指挥职部责:
提出修宾馆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召开例会、组织指挥演练,对发生火灾事故时,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联系援助力量。
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各成员及相关负责人应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同时按各职责分工作出迅速反应。
3、3、指挥成员职责:
3、3、1、董金涛负责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抢救的联络、协调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修订和更新预案;对预案进行备案;组织事故的调查工作。
3、3、2、刘晓东负责迅速控制危害源,营救受害人员,监控有关责任人,保障救通畅通、人员疏散,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的治安秩序。
3、3、3、李明负责医疗救护,组织救援物资、通迅联络、环境保护及善后工作。
3、3、4、王文成负责救援物资及救援人员的运输保障。
3、3、5.其他成员及各自职责履行责任。
4、救援组织及其主要职责
为确保及时、有效、顺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救援人员分救援排险,现场警戒、医疗抢救、综合协调。其职责如下:
4、1、救援排险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不同类型,特征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第一发现者应迅速向保卫值班人员或相关领导报告并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说明火情和燃烧物及准确地点,并等候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到火灾现场。
4、1、1、当发生电器火灾时,配电室值班人员应立即截断电源,义消队员根据燃烧物的特性,分别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当火势较大时,迅速调集其它部位大型手推式灭火器,从不同角度对着火点,夹击,将火灾扑灭。
4、1、2.发生火灾时,配电室值班人员迅速截断电源,由----负责,----协助,组织义消防队员和人员进行扑救,使用干粉灭火器或高压水枪射击,高压水枪可同时使用室内消防栓和室外消防桩内外夹击,使用室外高压水枪射击前应先将窗户玻璃击碎,从窗户将水射入,对准着火点射击。未着火的办公室切忌开启窗户和门避免火源窜致其它办公室水枪在射击着火点时同时对着火点的上下楼层及左右实施降温,降低燃点避免火势蔓延,直到扑灭火源。
4、1、3.发生火灾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按程序及时启动消防应急系统,由----负责,及各车间负责人配合组织义消队和内保分队实施灭火,根据燃烧物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灭火措施。采用阻隔、移位法,明火则采用消防枪喷射,燃烧局部用灭火器,大面积则采用消防水枪喷射。在能够控制的情况下采用灭火器,在灭火器不能控制的情况下,要充分利用自动化程度高的消防系统科学有效地灭火。
4、2、现场警戒:。
4、2、1、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并由内保分队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4、2、2、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4、2、3、营救火灾被困人员。
4、2、4、负责救援车辆的畅通。
4、3、医疗救护组
4、4、综合协调:
4、4、1、负责向各个组传达指挥部负责人指令。
4、4、2、负责联系和督促各组工作。
4、4、3、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4、4、负责向政府相关部门请救援助。
5、预警预防机制
5、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各人员应当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信息应及时向救援组织报告。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有关负责
人报告,宾馆有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2、预警行动: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6、应急响应
发出启动预案指令后,各人员应迅速投入应急救援工作,并履行其相应职责。
7、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由现场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8、保险
应急救援结束后,财务部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以及财产损失的保险理赔工作。
9、演习
宾馆根据预案的编制每年一次定期组织演习。演习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预案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存在问题,及时修订预案。新晨
10、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之日起施行。
11、相关部门及人员通迅录
市政府值班室电话
电力工程应急救援预案篇3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建立起全市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以及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矿山重特大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有效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社会稳定。
矿山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危险源范围及事故类别
我市矿山危险源范围主要包括矿山地面的塌陷、开采面矿体;井下的采区、井巷。易发生事故的类别为:边坡失稳、爆破、淹井、泥石流、冒顶片帮等。
三、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成立市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市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公安局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事故发生地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市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单位(名单附后)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将事故情况及时向市、省人民政府汇报;负责参与救援各部门间的协调和联络;负责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和日常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与上级部门领导和专家紧急联系,迅速将专家派遣到事故现场;会同市国土资源局、现场指挥部及专家针对事故类别、影响范围,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和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领导审定;负责对事故有关情况统一汇总,报指挥部;根据上级部门的委托和授权,按照有关规定,组成事故处理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二)市贸易与粮食局:负责制订紧急情况下的物资保障方案,报指挥中心领导审定;牵头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运输供应到事故现场;协助组织和调派抢险救援所需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配合做好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市公安局:负责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保证事故抢险救护车辆进出有序;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控制旁观者进入事故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参与现场增援工作的实施,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动交警、治安、经保、武警、消防等相关警种警力参与救援,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负责核对死亡、失踪人数及姓名、身份,协助事故单位通知死者和伤员的家属,并协助做好伤亡者亲属的安抚工作;负责现场取证、记录、录音、录像、验尸等工作。
(四)市交通局:负责了解掌握赶赴沿途交通道路路况(路宽、桥涵承重、净空高度、宽度等),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车辆的通行保障工作。负责做好运输抢救急需物资、设备、人员等车辆的调配工作。
(五)市卫生局:负责与有关医院的联系、安排,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务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负责有关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人员伤亡、抢救、防疫等情况;负责向上级或外地医疗机构求援。
(六)市国土资源局:协同制定抢险方案和处理措施;负责及时提供事故发生地的相关地质资料、图纸等;负责因抢险而转存矿山资源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
(七)市气象局:负责将抢险救援期间的气象情况及有关预防灾害性气候的措施建议随时报告指挥中心。
(八)电信**分公司:负责在抢救救援期间损坏通信线路的及时抢修,确保通信畅通。
(九)**电力局:负责抢险救援期间所需供电线路的合理调度,及时对损坏的线路进行维修,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用电需求。
(十)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十一)市监察局:参与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十二)事故发生的单位和所在地方政府:负责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全面情况;迅速集合本单位、本地区的抢险救护队伍及所有救灾物资交指挥部统一调度;牵头协调人劳社保、民政、工会、保险或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对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其亲属的安抚工作;协助做好周围群众的防护工作。
四、启动预案条件
启动本应急预案的条件是市辖区范围内发生矿山企业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或发生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事故。
五、应急救援程序
(一)报告
全市各矿山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在不影响救灾的前提下,保护好事故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作准备。
矿山事故单位上报所在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接报后立即上报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同级政府,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同级政府接报后立即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同级政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报后立即报告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决定是否启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部署
根据总指挥指示,指挥部办公室本着“就近、救急、高效”的原则,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应急救援。接到通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指挥、调遣,积极组织力量抢险救人,不得拖延、推诿,努力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现场救援
指挥部成员及有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进入各自岗位,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六、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市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协调联络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事故情况汇报、部门协调联络。
(二)救援决策组成员由有关技术专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人员组成,负责及时制定和调整抢险方案以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统一汇总事故有关情况,经总指挥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现场救援组成员由事故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局、武警**支队、驻湖部队人员组成,负责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及时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必要情况下,调用长广集团救护大队担任我市矿山专业救护任务。
(四)后勤保障组成员由市贸粮局、市交通局、市总工会、电信**分公司、**电力局及事故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救援物资保质保量地及时供给到位,保障通信和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救护和突发事件预防组成员由市卫生局、市公安局、事故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对事故伤害人员的施救和防止因事故而引起的其他突发事件发生。
七、附则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电力工程应急救援预案篇4
为切实做好我市重特大事故(险情)的预防和救援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口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政文〔20*〕14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在市政府的领导
和指挥下,由市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迅速启动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成立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制定并实施有效抢险救援方案,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灾害发展,消除险情,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城市辖区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
本《预案》所称重大、特大事故为:
(一)重特大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事故;
(二)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
(四)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五)重特大非煤矿山事故;
(六)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
(七)重大特大急性中毒事故;
(八)重特大建筑施工和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九)重特大二次环境污染事故;
(十)重特大学校安全事故;
(十一)其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重特大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急救援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及市有关部门建立严格的重特大事故(险情)防范和应急救援责任制,做到反应迅速,措施果断,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对救援抢险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延误时机或不履行职责者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章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及职责
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组织和部门负责的原则。
一、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市政府市长任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总工会、建设委员会、交通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用事业局、教育局、环境保护局、工业经济发展局、旅游局、林业局、水务局、火车站、文化局、电业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市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4321987。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值班电话*旅游、林业、水务、铁路、文化、电业等部门或单位,应当分别成立专业指挥部,负责管理范围内的重特大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
(三)各乡镇、办事处和驻项武警在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各自职责参加市各专业指挥部,其负责同志为专业指挥部成员。
(四)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设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事故(险情)发生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职责及分工
(一)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主要职责。
⒈启动、终止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命令。
⒉按照《预案》程序,根据事故发展状况,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⒊随时掌握事故现场情况和《预案》实施进展情况,对《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应急措施,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⒋在本辖区紧急调用抢险救援所需要的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及场地和相关设施等,并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必要时给予补偿。
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和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等工作。
(二)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⒈传达总指挥部命令并监督执行。
⒉及时与专业指挥部和事故单位保持联系,掌握事故现场救援情况,适时向总指挥部报告。
⒊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⒋承办总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职责。
⒈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⒉协调相关专业组的救援工作。
⒊事故对*边造成威胁时,组织协调人财物的疏散工作。
⒋检查和掌握事故现场的救援状况,适时与总指挥部联系。
⒌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⒍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专业指挥部指挥长职责。
⒈负责召集各专业组和抢险救援部门及相关单位现场负责人会议,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
⒉负责指挥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各参加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
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灾害事故分析和拟订处置对策;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⒉市*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干警抢险、救助、侦察、维护秩序、保护现场。
⒊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灾害事故分析和拟订处置对策;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⒋市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现场灭火、侦察、消除泄露和污染、抢救人员物资、抢修设备。
⒌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救护。
⒍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对泄露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分析,提出相应措施并组织实施。
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协助牵头部门组织技术专家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灾害事故分析和拟订处置对策;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⒏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⒐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第三章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一、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的前提条件
总指挥部办公室或专业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根椐事故类型、严重程度向总指挥部总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提出是否启动《预案》的建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启动市政府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
(一)人员伤亡多。
(二)险情重大、危及公共安全,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三)企业或乡镇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救援的。
预案的启动应遵循最小化启动和分级启动原则,即下一级预案可完成救援的,一般不启动上一级预案。专项预案可完成救援的,一般不启动总体预案。按照生产经营单位预案、乡镇(办事处)预案、市行业主管部门专项预案、市政府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的先后顺序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预案启动程序
(一)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或市专业指挥部提出启动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预案》全部启动须市总指挥部总指挥长启动命令;部分启动预案,由市总指挥部副总指挥长启动命令。
(二)在市相关部门专项预案可完成救援灭灾工作时,市相关部门专业指挥部按照命令,迅速启动专项预案,并全面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在市相关部门专项预案无力完成救援工作时,可根据情况部分以至全部启动市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启动命令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协助事故(险情)发生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迅速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市相关部门各专业指挥部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情况,结合事故单位《预案》进行施救。必要时可将事故(险情)情况通报驻项武警,请求抢险救援。救援情况应及时报告*口市政府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应急救援的终止程序
事故(险情)被完全控制或灭灾结束,经事故现场指挥部确认后,由市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人宣布《预案》终止,应急救援状况解除。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终止令由其人视情况适时宣布。
事故单位应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完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
复发生,并做好清洁、防疫、消毒和善后工作,及时恢复正常秩序。
第四章应急救援体系
一、构建企业、乡镇(办事处)、市三级应急救援体系
分级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即: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乡镇(办事处)应急救援预案、市应急救援预案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一)企业应急救援预案。
针对企业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因素而有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即启动企业预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抢险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若需外援时,则请求当地乡镇(办事处)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施救。
(二)乡级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本辖区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因素而有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所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重特大事故发生时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在同时有市相关专业指挥部实施救援时,现场指挥长由乡镇(办事处)应急处理指挥中心负责人担任。若乡镇(办事处)确定重大事故不能有效控制时,应立即向市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市级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三)市级应急救援预案。
市辖区域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需及时启动市级应急救援预案。市属企业或乡镇(办事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需启动市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请市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启动市级预案施救。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预案第二章第一条第2款中《项城市应急处理专业指挥部设置表》内所列事故负责范围制定各自重特大事故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二、市有关行业专项预案和企业预案的编制
行业专项预案和企业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因素分布图及安全通道示意图。
(二)应急救援组织、分工、职责、联系方式。
(三)应急救援技术保障、救援队伍、救援物质装备保障、运输保障。
(四)事故应急启动和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五)事故报告和事故现场保护。
(六)企业预案应有事故预防措施,救援路线和外援方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纳入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
第五章应急救援保障措施
一、应急救援物资
各乡镇、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情况,配备一定标准的必要的救援物资、设备和防护装备,建立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保养,保证性能可靠安全。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二、应急救援队伍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存在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行业的企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单位应当配备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在救援中,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下设的专业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辖区内的救援物质、救援队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补偿。
三、应急救援经费
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经费应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企业应纳入财务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第六章应急救援程序
一、重特大事故(险情)的报告
(一)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将事故(险情)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所在地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报告时可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补报。
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内容为:
⒈事故(险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⒉事故(险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⒊事故(险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
⒋事故(险情)的发展情况、波及范围及涉及的危险材料和数量。
⒌事故(险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⒍事故(险情)抢救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⒎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⒏报告单位、报告人(签发人)、报告时间、联系方式。
(二)有关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按《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时间逐级上报。
(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交通局、卫生局、
建设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局、林业局、水务局、文化
局、火车站等专业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由市政府通告有关单位。
(四)总指挥部办公室或专业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部,并根据事故类别和伤亡程度,建议总指挥长启动《预案》命令,同时赶往事故现场。
(五)重特大事故(险情)的报告程序和分工。按照分口负责、严格把关、及时汇报的原则,各类事故在向市下列有关单位报告的同时,向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报告。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向*口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市总工会向*口市总工会报告。
⒈道路交通和火灾重特大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市政府、市*局。由市*局上报*口市*局。
⒉水上运输和公路工程重特大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
报告市政府、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上报*口市交通局。
⒊重特大急性中毒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市政府、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上报*口市卫生局。
⒋重特大建筑施工和工程质量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
报告市政府、市建设委员会。由市建设委员会上报*口市建设委员会。
⒌其他重特大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一)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事故(险情)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险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各乡镇、办事处在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当地救援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抢险救援。
(四)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⒈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
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⒉根据事故(险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⒊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
行调整、修订、补充。
⒋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⒌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边单位和人员安全和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⒍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⒎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⒏及时向市政府、市总指挥部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相应的专业指挥部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⒐做好事故(险情)的信息工作。
⒑办理市总指挥部和各专业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应分组同时进行。
⒈事故抢险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牵头单位即为组长单位)市政、供水、供电、通讯等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抢险救护队和事故单位负责现场抢险、人员搜救、抢修设施、消除险情等项工作。
⒉治安管理组:市*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警戒、预防和制止破坏活动,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维持秩序、伤亡人员身份确认,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监控等工作。
⒊技术指导组: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专家组、事故单位、相关部门等,根据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企业预案,负责抢险救援技术方案的制定,灾情分析监控和抢险救援技术指导工作。
⒋医疗救护组:市卫生局牵头,组织急救队伍,负责事故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⒌后勤保障组:市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事故单位参加,负责现场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供应和运输及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⒍善后处理组:市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事故单位参加,负责接待、安抚伤亡家属及善后工作。
⒎信息新闻组:市广播电视局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加,负责事故(险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工作。
⒏事故调查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纪检监察、总工会、检察院、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参加,按有关规定展开事故调查,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七章工作要求与责任追究
一、工作要求
(一)本《预案》是市政府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各地和事故情况随机处理。
(二)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公众聚集场所等,要充分认识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单位所在地有关负责人要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四)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属企业应在本《预案》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修订和完善本行政区域、本系统、本单位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和加强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并将预案和救援机构设置情况报市政府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五)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加强预案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重特大事故(险情)的意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预案,掌握预案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条件和环境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内容。适时进行演练并建立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切实保证施救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六)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均有参加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义务。医疗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抢救和接收伤员。
(七)要高度重视重特大事故的预防工作,认真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和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和监控,切实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追究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本《预案》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及时上报重特大事故的;
(二)未及时到位,延误救援时机的;
(三)未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在抢险救援工作中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
(四)阻挠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调用的;
(五)对事故受伤人员有意拖延或拒绝抢救医治的;
电力工程应急救援预案篇5
第一章消防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切实提高工地消防应急能力和火灾控制能力,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精神,结合工地实际,特制定如下预案。
1.1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消防应急指挥小组,总任组长,副组长。指挥部下设义务消防队成员,指挥小组设在工程部办公室,日常消防工作由公安派出所、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火灾发生后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交通人员疏通、情报信息传递、后勤物资、人员保障、火灾扑救及火灾事故后调查处理。
1.2火灾预防措施
1.2.1工地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成立消防队。在工地配置MFZL8干粉灭火器8个,消防桶8个,消防斧、消防镐各8把。备有黄沙,设4个消防兼施工水池,在库房备有水管、铁铲等物资工具。
1.2.2平时加强对职工群众安全防火教育,工地物资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机械设备停放在固定车位,对职工用电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2.3加强与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的联系,因消防部队隶属于武警部队,可以有帮助的保障消防安全。
1.3火灾应急措施
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在消防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火灾发生的规模、危害程度及火灾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和策略。
1.3.1前期处置。
火灾初期,规模不大,此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马上向指挥部报告火灾大小、势态、危害及现场扑救情况和人员物资等基本情况,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及与电力部门、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情报信息传递工作。初始阶段要发挥工地现场人员力量,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力争将火灾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1.3.2中期处置。
火灾中期随着事态发展,现场人员增多,要充分发挥消防应急指挥部作用。
第一接到火灾报警后,指挥部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同时与消防部门联系,必要时请他们协助扑灭火灾。
第二要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机械设备等转移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通工作,确保消防车和消防人员扑救顺利进行及人、财、物的安全转移。
第三组织消防队员、职工群众进行火灾扑救工作。要在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下,有序进行火灾扑救,必要情况下可向当地政府、派出所或附近村委会求援。对需拆除房屋、物资进行拆除隔离,以防火灾进一步蔓延。第四提供后勤保障,对需要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调配,确保火灾现场所需。
1.3.3后期处置。
火灾扑灭后,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善后处理,首先配合消防队、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损失进行调查统计,其次与电力部门、等相关方面取得沟通,协商解决因火灾造成的损失影响。
1.4火灾应急的保障工作
第一、成立消防组织。
第二、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消防用车、人员必须在火灾发生后5分钟赶赴现场。
第三、项目部所有队员应根据应急预案,统一指挥、有序进行各自工作。
消防火警电话:119医疗急救电话120建设单位驻工地值班电话。
第二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施工队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尽快控制事态,尽量减少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第二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
2.1.2事故现场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
2.2.3各应急专业组人员,要接受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1)、事故现场抢险组,应根据事故特点,采用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事故现场救护组,应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3)、事故现场保护组,应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到达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事故现场通讯组,应保证现场内与其相关单位及应急救援机构的通讯畅通;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2.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对发生的工伤、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受伤程度、事故简要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谎报、拖报,随时接受上级安全领导机构的指令。
2.2.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程度确定,工程施工的停运,对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应事故造成的伤害;根据事故现场的报告,立即判断是否需要应急服务机构帮助,确需应急服务机构的帮助时,应立即与应急服务机构和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时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前,作好救援准备工作:如:道路疏通、现场无关人员撤离、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后,积极作好配合工作。
2.2.6事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恢复受事故影响区域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及上级指令,确定是否恢复生产,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领导小组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应急救援机构电话号码:
匪警:110火警:119医疗急救:120。
第三章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
3.1应急准备
3.1.1培训
工程技术部和项目部对进场设备安装/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讲解“机械设备的性能及特点”、“机械设备维修规章制度”及“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并做好记录;
3.1.2重大机械设备保险
必要时应对重大机械设备购买保险;
3.1.3设备租赁站的沟通
工程技术部建立合格的设备租赁商/供应商名册,随时了解其货源情况,以备施工不时之需。
3.2应急程序
3.2.1工地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工程技术部。同时启动应急程序;
3.2.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工作;
3.2.3对于伤亡人员按第六章“人员伤亡事故应急”规定;
3.2.4应急小组踏勘现场,调查取证,根据机械设备损坏情况提出处理方案,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3恢复生产
3.3.1工程技术部/项目部按批准方案,将损坏的机械设备撤出并清理现场;
3.3.2项目部紧急调运相应机械设备,以保证施工正常运行。
第四章、集体食物中毒与中暑、施工中毒与窒息应急预案
4.1应急准备
4.1.1培训
项目部对全体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讲解“安全卫生知识”、“有关安全卫生制度”及“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
4.1.2宿舍卫生
工地员工宿舍通风良好,配置电扇,并保持清洁卫生,符合地方和企业文明施工要求。分公司、项目部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4.1.3食堂卫生
员工食堂管理应满足国家、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有关规定和文明施工要求。分公司、项目部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4.1.4医疗用品准备
项目部配备急救箱,高温季节储备防暑降温药品,食堂储备防暑降温饮料;
4.1.5保险
项目部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2应急程序
4.2.1急救报告
如果分公司/项目部发生集体中毒/中暑事件,事发点员工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分公司/项目部应急小组,应急小组有关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处理;
4.2.2中毒/窒息人员救治
应急小组应迅速将食物中毒、施工中毒与窒息人员转送医院救治,必要时求助120急救中心,请求救护车转送病人;
4.2.3中暑人员救护
应急小组迅速将中暑人员护送至阴凉地带,服用防暑药品,平卧休息,食堂熬制防暑饮料送到救护现场;重症人员则立即送医院救治。
4.3沟通和调查
4.3.1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后,应急小组应组织调查中毒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必要时请求局医院或当地医疗机构牵头作医疗鉴定和调查;
4.3.2如果发生恶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局工程技术部应立即报告局长,局党委工作部按规定报告当地执法机构立案查处。
第五章、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5.1应急范围
本章仅含第3.5条台风和暴雨引发的自然灾害,如有突发的其它自然灾害则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统一部署执行。
5.2应急准备
5.2.1气象信息的收集
台风和暴雨季节,分公司/项目部均应设专人收集气象信息,做好记录,并张榜公布;
5.2.2生产生活设施检查
台风期间,项目部要对生产生活临设进行加固处理,同时清理场内外排水沟道,保持畅通;对塔吊等大型设备的附着、回转、吊钩等进行加固和处理,对场内机械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做好检查;
5.2.3生产安排
台风期间不安排大型设备作业,不安排高处作业;
暴雨期间尽可能不安排混凝土连续浇注作业,如果施工必须,则应做好防雨措施(如随浇注随复盖)和施工缝设置预案。
5.3应急程序
5.3.1用电管理
台风和暴雨期间,要加强用电管理。期间除了必须的生活用电外,工地实施用电管制,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启动电源;
5.3.2人员疏散
特大台风、暴雨期间,工地停工,人员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住地;
5.3.3混凝土作业面处理
如果混凝土作业期间突发大暴雨,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立即启动5.2.3条规定的施工缝设置预案紧急处理,人员迅速撤离;
5.3.4治安警戒
人员疏散的现场,应急小组组织留守保安队,并和当地警方联络沟通,做好工地/住地警戒工作,保护企业/员工财产安全;
5.3.5人员伤亡处理
如果发生坍塌或人员伤亡,则按第6条“人员伤亡事故应急”处置;
5.3.6机械设备事故处理
如果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则按第4条“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5.4恢复生产
5.4.1台风和暴雨灾害后,分公司应急小组配合项目部立即做好灾害损失统计,编制清单,提取物证,报顾客、监理、地方政府;
5.4.2经顾客、监理认同后,项目部应立即清理现场。
第六章人员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1应急范围
含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等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6.2应急准备
6.2.1施工现场配备担架1-2副,配备急救箱1-2只,内置急救包等外伤急救医疗卫生用品及消炎镇疼药材等;
6.2.2“120”急救中心/就近医院的沟通
施工前项目安全员对工程所在地120急救中心/就近医院、伤科医院等就近医疗机构地点、交通线路、联系电话了解清楚,打印张贴在安全宣传栏(下同)
6.2.3培训
项目部对进场员工尤其农民工,要认真细致地进行安全培训,做好三级安全教育,认真讲解“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和“本岗位预防事故的办法”,并做好记录;
6.2.4保险
项目部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6.3急救程序
6.3.1急救小组组长/副组长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就地组织员工及时抢救伤员至安全地带,同时撤出死亡人员;
6.3.2工地救护员对重伤员进行止血急救措施,全部伤员立即转送医院诊断救护。对伤亡人员立即转送医院,请求医疗诊断,提出结论。
6.4现场警戒
保安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负责警戒,保护现场,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以等待调查。
6.5报告和沟通
6.5.1项目部应立即向工程技术部书面报告人员伤亡情况,远地项目部可以电传。对于死亡事故,项目部应于12小时内报告局工程技术部;
6.5.2工程技术部将重大伤亡事故通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请求协助;
6.5.3工程技术部协助项目部按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及善后工作。
6.6恢复生产
6.6.1在应急领导小组主持下,应急领导小组其他相关成员和项目应急小组共同进行事故调查,经现场照相、访问、提取物证后,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局工程技术部。必要时还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
6.6.2应急小组调查结束后,可以发出生产指令。
6.6.3应急小组召开员工大会,通报事故情况,总结教训,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提出下续工作的安全生产目标。
第七章、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事故的处理快速有序地进行,在发生事故后及时进行应急救援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及时救助”的原则,特制订公司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1预防控制
7.1.1建立健全安全用电预控机构和预控措施。
7.1.2加强各类人员的安全用电的基本常识及对规范标准教育,提高对安全用电的预防意识和自救意识
7.1.3建立和完善安全用电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用电标准规范,避免事故发生。
7.2临时用电事故分类:
7.2.1发生重大外电线路大面积破坏,造成大面积停电;
7.2.2人员触电事故;
7.2.3挖断地下电力管线系统;
7.3应急救援组织
7.3.1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7.3.1.1机械设备:各项目部/专业公司负责应急救援主要机械设备的配置,维护。
7.3.1.2药品器械:公司卫生所负责应急救援药品器械的配置,定期补充更新。
7.3.1.3消防器材:公司公安分处负责检查各单位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指导使用方法,各项目部/专业公司、物业公司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
7.3.2联络电话号码
7.3.2.1特服电话:110(报警)、119(火警)、120(急救中心)、122(交通事故)
7.3.2.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急救援中心办公室设在监理办公室
治安协调组组长:
现场救护组组长:
救援设备组组长:
车辆运输组组长:
后勤保障组组长:
7.4应急救援程序
7.4.1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基本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事故情况拨打110、119、120、122及距离最近的供电部门等特服电话。同时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保护事发现场。
7.4.2应急抢险救援
7.4.2.1发生用电事故后,各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投入救援工作:首先拉断现场总电源或分路电源,核实事故情况,避免因抢救时造成不必要的伤亡事故;其次要采取急救措施
7.4.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核实事故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同时,进入应急响应工作程序,通知应急救援小组迅速赶往事发地集结。指挥中心在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各小组组长到指挥中心报到。指挥中心按事故类型、等级组织协调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
7.4.3事故调查、报告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事故调查,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上报。
7.4.4应急处理的反馈
对在发生实发事故时迟报、瞒报、漏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的由公司或上级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对公司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充实和改进。
第八章、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1应急准备
8.1.1在施工现场和工作场所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火栓、砂箱、灭火铲、担架等,在施工平面图/工作平面图标识;
8.1.2工地供水管兼作消防水管,其供水量必须满足消防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明确。施工中要保持供水正常,必要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8.1.3施工道路保持通畅,施工楼层设置紧急逃生导向牌,并保持逃生道路畅通,脚手架外架斜道,楼层内楼梯临时护栏保持安全可靠,工地安全员要随时检查并做好记录;
8.1.4应急小组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使之获得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消防培训和演练计划/方案报公司批准后予以实施。
8.2应急程序
8.2.1就地应急
火情萌芽/初始阶段,作业点施工班长应带领员工立即组织就地扑救,同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8.2.2紧急号召
机关、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紧急集合,根据火情发出指挥令,义务消防队接到应急指挥令后在第一时间内集合待命/投入扑救;
8.2.3紧急增援
如果火势较大,应急小组应立即致电119当地消防队增援。
8.3应急疏散
8.3.1当火情严重,为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也为消防队提供良好的扑救环境,应急小组应及时下达紧急疏散令,命令一切无关人员紧急撤离现场;
8.3.2应急小组成员应赶赴现场,就地指挥分流人员疏散到指定地点,并及时报告应急组长,做到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8.4现场警戒和保护
8.4.1人员救治
a.消防队员全力以赴在火灾点寻找救护伤亡人员,及时救出火场,就近送医院救治,必要时:
b.应急小组致电120急救中心到现场协助救护和送医。
8.4.2档案资料抢救
a.第一时间内需要抢救的是:企业经营、财务、工程核心机密档案资料;
b.应急小组应及时组织人员将上述资料抢救护送到安全地点,资料员/临时救护责任人要妥善保护,防止意外。
8.4.3物资抢救和警戒
a.保安人员在火情第一时间内应到达现场负责警戒,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火场;
b.应急小组组织其他员工积极抢救国家、企业和顾客的重要物资如设备、材料、电脑等,以保证灾后迅速恢复生产。
8.5应急报告和沟通
8.5.1火情较大时,现场应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工程部)报告,并随时通报火情扑救情况;
电力工程应急救援预案篇6
这次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安全监管总局北戴河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交流各地区、各部门和国有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研究确定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路,部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任务,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框架的尽快形成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加强,大力提高全社会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下午,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同志将作重要讲话,就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阐述,对一些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正确把握、全面贯彻、狠抓落实。
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领导重视,多方努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有了很大进步。尤其是近年来,党和国家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全面加强和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以"一案三制"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
从会议年年底开始,在国务院应急预案工作组的统一组织、指导下,国家有关部门完成了9个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和22个事故灾难类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已全部实施。全国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其有关部门针对本地危险行业和领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若干个关于安全生产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大部分市(地)和一些县(市、区)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为规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安全监管总局组织部分中央企业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进行了研讨、交流,组织制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编印了企业应急预案范本。国家有关部门和一些省(区、市)也加强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许多地方将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列入了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中将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情况作为必查项目,有力地推动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开展。
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集中时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加快了应急预案编制步伐。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石油化工企业和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大电网公司及神华集团、一汽集团、宝钢集团、武钢集团、中铝集团等企业在编制集团总体预案的基础上,其下属的各级企业和单位也都编制了相配套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企业内部自上而下,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目前,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绝大部分都制定了相关类别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二)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一是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为核心,由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共同构成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和领导决策层。
二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执行机构逐步建立起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由安全监管总局管理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履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安全监管总局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职能也交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履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有18个省(区、市)建立了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初步形成了国家、省级和企业三级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其它一些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也逐步建立了起来并不断强化。如公安消防、道路交通、海上搜救、核工业、铁路、民航、电力等行业和领域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日趋完善,特别是海上搜救、铁路、民航等方面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近年又进行了调整和加强。
三是地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逐步建立。北京、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吉林、安徽、贵州、重庆、四川等15个省(区、市)在安全监管局内设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其中山东、河南、重庆等8个省(区、市)还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有关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四川、北京、天津等地的部分市(地)、县(市、区)也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四是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中枢,横向联合消防、海上搜救、铁路、民航、核工业、电力、旅游、特种设备和医疗救护等9个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纵向联合地方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直接管理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初步构成了省部级层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指挥体系框架。部委层面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也已初步建立了起来。
五是一些大中型企业设立了专门负责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机构。如中石化集团公司和神华集团公司健全了上下各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南航建立了"应急指挥中心"、"应急现场小组"、"基地"和"外站"等四个工作区域,利用各公司和各个海内外营业部(办事处)的人力、设备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了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规定各级电网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中海油总公司成立了应急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资源协调行动组、公共关系法律组、后勤支持保障组、资金保障组。其他行业的一些企业如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等单位,也都建立了自己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三)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和应急救援体系规划制定及实施工作步伐加快
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有了一定的进展。《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已报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草案经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已修改成稿。与此同时,还下发了《安全监管总局重特大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程序》、《矿山救援队伍资质认定管理规定》、《矿山救护培训办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工作办法》等规章制度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情况总结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一些标准和《矿山救援规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安全检查指导意见》等一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公安消防、道路和水上交通、核工业、建设、铁路、民航、特种设备、电力等一些行业主管部门也了一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部门规章。
地方性应急救援法规建设逐步得到加强。广东、浙江、山东、河北、河南等省(区、市)在出台的相关法规、规章中,包含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内容。重庆、广西、湖南、黑龙江、天津、上海等省(区、市)政府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作了专门规定。尤其是重庆市,先后制定颁发了《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条例》、《应急救援监管工作条例》等6项地方性法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地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规体系。一些中央企业也建立了配套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方案》。在《规划方案》中初步规划了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并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提出了到2010年的建设目标,以及分三个阶段的实施步骤。
该方案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原则同意后,我们又提出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及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已经纳入了《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并列入了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一五"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之中。目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矿山应急救援体系项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项目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系统项目等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上报立项。交通部、公安部等一些部门也做了相关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交通部的"十一五"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救助体系建设规划已经进入立项程序。大部分省(区、市)也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做了相应的建设规划,有的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其中北京、河北、山西等地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一些项目已开始启动。
(四)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演练、培训工作逐步开展
在事故预防方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注重发挥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应急知识培训等工作,并将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工作纳入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之中。安全监管总局每年组织全国矿山、危化品救援队伍对服务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不仅使应急救援人员熟悉了救援环境,而且排查了隐患。会议年以来,全国矿山救护队开展预防性检查57677队次,启封火区1471处,排放瓦斯21516处,震动性放炮707处。
在应急演练方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不同层次、规模、形式的演练(习)。如北京市会议年7月组织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以消防为主的综合演习。今年2月,四川省在成都组织了由5个区域大队、200余名队员参加的应急救援综合演习,省委、省政府的主要领导到会观摩了演习。今年6月,湖南省局组织了较大规模的全省矿山应急救援演习和比武。交通部近几年每年都组织大型海上搜救联合演习,陆海空联合作战,还邀请韩国、日本、东盟以及香港特区水上搜救力量参加。消防领域各种层次、类型的演习更是不计其数。国防科工委组织了核电厂事故应急模拟演习。安全监管总局在组织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的基础上,组织矿山救护队参加国际矿山救援技术竞赛,既开阔了矿山救护队员的视野,学到了别国的先进经验,也锻炼了队伍能力,提高了技术素质。今年国际矿山救援技术竞赛由我国承办,9月15日将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举行,现正在紧张的筹备之中。
一些企业也特别重视演练工作。如中石化集团公司内部自会议年以来共举行各层次的应急预案演练150余次。军工系统各大公司及所属企业共组织应急救援演练569次,参加人数45000多人。全国矿山救护队去年以来组织反风演习1108处,高温浓烟训练5262队次,综合演习29229队次。
在培训方面,安全监管总局在安全生产的有关培训中增设了应急管理的内容;制定了矿山救护三级培训大纲,组织开展了矿山救护队大中队指挥员培训(自去年以来已培训1237人);与美国矿山安全局合作开展了矿山应急救援教师及救护队员培训;组织应急管理人员、矿山救援重点装备操作和维护保养人员、矿山救援指挥员赴澳大利亚、南非、波兰等国进行了专项培训等。公安消防、海上搜救、建设、质检等方面和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及大中型企业也都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应急救援培训工作。如华能集团公司去年以来先后举办6期应急救援培训班,近500人参加了培训。
(五)应急救援队伍初具规模,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由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的高度重视,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有了一定规模,总人数已达25万多人。
矿山方面:按国家、区域、地方和矿山企业四级,建立了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目前全国已建有14个部级区域矿山救援基地、71个救援大队、449个救援中队、1445个救援小队,救援人员约1.43万人。
危险化学品方面:主要依靠大型企业消防队和公安消防特勤队伍进行应急救援。此外,在全国按区域组建了8个化学应急救援抢救中心,负责化学事故的医疗抢救。中石化、中石油和部分氯碱化工等企业建立了自己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消防)队伍,总人数约8万人。
消防方面:按照"部队建制、地方事权"的原则,在公安机关设立专业消防队伍,目前全国共有现役消防队员约12万人;石油化工等企业的非现役专职消防队伍约8万人;一些地方县(市)、乡(镇)政府组建的民办消防队约1.5万人,总共21万多人。
水上搜救方面:已初步建立了以海上搜救与救捞为主的水上应急救援队伍,在沿海及长江、黑龙江设有264个站点,船艇446艘,飞机11架,签订使用合同租用飞机7架,分布6个站点,应急救援队伍人数10000多人。
铁路方面:形成了按铁路局设置的应急救援队伍。各铁路局在规定地点设特等、一等救援列车,在无救援列车的二等以上车站或较大中间站设事故救援队,现有人数4300多人。
民航方面:形成了以民航空管系统为主体的指挥协调和搜寻救援队伍及以机场管理机构为主体的地面救援队伍,全国现有民航公安警察、空中警察、消防队员和医疗救护人员约7000人。
核安全方面:已建成国家、核电厂所在省份、核电基地三级应急救援组织,现有各类救援专业技术人员约70人。
电力方面:建立了由国家、地方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企业及重要用户构成的全国电力安全应急救援协调指挥体系,在各发电、供电和送变电企业内部设立了1000多支专职应急救援队伍。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重视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建设的同时,也十分重视抓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如公安消防部队,大力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业务训练,加强作风建设,使部队的战斗力不断提高,成为一支调得动、救得好、打得赢的专业救援部队。交通部海上搜救队伍认真按照交通部党组关于"建立一支人员精练、技术精湛、装备精良,在关键时刻起关键作用"的要求,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搞好"评、比、选、树"活动,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和实战演习,提高了队伍素质,在关键时刻起到了关键作用。一些大型煤炭企业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矿山救援队伍建设,使煤矿救护队这支特殊队伍在煤矿事故抢险救援中发挥了特殊作用。一些大型石油化工企业高度重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坚持严格要求、严明纪律、严细训练,使石化企业以内部消防队伍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队伍养成了良好的作风,实战能力不断增强,为企业内外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各类应急救援机构也在主管部门、单位的领导下,从提高战斗力的大目标出发,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由于狠抓了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提高了队伍素质,增强了队伍的战斗力,使这些专业队伍在应对事故灾难方面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六)应急投入逐步加大,救援装备水平有所提高
从企业层面看,大部分高危行业企业围绕提高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建立了应急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如中石化集团公司每年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拿出会议多万元用于补充更新救护设施和装备,今年又另外投入6000万元建立了西部和川东北地区两个应急救援中心。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公司规定应急资金专款专用,不许挪用,应急救援物资实行储备制度。特别是神华集团公司近几年累计投入1.6亿元用于应急救援装备和设施的投入。淮南矿业集团也投入了大量资金,对矿山救护队进行武装,对救援装备予以改善。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设立了应急救援预备金,用于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处置工作。中航科工集团明确要求各单位要划出一定资金用于应急救援物资准备、抢险救援、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近两年在应急救援方面投入1263万元,更新了一批救援装备。由于企业自身加大了投入和国家的支持,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尤其是重点煤矿和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的救援装备水平有所提升。从部门层面看,各部门也加大了自身的投入。如交通部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去年以来投入了大量资金购置2架进口直升机和多艘高质量、多功能船舶用于海上救援工作。公安消防近几年的特勤装备投入已达30余亿元,整体装备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从国家层面看,仅对矿山救援方面,继会议年国家投资1.14亿元,为全国86支矿山救护队伍配备了部分装备之后,会议年又以国债资金下达了7703万元的投资计划,目前第一批5009.22万元的628台(套)装备已到位,第二批749.9万元,共计57台(套)的装备年底前可到货投入使用。从地方层面看,各地也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投入。如广东省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列入了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每年安排3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工作。四川省政府今年划拨了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全省矿山救护队的救护装备,在省政府投入的基础上,按照1:1的比例,地(市)、企业也配套投入了装备资金。山东省创新矿山救援投入机制,自会议年实行救护技术有偿服务以来,吸纳资金1600万元,用于扩充矿山应急救援装备。由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大了应急投入,使应急救援装备的总体水平有所提高。
(七)应急救援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各级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于精心有力组织指挥、专家支持参与决策、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救援队伍英勇奋战、企业员工自救互救,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统计,去年以来,我国矿山救护队伍参加矿山事故抢险5017起,抢救遇险、遇难人员6814人,其中2292人获救生还;水上救援队伍对2467起事故进行了救援,抢救遇险人员27644人,使26304人获救;公安消防队伍扑救火灾12.2万起,参加危险化学品泄露、交通事故、爆炸事故、倒塌事故等各类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9.6万次,抢救和疏散遇险人员12.5万余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450亿元。电力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救援队伍利用最短时间成功地处置了多起大面积停电事故,把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其他各行业、领域及各地、各单位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上述成绩充分表明,我国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对各类事故灾难实施及时施救、科学施救、有序施救、安全施救,卓有成效地减少了事故起数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化解了一部分重特大事故险情,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除其它因素外,也是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战线的同志们的努力分不开的。在我们取得的成绩里面,也凝聚着广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战员的心血和汗水,有些甚至是他们用宝贵的生命换来的。他们对党、对祖国、对社会、对人民所做出的贡献,党和人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二、认清形势,增强信心,明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路目标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尽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全国人民的期盼,与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的挑战相比,各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
一是预案管理工作的某些方面还不适应。截至目前,预案体系仍不完善: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还没有制定预案;有的制定了预案但不规范、不完整、过于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强;有的预案没有形成体系,上下脱节、不对应;有的企业预案与政府和部门预案不衔接;还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没有认真对预案进行宣传和演练,有关人员对预案内容不熟悉,对预案也未检验,存在较大的盲目性,且也没有对预案进行及时修改。
二是体制和队伍素质、力量方面有些还不适应。主要是:矿山和危化品事故医疗救护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全国仍有多数省(区、市)没有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虽然有部分省(区、市)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立了应急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但职责权限不清、体制也很不顺、工作不够协调,且人员编制不足、经费没有保障,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地市以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几乎空白,应急管理职责没有落到实处。特别是有些生产经营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不按规定建立救援队伍或未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甚至有些削弱了以前形成的救援队伍力量,如全国各类企业的非现役消防队伍已经由原有的14万人减少到目前的84093人。无论是国家还是某些行业和领域,普遍缺少能够应对规模大、难度大而又复杂事故的跨区域作战的应急救援骨干队伍,没有组建起更加优势的兵力和精锐部队、形成很强的区域综合作战能力。因此,发生重特大事故往往从路途遥远的地方调集队伍和装备,人员到达和装备到位时间长,有时又受人员素质和装备条件限制,救援时效不佳。尤其是现有一些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中,指战员新人多,思想不稳定,作风不过硬,业务不熟悉,技术水平低,难以适应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特别是要求很高的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
三是工作机制和信息化水平不适应。现有的安全生产应急资源,如消防、矿山、化学品、海上搜救与打捞等应急救援力量,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和协调手段,资源分割、信息不畅,面对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域的重特大事故灾难,难以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协同应对。除个别行业外,整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现代化信息系统没有建立起来。指挥通讯信息手段和装备落后,大部分行业、领域应急协调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仍然只有传统的电话、传真和普通移动电话,缺少专门的应急通讯装备,且没有形成网络,不利于灵敏反应、快速响应、有力指挥和有效施救。
四是法制建设不适应。尽管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有些进展,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依然滞后,制约了工作的更好开展。法律层面,由于历史的局限,《安全生产法》仅对应急救援个别方面作了原则性规定,尚有许多方面没有体现;法规层面,仅有少数规范行业应急救援工作的单行法规,如《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还有少数行业安全管理的单行法律、法规中对应急救援的某些方面做了规定,如《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目前还没有一部全面、系统、统一、明确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行业标准层面问题更为突出。在对现有法规、规章、标准的执行方面,有些也很不到位。
五是投入和装备水平还很不适应。尽管在这方面的投入逐步加大,装备有所改善,但企业和一些地方、部门的应急投入仍很不足,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较低、技术落后的问题仍很突出:一是从矿山救援装备来看,先进的、大型的装备缺口较大,全国矿山救护队的技术装备普遍落后老化,半数以上的救护队还在使用负压氧气呼吸器,本应报废的救护车辆还在使用;部级区域矿山救援基地所在企业对救护队装备的投入还只能满足救护队伍的基本装备要求,很难形成应对特别重大或复杂事故及承担跨企业、跨区域救援任务的能力;国家投资配备的少量先进装备,远不能适应矿山应急救援的整体需要,特别是在处理矿井突水事故、对具有爆炸危险性灾区探测和实施救援、抢救井下被困人员、遇险人员搜寻等方面缺乏关键性技术装备,实战能力不强。二是企业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的装备配置主要是应对厂内化学品事故,而经常参加社会相关事故的救援,应急救援能力不足。许多企业救援队伍存在装备老化、超期服役等问题。如大连化工集团的救援装备非常陈旧,6台消防车有5台是80年代的产品,早已过报废期,但因企业无力更新,仍在超期服役。原国家经贸委建立的8个危险化学品应急抢救中心,由于多年没有装备投资,应急医疗抢救的装备和器材一直没有更新换代,医疗条件也很差。三是即使是管理正规、力量较强的消防队伍,也存在投入不足的问题。据公安消防部门统计,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消防队欠账50%,市政消火栓欠账21%,消防通信欠账34%,消防部队应配备各类器材装备欠账17.7%,县城及建制镇的欠账更多。
由于存在上述问题,在一些重特大事故救援中,不但影响了救援效果,而且还扩大和次生了事故。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发生了25起因企业应急管理水平低、应急人员素质低、应急装备水平低、指挥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的事故,导致95人死亡。这25起事故,原本只有41人遇险,但由于上述原因和施救不当,造成59名参加救援人员牺牲。
此外,从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来看,居高不下的事故总量对应急管理带来新的挑战。会议年以前,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上升态势。虽然经过努力,近年来事故有所减少,但总量仍然过大。会议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仍分别达717938起、127089人。今年以来,尽管形势进一步趋向好转,但依然严峻的状况并未根本改变。1-8月27日,各类伤亡事故累计达429385起,死亡68811人;部分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呈上升势头。可以说,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伴随着应急救援工作的同时展开,如果我们的救援队伍素质高,救援装备水平高,加之救助及时、救助有力,就可以大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反之就没有效果甚至扩大事故。这就给我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存在上述这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不解决,我们就难以适应新要求、迎接新挑战,难以更加有力、有效地应对事故灾难,难以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我们要正视现实,克服困难,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解决好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全面提高素质、提高能力、提高战斗力,去迎接新的挑战,力求有更大的作为。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社会应对公共危机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会议年7月,总书记和总理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加快包括事故灾难在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应急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和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去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总理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华建敏国务委员对包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在内的整个应急管理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把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包括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加以明确。今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包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在内的整个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7月上旬,国务院再次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应急管理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最近,国务院又向全国人大提交了《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等等。所有这些重大举措,进一步表明了党和国家对加强应急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的坚强决心,也为我们做好工作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加重视、关注、支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为我们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加之前面已经讲到的,我们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一定要正确地判断形势,充分看到有利条件,树立起必胜的信心,抓住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乘势而上,百折不挠,奋发进取,超常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措施,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安全监管总局的总体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有关应急预案,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加强。形成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国家、省、市(地)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国家、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标准、信息平台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切实提高全社会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总理、华建敏国务委员在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安全监管总局将要下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李毅中局长这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指导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认真深入地学习贯彻,深刻地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扎实地抓好落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为实现"十一五"期间的工作目标而努力。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
当前,我国正处于"矛盾凸显期",突发事件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能否有效应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已成为衡量检验我们政府、部门和单位行政及管理能力的重要方面。
事故灾难是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之一,它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伤亡事故频发,既造成许多家庭的不幸,还会引发社会矛盾,增加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和谐,乃至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很低,粗放的、落后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从根本上改变。经济规模急剧扩大,能源、原材料需求大幅度增加,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加重了安全生产的压力。加之一些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未能解决,我们仍处在事故"易发期"。在这种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整体应急管理和救援水平,有效地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做好事故灾难的预防与应对工作,是法律赋予我们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在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能力的大环境中,如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队伍、装备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法制,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预防、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和回答的大课题。各级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及其它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行政和部门首长负责制,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领导和监督管理。要从"一案三制"入手,加强管理,理顺体制,健全机构,明晰职责,落实任务;要统筹规划,调整优化,强力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队伍、装备建设的步伐;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构建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工作机制;要经常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制定和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更好开展;要促进"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新格局的尽快形成。
(二)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不断完善预案体系
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急预案体系的要求,我们要抓好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为主的预案制定完善工作。一是各地要突出工作重点,尽快组织指导高危行业企业和其它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抓紧开展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类型及其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分门别类制定应急预案;存在多个重特大危险源时,要针对每个重特大危险源,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现场应急预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活动和作业岗位,要制定专门的预案或岗位应急措施。应急预案要健全、要成体系,从总公司(集团公司、总厂)到子公司、分公司直至基层,都要形成上下对应、相互衔接、完善健全的预案体系。要提高预案的质量,切实保证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要加强预案的备案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将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报各级安全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备案。安全监管等部门也要做好工作,加强协调,搞好生产经营单位预案与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相互衔接。三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分门别类制修订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同时,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管理。经过努力,要在会议年实现预案覆盖率100%的目标。
要抓好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立足企业内部,一些行业企业也要面向周边群众和社会公众。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组织、引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经常地进行。通过宣传、教育与培训,让企业各方面人员尤其是岗位操作人员及有关群众了解预案内容,懂得应急程序,掌握相关知识,提高应急能力。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演练,安全监管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定期开展联合演习。通过演练(习)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高能力。要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法规标准修订情况,及时修改预案。
(三)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要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方案》,依托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资源,抓紧建设国家、区域骨干和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并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形成以168个专业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和771个骨干专业队伍为中坚力量,以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为基础的应急救援体系。
1.要抓紧建设国家、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基地。目前,公安消防、水上搜救、核工业、民航、铁路等行业和领域已经形成具有一定实力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为了进一步加强力量,提高能力,建议上述部门和国家其它有关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专业应急救援体系的不断完善与强化。
与此同时,要大力推进高危行业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我们已编制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项目建议书》、《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在矿山救援方面,重点建设23个部级矿山救援基地、11个部级矿山排水基地、100个骨干矿山应急救援队伍、1个部级矿山医疗救护中心、18个部级矿山医疗救护基地和24支矿山医疗救护骨干队伍、6个矿山救援技术研究和培训中心。通过加强、补充人员和装备,尤其是针对重特大矿山事故救援的需要,补充人员定位、灭火、排水、井下通信和快速钻进、掘进、清障等特种设备,武装好重点基地,提高应对矿山重特大复杂事故的能力。危险化学品救援方面,在依托几大石油、石化和其他大型化工企业应急资源的基础上,国家将给予适当投入,重点建设20个部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16个部级危化品应急医疗抢救中心、154个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和1个技术咨询机构。同时,要在部级应急救援基地的基础上,再分别强化6个矿山救援基地和6个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增强技术、装备、培训和辐射带动功能,形成强有力的区域救援作战能力,承担各大区矿山和危化品方面复杂、难险事故灾难的救援任务和培训、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
上述这些建设内容,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上下一起行动,地企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形成合力,全力抓好。
2.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都要把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作为完善安全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在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尽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并明确职责,理顺关系,落实任务。与此同时,要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国家、省(区、市)和市(地)三级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任务重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各地一定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本次会议的要求,抓紧工作,尽快组建,并落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条件。到2008年底,要完成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的组建工作,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3.要抓紧抓好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方案》的统一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的应急救援系统建设规划,加强与所在省(区、市)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列入当地的"十一五"发展规划或在地方政府应急能力建设整体规划中通盘考虑,并尽快付诸实施。各有关部门也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
应急救援体系规划和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搞好上下对接,依托大中型企业,不另铺摊子,避免重复建设。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期分批,抓紧建设,尽快投入运行。
4.要加强基层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组织。大中型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具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其他小型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并与专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企业的救援队伍既要为企业服务,也要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要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逐步延伸到社区、乡镇、村屯,形成群防群治、自救互救的网络。
5.要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尽快建设具备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数据查询、辅助决策、应急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国家(部门)、省(区、市)、市(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在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抓紧建设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信息平台,并要做到上下级部门之间、同级相关部门之间、部门与当地企业之间、应急机构与救援队伍之间信息平台系统的有效对接,为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高效快捷的信息传递、应急响应和协调指挥创造条件。
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同时,还要努力构建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和有力、有效、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工作机制。
(四)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1.做好相关工作,促进《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尽早出台,以统一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保证和促进事故统计、应急响应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更好开展。同时,要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的制定,力求将其列入会议年立法计划,尽早颁布实施。
2.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力度。要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标准为重点,对现有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清理,组织制(修)订一批急需的安全生产标准。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也应抓紧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3.抓紧制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抓紧制定部门和地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和规章,以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4.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努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标准。
5.抓好执法工作。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其他部门都要认真执法,做好即将颁布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贯实施准备和各项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管监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使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到位。
(五)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内在素质,是搞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根本保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进一步重视队伍建设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抓好组织建设。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专业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对现有队伍加以充实;在现有基础上,强化现有各行业、领域部门专业救援队伍的力量;坚持边建基地、边建机构、边建队伍,大力充实加强部级尤其是部级区域性大基地救援队伍的力量;落实人员编制,选配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到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机构工作。二是要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广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认真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教育,开展有益活动,搞好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打牢思想政治基础。三是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树立安全责任、危机、服务、执行和效率意识,培养和发扬尊重科学、不畏艰险、雷厉风行、甘于奉献、敢打硬仗的作风。要特别注重在战斗实践中锤炼队伍。四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训练。今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要经常开展各种方式的培训、技术交流、救援竞赛比武和实战演习,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要组织他们分期分批到国外考察学习,以不断丰富他们的管理和救援经验、知识,提高他们的技术、业务水平。五是要抓典型、选样板、树标兵,大力宣传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并予以表彰奖励,以弘扬正气。六是要关心他们政治上的进步,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尤其要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好他们的福利待遇和抚恤等问题。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机构要按照上述要求,努力搞好自身建设。经过努力,真正建立起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善战斗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尤其是第一线的救援队伍。
(六)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投入,推进技术进步,加强装备能力建设
加大资金投入是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尤其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协调工作,积极争取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需要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重点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应急信息系统等项目建设。尤其要将国家投入与地方资金、企业投入集中使用,共同配套建设好部级应急救援基地和地方自己的救援力量。请国家各有关部门也抓紧出台和完善政策,采取措施,争取资金,加大投入,进一步对本部门专业救援队伍和本行业的其他救援机构进行武装。
企业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也是应急投入的主体,必须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对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投入,特别是在救援装备、救援队伍工作条件、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等方面,要确保资金到位。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按规定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费用,力求多向应急救援方面倾斜。安全监管、煤矿监察和其它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尤其是应急投入方面的监督。
要深化改革,拓宽投资渠道,多方筹集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等方面的投入。
要组织力量开展科技攻关,大力开发、推广使用先进的救援手段、装备;要引进高、精、尖的救援装备,淘汰落后的、安全保障能力低、救援效果差的装备、设施;要全面推进科技进步,提高救援装备的科技含量,以适应事故救援尤其是复杂、难险事故救援工作的需要。
(七)要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必须首先立足于防范事故的发生。要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角度,着重做好事故预警、加强预防性安全检查、搞好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
一是要加强风险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灾难预测预警工作,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估,研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信息,及时进行预警。
二是要坚持"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的工作机制,组织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其它救援队伍参与企业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危险源监控以及应急知识培训等工作。各类救援队伍一定要把参与事故预防工作作为自己的基本职责之一,积极主动地参与并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三是要解决当前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和安全监管总局对信息报告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要与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和衔接,对重特大事故灾难信息、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自然灾害和灾难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掌握、及时上报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对、防范和处置工作。
四是要强化现场救援工作。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抢救,控制险情,减少损失。事故现场救援必须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指挥机构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快速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救援力量,调集救援物资与装备,科学制定抢救方案,精心有力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及时施救、有序施救、科学施救、安全施救、有效施救。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联合作战,充分发挥好作用,给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五是要做好善后处置和评估工作。通过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以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水平。
(八)要加强应急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规划,编好教材,组织好各类专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班,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和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及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分类培训。要在各类安全培训课程中增加应急管理培训课程,在各种安全培训班中增加应急管理培训内容。要组织好各层次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单位也可以组织业务骨干赴发达国家进行比较系统的应急理论、技术和业务培训。尤其要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救援队员的培训力度。
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应急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编制预案简本、科普读本、影像资料、知识问答、典型案例分析和举办讲座、论坛、研讨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墙报、宣传栏、安全教育馆等多种媒体,利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各种机会,宣传搞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各种应急预案和其它安全生产及应急方面的内容,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等知识,强化企业员工乃至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应对事故灾难的意识和能力。
此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加强应急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隐患档案,建立各种台帐、各类数据库和专家库,掌握各类资源的分布情况和有关工作的现状等,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