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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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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范文篇1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关系广大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镇(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劳动者安全健康放在首位,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卫生、安监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发改、经贸、外经、建设、劳动社保、财政、人事、监察、工商和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卫生部门主要领导任主任,卫生、安监部门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职能科室负责人任联络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职业病防治规划,并了解进展情况,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各镇(区)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并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预防为主,切实履行工作目标

(一)坚持职业病预防“三同时”原则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会法》、《省职业病防治条例》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卫生部门要加强与安监、发改、经贸、外经、建设、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将职业病防治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执行《省卫生厅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程序(试行)》,抓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前期预防,做好职业病危害的评价、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落实职业病防治关键环节,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从源头上做好职业病危害的防范工作。

(二)落实职业病防治三项目标

1.实行职业病危害项目分类管理。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当进行审核、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除进行前项规定的卫生审核和竣工验收外,还应进行设计阶段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

2.全面实施职业病防治审查制度。年12月31日前立项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企业提供遵守《职业病防治法》书面承诺书后,各镇(区)督促辖区企业向卫生部门申报,卫生部门分期分批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审查验收。未通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卫生验收的建设项目,要限期整改,危害严重或整改仍不合格的要坚决关闭,杜绝职业病危害发生。

3.建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年1月1日起,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实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和相关的卫生审核、备案、竣工验收。

三、明确职责,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职业病防治部门(单位)职责

为切实落实好《职业病防治法》和《省职业病防治条例》,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全面建立实施职业卫生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审查制度。

1.卫生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省职业病防治条例》规定,积极主动承担宣传、培训、贯彻实施工作任务。加大对违法现象的查处力度,依法履行职业卫生监督职能,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和技术服务机构建设,提高监督执法的工作水平。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卫生审核工作,做好职业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职业病人诊治的有关工作。

2.安监局:将职业病防治列为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大对作业场所职业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排查职业病危害隐患,积极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市卫生局。

3.发改委:将职业病防治规划编制计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新、改、扩建、技术引进项目进行立项时,对可能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必须告知建设单位进行职业卫生预评价,并将项目立项信息通报市卫生局。

4.劳动和社保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用人单位如实向劳动者告知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情况、防护要求及待遇,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落实职业病人的工伤保险待遇。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违法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要严肃查处。

5.经贸委:在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时告知改造单位进行职业卫生预评价,并将项目相关信息通报市卫生局。积极倡导企业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职业卫生审核等工作。

6.外经局: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审查,防止将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的项目引入我市。

7.建设局:配合卫生部门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大的建设项目加强监管力度,对卫生部门发出停建建议的,要立即停办该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

8.总工会:参与职业卫生中毒事故处理,发动基层组织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纠正。

9.财政局:负责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的必要经费。

10.人事局、编办:负责协调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队伍和人员编制等相关事宜。

11.各镇(区):认真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和《省职业病防治条例》,支持卫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上级下达的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完成,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摸清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企业情况,了解掌握本地职业病危害状况;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必须告知并督促建设单位自觉履行职业病危害卫生审核和申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

其余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坚决查办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加大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

(二)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监管机制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制度。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报卫生部门审核。凡涉及化学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防护设施设计必须报市卫生局进行卫生审查,未经市卫生局审核、审查同意,或经审核、审查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及相关要求的,项目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由市卫生局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建设单位未执行上述规定的,市卫生局将依法处理;有关部门未按上述要求执行而导致职业病发生的,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

2.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凡新建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的企业,在正式投产或使用前,必须依法如实向市卫生局申报,接受监督。目前,已投产使用但尚未进行申报的企业,必须向市卫生局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市卫生局要督促用人单位按时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对未按要求和规定时间申报或申报不实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作出处理。

3.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制度。要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互报职业病事故、事故隐患举报、职业卫生评价及监测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信息。企业一旦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职业病时,必须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安监和卫生部门,安监、卫生部门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市政府,并向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事故信息,依照各自职责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

四、强化措施,全面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一)加大经费投入

将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逐年增加职业安全卫生财政投入,保障必要的仪器购置经费、培训教育经费等,切实提升职业卫生软硬件技术含量,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和监测队伍的建设,保证足够的人力、物力正常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市卫生监督所增添监督执法人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增加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全市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范文篇2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病已成为当前影响我国部分劳动者健康并导致他们过早失去劳动力的最主要原因。防治职业病的关键在于预防,控制危害产生的源头。

【关键词】危害因素预防措施健康检查健康监护档案

一、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

(1)生产性毒物,如铅、汞、苯、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

(2)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水泥尘、石棉尘、有机粉尘等。

2.物理因素

(1)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

(2)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3)噪声、振动等危害。

(4)各种辐射,如:X射线、电磁波辐射、激光、紫外线等。

3.生物因素

(1)如畜牧业、毛皮加工业中可能存在的炭疽杆菌。

(2)医务工作者可能接触到的传染性病菌等。

二、预防措施

1.一级预防

(1)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充分利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

(2)如用于防尘、防烟雾以及防刺激性气体的防护眼镜;用于防强热辐射、紫外线等的防护面罩;用于防止皮肤污染和损害的防护药膏等,都要坚持佩戴和使用。

2.良好的习惯

(1)在有尘、毒危害环境中作业应养成不吸烟、不吃零食和自觉使用防护品的习惯;

(2)长期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中,须佩戴护耳器、防噪声帽盔。

(3)在从事高空作业及复杂精细工作时应养成不饮酒和保证充足睡眠的行为习惯等。

(4)接触铅尘、铅烟作业人员,平时应多食含磷和维生素E丰富的食品;

(5)接触磷作业人员应多食含钙、维生素C及维生素B族多的奶类、豆类食品及水果;

(6)接触苯类作业人员应多食瘦肉、鱼、蛋等富含蛋白质、低脂肪的食物和新鲜蔬菜及水果等,以减少对毒物的吸收或蓄积。

三、职业性健康检查

1.目的是早期发现与职业危害接触有关的健康损害、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2.职业健康体检争对性强,根据所从事工种接触的有害物质来定需要检查的项目。

(1)如苯主要对血液系统有损害,要查血常规;

(2)粉尘作业者,主要对呼吸系统有损伤,做胸部X线检查和肺功能检查;

(3)噪声接触者需检查听力情况等。

3.职业健康体检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1)上岗前体检:可以预先发现职业禁忌症。根据检查结果,评价劳动者是否适合从事该工种作业,为劳动者的岗位安排提供依据。

(2)在岗期间体检:可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和可疑职业病病人,从而及时调离工作岗位,防止劳动者身体遭受更大的损害。

(3)离岗体检:了解劳动者离岗时的健康情况,根据检查结果评价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健康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

四、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劳动者健康变化与职业病危害因素关系的客观记录,是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范文

关键词:矿山职业病;预评价;防护设施

近些年来,我国矿山职业病发病人数在不断上升。矿山职业病不但影响了矿山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也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因此,深化矿山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加强对矿山职业病危害的防治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已建立矿山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防治标准体系,并且初步建立了危害评价体系与技术服务网络。但是,矿山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人员数量较少,技术服务人员的比例相对较低,这一情况的存在使得危害评价体系与技术服务网络的作用得不到有效的发挥。

1矿山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防护设施设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1预评价报告引用的法律、规范等不适用或存在片面性

在矿山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审核过程中,评价机构存在忽视预评估报告引用的法律、规范等不适用或过于片面性的问题,在评价报告的开头部分,基本上引用的是相同的标准、法律法规内容,这些引用的内容在近几年的评价报告中几乎没有变化[1]。在评价报告中,还存在引用的相关条款范围较大,覆盖面较广,但是对真正涉及评价报告的具体条款,却没有在报告中详细的列出,这一情况的存在使得评价报告的内容大而空泛、只流于形式,而没有多少真正触及实质的评价内容。还有一些评价报告引用的标准指向性不强,比如:一些适用于地下使用的标准应用到了地面上,因此数据的准确性不高,技术指标也无法达到相应的要求,甚至有造假的嫌疑。因此,在矿山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工作中,需要重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引用,从而保证报告的可操作性与合法性。

1.2预评价报告的评价方法不合理

矿山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方法主要有三种:检查表法、类比法以及定量分级法。应用检查表法开展矿山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需要注重对工程技术措施、卫生管理以及健康监护等方面的检查,使用这一方法得到的评价结果较为笼统,无法准确的对矿山职业病危害程度以及危害防治的效果进行评价[2]。使用类比法开展矿山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时,需要进入工作场地采用专业的检测仪器进行检测,通过监测有害物质的浓度来确定矿山职业病危害程度以及危害防治效果。使用定量分级法可以对某一单一因素进行准确的检测,并且检测的结果较为准确,因此一般作为决策的依据;但是在检测多个因素时,检测的准确度较低。矿山职业病危害会受到当时当地不同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是,许多评价机构在矿山职业病危害的评价过程中,往往会忽视对评价方法的选择,造成评价结果与实际偏差较大;此外,针对不同因素,也需要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而评价机构为了方便行事,往往采用最简单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得出评价结果的准确性较低[3]。

1.3防护措施的针对性不强

在矿山职业病防护工作中,在制定防护措施时,需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对各矿区的不同情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而使防护工作具体有效。在矿山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审核过程中,存在不论矿山类型是否相同,采用的都是相同的评价方法,相同的应对措施,对一些较难控制的职业病危害情况,也不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只是简单的将矿山职业病危害中存在的问题罗列出来,然后都交给个体防护。针对这些问题,矿山管理人员需要积极与相关研究院联系,合理的采购相应的防护设施,从而最大限度的控制职业病危害。

2对矿山职业病危害及防护设施设计工作的建议

2.1对编写好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建议

2.1.1报告引言

在项目引言的编写中,需要避免长篇论述项目的由来与意义,需要突出项目的组成以及项目的工程内容,在提到防护设备的时,不需要将所有设备罗列出来,提及主要设备就可以[4]。

2.1.2评价单元划分

在评价单元的划分过程中,需要根据评价内容的实际情况,按照评价范围的不同来划分[5]。此外,还可以通过生产工艺、企业类型、设备布局等内容进行单元划分,在划分单元之后,在单元末尾的评价内容,需要与评价前部的内容相呼应。

2.1.3职业病危害防护单元

在职业病危害防护单元,需要将防护措施一条一条分开论述,并且层级分明。在职业病危害防护单元中,还需要详细的列出防护设施,并对防护设备进行仔细的分析,在必要时,甚至可以结合类比企业,对职业病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根据监测结果判断防护设施是否具有危害防护效果,防护能力是否达到了防护的要求。

2.1.4企业制度报告

在矿山开采企业中,如果企业制定了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度中包含多方面的内容,在危害评价报告中需要将这些内容在相应单元中具体的指出,不管企业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都需要肯定企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设置[6]。在给生产人员配置相应防护用品时,需要了解防护用品是否适合当前工作场景的应用,在一些危害程度较高的场所,需要重视对相应卫生防护用品的发放,并且发放情况记录到对应的评价单元中。

2.1.5检查表检查结果

对于检查表的检查结果,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保证检查结果的精确性,在评价报告的检查表单元中,需要将检查结果的评论设置在检查单元的最后一行,并且还需要简要的评价检查结果。

2.1.6结论章节

在结论章节的编写中,需要尽量简练,避免与前文的重复,重点要说明前文所未提到的内容。在综合分析时,需要尽量减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而要求防护工作该如何做的表述,要论证项目是可行的,就应该直接说明矿山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并对不同类型因素的可控程度进行具体的分析。

2.2对矿山防护设施设计工作的建议

在我国矿山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生产工艺、危害防护技术水平与装备达不到相应标准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矿山管理人员不注重寻找解决措施,而是将安全防护寄托在个人防护上,这种情况的存在使得矿山职业病危害得不到有效的控制。针对这一情况,矿山管理人员需要积极探索新的危害防治方法,不断加强防护设施的设计创新,加强与国内外矿山防护设施生产厂商的联系,及时引进最新的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在矿山防护设施设计工作中,需要重点针对防尘、防毒、防湿、防电离等功能的设计,加强安全与职业卫生两方面的防护。

3结语

当前我国矿山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防护设施设计工作的起步时间相对较晚,工作人员对矿山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的编写还存在较多的问题,评价机构对相关评审标准不熟悉,因此,工作人员与评价人员需要认真学习最新颁布的行业标准,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从而提升矿山职业病防治水平,保证矿山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参考文献:

[1]陈振芳.某铁矿职业病预评价中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3,07:154-158.

[2]李冬月,汤祥,侯舜,胡涛.金属矿山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策分析[J].价值工程,2015,21:56-59.

[3]樊巍,柴飞鸣,高宇钊.山西省某冶金矿山有限公司铁矿开采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J].职业与健康,2015,14:1971-1973.

[4]华绍广,骆隽D,余向东,王富军.某露天石灰r矿开采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J].现代矿业,2015,09:172-175.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范文

关键词:光伏材料;职业病;预评价

1评价内容与方法

评价内容:根据该企业提供的两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拟建工程项目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辅助用室、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方面的分析和评价。

评价方法: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1]的要求,本次评价运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法、工程分析法、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法、风险评估指数法、检查表分析法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价,预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及其职业病危害程度。

2结果与分析

2.1生产工艺简介

该项目技术来源于阿旺西斯(AvancisGMBH)公司,目前生产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薄膜太阳电池组件生产工艺流程包括清洗、镀膜、热处理、光刻、层压、自动化封装、检测等一些工艺环节。根据薄膜太阳电池组件生产工艺流程特点,可将生产工艺划分为前端电池制造和后端组件封装两个工段。

2.2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该项目投产后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列入《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有:粉尘:其他粉尘;化学有害因素:硫化氢、硒化氢、钼及其化合物、铟及其化合物、硒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碳和氧化锌;物理因素:电离辐射、激光辐射、工频电场、高频电磁场、噪声和高温。此外,该项目还存在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但未列入《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其他有害因素:低温、铜、银、金、钠、铝、镓、硫化铟、硅胶和氨基磺酸。

2.3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分析及防护

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硫化氢、硒化氢、钼及其化合物、铟及其化合物、硒及其化合物、氧化锌、电离辐射、激光辐射、工频电场、高频电磁场、噪声、低温和高温。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来看:硫化氢属于高毒物品,为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硒化氢、钼及其化合物、铟及其化合物、硒及其化合物、氧化锌等均会对接触人员身体健康造成影响,作业人员接触以上物质时也必须相应符合规范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企业配置了X射线荧光分析仪,使用过程中产生电离辐射。采用分析仪专用联锁,保证仪器工作时,关闭防护罩,一旦拉开防护窗,即刻切断仪器用电,防止对人体产生伤害。该项目除了上述危害因素外,还存在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但未列入《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有害因素:铜及其化合物、银。其它可能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主要有害因素:铜、银金、钠、铜、铝、镓、硫化铟和氨基磺酸。各化合物均具有毒性,接触此类物质时也需注意防护,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企业也应重视生产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物料泄露、爆炸、高温、低温以及潮湿环境等特殊情况下可能造成的职业危害。

企业除了要加强个体防护措施,还要该项目的生产设备均密闭化、管道化输送,减少劳动者接触的机会。在线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输送至紧急吸收装置处理后排放;配备组合式空调机组,根据10000级洁净车间工艺要求布置送风系统和空气过滤净化系统,置换车间废气。噪声防护设施设备选型时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一些高噪声源生产设备(如空压机等),拟采取减振基座,对泵类设备,在设备下设置橡胶垫或减振弹簧。

2.4职业病危害评价

该项目该地点位于安徽省蚌埠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面积约400亩,项目周边即无重要公共设施,也没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区,该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生产区、非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分区明确,项目在总体布局时充分考虑了生产规模、生产流程、交通运输、技术经济条件等因素,该项目所在地点经了解全年最大频率风向为ENE,最小频率风向为WSW。本建项目位于最小频率风向上风向。该项目在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下,实现功能分区明确合理,注意风向朝向的影响,注重工厂的绿化及美化。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该光伏材料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来源于阿旺西斯(AvancisGMBH)公司生产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并且生产过程全部管道化、密闭化。该项目建筑物设计时,其结构拟采用框架式。整个生产车间采用强制通风,并在重要局部设吸收装置和有毒气体浓度报警装置。该项目采用自动化操作。防噪设施:该项目拟选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

该项目辅助用室依托老厂,可满足需求。项目拟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配置防尘口罩和工作服等,可满足要求。企业建有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较完善。

3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该项目属于第二类制造业中第二十五条: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属于较重类。该项目自动化程度很高,物料均在密闭空间或管道化输送,采用机械化控制。该项目只要将职业卫生工程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并在车间布置送风系统和废气吸收装置,置换车间废气,重要场所设置浓度报警仪,则在正常生产运转条件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能够控制在较低水平。可以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从职业病防控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建议

(1)落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次评价中补充措施:开展教育培训,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和职业病防治管理;(2)按照国家职业健康监护法律、法规要求对员工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不得使用有职业禁忌证的作业工人从事其职业禁忌的作业。

参考文献

[1]GBZ/T196-200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8年2月1日实施.

[2]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0年8月1日实施.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范文篇5

一、加强领导管理、明确职责,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公司成立了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形成了领导主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按照HSE管理体系要求,制定了《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范围、内容,落实了责任,为加强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及时完善和修订了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标准化的资料。补充完善12项管理制度,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建立健全我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体系和技术体系,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充分利用班前会、公示栏、培训学习等多种形式,做到全员参与培训,有针对性地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就职业病防治、预防、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了员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环境。

3.还加强了对各级管理人员、各类操作人员的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定期举办培训班,培训率达到100%,使员工职业病防治责任和法治意识得到提高,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使劳动者懂得职业病防治中权益,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

三、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

1.防护设施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各岗位作业场所设置防护设施,建立台账,设定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检查与维护。防尘、防噪、防毒、防热害等设施分别由专人管理,建立防护设施台账,定期对防护设施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做好维护记录。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验

我单位严格落实“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相关规定,根据监测、检测、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2019年的检测、评价结果设立宣传栏公示。并邀请有资质单位为我企业做好2019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

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对噪声、粉尘、苯类等因素进行检测,确保全公司各作业场所危害因素不超标。

3.定期为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2019年我司依法安排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岗前、在岗、离岗),体检机构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欣华医院。其中,2019年入职人数19人,岗前体检人数19人;2019年在岗体检,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数为:113人,体检率100%,未查出疑似职业病病人,需要调岗2人,体检结果均已进行了告知。2019年职业健康离岗人数14人,离岗体检:6人,2人在在岗体检后当月离职,剩余人员均在试用期间离岗。

4.个体防护用品发放

个体防护用品发放严格落实《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相关规定,建立发放台账,确保职工个体防护用品及时发放。

5.“三同时”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90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顺利通过预验收和设计专篇的评审。

6.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方面

严格按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范》的要求,入职时按照工种进行了危害因素告知,在工业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我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7.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我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经费结合全企业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涉及到职业病危害防护的经费,各部门上报后由财务科建立台账进行汇总,逐月逐项列出分类明细,做好使用经费凭证。

四、加大职业病监督力度,狠抓职业病防控

对各部门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各部门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情况和劳动者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以及职工体检和危害因素检测等方面。通过检查,生产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能够及时督促员工正确配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而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目前,没有发生一起职业危害事故。

五、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基层员工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

2.生产一线职工对个体防护的意识淡薄,噪音生产过程中容易不带耳塞等不正确、规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问题。

3.个别部门在职业卫生工作中配合不够紧密,需严格管理制度,细化责任落实。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1.充分利用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规范我企业职业卫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从个体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和作业现场防尘、防噪声管理入手,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和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尽快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

2.加强档案管理。重点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经费、职工岗前、在岗和离岗体检、个体防护用品发放、作业场所警示告知等工作,严格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分年度建档,每项档案要有计划、汇总和明细台账等项目。重点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资料,按照国家一级标准化的标准来要求,使我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范文篇6

一、调研目的

摸清xx市存在职业危害种类、受职业危害人数、存在职业危害企业数、企业职业危害预评价情况及各旗县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情况。

二、调研方法

xx市卫生局下发文件并制定调查实施方案,在各旗县区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调研。

三、调研结果

(一)基本情况

xx市目前存在职业危害企业698户,职业病危害作业点3117个,职工总数为64855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30083人。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为粉尘、噪声、振动、高温、铅、汞、苯、砷、一氧化碳、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物质,以及x射线及γ射线。接害人员主要集中在煤炭、有色金属开采及冶炼、制药、建材等行业。近年来,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监测的合格率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较低。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工作几乎未开展。截止20**年10月,全市累计诊断各类职业病病人2754例,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单位只有6家。另外,xx市外出打工人员不断增加,每年已经达到近百万,由于缺乏组织培训,文化水平低,大多从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作,极易患职业病。

(二)职业病防治法落实情况

1.专项推进,重点突破。针对xx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卫生局认真向市政府做专题报告,并在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中,把职业病防治工作列为20**年专项推进工作,此项工作也引起市人大高度重视,并将此项工作列为市人大连续三年重点工作进行督查。

2.成立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得到加强。市及旗县区政府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职业病防治原则,协调各有关部门力量,加强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整合职业病防治和卫生执法监督资源,提高了工作能力。巴林左旗、松山区、元宝山区、敖汉旗均成立了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织,明确了卫生、安监、劳动、工会等部门工作职责,力求实现各部门职责到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20**年9月,巴林左旗开展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治理,督促企业落实法律责任,改善劳动生产条件。敖汉旗政府要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划出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购置、安装防护设备,预防职业病的发生。金陶公司投资1000万元,完成井下落差自然通风系统改造。撰山子金矿、金陶公司两个转制企业,对所有离岗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

3.注重宣传,全社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自觉意识不断增强。市及各旗县区利用广播、电视、图板、橱窗、宣传单等多种载体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三下乡”等活动,既宣传了职业病防治法律和政策,也宣传了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不断扩大社会知晓面。各级政府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注重指导企业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卫生等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企业负责人对保障员工生命健康权益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系认识逐步提高;从业劳动者职业病防控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所增强。松山区以老府镇蒙古营子钼矿职业病暴发事件处理为契机,专题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全方位加大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力度,工作更加务实深入,效果更为明显。

4.依法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逐步加大。为了全面掌握全市职业危害情况,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管理,xx市卫生局组织开展了全市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工作。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卫生局每年都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各地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5.防控结合,企业职业病预防和保障工作条件逐步改善。近年来,由于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影响日益扩大,政府及执法部门监督管理力度逐步加大,从业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一些企业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注意采取一些防护措施,加强职业病预防和控制工作。调查到的大多数企业负责人均能知晓职业病防治法主要规定,知晓企业主要职业病及危害,也制定了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一些企业从既对劳动者负责同时也对企业负责的角度加强了从事采掘、选矿、冶炼等接尘接毒岗位劳动者体检工作,建立了部门从业劳动者的健康档案。在一些尘、毒、噪声生产现场,配有一些中文警示标识,为上岗员工配发了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部分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告知了可能的职业危害及后果,注意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白音诺尔铅锌矿投入1600万元,对矿井整个通风系统进行了技术改造,保证了井下温度、湿度、风速、风质、风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企业自身配套了粉尘、噪声等检测仪器设备,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测。平煤集团公司主力矿井均已实现机械化开采,坚持采取通风、湿法作业、密闭、个人防护、技术革新、宣传教育、加强管理、监督监测等防尘降尘措施,配套各种排尘、捕尘设备,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尘肺病的发病率。上述企业对职业病确诊患者给予了健康监护和有效治疗。

(三)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严峻,患职业病人数成倍增长。近年来,我市工业经济发展迅速,一批批采矿、选矿、冶炼企业相继投产。一些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劳动者人数增多,却缺乏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防控设施和有效管理,存在的问题还比较严重,尚未引起个别地区的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比较严峻。据分析,我市职业病发病面临高峰期,并呈不断上升趋势,仅以市职防所检出职业病情况为例,**年至**年检出239例,20**年至20**年检出716例,后五年较前五年增长了199%。目前我市外出务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农民工几乎未做职业健康检查,全市用人单位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率不足30%,有些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已连续多年未对接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大部分旗县区由于检查条件有限,有许多高发的职业病如振动病、噪声聋等均未能全面开展检查,因此我市职业病实际的发病人数远不止上述数字,现确诊的职业病人数仅仅是冰山一角。

2.地方保护主义严重,部门监管职责尚不到位,职业病防治机构队伍和设施建设薄弱。许多地区对一些企业实行挂牌保护,执法部门在未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下不得擅自进入企业进行检查。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职业病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央编办于20**年对两部门职能分工进行了划分,明确卫生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目前的情况是卫生部门原来法定的“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监督检查”的职责已经中止,事实上没有了对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权。按中央编办规定的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等职责也由于地方政府保护等多种原因难以履行。而安监部门对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还未开展起来,且没有对粉尘、噪声、高毒等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的技术设备,事实上难以行使生产现场监督管理职责。市职业病防治所作为职业病防治的专门机构,多年来没有职业卫生工作专项经费,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设施极其陈旧落后。旗县机构调整后的疾控中心只有一至二个人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不强,与当前职业病防治任务不相适应,很难完成职业病防治工作。目前,地方保护和两个执法部门的监管职责缺位和监管能力低下问题亟待解决。

3.职业病防治前期预防规定未落实,新改扩建项目未做到“三同时”。在所调查的旗县区中,绝大多数建设项目没有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效果评价”。全市近几年开工建设的矿山项目比较多,且均有职业病危害,而提供职业病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极少。全市各地新上项目的职业病防治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调查情况表明,我市对于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的引进招商不设任何限制,职业病防治的源头难以控制,存在投产运行一段时间后集中暴发职业病的隐患。

4.企业法人法律意识淡薄,从业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多数企业从减少投入降低成本出发,拒绝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一些企业仍使用传统落后的工艺、设施和技术,不配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个别矿井、少数矿工仍在干打眼。一些企业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不组织从业人员体检,不接受有关部门的监测和检查。部分从业劳动者只顾打工挣钱,不考虑职业病危害,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差,付出了健康甚至生命的代价。调查时了解到,敖汉等地采取“汞碾子”土法炼金的家庭作坊仍然存在,汞中毒现象时有发生,已检出表现肾衰等症状的汞中毒患者85人。近年来,我市某县外出到钼矿打工的民工有上千人,体检的1**人中,矽肺发病55人,矽肺患者最小年龄24岁,2名已故矽肺病民工中最小年龄仅28岁。

四、建议与措施

鉴于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比较严峻、隐患很多的实际,就如何进一步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在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疾病,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我市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地区在调整产业结构、确立建设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到职业病对劳动者健康的危害,在加快发展地区经济的同时,要把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重要位置来对待。建议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综合措施,认真解决职业病危害,保障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已成立领导小组,各旗县区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安监、卫生、工会、劳动、环保、财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协调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不断提高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

(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职业病防控工作管理机制。中央编办已对安监、卫生和相关部门在防控职业病工作进行了分工。建议安监、卫生、发改委、劳动、工会、环保、财政等部门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管理机制和工作合力。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把职业病防治任务落到实处。

1.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各级政府要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做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意识。首先,要抓好职业卫生工作人员的宣传培训。组织各级职业病防治和监督机构的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标准,并把学习情况做为专业人员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其次,要抓好用人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宣传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开现场会等方法,使用人单位明确在职业病防治管理中应负的责任,增强其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遵法守法意识。第三,要抓好社会性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其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继续抓好每年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总结推广用人单位涌现出的好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把《职业病防治法》作为宣传重点,主动采编刊播职业病防治工作稿件。各级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增加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的自觉意识。

2.加强建设项目的前期预防,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预评价是职业病前期预防的核心内容,是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的关键,今后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必须及时、如实向安监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并接受监督。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发改委今后在项目立项审批时,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无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不予立项,做到职业病防护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从源头上把好职业病危害关。

3.加强作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各级安监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强化管理,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完善作业场所各项管理措施,认真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作业岗位,必须要求用人单位实行岗位轮换制,缩短劳动者的连续在岗时间,减轻职业病危害影响;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加强作业场所的定期检测,改善作业环境,加强通风、除尘等设施的建设,用机械化设备代替人工作业,减少劳动者直接接触尘毒的机会;用人单位必须加强劳动防护,更新劳动防护用品,采用科技含量高、方便、实用、防护效果好的防护用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立职业病危害中文警示标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范文篇7

【关键词】助产;危险因素;预防措施

【中图分类号】R192.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4949(2012)11-0148-01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助产士的服务要求越来越高。而助产士作为一个在特殊环境中从事专业护理的人群,是一个任务重、风险高、压力大的职业。加上产房环境的特殊性,助产人员防护意识不强、防护知识欠缺以及防护措施不够等均可使其发生职业性损伤,因此,加强助产士对自身的重视程度,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护,对维护助产人员自身的健康和保证护理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就针对助产士的职业危险因素及防护措施进行探讨。

1助产人员常见的职业危险因素

1.1心理因素:随着现代医学模式的转变和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产妇对分娩时的医疗护理要求也越来越高。助产士大多处于一种紧张而繁重的工作状态中,加之由于助产工作的高密度高强度,引起的生物钟紊乱,极易造成生理疲劳和心理疲劳。再有产妇和家属极易将自己的某些不良情绪带给医务人员。这些都会严重影响助产人员的身心健康。另外,助产士的收入不高、社会地位低、还会遇到来自社会及家庭各方面的诸多问题,这些因素都会使助产士产生疲惫感和职业倦怠感。

1.2生物因素:生物因素包括细菌性和病毒性因素。我国是乙肝高发国,而艾滋病的流行、性传播疾病也进入快速增长期,这些都对助产士产生潜在的危险。其中最常见的职业危害是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它们通过血液传播的效率高,一次即可感染[1]。另外由于产科工作的特殊性,助产士在进行各种操作时,经常要与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羊水、血液和各种分泌物,可造成意外损伤而引起感染。还有产妇阴道分泌物中的真菌、淋球菌、滴虫等都有可能传染助产士。

1.3化学因素:产科环境中,助产人员经常暴露于各种化学消毒剂对环境进行消毒而产生的消毒因子之中,可对身心健康造成危害。这些用于医院的空气和医疗器械的消毒的各种消毒剂均易挥发,病房中同时存在着各种有害气体,由于产房的环境相对封闭,空气流动性较差,空气中消毒剂对皮肤黏膜和上呼吸道黏膜具有刺激作用,长期接触可以引起皮炎、结膜炎、鼻炎等,严重者可能导致各种器官的恶变。

1.4物理因素:有调查表明,医护人员由于负重引起脊柱损伤、腰骶部疼痛的发生率为8.4%。而助产士常见的职业病有颈椎病、肩周炎、静脉曲张等。这是由于工作中不合理的用力,造成脊柱、关节的损伤,接生及缝合会阴伤口时长期处于侧屈更易造成脊柱及腰骶部损伤,另外工作时需长时间的站立,频繁地走动,容易引起下肢静脉曲张等。

1.5社会因素:随着产科服务模式的改变,人们对助产士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母婴安全的高度关注、对突发问题的紧急处理等要求助产士除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来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承受来自患者及家属、医院和社会的各方面压力。而各种制度建立和执行,是预防职业风险和降低职业安全损失的重要措施,但是制度的缺失或者不健全,将使助产人员承担更多的风险,并对被损伤者造成严重的的身心伤害。

2预防措施

2.1加强心理素质的培养:助产人员要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风医德,保持乐观的心理状态,在生活中注意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抵抗力,定期进行体检。医院可定期开展心理学知识讲座,指导助产人员掌握调节心理状态的方法,适时地组织各项娱乐活动,以缓解工作上的压力;并使其充分了解职业感染的危害性,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程,同时克服自身的恐惧心理,正确对待工作中感染的发生。

2.2生物危害因素的防护:完善的防护措施可以降低职业暴露的风险。助产人员自觉做好预防性的防护措施,实行标准性预防,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凡可能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均必须采取标准预防[2]。接生时佩戴双层口罩、穿防水的隔离衣,必要时使用眼罩,接触血液、体液时一定要戴手套,操作前后及时洗手、消毒。尽量避免手与锐器的直接接触,注射器用后不可回套针帽,刀、针应放在弯盘内。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对暴露源及紧急处置情况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风险干预措施[3],建立档案进行跟踪随访。

2.3化学因素的防护:严格掌控消毒时间和使用浓度,改善室内通风透气设施设备,减少化学试剂的吸人量,对产房进行定期通风换气,使室内有害因子尽快下降到正常水平;改善个人防护装备,优化工作流程,尽量减少暴露机会,降低暴露水平。产房用臭氧或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时,尽量安排在人员少的时间进行,并严禁工作人员频繁进出,以免臭氧散发。地面如果被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应立即用消毒液擦去,防止被工作人员带至其他地方。

2.4物理因素的防护:助产人员操作时,采取各种省力自然的姿势,降低重心,扩大支持面,增强身体平衡稳定;搬运患者及物品时,科学合理用力,减轻疲劳。工作中尽量避免站立、走动的等各种强制,克服强制带来的危害。休息时抬高下肢,以利血液回流,减少静脉曲张发生。

2.5社会因素的防护: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和谐护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医院应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职业风险管理制度、职业暴露防范制度以及暴露补救制度,切实执行相关规定,并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且不定期检查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还要定期为工作人员进行职业体检,及时了解职业伤害程度。

3小结

产房作为一个高风险的科室,助产人员已成为职业危害中最危险的人群之一。因此做好职业危险防护工作,积极改善工作条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落实各项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关注助产士的身心健康与心理调节,从而更好地为医疗卫生事业服务。

参考文献

[1]王蔬萍等.职业性HIV不容忽视[J].中华护理杂志,1998,11(33):673.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范文1篇8

1.1噪声

从煤气鼓风机、空压机到各种工业泵、炼钢炉、轧机及其他机械设备,噪声存在于整个生产工艺过程中。噪声对人体的不良作用是多方面的。50分贝以上幵始影响睡眠,70分贝以上妨碍交谈,使人心烦意乱。长时间接触噪声可引起头昏、头晕、头痛、耳叫、留意力不集中等神经衰弱症状,脑电图异常(慢波增多),心率加快,血压不稳(多数增高),心电图有心率不齐和缺血型改变,同时可见食欲下降,甲状腺功能A进、改变、月经不调等。噪声对人体最为明显的影响是损害听觉器官,长时间在90分贝以上噪声作用下,听觉器官的敏感性下降,进而听力减弱,严重者发生职业性耳聋。

1.2繁重的体力劳动

通常情况下,繁重的体力劳动可以扰乱人体各系统或器官的生理平衡,代偿能力减弱,抵抗力下降,使得职业危害因素能够趁虚而入,促进或加重职业危害的发生和危害程度。

1.3电离辐射

放射性同位素用于钢铁工业生产的计量、料位、测厚的仪器中,电离辐射在分子水平上对人体产生损害,通过直接损伤细胞DNA和染色体而对造血、免疫、神经、内分泌等多系统造成损害,过度接触电离辐射可以发生放射性疾病。此外,长期从事办公室工作的人员接触各种办公机具发出的电磁辐射也可能对人体视觉、生殖系统产生健康危害。

1.4其他职业危害因素

在物流输送及检修环节除以上职业危害因素外,还存在着振动、电弧光辐射等职业危害。手臂振动可能引发的不可逆转的手指和手的变化,首先是手指疼痛和/或麻木,手指尖变白,手指变白只是持续几分钟,并且间隔时间很长。但随着症状加剧,变白的面积增大,持续时间延长,工人感觉手指刺痛;后期,手指变白现象会在不同季节、不同情况下出现,干扰正常的工作生活,严重的情况下,手指会因供血不足而需截断。全身振动则是通过不同的路径进入人体,例如司机是通过脊柱传入的。全身振动会引起潜在的急性安全影响和慢性健康影响。慢性健康影响如腰部疼痛(腰部脊柱)、腰椎间盘退化、体液损失、颤动及侧滑。在各种检修中,焊接产生的电弧光,其中的紫外线通过光化学作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它损伤眼睛及的皮肤,引起角膜结膜炎(电光性眼炎)和电光性皮炎。

2职业危害预防控制措施

做好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工作主要分几个方面进行:一是本质化措施,首先应该釆用新的工程控制技术,减少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过程、生产环境和生产方式,减少劳动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机会和时间;二是加强对作业环境中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监测评价,降低接触水平,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性;三是加强对劳动者的个体防护,构筑预防职业危害的最后防线,同时也要做好职业健康教育促进工作。四是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及早发现职业危害并予以挽救。现代职业卫生工作针对的不是一个劳动者,而是面向整个国家的职业人口,职业卫生工作的目的不仅是发现职业病人并给予治疗,更重要的是做好预防控制工作,真正消除职业危害。

2.1本质化工艺技术措施

采用现代化的工程控制技术,减少劳动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机会,主要是指通过不断改进和优化生产工艺过程和劳动组织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职业危害因素的产生量和劳动者接触它们的机会。目前在我国的钢铁工业中还存在许多落后的甚至是国家明令淘汰的工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还存在许多不科学不健全的劳动组织制度。改变生产工艺过程,减少和控制职业危害因素产生,就是要通过使用无危害或低危害物质取代高危害物质,提高工业生产的大型化、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减少直接接触职业有害因素的作业人数,以本质化无危害为目标和起点,构建安全无害的工作环境。比如在焦炉炉顶和炉侧、高炉出铁场、转炉炉顶采用烟尘捕集设备,可以大幅度减少烟尘泄漏污染,从而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在夏季加强厂房内通风对流,改善局部环境气候条件,降低温度,预防中暑。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组织制度,就是通过调整工作时间、工作频次等方式来避免或减少劳动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时间和机会,比如在高温作业岗位,就可以通过多倒班多轮换多休息的方式来减少劳动者接触高温热辐射,从而有效预防控制中暑发生。

2.2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加强对工作环境中职业危害因素情况的监测检查,准确评价危害因素污染程度。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的目的是制定危害因素的最低接触水平,为评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状况和接触水平提供依据,为釆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供依据,为调整生产节奏和劳动组织工作提供依据,为做好有害作业危害条件分级提供依据,为健康监护提供早期信息。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应该做到定期与随机相结合,根据生产情况,对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进行动态监测管理,采取针对性的方法措施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治理,不断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条件,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2.3个体防护与职业健康教育促进

消除或减少职业危害发生的另一项重要措施是使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是指通过教育并要求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避免或减少职业危害因素直接作用于劳动者身体造成职业危害,比如通过佩戴防尘口罩、护耳罩或耳塞可以有效地预防减轻粉尘和噪声对人体的侵害,因此说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并不为过。职业健康教育促进就是通过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制定工作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向劳动者进行职业危害告知,在工作场所设立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2.4做好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健康监护的定义是:为及时发现劳动者的职业性健康损害,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对劳动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健康检查和连续的、动态的医学观察,记录职业接触史及健康变化,评价劳动者健康变化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工作,职业健康检查主要是通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性的健康检查以及复查,发现职业禁忌症,发现职业危害的早期征象,及时釆取措施进行调整和治疗干预。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健康监护检査结果进行动态观察,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定期评定,根据评定结果调整和修正健康监护工作方向,使劳动者保持良好的健康水平,最大限度减轻或延缓职业危害的发生。职业健康监护可以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控制接触相结合,监护结果可以为改进生产工艺技术、调整劳动组织、加强个体防护提供反馈信息,也可以据此改进完善健康监护方法手段,同时也可以为发生职业危害后的赔偿争议提供用于裁决的依据。使用现代化的计算统计方法还可以对劳动者个体或人群发生职业危害的前景进行预测,为进一步做好健康监护工作指引目标。

3结语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范文篇9

【关键词】职业;健康教育;职业危害

当前职业病危害问题日益突出,职业病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农民工职业病危害问题尤为突显。导致这种严重形势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有些企业忽视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工人缺乏自我保护和个人防护意识。因此,重视职业健康教育工作对于企业的战略发展非常重要。通过健康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指导职工消除生理、心理、社会和环境中的不利于健康的因素,倡导有益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进而达到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发生的最终目的。下面就本人多年从事职业健康工作谈点体会:

1.职业健康教育的意义

1.1职业健康教育的定义

职业健康教育,就是应用健康教育的原理和方法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劳动者自觉放弃不良的卫生行为,采取良好的卫生行为,促进劳动者的健康[1]。教育的核心是教育职业人群树立健康意识、促使人们改变不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行为生活方式,以降低或消除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

1.2职业健康教育的意义

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的教育活动,让企业负责人和全员职工了解和掌握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健康和职业卫生知识,从而树立职业病防治意识,自觉规范职业卫生行为,促使企业负责人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促使职业人群自觉地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行为、生产和生活方式,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职业病危险因素,达到预防职业病,促进健康,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由此可见,如何制定相应的对策,加强职业健康教育,这对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从源头上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2.职业健康教育的内容

2.1健康理念

树立一种健康的理念非常重要,只要有了健康的理念,人就会关注健康,才会主动接受健康的相关知识的培训。只有企业负责人和职业从业人员通过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树立健康观念,把职业健康作为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认识到职业健康问题也是行业兴衰的关键因素,领导愿意加大投入,职工愿意规范自己的行为,才能改善职业健康环境,提高职业人群健康素质,为职业服务对象提供良好的健康环境。这方面的内容主要有健康新观念、健康素质、影响健康的因素及其预防措施、健康与疾病的相互关系等。

2.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职业卫生是一门专业,职业健康教育不能是也不应该是专业培训,要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和培训对象开展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基本知识教育,通过教育,掌握和了解职业健康防护的重要性、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以及一些基本防护措施。这方面的主要内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与职业病的概念、职业病的发病特点、职业病案例、三级预防措施、职业健康防护的重要性、不同职业的防护重点、应急救援、不同职业的有效个人防护方法和场所防护措施等。

2.3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职业卫生法制教育与职业健康教育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法律法规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确定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如果企业领导人和从业人员缺乏职业卫生法律知识,就不能真正了解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企业领导就不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去改善劳动环境、劳动条件,也不会支持、重视从业环境的健康监测和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从业人员也不会主动参与从业环境的改善和不良行为的改变,因此开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特别是《职业病防治法》的教育非常重要[2]。这方面的主要内容应该是法律所涉及的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4职业安全

安全教育与职业健康教育密不可分,职业危害是影响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职业的不安全隐患又是职业紧张的原因之一,安全事故是对劳动者身体的直接职业性伤害,因此安全教育是职业卫生教育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法律法规、个人技能、操作过程、规章制度、事故案例等。

2.5职业心理健康

心理卫生问题也是职业卫生教育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和日常生活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卫生问题,如噪声、辐射、微生物等,可扰乱心理活动;高要求和超量的工作可产生心理负担或工作紧张感,并易导致与压力有关的疾病,长期作用下还可能使情绪恶化导致精神障碍[3];此外生活事件、挫折、心理冲突和不合理的认识都会造成心理卫生问题。

2.6职业伤害应急处理

职业伤害是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是一种偶发事件,通过职业卫生教育,让劳动者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非常重要,如简单的医学急救、逃生方法、避害措施等,正确迅速的现场急救措施对于降低或控制职业伤害的后果有着直接的重要意义。

2.7作业场所健康促进

健康促进就是要使人们尽一切可能让他们的精神和身体保持在最优状态,宗旨是使人们知道如何保持健康,在健康的生活方式下生活,并有能力做出健康的选择。

3.职业健康教育的方法

3.1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培训是职业健康教育的最主要方法,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针对性的安排相对应的培训内容。

3.1.1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

企业负责人是在企业的决策者,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因此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主要是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让他们掌握企业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自觉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

3.1.2针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是企业专门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中层领导,直接管理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在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针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主要是讲述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如何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及其管理内容。

3.1.3针对职业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

职业卫生专业人员是具体从事职业卫生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的维护管理、建设项目三同时、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等等,所以针对这些专业人员的培训必须具体,特别要注重各方面细节的管理。

3.1.4针对劳动者的培训

劳动者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直接接触者,许多职业病的发生主要是劳动者对自己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清楚,不懂得如何去保护自己。针对劳动者的培训就必须让劳动者掌握职业卫生的知识,熟悉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和防护措施,提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教育劳动者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洽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和岗中培训。

3.2职业卫生宣传

职业卫生宣传作为职业卫生教育的辅助措施也十分重要,主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卫生知识、预防措施、职业危害案例等,主要包括电视专题讲座、报纸专栏、黑板报、合同告知、警示标识告知、广播专题教育、案例教育等。

4.职业健康教育的实施

4.1职业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建设

加强职业健康教育组织机构网络建设,建立三级职业健康教育网络组织,如教育培训中心、教育或者培训科,专门负责企业职业健康教育问题,组织、实施、检查督促职业健康教育工作。

4.2职业健康教育的实施

4.2.1制定职业健康教育计划

职业健康教育机构依据国家、地方和行业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根据对企业领导、劳动者的培训需求调研结果,结合企业的生产和发展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健康教育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包括教育的意义、目标、内容、实施时间、考核、评估等。

4.2.2实施职业健康教育计划

根据制定的职业健康教育计划,通过有效的实施使计划中的预期目标得以实现,获得预期的效果。实施是按照计划去实现目标。没有有效的实施工作,(下转第237页)(上接第233页)再好的计划也只能是一纸空文,不能产生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因此,在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过程中,实施计划是主体工作部分,也是重点和关键。实施工作包括制定实施时间表、建立实施的组织机构、配备和培训实施工作人员、配备和购置所需设备物件、加强监督检查控制实施质量、效果评估等。工作人员的质量控制是教育质量控制的关键。

4.2.3评价职业健康教育

5.职业健康教育的效果评价

5.1评估的内容

职业健康教育效果评估,就是应用一些可测量的指标对职业健康教育的效果进行评价。如教育前后管理者和劳动者在知识、信念、行为等方面的变化。首先是用人单位领导和职工对法规、对所接触到的职业危害认识的程度;其次是预防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行为改变;同时健康状况及水平也是重要的评估内容[4]。

5.2评估指标

5.2.1职业健康监护指标

健康体检受检率、常见病发病率、疑似职业病检出率、患病诊治率等。

5.2.2作业环境质量指标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覆盖率、合格率等。

5.2.3行为指标

职业病相关法规知晓率、职业卫生知识知晓率、正确职业卫生行为形成率、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率和正确使用率等。

做好职业健康教育工作,让每一个管理者和劳动者都主动或被动的接受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健康教育,使他们充分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人体造成的损害及其预防措施,使他们认识到职业性疾病的危害性及可预防性,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所造成的损害。

参考文献

[1]索成.关于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内容的探讨[J].职业与健康,2008,6.

[2]杨军,胡晓云.职业人群健康教育内容探讨[J].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2007,18.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范文篇10

关键词:职业病尘肺病疾病预防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安全和健康已成为劳动者的殷切期盼。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累计报告职业病患者达70多万例,其中尘肺病近64万例。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尘肺病预防控制刻不容缓。

1煤矿职业病发病特点

①煤矿尘肺病发病率高据卫生部门统计,全国职业病患者中,尘肺病人占79%。②职业病患者存活率低尘肺病是一种不可逆转的职业病,一旦发病就很难治愈,只能用药物来控制病情的恶化,死亡率极高。③尘肺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尘肺病发病缓慢,病程较长,潜伏期可达数年甚至数十年,不发病时常不被患者所重视。

2尘肺病患病因素

2.1劳动防护投入不足由于某些煤矿企业职业病防护意识淡薄,一味降低生产成本,致使企业在职业卫生防护方面投入严重不足,使煤矿尘肺病发病率逐年上升。

2.2职业卫生法律不健全且防范意识淡薄《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之前缺少法律支撑,使现《职业病防治法》中明确规定的职工享有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权;对工作场所状况及职业病相关防护措施的知情权等相关权益得不到维护。

2.3制度不健全且缺乏有效监管机制某些煤矿企业对职业卫生管理缺乏针对性,只针对煤矿安全生产行为,避免煤矿事故的发生,而尘肺病由于具有迟发性通常被忽略,职业病防治工作也只停留在鉴定和对患者治疗的层面,缺少进一步控制和预防职业危害因素。

鄂庄煤矿从完善制度入手,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在矿井范围内策划建立起一个高效、健康、职业安全管理体系,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①健全管理体系,强化责任落实。一是领导重视。领导决策是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基础,只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认识到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才能有序开展。二是制度完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管理体系。三是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完善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和责任体系,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矿井年度工作任务做到同时部署。四要全员参与。通过教育培训和参与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实践活动,使员工深刻理解和领会标准要素的内容和逻辑关系,掌握体系方针和目标,真正认识到建立和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给员工带来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

②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危害防治。加大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投入,增加产生粉尘及噪声等职业危害设备的防护设施,同时定期为员工发放防护用品,在作业场所增设职业危害警示标识,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建立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后的体检制度和健康监护档案,这样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规范职业病的管理,确保职业健康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

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有效遏制各类职业危害。粉尘防治,建立完善防尘系统,矿井上下敷设齐全防尘管路,采用煤层注水、湿式打眼、喷雾洒水、通风除尘、净化风流、水封破煤、清除积尘、粉尘监控等有效措施,防治粉尘积聚。噪声防治,采取有效措施,对矿井的局部通风机、乳化液泵、采煤机、带式输送机、运输车、风镐等使用地点进行时时监测,确保噪音不超标;保持设备的经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

个人防护方面,制订严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了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审批台帐,对从事接尘接害作业人员发放防护手套、防尘口罩、耳塞等防护用品,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职工的身体健康。

安全警示方面,在矿醒目位设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健康监护方面,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每年对接尘接害职工进行职业性健康监护检查,上岗前的体检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避免已患有职业病或存在职业禁忌的人员入矿。

安全评价方面,每年委托具有资质并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矿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监测评价,并将结果报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并及时向员工公示。

③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宣传教育。一是严把“入矿关”。新招收的拟录用人员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和考核;二是严把“入井关”入矿人员一经录用,在矿教培中心参加学习培训,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安排上岗;三是严把“培训关”工作过程中利用班前会、岗位培训和外出培训等各种培训形式,通过培训学习,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意识。

鄂庄煤矿持续改善作业环境和保护设施,全力打造“绿色生态、安康和谐”的职业安全健康示范矿井,紧紧围绕矿井职业危害的前期预防、作业过程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重要环节,深入研究和探索职业安全健康危害预防与控制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健全完善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由被动防治到主动预防再到人性化关怀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楼生.煤矿井下粉尘危害的防治[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0(07).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范文1篇11

关键词:临床麻醉师;职业暴露;职业危害;分析

由于工作环境的特殊性,麻醉师经常暴露于患者的血液、体液及一些具有损伤性的医疗用具中,并且随着各种新技术广泛应用于临床以及医疗环境的改变等诸方面的因素[1],尽管手术室的职业暴露因素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变,但如何降低这些因素对麻醉医师造成的职业伤害,关注麻醉医师的职业防护已经成为医院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对麻醉师遇到的暴露危害因素(自身危害因素、物理因素、化学因素)进行阐述,并就防护措施进行分析。

1危害因素

1.1自身危害因素

1.1.1应急与疲劳临床麻醉师长期处于应激环境下工作,会导致他们对工作的满意度持续下降,出现焦虑、不安全感和时间紧迫感,并降低决策力。长此以往,还会睡眠不足和生物钟紊乱,造成麻醉医师疲劳。工作压力、人手不足和所从事工作的复杂性,疲劳能引起胃肠功能紊乱甚至胃溃疡,也可引起心血管疾病[2],严重者还会引发冠心病、高血压等疾病。

1.1.2酒精与药物我国在此方面的研究报道很少。但国外有过相关报道:麻醉医师工作中饮食酒精和药物滥用,如阿片类或/和苯二氮卓类,这些也会临床麻醉工作中存在的一个高危因素。

1.2物理危害因素

1.2.1锐器损伤由于工作的特殊性,麻醉医师要配药,掰安瓿,做各种穿刺,身体直接暴露于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的机会较多,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刺伤,被污染的血液或体液会将病原体接种到受害者体内,感染相关疾病。有文献报道[3]:健康的医务人员患传染病主要是由针刺伤所致,可经针刺伤传播20多种疾病。

1.2.2电击损伤手术室内监护仪器、呼吸机、麻醉机、电动吸引器等电器较多,这样的工作环境就容易造成麻醉医师会频繁地与各种电器接触。医护人员如操作不当或设备老化等,就有可能被电击伤或灼伤。

1.2.3辐射危害电磁波、放射线等都有一定程度的辐射,这些散在于手术室的辐射线会给麻醉医师造成危害。骨科许多手术都需要在具有X光的C臂透视机下进行,术中作床旁定位或摄片等,在这种情况下麻醉医师接触X光射线将无可避免。长期受到X线辐射会导致身体免疫力下降、染色体畸形或异常,甚至诱发肿瘤。外科手术需要坚使用激光,如防护不当,对皮肤、眼球有光化效应损害。术后会使用紫外线来进行空气消毒,消毒时产生的臭氧,对皮肤、角膜和呼吸道黏膜均有一定损害。

1.2.4噪音危害手术室属于噪音污染严重的科室[4]。手术室的各种仪器工作时会产生较大的噪声,长时间工作于此环境中,容易导致亚健康状态,使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等产生紊乱。

1.3化学危害因素

1.3.1吸入性气体临床麻醉师会因为操作不当,导致吸入过量的物、废弃和一氧化碳。这些吸入性物及其废气可导致有害气体在体内逐渐蓄积而达到危害机体健康的浓度,出现头晕、头疼等不适症状,还会导致基因突变、致畸和致癌作用,甚至会引起流产或不良的生育结局。

1.3.2消毒剂手术室常用的甲醛、过氧乙酸、碘伏等化学消毒剂,具有腐蚀性、挥发性,长期接触会引起皮肤、眼结膜发炎,对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等也有一定的危害。

1.4生物危害因素麻醉医师会经常各种被患者分泌物、血液、排泄物、体液等污染过的器械、物品,含有各种病原微生物,如操作不当,皮肤有损伤时,病原微生物就可能通过受伤的皮肤伤口、呼吸道进入身体,感染上各种传播性疾病,损害身体健康。

此外患者存留于手术室的呼吸道分泌物、伤口脓液等,干燥后形成菌尘,污染空气。

2防护与措施

2.1严格无菌和隔离技术麻醉医师与患者接触时必须严格执行无菌和隔离技术,尤其是对已知有感染性的操作要采取必要的防护屏障和防护措施。另外,正确洗手也是预防各种感染传播最经济有效的措施。

2.2减少和避免器械损伤麻醉医师进行损伤性操作时,要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保持注意力集中,以减少皮肤损伤。在处理污染器械及物品时,应戴口罩、防护眼罩、免刺橡胶手套,避免损伤自己。各种针、刀片、注射针头、安瓿等尖锐器物及时放入利器盒内。操作后的容器要加盖,避免锐器与其它器械混染。

2.3皮肤粘膜和暴露预防如发生锐器刺伤时应紧急处理,要立即自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伤口,尽可能使污血排出,然后再用流水冲洗,并及时消毒包扎,并根据具体情况注射相关疫苗。切记只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后就用酒精或碘伏消毒。一旦被血液和污染的消毒液溅入面部和眼内时,要马上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再到相关科室诊治。

2.4定期体检和接种疫苗要建立手术室医务人员的健康档案,定期开展身体检查,及时进行有效的预防接种,提高机体免疫力。岗前体检和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HBV感染的最有效措施,有效率为96%~99%[6]。

2.5安全教育和规范操作①定期组织学习职业防护知识,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预防医院。②还要注意防火、防漏电,各种医疗电子仪器设备要有专人定期检查与保养,设备不用时要及时关掉。规范各项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手术室的工作规章。避免各类人员在手术间内大声喧哗。

2.6改善环境和检测辐射注意手术室的通风条件,不仅要每天定时开窗通风换气、还要及时更换和安装空调、安装层流、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安排好紫外线消毒灯的消毒时间,保证接台手术在空气净化30min后再开始;定时检查麻醉机性能是否密闭,避免吸入性泄漏。应选用精密紧闭式麻醉机,并使用麻醉废气的排放设备,将泄漏气体尽可能排放至室外,麻醉废气排除系统是目前最有效的排污设备,可使手术室麻醉废气的污染减少率达到90%以上[7]。各种射线及电磁波辐射应采取铅板隔层、铅屏风、铅衣去隔离,使工作环境达到一定防护要求,尽量回避和减少放射线直接暴露接触医务人员的机会。

3结论

通过以上对手术室存在的各种职业危险因素分析,我们知道麻醉医师的职业暴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由于麻醉医师长期工作在相对密闭环境中,不仅要面对繁重的工作,还要关注面对的各种职业危害,严重影响身心健康。所以,通过对手术室麻醉科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风险的评估,并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是减少职业暴露的关键,同时也要制定可行的、科学的管理方法,才能有效保证其职业安全。

参考文献:

[1]周芳.手术室危害因素对工作人员的影响[J].中国民康医学,2009,5(21):1201-1202.

[2]韦志福,等.手术室工作人员皮肤或黏膜破损发生职业暴露的调查分析[J].广西医科大学学报,2012,26(4):642-644.

[3]黄宇光,罗爱伦.麻醉学[M].1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31-127.

[4]张斌,张环.手术室护士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及防护[J].吉林医学,2004,25(5):85-86.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范文篇12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法定职业病共10大类115种。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实践中职业病防治的法律制度尚未得到全面落实。

我国的职业病形势十分严峻,对职业病的防治与快速发展的经济水平极不适应,职业病已经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我市职业病危害和防治情况也不容乐观。据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供的数据,我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为150多家,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数达18000余人,而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数远远超过这个数字。2007年我市组织职工查体的企业30多家、8000余人。这30多家企业均为我市的大中型企业,其中主动查体的少,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下被动查体的多。可见我市建立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并付诸实施的企业不足20%。

应当引起我们关注的是,在大多数中小企业,尤其是乡镇、私营企业中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工人,多年来无从享受职业健康检查,且接害人群数量不详。调查人员从疾控中心了解到,前去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的人员,多数是企业的正式职工,包括行政人员。由于高危环境的作业普遍存在外包外聘的用工形式,在高危环境中作业的外包外聘的接害工人往往享受不到正式职工待遇,其健康状况着实令人担忧。比如我市煤矿的矿工,其尘肺病的发病率极高。我市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病患者分别来自煤矿、冶金、建材、造船、电力等10多个不同行业。这些患者多数属于尘肺病、职业性中毒和职业性听力损伤等。其中90%的人不了解职业病,他们在高危环境作业时从未采取任何有效的防范措施。

1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在对企业项目的审批过程中,有关部门目前尚未建立起相应的机制,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尚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由于在招商引资、经济发展过程中,忽视了工人健康的保护和职业病防治的措施,以致有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在未经职业病防治评价、验收等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就能拿到批文、领到执照、开工建设、投产运营,造成职业病危害隐患。

据调查,到目前为止,我市只有少数企业对职业环境主动申请现场监测,委托检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行ISO质量体系认证。全市新增工商登记的乡镇个私企业中,几乎没有企业提交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预评估审查、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等前期预防工作几乎没有开展,使我市的职业病防治在源头上失控,从而使我们处于一方面忙于治疗职业病患者和处理职业中毒事故,另一方面职业危害源又在不断增加的被动局面。

1.2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制意识薄弱,忽视职业病预防措施和制度建设,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职业病防治责任不落实。

1.3基层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机构缺乏既懂职业卫生专业知识又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专业人员,职业卫生监管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存在数量少、人员少、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不足的问题,难以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亟待加强建设。

1.4在企业制度改革和用工制度改革的同时,使企业人员流动性加大,职工的变动也非常频繁,大中型企业以外协、外包等形式,将职业病危害作业转嫁,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形成流动劳动力队伍,其社会保障、职业防护等都难以得到保障,健康影响难以估计和控制。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

1.4.1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借鉴全国试点城市的先进经验,及时制定与《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章、规定相配套的实施意见。职业病防治涉及到政府、卫生、劳动、安监、工商、监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等多部门,因此,应分工协作,明确责任,建立起多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

1.4.2加强企业的制度建设。企业应当从制度建设入手,将劳动用工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列入日常管理工作中,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和条件,并制定具体有效的防护措施,常抓不懈。如:对工作环境及时进行安全检测和评估,采取科学方法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定期为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对发现职业病病患的职工应积极救治;企业应当尊重职工的知情权,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企业应当自觉履行告知义务和安全防护教育;认真落实职业病患者的劳动待遇等。

1.4.3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估工作的监督审查,立足从源头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对一味追求经济效益,无视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的企业,严格行使执法权。加大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中小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尤其应重点监查企业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4.4开展以中小企业,尤其是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业主为主要对象的《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提高企业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让职业病防治的宣传乃至服务工作进工厂、进社区、进农村,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使全社会了解《职业病防治法》赋予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权;对工作场所状况及职业病相关防护措施的知情权;要求健康工作条件权;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作业权;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权;要求赔偿权,以及劳动者行使权力的程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