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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环保治理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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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环保治理范文篇1

[关键词]水土流失成因治理

一、水土流失的含义、成因及危害

水土流失是指水流作用下,土壤被侵蚀、搬运和沉淀的过程。在自然状态下,纯粹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表侵蚀过程,非常缓慢,常与土壤形成过程处于相对平衡状态。在人类活动影响下,特别是人类严重破坏地表植被后,由自然因素引起地表土壤破坏和土地物质的移动,流失过程加速,即发生水土流失。水土流失是地表径流在坡地上运动造成的,可导致土壤肥力下降,使大量肥沃表层土壤丧失、水库淤积、河床抬高、通航能力降低、洪水泛滥成灾。在高山深谷,引起泥石流灾害,危害工矿及交通设施安全。

二、西北黄土区水土流失现状分析

通过西北黄土区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考察,根据遥感分析,黄土高原地区2000年土壤侵蚀面积41.9万km2,占总面积的67.14%,其中水力侵蚀占总面积的52.78%,风力侵蚀占总面积的14.11%。近年来,黄土高原地区土壤侵蚀强度及其面积发生显著变化,强度侵蚀面积显著减少,目前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措施平均每年可减少入黄泥沙4.1亿t~4.5亿t。但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虽然取得巨大成就,但由于人为不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造成了大量的新的水土流失,导致我国水土流失灾害进一步发展。据2002年完成的遥感调查初步成果,全国水蚀面积与10年前基本持平,其中东部地区稍减,西部某些省区仍在扩展。针对上述水土流失“边治理、边破坏”,西部地区破坏大于治理的严重发展趋势,提出以下建议。

1.通过政府行为,使大家认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

水土保持是人类的基本需求,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对环境保护极为重视,对水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较好,边开发边综合治理,才能维护生态可持续发展。然而在我们大荔县,经济长期处于贫困,治理水土流失,更是需要一个漫长的时期。我们必须坚持“依法保持水土,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在水土保持方面,应发动政府行为,大力宣传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生态可持续性,同时让人们知道水土流失的危害性。让每个人牢固树立“水土保持,从我做起”的意识。

2.进一步认识水土流失治理的长期性与艰巨性

新中国成立以来,西北黄土区水土保持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局部治理与整体恶化的趋势并存,特别是随着人口增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承载力加重,“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十分严重,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同时也应看到,我国西部干旱区和半干旱区面积大,大陆平均海拔高,而且是季风性气候,冬春干旱,夏季雨量又相对集中,与其他地区相比,自然条件具有明显的脆弱性。因此,西北黄土区水土流失严重既与人为因素破坏有关,同时也与我区自然条件有很大关系。对水土流失治理的长期性与艰巨性应有足够的认识,要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有步骤地实施并落实好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中规定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3.从四荒入手,搞好水土保持

四荒即荒山、荒滩、荒坡、荒沟。一般来说,只有在“四荒”资源使用权界定清楚的情形下,农民才会对“四荒“治理形成稳定的预期收益,进而采用可持续的“四荒”治理措施,所以必须搞好产权界定。“四荒”资源的产权界定决不是简单地发一张产权证就能奏效的,必须以法律的形式赋予产权界定所包含的具体的内容。要管理好四荒,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要给“四荒”资源的经营者较长的治理时间,使其能够形成稳定的预期收益,从而采取可持续的治理措施,真正实现“四荒”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要从规范“四荒”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入手,积极培育“四荒”资源使用权流转市场,为“四荒”资源的流转创造一个宽松的市场环境,使其成为提高“四荒”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途径。

(3)以承包、拍卖的方式诱导农户竞争“四荒”的使用权,有助于加快“四荒”治理的进程。近几年大荔县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激励群众积极承包荒山种树。大荔县境内的千亩铁镰山03年绿化达95%以上。这无疑对水土保持起了很好的屏障作用。

4.实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途径需要妥善解决以下几个关系

(1)正确处理生态修复与集中治理的关系,要在充分发挥大自然自我修复能力的基础上,进行集中治理,实现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的有机结合。

(2)正确处理水土保持与人民群众生活的关系,要在切实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基础上,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实现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与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的有机结合。

(3)正确处理点上治理与面上管护的关系,要切实解决好重建轻管的问题,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治理步伐,实现水土流失防御、治理与管护的有机结合。

(4)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生态建设的关系,要在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美化环境的基础上发展经济,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

(5)正确处理能力培育与执法监督的关系,要在开展培训、教育,提高全民的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意识的基础上,进行执法监督,在执法监督的过程中加大能力培育强度,实现能力培育、监测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有机结合,全面实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关键在于加速推进水土保持科技进步与制度创新。

5.应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法规制度

完善水土保持法规制度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现行的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开发建设单位不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缺乏具体且有强制力的处罚和处理措施,直接影响监督执法效果。二是对开发建设过程中的一些关键环节,如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审批、水土保持监理技术规范等问题尚无严格、明确的规定,导致这些环节的管理缺失或不规范,直接影响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三是流域机构的法律职责尚不明确,缺乏必要的执法权,难以对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产生足够的威慑力。凡此种种,都严重影响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土地环保治理范文篇2

“要想风沙住,种草加种树”,这是乌拉特前旗山旱牧区的人民治理沙漠、改造荒漠所总结出的朴素格言,也是他们构筑生态水保屏障,再造秀美山川的实际行动。进入90年代中期以来,为了改善生态和生产条件,促进全旗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乌前旗旗委政府紧紧抓住国家“西部开发,生态先行”的大好时机而行,充分用足用好用活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与上级林水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不断掀起了大打生态建设与水土保持的攻坚战,在此期间,我们围绕淤地坝建设和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以及种植灌木柠条林等中心工作,通过对山旱牧区的重点集中治理,使其生态逐步恢复,生态环境有了极大改善,大片荒漠披上了绿装,原植被还原恢复,退化沙化状况正在缓解缩小,水土流失得到了遏止,山旱区农牧区的生产条件也有了明显变化,秀美山川已显现在人们面前。

一、从自然环境特点入手,进行治理

(一)在东柳树沟小流域建设淤地坝

东柳树沟小流域位于我旗白音昌汉山中部,属乌加河的二级支流,黄河的三级支流,近年来,由于该地植被稀疏,气候干旱,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致使洪水泛滥,沙尘暴频繁,当地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极其落后,严重制约着地区经济的发展.为彻底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市,旗两级多方面研究,在综合考虑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基础上确立了在东柳树沟小流域建设淤地坝,通过近2年的施工,共建设淤地坝17条,共完成土方56.74万m3,石方7472.23m3,混凝土789.26m3,完成投资307万元。

产生的效益:

1.经济效益

按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1995)中水土保持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计算直接经济效益。

(1)新增坝地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淤地坝达到设计淤积年限后可淤地43.94hm2,坝地粮食单产按4500kg/hm2计算,当地粮食现行价格1.2元/kg,则工程建成并全部发挥效益后每年可产生种植效益

23.73万元。

(2)灌溉效益。淤地坝建成并全部投资运行后可直接灌溉耕地35.32hm2,灌溉后粮食增产定额按1500kg/hm2计算,粮食单价按1.2元/kg计算,则工程建成后每年所产生的灌溉增产效益为6.36万元。

工程建成并全部投入运行后,每年可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为30.09万元。

2.生态效益

工程建成每年可拦蓄地表径流42.82万m3,保土12.17万吨,由于地表径流的拦蓄,可大大增加地下水资源的补给量,缓解了我旗境内地下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

3.社会效益

工程坝建成后可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一是调节洪水,削减洪峰,保护下游耕地及其他设施。二是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为农牧业增产丰收奠定良好的基础。三是由于直接经济效益的产生,给当地群众带来实惠,大大激发群众治山治水,保持水土的积极性。四是有效拦截泥沙,减轻下游乌梁素海的淤积,进而对保护黄河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引洪漫地是乌前旗干部群众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在长期生产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的一条成功经验。日早在五、六十年代,山旱牧区人口少,耕地只有50多万亩,除了在有泉水和能打筒井的地区搞一些园子地建设外,几乎不搞农田基本建设,只靠天雨耕种,实行广种薄收,压青轮作的耕作制度,生产没有保障,到70年代中期,在国家大抓粮食政策的鼓舞下,该旗掀起了大规模的引洪漫地建设高潮,开展了万亩引洪方田建设,先后建设万亩方田3个,发展引洪漫灌土地3万多亩,使农业生产有了长足的发展。改革开放以后,党的富民政策极大的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治山治水,发展农业的积极性。在此期间,又开展了第四、第五个万亩方田建设,累计发展引洪漫灌地土地近5万亩。由于引洪漫地生态效益的发挥,地下水资源明显增加.

(三)在缓坡丘陵开展了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的水土保持工程,在土石山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的水土保持工程,使我旗的水保工作又有了新的发展。国家西部开发全面启动以来,我们又在国债资金水土保持工程中因地制宜地在沟中打坝淤地,沟口拦洪蓄水,引洪漫灌建设基本农田,并在坡面种植林草,固持土壤,采取多种措施的小流域综合治理。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26平方公里,其中林草措施可达46.04平方公里,实施封育治理15.52平方公里,大大地增加了地面覆盖度。

(四)实施灌木柠条战略,让荒漠成为绿色屏障。要想风沙住,种草加种树。由于地处北方干旱地区,林草措施在过去一直是水土保持工作的薄弱环节。1992年,全盟第三次水保会议明确提出了:要下大力气抓好全盟水土保持林草措施。之后,我旗的水土保持工作者在多方试验、请教后,终于找到了适合我旗生长的柠条种植与管理方法,从此在牧区和半农半牧区种植了大量的灌木柠条林,为防风固沙和蓄牧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近年来,为了治理阿力奔荒漠草原,旗委政府举个旗之力,兴播绿之事,先后投入资金600多万元,投入劳力5万个,利用人工、飞播种植柠条、花棒、沙棘等耐旱灌木林10万亩,栽植农防林3000万亩。与此同时,生活在阿力奔草原上的2700多牧民一改传统的散养的习惯,搞起了舍饲养殖,经营起了林草产业。

为了治理明安川荒漠,以勤劳聪敏而著称的明安人,在种草种树、改造荒漠的实践中,总结出了丘顶戴帽子(沙丘顶种植柠条、花棒等)、丘腰缠带子(种植柠条)丘底穿裙子(种植沙棘)、川上拦围子(种植农防林)的抗沙治沙经验,使一座以流动沙丘牢牢地控制在林茂草绿的股掌之下。那昔日的荒漠草原上,如今已是芳草葱茏,牧野青青,乌拉山上杂树生莺,松柏滴翠。乌前旗人改造自然的壮举,构筑起了一道绿色的生态屏障。

(五)强化自身建设,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土保持运行机制,创建了水土保持林、果、草试验示范基地。从1995年我们在巴音花镇开始建设,基地总面积560亩,到现在四周农防林已具规模,50亩梨果树已成熟挂果,机电井节水工程以及各种农机具都已配套齐全,每年可出圃杨树、榆树苗条10万多株。同时还引进试种成功了山杏、紫穗槐以及紫花苜蓿和芦笋等许多水土保持树种和优良牧草。同时还建起了食堂、管理房和库房,可就地接待各级各部门的检查、验收和指导。这个水土保持林、果、草试验示范基地现已发展成为水土保持高科技示范园。

二、采取的重要举措

(一)树立国策意识,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质

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经济发展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保障,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党中央提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要走生态文明的经济发展之路。要抓住经济转型这个机遇,从战略高度认识水土保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用绿色GDP衡量和要求要地区的发展,进一步增加水土流失的紧迫感和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加大对生态文明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以“增加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质”为目标的教育宣传活动,深入宣传生态文明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倡导人人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力量。

(二)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随着人口的增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资源开发利用的强度不断提高,给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压力。挖砂、采石、淘金、开矿、建厂、筑路等开发建设项目人为活动,加剧了水土流失的发生、发展,使草场急剧退化、沙化,并速度十分惊人。据统计,目前我旗人为造成水土流失面积达5096平方公里,并且继续呈点数增多、面积扩大、程度加剧的趋势。一些地方一边治理,一边破坏;点上治理,面上破坏。部分企业和个人只追求经济利益,淡薄生态效益,甚至不顾地区和国家利益,拒绝接受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不主动或拒绝进行立项前编制水土保持治理方案,拖欠水土保持应交“两费”。针对上述问题,今后一个时期内,一是要切实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加强行业管理,严把立项审批关,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二是要健全地方配套性法规,使监督执法更有操作性。三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素质,使水保监督执法制度化、规模化。四是要按国家和自治区的建议和要求,一尽快提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机构规格,加大监管力度。五是要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为部门和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六是要加强水土保持行业管理,提高水土保持服务质量,严禁违规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和越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行为。

(三)加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投入,加快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步伐

全旗共有水土流失面积5096平方公里,治理难度大,治理成本高,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因此,必须科学规划,注重落实,今后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要从客观实际出发,尊重自然规律,既发挥经济发展优势,又要考虑生态环境脆弱的制约因素。在发展规划中,制定全面的、系统的生态环境建设规范和保证措施,在以各级政府和领导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中,应加入保护生态环境指标。同时要建立多元化水土保持投入机制,通过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多渠道筹集治理资金,争取更多的国家、流域和自治区投资治理项目,保证各种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水土流防治步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有着密切的关系,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土地环保治理范文篇3

【关键词】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政策分析

矿区环境是指自然资源开采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既是对大气、水、土壤、生物等环境的治理,也包括对生态环境破坏后所带来的经济、社会等问题的治理。

一、抚顺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概况

抚顺煤田东西长18公里,南北宽2-2.5公里,面积约36平方公里,始采于1901年,迄今为止已有一百多年的开采历史。抚顺煤田由多个矿井、坑组成,分为井工开采和露天开采两种形式。井工矿有老虎台矿、龙凤矿、胜利矿、西露天深部井,露天矿有西露天矿和东露天矿。抚顺矿区煤炭开采所引发的环境灾害主要包括井工采煤沉陷区、露天采煤边坡变形区和剥离物排土场三种类型,总面积达40.2平方公里,占抚顺建成区总面积的33%。目前抚顺矿区环境灾害主要表现在:地表沉陷、边坡滑移、地表开裂、矿震、空气污染、地表水污染等,给地方经济社会造成严重影响。

抚顺采煤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矿区环境得到逐步治理。对采沉区企业、居民进行搬迁;对西露天矿北帮西区边坡进行综合治理;编制了《抚顺市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整治与土地复垦规划》,开展了“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一期工程”、“西露天矿北帮环境治理示范区一期工程”、西舍场土地复垦项目、西露天矿北帮和采煤沉陷区生态恢复项目、抚顺浑河及其支流防汛安全综合治理工程。

二、矿区环境综合治理面临的问题

从抚顺开展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践来看,矿区环境治理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关于矿产资源及土地复垦与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和文件,对我国矿山开采和环境治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但目前在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因素。

第一,由于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采煤企业生产与城市发展的矛盾时有发生,因而不同程度上制约了环境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以抚顺为例,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省属国有大型企业,企业虽然在矿山灾害治理、农民补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整个灾区的居民搬迁、企业搬迁、农民土地补偿、生态环境保护等大量的治理工作仍然由政府承担。

第二,矿山环境治理、生态恢复机制尚未建立,企业应该承担的因煤炭开采而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补偿费用,没有完全纳入煤炭生产成本项目中。现行的煤炭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对煤矿沉陷治理费用等提取标准规定过死,尽管也考虑了不同矿井开采条件的差异性,分类别地制定了标准,但与实际需要仍有较大差距,制度性煤炭成本缺失,导致煤矿企业成本外部化,没有形成煤炭生产与矿区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第三,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关于矿产资源及土地复垦与环境保护的文件和法规,不同程度地对矿山土地复垦和环境治理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但一些相关条文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对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要求还不全面,已有的政策措施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惩处措施而流于形式。

第四,在矿区环境治理中,国家和省有关部门都给予了一定的资金支持。但在治理过程中,搬迁补偿费用高,环境综合治理任务相当艰巨,仅靠当地政府与企业投资难以完成,需要国家在资金上予以大力支持。

第五,矿区环境治理工作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既有停产井工煤矿开采造成的稳沉区,也有继续开采煤矿造成的非稳沉区;既有即将闭坑露天煤矿开采造成的边坡变形区和排土场,也有恢复开采露天煤矿产生的新的边坡变形区和排土场;既有地面沉陷区频繁的矿震,也有地下贯穿城市的地质断裂带隐患。

三、德国采煤矿区的环境治理经验

德国在矿区环境治理经验值得借鉴。德国高度重视矿区的治理问题,在1991年至2004年期间,累计投入150亿欧元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经过十几年的努力,环境得到有效治理。主要做法:一是建立政府运作机制。在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过程中,联邦政府承担投资主体责任,出资组建专业化治理公司,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对项目进行控制,负责总体规划、项目预算和资金使用的审批。二是实行公司运作模式。由专业治理公司承办项目,负责规划制定与申报、项目招标、项目监控、储备后续土地、资金使用与控制和招标工程治理公司等。三是因地制宜,科学治理。首先是消除坍塌与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把矿坑进行湖泊化改造。在露天坑矿的治理上,采用钢管振动、注水等方法加固危险斜坡;铲平陡峭的边缘填土,保持边坡的长期稳定。通过对矿坑边坡稳定处理,利用河流、矿坑水做水源,对矿坑注水,形成水面。其次是以再生旅游资源为目标,全面进行地表水系治理。对矿坑水人工提升、疏导地表水系,进行综合净化改造,变死水为活水,变污水为净水,形成优质旅游资源。再次是以生态恢复为目标,进行全面绿化。综合治理的土地中,50%治理成为森林和农田,30%治理成为旅游性湖泊,15%治理成自然保护区。四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重整资源建设产业园区。将矿区周边的居民和褐煤加工企业进行搬迁,对土地进行整

理开发,建设新兴工业园区,用新兴企业代替原有企业。

四、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对策

由于矿区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治理模式与方法的综合性和多样性。所谓综合性是把环境问题作为一个大的系统工程来研究,充分考虑对其自然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综合影响,建立与综合治理要求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模式;所谓多样性是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针对露天矿、井工矿和排土场等不同的环境问题,采取不同的科学治理方法。

1、创新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模式

鉴于目前我国矿区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城市建设、煤矿企业生产的发展趋势,以及借鉴国外矿区环境治理经验,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模式必须在体制、机制上进行创新:在管理体制上,国家组建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机构,负责全国矿区环境综合治理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矿区环境治理的法规、政策,管理矿区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基金,统筹安排综合治理资金使用;省级政府成立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分支机构,负责编制区域内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督促检查综合治理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采煤生产和环境治理方面出现的问题;市级政府设立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机构,负责落实矿区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和总体规划,负责调查分析矿区受灾居民、企业的具体问题,研究拆迁安置办法、制定应急预案,处理突发性事件。在运行机制上,建立省属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公司,采取国家出资、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治理矿区环境。

2、完善矿区环境治理机制

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国家通过设立采矿城市环境专项治理基金,合理确定采煤沉陷及相关地质灾害补偿范围,加大对转型城市基础设施的补偿力度,重点对破产、停产、废弃矿区及其生活功能区的补偿;完善企业过渡期援助机制。国家通过设立转产基金,支持矿业企业转型项目;拓宽筹措矿区治理资金渠道。提高矿产资源补偿费,将每年由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安排的矿管部门补助经费、矿产资源勘查和保护项目经费,专项用于加强矿山土地资源复垦、环境管理和整治;国家制定特殊政策对采矿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减免征收有偿使用费,用于废弃矿区土地复垦与环境治理;国家环境保护、农业生态建设等专项资金向矿区倾斜,并在这些基金的基础上,设立国家废弃矿山土地资源复垦专项基金。

3、科学制定矿区环境治理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引导相结合。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正确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导向作用,加快建立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步伐。坚持近期治理目标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统筹兼顾,循序渐进,量力而行,远近结合,分步实施。坚持改善生态环境与改善民生相结合。努力解决群众的住房搬迁、土地补偿、就业等实际问题,使人民群众充分分享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的成果。坚持生态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相结合。通过对矿区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搞好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4、出台新的矿区环境治理政策

完善矿区土地复垦鼓励政策。在现行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废弃矿山土地复垦与环境治理的相应法规,设立专项经费,从根本上解决矿山土地复垦与环境治理的政策问题。完善矿区治理税收优惠政策。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的城市中试行税收增量返还政策,给予资源型城市相应的税收政策优惠,形成政策洼地效应。完善矿区土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资源枯竭型城市利用矿区环境治理腾空的土地招商引资问题应给予优惠政策支持。支持鼓励地方增加土地复垦数量,扩大建设用地,充分运用土地资本的运作和政策支持,发展接续或替代产业。

5、落实综合治理保证措施

科学制定矿区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根据矿区企业开采的地质条件、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条件,科学合理地制定矿区土地恢复与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依据采矿业的特点、发展规律和建设进程,将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内容纳入企业发展规划。适时调整地方产业布局。对于可采资源储量仍然较大,不得以实行“保城限采”措施的城市,充分考虑一次性资源日益短缺,应给予特殊的建设用地政策。鼓励城市在产业布局和城市建设上,逐步向煤田以外发展,为未来继续开采留有余地。构建环境防护监控体系。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为先的方针,坚决控制新的矿区环境污染和破坏。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新矿区和继续生产的老矿区,硬性规定生态恢复的技术措施及资金保障,不能再走重生产轻治理的老路。大力推进环境治理市场化。积极鼓励外商外资、社会、企业、集体和个人对矿区环境的治理投入,增加土地复垦,扩大建设用地。充分利用矿区土地级差地租和土地资本运作政策,发展接续或替代产业。对环境治理类项目应放宽行业、投资规模审批或土地规模方面的限制,对重大项目给予特殊支持。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S].

[2]土地复垦规定[S].国务院令第1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S].

土地环保治理范文1篇4

关键词:长庆油田;第五采气厂;水土保持;宏伟蓝图;环境破坏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S157文章编号:1009-2374(2015)06-0104-02DOI:10.13535/ki.11-4406/n.2015.0479

1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概况

长庆油田公司第五采气厂的原身是组建于2009年的苏里格东部气田开发项目部,2010年3月,正式成立为长庆油田公司第五采气厂。其矿权的管护面积为2.428万平方公里,探明储量1283.04亿立方米,基本探明储量5331.61亿立方米。第五采气厂主要负责苏里格气田东区的开发建设以及管理工作。苏里格地区地表主要为沙漠覆盖,第五采气厂所管辖的地区多处都是戈壁荒漠。第五采气厂从组建以来,就对气区进行植被恢复、水土流失防治,同时对井站的工作生活环境进行了绿化建设,成功实现了气井站条条道路绿树掩映、站站有花园的绿色和谐生态环境,以下将对第五采气厂水土保持工作建设的成功经验进行分析阐述。

2水土保持长效发展成功经验

2.1做好各项水土防治措施,建立齐抓共管的防治机制

长庆油田第五采气厂位于内蒙古苏里格地区,是我国生态环境最为脆弱的地区之一。从第五采气厂开始组建以来,企业发展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预防油气田开采过程中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现象。整个企业从管理层到施工层各个层面都将环保意识作为重要的理念进行倡导,并提出保护大于治理,少破坏少治理的环境方针。第五采气厂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无论是从工程设计还是施工建设都遵循着少扰动、少用地的原则,加大对土地的保护。在油气田开采的同时,实行控制弃土弃渣排放量的生态保护措施,加大对采气厂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从源头控制水土流失的加剧。第五采气厂生产流程复杂多样,工程类型较多,因此不断优化对地面土建工程、钻探工艺流程以及布井、道路的选择,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当地水土环境条件下,争取油气田开发的最大经济效益。

2.2创建绿色井场站所,美化生产生活环境

第五采气厂位于内蒙古苏里格地区,这里生态环境极为恶劣,常年干旱少雨,且风沙多,苏里格的典型特征就是黄土丘陵半荒漠。伴随着沙尘暴的频发,扬尘天气时常发生,由此造成更加荒凉的自然景观。由于第五采气厂所处地区自然环境恶劣,因此不可避免地对企业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产生影响。

第五采气厂作为油气生产的固定野外场所,把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与环境的绿化相互结合起来,在基地、井场开展绿化行动,种植树木植被来进行环境的绿化美化,为员工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这样不但能够对环境保护起到改善作用,还能够使得企业内部更加和谐团结。

2.3预防为主,减少人为破坏因素

将临时的用地面积随意的扩大,对于地表植被不加以保护肆意破坏,这是在油气田开采过程中经常遇到的现象。很多的施工单位不但没有必备的水土保持措施,甚至将弃土弃渣随地倾倒,土壤侵蚀的量因此比正常情况下高出了数十倍,因此造成水土流失的危害强度变得更大。针对水土流失更为严重的情况,第五采气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原则,规范施工单元的界限以及施工队伍的行为,减少土石方的临时堆放并及时配备临时防护措施,做好土石方的调配以及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

2.4突出重点,抓好分区防治

首先在对水土流失进行按区域划分的时候,要按照重点与全面治理、防治与监督相结合的方针政策,采取工程与植物措施建立科学合理,功效显著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新体系。不但使得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有重点及针对性,还能够控制以及防治新增水土流失,明显地改善了第五采气厂的生态环境。其次确定湿地以及坡耕地区为重点保护区域,在对湿地地区进行开采的时候,要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为先的方针政策。该地区的水土保持方案要以保护周边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在没有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的时候,应当以不开发、不施工为原则。第五采气厂在对油气田进行开发建设的时候,坚持从实际出发,减少取土量,以水土保持为重点,以达到防止水土流失、增加生态效益的目的。这样一来,不但能够保证油气田的正常开采以及建设工作,还实现了生态环境与油气田建设可持续发展双赢的局面。

2.5加强企地协作,促进油气田水土保持和谐发展

在油气田企业缺少专业的水土保护人员以及防治队伍的时候,要转变思路,以“市场做的好的让市场来做,别人做得好的让别人来做”的方针政策,在符合当地水土保持法规政策的同时,积极与当地政府取得联系,将企业与当地的优势互相结合,共同来进行水土保持工作。同时,将油气田开发企业无力治理的水土流失区域,交给当地水土保持部门进行科学合理的治理,确保当地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3水土保持长效发展启示

从长庆油田第五采气厂水土保持工作的成功经验来看,水土流失的防治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工作,必须要遵循先预防,后保护,再治理的方针政策。

首先,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所在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形成综合治理的大方针政策。在落实水土流失治理的工作中,需要将企业、地方以及施工单位联合起来,进行综合治理与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这样一来,就能形成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综合效益高的长效水土保持机制。

其次,油气田的开发建设工作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是涉及到多方面的工作,不但需要长期的坚持,还需要对于全过程进行跟踪关注,如何在油田分布区域广阔的情况下,将防治水土流失的思想以及工作方针落到实处,是所有进行油气田开发建设企业需要共同思考的问题。一个良好水土保护机制的形成,需要从治理原则以及工作责任、综合实施等多方面综合实行的。

再次,在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必须要明确责任,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进行水土保持工作。根据各个生产建设主体来落实防止水土流失工作的义务。

在油气进行开发建设以及生产的过程中,对于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一定要实行全方位的掌控和管理,从事前、事中、事后做好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与此同时,要转变陈旧的先破坏后治理管理,对于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要实行事前预防控制政策,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油气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在对油气田进行开发建设的时候,一定要遵照三个同时原则来进行。为了防止建设的同时对当地水土造成的破坏,一定要运用管理以及技术等多种综合手段,确保水土保持工作与油气田开发建设同步施工、同步投入、同步设计三大原则,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发挥水土保持设施的功能。经济与生态效益并重,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是综合考量所必须坚持的原则。在油气田的开发过程中,要制定与主体工程相适应,符合所处区域水土保持功能性的防治标准。

最后,在油气田开发建设的宏观管理上,必须坚持系统设计、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的方针政策。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不但要因地制宜,还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只有这样才能够形成完整、可持续发展的水土保持防护机制,使得环境保护与经济效益并肩同行,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三者统一局面。

参考文献

土地环保治理范文篇5

中图分类号:S1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我国土壤污染问题

国土污染现状

随着工业时代的到来,人类对土地资源开发的速度迅速加快,人们在利用土地资源进行生产生活的同时,大量排放工业废水、施用化肥农药、遗留矿渣废弃物,造成了土壤的污染,使土壤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性质恶化,影响植物正常生长,通过食物链危害人体健康。土壤污染造成环境损害以致危害人体健康的事故频繁发生,研究土壤污染防治已经刻不容缓

(二)土壤污染的相关概念

要想有效地防治土壤污染,首先必须明确土壤污染的相关概念。

土壤一词在世界各民族语文字中都可以找到,在我国的历史中更是源远流长。早在周朝时代,我国劳动人民就已经认识了“土壤”的实质,《周礼》指出“万物自生焉则曰土”,“以人耕而树艺焉则曰壤”。现代土壤学将其定义为:土壤是发育于地球陆地表面的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多孔结构表层。②土壤污染(soilpollution)是一个产生较晚的概念,许多专家学者做出了相关的研究,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学者认为,土壤污染就是指人为因素有意或无意地将对人类本身和其他生命体有害的物质施加到土壤中,使其某种成分的含量明显高于原有含量,并引起现存的或潜在的土壤环境质量恶化的现象。③亦有学者认为,土壤污染是指人类通过生产活动从自然界获得资源和能量,最后再以“三废”形式排入环境,进入土壤的污染物积累到一定程度,影响或超过了土壤的自净能力,引起土壤质量恶化的现象。④上述几位学者都是从土壤学的角度来分析土壤污染,然而这是一个涉及多门学科的问题,理应从土壤学、生态学、经济学、法学和社会学的角度进行综合性思考和定义。

基于该问题的复杂性,英国环境污染皇家委员会(RCEP)指出,土壤污染是指人类活动引起的物质和能量输入土壤,并引起土壤结构或“和谐”受到损害,人体健康、社会经济和国家安全受到影响。土壤一旦被污染,就会通过食物链和生态环境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甚至危害人体生活健康、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国家的安全,因此,土壤污染不应简单地理解为一种环境污染现象,它应该作为一种具有现实危害性的社会现象而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限制和规范,成为法律的调整对象。

二、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及其缺陷目前,我国尽管没有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但是在现有的法律规范中已经涉及土壤污染防治问题。比如《环境保护法》第20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化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农药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做好废弃物处理和安全保护工作,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土地复垦规定》第2条规定:“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用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此外,《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土壤质量标准》、《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也涉及到土壤污染防治问题。

然而,上述法律规范中对土壤污染防治问题的规范都比较零散且不系统,导致无论在立法方面,还是在执法方面,都存在许多缺陷,缺乏可操作性,效果欠佳,远达不到安全、有效防治土壤污染的目的。归结起来,我国目前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存在以下问题:

(一)立法目的模糊

针对土壤污染问题,现有的立法显得目的很模糊,缺乏明确的目标。较之水体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农药污染防治,我国环境保护部门与立法机构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认识尚不够清晰和深入,缺乏用发展和联系的观点分析问题,忽视了土壤污染防治对我国生态安全、人体健康、社会经济、甚至国家稳定的巨大危害性,缺乏对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行为和后果的规范和限制。如《环境保护法》⑥只是笼统地提出了防治土壤污染的要求,在整部法律中并没有相关章节或条文对其进行具体、详细的规制。此外,在众多的法律法规中没有一部能够专门用于调整土壤污染防治现象。《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⑦立法目的是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水土保持法》⑧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农药管理条例》⑨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不难想象,据此对土壤污染防治进行规制,保障土壤不受污染、维护其生态平衡的目的势必难以实现。

(二)法律调整对象范围狭窄

纵观上述立法,就其调整对象和范围而言,其调整的范围主要包括固体废弃物、农药化肥、放射性物质、危险化学品,没有考虑到其它可能污染土壤的物质和行为,如城市建筑垃圾、飘尘、酸雨、不合理生产行为等,更进一步分析,立法者没有考虑到土壤污染防治引起的生态失衡及其严重后果。土壤受到污染后,又会通过物质媒介和食物链将污染传入整个生态环境(包括人类社会),因此,对土壤污染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也必须进行立法调整。此外,当前立法主要是针对已产生的污染进行调整,然而一些潜在污染物虽然眼前没有造成污染,但是在将来可能会爆发污染的后果,现有法律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潜在的危害。因此,根据上述立法来防治土壤污染必然会存在漏洞,不足以应对当前严峻的土壤污染问题。

三、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

(一)确立科学的立法目的

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建设,都关系到其国家全局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关系到国家的发展走向和未来前景,⑩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是预防和治理土壤污染的前提和基础,而立法目的作为整个法的内在精神与灵魂,统帅和制约着法的具体内容。当前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立法观,已将立法倾向转移到“预防优先”上来,要求立法应具有超前意识,应重视科学预测,突出预防原则,着眼于后代和可持续发展。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必须以环境生态价值观和可持续发展观作为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对维持生态平衡和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功效。研究表明,土壤污染的危害是复杂多样的,它不仅破坏经济生产,危害人体健康,加速物种灭绝,甚至威胁国家安全。为了安全、有效、迅速地预防和控制土壤污染,把土壤污染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必须要以科学的发展观、和谐观为指导,立足于保护整体生态环境的高度,从维持土壤生态系统平衡、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确立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目的。笔者建议,进行《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时,可以将“保证土壤环境质量、维持土壤生态平衡、保障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其立法目的,实现人口、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从而顺应环境法的立法趋势。

(二)建立统一、明确的监督管理机构

在环境保护领域,我国实行分部门、分级别的管理体制,并建立了一个严密的保护网,但这种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当前土壤污染防治的特殊要求,例如,土地管理方面,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土地使用审批管理与土壤污染防治分离的体制,土地管理行政部门负责土地审批,环保行政部门负责治理,这势必会造成权利义务失衡和权力横向分割的弊端。所以客观情况要求必须建立一个级别较高的专项机构,负责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从而打破区域、部门的界限,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三)贯彻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制度

环境质量评价是世界各国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构建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体系过程中可引入该制度,制定具体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制度,通过调查、评价,搞清楚区域土壤的质量状况和污染程度,了解土壤质量的变化趋势,为开展土壤污染预警、制订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提供可靠的依据。我国曾于1995年颁布了《土壤质量环境标准》,诚然该制度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然而效果不佳。一方面,标准滞后于现实情况。该标准颁布于1995年,经过十多年的变化,我国的土壤环境污染进一步恶化,且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增强,对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标准也有所提高。另一方面,评估对象范围狭窄。该标准仅针对农业及自然保护区土壤,城市及工业、矿山土壤环境质量目前是参照农业及自然保护区=2\*ROMANII级标准进行衡量,不能满足我国土壤多样化的特点。

四、结语

作为一种稀缺性资源,土壤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物质保证,土壤污染所带来的一系列危害成为世界性的环境问题,防治土壤污染、保护有限的土壤资源也成为我国当前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内容。面对土壤污染日趋严峻的新情况,立法机关应当尽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以规范相关法律行为;同时要立足于国内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在现有法律规范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土壤污染防治;还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防治工作,在危机中寻求解决之道,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骆世明:《农业生态学》,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北京,2001版,第16页

土地环保治理范文

关键词:水土保持;治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S157文献标识码:A

在我国,水土流失已被列为头号环境问题,并作为西部大开发这项工作中的重要改善项目。目前,我国治理水土流失的主要方法是对流域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各种水土保持措施,实现水土资源的永继利用,充分发挥土地潜能,减少水旱风沙灾害,使经济得到逐步发展,环境日趋改善,山川逐步达到日趋秀美的目标。

1水土保持与经济建设的关系

1.1水土保持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资源是有限的,环境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在一定期间内也是有限的,因此,经济的发展能否符合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就显得十分重要。可持续发展强调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统一,其核心思想是建立在社会公正和资源环境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的经济发展。农村经济主要来源于土地。如何提高土壤产出率,如何使水土资源得到永续利用,是农村经济能否实现持续增长的关键。水土流失不但浪费农作物赖以生存的水资源,而且降低了耕层土壤肥力,使土地生产力骤减,经济收益降低,农村经济很难实现快速发展。通过水土保持工作,对水土流失区进行综合治理,可有效的减少水土流失,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达到增产增收目的,从而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水土保持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1.2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江河洪水的泛滥,沙尘暴的肆孽侵袭,空气质量的下降,使人们逐渐意识到,生态环境的改善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植物在环境界的净化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能吸收近地面空气中的尘埃,净化空气,降低噪音,减少城市的“热岛效应”。水土保持工作的首要任务,在防止水土流失的同时,竭力改善生态环境,为植物生长提供适宜的生存空间,增加林草面积,对生态环境的改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水土保持是改善生态环境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时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工程。

2朝阳地区水土保持工作的几点建议

朝阳地区干旱少雨,水土流失严重,是全国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之一。经历了近20余年的水土保持治理工作,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在新时期,面对依然严峻的水土流失现状,水土保持工作必须走出以往低效的治理模式,向高标准、高速度的方向转变,现结合朝阳地区水土流失情况,对水土保持工作做以下探讨。

2.1依靠科学进步建立技术支撑体系

科技成果只有应用于实践,才能发挥其真实价值。多年来围绕水土保持治理,国内外已研制开发出了很多新技术、成果,但真正用于实际工作中的却很少。随着科学的进步,推广、普及技术成果,将成为今后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计算机技术,“3S”技术及系统分析原理在水保工作中的应用,可以对小流域实行科学治理,优化配置资源,动态监测水土流失。提高治理质量、科技含量;微观技术、降雨集畜技术的应用,可以提高水保工作中植物措施的成活率,利用巩固治理成果,避免重复投资,逐步摆脱“雨养水保”的困扰。在未来的水保工作中,依靠科学进步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尽可能的应用多方面新技术措施,对于提高治理水平、激发生产潜力能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促进科学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推动应用技术的发展。

2.2重视典型带动、利益驱动

水土保持工作是一项改变山河面貌的巨大生态工程,需投入大量的资金、人力、物力,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经过多年治理,现已涌现出许多治理水土流失的大户,并带动了一大批人投身于水土保持工作。为了能充分发挥大户的示范带头作用,一方面采取择优扶持的原则,为其解决技术上的难题,并从资金上给予援助;另一方面大力宣传其经验做法,形成星火燎原之势,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开发治理,从而达到加快水土保持治理速度的目的。将治理寓开发之中,以开发促治理,治理开发与脱贫致富相结合,让治理者得到实惠、让投资者得到效益,以利驱动干劲,变“要我治为我要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加快治理速度,变低产贫瘠的侵蚀劣地为高产基地,而且保证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

2.3坚持水保方针,巩固治理成果

在规划治理时,注意做好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发挥资源优势、开发资源潜力。对于树种的选择,更要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切不可盲目仿效,东施效颦,应根据当地水热资源情况,合理选配植物品种,否则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挫伤群众的积极性。

为切实做好水土流失的预防工作,防止新的水土流失的发生。对于已治理区域,严格加强监督管护,防止人为破坏。通过认真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相关的法规条令,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使人民群众充分理解治理水土流失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进行检举,是公民的权利。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责任与权利。要认识到巩固治理成果,要比治理更具有现实意义。

2.4产业开发与综合治理并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部门的自身产业建设也列到了首要地位,这是充实职能部门自身经济实力的有效途径。通过建设产业基地,将水土保持工作的科研、生产、示范功能融为一体,既体现了流域治理、又实现了产业开发,取得经济效益;且有利于新技术的推广运行、带动周边群众脱贫致富。水土保持产业基地不仅是一个经济产出基地,也是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纽带。可以把可行的先进经验扩大到大范围的流域综合治理中,同时,在治理过程中总结、发现的经验成果,在这里经过精练、升华,达到更高理论层次,用于指导水土保持工作。未来的产业建设与水土保持治理会更加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充分发挥行业部门治理水土流失的先锋模范作用。

土地环保治理范文篇7

论文关键词:风沙区,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一、博兴县概况

1、地理位置状况

博兴县位于山东省东北部,黄河下游南岸,地处淄博、滨州、东营三市之交。东西最大横距29.5公里,南北最大纵距45.8公里,版图面积900.0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7.67万亩。辖9镇3街道办事处,448个行政村,48.61万人。

博兴县地势西高东低,南北高,中间低。北部的黄泛平原与南部的泰沂山前冲积平原于小清河处相叠汇,形成了巨大的簸箕状地形。小清河沿岸的地面高程最低,平均在6.0米左右(黄海高程,下同),地面向南、北迤俪升高,地面高程最南端曹王镇王海村处达到20.0米,北端达到8.0米。

2、社会经济状况

博兴县下辖9镇3街道办事处,448个行政村,耕地面积67.67万亩,人口48.61万人,其中农村劳力40.40万人。2010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70.31亿元,全县实现人均纯收入6451元。

3、气候资源概况

博兴县气候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干燥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雪。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61.9毫米,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752毫米。降水年际分布极不均匀,极差达3.88,降水量年内分布也极不均匀,据统计资料分析,年降水量73.2%集中在汛期,其它月份的降水量占全年的26.8%。

二、平原风沙区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

1、水土流失现状

博兴县水土流失总面积为231平方公里,涉及乔庄镇、纯化镇全部和庞家镇、陈户镇、吕艺镇、博昌街道办事处等部分。全县水土流失以工农河为界,工农河以南为微度和轻度流失区,工农河以北为中度、重度、强度流失区。微度流失区面积为23.1平方公里,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的10%;轻度流失区面积为92.4平方公里,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的40%;中度流失区面积为95平方公里,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的41.12%;强度流失区面积为20.5平方公里,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的8.88%。水土流失区平均年侵蚀模数为2000t/km2.а,年流失土壤总量为46.2万吨。

由于我县北部区域属于强度风沙侵蚀区,土壤质地大部分为沙壤土,地下水位埋深在1.0米左右,加之粗放的农业耕作措施,造成该区域大量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碱化、河道淤积严重,加上修路等基本建设开发活动,造成人为的水土流失,使该区域连年来环境恶化。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该区域耕地减少、地力退化、河道淤积严重,生态环境的恶化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博兴县水土保持治理现状

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治理水土流失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制定了《全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对全县重点水保保护区、监督区和治理区进行了分化和通告,出台了《博兴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使全县的水土保持工作逐步纳入了法制化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步伐加快,全县重点治理区通过实施河道治理、农田基本建设、四荒开发、上粮下渔、上经下渔、植树造林、土地整平等综合治理措施。

经过多年的治理已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1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82.7%,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23.1%,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其中治理整平土地面积7995公顷,植水保林4028.5公顷,人工种草608.5公顷,新建上粮下渔鱼池2250座,其它小型水利工程2322处,清淤沟渠350条,完成治理总工程量2245万立方米,总投资8284万元,投工400余万个。

三、我县水土流失治理措施

1、治理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坚持防治水土流失与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相结合,坚持一小流域综合治理带动大面积生态修复,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要坚持水土保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要坚持水土保持与防洪、除涝相结合的原则,要坚持因地制宜、全面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

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

面对严重的水土流失,我们的对策就是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即采取一系列预防和治理措施,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少水土流失,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我县地处黄河三角洲地区,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多年来围绕以下重点开展工作:一是预防监督,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通过强化执法,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二是综合治理,在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紧迫的乡镇,按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的技术路线,加强以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工程为建设重点的综合治理。三是积极搞好以生态修复为主的水土保持工程,在水土流失相对较轻的地区,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通过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减少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实现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四、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与监测,建立和完善县、乡两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设立县水土保持监督网络,坚强水土流失和人为破坏地表植被情况的观测研究。

多年来我县在治理水土流失中坚持工程措施、生物措施与农业措施相结合的路子,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通过骨干河道建闸、建设平原水库,有效地增加了地表径流的拦蓄能力。

四、全县水土保持取得的效益

水土保持治理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即基础效益也就是保水、保土效益;通过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增产的粮食、果品、水产、木材、饲草、药材和枝条等直接出售,或转化成商品出售可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有利的提高了当地农民的经济收入,改善了群众的生活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减少自然灾害、延长生物链、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物质和能量的转化、提高转化效率等这就是进行水土保持后增加的生态效益;水土保持的社会效益体现在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促进社会进步两个方面。具体地讲,开展水土保持,能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河流泥沙与洪水灾害,提高水资源与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率,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一)经济效益

我县尚未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40平方公里,若全部治理完毕,可增加耕地面积13万亩。平均每亩耕地按产粮300公斤,产籽棉160公斤,粮食价格按1.4元/公斤计算,棉花按13元/公斤,粮棉种植比例为6:4,按照每亩减产30%计算,全县年均农业损失1.4亿元。其他如林、牧、渔减产损失,工商企业停产、交通、电力、通讯中断等,据多年资料分析,按农业减产的30%计,多年平均值为0.42亿元。水土保持效益分摊系数按0.4计,则治理完成后,全县总效益为0.73亿元。

(二)社会效益

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可促进和推动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工农业生产水平,加快城市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水土流失治理后,基本农田面积增加,并促进林、牧、副业及小型加工和运输等各业的蓬勃发展,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工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农村经济得到较快的发展,我县的国民生产总值和农民人均总收入也会显著提高。

(三)生态效益

水土流失治理完成后,生态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随着林草面积和地表植被覆盖度的提高,土壤含水量、贮水量增加,水土流失区域的局部小气候将得到改善,主要表现在对湿度的调节作用,提高空气湿度和局部降水方面;在促进农业生产方面,减轻自然灾害方面主要表现为降低风速,减少暴雨、干旱造成的危害;土壤团粒结构改善,肥力增加,农作物产量提高,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将有明显改善;林草生态系统的建设以及生态环境的改善,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植物多样性为动物生存栖息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保护和促进了生物多样性的发展。

五、平原风沙区水土流失治理及水土保持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虽然目前水土保持取得了一定了的成绩,但是目前还存在很多的问题。首先是大家的重视程度问题,由于缺乏科学全面的宣传教育,导致很多人并不能清楚的知道水土保持到底是怎么回事,要知道水土保持的工作范围大部分是在农村,要让农民知道水土保持能带来的当前效益和长远效益以及水土流失的危害才能让他们重视水土保持,从而成为水土保持的实施者和宣传者。其次就是执法力度方面,1991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993年8月国务院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标志着我国水土保持工作正式纳入了法制轨道。然而到现在为止这些法规、条例并没有完全落到实处,致使很多的水土保持工作很难真正的开展。再次就是水土保持的资金投入很不够,目前我国已全面启动了跨世纪生态建设工程,水土保持已成为生态建设的主体,但资金投入的不足使我们即使看到了水土保持要解决的问题而难以实现。最后就是在城市水保方面由于现在社会发展步伐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基础设施建设不规范,现在城市建设中对水保论证、水保规划和水保方案的编制审批的重视程度很不够,甚至就根本没有编制水保方案即立项和开工建设。致使城市水保成为当前的薄弱环节。

(二)近期治理目标

我县计划在2015年前对全县的水土流失区域普遍治理一遍。

1、治理投资:按照平原风沙区治理每平方公里投资30万元,国家、地方、群众投资比例2:2:1的标准,治理40平方公里,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80万元,地方投资480万元,群众投资240万元。主要措施投资按照沟道工程占总投资的40%,节水灌溉(含蓄水工程)占30%,生物措施占10%,道路等占20%的比例。

2、效益估算

治理完成后,可新增蓄水量700万立方米,保土量40.95万吨,扩大灌溉面积2.86万亩,增加淡水养殖面积3861亩,增产粮食31507吨。

(三)针对现阶段水保工作出现的问题,在今后的水保工作中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加大水保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水保工作的重要性,从而积极自觉的维护水保成果,提高水土保持的长期效益。

2、水保必须要强有力的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法及实施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高水保执法队伍的素质,严格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对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或个人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和补偿费。

3、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社会公益性事业,除了国家投资外,还需要广泛开拓资金投入渠道。目前水土保持资金投入应包括中央财政资金,部门、集体和农民群众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

4、针对城市水保规划方案和审批不严格,就需要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水保主管部门应加大水保执法力度,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三同时”制度,杜绝没有水保审批的工程开工。

土地环保治理范文篇8

关键词:老虎山河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老虎山河是大凌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敖汉旗金厂沟梁镇横道子村,全长79.2公里,流经敖汉、建平、朝阳县、龙城区,由龙城区大平房镇流入大凌河,并进入下游燕山湖水库。近年来,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上游内蒙地区采矿业主只顾经济效益,忽略生态效益,环保意识淡薄,采矿废水任意排放,尾矿渣随意堆积,致使老虎山河已由一条清澈河流变成污浊河流,地下水下降,河道干化,植被退化,水土流失、土壤沙化等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必须下力度解决老虎山河流域水土流失问题。

一、水土流失原因及危害

老虎山河流域水土流失、土壤沙化等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由于干旱少雨和风沙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加之人为活动的干扰,使该地区的植被退化严重,生态功能下降。原始森林早已绝迹,天然次生林和人工林覆盖明显不足,而且林龄短,郁闭度低,树种单一,草场质量下降,生态系统对气候的调节功能减弱。

1.矿山水土流失

由于经济快速发展,有些矿主只追求高额经济效益,忽略环境效益,致使采矿废水随意排放,致使老虎山河悬浮物最大值达到9500mg/L多,尾矿渣任意堆放,甚至堆积河道,采矿破坏的植被得不到及时修复,沙尘漫天,去老虎山河经常赶上沙龙天气,可谓遮天蔽日,致使水土流失严重,地下水下降,空气污染指数高,河床抬高2米多,生态系统脆弱,沙尘暴等问题,当地居民苦不堪言。

2.老虎山河流域水资源短缺,是我省贫水地区,加之大量乡、镇、村废污水的排放,造成河流水质恶化,水环境承载力变低。

3.老虎山河流域河岸防洪设施受损,矿山开采产生尾矿倾倒河两岸,大量废石堆积占用河道,雨季来临,大量水土流失冲入河道,造成河道淤积,河床抬高,大大降低坝堤的防洪能力。

4.老虎山河流域尚没有集中的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污水收纳管网,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得不到收集和净化,随雨水径流进入河流,造成区域地表水体污染:河道堆放废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淤积泥沙严重。

5.河两岸农田施入化肥、农家肥等,随雨水流入河道,河水水质也受到农业面源的污染;河道开荒种地,欺占河道,原有天然河流变为粮田。

二、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

老虎山河流域由于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环境的意识淡薄,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及自然灾害,如植被退化、水土流失严重、空气、河流污染严重。以影响到人们正常生产和生活。所以必须下大力气治理水土流失,采取恰当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1.加强宣传,提高环境意识

有关部门应加大水土保持的宣传力度,提升企业及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确保采矿业上项目前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即抓好经济建设,也要把好环境关,营造一个健康、清新、美丽的环境。

2.河道清淤,让水清起来

清理淤泥,为污染行为还"历史债".对老虎山河实施疏浚,使之前褐黑色的河水变得又清又绿,把河道治理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重点,通过清淤疏浚、修坡护砌、截污控污、两岸植绿等方法,使水清起来、活起来、环境美起来,达到河道的全方位治理,为老虎山河两岸乡镇的经济发展,居民生活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3.创新治理模式,环境美起来

老虎山河道的综合治理,治水、治山并重,重点是突出“清水”与“生态”功能,坚持河道综合治理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综合治理。对河道情况进行模底,清淤、截污控污(老虎山河入境悬浮物治理工程)、清障、清垃圾的综合治理措施;二是河道绿化,美化环境。结合河道周边环境状况,因地制宜的实行两岸绿化,美化河道环境,突出乡村风貌;三是自然护坡,保持原生态。为突出“自然”与“生态”的特点,尽量维持河道原貌,减少由于工程对自然面貌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4.水土保持,减少污染

实施坡面面源污染控制水土保持工程与植被恢复重建工程相结合,在疏林地、荒草地等适合林业用地以及坡度大于25度的坡耕地退耕还林区域,实施水土保持整地工程,主要包括水平梯田、鱼鳞坑等整地工程,坡面工程以20年一遇暴雨标准设计。

5.建设湿地,净化水质

土地环保治理范文篇9

关键词:水土保持;科技发展;水土资源;生态环境

1、引言

自从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社会得到快速的发展,各种资源的利用不断的增多。在过去由于社会发展中人们对环境认识不够,各种环境问题不断的涌现而出,成为影响和制约当前经济发展的前提。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其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严重的制约着各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之一。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由于我国的国情影响,使得我国的水土流失面积不断增多,流失强度日益变高,并且由于其他各种因素的至于与影响,形成了复杂而又类型多样的危害形式和特点。开展水土保持是保护水土资源、改善民生、维护生态安全的主要方法和有效途径,更是推动人民生活水平良好提高的有力手段。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不断深入和日益广泛,在社会发展中加强水土保持,实现水土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前社会发展中人们关注的重点,更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本保障和建立完善的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的主要基础方式和方法。要完成和保证水土流失的控制方式,就必须结合水土保持科技形式综合应用,这在水土保持领域中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科技探索过程和方式。

2、水土保持科技发展现状和主要问题

2.1发展现状

通过50余年的水土保持实践,尤其是近年来先后开展的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全国水土流失遥感普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以及一系列针对水土保持领域的“973”、科技支撑、公益性行业专项等重大科研成果,为我国水土保持科技发展奠定了基础,主要表现为:

(1)近年来,随着社会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逐步形成了一套以科学理论知识为主要依据的水土保持科学技术体系,是水土流失治理的主要方式和措施,更是水土保持的主要依据,形成了“生态修复”和“流域治理”等能够满足我国社会发展需求的治理策略和方法,更是我国水土流失强度能够合理有效控制的基础方法。

(2)总体搭建起我国水土保持研究与监测的网络体系。是通过建立完善的水土保持检测中心和河流流域的监测站来保证却确定监测体系的完善,更是保证水土流失控制合理进行的基础方式。通过在水土流失控制中形成一套系统化的防护林模式来确保水土流失的有效控制模式。

2.2主要问题

随着水土保持领域的科技成果不断增加、涉及的领域不断拓宽、发挥的效益不断凸现,有力推动了水土流失防治进程。然而,我国自然条件复杂,生产力总体水平不高,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水土保持科学研究和技术成果推广仍明显滞后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实践,致使水土流失防治进程距国家生态建设的总体目标、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与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集中表现为:

(1)与当前水土保持任务相比,水土流失防治速度和规模还需进一步提升。造成土地产出下降、湖泊水库淤积、水质环境污染、生态系统退化、洪涝灾害加剧等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面对新时期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势必要求水土保持科技水平不断提升、支撑能力不断增强、辐射范围不断扩大,以便更好地促进水土保持实践、加快我国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2)与当前水土保持实践相比,水土流失防治理论和技术还需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伴随生态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深入,一些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更加突出,一些以前未曾出现的问题应运而生。

3、水土保持科技发展的主要技术需求

3.1坡改梯关键技术与材料

坡耕地是我国山地丘陵地区的主要生产用地,广泛分布于30个省区。现有的3.6亿亩坡耕地虽只占全国总侵蚀面积的6.7%,但年均侵蚀量却高达14亿t,占全国侵蚀量的28.3%,尤其在坡耕地集中的地区,其水土流失量占全区水土流失总量的70%以上,成为山丘区水土流失的主要策源地。

3.2南方崩岗整治技术与开发范式

崩岗是我国东南地区,山坡土地或岩石风化壳在水力和重力作用下分解、崩塌和堆积而形成的特殊侵蚀类型。虽然在全国水土流失面积中所占比例不大。但侵蚀量巨大、发育速度很快、破坏性极强,成为南方广大山丘区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防洪安全和人居安全的主要威胁。

4、水土保持科技发展需求的适用技术成果

通过梳理现有技术成果,分析当前治理需求,以下几方面的技术成果应作为目前推广示范的重点。

4.1坡耕地综合整治技术

主要技术成果包括:(1)坡耕地梯田改造工程技术;(2)机修梯田快速整治技术;(3)坡耕地径流集蓄与调控技术;(4)坡耕地地埂利用与地力恢复技术;(5)梯壁整治优质材料选择与配置技术。具体实施方案为:(1)通过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技术集成研究和建立不同类型区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技术集成示范区,有效地治理坡耕地的水土流失;(2)利用现代农业机械,合理开展坡耕地机修梯田改造,并配套实施径流调控工程技术、微地形改造措施和小型径流集蓄工程。

4.2南方崩岗整治技术

主要技术成果包括:(1)稳定型崩岗植被对位配置和快速恢复技术;(2)活动型崩岗综合整治工程技术;(3)经济开发型崩岗治理与利用范式。具体实施方案为:运用系统论原理和系统工程的方法,把沟头集水区、崩塌冲刷区、沟口冲积区有机结合起来,采用“上截、下堵、内外绿化”的综合整治格局,采取“治坡、降坡、稳坡”三位一体的技术措施,坚持植物与工程、治沟与治坡、治理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崩岗综合治理与开发示范推广,达到转危为安、化害为利的目的。

土地环保治理范文

第二作者:武汉清,郑州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2009级水利电工程专业二班

摘要: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根治水土流失和防治土地荒漠化,保护建设生态环境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主要阐述了中国的水土流失现状和危害以及水土保持在水利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总结了建国以来水土保持的成效,提出了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水土保持工作前景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水土流失;现状;可持续发展;防治对策

水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不可替代的基本条件和基础资源,水土流失问题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水土流失面积大、分布广、治理难、危害重,严重的水土流失已对我国的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防洪安全和水土资源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建国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水土流失治理,把水土保持列为长期基本国策之一,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水土保持工作任重道远。

1.中国的水土流失现状及其对水利的危害

1.1中国水土流失现状

水土流失是各种生态退化的集中反映,我国水土流失主要有水力侵蚀、风力侵蚀和冻融侵蚀等形式,部分地区存在重力侵蚀。这几种类型广泛分布于全国各地,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为黄土高原、长江上游、西南石灰岩地区和东北黑土地等。据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统计结果,我国水土流失面积达492万km2,其中357万km2是由于水力侵蚀和风力侵蚀而产生的,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72.6%。受水土流失的影响,我国每年流失土壤45亿多吨,流失氮磷钾总量近亿吨,摧毁耕地100多万亩,累计淤积水库200亿m3。我国水土流失具有面广、量大的典型特点,无论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还是在沿海地区、内陆城市甚至农村均有发生。

1.2水土流失对水利的危害

水土流失对水利工程、水环境以及水利设施的效益发挥都有重大影响,而自然条件不同,其影响也有较大区别。总体上,水土流失对水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剧旱灾和洪涝灾害的发生

水土流失不仅使土壤蓄水量显著减少,而且也使梯田、水塘、水凼、水库、湖泊、河道等发生淤积,蓄水容积和蓄水量相应降低,从而带来枯水季节水量更少,严重时水源枯竭、河道断流。同时,水土流失使枯水季节水量减少,但在洪水季节恰恰相反。

(2)造成河库淤塞,降低水利工程的效益

由于表层土壤,在水力的侵蚀下,大量泥沙随地表径流流向塘库、江河。一方面,淤积的泥沙减少了有效库容,削弱了水库的防洪能力,严重时易造成漫坝、垮坝等灾害,危及水库运行安全;另一方面,泥沙的淤积造成沟渠江河河床抬高,严重影响行洪能力,致使洪水宣泄不畅,水位上涨,从而经常出现10年一遇的流量、20年一遇的水位现象。

(3)造成水利设施的损坏

由于植被破坏、径流改变,土壤乃至地质结构受到影响,一遇暴雨,极易形成山体滑坡和泥石流,造成山洪灾害。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经常造成房屋和电力通讯设施冲毁、道路中断,也常常使农田、水塘、水凼、水库等水利设施遭到严重破坏,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4)水环境质量下降

由于水土流失使水库、湖泊、河道等发生淤积,枯水季节水量减少,使得水体的稀释自净化能力下降,水环境容量减少,水污染速度加快。

总之,水土流失破坏水土资源,淤积江河湖库,降低土地生产能力和水资源使用效益,恶化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加剧贫困和自然灾害,影响可持续发展,危害巨大。

2.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防治水土流失方面有了很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水土保持与防治水土流失的意识仍相对淡薄,特别是法制意识不强。一些地方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缺乏足够的重视,未能真正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把治理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国家投入上。

(2)预防监督工作薄弱,不合理的人为活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一处治理,多处破坏,点上治理,面上破坏。随着经济的发展,开发建设活动增加,受眼前利益、地区利益、部门利益的驱动,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3).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任务艰巨,投入严重不足,治理速度缓慢。我国现有210万km2水土流失地区亟待治理,目前国家各种渠道用于水土保持的投入40多亿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万km2左右,年治理进度仅2.5%,且治理标准低。即使不增加新的水土流失面积,今后以每年治理5万km2的速度计算,需要40多年才能初步治理一遍,远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

(4)科研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不相适应,必须依靠科技,建立高效科技服务体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3.水土保持的防治与对策

(1)水土保持是保证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水土保持将成为各国政府关心和支持的社会公益事业,其进展如何将成为世人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保护水土植物资源持续利用,免遭破坏导致水土流失是水土保持的目的。在我国,水土等自然资源相对匮乏,生态环境不断恶化,人口与土地的矛盾日益尖锐,防治水土流失是一项神圣的使命。

(2)防止新的水土流失,强化监督执法职能和科学化管理,是水土保持工作的头等大事,绝不能再走“先造成水土流失,后治理”的老路。水土保持措施要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制度,将人为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控制到最低限度。要进一步健全配套法规体系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建设一支政策水平高、法规业务熟的执法队伍。

(3)加速治理进程,抢救一切可抢救的土地,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特别是在长江上游以及南方石灰岩地区和北方的土石山区,土层薄,土地退化严重,防止土地”石化”和砂砾化已是刻不容缓。

(4)建设一支科技素质和政治素质高的水土保持队伍,是搞好水土保持工作的前提。提高防治水平,必须依靠科技和教育,大力发展水土保持教育和在职培训以及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同时,加强对水保科研的指导和协调,将现有科研成果筛选应用于生产实践,并组织力量对水土防治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攻关。

(5)建立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监控预报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及时掌握水土流失消长动态,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的恶化。按《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规定,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预报水土流失发展趋势和水土保持成效,并提供主管部门定期公告。水土保持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水土流失的现状以及其所带来的危害,总结经验,做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创建一个更加美丽和谐的家园。(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

参考文献:

[1]沈富远.浅谈水土保持在水利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7):64

土地环保治理范文篇11

关键词: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指标体系环境影响评价

前言

2012年3月,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年-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我国就此开始了新一轮的土地整治工作。与上一轮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相比较,本轮《规划》由国务院直接批复给各级有关负责部门,足可见国务院对本次整治工作的高度重视。《规划》一方面剖析了我国土地整治规划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明确提出了今后一段时间的土地整治总体战略。

土地整治规划作为土地整治活动的纲领性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区域内土地资源的现状情况,在满足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的条件下,对一定时期内区域土地整治活动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重要手段,落实和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项重要措施,选择土地整治项目和保证土地整治活动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依据。由于我国当前土地整治的主要目的是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因此在其规划编制过程中并没有充分考虑规划对环境的影响,忽略了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200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2009年实行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件》明确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托克托县概况

1.1自然社会经济条件概况

1.1.1自然地理条件

(1)地理位置

托克托县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位于自治区中部、大青山南麓、黄河上中游分界处北岸的土默川平原上,东与和林格尔县接壤,西部和西南部分别与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毗邻,南与清水河县交界,北同土默特左旗相连,是内蒙古人类发祥地之一,被命名为“海生不浪文化”。地理坐标在东经111°2′30″-111°.32′21″、北纬40°5′55″-40°35′15″,全县平均海拔1,132米。黄河流经县境37.5公里,县辖5个建制镇,行政区域面积140,195.30公顷。托克托县人民政府驻地双河镇。

托克托县地理位置优越,是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的一个近郊县,距呼和浩特市仅65公里,距草原钢城包头市130公里,距国家大型能源基地准格尔煤田40公里,处在呼市、包头市、准格尔煤田“金三角开发区”之腹地。

(2)气候条件

托克托县深居内陆,远离海洋,经常受冷空气的侵袭,具有显著的北温带大陆性气候特点,又由于依山傍水,故而个别地区又有明显的区域性气候特征。冬季漫长而干冷,夏季短暂而温热。冷热变化剧烈,雨量少、气候干燥,年平均气温6.7℃,最冷月(一月)气温为-12.8℃,最热月(七月)平均气温为22.9℃,年较差为35.7℃。年平均降水量361mm,年平均蒸发量为1,934mm。降水量的分布由南向北增加。年平均日照时间为3,035小时,光照最充沛的5、6月份日照时数均在300小时以上,全年大风日不多,为8.5个,但沙暴日数较多,为18.9个,且集中在3-5月份,年平均风速为3.7m/s。

1.1.2社会经济条件

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72.9亿元,年均递增15.2%。人均GDP达到12,764元,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15.3亿元,年均递增6.2%;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129亿元,年均递增15.9%;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28.5亿元,年均递增15.3%。财政收入完成20.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0.6亿元,特别是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连续四年位居全市第一。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20,090元,年均递增16.7%;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454元,年均递增15.8%,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托克托县由部级贫困县一跃跨入全区一流旗县行列,并连续五年进入全国西部百强县行列,在第六届全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评价中,位列全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百强县第68位,并跻身于全国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百强行列。

1.2托克托县土地利用概况

根据托克托县2010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托克托县土地总面积为140,195.30公顷。其中农用地91,689.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39%。建设用地11,249.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2%,其它土地37,256.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58%。

农用地以耕地和林地为主,面积分别是65,717.85公顷和18,123.8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1.67%和19.77%。园地面积很少,只有558.5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61%。牧草地面积1,557.1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70%,其它农用地面积5,732.0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25%。

全县建设用地面积为11,249.23公顷,在双河镇和新营子镇分布较多,分别是3,408.11公顷和3,986.38公顷,这2个镇的建设用地占全县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5.73%。建设用地以城乡建设用地为主,其面积是9,016.5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0.15%,其中建制镇1,358.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7%;农村居民点7,467.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3%;采矿用地190.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3%;交通水利用地面积2,020.3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7.96%。其它建设用地面积很少,只有212.3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89%。

其它土地面积为37,256.62公顷,其中水域2,290.91公顷,占其它土地面积的6.15%,自然保留地34,965.71公顷,占其它土地面积的93.85%。其他土地主要分布在古城镇、伍什家镇和新营子镇,这3个镇的其它土地占全县其它土地的69.54%,其中古城镇的其它土地数量最多,为10,159.13公顷(见表1)。

2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

根据《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年-2015年)》,本轮土地整治与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相比较,在整治范围上,已由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的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转变;在整治内涵上,已由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并重转变;在整治目标上,已由单纯的补充耕地向建设性保护耕地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转变;在整治手段上,已由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工程为载体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运用转变,土地整治管理模式有了显著改变,综合效益有了质的飞跃。

规划期内,面对托克托县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的趋势,结合《托克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2年)》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田、水、路、林、村土地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为托克托县实现生态富民强县的目标提供重要保障。

本轮整治规划目标为:(1)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规划到2015年,补充耕地1,113.96公顷。(2)挖掘农用地整理潜力,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等级。规划期到201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为8,159.29公顷,其自然质量等别提高1等,利用等别提高1等,经济等别提高1等。(3)加快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到2015年,土地复垦目标为312.71公顷。(4)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宣农后备土地资源,规划期内,到2015年,土地开发目标为577.28公顷。(5)积极推进全域城镇化,实施迁村并点,整理农村废弃地和闲置宅基地。到2015年,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为453.52公顷。

3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土地整治环境影响评价

3.1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识别

在对托克托县自然社会经济环境和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环境影响识别的一般性原则,找出环境影响因子,进行环境影响识别,识别内容如下:

(1)识别土地整治规划中与环境关系密切的内容

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中与环境关系密切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方面是土地整治规划目标与方针,包括经济发展目标、土地利用目标和土地整治规划具体目标等;另一方面是土地整治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安排。

(2)分解或列出规划的直接和间接经济行为

首先,根据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规划期内进行土地整治总面积为140,195.30公顷,新增农用地面积17,883.34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113.96公顷。

其次,在规划期内,对现有集中连片的耕地区域和分散的农村居民点,进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

再次,通过土地整治,其区域的林地面积、水域面积、交通用地面积、水利设施面积等都发生变化。

3.2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为能够对《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年-2015年)》规划方案进行综合环境影响评价,在环境影响识别的基础上,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3.2.1指标体系的建立

以土地整治规划对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环境的影响考虑为基础,以社会影响、经济影响、生态影响为准则层,构建本研究的指标体系(见表2)。

3.2.2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分析

根据上文的分析,综合托克托县实际情况,分析计算可得出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值(见表3)。

以上所建的指标体系是在参考托克托县各项指标而形成的。该体系有如下特点:

(1)该指标有正向指标和逆向指标之分。正向指标是指数值越大,对环境目标越有利的指标,逆向指标是指数值越大,对环境目标越不利的指标。

(2)规划指标来源于两种类型:一种是规划中直接给出的指标,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另一类是通过相应规划指标分析计算得出的指标,如人均耕地面积,林地覆盖率等。

(3)充分体现了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涵。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一种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不是一般的污染评价,它只能从土地整治规划内容中寻找曲折反映环境影响的因子。

3.3确定权重

3.3.1构造判断矩阵

一般地,随机一致性比率CR愈小,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愈好。当CR

根据目标层与指标层各权重的计算结果,得出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因素的权重表(见表9),得出指标层中权重最大的因子为基本农田保护率,权重最小的因子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其余因子的权重居于二者之中。

3.4指标无量纲化处理

由于对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太少,缺乏相应的法定标准,所以无法根据法定评价标准赋予评价指标分值,为此,本文采用正负指标标准化算法:

对于正指标ci=Ci/Cmax

负指标ci=Cmin/Ci

ci表示Ci的无量纲化值,Ci表示规划方案的实际值,

Cmax=max{Ci};Cmin=min{Ci}

依据以上公式进行计算,得出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标准化值(见表10)。

4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综合评价

4.1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综合评价结果

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的每一个指标都是从不同侧面反映土地整治规划对社会、经济、生态的影响情况。根据上文中确定的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对环境影响的各指标标准化分值和权重,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综合评价结果表(见表11)。

4.2评价结果分析

从环境影响综合评价结果可以看出,《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年-2015年)》的实施,对区域的综合环境影响有改善作用。本次规划不仅考虑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也重视了对生态环境的改善。从社会环境影响角度来看,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对社会环境影响是正面的,该规划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人均耕地面积也有所提高,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从经济环境影响角度来看,通过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的实施,耕地面积的增加,人均收入、粮食总产量等都得到了提高,城镇工矿用地占地面积得到有效控制。从生态环境影响的角度来看,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正面的,基本农田得到保护,水利设施用地增加,林地覆盖率也有所提高。

综合社会因素、经济因素、环境因素三方面评价,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总体上有利于环境的改善和保护。

5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预防减缓措施

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不仅要对环境影响作出定性或定量的分析,而且要对规划产生的影响提出预防减缓措施,以降低规划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通过对《托克托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年-2015年)》环境影响分析评价,得出规划对区域的综合环境影响有改善作用,但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难免出现新的问题,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几点预防减缓措施。

1合理保护林地、坑塘水面等生态用地。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形地貌、土壤水分保持等起到重要的作用,在规划过程中应该进行合理保护,保留一定数量和面积的生态用地。

2严格控制基本农田占用、闲置及破坏。在该规划中基本农田面积控制得较好,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会带来基本农田占用、破坏等问题。因此在规划中应进一步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土地环保治理范文1篇12

关键词: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开发与利用

中图分类号:O74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人口、资源、环境问题是当代人类面临的三大难题,如何使资源开发利用、人口发展、环境保护协调起来,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必须解决的一项紧迫任务。在人口、资源、环境三者之间,可以说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和资源形成演化的基础,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条件和环境构成的因素,人类则是消费与保护资源、影响与保护环境的主体。如过度造田破坏了大面积的植被,使沙漠化、石漠化增大,促使了沙尘暴、水土流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急剧增多;对矿产资源的掠夺式、粗放式开发利用,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大量有害物质的任意排放,严重污染了大气、土壤和水系。受到破坏之后的环境,则以各种形态给人类以无情的报复。这矿产资源是耗竭性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在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有一个环境限制标准和环境允许范围,切实保护好矿区周围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保证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一、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

1、尾矿与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损毁

据统计,全国矿山尾矿堆存总量约50~60亿t,其中黑色矿山尾矿36亿t,有色矿山尾矿15亿t,以及黄金、化工矿山的尾矿等。目前矿山尾矿年排放量约5亿t,其中黑色金属矿山115亿t,有色金属矿山017~110亿t,黄金矿山012~013亿t。全国矿山采掘和剥离的废石总堆存量140亿t,其中黑色金属矿山89亿t,有色金属矿山2115亿t。目前矿山采矿废石年排放量4亿t,其中黑色金属矿山312亿t,有色金属矿山014亿t。全国煤矿开采积存的煤矸石约30亿t,粉煤灰约12亿t,且每年产生煤矸石和粉煤灰各约1亿t。212废水、废气和固体废料对环境的污染我国每年因采矿产生的废水、废液的排放总量约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0%以上,处理率仅为4123%。全国的选矿废水年排放总量约为36亿t,很少达到/工业废水排放标准0。我国北方岩溶地区的煤、铁矿山每年排放矿坑水12亿t,其中30%左右经处理使用,其它都是自然排放。这些受污染的废水,直接或间接地污染了地表水、地下水和周围农田、土地,并进一步污染了农作物。煤炭采掘业工业废气每年排放量约4000亿m3,其中由燃烧排入大气中的废气估计约1700亿m3、烟尘30万t以上、二氧化硫32万t左右、甲烷90~100亿m3,使大气环境遭受一定程度的污染。矿山固体废弃物占我国每年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的85%以上,不但占用大量土地,而且对土壤和水资源造成了污染。213矿山生产对植被、土地、水系的破坏

据有关资料,我国因采矿直接破坏的森林面积累计达106万hm2,破坏草地面积为2613万hm2。全国矿山因采掘矿产及尾矿、废石堆积,直接破坏和占用土地140~200万hm2,并以每年2万hm2的速度增加;全国煤矸石堆存占地116万hm2。工矿废弃地复垦率不到12%。由于矿井疏干排水,破坏了矿区水均衡系统,导致区域性地下水位下降,形成大面积的疏干漏斗,致使水资源短缺,影响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群众的生产生活。

2、矿山生产诱发各类次生地质灾害

由于地下采空,地面及边坡开挖,影响了山体、斜坡稳定,导致山体开裂、崩塌、滑坡和泥石流、诱发地震等地质灾害。如长江三峡链子崖地区,由于崖下挖洞采煤已有500多年历史,造成12万m2的采空区,使上覆山体形成352万m3的危岩体,时刻威胁着长江航道的安全;辽宁抚顺西露天采坑深300m,曾发生滑坡60次;河南小秦岭西峪沟金矿,将数万立方米的矿渣堆放在沟底使河道严重受阻,暴雨形成泥石流沿沟下泄,道路及生产、生活设施遭到严重破坏,造成51人死亡;大同煤矿由于地下矿顶板崩塌、采空区围岩变形等作用引起,自1956年以来出现因顶板塌落而引起的较大地震41次,最高震级达314级。

二、我国矿山环境保护的工作现状

1、矿山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不断完善

在我国5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6、5环境保护法6、5水土保持法6、5矿产资源法6、5土地管理法6等法律中,都有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土地复垦、环境治理的原则性规定。1985年以来,政府各有关部委围绕资源综合利用制定了一系列部门性法规,包括对资源、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许多省(区、市)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了相应的资源综合利用、矿区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地方性法规,从而增强了矿山环境保护的法制化管理。国土资源部围绕矿山尾矿利用、矿区复垦和矿区环境治理开展了大量工作,如召开大中型矿山企业座谈会,对全国数十座大中型矿山尾矿、固体废料的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恢复等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矿山企业给予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开展专项矿山土地复垦等,有力地加强了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矿山废料利用有了新的进展

据1997年12月国家计委5全国资源综合利用潜力调查研究报告6资料,1996年全国粉煤灰、煤矸石的利用量分别为5560万t、6300万t,利用率分别为4719%、38%,而尾矿的利用率仅为714%。粉煤灰和煤矸石的利用率2000年已分别达到60%和43%。全国已有20多个热电厂的粉煤灰利用率已达到100%。目前,全国已建成煤矸石发电厂128座,总装机容量约200万kW,年耗煤矸石2500万t;建成煤矸石和粉煤灰水泥厂47座,年产350万t;建成煤矸石和粉煤灰砖厂240家,年生产能力2亿块。目前对尾矿的利用,一是通过再选或湿法冶金,从中回收有用组分或有用矿物。如首钢、本钢、鞍钢等矿山都开展了此项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每年从尾矿中可回收铁精矿80多万t,产值115亿元,利润约3000万元。二是先通过再选回收尾矿中的有用组分,然后将余下的尾矿直接利用。三是直接利用,包括直接利用其中的某一粒级或不分粒级的整体利用。如上海梅山铁矿(南京)、河北寿王坟铜矿等矿山利用尾矿生产微晶玻璃板材的项目已经建成投产。

3、矿山土地复垦取得明显成效

我国矿山复垦工作,较早开展的是海南岛田独铁矿,现已成为一个风景宜人的休养胜地。20世纪60年代以来,我国一些矿山陆续开展复垦工作,大多数是在废石场或结束了的尾矿堆上进行简单的平整和复土造田;而露天采矿区,复垦工作大部分是在开采埋藏较浅、呈缓倾斜或水平状赋存的砂矿矿山进行。

近十几年来,随着土地管理法制化的加强及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矿山复垦工作得到普遍重视,并取得明显的实际效果。如安徽省淮北市立足/科学、有效、治本0的原则,大力开展了采煤塌陷地的土地复垦,全市复垦治理塌陷地约4667hm2;山东铝业阳泉矿采取边剥离、边排土、边采矿、边填采空区造田的/四边0复垦措施,先后在采空区、排土场及丘陵地带造田3514hm2,并/以地换地0二次征用土地22153hm2,使土地复垦率达到65%,被评为/全国土地复垦先进单位0;云南省潘洛铁矿对排土场复垦后种植茶树6005m2,甘井子石灰石矿复垦造田20hm2,义马煤矿复垦造田128133hm2。为促进土地复垦工作的开展,对土地复垦过程中的土地使用制度进行了改革。考虑到工矿企业生产用地不同于项目建设占用土地,结合试点,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稳妥地推行了土地复垦/临时用地0、/以地换地0的政策,即工矿企业生产用地改征用为临时租用或以复垦好的土地换取要征用土地。

三、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环境保护的建议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保护应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特定的不得破坏和影响的环境保护区内(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不得进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二是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必须同步进行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将开采引起的环境破坏和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三是对闭坑后的矿山环境及时进行治理、复垦、恢复,尽可能再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因此,相应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监督应贯穿于这三个方面。

1、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规体系

在现有的5矿产资源法6、5环境保护法6、5土地管理法6和5土地复垦规定6中,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保护与治理均提出了要求。正在制定的5矿产资

源保护条例6强调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矿山环境治理的内容,提出实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和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一些省、区、市通过人大颁布实施了矿山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为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2、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近年来,国土资源部先后下发了5关于进一步整顿矿业经济秩序规范矿业权市场的通知6和5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6。在2001年国务院批复的5全国矿产资源规划6中对矿山开发的准入条件、建设和生产环保要求及闭坑后生态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要通过强化矿山环境监督管理,规划贯彻实施,促进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避免出现边治理、边破坏,治理赶不上破坏的问题。

3、多渠道筹集资金治理矿山环境

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之中,尾矿利用和矿山环境治理完全市场化运作存在一定的困难,其中最重要的是缺乏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建议从征收的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准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按一定比例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土地复垦及环境治理基金;对于生产矿山,可从矿产品中按比例收取一定费用,建

立治理基金;由国家公共财政资金中拿出一部分,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下来的矿山毁损土地复垦及矿山环境治理。同时,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资金以及国外资金投资于矿山土地复垦和环境治理,以解决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4、环境治理要走产业化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