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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处理方案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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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处理方案范文1篇1

关键词:焚烧炉供风优化

焚烧炉是垃圾焚烧电厂最重要的核心设备之一,其安全稳定运行关系整个电厂经济效益,在保证安全稳定的前提下,适当缩减设备、减小投资及降低运行成本对整厂效益均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1.设备概括

按原设计方案,马丁SITY2000系列焚烧炉所采用的供风系统包括一台引风机、一台一次风机、一台二次风、一台炉墙冷却风机、两台助燃燃烧器风机、一台点火燃烧器风机及一台密封风机。

2.风机投入及运行情况

在常规运行状态下,焚烧炉启动前首先投入引风机,再投入一次风机,密封风机及炉墙冷却风机,在锅炉炉膛建立起设计负压后分别投入点火风机,开启点火用空气及天燃气的混合比例阀对炉膛吹扫10分钟后分别进行点火,投入两只点火燃烧器,炉膛出口温度≥850℃后投入垃圾,垃圾点火燃烧初期为了控制温度不降低至850℃以下,开启助燃风机,视温度情况投入助燃燃烧器数量。

待垃圾自身达到自主稳定燃烧后先退出点火燃烧器,停点火风机,燃烧退出助燃燃烧器,停助燃风机。根据锅炉负荷情况确定投入垃圾量,增加垃圾量过程中,视炉膛负压及氧气量情况投入二次风机,增加燃烧风量。此过程即为风机启动过程。

3.风机系统优化方案

3.1供风系统优化

优化原有设计方案,取消炉墙冷却风机、点火燃烧器风机及助燃燃烧器风机设计。为满足相应设备风量需求,改冷却用风取风由一次风机出口未端、进入空气预热器前的风提供;改点火燃烧器及辅助燃烧器用风取风由一次风机提供,取风口设置在空气预热器出口,挡板门之前。

以成都九江垃圾焚烧发电厂所以采用的处理量600吨/天型焚烧炉为例:一次风机Q=75063NM3/H;H=4900Pa;炉墙冷却风机Q=7700NM3/H;H=2300Pa;启动助燃燃烧风机Q=15765NM3/H;H=3500Pa;点火助燃风机Q=10620NM3/H;H=3500Pa。在焚烧炉启动初期,一次风投入只为炉膛建立负压,一次风出力较小,因此可以适当调整出力,替代点火风机、助燃风机、炉墙冷却风机。一次风机负荷满足投入初期负荷、启动风机负荷、燃烧器负荷、炉墙冷却风机负荷之和,在焚烧炉正常运行情况下满足一次风量及风烟系统平衡通风的两者综合。

考虑到风压变化,炉墙冷却风由于需要压力比一次风压力低,可通过变径及调门进行调节;点火及助燃风通过调节门进行风量、风速及风压控制,具体所需用风参数根据规范与燃烧器规格选取。根据成都九江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要求,取一次风机风量Q=75063NM3/H;H=4900Pa,在焚烧炉额定工况下启动燃烧风机与助燃风机已切除,因此风量满足设计要求。经成都九江项目试运过程中的风量对照在启动初期要求炉膛风量为额定一次风量的20%--30%,因此一次风量为15012.6NM3/H—22518.9NM3/H。在点火及助燃燃烧器最大出力工况下炉膛要求风量为助燃及点火风机风量的80%,即(15765×2+10620)×80%=33720NM3/H,为一次风出力的45%。当炉膛温度达到≥850℃时逐步投入垃圾并配合并提高一次风变频的频率和二次风机,增加风量。并根据炉膛垃圾燃烧情况及炉膛温度逐步退出燃烧器在此过程中保证炉膛过量含氧量为6%--8%。因此在锅炉启动过程中用一次风机分配风量完全能满足取代助燃及点火风机。

3.2密封系统优化

为了解决焚烧炉驱动系统与风室间墙壁的间隙漏风问题,原马丁设计有一套密封供风系统。通过改进炉排前驱动梁和拉杆与前部密封框架间密封装置结构,可完全防止一次风外漏,因此完全可以取消该套密封供风系统。

4.优化前后对比

4.1投资方面

(1)取消炉墙冷却风机、点火燃烧器风机及助燃燃烧器风机、及密封风机设计,可以减少设备直接投资费用。

(2)降低部分土建投资,以成都九江垃圾焚烧电厂为例,取消助燃燃烧器风机、点火燃烧器风机、炉墙冷却风机后,可取消专为风机设置在炉前标高为13m的混凝土平台。

(3)减少设备的安装成本。

4.2运行维护方面

(1)减少设备可减少巡检设备数量,减少巡检值班人员工作量,可降低部分工作强度。

(2)减少设备可减少设备维护检修点,并避免了该部分备品备件产生,有效节约运行维护费用。

(3)由于减少设备因而减少设备故障点,可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如点火过程中由于风机数量多,一旦某台风机故障停运,将给整厂造成经济损失及其他可能造成的不必要的事故。

(4)优化后厂用电对比:一次风机功率200KW/h,按点火过程用风量为额定风量的45%计算、启动燃烧风机功率37KW/h、助燃风机功率30KW/h。锅炉从点火到投垃圾约需8小时,每套垃圾焚烧线2台助燃风机和1台点火风机每次启动节约厂用电为:(30×2+37-200×45%)×8=56KW。因此不会提供厂用电消耗,而是有所降低。另外,密封风机的功率为37KW/h,而且其随主设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取消后可直接节省该部分电耗。

5.结论

通过比较分析,合理减少供风系统的风机数量,完全能满足焚烧炉供风系统各设备安全稳定的运行。其优化在给运行、检修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可以减少设备投资和运行成本。因此取消部分风机的优化设计方案从技术和经济上都是完全可行的。

参考文献:

[1]《九江焚烧电厂供风管道系统图》重庆钢铁集团设计院2010.06

垃圾焚烧处理方案范文篇2

关键词:垃圾焚烧垃圾分类二噁英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X7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06-133-02

1生活垃圾处理的问题

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加快,人口不断聚集,近年来城市生活垃圾成为一大“城市病”。“病症”主要体现在:生活垃圾数量激增,管理体系不健全,处理能力相对不足,部分处理设施建设水平和运行质量不高,配套设施不齐全,存在污染隐患,影响环境与社会稳定。

1.1生活垃圾数量急剧增长

2005年全国设市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产量约为1.86亿吨,截至2010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年清运量2.21亿吨,增长速度惊人。以南京市为例,全市每天产生5000多吨生活垃圾,且每年以超过10%的速度增长。现有的三个垃圾填埋场的还有两年就要全部填满,南京正遭遇着“垃圾围城”。而在全国,已有2/3的大中城市面临和南京同样的局面,最严重的1/4的城市已没有合适的填埋场所。

1.2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极不成熟

垃圾分类回收是垃圾处理的重要环节,可使得资源再利用,垃圾减量,后续处理成本降低。而目前国内的垃圾分类回收尚处于市场自发状态,由群众和企业自发形成的利益链驱动,缺乏政府的主动推导和有效指导。政府缺乏对垃圾分类的长远规划,投入严重不足,回收体系不完整,整个产业体系极不成熟,“分类收集、混合运输、处理”的问题始终得不到根本解决。

1.3生活垃圾处理方法落后

我国目前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中:填埋法占77%、焚烧法占20%、其他法占3%,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到2015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达到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5%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48%以上。

目前填埋法采用最为广泛,技术难度低、占地面积大、对空气、土壤和水环境二次污染严重、不能实现垃圾“3R”(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

堆肥法利用甚少,该方法利用微生物分解垃圾中的有机物,将剩余残渣用作肥料,但该法需要垃圾中有机物含量高,不适合现在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处理的现状,且建设和运行费用比填埋法高,产品肥效低,生产周期长,处理垃圾数量有限。

1.4生活垃圾焚烧法社会争议大

国家重点推荐和扶持的焚烧法,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均引起了市民的强烈关注与质疑。这主要是由于其焚烧产物中含有SOx、NOx、HCl、粉尘和残渣中的重金属,特别是氧化反应产生的剧毒有机物二噁英。二噁英是毒性最大的化合物之一,属于持久性污染物,有强致癌、致畸、致突变性,且设备与监测手段有限。我国对此制定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严格的排放标准加以控制,但一整套管理体系尚待健全。

2生活垃圾焚烧的优缺点分析

2.1焚烧法的优点

(1)占地面积小。在相同处理量下,垃圾焚烧设施占地面积是填埋场的几十分之一,是堆肥厂的几分之一,在土地资源紧张地区很有必要。

(2)减量化明显。垃圾焚烧后留下的灰分只有10%左右。

(3)无害化彻底。高温使垃圾中的病菌死亡、有害及恶臭物质分解。

(4)资源化实现。垃圾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可用于发电、供热等,实现了废热利用,能源回收。

(5)可就近处理。当焚烧技术成熟,污染控制恰当时,可在较小范围内设置垃圾焚烧厂,免去了长途运输垃圾。

2.2焚烧法的缺点

(1)单位垃圾处理投资造价、运行费用高。

(2)设备复杂,技术难度高。

(3)大气污染防治难度大。

(4)处理灵活性低。处理量固定,对垃圾热值有要求。

(5)需要预处理。

由此可见,焚烧法具有填埋法、堆肥法无法企及的优势,对土地紧张、能源短缺、经济能力较好的地区有很大吸引力。那么避免上述缺点,攻克技术难关,加强监督管理,焚烧法在我国应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目前焚烧法带来的污染来源

3.1二噁英产生途径

(1)在含氯塑料的焚烧过程中,焚烧温度低于800℃,含氯垃圾不完全燃烧产生氯苯,极易生成二噁英。

(2)其他含氯、含碳物质如纸张、木制品、食物残渣等经过铜、钴等金属离子的催化作用不经氯苯生成二噁英。

3.2焚烧产物中的其他有害物质的产生途径

(1)废气中的气态污染物以SOx、NOx、HCl、HF为主。其中HCl、HF来源于生活垃圾中的含氯和含氟物质的分解,含氯塑料是主要来源之一。SOx来源于含硫生活垃圾的高温氧化过程。NOx来源于高温焚烧过程中N2和O2的氧化反应。

(2)残渣中的重金属,主要来源于电子产品等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的蒸发。

4生活垃圾焚烧法实施的对策与建议

4.1完善的垃圾分类管理是垃圾焚烧的前提

对于焚烧法,前期良好的垃圾分类可以使送去焚烧厂的垃圾组分更单一,更利于控制燃烧,完善的垃圾分类管理是垃圾焚烧的前提条件。具体来说有以下三方面的益处:

(1)去除混杂在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废弃物。

(2)去除燃烧易产生有害物质的垃圾。《限塑令》必须深入贯彻落实;规划中也特别强调,到2015年,在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

(3)提高生活垃圾的热值,利于控制燃烧温度,避免产生二噁英。

发达国家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已进入综合利用阶段,资源化利用率在60%以上,而我国尚不到5%。例如垃圾分类管理最为突出的日本,按垃圾性质分类处理,按时间不同回收垃圾,在立法、管理、国民教育层面都将垃圾分类执行的十分细致。

我国目前正在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垃圾分类回收可使资源再利用,垃圾减量,后续转运、处理成本降低。

4.2生活垃圾焚烧应因地制宜,不可一概而论

综合生活垃圾焚烧的优势与缺点,我们认识到此技术的应用应该因地制宜,不可一概而论。适用地区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经济发达、土地紧张。

(2)城市垃圾管理体系成熟,垃圾分类完善,管理人员素质高。

(3)垃圾热值发到焚烧要求。

而在其他地区,则应根据当地社会、经济、自然状况制定适合的垃圾处置长期规划,选择填埋或堆肥等其他处理方式。

4.3生活垃圾焚烧应分阶段实施,不可一蹴而就

《规划》中要求,到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各省(区、市)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建设应与垃圾分类的步骤协调,在有条件的垃圾分类建成地区试点实施,并为后续符合条件的地区总结经验。

4.4抓紧形成适合我国生活垃圾特性的焚烧技术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之所以发展较慢,主要是受技术或工艺问题的制约。我国目前需要重点推动减少二噁英产生技术和飞灰无害化处置利用技术。

燃烧废气主要解决的是二噁英的产生。二噁英产生的温度范围在200-600℃,当燃烧温度大于800℃时二噁英发生分解。但当温度降至800℃以下时,一部分在高温中分解的二噁英会通过各种方式重新生成二噁英。而在850℃停留2秒以上可以使绝大部分二噁英分解,这也是垃圾焚烧炉技术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在炉内添加石灰石可以脱硫脱氯,减少SOx和二噁英的产生。

我国目前采用的焚烧技术主要是从发达国家引进的炉排炉技术和自主产权的流化床技术。炉排炉技术投资造价高,适合发达国家分类良好、成分简单、热值高的垃圾,却不太适合我国目前的生活垃圾成分复杂、水分高、热值低的特性。流化床焚烧炉在使用时可以添加辅助燃料,对垃圾适应性较好,在垃圾热值不高且季节波动较大的地区,适宜选择流化床焚烧炉。流化床焚烧炉由于起停炉时间短,尾气中二噁英较易控制,但其产生的飞灰是炉排炉的3-4倍。

目前,美国、德国、日本等国的环保部门推荐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技术为熔融处理。熔融处理对二噁英的分解率为99.77%,分解法使二噁英分子内的化学键断裂,彻底消除污染。

4.5加快生活垃圾焚烧管理体系建设

(1)我国应加快生活垃圾焚烧管理体系建设,抓紧出台专项规划。

(2)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切实以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健康为出发点。

(3)厘清政府职能部门责任分工,理顺工作机制,防止多头管理,出现管理真空。

(4)严审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立项与审批,应切实符合当地实际需要。

(5)提高相关污染物监测能力,做到监督监测检查有据,企业自测实时准确。

(6)加大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的政策扶持,加快技术革新与应用。

(7)完善事故应急预案,避免事故性污染物排放。

(8)正确宣传引导,改变公众对垃圾焚烧技术的认识误区。

5总结

综上所述,生活垃圾焚烧法在我国目前还存在较多问题,但其卓越的减量化、无害化性能使其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应该谨慎对待此类项目的实施,加快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建设,填补政府垃圾管理制度缺位,以推行垃圾分类为先导,切实规范好生活垃圾处理的问题,解决我国目前的生活垃圾处理负担。

参考文献:

[1]“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S].

[2]毛庚仁,张涌新,文雯,等.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焚烧法的可行性分析[J].城市发展研究,2010(90:12-16.

垃圾焚烧处理方案范文

垃圾焚烧项目为何屡屡引发邻避风潮

在堆肥、填埋和焚烧处理这三种目前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中,焚烧因具有用地省、处理快、减容多、污染影响小等优点,还能发上网或提供热水,尤其对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土地稀缺的城市更显优势。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进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经过了从设备引进到逐步自主运营,规模和技术水平、排放控制标准大幅度提高的过程。过去10年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逐年增加,焚烧处理率已占30%。但与此同时,围绕垃圾焚烧发生的邻避事件层出不穷,自2006年居民反对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烧厂以来,全国30多个城市相继发生了居民反对修建垃圾焚烧厂事件,“主烧”和“反烧”两派针锋相对、争执不下,一些城市垃圾焚烧项目甚至陷入“抗议-中止-重启-再次抗议”的窘境,垃圾焚烧项目落地成难题。

垃圾焚烧造成邻避事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核心是两条:一是信息公开程度不够,周围百姓对垃圾焚烧导致的环境影响存有恐惧心理,知情权和监督权没有得到保障;二是利益诉求回应和分配的不尽合理,百姓在垃圾焚烧厂建设运营过程中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和实惠。这其中还躲不开“二英”这个词。二英是致癌物质,垃圾焚烧过程的二英控制一直是技术攻关重点。而我国颁布的新国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已将二英的排放标准定为0.1ngTEQ/m3,仅为原有标准的1/10。

在垃圾焚烧问题上,深层次是要解决好城市经济发展与垃圾科学安全处理,城市公共事业发展与居民环境安全之间关系协调的问题。缓解公众“邻避心理”,化解“邻避运动”的责任主体是政府和负责垃圾处理的企业。

我们看到,在垃圾焚烧引发多地邻避运动的同时,也不乏较好地解决了垃圾焚烧厂与居民和谐的案例。前不久,笔者有机会来到位于京郊门头沟的鲁家山垃圾焚烧处理厂进行考察,发现他们的相关做法值得思考和分析。

鲁家山垃圾焚烧发电厂做对六件事实现零投诉

鲁家山垃圾焚烧厂即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项目,由北京市政府和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各出资50%共同投资建设,总投资为21.49亿元,经营期为30年。这是目前世界上单体一次投运规模最大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之一,也是被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循环经济(静脉产业)基地。

该厂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2010年10月奠基,2014年11月正式运营。日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日最高接收4280吨,占北京市日产生活垃圾约1/6,处理城六区部分和石景山、门头沟全部生活垃圾。

鲁家山垃圾焚烧厂运行3年多来,实现了零投诉和较为和谐的社区关系。这些都得益于企业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做对了几件事。

一、规范运营管理,支持城市公共事业发展。鲁家山垃圾焚烧厂坚持了“紧凑、节能、环保、先进”的布局原则,项目设计的各项环保指标全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厂内中控室大屏幕上清楚地显示着卸料平台、垃圾坑、料斗、炉内燃烧等操作环节。可以看到炉内实时燃烧温度为983℃,只要温度达到850℃以上,就没有二英排放。工厂还通过活性炭吸附二英和重金属。在厂区的LED显示屏上,显示着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氟化氢、粉尘等7项污染物排放数据。这些排放数据已经和北京市环保局联网,实施实时在线监测。由于目前国际上还没有对二英的实时监测技术,北京市环保局委托中科院二英实验室进行监测。加工处理环节的规范管理与过程监测的严密,使该项目连续多年平稳运行,极大地缓解了城市垃圾处理的压力,成为城市公共卫生事业的有力支撑。

二、采用先进技术设备,确保达到排放标准。鲁家山垃圾处理厂在工艺设计上首次采用负压除臭工艺、烟气防白烟技术,彻底消除民众疑虑。厂区无臭味,大气、水和固体废弃物排放均达到北京2008和欧盟2000的最严格标准。通过保持炉膛内温度大于850℃,并控制烟气在炉膛内停留2秒以上,辅以活性炭脱除的烟气处理工艺,将二英排放浓度控制在0.1纳克以内,实现达标排放。

同时,鲁家山垃圾焚烧厂在节能上做了很多细活儿,例如首次使用机械式蒸汽再压缩蒸发器技术,实现“全厂废水零排放”;首次使用空冷技术,与传统水冷相比节水80%;厂区内设有综合水处理系统,包括市政再生水深度处理、除盐水处理、渗沥液处理等7个系统,使废水经过处理后再利用;还首次使用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实现热电联产。这些都使其成为运用先进理念和技术,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的一项重点工程。项目设计的各项环保指标全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三、采纳循环经济模式设计,实现绿色发展。鲁家山垃圾焚烧发电厂将循环经济的理念植入加工运行全过程,在项目设计与实施中充分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与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这里不仅可以大规模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还采用循环经济原理最大限度实现“废物利用”。

据该厂工作人员介绍,焚烧1吨垃圾可以产生340度电能,除了部分自用以外,其余280度电全部输送到华北电网,为居民供电。按照年处理量100万吨计算,每年可以产生3.4亿度电,输出2.8亿度。焚烧垃圾转化的电能价格比烧煤电价稍高,每度电约为0.65元,但是居民用电时每度电价格仍为0.488元,高出部分由政府补贴。焚烧垃圾的余热可以在厂内加热供暖管道,转换成110℃热水,通过4公里长的管道送往门头沟区潭柘寺镇的居民楼。年供热量为34.9万吉焦,可以满足100万平方米的民宅供暖需求。该厂日处理污泥100吨,避免了门头沟污水水处理厂污泥外运河北产生的二次污染。燃烧后的炉渣用于制造建材,实现价值回收。

由于整体设计理念的先进,该厂作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搭建起“政、产、学、研、商”合作平台,建成集“城市服务、产业集聚、技术集成、科教宣传、示范辐射”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根据规划,“十三五”末鲁家山将建成首钢循环经济产业园,利用高科技创建资源高效利用新模式。

四、多方联动,并主动与社区沟通解惑释疑。如前所述,垃圾焚烧处理由于在公众心中还存在不少疑虑,垃圾处理厂在项目设计、建设过程和运行后都会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容易导致责任界定不清和相互推诿,并长期与周边社区共生,环境影响长期存在,因此需要做周密的统筹安排和综合评估与严格的运营管控。鲁家山垃圾处理厂项目首先得到了北京市政府的大力支持,这个项目一度被称为“折子工程”,可见政府对该项目的重视程度。该项目与北京市发改委、市政市容委、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和门头沟区政府等多部门联动,规划方案经过国家发改委、北京市级相关领域专家8次论证,被评价为基地规划起点高、标准高,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项目在启动前还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和征询意见,并在建设过程中先后13次召集了由当地政府和社区代表等共同参加的协调会,请周围居民进厂参观,发放《致鲁家滩村民们的一封信》,对有关问题进行及时沟通。

五、设立环保宣教中心,提升公民环保意识。鲁家山循环经济宣教中心与垃圾处理厂同期建成,是园区的组成部分。宣教中心为三层展厅,总面积3100平米,目前一层已经投用,展厅内容包括图片图解、立体沙盘、科普视频、儿童体验区和炉渣回收物展示等。该中心常年对外开放,发放科普手册,并配有专门讲解。截至2017年3月,已累计接待参观者589批次,总计13188人。应该说该中心在很大程度上承载了环保的公共教育职能和企业责任,成为面向社会,让社会公众和青少年学习了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提高环保意识的教育基地。目前这里也是授权挂牌的北京市环境教育基地。

六、响应社区关切,促进当地福利事业发展。据工作人员介绍,鲁家山循环经济产业园12个新项目将有效加速门头沟区产业升级。鲁家山项目非常注重项目收益共享和社区关系融合,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兼顾促进当地社区发展。鲁家山项目吸纳了鲁家滩村40多人就业,每年因垃圾车运输道路遗洒,给村里支付清扫费120万元。在当地进行了道路建设完善,建成一期4.2公里的垃圾运输入厂专用道路“鲁坨路”,二期道路在建,方便群众出行。在住房条件改善方面,鲁家滩村2300多户居民,4000多人将搬迁政府集中建设的新楼房,人均住房面积45平方米。迁居后的当地人生活条件得到改善,楼房用上自来水和天然气,实现了集中供热。搬迁后更靠近城镇,就业机会增加。企业税收三免三半优惠期过后,每年可为门头沟区贡献税收约1亿元,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此外,鲁家山垃圾焚烧发电厂地处北京西南,周围四面环山,原址为首钢石灰石矿区。厂区周边有6个自然村,约11000居民。选址在这里避开了中心城区的人口密集,而且地此处下风口,可以说也是发挥了地理优势,在选址上考虑了尽可能减小环境负面影响。

我国垃圾焚烧企业应如何防控邻避风险

不久前,媒体报道了光大国际在南京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竣工的消息。可以看到,垃圾焚烧发电在规范的管理、先进的技术以及有效的社区沟通和科学知识普及下,是能够免于“扰邻”的,并有助于促M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协调发展。

事实上,对于民众最为关心的二英排放问题,科学家认为是可知、可控、可防,关键是做好处理过程的规范管理、实施严格的排放标准和采取有效监督。

垃圾焚烧处理方案范文篇4

关键词:城市垃圾;焚烧管理;难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K915文献标识码:A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大多数城市承受着城市垃圾带来的巨大的环境压力。焚烧技术作为一种可同时实现城市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垃圾处理技术,已成为我国部分城市垃圾处理的首选技术。因此,有必要在引进、学习、消化和掌握国外焚烧技术,分析我国现有焚烧技术和装备的优缺点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国城市垃圾现有的焚烧特性及变化趋势、国家环保标准的要求、经济承受能力和市场前景,加速技术引进和消化,或研究开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焚烧炉及其技术。尽管从更广泛的社会利益视角看,垃圾焚烧场的修建是正当且必需的,这种处理方式因其具有显著的减容化、稳定化和无害化越来越受到重视,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垃圾围城”的困境。

1焚烧技术的应用及发展状况

1.1国外焚烧技术及设备

国外垃圾焚烧处理起步较早,已发展了约100a,处理技术工艺和设备已较为成熟。目前的焚烧方式主要有:层燃方式、流化悬浮燃烧方式和沸腾悬浮燃烧方式。用于垃圾焚烧处理的焚烧炉型有:机械炉排焚烧炉,热解焚烧炉,旋转窑焚烧炉和流化床焚烧炉。虽然从燃烧方式看,流化床有很多优点,但在用于处理城市垃圾时存在很多问题,在很多国家使用受到限制;旋转窑焚烧炉主要适宜处理危险废物,在城市垃圾的处理中应用不多;目前使用较多且单炉处理容量最大的还是机械炉排焚烧炉,常用的有马丁炉排炉和滚筒炉排焚烧炉等;而从烟气污染控制来看,热解焚烧炉有很大的优点。

1.2国内焚烧技术及设备

我国城市垃圾焚烧技术始于80年代末,在90年代后期得到了迅速发展,现在全国有30多家生产商、研究单位和大专院校在研究开发各种焚烧技术及设备。目前国内正在使用或研究开发出的焚烧炉,或借鉴国外已有的焚烧炉,引进或仿制国外80年代的炉型与设备系统;或以一般燃煤锅炉或其他工业炉窑为参照,将这些燃烧技术和工艺移植过来进行垃圾焚烧处理。

2城市居民视角下政府垃圾焚烧管理困难的原因分析

2.1当地居民对垃圾焚烧的担忧过大

垃圾焚烧会产生如二f英、底灰和重金属等污染物,不仅污染周围环境,而且对周围社区居民的健康财产造成威胁。而且,垃圾焚烧设施给当地居民造成的负面影响不仅仅是健康方面,之后还会延伸为经济、社会和心理等方面的影响。

2.2地方政府对垃圾焚烧管理决策考虑不充分

地方政府在对垃圾焚烧管理决策时,如对当地居民进行利益损失补偿机制的制定等,一般仅涉及到垃圾焚烧对当地居民产生的直接影响,而未能充分考虑垃圾焚烧带来的间接潜在影响。当地居民由垃圾焚烧带来可观测到的身体健康影响产生的信仰,不仅包括身体健康方面,而且辐射到经济、社会和心理等方面。如对当地居民的房屋财产价值利益损失、社区景观的破坏导致旅游业收入降低等,地方政府可能就没有考虑。而在其他方面的政策制定上也存在类似欠缺的考虑,致使当地居民的利益受损得不到合理补偿,因而地方政府对垃圾焚烧管理制定措施就会遭到很大抵制,难以实施。

2.3居民未能有效参与垃圾焚烧项目的运作,导致信任危机

决策程序不开放,决策始终于行政部门内部,导致居民对攸关切身利益的项目运作没有真正的参与权、决定权,因而居民的利益需求无法体现在政府决策上。如果当地居民未能有效参与垃圾焚烧项目的运作,那么其由垃圾焚烧带来的身体健康影响辐射到经济、社会和心理等方面的影响,地方政府在对垃圾焚烧管理决策时就会容易忽视,决策就难以奏效。而且,政府主管部门给居民的汇报中往往是各种污染物指标监测符合标准要求,而实际中居民看到的却是垃圾焚烧设施外早晚排放浓烟,周围社区更是气味熏天。居民多途径、多方式的反映二次污染问题,却始终得不到满意解决方案,导致居民质疑政府的公信力,对于政府制定的管理措施当然予以抵制。

3解决对策及其建议

3.1主要对策

根据上述原因分析,可以得出问题的关键是当地居民在经受垃圾焚烧设施带来健康危害之后,由身体健康影响辐射到对经济、社会和心理等多方面的担忧,导致当地居民强烈反对垃圾焚烧,地方政府对垃圾焚烧管理政策也就难以奏效。如果地方政府能找到垃圾焚烧设施对当地居民产生其他诸方面担忧的身体健康影响,并且制定相关政策予以改善,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弱垃圾焚烧设施对当地居民的影响辐射效应,降低其对垃圾焚烧设施的担忧,将会大大增加政府决策的效果。

(1)首先,政府部门在对垃圾焚烧设施附近居民进行调研时,须承认当地居民对垃圾焚烧一些直观和潜在影响的担忧,而不是去争论或否定其对这些担忧的理解。这样,会减低居民的焦虑和恐慌。

(2)其次,根据当地居民对垃圾焚烧设施的担忧态度,逆向推理找出导致这些担忧态度的影响。通过倾听居民对焚烧设施直观上的担忧,并予以交流来确定潜在放大的信仰效应,来了解居民反对的根本原因。

(3)最后,政府部门应予以认可,并继续追问居民对这些信仰背后的身体健康影响。如垃圾焚烧炉的哪些特征让其产生对农作物的担忧,农民会提到农场附近的垃圾反应堆和焚烧炉产生的浓烟。

3.2建议

地方政府应尽量降低当地居民对垃圾焚烧的担忧,制定管理政策时应考虑充分,并建立利益相关居民有效参与监管机制,才能有效解决城市垃圾焚烧管理的困境。

(1)充分考虑政策的制定与管理

地方政府在对垃圾焚烧管理决策时,要充分考虑垃圾焚烧带来当地居民的间接潜在影响,多方面补偿当地居民损失的利益,才能使其认可并支持政府部门在垃圾焚烧设施的管理,改善城市“垃圾围城”的困境。

(2)建立利益相关居民有效参与监管的机制

政府部门对垃圾焚烧设施的监管,有必要向潜在受害者的周围居民全方位开放,以接受利益相关居民有效参与监管。因此,政府部门不仅可以了解当地居民的利益需求,以完善管理政策的制定,而且很好地降低当地居民对垃圾焚烧的担忧,建立双方良好的信任关系,能更好地推进城市垃圾处理进程。

4结语

在我国推广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的关键,是积极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经济高效的焚烧炉并实现国产化。要满足尾气排放标准,降低焚烧系统投资和运行费用的关键是使垃圾及其产生的燃烧烟气中的有毒有害有机物充分燃烧焚毁。面对城市垃圾焚烧管理的困境,政府需要改变决策模式,更多的从当地居民的角度考虑,并对其损失予以多方面的补偿。降低居民对垃圾焚烧的担忧程度,制定完善、合理的政策措施,才能提高垃圾焚烧决策的效果,从而更好地推进城市垃圾处理进程。

参考文献:

[1]刘东,李璞.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生态经济,2012(5):165-170,176.

[2]李夫振,周少奇,林奕明.垃圾焚烧飞灰中不同粒径的毒性特性[J].环境工程学报,2013,7(2):684-688.

垃圾焚烧处理方案范文篇5

【关键字】垃圾焚烧;高斯扩散模型;博弈论;经济补偿

1问题重述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资源的过度消耗,"垃圾围城"已经成为了一个世界性难题,在今天的中国该问题显得尤为的突出,根据调查,2012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达到1.71亿吨,比2010年增长了1300万吨。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城市面临"垃圾围城"问题,垃圾堆放累计侵占土地75万亩。因此,垃圾焚烧正逐步成为中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手段之一。城市垃圾经过分类处理,剔除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后将剩余垃圾在焚烧炉中焚烧处理,既可避免垃圾填埋侵占大量的土地,又可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能量进行发电等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然而,由于政府监管不力、投资者目光短浅等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前些年各地建设的垃圾焚烧电厂在运营中出现了环境污染问题,这会使周边环境遭到极大的破坏,周边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所以我们必须根据这种情况进行建立补偿方案。

2非重气云扩散的数学模型

根据气云密度与空气密度的相对大小,将气云分为重气云、中性气云和轻气云3类。轻气云和中性气云统称为非重气云。焚烧厂产生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气体就属于非重气云,其排放过程分为瞬时排放和连续排放两种类型。瞬时排放可以采用高斯烟团模型模拟,取排放源为坐标原点,x轴指向风向,y轴表示在水平面内与风向垂直的方向,z轴则指向与水平面垂直的方向则有:

(1)

式中:分别表示用浓度偏差表示的x、y和z轴上的扩散系数,需根据大气稳定度选择参数计算得到。表示排放源的高度(m),表示平均风速()。

连续排放采用高斯烟羽模型模拟,同样在上述坐标系中,其表达式为:

(2)

式中:和的意义同式(1);表示排放高度的平均风速();表示排放源的强度()。

3经济补偿博弈模型

垃圾焚烧厂的大量未经处理的废气直接进入空气,这就是中国空气受到污染的重要原因。究其根源,一方面排污企业常常不需要承担污染责任,也就是污染收益大于污染成本;另一方面受到污染外部性损害的居民往往处于弱势,无法与这些企业抗争,从而使排污企业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因此政府部门如何监管才能更有效的使周边居民得到满意?如何才能实现环境保护达到最优?本文试着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政府部门和周边居民之间的互动,建立博弈模型,讨论二者的策略选择,并且给出一些政策建议。

经济补偿博弈基本模型实际上是政府和周边居民的博弈,因此,博弈的参与人有两个,分别是政府和周边居民,周边居民对赔偿的策略有接受和不接受两种,而政府对居民的策略给予赔偿和不给予赔偿两种。这里我们给出问题的假设:

1)居民不会因政府随意给多少补偿就会接受,即居民有自己的价值判断和经济赔偿要求;

2)焚烧炉排污对焚烧厂本身来讲不存在成本;

3)建立该垃圾焚烧厂所带来的社会总经济效益为1;

4)补偿方案提议补偿给居民经济利益,政府获得经济效益为,如果该补偿方案得到通过,则政府和居民分别所得为,,否则为:。

博弈双方的收益矩阵可用如下表格表示:

由于不会政府给多少补偿金居民都会接受,所以在最保守的情况下,下面等式必须成立:因此得到,。

只有满足这样的条件,居民才会接受。这与现实完全一致。

垃圾焚烧处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进程

随着我县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对环境卫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是一个城市搞好环境卫生最基础的工作,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不仅是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更是一项民生工程。

1我县生活垃圾形势十分严峻

2011年我县总人口总数为129.78万人,全县垃圾总清运量约870t/日。我县目前生活垃圾处理主要有两种方式:焚烧发电和简易堆放。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云岩乡中对口村,建于2008年,主要服务灵溪镇、龙港镇等7个乡镇,设计处理能力为625t/日,实际处理超700t/日,已是超负荷运行。由于缺少生活垃圾应急处理设施,每逢机械设备大检修或是灾后垃圾量骤增,就会出现垃圾清运堆放告急,各镇环卫所负责人叫苦连天。矾山镇、马站镇等其他乡镇生活垃圾主要以简易堆放为主,达不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对环境造成污染。

根据我县各乡镇经济发展情况,结合《苍南县域总体规划》和《苍南县域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等规划,到2022年,我县规划服务城镇人口约131.7万人,人均垃圾产生量取1kg/d,垃圾日产量约1317t/日。根据历年垃圾产生量推算出垃圾产生量随时间的变化规律,预测到2022年我县垃圾产量为49.20万t,约1348t/日。根据上述预测结果,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垃圾随着分类收集及源头减量化的实施,清运量亦会减少。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预测到2022年,我县生活垃圾清运量约1300t/日。显然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远远不能满足今后的生活垃圾清运量需求,所以探索一条适合我县的生活垃圾处理路线刻不容缓。

2我县生活垃圾处理最佳路线

通过对国内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研究的分析,总结出了可供我县生活垃圾处理选择的技术路线有以下三种:

2.1全量卫生填埋的技术路线

通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对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标准化卫生填埋的技术方式。该方式主要适用于垃圾产生量相对较小(通常为200~400t/日)、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小城市及县城。由于缺少必要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手段,该处理路线的可持续性较差。考虑到目前我县以焚烧为主的处理技术,该路线并不适合我县的生活垃圾处理。

2.2生物处理(堆肥)为主+残渣填埋的技术路线

在我国垃圾处理探索的初期,该方式在国内有一定的应用,但实践经验证明,采用这种垃圾处理技术路线,成功的案例较少,绝大多数堆肥厂并不能正常运营,处于停止状态。主要原因在于目前城市的垃圾还是以混合收集为主,导致分选难度、成本高、肥效差,重金属含量超标等。

2.3焚烧发电+卫生填埋技术路线

随着我国垃圾热值的提高和焚烧技术不断优化,减量化效果较为明显的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在我国迅速发展。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可节约大量土地资源,焚烧可大大减少垃圾中的有害物质,烟气经过处理达标排放,减少对地下水和填埋场周边环境的大气污染,焚烧产生的蒸汽则可用于发电、供热,实现资源的回收利用。作为发达国家广泛采用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垃圾焚烧发电最符合“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三原则,垃圾焚烧发电的资源回收利用效益相当可观。卫生填埋最为最终处置与应急处理技术与焚烧发电相互补充,使“焚烧发电+卫生填埋”的技术路线正在逐步成为我国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当前城市垃圾处理技术路线的首选。

考虑到我县社会经济较为发达,城市土地资源紧张,生活垃圾成份可燃物含量多、热值高等因素,研究得出我县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宜采用“焚烧发电+卫生填埋”的方式。

3我县生活垃圾处理建设方案

3.1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

考虑到现有宜嘉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服务于县域北部地区,同时该厂已超负荷运行,研究新建一座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可在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于灵溪镇或周边地区建设我县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处理规模700t/日,占地面积60~90亩,主要服务我县除龙港、金乡、钱库、宜山等片区以外区域。

3.2卫生填埋场建设

由于垃圾焚烧厂灰渣无法得到最终处置,存在二次污染问题;同时,在焚烧厂检修期间或有突发环卫事件的时候,也缺少垃圾应急处理设施,而且全县尚没有卫生填埋场,故需同时选址新建一座卫生填埋场。可于我县矾山镇周边建设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库容应不低于200万m3,总占地面积约200亩。卫生填埋场作为两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灰渣最终处置及垃圾应急处理设施。

3.3收运配套系统建设

垃圾焚烧处理方案范文篇7

当被问及“最能体现一个城市现代化水准的是什么?”多数人想到的答案可能是摩天大厦、高速地铁、广场草坪、科技园区、繁华商业??如果依这些答案,那么国内很多大城市恐怕已经十分接近现代化水平了。

但是,正如木桶容量永远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板一样,一个城市的现代化水准同样取决于发展的“短板”,比如城市的垃圾处理系统。

欧美国家的垃圾处理已经摸索出一条政府扶持、企业主导的产业发展之路,而北京的垃圾产业正在国内没有成熟先例可循、市场几乎一片空白的状态下起步。这当然是机会,也是“火中取栗”的无限商机。

4月27日,北京首个重点镇垃圾密闭化收集转运系统在门头沟开建。这意味着,农村垃圾处理同城市生活垃圾一样被提上了发展日程。接手“烫手的栗子”的队伍排得很长:威立雅、百玛士这些国际巨头虎视眈眈伺机而动,威立雅早就做好了进军北京垃圾焚烧领域的准备,目前只欠“东风”――一旦口子打开,他们将甩手大干一场;而国内垃圾处理企业更是早已在其中默默耕耘。3月29日,北京市市政管委与一清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举行董村分类垃圾综合处理厂特许经营签约仪式,这是本市继阿苏卫垃圾综合处理厂之后又一座实行特许经营的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中国最早从事垃圾处理产业化探索的深圳绿色动力集团被北京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收购,虽然目前他们还没有在北京展开业务,但提前做的大量准备肯定不会让北京国资在北京垃圾产业争夺战中无功而返的。如果不出意外,金州环境集团承建的高安屯垃圾焚烧发电厂不久后将正式运营,这也将是北京市第一个垃圾焚烧发电厂

上述这些人持有一个共同的观点: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财宝,垃圾蕴含巨大的财富。据美国新兴预测委员会和日本科技厅等有关专家的预测,未来十年间,全球在能源、环境、农业、医药等领域将出现十大新兴技术,其中有关垃圾处理的新兴技术被排在第二位。垃圾处理产业将成为21世纪新的经济增长点。一些城市已在做了,大庆的垃圾处理厂投入运行后,不仅可将大庆市所有的城市垃圾(800吨)都“吃光”,而且能日产350吨有机化肥,创利4000万元人民币,特别是还能优先安置下岗工人再就业。可见,城市垃圾处理产业不仅可从垃圾中捞回大量损失,还能新创经济效益,并由此带来生活环境清洁与舒适的社会效益,创造可观的再就业机会。

在如此巨大的效益面前,北京垃圾产业最需要破题的是:对政府而言,如何让炙手可热的垃圾处理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三化”合一?对于企业来说,如何在三化合一的基础上做到与社会共赢?

垃圾困境

北京垃圾已多次上演无地可用的一幕。

在采访中,记者听多人提到有关占地1600亩的梁家务卫生填埋场提前12年启用的消息,这些人不约而同地在传达一个信息:北京垃圾堆放用地告急!

没有人提出异议,就像大家都不能清晰知道北京距离垃圾“围城”还有多远一样。北京市政管理委员会提供的数据显示:这个常住人口已经超过1580万人的特大型城市,目前每天产生垃圾1.6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量1.36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85.1%。这个处理率,已经远高于全国城市大约50%的平均水平,但一个尴尬的事实却是,北京每天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总能力,仅为1.035万吨。这意味着,北京市现有的13座卫生填埋场所,大多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

北京市发改委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处杨智慧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早在上世纪90年代,北京就开始构建现代化的垃圾处理体系,著名的阿苏卫垃圾填埋场就是那时建成的。后来在德国专家的协助下,北京最后确定了卫生填埋的处理方案,并建了两个填埋场(北神树、安定)、两个转运站(马家楼、小武基)和南宫堆肥场。这些垃圾填埋场和堆肥场的建成对解决当时北京垃圾问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城市化水平的迅速提高,以及人口迁移的增加,北京市人口急剧膨胀,这套体系很快不堪重负,这是当初决策时所不能预料的。

据了解,北京市目前的垃圾处理,有九成仍在使用卫生填埋技术。不过,如果到2010年,按常住人口1800万计算,全市日生活垃圾产生量将到18215吨,随着8座现有垃圾处理设施到达使用期限将陆续关闭,处理能力缺口将进一步加大,根据市政管委的预计将是每日10770吨的处理缺口。

解决垃圾困境,有人笑称:可以将北京的垃圾运往沙漠填埋或者干脆运到月球,这是实现“三化合一”的最佳途径。

威立雅环境集团亚洲区总裁穆桥石对这句话的第一反应是不置可否地耸肩一笑,然后一串英文脱口而出,中文大意是:杀鸡焉用牛刀?在他看来,只要做好垃圾综合运营和管理,不仅能从根本上解决北京的垃圾问题,还能变废为宝,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从十几年前进入中国开始,威立雅就把亚洲总部放在北京,穆桥石提到那是因为他们一直看好北京的垃圾处理市场,这些年来,他们也一直非常关注这个领域。

穆桥石说,北京市目前垃圾处理传统上主要还是靠政府或者国有企业实施,处理方式是以填埋为主,堆肥、焚烧为辅。目前北京的几个填埋场都面临填满,至今惟一的焚烧厂还没有建成,垃圾处理的能力和环保水平方面压力越来越大。

穆桥石专门提到上海和广州,他认为,当地政府用私人公司来处理垃圾问题已经初见成效,而这两地政府聘用专家对垃圾处理进行管理的探索值得北京借鉴。借鉴威立雅在多个国家和城市成功运营的经验,穆桥石认为目前北京垃圾处理仍然以政府调控为主,这种方式仍然是有局限性的,北京需要从长期战略角度和应对目前问题的技术和管理角度出发来考虑垃圾处理的问题。

“臭名”远扬的六里屯垃圾处理厂和高安屯垃圾场记者都曾亲临,时有臭味散出。究其原因,主要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的产生量越来越大,这两个垃圾填埋场早就已经超负荷运转;再加上垃圾中的易降解有机物在填埋过程中迅速分解,会造成渗滤液产生量的大量增加和渗滤液水质的严重恶化。填埋场渗滤液中的COD和氨氮浓度极高,常规生化处理技术无法实现达标排放,而采用膜法处理的成本又是我国大多数填埋场所难以承受的。填埋场渗滤液烧埋气体不当处理会导致环境污染,这也成为我国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面临的重大难题。

针对越演越烈的垃圾风波,很多业内人士和专家提出,解决北京垃圾出路,焚烧发电是最好的办法。在采访中,这也是记者听到的最多的声音。

杨智慧处长在接受采访中也指出,其实政府早已意识到,对于北京这座日益膨胀的超级大都市来说,建设垃圾焚烧厂已经迫在眉睫,北京市“十一五”规划已把焚烧发电作为垃圾处理的转型方向。

而恰恰是建造垃圾焚烧发电厂,遭到了当地居民的反对。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附近居民们并不关心垃圾焚烧发电是否是世界上最科学的垃圾处理方式,他们只是被焚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恶英所吓倒,这种无色无味的脂溶性属毒性物质之一,足够剂量的二恶英会对人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问题的关键在于:目前垃圾焚烧应改进技术把二恶英的排放控制到安全的标准。

解困之一:焚烧能否做到“三化合一”

朝阳区高安屯。

从每天凌晨开始,平均每1分钟就会有一辆满载垃圾的卡车,从朝阳区的各个垃圾收集站赶往这里。10年来,一座近10层楼高,长达20余米的垃圾山已经形成。这些垃圾已经对周边地区形成了严重污染。

很快就将投入运营的高安屯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以后,这里的污染将逐步成为历史。目前发电厂建设已经进入尾期,这个外观普通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将是北京市第一个靠焚烧垃圾产生蒸汽继而发电的垃圾处理厂,也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亚洲单线最大的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后日处理垃圾1600吨,年可发电约2.2亿度(相当于每年节约7万吨标准煤,同时也避免了燃煤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电厂总投资8.5亿元,以金州环境集团投资为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金州集团高安屯EPC项目技术经理韩志明愉快大声地告诉记者,目前垃圾焚烧发电厂安装工作接近完成,正在进行土建扫尾等建设工作;调试工作中单机调试已经进行,六月份将进入系统调试。

就焚烧垃圾进行发电的原理,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聂永丰教授向记者解释说,垃圾只要热值够就可以进行焚烧,一般来讲,每公斤垃圾热值超过4200千焦耳就可以进行焚烧,而北京的垃圾完全符合焚烧发电的标准。聂永丰还是六里屯专家论证会上的“主烧派”,即使是在居民反对声最强烈的时候,聂永丰也坚持认为要解决六里屯垃圾的环境污染问题,垃圾焚烧发电是最好的出路。

作为环境专家,聂永丰始终认为,二恶英等有害物只要控制在低含量的标准,就不会对人体和生态产生不良影响。他说,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二恶英排放中,设计要求采用欧盟标准,即二恶英含量0.1纳克/立方米以下,而我国国家标准为1纳克/立方米以下。

聂永丰的说法在杨智慧处长那里得到了应证。杨智慧处长告诉记者,就末端治理来说,垃圾焚烧是唯一能够全部实现“减量、无害、资源”三化合一,而且占地面积比较小的垃圾处理方式。对于此观点,穆桥石大有“于我心有戚戚焉”的认同感。他认为,目前焚烧发电是解决北京垃圾出路最好的路径,建焚烧垃圾发电厂与建垃圾填埋厂相比,可以节省75%的土地,也能做到三化合一。由于垃圾填埋地在距离、交通、地下水等方面有非常严格的要求,目前北京已经找不到这样的地块了。而各界担心的二恶英不是问题,以威立雅在上海、广东、天津等地所做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例,其技术和管理水平达标,由于采用欧盟标准,比国内标准严格数十倍,在那些城市不仅做到了垃圾的减量、无害、再循环利用,还产生了很大的经济效益。

仍然以高安屯垃圾焚烧发电厂为例,韩志明介绍,高安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BOO模式,运营后将解决朝阳区一半的生活垃圾处理量,为200多万城市人口提供环境服务,同时解决奥运期间运动场馆、运动员村及相关公共场所的垃圾焚烧处理问题。他特别提到,在垃圾焚烧工艺中,高安屯项目采用中水作为冷却循环水,每年节约160万吨城市供水资源,有效地节约了水资源;此外,燃烧炉中的炉渣还可进行综合利用,每年产生的12万吨炉渣用于制砖。另外,每年产生的1.4万吨飞灰,按国家关于危险废物的政策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和处置,可烧制陶粒,作为建筑材料,达到综合利用。目前国家禁止使用粘土用作建筑材料,这样可以节约相应量的粘土资源,实现了资源化的目标。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垃圾焚烧关键需要解决的是燃烧尾气、水、渣的处理,金州也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就拿垃圾坑臭味外溢问题来说,他们采用负压的形式使垃圾坑内的臭气进入焚烧炉处理,解决了这一问题。采用空气幕设备,也能很好地解决卸料过程的垃圾臭味扩散。

北京市政管委高级工程师王维平认为,建设焚烧垃圾发电厂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节省土地,其次才是通过焚烧垃圾产生能源。杨智慧处长告诉记者,除了即将运营的高安屯,北京还会在大兴区的南宫、海淀区的六里屯、北京西北郊的阿苏卫3个地方论证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预计在2010年前后陆续投产使用。

王维平曾经算过一笔帐:对于北京的垃圾焚烧厂来说,只要每个垃圾场每天不少于600吨的垃圾焚烧就能稳定地产电。从目前来说,北京此后相继建成的焚烧垃圾发电厂稳定产电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由于一年四季的垃圾成分不同,每个地区的垃圾也不一样,而发电量的大小要取决于垃圾进炉焚烧后产生的热值,所以产电量的高低并不能确定。

在韩志明看来,垃圾焚烧发电的好处显而易见:不仅能够获得电力,还可以把固体垃圾的体积减少90%,重量减轻75%,同时很多废弃物的毒性在高温焚烧之后也大大降低,实现垃圾处理三化目标。因为北京土地资源有限,垃圾焚烧是适合北京的垃圾处理技术。

另外,采用焚烧发电资源回收利用效益相当客观。按照发热值比较,我国每年产生的1.5亿吨城市垃圾约相当于3000万吨标准煤,约为目前全国标煤年产量的2%。有分析认为,一座城市的垃圾,就象一座低品位的“露天煤矿”,可以进行无限期的开发,而开发使用最经济有效的办法,就是垃圾焚烧发电。

威立雅一直希望参与北京的垃圾焚烧发电运营。在采访中,穆桥石对记者提到,垃圾处理的实施一直是各国政府管理改革的重要话题,比如法国比较倾向于由政府委托企业进行设施的运行,英国注重民营化投资建设,而德国传统上采用政府投资政府管理,可是近年来私有化的趋势非常快,目前已经有50%的城市垃圾管理民营化。

值得注意的是,在采访中,一位长期进行垃圾产业化研究的金融界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垃圾发电产业已呈竞争格局:外资试图进入、内资大企业垄断竞争、小企业试图以价格战抢夺市场份额。对所有希望进入这个产业的人来说,激烈竞争就意味着市场趋于成熟。就记者了解的情况,目前国内垃圾发电市场占据主要地位的几家企业所具有的共性是:资本实力雄厚、进入时间早、具备投资运营垃圾发电项目的充足经验。最重要的是,他们都能相对成熟地解决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结合的问题。在他们看来,垃圾焚烧发电是最贴近垃圾处置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三原则。发达国家垃圾焚烧发电占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比例已普遍超过80%,垃圾发电在这些国家已是成熟的产业并进入了产业化、市场化的成熟期。

当然,正如穆桥石对记者提到的,在垃圾产业化这个竞技场上,拨动天平的不光是市场的砝码,更重要的是政府对涉及这方面的产业政策执行力度到底有多大。

解困之二:从处理到管理

在采访中,杨智慧处长多次强调了“综合处理”这条途径。他认为,应该转变观念,把垃圾当成资源把垃圾处理当作兴光产业来对待,除了利用如焚烧、填埋、堆肥等工艺的有机结合以外,更应该用恰如其分的“管理”来解决北京的垃圾问题。比如从源头控制分类回收,就能很好地做到减量化。

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王伟教授提到,解决北京垃圾困境,目前最重要的不是投资,而是管理体制的健全和落实。这个体制包括监管体制、老百姓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加强、政府诚信等方面的内容。王伟认为,目前北京市政府在监管体制上投入尚显不足。

在王伟看来,解决无害化问题就是解决垃圾出路问题,目前北京垃圾资源化存在二次污染的问题,如果忽略外部成本来谈资源化是毫无意义的。因此他认为政府在考虑资源化道路时必须考虑到是否真正的资源化,还是在资源化的同时消耗了其他资源,以其他资源损失换来的资源化。

在采访中,王伟特别提到,由于成本问题,很多垃圾拾荒者把北京垃圾运到河北附近去进行二次加工,二次加工的过程中,不仅污染了当地环境,还不断使由这些垃圾回收制成的劣质产品进入北京市场,这样的恶性循环是可以通过强化垃圾管理来减轻的。王伟提到,从源头减少垃圾产量的问题,潮州的贵屿村就做得很好,可供其他地区借鉴。

“与其忍受巨额投资大规模兴建垃圾处理厂,而且还要长期背负着运营负担,为什么不直接减少垃圾的产生呢?”王维平从另一个角度来考虑北京市垃圾的根治方式。“我们应该从源头上减少北京市垃圾的产生,这里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就是限制产品的包装。”王维平说。此外,王维平表示北京市现在实施净菜进城、重视旧货交易和废品回收也是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重要手段。

王伟认为,对于一些生物质垃圾,如餐厨垃圾、果蔬垃圾、粪便、污泥等而言,可以在源头进行综合管理和处理,变废为宝。他认为,这些垃圾中的易降解有机物是造成卫生填埋、堆肥化过程产生大量恶臭、高浓度渗滤液,以及温室气体等二次污染的主要原因,而其高含水率的特性,导致垃圾热值偏低,又成为焚烧过程中二恶英排放控制的重要障碍。而另一方面,生物质废物中潜在着大量生物质能,其高含水特性又为其生物质能转化为沼气提供了条件。

王伟认为,如果能够采用分类收集,集中处理的方式,将生物质废物从北京市生活垃圾中分离出来。通过开发以高固体厌氧消化技术为手段、以能量资源化为核心的新型高效垃圾处理与利用技术,就能实现北京市生物质废物的有效处理和资源的高值利用。目前由北京环卫集团、北京健坤伟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联手开发的生物质废物资源化示范工程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据悉,这项工程的实验在深圳已经已经宣告成功,据说参与的一家企业轻松赚取了上亿元。

对于二王的呼声,赞成的企业是一浪高于一浪。

刘伟是北京奔骥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他的公司也是北京市惟一一家正规回收炼制垃圾油的企业。刘伟告诉记者,如果政府再不加强监管,如他们这样的正规军就要破产了。目前,刘伟的公司处于强烈的“饥饿”状态:现有的系统每天能处理垃圾油800吨,可是现在每天处理不到60吨。即便是60吨,每个月也不会超过5天。究其原因,刘伟承认受到大量“游击队”的冲击,这些人用高价收购饭店的垃圾油,刘伟的公司和一些宾馆建立了很好的合作,每年向每个宾馆缴纳2000元的收购费,就可以把垃圾油运走。而据他所言,目前市场上的不正当竞争越来越激烈,有些饭店已经收到了5000元一年,这是奔骥公司无力承担的。其次,刘伟公司按照环保达标的要求处理一吨垃圾油成本大约为500元,而游击队们成本远不到他的十分之一。

“我认为政府应该出台相应政策,强制饭店把餐厨垃圾交给有资质的企业处理;另外,政府应该加强餐厨垃圾处理的环评建设,通过环评了再给进入许可证。”

盈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负责人赵岩肯定了刘伟的呼吁。2007年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赵岩就曾提到,对于他们这样做循环经济的企业来说,垃圾分类处理是至关重要的,而这需要政府保驾护航。赵岩的公司拥有一条世界单线产能最大的回收利用废旧聚酯生产作业线,主要进行废旧可乐瓶的循环再生产。他们的目标是三年内实现回收50万吨废弃聚脂瓶,实现产值50亿,为国家节约宝贵石油资源300万吨的目标。对赵岩而言,目标不难实现,最大的瓶颈就是回收问题。“同样一毛钱的回收价格,和拾荒者相比,我们势单力薄并没有优势。如果政府能够建立一套完善的分拣系统,我们就能吃饱了。”

和两家“饥饿”的企业相比,北京花乡花木集团绿色枝叶垃圾处理厂的日子好过得多。据该厂王厂长介绍,这是北京市第一家以处理城市绿化垃圾的企业,他们主要利用生物快速堆肥技术来实现绿色垃圾的综合利用,从源头减量开始,已经建立了一套可循环生产系统,不仅为丰台的公园、生活社区的绿化垃圾消纳减轻了很大负担,同时也解决了因垃圾过多而造成侵占土地、污染水体、大气、土壤,影响人体健康及市容市貌等诸多问题,处理生产出的成品也作为大部分草花的专用基质,并可制成颗粒肥销往全国各地,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王厂长告诉记者,要实现垃圾的综合管理,只靠政府远远不够,甚至主要的工作也不能由政府来承担,而应该遵循责任分担的原则,政府、企业、公众都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其实,建立这个系统并不是很难,很多企业都愿意做,公众的环保意识也日渐加强。政府应该只从立法、监督、处罚三方面努力,剩下的事情都交给企业去做。他认为,虽然北京系统管理的操作体系还没有建立,但从政府决策和行动看来,解决垃圾问题已经摆在了很重要的位置,系统管理的思想已经初步形成,接下来就是怎么操作的问题了。

王维平认为,人类与垃圾的关系分为四个阶段:自然净化、堆放污染、末端治理和减量化资源化阶段。如今北京正处于第三个阶段,应该提倡进入第四阶段,这意味着,如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应该从源头控制垃圾产生,而不是大量修建焚烧炉,在末端徘徊不前。

■记者手记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道理好说,但如何把这些资源放到合适的地方,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有两点感触最深:一是接受采访的专家和企业都很看好北京垃圾处理巨大的商机;二是政府在垃圾处理问题上工作思路很清晰。

北京市发改委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处杨智慧处长向记者阐述了北京市构建现代化垃圾处理体系的思路:今后北京市垃圾处理将以包括焚烧、堆肥、填埋等方法在内的综合处理为主,同时加大科技公关力度,探索垃圾收费及补偿新机制,改革完善环卫设施运营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起城乡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集中处置、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现代化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北京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杨处长还用数据勾勒了一幅2010年北京垃圾版图: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3座,改扩建3座,形成焚烧处理能力7200吨/日,堆肥处理能力8050吨/日,填埋处理能力6050吨/日。另外,“十一五”期间将陆续关闭8座垃圾处理设施。到2010年,全市共拥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32座,处理原生垃圾总能力18395吨/日,城区、郊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9%、80%。

政府对垃圾问题的重视及“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原则,显示出北京垃圾处理市场存在的巨大商机和良好的前景。垃圾无害化处理是市政公用事业,需要政府承担服务责任;资源利用可以在无害化的基础上获得商业利益,可以产业化运作,但这种运作也需要政府的监管和引导。在采访中,很多企业把垃圾处理产业形容为“巨大的金矿”,他们认为,不论进入垃圾处理的哪个环节,都有可能产生巨大的财富效应。

垃圾焚烧处理方案范文篇8

深圳、南昌、武汉、青岛、南京、温州等多个城市,先后遭遇“垃圾围城”。根据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委员会的统计,2011年,全国657个设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为91.1%,其中20.1%直接堆放,或简易填埋。以当年城市垃圾清运量1.64亿吨计算,仅上述657座城市,当年已堆积未处理的垃圾就接近5000万吨。

“去年温州垃圾事件,全世界都知道了。”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下称温州城管局)一名工作人员对《财经》记者解释,2012年当地主要的制鞋工业区,在生产高峰期产生的工业垃圾多,造成焚烧厂短期内处理不了,又没有足够的应急填埋场,导致垃圾无处存放,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这位工作人员觉得挺丢脸,“一个城市环境做不好,那这个城市实在是不咋地。”自2012年8月,整个浙江省开始实施“四边三化”行动方案,集中对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清运随意堆放的陈旧垃圾。

然而,这一方案也导致原已满负荷的温州城区垃圾处置设施,不得不超负荷运转。

出于应急目的,温州市政府紧急施行在各区县自保的基础上,共享垃圾处置设施。委托其他区域进行垃圾处理,除了按当地垃圾处理价格付费外,还要给予适当奖励。

这一做法缓解了温州城区2012年“垃圾暴库”之急。不过,“本来设备每年都有维修保养期,上半年垃圾产生低谷时停机维修一个多月。但今年比较特殊,未停机。春节到现在清运垃圾的量达到了每天3500吨-3600吨。”上述温州城管局工作人员介绍。

温州城区所有垃圾处理设施的负荷能力,不足3000吨,这意味着每天都多出500吨-600吨垃圾,至今仍靠部分库存、部分向尚有能力的永嘉县输送来维持。

尽管温州住建部门建议各区县在兴建垃圾处理设施时,尽量超前规划,适当考虑周边地区需求,但是说易做难。由于用地、民意等因素影响,一般地方政府也仅能考虑本区域垃圾的消化问题。

真正要消化现有的库存垃圾,需寻找更多途径。填埋封场“杨府山标本”

被当地人称为“垃圾山”的杨府山垃圾填埋场,位于温州市城区东向的瓯江边,于1994年投入使用时,这一区域还属于温州远郊的江边滩涂。彼时,国内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卫生填埋的概念,仅限于“建个围墙围起来,不让垃圾流到海里去”的简易做法。

十年之后,这座庞大的垃圾山,成了温州主城区的一部分,周边有不少居住社区,温州第二十二中学也坐落于此。垃圾山发出的恶臭,已令周边民众怨声载道。而在未来的城市发展规划中,临近瓯江的这一区域,还属于高端CBD地块。

2004年杨府山垃圾填埋场容量接近极限后,当地政府决定对其进行终场处置,并通过绿化来恢复生态。温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主任李航回忆,当时国内有一些小型垃圾堆放场实施了终场处置,即以重新回收再利用为主,综合焚烧、重新卫生填埋等手段。

然而,温州市政部门考察全国各地情况后发现,比较成功的案例,都是一些较小的堆场,像杨府山这样的大型“垃圾山”的终场处置,难以借鉴。于是,温州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收到了整体搬迁、综合利用、就地打包处理等几种方案。其中,整体搬迁和综合利用方案,不太具有可行性。

这个占地约130亩、垃圾存量170万立方米的垃圾山,若要进行整体搬迁,搬迁和选址费用都是大问题。温州市因山地多,可利用土地不足,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已是寸土寸金。即便能够选新址,也难免遭到周边居民的反对。再加上整体搬迁需对垃圾山重新开挖,“本来这个山体表面的垃圾已经干化了,再去挖掘,相当于用个搅屎棍在里面搅,那味道就大了”。李航还担心,垃圾在运往新填埋场的途中,对整个沿线环境都会产生影响。

这些垃圾的再利用价值也极低。温州曾组织专家对场内垃圾进行过检测,发现其中可利用的部分很少,垃圾山的成分以煤灰等渣土类物质为主。“温州也好,国内其他城市也好,垃圾分拣的工作很大程度上已经由拾荒者解决了。”李航说。

不过,也有专家持不同观点,认为有必要对垃圾场再次检测鉴定,以准确判断其再利用价值。

在2004年对杨府山垃圾填埋场封场处置时,温州城区垃圾已基本以焚烧发电为主。堆放近十年的垃圾,热值已经很低。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伟明环保)一位管理人员告诉《财经》记者,若强行焚烧热值不达标的陈年垃圾,产生致癌物质二英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存放了一两年的垃圾,适当分拣后可以进焚烧炉,堆放五年到十年的基本不行”。

最终,温州市有关部门决定,仿照国外一些大型垃圾填埋场改建为绿地的个案,采纳了就地打包方案――对垃圾山体的地表层用高密度聚乙烯膜覆盖以防渗,再加盖1米厚的覆土并种植绿化。同时,在垃圾场周边地下,用帷幕灌浆的方法,进行垂直防渗处理。

除了渗滤液和气味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垃圾分解产生的沼气,亦是填埋场面临的一大问题。

李航介绍,杨府山垃圾填埋场在开始覆膜作业后,气体渐渐无法自由散发,气体自燃甚至爆炸的风险随之上升。在终场处置工程之初,杨府山填埋场就发生了一次自燃。

为了有效防火防爆,杨府山填埋场在终场处置时,除了设置导气横管,还将50米的竖井间距,缩小为30米,且专门设置了一名消防安全员在施工区域进行巡视。

不过,李航亦坦陈,像杨府山这样的简易垃圾堆放场,先使用后处置实属无奈之举,整个杨府山填埋场的终场处置和生态恢复工程,总投资超出1.1亿元。“无害化处理”不无害

国内主要的垃圾填埋场,多建于上世纪90年代之前,“也就是利用一个原始的坑或者沟,直到埋不下为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介绍,卫生填埋在国内始于2000年左右,即采取防渗措施。

防渗方法分为黏土和防渗膜两种。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为了防止垃圾渗滤液污染水土,垃圾填埋场的底部也应当进行防渗处理,既可进行覆膜处理,也可以利用黏土防渗。

在已经填埋垃圾总重高达170万吨左右的杨府山垃圾场,重新对垃圾山底部铺设土工膜已难实施。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经过勘探发现,杨府山填埋场底部土层以弱透水性的黏土和淤泥为主,两者渗透系数均未达规定标准。

但黏土相对防渗效果较好。温州地处沿海,杨府山地底滩涂以厚厚的黏土、淤泥层为主,李航深感庆幸,“如果不在温州,没有这个地质条件,处理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赵章元也指出,“很多地方连黏土都找不到,所以做法就五花八门。”一般防渗膜主要采用国际通用的高密度聚乙烯,厚度为1.5毫米-3毫米。尽管相关规定要求防渗膜应铺三层,但因投入不菲,国内各地做法参差不齐,“条件好就会多几层,不好的也就铺两层”。为了更稳妥,很多国家铺设五层,像韩国甚至铺到十层。

即便防渗膜铺设到位,国内外大量的事实与材料证明,这也很难完全防止渗漏,因为膜体会破裂和老化。

“防渗膜上是高达几十米深的垃圾,因为垃圾种类不同,出现了不均匀沉降,容易错动。”赵章元透露,他曾与化工领域的专家共同参与一项研究,经过检测与论证分析后发现,这种防渗膜最多时效就是七年。

之后防渗膜虽未降解,外观尚好,但材料的内部结构已经改变了,“防渗性能不行了。”赵章元说。

中国地球物理学会环境专业委员会2003年的勘测调研结果表明,卫生填埋场很难真正防止垃圾渗滤液对土质和地下水的污染。即便是拥有20多米厚的黏土、淤泥层的杨府山填埋场,也已经对底土和周边4米以内的浅层土壤造成了重金属污染,周边污水的污染指数,是污水排放标准的数百倍。“怎么做都防不住渗漏,最终我们主张淘汰!”赵章元说。

彼时,国家正在制定“十一五”规划,要废弃填埋场,又没有替代方案的时节,规划中垃圾怎么处理便成了问题。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的观点,此时被提了出来,各地纷纷上马垃圾焚烧项目。截至2012年底,中国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共有142座,总处理能力为12.4万吨/日,发电能力260万千瓦/时。

目前,中国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卫生填埋占73%,焚烧处理占20%,堆肥仅占7%。与卫生填埋相比,垃圾焚烧发电厂造价高昂。

北京鲁家山焚烧厂,号称亚洲规模最大的垃圾发电厂,日处理能力3000吨,总投资高达21亿元。温州第二个垃圾焚烧发电厂――永强垃圾发电厂,在2003年获批,2005年投产。至此,温州市区的垃圾,基本实现全部焚烧。而伴随当地垃圾产生量的增加,临江垃圾发电厂一期、二期也陆续兴建投产。永强垃圾焚烧发电厂规模较小,日处理能力为600吨,且采用伟明环保旗下公司自行研发的技术设备,总投资相对较低,但也要2.1亿元。

焚烧发电厂的资金投入,温州全部采取BOT模式,即企业自行筹资建设运营,政府给予一定年限的特许经营权。所谓特许经营,就是在期限内,保证将一定数额的垃圾交给焚烧厂处理,并由政府向其支付一定的处理费用,一般价格在每吨65元-73.8元之间。以温州单日产出垃圾3000吨计算,当地财政每年的垃圾处理费支出应在7000万元以上。

一般25年-30年期限后,厂房设施及运营全部交还政府。在上述温州市城管局工作人员看来,这种做法缓解了政府一次性投资的压力,将其转化成了“分期付款”。

垃圾焚烧发电厂输出的电力,也是大部分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主要收入来源。

此外,垃圾焚烧后的炉渣,也有一部分被用作烧制砖块,或铺设路基,同样能带来一些收益。

垃圾焚烧发电厂还享有税收“三免三减半”,即从取得经营收入的第一年至第三年免交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

并且,还有发电增值税即收即退、项目建设可申请国家财政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扶持措施。以伟明环保为例,该公司在全国运行着八座垃圾发电厂,可享受上述政策。其每天的垃圾处理能力近8000吨。

然而,焚烧处理也有显著弊端,即焚烧所产生的烟气和飞灰污染。特别是致癌物质二英,已经成为世界性难题。中国生活垃圾热值低、水分含量高的特点,也是较易产生二英的原因。由于二英检测费用高昂,一次就要花费数十万元,国家对相关企业的要求,只是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排放监测。

“目前国内检测机构也比较少,只有几家,企业自测以外,政府部门一年也只能抽检一次。”上述温州城管局工作人员担心,每年两次检测,很难对每天的二英排放量作出正确判断。资源化回收的未来

垃圾“无害化处理”,弃简单填埋转为焚烧,只能说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真正的解决之道是,垃圾资源化回收。中国的垃圾50%-70%是餐厨垃圾,可以做堆肥,即生化处理。温州市有关部门已经计划,在当地专门建设一个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总投资预计为2亿多元,一期设计日处理量为400吨,计划2014年投产。

至于餐饮场所和单位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在当地餐厨垃圾厂建成后,亦将统一进行沼气化利用。由于目前餐饮场所产生的泔水等,绝大多数都被利用作为畜禽饲料,油脂则用于制造生物柴油,或被违法经营者做成食用油售卖,均牵涉到利益。

而且,在餐厨垃圾统一处理后,餐饮企业预计要支付一定金额的垃圾处理费,上述温州城管局工作人员担心,“真正到那个时候能不能操作起来,可能非常难。”

在一家民营企业的参与下,杨府山垃圾填埋场建成了一个利用垃圾产生的填埋气进行生产示范性项目。耗资1200万元,于2012年建成,设计有效出产期五年。预计杨府山垃圾填埋场每天产生的沼气量可达1.2万立方米左右,精制后有6000立方米天然气。

由于温州2013年下半年才会开始使用天然气,目前杨府山填埋场产出的精制天然气暂时还无法大规模利用,只是被运往当地于2011年提前兴建的液化天然气储备站。尽管如此,浙江合坤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方小冬依然认为,垃圾填埋气精制天然气大有前景。他以杨府山项目为例进行对比后称,若垃圾填埋气用于发电,净收益为178万元/年;用于生产精制天然气,净收益翻倍,达396万元/年。而且,“甲烷,可以储存;可以长距离运输,不像发电如果用不掉就浪费了;还可以降低碳排放量”。

然而,无论发电,还是精制甲烷,都要建立在垃圾分类的基础上。环保组织自然大学垃圾学院研究员陈立雯告诉《财经》记者,中国目前整个思路是鼓励焚烧,事实上不管是焚烧还是填埋,都是末端处理的方式。源头上不解决垃圾管理分类,不管建设多少填埋场和焚烧发电厂,都解决不了问题。

现在温州在一些社区进行试点,首先对居民生活产生的厨余垃圾分类。由于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处理设施,收集后仍是统一焚烧。“今后要开展分类减量,从源头到终端处理都要分类,最终分类利用,分类填埋。”上述温州市城管局工作人员称。

环保组织自然大学、自然之友做过不少国内城市的社区活动,结果显示垃圾分类工作还属于“雷声大、雨点小”,虽然政府在呼吁,但没有出台相应具执行性与约束性的规则,因此社区无力执行,使垃圾分类还停留在摆放垃圾桶层面上。

垃圾焚烧处理方案范文篇9

2011年12月22日,中国垃圾焚烧致病第一案——谢永康诉江苏天楹赛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大气污染侵权纠纷案在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中国垃圾焚烧致病第一案在经历一审和二审两次开庭之后,最终以受害者败诉告终。该案涉及中国环境侵权诉讼中的经典难题,即如何证明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问题。基本案情和审理过程谢勇与马红梅系原告谢永康的父母。2008年5月12日,马红梅行剖腹手术后生子谢永康,谢永康出生三四个月后,谢勇发现儿子有频繁抽痉、对眼前的事物没有反应等症状,带其去多家医院就诊均无好转。医院诊断为:脑发育不全、脑瘫。在谢河村四组村民谢勇的家外不足200米,是被告天楹公司下属的垃圾焚烧厂。该垃圾焚烧厂自2006年7月初建成试产,但并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和排污许可证,也未对周围500米内的居民进行搬迁。垃圾焚烧厂运行过程中排放出刺鼻的废气和烟尘,引起了周围村民的强烈不满和政府的重视。2009年9月垃圾焚烧厂停厂有待扩建,故政府下发拆迁通知,对周围500米内居住的群众予以搬迁。谢勇在意识到儿子的脑瘫很可能是由垃圾焚烧厂所导致之后,先后找到县政府、南通市环保局、司法局、疾病预防等部门寻求帮助,未果。2010年8月9日,谢勇致电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请求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基本案情后,决定对谢永康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2010年9月10日,谢勇向海安县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海安县人民法院当日立案。2010年11月9—10日,本案在海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原告谢永康主张其脑瘫是由被告下属的垃圾焚烧厂排放的以二恶英类为主的有毒污染物所致,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1262302.6元;继续治疗费、康复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天楹公司辩称公司不存在对谢永康致残的环境污染侵权事实,与谢永康身体残疾亦无因果关系,而且环境违法行为并不是由自己造成的,因为搬迁的义务主体不是该公司,请求驳回谢永康对天楹公司的诉讼请求。2011年4月6日,海安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谢永康所患疾病与天楹公司污染行为之间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不能转移给天楹公司,因而判决驳回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谢永康不服,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1年5月25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本案。上诉人指出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的错误,请求二审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并提交了若干新证据。被上诉人则一再强调加害人承担责任的前提是谢永康要证实其所患脑瘫与垃圾焚烧厂所排放的二恶英之间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而并未提供新的证据。在延长3个月审限之后,2011年12月8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本案。围绕此次开庭,双方均积极提交了补充证据。庭审中,上诉人律师强调已提交了90多份证据,尽力证明污染行为和人身损害之间可能的因果关系。被上诉人律师则坚持表示,谢永康脑瘫与垃圾焚烧厂的大气污染没有任何因果关系,“垃圾焚烧厂周边的其他新生儿无脑瘫案例”,以及“谢永康的疾病可能是出生时脐带绕颈两周所致”。2011年12月22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有关污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不能由被上诉人承担,谢永康的上诉理由不成立,维持原判。本案争议的焦点本案是一起环境污染侵权案,其特殊性在于本案处理的是垃圾焚烧引发的健康损害,这类案件在国内尚属首例。因此,本案被称为“中国垃圾焚烧致病第一案”。由于垃圾焚烧处理厂是近年来随着中国的城市化发展而大规模兴起的,目前对于垃圾焚烧产生的污染对周围居民的健康影响,相关的理论和临床研究还比较少。这加大了本案判定侵权责任承担,尤其是因果关系认定方面的难度。理论上,环境侵权责任由3个要件构成:污染行为、损害结果、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在污染行为方面,垃圾焚烧厂未对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进行搬迁、没有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和排污许可证等已证明被告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在损害结果方面,谢永康被诊断为脑发育不全及脑瘫,并定为一级伤残。双方对这两点并没有很大争议。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天楹公司生产中产生的污染与谢永康目前的疾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针对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原被告双方主要围绕以下4个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原告母亲马红梅怀孕期间是否一直居住在离被告不足200米的谢河村四组?原告母亲马红梅怀孕期间的居住地是本案中一个关键的事实。如果马红梅怀孕期间不在谢河村四组居住,则很难证明谢永康在出生前受垃圾焚烧厂的污染侵害。

为了证明马红梅在怀孕期间一直居住在离被告不足200米的谢河村四组,原告出具了谢河村16名村民关于本村马红梅居住情况的反映、3位村民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海安县墩北村村委会出具的马红梅不在墩北村生活的说明等证据。被告未出示证据,但在质证过程中提出“即便马红梅不在墩北村生活,也不能必然认定其在谢河村四组生活”。一审法院并未明确说明马红梅孕期的居住地。而二审法院则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马红梅孕期的具体居住情况,“马红梅在其孕期的绝大部分时间里并不居住在垃圾焚烧厂附近”。二审法院的依据是一审法院在庭审之后主动对马红梅作的一次谈话笔录,其中马红梅说到“举行结婚仪式前,我住在我父母的墩头,墩北村的20组家中生活”。令人疑惑的是,这份谈话笔录并没有马红梅本人的签字确认,而在二审庭审过程当中双方也并未对原审法院的谈话笔录进行质证,二审法院却将这份效力可质疑的谈话笔录作为了主要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除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和一些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之外,人民法院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对法律规定的一些事项调查收集证据;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而事实上,这份谈话笔录未经被告申请进行调查,也并未经质证程序。因此,二审法院将原审法院作的谈话笔录作为重要依据是不妥的。谢永康所患的脑瘫是否可能是出生时脐带绕颈两周所致?被告否认存在因果关系的一个重要理由是马红梅产前胎儿脐带绕颈可能导致脑瘫。被告提供了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主任的一份咨询笔录作为证据,说明脐带绕颈两周是形成新生儿脑瘫的高危因素。原告方则提供了学术论文、江苏大学基础医学与医学技术学院陆荣柱教授出具的专家意见、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潘小川教授的专家意见,证明谢永康的脐带绕颈与脑瘫无关。其中,潘小川教授还出庭说明本案中“排除脑瘫系脐带绕颈两周导致”。对此,一审法院认为“马红梅产前胎儿脐带绕颈,而脐带绕颈导致脑瘫的可能性较大”。二审法院在综合认定双方的证据之后,认为造成胎儿和婴幼儿脑瘫的病因很多,分为出生前的高危因素、分娩时的高危因素(如脐带绕颈)、出生后的高危因素,“本案中,并不能排除上述诸多因素与上诉人脑瘫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可能性”。可见,二审法院更多地采纳了被告方提供的证据。笔者认为,对于马红梅产前胎儿脐带绕颈是否会导致脑瘫,应由被告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告成功地证明谢永康所患的脑瘫就是由马红梅产前胎儿脐带绕颈导致的,那么脑瘫与垃圾焚烧厂的污染之间就不存在因果关系。而本案中,被告仅仅是提供了一份咨询笔录证明脐带绕颈两周可能形成新生儿脑瘫,而原告则由专家潘小川教授亲自出庭发表了相反的专家意见。在此问题上,从原被告提供证据的形式以及所请专家的权威性出发,原告提供证据的证明效力应高于被告提供的证据。

在科学上,二恶英类污染物的暴露是否会导致新生儿脑瘫?生活垃圾焚烧排放的二恶英,是国际公认的一级致癌物。原告提供了8份文献资料证明垃圾焚烧厂生产所排放的二恶英的毒性及其对孕期妇女、胎儿和婴幼儿健康的影响,并请二恶英研究专家毛达博士出庭发表专家意见。而被告提供了《人民日报》等文献资料证明二恶英与婴幼儿脑瘫的发生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对此问题,一审法院未作出明确回应,而二审法院判决书中则作了较为详细的说明。二审法院认为,学界公认二恶英类对生物体会造成危害或有毒效应,包括急性致死毒性、皮肤性疾病、免疫毒性、内分泌毒性、生殖毒性、发育毒性或致癌性。但二恶英对人类的致脑瘫作用尚未得到证实,有关研究仍然面临科学的不确定性。二审法院认为,目前国际上并无对二恶英暴露与小儿脑瘫相关性的流行病学统计数据,在国际上出现的几次重大的二恶英污染事件中亦无新生儿脑瘫发病率上升的报道,在国外焚化炉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研究中也无脑瘫病例增加的现象。因此,二审法院认为目前科学上对二恶英是否会造成脑瘫存在科学不确定性,未达到一致的、公认的意见。笔者认为,科学上对二恶英造成脑瘫形成公认意见可能还需要很长的时间甚至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但是二恶英对人体健康的严重影响已是不争的事实。科学不确定性是环境法的一个基本特征,当科学上没有充分确实的科学证据证明某种行为与危险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时,仍应适用风险预防原则。目前我国对于风险预防原则还停留在理论和学术探讨的层次,而欧洲法院在司法中已开始适用此原则。建议我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尝试应用风险预防原则来处理环境侵权纠纷,而不是一味地强调可能永远达不到的科学确定性。是否由被告对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是本案最大的分歧点。原告认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应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其污染行为与原告所受损害不存在因果关系,如果被告不能提供证据排除其污染行为对原告造成损害的可能性,那么就推定为其污染行为与原告所受损害具有因果关系,被告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被告则一直强调,应由受害人谢永康来举证证明其所患的脑瘫与垃圾焚烧厂排放的二恶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对此关键性问题,两审法院也有所分歧。一审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并未免除受害人一方的举证责任,本案中,谢永康脐带绕颈导致脑瘫的可能性较大,举证责任不能转移给天楹公司。二审法院认为:“在涉及人身健康损害的环境侵权案件中,由污染者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的前提是污染行为有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疫学上的因果关系,这一因果关系须是普遍的公认的结论,而不能是基于个案的、推断性的结论。本案中,目前在疫学上并没有二恶英会导致新生儿脑瘫的普遍的、公认的结论,也不能排除其他因素导致上诉人脑瘫的情况,有关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尚不能由被上诉人承担。”从两份判决上看,两审法院都认为不应转移举证责任。笔者认为,二审法院人为地为转移举证责任设置了较高的门槛,即在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上存在疫学上普遍、公认的结论,并排除其他导致损害的因素之后才能转移举证责任。这种做法违背了我国法律对环境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明确规定。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六条就明确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对本案的反思虽然现行法律规定环境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应由污染者承担,但从近年来环境案件的审理实践来看,很少有法庭在判决中真正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从笔者掌握的资料上看,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就浙江平湖养殖厂水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终审判决中明确适用了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倒置。对于很多环境污染侵权,科学家花费巨额资金,经过长时间的跟踪研究,也无法彻底地确定因果关系。而由污染受害者来举证因果关系,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本案谢永康的父亲谢勇幸运地得到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专业援助,在一审中提供了近50份证据,二审中又提供了近40份新证据,并请两位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尽管这样,谢永康还是两次败诉,未获得分毫赔偿。反观两审法院处理本案的态度,难免令人怀疑,很多法律之外的因素是否在其中起到了作用,例如判原告胜诉可能会引起其他人的滥诉,或影响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发展。若以法外因素为前提,先得出一个结论,再在判决当中为这个结论填充论据,着实有违司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二审法院的这一判决不仅给谢永康一家以沉重的打击,也会对将来的垃圾焚烧致病案件产生深远影响。据了解,目前中国建成和在建的垃圾焚烧厂总数超过160座;而“十二五”期间规划的垃圾焚烧厂超过200座。围绕选址问题、居民健康问题,全国已出现多起居民集体抗议事件。如何处理城市堆积如山的垃圾与附近居民要求良好环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将成为一个日益尖锐而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我国地方法院还将审理更多类似于谢永康案的垃圾焚烧致病案。希望在未来的案件审理中,法院能作出一定的突破,保护垃圾焚烧厂附近居民的合法权益。

垃圾焚烧处理方案范文篇10

关键词:垃圾焚烧二次污染政策建议

垃圾焚烧与填埋处理相比,具有占地小、场地选择易、处理时间短、减量化显着、无害化较彻底以及可回收垃圾焚烧余热等优点,我们选取本产业成功个案——天津泰达环保公司作为研究对象。以附近通鑫园小区(有效样本总数450)和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宿舍(有效样本总数806)居民作为调查问卷对象,了解二次污染问题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建成于2001年双港新园小区位于天津泰达环保公司20米半径之内。小区中心位置距垃圾焚烧厂中心位置直线距离约300米,是距二次污染源最近的一个居民区。天津工程师范宿舍楼位于天津市外环线,与天津泰达环保公司仅隔一条马路,距离通鑫园小区约5米,周围是外环线马路。二者均在天津泰达环保公司可能污染范围之内。

■一、天津泰达环保公司二次污染问题分析

(一)通鑫园小区居民的调查结果和数据分析

我们调查了通鑫园小区四个年龄段(20岁以下、20—30岁、30—50岁、50岁以上)的居民分别对水污染、噪声污染、空气污染、生活垃圾及废渣污染的反映情况,经调查,我们发现各个年龄段的人群对空气污染反映均较大,各个年龄段的人群中认为存在空气污染的人数都占到了总被调查人数的50%以上。

居民认为在某些特定时间段(如晚19:00—21:00),公司排放浓黑色带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并夹杂少量烟尘。由于20岁以下人群在此时间段经常外出活动,如放学,故此意见在20岁以下人群中反映强烈,占100%。此外,天津泰达环保公司的工艺流程中,工业烟囱排出的水蒸气中夹带有少量尘渣,排量虽少于国家标准,但由于本身的物理特性和地理位置,致使许多高层住户反映曾在窗玻璃外表面发现少量薄层黑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的生活。

此外,水污染是除空气污染外居民意见较大的一项。噪声污染和废渣污染各年龄段居民选择率均较低。

(二)对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宿舍楼大学生的调查结果和数据分析

在有效的问卷调查统计结果中,我们可以直接看出认为空气污染存在的人数所占比重很高,达66.55%(水污染23.40%、噪声污染5.30%),其原因主要有汽车尾气排放产生粉尘、来自周围土道的尘土扩散及泰达环保公司在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有相当一部分问卷反映黑灰已严重影响到学生的住宿环境,这些意见多来自住在高层的学生。

■二、天津泰达环保公司垃圾焚烧二次污染问题原因分析

(一)地理环境因素

天津的城市生活垃圾属于典型的混合垃圾,原生垃圾中既有一般生活垃圾厨余垃圾,也有集市型垃圾、装修垃圾和庭院垃圾,具有不确定性、强波动性和高水分、高灰分、低热值的特性,不利于燃烧。在天津泰达环保公司附近是外环线,车辆较多,粉尘污染较严重,影响周边的居民环境。

(二)焚烧产物净化技术不完善

焚烧技术成熟并不代表焚烧产物净化技术已经完善,在采用焚烧方法处理生活垃圾比例较高的国家中,由生活垃圾焚烧厂排放出来的二恶英约占该国二恶英排放总量的10%~40%,可称是污染大户。

(三)天津泰达环保公司选址问题

1.从天津规划来看,建于津南区发展区域,不适宜建设垃圾处理厂

从整体的津南规划来看,厂址5公里半径内已建成了容纳十几万人的居民小区、各种服务于社会行政、经济、文化、金融、邮电、电信、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及设计等机构和设施和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园),工作和居住人口达十几万;该地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供水、供电、供燃气设施;有外环线主干道和一些次要道;有859、676等主要交通路线,垃圾运输车增加了道路的拥堵程度,加重了粉尘、噪声、空气污染。周边环境敏感性目标众多

距天津泰达环保附近的通鑫园等小区和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格林世界居民小区距厂区均不足500米。位于双港附近中华石园属国家AA级景点。烟气中的二恶英和酸性气体在过山气流效应作用下,势必会对上述风景区和自然保护区敏感目标产生严重的、不可逆的生态环境污染。

地形和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无害扩散

厂区地处天津市东南部,植被覆盖率低,逆温层对下风向的污染距离长,造成的污染范围大,在夏季盛行东南风时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周边地区的大气污染危害加剧。厂址处于城市建成区的中心位置,环绕该址各方向均有大量居住区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无论主导风向在哪个方向,一年四季总有人群和建筑群被污染物覆盖。

■三、政策建议

(一)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加强产业合理布局

政府要将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纳入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垃圾焚烧发电在垃圾处置中的比重。但在规划产业布局时,政府应充分考虑其地理位置及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尽量避开居民区,学校,市场等居民活动较密集的场所,尽量降低对居民生活造成的不必要影响,因为这可能会制约一个地区的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

(二)做好土地规划,建立合理的运营监理机制

应加强对地方垃圾焚烧厂的监督与管理,适时进行检测或抽查,防止第二次污染。建立完善和行之有效的垃圾处理运营监理机制,对于建厂地址进行合理规划,让纳税者和周边居民放心。

垃圾焚烧处理方案范文1篇11

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蒸汽系统

中图分类号:R124.3文献标识码:A

1概述

宁波枫林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设计日处理量1950吨,配套三台德国进口顺推阶梯式焚烧炉、2台6000kW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系统。项目于2002年元月正式投产,是全国第一个千吨规模、运行良好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鉴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主要生产特点及特殊运行工况的要求,除常规发电厂蒸汽系统外,一般还须考虑汽水旁路系统,并考虑与之相适应的运行方式。这些配置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典型工艺,也是垃圾焚烧发电厂区别于常规小型火力发电厂的重要特点。

2汽水旁路系统典型构成及特点

针对垃圾焚烧发电厂停机不停炉的工艺特点,汽轮机系统一般都考虑设置旁路系统。通常采用的汽轮机旁路系统一般有两种典型构成,一种是“旁路减温减压器+汽轮机及旁路公共凝汽器”;另一种是“旁路减温减压器+旁路高压凝汽器”。

2.1“旁路减温减压器+汽轮机及旁路公共凝汽器”的系统特点

这种系统一般应用在设置在2台以上汽轮机的垃圾电厂中,当任何一台汽轮机停机时,锅炉均可在额定负荷下运行,另一台运行着的汽轮机应尽可能增加进汽量以多发电,同时多余的新蒸汽通过汽轮机旁路系统排入运行着的凝汽器。该旁路系统主要由旁路减温减压器系统+低负荷减温减压器系统+减温水系统等组成,新蒸汽通过减温减压后排入凝汽器,此时凝汽器背压会相应提高。由于事故状态下凝汽器内的蒸汽温度和压力值均超过常规运行的数倍,所需的冷却水量和冷却面积也大幅增加,因此凝汽器需作特殊设计和制造。另外需设置低负荷减温减压器系统,当汽轮机停机时,新蒸汽经过减温减压装置后一路进入空气预热器加热空气,另一路作为加热蒸汽进入除氧器。此方案系统简单,配套辅助设备少,占地面积小,相应循环冷却水和凝结水系统也比较简单,可节省运行维护费用。但凝汽器及凝结水系统均属于非标设计,对设备的设计及制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典型工程案例上海浦西江桥垃圾发电厂。

2.2“旁路减温减压器+旁路高压凝汽器”的系统特点

与上一方案相比,本方案系统较为复杂,除了设置旁路减温减压器系统+低负荷减温减压器系统+减温水系统外,还需要配套旁路高压凝汽器及其循环冷却水、旁路凝结水系统+旁路射水抽气系统。当汽轮机停机时,焚烧炉同样在额定负荷下运行,所产生的新蒸汽直接经过减温减压后进入旁路高压凝汽器冷凝为旁路凝结水。旁路凝结水通过旁路凝结水系统进入汽水系统凝结水母管,再进入除氧器。汽机停机同时开启低负荷减温减压器系统,新蒸汽经过减温减压后进入除氧加热蒸汽管和空气预热器,分别用于锅炉给水除氧加热和焚烧炉级空气预热器,以保证焚烧炉、余热锅炉和除氧器的正常运行。此方案旁路系统处于热态备用状态,事故时切换投入运行时间短,切换所需时间和汽轮机降负荷从100%至零负荷所需时间基本一致,汽机负荷可以满足从零负荷到满负荷的调节范围,系统运行的可靠性是相当有保障的。但是本系统需要设置汽轮机主凝汽器和旁路高压凝汽器各一套,主凝汽器射水抽气系统和旁路高压凝汽器射水抽气系统各一套,相对于前一种方案系统较为复杂。另外,由于旁路减温减压器和高压凝汽器均处于热态备用的状态,高压凝汽器内需保持一定的真空度,以保证经过减温减压器后的饱和蒸汽能迅速进入高压凝汽器被冷却。典型工程案例广州李坑垃圾发电厂。

2.3两种方案的比较

上述两种典型构成各有特点。“旁路减温减压阀+汽轮机及旁路系统公共凝汽器”方案设备数量较少,占地面积较小,但汽轮机排汽接管上必须设置密封性能很高的矩形排汽逆止阀,以保证汽轮机停机检修时,严密关闭逆止阀,避免公共凝汽器中的蒸汽倒流至汽缸;另外,公共凝汽器本体要求能够同时承受来自不同方向、不同温度、不同压力的汽轮机排汽和旁路减温减压阀二次蒸汽的冲击;由此,这对公共凝汽器和矩形逆止阀的制造要求相当高,国内技术难以完成,设备均需依赖进口,导致工程投资费用激增。而“旁路减温减压阀+旁路凝汽器”方案对汽轮机主凝汽器和旁路凝汽器的制造要求按常规,虽然增加了旁路凝汽器、旁路抽真空系统、旁路循环冷却水系统和旁路凝结水系统各一套,而且占地面积较大,但整套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经济性是相当有保障的,并已在运行中得到证实,而且工程投资费用相对较低。

3汽水系统运行方式

3.1二台焚烧炉+余热锅炉在额定或负荷正常波动范围内运行,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汽全部用于发电而送入汽轮机,电网接受机组满负荷或负荷略有波动地运行,汽轮机的电动主汽阀和自动主汽阀全开,调节汽阀在压力控制模式下,即主蒸汽母管压力由汽轮机调节汽阀控制,汽轮机在额定负荷或正常波动范围内运行,使得机组尽可能地多发电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3.2汽水旁路系统运行,汽轮机停机。二台焚烧炉+余热锅炉可在额定或负荷正常波动范围内运行,汽轮发电机组解列,关闭汽轮机的电动主汽阀和自动主汽阀,调节汽阀全关,关闭汽轮机抽汽逆止阀,汽水旁路系统减温减压阀系统和低负荷减温减压系统投入运行。来自余热锅炉的过热蒸汽经旁路减温减压阀系统的减温减压后,进入旁路凝汽器,凝结水由旁路凝结水泵送入除氧器,除氧后给水经给水泵升压后送回余热锅炉。此运行方式下,主蒸汽母管压力由旁路减温减压阀控制。少量过热蒸汽经过低负荷减温减压系统的减温减压,一部分进入焚烧锅炉空气预热器,把经过空气预热器的空气加热,之后排人全厂疏水系统;另一部分蒸汽进人除氧器,用于余热锅炉给水的除氧加热。

3.3汽水旁路系统运行,汽轮机降负荷孤网运行,仅带厂用电孤岛运行。二台焚烧炉+余热锅炉可在额定或负荷正常波动范围内运行,汽轮机电动主汽阀和自动主汽阀全开,调节汽阀在速度控制模式下,保持恒定的厂内用电系统频率,控制全厂发电量恰好等于厂内总耗电量。多余的过热蒸汽经旁路减温减压阀系统的减温减压后,进入旁路凝汽器,凝结水由旁路凝结水泵送人除氧器,除氧后给水经给水泵升压后送回余热锅炉。由于汽轮机负荷很低,汽轮机的第一级非调整抽汽压力过低,汽量及其压力不能满足锅炉空气预热器和除氧加热的蒸汽需求,此时需联锁开启旁路的低负荷减温减压系统,提供除氧加热蒸和空气预热器用蒸汽。

结语

综述分析,垃圾发电蒸汽旁路系统在垃圾处理的全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生活垃圾处理的连续、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从而更好的解决焚烧生产运行殊情况下的垃圾处理矛盾。在蒸汽系统的技术改造方案的选择上,选用可靠经济的技术方案,从而提高生产系统运行的连续性、可靠性。

参考文献

垃圾焚烧处理方案范文篇12

关键词:市政生活垃圾,垃圾处理,系统工程

1.市政生活垃圾的产生阶段

当我们走进琳琅满目的超市和百货商场,大家首先想到的是那些物品的使用价值,然后希望将它搬回家,让它为我们的生活服务,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这个想法一点也没有错,更何况为了应对刚刚发生的经济危机,国家和政府还在鼓励消费。可是放在商场的这些家具、服装、器皿、饮料、……、等等一切物品,除了少部分属于食物的物品以外,大部分在我们搬回家之后,最终都将成为垃圾扔弃。商品包装在回家打开后就要扔掉,衣服破旧了也要扔掉,家具坏了或者陈旧了也要扔掉,看过的无用的书籍也要扔掉,塑料用品烂掉也会扔掉,电子产品坏了不能用也要扔掉,总之,大量的商品在失去其使用价值后都将成为垃圾,用一句说得有点夸张的话来讲:一切都将成为垃圾。”

2.市政生活垃圾的收运阶段

政府的环卫部门在收运垃圾的时候,虽然目前不少大中型城市已经投用不少的密闭性能非常好的垃圾运输车(垃圾不会抛撒在道路上,垃圾中的水分渗出后不会洒落在运输道路上),但是,就像上海和成都这样的大城市,还有不少不能做到全密闭的大量垃圾运输车辆扔在仍在使用中,造成垃圾运输车辆对通行道路的污染,特别是进出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附近道路(大约在5~10公里范围内)严重污染,其中,尤以垃圾中的渗滤液渗漏掉在路面上的污染为重。在垃圾从居民点收运到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过程中,还有垃圾中转站,垃圾中转站应为能够很好防雨的建筑,雨水不再进入垃圾,目前新建的垃圾中转站都能够按照防雨和密封的要求建设,但仍在使用的大量过去建成的垃圾中转站没有防雨设施,雨水不可避免地进入堆放在垃圾中转站的垃圾中,特别是南方地区降雨量大,这个问题更加明显。所以政府环卫部门应加大资金投入,尽快完成旧式垃圾运输车辆的改造与换代。。

3.市政生活垃圾的处理阶段

3.1主要的垃圾处理方法

垃圾处理方法的种类是很多的,但目前市政生活垃圾的大规模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填埋与焚烧。填埋处理的主要优缺点:①优点:初投资和封场之前的运营费都很低,封场后产生的沼气可以通过燃气轮机发电。。②缺点:填埋场底部防渗漏施工质量问题和填埋场底部在承重后不均匀沉降拉裂容易造成渗滤液深入地下污染周边地下水及土壤;填埋场工作期间及封场后有发酵臭气溢出污染空气环境;长期占用土地,且占地大;填埋场开始运营及封场后多年需要对填埋场析出的渗滤液进行收集处理,虽然能处理。。垃圾焚烧的主要优缺点:①优点:减量化效果明显;可以资源化利用来发电;燃烧后产生的废渣可以综合利用;占地省;②缺点:初投资及运营费用高;焚烧过程中需要控制二恶因的生成;燃烧产生的飞灰收集起来后属于危险废弃物,固化处理后仍需送填埋场;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CODcr高达20000~70000,BOD5高达10000~35000)虽然能处理,但非常困难,而且处理成本非常高。

3.2垃圾焚烧中二恶因的控制

垃圾焚烧过程中控制二恶因的排放主要有三个手段:第一,根据科学研究,构成二恶因的是多种是结构和性质都很相似的包含众多同类物或异构体的两大类有机化合物,全称分别是多氯二苯并二恶英polychlorinateddibenzo-p-dioxin(简称PCDDs)和多氯二苯并呋喃polychlorinateddibenzofuran(简称PCDFs)--由2个氧原子联结2个被氯原子取代的苯环和为多氯二苯并呋喃(PCDFs)由1个氧原子联结2个被氯原子取代的苯环,在燃烧温度达到较高的温度,都会分解成一些无害的低分子产物,所以必须控制垃圾焚烧的燃烧温度大于850℃,为了可靠,维持其在850℃以上2秒,这个规定也是进入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这个是容易做到的,即使垃圾热值达不到,可以通过添加辅助燃料(天然气或柴油等)来实现。第二,烟气在放热降温过程中,已经燃烧分解的无害化学物质在温度600℃左右存在再次合成二恶因的可能,为了降低其再次合成量,垃圾焚烧所配套使用的余热回收锅炉在烟气处于该温度区间,布置了使烟气快速降温的蒸发器。烟气在很短的时间(小于0.5秒)就通过了该温度区间。第三,在烟气处理过程中,喷入比表面积和吸附能力非常强的活性炭到烟气中,吸附烟气中的二恶因高分子物质。

3.3垃圾厂选址

垃圾焚烧处理,包括填埋和焚烧,不可避免地对周边环境有一些影响,就像厕所一样,这个东西大家都离不了,但谁也不愿意住在厕所旁边,所以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的选址非常关键,应在充分纳入民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决策,让民众也站在政府的角度,来确定垃圾处理的选址位置。目前很多地方,垃圾处理的位置选址都是由领导和少数的专家在决策,严重缺乏民主性。垃圾处理的选址应尽可能结合人口密度和运输距离进行综合考虑,离城市太近,影响周边居民,离城市太远,运输距离长,垃圾运输成本大幅度增加,要综合这两个因素,在民众的理解和支持下来合理进行垃圾处理的选址。随着我国运输条件的大幅度改善(很多城市都形成了由内向外绕城的多环高速道路),适当增加垃圾处理厂址离城市中心的距离是可取的。

3.4垃圾焚烧处理产业化不可取

当然,国家环保部门会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排放进行监测,但是目前来看,由于环保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监测是不到位的,该严格监测的无法实施,对并不需要高标准控制的指标却擅自提高排放标准。鉴于上述现状,建议政府尽快取消垃圾焚烧处理产业化,由政府来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垃圾焚烧发电厂(目前大多数垃圾填埋场都是由政府部门投资建设并管理)。政府本不应该去做自己并不擅长的事情,但为了实现垃圾处理不危害环境,有必要把这件事情担负起来。广州市的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也许是个较好的案例,该厂由政府投资建设,聘请国际上知名的公司来进行运营管理,广州市固废中心(政府职能部门)对其实施严格的监督和考核,缺点是运营成本较高。在我看来来,北京市明确宣布取消垃圾处理产业化是北京人民的一大幸事。以前是因为缺少资金,大量采用BOT方式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目前,经济发展起来了,资金的困难远不如以前,政府也有能力考虑用财政资金来支持垃圾焚烧处理这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4.结论

在垃圾处理这个系统过程中,政府应担负起对社会民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立法建设,严格监督管理垃圾处理行业的所有参与者,包括市民、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垃圾处理的企业和组织。参与垃圾处理的企业应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建设运营管理,积极运用和开发先进的处理技术,实现垃圾处理低成本化,如确因成本过高经营困难,不因为过去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的束缚,主动加强与政府的沟通,获得政府的理解与支持。

参考文献:

[1]赵由才,宋玉.生活垃圾处理与资源化技术手册.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7,05.

[2]李定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及应用.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