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例(12篇)
电力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1篇1
公司员工安全责任书(一)
为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保护每个员工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每个员工享有劳动安全卫生保障权力的同时,必须严格履行各自对安全生产应尽的义务。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人员,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现将相关内容明确如下:
一、甲方(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1、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2、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预防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贯彻安全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进行相应检查、对违反规定情况进行处理。
二、甲方(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对乙方进行安全环保技术教育,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告知乙方所从事的职业中可能遇到的职业危害及危险。
3、应按相关规定对乙方的实际表现进行奖罚。
三、乙方(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拥有的权利
1、享有参加社会和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专业技术培训和参与各种安全生产活动的权利。享有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的权利。
2、女工及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工种,享有特殊保护或按规定定期体检的权利。
3、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领用必要劳动防护用品、防冻、防暑降温用品的权利。
4、有权了解所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有权对危险状况的了解、知情权,对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建议、批评、检举和控告。
7、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及工伤赔偿请求权。
四、乙方(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必须履行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业主、监理、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环保管理规定,服从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
2、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或向有关人员(部门)报告;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要求作业,自觉维护安全防护设施。对由自身原因发生的事故,负完全责任。按时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3、自觉接受各类安全技术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按要求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爱护各类安全环保设施。
5、严禁酒后作业和未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6、严格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工作时不得嬉戏打闹或干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禁止在施工区域和其他危险水域游泳。
7、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参与抢险与救援等应急任务。
五、凡未经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者,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者,一律不准安排上岗作业。此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指用人单位、员工个人)各执一份。
六、本单位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与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字后视为各方已经对此全面理解。
七、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乙方:(职工个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员工安全责任书(二)
为了切实保障每位员工的人身安全,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牢记在心中,落实到行动上,特订立如下安全责任书: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公司三级(入司教育、部门教育、班组教育)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并按时参加公司或部门的各类安全学习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上、下班途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3、遵守劳动纪律,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熟知本岗位不安全因素特点。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及各种安全制度,记录清晰、真实、整洁,并保持工作场地清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4、保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通信设备整洁,生产施工器具摆放有序;未经批准,不得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得动用其它通信设备和机械设备(包括车辆);爱护各类防护设施和标语等,不得私自拆除挪作他用;非本人操作的各种设施、设备、仪器、电脑等,非经允许不得使用;不得擅自拉接照明用电等电线。
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协同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6、公司对特殊岗位员工提供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每个员工必须正确佩(穿)戴和使用,妥善保管;进入特殊岗位前先检查一下自己或他人有无违章或冒险作业。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日常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遇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措施保证的情况下,员工有权拒绝作业。
8、员工可以自觉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并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9、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10、不得在工作场所内吸烟,不得烧电炉或明火取暖,严格遵守单位防火等安全制度。
11、不得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准吵闹斗殴,努力搞好个人的卫生及室内、外场所的环境卫生,防止病虫害。
12、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员工健康体检活动。
13、遵守国家明文规定的交通法规和车辆管理(包括职工摩托车)。无驾驶证的人员严禁驾驶任何车辆、有驾驶证的人员严禁驾驶三无车辆和与准驾不相符的车辆,严禁酒后驾车、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车、英雄车,不强行超车。
14、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15、严格遵守治安管理条例和其它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16、发现安全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以上规定,望认真执行,切实做到。若有违反者,年终不得评先;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情况严重者,将处以罚款乃至除名。
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员工、部门、公司安委办各执一份。
部门:(经理签字、部门盖章)员工:(签字)
日期:
公司员工安全责任书(三)
为了确保员工人身和财务的安全,企业的财产不遭受损害,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记在心,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经企业和员工双方确认,制定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服从企业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企业制定的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二、上班前要认真做好岗位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如果处理不了,应立即报告车间负责人和安管员。
三、工作期间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电工去整修,严禁擅自操作。配电房不准非本岗位职工进入。对危险化学品要定点存放,适量领用,严格管理。对生产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报修。对不完好设备立即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同时停止生产。
四、积极参加镇(街道)、村(社区)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掌握扑灭初期火灾和自防自救能力,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置放位置、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五、严禁员工上班期间赤脚、敞衣、赤膊、穿拖鞋、穿高跟鞋、穿裙子、戴围巾、留长发及酒后上班。要坚守本职岗位,不准擅自离岗串岗。上班时不做所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员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进入厂内,不得持有管制刀具和器械。不能参与聚众、打架斗殴和偷窃公司及他人财产物品的违法活动。
七、严禁在车间、仓库、食堂、宿舍及公共场所吸烟。(指定吸烟区除外且烟蒂扔在指定的容器内)厂内发现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控制并向上级有关人员反映。
八、员工不能在宿舍内炒菜烧饭,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及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电器产品,如热得快、电热毯、电磁炉、取暖器、电热水袋等。不乱拉电线,手机充电器、充电宝应及时拔掉,出门时关掉电源开关。
九、员工不得在楼梯间内停放、充电电瓶车。上楼梯不能有互相推拉,拥挤、抢跑、跳跃等行为。
十、下班后准时回厂,不在厂外留宿(租房在外的员工除外)。员工在休假及上下班途中,需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交通法规及公共场所行为准则,乘坐具有营运资格的交通工具。
十一、不轻易相信陌生电话,不打开陌生微信的连接,微信支付时确认无误后再输入密码或验证码。
以上几条请员工自觉遵守,如有违反上述要求或其他自身原因而导致身体损伤和财产损失的,由员工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厂方代表签名:员工签名:
公司员工安全责任书(四)
一、目标任务
坚决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有效发现并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力争实现全年岗位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决定、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本岗位操作规程。
2、依据岗位职责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实施岗位安全生产活动,是本岗位含上级临时指派的工作岗位及工作生活区域安全活动的直接责任人。
3、工作期间严禁饮酒,杜绝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阻止他人违章作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对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负责,切实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4、积极参加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能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本岗位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按规定实施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并按要求整改到位。
5、熟悉本岗位安全环境,加强对机电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做到不带病作业严格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的制度,为接班人员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6、认真学习安全技术知识,积极参加职工岗位技能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和技术水平;掌握必要的现场急救知识。
7、应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安全工器具、消防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对本岗位、班组、部门发生的异常及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有责任保护好现场并如实上报,有义务参加事故抢险及善后工作。
8、上下班期间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车,杜绝违章行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9、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公司员工安全责任书(五)
为了切实保障每位员工的人身安全,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牢记在心中,落实到行动上,特订立如下安全责任书: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公司三级(入司教育、部门教育、班组教育)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并按时参加公司或部门的各类安全学习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上、下班途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3、遵守劳动纪律,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熟知本岗位不安全因素特点。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及各种安全制度,记录清晰、真实、整洁,并保持工作场地清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4、保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通信设备整洁,生产施工器具摆放有序;未经批准,不得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得动用其它通信设备和机械设备(包括车辆);爱护各类防护设施和标语等,不得私自拆除挪作他用;非本人操作的各种设施、设备、仪器、电脑等,非经允许不得使用;不得擅自拉接照明用电等电线。
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协同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6、公司对特殊岗位员工提供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每个员工必须正确佩(穿)戴和使用,妥善保管;进入特殊岗位前先检查一下自己或他人有无违章或冒险作业。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日常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遇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措施保证的情况下,员工有权拒绝作业。
8、员工可以自觉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并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9、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10、不得在工作场所内吸烟,不得烧电炉或明火取暖,严格遵守单位防火等安全制度。
11、不得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准吵闹斗殴,努力搞好个人的卫生及室内、外场所的环境卫生,防止病虫害。
12、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员工健康体检活动。
13、遵守国家明文规定的交通法规和车辆管理(包括职工摩托车)。无驾驶证的人员严禁驾驶任何车辆、有驾驶证的人员严禁驾驶三无车辆和与准驾不相符的车辆,严禁酒后驾车、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车、英雄车,不强行超车。
14、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15、严格遵守治安管理条例和其它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16、发现安全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如实向事
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电力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电力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篇3
本文从电气安全的重要意义、工作中遇到的隐患以及相关安全管理措施三个方面来讨论在工厂企业的电气工程施工中应该如何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关键词:电气安全防范措施员工培训
中图分类号:F40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在电气工程操作中,任何一个操作步骤的颠倒或漏掉,都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毁、大面积停电等严重的事故,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甚至是严重的社会影响,所以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正确制定和严格遵守电气安全规章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一、加强电气安全的重要意义
我们可以从各项事故统计资料看出,电力施工中的各种事故,绝大多数不是由于施工者的技能水平低造成的,而是由于其没有安全意识所造成的,这表明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是保障电力生产安全的关键。因此可见,对电气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各企业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员工中树立安全意识,着力制定并完善企业的事故防范机制及长效管理机制。以人为本,监管部门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杜绝一切安全隐患的存在,确保生产的安全性,全面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电气安全问题已成为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头等大事。
二、电气工程施工常见的隐患
1、施工中常常发现有先穿线后戴护口,或者不戴护口;导线背扣或死扣,损伤绝缘层等现象的发生;以及穿线过程中弄脏已经粉刷好的墙面等。
2、穿线工程中,不按图施工,预下管径偏小,导线数量多造成管满率高,管内空间余量小,散热面不够。再加上施工人员技术素质低等因素。这样的危害是加快了导线绝缘层的老化速度,降低了工程的使用寿命。
3、没有将腐蚀剂擦拭干净,开关没有切断相线,甚至将相线接到灯头螺口线柱上。插座安装未按规程接线问题等是在安装工程中常见的安全问题。
4、不少施工人员容易产生麻痹心理,在导管敷设施工中,对金属材质导管的管口不做处理,在管口处遗留很多毛刺,这些金属毛刺是很大的安全隐患:在穿线施工中这些毛刺容易将导线的绝缘层划开,后果不堪设想,一旦出现了问题,轻者造成短路停电而且难以维修,重者可能引起火灾。
5、在避雷系统安装施工过程中。引下线的做法各不相同,有的用镀锌圆钢,有的利用构造柱的四根主筋沿墙体或柱内敷设。施工中常常出现漏焊或焊接不规范现象,其造成的后果是:漏接或者漏焊一处引下线,很可能就会使引下线失去应有的作用,避雷系统就不能发挥正常作用。
三、相关安全管理措施
1、企业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应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他各级领导在其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管理单位有关责任人和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执法人员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在企业中,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将新的安全技术落实到员工的工作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2、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在员工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安全法规,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定期、不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组织职工参加“安全月”等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表彰先进,推广经验。
3、在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易发生事故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作好记录;基层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上报领导,发生事故要立即按紧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
4、组织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对临时调动人员要告知其所在岗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报告,遇到问题要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按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救,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参加和协助调查,落实防范措施。事后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做到“四不放过”,按规定填写事故报表,上部有关处室,提出事故当事者的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5、建立健全的安全条例。根据电气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有目的的对某些事故多发施工项目进行严格的监督,落实电气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把施工安全责任制进行层层分解到基层,一层抓一层,层层落实。
6、严格执行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督促职工穿戴;定期检查安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仪表等,一经发现失效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理,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7、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组织好安全检查(包括班组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性安全检查)。
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做到“三定四不推”(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凡是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推上级部门)。
8、作业场所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并定时进行检查试验。
9、易燃、易爆场所的电器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和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10、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查。
1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结束语:电力能源是国民经济的重要能源,是工农业生产的强大动力。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电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虽然电的用途很广,可以为人类很好地服务,但是如果不了解电的基本性质和基本知识,那么在使用电的过程中就可能使设备损坏甚至人身伤亡事故。因此,在享受电给人类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必须十分重视安全用电问题,只有了解了电的性质,才能驾驭电能,造福于人类社会。参考文献:
[1]崔政斌.《用电安全技术》,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年出版。
电力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篇4
企业突发停电事故应急预案2022
一、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在发生系统停电险情时,全体员工能依据规范和相关程序,有组织的做好应急处臵和抢险救援工作,降低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停电专项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公司110KV冶金变电站、110KV炼铁变电站、110KV钢北变电站、电厂突然系统停电事故。
三、引用文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四、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和权限
4.1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公司主管副总经理
副指挥长:总调主任、机电部部长
成员:各生产单位设备领导
4.2、应急处臵工作组
4.2.1人员作用与职责:
(1)指挥长为应急指挥总负责人。负责全厂应急过程中对外联络、对内分工,并对上一级领导及主管部门及时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及事故类别,必要时请求外援。
(2)副指挥长:积极、密切配合指挥长处理事故,当指挥长不在时顺应肩负指挥长职责,负责处理缮后事宜。
(3)成员:绝对服从指挥长命令。按照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开展工作,负责组建本单位抢险突击队,并分工明确,检查抢险(救)工、器具是否安全可靠,并与各成员相互沟通,不准冒险蛮干、违章指挥。
当发生系统大面积停电后,本应急预案自动生效,应急指挥部自动生效,以上人员接报后,应无条件迅速赶到现场。
4.3、应急电话:
五、系统停电事故特征
5.1公司110KV供电系统现状描述
公司有110KV冶金变变电站(3台*50MVA主变)、炼铁变电站(2台*63MVA主变)和钢北变电站(2台*63MVA主变)三座,主供电源来自220KV彭庄变电站和220KV沙岗变电站。主供公司生产用电为110KV线路三条,分别是沙冶线,约39km,输电能力为80MVA;彭炼线、彭冶线同杆架设各一回,约10km;每回输电能力为180MVA;冶金变电站和炼铁变电站联络线一回(即冶炼线);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联络线一回(即冶钢线);现在运行方式由彭冶线带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钢后负荷),彭炼线带炼铁变电站(铁前负荷),冶炼线冶炼1开关备用。沙冶线做为备用电源处于热备用状态。三座变电站生产运行管理归电厂。
5.2事故特征
5.2.1地区电网系统故障停电,110KV系统线路同时停电:信钢公司各用电单位的生产用电将进入全面停电状态,全公司的生产面临瘫痪。
5.2.2彭冶线路事故跳闸,线路重合闸不成功,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系统失压,钢后的生产用电将临时停电,通过冶金变电站和炼铁变电站的联络线冶炼线联络,及时恢复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的电源;或通过沙冶线接带冶金站和钢北站全部负荷。
5.2.3彭炼线路事故跳闸,线路重合闸不成功,炼铁变电站系统失压,铁前的生产用电将临时停电,优先利用彭冶线通过冶金变电站和炼铁变电站的联络线冶炼线联络,及时恢复炼铁变电站的电源。若彭冶线因负荷影响不能接带三座变电站负荷,可利用沙冶线接带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负荷,彭冶线单独接带炼铁变电站负荷。如期间沙
冶线不能正常投运,彭冶线不能承担信钢公司全负荷生产用电时,由总调下令采取临时限负荷措施组织生产。
5.2.4炼铁变电站单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对跳闸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供电;如故障原因短期不能查明情况下,由总调下令采取临时限负荷措施组织生产。
5.2.5冶金变电站单台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投入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供电。对主变跳闸的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备用;在故障原因不能查明情况下,不得盲目供电。
5.2.6钢北变电站单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投入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供电。对主变跳闸的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备用;在故障原因不能查明情况下,不得盲目供电。
5.3危险性分析
5.3.1触电。主要是高压电击和电弧触电。
5.3.2电气火灾。由于变压器油或其他在高温状态下可能燃烧的物质可能引起的火灾。
5.3.3高处坠落,碰伤、摔伤,窒息,等。
六、系统停电信息报告程序
6.1在事故情况下,彭冶线跳闸:彭冶线跳闸钢后的生产用电将临时停电,当班值班人员,应及时与电业局的调度联系,如果可以及时恢复,应及时恢复彭冶线的供电。如果不能及时恢复要申请通过冶炼线进行联络,核实线路定值无误,及时恢复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的电源;也可给市电业局调度申请将沙冶线加入运行接带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的电源。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
6.2如果是彭炼线跳闸,不影响钢后生产,但影响铁前生产。此时,应申请电业局调度,及时恢复彭炼线的供电,如果因事故不能及时恢复彭炼线的供电,优先利用彭冶线通过冶炼线进行联络,及时恢复炼
铁变电站的电源。若彭冶线因故障不能投入,利用沙冶线通过冶炼线联络,核实线路定值是否投入正确,及时恢复炼铁变电站的电源。因沙冶线线路容量受限,不能承担信钢公司全负荷生产用电,由总调下令采取临时限负荷措施组织生产,保铁前的重要负荷先供电,其它负荷待正常供电后再恢复。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
6.3当地区电网系统故障停电,彭冶线和彭炼线两条线同时跳闸时,值班人员应及时与电业局的调度联系,及时恢复任一条110KV线路供电或向电业局申请将沙冶线加入运行,保信钢公司的用电。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
6.4炼铁变电站单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对跳闸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供电;如故障原因短期不能查明情况下,由总调下令采取临时限负荷措施组织生产,按事故情况下保公司重要负荷原则,逐步恢复生产供电。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
6.5冶金变电站单台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投入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供电。对主变跳闸的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备用;在故障原因不能查明情况下,不得盲目供电。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
6.6钢北变电站单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投入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供电。对主变跳闸的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备用;在故障原因不能查明情况下,不得盲目供电。
七、应急响应
7.1事故状态下的保公司用电的原则(送电顺序):
7.1.1保证焦化供电;
7.1.2保证高炉供电;
企业突发停电事故应急预案2022
对突发火灾、雷击、风灾、水灾及市政管网维修等原因造成的停电,并根据我司的供电情况,为保证我司生产正常顺利进行,减少人员损害及财产损失,本着思想重视、制度完备、责任明确和措施到位的原则,制定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停电应急处理小组及职责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停电应急处理及相关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
二、报告:(一)、计划停电情况
24小时值班人员接到综合办公室停电通知后,立即报告停电应急小组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同时由综合办将停电的详细情况通知各相关用电部门,让他们提前做好停电的工作安排和准备。(二)、突然停电的情况
(1)各生产车间及相关辅助部门突然停电
各生产车间或相关辅助部门突然发生停电,立即报告24小时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人员查明情况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报告停电事故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应急小组不能处理的立即报告应急办,由应急办报告应急领导小组。(2)全厂突然停电
全厂突然停电,24小时值班人员立即报告停电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同时由综合办将停电的详细情况通知各生产车间及相关辅助部门。
三、停电应急处理措施(一)、电路保障系统
1、双电源供电,停电后两路电源相互切换时间为5秒内,保证全厂供电。
2、应急电源(EPS)供电,停电后EPS立即启动,能保证应急用电30分钟。
3、发电机供电,停电后5分钟(2启动预热发电机需2分钟)送电到重要生产工艺控制车间。
(二)、应急处理小组采取的应急措施
1、计划停电情况时
(1)、接到停电的通知后,停电应急小组人员应立即检查备用电路的工作情况,保证随时能切换供电线路。同时检查备用发电机组的工作状态,对备用发电机组要进行试车,确保备用发电机组能随时启动发电。(2)、停电时,启动双电源供电,两路电源相互切换时间为5秒内,能保证全厂供电。预定停电时间到来前5分钟对发电机进行预热,在双电源不能供电时,启动发电机供电,值班人员立即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切换供电线路,确保在5分钟内将电送到重要生产工艺控制车间。
2、突然停电情况时
(1)、全厂停电时:启动双电源供电,能保证全厂供电。在双电源不能供电时,电工维修值班人员立即启用发电机供电。确保在5分钟内将电送到重要生产工艺控制车间。
(2)生产车间及辅助部门报告突然停电时:24小时值班人员立即查明情况,及时处理,恢复供电。不能处理的马上报告停电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抢修直到恢复供电。
3、在停电期间,24小时值班人员必须监视配电室各种仪表的指数是否正常,若出现双电源及发电机组均不能供电,立即报告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该负责人报告应急办,由应急办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并立即与供电公司联系请求移动发电车支援。
4、由24小时值班人员安全送电时,24小时值班人员对一些重点生产工艺控制车间进行电话跟踪,确保送电工作安全及时有效。
(三)、各生产车间、及相关辅助部门的应急措施
停电期间,双电源供电突然出现故障,EPS电源不可用,在厂内发电机供电前具体应急措施:
1、各生产车间及辅助部门
(1)、各生产车间及辅助部门负责人接到停电通知,立即告知值班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同时做好停电期间的相关应急准备工作,包括物质及设备的准备(电筒、应急灯等)。
(2)、突然停电情况时,各生产车间及辅助部门负责人或值班人员检查本区域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开启,以便及时提供必要的照明。有备用电源的地方立即启用备用电源。
(3)、各车间及辅助部门负责人及时告之一线员工,在停电期间不要随意走动,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
(4)、各生产车间及辅助部门主动与电工班联系,进一步了解停电的相关情况,以便妥善安排停电期间的工作。
(5)、突然停电时,各生产车间有未完成的工作尤其是关键工艺控制点的工作,及时与电工维修班联系并告知相关情况。
(6)、在停电中可能对仪器设备有损害损坏的,各生产车间及辅助部门负责人或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减少财产损失。
(7)、停电期间的产品、半成品、已投入的原材料全部撤场分类入库封存,由质检部门出具检测报告后做进一步处理。
2、安全保卫科
(1)、安全保卫科负责人接到停电通知后(特别是夜间),应将保安人员合理安排到重点供电设备处,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3、后勤保障:
(1)库房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应急立即检查停电应急物质(如应急灯、电筒等)的数量、质量,保证需要。
(2)、在节假日、夜间突然停电时,当接到24小时值班人员电话,需紧急领用相关物质时,必须立即到岗,完成物质的配送。
四、后期工作
综合办对停电事件进行分析总结。
五、附则
(一)、预案制订与修订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停电事故处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二)、预案解释
电力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两个根本”,筑牢安全底线,铁腕治理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问题,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安全评价机构服务质量,根据应急管理部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视频动员会议精神和应急管理部、省厅《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我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安全评价领域突出问题,以整治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生产经营单位以虚假报告获取相关许可(两虚假”),安全评价机构出租出借资质、评价人员出租出借资格证书(两出借”)等问题为重点,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以下简称1号令)施行以来法定评价项目和现有安全评价机构全面排查(两个全覆盖”),延伸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现整治一批、震慑一批、吊销一批、提升一批,全面清理整顿安全评价市场。
(二)坚持底线思维。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着力化解安全评价领域冲击安全底线的突出问题,分类、分行业梳理安全评价领域现存问题的表象、成因与机理,分地区、分行业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安全评价机构直接责任,推进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
(三)坚持系统观念。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专项整治,系统剖析制约安全评价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原因,破解制约安全评价作用发挥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因素,从改革安全评价资质认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法规标准体系等方面研究治本举措。
二、专项整治范围及重点内容
专项整治范围为在邯注册的安全评价机构及在邯开展业务的安全评价。重点围绕安全评价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等3个层面开展专项整治。
(一)安全评价机构层面
1.是否存在违反法规标准的规定开展安全评价,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的情况(认定情形详见附件1)。
2.是否具备并保持1号令规定的资质条件(市外机构除外)。
3.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情况。
4.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法定安全评价项目等情况。
5.是否存在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的情况。
6.项目组人员是否符合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
7.是否存在擅自更改或者简化评价程序和内容等情况。
8.是否建立安全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并认真落实。
9.是否存在出具重大疏漏安全评价报告的情况。
10.是否存在安全评价人员违规出借出租资格证书、持假证上岗的现象。
11.是否存在安全评价人员冒用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冒用本人名义在安全评价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签名的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层面
1.是否利用甲方地位,采取利诱、拒付技术服务费、合同约定等手段,要求或者默认安全评价机构出具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安全评价报告。
2.是否存在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供虚假失实的原始资料和第三方”证明材料的情况。
3.对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事故预防措施、隐患整改意见等,是否及时落实到位。
4.是否利用虚假报告获得相关许可、验收或者备案。
(三)监管部门层面
1.是否存在以备案、登记等形式,设置或者变相设置安全评价机构准入障碍的情况。
2.是否存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3.是否存在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要求企业接受特定安全评价机构开展技术服务的情况。
4.是否存在干涉安全评价活动及报告结论,要求企业提交结论为合格”或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评价报告等情况。
5.是否将安全评价机构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数量满足确保每三年至少覆盖一次的序时进度。
6.在安全生产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在安全评价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是否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对利用虚假评价报告取得相关许可、验收或者备案的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依法进行了处理。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专项整治从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
认真学习应急管理部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视频动员会议精神,按照应急管理部及省厅专项整治方案,结合实际,制定邯郸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方案,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也要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把整治一批、震慑一批、吊销一批、提升一批”作为硬性任务,跟进保障措施,完善验收办法,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分层次全面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6月)
1.在邯注册及在邯开展工作的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机构对照整治重点中的1l项内容开展自查,全面自查1号令施行以来的法定评价项目和报告,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期间要主动清理出租出借资格证书从业人员,严肃整改出租出借资质证书违规行为,形成自查自改报告,并填写评价项目统计表(见附件2)备查。同时,把评价项目清单在本机构网站公开,自查报告及1号令实施以来(2019.5.1)法定安全评价项目清单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市局规划科技和信息化处。
2.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对照整治重点中的6项内容开展自查,及时清理与放管服”改革要求、1号令不相适应的文件规定,坚决纠正违规干预安全评价市场、没有法定依据违规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等做法。其中,涉及由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要结合实际提出清理和整改措施或建议。同时,汇总1号令实施以来的法定安全评价项目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市局规划科技和信息化处。
(三)集中检查(7月至9月)
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年度执法计划等,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集中组织开展对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人员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与执法工作。
1.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机构监管科室配合市局规划科技和信息化处,对在本地区注册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保持情况进行复核,严肃查处安全评价机构与人员的弄虚作假、出租出借证书等问题。
2.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科室和市局机关安全生产监管处室要按照各自的行业监管范围,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和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执法科(队)室按照各自分管行业领域年度执法计划,对生产经营单位法定评价项目做好检查;结合河北省互联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和评价机构网站评价项目清单,全覆盖检查1号令施行以来的分管行业领域的法定评价项目,核查安全评价报告与生产经营单位实际符合性,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评价报告建议开展隐患整改情况、报告相关建议采纳情况等,对发现的虚假失实安全评价报告,要严肃追究安全评价机构、报告编写与评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建设单位和提供虚假材料第三方”的责任;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支队要做好对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监管监察科(队)室的指导工作,加强沟通协调,避免重复和遗漏。
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延伸检查同一机构对同一企业开展的多项安全技术服务,厘清中介服务事项的派生主体、实施依据、组织程序和报告用途等,形成专题分析报告。
4.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梳理除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之外,在开展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要求企业委托安全评价等中介机构开展的作为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事项,形成清单。
(四)督导检查(10月)
市局组织专门人员,赴矿山、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点县(市、区)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一是听取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阶段性汇报,查看方案、资料和专题分析报告,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实行重点跟进督办。二是随机抽查部分安全评价机构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查验集中检查阶段的工作实效。三是对许可、监管、检查工作中要求开展的安全评价评估类事项进行抽查、梳理。
(五)验收评估(11月)
市局将对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安全评价机构自查自改情况、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情况组织全面验收,深刻剖析问题,系统总结经验,实行公开通报,必要时要通过回头看”行动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六)总结提升(12月)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一是剖析、整理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生产经营单位以虚假报告获得许可、验收、备案,从业人员出租出借资格证书等方面的典型案例,按规定报送市应急管理局汇总。二是围绕制约安全评价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法制因素,系统梳理行业现状,剖析问题成因,提出切断中介机构与企业违法利益关联的举措,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三是辩证分析专项整治工作,系统梳理、优化本地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办法,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监管合力。
市应急管理局:一是全面总结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活动实效、存在问题、严重违法行为和典型执法案例等公开通报。二是系统研究影响安全评价发挥作用的深层次问题,从体制、机制、法制方面分头组织调研,落实任务分工,研提改革方案建议。三是在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的领导下,提出完善过程控制、强化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建议,压实安全评价实施过程的各方面责任,严厉打击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四是对接《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十一)、1号令,适时修改《河北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过程督导,充分调动安全评价机构监管、行业管理和执法部门积极性,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务必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抓好整治。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按照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三)从严处罚,形成震慑。要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安全评价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据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严重程度,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对于需要吊销机构资质的要及时上报市局,然后由市局逐级上报上级机关进行处理。专项整治期间,市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安全评价机构从业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
(四)严肃问责,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依法依规问责。
(五)强化宣传,形成氛围。一是实行动态调度。集中检查阶段(7月至9月),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及市局安全生产监管处室和市安全生产监察要于每旬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一日上午9点前,将检查情况表(附件3)报市局规划科技和信息化处;市局规划科技和信息化处汇总后于每旬最后一个工作日上午,将阶段性工作进展连同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4)、虚假安全评价报告汇总表(附件5)报送省厅规划财务处。12月10日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典型执法案例和专题调研报告等报送市局规划科技和信息化处,然后汇总后报省厅规划财务处。三是强化社会监督。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设立举报电话或邮箱,接受社会对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情况的举报,接受社会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监督。
应急管理部举报邮箱:ap222022@163.com
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举报电话:0311-87803165、87805007
邮箱:jg87803165@163.com。
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310-3020770
邮箱:hdajjgh@163.com
五、有关说明
本方案所指法定安全评价,是指1号令规定的法定安全评价服务事项,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设定的用于办理行政审批的安全评价中介服务事项,具体分为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矿山安全生产许可涉及的安全评价,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涉及的安全评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涉及的安全评价;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用于报监管部门备案的安全评价;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其他安全评价。
联系人:贺建周联系电话:0310-3020770
附件:1.虚假安全评价报告认定情形
2.评价机构评价项目自查统计表
3.生产经营单位法定评价报告核查统计表
4.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5.虚假安全评价报告汇总表
附件1:
虚假安全评价报告认定情形
一、周边环境与评价期间实际情况不符,且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故意隐瞒的。
二、主要建(构)筑物与评价期间实际严重不符,主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故意隐瞒且影响评价结论的。
三、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及第三方出具的技术服务报告或者结论进行伪造、篡改的。
四、故意隐瞒企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影响评价结论的。
五、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记录严重缺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或者职称不符合要求的,故意隐瞒且影响评价结论的。
六、存在不符合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项,故意隐瞒且影响评价结论的。
七、存在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消除或者采取的管控措施未经监管部门认可,故意隐瞒且影响评价结论的。
八、煤矿安全评价故意隐瞒煤矿主要灾害等级、超层越界、剃头下山开采等重大事故隐患或情况,影响评价结论的。
九、故意隐瞒矿山开拓生产系统现状与安全设施设计不符或者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工程建设的情况,影响评价结论的。
十、故意隐瞒油气田内部集输管道占压情况,影响评价结论的。
十一、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存在占压、保护距离不足、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未设置全天候视频监控设施,未按要求开展法定检验,故意隐瞒且影响评价结论的。
十二、金属冶炼企业的设备设施明显不符合《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铝电解安全规程胍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规程》《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等规定,故意隐瞒且影响评价结论的。
附件2:
评价机构评价项目自查统计表
评价机构名称:填写日期联系人
序号
评价项目名称
是否按规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成员是否符合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
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开展勘验情况
是否存在擅自更改或者简化评价程序和内容等情况
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开
是否存在冒名签字情况
整改措施及责任人
整改完成时限
1
2
3
....
注:.评价机构对1号令实施以来开展法定安全评价的项目全部统计。
附件3:
生产经营单位法定评价报告核查统计表
填报处(科、队)室:截止日期:年月日
检查生产经单位(家次)
检查法定评价项目(个)
检查发现一般违法行为数量(项)
下达执法文书(份)
行政处罚(次)
罚款(万元)
责令停业整顿(家次)
建议吊销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个)
纳入黑名单”(家)
对采信虚假报告的行政许可依法处理数量(家次)
媒体曝光(家次)
填报人:联系电话:
注:1、本表由监管监察处(科、队)室填报,每旬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一日报同级机构监管处(科)室。
2、本表实行累积报送,每次统计截止日期”前的累计汇总情况
附件4:
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截止日期:年月日
检查评价
机构数量
(家次)
检查发现一般违法行为数量(项)
下达执法文书
(份)
行政处罚(次)
罚款
万元)
责令停业整顿
(家次)
建议吊销
评价机构
资质证书
(个)
纳入
黑名单”(家)
对采信虚假报告的行政许可依法处理数量
(家次)
媒体曝光(家次)
填报人:联系电话:
注:1、本表由市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负责汇总填报
2、本表实行累积报送,每次统计截止日期”前的累计汇总情况
附件5:
虚假安全评价报告汇总表
填报单位:截止日期:年月日
序号
评价报告名称
项目所在县(市、区)
评价机构
对机构处理情况
采信本报告的
行政许可、验收
或备案
对相关行政
许可、验收或备案整改情况
填报人:联系电话:
电力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篇6
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地方煤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原则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原则: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地方煤矿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控制和减少零星事故,确保实现省、市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防控负全面责任。煤矿企业每旬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2、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责任。县(区)煤炭管理局是辖区内地方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主体。要制定计划,由主要领导带队,认真组织开展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
3、严格隐患的闭合管理制度。排查出的所有隐患必须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责任,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无盲区、无盲点、无空档、无缝隙”,扎实有效地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突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一)“一通三防”与瓦斯治理。矿井是否按照《安徽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要求,建立健全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矿井通风系统是否满足“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要求;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是否健全完善、运转正常;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和综合防灭火系统是否健全;火工品贮存、管理、领退、使用和销毁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突出矿井“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制定、贯彻和落实是否到位;
(二)防治水。矿井是否按照《防治水规定》等文件规定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物资设备,是否制定完善的防治水管理规章制度;主要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防治水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有水必治、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及杨庄矿周边矿井,是否建立和科研院所合作关系,是否制定针对性的防治水方案,并认真落实。
(三)安全供电与顶板管理。矿井供电系统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具备可靠的双电源,井下中央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及地面主要车间等是否具备供电双回路;是否按期淘汰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产品及工艺;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是否落实了顶板管理的各项措施等。
(四)管理及培训。矿井是否按照《指导意见》和《淮北市地方煤矿技术管理规定》要求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特殊工种是否经煤炭管理部门三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新进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四级安全培训,获得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矿井是否按核定劳动定员数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矿井是否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跟班带班制度。
(五)采矿秩序和依法开采。矿井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全生产、建设;是否存在超层越界或擅自提高上限开采行为;是否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的;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是否存在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是否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设计、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审批以及是否存在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公告制度
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煤矿企业在进行登记建档的同时,要采取适当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公告,接受监督。市、县(区)煤炭管理局对查出重大隐患的矿井,要依法进行停产整顿并在主要媒体上公告。
(二)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销号。重大安全隐患由县(区)煤炭管理局实行档案化管理,并安排专人挂牌督办,必须按“五定”原则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领导要亲自过问,严格落实督办责任,直至隐患消除。
(三)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1、建立隐患分级排查工作机制,矿井主要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必须每旬组织各部门、区队对全矿井生产中已经存在和可能存在的隐患全面排查分析。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排查活动,对隐患进行确认,制定治理措施,按隐患级别、类别登记造册。并于每月3日前将隐患排查及治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区)煤炭管理部门。
2、按规定报告。煤矿企业必须于每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重大隐患排查及治理整改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其中,市直管煤矿向市煤炭局报告,其他煤矿向县(区)煤炭局报告。报告应当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3、完善整改制度。煤矿企业要按照“五定”原则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和隐患治理保障措施,隐患治理必须做到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得生产,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4、完善督查和验收制度。一般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煤矿企业应当按照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煤矿企业在重大隐患整改后,必须按照《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监察办法》规定向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提出验收书面申请报告,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收到煤矿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验收不合格的,隐患不得消除。
(四)建立专家“把脉”制度
各县(区)煤炭局应聘请“一通三防”、采掘、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等煤矿专家,对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受水害威胁矿井开展安全开采技术“会审”和检查,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治理和监控防范措施,严密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对辖区水害、瓦斯等灾害严重矿井每季度必须组织专家开展至少一次隐患排查。
(五)建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对存在以下行为的,市煤炭局将对县(区)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1、违规违法生产、建设的;2、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3、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开展不力,安全质量标准化未实现动态达标的;4、不按规定淘汰国家明令淘汰机电设备、产品、工艺的;5、“一通三防”、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6、谎报瞒报和拖延不报事故的;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凡年度内三次或三次以上约谈的矿井,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提请免去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
(六)完善管理干部考核制度
市煤炭局将按照《关于印发煤矿管理人员任职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地方煤矿法人、矿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干部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在安全生产岗位任职。
(七)建立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
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隐患不能限期整改销号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矿井实施停产整顿,并依法实施处罚。
五、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
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煤矿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监察办法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深刻领会精神,熟悉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内容和要求,强化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识,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矿区形成人人查隐患、治隐患、防隐患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监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
县(区)煤炭局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实行一矿井一档案式管理。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存在瓦斯涌出异常、自燃发火、水害威胁等重大事故隐患的矿井,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市、县(区)煤炭局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提请办矿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县(区)煤炭局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必须依法责令停产治理,并现场下达隐患整改治理通知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电力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1篇7
关键词:变电工程;竣工;验收。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正文:
近年来我国电网及电力装备水平发展较快。因工程时间紧、任务重、验收标准和验收项目制定不周密,验收过程还存在一些问题,给主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带来麻烦。因此,搞好变电设备的竣工验收,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安装时的隐性缺陷,对保证投运后电网的运行安全尤为重要。
一、变电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和基本要求
变电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施工单位进行三级自检后,向工程建设单位提交自检报告,然后由工程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单位三级自检和监理单位的初检报告,组织运行、设计等单位进行预检,预检结束并安排消缺、复检合格后,向竣工验收组提交竣工预检(预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同时向竣工验收组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变电竣工验收组在收到工程建设单位的竣工预检(预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申请以及相关资料后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变电设施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是全面检查工程设计、设备制造、施工、调试和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系统及设备,安全、可靠投入运行的关键性程序。
变电工程竣工验收检查是在施工单位进行三级自检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进行初检。初检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运行、设计等单位进行预检。预检后由启委会工程验收检查组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核查,必要时进行抽查和复查,并将结果向启委会报告。
变电工程的竣工验收,应以批准的文件、设计文件、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和省公司颁发的有关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为依据。变电工程的质量必须经电力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审查认可,并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变电工程必须成立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下设工程竣工验收组和启动组。工程施工停电计划应纳入生产综合年度计划。工程竣工验收目标是通过加强工程竣工验收,促进优质工程的建设。
二、验收前工作
1.土建方面关注土建收尾工作,绿化清洁工作,为工程创造良好的环境。
2.落实设备差缺、缺陷、材料物资差缺的问题。无论问题大小,都需要落实。
3.关注计算机监控系统通讯组织、故障录波工程师站通讯组织、电能量采集系统通讯组织及相关调试工作。
4.落实设计变更的处理情况、关注现场存在的设计存在问题
5.关注工程通讯、远动的工作开展情况,落实高频电缆、光纤电缆敷设、熔接方面和调试方面存在的问题。
6.关注工程调试试验的情况,掌握工程调试试验的进展情况,对关键项目进行重点落实,现场监督检查和交底。关注需要外委中试院进行的比角差试验,提前落实是否已按要求完成。
三、竣工验收工作各部门职责
1.竣工验收组
核查工程质量的预验收报告,组织各专业验收检查,听取各专业验收检查组的验收检查情况汇报,审查验收检查报告,责成有关单位消除缺陷并进行复查和验收;确认工程是否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协调并监督工程移交和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工程资料的移交等。
2.设计单位
应配合施工单位,提供完整的、符合实际的工程竣工图纸,并提供设计更改联系单等。
3.建设项目法人
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做好启委会成立之前的准备工作,全面协助启委会做好工程验收、启动等过程的组织管理,检查、协调竣工验收的日常工作,并参与竣工验收。
4.施工单位
负责提供工程安装调试等有关文件、资料和质量检查报告、试验报告,提供为启动用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线路施工单位还应做好验收必须的安全措施
5.质量监督部门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对工程总体质量出具意见,并参与竣工验收。
6.工作人员
生产运行人员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提早介入,以便熟悉设备,编写或修订完成现场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完成人员培训、岗位考试、岗位定编,建立设备档案、运行记录簿册,设备命名和标签的制作。配备安全工器具、备品备件和保证安全运行的各种设施。负责接受调度命令并进行各项运行操作。
7.监理单位、
按合同负责工程全面的质量管理,负责提供工程监理报告,并参与竣工验收。
四、工程竣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
1.变电工程,因其设备和进出线回路多,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整组联动试验项目多,有时会造成必要的试验项目遗漏:
①断路器、隔离开关在远方、就地分合时后台机显示器主接线图所对应的变位信号
②继电保护部分的绝缘监察装置和主变瓦斯保护定值有时在保护方案中忘记整定
③主变压器的瓦斯继电器只有出厂试验报告,大多情况下现场都未作试验。
重点检查开关柜五防措施
对折臂式隔离开关设计中应充分了解不同厂家对静触头安装的要求及特点,特别应注意在不同静触头安装型式下应不影响刀闸的安全运行。
测控屏、开关柜上用于断路器用于断路器分合闸控制开关应选用带钥匙闭锁的转换开关,且钥匙不通用。
主变铁芯接地不应通过外壳过渡接地,应直接引下接地。中性点接地系统中性点应安装放电间隙,间隙应水平布置,间隙间距需符合要求。
开关柜厂家将PT二次侧N零线直接接在开关柜小母线上接地,应该是二、三次N应分别引至电压切换柜一点接地。
主接线为内桥接线时,需特别注意主变保护及备自投动作后不应启动线路开关重合闸。
通讯DC/DC直流变换器-48V输出和直流配电单元的“正极”均需接地,“负极”均需配置防雷器,通讯DC/DC直流变换器-48V输出开关容量应大于直流配电单元输入开关容量。检查DC/DC直流变换器是否接入电源监控系统。
视频与火灾报警、防盗报警需实现联动
检查室内与室外电缆沟交接处的防水设计。
2.有些新建变电站是为了服务当地新上大型工业项目而配套建设,因输变电工程项目和大型工业项目在科研、立项、设计、审批、资金落实等环节在各自系统走完程序所需时间上的差异,一定程度上存在工业项目急等用电的现象,从而导致新建变电站施工周期短,安装任务重,验收不到位,资料交不全的现象。
3.重要变电站的竣工验收若在一天内全部对新建枢纽变电站的二次设备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逐条线路、逐台设备的检查试验和重要设备、重要线路的充电运行,从时间的安排上,要想进行细致的检查和试验较为困难。
五、变电工程的竣工验收措施
1.变电工程竣工验收组,根据各单位和专业的分工情况,组成若干个验收小组,各单位具体负责以下专业的竣工验收:
①一次设备验收。
②生产运行准备验收
③变电站计算机监控验收
④通信验收
⑤计量、仪表验收
⑥消防保卫验收
⑦继电保护、自动装置验收
⑧土建验收
⑨档案资料验收
2.在验收前形成工程的书面情况汇报,主要汇报工程的概况、基本的施工情况以及公司验收的情况,提供基本数据。同时,应检查项目部施工组织管理的资料、施工调试资料等是否齐备完善,变电管理处督促项目部整改,组织工程项目部迎接质检站的检查。
3.在验收时,施工安装单位应移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①安装技术记录。
②工程竣工草图,全部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竣工草图。
③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④根据合同提供的备品备件清单。
⑤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⑥调整试验记录。
4.变电管理处督促工程处、项目部完成队级、处级质检,变电管理处督促完善施工记录和调试试验记录,除一些工期紧张的工程二次保护调试的记录可以稍后,其他记录应与工作同步完成。变电管理处组织公司级质检验收,出具公司级质检记录,变电管理处督促整改封闭。
5.根据实际情况,变电管理处组织启委会组织的竣工验收,协调相关事宜,重点关注影响工程投产的关键问题,确定需要整改的工作,变电管理处还应督促项目部在投产前落实完毕。对于启委会验收组提出的问题清单,应保留问题清单归档,同时组织项目部一一对应的进行消缺
6.重要变电站的安装竣工验收,相关职能部门,应提前根据站内主接线和投运时的运行方式安排,提前制定工程验收启动方案,合理确定验收日期。明确参加验收人员的责任分工,二次验收人员应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到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进行认真详细的检查验收。
结语:
变电工程的验收工作,需要所有参加验收的工作人员有耐心和责任。必须逐项逐条的检查试验,尽量把所发现的缺陷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工程以后的投产使用做好铺垫,保证工程项目能更好的服务社会。
参考文献: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王岩.浅析电力工程造价的控制措施[J].科技传播,2011(12):149-150.
电力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篇8
1.1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供电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电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保证重点。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11号)、《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国务院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1.4基本情况
1.4.1位于北纬30度53分~31度09分,东经121度35分~121度51分,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平均降雨量1174.2毫米,年均气温15.50C。是国际大都市的郊区和浦东的组成部分,地处长江三角洲的东南端,西枕黄浦江与市区相望,北接浦东新区,东濒东海,南临杭州湾,总面积835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50.1公里,是防汛、防台的最前沿。“十一五”期间,的人口随着东海大桥的开通,洋山深水港码头的使用,临港新城的建成,的常住人口将从目前的95万人上升到145万人;一些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存在引起大面积停电事件隐患,一旦大面积停电事件突发,必然会造成区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4.2目前供电分公司有不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33座(其中22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变电站2座,35千伏变电站30座),输配电线路110千伏线路4条,长84.45公里,35千伏线路64条,长406.3公里,10千伏线路333条,长1738.61公里,380伏线路共3575公里。
1.4.3由于受特定的地理环境及气候因素影响,地区每年有30天左右的雷击,每年都要经受1-3次台风、强雷暴雨等灾害的袭击,对电网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危害。如年的“麦莎”、“卡努”台风。
1.4.4近年来,随着区大开发不断深入,基建施工增多,人为的外力破坏和电力设施被窃事件不断增多,对电网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影响。
1.5适用范围
1.5.1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和处理本区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雷暴雨等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供电事故。
1.5.2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分公司系统性制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与处理体系。
1.5.3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区域电网,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2.1.1分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组织机构。供电分公司成立处置供电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供电分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供电分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有关部门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服从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市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一领导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
(2)接受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领导,就应急处置工作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提供应急援助;
(3)统一领导本区供电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
(4)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5)宣布分公司进入和解除(I级)供电事故状态;
(6)宣布分公司进入和解除(II级)供电事故状态;
(7)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8)组织停电事件的调查。
2.1.2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2)监督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4)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撰写供电事故调查、总结报告;
(6)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等。
2.1.3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供电事故处置需要设立以下工作小组,具体处理供电事故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1)技术专家组:由相关部门和班组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鉴定和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
(2)抢险救援组:由生运部、工程部、营销部等部门和班组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3)综合信息组: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及报送工作。负责加强与气象部门等部门联系,做好事发地的气象和天气预警信息咨询、收集工作,为指挥机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
(4)后勤保障组:做好应急抢修需要的物资、备品供应,抢修车辆的调配,做好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2.1.4供电分公司电力调度机构
2.1.4.1电网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2.1.4.2调度机构组织制订防止大电网停电事故的处理预案,并每季度定期组织进行联合反事故演习。积极参加与上级调度机构和兄弟调度机构的联合反事故演习,制订保站用电措施,落实电网事故处理预案的有关要求。
2.1.4.3电力调度机构在供电事故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
(1)掌握电网运行状态,判断事故发生性质及其影响范围;
(2)下达调度命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有效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采取各种必要手段,尽可能保证主网安全和重点地区、重要区域的电力供应;
(4)组织电网、用户之间的恢复,提出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
(5)指挥电网操作,恢复电网供电和电网接线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
(6)及时将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2.2组织体系框架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急救援专业部门、相关单位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类管理、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突发供电事故应对工作。
3预测、预警
3.1预测
3.1.1公司应急办应根据有关应急管理规定收集突发供电事故的有关数据和信息。
3.1.2健全预报机制。有关责任部门应对突发供电事故的相关信息进行及时汇总、收集、研究,做出预报,重要信息要立即报送。
3.2信息报告
3.2.1迅速报告信息。一旦掌握和发现突发供电事故信息,有关单位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立即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3.2.2严格报告制度。供电事故处置责任单位接到供电事故信息后,在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重要信息要及时向公司应急办、区应急联动中心报告,公司应急办应在30分钟内口头向区应急办报告,1小时内书面向区应急办报告。做到事发后报告迅速,处置时报告正确,事件结束后要有总结报告。
3.3预警
3.3.1预警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电网供电事故分为特别严重(I级)供电事故和严重(II级)供电事故两个等级。(II级用橙色表示、I级用红色表示)
3.3.1.1II级供电事故。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下列影响之一,供电分公司进入II级供电事故状态:
(1)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5%以上,20%以下;
(2)因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及以上,40%以下;
(3)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破坏或打击,对区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3.3.1.2I级供电事故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下列影响之一,供电分公司进入I级供电事故状态:
(1)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及以上。
(2)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40%及以上,并且造成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区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15%及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3.2预警级别研判与。分公司应急办在接到有关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I级供电事故和II级供电事故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确定。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将预警级别建议,报区应急办及市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研判处置。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4.1.1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时,电力调度机构立即启动电网事故处理预案,同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1.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大面积停电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研究决定事故级别,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1.3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进入I级或II级供电事故状态之后,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和区应急办,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理工作接受领导,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人员迅速进入电力调度机构的应急指挥中心.
4.2分级响应
4.2.1II级供电事故控制
4.2.1.1分公司系统各相关部门立即启动大面积停电的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4.2.1.2当电力供应持续出现严重危机,并有可能导致系统性供需破坏和大面积停电时,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及区应急办提出申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电方案。分公司电力调度机构应按照特殊时期限电方案,严格落实限电措施。
4.2.1.3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保证重点地区、重要区域、重要用户的供电,电网值班调度员有权决定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临时中止对用户的供电等一切必要手段,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各级运行值班员必须严格服从电力调度命令,正确执行调度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值班调度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4.2.2I级供电事故控制
4.2.2.1分公司系统各相关部门立即启动大面积停电的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4.2.2.2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应急办申请救援力量。
4.2.2.3电力调度机构应尽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4.2.2.4区电力调度机构配合上级调度机构执行”黑启动”方案。
4.2.2.5调整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尽速对已停电用户恢复供电,对重要用户应优先恢复供电。
4.3电网恢复
4.3.1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之后,要尽快恢复电网供电。
4.3.2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协调好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一定裕度。在超高压电网恢复过程中,要防止发生过电压,避免造成新的设备损坏和停电。
4.3.3在对停电发电厂和变电站恢复送电之后,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对重点地区、重要区域、重要负荷的电力供应。对于分区进行的恢复,在条件具备时应尽快恢复联网运行。
4.3.4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应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各电力用户应严格按照调度指令要求恢复用电。
4.4信息共享和处理
建立以部室主任、班(站)长为主的应急反应指挥网络。网络内各级成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调度集群对讲机必须在开启状态,并统一置171频道。
应急处理过程中,相关部门、班组的信息由应急办公室负责在分公司局域网站上传,并且做到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及时性、正确性,达到应急处理信息共享。
4.5应急指挥
根据需要设立现场应急指挥室。现场应急指挥室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选择性成立相关工作组。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6新闻
停电事故及相关问题的新闻及其相关事项由区政府新闻办处置。
4.7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领导指挥中心确认突发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向批准预案启动的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各方面意见,报区应急办同意后,作出应急结束。
4.7.1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II级供电事故状态:
(1)电网接线恢复正常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事故停电负荷及事故拉限电负荷基本恢复供电;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4.7.2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I级供电事故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重点地区、重要区域负荷恢复90%及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5后期处置
5.1善后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分公司应急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班组,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大面积停电事件中,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使用的材料、物资等,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及时做好统计、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
善后处置工作由公司应急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班组人员应积极配合。
5.2保险
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各抢修部门和班组,在抢修工作的同时,做好现场物损统计和取证工作,汇总后交应急办公室,有应急办公室联系各保险公司查勘理陪。
5.3调查和总结
5.3.1大面积停电之后,除按照国家政府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5.3.2大面积停电之后,公司及时组织生产、运行、调度、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5.4.3分公司各部门必须及时总结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6应急保障措施
6.1技术保障
6.1.1分公司各部门必须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建立覆盖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的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并落实防止供电事故的预防性措施、紧急控制措施和电网恢复措施,完善常态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机制。
6.1.2分公司各部门必须督促各类电力用户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订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预案。矿井、医院、地铁、金融、通信中心、新闻媒体、高层建筑、军事设施等特别重要用户,必须自备保安电源。
6.2装备保障
6.2.1分公司各部门必须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大面积停电应急所需的各类设备和电力抢险物资。
6.2.2分公司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以及事故抢修的准备工作。
6.3人员保障
分公司各部门必须结合应急工作需要,聘请由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方面专家,调查和研究电力应急预案的制订、完善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4后勤保障
6.4.1发生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时,分公司各部门应迅速调度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事故设备。
6.4.2在电力事故抢险过程中,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及区人民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必要时请求军队给予支持。
6.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保障
6.5.1应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思想,抢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各项补充规定,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开展工作,保证抢修质量。
6.5.2在抢修过程中如遇异常或有困难时应及时与上级主管联系。
6.5.3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6.6通讯和照明保障
6.6.1电力调度室的应急指挥中心有可靠的二路交流电源、一套UPS系统,能保证应急指挥中心事故照明和计算机、通信用交流电。
6.6.2分公司应急办公室利用分公司局域网站制作应急部门通讯录,确保应急参与部门之间联络畅通。
6.6.3远动通信有远动专职定期检查。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7.1.1分公司各部门在平时工作中应加强应急工作宣传和教育,提高各部门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对应急预案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各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协调与配合,落实各自的职责和任务,保证预案的有效实施。
7.1.2分公司将加强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采用各种通俗易懂方式普及停电后的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方法,提高公众应对停电的能力。
7.2.1分公司各部门加强电力调度部、生产运行部、营销部、营业站、后勤部门以及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7.3演习
7.3.1分公司每年6月15日前,组织一次调度机构反事故演习,组织一次大面积停电联合演习。演习邀请上级调度机构、同级调度机构、分公司相关部门、重要用户参加,以加强电网、电厂和用户之间的协调和配合,锻炼相关人员、相关部门的实战能力,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演习结束后,要对演习过程进行评估、总结。对反事故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整改,不断完善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使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更具有实战性、针对性、预防性。
8监督检查与奖惩
8.1公司应急办负责对本公司系统应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汇总后交应急领导小组,对相关人员、部门进行奖惩。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应急处置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电力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若干问题的决定》、《**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列》和我省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力度,结合我市实际的情况,决定对我市的焊接电源、电磁继电器、电力电容器、互感器产品进行定期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产品和范围
本次定期监督抽查的产品为焊接电源、电磁继电器、电力电容器、互感器。本次监督抽查的对象主要为我市生产焊接电源、电磁继电器、电力电容器、互感器的持证生产企业。
二、工作要求
1、本次定期监督抽查工作委托我局直属技术机构组织实施,其中焊接电源、电磁继电器、电力电容器产品由**省高低压电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组织实施;互感器产品由**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组织实施。鉴于市财政已经落实监督抽查经费,承担、承检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监督抽查检验费用。
2、本次抽样由承担单位组织实施。抽样时,承担单位应有两人以上参加,并向受检企业出示本文件、单位介绍信或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上述材料不齐全的,受检企业有权拒绝抽样。执行监督检查抽样的人员在对企业进行产品抽样的同时,要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信息进行调查,认真填写《**省质量监督产品企业信息调查表》,并将调查信息与检验数据一起上报。
3、为避免重复抽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原则上一个企业只能抽查一至两种(类)产品,且每种(类)产品只能抽检一个批次。当计划中安排的企业已被抽到两个批次产品时,其他产品不再抽样。
4、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和**名牌产品,凡列入计划的,只进行企业情况调查,免于本次市级定期监督抽查产品的质量实物检验。
5、出口产品不得抽检。承担单位如发现受检企业生产的产品全部用于出口的,应在抽样单中说明情况,停止抽样。受检企业也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如外销合同、加工协议或证明书等材料。
6、时间安排。本次定期监督抽查的抽样工作自发文之日起至4月10日结束,承担单位应于三天内将抽样结果上报我局监督稽查科。检验工作于**年6月底完成。
7、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本次定期监督检查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监督检查结果的上报和后处理
1、承担、承检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调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质监发〔**〕372号)文件规定的检验报告寄送要求,将检查不合格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以邮政特快专递等便于核实查询的方式送达受检企业,并确认企业收到。
2、承担、承检单位应于检验工作完成后,将不合格报告清单、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汇总表、不合格报告(包括抽样单和企业调查表)、监督抽查工作小结、产品质量分析报告报送我局监督稽查科。质量分析报告应做到有数据、有分析,既面向企业又面向社会,能够用于新闻。
电力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篇10
关键词:火力发电;安全评价;评价单元
在火力发电厂可行研究及竣工验收阶段,业主均应委托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及安全验收评价。目前,相关部门未制定火力发电厂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规程,各安全评价机构的报告质量良莠不齐。笔者根据经验,尝试对火电厂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写进行阐述。本文旨在为火电厂报告编制提供借鉴思路,故报告涉及的火电技术细节不逐一列举。
1编制说明
安全评价采用系统安全工程的方法,对火电厂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其危险等级及其可接受程度,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并作出评价结论。
评价范围:燃料供应系统、主厂房、升压系统、除灰渣系统、脱硫及脱硝系统、化水系统、冷却系统、储灰场及其它生产辅助配套系统。
评价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工程资料。
2项目概况
介绍项目选址、自然条件、周边环境、交通运输、燃料供应、水源供应、总平面布置、生产系统及主要设备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对项目厂址、自然条件、总平面布置、物料、生产过程、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
辨识结果: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灼烫等;主要有害因素有毒物、粉尘、噪声与振动、高温、电磁辐射等。
4评价单元划分及评价方法选择
4.1评价单元划分
评价单元划分如下:厂址与总平面布置单元;建构筑物单元;燃煤贮运系统单元;制粉系统单元;燃油储运系统单元;锅炉系统单元;汽轮机系统单元;发电机、电气系统单元;热工自动化控制系统单元;供氢站系统单元;化学水处理系统单元;水工系统单元;除灰渣系统单元;烟气脱硫设系统单元;烟气脱硝系统单元;特种设备单元;交通运输单元;公共危险有害因素单元;作业环境单元;施工过程单元(安全预评价报告适用)。
4.2评价方法选择
安全预评价可采用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事故模拟及后果分析及类比工程法。安全验收评价以安全检查表法为主。
5定性、定量评价
安全预评价报告主要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及事故危险程度分析。安全验收评价主要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法律法规符合性检查。
6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的目的不同,因此该部分侧重点有所区别。
6.1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从安全技术及安全管理两方面提出对策措施。
6.1.1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建议。安全技术措施主要针对所划分的各评价单元涉及的技术部分一一提出。
6.1.2施工期对策措施建议
(1)施工期必须遵守“三同时”规定。(2)建设单位应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与施工方应签订施工期间安全生产责任书。(3)施工方应加强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查管理。施工方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4)施工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5)施工方应做好施工安全管理。施工过程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6)遇到恶劣气象条件时施工方应停止相关作业。(7)施工现场用电应规范,禁止乱搭、乱接。(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时,加强通风换气,并应有监护人。(9)特种设备设施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检测。(10)特种作业均应由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进行操作。(11)施工现场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减少施工振动、噪音、粉尘、废水、固废等不良因素对周围环境的危害。
6.1.3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建议
(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2)制定本企业的各级安全责任制度。(3)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4)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演练。(5)设安全投入专项资金。(6)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任职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7)企业应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并将其信息向安监部门进行申报、备案。(8)为员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9)特种设备均应取得质监部门的使用许可证,特种设备及强制检测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测。(10)各危险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11)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进行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和管理。
6.2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先提出现场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再说明业主整改情况,最后提出需补充的对策措施。
7安全评价结论
7.1安全预评价结论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列出第3章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2)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燃煤储运系统火灾、燃油罐区火灾、汽轮机油系统火灾、电气火灾、锅炉炉膛爆炸、氢气及氨气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等。
(3)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a.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原则。b.总平面布局各建构筑的间距符合安全要求。c.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员应取得任职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d.编制各层次、各事故类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修订,并在相关部门备案。e.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加强监控,并在安监部门备案。f.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管理。
(4)危险、有害因素受控程度及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符合性。只要本项目采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安全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就可被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5)综合评价结论。本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贯彻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情况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从安全生产角度看,其兴建是可行的。
7.2安全验收评价结论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
列出第3章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2)安全符合性评价结果。项目总体布局合理,燃煤、燃油、锅炉、汽机、电气、热控、化学水处理、除灰渣、脱硫、脱硝等系统设置的防火、防爆、防雷、防电伤害、防机械伤害、防毒、防噪声、防腐蚀等安全防护措施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3)安全验收评价综合结论。本项目采取的安全设施及措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竣工安全验收的条件。
在编写火力发电厂安全评价报告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本文抛砖引玉,仅供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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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篇11
关键词:锅炉压力;管道;安装;压力容器;特殊设备检验;
0引言
目前,中国的经济发生了突飞猛进的变化,锅炉行业更加突出,产品的技术性能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并形成了独立开发研制一代又一代新产品的能力。锅炉是经济发展时代不可缺少的商品,而且锅炉一旦投用,一般要求连续运行,而不能任意停车,否则会影响生产线或区域的生产和生活,因此,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是非常值得研究的。锅炉是利用燃料或其他能源的热能把水加热成为热水或蒸汽的机械设备。锅的原义是指在火上加热的盛水容器,炉是指燃烧燃料的场所,锅炉包括锅和炉两大部分。锅炉中产生的热水或蒸汽可直接为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所需要的热能,也可通过蒸汽动力装置转换为机械能,或再通过发电机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提供热水的锅炉称为热水锅炉,主要用于生活,工业生产中也有少量应用。产生蒸汽的锅炉称为蒸汽锅炉,常简称为锅炉,多用于火电站、船舶、机车和工矿企业。
1检验内容与方法
锅检中心和锅检站在全网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检验工作中的责任是安装检检工作的开展的主要目的,使机组锅炉压力容器的法定检验工作落到了实处。在检验监督工作中,锅检中心的安装监检工作,对各公司锅检站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法规标准、检验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质保体系的实施等方面起到了监督、促进、完善的作用,在现场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对监督检验发现问题的处理和检验结果的评定起到指导作用。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安装过程中涉及其安全运行的项目进行检验和对安装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安装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进行检查是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质量监督检验的内容包括对
1.1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的检验的内容和方法
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是锅炉的定期检验的主要内容。
压力容器自检项目和范围:包括制造厂资料,施工资料,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外观质量,设备名牌,支座、管道膨胀情况,安装焊缝探伤抽查,水压试验,安装焊缝外观,保温、平台、扶梯。压力管道自检项目和范围:包括技术资料,管道走向、坡度、蠕胀测点、监视段及支吊架位置,管道外观质量,管道安装焊缝质量,支吊架安装焊缝质量,管道膨胀状况,水压试验,蠕胀测点径向距离测量,蠕胀测点两侧管道外径或周长测量,管道的疏水、放水系统安装情况。
1.1.1外部检验。外部检验是指锅炉运行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锅炉的外部检验一般为一年。除正常外部检验外,下列一些情况也应进行外部检验:移装锅炉开始投运时;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时;锅炉的燃烧方式和安全自控系统有改动后。
1.1.2内部检验。内部检验是指锅炉在停炉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内部检验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除此之外,当有特殊情况时,也应进行内部检验
1.1.3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是指锅炉以水为介质,以规定的试验压力对锅炉受压力部件强度和严密性进行的检验。水压试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对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力试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锅炉不得投入使用。上边是锅炉主要的检验内容,下面我们主要说锅炉的检验方法,锅炉的检验方法大致有如下三类:用人的感官结合使用一些简单工具进行测量检查;用仪器或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无损探伤);取样化学分析、金相分析以及物理试验等检查。具体有:用仪器或仪器设备进行检验;灯光检查法;白粉煤油检查法;锤击检查法;拉线检查法;直尺检查法;样板检查法;钻孔检查法;外观目测法;超声波测厚仪检查法;超声波探伤。
1.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的重点是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主要检查内容是: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管理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工地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焊接质量无损探伤的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资格证件;质管人员落实情况及到岗情况;焊工资格及管理情况;工艺纪律与工艺管理。此外,还应审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接工艺和焊接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焊后对口错边量及表面质量与热处理工艺,各质量控制环节、控制点等;无损检测管理;其他人员资格与管理情况:技术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工地的理化检验人员、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站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金属材料、焊接材料存放环境;材料验收、保管与发放;质量反馈与处理:检查质量分析会记录和施工过程中反馈的质量问题的处理记录、整改措施及执行情况。
2锅炉检验工作中主要问题
2.1锅炉无产品制造监检报告,通过对电厂发送锅炉安装监检意见通知书,供应商已提供部分资料,但部分电厂仍缺少上述资料,我们仍将督促此项工作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资料普遍缺少承压部件强度计算书、热力计算书和再热器壁温计算书等。
2.2持有电力部门焊工考委会签发的有效证件少;个别证件存在超期现象。部分锅检站质保体系运转不完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人员、无损检测人员持有电力部门资格证书人员少,焊工资格证不够全面。
2.3对安装监督检验工作投入人员少,特别是热工、化学安装监督检验工作人员投入少,锅检中心安装监检人员紧张。
2.4部分安装单位的《锅炉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手册》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差距,需进一步完善。
2.5有的作业指导书与评定报告中的内容不符。焊接方面存在焊接工艺评定部分参数不全,评定报告中部分缺少试验报告,有些报告书写有错误。
2.6锅检站安装自检报告在锅检中心监检时不能及时提交,个别建设单位和安装单位对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监检意见通知书处理不及时,不能够及时上交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监检问题反馈单。
2.7对水质要求不全水压试验措施不完善。
2.8报告术语不规范无损检测T91材质焊口、射线透照底片有漏判缺陷情况。
电力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篇12
[关键词]舆论监督节目路径
2014年9月,《每周质量报告》一期《胶囊里的秘密》节目获得了中国新闻奖,这次获奖也让这个以报道食品安全问题为主、以打造“高质量生活”为宗旨的电视舆论监督节目时隔多年在时下的2014年再次走到台前,接受观众的又一次认知和专家学者的论证,其实,《胶囊里的秘密》这期节目的“前任”――《每周质量报告》关于“瘦肉精”的报道就一时风头无二,在坊间和国家层面都有不小的轰动,甚至不少观众将节目和《焦点访谈》相提并论,简单梳理这两期节目,不难发现,出身央视新闻频道,志在舆论监督,同样的国情和舆论生态,《每周质量报道》在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的基本原则下,也形成了自身独特的发展路径,通过对这些路径的具体研究,可以管中窥豹,一叶知秋,探寻我国电视舆论监督节目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展望。
一、节目发展历史及其现状
《每周质量报告》,其前身是《每周质检报告》,是与国家质检总局合作的一个节目,2001年7月10日,作为《新闻30分》中的一个固定板块首播,时长约10分钟,分为三部分:首先是6分钟的以讲故事为主的调查报道:紧随其后的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告,约1分钟;最后的2分钟是给观众的消费建议和提示。有时,节目组还会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对市场的一些产品进行突击检查,并公布其结果。
从《每周质检报告》到《每周质量报告》,相差一字,却有故事,长期关注该节目的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展江认为,节目由此得到了一个变革性的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栏目,更重要的是,节目不再淹没在《新闻30分》之内,逐渐退去已深深地打上了质检总局的烙印和色彩,相比之下,“《每周质量报告》有着更大的独立空间。”不唯国家质检总局,节目还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国家部委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商业联合会等民间组织建立起了合作关系,获取独家消息源、跟随现场执法、解读最新法律法规、剖析问题食品。
2003年4月,SARS期间,即将面世《每周质量报告》召集相关专家,征求意见,参加会议展江就撰文指出,社会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领域,且易达成共识,加之又有国家部委的支持,该节目会有旺盛的生命力。并坚持认为食品安全这个议题,是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设置的。5月4日《每周质量报告》首播,节目就是《“防非典口罩”真防非典吗?》,经过最初几期的探索,《每周质量报告》逐渐聚焦于食品安全问题。并有了巨大的社会反响,“我们还能吃什么?”成为不少观众的天问,与此同时,节目也面临着巨大的争议,有人说,《每周质量报告》“每周毁掉一个中国名牌”。
此话与2003年的一期节目直接相关。2003年11月16日,该节目揭露了拥有1200年历史的浙江金华火腿在生产过程中,个别企业毫不注意卫生把关,专门有人收死猪、母猪、公猪来做火腿,甚至为了驱赶苍蝇,防止火腿生虫生蛆,在泡制腿肉过程中竟大面积使用敌敌畏的现象。报道引发了“多米诺骨牌”式的信任危机。金华火腿销售几乎停滞。同年年底,针对部分民众和专家的质疑,《每周质量报告》邀请相关专家做了一次研讨,当被问及是否存在以偏概全的问题时,暗访记者的回答是:他们去过金华当地30多家火腿生产加工企业,家家的“工艺”都如出一辙。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经历过破天荒“5・16停播事件”的《每周质量报道》当年7月份即播出表扬三鹿牌奶粉、山东肉鸡加工厂的生产过程如何让人放心的正面报道。这几期报道似乎和节目的立身之本南辕北辙,一时间引起社会关注。变化的还有节目的口号,由“共同打造有质量的生活”、“你所质疑的,就是我们要求证的”到“注重信息平衡,实施精确打击”。每次4分钟的“专家解读”的时间,增加到了7~8分钟,并与前面的调查紧密相关,又增加了伪劣产品的危害、正规产品的生产过程、怎样鉴别伪劣产品等内容。
其后,这个曾经被看好的节目因得罪相关地方政府而受到抑制和“公关”,几经沉浮,英气不再。2008年还差点被撤销。同时,围绕节目的关于政府、企业、媒体之间微妙博弈的讨论继续。
从“注重信息平衡,实施精确打击”,再到“共同打造有质量的生活”,节目口号又一次变化,伴随着气势雄浑的TheRock开场曲,黑白相间的“每周质量报道”6个大字从飞速流动的信息墙喷薄而出,并逐渐变为醒目红色,每个周日的12点35,CCTV新闻频道《每周质量报告》都会给全国观众带来新鲜的“那些年坑人的事关我们衣食住行的东西”。
节目是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目前唯一一档以消费者为核心收视人群的新闻专题节目。如今,节目时长约18分钟,包括记者调查、专家访谈、质量警示、专家解读四个版块。其中重头戏为记者调查,以曝光揭黑的暗访为主。这也是节目最为吸引人的地方,通过记者的视角(多为暗访),我们看到了腐竹之毒、充电之祸、整形之乱、退货之难,当然最为触目惊心的当属“食品加工记”。节目密切关注时下消费者的基本物质诉求和更高层次的精神诉求,彰显大质量观、净化消费环境、提高消费者生活质量。节目始终致力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域的调查报道,除劣扬优,促进质量进步,是我国电视新闻界质量新闻领域的领军节目。类似于《焦点访谈》,节目用新闻武器对不良行为进行监督,对违法的行为进行曝光。
二、节目的定位分析
拉斯韦尔在《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一文中提出了媒介的三种功能:监视环境、协调社会、传承文化,其中“监视环境”包括对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及时了解和充分把握,媒体此时是社会的“t望哨”,并在此基础上“协调社会”,促进社会各个子系统适应环境变化,促进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的正常运转。而舆论监督是中国新闻界独创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是传统媒介时代意识形态所赋予的功能,在西方文献中并没有舆论与监督这样的搭配。其指向在于维护权力秩序的持续和社会系统的完善,在这个维度上,“监视环境”与“舆论监督”殊途同归,虽然舆论监督缺乏法纪等法律规范的强制力,但更为灵活、影响力更大。
在这里不得不提的是,《每周质量报告》属于典型的“三无节目”――无名主持人、无豪华眩目的包装、无黄金播出时间。即使这样,《每周质量报告》的影响力却与日俱增。成为观众(消费者)眼中的常年3・15。在央视收视率排名中,《每周质量报告》基本稳定在播出当天前三名。央视新闻频道总编室最近一组调查中显示,新闻频道所有栏目中综合评价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每周质量报告》。
《每周质量报告》不仅在公众中获得了声誉,同样也引起了全国各级工商系统、质检系统、食品药品监督系统等行政执法部门的高度关注,国务院就曾派出了4个调查组,专门调查《每周质量报告》报道后的案子是如何解决的。
如今,每期节目时长约18分钟,分为产品调查、产品展示、专家点评等环节,内容主要集中在电子商务、整形、食品安全、汽车等方面,但又不局限,节目内容几乎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中不难看出,这些都是和消费者紧密关联的领域。时下最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遇上最受瞩目的电视媒介,二者会碰出什么样的火花?节目注重相关法律的援引、事件成因的具体分析、运用图示、省略不相干的旁枝末叶,专家的案例剖析,对消费者而言是一种警示和生活指南,到达“高品质的生活”。
在此,笔者仅以2014年中国新闻奖获得作品《胶囊里的秘密》为例,该作品是《每周质量报告》继2013年双汇“瘦肉精”的《“健美猪”真相》之后又一舆论监督力作,作品选题论证历经8个月,几经辗转终于成行,且全程系暗访,险象环生,环环相扣,三路记者人马,穷追不舍,走遍半个中国,跨越制药生产、药用胶囊、明胶生产、皮革加工等四大行业,在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坊间、官方都引起了强烈的反应,一时间“皮鞋”和“胶囊”成为百度热词和人们口头禅。
值得一提的是,郏功献的这个《3・15特别行动:胶囊里的秘密》毫无争议地获得央视新闻中心2014上半年优秀节目评选一等奖。在一次接受采访时,郏功献表示,“这是一期命运多舛的节目。”据其介绍,记者在前期暗访调查时,经历的风险前所未有,稍有不慎,即有生命安全,“有一次,被几个不法分子发现后堵到厂里。”
据了解,节目从2011年8月到2012年4月,节目暗访制作耗时8个月。从北京到浙江、江西、河北、吉林、青海、湖南、福建、上海、山东等地,行程万里,行尽半个中国。选题调查涉及的时间和地域、投入的精力和财力是以往同类节目所无法比拟的。节目最终能够安全播出,郏功献将节目比作怀胎,终见婴儿啼哭,“全仰仗这座高地的坚强支撑和保护!”央视新闻评论部主任,在其著作《焦点访谈》红皮书就曾引用《焦点访谈》总制片人的一句话,来解释《焦点访谈》影响力为什么这么大,“(我们)本着对党、对人民、对事实负责的态度,本着一种建设性的思维来推动社会进步。”
这种思维也贯穿在《每周质量报告》上:
1.比如,节目对于涉案的产品均是“指名道姓”,重点突出,某种程度上,对观众而言,也是一种引导,哪些产品可以买,哪些产品不能吃,哪些企业有事了。
实际上,鉴于我国实际国情和媒体生态,对于一些事件的报道(特别是负面报道)的相关信息往往会采取模糊的处理方法,比如“记者来到某某公司”、“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等类似的表述就常见于电视媒介的叙述中,电视媒介采取这样的处理方法也是“迫不得已”,一是为了保全自身,避免因为被指有所指而吃官司,而且,其中也不乏采访不扎实,或存在瑕疵,干脆加以模糊,“因噎废食”。这样的处理方式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关键信息缺失、细节不完整、信息源匮乏,于观众而言首先不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影响信息的传播和再传播,于自身而言,也极大地弱化了节目监督功能,等于自废武功。
在2013年10月20日的《垃圾短信,缘何难了》节目里,在报道这个垃圾短信的老大难问题时,《每周质量报道》还是捅破了那层窗户纸,直接点出了那几家公司的名字――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而过往的节目在报道该题材时,往往点到为止,对上述企业logo定格几秒已属上限。
【同期】中国移动客服人员
总之,您刚刚说的,并不是移动公司发出的。
记者:不是通过你们网关发出的吗?
不是。
【正文】
记者接着拨通了中国联通10010的客服电话,同样要求核查该垃圾短信出处。
【同期】中国联通客服人员
不是我们联通公司的。
记者:那是哪家公司发出来的?
这个的话,具体不清楚。
【正文】
而中国电信10000客户服务人员同样告诉记者,以106开头的这条垃圾短信代码,和电信公司没有关系,不是电信的网关发送出去的。
【同期】中国电信客服人员
记者:那是咱们电信的网关发出来的短信吗?
不是的,先生。
通过上面节目的表现形式,不难看出,报道真实地为观众呈现了采访“三大运营商”的过程,客观描述,不做判断,但是,结合报道上下文,孰是孰非,“三大运营商”在垃圾短信里到底充当着什么角色,相信每一个观众心里都有了自己的判断。
从这个角度看,《每周质量报道》的除了对“涉事”相关公司的职员做马赛克处理外,基本上能做到“实名制”,作为特殊报道领域,《每周质量报道》信息的“大尺度”披露满足了观众的信息需求,消除了信息的不对症,发挥自身职能,监测社会环境,最大可能地指导了作为普通消费者的观众认知“某某公司的某某产品由于某某原因会造成某种危害。”可以这样说,《每周质量报道》的监督不是空壳子、摆架子、做表面文章,而是真刀真枪、实打实、针针见血。
2.此外,通过对《每周质量报道》一年(2014年1月5日到2015年1月4日)总计46期的节目分析,其中和有关部门合作有9期――它们分别是国家工商总局、公安局、国家质检总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所占比例是20%。基本上每月一期。
如2014年11月23日的《追踪毒腐竹》一期中,在介绍完民警在“制毒”的发现、腐竹制假的过程后,接下来是对山东枣庄市公安局局长的采访,他说“枣庄公安多年以来一直坚持对食品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坚持对食品犯罪零容忍态度。食品犯罪侵害的是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影响的是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破坏的是一个地方的经济秩序。”简单分析局长的讲话,不难发现,局长充分运用了排比句式,由人民的身体健康,进而谈到市场秩序,并顺带向观众“汇报”了枣庄多年以来的工作,“枣庄公安多年一直坚持……,坚持……”,典型的官样八股文样,对从小接受其熏陶、对僵化讲话较为反感的新时期观众而言,不吝是“不敬”的。其实,这段讲话是可以略过的,与文章主题关系不大,反而是削弱了“腐竹”之毒带来的新鲜痛感,但是,于节目创作人员而言,节目的消息源源于“自己的合作伙伴”,主客体易位,而且是在“事后”,失去了暗访这一最具看点的亮点,与此同时,暗访和“配合执法机关的活动”是《每周质量报道》的两大组成部分。
再以2015年1月11日的《网购期待质量诚信》这一期节目为例,在介绍完网购的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后,解说适时出现,“2014年,质检总局已经开始全面向网上不合格产品宣战,”紧接着,质检总局副局长“现身说法”,这段“说法”长达一分钟,“我们成立了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还有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这两个中心是专门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提供支撑的,以这两个中心为依托,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2013年,我们组织对2000多批次电子商务产品开展了风险监测,2014年我们又组织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按照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这样一个工作原则,采取神秘买家的方式从电商平台买样或者从物流仓库集中抽样,对国内8家主要电商平台上的500多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已经全面向社会公布,并且,反溯抽查了不合格产品的生产源头,严查违法生产企业,同时,我们也开展了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打假专项行动,查处案件400多起,还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件”,稍稍停顿下,接着说,“我们还搭建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向社会权威监管信息和法规政策,传播质量知识和消费预警,为企业提供标准,3C认证,组织机构代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查询服务”。
综上可知,《每周质量报道》并不是“分裂”,并不是简单的负面和正面的叠加,从一个极端到另外一个极端,而是紧紧坚持四个“有利于”(节目要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推进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所反映问题得到合理解决)。
在我国,政府与媒体,一个是社会公器,一个行政部门,看似水火不容,实则都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参与者,二者为同一个目标,是并行不悖的,其一,媒体有责任向公众传达、解读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其二,政府也需要通过媒体来向公众进行“公关”,外塑形象。
传统媒体舆论监督的权力来源不仅是与公共利益的联姻,还在于与政治权力的结合,此时媒体是代替“官方”履行“监视环境”的权力,这种形态下的新闻,这种形态下的新闻被称为官方新闻。1987年党提出新闻“舆论监督”功能,“这一突破建构了中国媒介权力监督党(政治)权力的最初合法性”,但它并没有打破“喉舌论”理念下媒体对政治权力的依附。
宏观上看,党和政府代表人民利益,维护人民利益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媒介的中心任务,从这个角度看媒介与政治权力的结合,就是与公共利益的联姻,二者可以相互注释合法性,具有一致性。然而,在微观层面,市场化之下的媒体有自身的经济诉求或者政治诉求,操控者也有自身的政治诉求,各种利益的交叉,力量的博弈,最后呈现出来的媒介形态难免会出现“纠结”。实际上,现阶段,包括党媒在内不少媒体也在自身定位中试图跨出对于自己来说或许是一大步的一小步。
现阶段,在我国,媒介的形式日新月异,但是作为一种重要的舆论监督形式,仍有相当的电视舆论节目不可或缺,在政府与民众的上传下达、社会环境监测等方面大有作为,《每周质量报道》无异是其中的优秀代表,中国特殊的国情、和媒介生态环境决定了其发展的肥沃土壤和相关掣肘,目前来看,《每周质量报道》走的路子至少是成功的,中国新闻奖的授予和舆论的强烈关注就是最好的证明,对于其发展模式的具体而微和置身于中国媒介环境的双重考究,依然是一个话题。
对于《每周质量报告》的前景,我们不妨从前文中所述的“高地”、节目的“顺势而为,适时而变”等角度对其持乐观态度。但是,节目对于乐于对其效仿者是否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我们目前不得而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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