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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文化建设存在问题(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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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文化建设存在问题篇1

关键词:行政执法;理念;具体路径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0475(2016)04-0053-02

自1999年我国将依法治国写进宪法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之一,更是将我国的法治国家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众所周知,法治国家建设最为关键的是行政法治建设。然而目前,与实现行政法治建设最为密切的行政执法尤其是基层行政执法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惯性执法、从众执法、侥幸执法、懒惰执法等方面。探究这些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措施,从而逐步提高基层执法队伍的素质,对于行政法治建设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基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惯性执法问题

所谓惯性执法,就是执法者在长期执法过程中形成的相对固定的执法态度、方式、行为等,其典型心态是“我一直都是这样干的,也没出什么事啊!”这种惯性执法往往是在法制不健全的背景下形成的,随着法制的逐步完善,惯性执法者往往不去主动学习新的法律,或者虽然学习了但仍然按照以往的习惯执法,故常常出现有法不依的情形。随着法治建设的逐步深入,这种惯性执法常常因违法而无效。笔者曾经参与过一个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了该类行政处罚所应该遵循的程序,但执法者视而不见,严重违反了相应的程序,最终导致该行政处罚无效。事后问及该案的执法者,他并非完全不知该类行政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其完全是按照自己以前的习惯去执法。这种惯性执法问题目前在基层执法者中仍较为普遍的存在,也是行政法治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从众执法问题

所谓从众执法,是指执法者不去严格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去执法,而是跟着周围其他执法者的方式去执法。其典型心态是“大家都这样干的,我为什么要特殊呢?”由于以前行政法制不健全,基层行政执法者在执法时普遍存在着随意性较大的问题,随着行政法治建设的进行,需要对以前的执法方式、行为、模式等进行相应的修正和改变。而在法制不健全的背景下形成的从众执法问题无疑已成为行政法治建设的障碍。

(三)侥幸执法问题

所谓侥幸执法,是指执法者在执法时存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执法的合法性或合理性问题不会有谁去深究的,因而执法时存有一定的随意性,没有严格依法执法。其典型心态是“民不告官不究,民哪懂得那么多,没事的。”这种执法时心存侥幸的执法者,常常是违法执法,对行政法治建设的危害极大。

(四)懒惰执法问题

所谓懒惰执法,是指执法者执法时明知应遵循相应的程序,进行相应的调查取证,但嫌程序麻烦或调查取证困难,往往敷衍了事,在忽略程序或证据不足的情形下就作出行政行为。其典型心态是“那么麻烦干嘛,结果差不多正确就可以了。”殊不知现代法治是特别需要注重程序的,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是现代法治的应有之义。不注重程序也很难保证结果的正确,即便结果正确,如因程序违法则同样是违法行为,是行政法治建设中必须摒弃的。

二、解决基层行政执法中主要问题的对策

目前,基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较多。究其深层原因,乃是传统落后的执法理念尚未完全转变为现代法治的执法理念之故。行政执法理念,就是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看法、态度、信念和价值观,它决定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时的方式和态度。行政执法理念如何,直接关系行政执法的效果和水平。[1(]P.29)因此,欲解决基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改变传统的带有“人治”烙印的执法理念,树立起适应现代行政法治建设需要的包括坚持重视程序的理念、体现权利本位的理念、树立服务行政的理念、牢记公平正义的理念等法治行政执法理念。而法治行政执法理念的树立则需要通过如下具体路径来实现。

(一)执法全程公开化

行政公开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属于程序性的基本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外,必须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与行政职权有关的事项。[2(]P.100)行政公开是行政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体现在行政执法中就是要求执法全程公开化,也就是凡是行政权的行使涉及到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则该行政权行使的全部过程都要公开,而不仅是在某个或若干个阶段上的公开。公开的内容涉及到执法的依据、过程和结果等各个方面,公开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但必须是行政相对人能够知晓的方式。除了传统的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信息公开栏等途径外,还应允许行政相对人对执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充分发挥行政公开原则的作用。执法全程公开化,有助于确保行政执法的规范性、透明性,也体现了对行政相对人的尊重。基层执法者应该坚持执法全程的公开化,这是培育和树立重视程序等法治行政执法理念的有效途径。

(二)执法方式人性化

关于人性化执法,理论界已多有阐述。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执法机关也对人性化执法较为重视。所谓人性化执法,是指一种文明的执法方式,倡导在执法活动中以人为主体和目的,尊重公民权利,依据人所具有的正常的感情和理性采取适当的具体工作方式来执行法律。[3(]P.129)人性化执法体现在行政执法中就是要求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善待每一个行政相对人。需要注意人性化执法中“人性化”与“执法”的关系,二者的重心在“执法”,“人性化”是依法执法前提下的“人性化”,不能因“人性化”而淡化、弱化甚至是忽视依法执法。“人性化”是一种执法方式,它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给予行政相对人以充分的人文关怀,充分尊重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人权。

(三)执法程序互动化

正当法律程序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基本含义是指行政机关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对人,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4(]P.75)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执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是联接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重要纽带。[5(]P.94)因此,行政执法程序不单单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事,行政相对人有效参与其中并与执法人员形成良性互动是行政执法程序的正当性内涵之一,甚至是其核心。行政程序的互动也称行政相对人的参与权,我国学者章剑生教授将其归纳为获得通知权、陈述权、抗辩权、申请权等几个方面。[6(]P.397)我国各单行的行政法律法规对此均有相应的规定。执法程序的互动化要求执法者在执法时,首先要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把行政相对人视为程序的参与者而非无关紧要者,行政相对人的程序参与权对行政机关来说就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必须确保其有效参与,充分听取他们对行政执法的陈述和申辩;其次要将执法活动严格限定在法定程序的范围内,执法手段要文明,不得以羞辱、贬损或暴力等严重损害人的尊严的行为执法;再次必须保障行政相对人平等的参与程序的权利,不得因人而异,歧视或区别对待。对于行政执法者而言,强调执法程序的互动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基本法律理念,能有效重塑执法者重视程序、权利本位的理念、服务行政的理念、公平正义等法治行政执法理念。

(四)执法结果合理化

现代行政法对行政执法的要求已从传统的合法性转向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并重,这是在行政自由裁量权日益扩大的背景下的必然选择。现代行政法理认为,自由裁量权必须加以约束,而这种约束则主要依靠合理性原则来完成。合理性原则已成为现代行政法治的一大支柱,与合法性原则一起构成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核心。执法结果合理化要求执法者不仅要在法律所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内执法,而且要考虑行政相对人的背景、能力、态度、动机、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以便使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精神和目的,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执法结果合理化不仅能有效控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而且有助于执法者形成公平正义等法治行政执法理念。

(五)执法责任具体化

行政执法责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定职责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权必有责,行使职权就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既是依法行政的根本标志,也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关键保障,更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因此,强化和细化执法责任是行政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应将执法责任具体化,并使之落到实处,这样才能够使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改变将自己看成是管理者和秩序维护者的角色,逐步形成权利本位和服务行政的理念。总之,理念是行为的指导,行为是理念的体现。研究基层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从中归纳总结,分析其执法理念上的根源,是完善法治行政执法理念的实践基础。法治行政执法理念的树立和完善必将大大提高基层执法队伍的素质,规范执法行为,进而推动行政法治建设及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参考文献:

[1]黄梅兰.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理念[J].发展,2007,(11).

[2]章剑生.论行政程序法上的行政公开原则[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6).

[3]刘文.论“人性化执法”的实质[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

[4]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五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5]欧阳志刚,李建华.论行政执法程序的正当性内涵[J].求索,2011,(11).

政治文化建设存在问题篇2

一、政治文明涵义解析

从某种角度来讲,人类文明与政治几乎属于同步产生关系,且政治深入潜藏于文明之中。在长期的人类实践活动中,只要存在文明,就有政治的存在。对于政治文明这一词汇用语,马克思曾经在《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一文中就对其详细阐述过。后期,又在《〈政治经济学〉序言》中,对人类文明体系的重要构建进行全面而详细的叙述,并对文明结构进行重要阐述,他指出文明结构主要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伴随经济的不断发展与社会的飞速前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社会改革进程日益加快,经济、政治、文化等相继进入改革的深水区。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确立了我国现代化社会的建设目标,并将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及精神文明等列为重大目标之内。因此,从某种角度而言,现阶段,我国正在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理论。

不断推动政治进步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的内涵需要不断巩固政治进步所取得的积极成效。可以说,在政治文明的建设过程中,始终遵循了人类社会的前进方向与发展规律。政治文明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起到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在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中,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与关注。同时,在政治文明建设进程中,应对以往政治文明建设的经验和教训进行认真总结与分析,最终让社会全面进步。因此,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工作对于我国而言,具有非比寻常的现实意义。

二、政治文明建设存在问题

1、当下中国所处的时代特点与国际背景

进入21世纪,世界格局处于不断变化中,国际关系日益复杂化。而作为世界政治大国的中国,在政治文明建设工作中,必须首先对国际政治、经济关系进行全面分析,紧跟国际政治文明发展步伐,并将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工作巧妙地融入到世界一体化的发展潮流。

2、社会层次结构复杂多样

马克思曾对社会结构理论进行过详细阐述,在他的理论中对物质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经济基础以及上层建筑等进行了全面分析与探讨。概言之上层建筑受生产关系制约与决定。在这样的层次结构理论中,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是相关人物质利益的表面呈现,两者均在思想与政治角度对社会集团的基本利益予以保障与维护。要想进一步确定上层建筑与经济发展相互适应,主要表现在上层建筑能否保护这个特定社会集团特殊的既得利益。如果上层建筑对能够有效保障社会集团既得利益,就可以推断该上层建筑顺应了生产力的发展需求。反之,则不然。由此可推断,以人们利益关系为中心的社会结构等同于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核心的社会结构。当然,若想使人们的经济和政治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要调整或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

3、中国公民意识在政治体制建设上需进一步提高

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人类的素质水平与社会文明状态紧密相关。人类政治意识不断提升的过程和人类社会从原始状态走向文明状态的过程是同步的。因为有公民的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从而促进人类社会的文明程度不断发展与不断完善,最终形成高度文明、自觉的政治意识。辉煌的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的结果是具有较高政治文化素质人类群体创造力的具体表现,要实施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措施必不可缺的前提是提高公民的政治意识,但要强调的是,政治意识是公民政治文化素质的集中表现,这两者关系紧密相连。

4、进一步加大中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力度

随着时代的发展,从现状出发,尤其对正处于转型中的中国社会现有的大环境而言,我们在政治制度建设过程中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由于封建残余等原因的影响,使我们虽然拥有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治思想做理论基础,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这些基础理论思想没有真正落实到重点环节,所以要彻底实施完善的话,还要经历很长时间的探索。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过去的错误,与相关领导人的作风与思想脱离不开关系,但同时工作制度及组织制度等方面所表现出的问题更为突出。工作制度与组织制度正确,就可以阻止坏人的任意妄为,制度不正确就容易导致好人向坏的方向发展。所以,可以说,领导制度与组织制度所表现出的问题具有较强的影响,且产生的影响是长期的、根本的。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国家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为避免此类错误的再次重演,就需要在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各类环节中,继续完善民主政治制度,将政治文明建设的成果加以巩固和发扬,并且在完善政治制度形式的同时,对相关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确保我国民主制度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并提高其可操作性,让其成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在处理社会关系的过程中,确保社会安定团结,进而保证政治行为文明向高度文明发展的理论体系更加丰富与完善。

5、完善中国的政治行为制度

我国大部分政治参与者表现的政治行为不规范,很大的原因在于受到政治制度和意识的薄弱、不完善因素的影响。虽然有明文规定,但是一些不良现象还是层出不穷,主要体现在贪污腐败的作风上,自我国建国以来各种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在一些地区,政府与群众之间存在一些问题,政府对于处理这些问题的方法与措施不当,使得政府部门和群众在原本既有的矛盾上表现得更加尖锐与极端,最终导致这些矛盾不断升级,这也是群体性事件的数量不断攀升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造成这样的社会不良现象后,会导致群众在解决问题的渠道上变得狭窄,使得部分群众产生错误极端的思想观念,比如会取用极端的手段来引起社会或媒体的注意。这种类似的行为成为建设政治文明的极大障碍。恩格斯曾指出:“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和精神的历史基础。”由此可见,要想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加以明确与分析,与此同时,必须经过持久的努力,对自身的政治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与更正,才能减少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损害,让群众有正当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才能有效避免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避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生严重的阻碍作用。

三、政治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

1、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

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程中,要想取得成功,必须坚定不移地跟随党的领导,坚持以先进的思想、理论、制度为指导。在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工作中,中国共产党有力的推动者、组织者、领导者、示范者,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主体。唯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为政治文明建设指明方向。

2、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对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进行了明确阐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越世纪的发展,要求我们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2014年,在江苏调研工作中,对全面战略布局进行了首次阐述,并指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全面依法治国是重要的保障力量,是改进我国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对我党执政兴国、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团结的重要保障力量。新党章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依法治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

3、深化政治体制创新

在政治文明建设进程中,必须对政治体制进行有效创新与改进。因此,应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动民主政治。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国,为人民当家做主提供制度保证,调动人民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

政治文化建设存在问题篇3

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在企业文化建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1油田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介绍

油田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是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在油田企业中的具体运用,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其是在党的指导思想下,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培养出“四有”员工。从大方向看是直接与党的方针政策接轨,为实现党建思想工作服务;从小方向看是与企业文化接轨,直接影响企业全体人员。油田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实践的经验解决实际的问题。

1.2油田企业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油田企业文化建设虽不直接决定油田企业的经济效益,但却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是企业长久生存的一种内在动力。油田企业文化建设是思想文化与实际基础的有力结合,不仅要使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更要注重以人为本。目前,油田企业文化建设存在一些问题:

1.2.1领导层对企业文化建设意识薄弱,没有创新和发展。油田企业常以效益最大化为主要发展目标,对企业文化建设投入甚少。认为只有生产经营活动好就能提高效益,从而实现企业目标,而企业文化只要几个人简简单单制定即可,并未体现出本企业的特点,没有创新更谈不上发展。

1.2.2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实际不符。企业文化建设的重点是根据企业基本情况,制定出体现企业特点的企业文化。有些企业的文化建设以空想作为建设方法,不对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考察,从而导致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实际不符,延缓甚至阻碍了企业发展。

1.2.3企业文化建设独裁制。企业文化应是企业全体员工的共同愿望,体现大多数人的期望发展方向。许多油田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时,经常是领导的一句话就成了企业文化,这样独裁的企业文化建设,容易引起企业其他员工的不满,对企业的日常工作效率产生严重影响,不利于企业的团结稳健。

2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对促进油田企业文化建设的作用

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在促进油田企业文化建设中起到重要作用,具体有:

2.1为企业文化建设奠定基础

企业文化建设并非近几年出现的词语,许多企业管理者和企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总结出企业文化建设的经验。这使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在企业文化建中发挥的作用变得可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可以解决企业文化建设中的许多问题,其提倡和谐的思想,能将企业发展与企业员工紧密结合在一起,使企业文化建设快速发展。

2.2为企业文化建设指明方向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油田企业也逐渐实现了开放,从国外企业吸纳先进的文化,将其用于自己的企业之中,尝试建立带有本企业独特品质的企业文化,但在借鉴国外企业文化时,许多企业并未真正了解到企业文化的核心内涵是什么,只是将国外企业的文化模式一丝不变的用于自己的企业,实际上却与本企业的契合度非常低。很多外国企业的文化模式并非完全适用于我们的油田企业,需要将其中不适用于本企业的方面进行改进,使之与本企业相适应。因此,油田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这正是党政思想政治工作的工作内容,党政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文化建设要遵守的原则,为其指明方向。

2.3使员工素质得到提升

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是企业的员工,是对员工思维方式、行为准则的规范,从而影响其行动。只有当企业中的大多数员工都积极主动工作,发挥潜力,富有创造力,才能使企业文化建设更好地发展,党政思想政治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2.4能够促进员工廉洁

在一些国有企业腐败、贪污现象比比皆是,油田企业的某些部门更是容易出现廉洁问题。企业的健康发展一定要有廉洁作为保障,一旦出现贪污、腐败,就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甚至导致企业衰败。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应从思想入手,对企业人员进行教育,使其明白廉洁的重要性,通过影响思想而改善行为。使没有廉洁问题的员工防患于未然,出现廉洁问题的员工及时改正错误。

2.5促进企业文化改进

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的一项有利因素,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根据这一有利因素能开拓文化建设新方法。同时,党建思想政治建设还可以成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互补,通过形成的共同理想、团结力弥补企业文化建设的不足之处。

3结语

政治文化建设存在问题篇4

关键词:妇女思想教育;政治工作;有效途径;方法

一、引言

20世纪70年代,女权主义的观念开始在整个世界流行。我国的妇女占全国人口总数的一半以上,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做好妇女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思想政治工作指的是,在国家发展、时代需要的前提下,中国共产党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规划的对大众采取政治、思想、心理和品德的教育,以提升人们的道德水准、思想觉悟与政治法律观念。我国的一般制造业,虽然在广义上吸收了妇女群体的过剩劳动力,带动了就业。但在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中存在着严重的不足,提升其政治诉求、加强人文关怀至关重要。

二、我公司妇女思想政治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压力大,形成义利观。我公司是大型现代化农业企业,职工来自五湖四海,大部分都是农村和贫困地区家庭,工会在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工作时,由于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发现其面临的问题各有不同。据我公司女工的思想状况而言,在精神文化层面的需求上,她们一般将自我隐藏在盲目的奉献之后,自我意识较为薄弱。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在广义上容纳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农耕思想在商品经济的重创下举步维艰,而在传统农耕思想衍生下的小农经济也成了强弩之末。因此,公司中有些妇女在应对这一转型时,只能盲目要求经济量的增加,而忽视了对社会主义生活的向往,形成了自私、自利的社会主义义利观。我公司在从事生产生活中,由于生产的性质需要,这些女工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承受了巨大的生理和心理压力,思想上面临着巨大的考验。

(2)社会的影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淡弱。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公司中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涌现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首先,社会中、失业和贫富差距拉大的现象不断出现,妇女在处理这些问题时经验缺乏,很容易产生迷茫困惑的情绪。在社会充斥着物质欲望的今天,金钱像是一只贪婪而可怕的虫子吞噬着原本纯洁的灵魂,公司中有些妇女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产生了变化。另外,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男女工作的分配比例在工作时呈现两极化的发展态势,弱势妇女在这种不均衡中精神将产生巨大的压力,心理上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思想政治发展状况令人担忧。

(3)个体人文关怀缺乏,流于形式。在公司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展开中,存在着个体人文的思想关怀不足的问题。在党政政策的贯彻执行中,偏重于形式,而忽视了内容;在妇女工作的开展中,渠道不够创新;在针对个体的思想关怀上,注重的是“大一统”的“大锅饭”教育,忽视典型和个体人文的关怀。随着妇女精神压力的增大,必将给公司中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展开带来巨大的挑战,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是维护家庭稳定、贯彻党政政策的需要。

三、提高我公司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1)发挥基层工会女工的组织作用。首先,应发挥工会女工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工会女工组织日常的工作内容是对妇女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对妇女群体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为主要任务。所以,在我公司女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中,加强工会的主导作用,使工会在工作中成为推动者、实践者和组织者。其次,应发挥公司中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基层的党组织应当将我公司女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放置于思想政治工作的中心,经常监督和检查。第三,公司决策者并不是从每一个细节上将女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包揽,而是在宏观上对妇女工作中存在着的重要问题进行决策,在充分展开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出决策;最后,工会执行部门要认真地将公司妇女的思想政治工作融合到日常的管理中去。[1]

(2)多种方式提升女工的自身素质。在开展女工的思想工作时,首先,确立先进文化在开展政治思想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加大对其教育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使优秀的时代精神和民族文化得到发扬光大。开展的道德教育应当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再通过对国家方针政策的理解,使女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得到较高的提升。其次,加强公司中基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在公司中建设图书阅览室、健身设施、健康咨询中心和文化活动中心,让女工积极参与到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和读书学习中去。通过培养公司中的文艺人建设,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第三,应当优化我公司女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环境,针对女工个体实际发展状况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全面拓展收入渠道。最后,应当将女工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公司法制、民主建设相结合,针对这一群体制定专门的管理,提升管理的规范性,再建设相应的心理咨询站,降低我公司女工生活中的压力与困扰。[2]

(3)树立妇女典型。在思想教育工作中深化思想教育工作的内涵,注重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分年龄、分社区进行。在我公司女工中广泛开展“和谐家庭”“三八红旗手”“文明先锋”“巾帼建功标兵”“好妈妈”“好媳妇”“好婆婆”“五好女工”等活动,使妇女的工作开展得更加具有感染力和吸引力。在工作中注意发现典型、树立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和教育妇女,弘扬积极向上的时代精神。

(4)以人为本,理论联系实际。妇女的权益保护法众多,可是真正落到实处的并不多,这与妇女同志自身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强有关。除了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法规章程、增强本企业职工妇女遵法懂法、知法的意识外,应鼓励她们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勇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次,还应该以妇女的政治思想工作为主体,扩大和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在深化“女性素质工程”的建设中,以树立广大妇女同志终身学习的任务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女性人才培训和妇女干部培训。最后,在开展我公司女工政治思想工作的同时,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其实效性和针对性。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应从妇女关心的事情入手,办好事、办实事,在先进文化发展的旗帜下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妇女工作的顺利展开与深化,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亮点。

四、结语

自古以来,妇女都是维护社会发展与稳定的“半边天”。在新的时代下,解决妇女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是党和国家在时代的发展条件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意,对企业女工群众道德水准、思想觉悟与政治法律观念的提高至关重要。本文以解析我公司女工在思想政治工作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立足点,通过以上的途径和方法的实施,以期深入推进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让女性成为名副其实的“半边天”。

参考文献:

[1]杨凤.当代中国女性发展研究[J].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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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伍揆祁.思想政治教育人文关怀论[J].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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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沈壮海.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研究[J].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10,5(13):56-58.

政治文化建设存在问题篇5

摘要: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文化建设在民族地区政治文化的转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对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的概念与特征、政治文化建设的必要性以及政治文化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及路径进行研究,对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少数民族;政治文化;必要性;路径探析

一、相关概念综述

1.对政治文化概念的界定

政治文化的概念,在政治学研究领域一直众说纷纭,没有统一的说法。不同学者对政治文化的概念有不同理解,国内外学者对政治文化概念的界定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其内涵与外延:

(1)第一种观点认为政治文化是政治行为主体的主观心理层面,如态度、价值、信仰、情感等,是一种狭义的政治文化观。阿尔蒙德是政治文化概念研究的鼻祖,他认为政治文化应包括政治信仰、政治态度等内容,强调政治文化是“政治体系的心理方面”。罗金斯认为政治文化因国别而异,一国的政治文化应包含信念、价值等内容。可以说,“政治文化就是一个民族关于政治生活的心理学。”

受西方学者对政治文化概念界定的影响,国内学者中从一个民族的主观心理层面出发来界定政治文化概念的主要有燕继荣、王浦劬等。燕继荣认为政治文化是政治体系的主观因素,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行为主体对政治体系的情感、态度等方面。王浦劬认为政治文化是一种复杂的综合,是人们在政治实践中对于政治生活的感受、认知等,是政治关系在人们心理和精神上的反映。

(2)第二种观点则从广义的角度来界定政治文化,认为政治制度、政治行为等也属于政治文化的内容。美国学者穆迪认为政治文化不应只集中在思想和态度上,应该在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的相互关联中探讨政治文化,不能仅把它们看作为一套意见或价值观。亨廷顿认为政治文化的内容除了信仰与价值外还应包括社会成员对政治体系、政治过程等的其他取向。

我国的很多学者也从广义角度界定了政治文化。如王沪宁认为政治文化是人们对政治活动的主观认知,包括一系列的内容,如民族政治意识、思想、道德,民族精神、气质等等。孙正甲认为政治文化是长期积累而形成的,具体包括政治心理、政治意识、政治行为这几个层面,每一层面又都含有丰富的内容。

总之,学者们对于政治文化的概念还存在许多争议,但综合国内外学者观点,我们可以从较为中性的角度对这一概念做出理解:政治文化与政治实践的主体相一致,有团体性的和个体性的;政治文化的基础与一国社会历史和现实紧密相连;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政治体系、政治过程等是政治文化的对象;政治文化的内容则可包括政治认知、情感、态度、理想等等方面。

2.少数民族政治文化的特征

除去政治文化的一般性特征,每一个民族的政治文化都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是本民族与其他民族相区别的重要特征之一,这与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活动,历史与现状密切相关。现将学者们的主流观点归纳如下:

(1)传统性:新世纪以来,少数民族地区各领域的发展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其他地区相比,自然地理环境还是相对封闭,社会经济发展也相对滞后,使得传统政治文化在少数民族地区对民众的政治行为仍具有较大影响力,他们在政治生活中的表现为:“人们习惯于借助传统的习俗和方式来解决各种经济社会问题;具有浓厚的等级观念和特权意识,政治信任和政治宽容不足,容易结成各种非正式的政治团体;自主参与意识不强,疏远和逃避政治,易产生过激的政治行为等。”

(2)宗教性:众所周知,宗教信仰在少数民族地区是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广泛而普遍的群众性现象。有资料表明,在我国的55个少数民族中,有50%以上的人口有宗教信仰,甚至有的民族全民都有宗教信仰,如藏族、回族等,使得民族地区的政治文化打上了深刻的宗教烙印。王宗礼认为:“要了解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文化,不了解西部少数民族的宗教习俗则难见其真。宗教至今还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各个领域发挥着重大影响,是一种普遍而重要的社会存在。”

(3)地域性:少数民族政治文化地域性特征的形成,与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地理条件、生产生活方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文化传统和民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地区分布差异密切相关。杜军林认为“:少数民族地区大都交通闭塞、信息封闭、思想保守和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与发达地区相比在很多方面都存在明显差距。”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地域性特点,使得不同民族形成不同的政治文化,且政治文化在传播、维持和延续的方式和途径上,也不相同。

也有学者在以上几种主要特性基础上做了阐发,比如,丁志刚、韩作珍认为少数民主政治文化还具有回避政治、远离政治的疏离性特征;王肃元则认为少数民族政治文化迎合与服从主导型政治文化,具有一定的依附性;刘海霞则认为少数民族政治文化具有逐渐向自主、开放的现代政治文化形态转变的变迁性特征等等。

二、研究内容综述

1.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现从以下几个角度对学者的主要观点进行归纳:

(1)目前学术界普遍持有一种观点,即民族地区是整个国家系统正常运转不可或缺的部分,而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可带来多方面的益处,比如:减小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差距,改善民族地区人民生活质量,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2)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是保证民族地区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谭卫国、邓薇等学者从此出发,提出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可以为民族地区各领域的发展奠定良好的政治稳定基础,是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稳定的基础性工程。

(3)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自身也存在诸多问题,李乐为、邓薇等学者则从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存在着特殊性和复杂性出发,指出:“政治文化的建设客观上有助于解决民族地区目前普遍存在的经济、文化、宗教等方面的现实难题。”

此外,还有学者从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地方政府执政能力、民族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和法制建设的角度,对加强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的必要性进行了阐述。

2.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现状

有很多学者对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目前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分析论述,在这些观点中,学者杜军林的剖析最为系统、最具有代表性,他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了论述:

(1)政治认同角度: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传统的政治认同如宗教认同、家族认同等在少数民族地区正慢慢消解,而现代政治认同如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等正在逐渐加强,少数民族公民的现代政治认同趋于成熟。

(2)政治态度角度:少数民族群众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受教育程度及生产方式等影响,政治态度有明显的多层次性。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其对政府的政治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对政府的认同度也由弱变强。

(3)政治人格角度:随着社会的转型,少数民族公民的政治文化素质和政治组织化程度明显增强,政治人格多重交织、相互影响,既有传统政治人格,也有现代政治人格。

(4)政治价值观角度: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公民的政治主体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所增强,自觉追求政治上的民主、平等,依法表达自己的政治意志,公民逐渐形成了“依法治国”、“科教兴国”等基本政治共识。

3.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学者们首先普遍从政治心理的角度指出了目前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指出民族地区的民众存在政治心理欠成熟,政治情感易偏执的现象,无法产生有效的政治参与,带来政治的不稳定,从而制约了政治文化的建设。

(2)也有学者以政治意识为视角研究该问题。如邓薇、谭卫国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等级观念和人治意识顽固,政治意识形态无法带来有效的权威,不重视民主与法治的建设。这些因素给少数民族的政治文化建设带来了负面影响。

(3)众所周知,由于地理环境封闭等因素,少数民族在社会各领域的发展都相对滞后,许多学者在此方面也进行了研究,认为少数民族地区政治价值观念比较落后,政治思维相对保守,不发达的经济还使得民众的政治兴趣和热情不高;且政策价值取向无法与社会政治变化同步,导致了制度供给缺位和制度创新不足。

(4)我国的传统政治文化在民族地区还存在着较为深刻的影响,学者尹毅、杜军林认为:传统的政治文化仍然保持着较大的渗透力,传统政治文化产生的消极影响使得少数民族地区的公民缺乏政治参与意识。

此外,还有一些学者从自然地理因素所导致的政治信息渠道失衡、宗教习俗的影响以及世界民族问题的冲击等方面对少数民族政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4.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路径探析

针对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学者们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归纳总结:

(1)学术界普遍认为,坚定地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可为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制约了民族政治文化向现代化的转型。要改变这一现象,国家应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不断提高人们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制是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向现代化转型的重要途径。”

(2)也有学者认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文化建设要强化正确的国家观与平等的民族观的宣传和教育,培养“开放、合作与宽容”的政治心态,要做到这一点,“客观上要求对各族群众进行正确的国家观与平等的民族观的宣传和教育,把民族角色与公民角色有机地协调起来,将民族意识从属于国家意识,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的统一高于一切、民族团结高于一切的意识,自觉地把民族自豪感与爱国主义精神统一起来。”

(3)大力培养和普及参与型政治文化,把参与政治实践作为传播民主政治文化最有效的途径,也是众多学者所积极提倡的。民族地区公民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可以更深入地感知和了解政治是如何运作的,还能获得所需的政治知识与信息。“在构建参与型的政治文化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地开展。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少数民族公民的政治素质和政治热情,增强政治使命感,使其积极主动地参与国家和本地区本民族的政治生活。”

(4)有学者认为,促使民族地区政治文化与社会主义主流政治文化的融合也是非常重要的,其融合程度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少数民族政治文化的现代化程度。因此,有学者认为要努力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先进因素与主流政治文化进行衔接与融合。还应“实行开放的文化政策,促进民族政治文化交流,在文化交流和冲突中求同存异”。

(5)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和学校教育等政治社会化的主要媒介的功能,也是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渠道之一。李乐为认为,“少数民族地区学校的政治教育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应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形式的多样性和传播的实效性”;谭卫国认为,“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大众传媒普及率低、传播技术水平落后的实际状况,应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大众传媒对传播少数民族地区优秀的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意义,并加大资金设备的投入,加快发展和普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大众传媒,提高对公民进行少数民族地区优秀的传统政治文化等社会主义政治文化传播的覆盖率,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政治社会化功能。”

(6)有学者认为,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的建设还要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民族地区政治文化的转型也有赖于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由于民族保护主义、经济本位主义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少数民族地区思想政治工作逐渐被淡化,因此,加强和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就迫在眉睫了。学者们认为要“强化正确的国家观与平等的民族观的宣传和教育,培养开放、合作与宽容的政治心态”,有的学者认为要“加大政治知识、政治信息的含量,加强对公民民主法制的教育”。

学者们还从其他一些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如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协商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推进民族自治地方和谐政治文化建设的一种有效方式”;如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促进民主法治建设意识的提高,“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对自由、平等权利的向往和追求,提升自身的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树立社会主义的民主观和法制观,养成运用民主方式和法律手段解决一切问题的思维习惯”,等等。这些观点也丰富了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路径选择的研究。

三、评述

在各地学者的不断努力下,国内关于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的相关理论研究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专著和论文的出版数量也在逐步增长。在学者们众多的研究中,比较完善的是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问题解决方法的研究,而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的成因等方面的剖析还有所不足。

在对少数民族政治文化相关理论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目前学界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的研究总体上还相对薄弱,还未形成专门研究民族政治文化的政治学分支学科,对这一课题还有待于更深入地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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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王肃元.西北少数民族传统社会政治文化对政府行为文明的制约因素分析[J].科学·经济·社会,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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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周玉琴.当代社会变革与少数民族政治社会化刍议[J].青海社会科学,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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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王宗礼.论少数民族的政治社会化[J].西北师范大学学报,2004(1).

[24]泽珍卓玛.少数民族政治亚文化与中华民族主流政治文化的差异与协调问题研究[D].中国矿业大学硕士论文,2014.

[25]杜军林.西北少数民族政治文化建设研究[D].兰州大学博士论文,2010.

政治文化建设存在问题篇6

关键字:宪政政治文明人权民主政治法治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政治文明”引入了现行宪法,规定要“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⑴这一规定标志着政治文明建设在我国国家根本大法上正式获得了最高法律地位,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政治文明是什么?政治文明是“由一定社会的政治法律形态,政治思想意识形态和政治行为实践所规定和体现的社会文明。”⑵其中,一定社会的政治法律形态则是政治文明的核心部分。宪政制度是当今社会公认的一种文明先进的政治法律形态,是最能够集中体现政治文明的政治法律形态。宪政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

一宪政的基本原则与要求与政治文明的终极关怀相一致

“文明的政治不仅仅在于保障人权,更在于以保障人权为终极关怀。”⑶在整个社会运行体系中,人是最重要的主体。人的幸福与完整是任何社会活动的基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对人的幸福与完整的关注就是要求人权要得以保障。政治运行作为社会运行体系中一种重要的活动,也必须以发展和保障人权为基本出发点和最终目的。所以,从终极意义上分析,“人权是政治的目的,人权是政治文明的终极关怀。”⑷

近现代宪法发展出来以后,人权受到了普遍的关注,并成为了构建社会秩序时必须考虑的一项重要价值。伴随着近现代宪法产生而建立的宪政制度也就体现了人权这一价值,为人权的发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特别是宪政的基本原则更集中体现了人权的价值要求。

虽然对宪政的含义众说纷纭,尚无统一认识,但公认的是宪政具备两个基本原则与要求:一是,行政权力受到限制;二是,公民权利得以保障。前者不仅是防止具有内在易扩张性的行政权对公民权利的侵犯,而且通过具体的规范要求与程序设计促使国家行政权力的行使要有利于公民权利的实现与发展。后者则更是直接的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与保障。当然宪政状态下的宪法确认与保障的公民权利一般都只是指最基本的人权。这主要是由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只适合对根源性和制度性问题作出规定决定的。“基本人权是人权的核心部分,具有固有性、排他性和母体性”⑸,对基本人权的规定能够在宪政国家的其他法律中得到延伸和发展,从而使得人权整体受到保障。

1997年、1998年,我国签署了两个国际人权公约,并于2001年批准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人权在中国得到了进一步认可与发展。2004年颁布的宪法修正案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宪法中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⑹。第一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用最高法律形式将其确认,赋予或者说是确认了“人权”在我国国家中的重要法律地位。我国政府将促进和保障人权正式法定为其重要职责之一。这是人权在我国宪政建设中取得巨大进步的表现,也是人权将在我国宪政建设、政治文明建设中将继续获得发展的法律与制度保障。人权在我国的政治文明中,占有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二宪政为政治文明持续存在与不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政治文明的持续存在与不断发展需要较为稳定的制度保障。现代实现政治文明的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民主政治制度是政治文明的有效保障,是政治文明的根本制度保障。政治的民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人民的治理。只有民主制度的长期存在,人权才能够切实拥有保障;没有民主政治就不可能有政治文明的存续。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制度保障。

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权力,这是近现代宪法的合法性基础。在宪政国家,这通过实行民主的政治制度来实现。各国的宪法或直接规定国家权力属于人民或间接的承认人民拥有国家主权。我国宪法直接规定了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明确的承认人民是国家主权的拥有者,有利于实现我国政治文明。

实行民主政治能够实现和保障政治文明。人民拥有国家一切权力决定和要求国家行政权力的行使要体现人民的利益需要。人民当家作主,是公民对国家权力的监督权的实现前提。人民利益得以维护,公民参与政治的可能是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

民主是宪政的前提,宪政为民主提供了一系列的制度保障,例如,宪政制度包含代议制度、选举制度、政党制度、权力制约制度、司法独立制度等等。这些制度都是宪政从制度层面为政治文明提供的保障。

三宪政为政治文明提供了基本运作方式

政治文明要求政治运作方式的文明。政治的运作文明化要求政治活动的运作要摆脱受任何个人利益的追求的影响,政治活动的运作要以公共利益的实现、社会秩序的维护为最终目的。法治是政治文明的必然选择。因为“法律限制个人情欲和进行理智行为。”法治包含了两重含义:“已经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制定良好的法律。”⑺法治是遏制行政权力的扩张,克服政治运作受到个人情欲影响的惟一长期可行的途径。法治是政治文明的基本运作方式。

“法治与宪政有着天然的联系。”⑻法治的最高形式就是确认宪法至上的法治政,法治的终极走向即是宪政。宪政体制下的国家运作方式正是也只能是法治。美国等宪政发达国家的实践已经证明了宪政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将法治上升到宪法治理高度然后输出。虽然在1787年的美国宪法中没有直接出现“法治”一词,但是法治原则,存在并贯穿于整部宪法的内容和精神。而其他宪政国家大多数都在宪法中确定法治为治国方略,而且还在宪法或者其他具体法律中详细的规定了法治的基本原则、运行机制和基本制度。

我国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政治文明建设进程中,也正在加快宪政体制的建设。2004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并于3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是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而制定和颁布。是我国宪政建设的具体表现,也是为促进政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

四宪政是政治文明的核心与关键

“在宪政轨道上的政治才可能是文明的政治。”⑼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一定社会的政治法律形态,宪政是当今世界惟一发达的优越的政治法律形态。在我国,宪政建设是在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与关键。

实施宪政,必须约束国家权力,建立有限政府。对国家权力的控制是宪政的核心与基础。这是由国家权力的两面性决定的:一方面,国家权力是社会秩序的维护、政治社会价值实现的最有力保障,体现为“一种组织性之支配……是制定法律,维护法律与运用法律之力。”⑽另一方面,国家权力具有消极的一面。权力的易扩张性会使没有约束的权力成为最有害的权力。国家权力若没有约束,就有可能破坏社会秩序、阻碍社会进步、妨碍人权的实现甚至否定人权。

政治的运行与实现主要依靠行政权力的行使。要实现政治文明,就要实现行政权力的文明行使,也就是需要对其施加制约。“要保证政府的权力受到控制,以使政府的权力行使不致摧毁政府权力有意促进的价值。”宪政制度正是体现了政治文明这一核心要求。

在我国,由于多种原因的存在,宪政建设还很缓慢,阻力重重。而宪政又是政治文明的核心,宪政建设也就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与关键。要实现中国政治文明就必须加深对于宪政建设的认识,加快宪政建设的探索。以宪政的实现来带动政治文明的实现。

五宪政建设的困难与探索

如上文讨论,宪政是政治文明的核心。宪政建设是建设政治文明的首要问题与关键问题。因此,笔者打算在本文的余下部分简单讨论一下个人对中国宪政建设的思考。

(一)我国宪政建设的难点

在我国,对宪政建设的关注与广泛讨论应该说大致是从20世纪90年代才公开进行。十多年来,在理论上,宪政理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宪政知识在学界已经上升为一种显性学识,而且吸引了法学、政治学以外的诸如经济学等其他学科的学者的加入研究与探讨。但在实际方面,宪政制度却发展的极其缓慢。这也许与宪法、宪政在中国属于引进的有关。如果想在本土存活需要漫长的历史来为之创建相应的环境;也需要社会各界的主动参与与推动。

宪政建设的困难因素众多,甚至多到了难以列举。笔者粗浅的从宏观上分析后认为,宪政文化的幼稚、宪政建设动力的缺失及一些重要的前提性制度的不健全是目前最为突出的也是亟需解决的困难。

1.宪政文化的幼稚

宪政文化的幼稚是指奠定宪政制度根基的如公民权利意识、权力有限观念等思想文化意识在社会文化体系、思想体系和社会生活系统中的地位不够高与比重不够大,甚至是很弱。在西方,文艺复兴带来的“天赋人权”等先进思想以及这种思想对社会的影响为宪政的建立提供了文化基础。对人的关注的普遍要求、对从制度层面对人加以关注的要求是宪政文化成熟的表现。成熟的宪政文化是宪政制度确立的前提性前提,是宪政在一国得以存活的最重要的土壤元素。

我国,传统文化的关注点一直是以“家”为单位而非对“个人”加以关注。对宪政意义上的“人”很少甚至没有关注。近代社会,“宪法”的引进,先进知识分子在困境中对宪政的渴望与呐喊也并没有彻底的改变中国社会对“人”的忽视。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对宪政的研究,“人”的确受到了关注,但这种关注局限于少数相关知识分子的视野。甚至连这些知识分子的关注也是肤浅的。试问这般幼稚的尚待促进发展的宪政文化怎能够支撑起中国的宪政大厦?

2.宪政建设动力的缺失

宪政建设不是仅靠一个或几个学者和学界就能够完成的事务,宪政建设是也只能够是由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方能见效的重任。宪政建设需要作为社会秩序的建设者的政府与作为社会秩序中最重要主体的“普通人”⑾联合创建。

目前,中国宪政建设存在的动力有哪些呢?综观多年的宪政建设努力,也许我们会发现提供中国宪政建设动力的社会元素仅有学者的研究与呼喊。在整个建设中,仅有这样单纯的学术追求产生的动力,显现出来宪政建设的动力元素太单调了,太无力了。当然我们政府正在努力,正在试图改变自身在宪政建设中的缺位状态。通过对“三农”问题的关注,通过对“依法行政”的推动,政府正在尝试加入宪政建设,为之提供一种强有力的动力。不过,理论界的动力加上政府的推动力仍然不能够为宪政建设提供足够的动力。社会“普通人”对宪政的要求与探索形成的实践动力才是最有力也是最重要的动力。可是,也许可以说是不幸的,在我国,这一本应为宪政建设最强大的动力却一直并仍然处于缺失状态。在学界提供的理论动力的兴盛,政府引导动力的涨升的情况下,社会“普通人”却始终沉默。如何唤起民众的宪政参与精神,帮助形成宪政建设的实践动力是今后需要长期深刻关注与研究的问题。这是中国宪政能否获得进一步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这个问题甚至关系到了中国宪政的最终成败。

3.重要的前提性制度不健全

宪政制度作为社会秩序构成部分的政治法律制度的一项具体的制度,她的创建需要有许多前提性制度的存在。这些前提性制度包括完善的公民参与制度、发达的行政制度、有力的监督制度等等。此类制度为宪政制度提供的是其存在与发展的社会环境,是宪政制度建立与稳定的基础因素。

在中国,虽不能武断的认为这些制度是不存在的,但是却可以肯定即使是存在也是不健全的或者是无力的。现行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社会也普遍承认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拥有知情权,但这些权利如何操作与行使很少甚至无明确的法律细化规定和救济途径。行政制度方面,政府虽然在进行着多种改革尝试和制度推进,但是还谈不上发达。部分行政的管理色彩仍很浓厚。监督制度在近代中国一直处于被强调但是却很难见实效的状态。公民对行政的监督、司法对行政的监督等很多时候甚至是大部分时间都处在纸上。对此作出的改革探索也一直无法触及该制度的骨髓。在建设宪政、追求政治文明进程中,设计并运行有效的公民参与制度,形成制衡的行政机制,发展与落实各项监督制度是极为困难但却不容怠慢的工作。

(二)中国宪政建设的初步探索

任何困难的存在都不能够成为停止努力的借口。相反,宪政建设存在诸多“绊脚石”正是我们应该加倍努力探索的原因。面对宪政这一系统而宏大的社会工程,究竟应该如何做呢?这样的复杂的问题当然不是几个学者或者几篇学术论文就能够解决的。本文则更不敢奢望能够对此问题作出准确而全面的回答。在此,只简单谈一下笔者思考的几项也许能够对宪政建设有所帮助的基础问题。

1.开拓多样的社会性教育,引导社会“普通人”形成宪政思想与权利意识

文化需要在社会实践中形成更需要通过教育作为中介来将之传输给社会。在宪政建设中,开拓多样的社会性教育,不仅仅是要发展各级学校教育,更重要的是要启动社会环境教育功能,从一个人出生起,就使之能够观察到甚至直接参与到各类体现民主的社会活动。

在美国,这样的教育一般是在选举、听证制度中得以实现。在中国应该如何实现呢?这需要我们在学习西方的基础上开拓创新。在我国,最能够反映民主的,也是公民最有可能直接参与的制度应该是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健全与落实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和城市居民委员会制度,是帮助公民形成宪政思维,发掘“观念宪法”⑿从而推动宪政建设最可行的途径。

2.鼓励与促进NGO的发展,形成多元制衡的政治文化

NGO(即非政府组织)的存在及其相关制度发达的当今宪政国家的显著特征之一。NGO是由一定利益的代表自发组成的,以某特定利益为追求目标,在宪法法律规范下进行活动的社会组织。NGO的目标的不一性,促进政治文化多元性的产生。NGO的民间自发性与受法律规范性,能够保障政治文化的多元制衡。多元制衡的政治文化创造了民主深化的可能性,有助于宪政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的NGO有所发展,但发展缓慢而且有其天生不足。由于受多种社会因素的影响,通过NGO来追求与实现自身利益还没有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察觉与认可,NGO还经常受到某些政府部分的无理由干涉或者苛刻的限制,中国NGO的发展,还很艰难。另外,从近年的发展来,国内NGO多以学术研究型为主,只在一定程度上从事于有限的与研究有关的实践探索。NGO应该在宪法法律的规范下,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在多元制衡的政治文化的发展方面发挥巨大的积极作用。

3.继续深化司法改革,构件宪政建设的法制基础

宪政建设既是政治体制建设的内容,也涉及到法制度建设内容。而且法制度建设更能够影响宪政制度的实质。是否拥有优良的法治队伍,是否形成了完备的法制度,是宪政建设能否健康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司法改革在我国改革开发过程中取得了不容忽视的成绩,但我们还不能够认为我们已经开始走上了法治道路,至多只能够认为我们刚刚起步。因为到现在为止,我们的法制度仍然存在许多缺陷。司法不能够独立、司法腐败、法律法规多而杂乃至冲突广泛存在与发生等一系列问题都显现出司法制度仍需要深化改革,冲破许多根深蒂固的问题。法制度还需要重组与发展。

按照“三权分立”理论,司法权应该是独立于立法权、行政权的另外一项重要权力。在国家中的各种活动中扮演着中立者和裁判者的角色。司法权能够公正行使,是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因素。只有在司法独立下,保障司法权的独立才有可能,宪政制度的法制基础也才有可能形成。

余论

在我国,政治文明无论在宪法规定中还是在社会生活中,独已经获得了极其重要的地位,成为了一项国家和整个社会的重要任务。政治文明已经成为当今中国迫切需要完成的任务。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明白:一项制度、一种文明的形成与实现绝非朝夕之功,需要长久的历史进化。追求政治文明、构建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宪政制度,将是一个漫长的进程。这种漫长甚至可能跨越我们的生命、超越我们能够作出的想象。建设宪政制度,追求政治文明的实现,需要我们拥有平和而无私的胸怀,去在困境中探索。经历时间的塑造,宪政大厦的根基才会坚实;承受历史的考验,政治文明才真正永恒。

注释与参考文献

⑴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八条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