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在控规中的作用范例(12篇)
城市设计在控规中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措施;编制
Abstract:smallandmedium-sizedcitytraditionalregulatorydetailedplanningtherearegenerallylackofverticalandlaterallink,thecontrolofthebigcontentandmarketdemandofelasticcontradiction,cubageformulatedbasedontheindexoftheproblem,theplanningmanagementpracticetobringaboutalotofconfusion.Regulatorydetailedplanninginurbanplanningandconstructionplaysanimportantrolein,itisdeepening,detailedtheoverallplanningandzoning,andguidanceandcontroloftheplanningofconstruction,toensurethattheplanningsystemofperfectandcontinue.Thearticleinviewoftheanalysisthesmallcityintheregulatorydetailedplanningoftheexistingproblems,andputsforwardsomeplanningideasandcountermeasures.
Keywords:regulatorydetailedplanning;Themeasure;prepare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落实总体规划意图为目的,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化规划设计与管理的结合、规划设计与开发的衔接,将总体规划的宏观控制要求转化为微观控制的规划编制层次。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连接总体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承上启下的关键性编制层次,是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衔接的重要环节,是规划管理的依据,是体现城市设计构想的关键。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出现,其作用有四:一是成为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基本依据;二是提高了规划的弹性,增强了可操作性,缓解了规划实施的稳定性与政府任期政绩的显化性之间的矛盾,适应了由投资主体多元化带来的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城市建设思路多元化对城市规划造成的冲击;三是满足了城市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和筹集城市建设资金的需要;四是增强了规划管理部门对各项用地和建设活动的有效控制,保证了规划意图的顺利实施。实践证明,凡是规划建设比较好的城市,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功不可没。各项建设活动、招商活动、土地开发活动,如果没有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将无法取得好的发展成果。
2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2.1规划储备严重不足
一些小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面不够大,规划储备严重不足,应急性详细规划较多。在一些城镇化处于起步阶段的城市,其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基础储备不足,为了加快发展,往往将应急性的详细规划成果作为决策依据,势必带来一些遗憾工程;一些重点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尚未起步,重点地段环境景观设计还处于空白。在城市土地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内外招商引资活动中,人们关注的焦点是一个地区具体的规划要求,政府在开发建设地段有哪些发展计划和在近期能否实施等问题,如果规划滞后并缺乏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依据,对诸如此类问题就难以说清,开发商也难以作出比较可靠的成本效益分析,从而影响到城市的可持续开发建设。在实际项目操作中遇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缺失,包含的其中一两个小区已经建起后方发现需要规划建设片区道路但前期未进行规划,因此严重影响企业利益以及政府职能管理。
2.2对资源空间配置的市场化研究不够
一些小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资源空间配置的市场化研究不够,导致在实施过程中的可接受性与约束力不强。在一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规划编制人员往往只注意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对接,而对规划区域的资源优势和市场开发价值则很少作深层次的研究,很多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在规划师笔下被忽视。
2.3规划质量有待提高
一些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存在着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一些承担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的规划设计单位为赶任务,在对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方案制定时没有做到精益求精,而仅仅按照规划编制规范的要求来保证规划内容的完整性,重点讲求规划文本和图面效果,而忽视了作为规划灵魂的方案质量,对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实施的重点也很少提出系统的有说服力的方案。
2.4公众参与力度不够
在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公众参与力度不够,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程序流行形式。在一些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规划编制管理部门和规划设计单位往往注重领导的意见,而忽视民间的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有时还存在着为了赶进度,致使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的过程流于形式,在实施过程中经不住推敲,缺乏说服力等问题。
2.5规划管理的权威性有待加强
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难以树立其应有的权威。在一些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中出现“走样”的情况主要有:基层越权审批“走样”,以领导意志为转移“走样”,迁就开发商利益“走样”,建设单位不按规划办事“走样”。这导致规划管理不能树立其应有的权威,城市建设模式集镇化,城市开发分散化,建筑风格自由化,城市面貌无序化。现实中存在的为追求利益允许企业项目容积率过高,而其他控制因素则不能满足要求,如高度过高影响城市景观、影响空气对流、影响日照等等。
3对于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几点思考
3.1保障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保障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因此,我们要注重研究明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控制哪些内容,以及哪些内容可以由市场主体来自由发挥。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属于从宏观控制转向微观控制的规划编制层次,包括以土地使用控制为主要内容,以控制综合环境质量为重点的6个方面:土地使用性质细分及其兼容范围控制,土地使用强度控制,主要公共设施与配套服务设施控制,道路及其设施与内外道路关系控制,城市特色与环境景观控制,工程管线控制等。因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详细规划阶段的编制层次,这就决定其对城市土地使用性质的细分必须进行“定性、定量、定位、定界”的具体控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只有达到“四定”(定性、定量、定位、定界)的编制深度,才能承上启下和满足各方要求。这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核心问题和首要特征。
3.2规划指标应更具科学合理性
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确认要更具科学合理性。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最核心的内容是对城市用地建设进行强度控制,主要体现在规划的指标上。因此,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如何确定,就直接决定了其规划的科学与否。目前,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指标的确定主要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中规定的人口容量和以往城市建设的经验数据,再结合国家有关人均规划建设面积标准、建筑间距等规定,进行效益分析,再推算出建筑密度、容积率、高度和绿地率等指标。这种方法对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是比较适应的,但对城市建筑的整体形象缺乏考虑,不利于城市景观和城市特色的塑造。因此,必须重视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建筑形体的控制问题,特别是在城市中心区、广场周边、道路交叉口、主要道路两侧等城市重要地段,需要先做概念性建筑形体规划控制模型,再将各项规划技术要素推算成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各项指标。
3.3提高规划的覆盖面
应提高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面。随着城市旧区改造和新区开发量的逐步加大,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的有偿出让转让已成为单位和个人取得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方式,而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调控和引导城市国有土地出让转让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我们的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面大,那么,不管市场如何变化,我们都有管理的依据,就用不着“临时抱佛脚”。因此,我们必须逐步提高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面,系统地强化对整个城市用地的规划控制,积极主动地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要提高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率,对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近期建设地区、重点开发地区、城市窗口地段和历史文化保护地区要加紧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对重要地段的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提请市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要地段规划设计方案竞选的组织和管理,超前组织对重点地区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超前做好土地储备地块和城市主要出入口道路的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面及编制的内容深度要因地制宜,对旧城改建来说可以做到全部覆盖;就新区开发面而言,则可以针对其建设范围做好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3.4加强管理实施
应加强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理实施。“三分规划,七分管理”,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无论编制得多么完善,都仅是城市建设的基本依据,只有通过强化管理,才能变成现实。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同时又是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依据。因此,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做好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关心、支持和监督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工作。要进一步创新规划管理体制,逐步推行规划成果展示制度、规划
审批听证制度和规划管理行政追究制度。要严格依据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要求,严把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关。要充分发挥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土地的管制作用,促进城市建设的健康协调发展。
4结语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相衔接的重要环节,是规划管理的必要手段和重要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水平高低将直接影响规划管理工作的好坏以及城市建设的发展。所以,在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首先进行宏观层面的城市设计运作,即城市设计的深层内涵研究,以此确定其具有决定意义的“依据”内容,如构建适宜的布局结构、整体景观设计等,从而使控制性详细规划更切合实际和更具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城市设计在控规中的作用范文篇2
关键词:城市设计;设计导则;规划实施与管理;实效
Abstract:basedontheroadinurbandesigncaseanalysisandresearch,andraisedtheurbandesigninurbanplanningandurbanconstructionintheactualeffectandfunctionandrecognitionandthink,thispaperdiscussesthedevelopmentandconstructionofurbandesignguidanceofdesignelementsandimplementationstrategies.
Keywords:urbandesign;Designspecification;Planningimplementationandmanagement;andActualeffect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引言
近年来,国内诸多城市对城市重要区域如城市中央商务区、广场周边、滨水区等地区都开展了城市设计工作,但在后期的实施建设中,出现了最终形成的物质空间形态与原初的设计构想走样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让人们对城市设计描绘的美好蓝图的真实性产生质疑,也对城市设计工作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的作用提出疑问。这些疑问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人们对城市设计成果方面的认识较为不足,将城市设计的成果与传统终端式的规划成果混为一谈,认为城市设计成果就是一些绚丽的城市景观效果图。另一方面也折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设计管理制度的缺失和现行城市设计实践在技术手段上的匾乏和失效。
因此,笔者希望通过“中北路城市设计”项目的编制,对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中的实效和作用进行再认识和再思考,探讨指导开发建设的城市设计的设计要素和实施策略。
2、中北路沿线城市设计项目编制的背景
为提升和强化城市空间活力和空间特色,优化景观环境品质,加强城市设计与规划管理的衔接,武汉市以新一轮总体规划为契机,结合分区规划和控规导则编制工作的开展,将城市设计作为法定规划体系的深化和补充,建立了与法定规划相衔接的城市设计编制体系,完成了整体城市设计的编制。并且在整体城市设计的指导下,针对二环线以内城市功能相对独立的和具有相对环境整体性的地区,开展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工作。
中北路是武昌区重要的核心发展轴线及交通要道,全长约4.1公里,南、北连接中南、徐东两大商圈,两大商圈的繁荣经济对中北路有良好的积极牵引作用。东、西依临东湖、沙湖两大生态湖泊景区,具有不可多得的生态湖泊景观资源。武昌经济总部区对中北路的建设需求为打造江南现代服务业中心,用地功能以商务办公、商业金融、酒店、居住、文化休闲为主,并严格控制中北路与沙湖的视线通道。但从用地建设情况来看,现状用地功能不符合区域发展要求,区域内现状建筑以多层、高层混杂为主,建筑后退参差不齐,建筑体量差异较大,缺乏整体的界面控制。沿街绿化系统不完善,缺乏高品质开敞空间。由于部分道路未按规划形成,缺乏与两湖之间的联系,与水的可看性与可达性较差。人行过街方式相对单一,多为地面过街方式,缺乏人行交通的规划和引导,结合轨道交通的地下空间利用不明确。
为了树立武昌总部区门户形象,展示城市更新风貌,通过城市设计引导城市道路空间结构调整和功能布局优化,将设计意图落实到各建设地块中,合理引导中北路沿线建设项目,使中北路建设成为一个功能复合多元、空间疏密有致、交通高效便捷、设施配套完善,独具滨湖特色的高新商务大道。
3、中北路城市设计的目标取向
3.1、基于公共利益的街道空间形态的塑造
⑴确保街道的环境品质
通过对建筑空间形态的推敲和设计,将抽象的容积率等数字要点与好的建筑体量相对接,进行整合地块和建筑形态有序化的工作。道路沿线的建筑风格、建筑体量和建筑材质等建筑形式协调统一,对道路各段的建筑后退根据车行和人行的视觉美学要求做严格的限定,结合街头绿地、小型街头广场的设置形成统一而有变化的街道连续性界面。既提升城市空间景观品质,改善了道路空间的车行、步行、散步的环境,又营造出舒适的环境感受。
⑵有效利用并保护滨水资源
建设总部广场和亲水广场,形成与沙湖视线景观的渗透,体现中北路两湖环抱的滨水城市特色。沿岸建设滨水绿化、散步道、亲水广场和游艇码头等绿化休闲设施,充分利用自然材料,对滨水绿化采取硬质、软质景观相结合的建设方式,让植物群落、水体、硬质景观等元素相融合,形成滨湖生态绿化,突出可达性和可视性。并结合驳岸设计配置绿化植物,运用多种植物种植类型,结合水位变化选择适应不同水位条件的植物,注重固定沙壤,保护湖岸。
⑶形成积极的城市活动,增加道路沿线的公共开放空间
街道间隔一定距离设置小型活动场所和行人驻足点,强化街道景观的连续性。从空间高度、平面形式、植物种类等增添不同的绿化方式,创造层次丰富、富有连续节奏的景观界面,并与街道家具、小品相结合,形成意义丰富的空间。合理地设置绿地开敞空间并配置必要的设施,满足行人休闲、游憩等需要,使人们的多种活动成为可能。
3.2、协助规范土地经营开发的重要规划管理手段
随着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善,城市设计已渐渐发展成为协助规范土地经营开发的重要规划管理手段。通过城市设计对上位规划提出的强度分区、绿线控制等进行细化和优化,利用数字三维模型分析、重要视点景观模拟等分析手段,在形成良好的空间形态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街坊内部用地的空间形态及使用强度,将抽象的容积率等数字和设计要点提前转化成建筑体量,对法定规划进行完善和补充,加强城市设计要点的可预见性,达到对城市空间形态和景观的真正引导和控制,为下一步用地管理阶段中建设强度的指标控制的确定和建管阶段的方案审批提供技术支撑。
4、探索与规划管理相结合的城市设计管理要素
4.1、形成良好空间形态的城市景观道路的设计要素
城市道路景观空间构成的要素是多种多样的,概括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⑴道路的本体:是形成道路空间景观的基本性要素,道路的特征、方向性、连续性、韵律与节奏、道路线型的配合及断面形式特点构成了这一要素的基本内涵。
⑵道路的边界:指一个空间得以界定、区别于另一空间的视觉形态要素,道路两侧的边界可以是水面、山体、建筑、广场、公园、植物或以上若干元素的组合体。
⑶道路的区域:道路的区域特征可以由地形、建筑、路面特征、边界要素等特征形成,主要表现在色彩、质感、规模、建筑物风格、植物、边界轮廓线的连续性等具体方面。
⑷道路的结点:道路的结点主要指道路的交叉口、交通路线上的变化点、空间特征的视觉焦点(如公园、广场、雕塑等),它构成了道路的特征性标志,同时也形成了区域的分界点。
4.2、设计要素向规划管理要素的转换
通过城市设计将这些要素具体到规划管理中来,对未来项目的空间形态和使用情况进行明确的指导和控制,演变成为城市设计的规划管理要素,从空间景观结构、开敞空间、建筑高度分区、建筑形态及道路界面五个体系进行分析,形成可服务于规划管理的技术文件―城市设计导则,对中北路沿线提出整体设计准则、分地块导则两个部分,其中在整体设计准则中,对中北路沿线提出整体设计的要求,为各地块制定设计导则提供标准;在分地块导则中,对沿线存量地块提出设计指导和建议。
5、城市设计成果与规划管理程序的结合
5.1、城市设计导则与法定规划的结合
结合上层次规划的城市设计要求和区域功能的发展状况,分析中北路沿线内的空间景观特征和空间结构。将中北路沿线用地按功能结构分段,提出各区段功能类型、景观特征及区段主导用地性质,划分出规划景观结构和重要景观节点。
在优化控规和法定规划的控制要求的同时,重点为控制和引导城市空间环境体系,主要通过控制建筑的风格形式、后退红线、建筑高度、建筑色彩等具体手段来实现,重点地段还可控制主体建筑控制线、建筑基地线、裙房控制线等,采用城市设计附图形式明确表达控制意图,提出不同深度的控制性要求和指导性建议。
5.2、城市设计成果与规划设计条件的结合
城市设计中分地块导则里提出对空间布局、建筑形式、界面控制、地下空间等指导性的控制要求,可作为规划设计条件里建筑设计要求的补充说明,为重点地区项目从用地条件阶段开始提供技术支撑,对新建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提出建议和指导,加强城市设计的可实施性。
5.3、城市设计导则与建管审批的结合
城市设计控制要素在建管审批中应针对城市空间秩序的影响划分不同控制要求,从而增加设计在规划管理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如城市空间轴线、主要界面、交通出入口及建筑退让等影响力较强的要素予以严格控制,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和抽查依据。对于影响力较弱的要素,如建筑立面、屋顶形式等,局部变化后不会损害公共价值,反而增加其品质,在管理中不宜控制过于严格,应以引导为主要管理手段。
对于特殊类型的城市设计必须对特定要素进行补充控制,如中北路城市设计中存在滨水的特征,因此结合用地结构划分的开放空间控制可作为影响设计整体性的关键内容纳入严格控制要素,但在其他新建地区可作为一般要素进行引导。这样在保证基本城市空间品质的同时,利于多样性城市景观的形成。
结语
目前城市设计在编制体系中的法律地位尚未确立,在规划管理过程中,设计成果与现行法定规划的转化没有得到制度化的保障,导则编制方法和管理实施手段之间缺乏有效的指导,因此在导则的编制过程中应注重加强与管理部门的沟通,将技术层面的内容转化为管理要素的控制内容和控制形式,将城市设计作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规范、标准来体现,并且通过规划管理来实现对城市空间形态和景观的真正引导和控制,使城市设计的构想成为规划设计与管理者共同的城市空间价值观,从根本上强化城市设计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⑴皱德慈城市设计概论;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⑵陈亚斌城市设计管理要素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上海;同济大学,2007
城市设计在控规中的作用范文篇3
[关键词]城市建筑色彩;城市建设;规划设计
中图分类号:TU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1-291-01
城市建筑色彩就是建筑及附属建筑设施的外观色彩,其为城市色彩的主要构成部分。我国对城市建筑色彩规划研究比较少,造成色彩的泛滥使用,甚至形成色彩污染,在一定程度上对城市的整体色彩造成不良影响,破坏城市整体协调性。想要更进一步的提升城市建设质量,就必须要加强对城市建筑色彩规划的管理工作。
一、城市建筑色彩规划实施原则
(一)整体设计原则
在对城市建筑色彩进行规划设计时,必须要认清城市建设为一整体的事实,建筑色彩规划设计并不单单是要求建筑具有美好的色彩,而是要与建筑周围的环境能够融为一体,保证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城市建筑色彩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于城市建设整体设计原则上进行规划管理,对实现城市建设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城市是一个整体,本身具有一定的法则、秩序和建设需求,建筑色彩的确定必须要在满足这些要求的基础上进行规划设计。因此,无论是建筑色彩设计人员、施工人员还是政府部门都必须要严格遵守整体设计原则,不能只追求眼前利益而影响后期整体发展。。
(二)地域特点原则
随着经济全球化建设的逐渐深入,更多的城市在建设过程中逐渐出现相互模仿的现象,城市建筑趋向共同化,不具备自己城市的特点。而真正能够被人们所记住和喜爱的城市,都是具有强烈地方特色的城市。因此,在进行城市建筑色彩规划设计时,必须要遵循地域特点原则,将地方性特色化内容融入到色彩中,充分体现出城市建设具有的特色性,这样才能在众多城市中脱颖而出。在对城市建筑色彩进行规划设计时,应该与当地传统文化、历史文化以及精神文化等进行结合,将城市建设的更具有特色。
二、城市建筑色彩规划设计实施具体策略
(一)城市建筑色彩具体调研
在规划设计前需要对城市建筑色彩现状进行调研,主要包括自然环境、历史文化、城市规模、城市建设现状以及民意调查五个方面。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查阅地志资料等来了解当地气候环境,并结合实际环境情况进行分析;可以通过采访当地长久居民和查阅当地历史文献等来了解历史文化资料和传统风俗等,以此作为色彩选择的基础。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城市建筑色彩建设现状的调查,包括人工色彩:如建筑色彩、雕塑色彩、路桥色彩等;自然色彩:如植被、水系、山峦等。最后,还需要对当地居民意见进行调查,对各建筑色彩的应用进行调节。在进行建筑色彩现状调查时,可以通过照相机等设备直接对建筑进行记录,时间最好是天气晴朗的上午十点到下午三点之间,保证建筑色彩所受外界环境影响最少,为提升色彩规划设计提供更多支持。
(二)城市建筑色彩规划定位
在对城市建筑色彩进行规划设计时,应该明确定位城市发展方向和发展需要。在对市场建筑色彩规划方向定位时,结合历史文化的原因主要是保证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前后一致,避免出现不协调的情况。将建筑色彩与历史文化相融合,正是体现城市特色的需要。例如延安为红色革命历史城市,在确定建筑色彩时应该选择庄重、严肃的色彩,给人以稳重庄严的感觉。同时,还需要密切结合城市发展的需要来对建筑色彩进行定位。发展才是城市建设的重点,在保证建筑色彩具有浓重历史文化气息的同时,还需要加入更多的新时代元素,保证新旧文化的融合,使城市在保证整体发展情况下持续发展。
(三)城市建筑色彩规划方案预定
在预定城市建筑色彩规划设计方案时,可以采用分区控制法、分类控制法、色谱控制法以及综合控制法来确定。分区控制法就是将城市划分为不同区域,并结合区域特征来确定建筑色彩;分类控制法就是根据城市区域不同功能对其进行划分,如商业区、居民区等,对不同区域的建筑色彩统一规划,保证每个区域内色彩之间的协调性,既满足了城市建设需要又能美化城市。色谱控制法就是对整个城市建筑色彩进行调查、分析,并制定出包括基调色、强调色以及点缀色的色彩总谱。综合控制法就是将以上所有控制法进行融合,更全面的考虑建筑色彩规划设计工作,为城市建设程度的进一步提升提供支持。
城市设计在控规中的作用范文篇4
关键词: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关系
Abstract:thisarticlethroughtotheanalysisofthedifferencesbetweenurbanplanningandarchitecturaldesigntorevealtherelationshipbetweencityplanningandarchitecturaldesign,andshowsthattheyhavetherelativeindependence,continuityandintegrationofdevelopmentandthecharacteristicsofinteraction,etc.Isputforwardinpractice,necessityandtheinevitabilityofurbandesignersandarchitectstocooperation.
Keywords:architecturaldesign;Urbanplanninganddesign;Relationshipbetween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引言
城市规划设计是一门正在完善和发展中的综合性学科。一方面,它有其相对独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另一方面,其具体的方法和操作技术又与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城市规划等学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何正确地掌握并处理好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对于体现一个城市的风貌、展现城市生活模式与社会文化内涵有积极的意义。因此,本文将阐述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从而使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在实际操作中能相互协调,共同创造出高品质的城市景观环境和空间环境。
一、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设计的区别
城市规划设计是在宏观上对城市经济、社会、空间的综合布置具体安排和科学管理。而建筑设计是针对某单建筑而言,是对城市规划、法律条款、区域规定进行具体落实。对二者进行区别对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和建设和谐社会有着重大意义,明确二者的区别以便对二者进行合理结合从而创造出更优美、和谐、宜人的城市居住环境。二者的不同点具体如下:
确定性不同
建筑设计是由开发商提出具体的设计目标及要求,再由设计师由相关的专业知识结合地理环境、风土人情等提供各种满足设计目标的备选方案以供选择,可以说建筑设计是一种由问题找答案的过程,而城市规划设计却没有具体的备选方案。城市规划设计不是简单的按建筑设计去找答案,而是自己要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并以此作为建筑设计的目标。
设计的复杂性不同
在建筑设计中大多以象征意义为主,设计师具有形象思维能力即可,面对于一个城市规划设计师不仅要有形象思维,还要有高度的逻辑思维能力,才能总揽全局对城市进行系统、合理的规划。现代的城市规划设计不仅仅是对物质、工程的规划,而是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发展规划与环境规划。所以对规划师的专业要求越来越高,同时为了追求高质量、高效益的规划,城市规划设计都由各专业人员协作完成。
3.任务的综合性
建筑设计的过程是对答案的搜索过程,设计程序也是从一般到复杂的过程。而城市规划设计则不同,它从工作的开始就要考虑多目标的衔接,是城市基本要素关系的建立与处理、系统分析与综合的过程。在面对城市居民的需求时,各要素间还存在着矛盾,因此,城市规划设计必须妥善处理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又因规划的单一性,所以城市规划设计工作无“模”可套、无“法”可推。
4.目标的超前性
一般情况下,每栋建筑物设计前其性质和功能都己确定,建筑设计基本上是一次终极目标的静态设计。但城市规划设计却没有终极目标的稳定性,其规划的整个工程都是对末来目标的探讨,并在社会发展与进步中进行修改调整,它是一种动态设计。
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设计的关系
1.建筑设计应服从城市规划设计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口的不断增长,因而城市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而城市以空间与环境利用为基础,由建筑、绿化、道路、水系、人文风景等共同组成的服务于人的空间地域系统。人在任何时候都在领会城市,城市提供给人们的各方面感受便是城市空间,我们对城市空间进行分析及设计,使人活动的区域空间和各区域空间之间的关系协调,就是城市规划。而城市规划设计是动态地解决和协调各类建筑之间的联系、建筑群的整体形象,以生态的、可持续的观点延续城市的历史,展望城市的未来,因此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城市规划设计对城市的有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建筑作为城市构成的基础要素之一又必须服从于城市内容,他们之间在空间上是点与面的关系,好的建筑如同凝固的音乐,是城市的灵魂,但建筑也不能脱离城市环境,必须与城市环境相融合,因此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设计同等重要。
2.建筑设计与场地设计应协调
建筑设计不仅仅是对单个建筑物体的设计,还牵涉到场地设计问题。场地设计是为满足一个建设项目的要求,在基地现状条件和相关的法规、规范基础上,组织场地中各组成要素之间关系的设计活动。其根本目的是通过设计使场地中各要素和谐,其中,建筑物是场地设计中的核心内容,与其它要素能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分析如下:
(1)从工作内容上看。场地设计即是整个建筑设计中除建筑物单体的详细设计外所有的设计活动,一般包括建筑物、交通设施、绿化景园设施、场地竖向、工程设施等的总体安排以及交通设施、绿化景园设施、场地竖向与工程设施的详细设计。
(2)从建设流程来看。实际建设流程中,一般首先是业主确定一个建设项目,并取得了相应的用地,然后再委托建筑师来设计,建筑师是在业主所提出的设计任务和基地条件的基础上开始工作的。设计者在进行具体的设计前要做细化和完善设计任务的工作,包括项目的组成内容,并对这些内容的规模、形式等一些有关问题做出较为明确的认定,同时要与业主协商,以取得一致的意见。
3.场地设计应服从城市规划设计
城市规划对场地设计的要求:一是体现在城市总体规划对于城市用地的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的控制上;二是体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是具体性的,对场地设计有更直接的影响,场地设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的土地使用和建筑布置等各项细则必须做出恰当的切实反应。它们会对场地设计尤其是布局形态的确定构成决定性影响,分析如下:
(1)对用地性质的规划。具体建设项目的选址上,控制性详细规划限定这一项目只能在某一允许区域内选择基地地块;对用地进行开发的场地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限定该地只能做一定性质的使用。
(2)对用地范围的控制。规划是由建筑红线与道路红线共同完成的。
(3)对用地强度的控制。是通过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指标来实现的,通过对容积率、建筑覆盖率最大值及绿化覆盖率最小值来限定,可将基地使用强度控制在一个合适的范围之内。
(4)对建筑用地范围的控制。由建筑范围控制线来限定,即基地允许建造建筑物的区域。规划中一般都要求建筑范围控制线从红线退后一定距离。
(5)要求规划中对建筑高度、交通出人口的方位、建筑主要朝向、主人口方位等方面的要求,在场地设计中也应同时予以满足。
三、正确处理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设计的关系
1.重视城市规划设计对建筑设计的指导作用
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末的百余年中,现代建筑与城市规划设计所呈现出的是一场颠覆性变革,其间充斥着无数由逐渐演变而引发的突变,突变而构成的嬗变。“嬗变”是一种发展、一种由矛盾双方交锋而产生的推进状态,一种呈螺旋式或波浪式的上升或前进动势、一种总体上积极的趋向,是实践的作用及其相互间渗透的结果,更是在人类起源、成长、壮大进程中的一种必然性的体现。众多因素共同作用、相互激发既促成嬗变,又产生巨大的动能,影响波及广泛,对建筑、城市及整个社会进程和人类发展都发挥强劲的推动作用。在新时代的召唤下,现代建筑设计、城市设计也必将与规划、景观设计及相关领域密切结合朝着人性化、多元化、复合化、互通化、生态化、长效化等更优化的设计方向。
城市规划的实质在于合理利用城市的土地和空间资源,协调城市功能布局以及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其着眼点远离建筑物质形态而偏向于社会的整体平衡。城市的建设大都还是由许许多多的、彼此并不一定相关的个体项目构成。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对城市社会的空间环境设计,改善人们的生存空间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城市设计作为一种在定性、定量图文结合方式下的弹性控制方法,可以直接指引到具体建筑单体的设计层面。城市建设是一个整体的系统化过程,特点在于设计城市而非设计建筑物,它是弹性而非具象地引导建筑设计,从总体上引导土地的合理利用,保障生活环境的优良品质,促进城市空间的有序发展,同时为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供一种长效的技术管理支持。
2.立足建筑设计,做好城市规划
建筑是基础,城市规划对建筑设计起着引导作用,通过规划将建筑组合形成有机的建筑群体空间,因此在对建筑进行设计时应考虑以下问题。
(1)结合环境。处理方法是先从城市区域规划设计出发设想建筑与大环境的结合:建筑的整体轮廓上,与周围的现有建筑呼应,立面上虚实对比、色彩处理与环境格调相协调,流线上符合环境的肌理。然后从人的感觉出发想象建筑局部小环境的处理。通过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来感受塑造空间。
(2)造型。应有自己的风格,整体性强、简单中体现复杂,不变中起变化。这方面本人喜欢板材效果,直接、明了、轻佻。
(3)理性。承传历史文脉,用抽象化的手法引用或延续历史的痕迹。
这方面最重要的是把视线集中在人的视觉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思考,视线所能及范围内着重考虑。高层建筑顶部以及多层不上人屋顶等视线不能及处采用简洁处理,体现一定秩序,满足可能的俯瞰效果,并从墙面倾斜、局部层高处理等来控制人的视线和控制小环境。如曲面玻璃可将天空反射向地面,使局部低层或镂空引进阳光等。
建筑作为城市的重要构成要素,同时也反映出城市文化和历史。重要的标志性建筑是一个城市的象征,它的好坏对一个城市的形象有着很大影响。所以在建筑方案设计时不仅要关注建筑物本身,而且还应关注其是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即要在城市规划设计的指导下对建筑进行设计。
结语
综上所述,在设计领域中,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是两个有着共同交集的设计集合,它们在许多理论和观点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二者在城市建设中,处在不同层面,担当着不同角色,各自有着不同的利益,往往会产生矛盾。只有认真研究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相互合作,实现建筑与环境及城市一体化的现代化城市设计。
参考文献
[1]于元飞,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之我见[J].网络财富,2010(7)
城市设计在控规中的作用范文篇5
关键词:城市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统一;意义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城市规划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产物,在经济的飞速发展中,正在以积极的姿态活跃在城市扩张的道路上,引发了人们的强烈关注。在日新月异的今天,传统的城市规划已经逐渐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如何在发展的浪潮中制定合理的城市规划方案,已经成为城市发展道路上不可忽视的话题。因此,我们必须深入的分析城市规划存在的问题,并找到正确的解决方案,使得城市规划符合时代的要求。
一、我国城市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城市化进程越来越突出,城市扩张也在不断加剧。在过去的几十年时间里,城市的发展尤为突出,但是由于城市建设的极度扩张,也留下了一系列的问题。在城市规划方面,也逐渐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城市规划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城市建设在质量上粗制滥造,影响颇深。在城市规划方面,我们对存在的问题进入浅显的探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
1、城市规划存在随意性
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中是保证工作顺利完成的基础,在城市建设中起到了良好的计划指导作用。城市规划的涉及面之广,已经囊括了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不过,在城市化进程的迅速加剧中,城市规划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存在很大的随意性。由于建筑行业追求效益最大化,以及城市规划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在利益的驱动下对城市规划不断的任意更改,并没有在实际的运作中制定合理的城市规划和严格按照城市规划的合理要求进行操作,表现出了在城市规划方面存在的随意性,这就为城市规划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难度。
2、对名胜古迹的保护意识欠缺
在城市规划中,人们往往会忽略一些至关重要的问题,例如在文化遗产、名胜古迹等方面,没有合理的规划,使得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文化遗产和名胜古迹是一个城市兴起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产物,同时也在影响着城市的发展,对风景名胜及文化遗产的保护,在城市建设中极为重要。然而由于在城市规划的引导和城市规划设计人员的素质方面都存在着诸多问题,并没有形成良好的保护意识,在风景名胜的保护上并没有制定完全合理的计划,使得许多风景名胜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3、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生态环境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人们在与自然和谐发展中的重要方面。在城市建设中,由于城市规划的不合理,或者城市规划实施的滞后性和不便性,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污染和浪费也极其严重。因此,在城市建设中如何保护生态环境,为人们生活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在城市规划的制定上越来越重要。
4、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
在城市建设中,效益永远是持久的话题。在制定城市规划时,相关研究管理人员由于利益的驱动与一些不法开发商沆瀣一气,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的质量和职能。在城市规划的实施上,施工单位也并没有贯彻城市规划合理要求,在施工建设中盲目只求利益最大化,严重影响了城市建设的质量,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
5、城市规划不具有前瞻性
在城市建设中城市规划具有指导和牵引作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如何制定一个合理的城市规划方案,是提升城市建设质量的保障。然而,现在的城市规划在前瞻性上,存在着很多的问题。现在的城市建设中公共交通和下水道的疏通排水方面存在着极大的问题,交通拥挤、车道狭窄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使得人们行车过程中遇到了极大的阻碍。在下水道的排水方面,并没有建立完善的疏通通道,是许多城市的排水系统存在诟病,尤其是在近两年连降暴雨的情况下尤为突出,在暴雨之后,许多城市成为“水上城市”。这就是城市规划在前瞻性上,没有为将来的发展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
6、城市规划生搬硬套
在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应用上,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许多城市在制定城市规划时直接完全套用一些主流城市的规划方案,没有联系自己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城市建设上没有发挥城市规划的作用。在城市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极为突出,施工单位没有联系实际,完全套用一个模式,使得城市建设过程诱发了一列的施工问题,城市规划的生搬硬套在城市的发展中严重影响了其进程。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统一
在城市化进程迅速加快的情况下,城市规划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问题。如何制定更好的城市规划方案,显得尤为突出。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有效统一问题上,成为城市规划的一个重要方向。
1、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发展的意义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规划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问题上,人们普遍没有特别清晰的概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产生,源于经济类型的转变发展,是运用规定的区划方法,对所研究对象进行合理的区域划分,主要是针对土地的开发以及城市建筑等标标注物进行划分,制定合理的研究计划。
历史证明,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极大的促进了建筑行业的发展。在传统的详细规划中,制定计划时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对计划的实施带来了许多不利影响。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对于传统的规划来说,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灵活性,也为计划的实施提供了更坚实的保障。
2、城市设计发展的意义
城市设计是以城市的整体发展为切入点,侧重的并不是建筑本身,而是针对整个城市的设计,这样的一个宏观环境为设计人员提供了更好的想象空间,激发了设计人员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城市设计致力于改造人们的空间环境,为人们营造更好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在城市建设中存在重要的作用。现在社会的城市设计已经逐渐摆脱了传统的城市设计桎梏,不再简单的追求外观上的设计,而是只求设计层面涉及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在城市的建设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城市设计是独立与城市规划之外的,与城市规划有着明显的区别,但城市设计的发展对城市规划的制定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3、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融合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在城市的建设中相互独立,却也在逐渐的走向融合,合理的统一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不可阻挡的趋势,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有效统一,对城市的总体规划具有重大的意义。
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有机统一,为城市的总体规划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实施基础,使得城市规划在方案制定与有效实施上有了更明确的方向,可以极大的推动城市建设的发展,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由此可见,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有机统一在今天看来,已经势在必行。
三、结束语
在经济腾飞的今天,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关系到城市的和谐健康发展。由于城市规划的不完善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必须得到有效的解决,而这些问题的解决,离不开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有机统一。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有机统一在城市的建设中对城市的总体规划的影响越来越显著,但是在如何实现两者统一的问题上,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需要我们更多的广泛和思考。
参考文献:
[1]郑正.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方法和控制指标的思考[J].城市规划汇刊.2005
城市设计在控规中的作用范文篇6
关键词:城市景观,规划,控制体系
一、导言
相对于人类创造出的其他成果而言,城市处于不断地新陈代谢之中,城市与建筑永远没有完成体。论文格式,控制体系。在漫长的历史发展和价值观念的转变过程中,人们一方面创造有形的城市空间,另一方面也不断地变换和丰富着意境美和城市景观艺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已不满足于对城市单纯的物质性、功能性的要求,进而提高了对城市美观、空间环境、场所气氛等精神方面的要求。城市景观作为城市一个重要的外在特征,其自身变化与城市发展密不可分。在创造有形的城市空间、街道、建筑形象的同时,赋予它们意境美、群体精神价值美和文化积累的景观艺术美,是对城市规划工作提出的一个更高要求。构筑优美的城市景观,需要我们从城市规划的层次来进行系统地探索和研究。因此在城市规划中建立一整套城市景观规划和设计体系,是构筑城市新形象、满足城市新发展的重要基础。
城市景观规划和设计体系,是将城市中的自然要素与人工要素协调配合,以满足人们的活动要求并创造具有地方特色与时代特色的空间环境为目的的工作过程。其工作范围包括从宏观的城市总体景观规划到微观的局部景观设计的全过程,一般分为城市总体景观、城市分区景观和城市局部景观个层次,对整个城市的风貌、景观格调予以有效控制。城市景观规划和设计体系,一般以设计导引的形式表现出来。城市景观规划和设计应致力于创造充满活力和吸引力的城市景观,形成安全优雅而又有秩序的城市空间环境,体现历史与现代交相辉映、民族性和现代化共存、共兴的城市特色。
二、城市景观规划控制体系的内容与地位
(一)城市景观规划控制体系的内容
城市景观规划和设计体系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城市景观构成要素的归纳分析,考虑各种外在影响因素,构筑城市景观的总体格局,建设结构合理、特色浓郁、环境优美、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交融的城市景观体系。论文格式,控制体系。
一般来说,城市景观规划和设计体系应包括如下内容:城市形象的总体定位、城市景观分区和局部景观控制。它们分别对应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
(二)城市景观规划控制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的定位
城市景观规划和设计体系涉及的摘要有城市景观规划与设计思想的体现这样才能发挥城市景观规划与设计的最大作用,取得最佳效益。
三、城市景观规划控制的基本原则
城市设计是城市规划的一部分,是城市不断塑造和完美的过程。现代城市景观规划和设计的本质是一种综合各种因素的控制引导方式,而不再是纯粹的物质景观的终极设计。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城市景观规划和设计是对城市设计的深入,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一)满足人的活动要求
在《人类动机理论》一书中美国社会学家马斯罗提出人的需要等级”学说,他把人的基本需要由低到高分为5个等级:生理、安全、社交、心理、自我实现。在这5个等级中市民生活的社交需要完全依赖于城市的景观功能,而越往高等级发展城市景观机能则逐渐增强。论文格式,控制体系。然而世界上的城市还没有哪一个会完全达到标准的要求,城市空间景观究竟要到何种程度才能令人满意,是不能以一组公式、一组数字来规定的。城市景观规划和设计的目的之一就在于协调现实与标准的矛盾,使城市居民能够最大可能地实现满足完成自我的要求,故在城市景观规划和设计规划的过程中应本着城市设计以人为本的原则组织城市景观系统。
(二)保持城市环境特征
城市景观规划和设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针对城市建设的不同情况,有两种操作系统:一种是城市景观规划和设计的独立操作系统;另一种是贯穿于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中的城市景观规划和设计。对于历史文化名城或城市中的传统街区、已建成的城市及城市已建成区域的景观规划和设计,采用第一种操作系统较直观一些,而且见效快;而对于新兴城市或城市某一区域的重新改造,采用第二种操作系统会使城市景观特色更加统一、完善。由于长期以来对城市景观缺乏统一规划设计,第一种操作系统实际上是对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工作的进一步补充与完善。理想的城市景观规划和设计应是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包含的内容之一。
(三)按功能要求和美学原则组织各项景观要素
清晰的平面布局:城市景观规划和设计应依靠该城市明确的基本功能分区,清晰的道路系统,使城市平面布局清晰,中心突出。空间序列的展开:城市景观规划和设计中必须事先从整体上构思好各类景观节点的安排,使景观节点成为空间形象认知的标志,每个景观节点都能吸引人们进入下一个景观节点。形体、色彩、质感的处理:城市景观规划和设计应根据城市设计多样而统一”的原则,既使城市景观有一个统一的基调,又在其中保持小的变化,包括形体上的差异、色彩上的对比和质感的变化。
四、城市规划各阶段对景观规划控制的任务及内容
(一)总体规划阶段中的景观专项规划
1.景观专项规划的主要任务
城市景观专项规划指对影响城市总体形象的关键因素及城市开放空间的结构,所进行的统筹与总体安排。该阶段的任务是调查与评价城市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户外游憩条件,研究、协调城市景观建设与相关城市建设用地的关系,评价、确定和部署城市景观骨架及重点景观地带,处理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景观的有序发展。
2.景观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
景观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依据城市自然、历史文化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战略要求,确定城市景观专项规划的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2)调查发掘与分析评价城市景观资源、利用现状、发展条件及存在问题。
(3)研究确定城市景观的特色与目标。
(4)研究城市用地的结构布局和城市景观的结构布局,确定符合社会理想的城市景观结构(可参考各种理论主张,如易识别性、城市文脉、城市生活原型等)。
(5)划定有关城市景观控制区,如城市背景、制高点、门户、重点视廊视域、特征地带等,并提出相关安排。
(6)确定需要保留、保护、利用和开发建设的城市户外活动空间,整体安排客流集散中心、闹市、广场、步行街、名胜古迹、亲水地带和开敞绿地的结构布局。
(7)确定分期建设步骤和近期实施项目。论文格式,控制体系。
(8)提出实施管理建议。例如:通过制定景观分区、景观轴、景观节点的规划建设的基本方针与准则,提供具体的景观意向;为市民和开发商提供更多易于理解景观的信息和更多观察景观的机会,并为开发建设行为提供设计上的指导;通过公共事业的建设,为形成美的城市景观奠定一定的基础;运用相关制度、条例来促进景观系统的形成;充实有关机构以有利于景观规划的实施和推行。论文格式,控制体系。
(9)编制城市景观专项规划的图纸和文件。论文格式,控制体系。
(二)分区规划阶段中的景观专项规划
1.景观专项规划的主要任务
分区规划阶段中景观专项规划主要涉及城市中景观特征相对独立的和具有相对环境整体性的街区。其目标是基于城市总体规划阶段中景观专项规划所确定的原则,分析该地区景观对于城市整体景观的价值,为保护或强化该地区已有的自然景观和人工景观的特点和开发潜能,提供并建立适宜的操作技术和设计程序。此外,通过分区级的景观规划研究,又可指明下一阶段优先开发实施的地段和具体项目。
2.景观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
在分区这一规格层次上,景观专项规划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城市总体规划阶段中景观专项规划对景观整体考虑所确立的原则的衔接;景观特征相对独立的特别地区,如城市中心区、具有特定主导功能的历史街区、商业中心等的景观规划设计。
(三)详细规划阶段中的景观专项规划
详细规划阶段中的景观专项规划是在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阶段中景观专项规划的指导下,对于建筑群体、城市空间、街廓设施等从新的视点出发进行城市景观规划设计,形成城市微观景观。应充分考虑基地的属性、特征、重点和元素(建筑、设施、环境及人文因素等)之间的相互关系,根据属性确定要创造的气氛,根据特征创造特色,根据重点确定主景,根据元素之间的关系确定配景、底景等,从而创造整体景观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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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在控规中的作用范文篇7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问题;对策分析;科学性
Abstract:"Thecontrolleddetailedplanning",istheourcityplanningsysteminacriticallevel,withoverallplanningandzoningplanasthebasis,tothelandusecontrolasakeypoint,overtheyearsinourcityplanningandcityconstructionhasplayedthehugerole.However,duetotheformationofrelativelyshorttime,inpracticethereisstillsomeimperfection.Inthispaper,themaintechnicalaspectsofexistingproblemsarereviewed,andproposedtheimprovementcountermeasure.
Keywords:regulatorydetailedplanning;problems;countermeasureanalysis;scientificnature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一、解决控规的刚性控制与弹性引导的问题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特征表现为:(1)通过抽象的表达方式落实规划意图。(2)具有法律效应。(3)综合性。(4)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控制方式,规定性与引导性的结合;通则式与判例式的结合;动态控制与相互转化的可能(兼容性规定);强制性内容的提出。
2008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中,明确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一个法定地位,它的目的是强化控规的“权威性”和“刚性”,但城市开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城市开发模式、建设条件和投资等都会发生变化,这就要求规划必须有一定的弹性,才能适应城市建设中多变的市场需求。如何解决控规的刚性控制与弹性引导的问题,对于增强控规编制阶段科学性与执行阶段权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1刚性控制。(1)系统控制。包括刚性道路、绿地绿线、河道保护蓝线、市政管廊、铁路和轨道交通的涵盖内容(如主干路、次干路等),并提出相应控制指标。道路红线控制方面,确定快速路、主干路和主要次干路的道路走向、红线宽度、断面形式、交叉口组织形式、控制点坐标、主要交通广场的位置和规模,同时就交叉口、交通广场等提出控制要求。绿地绿线控制方面,主要是针对区域内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等绿地资源,确定其位置、边界、规模。河道保护蓝线控制方面,规划重点划定河湖水面水体规划位置和保护范围界线,并依据相关法规提出严格的蓝线保护与控制要求。市政管廊控制方面,确定35kV及以上架空线路线位、保护范围及其控制要求,确定市政管线走廊的控制范围和控制要求,控制工业管廊带的控制范围和控制要求。铁路、轨道控制方面,根据区域的发展需求,对区域铁路设施提出升级改造策略,确定铁路线位,划定铁路两侧控制区的范围并提出控制措施。确定铁路站场的规模、位置与控制要求。(2)设施控制。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安全设施和交通基础设施的用地规模。公共设施包括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娱乐设施等,交通设施包括对外交通设施、城市交通设施、轨道交通设施、公共交通设施等,市政设施包括给水设施、排水设施、电力设施等,规划确定以上设施的用地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并提出控制策略。对涉及环境影响的设施(如水源保护)划定保护范围,涉及安全防护的设施(如环卫设施、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划定卫生安全防护距离。
1.2弹性引导。在城市开发建设中,一个或几个地块技术指标的调整并不会影响到整个区域的实施效果,只要这个区域最后总的容量没有大幅超标。同样,一个区域中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或公共活动空间,只要能保证它的性质和规模,位置的调整基本不影响其使用。因此,应深入分析控规中真正要控制的要素,把握好最核心的控制要素,其他的可进行弹性引导,这样的规划才有针对性,才能应对市场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在区域规划中,按照系统控制、设施控制、总体城市设计和产业用地四个类别来组织弹性内容的主要部分。
系统控制包括一般次干路和城市支路等弹性道路,规划将工业用地内的一般次干路和城市支路等道路列为弹性道路,弹性道路起分隔用地的作用,当工业企业所需地块较大时,则弹性道路可能取消,以提供足够规模的用地。规划对其道路走向、红线、断面组织、交叉口组织形式等提出指导性措施。
设施控制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交通基础设施。在公共设施方面,规划确定设施用地的用地性质、用地布局、开发强度。服务中心的布局按照服务半径和其他用地的原则进行布局。在交通设施方面,对于公交站点、交通广场等各类交通设施的设施属性、用地布局、开发强度等指标提出引导,以及制订相应的控制策略。在市政设施方面,规划主要是对各类市政设施的选址进行控制。
总体城市设计包括规划高度控制,以及廊道、界面、分区等景观风貌要素;在规划中对城市设计主要采取弹性的控制策略,对城市设计中的高度分区和景观风貌中的廊道、界面、节点、特色分区等要素提出引导。
产业用地主要对产业型可开发用地和配套服务型可开发用地中除用地规模外的其他要素进行控制。产业用地开发中,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弹性控制。具体指标除常规的用地性质和开发强度外,从建设高技术产业园区的角度出发,对环境影响方面的指标提出引导。
二、如何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科学性
规划是对城市未来较长时间发展的控制与预测。从另一方面讲城市发展又有较多的不可预见因素,是动态的,所以,规划也应是动态的,应具有一定弹性。但一个合理的规划不应在其执行初期就面临频繁的调整。当然,不是说控制性详细规划就完全不能调整,哪些可以调整和论证、哪些必须坚持,这应是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就确定的,是有一定的原则的,或者说是可以预知的东西。
对不同规模不同特点的城市,以及同一城市内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下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采取不同的深度、做法和要求,采用多种不同的方式进行控制。现在许多城市提出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的理念,而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也应该是在采取不同深度和要求的情况下进行的。现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往往在城市的数平方公里的范围内采取统一的编制方法,造成该细的无法细,该粗的有控制得过死,导致可实施性差,控制力度达不到要求,实施过程中,面对实际情况不得不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从理念上讲,首先,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之间衔接的重要环节(从规划到管理——依法行政的依据;从规划到实施——控制、引导、监督)。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将城市建设的规划控制要点,用简练、明确、适合操作的方式表达出来,作为控制土地批租、出让的基本依据,正确引导开发行为。其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有机衔接的关键层次(从宏观到微观——上接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下接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从定性到定量——控制要求深化、量化、具体化;从整体到局部——控制指标细化、分解、落实)。也就是说控制性详细规划,向上应当衔接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向下应当衔接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设计与开发建设行为。它以量化指标和控制要求,将城市总体规划的宏观控制转化为对城市建设的微观控制,并具体指导建设开发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土地出让等行为和活动。第三,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设计控制与管理的重要手段(从二维到三维——平面控制与空间控制的结合;从规划到设计——规划要求与设计条件的结合;从消极到积极——控制与引导的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将宏观城市设计、中观城市设计到微观城市设计的内容,通过具体的设计要求、设计导则以及设计标准与准则的方式体现在规划成果之中,借助其在地方法规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威地位使城市设计要求在实施建设中得以贯彻落实。在目前还没有形成独立的城市设计审议制度的情况下,在城市设计的发展与实施控制要求方面,控制性详细规划责无旁贷。
第四,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协调城市内部各利益主体的公共政策平台(从个体到群体——利益协调的平台;从分歧到统一—公共政策的具体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直接涉及到城市建设中各个方面、各个阶层的利益,它是城市政府意图、公众利益和个体利益平衡协调的平台,体现着在城市建设中各方角色的责、权、利关系,是实现政府规划意图、保证公共利益、保护个体权利的公共政策内容的具体化。
三、结语
总之,在《城乡规划法》的指导下,只有深入探索和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不断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才能使控制性详细规划真正成为城市规划和管理的指导和依据,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效应。
参考文献:
[1]何鹤鸣,罗震东,李雪飞.新形势下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确定方法探索.规划师,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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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在控规中的作用范文1篇8
在我国城市建设以大规模物质形态建设为特征的时代背景下,在我国传统城市规划学科具有浓厚建筑学科色彩的氛围中,城市设计作为一种规划形式,作为一种宣传手段,作为一种研究议题,作为一种发展策略被广泛地运用。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至今已有大约1O年的时间,城市设计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
1城市设计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1城市设计的操作主体存在分歧
一般认为,作为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城市设计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一是通过直接设计具体的城市建筑物及其外部空间,其操作主体是建筑师;二是通过拟订城市设计指导大纲(UrbanDesignGuidelines)对具体的空间设计提出建议或规定,其操作主体是规划师。因此,将不可避免地涉及这样两个问题:1)建筑师设计城市空间,如何超越建筑专业本身的视野,克服无系统性,使之不流于建筑空问的简单相加;2)规划师拟订的城市设计指导大纲,如何才能在实践中得到相对具体的贯彻落实。
事实上在具体实践中,不同的专业角度必然会使得建筑师和城市规划师在从事城市设计研究中有着各自的相对局限性。对于建筑师而言,单纯从建筑角度出发设计城市空间,往往流于建筑空间本身的自然膨胀,各个建筑单体之间往往缺乏有机的联系,由此形成的城市空问给人的感觉往往是切割的片断,被动的形成,而非有意识的主动创作。在目前大量缺乏城市设计的状况下,建筑整体效果的成败,往往寄希望于建筑师的素质,建筑师的视野。这种完全依靠建筑师的方式毕竟是一种冒险的选择,何况建筑师可以对现状的建筑和地形作出判断,却难以了解今后规划的情况,即今后规划对该项目的形体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筑师在实践中很容易将城市设计狭隘地“建筑化”,城市设计的范围也就此被硬性地缩小。另一方面对规划师而言,相对广阔的知识背景使得他们往往把城市看成是一个由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在空间的综合立体投影,从而能够从一个相对宏观的角度来把握城市,做出的城市设计往往更能够在整体上突出城市这个复杂统一体的大致轮廓。但由此形成的城市空间有时仅仅停留在虚空、形而上的层面上,细节的缺乏常常使得城市空间显得苍白、空疏、无着落。无疑,在这里,大量的经济学、社会学等方面的术语仍有待建筑形态层面上的具体化。于是常常会看到,建筑师和规划师相互诉说对方的不是,前者说后者空对空,不着边际,后者则讥讽前者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可最终却无任何结果。
1.2城市设计存在的问题
1)一个设计究竟是一般意义上的建筑外部空间设计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设计,有无一个相对明确的城市设计大纲的引导是一个关键环节,而我国相当一部分建筑师从事的“城市设计”实践恰恰是在大纲欠缺或大纲的内容尚不十分明确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他们的实践至多只能算是建筑的外环境设计,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设计。2)我国的城市规划仍未摆脱物质规划的束缚,从“城市规划设计”的用语中即可见一斑。在实践中,规划和设计往往融合在一起,在大多数的详细规划中,或多或少地包含了城市设计的某些内容,如控规制定的关于建筑形体的一些指导性指标,而总体规划中的一些分项,如城市景观、城市风貌的规划也类似于城市设计。3)在大规模建设过程中,传统规划轻三维形态的工作方法显现出弊端,城市设计因三维整体形态的模型或图纸展示易使人产生直观感和新鲜感而受到推崇。但是将来一块块分而开发的基地如何与漂亮的设计模型取得一致,规划管理如何实施等核心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2城市设计的学科认识
首先要树立这样一个观念,即城市规划的完成,并不是万事大吉,并不能保证建设工程就会有序推进,特别是只有总体规划没有详细规划的城市;或只有修建性详规而没有控制性详规指导的城市;其次,在规划和具体工程之间,我国的许多城市都普遍地缺少城市设计这一环节。纵观城市的发展历史,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在概念范畴上基本是无明显区别的,城市设计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中国古代的京城、西方中世纪的广场,以及近代美国华盛顿、澳大利亚堪培拉等不仅被认为是城市设计的典范,同时也被认为是优秀的城市规划现代建筑运动早期,城市设计的倡导者伊利尔沙里宁就曾经说过:“为了在分析中避免引起误解,谈到城市的三维空间概念时,就避免使用'规划',改用'设计'这个名词。在不牵涉到所讨论的问题时,同意接受'规划'这个通称。”城市设计是控制城市形象,特别是城市空间形象的一门学科。它区别于城市规划。详细规划规定了地块的性质、容积率、退线、绿化率等指标,但缺乏对建筑形态上的控制要求,缺乏各地块之间的建筑形体上的关系指导。而城市设计则补充了这一主要城市形象的重要需求。城市设计应该从宏观着手,将城市空间掌于自己的手中,避免过细地专注对建筑立面形式的考虑。城市设计的工作范围是介于规划和建筑之间,补充规划对建筑的形体要求,做到全局域范围内建筑的整体协调。城市设计的工作范围往往是城市的某一部分,而这正是人们日常生活能感受到的那一部分,是直接能进入人们眼睛的那一部分环境空间。因此它比规划对建设的指导更要直接,人们对某些城市建设的失望,往往是那些区域缺乏城市设计指导的结果。城市设计它在城市这个大“乐队”中起着指挥每个建筑音符的责任,所有的建筑音符应该组合成一首乐曲,而不是各弹各的调。
3我国城市设计发展需要重视的因素
3.1城市设计既包括技术性因素,更包括制度性因素
作为技术方法的城市设计,其目标是缔造理想的城市空间,在设计过程中提取城市空间中的相关元素,有序地予以组织并制定适当的控制和引导条件。在实践中,城市设计的实施必须依赖于城市规划对城市开发的公共干预权,通过对城市开发执行开发控制及对各类设计执行设计控制来操作,实际上是设定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开发预期并以此来约束城市开发,这些开发预期的设定必须以一定的制度作为保障。在我国的规划实施中,城市设计实际上已经基本实现了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这个“法定”规划平台的衔接,但是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程序、法定效力仍然有待明确或强化。对城市设计来说,制度建设的内容既包括对城市设计的编制、审批及纳入法定控制条件的规范,也包括对依法定控制条件执行开发控制和设计控制的程序和实体的规范,以及对一系列的修改或上诉程序的设定。因此,制度性因素是实施城市设计的基础,技术性因素通过制度性因素发挥作用,而制度性因素必须以技术性因素为操作手段,二者共同构成城市设计可操作性的条件。
3.2法制化进程中的规划管理呼唤有法律意识的城市设计
随着我国行政法制化力度的加大,规划管理的法制化进程也在迅速推进。许多时候,法制化的规划行政管理已经反过来挑战城市设计的技术合法性及合理性,如城市设计可设定地块的公共通行空间的合法性,可在限高条件下无法实现容积率时反过来质疑开发控制指标,允许相近条件地块的开发强度存在差异等。在编制和实施城市设计过程中,存在规划师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问题,如果将城市设计的编制和实施认为是准立法和执法的过程,就会更深刻地理解到技术性因素必须经历制度化过程的洗礼,才可以有效地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杜鹏.关于城市设计实践的思考[J].规划师,2003,19(9):74.75.
城市设计在控规中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分异;联系
Abstract:intheprocessofurbanizationinthecitytoday,andcitydesignandplanningissuesconcernedbythepeople.Inthecitytocreateanewsituationofcityhasalsobroughtmanyproblemstothecity,thisiscontactseparatingcitydesignandcityplanningcausedby.Thispaperanalyzesthetwodifferentiationandhierarchyfromthedevelopmentofcityplanningandcitydesign,andto"detailedplanning"controlofChencangDistrictofBaojicityasanexample,guidingroleclaritytwooncitydevelopmentandconstruction.
Keywords:cityplanning;citydesign;differentiation;contact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1引言
“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两个概念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也因此有些人认为“城市设计是一门独立的学科”,这种说法是把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等同列为两个领域。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方面说明重视城市设计的思想正日益深人人心,这对提高我国城市规划设计质量、改善城市空间环境无疑是十分有益的;然而另一方面,片面强调城市设计独立于城市规划之外,夸大城市设计的独立性,破坏了城市规划学科体系和理论体系的完善,从而使城市设计失去根基,最终也使得城市设计犹如镜中花水中月,流于表面化和形式化[1]。本文以《宝鸡市陈仓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明晰了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其发挥的作用。
2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认知
2.1城市规划的认知
城市规划脱胎于建筑学,一直以来都被广泛地当作一门技术学科来看,但现代城市规划是为了应对工业革命以来城市所面临的危机,为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而发展起来的[2]。工业革命后,人口在急剧的增长,城市在迅速的发展,建筑被大量的建造,相应产生了一些城市问题:人口的拥挤、居住环境的恶劣、建筑的杂乱无序建造、污染严重等。让人们再度意识到城市是他们生活的基本环境,城市的环境应该是有序的、无污染的、较为宽松的、舒适美好的居住环境。人们需要有一种手段对城市的物质空间进行合理有序的安排,以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时为人们创造美好舒适的生活环境。在这样的背景下,城市规划应运而生。
2.2城市设计的认知
城市设计兴盛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主要是针对二三十年代的现代建筑运动影响下的物质空间决定论、城市规划的主流思想—功能主义和理性主义影响下的秩序性、城市区域特色缺失等,力求从审美、社会文化的角度加以批判[3]。
3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分异与统一
要想深刻的理解城市设计的概念与内涵,就应该了解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的区别与联系,明确其层次关系,方能良好的运用规划与设计来正确指导城市的发展与建设。
3.1规划范围的分异
在城市空间规划设计实践上,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虽然都处理城市空间问题,但是,两个领域在实践中所产生的效能差异非常大。
城市规划所处理的空间范围较城市设计为大。城市计划工作的空间尺度,不仅超越城市中的分区,还涉及整个城市的整体构成、城市与周边其他都市乡村的关连。城市计划工作经常需要考虑都市在更大范围中的定位,此处所指更大范围,可以指涉都市群、“区域”(以区域计划专业角度所认定的区域)、省、邦、国家,甚至国际政经网络,而这些往往是都市设计较少着墨的问题。
当代城市设计的主要处理对象是“城市的一部份”。非常常见的情形则是,城市设计工作被镶嵌在更大范围、更长期的城市规划工作之中。当城市计划将城市区域中的各种主要机能区域(商业区、住宅区、文教区、自然或历史保存区等等)予以选址之后,城市设计专业便得以接手城市规划未能更为详细处理的工作,即在各个特定区块之中,建立其空间组织与其所属建筑量体的整体形构。
3.2空间塑造层面的分异
《中国大百科全书(城市规划、建筑、园林卷)》中“城市设计”条目称“城市设计是对城市体型环境所进行的设计“。日本著名建筑师丹下健三对城市设计的解释是:“城市设计是对人类空间秩序的一种创造。”芬兰著名建筑师沙里宁在《论城市》一书中对城市设计含义归纳为“城市设计是三维空间,而城市规划是二维空间,两者都是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有秩序的生活环境”。于是很多人接受了“城市规划是一个二维空间的综合安排,而城市设计是一个三维空间的环境设计”。
3.3设计偏重点的分异
城市规划是一种空间地域的规划,其总任务是为协调各种活动提供空间结构。从平面布局上入手,为城市设计所设计到的细节部分构造一个框架;而城市设计在三维空间的塑造与安排的同时,又可反馈回来对城市规划的平面布局进行完善、补充和调整,从而使两者都趋于更加合理化。反之,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脱节,其交叉的部分必不能取得统一,出现设计和规划之间改动很大的现象,造成时间、人力、物力、财力多方面的浪费。因此,成功的城市设计必须先明确城市设计、城市规划的关系。
3.4二者的统一契合
应该说,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一直都有着难舍难分的渊源关系,从实际的操作层面上看,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是紧密结合、密不可分的。虽然两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城市三维空间景观的塑造与城市平面布局是一种互为条件、相互制约的关系。城市规划在设计城市的用地布局、路网结构、市政设施等诸方面的同时,必然包含了对城市空间特征塑造的思考,没有“纯二维”的规划,而且规划的思想观念和意图也必须最终投映在土地和空间中才能得以实现[4]。
在整个城市规划体系之中,城市设计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手段对城市进行设计。其目的是为了彰显出城市个性,突出城市性格,来达到人文自然和社会生活的统一,完成城市规划的任务。
4案例分析—宝鸡市陈仓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4.1陈仓区概况
陈仓区为宝鸡市中心城市的东部组团,是宝鸡市的东门户。作为城市重要的物流中心以及生态工业示范区,将是未来宝鸡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随着陈仓物流园与科技园和其他城市建设的不断进行,城市战略地位必将不断增加,城市发展急待在有效控制下理性进行。
陈仓区现状城市建设用地共1243.08公顷,建设用地结构不合理,公用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化用地指标偏低。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及规模都不能满足未来发展的需求。除此之外,城市外部交通和内部交通也都存在较大的压力,交通系统有待改善。不过,通过开发强度分区建模分析,规划区范围内的除了老城和新城西侧开发强度稍高,其它地区的开发强度普遍较低,对于城市未来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不会带来太大压力。下文着重以老城区的规划控制与城市设计来阐述规划与设计的关系。
4.2规划内容
规划将老城区管理单元编号为CC04。规划强度区划将CC04管理单元列为强度三区,其中居住用地基准容积率为1.8,商业金融用地基准容积率为2.5,办公用地基准容积率为2.0,公共设施用地基准容积率为1.2,工业用地基准容积率为1.3。(如表1)
控规对管理单元进行总量控制。管理单元法定文件控制内容主要为五线与公共设施控制,具体内容为:确定了老城区为城市主中心的战略地位,兼顾商贸购物、行政办公和生活居住功能;对管理单元内的五线设施个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不同等级的控制,确保区内在总量上的平衡(见图1)。
指导文件控制内容主要为用地控制和设计引导(见图2),具体内容为:对管理单元内的建筑高度、后退红线,环境设计和建筑物布局提出了相应的规定和引导,对城市色彩和风貌给出了建议。城市设计应在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下进行合理的空间设计,指导城市合理建设。
表1管理单元基准容积率
图1控规导则法定文件
图2控规导则指导文件
4.3城市设计内容
根据控规控制内容和指导内容,在规划城市设计层面对老城区空间进行了详细设计(见图3)。规划以“环状”片区从老城中心城区向分区,形成“四核,三轴,四片区”的功能结构,根据规划内容完成了城市空间布局(见图4)。其中“四核”为老城中心、民俗文化中心、虢镇中心广场、关中文化广场。“三轴”为东西向陈仓大道轴、南北向北大街轴、南北给向权家巷轴。“四片区”从内向外依次是:中心民俗特色商业片区、关中传统院落居住片区、“绿环”片区、周边现代居住片区。
图3老城区城市设计总平面图图4空间结构规划图
区内道路系统承接规划内容,以高密度方格网道路与环路相结合的方式落实了规划对于红线的控制,并明确了各级道路断面;规划采用“绿核、绿廊、绿斑”相结合的方式对区内绿地系统进行了布置,落实了规划对绿线的控制;对于各类公共设施,城市设计以合理的服务半径进行服务点的配置,落实规划内容的公共设施控制内容。
城市设计对于规划内容在空间上进行了落实,并结合陈仓区的文化特色和老城区在陈仓区的战略定位,彰显出了一定的空间特色,在三维空间层面对城市进行了详细设计,在规划过程中,因为城市设计的反馈,又进一步的完善了规划控制内容,宏观层面与微观层面互为依据,达到和谐统一。
5结语
城市规划是城市设计的骨骼,城市设计是城市规划的血液。城市规划指导城市设计的展开,城市设计在空间上将城市规划的内容进行落实呈现,二者相互依存,共同为城市发展与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完成规划内容。所以,为了防止城市设计成为镜花水月,不能将其脱离出城市规划体系,须将城市设计融入到其中,城市规划指导城市设计内容,城市设计明确城市规划内容,并在空间上进行落实。
参考文献
[1]宋雅春.城市设计、城市规划、历史文化三位一体[J].大众文艺,2011(24).
[2]林燕海.以人为本的城市规划[J].中国建设信息,2006(11):43-44.
城市设计在控规中的作用范文篇10
【关键词】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问题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一、前言
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在进行建筑设计的过程中,如果不能结合城市规划进行设计,那么,对建筑设计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二、正确处理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的意义
1、健康发展进程的社会实践
因此城市规划设计应该包括从策划到维护的所有内容。在城市规划设计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的类型。根据阿普尔压德(D·APPLeYard)的观点,城市规划设计内容日趋综合,方法包容性更强,从单纯注重形态的设计发展到综合设计。在城市规划设计中不但要注重城市的功能分区,交通流线,而且还要注重建筑物的体量、尺度、比例、色彩、造型、材料、空间等。必须强调“城市规划设计最基本的特征是将不同的物体(包括建筑物)进行联合,使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设汁者不仅必须考虑物体本身的设计,而且还要考虑一个物体与其他物体之间的关系”。一个城市建设的好坏与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高低有着直接关系,因为城市规划设计是城市建设的基础,也是建筑设计的依据。在我国一般一个城市规划设计经批准后,要执行十年以上,在批准城市规划设计时一定要采取科学认真的态度。
2、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存在着问题
建筑设计服从城市规划设计美国城市规划师伊·沙里宁曾经说过:“通常做设计是要把它置于一栋房子中;将一栋房子置于周围的环境中;将周围的环境置于一个城市规划中。建筑师在设计单体或群体建筑时,必须考虑建筑的大环境和开发地盘红线内的小环境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建筑创作繁荣的同时,也存在着令人担忧的问题,在快速发展中,建筑师在建筑创作时对人文的关注、对环境的关注显然不够。一味追求“新、奇、特”而不考虑建筑物所处的环境。例如北京的长安街,虽然每栋建筑单体都采用了中国最好的设计院和最优秀的建筑师的作品,而且在建筑造价上也毫不吝啬,就其艺术价值本身而言,仍然是业界人士批判的焦点。究其原因,主要不在于建筑本身造型,而在于对周围环境的忽视,以及强烈的个体表现欲所造成的整体不和谐。再例如希腊的爱琴海上有一座叫伊特拉的小岛,每年都吸引大量的游客,尤其是摄影家和画家,被称为“艺术家之岛”。整座岛上布满了十分简单的希腊式的民居,连警察局、医院、饭店都化整为零,成为民居式建筑尺度。几百年来,岛上的居民始终恪守一个规则:所有建筑均不超过三层,所有外墙均为白色。这种热爱自然、相互协调的观点,已经形成了一种设计理念。可见,在城市规划设计的指导下,注重周围环境的协调,即使是最简单的建筑设计也能取得好的效果。
3、建立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制度重要的建筑是一个城市的象征
它的好坏对一个城市的形象影响也是很大的,应该尽快建立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制度,组织一些专家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一是看建筑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设计的要求;二是对建筑设计方案本身进行评审,看它的设计思想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选出好的作品。在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决策时,不仅要关注建筑物本身,而且还应关注其是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决策制度,这里的关键是提高管理者的决策水平,把握正的价值取向,不能把独一无二、标新立异作为取舍的唯一标准。
三、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关系分析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的增长,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城市以空间的利用和环境的建设,绿化,道路,供水系统共同组成的服务为基础,构成人类现在的生存与生活空间。使人类能够在任何地方都能感觉到城市的风情。城市的规划与设计要注重城市建筑群落之间的协调,而建筑的设计要考虑对外部环境的影响,尤其是城市规划设计的约束。
1、城市规划设计约束建筑设计
城市规划设计通过场地设计影响指导建筑设计,场地设计就是为了满足一个建设项目的要求,在现状条件和相关法规基础之上,对场地内的各种元素(建筑,运输系统,户外活动,设施,绿化园林设施,工程系统)进行组合的活动。场地设计工作内容是建筑设计中除建筑物单体的详细设计外所有设计活动。一般包括建筑物的整体安排,交通设施,绿色花园,垂直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如绿色园林设施(绿化,园林小品,现场设施等),交通设施(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垂直场地和工程设施(管道项目)的详细设计。实际施工过程中通常先与业主确定的建设项目和土地,然后委托建筑师设计,建筑设计任务是基于业主条件的。设计师在进行具体设计之前,要进行完善和改进的设计任务的工作,包括培养项目的内容、规模、形式及其他相关问题作出更明确的规定,然后与业主协商取得共识。城市规划对场地的要求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控制城市土地规划布局结构的发展方向。第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非常具体,直接影响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出恰当详细的反应,一般包括:控制用地的性质和范围,对容积率、建筑覆盖率、建筑高度的控制,对绿化覆盖率,建筑红线的控制,以及对交通入口的规定等。
2、进行建筑设计要考虑城市规划
建筑是一个城市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一个城市存在的基础,城市规划通过对建筑群体的有机组合,指导建筑设计。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应考虑到以下问题。首先,建筑设计的造型要有自己的风格,建筑之间简单中含有复杂,不变中含有变化,整体设计和谐。其次,要考虑到周围大环境,使建筑本身与周围建筑相呼应,包括建筑的色彩对比、虚实对比、线条处理等等。第三,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应照顾到周围的建筑,想成空间上的一体感和时间上的连续感。建筑作为城市的重要构成要素,甚至是一个城市的标志,它们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一个城市的形象,在对这样的建筑进行设计时,不能只考虑到建筑本身,而应扩大自身视野,做到与周围环境相适应。尤其是一些高层建筑,在考虑其设计时,在顶部要考虑自身的简洁性,给城市的天空留一个优美的天际线。而底部裙楼则要考虑到与周围环境的融入,让人们感觉到在建筑之间行走既要感觉到期间的层次感,又要感觉到其连续感。
四、正确处理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
1、科学对待城市规划设计
城市规划设计是一种设计社会空间和物质空间健康发展进程的社会实践。因此城市规划设计应该包括从策划到维护的所有内容。在城市规划设计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的类型。
2、建筑设计服从城市规划设计
美国城市规划师曾经说过:“通常做设计是要把它置于一栋房子中;将一栋房子置于周围的环境中;将周围的环境置于一个城市规划中。建筑师在设计单体或群体建筑时,必须考虑建筑的大环境和开发地盘红线内的小环境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建筑创作繁荣的同时,也存在着令人担忧的问题,在快速发展中,建筑师在建筑创作时对人文的关注、对环境的关注显然不够。一味追求“新、奇、特”而不考虑建筑物所处的环境。例如北京的长安街,虽然每栋建筑单体都采用了中国最好的设计院和最优秀的建筑师的作品,而且在建筑造价上也毫不吝啬,就其艺术价值本身而言,仍然是业界人士批判的焦点。究其原因,主要不在于建筑本身造型,而在于对周围环境的忽视,以及强烈的个体表现欲所造成的整体不和谐。再例如希腊的爱琴海上有一座叫伊特拉的小岛,每年都吸引大量的游客,尤其是摄影家和画家,被称为“艺术家之岛”。整座岛上布满了十分简单的希腊式的民居,连警察局、医院、饭店都化整为零,成为民居式建筑尺度。几百年来,岛上的居民始终恪守一个规则:所有建筑均不超过三层,所有外墙均为白色。这种热爱自然、相互协调的观点,已经形成了一种设计理念。可见,在城市规划设计的指导下,注重周围环境的协调,即使是最简单的建筑设计也能取得好的效果。
3、场地设计应服从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对场地设计的要求:体现在城市总体规划对于城市用地的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的控制上;体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是具体性的,对场地设计有更直接的影响,场地设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的土地使用和建筑布置等各项细则必须做出恰当的切实反应。这些要求一般包括:“对用地性质和用地范围的控制,对于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建筑高度、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方面的控制,以及对交通入VI的方位规定等”。它们会对场地设计尤其是布局形态的确定构成决定性影响,分析如下:对用地性质的规划。具体建设项目的选址上,控制性详细规划限定这一项目只能在某一允许区域内选择基地地块;对用地进行开发的场地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限定该地只能做一定性质的使用。对用地范围的控制。规划是由建筑红线与道路红线共同完成的。对用地强度的控制。是通过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指标来实现的,通过对容积率、建筑覆盖率最大值及绿化覆盖率最小值来限定,可将基地使用强度控制在一个合适的范围之内。对建筑用地范围的控制。由建筑范围控制线来限定,即基地允许建造建筑物的区域。规划中一般都要求建筑范围控制线从红线退后一定距离。要求规划中对建筑高度、交通出人口的方位、建筑主要朝向、主人口方位等方面的要求,在场地设计中也应同时予以满足。
五、结束语
加强对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问题的剖析,能够对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进行把握,进而能够提出一些好的对策,如此方可在实践的建筑设计中对城市规划进行掌控,使得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相融合。
参考文献
[1]王祖华,蔡健,徐进.高层建筑结构设计[M].广州:华南理工出版社,2008.
城市设计在控规中的作用范文1篇11
关键词:城市规划;空间结构;建筑设计
城市规划是对城市空间的分析与设计,也即对人活动的区域空间和各区域空间的关系的协调。建筑设计是解决室内空间的使用、经济、美观的要求,同时在外部形体上,具有一定时代特性风格的前提下与周围环境、城市历史文脉及城市控制性规划相协调的结果。城市规划是动态地解决和协调各类建筑之间的联系、建筑群的整体形象,以生态的、可持续的观点延续城市的历史,展望城市的未来。
1解析城市空间
1.1城市空间
城市中的空间,即城市中的人们所体会到的包罗万象的感受。这种空间以不同的高低层次,几何的联系在一起,它仅在几何特征和审美质量方面具有清晰的可辨性,从而允许人们自觉的去领会这个外部空间,即所谓城市空间。简言之,即城市中及各建筑物之间的可被人们领会的所有的空间。wWw.133229.Com人在任何时候都在领会城市,城市提供给人们的各方面感受便是城市空间。
1.2城市空间的构成
研究城市空间,必然要对其分解,以期得到它的构成要素。既然城市空间是城市提供给人们的各方面感受,必然得从人的知觉、心理、行为角度加以分析。
2空间发展的研究与城市规划学
2.1现代城市发展与空间研究趋向
城市空间向区域空间转化:区域交通和信息化发展促使现代城市空间从封闭结构向开放结构转化,信息的沟通加速了城市网络化的建设,使每个城市都与所处区域空间的整体密切相关,城市密集地区的出现已经成为现代城市空间发展的一个明显的现象。
从广度来说,以往的认为由产业布局的点状规划到交通布局的线状发展再到以创造更好的环境,改善居住与工作套间为目标的面状规划的三次时间并没有解决城市发展的社会病症,应该探索更整体与立体的规划,即在国土范围内建立“自然—空间—人类系统”的整体割据和发展模式。特别应注重城乡空间一体化的发展,处理好城市与乡村的作用和关系,强调在大城市地区和城市密集地区建立一种共同发展的秩序,从而促使区域的整体良性发展。
2.2人为环境与空间建构
建成环境与空间的肌理:建成环境,指城市中非自然因素形成的人造环境,是由城市中已建成的城墙、街道、桥梁、建筑物、构筑物等构成。除一些特殊因素外,大部分的城市空间发展都与建成环境有关,城市是一个连续生长和不断更新的有机体。
随着时代的发展,城市空间的肌理不断有新的变化。现代中国城市形成了新的空间肌理特征,具有了工业区、居住区、商业区、行政区、文化区、旅游区等功能划分,每个区内的建筑密度、高度、体量、布局方式等也都有所差异,形成了整体的不均质、粗犷的空间肌理,并在不同的空间层次上都有新的变化。这说明空间肌理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与社会、生产、生活和技术相适应。
3城市规划对建筑设计的影响
3.1场地设计
场地设计是为满足一个建设项目的要求,在基地现状条件和相关的法规、规范基础上,组织场地中各组成要素(建筑无、交通系统、室外活动设施、绿化景园设施、工程系统)之间关系的设计活动。
其根本目的是通过设计使场地中各要素,尤其是建筑物(对于室内空间的要求是建设目的中最主要的部分,这使建筑物成为一个项目最主要的内容,建筑是场地设计中的核心内容)与其它要素能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从工作内容上看:场地设计即是整个建筑设计中除建筑物单体的详细设计外所有的设计活动。这一般包括建筑物、交通设施、绿化景园设施、场地竖向、工程设施等的总体安排以及交通设施(道路、广场、停车场等)、绿化景园设施(绿化、景园小品等)、场地竖向与工程设施(工程管线)的详细设计。
从建设流程来看:实际建设流程中,一般首先是业主确定一个建设项目,并取得了相应的用地,然后再委托建筑师来设计,建筑师是在野猪所提出的设计任务和基地条件的基础上开始工作的。设计者在进行具体的设计前要做细化和完善设计任务的工作。包括详细培植项目的组成内容,并对这些内容的规模、形式等一些有关的问题做出较为明确的规定,同时要与业主协商,以取得一致的意见。
城市规划对场地设计的要求:城市规划对场地设计的要求一方面体现在城市总体规划对于城市用地的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的控制之上。另一方面,体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是具体性的,对场地设计有更直接的影响,场地设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的土地使用和建筑布置等各项细则必须做出恰当的切实反应。这些要求一般包括:对用地性质和用地范围的控制,对于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建筑高度、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方面的控制,以及对交通入口的方位规定等。它们会对场地设计尤其是布局形态的确定构成决定性影响。a.对用地性质的规划:具体建设项目的选址上,控制性详细规划限定这一项目只能在某一允许区域内选择基地地块;对用地进行开发的场地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限定该地只能做一定性质的使用。b.对用地范围的控制:规划是有建筑红线与道路红线共同完成的。c.对用地强度的控制:是通过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指标来实现的。对容积率、建筑覆盖率最大值及绿化覆盖率最小值来限定,可将基地使用强度控制在一个合适的范畴之内。d.对建筑用地范围的控制:由建筑范围控制线来限定。即基地允许建造建筑物的区域。城规中一般都要求建筑范围控制线从红线退后一定距离。e.规划中对建筑高度、交通出入口的方位、建筑主要朝向、主入口方位等方面的要求,在场地设计中也应同时予以满足。
3.2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研究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中间环节,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主要依据和和土地有偿使用的前提条件。随着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其控制力也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建设加速,同时也出现种种失控现象。其主要原因有两方面:a.开发商和建设单位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不断更改建设用地和增加建设密度。b.行政领导为了招商引资,强行干预控制性规划。
我国控规传统做法忽略了经济规律。目前,我国控规典型的做法是由规划师在指定的大街区或几个大街区内,参照甲方提供的容积率(密度),摆房子,即在保留部分现状的前提下,追求空间体量的美学关系和视觉效果。然后以此来分割地块、分配楼板面积、指定建筑红线,以供将来批租土地之用。这种做法常常土地市场经济规律。如,规划师为了追求美的原则,把地块分配的大小不一,建筑规定的高低不一,丧失了统一的标准和公平的原则。还违背了地价运作的经济规律。
我国城市规划的误区。历史上由于种种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我国的规划设计与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的设计之间一直难以区分,这种现象造成我国的控规地从美学和视觉效果出发,缺乏对土地经济体制的全面认识。在控规立法上,我觉得应该注意两个原则:
a.对用地的控制要符合土地建设开发的经济规律。b.一切对地价有重要影响的因素应该在立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城市设计在控规中的作用范文篇12
【关键词】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发展
1、前言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城市建设正处于一个快速增长期。建筑与城市之间的脱节现象非常突出,城市规划管理对建筑创作中城市意识的控制和引导力不从心。主要原因在于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之间的衔接产生了严重的脱节。规划控制比较概括、抽象,且控制指标未能与建筑设计在质量上产生直接的对应关系。一部分原因在于建设业主注重投入产出的利益最大化,另一部分原因在于业主和建筑师在建筑创作中缺乏对城市整体意识的有效把握,单一考虑建筑物自我的功能、形象,追求“新、奇、特”的个体表现欲,忽视了建筑物对城市的影响。其主要问题在于建筑对自身在城市构成中扮演的角色不清晰,特别在当今城市开发建设利益多元化、城市建设以房地产开发这种单一模式为主的时代背景下,城市与建筑的脱节就越发突出,所以解决问题的紧迫性就越发突出。本文就城市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进行简单的探讨。
2、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
城市规划设计是一门正逐步完善和发展的综合性学科,是一门在实践中安排城市发展规划与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相对关联的实用性学科,它具有相对独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它主要解决的是城市的面和线问题。建筑设计是在城市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建设任务要求和工程技术条件进行全面设想,并根据其功能具体确定建筑物的空间组合形式和详细尺寸,构造及材料做法。它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主要解决的是城市的点和面问题。同时城市规划设计主要是通过建筑设计、景观设计来实现的。城市规划管理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行为来对城市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进行监督、管理,并对二者之间发生的矛盾加以协调解决。
3、城市规划对建筑设计的影响
3.1场地设计
场地设计是为满足一个建设项目的要求,在基地现状条件和相关的法规、规范基础上,组织场地中各组成要素(交通系统、室外活动设施、绿化景园设施、工程系统)之间关系的设计活动。其根本目的是通过设计使场地中各要素,尤其是建筑物(对于室内空间的要求是建设目的中最主要的部分,这使建筑物成为一个项目最主要的内容,建筑是场地设计中的核心内容)与其它要素能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3.2工作内容
从工作内容上看:场地设计即是整个建筑设计中除建筑物单体的详细设计外所有的设计活动。这一般包括建筑物、交通设施、绿化景园设施、场地竖向、工程设施等的总体安排以及交通设施(道路、广场、停车场等)、绿化景园设施(绿化、景园小品等)、场地竖向与工程设施(工程管线)的详细设计。
3.3建设流程
从建设流程来看:实际建设流程中,一般首先是业主确定一个建设项目,并取得了相应的用地,然后再委托建筑师来设计,建筑师是在业主所提出的设计任务和基地条件的基础上开始工作的。设计者在进行具体的设计前要做细化和完善设计任务的工作。包括详细培植项目的组成内容,并对这些内容的规模、形式等一些有关的问题做出较为明确的规定,同时要与业主协商,以取得一致的意见。
3.4城市规划对场地设计的要求
城市规划对场地设计的要求一方面体现在城市总体规划对于城市用地的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的控制之上。另一方面,体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是具体性的,对场地设计有更直接的影响,场地设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的土地使用和建筑布置等各项细则必须做出恰当的切实反应。这些要求一般包括:对用地性质和用地范围的控制,对于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建筑高度、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方面的控制,以及对交通入口的方位规定等。它们会对场地设计尤其是布局形态的确定构成决定性影响。
3.5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研究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中间环节,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主要依据和和土地有偿使用的前提条件。随着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其控制力也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建设加速,同时也出现种种失控现象。我国控规传统做法忽略了经济规律。目前,我国控规典型的做法是由规划师在指定的大街区或几个大街区内,参照甲方提供的容积率(密度),摆房子,即在保留部分现状的前提下,追求空间体量的美学关系和视觉效果。然后以此来分割地块、分配楼板面积、指定建筑红线,以供将来批租土地之用。这种做法常常土地市场经济规律。如,规划师为了追求美的原则,把地块分配的大小不一,建筑规定的高低不一,丧失了统一的标准和公平的原则。还违背了地价运作的经济规律。
4、正确处理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
4.1科学对待城市规划设计
城市规划设计是一种设计社会空间和物质空间健康发展进程的社会实践。因此城市规划设计应该包括从策划到维护的所有内容。在城市规划设计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的类型。根据阿普尔压德(D・APPLeYard)的观点,城市规划设计内容日趋综合,方法包容性更强,从单纯注重形态的设计发展到综合设计。在城市规划设计中不但要注重城市的功能分区,交通流线,而且还要注重建筑物的体量、尺度、比例、色彩、造型、材料、空间等。必须强调“城市规划设计最基本的特征是将不同的物体(包括建筑物)进行联合,使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设计者不仅必须考虑物体本身的设计,而且还要考虑一个物体与其他物体之间的关系”。一个城市建设的好坏与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高低有着直接关系,因为城市规划设计是城市建设的基础,也是建筑设计的依据。在我国一般一个城市规划设计经批准后,要执行十年以上,在批准城市规划设计时一定要采取科学认真的态度。
4.2建筑设计服从城市规划设计
美国城市规划师伊・沙里宁曾经说过:“通常做设计是要把它置于一栋房子中;将一栋房子置于周围的环境中;将周围的环境置于一个城市规划中。建筑师在设计单体或群体建筑时,必须考虑建筑的大环境和开发地盘红线内的小环境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建筑创作繁荣的同时,也存在着令人担忧的问题,在快速发展中,建筑师在建筑创作时对人文的关注、对环境的关注显然不够。例如北京的长安街,虽然每栋建筑单体都采用了中国最好的设计院和最优秀的建筑师的作品,而且在建筑造价上也毫不吝啬,就其艺术价值本身而言,仍然是业界人士批判的焦点。究其原因,主要不在于建筑本身造型,而在于对周围环境的忽视,以及强烈的个体表现欲所造成的整体不和谐。可见,在城市规划设计的指导下,注重周围环境的协调,即使是最简单的建筑设计也能取得好的效果。
4.3、建立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制度
重要的建筑是一个城市的象征,它的好坏对一个城市的形象影响也是很大的。应该尽快建立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制度,组织一些专家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一是看建筑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设计的要求;二是对建筑设计方案本身进行评审,看它的设计思想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选出好的作品。在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决策时,不仅要关注建筑物本身,而且还应关注其是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决策制度,这里的关键是提高管理者的决策水平,把握好价值取向,不能把独一无二、标新立异作为取舍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