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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盈利模式分析(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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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盈利模式分析篇1

2012年春节后,生猪及猪肉价格一路震荡下行,4个月内猪肉价格跌幅达20%,比上年同期下降10%;全国生猪市场也结束了23个月的盈利期,于5月底出现亏损。6月份以来,猪价开始呈现止跌企稳的迹象,据业内预计,2013年春节前生猪价格起伏不会太大,应是一个小幅震荡回落的态势,2011年高盈利的好时光已不复存在。

“过山车”般的生猪市场行情似乎成为了养猪行业难以摆脱的一个“魔咒”。在2008年生猪和猪肉市场持续高价和国家扶持生猪生产发展政策的拉动下,生猪养殖业快速发展,在2009年生猪生产周期性调整中,全国生猪产能过剩的情况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形成了供大于求的格局,肉价随之出现下跌。由于上下多方的积极努力,在生猪产能低谷期的积极调整,于2010年6月中旬猪肉价格止跌触底反弹。受生猪供应偏紧、饲料原料价格及人工成本上涨等因素的影响,2011年猪肉价格又一路飙升,生猪价格和猪肉价格均创2008年以来的历史最高点。在经历2011年的快速上涨之后,2012年又转而掉头向下,直至跌破6∶1的盈亏平衡点。

在这“过山车”般的生猪市场行情下,面对疲软的生猪市场,政府和企业应如何应对呢?笔者提出几点看法,供地方政府或养殖户参考。

运用市场规律,及时调整养猪结构。大的市场行情,一个养猪企业或一个养猪场确实不可改变、难以左右,但市场经济条件下,它的一些基本规律是可以掌握的,运用这些规律准确预测市场变化形势,及时调整养猪结构,是可以做到的。养猪业有一个“~”的规律,我们可以运用这个规律,在养猪业低谷时多留后备母猪或增加后备母猪,这时后备母猪的价位也低,更新老龄母猪,调整种猪结构,为下一轮猪价回升奠定繁育基础。在猪价高峰期尽量抛售后备母猪或不要增加后备母猪,以增加收入或减少投入成本。

另外,运用生猪市场规律,在仔猪价高时及时抛售仔猪、转嫁养猪风险、提高养猪利润的做法,也是猪场在调整育肥猪结构时可取的办法。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规律不是一成不变的,要进行市场调研、科学的综合分析或论证,方能得出准确的预测或判断,以达到预期的结果。

发展适度规模养猪,提高规模养殖效益。有人说,规模就是效益。但笔者并不完全赞同。笔者认为,应倡导适度规模养猪。也就是说根据养殖户或养殖企业的资金、技术、管理、销售等方面的能力,确定养猪数量,以达到获得最佳效益为目标的养猪规模,这就是适度规模养猪。

随着畜牧业的迅速发展和转型,猪场环保达标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规模养猪已成为必然。究竟养多少、怎样养才算是“规模养殖”,到目前为止,人们在认识上还没有完全统一的标准,规模养殖毕竟不是单纯在数量上的增加,还有其特定的内涵和质量的概念,规模化只是表象,来支撑规模化的还必须有专业化、规范化、机械化和自动化。有的地方把养猪户集中在一个地方,建一个“养殖小区”,绝对不能等同于现在所倡导的规模养猪。规模养殖是改善并优化传统养殖的重要手段和模式,它包括基本建设、设施、设备、配套技术、员工培训、匹配的资源、规范的管理等关联性内容。规范化是规模养殖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规范”更多的是一种岗位职责、操作标准与要求、流程、制度等,规范的内容很多是需要落实在“时间和数字”上的,规范需要量化才有效。离开了规范化管理,就失去了规模化养殖的意义,规模化只是取得高效益的前提条件,是需要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做保证,才能实现这个高效益。

2012年,我国畜牧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将进一步优化,国家政策将继续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养殖倾斜,畜牧业继续向资源节约型、技术密集型和环境友好型转变,这是时代的要求。因此,适度规模化养猪是走出猪价暴涨暴跌怪圈的最佳选择。

掌握科学养殖技术,实现养猪高效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除了经济实力的竞争外,核心的是科学技术的竞争。你养猪亏本,人家养猪还有利润可赚,你倒闭人家赚大钱,这就是残酷的现实。科学养猪是个大课题,它涵盖很多方面的科技知识,那么,就如何实现养猪高效益问题,归结起来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搞好科学饲养管理,降低饲养成本;二是搞好疾病防治,降低死亡率。这两方面谁的综合技术水平高,谁的效益肯定高,这是养猪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养猪获得高效益的根本性保证,尤其是规模化养猪,显得更为重要。

养猪盈利模式分析篇2

[关键词]猪肉价格生猪流通交易费用合作组织制度

〔中图分类号〕F3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2008)08-0074-06

一、问题背景――猪肉涨价风波

(一)猪肉涨价风波与生猪价格的长期不稳定

全国范围内的猪肉涨价是贯穿2007年的一场风波,从政府到民间无不对此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其实全球的资源性商品,如铁矿石、石油、玉米等的价格都从2002年开始持续上涨,随着初级产品价格上涨的逐渐传播,2006年起我国的粮油副食品价格也开始普遍上涨,但生猪价格却一直低迷。2006年上半年我国的猪肉价格更是跌入低谷,下半年发生在南方部分地区的疫病又使我国生猪存栏水平急剧下降,当年生猪生产价格分类指数跌至2000年以来的最低点。进而千万农户集体放弃养猪,成为导致2007年猪肉价格大幅上涨的最直接原因。图1显示的是2007年月度全国居民肉禽及其制品消费价格指数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从第一季度末开始,该类商品的价格就上涨超过15%,第二季度又继续上涨近20%,在第三季度达到峰值时比年初上涨了近50%,虽然9、10月份表现出回落的态势,但仍然维持在较高的位置,第四季度则再次小幅上升。

实际上生猪价格长期以来都是很不稳定的。从图2连续20年的生猪收购/生产价格分类指数变化趋势中可以看出,除20世纪80年代初保持过短暂的平稳外,其它时期的价格波动都十分明显。1985年我国猪肉流通体制开始向国家宏观调控下的自由流通体制过渡,当年我国生猪和猪肉零售价格即出现大幅上升,此后一直伴随着剧烈的价格波动。[1]自1990年开始,连续五年生猪价格都在上涨,继而在1995年和1996年出现大幅下降,1998年的生猪价格更比上年同期骤降了30%,跌到生产成本以下。[2]2000年后生猪价格在低位上保持了一段时期的相对平稳,但在2006年再次陷入低谷。

图3是1987到2006年历年的农产品生产价格总指数变化趋势的对比,从中可以明显看出,畜牧产品价格波动的幅度是各类农产品中较大的一种。虽然各类农产品的生产价格指数在20年间都有所起伏,但以种植业产品的价格最为稳定,而林业和畜牧业产品的生产价格指数则在这段时期频繁波动,进入90年代以后,畜牧业产品生产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更是超过林业产品,成为价格最不稳定的一类产品。

(二)原因分析――多环节流通加剧价格波动

对猪肉价格的急剧上涨的原因有多种不同的解释:商务部分析认为,主要是受疫病等偶发因素影响导致市场供给减少和饲料涨价使得农民养猪积极性不高。农业部认为这是2006年生猪价格持续低迷之后的周期性波动反映,还受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而产生的需求增长的影响。英国《金融时报》认为中国对猪肉进口的严格卫生标准限制导致不能随时进口猪肉以平抑国内需求,以及中国生猪生产的小规模作业导致面对危机的应急能力不强也是涨价的原因。[3]国内有学者认为生猪生产的生物规律导致的生猪供应调整滞后是主要原因,还有学者认为是小农户分散决策与大市场相对稳定的需求不能很好地衔接,以及分散饲养引起的对价格的错误预期和盲目生产导致了猪肉价格的波动。[2]

本文认为导致2007年猪肉价格风波以及生猪价格长期不稳定的原因有多个,以上的分析主要集中于解释生猪生产环节供给价格上升的原因。但除了对猪肉需求增加以及生猪饲养成本上升、偶发疫病、猪贱伤农导致的供应减少、生猪生产调整滞后或是小规模生产对价格反映不灵敏之外,也不能忽视由生猪生产到终端消费市场过程中的价格变化,高企的猪肉消费价格不仅反映了生产成本,还包含着其他许多生产性流通环节③的费用和利润,在猪肉消费价格的上涨中有相当大一部分的涨价是来自于生猪的加工运销环节。一般来说,消费市场上的猪肉是从农民供应生猪开始,经过生猪收购商――屠宰加工场――猪肉批发商――猪肉零售商这四个环节以及多次交易才能到达终端消费市场。在这根猪肉供应的链条上,几乎每个环节都是独立经营并以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为决策依据,结果由猪肉供给的时段性失衡而引起的价格上涨被这根冗长的流通链条一次次放大,最后表现在终端消费市场上就是猪肉的价格居高不下且节节攀升,或者跌入低谷又一蹶不振,使猪肉价格在长期看来不仅表现为周期性波动而且还十分剧烈。

(三)猪肉涨价背后的利益分配与激励效果

长期以来,以猪肉为代表的农产品价格的增长幅度远远落后于人均收入的增长,[3]即使在猪肉涨价后,最大的受益者仍不是农民。因为生猪必须经过屠宰加工、卫生检疫、贮藏运输、终端销售等环节,才能被最终消费,农民处在这根利益链条的最底层。在这种多主体分享利益的格局下,养猪农民的收入很不稳定,这样的分配格局也很难激励养猪农民保持稳定的饲养规模。他们按照自己对市场的预期不断调整其饲养的生猪头数,而我国生猪供应的很大一部分就建立在如此分散的生产决策之上。所以核心问题是此次猪肉涨价风波所暴露出的中国生猪养殖业和养猪农民的脆弱以及生猪加工运销链条的冗长与利益分配的失衡。

目前农民、屠宰厂、收购商、销售商之间没有联动的组织和机制,在猪肉供应过剩时全线削价出售,在猪肉供应紧张时又纷纷提高价格,这样只会加剧价格波动,打击养猪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最终导致消费市场上的价格涨跌轮番上演。小农分散的养殖模式和众多独立的生产性流通环节共同导致了生猪生产价格和猪肉销售价格的周期性波动。如何控制由众多独立的中间主体带来的递增式涨价,也即减小由复杂的流通链条带来的涨价幅度是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有把这些不合理的涨价因素控制住,才能更好地保护养猪农民和猪肉消费者的利益。

二、理论分析――合作是适合生猪流通的制度安排

(一)合作减少流通过程中的交易费用

制度经济学认为,人们需要确立双向的关系和各种持续的群体集合,这样的联系可以给人一种认同感和安全感,同时也将一种制度约束强加于我们,有助于我们控制自私的、机会主义的个人本能。制度经济学强调合作在市场机制及社会经济中的作用,如诺斯所说,创造经济和政治的非个人交易的合作框架是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核心问题。诺斯认为,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经历了两类交换形式。一类是简单的个人交换形式,在此类形式中卖买同时发生,交易不断进行,每项交易的参加者很少,当事人拥有完全信息,几乎不需要制度来约束人们的交易行为就能达到合作解。随着专业化和分工的发展、交换的增加和市场规模的扩大,出现了非个人交换形式,在这类交换形式中,交易极其复杂,参与者很多,信息不完全对称,欺诈、违约等行为不可避免,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可能发生背离。当个人收益与其投入不相等,个人便会失去从事生产性活动的动力,社会效率也达不到最优。因此制度便应运而生,制度为人们在广泛社会分工中的合作提供了一个基本框架,其作用在于规制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减少信息成本和不确定性,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在诺斯的非个人交换形式中,如果没有出现“合作”状态,那么专业化和分工给人们带来的好处将很可能被过大的交易费用所抵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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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的流通过程就是一系列复杂的非个人交换,整个过程包含了多个交易环节,而交易费用是与交易次数成正比的。参与生猪流通的主体众多,各主体间相互依赖却彼此独立分散,导致信息传递滞后并发生扭曲。尤其是养猪农民处在产业链条的最底层,不仅会因信息不充分而盲目生产,还会因众多流通主体的利益分割而使其个人受益与社会收益严重背离。总之,生猪加工流通过程中冗长的交易链条和过高的交易费用削弱了专业化和分工带来的好处,也极大地损害了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需要建立一个稳定持续的群体集合,即非个人交易的合作框架,以农民只与合作组织进行一次交易替代多层主体之间发生的多次交易,从而减少交易环节,降低交易费用,增加合作剩余和农民收益。如此不仅能使农民获得合理的收益激励,稳定生猪的生产和供给,也将有效平抑消费市场上的猪肉价格。

(二)合作的制度安排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个人效用函数里既有利己主义,也有利他主义,人们倾向于哪种“主义”,主要受制度因素的影响,一种制度要保证合作必须有两部分内容:一是要形成一种交流机制使监察成为可能,以节约信息,使行为者不必知道任何一方的全部过去;二是要提供一种激励,使这些人在违反规则时受到惩罚,从而使共同体成员能获取收益,而成本只由少数人承担。这样的制度安排才能约束人们的行为,使合作具有可预见性和可信赖性。[4]

在复杂的非个人交换形式中,合作的制度安排十分重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农户为提高自己的群体竞争力自愿结合起来,形成的产权完全归其成员所有或控制的共同体组织就形成一种非市场意义的契约型合作组织,对内为成员提供服务,对外以法人资格开展经营活动。[5]这种合作既坚持了现有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在此基础上用有效的制度把分散的农户联系起来。合作的制度安排不同于集体经济,它是以承认私人产权为前提的交易的联合,既与农户的家庭经营并行不悖,让农民在合作中依然保持独立经营的地位,发挥家庭经营在劳动控制、剩余分配、激励与约束等方面的传统优势,又能通过农户之间的合作,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程度,降低交易费用和经营风险,实现外部性收益内部化和均衡的利益分配。[6]

(三)合作的组织形式

合作是人们利用稀缺资源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弱势群体实现自助的一种组织手段。[7]合作通常由一定的组织载体来实现,而组织就是实现某种目标的一系列制度的集合和界定合作制度实施边界的形式。合作的实质是实现非市场安排对市场交易的替代,以组织成本代替交易成本。合作组织要求其成员放弃自己部分的市场交易权利,在组织内部通过行政命令、固定契约或其他非市场手段来维护成员的利益。处于市场竞争不利地位的弱小农户可以按照平等原则在自愿基础上建立合作组织,进而通过组织平台提供社会化服务和一体化经营,改善自身经济利益或经济地位的目标。[8]

具体的合作组织形式的选择受到产品或劳务特性以及特定的考核技术的影响。内在产品特征包括不相容程度、排他成本、为其他使用者提品的成本、生产额外物质单位的成本和各种各样的交易成本。[4]合作组织形式的选择还受到不同产业、不同交易技术结构的影响,不同的流通形式也隐含着不同的制度含义与组织形式选择的逻辑。

三、生猪流通形式与专业运销合作组织

(一)多主体的市场流通体系

早期市场范围狭小的时候,养猪农民自己就是屠夫和销售者,这种直接的交易方式也是最简单、交易费用最低的市场流通方式。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生猪的加工运销链条上增加了许多生产性流通主体,其产生是为了解决广泛的社会需求与满足需求的手段单一之间的矛盾。我国现行的生猪流通体系的特征是:存在多层加工运销主体,以加工企业、销售公司为主导,各主体普遍规模偏小且彼此离散,之间是纯粹的交易关系,完全依靠市场调节,各主体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多层流通主体的产生与发展使生猪和猪肉市场得以扩大,但也使生猪流通的交易环节和交易费用大大增加。[9]只要农户进行生猪交易,其后这些环节中的交易费用就必然产生,因此农户的经营规模越小越分散,单位猪肉产品所要分摊的交易成本就越高。这不仅使消费市场上的猪肉价格被反复抬高,加剧价格上涨,还会造成信息扭曲和盲目生产,使养猪农民的收入极不稳定,严重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二)专业运销合作组织的制度设计

选择合适的市场流通方式是要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信息对称和追求市场交易费用最低,追求满足社会多元化的广泛需求与采取最低交易费用方式相一致的流通机制。[9]要实现交易费用的降低和充分信息,就必须在提供各种加工运销服务的同时减少交易环节,这就需要应用合作的制度安排,建立合作组织。养猪农民面临自然和市场两种风险,迫切需要一个能够维护自身利益的合作组织提供生猪加工运销等各种流通服务,并作为其直接进入市场的有效载体,这对于猪肉供应的稳定和养猪农民的增收都将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可以建立以养猪农民个体经营为基础的专业运销合作组织,开展生猪的生产、加工、贮藏、运输和分销服务,使农民只需面对比较稳定的组织内部需求,降低单个农民所承担的信息风险和交易费用,并把中间环节的增值保留在合作组织之内,让养猪农民分享合作带来的更多利益。

参考美国、加拿大两国在20世纪末兴起的“新一代合作社”的成功经验,专业运销合作组织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0]

1.限定成员资格:成员资格的开放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合作社的稳定性,所以专业运销合作组织的成员资格要受到一定的限制。譬如养猪农户进入合作组织的条件是在限制范围内购买一定数量的交易份额,同时成员个人的交易份额可以转让,作为成员退出和他人进入的途径,其价格取决于人们对合作组织收益分配的预期,而交易份额的总量取决于其设计的加工运销能力以及相应的投资需求。

2.确定交易份额:交易份额制指合作组织只接受事先商定的特定数量和种类的生猪,然后进行加工和销售,并让成员分享增值的收益。资本份额过低会影响合作组织的正常运转,而混合出资的资本结构又会削弱其独立性。交易份额制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本稀缺,又能使盈余分配与投入资本相结合。[11]交易份额还是合作组织与成员之间的契约,即成员有按时交给合作组织规定数量和品种的生猪的义务,合作组织亦必须全部接受,成员若不能按时交付需要赔偿相应损失。这种做法能有效保持合作组织的最佳生产规模。

3.资金募集方式:资金募集方式也是组织制度隐含的产权结构,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对行为主体的激励程度,权利界定的清晰程度也是影响内部交易费用的重要变量。[12]目前我国的农村合作组织面临严重的融资困难,[13]需要农民自己筹集发展资金。进入专业运销合作组织的成员都必须购买交易份额,也就是成员必须出资才能拥有成员资格,而初始的全部交易份额所代表的资本量就构成了组织发起时的资本总量,保证组织运转所需的启动资金。

4.盈余分配制度:组织需要对成员进行考核,以保证个人的努力与其收益相当,进而使成员有提高生产效率的激励。组织考核能力的高低大体取决于它所内含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通过设计不同的风险分担机制、剩余索取权安排以及契约期限,会对组织绩效产生不同的激励效果。[13]专业运销合作组织可以在一个经营周期结束后,将除成本和必要提留的剩余收入按照成员与合作组织的交易份额进行分配。由于交易份额是成员购买的,也就是成员的出资,按交易份额分配盈余也就是按成员的股份分配,这样就使成员权利与资本权利实现了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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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业运销合作组织的社会效用

(一)提高养猪农民收入和群体地位

建立专业合作运销组织最根本的收益就是能够有效降低生猪加工运销过程中的交易费用,增加合作剩余,提高养猪农民的收入。与此同时,养猪农民还能通过合作组织更好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参与和影响相关政策的制定。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增加农民收入,但效果却并不明显。如果政策制定过程没有相关利益代表的参与,就会缺乏充分的决策信息,也容易产生利益歧视。因此,必须有农民自己的利益代表参与到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去,农民的收入和利益才能得到保障。[7]专业运销合作组织就是养猪农民利益的一个代表,它能起到与政府沟通,反映民意、推动政策制定与执行的作用。随着其社会影响力的扩大,还可以改变养猪农民这一群体分散势弱的现状。

(二)稳定市场供应,平抑猪肉价格

专业运销合作组织的建立,可以改变单个农户的弱势地位,引导养猪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提高农户生产和销售行为的可预测性和有序性,保证猪肉市场供应的稳定。还可以通过组织内部的加工运销服务节约交易费用,完善市场信息,让养猪农民分享加工、流通领域的利润,提高并稳定农民的收益。[14]在稳定收入和完全信息的激励和引导下,生猪的生产就能趋于稳定,并按照市场需求的变化更快地作出调整。再者,由专业运销合作组织替代多层中间环节可以缓解由供给波动引起的价格变化。当生猪供给由于自然原因或偶然因素减少而导致猪肉价格出现上升趋势时,合作组织可以通过内部调节更好地控制生猪的市场投放量,缓解涨价趋势。

(三)推动生猪流通制度的创新

专业运销合作组织在坚持养猪农户独立经营的基础上,开展专业化的生猪流通服务,实现了农户独立经营与专业化服务以及规模经营的有机结合。专业运销合作组织对市场上众多独立流通主体之间多次交易的替代,也有效避免了市场交易的高成本和低效率。由合作组织提供的专业加工运销服务也更具针对性,更符合养猪农民的需求。总之,这种以农户独立经营为基础,以保持农民财产独立性、经营自主性为先决条件的合作组织,不仅能发挥农民家庭在劳动控制、剩余分配、激励和约束方面的传统优势,还能克服小规模农户分散经营的弊端,在产销协同、降低市场风险、外部收益内部化、增加成员收入的等方面都有积极作用。所以专业运销合作组织是推动生猪流通制度创新的有效途径和理想载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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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罗必良,王玉蓉,王京安.农产品流通组织制度的效率决定:一个分析框架[J].农业经济问题,2000,(8).

[13]喻国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限制因素及对策[J].农业经济,2006,(1).

养猪盈利模式分析篇3

【关键词】猪肉;价差亏损;会计处理;思考建议

中央储备肉是国家应对突发性事件和调控肉类市场的重要储备物资,由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负责管理,以活畜储备为主,近年逐步加大了冻猪肉储备力度,2009年度完成12万吨冻猪肉储备任务、2010年度完成17万吨冻猪肉储备任务。

中央储备冻猪肉采取政府管理、企业承办的方式组织实施,财政对承办企业的冷藏保管费、收储资金贷款利息、价差亏损进行补贴,价差盈余上缴中央国库。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75,以下简称新五丰),成立于2001年,2004年在上海证交所上市,是以畜禽养殖、农副产品销售为主业的农业类上市公司,主要产品为自繁自养生猪及活大猪出口和内销、猪肉产品生产和销售。

2009年度和2010年度新五丰通过电子竞拍方式,共获得10,000吨的中央储备冻猪肉承储任务,两年各5,000吨。两批冻猪肉入库采购金额16,325万元、出库销售回款9,390万元,财政部驻湖南省地方监察专员办和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核定价差补贴6,935万元,增值税进销差价798万元。

现行会计准则下,上述价差补贴收入作为政府补助计入了营业外收入。现行税法下,上述货物购进金额大于销售金额并由此产生较大的增值税留抵额,由此产生了两个问题,即:(1)巨额价差在企业报表中体现为主营业务利润部份,导致主营业务利润波动较大;而相应得到的补助收入则计入“营业外收入”体现在利润总额部份,对企业盈利能力指标特别是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指标造成较大的影响。(2)在没有其他业务来消化的情况下,增值税留抵额形成的利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笔者正是从上述这两个问题出发,对国家冻猪肉储备业务会计处理和税收的进行思考并提出建议。

一、中央储备冻猪肉储备业务介绍

(1)与本文及所涉冻猪肉储备业务的相关方及其职能:①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中央储备肉政策管理单位。②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中央储备体操作单位,以下简称华商中心。③财政部驻各地方监察专员办:费用审核及监管单位,以下简称财政专员办。④承储企业:经批准承担中央储备肉收储任务的企业。⑤储存冷库:符合国家冻肉储备冷库资质条件的冷库。⑥竞卖成交方:通过电子竞价方式取得供应储备肉资格的屠宰企业。

(2)冻猪肉储备业务流程简介:①收储采用电子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成交后,竞卖成交方与华商中心、承储企业签定《购销合同》。②华商中心、承储企业、储存冷库签订《中央储备肉储存保管合同》,以下简称《保管合同》。③承储企业按照批准的储备量申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收储资金贷款。并在华商中心指定的时间内组织储备肉入库。④竞卖成交方按合同确定的数量向承储企业供货,承储企业组织验收并支付货款,竞卖成交方按合同单价向代储企业开具供货发票。⑤华商中心根据调控需要确定出库时间,各地财政专员办根据出库期间的当地市场行情及调控目标核定出库价格,承储企业按照华商中心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储备肉出库,并按核定的出库价格向购货企业开具销货发票、收取销货款、偿还银行贷款。

(3)冻猪肉储备业务物权、补助款特点分析。以华商中心为甲方签订的《保管合同》第二条储存方式及三方责任中规定“中央储备肉是国家应急救灾的物资,其所有权、调动权属于国家”,明确了中央储备肉的物权不归储存企业;第八条入库结算方式约定“供货方(即竞卖成交方)在入库结算价扣除入库费后与乙方(即承储企业)结算货款”,明确了竞卖成交方与承储企业之间是实质上的交易主体。华储综字[2009]第86号《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关于收储12万吨国产冻猪肉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条件规定收储冻猪肉的价差亏损由中央财政承担,盈余上缴中央国库;《保管合同》第十一条规定储备费用补贴申请方式规定“冷藏保管费、利息等费用系国家财政拔款”。由此看出,收储冻猪肉的价差补贴与冷藏保管费、利息等费用补贴有所区别。

二、承储企业在该业务中的会计主体角色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关于收入的概念描述:“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冻猪肉收储虽然是一种市场调节手段,但还是以交换为目的的行为,储备冻猪肉可以理解为国家参与的价值交换物品,具备商品的属性,其实现的收入应当确认为收入。从所有权的角度分析,确认收入的会计主体应当是华商中心(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承储企业仅是代国家支付和收取款项,不应当作为确认收入的会计主体。从上述业务实践中可以看出,无论收购环节还是销售环节,参与交易的双方都是企业,商品销售发票是必不可少的交易凭据,因此,华商中心指定承储企业作为交易中间商,取得进货发票和开具销货发票。承储企业由此而“被动”地成为了该项业务确认收入的会计主体。

三、价差亏损补贴对承储企业的税收和会计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二条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由财政专员办核定的冷藏费补贴、贷款利息补贴、价差亏损补贴符合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作为一种市场价格调节手段,冻猪肉储备往往是以高于同期市场价组织入库以托起猪肉价格,以低于同期市场价组织出库以平抑猪肉价格。价格调节强调时效性,按冻猪肉收储的相关规定,收储的冻猪肉,要求以经核定的价格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入库和出库。对承储企业影响重大的是价差亏损补贴的税收和会计处理,本文以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和2010年冻猪肉储备业务为例予以说明。为便于分析,以下业务数据为2009年和2010年合计数,并假定冷藏费用支出、利息支出与国家拔给的补贴金额一致,也不考虑承储企业除本业务以外的其他费用、损失、收益等。以下金额均四舍五入到万元位。

项目单位2009年2010年合计

冻猪肉收储量吨5000500010000

核定差价补贴万元348034556935

核定费用补贴万元225286511

核定利息补贴万元197267464

上述10000吨冻猪肉按通过电子竞拍产生的《购销合同》价格组织入库,投放资金16,325万元、承储企业储藏一段时间后(一般6个月左右),按财政专员办核定的价格和时间组织出库,回笼资金9,390万元,增值税率13%,入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库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1)冻猪肉验收入库。

借:库存商品14,447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1,878

贷:银行存款16,325

(2)冻猪肉销售出库。

借:银行存款9,390

贷:主营业务收入8,310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1,080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14,447

贷:库存商品14,447

以上冻肉业务的进销差价为收入8310-成本14447=-6137万元

(4)发生费用。

借:管理费用等511

财务费用464

贷:银行存款975

(5)收到政府补贴(6935+511+464=7910)。

借:银行存款7,910

贷:营业外收入7,910

由此编制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如下:

简明利润表

主营业务收入8,310

减:主营业务成本14,447

经营费用511

财务费用464

=营业利润-7,112

加:营业外收入7,910

=利润总额798

减:所得税(25%)200

=净利润598

(6)支付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200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200

贷:银行存款200

简明资产负债表

货币资金-200应付税费0

存货0…

其他流动资产798未分配利润598

为便于理解,未列示所有者权益或短期借款等,故货币资金用负数表示。增值税留抵额从应付税费科目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资产。

简明现金流量表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9,390

收到的税费返还7,910

购买商品支出16,325

支付的所得税200

利息支出464

费用支出511

净流量-200

从上述会计处理中发现:a)承储企业产生了798万元的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这需要13%税率的其他商品经营额外产生6,137万元的进销差价来消化。与该笔冻猪肉储备业务对比,毛利率需要达到74%,这对处于农林牧渔产业链中的承储企业,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短期内实现的事。b)价差、费用在收支完全平衡的前提下,承储企业产生了798万元的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后实现净利润598万元,从上述会计处理过程和分析中发现,利润主要来源于增值税进项留抵额,对于承储企业,这是一项有问题的流动资产,该项资产未来变现的可能性不确定。c)价差、费用在收支完全平衡的前提下,现金净流出200万元,很显然,因为上述增值税进项留抵额形成的利润产生了企业所得税现金净流出。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如果没有其他延伸的收益产生,冻猪肉储备业务价差亏损在会计上的影响远大于税收上的影响,体现在:a)造成营业利润亏损7,112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86%,对企业的银行信用评级、财务形象等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b)承储企业用200万元现金净流出赚得了未来现金流入不确定的598万元报表净利润,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值还是不值?

公司经过与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沟通,达成一致处理意见:①鉴于该公司暂无明确的除储备冻猪肉以外的业务可以抵消增值税留抵额,并且预期以后还会有类似的储备业务发生,将增值税进项留抵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②基于业务的实质,将与冻猪肉储备相关的政府补助所得归于经常性损益项目列报。

这一处理结果,一是在本期消化掉了上述增值税进项留抵额形成的风险资产的潜在损失,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二是将冻猪肉政府补助未列入非经常性损益可以避免该公司主要会计指标进一步恶化,在新五丰公司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中,体现2009年、2010年合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09元,上述差价亏损补贴如列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则影响该指标减少0.44元,该指标将变为-0.35元,结果可想而知。

四、冻猪肉价差亏损补贴的税收、会计处理建议

与冻猪肉储备模式相似的其他储备商品也同样会存在本文前面分析中提到的价差亏损补贴税收和会计问题,因此,对于这种特殊物权下的企业经营行为,本人认为,商务部可以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专门的税收和会计处理办法,以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价差亏损补贴作为承储企业的收入确认而非政府补助确认,如此,承储企业在会计上,收入与成本相等,不会产生营业利润的亏损,在税收上,增值税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相等,不会形成进项留抵税额,也不会产生企业所得税问题。

仍以上述10000吨位冻猪肉储备业务为例,价差补助收入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确认,补助收入会计处理建议如下:

(1)利息和费用补贴会计处理:经营费用511+财务费用464=

975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975

贷:营业外收入975

(2)价差补贴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6935

贷:主营业务收入6137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798

简明利润表调整前后对比

项目调整前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8,31014,447

减:主营业务成本14,44714,447

经营费用511511

财务费用464464

=营业利润-7,112-975

加:营业外收入7,910975

=利润总额7980

减:所得税(25%)2000

=净利润5980

简明资产负债表调整前后对比

项目调整前调整后项目调整前调整后

货币资金-2000应付税费00

存货0…

其他流动资产7980未分配利润5980

简明现金流量表调整前后对比

项目调整前调整后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9,39016,325

收到的税费返还7,910975

购买商品支出16,32516,325

支付的所得税2000

利息支出464464

费用支出511511

净流量-2000

笔者认为,如此处理才真正体现了业务的实质,解决了承储企业报表质量问题和税收困扰。

五、延伸思考:关于价差盈余的处理

从前面的业务介绍中,我们知道价差亏损由政府补助,价差盈余上缴中央国库,虽然出现价差盈余的概率极低,在一项制度设计时应当考虑所有的可能。当出现价差盈余时,同样可以遵循上述处理原则。否则,承储企业会面临两个难题,一是承储企业因为有向购货企业提供销货发票的义务,价差盈余同样要缴纳增值税,承储企业是按收到的价差盈余全额上缴还是扣除应交增值税后上缴呢?在相关政策文件里并没有明示可以扣除增值税后上缴差价盈余。二是承储企业收到的差价盈余又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笔者认为会计处理无非是两种可能,即将收到的价差盈余确认为专项应付款或确认为收入,两种情形的会计处理如下:

确认为专项应付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确认为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从上述两笔分录中可以看出,无论是确认为专项应付款还是主营业务收入,如果要求全额上缴价差盈余,则资金来源不足,也显得没有道理,承储企业需要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差盈余部份因需缴纳增值税而造成现净流出。在确认为收入时,按价差亏损得到政府补助对等原则,上缴的价差盈余应该列入承储企业的营业外支出项目,同样对承储企业主营业务利润的反映不真实。

六、结论语

2009年1月至2011年4月我国CPI与湖南生猪均价走势对比图

CPI指数来源于东方财富网()、湖南生猪均价来源于新五丰对湖南省内栏边价的历史统计。

从2009年1月至2011年4月我国CPI与湖南生猪均价走势对比图上发现,生猪价格与CPI呈正相关关系。虽然2011年的生猪销售价格比较好,但这也是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的结果。近年来生猪周期越来越短,市场价格巨幅波动。在07、08年以前,中国生猪周期(猪价从谷底到谷峰)大致为5年。而近年生猪周期呈现出“期间短、幅度大”的特点,相邻的两个年份价格波动甚至超过100%,比如生猪出栏价从2010年6月的9元/公斤到2011年6月达到罕见的历史高位——22元/公斤,仅12个月即完成了一个周期。近几年来,猪价涨跌过快,导致要么猪贱伤农,要么猪贵伤民。尽管国家出台众多补贴政策,却没有出现供需平衡、价格平稳的理想状态。

我国现阶段的生猪产业尚处于不规范的市场环境,散养和规模化养殖并存且规模化处于较低水平,产业信息极度不对称,小生产与大市场难以有效对接,生猪价格缺少统一的指导机制和预警机制,生猪养殖存在巨大的盲目性,周期波动较大。一方面,猪肉商品在我国仍然是主要的肉食消费品,生猪价格对物价指数的影响越来越深。另一方面,生猪产业集中度还很低,盲目的市场行为会造成“猪贵伤民、猪贱伤农”。冻猪肉储备作为一种调节手段,在猪价太低时,通过收储集中屠宰以托市,提升养殖户生产积极性,在猪价太高时,通过冻猪肉集中出库以平抑市场物价。这种手段,在近两年的调控过程中作用明显。

养猪盈利模式分析篇4

畜牧业历来是农村家庭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畜禽养殖户要么从传统养殖中退出历史舞台,要么适应饲养方式变革,走规模化、标准化发展之路。然而,在传统养殖业向现代养殖业迈进的转轨期,广大农村养户发展养殖业却有“五愁”:①愁“钱”,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即便是建一个年出栏300~500头的小型育肥猪场,也需要投入各种资金30万元以上,农户往往拿不出;②愁“建”,农户不知道怎样建设标准化畜禽栏舍,即使建了,也往往不规范,达不到标准;③愁“养”,农户没有技术,担心养不好“交学费”;④愁“买”,担心畜禽器械设备、种苗、饲料、药品等不好买、买不好;⑤愁“销”,担心养出的畜禽卖不出、卖不了好价钱。因为有了以上“五愁”,许多农户站在养殖业的门口彷徨不定,急切盼望有一个好的解决办法。近年来悄然兴起的一种“保姆式养殖”模式,恰好为农户进入现代养殖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1“保姆式养殖”的内涵及形式

所谓“保姆式养殖”,就是农户与养殖企业各自发挥资源优势,自愿签定协议开展合作,农户提供或租赁公司畜禽栏舍、设备,公司提供畜禽、饲料等生物资产,负责技术指导、按照合同回收产品,农户在自己家里打工,专门给老板的畜禽“当保姆”,农户挣“保姆费”,老板赚利润,农企利益分成、实现双方共赢的一种养殖模式。

目前,“保姆式养殖”在湖北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由农户提供场地和资金,按照公司统一标准,在公司工程人员指导下,自建标准化畜禽栏舍,公司除收取少量抵押金外,免费向农户提供畜禽种苗、饲料、药品和技术指导,并按时“抱回”自己产品,农户负责畜禽养殖和生产管理,双方根据畜禽死亡率和料肉比等考核指标实行结算。目前在湖北省采取此种模式的主要以湖北鸿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湖北温氏公司为代表。二是公司出资建好畜禽栏舍,再承包给养户,其余管理方式与第一种模式相同,只是在利益核算时,收取一定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用,此种模式以湖北鸿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代表。

2“保姆式养殖”实例介绍

2012年2月13日,笔者到湖北孝昌和汉川调研,实地走访了几个与湖北鸿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保姆式养鸭”、与湖北温氏合作“保姆式养猪”的农户,并随机调集了两家公司与农户的结算单,发现采取这种模式的养户利润可观,确实达到了“农企共赢”的目标。孝昌县陡山乡大庙村农户周某,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投入资金20万元自建1栋1300m2标准化鸭舍,给湖北鸿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当“保姆”养鸭,目前出栏了两批肉鸭,每批出栏

9000只,盈利4万多元,估计2012年可出栏8批,年盈利15万元以上。笔者随机翻阅了一份湖北鸿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某养户结算单,该养户于2011年12月26日从公司进鸭雏14500只,鸭苗总成本79750元;2012年2月2日出栏肉鸭14175只,成活率97.76%,公司回收单价10.39元/kg,回收金额384653.63元;合计消耗公司鸭料成本257564元,料肉比2.42(用胴体重核算),养户合计总成本337314元,毛利47339.63元,单只毛利3.34元。按一年出栏8批计算,该农户通过给公司当“保姆”,一年毛收入可达40万元左右。湖北鸿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报表显示,还有不少“保姆”单只毛利在4.00元以上。汉川市湾潭乡群新村谢某给湖北温氏公司当“保姆”养猪,其结算表显示,2011年7月5日从公司进仔猪400头,仔猪款186128元,12月19日出栏肉猪391头,金额746344.2元,共消耗饲料379083元(料肉比2.36∶1),消耗药品7837.15元,扣除其他款项后获毛利140766.68元,平均每头猪毛利351.92元。据湖北温氏公司负责人讲,谢某的养殖水平高,当“保姆”管理精细,所以获利较高,其他与湖北温氏合作的“保姆”,平均每头猪毛利都在150元左右。

3“保姆式养殖”优势分析

“保姆式养殖”有效地实现了畜牧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连结,为企业发展壮大、普通农户进入现代养殖行业均提供了很好的平台,真正实现了企业做大、农户增收和产业发展的“三赢”。

(1)化解了农户养殖“五愁”。农户通过给老板的畜禽当“保姆”,以较低的门槛进入现代养殖业,以较少的资金投入可以获取稳定的收入,解决了“五愁”的问题。

养猪盈利模式分析篇5

日前,山西焦煤传出与河南双汇合作建设生猪屠宰加工项目。在煤价一直下行、煤企日子不好过的当口,山西焦煤“杀猪”让人难免与目前的焦煤行情走弱联系起来。

“煤炭企业是资源型企业,目前行业暂不景气,但总体盈利状况还不错,没有像钢铁行业那样大面积亏损。”生意社煤电行业分析师李倩认为,山西焦煤此举更多应是“政府行为”。

牵手双汇

据媒体报道,6月11日,山西焦煤集团与双汇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太原阳曲县开工建设生猪屠宰加工项目,计划年屠宰生猪200万头,加工肉制品10万吨,销售额将达30亿~40亿元,项目力争一年内建成投产。

日前,双汇集团副总经理刘金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评论称,这是“肉老大”和“煤老大”的强强合作。他同时表示,这次合作完全是河南和山西省政府“牵线搭桥”。

山西焦煤“千亿”企业的名头并非虚有。公开资料显示,山西焦煤是中国目前规模最大的优质炼焦煤生产企业和炼焦煤市场主供应商,是全国第二家煤炭产量过亿吨、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双亿”级煤炭企业。

笔者致电山西焦煤集团办公室主任曹大军,他表示目前并不清楚此事。笔者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山西焦煤集团其他负责人,均未得到有效答复。

山西焦煤集团官网“新产业”页面显示,山西焦煤将超越煤业发展金融、物流、文化等现代新型产业。目前来看,山西焦煤涉足行业早已比较多元化。

涉“猪”成风

据悉,目前的焦炭行业的确不景气,高库存、需求低迷导致煤价“跌跌不休”,而且没有转好的迹象。

“主要是目前的煤炭市场尤其是焦煤市场很低迷,看不到前景,中长期来说今年不会好转,明年也不好说。”卓创资讯焦煤分析师张敏告诉笔者,“看不到市场利好的支撑也看不到市场回暖的一些迹象。”

张敏认为,山西焦煤加入“杀猪”行业,即与目前的煤市行情有关,另外,山西省政府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也是原因之一。

从去年开始,杀猪、养猪似乎成了一种潮流,丁磊养猪、联想养猪、高盛养猪,以及后来像武钢这样的冶金企业也加入养猪的行列。东方艾格畜牧行业分析师王晓悦告诉笔者,养猪行业“整体利润水平不高,但是它有个特点,就是利润比较稳定,走势比较好。”

王晓悦称,生猪这个行业不是一个利润很高的行业,而且存在周期性波动问题,“赚钱的时候赚得比较多,亏钱的时候赔得也比较厉害。”

“钢铁业处于大面积亏损的状态,但煤炭企业还是很赚钱的啊。”这样的怀疑依然存在。

生意社分析师李倩表示,煤炭企业是资源型行业,存在长期的需求,“只不过目前的需求量小,情况不大好而已。”而且,如果行情不好,限产就可以了,不至于亏损。

政府身影

王晓悦则表示,吸引企业进入这个行业的另一个原因是政府政策的鼓励。“中国有强大的肉类消费需求,这是一个长期的、稳定的、持续增长的趋势。政府一直在鼓励规模化养殖,在这方面也是有补贴的。”

当然,养猪业也有风险。王晓悦分析称,其他企业进入养猪业的风险主要在于三点:一是资金,二是人才,三是疾病。至于市场周期性波动,王晓悦认为,对于规模化的企业来说,应该能够承受这样的波动。

李倩表示,山西煤企涉足“非煤”产业,和山西煤炭重组有关。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曾在民企座谈会上表示,“煤企未来也会涉足非煤产业,发展高科技产业。山西的资源型企业要走循环经济之路,要有脱胎换骨的变化。”

早在2009年,山西煤企投身农业和养殖业的消息就曾出现过。“山西在煤改及重组过程中,煤企大跨度发展农业或文化产业的,背后几乎都能看到政府牵线、支持。”李倩表示。

链接

关于其他行业进入养猪领域的几种说法

养猪“散户”们挥泪告别传统手艺的时候,国企、民企、外资,各路产业集团迈着大步奔向国内养猪业。业内人士认为,大型企业进入养猪行业,有利于缓解散户养殖容易受到行情影响的弊端。或许,多年来困扰中国物价的“猪周期”魔咒,有望在养猪产业实现规模化以后消失。——中国畜牧街网

有点儿像中国股市,经历过几次大波动之后,资金有限的散户们就渐渐被淘汰出局了,基金等机构客户成为市场主流。有人比喻说,资本市场以“恐龙时代”替代了“爬虫时代”,大家伙成为市场的主导者。

养猪盈利模式分析篇6

1.1融资渠道单一

融资渠道分为外部融资和内部融资,生猪合作社的资本大多数依赖于内部融资。由于合作社生猪养殖周期长,合作社承担经营风险和技术风险较大,引入外部资本难度系数大,导致外部融资困难、融资数额较小。并且合作社总资产中非流动资产占大多数,如养殖基地、养殖设备、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经营权等占据了总资产大部分比例。流动资金的缺乏,导致合作社很难发展规模化养殖和延伸生猪产业链,而且当前生猪合作社以中小规模、单一经营为主,大规模种养结合的经营模式还在起步阶段,更加需要大量前期资本的投入[1]。

1.2投资管理不合理

对于生猪合作社,前期融资时的计划经营规模往往比实际要大,融资、采购或受资助而来的固定资产以及土地经营权等可经营性资产就会被闲置,导致新设备和大面积土地空闲。生猪合作社作为农业重要经营主体,可以利用空闲资金进行外部投资,实现更多的资本积累,缓解生猪市场经济不景气或发生较大疫情时合作社拮据的资金流转,但多数生猪合作社没有涉及合作社外部投资,即使是规模很大的多环节运营生猪合作社,投资资金也仅放在合作社内,用于进一步扩大合作社经营规模。

1.3资金周转时间过长

由于生猪特殊的生长周期,从母猪到肉猪出栏需要1~2年的时间,即使直接购买小猪,合作社只提供生长阶段的饲料与兽药,也需要7~8个月的时间。与其他类型专业合作社相比,生猪合作社资金回收期更长、投入风险更大。这是生猪产业特有的经营风险,应对此风险需要生猪合作社采购、养殖、销售等各环节紧密配合。由于回收期长,合作社与农户必须在购入种苗时预测出栏期市场的需求,根据预测决定该次购入的数量与价格。但实际情况是,合作社缺乏时刻关注市场波动的专业人员,多数合作社容易着眼于现阶段的猪价进行采购。而受到“猪周期”的影响,合作社还要在长期亏损状态下不间断地投入资金,这对于财务预测能力与市场敏感度不高的合作社来说,无疑是巨大的难题。

1.4盈余分配标准不一致

大型生猪合作社由于受到多部门的监管,加之参与的农户数量比较多,所以盈余分配相对而言比较标准和规范;而在小型合作社中,盈余分配方面的问题更加严重,比如对于核心社员与非核心社员,合作社分配标准不一致,这样的情况在监管机制不严格的环境中是对农民利益最大的伤害。不规范制度包括对社员只进行一次分配,即按交易额返还利润,剩余的利润在理事会的操控下留在合作社,而且未按照规定设立成员账户;对于成员从可分配盈余转为出资的部分没有准确地计入成员账户。

1.5会计核算不规范

由于生猪合作社会计不同于企业会计,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有许多不适用的科目。虽然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但生猪合作社依然存在很多难以区分的核算项目。比如对于不同用途的相同种类的猪,在存货或固定资产的项目区分时还缺乏标准,一般合作社就依据财务人员的习惯进行会计核算[2]。而且大多数生猪合作社都不具备专职财会人员,有的合作社雇佣兼职财务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账务处理,再无其他专职财务人员,年终财务报告也由兼职财务一人进行编制。对于小型合作社来说,交易量不大不易发生差错或遗漏;但是大型合作社如果没有专门的财务人员对每笔业务进行及时的会计处理,很可能会导致原始资料丢失或混淆,会计记录就不能正确反映已发生的经营活动。

2生猪合作社出现财务管理问题的原因

2.1内部产权不明晰,信贷服务要求高

由于规模普遍较小,自有资金有限,缺少可以作为贷款抵押物的资产[2]。生猪合作社主要的资产是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以及生猪养殖设备等固定资产,而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和房屋由于没有合法产权不能作为信贷抵押物,生猪养殖设备和生猪这些合作社占比最大的农业资产也不符合银行对抵押物的要求,合作社几乎没有可以用来抵押的资产。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合作社获得银行贷款的能力。而且合作社的融资需求随着农村发展日益增大,农信社作为农村最直接的社外贷款来源,贷款额度不足,难以满足大量生猪合作社的贷款要求;而且农信社为了保障资金的安全,对有贷款需要的生猪合作社提出了高标准的贷款资格审核要求,导致一般的生猪合作社很难达到,同时还严格控制了贷款的额度。

2.2专业人才短缺,管理认知水平不高

生猪养殖行业的高层管理者多是农业领域的业务骨干,精通生猪的养殖、防疫或销售,但往往忽视财务管理,合作社的财务控制人员普遍存在专业素质不高和综合素质低下的情况[3],并且合作社在市场招聘中毫无优势,难以吸引专业财务人员。随着农村改革开放的进行,大量年轻人也会选择出去就业和求学,导致人口输出数量庞大,留在农村的劳动力教育水平更得不到明显改善,形成了巨大的人才缺口。而且生猪合作社经营规模普遍不大,特别是一些刚刚成立或艰难存活下来的合作社不愿意也难以承担加强财务管理产生的大量管理成本。几乎所有的生猪合作社在建社初期都把销售环节作为最重要的工作对待,而财务工作只是辅助销售的不必要环节,严重忽视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更缺乏对财务管理高层次作用的认识。

2.3监管环境不严格,外部监管不到位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众多,政府监管部门实际很难深入了解所有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只是通过财务报表这一途径难以掌握真实和全面的合作社财务状况。而且政务监管部门很难将监管力度覆盖所有生猪合作社,可能仅仅关注区域内规模较大的生猪合作社或有政府项目牵头设立的合作社。因此,大多数合作社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并没有起到实质作用。

3应对生猪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3.1拓宽合作社融资渠道,采取多元化融资方案

合作社与政府部门应该建立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增强金融机构对生猪合作社的信贷服务能力;建立以政策性银行为主体,以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农业银行为依托,以小额信贷为补充的正规金融体系。针对生猪合作社,信贷机构应当在土地经营权可以用于抵押贷款的基础上简化审批流程,并积极探索适合于生猪合作社的抵押担保形式,比如生猪合作社的生物资产、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还可以发展企业对口扶持合作社,生猪养殖企业以入股形式加入生猪合作社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而合作社的土地经营权与其他优惠条件也是生猪养殖企业很难获得的。应在合作社组织外部,以合作社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建立“生猪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资金互助社+农业保险”“四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形成生产、供销、信用一体化的农村合作体系。

3.2设立风险预警机制,实施投资可行性分析

由于生猪合作社的风险特殊性,合作社负责人应该根据本社规模建立合适的风险预警机制,预先判断将会面临的防疫风险或价格风险。设立盈亏平衡点和安全边际,用专业的成本利润控制指标反映生猪合作社经营投资情况,逐步从通过经验判断风险转化为通过预警机制自动防范风险。在开展投资决策时,合作社应该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对其投资报酬率、回收期等指标进行测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召开社员大会讨论投资策略的适当性和充分性。

3.3进行产业融合经营,发展综合经营模式

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工商资本进入农村、投资农业最合理的方式,将更多的企业资源、技术、资金吸引到投资生猪合作社社发展上来。特别是在生猪合作社面临巨大价格风险时,融合产业经营可以迅速将风险转移至其他产业,而生猪产业作为畜牧养殖中难以被替代的部分,同样可以缓解其他产业产能过剩的局面。另外,生猪合作社不一定仅在扩大规模、延长生猪产业链的方向上发展,可以考虑融合种植业、养殖业建设多种类型合作社并存的综合经营模式,丰富合作社服务范围,在延长生猪产业链的基础上发展循环经济,减少废物污染。充分运用当地优惠扶持政策,与提出的乡村振兴优先发展战略齐头并进。

3.4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加大审核检查力度

首先,生猪合作社投入资本较大,涉及农户较多,资产不稳定性也大,这些特征导致合作社具有高风险而收益不稳定。合作社外部监督尤其针对政府扶持资金的使用方面应执行严格的监督机制[4]。其次,外部监督还要在政策实施与项目执行方面着重检查。各级农业经济管理部门对区域内所有生猪合作社应有大致了解,每年对所有合作社进行评级打分,项目包括是否按规定登记注册、设立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盈余分配标准以及在年末向当地财政报送年报,对于评分高或有突出贡献的合作社予以奖励,对管理混乱又屡次不改的合作社予以累积惩罚。另外,要将合作社的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可以在合作社内部设置审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并纠正,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3.5加强人才培养机制建设

生猪合作社的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认识到专职财务人员对于合作社发展的必要性。在自身财务力量薄弱的情况下,合作社必须因地制宜、因社制宜为现有的财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机会,保证财务人员可以正确对待生猪合作社的账务事项,并提供财务人员外出交流机会。在自身财务力量十分不足、难以聘请专职财务人员的情况下,合作社可以选择寻找外界咨询部门为其提供做账服务,并定期与做账机构人员保持联系,社内发生的重大财务事项应予及时处理,避免所有事务都在月底处理。由于生猪合作社的特殊性,许多核算或管理制度找不到对应的标准或规定,财政部门或农经部门应该提供生猪合作社财务人员学习的场所,或定期举办合作社财务人员交流讨论会,集中了解生猪合作社在财务处理方面的问题,为合作社的发展与壮大创造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