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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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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范文篇1

建筑物被西方人看作实体,被看作塑造的主体,建筑师们如同雕塑雕像一样极力刻画着建筑物本身。而中国人注意力一直在建筑群体上,中国古代建筑,以“院”为中心组织单座建筑,“院”被称为一个基本的组织单元,若干院落组成建筑群,所谓“无院不成群”,而院与院的空间感受是绝不相同的,从而产生了丰富多彩的建筑空间效果。西方建筑师则更多的注重了建筑物单体本身,很大精力花在建筑单体的形体塑造上。因此,西方建筑的形体要比中国古代建筑形体复杂得多。

建筑包括建筑形式(平面和立面)、质感、材料、光影和色彩,这一切组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清晰的空间品质或精神。甚至于一声呼啸,一声声回音,也会让人感到空间的存在。这不只是视觉感受,必须包括行动、情感方面的其它概念加以补充,它应是一种感觉。

建筑,就是要人们去亲身体验,不只是看看而已。他吸引我们深入,亲历其境,分享在其中活动的人们的感受。当水花飞溅,汩汩作声,从四面八方向我们飞来时,我们真的完全置身其中陶醉了。城市也是,或者说必须这样。设计者的课题并不在于创作建筑立面和体量,而是要创造一个包罗万象的感受,以促成人们的介入。

城市空间就是城市提供给人们的那种包罗万象的感受,城市设计者就应千方百计的创造城市所能提供出各种感受。什么决定这种感受呢?根据什么来设计呢?城市空间感受的根源是什么呢?我们知道,城市与社会生活,与经济、工程技术;与思想意识;与运动;与时间等都有密切联系。各种因素都影响着城市空间的变化。究其共性,这些全都是“人的行动”。人在城市中的行为运动决定了城市提供给人们的感受,人们在城市中的行动方式的变化决定了城市空间的变化,“人的行动”即城市空间的本质。

城市设计是为人服务的,仅仅适应人是不够的,好的设计必须满足他,取悦他,提高他,并且鼓励他。设计城市空间,实际是在设计人的行动,设计人的运动、视线、心理感受;设计在城市中让人听见什么,看见什么,碰见什么;设计不让人听见什么,看见什么,碰见什么,这才是设计城市者的任务。

城市规划学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种空间地域的规划,其总任务是为各种活动(或土地利用)提供空间结构。这种规划也称“实体环境规划”。但在研究对象上,城市规划需要满足城市综合发展的需要与人们对生活的要求,它涉及城市的外观形式、性质与分工产业发展与布局、社会发展与设施、规模投资及城市各部分的组成、管理、政策等。

城市中非自然因素形成的人造环境,是由城市中已建成的城墙、街道、桥梁、建筑物、构筑物等构成。除一些特殊因素外,大部分的城市空间发展都与建成环境有关,城市是一个连续生长和不断更新的有机体。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和不同地点、不同功能的城市,其建成环境都有其自身的特点,由此形成不同的空间肌理。

随着时代的发展,城市空间的肌理不断有新的变化。现代中国城市形成了新的空间肌理特征,具有了工业区、居住区、商业区、行政区、文化区、旅游区等功能划分,每个区内的建筑密度、高度、体量、布局方式等也都有所差异,形成了整体的不均质、粗犷的空间肌理,并在不同的空间层次上都有新的变化。这说明空间肌理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与社会、生产、生活和技术相适应。

城市规划对场地设计的要求一是体现在城市总体规划对于城市用地的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的控制之上。二是体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是具体性的,对场地设计有更直接的影响,场地设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的土地使用和建筑布置等各项细则必须做出恰当的切实反应。这些要求一般包括:“对用地性质和用地范围的控制,对于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建筑高度、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方面的控制,以及对交通入口的方位规定等。它们会对场地设计尤其是布局形态的确定构成决定性影响。

1、对用地性质的规划:具体建设项目的选址上,控制性详细规划限定这一项目只能在某一允许区域内选择基地地块;对用地进行开发的场地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限定该地只能做一定性质的使用。

2、对用地范围的控制:规划是有建筑红线与道路红线共同完成的。

3、对用地强度的控制:是通过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指标来实现的。对容积率、建筑覆盖率最大值及绿化覆盖率最小值来限定,可将基地使用强度控制在一个合适的范畴之内。

4、对建筑用地范围的控制:由建筑范围控制线来限定。即基地允许建造建筑物的区域。城规中一般都要求建筑范围控制线从红线退后一定距离。

5、规划中对建筑高度、交通出入口的方位、建筑主要朝向、主入口方位等方面的要求,在场地设计中也应同时予以满足。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中间环节,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主要依据和土地有偿使用的前提条件。随着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其控制力也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建设加速,同时也出现种种失控现象。我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两方面:1、开发商和建设单位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不断更改建设用地和增加建设密度。2、行政领导为了招商引资,强行干预控制性规划。

我国城市规划的误区。历史上由于种种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我国的规划设计与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的设计之间一直难以区分,这种现象造成我国的控规地从美学和视觉效果出发,缺乏对土地经济体制的全面认识。在控规立法上,我觉得应该注意两个原则:1、对用地的控制要符合土地建设开发的经济规律。2、一切对地价有重要影响的因素应该在立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做建筑设计时我们通常的手法是从主观的感觉出发,通过形体、体量的造型来首先达到视觉上的审美要求,而且设计的大多数时间用在了这方面,对于细部则由于时间的限制而来不及仔细推敲了。这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没有结合环境总体考虑。我认为建筑设计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结合环境。从城市区域规划出发设想建筑与大环境的结合:建筑的整体轮廓上,与周围的现有建筑呼应,立面上虚实对比、色彩处理与环境格调相协调,流线上,符合环境的肌理;从人的感觉出发想象建筑局部小环境的处理:通过人的生理和心理的感受塑造城市空间。

2、造型。有自己的风格,整体性强,简单中体现复杂,不变中起变化。这方面我喜欢板材效果,直接、明了、轻佻。

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范文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建筑设计

好的建筑是城市的灵魂,如同凝固的音乐,但再好的建筑也必须与城市环境相融合,它不能脱离城市环境而独立存在,城市规划是动态地解决和协调各类建筑之间的联系。城市规划学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种空间地域的规划,其总任务是为各种活动(或土地利用)提供空间结构。这种规划也称“实体环境规划”。但在研究对象上,城市规划需要满足城市综合发展的需要与人们对生活的要求,它涉及城市的外观形式、性质与分工产业发展与布局、社会发展与设施、规模投资及城市各部分的组成、管理、政策等。而空间应该是更为基础的理论,它与城市规划的结合,是从一个侧面研究城市的形态。

城市规划设计应该包括从策划到维护的所有内容。必须强调“城市规划设计最基本的特征是将不同的物体(包括建筑物)进行联合,使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设汁者不仅必须考虑物体本身的设计,而且还要考虑一个物体与其他物体之间的关系”。在城市规划设计中不但要注重城市的功能分区,交通流线,而且还要注重建筑物的体量、尺度、比例、色彩、造型、材料、空间等。城市规划对场地设计的要求一方面体现在城市总体规划对于城市用地的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的控制之上。另一方面,体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是具体性的,对场地设计有更直接的影响,场地设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的土地使用和建筑布置等各项细则必须做出恰当的切实反应。规划部门所遇到的障碍依然是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实质上是“城市”与“建筑”之间的矛盾,如尺度大小、空间开闭、综合单纯、公共私密……“城市设计”的范围很大,大到可以是整个城市。

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的中介是“块域设计”,所谓“块域设计”的“块域”是由建筑设计任务引起,兼顾城市整体或局部的要求,以所设计建筑为核心的。它不等同于城市规划或设计中的“区域”、“地段”。“块域设计”是对于同建筑单体或组群及其环境相关的体块与地域所进行的综合设计,是由建筑设计向扩展的。“块域”的范围取决于所依附建筑设计对象的重要程度或规模,是无定的。

建筑是城市的主要象征,也是组成城市的重要因素。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快速发展中,一味追求“新、奇、特”而不考虑建筑物所处的环境,建筑师在建筑创作时对人文的关注、对环境的关注显然不够。建筑师必须考虑建筑的大环境和开发地盘红线内的小环境问题,不论是设计单体建筑或群体建筑。正如美国城市规划师伊·沙里宁曾经说过:“通常做设计是要把它置于一栋房子中;将一栋房子置于周围的环境中;将周围的环境置于一个城市规划中。”符合环境的肌理的流线,虚实对比的立面,与环境格调相协调的色彩处理,与周围的现有建筑呼应的整体轮廓。通过人的生理和心理的感受塑造空间,建筑局部小环境的处理要从人的感觉出发想象。建筑是技术和艺术的统一,建筑的进步和发展与建筑材料的创新及运用也是密不可分的。建筑的进步主要表现在建筑的形式和功能上,建筑技术和艺术的发展又表现在建筑材料的运用上。建筑材料的发展及运用促进了建筑技术的发展于设计水平的提高,同时,设计表现手法的进步有利于对建筑材料的创新与发展。

世界上是没有抽象的建筑的,它总是扎根于具体的环境之中,只有具体的地区的建筑,受到所在地区的地理气候条件的影响,建筑是一个地区的产物,也受具体的自然条件,以及地形地貌和城市已有的建筑地段环境所制约的。以前建筑密度、容积率之类的具体物质化指标,是建筑的控制指标,甚至也是城市设计关于建筑形体的导向性要求,这是造就一个建筑形式和风格的一个基本点。即使是最简单的建筑设计只要是在城市规划设计的指导下,注重周围环境的协调,也能取得好的设计效果。

总之,建筑就像是风筝,要让它自由的飞,至于如何飞,要看它在自由的天空中想飞多高,想怎么飞,那是建筑的问题,当然也是业主的问题。对于政府而言,重要的是牢牢抓住风筝的这根绳子,我觉得这根绳子应当是人口密度,日照间距,污染指数等,而这根绳子也可以说就是我们的城市规划,最重要的是把视线集中在人的视觉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思考,那么实际上也还是对建筑的一种控制行为,只有合理的控制才可能有自由的飞。

参考文献

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范文

具有2300多年历史的古城保定,是部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和对外开放城市,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光荣的革命传统.是河北省第一文物大市,直隶总督署,是我国现存的唯一一座最完整的清代省级衙署.众多的文化遗迹和文物古迹,是保定的宝贵财富,更是建设保定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

众所周知,历史文化是长时间沉淀产生的,是一个地区传统特色的积累与表现,它既带有某一历史阶段的时代烙印,又融合了多个历史阶段的修正与积累,具有丰富、珍贵的科学文化价值和教育美学价值.城市历史遗留下的建筑空间环境,是一种特殊的文化载体,它们凝固与浓缩了当时的文化,并以物质的形态进行展示,是城市传统与特色的继承.从不同时期的建筑空间环境的变化可以找寻到城市历史演变的轨迹,从而了解一个城市的发展变化.

我国现在已进入城市化发展的高速阶段,1990年我国城市化率为28%,至2005年已快速上升为43%,而据权威预测,未来几年我国城市化水平还将以平均每年1.5个百分点的速度提高.城市化是我国当前发展主要趋势所向,也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土地资源稀缺性问题的突出,旧城改造及其规划设计开始成为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的关注焦点,而随之所出现的历史文化保护问题也成了旧城改造中备受争议的问题.

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要素和原则

1.1保护要素

作为一座历史文化名城,首要条件是要保存有相当数量具备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建筑群)、构筑物或工程遗址,并被分别认定为一定等级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管理部门按“抢险第一、保护为主”的方针和“修旧如旧”的原则,对古建筑进行保护和维修,这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第一要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第二要素是“原貌保护”,主要是指历史街区、历史村镇这一较大地域范围内原有建筑及其历史环境的外观保护.这个地段的多数建筑物应保持其建造之初的原貌,或大致按原貌来修复,但建筑物的内容可以更新,可以改变用途,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城市演变至今已迈入21世纪,几乎不可能对历史文化漫长的古城实施整体原貌保护,因而遴选少数有代表性的历史街区就显得十分必要而且比较容易实施.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第三要素是“风貌保护”,一般是指在特别重要的文物建筑周边地段或城市的“景观走廊”中,对新建工程实施高度控制和建筑风格协调.对于国家明令实施古城风貌全面保护的少数历史文化漫长的城市,风貌保护的范围则扩大到整个古城,包括街市、河网、城廓的基本布局以及街景和民宅原有特色的适度体现等等.这种保护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在传统与现代的两类建筑形象之间寻求一种过渡,使本已寥寥无几的古建筑不致悄然埋没在现代建筑的夹缝中.

1.2保护原则

首先要落实名城保护的具体内容.如历史街区、自然风景区、重点文物、风貌控制区、文化景观敏感区等都要进行规划控制并落实实际保护措施.对于具有独特的城市景观特色的历史文化遗存,要提出全面系统的整修控制方案,同时还要注意古城天际线与新区的风貌相协调,强调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

第二,要建立完善的保护体系.要在整个城市范围内,明确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域范围、城市总体布局、古城整体保护方案、历史街区或历史保护区、文物古迹的分布以及其周围环境的保护及整治.

第三,协调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城市是一个活着的文化遗产,我们应让它活得更加和谐,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同时又不伤害原来的脉络和空间肌理构成.其重点就在于古城内部旅游产业的选择与协同发展模式,处理好名城保护与旧城改造、环境整治绿化与名城文脉复兴的关系.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设计策略

2.1科学规划

从科学的规划出发,在保护中寻求发展.规划是从全局出发,对整体的部署和安排,有利于从空间上和时间上对整体的协调,达到和谐发展.旧城改造由于其内容的复杂性、涉及对象的多样性、目的的综合性,一个全局性的综合性的规划显得更为必要.要想协调好城市改造与历史文化保护间的关系,合理解决拆与留的矛盾,一个具体详细的旧城改造规划必不可少.

以城市规划为主要依据.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对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与具体安排,是对于一定时期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旧城改造作为城市建设的一部分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目标,以城市规划作为建设的主要依据,根据城市定位与发展目标,结合历史、现状与未来发展,确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内容.规划要留有余地.任何一座历史文化名城都是历史的积累,智慧的结晶.但城市建设是一个连续相继的过程,有时可能是断断续续的,城市规划很难也不可能做到一步到位.因此,在城市规划时要留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不要大拆大迁,要给后人留下余地.对于直隶总督署所在的裕华路,规划时要充分利用旧城的现有设施,考虑旧城原有建筑风格和传统.完全保护直隶总督署现状,改造周边环境,保护其所涵含的历史文化片断,使其成为街区的标志性建筑,突出传统街道的艺术魅力.

2.2合理城市设计

旧城改造是为了使原来的城市能够更好的发挥其功能作用,使市民能够工作、生活在一个舒适、安全、美观的环境当中,所以城市的设计以及城市的再建设是旧城改造的重中之重.但是这种新的城市设计和再建设也要根据所设定的城市文化、城市特色来进行.

对于在已保护的古建筑周围进行的城市建设,应在总体设计上与古建筑尽可能的保持一致,使城市有整体感、协调感,处理好现代化和历史性的关系,不至于出现一个城市,两种文化的现象,这会使城市出现分裂感.如在进行古建筑周围建设时,新建的建筑物在外形结构、高度体量上应与古建筑相照应,甚至是相一致,不能出现一片古朴的古建筑群孤独的陷入大片的后现代主义建筑中.这种格格不入将会埋没了具有城市标志性的古建筑群,同样带给别人一种极度的不协调感.这样的城市设计将会是一个失败的作品.

2.3开辟新区、保旧城

中国城市大多具有较高的密集度和紧凑度.所有的历史文化名城都是多功能过度重叠的城区,而这种多功能重叠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非常不利,必须对它进行硫导.从功能上看,较有效的方法便是通过开辟新区来保护旧城,引导城市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形态.在中国每年大约有1500万的农民移居到城市,这相当于每年中国都要创造一个像纽约那么大的大都市来容纳新增的人口.所以每一个城市都要考虑到自己的发展空间和妥善保护老城.我国作为一个高紧凑度的历史文化名城众多的国家,如果没有良好的思路、正确的定位、准确的时机把握来进行新城开发,就很难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特色风貌.

对于保定来讲,应重点向北、向西发展,建设新市区,保护好老中心街区和古建筑,促进旅游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把保定建设成为具有古都魅力和地方特色的现代化风景旅游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