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研究报告(6篇)
新闻传播研究报告篇1
近年来,董天策教授在他发表的许多论文中,令阅者印象最深的亮点之一是他对“新闻策划”所提出的一系列观点。最近,他和他的学生又推出了一本新作,名为《新闻•公关•广告之互动研究——对“传播交叉领域”的学理审视》。书名虽长,但意思很明白。作者是在为这一组研究专题“定调”:一是把三者视之为“传播交叉领域”和彼此之间存在着“互动”;二是要对新闻、公关和广告这三种带实务性的专业行为予以“学理审视”。这也就是说,作者并不满足于或不局限于原先探讨的“新闻策划”这一基本上属于新闻实务领域的议题(最多也只是媒体—主要是报业—的内容产品的制作和营销的宏观策略);而是以此为基础,进一步从学理上审视相关的众多现象。他试图梳理出这样一条思路:新闻、公关、广告三者互为犄角,产生互动关系,并形成了“传播的交叉领域”。这一重要理论视角,不论能否得到认同,至少说明了作者正努力在学术探索上走出一条新路。这种努力,可称之为寻芳探胜之旅。
对这个主题,董天策教授在“导论”中告诉我们,“新闻、公关、广告属于不同性质的传播形态,具有各自的规定性”,但“无论中外,新闻、公关、广告这些不同的传播形态在发展过程中总是紧密相连,协同发展,相互促进”。[1]而且“问题在于:当代中国的新闻、公关、广告在紧密联系的过程中已逐渐超越‘联系’的范畴,进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交融境地,产生了传播实践中的交叉领域。”[2]这也就是他称之为“传播交叉领域”的理由。
在传播实践中,公关和广告的联系是客观存在的,有时这种联系甚至还很紧密。在这个时候,“你中有我”,或“我中有你”的情况出现,也是不容置疑的事实。比如,公关活动虽有多种多样,可以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广告宣传始终是其中重要的一环。而在广告中,早就有一种名为“公关广告”的品种,干脆来个“我中有你”。此类广告不同于一般宣传消费品或劳务的广告,而是径直地宣传企业自身。同时,在美国,许多企业都是公关和广告合着开办一间公司的。其原因可能是广告运作属于实体性的行为,而公关则属于策划性或一揽子的计划与执行。前者属于硬性推销,后者更近于软性促销,两者机构“雌雄同体”,也许会相得益彰吧。
如今,“新闻”作为重要而基本的元素介入其中,问题也就更加复杂,矛盾更加凸显,也更有深入探讨的价值。对此,董天策教授在“导论”中从两个角度提出了他的看法。一是“传播文本交叉,产生了某些新的文本形态”;二是“传播行为交叉,出现了某些新的传播行为”。
他首先集中审视了新闻与广告二者交融而出现的新文本:即“新闻性广告”或“广告式新闻”,它指的是“新闻寓于广告之中,广告通过新闻的形式而起作用”[3]。值得注意的是,这类文本最初是受到媒体正面肯定和倡导的,后来才一再被明令禁止。在此情况下,又派生出仍然是新闻与广告交融的“形象广告”。形象广告和新闻性广告在实质上并无二致,因为后者仍是媒体利用新闻手法和形式为客户刊登树立其形象的广告。这两类广告,尽管至今仍与一些媒体藕断丝连,但在政策和法规(《广告法》)上都属于禁用和处罚之列。在此情况下,董天策还关注到新的替代性概念——“软广告”或“软文”。他认为,也许提出“新”概念的做法,更具包容性,更加巧妙、迂回和隐蔽。他发现,如果把这些传播文本形态放在一起加以研究,它们之间具有一种“家族相似性”。据此,他归纳道:“从理论上说,本质上是‘广告文本’与‘新闻文本’(当然还有科普知识等)杂交而成的新型传播文本”。[4]
接着,他从公关与新闻接壤之处分析了它们的传播行为。在公关界,“制造新闻”已成为一种社会现实。但由于这种理念和实践“同新闻界的价值取向与行为准则存在着巨大的矛盾与冲突,难以获得社会的普遍认同”。[5]因而公关界改变话语策略,代之以“新闻策划”。而“新闻策划”这一概念不久也为新闻界所接受和应用,并由此引发了一场争议。后来,在新闻实践中,“新闻策划”又发展为“新闻炒作”这一带负面含义的词语。在肯定新闻策划或报道策划的人们眼中,这是新闻与报道策划的异化。而早在上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丹尼尔•布尔斯廷和郎氏夫妇等,就曾经深入研究过与此直接相关的所谓“假事件”(或“伪事件”——pseudo-event)。可是,在当时更多的是归咎于公关界这个始作俑者;人们未曾料想到于今越演越烈的却是某些媒体的专业人员!
董天策教授对此也作出相对客观的评价:“从新闻、公关、广告的互动来看,‘传播交叉领域’既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还有游走在合理与不合理之间的”。而且,在他看来,“大多数现象都游走在合理与不合理之间”。[6]
笔者认为,这一重要观点显然是正确的。他认为:“只要按照‘形象广告’的本来面目——广告信息的传播活动去做,就是合理的”。可是,他在批评某些形象广告的不合理之处,指出:这其实是有意模糊新闻与广告的界限,混淆受众或消费者的视听。作者的本意是对的,这些看法并无不妥。其“游走”现象的出现,则说明了很值得我们要继续深入予以研究。
本书在“导论”之后,展开了三个单元的详细论述。一是“新闻传播策划的多维审视”;二是“公共关系与新闻报道的互动研究”;三是“游走在新闻与广告之间”。第一单元是董天策有关论文和著作中相关内容的汇集,体现了作者对新闻传播策划的学理认识。如果再仔细分析的话,这8篇论文中直接阐述“新闻策划”的有5篇,论述新闻与公关互动的有3篇。
可能作者意识到第一单元文章内容较为分散,因而在第二单元再次集中、深入地说明上述主题。这一单元的特点是试图应用多种相关理论去解释或分析公关与新闻报道的互动关系,所以读来并不感到重复。
首先,作者企图在回顾公共关系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引出它与新闻报道互动的问题。然后再分别以“使用与满足”理论作指导,探讨社会组织向媒体提供公关新闻素材的动因,以麦克马那斯提出的“商业化新闻生产模式”去分析新闻机构自身生产公关新闻的动因,并提出了中国新闻生产的模式。同时,还引用传播模式中的“噪音”概念去揭示公关对新闻信息流通的干扰。作者并不以此而止步,还提出了对公关效果和新闻报道可量化的评估。最后,又插入“边际效用递减”这一经济学的重要论述去解释社会组织实现公关目标的效果和新闻报道量之间的关系;以“博弈论”探讨实现公共关系与新闻报道(实际上是社会组织与新闻传媒)达致双赢的可能性。
由此可见,从传播理论的角度看,作者无疑作出了很大努力,力求对复杂的公关与新闻的多重关系作出科学的解释,以提高本书的理论含金量。这种努力是值得肯定的,也是有价值的。特别是阐述“使用与满足论”和绍介麦克马那斯模式时结合实例所作的解读,深文周纳,条分缕析,令人深思;也是某些粗糙、空洞的宏观大论所远远不及的。
本书的第三单元深入剖析游走在新闻与广告之间的“软文”,集中解决的是报纸的“软性文章”现象。不过,给人的感觉是,这一部分的结构与行文类似时下的许多毕业论文,不太像专著的写法。作者对报纸“软文”所关注的四个重点,除了第二个重点,即符号学分析和话语分析功力较弱外,总的看,还是不错的。尤其是末段指出规范“软文”的出路在于按“法律+资本+权力”运作,这无疑既适用于我国目前媒体“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的体制,又对妥善解决“软文”现象大有裨益。
总之,这本新作结合新闻传播实践提出了一个理论问题,深入地“游走”在新闻、公关和广告之间进行探索。这将有利于拓宽学术视野,深化研究课题,启迪创新精神。笔者热切地期望学界和业界的广大读者都来阅读这本颇有新意的新作。
当然,本书也还有一些不足之处,有的问题仍有商榷余地。比如,本书内容一致但章节结构并不统一。有的是论文集纳,有的则独立成篇。对前者,如能打散重组,相信效果会更好些。又如,“制造新闻”之说,在新闻界基本上处于“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境地,但为什么“在公关的意义上是一种合理的传播行为”?其原因恐怕不仅仅是公关界和新闻界的理念或价值取向上的不同,而是在客观上应有判断二者正确与否的统一准绳。再如,作者历数“有偿新闻”的种种问题和危害,但却又从“学术角度”上认为“有偿新闻”概念十分笼统,是“一个所指游弋不定、界限模糊不清”的概念。[7]笔者以为,问题似乎不在这里,无论介入有偿新闻的个人或组织,他们的认识是明确的,哪有拿了钱不清楚钱是怎样来的?他们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和政策和漏洞去打“球”。
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角度看,本书做得是比较好的,但也要注意,使用多种理论观点去分析或论述同一现象时,要考虑这一做法是否确有必要。这些理论之间能否兼容,尤其对是不同学科的理论见解的引用更要审慎,况且用“药”过多不一定能药到病除。
最后,我很欣赏作者的这一见解:“学术研究所努力呈现的是真理性的认识,这是一个并不平坦的过程;而真理性的认识要为社会所接受,更是一个相当艰难的过程。”[8]冷静而客观的理性,正是做学问的人所应当持有的。
[注释]
[1]董天策等(2008).新闻•公关•广告之互动研究——对“传播交叉领域”的学理审视.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第2页.
[2]同上书,第2页。
[3]同上书,第3页。
[4]同上书,第7页。
[5]同上书,第8页。
[6]同上书,第14页。
新闻传播研究报告篇2
关键词:新闻学;传播学;研究范围;主要区别
中图法分类号:G2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122(2013)01-0125-02
近年来,有人提出,进入21世纪,新闻学必须审视自己的学科地位和影响。一些新闻定义丢弃“事实”与“报道”的传统品牌转而突出“信息”与“传播”。这就又引出一个话题,传播学与新闻学是否一回事?在研究这个问题前,先要搞清什么叫新闻。
一、对新闻定义的讨论
1.对新闻定义的理解。先看看新闻的定义我们知道新闻的定义最早是陆定一提出的“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这个定义几乎占据主流观点半个多世纪,用今天的眼光看,确实存在着“时态单一”的先天不足,所以后来有人又加了“和正在发生、发现的”几个词,合起来就成了“新闻是新近发生的和正在发生、发现的事实的报道”。我的看法是,这个定义排除了报道主体的限定(不仅仅是新闻媒体或者记者,但加这八字有点多余——以前的新闻定义谁也没有设定主体),加了报道方式和手段,加了“将要发生的”,时态更全面,但加了“重要”限定过于模糊,什么是重要或者不重要?有什么标准?同时报道者也见仁见智。应该是“具有新闻价值的”,而加上“具有新闻价值的”,既多余重复又互相矛盾(这里的“事实”一定有新闻价值,否则就不可能叫新闻;同时解释概念时不能出现和概念相同的词语);说成是“竞争活动”显然又舍本求末,因为新闻报道的目的是将新闻事实传播给大众,而竞争是报道过程中的状态和表象,它说明不了新闻的本质内涵。故我认为还是用新闻是“对新近发生的(发现的)、正在发生的、将要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比较合适。去掉报道方式是因媒体不同各有所表,无须多言;去掉“重要”的原因已讲了。新近限定了新闻的本质,正在发生是因为现代传媒手段已经能够做到这一点,如电视、网络、手机的现场直播,将要发生的是说预测性报道和重大事件可以提前策划,进行报道。而“发现”有两层涵义,一是原本发生或者存在但现在才为人所知,如考故发现,档案解密等;另一层就是现在媒体都越来越强调“解读新闻”,即在别人或者自己已经报道过的事实基础上发掘出新的,更深的意义(后面专门要谈)。这是我们对新闻的定义讨论。这是把报道者作为主体来定义的,要是将受众作为主体来定义,我认为更简单:新闻就是“新近发生的、闻所未闻的事实。”新近发生是新,闻者,听也,观也,思也。
一个概念,叙述角度不同,可能解释的词语也就不同,但意思是一致的。如谈媒体传播的符号时,说分文字符号和视听符号。其中视听可以说“声像”或者“音画”。至于在新闻学中,能不能用“信息”来代替“事实”,用“传播”来取代“报道”,我认为是约定俗成的习惯说法,人们都明白传播学和新闻学是两门不同的学科,并没有谁取代谁的意思。因为信息中肯定包含事实,而新闻报道的过程也就是传播信息的过程,只不过这里传播(或者叫报道)的信息是有新闻价值的,即新闻信息。
2.对信息概念的理解。信息论中对信息是这样解释的:信息(Information)是物质运动规律总和(还是messaging?)。信息的通俗哲学表达就是物质世界的运动状态与转换方式,是物质的本质属性。信息相关资料:图片信息(又称作讯息),又称资讯,是一种消息,通常以文字或声音、图象的形式来表现,是数据按有意义的关联排列的结果。信息由意义和符号组成。文献是信息的一种,即通常讲到的文献信息。信息就是指以声音、语言、文字、图像、动画、气味等方式所表示的实际内容。
传递信息的方法:多种多样,数之不尽。一般的公众信息是通过媒介传播的,包括网络、广播、电视、手机、海报、报纸等。现代汉语词典这样介绍信息的:(1)音信、消息;(2)信息论中指用符号传送的报道,报道的内容是接受符号者预先不知道的。可见,事实是信息的构成部分,也可以理解为新闻无事实不是新闻,信息无事实不成信息,故而我们研究新闻学不要拘泥于名词的变换,理解本质才是重要的。有人干脆把新闻学称其为新闻传播学,但要这样称呼,又可能会引起新的误会和混淆,还是沿用新闻学为妥。
3.传播学与新闻学的关系。两门既联系紧密又有本质区别的学科:新闻学(journalism)的产生早于传播学(communication)。应该说新闻只是一种特殊的传播现象,更确切的说,属于大众传播。传播学范围包括人际传播、组织传播、群体传播、大众传播等等。新闻学研究的是新闻本体,而传播学研究的是整个社会的信息传播系统,研究的是人类社会的一切传播活动。传播学涵盖了新闻学(如文化传播学、广告传播学、政治传播学、传播社会学、传媒经济学等,新闻学是传播学的一个分支(通常“称新闻传播学”)。所以,传播学的研究范围和对象要比新闻广很多。
二、新闻学和传播学的区别
国内早期提出的新闻学,因其是在较高层次传业,一般是大学的专科,所以加上了一个学字,其实新闻本身包含的学术内容很少。1949年以后国内仅存的几所大学新闻系,就新闻教学而言,依然主要是传授从事新闻工作的技艺,而没有什么研究。20世纪80年代以后,从事新闻教学的学人开始探讨除了新闻业务以外的问题,例如新闻传播活动和社会不同领域活动的关系,新闻教学开始带上了一点学,有了一些学术内容。
新闻及其相关活动作为传播现象,并不局限于新闻采编现象,包括各种社会因素对传媒运作,内容和传播方式的影响,传播内容对受众思想和行为的影响,以及新闻传播活动对于其他领域的社会活动的影响,这些都是传播学研究的重要方面。
1.从两个学科研究范围比较。新闻学(journalism)的产生早于传播学(communication),应该说新闻只是一种特殊的传播现象,更确切的说,属于大众传播。传播的范围包括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等等。新闻学研究的是新闻本体,而传播学研究的是整个社会的信息传播系统,传播学涵盖了新闻学,新闻学是传播学的一个分支。
2.从两个学科的诞生背景、起源、现状和未来比较。从学术研究的角度分析,新闻学的研究要远远早于传播学。早在20世纪前,德国的大学中就开始有学生以报纸作为研究对象进行研究,在20世纪初新闻学作为一门概念体系严密,结构完整,具有内在逻辑关系的热门学科,其理论研究已很成熟。美国各大学纷纷建立新闻学院,进行新闻学教育;而传播学真正形成,则在20世纪50年代,传播学成为大学的正规课程也只有半个世纪的历史,所以属一门很年轻的新兴科学。同时传播学是一门边缘学科,它与新闻学、社会学、心理学、文化人类学、政治学、信息论、控制论等诸多科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彼此互相影响,互相渗透。正因为如此,到目前为止,传播学的对象问题既不像许多成熟的学科那样已经有公认的定论,它的研究领域也并不十分明确。相反,带着不同学术背景,抱有不同课题关心的学者从各自的角度探索传播问题,有人从传播效果方面提出“一是大众传播的有限效果论”,一是“两级传播”和“舆论领袖”的观点。有人从社会传播的结构与功能方面提出了“5W传播模式以及大众传播三功能。”学说(美·哈罗德·拉斯韦尔《社会传播的结构与功能》5W传播模式即:谁(who)?说什么(sayswhat)?对谁(towhom)说?通过什么渠道(inwhichchannel)?取得什么效果(withwhateffect)?大众传播的三种功能即监视环境、协调社会以及文化传承)。由此形成了传播学的分科领域——大众传播学、文化传播学、广告传播学、政治传播学、传播社会学、传媒经济学等等,十分繁荣,而作为各学科的基础的传播学基本理论研究相对薄弱。所以说,传播学是一个泊来品,国内传播学研究起步不久,发展程度还很有限,与西方国家有较大差距,未来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单纯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传播学无疑占尽优势。新闻学则与本国国情结合较为紧密。但从就业看来,两者差别不大。
3.从两者的研究对象方面来进行比较。新闻学是一种专业研究,其研究对象是新闻采编现象或者说新闻传播现象,而传播学是一种社会研究,研究的对象主要是人类传播活动现象,包括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大众传播。而新闻的传播,主要依赖的是大众媒介,也是传播学所研究的对象,所以从研究对象来看,传播学较之新闻学要大的多。传播学研究人类社会的一切传播活动。新闻学研究的则是这些传播活动中的一个部分。
新闻传播研究报告篇3
关键词:软文概念;软文危害;软文发展;软文研究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2)02-097-05
一、软文概念的界定研究
“软文”是一个定义模糊的概念。本身并没有明确的界定。由此导致了一系列与软文有关的概念的流行:软广告,软文广告,隐形广告,公关软文,公关稿,广告性新闻,新闻性广告,有偿新闻等都被归入“软文”行列之中或者与软文联系起来。
事实上,这些概念涉及不同的领域,彼此之间独立或者相交或者根本就是同一个概念。只是由于业界的不同,或广告领域或公关领域或媒介领域。
确定软文的概念,对于分析研究软文以及解决由此带来的相关问题有很大的意义。
(一)四个相对明确的概念
学界针对新闻性广告,广告性新闻,广告新闻和有偿新闻做出了概念明确。
陈超(2002)的观点较有代表性,他在对新闻和广告的两个概念进行区分,并且借鉴《中国新闻实用大辞典》的论述:“国内外的一些报刊以新闻形式,将商业广告性内容发表在广告版上,按广告收费,或者注明为广告按广告收费的大块文(即买版块),应视为“广告”,指出该论述指的就是“新闻性广告”。陈超也同样借鉴了《中国新闻实用大辞典》中的定义,即“广告性新闻”也称有偿新闻,一般具有新闻要素,在新闻报道形式中塞进广告性的某些内容。”他认为“广告性新闻”指的是所有的以新闻报道形式刊播的隐形广告,起本质是广告。它是广告介入新闻后呈现的异常形态,是广告的异化。他认为广告性新闻和有偿新闻是同一个概念,只是前者突出本质为广告,倾向于认为产生问题的根源在于广告对于媒介的介入。后者则强调“有偿性”是对本质为“无偿性”的新闻报道的异化,倾向于在媒体自身找原因。陈超对于新闻性广告和广告性新闻下了定义,为进一步明确软文概念做出了贡献。
王亦高和黄彪文(2007)对上个世纪80年代曾惹起热议的“广告新闻”做出梳理。文中指出:广告新闻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标明“广告新闻”的专版专栏里刊登广告新闻,其实就是上文所提到的“新闻性广告”;另一种则是完全“不受专版、专栏、专题限制而独立发展的“新闻”,也就是上文的“广告性新闻”。可见,广告新闻是新闻性广告和广告性新闻的总称。邓名瑛(2005)对“有偿新闻”做了详细的论述:是指新闻传播活动中,希望获得媒体宣传报道的个人或组织,或者不希望媒体对不利于自己的有关信息进行报道或不报道的行为。它既可以是个人或组织主动向新闻从业人员提供金钱或者实物的行为,也可以是新闻从业人员主动向被报道对象所要钱物的行为。有偿新闻,其在理论界的观点是比较统一的,其要点在于新闻报道本身的“无偿性”和实际操作中的“有偿性”的悖论。
(二)混淆的概念
软文、软广告、软文广告、隐性广告、公关稿等概念混淆。
1.广告和新闻的界限混淆不清
刘欣(2007)提出“新闻性软广告”的说法,并将其简单定义为“新闻里面藏广告,以新闻的方式做广告”,但他在下文则写道:“这则天衣无缝的新闻性广告包含两部分,显性的新闻和隐性的广告,显性的新闻记者和隐性的商家。显性新闻是载体,隐性广告是核心;隐性广告的发话者商家凌驾于显性新闻的发话者新闻记者。”在这段案例分析中,他以“新闻性广告”一词代替了前文的“新闻性软广告”,并用到了“隐性的广告”、“隐性广告”两个名词。
李妮在《潇湘晨报软文现象分析》中对软文界定:即凡是报纸刊登的文章中以新闻式标题出现,并且文中出现企业或单位名称,注明企业或单位联系方式,而且重点介绍广告信息以误导读者进行购买和消费的广告文章,都可视为“软文”,包括报纸版面上以“专版”或某类专在题名称出现的文章形式。这里也将新闻性广告,有偿新闻和软文混淆。
刘艳子和柴贵银(2003)对这种混用的现象提出质疑,指出将“软文广告”和新闻联系起来、批评“软文广告”有意模糊新闻和广告界限的观点,实际上是把“软文广告”和被称为“软广告”的“有偿新闻”混为一谈。
刘达(2006)在《游走在新闻与广告之间》通过不同的分类分析,得出无论如何分类,软文在操作上的就是试图在模糊新闻与广告的界限。而他认为新闻与广告在本质应属于截然不同的两类传播活动。对于软文的界定是通过模糊处理新闻与广告,以新闻报道的形式传播个别商品或企业信息的一类文章。
尚尔鹏在《报纸软文的话语分析》对于软文几个相似概念的分析后,认为软文在广义上,“软文”指发生在媒介中的新闻与广告的结合或者相融合的现象,这个表述被用来描述新闻与广告之间的“灰色地带”;在狭义上,“软文”指一种媒介文本形式,或者是实践活动所产生的文本或话语,它的特点是借助新闻的形式传达广告信息。结合上面对几个与“软文”概念相似的概念的分析,可以对“软文”概念做进一步的界定:“软文”是来自于媒介外部的信源,通过制造媒介事件和向媒介提供源文本的方式,在媒介上以新闻的形式含有广告信息的文本(或话语)。他在这一份定义中没有涉及定价问题,并列出了三点原因。
以上是认为软文是以模糊新闻与广告界限途径来定义的研究。
2.软文广告,软广告和软文的概念的混淆
刘艳子和柴贵银自身对“软文广告”和“软广告”两个概念的辨析有待商榷,文中指出:“软广告”是对“有偿新闻”和“广告新闻”等不规范新闻的形象称呼,因为这些新闻表面上是新闻,实质却是广告,所以被称为“软广告’,而“软文广告”则是“用作广告的软性文章的简称”,属于广告经营的范畴,且有明确的广告标识。他们的论述存在几个问题:首先是,上文己指出理论界对“广告新闻”的明确界定,它包括有偿新闻(广告性新闻)和新闻性广告;而新闻性广告就是“在标明‘广告新闻’的专版专栏里刊登的广告新闻”,因此,软文广告(至少其中的一部分)是属于新闻性广告的,也就属于广告新闻范畴内。以此推理,“软文广告”和“软广告”是有部分相交的,这无疑与作者的结论相悖。另外,他们也将“软文广告”等同于“软文”,在文中频繁换用、混用;而“软文广告”定义中的“软性文章”一词,概念模糊,也未对此作进一步解释。
应飞虎和葛岩(2007)在讨论“软文广告”的形式、危害和治理时,则混用了“软文”和“软文广告”两个概念。作者以对“软文”的定义引出讨论的背景和问题:软文是广告行业的一个流行术语,指大量存在于大众媒体中,以新闻报道形式的广告。文中还指出,在我国的语境中,“软文”就以报道形式广告主所需要的信息而言,其意义与英语中“advertorial”,但“软文”掩盖其付费服务性质,混淆广告和新闻报道之间的界限,以达到使读者将付费服务误以为客观报道的目的,而advertorial通常是标明的,多出现在广告栏目之中。在此段关于“软文”的论述之后,下文就直接转入对“软文广告”的危害的讨论,中间并未解释两者是同一概念还是包含关系。
同样的还有襄樊学院的符冰对认为凡是报纸刊登的文章中以新闻式标题出现,但是文中出现企业或单位名称,或者注明企业或单位联系方式的,而且重点介绍广告信息,以吸引读者购买产品或服务的,都可视为软文广告,即使报纸冠以“专版”或某类专题名称的版面也不应例外。这里他所指的软文广告和软文是同一概念
概念混用中比较常见的还有,厦门大学的徐鲁鹭在《我国汽车软文广告研究》里认为软文广告是相对于硬广告而言的,并且没有将软文和软文广告区分开来。也没有将软文广告和软广告区分出来。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的杜漪和金艳梅在对网络软文营销研究中认为软文是相对于硬性广告而言,由企业的市场策划人员或专业网络营销公司的文案人员来负责撰写的“文字广告”。是通过在报纸、杂志或网络等宣传载体上刊登的一种宣传性、阐释性文章,包括特定的新闻报道、案列分析等。这里她们直接把软文和硬性广告对应起来。
目前论文中,复旦大学的周小叶对于实践领域的几个概念有比较全面的区分。她在《三赢的可能行――软文现象的辨与析》对以上混杂的概念进行了明晰。她在在对于广告领域的软广告,软文广告,隐性广告进行了清晰地概念定义并且和软文进行了对比之后。在对于公关实践领域的公关软文,公关稿,新闻稿,新闻通稿,公关新闻稿五个名词进行了概念明晰之后以及他们之间和软文间的区别之后得出以下结论:软文是软文广告(advertorial)和公关软文(公关稿)之和。这是讲两个不同业界概念的综合。即,软文是一种模仿媒体编辑内容的信息编码形式、为广告/公关客户有偿的文本性信息,由于其有广告和公关两个源头,因此可分为软文广告和公关软文(公关稿)两种形式。软文广告和公关广告间并非径渭分明,如果软文广告未标注为广告、没有以字体或其他设计排版特征来与区分媒体编辑内容形成区别,那么,其性质就接近于公关软文。
对于周小叶软文是软文广告(advertorial)和公关软文(公关稿)之和。这是讲两个不同业界概念的综合这个概念,笔者持支持态度。
概念间的换用、混用和误用、错用,不一而足,无论是实践领域的广告、公关从业人员,还是理论界,都需要更仔细斟酌这些概念,借鉴对广告新闻、新闻性广告、广告性新闻、有偿新闻等概念进行定义明晰和范围界定时使用的关键标准,来明确这些概念的定义并界定其范围。
二、批判性的软文研究(批判的态度和批判的角度)
正是由于各概念的定义和范围不明确、不统一,而其中又确实存在着有偿新闻等明显违规、违法的现象,因此理论界对软文及相关现象的态度几乎是一边倒、一味批判、一棍子打死。
(一)软文的危害性研究
深圳大学法学教授应飞虎和上海交通大学教授葛岩撰写的论文《软文广告的形式、危害和治理――对第13条的研究》。他们认为“软文”掩盖其付费服务性质,混淆广告和新闻报道之间的界限,以达到使读者将付费服务误以为客观报道的目的。他们认为软文是一种欺骗方式,不仅损害了读者,消费者的利益,还是一种不正当竞,从而造成资源配置的错误和社会福利的损失。因此世界大部分国家都视之为违法。并指出我国《广告法》第13条也明确禁止这类广告行为。
湖南师范大学的李妮在对于潇湘晨报的软文整理分析,长远的来看,“软文”现象存在的受害者应该还是媒体本身。受众可能因为一次为“软文”的上当受骗而从此提高警惕,商家可以为“软文”的说服功效降低而另觅他法。但是作为媒体而言,真正意义上说并不是以广告为生,而是以读者的注意力和关注力为生,有了读者的关注,报纸才能招募到广告。而一旦读者因为“软文”泛滥而收回对报纸的信任和拥护,那么媒体发行的报纸,也只不过是废纸一叠。到那时,报纸就会落入商家、读者都不愿意理睬的悲哀之境不明,没有一个明确的定性。
刘达在《游走在新闻与广告之间》中用寻租理论来诠释他认为的软文:新闻从业人员个人或新闻媒介单位出于利益的驱使,对这种广告主的寻租活动便受之不恭,从而产生“红包新闻”、“有偿新闻”等传媒腐败现象。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新闻的公信力。
尚尔鹏在《报纸“软文”的话语分析》中,通过对“软文”的话语分析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消费文化的背景下,新闻话语被拖入消费主义的情境中,与广告发生内爆,丧失话语权利,使媒介话语陷入失序状态。如果上面的情况继续恶化的话,那么作为公共利益代言者的新闻话语很可能彻底的从报纸媒介消失,广告和“软文”将充斥整个版面形成一个只为商业利益者代言的“单向度”的报纸媒介。那么报纸也将失去存在的价值。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的徐瑞希在《软广告入侵新闻――广告新闻化之探讨》中通过对于台湾地区置入营销侵蚀新闻现象的分析后认为这种现象的后果不仅是多媒介伦理的侵害也是对新闻公信力的损害。
同样认为软文对新闻价值危害的研究还有吴晔的《对当下媒体软文的思考》,《软文广告对报纸新闻价值的影响》等。
(二)虽然同为对软文的批判,但是对于软文危害归责于谁,学界出现了不同的两种声音
1.认为责任在广告,软文对新闻是一种伤害
对软文等相关现象的批判最早开始于理论界在改革开放初期对“广告新闻”的讨论。王亦高和黄彪文(2007)指出,广告新闻的两种形式,从专栏明示到混合编排,广告与新闻的混杂愈演愈烈,读者越来越难以分辨孰为广告、孰是新闻。这一趋势在理论界引发了1983至1987年间广告新闻大讨论。
讨论最初理论界中还以支持为主,到1986年《新闻学刊》第2期刊登曹文秀的文章《应该怎样看待广告新闻》,理论界的态度己转向批评。曹文秀(见:王亦高,黄彪文,2007)在文中指出:“广告新闻以假乱真,有损新闻单位声誉,必须予以坚决否定。”
张西明于1987年发表长文《广告与新闻》,文章最后得出结论:“‘广告新闻’与新闻道德的原则不相容,已被各种社会制度下的新闻事业所公认,成为国际新闻界普遍接受的道德规范。”
这场长达四年的讨论由此结束,广告新闻最终被理论界否定。否定了广告新闻,也就同时否定了其包含的新闻性广告和广告性新闻这两种形式。理论界在此后的讨论中也有明确表示应同时整治新闻性广告和广告性新闻的。田玉杰(2008)指出,两者都采用了一定的新闻形式,同时淡化了广告标志,从而具备了一定的权威度性和可信度。但这种操作方式给新闻传播带来混乱,使新闻媒介变成了广告主的传声筒、代言人,由注重社会利益变成代表广告主一方利益。因此,这两者都是广告对新闻的“入侵”,是伪新闻。
吉林大学的尚而鹏在“软文”话语的生产中,新闻话语的生产者被“委托人”控制,新闻和广告之间的话语秩序失序。“软文”话语产品不再是真正新闻话语,不再是为公众利益服务,而是为市场、消费和利润服务。所以,新闻记者或编辑是在变向的为“委托人”(广告主)进行话语生产,由此而导致的新闻话语和广告话语的关系和话语权力失序,这种失序后的关系则使新闻话语处于依附于广告话语的地位。
作者与暨南大学的刘达同样认为这会使报纸沦为商业的私器,然而在原因归咎方面,尚尔鹏秉持着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委托人”才是真正的操作者。当媒介事件和文本纵,当新闻的话语主体被分为“委托人”、“作者”和“赋形者”,新闻的话语主体则失去了话语的权力;当“委托人”借助新闻话语的话语权威,去建构产品、品牌符号,新闻话语则被处于被异化的依附于广告话语的地位。新闻就陷入了这样依附于广告的困境之中。本应作为社会共器的报纸,变成了追求商业利益的私器。那么通过对“软文”的话语分析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消费文化的背景下,新闻话语被拖入消费主义的情境中,与广告发生内爆,丧失话语权利,使媒介话语陷入失序状态。
复旦大学的徐瑞希认为软文广告表现为广告置入营销入新闻中,“但置入性营销最严重的问题,正是新闻报道充斥着商品或品牌置入营销的“广告新闻化”现象。”作者认为广告的新闻化严重影响到了新闻的地位,使媒体的公信力受到了威胁。因此要谨慎防置入营销侵蚀新闻。
2.认为本质的责任在于新闻道德的缺失
陈雯锐《是消费主义女人,还是母亲?――2004年母亲节专题“软文”分析》,这篇文章将“软文”产生和盛行的原因归咎为报纸媒介向经济效益的妥协――“‘软文’成了缓和经济话语和媒体话语两者矛后的场所之一”,在这方面与以上批评性“软文”研究的结论不同。然而,陈雯锐认为,“比起谴责或批判某种力量的话语呈现,更重要的或许是寻找他途的阅读方式,或者丰富其他话语的可能性”。或者从更为广义的范畴讲,她认为“软文”话语并不构成对其他话语(尤其是新闻话语)的威胁。从这可以看出她虽然提出了但并没有尖锐地提出新闻媒介的道德缺失。
陈超从新闻性广告和广告性新闻两种形态出发,认为它们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皆是为了促销而进行的付费的商业信息传播行为,是媒体广告经营行为对新闻业务的介入。但“新闻性广告”是广告主规范地购买广告版面、时段,而媒介广告人员却以“新闻形式”。此类广告只是表现形式上的非法,其中的货币交换在性质上说是合法的。而“广告性新闻”从形式到实质都是非法的。“广告性新闻”中,货币交换的对象是记者、编辑和新闻媒介手中的报道权、发稿权。从而把广告主的自我需求、自我宣传冒充为具有普遍新闻价值的信息,把市场行为冒充为公益行为,把广告主个体的局部利益冒充为社会公共利益。他认为后者的性质比前者更为恶劣。
暨南大学的刘达在《游走在新闻与广告之间》中归纳出“软文”的本质特征,然后再从概念上对其界定。刘达认为利益的驱使是“软文”产生的原因,但他运用经济学中的理论对这个现象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分析。他分别探讨了新闻媒介“创租”和“寻租”两个方面。刘达认为,新闻媒介能够寻租的权力是“传播权利和影响力”,资源是“广泛而高质量的传播行为而获得的受众注意力资源。”因此,“新闻从业人员个人或新闻媒介单位出十利益的驱使,对这种广告主的寻租便受之不恭,从而产生‘红包新闻’、‘有偿新闻’等传媒腐败现象”。
应飞虎,葛岩认为就媒体来说,虽然在法律上媒体仍然是所谓“事业单位”,但自改革开放以来的“企业化经营”方式已经使媒体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企业化,赢利成为媒体的基本经营目的之一。在这种条件下,媒体自然有刊登软文的利益动机。在此情形下,如果没有外在力量的制约,广告主,广告公司和媒体可能结合为利益同盟,共同参与并促成软文广告的泛滥。媒介这种党和政府的“喉舌”,负担着传播党和政府决策、引导舆论等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的特殊地位使得执法主体处于弱势。
对于软文的批判层出不穷,笔者总结这源自于对于软文概念的定义不明以及法律层面上的问题和执法层面上的问题。
三、关于软文的可行性的研究
尽管批评软文的声音不绝于耳,然而还有一些研究是着眼于软文合理发展的可能性。他们认为,软文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也在积极探寻如何让软文走上一条合理的发展道路。
就“软文”的非批评研究可见张继明《第三只眼看脑白金――软文策划要讲时代性》、贾吕荣《软文传播――汽车营销“硬武器》、绵阳莱德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的经典案例《软文炒出金矿来――“老茶树特色餐饮一条街”广告推广》、哲宇撰写的《软广告带来――全息介质营销理论解读“软文”如何以柔克刚》等。他们在对于软文的定性上都将其认定为“营销传播工具”,侧重于它的商业价值。
黑龙大学的杨燎原则以直邮杂志软文为例从语境和非语境的角度来诠释软文的特点,非语境不在文本研究的范围内。我们着重看他对于软文语境的研究。他通过语境研究,将软文分为新闻性软文,信息型软文和人文型软文。并得出以下结论语言语境来看,不论是否出现产品或企业名称,软文的上下文联系都极其紧密,即上文是信息铺垫,下文或显或隐地传递产品和企业信息。软文的信息量丰富,能满足受众的信息需求;软文的商业味道淡,可以使受众增长知识,扩大视野。受众主动吸取有用信息的过程就是广告传播主体说服的过程这将非常有利于广告传播目的的达成。这肯定了软文在传播上的价值。
在理论上,复旦大学的周小叶通过对于软文概念的明确,通过对于报纸,杂志互联网软文的分析,提出了“三赢”的方法。这三赢指的是广告主,媒体和受众三方。对于报纸和杂志纸质媒体,她认为如果软文能够结合社会热点话题,提供了充实而有深度的内容,那么对于受众而言,其仍具有较高的价值;对于媒体而言,也能维持其个性和声誉;对于企业而言,这是一种巩固或重建形象的有效传播方式。因此,这种不仅模仿编辑内容形式、且注重提供信息和有新闻价值的内容的软文形式,是可以实现受众、媒体和企业的“三赢”的。杂志软文可在受众、媒体和企业/品牌/产品间寻找到一个连接点,在这样一个连接点的基础上去制作、软文,就能实现受众、媒体和企业的“三赢”。对于网络而言,传统的以编辑内容形式呈现的软文能增强其影响力,而其提供的交流平台吸引更多受众和品牌的亲睐,由此促成受众、企业和媒体的“三赢”。对报纸、杂志和网络软文的叙述中,均可看到,只要切实地从受众使用媒体的需求出发,在受众气企业/品牌和媒体之间找到一个连接点,软文是可以走上合理发展的道路,并实现“三赢”的。
暨南大学的刘达认为,不能一概否定“软文”,应该要具体分析。对于广告领域中,只要与新闻报道无关,新闻报道与广告宣传截然分开即可。如果从公共关系的视角看,无论是广告性新闻还是新闻性广告都具有合理性。公共关系视角中的广告目的不是为了推销商品和服务而是为了树立组织的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于是这两种方式就可能产生文中所指的广告性新闻和新闻性广告。在具体运作层面,“软文”合理性的边界取决于媒体的“把关”。作者以为软性文章的合理性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探讨范围;二是具体操作。在广告学和公共关系学领域,软性文章是合理的,并且正在为业界人士所广泛采用;而在新闻学领域,如果允许操作,则是否合理的重要决定因素在于其具体操作是否符合规范。他认为真正的危机来自是否合理操作。
四、总结
通过对软文研究的综述,笔者对前言所提出的三个争议点总结如下:1尽管软文概念的确定到现在还是各执一词,然后已经有些概念从软文概念中脱离出来并以确定了。目前研究中笔者认为复旦大学的周小叶对于软文界定最为清晰,且笔者持支持态度。2学术界对于软文的危害性大都集中于对新闻的危害的讨论。而造成软文滥觞的责任被分为了两个阵营:一个认为是责在媒体本身,一个认为责在广告主。并引发讨论和深思。3软文有它的商业价值和传播价值,并且软文既然存在就不存在一棒子打死的道理。有一类软文研究是探寻它合理发展可行性。他们认为软文合理规范理性布局是可以有很积极的发展的。
笔者对于近几个月《南方周末》社会版的阅读中发现,目前软文已经采取了一个更为正面的方式即企业出资对一个社会问题深度调查,并在最后写上某某某企业呼吁社会关注某某现象。这就是软文发展的一个积极势头。
通过软文的研究综述,笔者认为有以下问题值得深入思考与研究:1.在对软文的批判中,有学者已经对于媒体道德缺失进行了研究。这使人们的焦点从广告本身转向了媒介。除却媒体的寻租权,还有什么深层次的原因导致媒体中的软文滥觞?除却法律本身的不健全,执法是不是也是个问题?2.广告主,媒介和受众共同构成了软文传播的全部流程。受众一直被当做软文的受害者,若软文真像一些学者认为的那么严重的危害性,那么为什么不能像虚假广告一样,消费者发现是假的就投诉呢?他们或许感受不到受害,或许愿意接受软文,这涉及消费者心理问题。笔者希望可以就软文问题上更深层次地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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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贾吕荣.软文传播――汽车营销“硬武器”[J].国际公关,2006,(5).
新闻传播研究报告篇4
1.从计算到数据新闻:计算机辅助报道的起源、发展、现状
2.大数据与新闻报道
3.新媒体语境下的新闻叙事模式
4.著作权法中不受保护的“时事新闻”
5.全球视野下的“数据新闻”:理念与实践
6.重造新闻学——网络化关系的视角
7.整体转型:关于当前中国新闻传播学科建设的一点想法
8.影响公民新闻活动的三种机制
9.“理想”与“新媒体”:中国新闻社群的话语建构与权力关系
10.作为开放新闻的数据新闻——英国《卫报》的数据新闻实践
11.中国新闻从业者的社交媒体运用及其影响因素:一项针对上海青年新闻从业者的调查研究
12.新媒体时代的新闻生产:理念变革、产品创新与流程再造
13.作为社会史与新闻史双重叙事者的阐释社群——中国新闻界对孙志刚事件的集体记忆研究
14.搜索类新闻聚合APP的侵权认定分析
15.新闻媒体报道与资本市场定价效率——基于股价同步性的分析
16.微信公众平台:新闻传播变革的又一个机遇——以“央视新闻”微信公众账号为例
17.新媒体革了新闻专业主义的命?——公民新闻运动与专业新闻人的责任
18.新闻社群的专业主义话语:一种边界工作的视角
19.公民参与时代的新闻专业主义与媒介伦理:中国的问题
20.大数据分析与可视化技术:新闻传播的新范式——“大数据与新闻传播创新”研讨会综述
21.从出现到扩散:社会实践视角下的数据新闻
22.数据新闻:大数据时代新闻可视化传播的创新路径
23.中国大陆新闻传播学研究十五年:1998—2012
24.数据新闻:“讲一个好故事”?——数据新闻对传统新闻的继承与变革
25.中国新闻类APP的市场竞争格局及其盈利模式探讨
26.新闻漫画多模态隐喻表征方式研究——模态配置的类型、特点及理据
27.虚拟/增强现实技术的兴起与传统新闻业的转向
28.实践新闻专业性实现新闻公共性——基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视角
29.试论《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新闻评论的话语方式
30.一种基于特征演变的新闻话题演化挖掘方法
31.当代中国主导新闻观念的可能选择:发展新闻专业主义
32.数据新闻:一个亟待确立专业规范的领域——基于国内五个数据新闻栏目的定量研究
33.语言语境与新闻理解——英语硬新闻语篇评价策略解读
34.基于语料库的英语财经新闻汉译本的词汇特征研究
35.众筹新闻:变革新闻生产的权力结构
36.基于增强现实媒介的新闻叙事创新策略探索
37.新闻专业主义的本土化探索
38.新闻业的未来:网络新闻
39.媒介融合时代的中国新闻传播教育:基于18所国内新闻传播院系的调研报告
40.新闻从业者的工作自主性及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新媒体环境下的考察
41.“共”时代的开创——试论新闻传播主体“三元”类型结构形成的新闻学意义
42.数据新闻:价值与局限
43.自媒体力量的想象:基于新闻专业主义的质疑
44.自媒体时代对新闻专业主义的建构和反思
45.突发公共事件舆情传播特征与规律研究——以新浪微博和新浪新闻平台为例
46.数据新闻:大数据时代新闻生产的核心竞争力
47.困境中的重构:新媒体语境下新闻专业主义的转向
48.“大数据”时代:新闻业面临的新震荡
49.“数据新闻学”的发展路径与前景
50.创新与坚守:美国经验与新环境下国内新闻教育路径探索
51.关于当前新闻传播几个理论问题的思考
52.大数据时代的数据新闻生产:现状、影响与反思
53.媒介融合时代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的理念与路径
54.媒体融合背景下新闻聚合的著作权法规制——以网络商业模式的创新为视角
55.移动新闻推荐技术及其应用研究综述
56.财经新闻报道中数据的功用——以彭博新闻社财经报道为例
57.“风险规避”逻辑下的新闻报道常规——对国内媒体社会冲突性议题采编流程的分析
58.大数据对于新闻业态重构的革命性改变
59.新闻话语表征的形式、功能和意识形态
60.2014年中国的新闻传播学研究
61.记者为什么成了不可爱的人?——兼论网络时代新闻生产者、使用者的“冲突”
62.大数据与新闻理念创新——以全球首届“数据新闻奖”为例
63.大数据方法与新闻传播创新:从理论定义到操作路线
64.移动化、智能化技术趋势下新闻生产的再定义
65.新闻权威、职业偶像与集体记忆的建构:报人江艺平退休的纪念话语研究
66.“他者”的媒介镜像——试论新闻报道与“他者”制造
67.“国际新闻”与“全球新闻”概念之辨——兼论国际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68.伪新闻:虚假新闻的“隐存者”
69.新闻生产即记忆实践——媒体记忆领域的边界与批判性议题
70.大数据时代的数据新闻报道——以英国《卫报》为例
71.未来新闻的知识形态
72.新媒体与新闻生产研究:语境、范式与问题
73.新媒介环境下新闻真实论视野中的几个新问题
74.新媒体时代时政新闻如何突围——也谈澎湃新闻的竞争策略
75.新媒体环境下我国电视新闻的嬗变与发展
76.塑造新闻权威:互联网时代中国新闻职业再审视
77.澎湃新闻,能否成为新闻客户端的标杆?——对澎湃新闻的几点思考
78.《新闻联播》简史:中国电视新闻与政治的交互影响(1978-2013)
79.“再叙事”视阈下的英汉新闻编译
80.浅议重大公共危机事件中新闻发言人的发言与舆论的关系
81.中国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国际发表现状与格局——基于SSCI数据库的研究
82.面向Web新闻的事件多要素检索方法
83.重建新闻的公共性共识是否可能?——从近期的传媒伦理争议谈起
84.一种中文微博新闻话题检测的方法
85.网络新闻“标题党”的现状与叙述策略——对8家网站新闻排行榜的定量分析
86.新媒体语境下新闻传播教育面临的困境与革新
87.《新闻联播》:从信息媒介到政治仪式的回归
88.新闻客户端:信息聚合或信息挖掘——从“澎湃新闻”、《纽约客》的实践说起
89.为什么我们没有“新闻法”——反思我国新闻传播立法研究
90.网络新闻从业者的基本构成与工作状况——“中国网络新闻从业者生存状况调查报告”之一
91.翻译中的超文本成分:以新闻翻译为例
92.社会化媒体时代中国新闻从业者的认知转变与职业转型
93.数据新闻学的发展现状与功能
94.学术文献的文体特征及其检索意义——计算机科学文献与相关新闻报道文体的比较研究
95.众筹新闻:网络时代美国新闻业的创新及启示
96.新闻编译中意识形态的翻译转换探索
97.新闻工作者微博应用的困境及其根源
98.职业理念够了吗:新闻专业主义话语的另面
新闻传播研究报告篇5
一、新闻传播学研究生教育概况
二十多年来新闻传播学教育规模的扩大和办学层次的提升对新闻传播学科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科层次的教育,据教育部高教司统计,截至2005年全国共有661个新闻学类本科专业点,其中新闻学209个,广告学232个,广播电视新闻学146个,编辑出版学50个,传播学24个;研究生层次的教育,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闻传播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复旦大学新闻传播与媒介化社会研究基地主任童兵教授介绍,在经过十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后,目前全国共有新闻与传播学硕士点123个,其中新闻学60个、传播学63个;博士点19个,其中新闻学10个、传播学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另有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博士后流动站3个。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涂光晋教授、复旦大学新闻传播与媒介化社会研究中心黄旦教授、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研究中心胡正荣教授、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张金海教授、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李建伟教授根据此前的调研,分别就国内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编辑出版专业的研究生教育情况做了专题报告。综合各专题报告的统计,目前各专业师资情况如下表:
总体而言,各专业的师资状况呈现出高职称、高学历和年轻化的特点;在研究方向设置及专业课程设置上,普遍呈现多样化的特点,研究方向设置宽、窄不一,而且仍有扩展的趋势。调查者认为,这种趋势反映了学科建设的繁荣,但繁荣背后潜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学科边界的模糊。例如,大部分学校将广告学专业归属于新闻传播学,但也有不少院校依托于经济、管理、文学、艺术等学科;编辑出版专业在不同院校分属于出版编辑、出版发行、文艺学、新闻传播学、纸浆造纸工程、图书馆学等;传播学的学科定位与边界不清也导致传播学科专业特性不清、课程体系缺少规范以及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含混。
二、新闻传播研究生教育的问题、建议与对策
1.关于优化学科结构
学科结构的调整是本次会议的热点和焦点,引起了代表们的热烈讨论。一种意见认为目前新闻与传播学下设两个二级学科,整体结构偏小,建议通过修订二、三级学科目录、增设二级学科以调整结构、夯实中坚力量。这样有利于进一步厘清学科边界,回应其他学科的蚕食之势,维护本学科的整体权益。胡正荣教授认为目前广播电视专业与社会的互动进一步密切,学科发展态势良好,已有几年一级学科授权单位自主设置了广播电视学博士招生方向,应当将其设置为二级学科,有利于学科内涵的建设。张金海教授、厦门大学黄星民教授等建议,将广告学提升为二级学科,既将其专业归属明确到新闻与传播学,也可为广告学的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李建伟教授、南京大学张志强教授等则认为编辑出版专业晋升为二级学科条件已成熟。
但也有些代表则认为,在优化结构的同时更应关注学术品质和学理基础的建设。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董天策教授指出,学科结构的调整应当以学科内涵和学术成就作为重要参照指标,应当着力提升学术品质和内涵。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副院长吴飞教授认为,二级学科不宜设立太多,应当考虑这些学科的学理基础。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方晓红教授认为,结构调整需要考虑学科本身的生存与发展,如果将其他部分从传播学中抽出设立二级学科,传播学可能会被架空。深圳大学传播学院院长吴予敏教授指出,传播学科本身具有跨学科性质,一方面,研究生生源的多元化是必然趋势,既面临困惑,但更重要的是提供了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机遇;另一方面,媒体工业发展趋势下,传播手段的融合性也会越来越强,因此不能只考虑为单一媒体提供人才而增设二级学科,而应当立足于发展多元传播学教育。
2.控制研究生规模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新闻传播专业在校学生约10万,教师约1万人,教授约1000人。就发展速度和数量来看,新闻传播教育发展超常规,专业点过多过滥。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罗以澄教授介绍,自1983年以来,新闻学类专业点保持连年高速增长,几乎每五年翻一番,可以用“几何级态”来表示这种增长状态。
就本次五个学校提交的调查的报告看,新闻传播专业一位导师所带研究生的人数大约在8~24人之间,半数以上导师与研究生见面的时间难以保证。胡正荣教授介绍,“一个茶壶配若干个杯子”是对高校研究生培养中一个导师带若干弟子现象的生动描述,这种现象导致每个学生分配到的资源非常有限,严重影响了研究生教育的整体水平。而且糟糕的是,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与会人士认为,新闻传播教育规模偏大,需要控制。黄旦教授代表会议主办方建议:建立硕士点的准入与退出制度,由教育部新闻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学科评议组共同牵头,研究并提出切实有效的评估及检查方案。
3.关于提升教育质量
“培养目标不明确”是目前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普遍问题,“大学教育高中化,研究生教育本科化”的趋势同样出现在新闻传播专业。硕士生培养目标究竟应以研究型人才为主还是以应用型人才为主?
与会代表普遍认为面对社会发展的多元化,既应肯定研究方向开设的多样性、人才培养的个性化,同时也应注意学术规范和人才规格。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芮必锋教授认为:新闻传播教育不要被传统学科、市场和宣传部牵着鼻子走,而应培养分析能力强、有独立思考意识的人才。华中科技大学信息与传播学院院长张昆教授认为,研究生培养应存在着“一”和“多”的矛盾,即单一的培养模式和要求与多样化的生源(来自不同学科)、多元化的需求和目标之间的矛盾。西北大学杨立川教授主张,硕士生培养应定位于有较强业务能力和科研能力的一线人员,作为业界与学界的连接。
代表们普遍关注研究生规模扩张后的培养质量问题。涂光晋教授认为,应当加强对新建专业的适当检查和招生规模的适度控制。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张志强教授认为,强调研究生培养质量需要政府监管、学界指导和学校自律三个方面的力量。方晓红教授等则认为,研究生培养的规模与质量应当建立自我约束机制,过度强调自上而下的评估有可能会制约发展。罗以澄教授介绍了他在英美等国考察的情况,英美等国的专业评审基于自愿,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专业评审委员会认定,同时努力获得社会认可。
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吴高福教授指出,目前研究生来源广泛,来自外语、文学、工科等跨学科的学生增多,而来自经济、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其它社会科学的较少,因此应当慎重对待学制问题,加强新闻传播学基础能力与研究能力的培养。黄星民教授指出,研究生培养的学制宜灵活,不能以牺牲质量来完成时间的缩短。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白贵教授批评目前的研究生教育存在实用化的倾向,淡化了对新闻专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意识的培养。
亚洲的新闻传播教育如火如茶发展之时,英美新闻传播教育界则在思考应对正在到来的新挑战。据英国威斯敏斯特媒介研究中心colinsparks教授介绍,在英国不少新闻院系正在调整对策:适应瞬息万变的产业对多种技能的显著需要、适应不断变化的需求、认可多重择业的可能、适应国际学生而不是只注重国家特性、不同的学校采取不同的培养途径等等。美国马里兰大学thomaskunkel教授认为,在美国整个媒介大环境和新闻工业正处于转型期间:传统新闻业持续走低、可替代媒介在崛起,针对这种形势,新闻院所更关注多媒体以及获得多面向的传播技能,同时亦试图延续新闻专业主义技能与标准。香港中文大学陈韬文教授通过调查发现:从业者与学生最看重的能力依次是分析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广博知识。他认为当前新闻传播教育面对的问题有:信息科技冲击传媒的传统边界,社会加速变化需要适应能力强的人,全球化迅速发展需要更多拥有跨文化和跨境传播素养的人,新闻传播行业的短期需要与长期需要的矛盾:上手快与后劲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陈教授认为应当改进课程设计。
新闻传播研究报告篇6
关键词:健康传播医药新闻专业意理公共卫生
随着经济成长及生活质量的提升,大众对于预防保健的健康信息,愈来愈重现。除了藉由人际传播获取与个人相关的健康讯息之外,媒体,特别是新闻报导,似乎已经成为多数人感知社会文化对疾病或健康认知与价值观的重要管道。在美国,健康/医学传播分为两大体系,一为医学社群内的传播,由研究者、医生、医学作家等专业人员写作,定期出版专业期刊;另一体系则为医学领域对外的传播系统,即报纸、杂志等医药记者为文发表于大众媒体,将医药保健知识及新闻传播给一般大众。
而医界与外界的沟通,大部份则倚靠大众传播媒体的采访与报导。除此之外,事实上还有另一个更直接的健康传播模式,即是“卫生教育”。
在众多的卫生教育模式中,以Beckeri的健康信念模式(HealthBeliefModel)为人称道并广被采用,因为它已在许多不同的场合和研究中试验过,现实周密而实用。由于这卫生教育模式涉及大众传播媒体,实已跨出了传统医界和传播界互不相干的界限。由此可见,医界是肯定并藉助大众传播媒体力量,促使健康传播的形式迈向另一个新纪元。
医药卫生领域中,多运用于疾病预防、卫生教育、政策倡导等层面。譬如,艾滋病的讯息传播、乳癌及子宫颈癌筛检的媒体策略、卫生信息的设计、媒体在健康促进与疾病预防的角色、烟害及药物防制的传播效果、预防接种推行的媒体新闻导等。其研究的深度与广度仍在起步阶段,而且现有的文献也较多限于调察性研究。但不论是国内外的文献均显示,大部份的研究仍以艾滋病的相关议题做为研究主题,其它卫生议题则不多,甚至付之阙如。
一、医药新闻定义
根据Simpkins&Brenner目的研究,传统上有关健康讯息的定义多着重在疾病的生物或生理层面,自1970年代以降,重心逐渐转移至健康的维护与促进;而1980年代之后,健康照护的经费与成效也成为关切的焦点。
依谢瀛春先生将科学传播分为“科学新闻的传播”及“科学知识的传播”。若依此原则,医药新闻则可分为“医药新闻的传播”和“医药知识的传播”。故推演至医药新闻,即举凡医药卫生政策、医药科技发明、医药事件、病例发现与流行、医学教育、医学奖项等,均属于医药新闻的范畴。因此,我们可以将医药新闻分类为二大类:一为以医药事件、议题为主的“医药新闻报导”;二为有关疾病治疗、预防及维持健康的“医药知识报导”。
二、医药新闻的起源与发展
Krieghbam指出,美国最早的科学/医药新闻出现于1690年,其中对“传染性疟疾”和“天花”在当时肆虐的情况做了两段报导,是美国科学新闻的滥觞。
而此时的科学新闻,扮演的角色是“守望人”一告知,报告消息给大众。到1960年代,媒体在报导科学新闻时,除了守望人功能之外,增加了教育的功能。因为报纸上的科学和医药报导有强大的警示功能,可作为长期小区卫生教育的利器,补强卫生教育,使其更丰裕。而1960年代的后期,美国的科学新闻又憎加了“决策”的色彩。1980年代之后,新闻记者开始主动挖掘问题、引导问,使美国的科学新闻更添加鼓吹色彩及评论的功能。
三、医药报导的困难与偏差
(一)报导困难
卫生讯息的传播和其它讯息一样,必须经一连串守门人的把关。一则研究报告,首先得被专家翻译成可辨识的语言陈述,接着记者采访将之过滤,再经校对、编辑等几道手续,才呈现于大众之前的。
医药报导也有与其它新闻不同之处。它与系统化的知识有关,须以简明的文笔解释、分析复杂的事实,且直截了当地报导出来。事实上,要把这些最专门的事物写成最通俗的语言,使任何阶层的读者都看得懂,都能欣赏科学方面的成就围。看似容易,实则艰难。
科学新闻记者经常被要求需具备二种能力:一为解科学术语、方法典哲学的能力;另一则是比处理社会或灾难新闻远要高明的传播能力。因此,好的医药记者一方面被要求能以通俗的语言,以及从人情趣味的角度撰写新闻,以符合阅听人的经验角度;另一方面又受截稿时间、标题与版面篇幅的要求与限制。
所以,医药报导申所呈现的真实不全然是合乎科学原则的论述。有时候为了吸引读者注意,轻松有趣的医药新闻在缺乏经验的医药记者笔下,则可能成为令人侧目的煽色腥报导。其二,对“新”的认知。科学界与新闻界对科学上“新”,定义有所差异。包括医界在内的科学家所认定的“新”,往往系指尚未证明但可预见结果的研究;但在新闻界所定义的“新”,则以独家又能符合大众知的权利为标的。其三,对正确性的要求。科学界对正确性的要求,就如专业期刊文章的正确标准,无论是指研究方法、步骤以及实验结果等数据,必须经得同行的重复检验,但是新闻界认为,只要一般人能对报导中的科学发现与科学研究,有正确印象或完整图像即可。
有些学者提出质疑,认为出现在大众传播媒体上的医药新闻,若非太戏剧化,就是集中在某几种特别疾病的罹患者身上。
此外,记者最容易抱怨的困难,就是消息来源不愿意配合。医药记者必须了公共卫生和医学文化才能写得好,新闱来源和其它报导领域一样重要。所以,.须取得医药领域中专业人员的合作。但多数医生却不愿意和媒体打交道刨。
(二)报导偏差
报导偏差又可分为来源偏差与内容偏差。
1、来源偏差
Shepherd指出,媒体很少注意科学文献申引出的研究,而是透过一些单独的发言人做为信息管道,这些人可能是卫生/科学界的行政人员,或是该领域中的权威/即所谓的科学名人而不是真正领导相关研究的专家。并且对专家也过分依赖。有时,专家的意见及论述申,会技巧地扭曲他所反对的事物。这样偏差的专家却塑造了新闻,而伤害了卫生教育。
2、内容偏差
根据文献整理,可从六个观点切入:
(1)煽动性
记者被期望客观地写新闻,提供读者公正、精确的信息,然而又必须依赖刺激、煽情来攫取阅听人的兴趣。记者以煽情手法来处理科学新闻,一部份原因是因为这些新闻先天上能吸引读者的地方太少。医药的发展说得很煽动。譬如,报导癌症新发现时,描述一种新的治疗方法,记者就冠以“奇迹”、“大突破”等高帽子。
(2)以事件或论题为取向
Glynn&Timsu指出,记者写科学新闻故事主要的重点不在于事实的收集,而是在论题的呈现。所以,通常一则新闻故事的主要观点并没有正确、完整地呈现,而总是绕着最多新闻、最多话题的论题转。因此科学或医药新闻是倾向于对大众做公共事务的教育,而非以科学的观点报导知识。
(3)强调“新”
Dr.ELTatum责备大众媒体的医药报专,总是夸张地宣传研究发现的意义,每件事都被说成“突破”、“重大发现”、“生命之钥”,研究发现被描写为完全新的,而不是很多研究工作所累积来的。
(4)重“特殊”、轻“常态”
医药报导多针对一些统计上较多人死亡的疾病(如癌症、心脏病等),而一些较不严重的疾病,如感冒、喉咙痛、骨折等,则很少能成为新闻,事实上,其影响更为普遍。
(5)争议或冲突充斥
Hunter曾质疑科学报导充满矛盾与冲突。他认为,由于记者的一些中心概念,使得记者在每一个新闱故事中都强调“争议”、“冲突”。
新闻记者之专业意理研究
所谓大众媒体传播者的专业意理,通常具有两层意义:一、不涉及是非价值观念,单指传播者对与他工作相关的问题所持的态度为何;二、涉及是非价值观念,即传播者对与其工作相关的问题,从十九世纪末开始,专业主义已经成为美国新闻的概念核心。新闻专业价值观的相关研究,可归纳出专业主义的研究主要有二种取向。一种是权力取向(thepowerfulapproach),另一种是结构功能取向。
至于消息来源是否能够成功的接近新闻媒体,成为记者访问的对象,和四项因素有关:
①动机:热忱并且合作的消息来源,较容易成为访问对象。
②权力:权力较高或赋于发言权者,较容易成为访问对象。
③具备提供适当信息的能力,并非无病的闲扯,更不是制作一些假新闻来愚弄新闻界。
④地理与社会的接近性:除很容易让记者找到外,社会背景和记者类似,成为受访者的可能性愈大。
⑤展望新闻传播与公共卫生之良性互动。
媒介与公共卫生间互动已久,两者关系随着公共卫生发展趋势及新世纪健康意涵之扩充更趋紧密。对于致力推动健康之公共卫生领域而言,向来对媒体抱持高度期待,希望媒体能认同与支持健康议题,甚至能为医疗卫生领域背书,使其得以顺利运用媒体改造社会,影响民众之健康行为。
实言之,多数媒体所最在意之事,并不全是公共卫生领域所关注之健康议题,而是观众读者们之偏好。媒体工作者竭尽智虑地试图冲高收视率或点阅率,因此新闻在意之焦点必然是受到阅听人关注与喜好的信息。如果公共卫生领域未能掌握此一关键原则,将不易与媒体建立良好合作关系之契机。此外,媒介与公共卫生之依存关系各不相同,公共卫生领域必须依赖媒体进行健康议题之宣传造,而媒体却无需依赖公共卫生领域生存。
再者,媒体之版面与时段有限,媒体传播信息涵括范围非仅止于健康讲题,公共卫生议题往往在媒体心目中,地位并非首选。尤其谈到最现实层面之问题,公共卫生领域付钱购买媒体时段与版面之财力,相较而言是属于弱势族群,无法与大企业财团相赶送论。
基本上新世纪中之健康传播,必须摆脱这种八股、威权或是曲高和寡卫生教育做法,倡导材料不但无法引起媒体的兴趣,即使自行花钱买广告,同样地无法被阅听人接受。一厢情愿之健康倡导做法徒然浪费公帑,丝毫不能发挥预期之教育倡导功能,建构永续性支持环境。
公共卫生运用媒体进行倡导之前,方案规划者必须将已发展之传播材料,合监测评价机制,充分了解健康传播策略之有效性,以便作为后续推展及修正介入方案之重要参考依据。健康传播方案若能有效地吸引阅听人高度兴趣,引发强烈共鸣与回响,自然这类议题与素材也将引发媒体重视,让媒体乐于采用,双方合伙关系逐能于焉诞生。
除了公共卫生领域有必要加强了解媒体,另一方面,媒体工作者也有必要提升健康素养,增进采访与编辑健康信息之能力,避免因缺乏基本健康素养,导致错误解读,无法提供阅听人正确与完整之健康信息。
健康不只是医疗,也不再局限于对抗有害细菌及病毒之观念,而是整体健康生活之营造。
前瞻二十一世纪人类公共卫生走向,营造健康城市与健康小区将是发展主流,媒体新闻是各不同领域及不同公私部门间之重要沟通桥梁,是影响社会大众认知、价值判断、舆论走向、公共意识之重要力量。因此在媒介必然扮演更积极与关键性角色。加强发展健康传播,增进媒介与公共卫生之合作,对促进人类健康发挥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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