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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规划方案设计(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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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规划方案设计篇1

关键词:财务管理;税收筹划;

相关性如今,大部分企业中,生产与经营的各个环节都涉及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财务管理已然成为企业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税收则是企业制定财务决策的主要考虑因素之一,其对企业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的相关性

(一)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目标的层次递进性

税收筹划是企业理财行为中的一种。从专业学科方面研究,税收筹划为税务会计和财务学建立了一座桥梁,属于边缘性学科。而从其目的及其作用方面研究,税收筹划可划归为财务学研究领域。事实上,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手段之一,税收筹划对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均有影响。税收筹划的方案设计,方式选择及具体实施都将财务管理目标视为中心,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即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直接决定了税收筹划的目标。现今理论界对针对税收筹划的目标提出多种观点,较为合理的观点是税收筹划目标具备层次性,即企业所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在实现企业资源利用最大化这一主要目标的同时,还能实现多元化目标,但目标不可与财务管理脱离。

(二)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职能的统一性

首先,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是企业决策者利用有关部门所提交的税收信息,通过相关理论知识,针对销售对象制定决策的过程。其次,税收筹划主要负责财务的规划及预算,其会受到财务规划的制约,然而税收筹划还需对财务目标服务与负责。最后,企业税收筹划无法与财务控制脱离,企业税收筹划的实施与落实都需依托企业对财务的控制。

二、基本财务管理理念在企业税收筹划中的应用

(一)货币时间价值与延期纳税

企业资金运转时,所用货币会伴随时间的增加而逐渐获得增值,货币所增长的价值被称为货币时间价值,其体现了货币价值具有时间性这一特征。企业围绕货币时间价值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即进行延期纳税,虽然不能大幅改变企业所需缴纳的税款总额,但是企业在缴税初期只缴纳少量税款,之后等待货币价值提升,在缴税后期缴纳剩余大部分税款,便能使缴税金额降低,企业的缴税压力也得到缓解。延期纳税主要体现于资产计提折旧法方面,资产计提折旧法共有两种核算方法:直线法与加速折旧法,其中直线法又以平均年限法为主。我国税法允许企业选择资产折旧计算方法以及资产折旧年限,大部分企业还遵循传统的管理制度,利用平均年限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算。现今,我国税率按照比例收取,相比平均年限法,加速折旧法更有利于企业资金支出的减少。加速折旧法的运用分为两步,第一步,企业可以在前期便将折旧费用纳入成本计算,并适当提高费用金额,从而使前期所缴纳的税额相应减少,缓解企业缴税压力。第二步,企业将企业的折旧费用逐渐减少,以增加企业所需缴纳的税金。从缴税的结果分析,缴税金额并未有发生过多变化,然而由于货币具有时间价值,则货币价值得到提升,企业便可少缴纳部分金额。故而,企业在没有触犯法律的背景下,应选择加速折旧法对财务税收进行管理。

(二)税收筹划的成本效益分析

税收筹划既然属于经济活动,那么在其为企业获取利润的同时,企业自然需要支付成本。税收筹划由三部分组成:直接成本、机会成本以及风险成本。所谓直接成本,指企业因减少缴纳税额而使人力、物力等产生耗损,主要涉及制定筹划方案的成本以及方案实施成本。机会成本指企业在面对多种税收方案时,只选择其中一种方案,从而舍弃了其他方案为企业带来的效益。风险成本指企业不能科学合理地设计筹划方案,从而导致筹划失败。企业在设计或选取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将经济效益作为基本原则,无论是企业筹划方案的选择,还是筹划方式的选择都应遵循这一原则。企业在设计筹划方案时,共有两种方法供其选择:一种是通过支付税务金额,向其咨询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对税务所提供的方案进行取舍。另一种方法,企业可以专门设置税收规划部门,组建队伍研究如何降低税收。企业在选取两种方法时,需对比两种方法哪种支出的金额较少,同时对比哪种方法的税收筹划效率更高。企业设置专职部门,虽然在支出方面要多于咨询税收,但专职部门对企业更为了解,对企业发展需负有一定的责任,且公司可对专职部门的员工进行统一管理,这些是税收所不具备的。因此企业可设立专职部门规划税收筹划方案,从而节约税收金额。可见,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相关工作时,必须考虑企业收益与支出的关系。财务管理与税收筹划之间关系密切,彼此互相影响,企业如能清楚地了解两者关系,并加以利用,便能够使企业的资金周转更为流畅,从而保证企业能够稳步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赵红梅.企业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的相关性分析[J].中国外资,2012,24:174+176.

[2]孙文婕.企业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的相关性分析[J].赤子(中旬),2013,07:293-294.

理财规划方案设计篇2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千岛湖镇、汾口镇、威坪镇、姜家镇、临岐镇、大墅镇建城区管理范围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和建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库)指道路以外机动车停车场(库),包括自行式停车场(库)、机械式停车场(库),广场式、地下式和多层式停车场(库);公共停车场(库)指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根据停车场(库)专项规划独立选址的、为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或通过临时占用闲置土地设置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场所;配建停车场(库)指建筑物规划配套建设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场所。

第四条县规划局、建设局、交通局应加强对停车场(库)规划、建设工作的引导。

(一)制定停车场(库)发展和鼓励政策,引导停车场(库)规划和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制定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加强停车场(库)与公共交通之间的衔接,鼓励和引导市民换乘公共交通出行,减轻道路交通压力。

停车场(库)的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建设、经营停车场(库)。

第五条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如下:

县规划局负责停车场(库)的规划管理工作。

县建设局负责停车场(库)的建设管理工作。

县交通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工商局、物价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人防办、各中心镇政府等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规划局会同建设局、交警大队、有关镇政府等相关单位,根据淳安县县域总体规划和交通需求状况,编制停车场(库)专项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停车场(库)专项规划是停车场(库)建设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第七条公共停车场(库)依照停车场(库)专项规划,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停车泊位达200个以上的,应编制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报告,交通影响评价分析应当与设计方案同步进行。

公共停车场(库)或单建的地下停车场(库)或建设在敏感区位、风景区、港区(含规划区岸线)、车站附近、公路两侧、公园和公共绿地的停车场(库),建设单位在上报设计方案前,应当先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第八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必须按照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城市建筑和道路交通工程停车库(场)设计设置规则》、《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要求配建或增建停车场(库)。配建或增建停车场(库)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停车设施应设置在批准的用地红线范围内,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库),其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主体工程设计方案时统一规划、统一报批。

第九条停车场(库)设计方案通过审核后,由县规划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第十条县建设局、发改局、财政局、有关镇政府应当根据停车场(库)专项规划,将公共停车场(库)建设纳入年度建设计划,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库)建设由政府确定的代建单位承建。

第十一条停车场(库)原则上不得异地补建;特殊情况下,老城区范围内同一控规单元内异地补建停车位的总数不得超过该单元内公共停车位总数的20%,且不得跨控规单元安排停车位的异地补建。县规划局在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时必须明确异地补建的停车位个数。

城镇规划要求建设的停车场(库)应当按照规划定点予以实施。停车场(库)必须用作停车,不得移作他用。已经移作他用的,应责令限期恢复,对老城区范围内因特殊情况确无法恢复的,经县政府批准,补交异地补建资金。

老城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以及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建筑,建设单位配足停车泊位确有困难,经县规划局、建设局、交警大队同意,可以适当减少停车场(库)的面积,减少的停车泊位数不得超过应配建总数的20%,减少部分应缴纳异地补建资金。

需缴纳异地补建资金的,在项目建设前一次缴清后方可动工建设。异地补建资金标准根据项目所处的分区(在停车场〈库〉专项规划中予以明确四类分区范围),按照分区地下停车场(库)建安标准的4倍、3倍、2倍、1倍测算。具体实施细则由县物价局、财政局、规划局、建设局制定,县财政设立专户,由县建设局统一收取异地补建资金。

异地补建资金原则上用于公共停车场(库)建设。

理财规划方案设计篇3

大学的预算管理作为学校资源分配的最重要手段,是支持大学发展战略的一个先决条件和保障基础。预算管理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大学能否健康良性运转,能否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和工作计划。《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2年)提出高校应该“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在国家及社会各界加大对高等教育投入,我国高校收入结构不断发生变化以及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完善的宏观背景下,我们有必要通过借鉴世界一流大学的先进管理经验,逐步在我国高校特别是研究型大学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以实现我国高等教育的战略发展目标。

下文将重点介绍笔者作为行政人员在美国华盛顿大学(UniversityofWashington,简称UW)访学培训期间了解到的美国公立大学预算管理体制方面的相关内容,并对我国高校预算管理改革提出一些意见建议。

二、UW预算管理体制特色介绍

(一)权责明晰、富有效率的治理结构

作为一所历史悠久的美国公立大学,UW的治理结构具有相当高的代表性。涉及预算管理和资源分配事务的治理结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角色:大学董事会、校长(教务长)、教授议会、各主管副校长(副教务长)、学院院长(分校校长)、计划与预算管理办公室。

各部门在大学预算管理中发挥的主要功能如下:

1.大学董事会。大学董事会作为学校预算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对学校预算分配方案、重大投融资项目(发行债券、工程建设、物业收购等)、学费标准制定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决策。董事会主要由享有社会声望、具有相当高专业素养且热爱教育的校外人士组成。董事会里面再分设若干委员会,各司其职。例如财务、审计和设备委员会的董事会成员对预算、财务等相关事项具有表决权,其他董事无表决权,但可以对相关事务进行质询、提出意见建议。董事会通过定期举行会议形式对各类重要的大学事务进行审议决策,董事会在履行职能时会避免对大学内部微观管理和运作,特别是学术科研方面的直接干预,以给予校长和学者们足够自主的空间。

2.教授议会。教授议会是将大学作为学术共同体,体现教授治校理念的一种制度安排。议会主要对大学预算草案提出建议。绝大部分议会成员由教师选举产生,名额按各学院教员人数比例分配;也有部分为当然产生议席。议会下设执行委员会等多个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具体事务。议会及各委员会通过定期举行会议形式进行所负责事务的审议决策。

3.教务长。UW设有教务长一职,教务长同时兼任执行副校长。教务长是学校内部具体管理教学科研两个核心业务的最高负责人,在校级领导层中会依照职能划分为副校长和副教务长两种不同岗位,部分副校长同时兼任副教务长。基本思路是与教学科研直接相关的业务领域由副教务长来分管,各类行政事务由副校长分管。为确保学术活动作为大学事务的核心,UW的计划和预算工作由教务长负责,下设具体管理该项事务的副教务长。与此同时,设置了一名资深副校长,分管财务和设施工作。UW的预算和财务管理是相对独立的两个事务,预算管分钱,根据学校战略规划和工作计划做好资源分配;财务管用钱,依照法律法规做好内部控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4.学院院长、分校校长。UW采取了扁平式的校院两级预算管理架构,学院院长、分校校长直接向教务长负责,跟副教务长处于同一管理层级。院长对本学院内部预算经费安排及各项事务具有非常高的管理自。

5.计划与预算办公室。UW的计划与预算办公室负责预算管理相关的具体事务,下设运行经费预算组、资本项目预算组、院校研究和数据管理组、校园规划组以及行政内务管理组。

(二)公开透明、精细完善的管理体系

UW的预算管理按经费使用性质分为运行经费预算和资本项目预算,按业务层级分为州一级预算和校内预算。制度规程公开透明、精细完善在UW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为其实现高水平的预算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1.运行经费预算和资本项目预算

UW根据州一级财政预算管理及拨款模式,相应的将学校预算划分为运行经费和资本项目预算两大块。

(1)运行经费预算:UW的运行经费预算主要对州运行经费拨款、学费收入、科研经费等运行经费的收支进行测算,结合学校战略规划和工作计划在校内单位间做好资金分配。运行经费预算采取基数加增长(调整)模式。学校根据对下一财年各项运行收入的综合测算,预计总盘子的变化额度和比例,在本年资金分配基础上,对校内各部门按不同的比例调整下一年的预算安排。调整的基本原则是,紧密围绕战略规划及工作计划,优先保障教学业务和学科建设等中心工作。与此同时,教务长掌握着一定额度的过渡基金,用于补助和支持个别学院部门一些重要且迫切的项目得以顺利开展。UW的校院两级全成本预算管理模式相当成熟。运行经费直接下拨到学院,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设施占用经费打包在一块,由各学院自行统筹安排。运行经费不存在通过学校职能部门二次分配的情况,职能部门的定位更多是以为教学科研单位提供专业服务和支持为主,各部门同样是统筹安排自己所获得的运行经费。

(2)资本项目预算:UW的资本项目预算是与运行经费预算独立开来的,主要对基建、大型修缮等项目进行规划和资金分配。UW根据大学发展的战略目标,结合各校区长期(20年期)总规划,制定了一个10年期的资本项目规划,并进行动态的调整。资本项目预算组会定期与各个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会,共同研究各单位提出来的发展思路及建设需求,结合学校所能取得的资金规模,做出各类资本项目安排的先后次序,供学校领导层进行决策。在公开透明的管理体制和先进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支持下,资本项目预算组可以把基础工作做得非常深入细致,他们既能清楚的掌握各单位现有房源设施的具体情况,也能清晰的了解到学院招生规模变动、学科建设发展、科研团队引进等各种增量影响因素。因此,一方面他们能帮助学院去弄清楚哪些需求是真正最为迫切的,并提出可能的解决途径;另一方面,他们也能为教务长提供真正有价值的决策依据,提高了教务长跟院长在预算分配上的博弈能力,使得最终制定的预算方案更契合学校发展的战略规划,也更具公信力。

2.校内预算主要流程及应对财政困难的改革思路

UW根据对州拨款、学费等各项收入的测算,以收支平衡为原则制定校内预算。校内预算的主要流程是:教务长向院长、副校长、分校校长分析下年度学校面临的财政形势,并提出调增(减)比例的初步方案――院长们根据调整后的预算数据,提交本单位预算陈述,包括对上年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收入变化后可能对本单位业务的影响,应对措施等――教务长组织院长们就各单位提交的方案进行数次集中磋商讨论,以决定最终的分配方案――根据讨论的结果,对原方案进行调整后,教务长向理事会提交全校预算草案――理事会审议通过预算草案,并正式下一财年的预算方案――学校预算部门据此进行拨款,各单位按工作计划使用经费。

自2009财年以来,UW开始面临着州拨款连年削减的财政困难,这也直接影响到校内各院系部门的维持和发展。UW应对困难的基本思路是看菜吃饭、量体裁衣。例如增大课堂规模、取消部分课程、搁置新学科建设项目、裁减教职员、缩减业务环节等。事实上,面临的财政困难也给UW带来了改革的良机。2011财年开始,UW开始推动两套绩效评价方案,一是针对学术单位开展“项目评价方案”,要求各学院对本年及未来一年本单位开展的学术项目(主要为教学和学科建设)实际效果进行评价,重点放在对各单位取得的学术成就和社会效益的考核;另一个是针对行政单位开展“组织效率评价方案”,要求行政单位拟定所在部门通过流程再造以节约成本的具体方案,并对实际的工作效率进行评价,重点放在对各行政机构组织效率的考核。这些绩效评价的结果将直接与下一年度的预算安排挂钩,因此校内各单位都相当的重视,主动去思考如何更好的改进业务流程、提高项目绩效,自然也就提高了整个大学的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三)功能强大、数据完善的信息系统

UW设有专门的信息技术部门,拥有技术力量雄厚的系统开发和维护队伍。UW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目前已经搭建了包括预算、科研经费、薪酬、采购、资产、档案等多个财务管理子系统,各子系统间的数据互联互通。UW的预算管理子系统最为突出的几大特色包括,一是与校内教学、人事、学生事务等非财务管理系统实现了基础数据共享,大大提高了预算数据分析的效率和准确性。二是UW借助该系统对预算事务进行了流程重组,预算申报、汇总、审批等各环节实现了无缝对接,工作效率大为提高,节约了管理成本。三是在决策支持方面,设计了强大的数据挖掘和分析模块,能够根据大学各级管理层的不同需求,简便灵活、及时准确的生成各种管理者报表和预算分析报告。

理财规划方案设计篇4

第一条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是国家保护、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天保工程管理,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国家林业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组织实施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中央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投资、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安排的天保工程项目。

第三条天保工程的建设目标是,停伐或调减木材产量,保护好现有天然林,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加强森林管护,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缓解企业社会负担,为林区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创造条件。

第四条天保工程实行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坚持目标到省、任务到省、资金到省、责任到省,省级政府对国家负总责。

第二章工程组织管理

第五条国家林业局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和部署天保工程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设立天保工程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天保工程的指导、组织、管理、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各地应加强对天保工程的领导,成立天保工程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审议、协调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要明确工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天保工程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天保工程的管理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国家林业局培训的对象为省级天保工程实施的科技和管理干部及工程县的县级领导干部;省级培训的对象为地(市)、县(局)主管工程实施的科技和管理人员;县级培训对象为从事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以及有必要培训的工人、农民(含林农)。

第八条国家统一规划部署天保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国家、省、地(市)、县(局)四级管理系统,对工程实施动态信息进行管理、监测和监督。

第三章工程设计与施工管理

第九条天保工程各类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按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项目组织设计,按设计组织施工、核查验收。各级天保工程主管机构要会同造林等有关业务职能单位加强对工程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单项工程(方案)设计、工程项目施工等的组织和指导,保证设计与施工的质量。

第十条工程设计实行招投标制度,择优选用相应资质的工程项目设计单位。要实行工程项目设计质量负责制,依法对各类设计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设计必须根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以下简称二类调查)结果进行。工程设计应使用2年内的二类调查资料;超过2年不满5年的,需进行补充调查;超过5年的,必须重新进行二类调查。

第十二条县(局)级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必须以县(局)级森林经营方案为蓝本,建立在科学的森林分类区划的基础上进行,由县级工程主管部门或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所属的林业局组织编制。

第十三条省级和县(局)级工程实施方案审批权限是:各省实施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审核后,报国家林业局组织审批;县(局)级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计划、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的实

施方案,由国家林业局商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天保工程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报原批准部门重新审批。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实行招投标制度,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和货物采购实行合同制管理。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标准,合理施工,不得以各种理由将工程进行二次转包,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单位要接受对工程实施质量的监理和监督。各级工程主

管部门要加强对批量货物采购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具体的货物招标采购办法,以保证货物的质量,降低工程造价。

第十六条凡列入天保工程实施方案的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木材验田产量调减计划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对木材生产和销售严格实行“一本帐”管理,决不允许搞计划外采伐和销售木材。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病虫害、风灾等需要清理的木材,要按照现行的木材计划审批权限逐级报批。凡是弄虚作假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营林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林业局颁布的有关造林技术规程,封山育林技术规程和飞播造林技术规程等进行作业设计,按设计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工程主管部门要提前抓好种苗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含量;要按工程需要保证苗木生产数量和质量,推行苗木质量负责制。

第十九条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将森林管护责任制以合同的方式与管护承包者的利益挂钩,实行奖励与惩罚结合。各省要规范森林管护合同,合同文本要明确责任人、管护面积、职责和义务、奖惩措施等条款,对森林管护实行法制化管理。

第二十条在距大江大河干流和一、二级支流第一层山脊两侧500米的范围内不得从事可能对林下植被造成破坏的一切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砍伐禁伐区的乔木、灌木,不得毁林毁草开垦,禁止在幼林地、封山育林和未成林造林地内从事放牧活动;不得随意开挖土石方和修筑

建筑物。需征占用林地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批。

第二十一条为合理利用林地和林下资源,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原则下,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禁伐区只能从事以下生产经营活动:

一、兴办森林旅游业;

二、兴办养殖业,包括饲养鱼类、林蛙、蜜蜂、家禽等;

三、从事林药、野生菌类、野生山菜与浆果等栽植;

四、从事野生浆果、林药、树种等采集。

第二十二条经批准,在禁伐区和封山育林区修筑和开挖设施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禁伐区修筑管护、居住房舍和设施不得砍伐活立木,修建房舍的面积应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

二、养殖林蛙、鱼类等水产应尽量利用原有沟系,如需拓宽,则宽度不超过最近20年以来的最高洪峰水位线,修建的各类设施不能影响行洪、泄洪。

第二十三条在禁伐区和封山育林区发展林下资源利用项目,要以县(局)为单位,编制林地和林下资源利用项目建议书,经同级林业部门审核后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分流安置富余职工必须落实到人。实施单位要广辟就业门路,积极稳妥地安置下岗职工。各级林业部门要重视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提高下岗人员的基本技能和工作能力,实现再就业安置。

第四章工程计划与资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财政资金计划的安排要依据批准的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作业设计)。·

第二十六条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制实行“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编制方法。下一年度计划,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计划部门在认真总结本年度工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编制下一年度基本建设投资建议计划,上报国家林业局,抄报国家计委。国家林业局汇总审核后报国家计委申请下达工程年度投资计划。省以下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由各省自行确定。

第二十七条财政资金的申请和下达按以下程序进行:地方向中央财政申请天保资金,先由各省林业主管部门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按有关程序于每年1月底前向财政部申报。中央直属单位由单位主管部门编制下年度资金申请报告报国家林业局审核,再由国家林业局向财政部申报。地方实施单位的财政资金由财政部按有关规定下拨省级财政部门;中央直属单位的财政资金,由国家林业局根据财政部下拨资金的数量和要求拨付给所属实施单位。

第二十八条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未经国家林业局和国家计委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如确需调整,需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计委审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要责令限期纠正,并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

第二十九条年度中央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投资计划和财政资金计划实行抄送备案制度。各省林业主管部门、森工集团要将明细计划抄送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三十条天保工程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和核算,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强行划转或抵扣各种贷款本息、税金、各种债务等。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一条纳入工程实施方案投资概算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应先于中央资金拨付给建设单位;对不能足额配套的,国家有关部门有权停拨中央资金。

第三十二条工程县(局)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拨付建设资金,即:造林工程预付款额控制在年度计划投资的50%以内,然后根据工程进度逐步拨付30%的资金:年度造林任务完成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10%的资金;预留10%质量保证金,待3年保存率核查达标后,再予拨付。

第三十三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建设资金的到位、使用等情况,按规定真实、完整地报送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和信息资料。

第三十四条各省林业主管部门要协助本级财政部门在下一年度3月底前将上年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分别报送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

第三十五条各级天保工程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行建设项目法人代表责任制和工程主管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要追究所在单位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任何建设单位或个人有权直接向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反映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资金违纪问题,鼓励全社会对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七条有关具体的资金使用与管理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颁发的《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定》(财基字[1999]92号)和财政部颁发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财农[2000)151号)执行。

第五章工程监督与核查验收管理

第三十八条工程监督包括检查组现场检查监督、报表监督、审计监督和追踪评价监督。

第三十九条各级工程主管部门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好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认真受理举报电话和信件,对重大问题,要直接派人进行核实处理。

第四十条各省级工程主管部门要定期报告工程的实施情况,具体要求按天保工程信息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各级工程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同级审计部门或由国家组织的专项审计监督,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工程年度审计工作。

第四十二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家林业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对项目进行缓建、停建,并建议地方政府依法对项目责任人(主管项目领导或项目法人)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投资计划下达满一年但尚未开工的项目;

(二)擅自调整年度建设投资计划,截留、挪用、挤占工程资金的;

(三)地方财政资金不按规定的比例配套或逾期半年以上拨付资金的。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项目无法进行建设的;

(五)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六)工程区发生毁林或乱占林地,且情节比较严重的。

第四十三条工程核查结果是检验天保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和目标效果的依据,也是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依据。工程核查验收分为县(局)级自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复查、国家抽查三级核查验收制度。

第四十四条工程核查验收的内容包括:森林分类区划和工程实施方案、木材产量调减、公益林建设、森林管护、富余职工分流安置,以及种苗、病虫害防治、防火、科技等内容。

第四十五条工程核查验收具体程序和要求按国家林业局颁发的《天然林保护工程核查验收办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为保证核查验收工作质量,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果校验三个环节加强管理。

第四十七条对通过核查验收的省,由国家林业局对任务完成好、工程质量高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问题突出的,下达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完成,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建议地方政府、森工集团追究工程主管负责人和项目法人的责任。

理财规划方案设计篇5

关键词:财务管理;信息化;措施

信息化时代不断发展,因此要紧跟信息技术发展的潮流。在信息化过程中,食堂中的财务档案管理在企业管理中起到必不可少的作用,凭借现代化设施以及相应的措施,通过使用计算机进行处理等方式,从而形成电子财务档案,在信息传输过程中速度很快,提高了财务管理的使用效率。因此,加大对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力度,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档案管理体系产生重要意义。

1食堂财务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财务工作内容的扩大以及管理水平的提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法来完善财务管理体系。相关人员要建设电子财务档案管理系统,这样可以实现用网络化管理的手段来管理财务,是符合现代化发展的要求,也对财务档案的整体效率有所提高。

1.1信息化财务管理具有很多优势,比如:信息存储数量多

符合当今查阅频繁的发展形势,对财务管理的实施提出了较多的要求。随着我国财政工作的飞速发展,财务制度变化很大,甚至一年中会出现多次调整的情况,不同指标规定每年都在改变;每年的会计账簿报表都存在一定的不同,不但需要总结当年度经费的总体内容,而且还需要总结上年或者是下年的总体内容;划分标准越来越要求细化,项目就变得复杂,资料收集时出现问题,这些都会对财务管理体系造成一定的困难。

1.2食堂财务档案管理对建设项目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财务档案管理的实施可以提高财务管理的整体效益,并且能够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食堂中应该加大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力度。由于国家的相关政策调整对财务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要提高科学化的管理效率。但是,在当今的财政体系发展深入到宏观背景下,随着财务档案管理体系不断的发展,财务工作也出现一定的困难。因此,实现食堂财务管理网络化体系,不但是符合现代化的要求,而且也是提高食堂财务管理效率的重要途径。

2食堂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2.1食堂财务管理体系没有较好的明确目标,采取领导一致,按照级别进行层层管理的措施还没有落实

依然按照以往的管理体制来进行食堂财务的管理体系,没有形成信息化管理的理念。除此之外,食堂中的财务管理未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合理沟通,需要实施多种信息化建设以及相关的网络资源,然而牵扯到相关职能部门就很难落实。由于一些财务管理信息化没有统一的领导,这样就会出现相关部门在财务档案信息化管理中没有做好本职工作等现象的发生,从而导致财务档案管理信息化没有明确的目标。

2.2财务档案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知识

经过漫长的变革与发展,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已经有了很大改观,在学历、职称等方面已经基本符合岗位要求。但是,长期以来所形成的工作惯性,使得他们在业务上仅仅重视财会理论与实践的学习与研究,而对档案业务特别是档案信息化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没有提升到一定的高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往往被忽视,以致单位形成的计划、总结、专题报告、预决算资料、基建预决算、市场报告等资料、合同协议书、荣誉证书、工资转移单、工资调整、人员录用资料等散失、霉变;有的甚至将一些资料据为己有,在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离退休时一并带走。在现有的财务人员中,真正懂得财务档案的搜集整理的人员很少,懂得把纸质财务档案转化为电子档案的人员更少。

3食堂财务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安全风险

3.1数据安全风险在手工方式下,财务信息以账、证、表等形式存储在纸介质上,修改过的会计凭证或账簿可以从财务人员笔迹和印章上分清责任,但是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数据直接存储在磁盘上,对电子数据的非法修改可以做到不留痕迹,存在着档案无纸化和电脑操作无形化带来的数据风险。利用计算机的舞弊具有很大的隐蔽性,被发现的难度较之手工会计系统更大,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也更大。因此,在电算化系统下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意义重大。

3.2管理安全风险由于相关人员缺乏计算机信息安全基本知识,不遵守本部门的信息安全规则,造成数据损失等,很多财务工作人员普遍对病毒的危害性程度认识不够,任意从互联网上下载资料,在计算机间、局域网和互联网之间交替使用软盘和可移动硬盘、U盘,将计算机病毒带入财务系统中。另外,由于一些计算机的配置较低,安装防病毒软件后计算机运行速度会受到影响,一些员工对安装的防病毒软件私自卸载,造成整体防病毒工作的被动。因此,往往由于某一个人使用过程中的疏忽而给整个会计电算化系统带来风险。

4加强食堂财务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建议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安全保障,制度先行”要以财务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为主,相关部门为辅,单位积极参与,通过积极探索,真正做到理论结合实际,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制订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财务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比如对数据库系统的监控制度、重要数据备份制度、内网与外网要实现物理隔离制度等等类似的如国家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中“至少一式两套,一套封存,一套供查阅使用”的要求。只有健全系统的档案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才能从根本上加强档案软环境建设,做到日常的财务档案管理活动有章可循,如综合性的规章制度、立卷归档、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保卫制度,开放档案的利用制度,未开放档案的利用制度,档案专(兼职)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财务档案信息化建设规范化档案信息化的总体规划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关键,要积极将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和档案信息化资源数据库等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建设规划,探索利用统一的网络平台整合档案信息资源,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有效途径。同时,根据企业自身规模,明确各人员负责的工作,处理好文件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归档,并做好财务档案的日常管理、查阅接待、登记工作,建立和完善财务档案管理网络。会计档案价值的充分发挥来源于长期的积累和扎扎实实的基础工作,要提高会计档案的质量,充分发挥其作用必须从源头抓起,将基础工作及日常管理规范化。

结束语

总而言之,加强财务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对食堂企业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在财务档案管理体系建设时,相关人员要从多方面考虑问题,通过不断的实践总结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加大对食堂财务档案管理体系的力度。信息时代对相关人员提出了较多的要求,只有提高整体素质,才能确保档案管理体系的整体效率,让财务档案信息化建设脱颖而出,促进经济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晓芳.财务档案管理中的问题和对策分析[J].办公室业务,2015(23).

理财规划方案设计篇6

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等市政公用地下管线(以下简称地下管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线规划管理,避免各自为政、跨区域、超范围、重复投资等问题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应当坚持统一规划、科学布局、综合利用、保障安全的原则

二、地下管线规划管理采取属地化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

市内四区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工作由市市政公用局统一负责,五市及三区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工作由当地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通知执行。

三、加强规划管理,统筹安排地下管线建设计划

(一)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统筹考虑城市近、远期发展需求,结合本行业发展目标和专业规划,组织编制、修订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等地下管线规划,根据市有关规定统一纳入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

(二)各专业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专业规划和行业发展目标,建立完善的地下管线建设项目库。根据地下管线规划、更新改造和用户发展计划,在地下管线建设项目库中安排年度地下管线建设计划,经各行业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市市政公用主管部门综合平衡,统筹安排,确定年度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建设计划。未纳入年度地下管线建设计划的,不予安排年度掘路计划;属财政投资的项目(市财力资金、供热配套费、城市维护费,其他财政专项资金等),不予安排建设资金。

四、加强行业管理,强化设计方案审查许可职能

(一)各专业管线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经营许可)确定的范围和年度建设计划进行地下管线建设,禁止超范围敷设管网、发展用户。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范围的,需报市市政公用局批准。

(二)各专业管线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地下管线规划进行方案设计。在办理地下管线规划选址、规划许可手续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许可手续。不按要求办理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许可的,应当责令建设项目负责方补办有关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各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强化本行业地下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职责。对建设单位提报的地下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各行业管理部门应当从管线路由、管径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设计规范、是否符合地下管线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是否符合特许经营(经营许可)范围等方面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五、加强竣工资料管理,实现地下管线信息数字化

(一)地下管线竣工后,各专业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完善竣工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和各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竣工资料应当如实反映施工和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二)各专业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根据工程竣工资料,实现动态管理。

(三)各行业管理部门应当督促、指导各管线单位加快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对未建档的地下管线进行补测补绘,确保地下管线地理信息系统数据的适时更新和资料的完善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