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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保险的收益(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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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保险的收益篇1

【关键词】新型寿险投保人风险承担

一、引言

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为了提高寿险产品投资功能以增强产品竞争力、转移寿险公司投资风险,再加上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寿险产品发生了重大的结构变迁,完成了从以保障功能为主的传统型产品向兼具保障和投资功能的新型产品的过渡。新型保险产品是指新型分红保险、变额寿险、万能寿险等投资型险种。投资型寿险既有保险的保障功能,又能实现投保人投资的意愿,同时还可以规避利差风险。投资型寿险比传统寿险更注重投资收益,投保人在享有寿险公司专业化和规模化投资所带来的更高收益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二、分红保险产品的风险承担

(一)分红保险投保人的法律地位

分红险仍属于传统固定预定利率的寿险产品,只是比传统寿险多了分红功能。分红保险产生利润的来源可以分为:全差分红与部分差分红,其来源可能是利差、死差、费差、其他差中的一种或多种。从总体上看,保险公司的年度可分配盈余去向有三个:第一,支付给保户的红利;第二,提取的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第三,剩余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其中,提取的分红保险特别储备在弥补应支付给保户的分红缺口后,剩余部分最终转换为公司净利润分配给股东。这样,投保人或保单持有人在公司利润分配上和股东就成为一对矛盾体,股东享有信息优势和公司控制权,因此,如何保护处于弱势的投保人或保单持有人享有分红的权利,就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二)分红险投保人面临的风险

任何投资都有风险,有没有红利可分都属正常,分红保险的“红利”主要来源于利差、费差和死差,而“三差”中对利润影响最大的是利差,也就是说,寿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和经营费用在红利分配中起关键作用。分红账户的盈余将影响客户的利益,为了保证客户利益不受侵害,公司必须实现分红保险的独立核算。从投资的角度来看,分红保险是无风险资产和风险性资产的投资组合。保单持有人将一部分风险性资产转移给保险人,收取预定利率回报率,这部分是无风险资产;同时将另一部分风险性资产留给自己,即保险公司对保单分红不确定,分红多少不确定,这部分是风险性资产。

三、万能保险产品的风险承担

(一)万能保险的性质

万能寿险的设计思想来自于将终身寿险:保单保险金额中的保单现金价值与净风险保额分开来,将其设立为两个账户。投保人购买了万能保险后,保险公司即为其建立一个万能账户。万能账户是实现产品“万能”功能的平台,其账户价值核算、费用收取、保障成本、收益增长等无一不通过账户实现。客户持有万能保单的利益就体现在对万能账户的利益的所有权上,投保人可以依法对自己的账户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万能保险中投保人面临的风险

万能寿险集保障与投资于一身,更大程度地满足了客户需求,并且与一般的寿险产品相比具有保额自主、投资保底、账户透明、提取自由等特点,综合了其他险种的优点。但是,万能寿险属于寿险产品中的高端产品,其内涵和经营操作的复杂程度不为许多客户所了解,甚至人在营销产品时对万能寿险也不了解,因此会产生诸多风险:

利率风险。万能寿险产品有一个特点:下有保底,上不封顶。正是这个保底,使万能寿险存在潜在的利率风险。目前,我国寿险公司一般的保底收益都在年收益1.75%~2.5%。可是,由于万能寿险期限较长,收益率的保底却隐藏着利率上调的风险。若利率上调幅度较大,投保人可能会退保,但实际上退保的成本,特别是投保后前5年的退保成本很高。投保人投保万能寿险后,保险公司会立即从中扣去保单管理费、贷款账户管理费、附加险保险费等等,这些费用占前三种保费的比例相对较高,尤其是第一年要占到当年保费的60%~70%。因此,在保单前期用于投资的保费很少,对投保人来说,若前3年退保会遭受很大的损失。

资本市场风险。与其他新型寿险一样,万能寿险的投资依赖于资本市场的运作收益。而我国资本市场目前属于初级发展阶段,市场的不成熟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资本市场自身就存在较大的系统风险,这使得保险公司的投资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尽管万能寿险产品收益上不封顶,但其实这个“顶”已经受到了很大限制。

四、投连险产品的风险承担

(一)投连险的性质和法律属性

投连险的法律属性取决于其运作原理和产品功能。该种产品至少包含两个要素:第一,必须包含一项或多项保险责任,保险保障风险和费用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第二,投资账户的资产单独管理,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

(二)投连险中投保人面临的风险

客观市场风险。投连险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在扣除风险保费和基本费用之后,全部进入独立账户用于购买投资组合单位。这种运作模式相当于投保人的部分保费被用来投入资本市场投资,投保人也就成为了投资者,获得了相应的投资利益。

主观风险。投连险的风险具有多重性,且在分配上打破了传统寿险风险全部转移给保险人的风险分配机制,实行保险风险与投资账户风险区别对待:对于保险风险,仍全部移转给保险人;对于投资决策风险、账户风险和人风险等主观风险实行“背篓原则”,由投保人承担。也就是说,在与投保人投资利益相关的投资账户的风险中,投保人既要承担客观风险,又要承担主观风险,这无疑加大了投保人的风险负担。

五、结论

新型寿险产品的法律属性比较复杂,投保人在新型寿险产品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监管机制不完善,加上销售人员的浮夸宣传,都可能置投保人于不利的位置,从而容易产生法律纠纷。新型寿险产品的属性没有理清、当事人法律地位不明确,使得保险产品的投保人风险承担远超乎普通人的想象,将影响到这些保险产品的销售,进而可能影响到保险行业的形象。

参考文献:

[1]丁昶.中国分红保险的机理与制度框架[J].保险研究,2009,(6).

分红保险的收益篇2

降息环境下不能降保障。首先要强调的是,降息不能降保障。不应该把投保看作一种简单的投资行为,简单地用投资的思维去计算回报率。人生风险不会因降息而消失或减弱,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情况下,保险越发突出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具体来说,经济下行周期,因意外等情况发生更容易使家庭陷入窘境。因此,降息周期可先购买意外保险,其次是寿险、重大疾病保险,然后再考虑养老保险及带投资理财功能的保险。建议消费者在做出投保决策之际,不仅要看保险产品本身内含的预定收益率(传统储蓄类长期寿险),要判断保险产品未来可能的收益水平(如分红产品的实际红利水平、万能险的实际结算利率和投连险的实际收益率),更要看懂其中的保障内容,看重其中的经济补偿功能。

如果能接受“不能返钱”的消费型产品,最好先购买保障类产品;如不能接受“不能返钱”的消费型保险,则可购买传统分红险,在此基础上对金融市场、经济走势有较好的把握和领悟能力,再选择万能和投连产品不迟。

投连险

账户类型不同,影响不同,很多时候大家对于投连险的认识总是与股市联系在一起。

其实,每个公司的投连险产品一般都会设置几个风格迥异的账户,供不同风险偏好的客户选择。而这些账户主要是根据其投资方向不同来区分的。货币型、偏债型的账户受货币和债券市场利率的影响较大,降息后此类账户收益会降低。而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偏股型基金的账户单位价格波动主要受股票市场影响,由于投连险“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完全取决于投资收益情况,而且盈亏完全由客户自担,保户承担的风险较高。可能享有较高的回报,也可能承担较大风险,可以说“玩的就是心跳”,保户的心情都得随着账户价格“蹦极跳”。

因此,个人投资者在选择投连险时,一定要认清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然后去选择适合自己风格的账户。一旦选择错误,要及时调整,比如通过同一产品内部不同风格账户的转换等方式进行弥补。

万能险

降息通道下收益有限,2012年上半年以来,各家保险公司的万能险结算利率普遍保持“低位运行”状态,主要寿险公司万能险结算利率近一年内基本保持在4%(年化)左右的水平,且几乎每月都呈现下降趋势。

根据保监会规定,万能险必须有保证承诺的保底收益,其下限是1.75%,上限是2.5%。在目前环境下,万能险的结算利率可能进一步下滑,因为万能险资金主要投资于各类债券和现金,降息之后,万能险的收益率也会有所下滑。同时,投保人一定要留意的是,由于万能险的结算收益率都是指扣除初始费用后进入个人投资账户部分的资金收益率,因此折合为当年投入所有资金的实际收益率后,实际收益率比公告的结算利率还要低一些。一般而言,只有当万能险产品的投资账户收益率达到4.5%~5%后,其长期实际收益率才能比定期储蓄、货币市场基金等其他理财方式要高。

当然,万能险的灵活优势在经济不景气时可以显现出来。作为可以任意支付保险费以及任意调整死亡保险金给付金额的人寿保险,投保人可以根据人生不同阶段的保障需求和财力状况,调整保额、保费及缴费期,确定保障与投资的最佳比例,对保险保障额度和储蓄投资额度进行调节,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但是,保险公司往往会对持续投入者进行一定的奖励,如果中途不持续缴费,这些奖励就拿不到。

分红保险的收益篇3

[关键词]累积式分红保险;传统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设计开发

累积式分红保险(unitisedwith-profits)是一种融保障、分红和投资于一体,代表当今英国保险业最新潮流的非传统型寿险产品。

一、英国累积式分红保险介绍

(一)产生背景

在上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累积式分红保险产品的雏形已经在英国产生了。那时,英国很多保险公司已经成功地开始销售账户管理型和周期性发生的趸交保费分红保险,这些产品与累积式分红保险有很多共同点。还有一些新公司开始在投资连结产品中引入利润分享机制,同时也提供账户管理型保单。

累积式分红保险出现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在1983年最早开发和推广这一产品的保险公司是英国标准入寿保险公司,随后在1984年sunlife迅速跟进。在过去20多年间,大多数英国的寿险公司都推出了该类产品,其中很多英国的保险公司已经完全停止了传统分红保险的销售。尽管传统分红保险已有200多年历史,而累积式分红保险只有20多年历史,但目前在英国寿险市场上有一种从传统分红保险转型到累积式分红保险产品的趋势。

(二)产品定义

累积式分红保险从字面上理解是单位化的分红保险,英国保险监管方将其归为“累积式分红保险”,累积式分红保险是营销上的一种产品名称包装。

英国保险监督条例给出的“累积式分红保险”定义为“一种具有随时可以确认的保险利益的分红保单合同。其所确认的保险利益并不一定可以立即变现。该保险利益根据保费的支付而调整,并定期增加附加利益。附加利益来自于该保单对保险利润的参与。”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十分明确、普遍接受的累积式分红保险的定义。或许可以这样定义累积式分红保险产品:体现保险利益的单位数是根据交付的保费和来自于可分配盈余中增加的、由保险公司决定的红利来分配的一种保单。

(三)产品特征

从保户的角度看,累积式分红保险产品看起来有点象一个银行账户,其收益应该比银行存款更高,但这点并不能保证。从另一个角度看,累积式分红保险也有点象风险较小的投资连结产品。我们可以将累积式分红保险看成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投资连结产品。投资连结产品的大部分特征在累积式分红保险上均适用:透明的收费结构、灵活的保险利益给付、可变动的保费、定期的投资单位报告书、不同基金单位之间的转换。

累积式分红保险基本上是在投资连结的基础上运作的:保费扣除风险保障费用和其他保险合同费用后的余额用来购买分红基金的基金单位。单位价格通常保证按一个较低的固定利率增长,红利跟传统分红保单确定方式一样。但是,累积式分红保险与对应资产的连接是间接的,得到的保险利益不直接与基金单位所对应的资产挂钩。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将会保证基金单位价值按一个较低的保证利率增长,额外的增长由公司通过分红来决定。保单终止时,公司还可能会支付终了红利。

事实上,累积式分红保险可以看作是投资连结和分红产品的结合体。也可以将累积式分红保险基本上看作是分红保险,但包装得如同投资连结产品,支付的保费和保险利益的增加之间有个明显的对应关系。当然,在累积式分红保险保单的保费进入单位基金之前也可能有别的费用扣除,如固定的保单费用。累积式分红保险一般规定有一个最低保证累积利率。

(四)累积式分红保险在英国的开发背景和原因

1.市场背景。在上世纪80年代,英国资本市场经历了快速成长的时期,这对投资连结产品十分有利。投资连结产品销售势头很好,分红产品市场份额不断下降,尤其是养老金业务。分红保险的表现有个投资收益上的时间滞后性,因此分红保险在产品设计上有市场发展滞后的缺陷。这种缺陷再加上分红保单需要更多的资本金支持,以及公司关注资本获益的时间性,促使保险公司考虑开发新的创新产品。

2.保费变动。1988年英国新的养老金立法规定给个人养老金业务带来更大的增长机遇,在这段时期英国的养老金业务持续增长。养老金业务的大量增长给以分红保险为主的保险公司增加了很多困难,也带来了许多新的管理方式。养老金业务的保费收入一般倾向于不是定期和平准的,它们很可能与工资收入、公司利润、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返还等因素有关,而传统分红保险一般都假定在整个保险期间保费是平准的,业务管理系统也是根据这一特点开发的。变动保费以及不断增长的业务量,给业务管理系统带来了相当大的压力,增大了产品设计的压力。

3.股市灾难。1987年的股市下跌和1990年的股市低迷,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尤其是投资连结产品的销售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投资连结产品的个人业务,特别是趸交保费业务,更是雪上加霜,保户开始转到分红保险或别的有本金保证的基金等有保证收益的产品上。

4.资本需求。除了影响销售外,股市变动还影响寿险公司的融资,对非投资连结业务的不利影响更大。寿险公司还将面临其他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机构的直接竞争。尽管寿险市场是一个受到高度监管的市场,但市场壁垒正在逐步减少,其它的金融机构已被允许在一个更广泛的产品领域之间竞争。竞争直接导致业务成本增加,导致在产品设计上更多地考虑资本需求较低的产品。

5.红利成本。竞争增加、投资收益下降,保户对分红越来越高的预期给未来的红利水平带来的压力越大。许多公司一直以来都维持分红水平不变。累积式分红保险提供一个使分红保险红利宣布的即期成本得以降低的机会。

6.分红变化。保险公司如果给传统分红保险较高的红利水平,会发现业务量受分红水平下降从而产品竞争力下降的影响很大。通过引入新式累积式分红保险,保险公司可以区别对待以往和以后的不同年代的保户。

二、产品设计和开发

不同的保险公司推出不同的累积式分红保险产品,如趸交保费投资产品、个人养老金产品和期交保费储蓄产品。累积式分红保险作为一种创新产品,其产品设计范围很宽泛。

(一)分红的模式

累积式分红保险有两种单位运作的基本方式。一些公司用“增加单位价格”的方式运作累积式分红保险保单,其他的公司选择另外一种方式,即用“增加单位数”的形式来给付保证收益和分红收益。增加单位数的模式下单位价格一直是不变的,通常保险公司每天分配额外单位给每一累积式分红保险保单,这些是由保证增加部分和分红增加部分组成的。

二者的区别仅是一种表述而已。这两种方法和投资连结产品区分的关键是公司对红利分配的决定权,不管是用哪种形式。在累积式分红保险产品中不存在投资连结产品中见到的、和特定资产或指数的直接联系。相反地,公司将对投资收益和红利分配的平滑用较长期的观点来看待,红利和所对应的资产组合当然有一个间接的联系。

在这两种模式下,红利部分等同于传统分红保险的年度增额红利部分。当保险事件发生时,公司可能会在单位卖出价上加上市场价值调整。因此给保单持有人的保险利益不仅仅依赖于单位卖出价,市场价值调整可能在满期、死亡、退保时加上。累积式分红保险合同也可以以投资连结产品同样的方式,通过收取明显的风险保障费用来提供死亡保障,在这种情形下死亡保险利益会远远超出单位卖出价。

(二)费用的收取

累积式分红保险产品大多数费用的收取基本上和投资连结产品类似,如零分配期间、每月固定保单费用、退保罚金、基金管理费用。对于提供死亡保障的合同,还可以收取“风险保障费用”。

从技术上来说,费用也可以来自于红利:在累积式分红保险基金中基金管理费用可能不同于其他基金,它可能是不明显的,如通过减少红利来收取该项费用。

(三)市场价值调整

在有些情况下,对累积式分红保险产品的单位价格还能作一个最终调整,这个最终调整被称作“市场价值调整”或“终了红利”。市场价值调整的基本目的是使从累积式分红保险单位中得到的保险利益接近保险公司按资产份额所评估的基本资产价值。市场价值调整通常运用在退保上,极少数情况下死亡和满期时也可使用。

不同的保险事件使用不同的市场价值调整方法。在退保时使用市场价值调整极其重要,这样可以防止发生财务逆选择的风险。在实务上,使用市场价值调整时要考虑如下因素:保单的账户累积利率水平、公司在退保金上希望维持的平滑水平、保户合理预期、使用市场价值调整的频率等等。

(四)退保

退保金通常等于虚拟分配给保单的单位卖出价减去可能的退保罚金。如果退保金小于资产份额,公司也许希望在退保金上加上一个终了红利调整因于,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市场价值调整。这个金额大小取决于公司的实践经验和公司对待市场价值调整的态度。

在合同对应的资产市值较低的时候,公司一般保留在退保金的处理上使用市场价值调整的权利,目的是为了确保在这种情况下退保金不超过资产份额。

三、累积式分红保险与传统分红、投资连结产品的比较

(一)与传统分红产品比较

为了进一步澄清累积式分红保险的概念,可以将累积式分红保险产品和传统英式分红产品做一个较为详细的比较。

在英国分红保险的盈余分配采用的是增加保额法。盈余的主要来源是保费中附加的红利边际和超额投资收入。分红保单的红利代表利润的分享。红利通常是每年分配一次,一旦宣布红利,红利就变成基本利益的保证增加部分,最终要给付出去。

累积式分红保险保单看起来有点象一种银行储蓄账户。个人的分红账户从零开始,通过所交付的保费和分红,账户价值得以增加。这意味着保户实际看到的价值是现值形式。用监管规定的语言描述,保单有“随时可以确认的保险利益”。然而,如果保户退保,可能得不到全部的账户价值。正如规定所述,保险利益也许不是“当前可变现的”。这个结构在累积式分红保险保单中要表述清楚。

和传统分红保险相比,累积式分红保险产品有以下优点:在保单早期,较低的资本需求;变动保费,灵活管理;容易转移;透明性高;描述起来更为简单;在红利确定和宣布上赋予公司更大的自由度。

(二)和投资连结产品比较

累积式分红保险产品一般是单位化的,使它们看起来更象投资连结产品。和投资连结产品最重要的区别与公司确定单位价格以及在保险事件发生时支付的保险利益的方式相关。

第一个主要区别在于投资连结产品的单位价格直接反映特定投资基金的价值或特定的投资指数,而在累积式分红保险产品中不存在这种直接连接。

第二个主要区别在于退保利益的给付。销售投资连结产品的公司对退保金额没有处分权,退保金等于已分配单位的卖出价格减去合同规定的退保罚金。对于累积式分红保险产品,退保金通常也是同样的规定,但公司保留用市场价值调整退保金的权利,调整幅度的大小由公司决定。

四、累积式分红保险在我国市场上的引入

(一)累积式分红保险产品在什么地方适合中国市场

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中,累积式分红保险产品将来可能成为国内保险市场创新的险种之一。

从产品创新角度看,中国保监会最近大力提倡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和产品创新来做大做强保险业。产品创新是寿险业发展的源泉,可以为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即使没有新产品的创新,现有分红产品用累积式分红保险形式重新包装或改造也是可能的。

从产品特点看,累积式分红保险兼具投资连结和分红的特点,有利于拓宽保险的服务领域,更好地满足保户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促进业务增长。

从提升管理水平看,引入累积式分红保险产品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促进产品技术进步。

从资本需求看,累积式分红保险产品较低的保底收益可以减少公司所要求的资本金需求。相比传统分红产品而言,减小了利率风险,从而可以增加收益和分红。

从保险消费者角度看,累积式分红保险为个人提供了新的保险方式,能满足客户的长期储蓄和保障需求。累积式分红保险单独设立账户,收取的费用透明,公司通过定期扣除死亡风险保费来为保户提供风险保障、收取一定的基金管理费用来管理和运作分红基金。采取可变保费的缴付方式,产品更加灵活。

(二)在我国引入累积式分红保险的现实性

监管改革和放宽给产品开发带来了更大的灵活度。以前我国的寿险业是一个受到高度监管的行业,产品和条款都要报批。但近年来,保监会不断放松对产品本身的报备要求,转向对偿付能力监管,并正在努力推动费率市场化。保险公司在条款设计和定价上被赋予更大的空间和灵活性,更容易进行产品创新来满足市场需求。

分红产品的热销和快速增长。分红产品客户可以通过红利分配来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所产生的盈余。累积式分红保险产品看起来象另一种形式的分红保险,在分红保险热销的同时,将传统分红保险用基金单位包装成累积式分红保险,可能会成为市场上新的业务增长点。

分红保险的收益篇4

:在不少投保人看来,分红险是一种投资品,他们常常把其与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甚至基金、股票等的收益水平相比,觉得不划算。你认为这种观念是否存在问题?

刘彦斌:这些人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没有正确处理好消费、储蓄、投资和保险的关系。虽然分红险热销了这么多年,但很多人的认识还不够,对于保险的本质,分红的特质往往一知半解。他们习惯于将保险产品与定期存款甚至基金股票等高风险投资品种做比较,但实际上,保险最基本的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买保险就是买自己的未来,不是为了做投资。一纸保单所提供的是一种保障,是对于未来不确定风险的预防,而返还型险种所具有的本金返还、利息给付等职能,只是保障功能的一种补充。消费者买这类保险存下的钱,在某个年龄以后存活下来得到的保险公司提供的年金,用作未来养老生活是很必要的。

不能拿保险和储蓄和股票比,保险的优势是保值、安全,不会让资金恶化。分红险只是参与了投资,只是有效地抵御通胀,不是完全抵御通胀。消费者应该明确的是,分红险始终是一种兼具高保障和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既然它还提供保险保障和固定收益,就不能简单比收益。

:人们通常把分红险和万能险、投连险并成为三大创新型、投资型性险种,这种划分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对其高投资收益水平的期望?

刘彦斌:业内目前的准确说法应是三大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但这种新也是相对的,在国内来说才是新,从国际上来讲早不是新鲜事物了。以分红险为例,1776年,英国公平保险公司进行了首次分红实践,距今有230多年的历史。

有些业内人士把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统称为三大投资型险种,我认为这更多的是出于某种习惯表述,有值得商榷之处。尤其对分红险来说,其投资功能是从保障功能衍生出来的,并没有像万能险和投连险一样设置有单独的投资账户,其本质上还应以保障为主,如果对投资过度强调,就有可能在产品导向上出现偏差,引致大量错配现象的出现。当然,从长期来看,“保障功能+投资功能”的耦合可能产生全新的概念,比如理财功能或资产配置功能等,这是另一个话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相关规定,原全额计入保费的投连险和万能险,将进一步细分为投资风险和保障风险两类,其中投资风险的保费部分,须从总保费收入中剔除,而分红险不受此影响,其保费收入甚至可以全部计入总保费。这是分红险成为寿险市场当家花旦的一个重要原因,也从侧面印证了监管部门仍然视分红险为偏保障型产品的思想。

把分红险划分为投资性险种显然强化了消费者对其高收益水平的期望。针对这种情况,我建议根据其产品设计中投资功能的强弱,把其划分为偏投资和偏保障两类。偏投资型分红险的保障功能相对较弱,多数只提供人身死亡或者全残保障,不能或极少附加各种健康险或重大疾病保障;偏保障型分红险产品与传统保险产品功能一致,侧重给消费者提供灾害保障,分红只是附带功能。

这对消费者也提供了多样化选择,侧重保障需求的人可选择一些保险期较长、保障功能较强的保障型分红险产品,而不应对短期的收益率看得过重;而收入稳定且短期内没有大笔开支计划的消费者,购买偏投资型分红险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偏保障型分红险通过分红使得保额可以抵御通胀,不会因时间的推移导致购买力不如今天;而偏投资型分红险是把自己的资金保值增值。

:在以上三大险种中做比较,分红险有何特点?

刘彦斌:分红险突出的特点是可以使保户在获得保障的同时保证本金的安全,并享受保险公司的专业投资收益。不论利率处于加息周期,还是降息通道,不论资本市场如何变动,分红险的收益都能保持在一定的水平。

分红保险的投资分红险资金的资产配置以固定收益类为主,如存款、国债,企业债等,同时保持适度的权益类资产配置,较为安全稳健。投连险在投资方面最为激进,产品的收益和风险全部由消费者承担,更适合于有长期投资理财需求的消费者。万能险相对于投连险而言,略显保守,虽然保险公司也为消费者设立了单独的投资账户,但万能险账户设有保底收益,并且随着投资的实际运作,每月公布一般情况下高于保底收益的结算利率。

分红险简单来说就是在传统保障功能上增加分红功能,更适合注重保障需求的消费者选择。而万能和投连正好反过来,更适合追求稳健收益,兼顾保障的消费者。

:6月11~12日,保监会在“保险投资改革创新闭门讨论会”上就13项保险投资新政(征求意见稿)进行意见征集,并自7月下旬开始密集《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文件。保险新政对分红险市场将有何影响?

刘彦斌:从改善行业形象到拓宽保险投资,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履新后的改革步伐越迈越大,厚积薄发的项式新政终于浮出水面。保监会连续下发13项旨在“松绑”保险资金的新政,令业内对这场保险创新大潮充满期待。

这13项新政主要包括:资产配置办法、委托投资办法、债券投资办法、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通知、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政策、境外投资细则、融资融券办法、衍生产品办法、创新产品办法以及托管办法等。自7月下旬开始已正式密集其中4项。

这表明,在金融改革的大背景下,以市场化的保险投资变革为核心,中国保险业吹响了迈向新时代的号角,未来的投资收益率大幅提升。这意味着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将打破以往体内循环的封闭现状,实现与银行、证券、信托的对接。未来保险资金将有望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融资融券等业务,投资对象、投资领域和投资比例也有望不断扩展,将有助于提高分红险投资收益,并有效提升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这对分红险是非常重大的利好,分红险的发展前景势必更加广阔。

:分红险的风险在哪里?你对消费者有哪些建议和忠告?

分红保险的收益篇5

加息会提升分红险收益

一般来说,分红险的保险责任主要来自保证利益和非保证利益。

保证利益(固定回报)按照分红险合同的规定,每隔若干年返还投保者部分现金,只要投保者一直存活未触发相关的人寿保障条款,那么这部分的回报是固定的,相关的现金流是可预期的。

非保证利益(分红回报)分红险之所以被称之为分红险,就在于其除了保证利益之外,还会将保险公司相关运营中的利差,死差,费差三块收益中可分配盈余中不少于70%的部分派发给投保人,也就是非保证利益。投保人获得的分红主要来自于保单的三差益,但其中死差益和费差益占比较小,利差益则占绝大部分。

分红险多投资于大额协议存款、债券之类固定收益工具以及货币市场工具,少量投资基金和股票,其收益率水平与利率的相关度较高。加息会提升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的收益和提高协议定期存款的收益率。对固息债券来讲,加息会使已持有的债券交易价格下降,同时到期收益率会相应增加。对于保险公司新收取保费用于投资的固息债券来讲,加息会使得这部分投资收益率提高。对浮息债券来讲,票面利率会随着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加息不仅会增加新增债券投资的收益率,也会增加原有债券投资的收益率。保险公司投资资产中债券投资占比通常达到50%甚至更高,加息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债券利息收入,从而增加收益。在目前加息预期越发强烈的情况下,分红险的收益率将水涨船高,分红险值得投资者关注。

按需选择分红险

人保寿险的保险专家建议,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的分红险。

分红保险的收益篇6

事实上,这种表面上无风险、高收益,还赠保险的理财产品,却是背后隐藏本金风险、收益风险和保障风险的货色。

所谓的“储蓄赠保险”,实际上就是分红险换了一种叫法。它是借助银行渠道进行销售的一种保险产品,但是经过销售人员一宣传,很容易让人觉得它是银行的一种理财产品,附带保险功能。这是一种误解。

一般情况下,销售人员对于分红险都会做这样的介绍:“这种产品本金是有保障的,你可以放心,只要存到5年,可以拿到远高于定期存款的分红,非常划算。”

事实上,所谓的“保本金”是有条件的:你必须持有保险超过5年,如果存了两三年就提前支取,那么不仅没有收益,本金也会受损失。因此,购买这种保险产品的钱,一定要是闲钱儿,而且要确保5年内不动,这样本金才有保障。

“这张分红保单预期收益2.5%,如果按照中等分红水平3%-4%计算,长期年均收益率就可以高达6%左右呢,这么好的产品到哪儿找啊!”

很多银行的产品销售员都会告诉你,“储蓄送保险”收益率很高,要比定期存款高1到1.5个百分点,很划算。

事实上,这里所说的收益率,只是一种预期收益,而非到期收益。两者的区别是,前者只是一种预测,无任何保证;而后者则是要保证收益。

无论对方把预期收益说得多高,都只是一种可能,到时未必能达到这个收益目标,千万不要太当真。如果到期无法达到收益目标,投资者只能认命,银行和保险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且,手续费是一定不会少收你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保险公司是绝对不会赔钱的,而投资者赔钱的风险是相当大的。

另外,与纯保障性的保险相比,同样投保金额的分红险在保障性上要差得多。如果同样是投保10000元在意外伤害保险上,纯粹的保障性保险,其保障性要比附带理财功能的分红险好很多。换一种说法,如果保障性相同,纯保障性保险所需缴纳的保费要比分红险少很多。

购买保险,最核心的在于“保障”两个字,不要期望一种保险附加太多的功能,这样会弱化保险的核心价值。

分红险还有一种风险,就是维权风险。首先,保险条例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远非普通投资者所能熟练掌握的。其次,为你介绍保险产品的销售员很可能在你的保险单未到期前,就已经跳槽到另外的公司了。这样,当你的保险单到期之后,即便你发现收益远非如当初对方承诺的那么高,而想要维权的话,可就有点“抓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