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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相关法律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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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相关法律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市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防救避险知识,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动员文体广旅的力量积极参与,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增强防范森林火灾的能力和水平,牢牢守住“决不能屡屡重蹈覆辙”的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每年3月至4月为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森林防火宣传月。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务实举措。深入宣传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宣传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和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的务实举措,引导各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以严肃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抓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部署落实。

(二)广泛宣传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全面加强防火、防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广大干部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浓厚氛围。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灭火的法律意识;广泛宣传普及防火基本常识和避险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持续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进展成效。积极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和森林防灭火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等情况,以及省、市、区森林防火命令《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文件的宣传;宣传我区紧紧围绕森林防灭火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有力整治各方面问题,制定方案、化解风险隐患、完善长效机制,促进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向好,全面提升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的坚决态度和有力举措。

(四)宣传森林防灭火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重点宣传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基层一线森林防灭火工作者贯彻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的先进事迹和表现出的高贵品质、奉献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同时要对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肇事者处理情况以及典型火灾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形成震慑。

四、主要活动

(一)开展森林防火公益宣传。以“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发动文体广旅企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森林防火“金点子”“森林防火大讲堂”、森林防火知识竞赛等活动,在轻松氛围中学习森林防火知识。利用LED屏、宣传栏、公众号等平台投放森林防火微视频、公益广告、动漫作品,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为契机,定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二)开展森林防火培训。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职能职责,开展好森林防火三类重点培训。一是开展重点人员培训。分类组织森林防火责任人、森林防火管理人。二是开展重点场所培训。针对A级景区、白马关庞统祠风险较高的现状,尽快落实全员培训,降低森林火灾风险。三是开展重点内容培训。各单位突出自防自救互救内容,组织开展员工全员培训,确保员工懂得本场所森林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全面提高单位森林防火能力。

(三)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志愿服务活动。在主题宣传日设立志愿者报名注册点,组织群众参加报名;组织对注册的志愿者进行防火安全培训;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森林防火志愿服务,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材料、清理可燃物、参加森林防火安全巡逻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成立森林防火主题宣传日活动小组,牵头协调单位开展工作,并且根据森林防火主题宣传方案的整体安排,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可行的方案并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广泛动员部署,各单位明确职责,上下联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社会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森林防火宣传局面。此项活动将纳入年终考核。

(二)积极协调,整体推动。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协调,明确职责,形成整体合力,结合方案中的宣传主题,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实效性强和有针对性、有声势、有特色的宣传活动;按照区森防办的要求,做好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

森林防火相关法律范文篇2

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为组长,防火办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区防火办,由防火办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宣传活动顺利有效的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林区单位也及时成立了领导组并制定了宣传方案,认真开展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活动。

二、宣传内容形式多样

我区充分利用森林防火“三进、六有”示范乡镇建设的推进及森林防火宣传进校园“六个一”活动,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认真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多角度、大力度的宣传防火工作。一是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产业”,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社会稳定为中心,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区领导有关森林防火工作指示要求,围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提高社会公众森林防火的法律意识;二是做好森林防火公益性宣传。充分利用区广播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开设森林防火知识窗,公布森林防火报警电话,采取在电视天气预报节目中适时播发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及有关气象信息,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森林防火,全民关心、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三是突出做好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利用赶集的机会,设置宣传点向林区广大群众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及赠送印有森林防火宣传知识的年画及纸杯等,宣传野外用火有关规定,突出宣传安全用火、紧急避险和防扑火知识,宣传在林区内违规用火的危险性和发生森林火灾的危害性,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切实提高我区林区群众的防范意识;四是加强安全和警示教育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扑火人员的安全教育;深入宣传规范用火、安全扑火知识;着力提高森林火灾防范意识,科学处置森林火灾扑救技战能力和水平。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的处罚力度,加强火灾案件侦破力度,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一)依托媒体,广泛宣传。区电视台每天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普及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基本常识,准确公布重大火灾信息,利用通讯工具编发提示森林防火公益短信;组织新闻媒体记者赴火场一线现场采访报道,利用反面教材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二)通过“三进”,深入宣传。一是充分利用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使森林防火知识通过“小手拉大手”进行全面宣传;二是利用森林防火知识“进林区”;在城乡结合部、交通要道、重点林区、森林公园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旅游区内悬挂森林防火的宣传标语或设置醒目的宣传标牌,在森林旅游景区入口处制作永久性森林防火警示牌;三是各重点林区乡镇、村社充分组织利用森林防火知识“进社区(村组)”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值班村民、巡山护林员将各种标语、传单、画册等宣传资料张贴到村,发放到户。对小孩、老人和痴、呆、傻等特殊群体进行管理;四是进入防火期,区人民政府防火令,严格野外火源管理;五是深入林区企业和个人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省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共造良好合作氛围,督促森林、林地、林木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明确其森林防火责任,落实相关防火措施。

(三)集中时间,大力宣传。在国庆元旦节前夕对全区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景区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火灾隐患排查活动;全方位多举措重点宣传野外火源管理的相关规定,转变林区传统的烧荒、烧草积肥和炼山造林等用火习惯,最大限度减少林区野外违规生产、生活用火,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增强全社会森林火灾防范意识,普及全民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森林防火相关法律范文

坚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促进全县林业科学发展为大局,以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为方针,以普及全民森林防火知识、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为目的,以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扑火知识为重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作用,开展多渠道、全方位、广覆盖、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促进全县森林防火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实施主体

森林防火宣传主体为各有林镇人民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国有林场。各有林镇、国有林场是本辖区的森林防火主体,负责本辖区森林防火宣传任务;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开展相应的森林防火宣传,特别是县教育局、县经信委、县旅游局等单位,要做好中小学校、厂矿企业和旅游景点的森林防火宣传。

三、宣传重点

(一)森林防火重大决策部署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宣传上级森林防火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以及我县贯彻落实情况,各级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制、基层管护责任制情况,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措施、进展及实际成效。

(二)森林防火形势任务。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森林防火任务的繁重性,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等野外用火有关规定,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火工作水平。

(四)森林防火正反典型教育。既要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典型人物和事迹,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又要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五)森林防火安全扑救知识。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安全扑救常识宣传教育,特别是提高扑火队、林区群众等安全扑火、逃生避险能力,避免扑救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形式内容

把社会宣传与媒体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宣传车等社会宣传方式,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和影响面大、渗透性强的优势,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舆论氛围。

(一)做好森林防火日常宣传

1、设计制作森林防火宣传画,印发宣传读本,开展“学生征文”等,增强全面森林防火意识。

2、做好重点火灾地段手机短信森林防火提醒业务。

3、防火期每天在县电视台制作播报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高火险期及时森林火险天气警报。

4、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基础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

(二)开展森林防火“十个一”重点宣传

1、发表一次森林防火电视讲话。森林防火重点时段,县负责人在县电视台就森林防火工作发表电视讲话,或接受县电视台专访。

2、一个森林防火令。根据我县森林防火实际情况,在冬至前夕全县森林防火令。

3、每户发送一张森林防火致全县人民公开信。重点宣讲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森林火灾的基本要求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

4、召开一次森林防火村民大会。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在冬至前夕或清明节前,召开森林防火村民大会,强化控制野外用火意识。

5、给学生上一堂森林防火课。山区和临近林区中小学校,要普及性地上一次森林防火课,教育学生不在野外用火玩火,并以“小手拉大手”形式感化家长,实现森林防火群防群治。

6、开通一段时期的森林防火广播。在防火期内,行政村每天三次,反复向村民宣传森林防火知识。

7、开通一辆森林防火宣传车。森林防火重点时段,要以镇为单位,开通一辆森林防火宣传车,配挂防火标语,配带高音喇叭,走乡串村巡回宣传。

8、刷写一批森林防火标语。要在交通要道、村镇街区、进山路口、风景名胜区等重点位置,刷写或更新一批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标语。

9、印制一批带有森林防火警示标志的门票。在华阳洞、昭关风景区和太湖山风景区印制一批有森林防火提示语的门票,提高游人防火意识。

10、印制一批森林防火知识读本。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基本知识宣传活动,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做好森林防火集中宣传

围绕森林防火关键阶段、关键部位和关键人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教育。

1、关键时段:在森林高火险期(12月12日—4月5日)、野外用火多发期(春秋季焚烧桔杆)、传统节日的危险期(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和清明节上坟烧纸)等关键时段,要进行集中宣传。

2、关键部位:在国有林场、旅游景区、退耕还林区、火灾多发区等关键部位,要进行重点宣传。

3、关键人群:对精神不健全人员、中小学生、进入林区旅游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要进行有针对性地宣传。

(四)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

1、认真总结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引导各地加大工作力度,提高防控水平。

2、深入挖掘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群体、模范人物事迹,推出系列典型事例和人物报道,大力弘扬广大干部群众的无私奉献精神。

3、及时报道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情况,视情公布重大森林火灾查处、责任者追究、肇事者处理等情况,教育和警示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和支持森林防火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认真组织,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切实把森林防火宣传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形成声势。要把握好宣传的政策、时机和节奏,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形成宣传声势,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