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饮食常识教案范例(3篇)
安全饮食常识教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引,借助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这一契机,通过有序地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宣传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举措及成效,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守法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规范餐饮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餐饮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注和参与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
宣传周活动主题为“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
三、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7日至27日
四、宣传内容
(一)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精神和主要内容。
(二)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
(三)宣传当前我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路举措、工作机制及取得的成效。
(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企业、监管部门和个人事迹。
(五)宣传今年以来我市组织实施的“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肉制品、集体食堂、地沟油等重点行业品种综合治理行动的工作成果。
(六)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基本知识和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置常识。
(七)宣传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引导群众踊跃举报、据实举报。
(八)联合教育部门和团委,组织开展青少年特点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通过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热情,带动家庭成员和全社会树立共责意识与科学观念。
五、宣传形式
(一)积极配合市政府统一部署,落实好人员、车辆、标语等要求,积极参与市政府定于6月17日上午9时召开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及其他宣传活动;
(二)深入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现场宣教培训活动;
(三)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联系部分学校,通过邀请学生家长等实地参观学校食堂的形式,引导家庭正确的食品安全关注方向;
(四)按照“空中四条线”和“地上四个一”的双四宣传要求,通过市各大主流媒体积极宣传本部门相关工作及播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片;
(五)宣传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及示范创建等工作;
(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六进”宣传活动,深入学校、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工地,讲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科普知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成立2013年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周整体协调部署工作,配合市政府统一安排,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实施,强化部门联动,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投入,全面宣传。要加大宣传工作人员、经费的投入,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印发科普读物及明白纸、开辟宣传专栏、现场咨询解答、设立公众热线、利用短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科普知识,宣传正确的饮食观念,宣传部门监管餐饮安全的措施和成效,宣传专项整治成果,曝光违法案例,震慑不法分子,增强餐饮从业人员守法意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安全饮食常识教案范文
1、落实安全教育领导和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我校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安全教育材料,制定了相关安全工作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2、强化教育宣传
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采取多种措施,在深度和广度上狠下功夫,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如国旗下讲话、安全知识讲座,主题班会等教育活动。
3、构建家校联系体系
加强学校与社会各部门及家庭的联系工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学生的生命安全,共同做好学生校外安全工作,并通过与学生家长签定《加强家庭教育承诺书》和印发《告家长书》、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了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并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4、强化饮食卫生
一是必须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学生饮食卫生安全意识。利用校内各种宣传阵地定期刊发播报有关饮食卫生安全的信息,要通过班主任、学生家长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二是必须坚持督查,进一步做好饮食卫生每日检查制度。对于学校的饮食卫生问题要常抓不懈,坚持做好每日检查制度。要组织相关人员对食品卫生、校园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备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125、完善防病体系
安全饮食常识教案范文篇3
一、学生小饭桌定义及范围
学生小饭桌是指本行政区域内开办的,具有固定场所的,仅为20名以内(含20名)中小学生提供校外就餐的餐饮服务活动。
二、成立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沈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食药监局:负责辖区内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的备案公示和监督检查。会同所在街道对学生小饭桌进行申请审核及开办条件的现场核查。在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向区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送本学期学生小饭桌备案公示汇总表(附件三)和监督检查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建立健全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诚信档案,记录学生小饭桌备案管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和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学生小饭桌开办者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教育局:加大投入,办好学校食堂。负责对辖区学生小饭桌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将学生小饭桌的开办条件、要求及应遵守的规定宣传到位,并向食药监部门提供基础数据。在学校门口设置固定公示栏,在每学期开学前公示由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的学生小饭桌备案情况。分类做好引导学生及家长科学选择学生小饭桌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学生小饭桌违法行为的查处。
工商分局:负责对辖区学生小饭桌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学生小饭桌公共卫生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环保局:负责对辖区学生小饭桌开办者执行环境保护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分局:负责对对辖区学生小饭桌开办者遵守治安和消防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小饭桌的监督管理。会同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学生小饭桌进行申请审核及开办条件的现场核查。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街道、药监、教育、卫生及相关部门联动制度,采取重大行动或对重要案件进行查处时,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建立长效机制,使学生小饭桌真正纳入规范化管理,确保中小学生饮食安全。
四、学生小饭桌备案与公示
(一)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实行备案公示管理。学生小饭桌开办者经所在街道盖章同意后,在每学期开学前30日内向所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备案。
(二)学生小饭桌开办备案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申请表》(附件一)。
2、开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原件与复印件。租赁房屋的应提交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4、学生小饭桌开办场所布局平面图。
5、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6、承诺书(附件二)。
(三)对申请材料齐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所在街道按照学生小饭桌的开办条件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要求的或者整改后符合要求的,准予备案,并发放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备案登记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备案,并告知理由。
(四)备案有效期为半年。每学期开学30日前,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新办理。
(五)学生小饭桌备案登记证明由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作,载明开办人名称、联系方式、加工场所地址、面积、就餐人数、学生来源、备案机关、备案日期等内容。
备案证明编号格式为:建学餐备字+年份数+6位行政区域发证顺序编号。
(六)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学生小饭桌备案信息和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报送本学期学生小饭桌备案情况。
(七)区教育局应在各中小学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公示栏,在每学期开学前公示由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的学生小饭桌备案情况及监督举报电话。支持和鼓励中小学师生和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进行监督。
五、学生小饭桌的监督管理
(一)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应当每学期进行学生小饭桌监督检查,建立学生小饭桌监督检查档案。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查处,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发生食物中毒、或达不到开办条件的,应取消其登记备案资格,并及时通报。
(二)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应加强餐饮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每年应对学生小饭桌开办者、厨师等从业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管理水平,保障小饭桌就餐学生的身体健康。
(三)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应督促学生小饭桌建立进货记录、清洗消毒、健康查体、饭菜留样等制度,规范其经营管理。
(四)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建立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对社会反映的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调查情况。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