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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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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篇1

1、总则

1、1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营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2、管理职责

2、1本制度由总经理组织编制,安全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

2、2应急预案的总体策划由安全生产部负责。

2、3公司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

2、4公司成立应急预案的评审小组,组长由安全生产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消防的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参加应急预案编制的有关人员组成。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结合公司、部门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结合公司、部门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公司、部门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公司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的,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安全生产部负责编制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种类的安全生产风险,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和消防、后勤主管领导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3、3、2、1公司专项预案包括:……。

3、3、2、2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由所在部门领导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5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4、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4、1、1形式评审。……

4、1、2要素评审。……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4、1、2、1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4、1、2、2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部门概况等要素。

4、2评审程序

4、2、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4、2、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4、2、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2、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总经理签发,现场处置方案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签发。

5、应急预案的备案

5、1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5、1、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5、1、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5、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应急预案的实施

6、1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2各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6、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6、4公司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制订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6、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6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6、7、1公司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6、7、2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6、7、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6、7、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7、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7、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6、7、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6、8公司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6、9公司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各部门必须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6、10若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7、附则

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篇2

【关键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管理

古语曰:“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针对有可能出现的事故,为了能够迅速和有效的去开展应急措施,需要在预先就去制定一个切实有效的行动方案,事故应急预案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的意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企业能够进行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编制科学、有效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不仅能够有助于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也具体的体现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事故预防措施。而且能够进一步去规范和指导企业的应急管理,提高企业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的能力。因此,应急预案编制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生产安全事故抢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当予以高度重视。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现状

早在2006年,我国国家安监总局就已经颁布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在2009年4月,又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利用法律法规是办法来促使企业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这能够有效的去指导企业编制和评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很多企业随后就开始大力的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但是总体上来看效果还是不够理想。受到技术力量等方面条件的限制,目前各行各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都比较滞后,而且在应急预案的编制的时候会出现很多的问题与不足,导使得评审比较困难、报备率比较低、预案落实存在很多的疑问。当前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去正视目前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里面出现的问题,并且采取有效的方式去改善这种状况。

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1、内容不完整

当前有很多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还只是停留在一份文件与一个规定上面,应急预案的内容非常不完整,只是去简单地说明了应急的报告程序和对象,以及如何根据损失大小来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分级,而核心内容并没有进行详细的说明。而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把应急预案分成了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三种。很多企业只是对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了编制,而没有去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2、可操作性差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核心需要包含企业日常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等一系列关键的部分,例如对危险源的辨识以及风险分析、组织机构极其相对应的职责、信息的提取和处置以及应急响应程序等要素。但是企业在实际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时候,这些非常关键的要素往往会存在一些缺陷,使得预案的可操作性不是很强。有的职责表达不是非常明确,容易产生歧义,使得在紧急的时候不能做到各司其职。一些应对措施描述太简单,不能做到具体问题去进行具体分析,没有针对性,在遇到实际问题的时候很难做到快速操作。

3、预案衔接不畅

如果要是按照行政级别来对应急预案进行划分的话,应急预案可以分为国家、省、地市、区县、企业等多个级别。而在这些级别里面企业级的应急预案是最为基本的,企业如何能够和上级单位以及其他的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是非常重要的,这样才能够让企业的预案发挥作用。但是很多企业的应急预案,并没有对与其他部门的衔接有详细的描述。另外,因为受到危险源与风险分析能力的限制,一些企业的应急预案的行动与应急联系也没有必要的衔接,甚至还会出现前后矛盾的现象。

4、缺乏演练

通过应急演练检验企业编制应急预案是否可行,同时也能够很好的去检验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最为重要的是可以利用演练来发现制定的应急预案里面的问题和不足,从而可以针对性的对应急预案进行优化和完善。因此为了达到上述的目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该要定时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但是一部分的企业并没有这种意识,他们的应急预案锁进了办公室的抽屉,并没有按照实际的需要去进行必要的演练。

5、缺乏动态管理

应急预案是企业在万一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应该采取的行动纲领,所以并不是编制完了就不用管了,而是要针对企业的发展和变化不断的去完善。因为企业的工艺流程、企业的设备以及工作人员等都是在不断发生变化的,如果这些因素有变动,就需要针对变化去及时的调整和修改应急预案。但是,不很多企业应急预案没有进行动态管理,编制完以后就不再去改进了。

(二)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1、重视不够,认识有偏差

从《办法》颁布和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对此都很重视,各个地区对为了能够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专门进行了部署,对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评审以及报备程序都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从而更好地去推动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的贯彻和落实。但是到目前为止各个地区的应急预案备案率是非常低的。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有一部分的领导没有对此有足够的重视,在认识上存在偏差。首先是有的人觉得《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在预案管理问题上不一定要采取这种方式。其次是一些企业管理者认为这样会大大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他们觉得如果要去编制一套比较完善的应急预案需要不少的投入,这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还有就是普遍有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企业不会发生事故,所以编制应急预案对企业没有什么帮助。

2、培训不到位,预案质量低

目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很难去顺利的落实,而且编制的质量也不是让人很满意,因此监管部门有更大的责任去改变这种情况。《办法》是部门规章,在具体落实的时候会出现很多的困难,但是相对应的培训没有能够跟上,使得预案的编制不能很决进行。一些地方虽然也组织了相关的培训,但是具体的培训到哪一级别,以及参加培训的企业都没有进行明确。而且培训还没有强制性,使得随意性非常大,这就给企业的预案编制与管理带来很大的隐患。而且目前的应急预案编制培训质量比较低,参加培训的单位也比较少,使得一些单位编制的预案的时候普遍存在着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的问题,还有的就是盲目的去照搬,从而使得预案的编制质量不高。

三、改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措施建议

(一)落实责任,切实增强工作的有效性

各级政府和相关的部门,要不断加强对《办法》的学习和教育,提高有关部门的思想,确立一个有效的管理措施,把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完成情况作为对有关部门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严格实施“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办法,不断明确其管理职责。将责任进行细分,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法。只有落实了每一个单位的责任,才去能增强同煤的责任意识,进而去积极调动各级与各部门开展工作,达到预案管理高效的目的。

(二)强化培训,提高各级预案编制水平

首先需要去组建一支素质比较高的安全生产工作队伍。要去努力提高安监管理的素质,能够精通业务,这样才能为指导应急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不断的去提高监管工作人员管理应急预案的能力,更好的去发挖掘部门的管理具有的潜能。要能够实施企业主体责任,把好安全生产的每一道防线。其次企业要去积极的组织开展和应急预案的编制有关的培训。在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培训的时候最好能够全面覆盖,不仅要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还要对重点行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例如煤矿和化工等等。关于培训必须要有一定的针对性,对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领域要能够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具有了针对性,应急预案编制才能符合实际晴况,容易被企业接受,而且预案的实施起来才能发挥预想的效果。

(三)把握应急预案编制的要素

按照编制应急预案的步骤,编制应急预案应该把握好以下要素:

1、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关于对危险源和风险分析是编制应急预案编制的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对危险源和风险进行分析可以采用两种方法,也就是直接经验分析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法。编制人员要能够熟练的掌握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并且要充分的去结合直接经验分析法,全面的对危险源和风险进行分析。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很多的应急预案中都详细的介绍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职责,但是并没有去明确相关人员指挥链条。如果相关指挥人员不能及时开展工作的状况下,那么应该由谁来进行指挥,缺乏明确的说明。因此可以利用网络管理图,不断的去明确指挥链条和信息传递链条关系,并说明如果第一指挥不在现场的时候谁有权利进行指挥。

3、监测与预警

在企业的应急预案里面必须要十分明确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对危险源进行监测和监控,以及采用什么样的预防措施等。要能够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和方法以及信息程序。监测与预警包括软件和硬件方面,软件主要是风险管理、风险预报机制,硬件如应急监测仪器、设备、防护装备、应急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4、信息报告与处置

在发生突发状况的时候,及时和准确的信息报告对后面实施应急处置有着非常大作用。所以应急预案需要明确事故和未遂伤亡事故如何去进行信息报告以及采取什么样的处置办法。首先,要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其次,要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最后要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5、分级响应

应急预案进行分级响应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对应急预案进行分级的话,那么很可能一次范围比较小的事故就会动用了所有的人力和物力,不仅造成对资源的浪费,还使得处理起来没有主次之分。

6、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是应急预案在紧急情况下能否保证正常运转的根本保证之一,包括通讯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经费保障等保障,要注意克服应急人员通讯方式少、没有明确专兼职应急队伍、装备的底数不清等问题。

7、应急恢复

应急恢复主要包括了对污染物的处理,消除事故带来的影响,恢复生产的秩序,事故造成的损失赔偿,在抢险的时候对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以及修改和优化应急预案等等。

8、培训与演练

应急预案中要十分明确对人员进行应急培训的计划和方式。为了让应急预案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定时的进行演练,在演练的过程中检验反应能力,并且发现其中存在的不足。应急演练必须要进行评估总结,从演练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篇3

2021关于公司安全生产的预防火灾应急方案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机制,明确应对突发性事件的程序、职责和措施,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和公司的财产安全,及时、有效、正确地实施应急救援。根据国家的有关安生生产的法律法令,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应急方案。

第一条、突发性事件的内容

1、预防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近期主要是预防火灾安全;

2、预防疾病;

3、预防食物中毒;

4、突发性工伤事故。

第二条、突发性事件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

1、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总指挥、副总指挥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全面负责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受伤人员现场抢救及护送转院等工作;

3、保安人员负责现场灭火、警戒、道路管制、疏散引导、治安保卫、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络等工作;

4、行政部负责指挥、组织人员现场救火和事后现场保护,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调查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和事件结果评估,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5、生产部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一切安全事宜,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支援;

6、在紧急状态下,各部门负责按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准确地实施生产、电器等设备的紧急停用及相关事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尽量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7、xx、xx、xx、xxx为应急救援指定用车,在接到指挥部救援指令后,必须火速赶赴现场集结待命。

第三条、应急保障措施

1、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快速反应、协调作战、单位救援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配备、配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经常性地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长期处于良好状态,当前重点是要定期检查灭火设施,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常识教育,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每年举行一次安全救援演习,提高员工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4、确保公司各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一旦发生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可以依法支配、统筹、调动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装备、器材、物资等资源;

5、灾害发生的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实施救助,并立即报告总指挥,同时报警:火警119、中毒疾病120、伤害事件110。

第四条、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职责

1、日常管理、一般突发性事件由行政部负责,其他各部门协助;

2、发生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工作,行使工作职责;

3、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救援行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五条、任何员工都负有保护公司生产设施及消防器材不受损坏的义务,严禁任何人乱用和损坏安全设施。

第六条、各部门都应积极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的第一时间内必须及时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并积极组织、实施救助,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力量实施救援,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第七条、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定期开展应急救灾演习活动,提高全员自救、互救能力,为应急预案的实施打好基础。

第八条、凡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肺结核、甲肝、乙肝等)的员工,应及时治疗和休养。

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篇4

提升预案编制质量

提出预案编制总要求

新《办法》对应急预案的编制提出了总要求,即: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该要求虽然简短,但是内涵丰富,对于提高预案编制质量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应特别注意把握“符合实际”“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等要求,保障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

规范预案编制程序

在旧《办法》有关预案编制程序要求的基础上,新《办法》作出两点新要求:

一是明确要求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二是特别强调在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事故风险评估是编制应急预案的前提和重要基础,只有通过风险评估,明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后果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预案编制才会有的放矢,具有针对性、全面性。如不进行事故风险评估,仅凭主观想象和经验判断,诸多应急情形就会考虑不全,应急处置措施就会通用性有余、针对性不足,自然无法满足实战需要。

应急资源调查同样是预案编制的重要基础,只有进行充分的应急资源调查,摸清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资源底数与协调机制,才会对应急资源进行统筹考量,对内实现应急资源合理配置,对外实现应急资源共享。

突出先期处置

突出先期处置,是新《办法》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的一个新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明确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要求

新《办法》在旧《办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新增“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的要求。

变更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的场所范围

旧《办法》只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制定现场处置方案。而新《办法》则对需要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的场所范围规定得更具体: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都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在生产实际中,特别是随着自动化程度的提高,一个岗位可能要负责诸多场所、装置或设施的管理。如果以岗位为基本单位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岗位处置方案就会有失处置措施的具体化与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的高效性。这一变化,会促进先期处置效率的提高。

强调编制应急处置卡

新《办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这是保障先期处置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

因地制宜 简化“瘦身”

旧《办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种类,按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个层级进行要求,即对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延伸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编制现场处置方案。总体而言,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都要包含这三个层级。从实践来看,由于诸多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小,风险种类少,若严格按照这三个层级来编制,会出现内容重复、形式重过内容的现象。

对此,新《办法》从实际出发,作出了因地制宜、灵活设置层级的新要求。一是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也可以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对于专项预案内容比较简单的情形很适用。二是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这两项要求,如果运用得当,可以大大简化预案文本,取得大幅“瘦身”、形式内容有机统一的效果。

简政放权 务实高效

新《办法》对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备案作出了诸多重大调整,总体体现了国家简政放权、务实高效的执行理念。

应急预案不能悬空,要“落地”

旧《办法》在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未再作进一步落实要求,造成诸多预案文本只发放至有关领导、部门的“悬空”现象。新《办法》要求,必须将预案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同时,对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这两点要求,将有力改变当前应急预案悬在空中不落地的现象。

精简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报备部门

旧《办法》要求,中央企业总部的应急预案要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等多个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新《办法》对此作出重大调整,备案部门大大减少,即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培训注重全员、科学

新《办法》对应急预案的培训从诸多方面进行了强化。

扩大宣传教育对象范围

旧《办法》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新《办法》不仅要求对从业人员,而且要求对社会公众也要进行相应的宣传教育,同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应急预案关联知识纳入培训范围

旧《办法》只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新《办法》则在应急预案之外,另将应急相关知识纳入培训范围,提出了新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应急培训内容的扩容,对于活学活用预案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从“看墙学”到“随身学”

旧《办法》要求,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这本是便于员工日常学习的一种方式。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这种张贴式做法,容易出现字体小、日久字迹褪色看不清,修订更换费事、费钱等不足。

新《办法》取消了这一条,要求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便于从业人员携带。这种从“看墙学”到“随身学”的转变,是源于实践的行之有效的好做法,会更有实效。

规范应急培训档案管理

新《办法》对应急培训档案管理进行了规范,要求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规范档案管理,对于循序渐进,持续提高应急培训的质量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预案修订需定期评估

改革修订双轨制,建立定期评估制

旧《办法》对于预案修订采用的是定性、定量双轨制。其中对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修订实行定性制,即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而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修订则实行定量制,即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

新《办法》对预案修订进行了重大制度改革,明确要求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通过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由于评估周期未作统一规定,为重点保证高风险行业预案的适用性,对其预案评估周期作出了明确要求,即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对需修订情形作出重大修正

旧《办法》对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的情形进行了列举,但是有一些情形存在内容不适用、不完整、不准确的现象,新《办法》对此作出了重大修改,如明确“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等重要情形,此次调整更切合实际,更准确。

改革有修必备制度,调整重新备案要求

旧《办法》是按照有修必备的原则要求应急预案重新备案,即生产经营单位只要预案有修订,就不仅要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要按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新《办法》对此作出重大改革,只要求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重要内容变更的,才需重新备案。

建立实战评估制度

2014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该办法要求,应急处置评估组对事故单位的评估,应当包括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执行情况。据此规定,新《办法》要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强化监督管理

旧《办法》对于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只规定了一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新《办法》在旧《办法》单一监管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了更为有力的监管措施。一是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二是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加大处罚力度 严格责任追究

对于责任追究,新《办法》从追责情形、追责对象、处罚力度方面进行了大幅强化。

扩大法律责任追究情形

新《办法》的追责情形由旧《办法》的3种增加到9种,具体包括:

(1)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2)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3)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4)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5)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6)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7)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8)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9)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扩大追责对象

旧《办法》只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新《办法》对此作出重大调整,即不仅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进行追责,而且还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加大处罚力度

旧《办法》只对违法单位进行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行政处罚4种类型的处罚。新《办法》对此作出重大变化,一是取消警告,直接进行经济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同时增加罚款额度。二是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罚款额度较之旧《办法》大大提高。如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而旧《办法》最高罚款上限仅为3万元。

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篇5

一、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进行全面修订

(一)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修订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要突出抓好应急预案自身结构和内容的修订,重点解决框架结构不完善、内容涵盖不全面、各职能部门职责不规范、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尤其是要理顺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和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的关系,使全市上下的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相互衔接、相对统一。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后,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由市农牧业局负责制定或修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由市林水局负责制定或修订;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由市防火办负责制定或修订;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由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制定或修订;城市设施安全应急预案,由市建设局负责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由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和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或修订;大规模应急预案,由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或修订;特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由市新闻中心负责制定或修订。

(二)部门应急预案的修订。部门应急预案是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职责和盟直业务主管部门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必须通过相互间的有效衔接,使其成为灾害预防处置的整体。市直部门要认真研究,在完善自身预案应对机制的同时,及时与其他部门协调沟通,从而实现点线处置与辐射联动的有机结合。部门预案修订完善后,报政府应急办备案。

市农牧业局制定或修订草原火灾、农牧业自然灾害和重大动植物疫情、重大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市防火办设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市林业水务局制定或修订城乡旱涝灾害应急预案;市环保局制定或修订环境和生态安全应急预案;市安监局制定或修订工矿企业、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建设局制定或修订建设工程、供水、供热、供气等城市设施安全应急预案;市政府信息办公室制定或修订通信安全和信息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新闻中心制定或修订通讯报道安全应急预案;市交通局制定或修订公路运输安全应急预案;锡林浩特机场公司制定或修订航空运输安全应急预案;市财政局制定或修订金融安全应急预案;市供电局制定或修订电力设施安全应急预案;市商务局制定或修订粮食供应安全应急预案;市卫生局制定或修订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公安局制定或修订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规范较大的群众性事件、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和城市火灾等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市科技局制定或修订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三)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修订。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是整个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修订重点是要切近实际,增强可操作性,切实把该类预案编制修订成条例清晰、内容明了、便于记忆、易于执行的应急预案。

市发改局负责督导全市重点项目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市经济局负责督导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编制修订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督导商贸行业企业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市建设局负责督导建筑行业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市安监局负责督导所监管企业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督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预案编制、审议和修订工作;市卫生局负责督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其他政府部门分别负责督导本系统下属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完成后要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将预案目录及文号报市政府应急办。

(四)地方农村牧区应急预案的修订。农村牧区应急预案是(场)、(分场)和广大农牧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行动指南,需要农牧民充分熟悉和掌握。各(场)要积极开展农村牧区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分场)的应急预案要立足于实际措施的运用。(分场)、社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由各(场),各街道办事处组织部署和督促检查。(分场)、社区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要报所属的(场)和街道办事处备案,主管部门将预案目录及文号报市政府应急办。

(五)重大活动单项应急预案的修订。鉴于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属于“一对一”预案,且具有时间性,因此,要通过此次预案修订工作规范预案编制程序,强化相关措施,使该类预案的编制能够随时满足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举办较大规模的集会、庆典、会展、文化体育等活动,要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应急办和政府法制办备案。以市委、政府名义举办的活动由牵头或承办单位负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后报市政府应急办和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有关要求

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篇6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县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交通部门职能分工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5)《省安全生产条例》;

(6)交通运输部《交通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1、2、2相关的应急预案

(1)交通运输部《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2)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②重伤100人以上的事故;

③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事故;

③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1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款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以下同)。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应急工作中首先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政府领导,各司其责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实行“分级响应、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制,以安吉县人民政府为主体,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法组织、参与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发挥行业指导和协调作用,防止出现事故“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新的安全事故。从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服从现场指挥,配合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以预防为主,针对各种安全风险制定安全应对措施,做好应对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平时加强培训和演练,采用科学的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测、预防水平。

(4)快速反应,协调应对

为保证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应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县交通主管部门与当地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社会公众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1、5工作机制

在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县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县交通主管部门应急预案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应急管理职责

2、1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职责

2、1、1安吉县交通局

县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保障制度,制定本县范围内有关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指挥、协调本县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掌握有关事故动态,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报告事故情况;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在县交通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下,为加强对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交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安全的局领导;

副组长:分管建设工程的局领导;

成员:县局建管科、县局运安科、县公路段、县港航处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由局运安科牵头负责。

2、1、2县交通行业管理部门

根据县人民政府和县交通局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保障制度,编制本部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掌握有关事故动态,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县交通局报告事故情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1、3县交通主管部门设立事故接警电话,负责接收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报警联络,并将报警信息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和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急管理职责

2、2、1建设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见附件一),审查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建立本项目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项目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具备在情况紧急时能及时调用的能力;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联络气象、水利、地质等相关部门,为施工单位提供预测信息;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应急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组织、协调、落实各参建单位用于应急抢险救援的物资、设备、人员,配合交通、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按规定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2、2施工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单位制定的本项目应急预案,认真分析施工作业环境危害因素,充分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本合同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见附件一);结合工程特点建立本合同段应急救援组织和救援小分队,编制应急处理措施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每年不少一次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合同段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对本合同段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对施工过程中重大生产安全技术问题组织专家进行专项研究;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必要时可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帮助;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报告;及时编写具体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案;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2、3监理单位

根据建设单位制定的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本单位在该项目的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的责任人,明确相应的工作程序、内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配合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监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对危险性一般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巡查,必要时应到现场督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改正;严格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月度计量支付管理;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预防预测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急管理要突出预防预测。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定期开展预测信息接收,及时转发给各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应通过对工程施工作业环境风险分析,做出相应判断,向施工、监理单位预测信息,督促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反应准备。

3、1预测预警

预测预警是对自然灾害(台汛、风暴潮、冰雹、暴雨、雪等恶劣气象以及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灾害)、施工管理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进行风险分析,推测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预警信息。

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由县人民政府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和,县交通主管部门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转发给各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给各施工、监理单位,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它预测预警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危险源分析和重大危险性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情况作出相应预测。

3、2事故预防

县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得到的自然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向建设单位预警信息。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特点,调整施工计划,提前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监理工程师应给予相应的指导和监督。

在日常施工管理中,施工单位要结合施工条件,认真分析工程特点,必须摸清重大危险源的确切状况,并加以跟踪、监测、监控和预警,变事故处理为事故预防,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排除,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掌握企业安全管理的主动权,实现保障安全的目的。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4、1、1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现场有关单位安全负责人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1、2报告程序

发生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于30分钟内向建设单位快报(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项目属性于30分钟内按规定向县交通主管部门以及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其他有关部门快报(见附件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建设单位应同时向省厅质监局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6小时内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事故初步原因必须在12小时内进行续报;情况紧急或有新的情况发生,应随时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

县交通主管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县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和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同时通报县安监局等其他有关部门。

4、1、3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

(2)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发证机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的姓名及岗位证书情况,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项目基本概况;

(4)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与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4、2应急处置

4、2、1处置原则

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发生一次重伤3-4人、或涉险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事故,市县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相关成员组成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发生一次重伤5人以上、或涉险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事故,县交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相关成员组成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

4、2、2现场处理

(1)县交通局派出现场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赶赴现场实地指导督办,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支持协助县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县交通局有关领导报告。

(2)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政府应急指挥命令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续报有关情况。

(3)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项目或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和事故调查。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4、3信息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由负责组织处置事故的人民政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布。

5应急终止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启动单位决定应急终止,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

5、1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险情排除;

(2)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结束;

(3)被困人员安全离开突发事故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5、2应急终止报告

(1)应急状态终止后,县交通局根据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和结束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报告。

(2)应急状态终止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县交通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或险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6应急保障

6、1组织保障

(1)县交通主管部门应定期研究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建设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项目职责范围内所属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设施设备、物资管理进行有效监理。

(3)施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

(4)监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督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设施设备、物资管理等情况。

(5)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多部门配合的,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消防、卫生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2宣教保障

县交通主管部门以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防及有关知识宣传,对应急预案进行宣传、讲解,增加预防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建设和施工单位应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审查其安全培训纪录。

6、3人力保障

(1)建立由县交通主管部门、县交通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建设项目等三个层面组成的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网络,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确保应急反应迅速。

(2)成立项目抢险队伍,主要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3)成立应急管理队伍,主要由县交通主管部门、县交通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组成。接受并执行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的应急命令、指示,组织各有关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4财力保障

(1)县交通主管部门每年要安排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2)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应急保障计划,设立应急管理台帐。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应急资金管理的定期审核。

(3)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其附加险,以保证事故发生后的赔付。施工、监理单位应为本单位员工及劳务合作人员投保相应的社会保险,此项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

6、5演练保障

建设、施工单位要根据建设工程实际,制定应急工作演习方案,每年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触电、溺水、防台、防汛、高空坠落、坍塌等演习活动,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7预案管理

7、1责任追究

实行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更新

县交通主管部门根据事故应急管理情况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向市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生产环境、工程规模和自身条件的改变,每年度不断修订更新本单位、本项目的应急预案。

7、3预案解释与实施

本预案由县交通局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年月日起施行。

建设、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1、编制目的

2、危险性分析

2、1工程概况

2、2危险性分析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明确救援小分队的人数。原则上合同价不大于5000万元的,人数不少于15人;5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3000万元,人数增加5人。

4、预防与预警

4、1预测预警

4、2事故预防

5、应急响应

5、1事故报告

5、2应急处置

6、应急物资、设备

应明确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种类和数量。

如:救护人员的装备:头盔、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呼吸保护器具等;

消防救护器材:救生网、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垫、救生滑杆、缓降器等;

土石方工程设备:挖掘机、铲车、吊机等;

海上(水上)结构物施工:起重船、救生船、救生艇等各类船只、设备等。

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篇7

一、严格预案管理,完善预案体系

一是督促预案修订。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三大直管行业、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工作,积极督促各镇街和相关部门修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完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实现数据的及时更新,提高预案的实用性、操作性。二是严格预案评审。在聘请了41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的基础上,5月中旬,对专家成员进行预案评审、备案知识的培训。各级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后,都必须由相关专家进行严格的要素评审,增强预案的实用性、操作性。三是强化预案备案。按照上级工作安排,近期主要抓好新建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工作,督促省、枣庄市驻滕单位进行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确保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四是搞好预案衔接。认真梳理市、镇街(部门)与企业预案,企业总体预案、专项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相邻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区域预案的内容,搞好相互之间的衔接,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快速反应的预报预警预防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能力

一是强化队伍管理。进一步加强5支危化品专业救援队伍的管理,加快重点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步伐,将东沙河、南沙河、木石、柴胡店等4支区域性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交由镇安监中队管理,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二是强化技能培训。在各救援队伍抓好自身业务技能学习和训练的基础上,近期在山东危险化学品鲁南应急救援中心,举办两期应急救援队员院前急救知识培训班,全面提高救援人员的现场处置能力。三是强化资源管理。及时对专业救援队伍的救援装备进行维护或更新,充分发挥预警救援指挥平台功能,随时掌控全市应急救援资源的分布情况,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拿得出,用得上。四是强化预案演练。按照“练为战”的原则,引导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救援预案演练,5月组织煤矿暴雨期间停产撤人演练,6月组织采石场应急救援演练,力求在演练中查找不足、修正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

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篇8

关键词:建筑施工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建筑施工危险源的识别、评价

1、1建筑施工危险源的识别

建筑施工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是建立应急体系和编制应急预案所必需的基础信息,通过对建筑施工危险源进行识别,力争从小的危险源中发现大的危机,避免其发展演化为突发安全事件,并对识别出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对有可能演化为大的突发安全事件的危险源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加强重点检测,并制定应急预案。建筑施工危险源识别是指从施工生产活动中,识别出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物质损失、施工作业环境破坏、相邻建筑物移位等意外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并判定其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事故直接原因及其过程。在危险源识别过程中要借助于一些技术和工具,这不但会提高识别效率,而且可以规范操作、不易产生遗漏。危险源识别技术和工具主要有Delphi法、情景预测法、头脑风暴法、安全检查法、分解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图解法等方法。在危险源识别过程中,可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运用这些技术和工具[1]。

1、2 建筑施工危险源的评价

建筑施工风险源被识别后,要进行脆弱性分析,以确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哪些地方容易受到破坏,最终提供这些信息:受事故严重影响的区域;预计位于脆弱带中的人员数量、工种以及可能波及的外部人员情况,如居民等;可能遭受的财产破坏,包括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在进行脆弱性分析的基础上,必须进一步评价事故发生时,对施工现场及周边造成破坏或伤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导致的实际破坏或伤害程度,以确定风险源的严重性,否则无法为安全风险管理以及应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决策层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危险源的分级评价。为了使分值尽量客观,减少主观方面的影响,参加评价的人员除项目决策人员、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现场操作人员,还应请项目外部人员参加,如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以及相关专家等。

1、3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信息库的建立

建立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信息库不仅有利于企业应用和分析信息,而且为今后的应急管理设立了良好的信息平台,使企业对项目的进展作出正确的预见。重大危险源信息库也是一种应急防范的良好方式,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对项目的内外环境有比较清晰的认识,便于从危险源识别和评估分析的结果中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组织的机制和施工人员的不良行为。通过提高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的能力来消除突发安全事件生长的土壤,这也正是应急管理所要实现的最根本目标[2]。

2 建筑施工企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政府和企业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及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物质、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的应急基础,开展应急救援的“底线”。它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应急准备和应急管理不再无据可依、无章可循,有利于培训和演习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3]。

建筑施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基于工程项目风险分析的结果、企业应急资源的需求和现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此外,预案编制时应充分收集和参阅己有的应急预案,以减少工作量和避免应急预案的重复和交叉,并确保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通常,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第一,成立预案编制小组。施工现场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行动涉及不同部门、不同专业领域的应急各方,因此需要建筑施工企业组织一个专门的预案编制小组,统一组织施工现场有关部门和企业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第二,进行风险识别与风险评估。风险识别应分析本地区的地理、气象等自然条件,施工对象、施工方法等的具体情况,总结本地区、本企业以及建筑行业历史上曾经发生的重大事故,将其分门别类,每种类型分成不同级别,分析这些事故灾难的机理,明确影响这些事故灾难的因素有哪些,最终识别出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灾难。施工现场风险评估的目的就是通过分析重大事故灾难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发生时对施工现场及周边可能导致的实际破坏或伤害程度,来确定是否要进行相应的应急准备。第三,具体措施的制定根据前面分析的结果,针对突发事件涉及具体的应对措施,这些措施可以采用标准操作,也可以采用建议形式。第四,应急机构及其人员职责的确定预案编制过程中,人员职责的确定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启动预案时,不同的环节或方面需要不同的人员去执行和实施。明确人员职责是成功实行应急救援活动的重要保证。第五,应急能力评估依据危险分析的结果,对己有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包括企业及施工现场应急资源的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和设备、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能力包括人员的技术、经验和接受的培训等。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将直接影响应急行动的快速有效性。预案制定时应当在评价与潜在危险相适应的应急能力的基础上,选择最现实、最有效的应急策略。第六,评审与为保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与实际情况相符合,施工现场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必须经过评审,可以由项目部及施工企业组织进行内部评审,专业性较强的应急预案还应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必要时请地方政府有关应急机构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后,要履行批准手续,按有关程序进行正式和备案。第七,演练与调整应急预案经批准后,应急机构应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应急演习和训练,从中查找问题并加以改进,提高预案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演习应急预案是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应急预案的演习或实施过程中,通过参与者的信息反馈,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与修改是非常重要的,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任何一个小环节上出现的问题都要认真对待,因为小的失误也可能导致整个应急预案在实际运用中失败。施工现场在各个时期都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危险源的状况会有所改变,人员也经常调整,因此也需要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定与修改[4]。

参考文献

[1]王兰宇、常见建筑风险的防范 [J]、科技资讯, 2006,14

[2]王红星、建设工程风险管理[J]、安徽建筑, 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