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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建议与意见(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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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建议与意见篇1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乡通过开展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农村基层组织“强班子、树正气、促发展”主题教育,以及“住村联心”工作的开展,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水平不断提升。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形势的发展,面对新农村建设目标和广大群众的要求,村级民主管理还面临许多新矛盾、新问题。全面推进以“契约化管理、程序化运作、长效性推进”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对于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农村;对于进一步转变基层管理理念和方式,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理顺村“两委”关系,规范村级组织在村务活动中的行为,进一步健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体制;对于加快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政治权利,实现“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对于巩固和发展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深化“住村联心”工作,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等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依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打破农村现有传统管理模式,依法治村,依规办事,推行村务契约化管理,建立起权责明确、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监督有力、运作规范的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体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构建“和谐农村”和推动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三、目标任务

以构建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体制、打造和谐村级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村党支部的领导权、确保村民的知情权、落实村民的参与权、保障村民的决策权、完善村民的监督权为核心内容,创新村级民主管理新模式。

1、强化村党支部的领导权。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农村民主必须置于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在村务管理中,村党支部要通过筛选确定村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事项、引导协调其他村级组织落实决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决议、检查评议决议执行情况等4个环节落实好领导权。要建立健全村级班子高效和谐运转机制。建立村“两委”定期集中办公制度,通过集体议事、集中审批、分析民情、便民服务,为村级组织搭建学习交流、民主决策、村务公开、沟通民情、服务群众等五大平台。以树立党组织和党员新形象为目标,建立党员干部责任乡制度,做到在为群众提供良好服务的过程中凝聚群众、团结群众。深化“好村官、好搭档”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和推动村级班子建设。

2、确保村民的知情权。

(1)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化。凡是涉及村民切实利益的事项及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向村民公开。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要建立健全公开内容真实完整、公开程序公正规范、公开方式及时长效的财务公开制度。公开内容上,做到村级所有收支、资产负债、债权债务逐项逐笔明细公开,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逐项公开。公开形式上,设置便于群众观看、设施牢固的固定公开栏,财务公开表上墙公开,并积极创新有效公开载体。公开时间上,做到按季公开,收支金额大、往来频繁的村实行按月公开,涉及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粮食直补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做到随时公开。

(2)情况通报制度化。至少每季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一次村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两次村务恳谈会,把村里已做的和想做的事情一一向党员村民通报,并交流和反馈有关意见。

(3)制度程序化。民主管理程序必须上墙,让村民了解掌握。同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汇编成《民主管理手册》,分发给村民。

3、落实村民的参与权。

(1)实行事前意见征求制度。村两委在确定村重大事项时,要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特别是党员、村民代表的意见,经收集梳理汇总后,村两委依据多数村民的意见提出初步方案,再提交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公告。对提出意见建议的村民代表要及时进行反馈,做好解释说明。

(2)推行“1+1”联系农户制度(1名党员和1名村民代表联系5-10户左右农户)和村干部夜访农户制度。以此作为经常性地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绿色通道。

(3)重大村务听证会制度。在重大村务决策前,必须召开民主听证会。凡年满18周岁以上村民均可自主参加并可以发表与议题有关的意见建议,吸收意见修正方案后再进行表决。对多数到会村民不赞同的议题,不再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

4、保障村民的决策权。

(1)村两委议事制度。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村日常事务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决定内容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并公告。涉及村民利益的事情,按照民主管理的规定,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提出初步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后确定。

(2)重大村务表决制度。凡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都要通过每户征求意见、“1+1”联系农户制度和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在此基础上,村两委提出初步处置方案,然后召开民主听证会,充分听取村民意见,村两委修正方案后由党员大会讨论,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最后在村务公开栏公开。

(3)实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因村干部违反程序,给村集体和群众造成负面影响或损失的实行责任追究。对违规行为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并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作出书面检讨;对违规行为造成损失和影响严重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组织上给予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触犯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完善村民的监督权。

(1)规范监督内容。村级财务监督内容涉及集体资产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等。工程招投标监督内容包括工程招投标管理细则执行情况、工程质量和工程变更情况、工程验收及工程预决算情况等。另外,实行绩廉承诺制度,村干部误工报酬村民评议制度和工作报告制度,监督评议村干部的业绩和廉洁等情况。监督和评议结果当场公开并在公开栏公示,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

(2)规范监督网络。村两委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招投标领导小组,做到监督事前化、民主化、系统化、网络化。

(3)规范管理监督。特别是对村级财务监督,实行“六统一”。即:①统一制度,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制定村级财务管理制度;②统一票据,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必须统一使用合法、有效票据,杜绝非法票据;③统一审核,所有票据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后,由村财务负责人签批后再送乡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人审核;④统一公开时间,统一于次月10日前为公开期;⑤统一公开内容,由乡财务室按时提供公开内容,一式二份,一份作公开用,一份交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备查;⑥统一建档,由乡财务室统一收集、整理、审核、反馈、归档。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5月)

1、进行动员部署。乡里召开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动员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村要召开动员大会,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作动员讲话。动员时要阐明推进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重点内容、方法步骤;要联系本村实际,对推进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制定实施方案。各村要根据乡党委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推进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进行学习培训。集中一定时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各村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及《**规范村级组织工作指导意见》,深化对推进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克服各种厌倦思想和畏难情绪,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6月-8月)

1、进行制度疏理。各村要组织力量,摸清各村底数,对各类制度进行疏理,指导制定各式契约文本。

2、实行村务契约化管理。村事务契约化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以下9个方面:

(1)财务管理。包括财务计划、收支和分配,集体债权、债务,村干部工资、误工补贴、公费投保,种粮直补,救灾、扶贫、助残等款物的接收、发放,村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等。

(2)集体资产承包。包括集体企业、机械设备、厂房、水利设施等集体资产和各类资源的处置、承租、承包及经营等。

(3)土地承包管理。包括土地承包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机动地、“四荒”地承包,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失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等。

(4)村庄规划和建房管理。

(5)政务决策。包括村重大事项的决策,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的制定实施,村干部承诺事项等。

(6)公共事务管理。包括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文明户、五好家庭的评创,村民户籍变更,抚养赡养,公墓及丧葬管理等。

(7)社会治安。包括村综治组织工作制度的制定落实,纠纷调处,“两口一屋”(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家庭成员的管理等。

(8)社会公益事业。包括集资筹资修路、安装自来水等。

(9)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

契约化管理的形式主要有合同、协议、纪要等。一般情况下,涉及土地、集体资产、企业承包内容,与群众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村务,可采用合同的形式;涉及建房管理、公共事务、社会道德、公益事业、治安防范等内容的,可采用协议的形式;涉及村全局性重大事项决策、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干部使用管理等政务决策方面内容的,可采用纪要的形式。每一项事务具体采用哪种契约形式,可以村为主,分门别类制定出统一规范的契约文本,各村根据具体村事务的实际需要,因事、因地制宜,在统一制定的文本基础上进行增删取舍、个案选择,采用最适合的形式。

3、完善议事流程。依据村务的不同内容制定五套操作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1)年度规划、重大政策、工程项目:征求村民意见收集梳理意见村两委会提出初步方案民主听证党员大会讨论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村务公开。

(2)集体资产经营:①非大额度:村两委会提出意见党员大会通报村民代表通报村务公开;②大额度:村两委会提出意见党员大会讨论村民代表讨论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村务公开。(注:非大额度指收支1万元以下项目。承包经营方案和10万元及以上集体资产经营项目要进行民主听证。)

(3)村干部误工补贴:村两委会提出方案村民代表表决党员、村民评议当场公布评议结果村务公开。

(4)招投标:招投标领导小组提出方案村理财小组、监督小组、村民代表讨论民主听证党员大会讨论村民代表表决公告投标签订合同村务公开。(注:招投标具体工作参照《**招投标市场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项目实施后由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待工程验收后提出决算方案向党员、村民代表通报,再村务公开。)

(5)财务审批:合法原始凭证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理财小组审核审批人签字出纳报销乡财务监督核算财务公开。

4、编制《村级民主管理手册》。对各村村规民约及各类制度进行完善。并为每户编制《村级民主管理手册》。

(三)深化提高阶段(**年9月—10月)

1、认真抓好“回头看”。工作告一段落后,各村要进行一次“回头看”,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进行查漏补缺。

2、做好总结深化工作。认真做好经验总结、资料归档等工作,接受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推进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党委牵头,乡纪委、民政办、农村工作办公、司法所等有关人员组成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乡面上的指导和日常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主任是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定专人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为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的顺利推行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2、坚持原则,稳步推进。推进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要坚持合法性原则、民主性原则、实效性原则、公开性原则,形成一个权责明确、有机统一、高效运转的权力架构,使村务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主导作用,理顺村“两委”关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村级党组织的威信,激发村级组织活力;要明确村民的主体地位,让村民积极参与,激活新农村建设的活力,促进农村社会和谐;要充分发挥“住村联心”干部的指导作用,把推进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作为深化“住村联心”工作的有效载体来落实,确保该项制度进一步落到实处。

财务部建议与意见篇2

一、民主理财的现状分析

近几年,上级政府对农村财务管理的要求不断增强,民主理财组织逐步得到各级政府的关注,尽管意识在加强可其职能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从过去民主理财的现实状况看,基层还没有按照理财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有相当部份的村组民主理财是流于形式,笔者在实际调查中发现有这几种情况。一是参与理财的人员不是群众推选的,而是村干部指派的一些人员,就是我们常说的膀弯子里面的人或者说是干部心目中的人,极少数村还有今年是张三带一些人查查,明年是李四带一些人看看,好象是轮流坐庄,出现人员选定的随意性,而缺乏群众性;二是理财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是业务水平达不到理财的水准,有的是思想境界不是太高,存在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只要自己没有吃亏,从而就查不出什么问题,理不出什么管理的思路,好象理财走的是“程序性”,而缺乏原则性;三是村干部和理财人员对理财的认识不足,视民主理财为走过场,把理财看着是一次小小的聚会活动,几个人简单地看一看帐目签个字,就了事啦,没有指出管理存在的不足,也不提支出的不合理,出现理财的不规范性,而缺乏严肃性;四是基层组织对理财人员的报酬和职能不明,存在可参加可不参加,想去就看看、翻翻,不想去就罢了,体现不出理财的必要性,而缺乏严肃性。为此,曾出现:(1)少数村组收入本应年初入帐而在年底仍至次年入帐,当年的资金使用成本增大、效益低下,违反了《会计法》;(2)个别村组隐藏收取的其它收入,搞帐外帐,私设“小金库”,违反财经制度;(3)个别村组干部将公款用于个人消费,公款吃请于个人交易,违反廉政规定。

透析不良状况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农村基层组织缺乏对民主理财的理解和运用,把民主理财简单地理解为就是安排人员查查帐,过个场子,人为狭义了民主理财的实际作用。应该说民主理财和查帐是有区别的。从两者的概念就不难辨析其区别,所谓查帐,又称财务检查,是指通过对单位账证及有关资料的检查,查核单位会计资料所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经济违法行为的一项检查活动。所谓村组民主理财,是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本组织财务经济活动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组织原则,是保证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民利,管理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主要任务是履行村民拥有财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负责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日常经济活动和财务活动的审核、监督检查,代表群众理财,保证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能够按照财务制度运行。由此可见,民主理财涵盖着事前的议事、事中的监督、事后的检查这一全过程,而查帐仅仅是民主理财的一种形式,属于民主理财的事后检查,两者区别明显,不可等同。

二、民主理财的基本程序

民主理财是民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民主理财是监督村级财务健康运行的有效手段。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格的民主理财程序是实施民主决策的保证。民主理财工作的一般程序可以概括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检查。

事前参与,是指民主理财小组在每一个财务事项发生时,要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这就要求村级组织在每年制定财务收支方案时,必须邀请理财小组成员参与方案的研究,若中途追加收支业务事项,也应该通过合规的方式告知理财小组成员,其目的就是请他们参与议事,知晓本村今年的收支大帐。

事中监督,是指在财务事项进行过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仔细监督财务事项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资金监督,这就要求理财人员围绕财务计划和项目要求,看看项目实施有没有按预先制定的计划和方案进行,同时理财人员应要求村组织进行项目监理,看项目有无合同,施工单位是否符合规定资质要求,工程有没有偷工减料、实物有没有短斤少两等等,并适时记录留存,便于资金结算使用。

事后检查,是指民主理财小组在财务事项完成后,要认真进行检查,包括查阅财务会计凭证、查阅账目、查阅会计报表、查阅财务公开等财务会计基础资料,看财务记载是否规范,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项目资金预算计划、项目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书、日常监理记录、项目审计报告及决算书),支出是否合理、合规。

民主理财理论要求是根据经济业务量多少按季或按月开展理财活动。对于重要的财务事项,还要坚持随时发生随时理财。笔者从农村实际情况看,民主理财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即每年的村级资金收支方案制定前的一次(2-3月),夏季资金结算后一次(7-8月,秋季资金结算后一次(11-12月)。

三、民主理财的职责要求

民主理财组织是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一种监督机构,既非管理机构,也非决策机构。民主理财小组的建立要以村(组)集体组织成员为主,有关干部共同参加,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成员一般5—7人(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监委会成员)。小组成员必须有正确的指导思想、政治觉悟高、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有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业务工作能力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并敢于同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熟悉运用财经法规和制度,有丰富的审计、会计及其他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技能、敏锐的判断分析能力和准确的表达能力;顾全大局,积极维护集体和人民利益,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理财人员业务上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并能积极参加有关政策和业务培训,主管会计业务的财政、审计部门,主管农村财务的农经部门要牵头组织学习和培训,以便及时更新业务知识、掌握财政政策,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好民主理财。民主理财小组要制定议事规则,定期召开例会,结合本村(组)实际,研究如何理财、怎样理财,切实履行好理财职能。民主理财组织的权力来源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原则下,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本村事务具有最高的决策权力。民主理财组织在村两委领导下与财会人员共同组织开展工作,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依法行使职权,不能随心所欲和无政府状态。基本职能:

1、参与村(组)各项管理制度和财务计划的制定、编制,参与村(组)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

2、有权审核和检查本村的财务帐目及相关凭证,定期审核村委会、村民小组财务帐目、财务开支、集体财产经营使用管理情况,有权否决不合理的开支;

3、接受村民的委托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或经济事项质疑审计,有权要求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

4、监督财务定点定期张榜公布,向村民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反映村民意见,对财务和集体经济管理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并协助干部做好释疑、开导工作。

实际工作中,理财小组必须摆正位置,掌握好工作尺度。切忌理财就凌驾于村“两委会”和财务人员之上,故意刁难,也不能应付理财对村“两委会”唯命是从,不负责任,否则就失去民主理财的真正作用。当民主理财组织与村两委会或村民小组的争议无法协调时,属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其它方面意见不一致的,由镇人民政府裁定。民主理财是国家和各级政府再三强调的政策性要求,也是我们管理工作中必须履行的一项制度,村组织要充分认识理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健全理财组织的基础上,要保证一定的理财经费,更好发挥理财的监督职能,推进村财务规范运行。

四、民主理财的基本规则

村级民主理财是一项管理活动,要规范推进民主理财,在正常开展中还应遵守三项基本原则:

遵守保密的原则。保守秘密是审计人员必备的要求,理财人员对工作中了解接触的集体和有关当事人的信息资料要保守秘密,未经证实的事项不得外传,未经村委会或当事人核对的审查结果不能向群众公布。如果村委会或当事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要经村支部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后才能向群众公布。

遵守规范的原则。一是调用资料规范。理财人员使用财务资料、审阅财务资料必须以理财组织的名义进行,并需资料保管人员在场。未经同意,不得以个人名义查阅,接触使用的资料要完整无缺地交还。二是审计记录规范。民主理财组织要有专门的活动记录簿,对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活动具体内容、问题和建议、结论以及村组的回复处理等事项,都要在记录簿上详细记录,参加监督活动的理财组织成员要在记录簿上签字盖章,以示确认对此负责。记录簿是民主理财组织履行职责、反映问题、形成结论的原始凭据,要作为重要档案长期妥善保存。

财务部建议与意见篇3

一、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不断提高计划和预算的监督实效

一是认真做好人代会前计划和预算的初审工作。审查通过计划和预算报告是人代会重要议程,进行计划和预算草案的初审是每年财经委例行的重头工作。为了保证计划和预算能够依法、科学、合理安排,年初人代会前,在主管主任的带领下,财经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集中听取了市发改委等7个政府部门的汇报,审查了市建委等8个单位提交的书面汇报材料,在关注我市经济发展总体情况的同时,重点关注了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在调研的基础上,财经委召开全体会议,对计划和预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正式转给政府,并要求给予反馈。同时,财经委充分发挥委员作用,高度重视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集体讨论研究起草计划和预算审查报告。人代会期间,根据初审意见和建议,结合代表审议情况,财经委代市人代会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形成了计划和预算审查报告(草案),提交市人代会审查批准,为人代会审查批准市政府计划和预算报告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二是搞好决算审查和跟踪监督。决算是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最终的、全面的反映,也是一年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结果在财政收支上的集中体现。为了搞好决算审查,财经委做了大量工作。首先,提前介入,确定审点。从年初开始我们就着手准备,通过认真筛选人代会前在预算执行情况调查中了解到的问题,确定了对20__年市本级决算审查的重点。此外,还结合wmk实际情况,要求市审计局着重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收支情况、20__年社会保障资金的收缴与使用情况、以及河道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等重点进行专项审计,并报送专项审计报告。其次,认真调研,搞好初步审查。常委会审议前,财经委召开专门会议,对财政决算及上述同级审重点方面进行了初步审查,并于政府有关部门交换意见。根据财经委委员们的初审意见,结合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财经委形成了决算审查报告,提交常委会议。在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政府决算草案报告和审计报告时,常委会认为财经委的审查报告依据充分、监督有力、建议合理。第三,跟踪监督,督促整改落实工作。按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政府应于11月底前将审计报告揭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专题汇报。为推动整改工作,财经委多次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了解情况,由于财经委的跟踪监督和政府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截至11月中旬,已上缴罚款及税款 亿元,……,总体整改情况政府向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主任会议做了汇报。

二是做好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年中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也是监督法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规定动作”之一。在常委会议前,财经委组织财经委委员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集中听取市发改委等13个计划和预算重点执行部门关于上半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汇报,并对一些重点问题作了深入调查。在调研的基础上,财经委决定改变政府以往向常委会做关于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要求,而是全面报告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两个报告,对政府提出了下半年工作建议,比如要重点抓项目开工、投产和达产,使之尽快产生效益;要抓紧落实志强书记提出的全年实现35亿财政收入的奋斗目标,把任务分解到县(市)区,保证全年任务完成;要加强调度和分析,研究收入结构;要控制支出等等,得到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认为这些意见和建议对下半年经济工作有一定的宏观指导作用。

三是开展对“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政府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中期评估情况。今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三年,为此,财经委提请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汇报。主任会议审议前,财经委在主管主任的带领下,听取了市发改委的汇报,并交换了

对评估报告的修改意见,为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十一五中期评估报告做好准备工作。二、注重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节能减排工作是今年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敦促市政府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在年初制定工作安排时,财经委把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汇报作为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题之一,并安排组织一次视察活动。今年5月,在主管主任的带领下,财经委组织财经委委员和部分代表对节能减排重点企业进行了视察,并听取了政府工作汇报,针对目前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要进一步加强跟踪监督,扎实做好节能减排监察工作;要进一步争取上级政策,不断加大节能减排投入等具体的建议和整改意见,有力地推动了节能减排工作的落实,收到了可喜的成效。

二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今年是奥运年,又恰逢改革开放30周年,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为敦促政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跟踪监督20__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财经委提请主任会议于7月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召开之前,财经委在主管主任的带领下,组织部分财经委委员、[!]市人大代表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视察。通过主任会议的审议,提出了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执法和职业病防治、建立长效机制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建议,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

三是关注银行机构支持地方经济情况。近年来,由于宏观政策调控,以及企业信用等级低、贷款质量差的原因,我市各国有商业银行和交通银行贷款审批权被上级行逐步上收,致使我市银行机构信贷投入受到制约,造成了一方面是我市中小企业贷款难,另一方面是银行存款不断增加,但存贷比较低,大量存款外流。为此,我们立题重点研究如何解决和缓解这个矛盾,提请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人民银行wmk市中心支行关于我市银行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4月中、下旬,财经委就我市银行机构运行情况,特别是我市银行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专题调研。先后听取了市银监局、金融办、人民银行、经委的汇报,又深入到9家银行机构和4户企业了解实际情况,在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我市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经过主任会议审议后,送交各位市委常委参阅。财经委的调研和主任会议的审议引起了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不仅成立了wmk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还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锦政办发[20__]62号),对优化我市金融生态环境提出了具体规定,也对银行业提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增加信贷投放的要求。通过我们的有效监督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我市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正在进一步优化,金融部门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

四是加强对工业经济的监督。为推动我市工业持续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财经委提请常委会于10月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获省技改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工业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议审议前,在主管主任的带领下,财经委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听取汇报,了解情况,并组织部分财经委委员、市人大代表对技改贴息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调研,掌握了比较翔实的资料,形成了调查报告,提交常委会议。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时,结合调查报告,针对关于尽快落实省技改财政贴息项目配套资金、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关于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以及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等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三、按照市委要求,积极推进服务业发展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4月份,市委书记刘志强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7月份,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正式决定由市人大常委会推进我市服务业发展。对此,市人大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明确了此项工作由王铁成主任负总责,副主任赵凤义和刘成吉分工协作,重点推进商贸流通业和物流业,财经委为具体工作部门。

二是深入调研,掌握服务业发展情况。4月下旬至5月上旬,财经委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铁成和副主任赵凤义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凌河区、古塔区、市商业局和发改委听取汇报,并与我市商贸流通业的部分企业家进行了座谈,全面细致地了解了我市服务业的发展现状,查摆了目前我市服务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难题。通过深入的调研,财经委形成了《关于我市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的送阅件,市委书记刘志强批示将此份报告在市委内部刊物上发表。8月中旬,财经委再次专门听取了政府关于我市商贸设施建设和商贸流通业发展情况的汇报,结合汇报情况,9月上旬,财经委逐一走访了对我市20__年10个投资1亿元以上商贸项目,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细致的调研,为推动政府进一步做好服务业发展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协调各方,帮助物流企业解决实际问题。7月下旬,财经委根据前期调研掌握的情况,召集开发区管委会、公安局、交通局和wmk供电公司的领导到有关物流企业进行现场办公,解决了物流企业反映强烈的疏港公路交通和路况方面的三个具体问题。9月4日,刘成吉副主任任会长的市物流协会组织召开了加快港口发展联席会议,市政府及相关单位的领导和物流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各方就如何建设绿色通道问题,广泛深入交换了意见,对交通、公安部门提出了“十不准”的要求;对wmk港提出了积极主动配合、理解和支持交通公安部门执法的要求;对运输

企业提出了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依法行车,安全行车的要求;对市纠风办、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了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的要求。这次会议还取得了三点共识,即凡进出wmk港车辆,运输量不超过30%的一律放行,超过的按下线处罚;凡进出wmk港集装箱车辆一律放行;临港车辆在区域内运行,区域范围由企业与当地共同协商。长期以来困扰物流企业的困难得以解决,不仅受到了企业的称赞,还促进了我市物流业的发展。四、围绕中心经济工作,认真组织参与调研和视察活动

一是组织了县(市)区重点工业园区建设情况调研。今年,省政府提出要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为摸清底数,推动县级政府做好汇报准备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根据市委书记刘志强的指示,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赵凤义带领财经委的同志,于5月中下旬对各县(市)重点工业园区建设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调研,提出了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解决制约园区建设的土地和环保等瓶颈问题、科学规划产业布局等具体要求和安排意见,为各县(市)重点工业园区争取上级资金、加快建设步伐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参与了对县域经济的视察。年初,市委提出了“县域兴则全市兴”。在2月18日的市委常委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就推进县域发展提出要采取“一逼二奖三罚”的措施后,得到市委的采纳,并随后提出了县域经济“双增升位”的目标要求,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决定》(锦委发[20__]2号),明确了今后三年县域经济发展的目标。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7月份,常委会精心组织,由常委会主任王铁成和副主任赵凤义各带一队,视察1-6月县域经济情况,财经委全力参与。视察中,提出的要因地制宜搞好县域经济规划、重点抓好工业园区建设、打造优秀干部队伍和企业家队伍、促进农民增收、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等方面意见和建议,受到市县(市)区政府的重视。

三是配合全国人大预工委来锦调研。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来锦开展完善财政体制等调研,财经委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在主管主任的带领下,先期听取了我市和凌海市财政部门的汇报,就其汇报内容提出了完善和修改意见,并得到采纳。在与全国人大预工委来锦调研人员进行座谈时,大家就现行地方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交流,副主任赵凤义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姚胜的高度重视,他表示这几点建议具有合理性和操作性,对此次调研帮助很大。

四、加强自身建设和对外联系,为搞好监督工作奠定基础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今年是财经委作为专门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第一年,也是监督法实施的第一年,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年来,财经委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自身建设的重点,组织财经委委员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还围绕中央的大政方针及省、市重要会议精神、《监督法》及涉及本委工作的业务知识等组织集中学习和开展自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

二是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年初,财经委从完善内部制度着手,起草了《wmk市十四届人大财经委工作规则》(草案),经财经委全体会议通过后正式实施。同时,建立了财经委、财经委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各处室和处长的岗位职责,明确了各项法定监督工作的工作程序。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成为了推动财经委工作的重要保障,也使我们的监督工作更具严肃性、实效性。

财务部建议与意见篇4

【关键词】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比较; 完善建议

一、引言

2008年以来,由结构性金融产品引发的世界金融危机给全球资本市场带来了巨大灾难。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正因为缺乏对结构化主体和表外主体的披露而遭受众多批判和指责。因此加强结构化主体的披露工作成为应对金融危机迫在眉睫的任务之一。2010年1月,IASB即决定在IAS 39和IFRS 9之外,单独一项关于报告主体参与其他主体活动的披露准则。2011年5月,IASB正式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IFRS 12)“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规定了与主体在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和未予合并的结构化主体的权益相关的广泛披露。一年半后,2012年11月,我国也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及时反映了国际准则的最新进展。本文将详细比较IFRS 12与我国相关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异同,并对我国相关准则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一些建议。

二、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准则的国际发展与我国制定该准则的背景

2011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IFRS 10)“合并财务报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IFRS 11)“合营安排”、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IFRS 12)“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IAS 27)“单独财务报表”(2011年修订)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IAS 28)“合营和联营中的投资”(2011年修订)。此“一套五项”准则为合并、合营的会计处理及涉及其他主体的跨级披露制定了标准。其中,IFRS 12规定了与主体在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和未予合并的结构化主体的权益相关的广泛披露。它规定主体必须披露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价该主体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性质和相关风险以及此类权益对其财务报表的影响信息。IFRS 12统一和改进了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被投资主体具有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披露要求,并新增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要求。通过表1列示了IFRS 12的发展进程。

而我国,在《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征求意见稿)》之前,有关企业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散见于“长期股权投资”和“合并财务报表”之中,不仅披露范围有限,而且披露内容不全面,不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全面了解并评估企业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风险及其对本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我国在国际上“一套五项”准则后,即着手立项研究合并财务报表、合营安排、长期股权投资及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等及相关披露要求,根据研究成果,起草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草稿)》,并广泛征求部分中央国有企业、商业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的意见,数次修改,几易其稿,形成讨论稿并征求了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意见,根据委员反馈意见修改后形成该征求意见稿。

三、我国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准则(征求意见稿)与IFRS 12的比较

我国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征求意见稿)以法规条文的形式,共分为6章24条,包括总则、重大判断和假设的披露、在子公司中权益的披露、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权益的披露、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附则等。IFRS 12除引言和4个附录以及结论基础外,分为目标、范围、重大判断和假设、在子公司中的权益、在合营安排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和未予合并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6个部分共31段。附录也是IFRS 12不可分割的内容,分为:(1)名词定义;(2)应用指南;(3)生效日期与过渡性规定;(4)对其他IFRS的修订。

总体而言,IFRS 12的内容比我国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征求意见稿)更为丰富,以下通过表2将两者进行详细比较,以期找出它们的区别及联系。

四、完善我国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我国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征求意见稿)是建立在与IFRS 12趋同的基础上的,通过以上逐项对比可以看到,我国准则与IFRS 12之间已实现了高度一致,差异较少且不显著。但是从进一步提高我国准则的质量和国际认可度出发,笔者仍提出以下改进 建议。

首先,关于准则结构的完善。IFRS 12在第1段就列示了本准则的目标,并在每一部分开端就对该部分的内容进行了概述,这将方便使用者阅读理解和更有效地把握准则的内容。而相比之下,我国准则的内容显得比较散乱,且条理不够清晰。建议我国准则借鉴国际准则的方式,加强表述的逻辑性。此外,对于关键名词的定义,国际准则除了在准则正文中作出解释外,还将其集中在附录一中统一定义,以方便检索和理解。而我国准则征求意见稿将各关键名词的定义穿插在准则条文中,建议参照国际准则的做法,通过适当的方式(如在附录或应用指南中)将各关键定义集中列示。

其次,关于准则内容的完善。我国准则统一了分散于“长期股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有关披露内容,对披露要求进行了充分的优化,并涵盖了有关结构化主体和表外主体的风险,完善了准则的内容。但在起草时,由于我国准则以集团作为披露主体,将子公司视为披露主体的一部分,因此,对于没有拥有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重要子公司,没有要求披露重要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这一点也是和IFRS 12一致的。但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时,有意见认为,没有拥有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重要子公司的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国家等相关信息对于报表使用者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信息,因此建议予以披露。考虑到我国现行“长期股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有相应的披露要求,为保持与上述准则要求的连续性,本征求意见稿采纳了该建议,即决定披露没有拥有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重要子公司的相关信息。

再次,关于有关名词的定义问题。IFRS 12已用“非控制权益”代替了“少数股东权益”的称谓,而我国准则尚未跟上国际准则的变革步伐。建议我国准则采用国际上的称谓,进一步向国际准则趋同。

最后,关于名词翻译的改进和统一。principal意为“委托人、当事人”,此词出现时作为“与人形成对立面的投资方角色”。我国准则中将其译为“主要责任人”。考虑到其与人形成对立面的角色以及该词在法律意义上的释义,笔者建议,直接将principal译为“委托人”。

总之,虽然我国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征求意见稿)还有待完善,但其实质已与IFRS 12实现了高度趋同。这一准则的制定,让我们坚信在我国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我国会计准则会与国际准则持续趋同,最终向全球高质量的统一会计准则迈进。

【主要参考文献】

[1] IASB, IFRS 12“Disclosure of Interests in Other Entities”,May 2011、

[2] 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S]、2012(11)、

财务部建议与意见篇5

2017年,市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预算委)在市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人大中心工作,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活动,依法履职,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坚持依法履职,认真做好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一)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1、协助市人代会审查批准2017年预算草案及报告。一是到市财政局对2017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和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二是组织专家对2017年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了一百多个问题提交财政及相关单位进行说明和整改;三是根据《预算法》的要求,将审查意见和财政反馈意见报告印发人大代表;四是人代会期间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进一步审查预算草案,向大会主席团提交审查结果报告和决议草案,协助市人代会审查批准年度预算草案及报告;五是对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审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主任会议报告。建议意见受到常委会主要领导的肯定,并向市政府提交了建议意见函。

2、协助常委会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协助常委会审查批准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2016年财政决算,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17年1-6月、1-10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起草常委会审议意见书,同意市政府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涉及的管理费用按规定编入预决算;明确要求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大力培植税源,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强化预算执行监督。

3、协助常委会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组织财经预算委委员到市审计局对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进行初审。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报告时提出的政府在审计整改重视还不够、审计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审计督促工作难度较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跟踪监督。起草常委会审议意见书,提出落实审计整改、严格依法追究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加强审计工作、严格维护财经纪律等建议,并督促政府严格办理审议意见,增强审计监督和整改效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

4、进一步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工作,制订出台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报告制度》。

(二)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1、协助市人代会审查批准计划草案和报告。组织专家到市发改委调研,参考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做好报告的初审工作。人代会期间,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进一步审查,向大会主席团提交审查结果报告和决议草案,确保了市人代会审查批准计划草案及报告工作的顺利进行。

2、协助常委会审议1-6月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常委会前,组织财经预算委委员到市发改委调研,听取市发改委关于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根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并结合调研情况和市级相关部门提供的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初审,提出修改意见。起草常委会审议意见书,提出推动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抓好“项目年”攻坚活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增收等建议意见。

二、服务经济建设中心,高度关注实体经济健康运行

(一)开展工业企业发展情况调研工作

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等,对工业企业进行了现场调研,并召开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有关情况汇报。调研结果表明,2016年以来工业企业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针对目前全市工业企业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提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企业健康持速发展建议。

(二)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鼓励社会投资等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市人大财经预算委对两家民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研。在市工商局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工商局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4户民营企业负责人反映了当前企业发展遇到的问题和发展民营经济的建议。召集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信委等与民营企业发展相关的部门进行座谈,了解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需要政府协助解决的问题等,形成调研报告,提出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建议。

(三)开展全面“营改增”等减税政策实施情况调研工作

财经预算委组织部分委员到市国税局、地税局调研全面“营改增”工作,了解“营改增”等减税政策对于地方经济、企业税负的影响,探讨如何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更好服务、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市国、地税部门实现全面“营改增”工作平稳过渡、有序交接,有力保障了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可忽视,形成调研报告,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努力培植新税源,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要维护良好税收秩序,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平稳发展。

三、加强联系交流,共同推进人大财经预算工作

(一)做好接待省人大检查、视察(调研)的相关工作

3月省人大预算工委调研我市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以及个别项目债务情况,市人大财经预算委作了专题汇报,并联系区相关项目单位积极配合、协助。

7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市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军民融合发展改革试点进行专题视察。市人大财经预算委陪同调研组一行进行视察调研,详细了解企业产品种类、技术研发、销售收入、市场开发等情况。

(二)加强与省内外人大财经预算监督机构的联系交流

2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人大财经预算委到省人大财经委和预工委汇报工作,寻求指导帮助。3月接待辽宁人大财经委一行,双方交流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7月接待湖北人大财经委一行,双方交流了预决算监督等财经监督工作。10月参加了省人大全省人大财经预算工作座谈会,列席了西南地区第二十六次人大财经工作研讨会,通过交流座谈,学习其他地方人大财经监督先进经验,为做好以后工作打好基础。11月市人大财经预算委组织财政、审计相关人员到省人大预工委现场学习了省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三)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人大财经委联系交流

加强与市级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联系交流,召开联系单位座谈会,主动介绍人大财经监督的主要内容和方式,通报工作,听取意见,增进理解和沟通;建立市级对口联系单位联系制度,强化联系单位的人大意识;应邀积极参加联系单位工作会议和活动,实现工作联系常态化。积极组织县(市、区)人大财经委开展交流和学习,召开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共同推进新一届人大财经监督工作。

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努力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系列决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精神,学习省委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为加强市县两级人大财经预算监督工作,提高全市人大系统财经预算监督的水平和能力,财经预算委于4月组织开展了对全市人大财经委的培训工作,特邀请到省人大预工委就如何加强人大财经预算监督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市县两级人大财经委负责人、工作人员、财经咨询专家、财政局、审计局相关人员,对如何学习贯彻新预算法,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都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对以后如何开展财政预决算的监督有了更好的思路。7月参加了全国人大培训基地举办的财经监督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对如何搞好本届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有了更好的规划和认识。

(三)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分工,提高工作效率

梳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按项目落实责任人。修改完善财经预算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委员会议事决策程序和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服务人大工作全局,切实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一)认真做好人代会的筹备和服务工作

(二)办理完成各类建议意见和信息任务

认真反映委员会开展工作的情况以及起草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报告的建议意见、信息等10余篇。积极做好代表重点建议意见督办工作。

(三)切实做好常委会领导联系服务工作

财务部建议与意见篇6

“五步议事法”:提高村务民主决策水平

明确议事成员。民主议事的形式主要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每户一人参加,每年召开一至两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推举产生的代表参加,一般每组推选一人,并吸纳部分素质较高、对村级事务热心的老党员、知名人士参与。

明确议事范围。将村干部选举、党员发展、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建设、土地征用、发展规划、规章制度、村招待费、干部工资待遇、村民福利、村民救济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村级民主议事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村民主村事”、“村事民作主”。

明确议事方式。一般实行定期例会制和急事召会制。每年年初、年中、年末三次定期召开由村干部、村民代表、纪检小组成员参加的民主议事会议,主要讨论商议村级日常性工作。如遇突发事情以及临时性重要工作,采取急事召会制。村两委随时召集村干部、村民代表、纪检小组成员进行商议讨论,做到特事特议、急事急议、议必有果、议后必行。

明确议事程序。一般采取“提”、“听”、“理”、“议”、“督”“五步议事法”的程序进行。“提”,就是会前向全村群众提出议事会议题,让他们充分酝酿讨论;“听”,就是会前广泛听取群众对村支部村委会工作、议事内容的意见及建议;“理”,就是将群众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分类,并形成议事材料;“议”,就是两委班子成员初议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充分讨论,形成正式议案;“督”,就是由村级纪检小组全程监督村支部、村委会按照要求执行议事方案。

“五步理财法”:加大村级财务管理力度

建立民主理财组织。全区各村按照办事公正、业务精通的标准,重新调整和充实了民主理财小组,理财小组成员一般按照大村7人,小村5人配备。

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全面推行民主理财月审制度,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定期对本月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逐一清理审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复核,全年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同时,大力推行村级资金账目“双代管”制度。村级财务月审制度和“双代管”制度的推行,有效地遏制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

健全民主理财程序。一般采取“查”、“核”、“审”、“改”、“示”“五步理财法”的程序进行。“查”,就是查看村级台账、收支平衡账、库存账,查清本月或本季度资金运行情况,是否入不敷出、是否有贪污挪用、是否有白条入账等现象;“核”,就是核实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财经制度,是否符合实际;“审”,就是审查招待费、会务费、村干部工资补贴等是否超标,工程项目投资是否超出预算等;“改”,就是理财小组拒付不合理的开支后,要求村委会进行整改,凡不能入账的白条或发票一律不予入账;“示”,就是按月或按季度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示,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五步公开法”:强化干群民主监督意识

在公开内容上,把固定专栏与点题专栏相结合。固定专栏包括政策宣传、工作规划、干部报酬、计划生育等全年基本不变的内容,点题专栏包括财务收支、惠民政策落实、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出让、优抚救助、一事一议等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内容。

财务部建议与意见篇7

一、围绕发展主题,加大经济监督力度

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是财经工作的重要内容。财经委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认真开展经济监督工作。

(一)依法审查年度计划和“十一五”规划纲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财经委每年都要采取提前介入、项目细化、重点查询等方法,对计划草案进行初审。在具体审查过程中,注意突出重点,着重究和审查我市贯彻宏观调控情况,预期目标确定的依据及其科学性、计划指标之间的协调性和配套性,即:计划指标是否积极科学合理;完成年度计划的措施是否积极可行;本年度重点项目的安排和上一年人代会通过的计划完成情况,要求在计划报告后附上重点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表,未完成的项目要说明具体原因,提高执行人代会通过计划的严肃性。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财经委及时了解“十五”计划执行与“十一五”规划纲要编制进展情况,为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十一五”规划纲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还对**年主要预期目标作了适当调整,增加了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规模以上工业万元产值能耗等约束性指标,使之更加符合我市实际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二)关注全市经济运行及计划执行情况。财经委紧紧抓住可能制约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潜在矛盾和问题,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意见,力求准确把握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如:针对宏观调控力度较大,土地、资金、能源等要素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现状,提出了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努力缓解要素制约、城乡统筹发展等意见和建议。针对城建、交通等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提出了“要全面分析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重视解决重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查明未开工项目的原因,督促如期开工”、“要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等意见和建议。针对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中存在的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偏低、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步伐不够快、环境有待优化等问题,协助常委会起草了《关于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进展情况的审议意见》,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形成齐抓共促新局面;完善规划,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方向;注重引导,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改进服务,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经济运行分析和审查报告、审议意见等印发常委会,供委员和代表在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时参阅,对提高审议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为了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财经委提前介入新一轮**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参加市政府和建设规划部门有关会议;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广大市民、专家的意见,并会同有关单位专题进行审议;起草了相关审查报告,提出了“健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机制、抓紧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提高规划监管力度、加强规划的宣传”等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审查批准总体规划奠定了基础。此后,财经委每年都要组织代表就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决议的有关情况进行视察检查,督促市政府要按照“增强三力、率先崛起”的思路定位和要求,从更高层次上思考和谋划城市的发展;建立健全规划审批与监督管理机制,依法严格执行规划,较好地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

二、坚持改革创新,深化预算审查监督

财经委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要求,不断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在监督方式、内容和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尝试,逐步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实现了从程序性监督向程序性和实质性监督并重的转变。

(一)审查方式不断创新。人代会前,财经委提前了解预算编制情况,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市人大各专委会、农科教等有关部门、财经专业代表小组和专家的意见,对预算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反复与财政部门沟通、讨论。人代会期间,通过召开财经委全体会议,听取各代表团的意见,全面审查预算及预算草案,对预算编制的依据和说明、一般预算收支总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表、收支结构的合理化等问题,提出审查意见并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审查报告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印发全体代表,主席团将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表决。人代会后,督促政府及时批复市本级各部门预算,同时加强对决算审查和预算执行监督。一方面,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加强决算监督。在批准上年度财政决算时,财经委每年听取市审计局关于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汇报,2005年还协助常委会起草了审议意见,对部分收入未纳入基金预算管理、个别财政资金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个别财政专项资金效益发挥不理想等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专项资金管理、部门财务收支工作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每年听取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关于上半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汇报,提出审查意见并向主任会议汇报,提请常委会审议,还多次对市本级超收财力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审查。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实践,基本形成了全面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专家审查与代表审查相结合、预算审查和决算审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行了对预算全程化的监督。

(二)审查内容不断拓展。主要有:一是审查部门预算。从2004年起,财经委借鉴外地人大的做法,试行审查市级机关部门预算,合理确定审点,逐步扩大审查范围。从最初的8个、2005年的11个、**年的16个到2007年共有25个市级机关单位的部门预算列入财经委审查;审查资金逐步增加,从审查试点单位的行政经费、项目经费,延伸到市科技局、教育局、建设局、水利局四个单位全系统预算经费的审查;统一了部门经费预算安排标准,推动建立了部门预算审签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部门预算行为。部门预算审查以项目经费支出为重点,对项目是否恰当、资金安排是否合理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了预算监督的合理性和权威性。二是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督。2004年财经委在审查部门预算时,针对预算外资金数额大、管理难的现状,建议市政府在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强化征收,规范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并以土地出让金为重点,狠抓落实。2005年开始,市本级土地出让金已全部纳入市级财政专户管理,预算外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年6月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非税收入收支管理情况汇报,对尚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土地指标有偿转让收入、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电视台的广告收入等四个项目,督促政府在年内实现专户管理,从而将非税收入收支、管理与使用情况全面纳入监督的视野。三是关注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问题。财经委早在2004年听取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乡镇债务情况汇报时,建议市政府抓紧建立偿债机制,要求从2005年开始根据财力可能,每年在预算草案中安排一定的还贷准备金,并历年滚存,防患于未然。并将偿债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列入每年预算审查的重要内容。**年下半年协同市财政局就此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对债务的形成、结构、合理性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于11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专题审议,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三)审查程序不断完善。财经委充分借鉴外地人大的经验与做法,把近年来正在实践且已基本看准的一些思路和措施进行归纳、总结,协助常委会于2005年制订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就政府及财政等部门在预算编制、审批,预算调整、决算和人大常委会在审查、批准、执行监督中各自的职权和义务进一步规范。同时,规范了监督程序、内容和方法,明确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对预算编制、决算和预算调整实行“三审”制度,即:财经委初审,提出初审报告;主任会议审议,提出审查报告;常委会或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形成决议。该办法的出台,对提高预算支出的透明度,深入审查政府预算,加强预算审批监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初审的实效性,确保初审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在审议预决算时,还建立了人大与政府双向反馈机制,即:主任会议或常委会后,财经委把常委会的初审意见向财政局反馈,由财政局向政府常务会议报告,尔后又将市政府研究的意见向常委会反馈。通过双向沟通和交流,畅通了监督渠道,增强了政府和财政部门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三、突出工作重点,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保证财经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是人大财经工作的重要任务。2003年以来,财经委在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先后组织在湖的省人大代表开展对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评议活动;组织实施对市规划与建设局局长的大会述职评议和对口联系政府组成部门中的主任(局长)的书面述职评议;组织实施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财经委开展了价格法和广告法执法检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草案)、招投标管理条例(草案)、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燃气管理条例(草案)等立法调研活动。

为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财经委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精心组织实施。针对每一项工作的特点,在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提出详细具体的工作计划,力求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在“两项评议”中,突出依法行政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情况,重点抓好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情况,使形成的评议意见尽可能客观、公正,切实通过评议,增强相关部门及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人大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合理确定检点:安全生产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机构队伍建设、安全生产“两个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和省市重大隐患单位、项目、区域的整治等;消防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农村和老城区消防水源、设施、道路、队伍建设,消防设施“三同时”以及“三合一”企业和公共娱乐场所等;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道路交通事故危险点段整改、路面交通秩序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落实和安全管理等;矿山安全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矿山安全标准化推广和矿山开采方式改进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管、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压力容器设备等。三是坚持跟踪整改。财经委及时将常委会提出的评议意见和审议意见,反馈给被评议或被检查的对象,要求认真研究,分轻重缓急制订实实在在、群众满意的措施,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如: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督促市政府提出了11个方面共18条整改措施,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织里“三合一”童装企业发生两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后,财经委高度予以关注,不仅派员参与整治,还参与组织开展了织里童装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视察。由于组织周密、重点突出、跟踪整改,有效地增强了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了部门依法行政。

四、注重自身建设,提高财经监督水平

为适应形势任务要求,财经委坚持与时俱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责水平。首先是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法制讲座和各项专题学习,注重相关业务知识的自学,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如在监督法的学习中,力求把该法的精神贯彻到财经监督工作实践之中,明确做好新时期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人大工作历史使命感和工作责任感,提高自觉性,发挥能动性,以改革、发展、创新的思维加强和改进财经监督工作。其次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财经监督工作各项制度,完善内部运作机制,严格按法律和程序办事,逐步实现财经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利用机构改革的契机,增设了预算审查监督处,配备了专业人员;充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特别是注意发挥兼职委员、专业代表的作用,团结协作,共同做好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第三,加强沟通联系。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上级及兄弟地市人大的联系沟通;经常性指导县区人大财经工作,坚持市、县区人大财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总结交流工作。

财务部建议与意见篇8

一、完善村干部培养选举办法

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关键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组)干部队伍。镇(工业区)、村党组织要落实加强村(组)干部培养选拔的各项措施,不断提高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的村民自治能力。

(一)加大村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力度

扩大选人视野,创新选人方法。把市场经济意识强、群众基础好、年龄在40岁以下的优秀农村青年,选入村级后备干部队伍,确保每村都有2-3个后备干部。对企业中的优秀人才,镇(工业区)、村党组织要注意引导扶持,列入村后备干部培养。一方面要引导企业经理、致富能手树立为社会服务、为村民群众服务的意识,让他们愿意承担带领村民致富、维护一方平安的责任;另一方面要向村民介绍、宣传企业经理、致富能手的品德和能力,让村民了解熟悉他们,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时能把他们选上来。在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村后备干部。严格群众推荐、理论考试、组织面试等招聘程序,挑选品行好、想做事、会做事的大中专毕业生为村后备干部。从本村党员、退伍军人、优秀的村务管理人员和村民小组长中,采取派任务、压担子、考能力的办法,选拔村后备干部。

严格村后备干部选拔程序,按照“群众民主推荐,村民小组提名,村党组织考察,镇党委(工业区党工委)审核”的工作程序选拔村后备干部。首先,召开村队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确定村后备干部初步人选。其次,由镇(工业区)党委和村党组织组成考察组,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中注重听取村里老党员、有威望老年人的意见,让群众真正参与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做到群众不拥护的不选拔。最后,由镇党委根据考察结果,严格按标准进行审核确定。

加强对村后备干部的培养。采取集中学习、举办研讨班、开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系统理论培训。采用岗位实习、职务助理、挂职锻炼等方式,促使后备干部在工作实践中锻炼成长。落实帮带培养,由镇(工业区)领导和村主要干部与后备干部结成帮带培养关系,通过言传身教,悉心引导,尽快提高后备干部综合素质和农村工作能力。

(二)加强对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领导

镇(工业区)、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选举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村民参与民主选举的意识;选举中要把握正确的方向,注意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村民正确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选举后要主动支持、保障新一届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

严格按照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群众拥护的人,选进村领导班子。村党组织要不断完善“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的“两推一选”制度;村委会要健全、完善直接选举制度,提倡采用不设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村委会成员的方式。允许村两委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实行交叉任职,条件具备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可以兼任。

二、健全民主决策制度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民主决策机制,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实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于民主决策实践之中。维护村民的民利;积极引导村民正确行使民利;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宣传、组织群众参与各种民主活动,使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把党和政府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村民群众的意志和自觉行动。

(一)明确村级民主决策的事项

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包括村级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集体资产处置、村财务预算、决算和收支情况报告;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的使用和劳动力安置方案;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的产生;村干部报酬和误工补贴标准;村公益事业经费筹集办法;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立项和承包方案;土地承包经营面积的调整方案;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委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等事项,应当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村级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二)健全村级民主决策的会议制度

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会议须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决定须经应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可按需要临时召开。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须有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才能举行,所作决议、决定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并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年在年中和年底各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或者村务监督小组书面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三)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程序

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按照决策程序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委会每年应按制度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要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提出议案: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1/10以上村民联名或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2、受理议案: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3、讨论决定:由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组织实施: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5、及时公告: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村委会至少要提前5天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会后要及时公布表决结果;对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镇(工业区)、村党组织要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维护农村稳定的大局出发,督促村委会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村民的参与权。

(一)不断完善自治章程

村党组织、村委会要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村民结合实际讨论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明确规定村干部的职责、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自治组织的职责、工作程序及相互关系。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和村民行为,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健全完善村规民约

村党组织、村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村民在村风民俗、公共道德、公共秩序、治安管理等方面的义务。并将其列入村规民约,使之成为村民通俗易懂的行为准则。

(三)落实民主理财制度

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权利,参与制定村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对群众反映财务问题较多的村,镇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和区有关部门要帮助搞好财务清理整顿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民主理财制度。制定和完善集体资产监管办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四)规范财务审批程序

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较大额度的财务支出应当有2个以上证明人签字(盖章),经村委会负责人审批同意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帐。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事项每月应集体审核一次,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长签字(盖章);审核后认为属不合理财务开支,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财务审批流程完成以后,应当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镇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村级财务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

四、强化民主监督机制

村党组织要注意发挥村务监督小组的作用,加强对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的审核监督。以落实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干部任期(或离任)审计制度、村干部激励约束制度为抓手,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村民的监督权。

(一)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小组作用

选好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明确村务监督小组职责,切实发挥监督作用。

村务监督小组的产生: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5~7人组成;村务监督小组成员要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议事能力、熟悉财会业务知识;村委会成员和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小组成员。

村务监督小组的职责:村务监督小组召集人列席村委会会议;督促村委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村委会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情况和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审查村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收集和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村委会及时作出答复;对重大事项,提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的培训:各镇(工业区)每年至少对村务监督小组成员进行一次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村务监督小组的职责、权利,有关政策、业务知识,本地区农村发展规划和建设情况等;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小组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监督能力。

(二)落实民主评议村(组)干部制度

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座谈会等形式,对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委会班子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工资)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镇(工业区)党委、政府具体组织,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评议结果要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补贴(工资)标准挂钩;对两次评议不合格的村干部,属村党组织成员的,应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属村委会班子成员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的,应责令其辞职,不愿自动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属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的,由村委会提出方案,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加强对集体资产的审计监察

区、镇(工业区)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察工作。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当前,要加大对集体土地征(使)用、集体企业改制、村、线合并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村到户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资等事项的审计力度,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在审计中查出侵占集体资产、资金或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应移交有关部门查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缴违法违纪所得;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健全村干部任期(或离任)审计制度

凡有经济审批权的村干部,任职届满或中途离任,都必须进行离任审计,明确应负的经济责任,并将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开。

(五)建立村干部激励约束制度

大力宣传、鼓励和表彰积极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干部,切实维护和保障村干部的合法权益。对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管理违反程序、独断专行,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侵犯村民民利的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属村党支部班子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属村委会班子成员的,依法予以罢免。

五、落实村务公开制度

村党组织要积极督促村委会,从丰富村务公开内涵,严格村务公开程序,创新村务公开形式入手,加大村务公开的力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

(一)丰富村务公开内涵

村务公开内容要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要严格公开时限,坚持“日常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随时公开”和“重在事前公开”的原则,结合实际,按要求落实每届、每年、每半年、每季度和随时的村务公开。村务公开栏必须设在村民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公开栏旁设立意见箱。

(二)严格村务公开程序

为了保证村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应当严格执行以下公开程序:

1、村委会提出村务公开的方案(草案);

2、经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由村委会向村务监督小组提出本村公开的具体方案;

3、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如有补充和完善则发回村委会修改;

4、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批准本村公开的最后方案;

5、村委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6、村民对公布的村务内容有疑义的,可以直接向村党组织、村委会询问或者提出意见,也可通过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求村委会作出解答。村委会能够当场解答的,应当当场解答;不能当场解答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解答;

7、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督促村委会重新公布;

8、村务公开工作必须落实专人负责,村委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将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意见以及答复村民询问等资料存档备查,并报镇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备案。村务公开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为6年。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同意,村民可以在有关部门或者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查阅有关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