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管理(精选8篇)
预付卡管理篇1
摘要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支付方式逐渐趋于效率化、便宜化、安全化,但受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现行国内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员未能够转变传统现金消费观念,仍采用传统的支付方式。因此依据公务卡结算业务和现金管理条例,完善现金管理规定,规范各级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行为。以我国市为例,我国市各级预算单位针对于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的使用顺序做出明确规定:即各级预算单位利用银行转账结算方式和公务卡结算方式开展授权支付业务,当银行转账结算方式和公务卡结算方式无法满足各级预算单位需求时,需要采取现金结算方式。特别注意的是公务卡结算的使用范围包括刷卡还款、公务借款及垫款报销等。
关键词 预算单位 公务卡结算 结算制度
一、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现状
1、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效果不明显
以国内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为例,目前,国内大多数预算单位已推行公务卡制度,自推行以来截止至今,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没有达到预算单位预期的目标,究其原因在于:一是预算单位职工未能充分认识到公务卡结算的效率性、先进性,以至于采用公务卡结算方式的积极性不高;二是预算单位职工受传统支付方式和现金消费观念的影响较深,一时间难以摆脱传统观念和支付方式;三是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的力度不够,导致公务卡普及率和使用率不高。
2、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方式不科学
从内容角度看,传统结算方式和公务卡结算方式没有较显著的差距;从结构角度看,公务卡结算方式新增了两个控制程序,一是报销凭证转移签收登记及核销程序。即经办人将报销凭证递交到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对其审查,若此时尚未还款,则需要对报销凭证进行转移签收,以达到明确信用卡还款前报销凭证的保管责任的目标,直至款项达到账户后,对报销凭证予以核销登记;二是公务卡支付管理系统消费信息审核录入程序。即财务部门依据POS消费凭条查询、审核、录入相关报销信息,并自动生成还款凭证和国库集中支付凭证。
3、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比较多
截止当前,国内多个部门已成功实现公务卡支付结算,如财政部门、发卡银行、人们银行、预算单位等。基于我国公务卡起步比较晚,加上国内社会经济水平相对低下,以至于公务卡在推广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问题,如发卡结算银行支付灵活性不高;各部门对公务卡的认识不足;公务卡办卡周期相对较长、办卡程序繁琐等,上述问题较大程度上制约着公务卡在各部门的广泛应用。
二、完善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对策
针对于上述问题,需要在财政部门的组织领导下,落实好对公务卡改革宣传,增强预算单位职工的公务卡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公务卡支付结算的重要性。同时,规范各级预算单位职工用卡行为,具体措施如下所示:
1、加大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的宣传
第一,加强对社会大众的宣传。财政部门可凭借报纸、电视及网络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大众宣传公务卡相关知识,使更多的人均能够认识到公务卡的重要性、先进性,以此增强社会大众的用卡积极性、能动性。
第二,加强对用卡对象宣传。各级预算单位除了要落实好对各级职工的管理办法、结算办法培训之外,还需要加强印刷公务卡宣传手册,组织开展专业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以此强化各级职工的公务卡意识,确保每位职工均能够会用卡、善用卡。
第三,加强对预算单位的宣传。一方面,定期组织召开全市公务卡改革动员大会,增强各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意识;另一方面,规范预算单位支付结算行为,打破预算单位传统的支付结算方式,积极推行公务卡支付结算方式。
2、规范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
一是依据行政立法规范公务卡使用行为。即应将公务卡政策要求、支付结算方式、财务报销、违规处罚及日常管理等一系列相关问题计入行政立法中,以行政立法的形式规范公务卡使用行为;
二是对于公务消费来说,一旦预算单位纳入公务卡管理后,通常不能够在办理现金借款。若公务消费额度超过公务卡的授信额度时仍需要借款,但是此时的借款需要以转账的形式转入个人公务卡账户中,而单位的补贴往往以转账的形式发放。上述行为较大程度上规避了各级预算单位资金流失现象,防范了行为的发生。
三是落实好对公务卡执行状况监督检查工作,一经发现公务卡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及时修补,以此确保公务卡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3、优化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流程
第一,重新制定公务卡结算报销流程
公务卡结算报销分二个步骤:申请报销。经办人在公务卡透支免息期内,凭合规的报销凭证和POS消费交易凭条,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申请报销。第二,报销还款。预算单位财务部门通过公务卡支付管理系统,对个人申请报销的刷卡消费信息进行查询、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支付指令,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将款项划入职工公务卡账户,完成报销程序。
第二,重新制定现金结算报销步骤
现金结算报销的三个步骤:其一,口头或者书面提出业务支付申请。口头申请由经办人垫款支付,书面申请由经办人到财务部门预借现金。其二,使用现金购买商品或者劳务。其三,财务报销。经办人持审核过的报销凭证到财务部门报销,领取垫付的现金或者结清预借现金手续。
参考文献:
[1]陶云芳、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试点经验、中国财政、2008(15)、
[2]徐千郡、公务卡支付结算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中外企业家、2012(11)、
[3]阎丽萍,常莹、公务卡在单位财务预算管理中的作用、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02)、
[4]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中国工会财会、2012(02)、
预付卡管理篇2
用户持IC卡到供电部门交款购电,供电部门用售电管理机将购电量写入IC卡中,用户持IC卡在感应区刷非接触式IC卡(简称刷卡,下同),即可合闸供电,供电后将卡拿走。当表内剩余电量等于报警电量时,拉闸断电报警(或蜂鸣器报警),此时用户在感应区刷卡即可恢复正常,此时用户在感应区刷卡即可恢复供电;当剩余电量为零时,自动拉闸断电,用户必须再次持卡交费购电,才可以恢复用电。
二、预付费智能电能表技术方案(预付费电能表主要方案如下几种)
(1)插卡式预付费电能表。预付费电能表初期产品为插卡式,计量部分为电子式电能表,技术上比较成熟,电能表上有插入端口,电能表箱上也有开口,在居民小区得到了广泛应用。(2)射频卡预付费电能表。非接触式RFID卡(又称射频卡)是国外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技术,它成功地将射频识别技术和IC卡技术结合起来,解决了无源和免接触的难题,防止了插卡电能表静电干扰和端口插入破坏性物品。射频卡无需专门的供电电源;它与读写器间无机械接触,避免了接触故障;它的表面无芯片,可防水,且不易产生静电攻击及弯曲损坏等问题。非接触式IC卡具有可靠性高,使用方便,操作速度快等特点。(3)红外遥控预付费电能表。红外智能卡电能表是和电视机遥控器同样的信号传输方式,其信号传输保密性、抗干扰性好,电能表箱不留任何端口,红外信号可以穿透表箱上的玻璃远距离(3m以内)和电能表进行数据交换,可以有效防止人为破坏电能表数据传输系统的行为。由于采用红外线遥控,操作时不受安装高度的限制。其缺点是红外卡要装电池,表内装有红外接受器,成本相对高一些。(4)集中电子式预付费电能表。预付费多用户电能表一表循环显示每户用电量,在居民家中安装一台智能卡读写器,智能卡读写器插卡显示每户的剩余电量,把IC卡中的数据传递给电能表,更具人性化管理,及时在用户家中提示购电。多用户预付费电能表具有单位户数体积小,造价低,每个表箱可最多安排24户用电,安装地点灵活方便,它集中计量,集中管理且抄表方便,避免了上下楼抄表的麻烦。其缺点是如果计算机CPU损坏将影响很多用户的正常用电。(5)GPS预付费电能表。将现代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以及电能量测量技术结合在一起,能及时、准确又全面地反映电量的使用(即销售)情况。GPS预付费电能表是用手机短信或在无线网络上就可操作的产品,信号通过卫星传输,以短消息的方式将此信息送给总控中心,以实现远程自动无线抄表功能。成本较高,目前只是国家电网公司对发电厂采用这种信息管理模式。
三、RFID智能电表技术方案与质量评估
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用电管理的精细化,RFID预付费智能电表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与接触式IC卡相比较,射频卡具有以下优点:(1)可靠性高;(2)卡表面无的芯片,无须担心芯片脱落,静电击穿,弯曲损坏等问题;(3)操作方便、快捷;(4)防冲突;(5)应用范围广;(6)加密性能好。
四、RFID预付费电能表管理系统概述
(1)系统的构成。基于RFID的预付费电能表管理系统属于由上位机(预付费电能表管理系统)和下位机(基于RFID的单相电能表)构成的丰从式结构。管理系统采用微机对上传的数据进行显示、分析和管理,电能表采用单片机系统对现场数据进行采集、计量和对用户负载进行监控,用射频卡作为二者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载体。(2)系统的工作原理。首先在销售管理系统中建专用户基本档案信息,发行管理卡并充值,用户将已充值的管理卡放在RFID预付费电能表感应区内,电能表读取卡中数据,解密并判断数据的有效性。MCU通过射频芯片读取卡的金额,将其存储EPROM中,此卡清零。电能表将通过LCD显示来提醒用户充值成功。若数据有效则开启电能表继电器,允许用户用电。电能表将会自动把表记的当前工作状态、运行状态等数据写入到用户卡中。当用户持卡再次充值时,管理部门能够记录用户表的运行信息,以便监测用户的使用情况;当用户剩余电量用尽时,RFID预付费电能表将自动跳开继电器,切断电源,直到用户持卡充值并重新刷卡后才能继续恢复使用。
五、操作使用程序
(1)用户拿着电卡去收费点进行购电,购电量自定,工作人员用微机、读写器在电卡上输入所购电量,并出据发票。(2)用户将电卡带回,在感应去停留1~2秒,待电表液晶显示电量存额后(注:显示的是新购电量与上次剩余电量之和,卡已开后不再显示),电量即自动转录到电表上并自动送电,电卡由用户保存以备下次购电再用。用户可随时用卡查看电量余额。(3)单相电表当电量余额不足12kw・h时,三相电表不足36kw・h时电表将自动断电一次,以提醒用户尽快购电。
预付卡管理篇3
关键词: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影响
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在2007年下半年启动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2008年在总结经验基础上,积极推广扩大,争取在2010年之前,在全国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务卡管理制度。
一、预算单位应用推行公务卡的背景
2001年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在大力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通过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规范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减少了财政资金运行的中间环节,从而提高了资金运行的效率和预算执行的透明度,但是,预算单位大量提取和使用现金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现金支出仍然游离于财政国库动态的监控之外,一定程度上成为财政财务管理的“盲区”,不仅给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公务人员资金使用带来不便,而且由于现金支付透明度较低,难以监管,容易诱发不规范使用现金甚至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在这种形势下,应用推广公务卡结算制度,通过制度创新,从源头上、根本上堵住漏洞,是当前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
二、应用推广公务卡结算的重要意义
在中央和省级预算单位应用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应用推行公务卡改革,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公共财政管理的必然要求
自2001年开始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来,通过设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了财政资金的收支运行机制,显著提高了财政资金收支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应当看到,目前预算单位大量提取和使用现金行为仍然存在,这不利于规范管理和加强监督。只有通过推行公务卡改革,在预算单位公务支出领域引入银行卡管理,通过制度、机制和管理工具的融合创新,减少现金使用,强化财政监督,才是当前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的必然要求。
(二)推行公务卡改革,是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是也必须看到,当前作为财务管理重要环节的现金支付和报销方式,已经落后于现代科技发展,成为制约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有效提升的重要方面。一是效率低。单位财务从银行提取现金、保管库存现金以及办理预借款和报销等工作,环节多,成本高,风险大,效率低,同时也不安全、不卫生。二是审核难。财务审核工作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撑,财务人员很难审核报销人拿来的票据凭证是否真实合法,这也是虚假发票抵账等问题存在的制度和技术原因。三是个人用款不方便。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会议、出差之前都要办理预借现金手续,回来后再办理报销,不仅用款不方便,有时候安全性也是很大的问题。而使用公务卡结算,既不需要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和保管现金,也不需要工作人员提前借款;既方便了工作人员用款,也减轻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同时财务部门还可以监控支付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能够有效克服传统现金支用方式下存在的问题。可以预见,将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银行卡受理环境的逐步改善,传统的现金报销制度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三)推行公务卡改革,是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制度创新
目前预算执行中的现金支付行为,透明度差,而且违规问题较多,甚至诱发腐败问题。现行管理制度对流通中的现金支付缺乏有效的事前事中监管手段,管理还不够严格,是一个薄弱环节,因此,改革现金支付是打造“阳光财政”、“阳光政府”和“廉洁政府”需要重点突破的关键环节。在这种形势下,通过制度创新,在公务支出领域引进具有“雁过留声、消费留痕”特点的公务卡替代现金结算,对于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公务卡的涵义和结算适用范围
预算单位要应用推行的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既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公务卡的结算主要适用于原来用现金支付的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等,以及其他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四、公务卡结算的基本程序
第一,预算单位在职职工根据公务活动的需要,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并取得相应报销凭证和经持卡人消费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
第二,在公务卡透支免息期内,职工持合规的报销凭证、消费交易凭条到本单位财务部门申请报销。
第三,单位财务人员登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整合版)及银行公务卡支持系统,录入持卡人卡号、交易日期和消费金额等信息,查询确认公务卡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
第四,单位财务人员填写公务卡报销授权支付电子凭证,并通过支付系统打印公务卡消费还款明细并加盖单位财务公章,连同支票等银行结算票据送银行。
第五,银行根据单位提交的银行结算票据、公务卡消费还款明细等纸质凭证以及公务卡报销授权支付凭证等电子信息,将还款资金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向公务卡账户批量划转。
五、推行公务卡结算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
第一,公务卡结算只是一种新型的结算方式,并不改变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务卡是以职工个人名义开设的个人贷记卡,职工刷卡消费行为完全属于个人行为,与单位财务部门和财政部门无关。进入报销环节后,单位财务部门要按照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与程序对公务卡刷卡消费行为进行合规性审核,确定属于公务消费行为后才能报销;对审核认定不属于公务消费行为的,由持卡人负责还款,单位财务部门与财政部门不承担还款责任。
第二,推行公务卡结算预算单位的报销流程基本不变,支付结算办法不变,现行会计核算办法不变。
第三,推行公务卡结算,体现了“一个严格管理”即对现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管理。通过现金的严格管理,使预算单位的消费支出更“阳光”、“透明”的监控管理作用。
第四,推行公务卡结算,方便了预算单位用款,提高了审核准确度,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试点实施方案[Z]、粤财库[2007]15号、
2、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Z]、财办库[2007]66号、
预付卡管理篇4
摘要:近年来,随着现代化支付手段的逐步推广和应用,以商业信用为支撑的商业预付卡作为商业企业扩大市场占有量并获取巨额利润的有效手段,已成为商场及其他行业的一种重要支付手段。商业预付卡在减少现钞使用、便利公众购物、刺激消费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负面的社会问题。本文结合我国现行法律规范,提出完善商业预付卡市场的具体措施,旨在维护消费双方权益,消除由此带来的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金融秩序。
关键词:预付卡 金融秩序 发行制度
一、建立严格的预付卡发行制度
预付卡在工商业,尤其是百货餐饮饭店娱乐业中应用十分广泛,基于交易安全和信用保障考虑,经营者若要发行商业预付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成立条件。鉴于目前监管体系不完善及社会信用体系不成熟,发行方式应采取核准制,即由发卡人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充分告知包括姓名商号或名称及地址在内的真实情况,还必须告知准备发行的预付卡种类金额及未使用余额等信息。监管部门对发卡人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实质性审查,对发卡人营业性质、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经营规模、营业额及利润信用等情况进行实质性审查。
如果准许发行,还应根据对发卡人信用等级不同区别两种情形。一是对信用等级不高的发卡人,其所收取的预付卡销售款项应委托第三方予以托管。实际操作中,发卡人可先与资金托管银行签约,再向消费者出售预付卡,预付卡销售金额托管于银行。消费者可在发卡人处消费后,相应的预付款项才转入发卡人账户。如果没有消费,则预付款仍在资金托管银行设置的专用账户中,一旦发卡人出现经营问题,消费者可向监管机构申请退款。二是对信用等级高的发卡人,其所收取的预付卡销售款项可由自己保管,但在使用消费预付款时应受到严格限制。
二、设立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示范文本除包含合同基本要素外,还应包含针对性条款。预付式消费合同的订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当出现纠纷时可根据合同约定方式解决,既降低解决纠纷成本,也节约了司法资源。还应确立应当记载事项和不得记载事项范围。应当记载事项包括发卡人名称、地址、统一编号及负责人姓名,工商登记信息、预付卡面额使用方式等。不得记载事项应包括:①对使用期限的限制。不得记载过期作废字样,但为适度保护经营者利益,可规定过期不再享有优惠。②不得记载最终解释权。最终解释权条款不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③不得记载禁止退卡。从退卡实践来看,可以设置犹豫期制度,规定消费者在办卡后的犹豫期内可办理退卡。在犹豫期外,经营者可与消费者协商退还卡内余额。④不得记载到期后余额不得返还消费者。预付卡到期仅仅意味着发卡人和持卡人之间的服务关系结束,但并不涉及持卡人预付款的权属变化,因此发卡人应退还余额。⑤不得记载违反其它法律禁止规定的事项。
另外,预付卡发卡人还可根据自身规模向自律组织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存放在自律组织设立的专门账户中。当发生预付式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根据法定程序申请保证金的先行赔付。
三、建立预付卡实名登记制度
有效的实名登记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预防行贿受贿、洗钱以及逃税的作用,实名登记制度应包括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和持卡实名登记制度。关于购卡实名登记制度,规定购卡人在购买商业预付卡时,必须出示身份证明。单位在购买商业预付卡时,必须出示营业执照。发卡人应采取联网核查方法,统计购卡人购买总额以避免利用多处购卡、多次购卡进行规避的现象。由于将实名登记制度延伸到持卡人,通过对消费者使用预付卡整个流程的严格监管,可以最大限度制止可能产生的腐败行为,因此应当建立持卡实名登记制度。对违反实名登记制度的行为,应当规定一定处罚措施,从而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通过建立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和持卡登记制度,有效预防可能滋生的腐败和逃税行为。
四、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
监管制度包括监管主体、监管权限、自律监管等方面。从商业预付卡本身特点来看,其涉及行业领域众多,由于发行主体从经济实力和经营规模上都有很大区别,且数量有日益增多趋势,因此进行一刀切式监管方法不具有现实性。同时,与多用途预付卡相比,单用途预付卡只在特定商家使用,使用地点单一,在监管主体上适宜建立以商务部为主导、以资金托管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辅助的监管模式。针对预付卡发行主体不同采取不同手段。对发售量大、回收期限长、影响范围广的发卡主体进行重点监管,对发售量小、回收期限短、影响范围小的发卡主体进行一般监管。
关于监管权限,监管机构享有检查权、审查报告权、信用评估权、责令改正权取消登记权。从职能划分来看,商务部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预付卡的监管,如有权批准或取消发卡人发行资格,有权要求发卡人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有权要求发卡人提供担保,有权对发卡人进行信用评估,有权对发卡人违规行为作出处罚。资金托管银行主要负责对所托管的预付卡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管,工商管理机关通过制定预付卡合同格式文本,规范格式条款等措施进行工商日常监管。
自律监管,实际上是第三方监管,由行业协会对预付式消费进行自律监管,可通过制定行业自律公约,监督本行业内部预付式消费行为。这不仅有利于规范行业内竞争秩序、节约司法资源,还能防止不正当竞争和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对于违规行为,根据自律公约予以惩处,并建立通过行业协会维权的有效途径,促进预付卡消费纠纷的解决。
参考文献:
[2]刘迎霜、商业预付卡的法律规制研究[J]、法商研究,2012、
[3]周少晨、国务院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J]、中国信用卡,2011、
[4]钟相、商业预付卡监管思考[J]、银行家,2012、
预付卡管理篇5
一、总体思路
任何一个痛点问题、难点问题,都会有多种不同的解决方案。比如:加强行业管理、完善国家立法、强化企业自律、建立维权机制、创新运营模式。针对预付式消费存在的痛点问题,解决方案亦有多种。比如:从事前管理入手,强化预付卡发行的备案审核;从事中监督入手,加强预付卡服务的日常检查;从事后维权入手,提升预付卡消费的维权效能;从国家立法入手,构筑预付卡管理的法律框架;从企业自律入手,促进预付卡企业的诚实守信;从集中整治入手,规范预付卡市场的经营秩序;从部门协作入手,健全预付卡监管的科学机制;从宣传教育入手,营造预付卡消费的安全环境等。这一系列的思路突显了“管理与创新共进,监督与自律齐抓”的基本模式,但站在标本兼治、促进发展的高度,还应找好技术的支撑点,找准数据的结合点,找对网络的切入点,把大数据有机地贯穿其中,科学地融入其中。本文以“紧密结合信息技术”为主线,以“切实解决痛点问题”为目标,以“着力创建网络平台”为核心,争取运用大数据、拓宽大思路、解决大问题、促进大发展。
二、具体构想
在大数据时代,依托网络技术可以增强监管的科学性、提升经营的规范性、扩大维权的实效性、推进消费的安全性。从某种角度而言,运用大数据可以有效弥补监管不足、维权短板和法律漏洞。笔者认为若从根本上破解预付式消费的难点问题,应当着力打造预付式消费动态管理平台、预付式消费网络运营平台、预付式消费网上维权平台。
(一)找好技术的支撑点,依托大数据构建预付式消费的动态管理平台
从目前的管理体制来看,商务部门承担对单用途预付卡发行的审核备案职责,人民银行承担对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的监督检查职责(本文主要针对的是单用途预付卡),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对预付卡的营负有监督检查和消费维权职责。总的来说,商务部依托已建好的“单用途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对预付卡实现了网上备案、网上查询。客观而言这只是对预付卡的静态化管理。当前环境下构建“预付式消费动态管理平台”实现动态化管理尤为重要。本人认为:构建“预付式消费动态管理平台”应当以“两大系统”作支撑,即“预付卡发卡单位经营监测系统”和“预付卡发卡单位信用公示系统”。一是建设“预付卡发卡单位经营监测系统”。依照国家对预付卡的相关法规以及规范的格式条款设定管理程序。对经营状态、办卡情况、消费记录、有效期限、资金限额、履约情况等涉及预付卡的诸多内容进行动态实时监控,并增设报表自动生成功能。在此基础上还应增设信息异常报警程序,并推行针对预付卡的网上定期报告制度。此外,依托“发卡单位经营监测系统”还应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发卡单位经营监测系统”一旦建立,可以实现网上检查、网上巡查、网上抽查,有效提高对预付卡的监管效能。二是建设“预付卡发卡单位信用公示系统”。根据网络监测情况、消费投诉情况、消费评价情况、实地检查情况以及各地方监管部门意见情况,对发卡单位进行信用分类、设定信用等级。按照信用分类监管的原则,对信用等级进行网上公示。对严重失信企业、严重违法企业、恶意侵权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布。在此基础上开设预付卡发卡单位信用等级查询专用窗口,向广大消费者免费开放。
以“预付卡发卡单位经营监测系统”和“预付卡发卡单位信用公示系统”两大系统为支撑的“预付消费动态管理平台”建设启用后,一定可以大大提升对预付卡的网络化、动态化、常态化的管理水平。
(二)找准数据的结合点,运用大数据创建预付式消费的网络运营平台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以及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创建专业的、集中的、大型的“预付消费网”已势在必行。把所有预付卡发卡单位以“预付网店”的模式集中在“预付消费网”上,统一推行虚拟电子预付卡或虚拟数字预付卡。消费者通过“预付消费网”购买虚拟预付卡后,可利用手机终端分期到发卡单位消费。创建“预付消费网”的最大好处在于,便于管理、助于规范、利于发展。可以用信息化手段有效规范和壮大预付式消费行业。笔者认为“预付消费网”应当以“三大融入”作依托,即:融入法律规范、融入制度约束、融入行业自律。一是融入法律规范。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涉及预付卡的具体规定,以软件设定的形式,有机融入到“预付消费网”的每个运营细节。二是融入制度约束。一要融入电子协议制度,签订统一、规范的电子协议,方可购买“虚拟预付卡”。二要融入保证金制度,在行政化保证金制度的基础上,探索推行市场化保证金制度,通过给“预付消费网”按比例缴纳保证金的方式,降低潜在的消费风险。三要融入第三方支付制度,在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一次性支付费用后,收款方根据发卡单位的信用等级,按不同比例转付给发卡单位(比如:信用等级高的,可以把消费者所付款额的100%一次转入发卡单位;信用等级低的,可以把按消费者每次的实际消费分期转入发卡单位)。四要融入资金限额制度,根据企业规模以及记名卡和不记名卡的相关规定,直接设置程序,设定预付消费限额标准。通过技术程序对预付限额进行管控,进一步减少消费者的风险。此外,还应融入实名登记制度、消费验证制度。三是融入行业自律。依托“预付消费网”成立“预付卡发卡单位行业协会”,建立并推行《预付卡发卡单位自律公约》。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行不同行业的《预付式消费格式条款示范文本》,确保格式条款的公平、公正与合法,有效避免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
“预付消费网”一旦建立,并与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预付卡发卡单位经营监测系统”、“预付卡发卡单位信用公示系统”以及相关购物网站进行有机对接,相信预付式消费的诸多痛点问题定会迎刃而解。
(三)找对网络的切入点,通过大数据搭建预付式消费的网上维权平台
从当前的网络技术来看,运用微信、QQ等平台,网上调解纠纷的模式已经出现。但严肃性、规范性和成效性尚显薄弱。在大数据的大环境下,网上维权已是维权发展的趋势和走向。故此,搭建预付式消费的网上维权平台已是大势所趋。笔者认为:搭建预付式消费网上维权平台,应当以“四大通道”作保障。即:打造A付式消费网上投诉通道,打造预付式消费网上举报通道,打造预付式消费网上和解通道,打造预付式消费网上协调通道。一是打造预付式消费网上投诉通道。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中发生纠纷时,可在网上直接填写并提交电子投诉书,交于相关机构视情况受理;二是打造预付式消费网上举报通道。消费者或经营者发现有预付卡发卡单位没有备案审核、服务欺诈以及存在其他违法经营行为时,可以在网上直接填好举报内容予以举报,交由主管部门予以查处;三是打造预付式消费网上和解通道。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以直接进入和解通道,与商家进行先行的交涉和磋商;四是打造预付式消费网上协调通道。针对消费者关于预付式消费的投诉,可通过网络平台,由主管部门、消协组织、消费者、经营者、预付消费网三方或四方参与,用文字聊天或语音视频等方式进行纠纷调解。以此,快速高效化解预付式消费纠纷。
三、整体评估
预付式消费动态管理平台、预付式消费网络运营平台、预付式消费网上维权平台这“三大平台”一旦建立,定可形成“网络管理”、“网络经营”、“网络维权”三位一体的信息化机制和科学化体系。如果按照“建设两大系统,实现三大融入,打造四大通道”的构想,分层级、逐步走,我们有理由相信大数据一定能够弥补监管的不足、法律的漏洞以及维权的障碍。预付式消费的痛点问题定会得到有效根治。我们应当坚信,“三大平台”的建设一定能够推进预付卡的安全消费,促进预付卡的放心消费。
预付卡管理篇6
【关键词】 公务卡; 结算制度; 探析
长期以来,一些预算单位存在大量提取和使用现金现象,不仅给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公务人员的使用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而且现金支付透明度较低,难于监管,容易诱发现金使用不规范甚至腐败的问题。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财政资金支付使用日益规范,但现金的结算、使用仍然缺乏有效监控。
一、公务卡概述
公务卡是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结算时使用的银行卡统称。公务卡改革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延伸,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一种辅助手段,即将原来以授权支付方式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的业务改为通过公务卡方式支付。
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既具备普通信用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属性,是财政财务管理规范与银行卡结算方式结合而成的一种新型管理工具和手段。
二、公务卡结算制度推行的重大意义
公务卡结算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银行卡为载体的现代财政支付管理制度,是通过银行卡实现财政财务管理公开和消费透明的一种新型产品和制度创新,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重大意义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政府和财政部门来说,有利于提高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
公务卡的推出有利于加强公务支出流程与数据的管理,加强财政资金支付使用全过程的监控,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增加预算执行信息的透明度,提高预算收支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为财政运行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参数。这也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
(二)对于用卡单位(预算单位)来说,有利于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采用公务卡进行消费,可以通过银行卡对日常支出和商务费用进行管理控制,对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堵塞漏洞。同时,可以强化资金管理,减少了私挪公款、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大大简化了用卡单位的财务流程,免除了现金预支、开具支票等繁琐步骤,提高了用卡单位的财务管理效率。
(三)对于各发卡机构来说,有利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
公务卡的推出满足了公务开支的市场需求,完善了银行卡的品种和功能,拓展了银行卡支付空间,密切了发卡机构与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的良性互动关系,为发卡机构提供了更多拓展其他相关 金融 业务的机会。
三、公务卡推广和公务卡在防治腐败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推广运用公务卡结算方式存在的问题
1、预算单位人员对公务卡改革认识不足。我国传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消费观念根深蒂固。在我国几千年经济生活中,现钱现货交易已是一种司空见惯的模式,也是人们普遍认同的,这种传统的消费观念和支付方式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形态中。推广公务卡消费方式,商家由于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从经济利益上考虑,希望实行现金交易,而且消费者也不习惯采用这种方式,因此潜意识里不自觉地进行着抵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务卡的推进。 (二)公务卡在防治腐败方面存在的不足 2、公务卡并不能解决日常开支中存在的浪费问题。存在浪费是因为公务费用可以随意支取。公务卡只是把现金消费变成了卡类消费,用卡单位仍可以在采购、招待支出中与供应商达成私下协议,造成浪费。同时由于POS机使用的不普及,可能会助长一些人在公务接待中超标准消费,甚至名正言顺地进行奢侈浪费,会助长“高档”消费。因此,公务消费、招待费、办公经费的有效控制并不能通过公务卡得以实现,浪费问题必须从根本下手,才能得以解决。
3、公务卡主要是监督预算内支出,预算外资金则难以控制。按照目前我国的财务体制,政府财务除了预算内部分,还有非税收入。这部分预算外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的政府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罚没收入、土地出让金等。预算外收入就像地方的“私房钱”,监管空缺难以控制。大量预算外资金的存在,使腐败产生的土壤并没有被根本铲除。因此,在加快推进公务消费改革中,如不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在遏制公款滥用与腐败问题上,公务卡的作用就是十分有限的。
四、全面推广公务卡结算制度的建议和想法
要全面推进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预算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政监督,规范预算执行,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稳步推进。
(一)统一认识,相关部门应齐心协力推进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
公务卡在我国是一种创新性公务支付模式,是在公务小额支出中率先全面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减少现金使用、利用银行卡支付系统来逐步实现对公务小额支付的全程监控,便于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因此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发卡银行等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形成多部门分工协作、高效运作的协调机制,解决公务员推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顺利推进。
预付卡管理篇7
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是公共财政建设和预算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近年来,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一系列预算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我国公共财政逐步建立起编制科学、执行严格、监督有力、各环节有机衔接的预算管理机制。其中,自2001年开始实施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通过设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财政资金收支运行机制,使资金收付由“中转”变为“直达”,财政通过动态监控系统能够实时监控预算单位支付情况,显著提高了财政资金收支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但也应当看到,目前预算单位大量提取和使用现金行为仍然存在,2007年中央部门现金支出98、03亿元,有的部门现金支出约占其部门预算的30%。因此,现金管理已经成为当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难点和焦点。它不仅不利于规范管理和加强监督,也不利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已成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银行卡是国际公认的解决现金支付问题最有效的工具和手段。
所谓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制度的直接作用是将传统现金支付结算改为用公务卡支付结算。公务卡具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具备普通信用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属于银行卡范畴,是一种现代支付结算工具。二是具备财政财务管理属性,即公务卡并非一般意义上的银行卡,而是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规范与银行卡的结算方式相结合,形成的一种新型财政财务管理工具和手段。因此,公务卡又属于财政财务管理范畴。推行公务卡,是行政事业单位一种新型的结算方式,它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因此,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是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和原使用转账结算方式的小额商品支出,包括零星办公用品购置经费、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煤水电费、邮电费等费用均可使用公务卡结算。与现行的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相比,公务卡结算方式的特点是将财政财务管理与现代金融工具结合,公务人员先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后报销还款,它具有结算方便快捷、支付透明度高、便于监控管理的特点。
事实上,推行公务卡结算的积极意义还远不止这些。从宏观上看,公务卡通过对各项电子交易信息的准确记录,形成个人和商户的交易档案,有利于促进对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征缴和监管,防范偷税漏税行为;公务卡在行政事业单位的推广和普及,有利于带动其他社会人员使用银行卡,推动各金融机构加大对用卡环境的投入,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和金融环境的改善;公务卡完善了银行卡的品种和功能,为银行业提供了更多拓展其他金融业务的空间,增强了完全开放金融市场后国内银行业的竞争力。从微观上看,公务卡结算方式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小额零星采购更加方便快捷;免除了公务人员预借现金的程序,将公务开支由原先的预借款、报销两道程序,变为报销一道程序,减少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单位可利用金融系统的融资功能,降低资金的占用成本;财务人员不再需要存取、核对和保管现金,公务人员不再携带大量现金,有利于控制现金风险,更加安全。有关机构对全球50个银行卡产业较发达国家的研究表明,银行卡支付在一个国家消费总支付中的比重每增加10%,可带动国家GDP增长0、5%。因此,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
在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过程中,有些流程与过去相比有异曲同工之处。一是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流程基本不变。单位职工使用公务卡消费,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前均属于个人消费行为,与单位无关。只有在单位财务部门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后,这种消费才属于公务消费行为,才能予以报销还款。对不符合规定的消费,由持卡人自行承担。这与目前职工垫付现金进行公务消费的报销程序是相同的。二是现行会计核算办法基本不变。改革后唯一的变化是单位要将持卡人的消费交易凭条(即银联小票)作为会计原始凭证入账。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真正需要单位与职工转变的,主要还是传统的消费观念和习惯,再就是要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公务卡结算实际上采用“公务卡+POS机+工资卡”的结算模式。譬如,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或外出采购时,根据银行卡受理条件,先用个人卡支付后,凭取得的银行卡签购单和报销凭证,按照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的财务报销程序报请审批。单位财务人员对经过审批同意报支的个人卡公务消费支出,通过单位统一安装与银行联网的电子收款机系统(POS机),将资金从单位卡划到个人卡。个人卡中所发生的个人消费性支出,不纳入公务卡结算范围,单位卡不得办理向个人卡划转属于个人因私消费的资金。
预付卡管理篇8
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015年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情况》显示:“十二五”期间,全国预付卡消费投诉年均增长35、7%,2015年达到2、93万件。投诉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健身等行业,投诉量分别占33、9%、27、3%。尽管如此,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监管执行不力以及诚信体系的缺乏使得这类问题成为各界默认的难题。
加强预付卡管理已迫在眉睫。
诈骗还是合同纠纷?
在一个张贝健身的维权群中,不少会员认为张贝健身在2015年年底明明已经与房东解约,却仍然做促销活动,存在诈骗行为,这是他们不能接受的。而实际上,在2016年1月底张贝健身就向会员打了白条,表示将在3月18日退还费用。而据称由于与房东协商未果、现金短缺等原因,并未退还。
很多会员试图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会员沈先生告诉记者,他在3月底已经向法院递交了书。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东红为《经济》记者分析称:“销售预付卡后撤店的行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性质,比如售卡时是否隐瞒了经营困难的真相,是否有办完卡就撤店跑路的主观恶意,是否有既不提供服务也不退款的故意,如果经营者具备上述行为则认定诈骗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从张贝健身向消费者打白条的行为说明其有退款意愿,白条无法兑现的行为构成合同纠纷的可能性比较大。当然销售预付卡贯通整个经营过程,也可能存在经营不善亏损后向恶意售卡欺诈转化的情况,具体定性还要看个案的证据再进行认定。”
群中也有一些会员表示已经不信任张贝健身,只想把钱拿回来,但是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等待。
难管的预付卡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指“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简单地说,平时使用的各类健身卡、美容美发卡可以看成是商家对消费者的一种预付凭证。
“预付卡实际是一种信用行为”,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信用管理专业教授洪玫告诉《经济》记者,“但是更多的消费者还没有意识到要用信用的手段去防范预付卡的问题。”
这样的信用结算手段在我国目前尚不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中迅速发展,中国商业联合会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报告(2015)》显示,2014年我国预付卡消费规模已达8000亿余元。
但是,类似的预付卡跑路现象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也出现了不少以发放预售卡来完成变相集资的企业。
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协会副会长范林根博士认为:“涉及变相融资的情况也是客观存在的,主要是集中在美容、足浴、健身等服务行业。这类企业本身的固定资产很低,而且基本上都靠预付卡来结算,根据我们统计,几乎96%的营业额都来自于预付卡的收入。”
同时这类企业资金的余额相比其经营规模显得很不正常。范林根给记者举例说明:“有些企业的注册资本是几百万,但是一年竟可以发几个亿的预付卡。类似健身之类的行业,在没开张之前就进行发卡、圈钱等行为,这已经完全脱离了实业经营的本质。”
实际上无论商家的目的是什么,一旦无法兑现预付卡的约定,消费者都很难弥补损失。预付卡纠纷反映出企业经营与消费者的关系界定上存在问题,这在现行的由商务部颁发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可见一斑。该《办法》的第二条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适用本办法。”而记者在其具体行业分类表的附件中并未发现健身行业的类别。范林根说:“目前的《办法》只涵盖三大类别的企业覆盖面是不够的,现在预付卡已经无处不在,只要是在结算的地方就会出现预付卡。但健身、网吧等很多服务业都没有被涵盖,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另外,在消费者维权过程中,《办法》也存在局限。范林根说:“例如《办法》中的存管资金必须达到上季度预售资金的20%-40%,但是这个钱的属性商务部无法定性,现在只能定性为企业自有资产。那么即使企业倒闭了,或者跑路了,资产也无法处理。预付卡的持有者――即消费者没有优先权。”
而信息申报是软性手段,并且缺乏相应的执法力量。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全国,对预付卡违规的执法和最后真正实施罚款的并不多,这也说明政策本身实施起来有难度。
“这不仅仅是预付卡问题涉及的层面。必须在现有基础上不停地提升,然后切实解决立法等深层次的问题。”该业内人士说道。
洪玫则认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不够。她说:“需要对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才能达到效果。如果说只是出台这样一个办法,有的商家出于长远利益的考虑,会愿意去诚信经营;大部分依然不执行的话,制度就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也要加强宣传,让人们有更强的信用意识,加强对预付卡的认识。”
社会共治的解决办法
解决预付卡背后的信用问题需要多方力量,首先是立法问题。范林根说:“首先要解决立法问题,例如要求发卡企业必须公开信用信息。没有法律支持就等于‘武器’的‘弹药不足’。”王东红也表示《办法》只是以防范为主,并不是国家强制性的规定,因此实施效果并不好。
其次,更加严格有效的监管不可或缺。“预付卡问题愈演愈烈,涉及到消费者切身利益。政府的监管义不容辞。”范林根说道,“以上海为例,商务主管部门只负责办法中的三大类企业,并且缺乏相应的执法力量。这就需要各部门协调,综合执法。”
而监管又分为政府监管和市场、社会监管。一方面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进行监管,另一方面需要行业从长远出发进行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