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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投资市场分析(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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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投资市场分析篇1

关键词:企业债券,制度,政府约束,市场约束

在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政府主导市场的制度约束特征非常明显,无论是最初的迅猛发展,还是急转直下的快速萎缩,直至最近出现的可喜抬升势头,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都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但也正是由于政府对市场的强势干预,才造成了企业债券市场自身的约束性制度无法形成,市场各参与主体的行为选择和互动模式表现出极大扭曲。深入研究企业债券市场各参与主体的策略行为选择,是我们认识不同的约束性制度安排对市场构成不同影响的关键。本文正是试图在博弈论分析框架下,探讨不同的约束性制度安排是如何影响企业债券市场各参与主体的行为选择的,并基于分析得出结论:只有从约束制度上实现根本性的转变,即从政府约束制度向市场约束制度转换,才能从根本上扭转企业债券市场主体的行为选择模式,从而推动企业债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导论

本文的约束性制度分析框架是建立在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内涵的理解基础之上的,即制度是与具体行为集密切相关的规范体系。本文所谓的约束性制度安排是在制度抽象内涵基础上的具体化,是为了研究特定问题而做的有目的性的概念框定。所谓约束性制度,是指针对特定的目标和约束对象,由一系列规则(包括正式的与非正式的)、参与人及其实施机制所构成的制度均衡。根据定义,我们可以明确约束性制度的构成要素包括特定的约束目标和约束对象(即被约束的客体)、规则(包括正式的与非正式的)、组织或个人(即实施约束的主体)以及制度实施机制。不同的约束性制度安排会对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选择产生不同影响,进而引起市场运行效率的差异。就企业债券市场来说,约束性制度安排是为了保证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有效,从而对企业的发债行为实施必要的制度约束,以减少投资者和企业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因此,约束性制度安排最重要的实施机制,就是能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做出很好的鉴别,从而保证市场债务契约的有效执行,既要保护投资者的投资利益,同时又不能因噎废食把信用良好的企业拒之于市场之外,阻碍企业债券市场的正常发展。

本文依据约束性制度安排的规则(包括正式的与非正式的)、博弈参与人及其策略行为选择的不同,进而形成的不同制度实施机制,将企业债券市场的约束性制度分为两类,即政府约束制度和市场约束制度。至于是否存在其他可行的约束性制度安排,本文不做深入探讨。同时,本文的研究有两个基本的假设前提:(1)假设对债权人保护的法律能够得到严格执行,发债主体的债务责任存在法律的硬约束,即如果出现逾期不能偿债付息,发债企业将面临法定的破产清算;(2)假设两种约束制度具有相同的目标,即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以保证企业债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有效,这一假设是为了消除政府多元目标对模型研究的可能影响。

二、企业债券的政府约束制度分析

企业债券市场的政府约束制度分析的前提是,假设政府具有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的动机,以实现企业债券市场资源配置机制的充分有效。为实现此目标,政府通过制定行政法规,运用政府管理手段对发债企业的发债资格、债券发行价格以及发行数量实施严格限制,从而对可能的高违约风险企业构成市场进入限制,以保护投资者的投资利益。由此,政府的行政法规,以及由政府、企业、投资者和信用评级机构等市场参与主体构成的动态博弈过程,就形成了政府约束制度的实施机制。市场参与主体依据各自不同的激励和约束条件来选择最优的策略行为,以实现自己的最大化收益。

自1987年《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制度约束一直是典型的政府约束性制度安排。政府对企业债券的发行实施严格的政府审批制和年度发行额度计划。同时,对发债主体的资格进行严格限定,非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几乎没有资格发行企业债券,并且从1994年开始,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也受到限制。在这些限制措施的基础上,对企业债券的发行价格和数量也做了相应的限制性规定,债券的发行价格不得高于相同期限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的40%,企业一次性发行的债券数量必须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并指定用途。政府对企业债券市场的行政性规则约束,对发债企业、投资者和信用评级机构的最优策略行为选择产生了重要影响。

按照一般的财务理论,影响企业融资方式选择的基本决定性因素是融资成本,企业根据不同的融资成本对可供选择的融资方式进行排序,进而选择成本最低的融资方式。理论和经验研究都已证明,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融资,债券的融资成本低于股票融资成本。因此,在多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债券的年融资规模通常是股票市场融资规模的3—10倍。但是在我国,由于政府对企业债券的发行实施繁琐的行政审批程序,从而大大提高了企业发债的非财务成本,比如时间成本和由于不确定性的存在而产生的风险成本。虽然政府对债券发行价格的管制,降低了企业债券融资的财务成本,但由于非财务成本的大幅增加,使企业债券融资的财务成本与非财务成本之和大大高于股票融资的成本。这就使得大部分企业尽管对债券融资有内在的强烈需求,但是在过高的融资成本面前不得不退缩去寻求新的融资途径。

政府通过严格的行政审批,对发债申请企业实行严格的筛选,而其筛选的标准却是选择那些国有独资或具有市场垄断背景的特殊企业,从而实现了政府对企业债券市场的约束目标,即降低了债券市场的违约风险,保护了投资者利益。但是,这一目标的实现却是以牺牲资本的运用效率为代价的。企业债券市场的价格管制,使这些特殊企业获得了相当廉价的资本,从而造成对资本的过度需求。与此同时,由于这些企业具有“准政府”的信用背景,因此其自身并不存在硬性的信用约束压力。它们相信,即使出现企业信用危机,国家也会承担最后的还债责任。这两方面的原因必然导致资本的低效率运用,无法实现金融资源的最优配置。

对于投资者来说,由于政府对企业的发债资格实施严格的审批,而且被获准发债的企业事实上也都具有“准政府”的特殊性质,这也就向投资者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投资于这些企业债券是没有违约风险的。因为从本质上来说,政府对企业发债资格的审批,其实是承担了对债券的隐性担保责任,企业如果出现违约行为,投资者必然认为是政府的审批环节出现问题,因此必须由政府承担还债义务。在实践当中,政府也确实没有让投资者失望过,许多发债企业无法到期归还的债息,最后都由政府承担了下来。由此造成的后果是,本该由投资者承担的信息搜集、分析和鉴别的责任却被审批制下的政府取代了,这直接导致投资者对市场信息需求不足,信息搜集、分析和鉴别能力低下,对证券市场缺乏风险意识。由此,政府与投资者之间就形成了一个相互畸形依赖的恶性循环,投资者越是不成熟,政府迫于追求社会稳定的压力就越是要出面保护,政府越是通过这种方式保护投资者,投资者就越是成熟不起来。

投资者群体的不成熟必然导致不成熟的证券市场。我国证券市场当前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从某种程度上正是这种恶性循环的后果。 由于发债企业和投资者在政府约束制度下的行为扭曲,直接导致对信用评级信息的市场需求不足,严重限制了信用评级机构的健康发展。一个行业的发展必须有持久广泛的需求者作为支撑,而信用评级机构作为信用信息产品的提供者,其真正的需求者是投资者,而不是发债企业。如果一个行业不服务于它的真正需求群体,那么它的发展结果可想而知。而在政府约束制度下的企业债券市场,作为信用信息产品供给者的信用评级机构只能服务于发债企业,而不可能以它的真正需求群体即投资者为服务对象。因为,通过行政审批的发债企业,获取信用评级机构的债券信用评级仅仅是为了履行债券发行的法律程序而已,这样的信用评级信息对投资者到底有多大价值也可想而知。

事实上,投资者也不会根据信用评级信息去判断某一企业债券的潜在市场风险。更何况,政府还对债券的发行价格实施管制,信用评级信息不可能从根本上影响企业债券的定价。这样所导致的后果就是,本应服务于投资者的信用评级机构却转变为以服务于发债企业为导向,从而造成本应作为第三方监督者而存在的信用评级机构,现在却完全成为发债企业的附庸,其对企业债券市场的约束职能根本无法得到发挥。政府约束制度扭曲了整个信用评级行业的运行机制,使信用评级机构不可能在债券市场中内生地成长起来,从而导致我国的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严重滞后于证券市场的发展。三、企业债券的市场约束制度分析

在企业债券市场的市场约束制度分析中,本文假设市场机制内生地存在与政府约束制度相同的目标,即最大化地降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出现的可能性,以保证企业债券市场资源配置机制有效。之所以作如此假设,是因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是企业债券市场存在的前提,如果出现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将会导致企业债券市场的萎缩乃至最终消失,而这一结果就使研究失去了意义。但是在市场约束制度下,企业债券市场的各参与主体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政府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约束主体而存在,而只是作为保证契约执行的仲裁者。在此种情况下,对发债主体的行为约束就不是由单一的市场主体来完成,而是由发债企业、投资者和信用评级机构三者之间的动态博弈过程来实现。市场约束制度本身所构成的激励与约束环境,将使博弈参与人选择不同于政府约束制度下的最优策略行为。

在市场约束制度下,政府对发债企业的资格审批将不复存在,而这一企业筛选过程将由市场各参与主体的互动机制来完成。企业能否进入债券市场,能不能按照既定价格顺利地发行债券,完全是由投资者根据所披露的信息判断之后的购买行为决定。市场化的筛选机制对试图发行债券的企业不会构成不合理的人为歧视,而是以企业所能提供的市场收益和风险为标准,所有的企业都处于平等的市场地位。在这种筛选机制下,进入债券市场的企业,由于没有了“准政府”性质的信用担保,也就必然面临更多的信用约束。因为低效率的资本运行只会增加其破产清算的风险,硬预算约束机制可以有效激励企业提高资本的运行效率,这也是企业能够持续经营的必然选择。

市场约束制度不仅可以促进企业提高资本的运行效率,更有利于形成合理的证券市场融资结构。因为,在市场约束制度下,债券的发行价格是由市场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决定的,因此,企业只是根据不同融资方式的财务成本差异来选择债券融资还是股票融资,或者是其他可选择的融资方式。也就是说,企业所面对的融资成本一般都是显性的,很少存在由于不确定性的人为因素所引起的隐含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种融资市场都不可能过度膨胀,金融市场内在的资源配置的价格机制可以有效抑制单一市场泡沫的产生。证券市场的融资结构由市场自身的规律决定,而不是由某种人为的主观意志决定,这样的市场结果必然是遵循效率原则的。

在市场约束制度下,企业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必须自己承担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责任,从而有利于促进成熟投资者和成熟证券市场的形成。分析到这里,我们必须强调的一点是,任何债券市场都必然存在投资风险,并不是没有违约存在的企业债券市场才是健康的市场,重要的是风险和收益的最终承担主体是谁。在政府约束制度下,政府实质上承担了最终的市场风险,因此,投资者只能获得低风险收益。而在市场约束制度下,政府不再承担市场的筛选责任,债券价格也由市场来决定,这时的投资者就必须自己承担债券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也可以获得与风险相对应的收益。在此种情况下,投资者在进行企业债券投资时,就必然时刻关注企业的动态信用评级信息,搜集、分析并鉴别不断变化的有关企业的各种相关信息,以便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这样一个理性的投资决策过程,不仅可以让投资者深刻认识债券市场的风险属性,增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而且还可以不断提高投资者的信息搜集、分析和鉴别的能力,促进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更趋于成熟,进而促进整个证券市场走向成熟。

市场约束制度下的信用评级机构,必然是以投资者的需求为导向的,并由此能够与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同步获得内生性成长。因为,在市场约束制度下的企业债券市场的各参与主体的动态博弈过程中,评级机构将深知市场信誉对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评级机构只有向投资者提供独立、客观、准确的信用评级信息,才可以在投资者群体当中不断积累信誉资本,获得更多投资者的信任,进而增加对其信用信息产品的需求。而如果只是一味地满足发债企业的筹资要求,那么,在市场重复博弈过程中就可能根本无法生存。市场约束制度下的企业债券市场必然会形成这样的逻辑,即发债企业只有选择拥有雄厚信誉资本,得到投资者认可的评级机构,才有可能顺利进入债券市场,而这本身就构成对发债企业强有力的约束。虽然,这种约束机制完全不同于政府约束制度,但是,这样的约束机制会促使信用评级机构向投资者提供更多、更有价值的信用评级信息,而且投资者也迫切需要这样的信用信息产品,从而促使信用评级行业得以快速发展和成熟。

四、结论

债券投资市场分析篇2

关键词:公司债券;财务风险;信用评级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3011602

1 引言

企业债券评级是指对企业债券如约偿还本金、利息的可靠性进行评定,并利用直观、简洁的符号公布出来供投资者参考,评级的目的就是为债券投资者提供公司债券违约风险的相关信息,从而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债券评级能够有效的促进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在2007年8月14日颁布实施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表明我国增强了对公司债券市场的建设和发展的重视,在此背景下,对我国公司债券的评级现状及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的信用评级制度进行分析研究,具有影响深远的意义。

2 文献综述

2、1 国外公司债券评级方法的文献综述

(1)多元线性判别模型。Fisher:(1959)《公司债券中风险贴水的决定因素研究》,他通过最小二乘法对债券的风险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从此以后也有一些相关研究,其大多数都在Fisher研究模型的基础添加一些解释变量来进行的研究。

(2)加权Logistic模型。Martin,Henderson,Perry & Cronan(1984)采用加权logistic模型回归分析,选取了一些关于财务比率指标来进行回归分析,进而判断财务比率指标对债券评级的影响,从而据此对债券的评级进行分析预测。

(3)Probit模型。Trevino&Thomas等(2000、2001)通过Probit模型回归分析,进而对公司债券的评级进行分析预测。

2、2 国内企业债券评级方法的文献综述

从近年来的该方面研究成果来看,国内学者的研究大致主要包括:

牟秉华、詹银珍(1999)从发行债券公司到期的偿还本息的能力和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程度两个角度,介绍了我国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体系的设计和具体变量指标的定义,并介绍了此套指标体系的优势及特点。夏英俊、李元(2005),运用主成分回归分析方法,对发债企业的债券评级进行回归分析预测,结果显示该回归分析方法预测结果是具有一定可靠性的。陈超、郭志明(2008)通过Logistic模型的实证分析,得出我国的企业债券评级的主要影响因素是资产规模及政府的政策倾向,财务指标对企业债评级没有显著影响,还指出我国的企业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评级与欧美的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评级存在比较大的差距。李湛、徐一骞(2009)运用Altman的Z值模型对企业债发行主体信用风险评级进行了预测分析,并且和企业债券评级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发现模型预测结果和债券的评级结果有部分背离,最后,对我国债券评级的方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李毅、赵兴罗(2009),对加权评分法、模糊评估法及多变量信用风险二维判断分析法进行了分析介绍,最后对我国公司债券的评级方法的改进给出建议。

综上,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对企业债券评级的方法进行了大量深入的研究,其研究成果逐步被其他国家所采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然而,在我国,由于制度环境的种种条件的限制,公司债券市场发展长期处于滞后状态,因此,国内有关公司债券的研究也比较落后,关于公司债券评级方面缺乏一套比较完善的适用于中国债券市场的理论体系,所以,在债券评级方面的研究还有待于加强。

3 研究设计

3、1 样本选择和数据收集

我国公司债券从2007年8月14日《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颁布之后正式发行,因此,本文选取2007年《公司债券试点办法》以后发行公司债券的沪深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本文所用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系统、CSMAR数据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公司年报和债券信息,最终数据分析使用SAS分析软件。

(1)企业财务指标相关变量的定义如表1。

表1 企业财务指标相关变量定义

变量名称 变量符号

变量定义

变量属性

债券评级 credit 评级为AAA取值4;AA+取值3;AA取值2;AA-取值1 被解释

变量

盈利能力 roe 净利润/[(年初所有者权益+年末所有者权益)/2] 解释变量

资产负债率 lev 总负债/总资产 解释变量

公司成长性 growthsale (当年营业收入-上年营业收入)/上年营业收入 解释变量

资产周转率 assetzhou 营业净收入/[(年初总资产+年末总资产)/2] 解释变量

投资机会 TobinQ 资产市值/账面价值 解释变量

偿债能力 Debti 现金流量净额/流动负债 解释变量

公司规模 asset 总资产的自然对数 解释变量

(2)企业内部治理和行业相关控制变量的定义:

股权集中度:Top1=第一大股东持股比控制变量;股权制衡:Share210=LN(10n=2(SnS*100)2);领导结构:LS=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取值:1,否则:0;董事会规模:Bsize=董事会人数;独立董事规模:DR=独立董事人数;监事会规模:SB=监事会人数;管理者持股比例:Manageshare=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者持股数/总股本数;流通股比例:AL=流通股股数/总股本;国家股比例:stateshare国家股股数/总股本;企业性质:state=国有企业为1;否则:0;行业:industri=证监会所分行业:以综合类为基础行业;i=8。

3、2 Logistic回归模型的设计

Logistic回归模型基本形式:

P=1/(1+exp(-z)),z=α+βx

模型1:z=α+β1roe+β2assetzhou+β3lev+β4growthsale+β5asset+β6debti+β7TobinQ+ε

模型2:z=α+β1+roe+β2assetzhou+β3 lev+ β4 growthsale +β5 asset+ β6 debti+ β7TobinQ+ β8top1 + β9share210 + β10ls + β10bsize + β11dr + β12sb+ β13managershare+ β14AL+ β15stateshare+ β16state+ β17+8i=1industri+ε

3、3 我国债券评级方法与研究假设

本文主要研究公司的财务方面的变量指标对公司债券评级的影响,由此,提出本文的假设:

假设1:一般公司规模越大,发展一般比较成熟,具有较强的实力,公司债券融资风险较小,则其债券的评级较高。

假设2:资产收益率衡量的是企业的盈利能力,该指标的值越大说明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好,其偿本付息的能力越强违约风险就越小,所以,相应的公司债评级就越高;总资产周转率,衡量的是企业的运营效率,反映企业全部资产的管理质量和利用效率,一般情况下,该指标数值越高,企业的违约风险越小,其对应的公司债评级也就越高。

假设3:企业资产负债率反映的是总资产中多大比例是通过负债取得的,衡量企业清算时对债券人的保护程度,资产负债率越低,企业偿还债务越有保证,因而,发债公司的债券评级应该越高。而偿债能力指标debti,数值越大,偿还债务的资金越有保障,企业的偿还债务的能力越大,其违约风险越小,债券的评级应该越大。

假设4:企业的销售额增长率评价企业成长状况和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其值越大,意味着其经营能力比较强,企业的发展前景就较好,相应的债券评级应该较高。投资机会可以反映市场对于公司未来利润的预期,并对公司投资产生影响,投机机会变量数值越大,公司的发展前景越好,市场对公司的反映也就越好,那么,其债券评级应该会跟高。

4 回归分析

4、1 Logistic 模型回归结果

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其回归分析结果见表2(由于限于篇幅,图表没详细列示)。

表2 回归分析结果

模型1 模型2

χ2 136、7249 192、5203

χ2对应的概率

样本数 193 193

预测一致性 84、6% 90、3%

4、2 Logistic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对模型中的自变量回归系数进行了检验,可以看出:(1)影响债券评级最关键的因素是发债企业总资产的规模(asset)和资产负债率(lev)。这两个因素在显著性水平为1%下是显著的,并且其系数分别为(-2、4980)和(9、4563),这说明企业资产规模越大,其评级会显著地高于资产规模小的企业。资产负债率越小,其评级会显著地高于资产负债率低的企业,结果与我们提出的假设是一致的。投资机会(TobinQ)对债券评级的影响系数在10%水平显著,系数(-09112),说明投资机会越大,债券的评级就越高,与假设是一致的(2)净资产收益率(roe)、总资产周转率(assetzhou)、偿债能力(debti2)和销售增长率(growthsale)等财务指标对债券评级影响是不显著的,此结果与我们提出的假设不一致。模型1和模型2比较回归可知,企业的财务指标是主要影响债券评级的因素,而公司治理和行业指标对债券评级的影响不大,即:债券评级预测的准确性提升不大,可见我国公司债券评级和企业债券相比有了很大是提高,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的好坏,从而反映公司债券的风险。但是和欧美的债券信用评级还有较大差距。

5 结论

通过检验结果:(1)企业资产规模越大,公司债券评级越高;(2)资产负债率对债券评级有负的影响,资产负债率越高,那么其评级就会低;(3)发债企业的销售增长率、总资产周转率和净资产利润率则对公司债券评级影响不显著的。从而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我国公司债券市场中,影响公司债券评级的财务指标因素当中,发债企业的资产规模和资产负债率显著地影响公司债券评级结果;公司债券评级的结果没有反映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周转率、和销售增长率等财务指标对公司债券评级的影响。当前,评级机构对公司债券的评级比之前对企业债券的评级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并不能完全反映企业经营的好坏,只是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资产规模以及资产负债率对公司债券评级的影响。这表明,我国当前的公司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评级与发达国家的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评级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我们要从以下几点入手来促进公司债券信用评级的发展:(1)建立独立的评级机构,扩大评级结果使用范围;(2)建立科学的评级指标体系;(3)建立追踪评级制度,做好信息披露:强化和规范公司债券发行主体的信息披露,建立健全公司债券发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减少市场上投资者和公司债发行主体的信息不对称,使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能够充分了解发债公司的经营情况等。

参考文献

[1]Fisher、Determinants of risk Premiums on corporate bonds[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59,(6)、

[2]Martin,L、,Henderson,G、,Perry,L、,T、P、Cronan、 Bond ratings、Predictions Using rating agency criteria [R]、Washington:Arizona State University,1984、

[3]Trevino,L、, S、 Thomas、 Systematic differences in the determinants of foreign currency sovereign ratings by rating agency [M]、 discussion papers in accounting and management science 00- 153,School of Management,University of Southampton,UK,2000a、

[4]牟秉华,詹银珍、我国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研究[J]、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99,(3)、

[5]夏英俊,李元、债券评级的一种方法一主成分分析法[J]、广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2)、

[6]陈超,郭志明、我国企业债券融资、财务风险和债券评级[J]、当代财经,2008,(2)、

债券投资市场分析篇3

如果债券市场供给减少,则债券市场需求下降的不利影响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对冲,其影响程度也将有所减弱。

债券市场供给端分析

(一)发行量角度

从发行量来看(见图1),2011―2016年债券市场总发行量年均增速60%,其中2011―2014年总体平稳,2015―2016年大幅提高,拉动6年发行量年均增速整体提升。

从债券类型看,2011―2016年国债发行量从15397亿元提高到30665亿元,年均增速16、53%,低于债市总体发行量增速(见表1)。地方政府债增幅较大,占比从2011年的2、55%提高到2016年的16、63%,发行额也从2011年的2000亿元提高到2016年的60458亿元,年均增速近5倍。地方政府债对债券市场发行总量的影响较大。央行票据作为货币政策工具,其发行随着货币政策的需要而调整。从近几年来看,央行票据在2011年和2013年大量发行,其中2011年的发行量占比达到18、05%。同业存单发行情况与央行票据形成鲜明对比,自2013年同业存单发行启动以来,其占比大幅增长,2016年已占债券市场发行量的35、81%。金融债发行量与国债类似,整体发行较为稳定。信用债发行量占比有下降趋势,但发行规模增幅要高于国债和金融债,这得益于近两年政府鼓励企业直接融资的相关政策。2011年信用债发行规模21234亿元,2016年达到78845亿元,年均增幅达到45、22%。

尽管债券市场发行规模不断提高,但由于地方政府债在二级市场流动性不够高,而央行票据近两年和未来可预见期限内发行额度有限,同业存单实质是银行间同业拆借的票据化,因此真正具有债券特征且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好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和信用债等。自2011年以来,上述这些债券的发行量从60776亿元增加到155788亿元,年均增幅为26、06%,低于债券市场总体发行量年均增幅34个百分点, 2016年这些债券的供给量占全年发行量的42、84%。从债券市场新增债券角度看,债券供给规模中仅有不足一半的新增债券对二级市场债券收益率具有明显影响。

债券市场发行量与债券供给量的对比反映了债券市场供给端的变动情况。为了进一步说明债券市场更有效的债券供给量,笔者对债券市场实际存量余额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由于不同债券期限不同,如果期限较短的债券发行量较大,则其对债券市场长期存量供给的影响有限,则意味着长周期下的债券市场供给量相对有限。由表2可知,2011―2016年,债券市场存量余额年均增幅28、03%,存量债券增幅远远小于发行增幅,债券发行期限以短期为主,债券市场供给相对稳定。

(二)债券存量余额与M2

为了更清晰地理解债券市场供给量的相对变化,笔者进一步考察债券市场存量与货币供应量(M2)的比值变动情况。从全部债券市场存量余额与货币供应量的比值可知,2011年以来该比值逐渐增加,说明相对于货币供应量增加量而言,债券余额增幅更大,仅从比值变动可以说明债券市场供应量明显增加。如果从有效债券存量余额与货币供应量的比值分析,情况略有不同。更有效的债券存量是指包括国债、金融债、信用债在内的,流动性较好且对债券二级市场有明显影响的债券。由图2可知,更有效的债券存量与货币供应量的比值变动较小,2011―2016年仅提高5个百分点,这说明近5年债券市场有效供给量没有明显增加,可交易债券余额一直处于稳定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需求增加,则债券收益率必然会下行,债券价格将上涨。

债券市场需求端分析

从需求端来看,债券市场的投资者主要包括银行、保险、基金公司和券商,受宏观经济低迷和股市波动影响,各类机构投资者纷纷进入债券市场,增持债券投资。加之近几年理财资金大量配置债券资产,各类需求汇聚债券市场,导致债券市场需求大增。在供给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债券市场价格受需求影响波动明显,2014年以后,债券市场受需求推动长期走牛,收益率趋势性下行。下面从总量到结构做进一步分析。

(一)银行类机构

从债券需求总量上看,自2011年以来,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各类机构债券持有量均明显提升,其中基金公司债券持有量增加最为明显,从2011年的15505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65478亿元,增幅达到322%。商业银行债券持有量也从116604亿元增加到170504亿元,增长46%。信用社增幅最小,但近五年增幅也达到35%(见图3)。

商业银行是债券市场投资交易主体,各类商业银行债券持有情况略有不同。由图4可见,近年来各类商业银行债券持有量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其中外资银行持有量较低,可以忽略。全国性商业银行债券持有量增幅较小,2011―2016年增幅为24%,其中2015、2016年持有量相比上年度略有下降。农商行债券持有量增幅最大,近六年增幅达到318%,其次是城商行,增幅为121%。

从图5来看,金融机构债券投资余额及贷款总额逐年递增,其中2011年1月债券投资额为84257亿元,2016年12月债券投资额为247604亿元,增幅为193、8%。而同期贷款余额从483493亿元增加到1066040亿元,增幅为120、4%,债券投资增幅要大于贷款增幅。尤其2014年下半年以后,金融机构投资债券市场力度明显增强,而刚刚过去的债市牛市也正是从那时开始的。这说明,抛开经济基本面、货币政策等因素外,在债券市场供给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债券市场波动与债券需求量增加有直接关系。

为进一步了解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实际情况,更直观地观察2011年以来商业银行债券余额变动,笔者选取了5家商业银行作为观察对象,包括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从债券投资额度看,2011―2015年这5家商业银行债券投资额度增幅明显(见表3),其中兴业银行增长900、73%,中国银行增长92、93%,北京银行增长119、39%,广东农商行增长277、14%,青岛银行增长285、42%。从增幅上看,兴业银行债券投资增幅最大,增幅最小的是中国银行,也接近1倍。从年度看,增幅最大的是2014―2015年,这也是债券市场最为活跃的一年,可以看出商I银行在“资产荒”的背景下纷纷增加债券投资,以弥补信贷收益的逐步减少。为了更加客观地考察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实际比值,笔者以债券投资与贷款余额的比重为考察指标,反映债券投资在商业银行的战略定位。

由图6可以发现,上述5家商业银行债券投资额度与贷款余额的比值逐年提高,显示商业银行逐年提高债券投资在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其中兴业银行增幅最大,说明无论是绝对量还是相对量,兴业银行债券投资量在同业中都比较领先。其次是青岛银行,尽管青岛银行债券投资绝对量较小,但是债券投资在该行的发展策略上具有重要地位。

(二)理财资金

自2004年光大银行发行第一只理财资金以来,我国银行业理财迅猛发展。截至2016年6月,我国共有45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存续的理财产品共计68961只,理财产品余额由2007年的0、53万亿元增长至2016年6月的26、28万亿元,累计增幅达到4431%,同期理财产品余额占总资产的比重也由1、01%增加到12、06%。由于理财资金一直以表外运行为特征,因此其与表内债券投资形成债券市场的两股需求力量。监管部门对理财资金一直高度关注,包括《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z2014{127号)在内的若干文件一直在规范理财资金运用与管理。理财资金也处于高速增长态势,其中间业务收入逐渐成为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而理财资金的配置多以债券投资为主,所以对理财资金增量的关注尤为重要。

银行理财起源于股份制银行,经过十几年的l展,股份制银行已经成为国内银行理财最大的发行主体。从发行量来看,截至2016年6月,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占比41、46%,国内五大行占比34、25%,城商行占比14、23%,外资银行占比1、14%。值得关注的是,自 2015 年 3 月份开始,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理财资金余额已超过国有大型银行,并一直处于领先地位。从增速上看,城商行、农商行增幅较大,其理财余额同比分别增长67、76%和118、18%,国有五大行理财余额同比增长34、93%,股份制银行同比增长33、62%,外资银行同比下降11、76%(见图7)。

2013―2015年,银行理财资金投向以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为主,并且占比逐年提高,由2013年的38、6%提高至2015年的51%,超过理财资金总额的一半以上。这与非标投资监管趋严以及非标产品收益下行有关。随着2014年以后债市走牛,理财资金与各路资金一道皆直接或间接投向债券市场(见图8)。

债券投资市场分析篇4

债券投资始终是商业银行资产组合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商业银行的债券投资更有逐年上升趋势,2005年3月央行下调超额准备金利率使得商业银行投资债券市场的热情高涨,大量资金由信贷市场抽回转而投向债券市场,情形有愈演愈烈之势,是何种原因促使商业银行如此热忠于投资债券市场呢?债券投资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究竟是难得的“盛筵”,还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

商业银行的债券投资比重逐年上升

目前,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渠道主要有贷款、同业拆借、存放央行、债券投资以及其他投资。由于债券投资收益稳定、风险较低,因此,债券投资始终被商业银行当作必不可少的投资工具。近年来,商业银行的债券投资比重始终保持稳步增长,并在2005年呈现较快的增长趋势。根据各商业银行的年报显示,中国银行的债券投资额由2003年的7547、67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9823、37亿元,增长了30、2%,债券投资占总资产的比重从18、96%增长到23%。建设银行的债券投资由2003年的7739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10912亿元,增长了41%,债券投资占总资产比重从21、78%增长到27、95%。五家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情况也基本相似:2004年债券投资在总资产的占比呈现上升趋势,特别是短期债券占比由2003年末的1、30%上升到2004年末的2、94%,上升了1、64个百分点,而长期债券占比由2003年末的8、96"/0上升到2004年末的9、22%,上升了0、26个百分点。从债券投资的绝对额上分析,各家银行的长期债券投资基本上保持了逐年的增长,而短期债券投资除了华夏银行2004年略有下降外,也都维持上升态势。

统计报告显示:2004年底我国商业银行资产为31 5989、8亿元,同比增长14%;债券投资规模为34161、87亿元,占总资产比为10、81%;2005年1季度商业银行资产规模为328782、8亿元,同比增长14%;债券投资总规模为37022、08亿元,占总资产比为11、26%;从增量上分析,2004年资产增加了39595、3亿元,而债券投资增加了9760、34亿元,占增量部分的24、65%;2005年1季度总资产增加了12793亿元,债券资产增加了2860、21亿元,占比为22、35%。值得注意的是,2005年年初以来尤其是3月份之后,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加大了对债券的投资规模,商业银行在三四月份托管量分别增加了2670、76亿和1753、28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分别增加了2543、21亿元和1265、59亿元。从近期情况分析,商业银行不断增加债券投资的趋势短期内不会改变,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独资银行已经成为债券市场的主要投资机构。

商业银行加大债券投资的动因何在

究竟是什么因素促使商业银行加大对债券市场的投资?这里既受国内金融运行的大背景以及金融政策的影响,也有商业银行自身等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

商业银行“存差”扩大是商业银行“青睐”债券投资的主要原因。2005年年初以来,在我国金融运行“宽货币、紧信贷”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各项存款稳步增长,而近期贷款增长出现放缓迹象,从而加剧了银行资产的非贷款化倾向。2005年1―5月,银行各项存款环比平均增幅为1、24%,而各项贷款环比增幅平均仅为0、61%,并在5月份首次出现了贷款负增长,与此同时债券投资环比增长了2、71%。5月末,银行的“存差”同比增速由年末的28、7%上升到40、6%,规模也由上年末的63162亿元扩大到76574亿元,累计增加13412亿元。在资金的冗余以及资金逐利特性的迫使下,商业银行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流动性管理水平,只有将在信贷市场收缩的资金转而投向投资品种充裕的货币市场,从而加大了商业银行对货币市场交易特别是债券投资的依赖性。

商业银行已将债券投资作为优化资产配置的重要渠道。在目前的分业经营体制下,商业银行投资渠道相对狭窄,投资品种稀少。国内商业银行的盈利资产主要是信贷资产、备付资产与债券资产。由于受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约束,商业银行必须努力寻找风险权重的资产,以减轻资本补充的压力,而债券资产尤其是低风险的国债、金融债券、央行票据等债券资产无疑成为商业银行优化资产配置、降低资产风险权重的重要工具。另外,由于央行在今年3月降低了超额准备金利率,迫使商业银行减持原有的备付资产,导致金融机构的超额准备率由3月份的4、17%下降到4月份的3、38%。因此,一方面商业银行“存差”不断扩大,另一方面信贷资产与备付资产均出现收缩,投资债券转而成为其主要的盈利途径与手段,从而推动商业银行持有的债券资产不断上升,致使大量银行资金涌入债券市场。5月份,银行间人民币日均成交额突破千亿元,同比增加114%。

债券投资日渐成为商业银行拓宽盈利渠道,进而实现自身盈利模式转型的有效途径。在宏观经济指标高位回落,加息预期逐步淡化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对投资债券市场的信心大增,并将其作为拓宽盈利渠道,进而实现自身盈利模式转型的有效途径。例如,各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也大都瞄准了债券市场,如2004年至今推出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就大都投向国债、金融债券等产品,通过理财产品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来拓展中间业务收入,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投资债券市场,收益与风险孰重?

由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了债券投资比重,债券交易市场火爆推动了债券指数的持续走高,债券到期收益率则相应下降。今年年初以来,债券市场出现了一级市场发行火爆,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市场规模快速扩张的现象。今年1―5月份,债券市场累计发行债券15625、2亿元,同比增加88、2%,其中3年期及以下债券占比27、30%,3年期以上到10年期债券占15b52、95%,10年期以上债券占比19、75%。前5个月,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成交18008、16亿元,同比增长76、9%;5月份现券成交3764、21亿元,同比增长170、5%。

2005年上半年,债券一级市场发行频率加快,债券招标发行利率走低。上半年各发行体共发行债券4349亿元,比去年同期发行量增长了795、4亿元,3月份央行下调超额准备金利率后,发行利率出现了明显下降。二级市场上,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的债券指数均处于上升趋势,各期限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应下降。银行间债券指数由年初的104、02点上升555月末的109、02点,升幅4、81%,5月份该指数上升1、0点,升幅0、93%;交易所国债指数由年初的95、69点上升至5月末的103、16点,升幅7、81%,5月份该指数上升1、28点,升

幅1、25%。与此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收益率曲线随着债券行情的上涨总体呈现平稳下移趋势。由于债券市场的整体上涨趋势,各期限债券到期收益率的普遍下降导致收益率曲线整体下移,债券收益率呈现下降趋势。

随着商业银行“存差”不断扩大,特别是超额准备金利率下调后,商业银行大量的闲置资金投向债券市场,造成债券市场需求增加,债券价格走高,使债券收益率的持续降低,债券市场的投资风险陡然增大。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呈现平坦化走势,而扁平的收益率曲线反映了债券市场长债短炒、短期投机行为严重的现象,其中隐含的投资风险是较大的。

目前一年期国债的收益率由3月初的2、99%下降至7月14日的1、95%,5年期国债收益率由4、23%下降至2、97%,1 0年期国债收益率由4、55%下降至3、47%。7月14日,2年期国债的平均收益率为1、98%,当日发行的2年期国债的中标利率只有1、58%,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对于主要依靠利差生存的商业银行来讲,在存款利率与债券利率倒挂,而债券利息收入又远低于存贷利差收入的情况下,投资于债券的收益与风险孰轻孰重已经显而易见了。我们知道,任何一个市场上出现的价格与价值的长期背离都会最终引发风险的释放,债券市场当然也不能例外。因此,商业银行如果继续将大量资金投资于债券市场,随着近期债券收益率走低,商业银行将不得不面对债券利率变动引发的投资风险。

另外,商业银行在前些年低利率时期所购买的长期固息债券也同样面临着利率风险。据估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目前持有约3万亿元的债券,其中中长期固息债券约有2、4万亿元左右。假定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所持有的中长期固息券平均期限为10年,久期为7年,如果央行升息25bP,其所持债券理论上会下跌1、5%,此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将大约损失360亿元人民币。随着近两年利率的提高,商业银行处于持有债券机会成本很高,而低价抛售债券则遭受损失的两难境地。虽然带有做空性质的开放式回购已经推出,但商业银行把握这些避险工具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市价持续两年低于账面价值”要对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按照规定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话,将会对银行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商业银行如何正确把握债券投资

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债券投资都是商业银行优化资产配置、拓宽收入来源、分散经营风险的主要手段。虽然目前债券市场收益率呈下降趋势,累积风险较大,但是商业银行不可能从债券市场完全退出。而且,目前国家已加大了对债券市场的创新与完善,通过加大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等的发行力度,创新多样化的债券投资产品,加大债券市场制度建设,平衡市场供求,逐步化解债券市场风险,这些由债券市场累积的矛盾与问题将可以得到消化与解决,投资风险也可以通过完善投资品种和创新投资方式逐步化解。

那么,商业银行今后应该如何把握债券投资呢?从自身来看,商业银行应该加大对债券投资的风险防范,这需要从风险内控制度建设、创新业务品种、投资操作策略几方面入手。国有商业银行应该利用债券资源丰富、资金实力雄厚、债券交易经验丰富的优势,尽快适应债券买卖的市场化交易原则,以报价驱动机制为主导,自主创新报价券种,增强报价的持续性,尽快成为债券市场中做市商制度的主力报价商。股份制商业银行应该利用产权约束较为健全、机制灵活、风险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较强的优势,积极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力争在债券业务产品与交易方式创新上有所突破,成为债券市场改革的“试点先锋”。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操作策略上应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变“粗放式经营”为“集约式经营”。目前债券市场的收益率也呈现下降趋势,累计风险不断加大,特别是随着货币政策调控的加剧以及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加大了对债券市场走势分析判断的难度,原有那种粗放式经营已难以获利。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债券投资分析模型与管理体系,正确分析判断市场,把握市场走向,逐步建立审慎投资的集约式经营方式。

二是变“投机”为“投资与投机并重”。在2004年前的债券投资中,商业银行大多以买入转手卖出的“投机”交易方式为主。今后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债券投资主体的不断扩大,债券收益率(利率)的剧烈变动,原有投机方式的风险已明显加大,商业银行必须根据自身资金来源、资金期限和资金成本的不同以及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偏好,选择相应的债券期限品种进行交易。这需要商业银行树立投资与投机相结合的投资理念,以长期持有“投资”品种,短期配置“投机”品种,合理配置债券投资组合,整体跑赢大市。

三是变单纯的“盈利性”为“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三者结合”。商业银行应摆脱原有仅依靠债券投资获利的思路。今后随着债券市场的完善与发展,债券投资不仅是商业银行新的盈利渠道与利润增长点,更要关注债券投资的风险,并要充分发挥债券投资在优化资产配置、增强资产流动性管理的重要作用。商业银行应加大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金融政策法规的深入研究,加强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变化的研究,合理定位自身货币市场业务,提高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实现资金使用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的最佳结合。

另一方面,国家应逐步加大推进相关债券衍生产品的创新力度,如近期推出的债券远期交易对于商业银行规避利率风险,防止债券交易价格的大起大落,促进债券市场的稳健运行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在保证国家金融体系安全、保证合法经营的前提下,监管机构应该支持和引导商业银行创新债券业务品种,尽量简化审批环节,更好地参与和推动债券市场发展。

如何评价上市银行的债券投资?

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金融企业,随着目前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商业银行关注的重点已经由信用风险逐渐转向利率风险,利率风险管理已成为国内商业银行日益关注的重点。我们始终认为,风险管理能力及风险定价能力是衡量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目前,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将为有效的市场利率体系的形成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并在客观上为商业银行风险定价能力的提升创造了有利的市场条件。因此,今后商业银行不会过度收缩债券投资的比重,但却会加大对债券投资的风险管理力度。由于目前上市银行持有债券资产规模较大,如果风险管理水平较差,一旦由于债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所持有的债券很可能出现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如果到时商业银行被迫卖出债券则会给银行造成相当巨大的损失。因此,债券投资的变动情况及债券投资的风险管理水平将是我们今后评价上市银行的一项重要指标。

债券投资市场分析篇5

本文的约束性制度分析框架是建立在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内涵的理解基础之上的,即制度是与具体行为集密切相关的规范体系。本文所谓的约束性制度安排是在制度抽象内涵基础上的具体化,是为了研究特定问题而做的有目的性的概念框定。所谓约束性制度,是指针对特定的目标和约束对象,由一系列规则(包括正式的与非正式的)、参与人及其实施机制所构成的制度均衡。根据定义,我们可以明确约束性制度的构成要素包括特定的约束目标和约束对象(即被约束的客体)、规则(包括正式的与非正式的)、组织或个人(即实施约束的主体)以及制度实施机制。不同的约束性制度安排会对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选择产生不同影响,进而引起市场运行效率的差异。就企业债券市场来说,约束性制度安排是为了保证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有效,从而对企业的发债行为实施必要的制度约束,以减少投资者和企业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因此,约束性制度安排最重要的实施机制,就是能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做出很好的鉴别,从而保证市场债务契约的有效执行,既要保护投资者的投资利益,同时又不能因噎废食把信用良好的企业拒之于市场之外,阻碍企业债券市场的正常发展。

本文依据约束性制度安排的规则(包括正式的与非正式的)、博弈参与人及其策略行为选择的不同,进而形成的不同制度实施机制,将企业债券市场的约束性制度分为两类,即政府约束制度和市场约束制度。至于是否存在其他可行的约束性制度安排,本文不做深入探讨。同时,本文的研究有两个基本的假设前提:(1)假设对债权人保护的法律能够得到严格执行,发债主体的债务责任存在法律的硬约束,即如果出现逾期不能偿债付息,发债企业将面临法定的破产清算;(2)假设两种约束制度具有相同的目标,即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以保证企业债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有效,这一假设是为了消除政府多元目标对模型研究的可能影响。

二、企业债券的政府约束制度分析

企业债券市场的政府约束制度分析的前提是,假设政府具有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的动机,以实现企业债券市场资源配置机制的充分有效。为实现此目标,政府通过制定行政法规,运用政府管理手段对发债企业的发债资格、债券发行价格以及发行数量实施严格限制,从而对可能的高违约风险企业构成市场进入限制,以保护投资者的投资利益。由此,政府的行政法规,以及由政府、企业、投资者和信用评级机构等市场参与主体构成的动态博弈过程,就形成了政府约束制度的实施机制。市场参与主体依据各自不同的激励和约束条件来选择最优的策略行为,以实现自己的最大化收益。

自1987年《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制度约束一直是典型的政府约束性制度安排。政府对企业债券的发行实施严格的政府审批制和年度发行额度计划。同时,对发债主体的资格进行严格限定,非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几乎没有资格发行企业债券,并且从1994年开始,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也受到限制。在这些限制措施的基础上,对企业债券的发行价格和数量也做了相应的限制性规定,债券的发行价格不得高于相同期限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的40%,企业一次性发行的债券数量必须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并指定用途。政府对企业债券市场的行政性规则约束,对发债企业、投资者和信用评级机构的最优策略行为选择产生了重要影响。

按照一般的财务理论,影响企业融资方式选择的基本决定性因素是融资成本,企业根据不同的融资成本对可供选择的融资方式进行排序,进而选择成本最低的融资方式。理论和经验研究都已证明,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融资,债券的融资成本低于股票融资成本。因此,在多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债券的年融资规模通常是股票市场融资规模的3—10倍。但是在我国,由于政府对企业债券的发行实施繁琐的行政审批程序,从而大大提高了企业发债的非财务成本,比如时间成本和由于不确定性的存在而产生的风险成本。虽然政府对债券发行价格的管制,降低了企业债券融资的财务成本,但由于非财务成本的大幅增加,使企业债券融资的财务成本与非财务成本之和大大高于股票融资的成本。这就使得大部分企业尽管对债券融资有内在的强烈需求,但是在过高的融资成本面前不得不退缩去寻求新的融资途径。

政府通过严格的行政审批,对发债申请企业实行严格的筛选,而其筛选的标准却是选择那些国有独资或具有市场垄断背景的特殊企业,从而实现了政府对企业债券市场的约束目标,即降低了债券市场的违约风险,保护了投资者利益。但是,这一目标的实现却是以牺牲资本的运用效率为代价的。企业债券市场的价格管制,使这些特殊企业获得了相当廉价的资本,从而造成对资本的过度需求。与此同时,由于这些企业具有“准政府”的信用背景,因此其自身并不存在硬性的信用约束压力。它们相信,即使出现企业信用危机,国家也会承担最后的还债责任。这两方面的原因必然导致资本的低效率运用,无法实现金融资源的最优配置。

对于投资者来说,由于政府对企业的发债资格实施严格的审批,而且被获准发债的企业事实上也都具有“准政府”的特殊性质,这也就向投资者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投资于这些企业债券是没有违约风险的。因为从本质上来说,政府对企业发债资格的审批,其实是承担了对债券的隐性担保责任,企业如果出现违约行为,投资者必然认为是政府的审批环节出现问题,因此必须由政府承担还债义务。在实践当中,政府也确实没有让投资者失望过,许多发债企业无法到期归还的债息,最后都由政府承担了下来。由此造成的后果是,本该由投资者承担的信息搜集、分析和鉴别的责任却被审批制下的政府取代了,这直接导致投资者对市场信息需求不足,信息搜集、分析和鉴别能力低下,对证券市场缺乏风险意识。由此,政府与投资者之间就形成了一个相互畸形依赖的恶性循环,投资者越是不成熟,政府迫于追求社会稳定的压力就越是要出面保护,政府越是通过这种方式保护投资者,投资者就越是成熟不起来。投资者群体的不成熟必然导致不成熟的证券市场。我国证券市场当前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从某种程度上正是这种恶性循环的后果。

由于发债企业和投资者在政府约束制度下的行为扭曲,直接导致对信用评级信息的市场需求不足,严重限制了信用评级机构的健康发展。一个行业的发展必须有持久广泛的需求者作为支撑,而信用评级机构作为信用信息产品的提供者,其真正的需求者是投资者,而不是发债企业。如果一个行业不服务于它的真正需求群体,那么它的发展结果可想而知。而在政府约束制度下的企业债券市场,作为信用信息产品供给者的信用评级机构只能服务于发债企业,而不可能以它的真正需求群体即投资者为服务对象。因为,通过行政审批的发债企业,获取信用评级机构的债券信用评级仅仅是为了履行债券发行的法律程序而已,这样的信用评级信息对投资者到底有多大价值也可想而知。

事实上,投资者也不会根据信用评级信息去判断某一企业债券的潜在市场风险。更何况,政府还对债券的发行价格实施管制,信用评级信息不可能从根本上影响企业债券的定价。这样所导致的后果就是,本应服务于投资者的信用评级机构却转变为以服务于发债企业为导向,从而造成本应作为第三方监督者而存在的信用评级机构,现在却完全成为发债企业的附庸,其对企业债券市场的约束职能根本无法得到发挥。政府约束制度扭曲了整个信用评级行业的运行机制,使信用评级机构不可能在债券市场中内生地成长起来,从而导致我国的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严重滞后于证券市场的发展。

三、企业债券的市场约束制度分析

在企业债券市场的市场约束制度分析中,本文假设市场机制内生地存在与政府约束制度相同的目标,即最大化地降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出现的可能性,以保证企业债券市场资源配置机制有效。之所以作如此假设,是因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是企业债券市场存在的前提,如果出现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将会导致企业债券市场的萎缩乃至最终消失,而这一结果就使研究失去了意义。但是在市场约束制度下,企业债券市场的各参与主体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政府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约束主体而存在,而只是作为保证契约执行的仲裁者。在此种情况下,对发债主体的行为约束就不是由单一的市场主体来完成,而是由发债企业、投资者和信用评级机构三者之间的动态博弈过程来实现。市场约束制度本身所构成的激励与约束环境,将使博弈参与人选择不同于政府约束制度下的最优策略行为。

在市场约束制度下,政府对发债企业的资格审批将不复存在,而这一企业筛选过程将由市场各参与主体的互动机制来完成。企业能否进入债券市场,能不能按照既定价格顺利地发行债券,完全是由投资者根据所披露的信息判断之后的购买行为决定。市场化的筛选机制对试图发行债券的企业不会构成不合理的人为歧视,而是以企业所能提供的市场收益和风险为标准,所有的企业都处于平等的市场地位。在这种筛选机制下,进入债券市场的企业,由于没有了“准政府”性质的信用担保,也就必然面临更多的信用约束。因为低效率的资本运行只会增加其破产清算的风险,硬预算约束机制可以有效激励企业提高资本的运行效率,这也是企业能够持续经营的必然选择。

市场约束制度不仅可以促进企业提高资本的运行效率,更有利于形成合理的证券市场融资结构。因为,在市场约束制度下,债券的发行价格是由市场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决定的,因此,企业只是根据不同融资方式的财务成本差异来选择债券融资还是股票融资,或者是其他可选择的融资方式。也就是说,企业所面对的融资成本一般都是显性的,很少存在由于不确定性的人为因素所引起的隐含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种融资市场都不可能过度膨胀,金融市场内在的资源配置的价格机制可以有效抑制单一市场泡沫的产生。证券市场的融资结构由市场自身的规律决定,而不是由某种人为的主观意志决定,这样的市场结果必然是遵循效率原则的。

在市场约束制度下,企业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必须自己承担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责任,从而有利于促进成熟投资者和成熟证券市场的形成。分析到这里,我们必须强调的一点是,任何债券市场都必然存在投资风险,并不是没有违约存在的企业债券市场才是健康的市场,重要的是风险和收益的最终承担主体是谁。在政府约束制度下,政府实质上承担了最终的市场风险,因此,投资者只能获得低风险收益。而在市场约束制度下,政府不再承担市场的筛选责任,债券价格也由市场来决定,这时的投资者就必须自己承担债券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也可以获得与风险相对应的收益。在此种情况下,投资者在进行企业债券投资时,就必然时刻关注企业的动态信用评级信息,搜集、分析并鉴别不断变化的有关企业的各种相关信息,以便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这样一个理性的投资决策过程,不仅可以让投资者深刻认识债券市场的风险属性,增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而且还可以不断提高投资者的信息搜集、分析和鉴别的能力,促进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更趋于成熟,进而促进整个证券市场走向成熟。

市场约束制度下的信用评级机构,必然是以投资者的需求为导向的,并由此能够与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同步获得内生性成长。因为,在市场约束制度下的企业债券市场的各参与主体的动态博弈过程中,评级机构将深知市场信誉对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评级机构只有向投资者提供独立、客观、准确的信用评级信息,才可以在投资者群体当中不断积累信誉资本,获得更多投资者的信任,进而增加对其信用信息产品的需求。而如果只是一味地满足发债企业的筹资要求,那么,在市场重复博弈过程中就可能根本无法生存。市场约束制度下的企业债券市场必然会形成这样的逻辑,即发债企业只有选择拥有雄厚信誉资本,得到投资者认可的评级机构,才有可能顺利进入债券市场,而这本身就构成对发债企业强有力的约束。虽然,这种约束机制完全不同于政府约束制度,但是,这样的约束机制会促使信用评级机构向投资者提供更多、更有价值的信用评级信息,而且投资者也迫切需要这样的信用信息产品,从而促使信用评级行业得以快速发展和成熟。

四、结论

尽管企业债券市场在我国的出现早于股票市场,而且发行企业债券的优势也相当明显,但企业债券在我国的发展却并不顺利,其根源就在于政府约束制度的长期存在。政府约束性制度造成了国家信用的过度倾斜,除了国债之外,中央或地方政府的企业债券、重点建设债券、国家建设债券等均直接或间接地以国家信用作为担保。国家信用过度倾斜的信用制度,使风险收益机制下的市场约束乏力,从而给债券市场的参与主体带来一系列的行为扭曲。政府对企业债券市场的约束性制度安排,已经严重破坏了该市场的内在属性,致使其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阻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使企业债券市场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

为了消除政府约束制度缺陷给证券市场发展带来的扭曲,向市场约束制度转变就成为一种必然。但是,市场约束制度也不是让政府对企业债券市场放任不管,因为在本事的分析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假设前提:市场约束制度得以建立的基础是债权人的权利能够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而这需要政府作为契约执行的仲裁者有效地发挥作用。因此,在逐步取消企业债券政府约束措施的同时,国家还必须严格实施法律,切实保护债权人的正当利益。如果没有较完善的法制作为保障,市场约束制度将很难有效发挥作用,企业债券市场也很难有持久健康的发展。

债券投资市场分析篇6

在经历了6、7月份的A股连续大跌后,权益类基金产品的热度急剧下降,而固收类产品则从多日的沉寂中走出来,成为投资者的主要选择

近期,债券基金成为密集发行的新品种,也是在市场行情修复阶段公募业不约而同的选择。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拟任基金经理杨荣哲分析认为,未来一到两年时间的资产配置,债券类资产都将是比较好的投资标的,而在各债券品种中,纯债是更好投资标的。

全球债市需求增长

美联储成员对加息不加息似乎摇摆不定,若长期来看,投资者可能会减持长期债券,而适当增加中短期债券。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截至9 月7 日,准股票型基金今年以来平均收益率为7、32%,偏债券型基金平均收益率则达到9、18%。纯债基金今年年初到9 月9 日平均收益率6、2%,而定期开放纯债基金平均收益率达7、4%。

近一个月全球金融市场波动,然而波动或已过去。我国债券基金正收益稳定,业内人士认为,若股市波动,投资者偏好可能会有改变。若市场需求增长,那么可能推动债市上涨。债券有很多种类,比如国债、市政债券、企业债券等。与股票投资相比,债券投资的收益率相对固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券安全性更高。若投资者看好一个国家经济前景,就会购买这个国家的债券。

巴克莱研究显示,过去二十多年来,美国股市平均收益率为10、8%,长期债券收益率为11、5%。在美联储宽松货币与比较高的通胀环境下,对于债券市场仍然是好消息,尽管距离美联储加息可能越来越近了,但是,研究表示,十年期国债收益率是美联储耶伦关注的一个经济数据。英国经济学家认为,美联储加息过程将是非常缓慢的,美联储会保持宽松货币,因而,中长期来说,债券是投资者在通胀环境下可考虑的资产之一。

债券市场牛市的原因有很多:第一,市场需求。如果市场需求比较大,那么债券价格可能会上涨。第二,货币政策一贯性,如果资金比较稳定,投资者会预期债券市场收益非常稳定,买入债券预期收益。第三,从外部因素分析,美联储九月加息概率仍高于零,美联储收紧货币可能会促投资者减持美债,然后转向其他债市,比如欧洲和亚洲,宽松货币下长期债券收益率保持低位,分析师认为,即便美联储加息,投资者也会持续债券,只不过是从长期债券转向短期债券,债券是投资者认为比股市风险更低的金融资产,若美联储启动加息,债券收益率将上升。

全球债市继续延续2009 年以来的大牛市,美国债券、欧洲债券、新兴市场债券等均是投资者买入首选,我国是全球第三大债券市场。若美联储加息,将推升债券收益率。摩根大通研究认为,全球债券市场需求增长,欧洲央行购买债券,供给相对不足,投资者预期债券收益率上升。

普遍看好中国债券

中国等亚洲国家的债券吸引力增长,摩根研究认为,投资者普遍看好中国债券。有学者认为,汇率可能也是影响债市因素之一。未来债券市场将维持平稳走势。杨荣哲认为,一方面,大环境还是没有改变,所以未来债券收益率是平稳的,看不到非常明显的往上走的趋势,或者是明显回调的风险。另一方面,应更看重债券的长远投资,基本上不建议投资人进行短期的申赎操作。在相对长远的投资时间框架之内,债券可以以稳定的票息收入加上一部分波段主动操作,带来资本利得的空间。

从官方公布的经济数据以及各买方调研草根的数据来看,中国企业盈利增长处于比较困难的局面。在这样的阶段,债券这一类资产在未来一到两年时间都会是一个比较好的投资标的。再者,债券这类资产,有着比较稳定的票息收入以及波动不大的有较高保护垫的二级市场债券价格,综合这两个因素看来,债券有较安全稳定的收益,在未来一段时间也会有较好的表现。

虽然年初各大卖方机构对于2015 年的债券市场均持谨慎态度,但经过今年一季度快速回调之后,债市收益率快速上行,此后债券市场再度回到牛市行情中。经济基本面和权益市场的不振,给了债市走牛的底气,大批投资者的目光再次投向债市。

债券投资市场分析篇7

1、收益性原则

不同种类的债券收益大小不同,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例如国债是以政府的税收作担保的,具有充分安全的偿付保证,一般认为是没有风险的投资;而企业债券则存在着能否按时偿付本息的风险,作为对这种风险的报酬,企业债券的收益性必然要比政府债券高。当然,实际收益情况还要考虑税收成本。

2、安全性原则

投资债券相对于其它投资工具要安全得多,但这仅仅是相对的,其安全性问题依然存在,因为经济环境有变、经营状况有变、债券发行人的资信等级也不是一成不变。因此,投资债券还应考虑不同债券投资的安全性。例如,就政府债券和企业债券而言,政府债券的安全性是绝对高的,企业债券则有时面临违约的风险,尤其企业经营不善甚至倒闭时,偿还全部本息的可能性不大,企业债券的安全性不如政府债券。对抵押债券和无抵押债券来说,有抵押品作偿债的最后担保,其安全性就相对要高一些。

3、流动性原则

债券的流动性强意味着能够以较快的速度将债券兑换成货币,同时债券价值在兑换成货币后不因过高的费用而受损,否则,意味着债券的流动性差。影响债券流动性的主要因素是债券的期限,期限越长,流动性越弱,期限越短,流动性越强。另外,不同类型债券的流动性也不同。如国债、金融债,在发行后就可以上市转让,故流动性强,企业债券的流动性则相对较差。目前,我国的企业债发行后再到交易所申请上市,债券是否上市的流动性差别很大,上市前后债券的流动性差别很大,上市后债券的流动性还受到该债券发行主体资信情况的影响。

而在债券投资的具体操作中,投资者应考虑影响债券收益的各种因素,在债券种类、债券期限、债券收益率(不同券种)和投资组合方面作出适合自己的选择。

根据投资目的的不同,个人投资者的债券投资方法可分为以下三种:

(1)完全消极投资(购买持有法),即投资者购买债券的目的是储蓄,获取较稳定的投资利息。这类投资者往往不是没有时间对债券投资进行分析和关注,就是对债券和市场基本没有认识,其投资方法就是购买一定的债券,并一直持有到期,获得定期支付的利息收入。适合这类投资者投资的债券有凭证式国债、记账式国债和资信较好的企业债。如果资金不是非常充裕,这类投资者购买的最好是容易变现的记账式国债和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企业债。这种投资方法风险较小,收益率波动性较小。

债券投资市场分析篇8

关键词:企业债券,制度,政府约束,市场约束

在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政府主导市场的制度约束特征非常明显,无论是最初的迅猛发展,还是急转直下的快速萎缩,直至最近出现的可喜抬升势头,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都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但也正是由于政府对市场的强势干预,才造成了企业债券市场自身的约束性制度无法形成,市场各参与主体的行为选择和互动模式表现出极大扭曲。深入研究企业债券市场各参与主体的策略行为选择,是我们认识不同的约束性制度安排对市场构成不同影响的关键。本文正是试图在博弈论分析框架下,探讨不同的约束性制度安排是如何影响企业债券市场各参与主体的行为选择的,并基于分析得出结论:只有从约束制度上实现根本性的转变,即从政府约束制度向市场约束制度转换,才能从根本上扭转企业债券市场主体的行为选择模式,从而推动企业债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导论

本文的约束性制度分析框架是建立在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内涵的理解基础之上的,即制度是与具体行为集密切相关的规范体系。本文所谓的约束性制度安排是在制度抽象内涵基础上的具体化,是为了研究特定问题而做的有目的性的概念框定。所谓约束性制度,是指针对特定的目标和约束对象,由一系列规则(包括正式的与非正式的)、参与人及其实施机制所构成的制度均衡。根据定义,我们可以明确约束性制度的构成要素包括特定的约束目标和约束对象(即被约束的客体)、规则(包括正式的与非正式的)、组织或个人(即实施约束的主体)以及制度实施机制。不同的约束性制度安排会对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选择产生不同影响,进而引起市场运行效率的差异。就企业债券市场来说,约束性制度安排是为了保证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有效,从而对企业的发债行为实施必要的制度约束,以减少投资者和企业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因此,约束性制度安排最重要的实施机制,就是能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做出很好的鉴别,从而保证市场债务契约的有效执行,既要保护投资者的投资利益,同时又不能因噎废食把信用良好的企业拒之于市场之外,阻碍企业债券市场的正常发展。

本文依据约束性制度安排的规则(包括正式的与非正式的)、博弈参与人及其策略行为选择的不同,进而形成的不同制度实施机制,将企业债券市场的约束性制度分为两类,即政府约束制度和市场约束制度。至于是否存在其他可行的约束性制度安排,本文不做深入探讨。同时,本文的研究有两个基本的假设前提:(1)假设对债权人保护的法律能够得到严格执行,发债主体的债务责任存在法律的硬约束,即如果出现逾期不能偿债付息,发债企业将面临法定的破产清算;(2)假设两种约束制度具有相同的目标,即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以保证企业债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有效,这一假设是为了消除政府多元目标对模型研究的可能影响。

二、企业债券的政府约束制度分析

企业债券市场的政府约束制度分析的前提是,假设政府具有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的动机,以实现企业债券市场资源配置机制的充分有效。为实现此目标,政府通过制定行政法规,运用政府管理手段对发债企业的发债资格、债券发行价格以及发行数量实施严格限制,从而对可能的高违约风险企业构成市场进入限制,以保护投资者的投资利益。由此,政府的行政法规,以及由政府、企业、投资者和信用评级机构等市场参与主体构成的动态博弈过程,就形成了政府约束制度的实施机制。市场参与主体依据各自不同的激励和约束条件来选择最优的策略行为,以实现自己的最大化收益。

自1987年《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制度约束一直是典型的政府约束性制度安排。政府对企业债券的发行实施严格的政府审批制和年度发行额度计划。同时,对发债主体的资格进行严格限定,非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几乎没有资格发行企业债券,并且从1994年开始,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也受到限制。在这些限制措施的基础上,对企业债券的发行价格和数量也做了相应的限制性规定,债券的发行价格不得高于相同期限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的40%,企业一次性发行的债券数量必须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并指定用途。政府对企业债券市场的行政性规则约束,对发债企业、投资者和信用评级机构的最优策略行为选择产生了重要影响。

按照一般的财务理论,影响企业融资方式选择的基本决定性因素是融资成本,企业根据不同的融资成本对可供选择的融资方式进行排序,进而选择成本最低的融资方式。理论和经验研究都已证明,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融资,债券的融资成本低于股票融资成本。因此,在多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债券的年融资规模通常是股票市场融资规模的3—10倍。但是在我国,由于政府对企业债券的发行实施繁琐的行政审批程序,从而大大提高了企业发债的非财务成本,比如时间成本和由于不确定性的存在而产生的风险成本。虽然政府对债券发行价格的管制,降低了企业债券融资的财务成本,但由于非财务成本的大幅增加,使企业债券融资的财务成本与非财务成本之和大大高于股票融资的成本。这就使得大部分企业尽管对债券融资有内在的强烈需求,但是在过高的融资成本面前不得不退缩去寻求新的融资途径。

政府通过严格的行政审批,对发债申请企业实行严格的筛选,而其筛选的标准却是选择那些国有独资或具有市场垄断背景的特殊企业,从而实现了政府对企业债券市场的约束目标,即降低了债券市场的违约风险,保护了投资者利益。但是,这一目标的实现却是以牺牲资本的运用效率为代价的。企业债券市场的价格管制,使这些特殊企业获得了相当廉价的资本,从而造成对资本的过度需求。与此同时,由于这些企业具有“准政府”的信用背景,因此其自身并不存在硬性的信用约束压力。它们相信,即使出现企业信用危机,国家也会承担最后的还债责任。这两方面的原因必然导致资本的低效率运用,无法实现金融资源的最优配置。

对于投资者来说,由于政府对企业的发债资格实施严格的审批,而且被获准发债的企业事实上也都具有“准政府”的特殊性质,这也就向投资者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投资于这些企业债券是没有违约风险的。因为从本质上来说,政府对企业发债资格的审批,其实是承担了对债券的隐性担保责任,企业如果出现违约行为,投资者必然认为是政府的审批环节出现问题,因此必须由政府承担还债义务。在实践当中,政府也确实没有让投资者失望过,许多发债企业无法到期归还的债息,最后都由政府承担了下来。由此造成的后果是,本该由投资者承担的信息搜集、分析和鉴别的责任却被审批制下的政府取代了,这直接导致投资者对市场信息需求不足,信息搜集、分析和鉴别能力低下,对证券市场缺乏风险意识。由此,政府与投资者之间就形成了一个相互畸形依赖的恶性循环,投资者越是不成熟,政府迫于追求社会稳定的压力就越是要出面保护,政府越是通过这种方式保护投资者,投资者就越是成熟不起来。投资者群体的不成熟必然导致不成熟的证券市场。我国证券市场当前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从某种程度上正是这种恶性循环的后果。

由于发债企业和投资者在政府约束制度下的行为扭曲,直接导致对信用评级信息的市场需求不足,严重限制了信用评级机构的健康发展。一个行业的发展必须有持久广泛的需求者作为支撑,而信用评级机构作为信用信息产品的提供者,其真正的需求者是投资者,而不是发债企业。如果一个行业不服务于它的真正需求群体,那么它的发展结果可想而知。而在政府约束制度下的企业债券市场,作为信用信息产品供给者的信用评级机构只能服务于发债企业,而不可能以它的真正需求群体即投资者为服务对象。因为,通过行政审批的发债企业,获取信用评级机构的债券信用评级仅仅是为了履行债券发行的法律程序而已,这样的信用评级信息对投资者到底有多大价值也可想而知。

事实上,投资者也不会根据信用评级信息去判断某一企业债券的潜在市场风险。更何况,政府还对债券的发行价格实施管制,信用评级信息不可能从根本上影响企业债券的定价。这样所导致的后果就是,本应服务于投资者的信用评级机构却转变为以服务于发债企业为导向,从而造成本应作为第三方监督者而存在的信用评级机构,现在却完全成为发债企业的附庸,其对企业债券市场的约束职能根本无法得到发挥。政府约束制度扭曲了整个信用评级行业的运行机制,使信用评级机构不可能在债券市场中内生地成长起来,从而导致我国的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严重滞后于证券市场的发展。

三、企业债券的市场约束制度分析

在企业债券市场的市场约束制度分析中,本文假设市场机制内生地存在与政府约束制度相同的目标,即最大化地降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出现的可能性,以保证企业债券市场资源配置机制有效。之所以作如此假设,是因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是企业债券市场存在的前提,如果出现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将会导致企业债券市场的萎缩乃至最终消失,而这一结果就使研究失去了意义。但是在市场约束制度下,企业债券市场的各参与主体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政府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约束主体而存在,而只是作为保证契约执行的仲裁者。在此种情况下,对发债主体的行为约束就不是由单一的市场主体来完成,而是由发债企业、投资者和信用评级机构三者之间的动态博弈过程来实现。市场约束制度本身所构成的激励与约束环境,将使博弈参与人选择不同于政府约束制度下的最优策略行为。

在市场约束制度下,政府对发债企业的资格审批将不复存在,而这一企业筛选过程将由市场各参与主体的互动机制来完成。企业能否进入债券市场,能不能按照既定价格顺利地发行债券,完全是由投资者根据所披露的信息判断之后的购买行为决定。市场化的筛选机制对试图发行债券的企业不会构成不合理的人为歧视,而是以企业所能提供的市场收益和风险为标准,所有的企业都处于平等的市场地位。在这种筛选机制下,进入债券市场的企业,由于没有了“准政府”性质的信用担保,也就必然面临更多的信用约束。因为低效率的资本运行只会增加其破产清算的风险,硬预算约束机制可以有效激励企业提高资本的运行效率,这也是企业能够持续经营的必然选择。

市场约束制度不仅可以促进企业提高资本的运行效率,更有利于形成合理的证券市场融资结构。因为,在市场约束制度下,债券的发行价格是由市场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决定的,因此,企业只是根据不同融资方式的财务成本差异来选择债券融资还是股票融资,或者是其他可选择的融资方式。也就是说,企业所面对的融资成本一般都是显性的,很少存在由于不确定性的人为因素所引起的隐含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种融资市场都不可能过度膨胀,金融市场内在的资源配置的价格机制可以有效抑制单一市场泡沫的产生。证券市场的融资结构由市场自身的规律决定,而不是由某种人为的主观意志决定,这样的市场结果必然是遵循效率原则的。

在市场约束制度下,企业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必须自己承担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责任,从而有利于促进成熟投资者和成熟证券市场的形成。分析到这里,我们必须强调的一点是,任何债券市场都必然存在投资风险,并不是没有违约存在的企业债券市场才是健康的市场,重要的是风险和收益的最终承担主体是谁。在政府约束制度下,政府实质上承担了最终的市场风险,因此,投资者只能获得低风险收益。而在市场约束制度下,政府不再承担市场的筛选责任,债券价格也由市场来决定,这时的投资者就必须自己承担债券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也可以获得与风险相对应的收益。在此种情况下,投资者在进行企业债券投资时,就必然时刻关注企业的动态信用评级信息,搜集、分析并鉴别不断变化的有关企业的各种相关信息,以便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这样一个理性的投资决策过程,不仅可以让投资者深刻认识债券市场的风险属性,增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而且还可以不断提高投资者的信息搜集、分析和鉴别的能力,促进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更趋于成熟,进而促进整个证券市场走向成熟。

市场约束制度下的信用评级机构,必然是以投资者的需求为导向的,并由此能够与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同步获得内生性成长。因为,在市场约束制度下的企业债券市场的各参与主体的动态博弈过程中,评级机构将深知市场信誉对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评级机构只有向投资者提供独立、客观、准确的信用评级信息,才可以在投资者群体当中不断积累信誉资本,获得更多投资者的信任,进而增加对其信用信息产品的需求。而如果只是一味地满足发债企业的筹资要求,那么,在市场重复博弈过程中就可能根本无法生存。市场约束制度下的企业债券市场必然会形成这样的逻辑,即发债企业只有选择拥有雄厚信誉资本,得到投资者认可的评级机构,才有可能顺利进入债券市场,而这本身就构成对发债企业强有力的约束。虽然,这种约束机制完全不同于政府约束制度,但是,这样的约束机制会促使信用评级机构向投资者提供更多、更有价值的信用评级信息,而且投资者也迫切需要这样的信用信息产品,从而促使信用评级行业得以快速发展和成熟。

四、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