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管理条例(精选8篇)
建设工程勘察管理条例篇1
1、成果质量不高
当前大多数的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都已经实施企业化,从之前的行政拨款转向自己掏腰包自负盈亏。所以部分勘察设计单位为了获得利益,而将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放松,造成勘察设计成果质量不高等问题。集中体现在这样两个方面。(1)由于勘察时间减少,为了达到对应的工作量,只好采取压缩工程成本的方式。同时为了盈利,而对勘察成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2)钻探与取样过程不符合对应的标准,为了压缩时间,勘察过程中可能采用2~3m采样一次,导致分层不够准确,抑或造成部分稀薄地层不能勘察得到。而且在取样过程中不适用取样器,而直接使用原状土样。
2、勘察技术、标准和成果不能达到国际标准
在工程勘察改革之后,我国的勘察设计水平还仅限于国内水平阶段,导致勘察设计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这种在技术和体制上与国际不接轨的原因,还需要在未来几十年内,通过市场逐步对之予以完善,实现国内与国际的接轨。要求国际在响应的技术标准与政策制定过程中,要鼓励更多的勘察设计单位向国际惯例靠拢,以免由于封闭而自成体系。
二、岩土工程专业发展趋势展望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以及岩土工程勘察成果的相关成果,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已经逐步向企业发展的方向转型。在新的理论技术支持与推动下,岩土工程勘察行业将向更加广阔以及更深层次的技术层面发展。
1、工程勘察技术的发展
传统的岩土力学在当前先进技术的发展要求下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其主要体现在经典岩土力学面临的挑战方面,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1)针对城市规模化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地基深度开挖保护问题,城市基础设施的改造问题。(2)沿海填海造田导致的软土工程问题以及特殊土质,例如湿陷黄土地层带来的工程问题。(3)大型交通设施的建设问题,例如跨海大桥、地铁以及海底隧道等工程建设问题。(4)工程勘察过程中的资源浪费以及再利用等问题,例如废料的处理、旷地的填埋以及污染区域治理等问题。上述问题都是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需要面对和考虑的问题,需要利用新的科研理论与成果在既有的模型基础上,实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向新的方向发展。
2、水文地质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与地下水状况直接相关,地下水在开采使用以及建筑地基等水工构筑物在进行防渗施工处理过程中,都与地下水密切相关。当前,针对地下水的工程状况问题所采用的技术主要是:利用计算机对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后所提取的数据进行数值分析,同时结合复杂补给条件、渗流等因素,对地下水控制状态进行分析和资源评价。同时,对于非饱和渗流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方程的构建以及相关参数的确定方面。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起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测试及运动特性参数采集的自动化处理系统。
3、GIS技术在岩土工程勘察中的应用
随着国内地理科学信息技术得到逐步发展,这些技术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得到了一定的应用,使得这些专业得到了较为明显的发展。尤其是GIS技术,其在工程勘察过程中的应用更加广泛。整体来讲,当前国内经济水平得到提高,工程建设需求不断加大,这为岩土工程勘察的深度以及广度提供了更多的机会。由于岩土工程勘察得到的数据资源是可以重复使用的宝贵资源,而传统的岩土工程勘察所采用的钻探技术是基于岩土力学推测和工程技术人员勘察经验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勘察精度以及广度等方面,主要根据勘探点的深度和密度来获得。另外,复杂的地形地质条件也限制了对应信息获取方式的拓展,导致工程的前期工作没有方向。
随着计算机图形处理技术、数据库技术以及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资料的收集、存储以及应用都更加便捷、快速。基于该部分基础建设起来的工程勘察方案技术进一步提高了当前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的水平,其中以GIS技术尤为重要。在岩土工程勘察设计过程中,通过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可以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单项勘察项目的优化、科学决策体系的优化以及工程的科学规划等,在这些方面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GIS技术在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中的应用与实践日趋成熟,更多的地理信息在岩土工程中得到了应用。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这就要求工程技术人员不但要对相关的研究条件和基础科学熟练了解、掌握,还必须建立起一个准确的预测模型。将之合理的利用到岩土工程中的GIS分析当中,提高工程勘察成果的可靠度。
三、结语
建设工程勘察管理条例篇2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
Abstract: at present our country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work still exist many problems, and how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 and keep relevant quality management work has bee the reconnaissance unit, the construction unit and taking part in the survey all staff must thinking of problem、 Combined with years of the worked experience,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quality characteristics of the work,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cess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problems, and proposed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and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survey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综述
岩土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中最重要的阶段之一,岩土工程勘察最主要的目的是为解决建设工程中和岩土介质的相关问题,在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每一项工程在进行设计以及施工前,必须要展开岩土工程勘察。要确保工程的质量,首先要保证勘察的质量。
2、岩土工程勘察质量的特征分析
2、1岩土工程勘察质量
一般分成选址、初步以及详细这三个阶段,为了全面掌握工程的地质条件,一般是需要由浅至深的进行勘察,这样才可保证勘察的质量。虽是一次性勘察,但要通过多种工序的检验以及复核之后,才可使勘查质量得到进一步完善。
2、2检验困难
因主要的勘察对象为地面以下的一些地质体,难以用肉眼观察,并且均是进行一次性勘察,例如原位测试等,导致检验工作难以重现现场的具体障祝。若要补测,成本代价又过高。
2、3缺陷具有隐秘性且危害大
地质体多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对其的勘察,具有一定推断性,从而勘察结果也就具有一定的缺陷,又因检验困难,再检验成本高,多数勘察单位一般容易至此问题于不顾,这是导致勘查质量缺陷的最主要原因,这些缺陷有可能是一个大隐患,这对工程来说,将有可能是一个大危害。
3、现阶段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3、1勘察单位
勘察单位是负责勘察质量的主要单位,在市场经济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勘察单位往往会忽略自身的责任。
3、2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是建筑市场中重要的一方,它的法律意识以及管理水平等均会对规范勘察市场起到重要的作用。现阶段部分建设单位存在技术操作不够规范的现象。为获取更多的利益,有的建设单位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来盲目地压低勘察的造价;
3、3勘察人员
有些勘察人员是接到项目后,就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直接转包或者是让一些个体老板去负责,导致勘查质量不高。有些项目负责人,在与业主商谈时,通常是以建设单位的意愿为根据,通过低价或者是低价中标的原则选择想要的勘察单位。有些勘察人员为了承揽到业务,相互压价,进行恶性竞争,导致勘察单位难以支付成本,而项目负责人则以少做室内试验或是少做钻孔、原位测试等来降低成本,从而从中获取一定利益。
3、4部级地区的勘察强制性条文
我国在2001年后陆续出台一些工程建设方面的新标准,有多数单位并未及时地调整过来,认识沿用新思路及新标准,造成勘察报告无法达到要求。例如地基的稳定性及承载力评价等。有的勘察单位由于受到技术水平的局限,造成违反相关的强制性条文,例如桩基、地基等的分析评价、不良地质现象处理等。
4、提高岩土工程勘察质量的策略分析
4、1建立健全勘察市场制度、勘察招标制度以及勘察监理制度
建立健全勘察市场制度,依法完善勘察招标制度。例如可借助各地区的工程建设交易中心这个信息平台,通过勘察总额达到规定数额的必须实施公开的招投标,需强调的是:
4、1、1严禁恶意压价,不提倡低价中标。
4、1、2严禁勘察单位和建设单位这两个主要单位之间“假合同”以及“双合同”现象出现。完善工程勘察监理制度,主要目的是保证工程勘察初测阶段与定测阶段的质量,对这两个阶段的工程地质的勘察进行全方位监理。通常岩土工程勘察的相关工作比较隐蔽、复杂,勘察质量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工期、投资以及安全。因此通过完善勘察的监理制度,可有效监控岩土工程的勘察质量,利于全过程监控工程勘察工作,如最初的勘察方案设计、具体的野外作业、后期的勘察成果检验等,进币有效防止勘察工作中的制假造假现象的发生。
4、2加强对我国勘察单位的管理
勘察单位是负责整个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主要单位,因此必须加强对其的管理。
4、2、1应完善勘察质量保证体系。应制定详细的制度来促使勘察全过程工作的有序进行,例如野外作业的实施以及室内实验成果的检验等。要有合理的讲法制度,并能以此对整个工程勘察进行全过程的质控。
4、2、2勘察单位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快速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要提高市场竞争力,前提还是要增加科技的投入,这是提高勘察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勘察单位应增加对本单位科技的投入,加强勘察技术的储备及勘察技术的创新,在具体的勘察工作中勘察单位应采取先进的技术、工艺及设备,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以及技术含量,只有这样才能很快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才能快速提高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质量。除了增加科技的投入之外,加大对勘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也是必不可少。由于主要是对岩土工程的勘察,最主要的对象是岩土体,岩土种类繁多,具有多变性及复杂性,因此使得勘察人员每次在研究岩土时,岩土均有可能存在不同特性,这就要求勘察人员要在具体的勘察中不断地思考及总结,不断提高其在勘察中的判断能力。当然,仅仅依靠勘察人员自身的努力仍是不够的,这就需要企业要加强对勘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为提高岩土工程勘察的质量,勘察单位必须对各个钻机操作人员展开技能培训,不断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促使他们抛弃侥幸心理。
4、3加强对我国建设单位的管理
建设单位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中占有不可忽略的地位,因此应加强对其的管理。首先,应加强对建设单位的招投标行为的管理。若是勘察取费的标准过低,无较高的经济效益,通常勘察单位就不会按照相关要求去实施,这也是勘察单位基于自身利益去考虑的。因此,行业行政部门应以地区特征规定出的最低价勘察费不可少于国家的取费标准这个依据,对建设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加以管理。此外,还应加强对建设单位的信誉教育,以尽量避免或减少拖欠相关工程款现象的出现。
4、4加强行政主管部门对勘察市场的监管
我国各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首先必须坚持长期加强经营管理人的质董意识,不断强化勘察质量的监控及管理,应将集中整治及规范管理有效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长效管理机制。例如进行资质认定与市场准人、质量追责、公众投诉以及年审把关等相关方面的严格监管。要不断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以确保勘察市场能够依法运行。其次,必须将整顿及长效的合理化、规范化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达到标本兼治。第三,实施差别化的管理。可将质量检查及资质年检直接挂钩起来,对于有些严重违法行为,必须要记录到不良记录名册。第四,实施“红、橙、绿”这个三色通道制度,这是最为有效的一种控制手段。尤其是要加大对野外作业的监控、管理力度,必须对野外勘察工作的质量加以监督及抽查,以确保岩土工程的最终勘察质量,正确反映出工程相关的地质条件,综合评价相关的勘察报告。对于在岩土工程勘察的实际违法我国相关的强制性条文以及对质量检查不达标的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或是暂停营业整顿,直到取消该勘察单位的资质。最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应提高勘察单位违规的成本。若是发生相关的质量问题,必须毫不留情地提出来,对于违法行为,应严惩重罚,进而向社会各界公布最终的检查结果与处理结果。
建设工程勘察管理条例篇3
建筑市场管理主要是对工程建设程序(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市场准入(从业的资质和人员资格)市场行为(竞争、定价、质量和安全等生产行为)管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政府职能。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才能得到保证。近年来,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只有严格执行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州持续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使建筑市场逐步步入依法管理的轨道。目前,全州建筑市场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工程承发包、建设等环节;建设单位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建设;施工单位隐性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和使用伪劣建材;勘察、设计、监理单位隐性挂靠、不履行合同约定、不履行职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主管部门不依法行政,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工程上还不同程度存在建筑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依法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必须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一是解决一些危害性大、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常抓不懈。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努力完成六项工作目标。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二是有效整治规避招标、干预招投标、招投标弄虚作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恶性压价和阴阳合同等突出问题;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逐步扭转违反法定建设程序、违法建设状况;四是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严肃查处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使用伪劣建材的行为;五是努力为建筑企业营造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严格落实建筑企业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和监理、勘察、检测、设计单位的职责,净化建筑市场,坚决清除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企业和人员;六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得到有效查处。
二、严格建设程序管理。严肃查处违反建设程序的行为
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程序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监督。项目建设各参建单位要依法履行建设程序。
1所有工程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建设程序。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项目报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2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建设承担法定责任。对不履行建设程序的建设单位。进行处罚并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法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依据《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禁止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严禁勘察、设计单位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业务。
4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发现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违反建设程序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要协助建设单位履行或者监督工程承包单位执行建设程序。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并促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5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一律不得使用。对于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要责令有关单位及时修改。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进行修改或经修改后仍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对于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建设单位改正。
6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所有规定范围内工程都必须依法实行施工许可管理。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作出严厉处罚。切实把好工程的开工和竣工交付使用两道关。除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应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外。
7勘察、设计、招标、监理、材料检测等单位。不得对缺少建设程序的工程开展业务。停业整顿。违规开展业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通报。
8工程项目未经验收和备案而投入使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因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受到处罚的工程项目一律取消建筑行业评奖选优资格。责令停止使用。
9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不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且不予改正的单位。对有违法行为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做严肃处理。予以严厉批评教育和处罚。
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三、建立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
1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严厉打击无证、越级或者挂靠承接工程业务的行为。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招标、造价咨询等单位。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建设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3州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和资质年检关。要把是否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和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列为审查的重要内容。要将建筑装饰装修的设计、施工单位全部纳入资质管理。
4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工程各参建单位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停止其在一段时期内投标资格。并将违法违规行为上报资质审批部门。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出严厉处罚。建议降低资质等级。清出州建筑市场。
5州、县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建筑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出具虚假技术文件或者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取消在一段时期内从业资格。要依照情节依法暂扣或上报发证机关吊销资格证书。
四、规范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1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规定。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最大程度地节约投入,切实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减少资金和资源浪费,有效促进社会各类投资的效益最大化,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利益,防止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失控,消除概算超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超概算和竣工结算超施工图预算的三超”现象。
2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建筑材料市场的价格变化定期不定期的编制与各县市建筑材料市场指导价。对其他项目控制指标进行抽查监管。调整工程造价,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管理。对全州保障性住房、灾后重建工程的控制指标进行全面审查。对建设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及合同价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3建设单位不得迫使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竞标。对于违反规定的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责令改正。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对于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工程验收和备案。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勘察、设计、监理取费规定无理压价强签合同。并予以处罚。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
五、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解决规避招标和招投标弄虚作假行为
州、县市纪检监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招投标等环节的监管力度。
1规范建设单位行为。依据《招标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方可进行邀请招标。依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必须实行招标。按规定权限、程序报经批准。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定限额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必须进行招标。州纪检监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对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进行严格监督,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做出严厉处罚。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规范运行。按规定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项目。依法进行招投标活动。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服务作用。都要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对交易活动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3大力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制度。建设单位不具备招标能力的要委托招标机构按照建设单位的委托范围组织招标。对于委托招标的工程。追究建设单位和招标机构的责任。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发生规避招标或招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据《招标投标法》规定。
4强化工程合同管理。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并予以处罚。严禁“阴阳合同”建设单位与中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与中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责令改正。
综合治理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六、强化监督。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一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承包承揽工程。以及勘察、设计、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开通报,监理单位一律不得转让监理业务。要建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合同及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均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或分包合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于不进行合同或分包合同备案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在资质年检中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册。有违法行为的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进行查处。
2加强对施工企业建造师(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管理班子的管理。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行为的要对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严厉处罚。并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求资质处理。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得同时负责两个以上工程项目的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施工现场组织检查。情节严重的扣押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证件。
3建设单位不依法行使分包认可管理。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串通。并将有关部门在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上报州纪检监察部门。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或者转让监理业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予以公开通报。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七、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监管。
1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法律法规作为工作的重点。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和义务。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降低工程抗震设防标准。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使用伪劣建材、降低工程抗震设防标准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有偷工减料。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上报发证机关建议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3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特别是二次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对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办理相关手续。违反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罚。
4凡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原材料及建筑产品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建筑原材料生产及市场流通环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5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州县市安监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受理行业管理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和共性难点问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分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两个层次。受本级地方政府安委会委托对行业安全生产重点环节落实监管责任的情况进行督察。协调处理行业间涉及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交叉问题,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督察时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进行;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据《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制度》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以属地管理为主体的层级监管制度,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州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结合实际制定全州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的行业制度及管理措施,组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专项治理,对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管进行督察,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承担本县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同安监部门的协作。
6切实加强建筑特种机械管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由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州、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工商部门负责对各类特种建筑设备生产、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
严格防止不合格建筑机械进入建筑市场。流通环节和检验检测机构及检测工作的安全监察。
7严格落实企业安全质量主体职责。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企业法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建造师(项目经理)对所负责的项目负直接责任。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所监项目负直接监理责任。施工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对监理工程负监理责任。
8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组织建筑专业技术调查。专业技术调查是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技术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要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技术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行业处理意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
9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必须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依法向当地安监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10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照《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暂行管理办法》以企业为单位收取。
1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专门用于项目施工安全。因扣减和挪用建筑安全生产措施费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施工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建筑安全生产措施费的额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扣减和挪用该项费用。
12全州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对全州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培训工作。
八、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强化建筑市场执法队伍建设
1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活动。严格按照《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查处力度,将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规避招投标和围标串标行为、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行为、转包违法分包和借照挂靠行为、签订阴阳合同和不按期进行结算行为、偷工减料和擅自变更施工图纸行为以及劳务用工管理中私招乱雇行为作为整治重点。依法运用拆除返工、停工整改、经济处罚、清出市场等执法手段。使我州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2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建筑市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市场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机构。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要依法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实施监督。加大对中标后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与检查。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执法纪律,对于执法犯法或者要坚决清除执法队伍。
3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与惩治腐败相结合。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企业资质、执业资格等行政审批。不论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加大查处力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相关规定。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建筑市场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都要排除阻力干扰,特别要严肃追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行为,严厉查处、徇私枉法、包庇纵容建筑市场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九、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建筑劳务培训
1州、县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意见》甘政发(59号和《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甘建建(326号文件精神。劳动保障部门按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工程担保金。办理施工许可证时。
建设工程勘察管理条例篇4
【关键词】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
在勘察工作实践过程中,由地质问题引起的工程事故时有发生,轻则修改设计、增加投资、导致工期延误,重则造成工程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
1、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的目的
1、1工程地质勘察目的
工程地质勘察的目的是查明工程建筑物地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工程地质问题,并充分利用有利的地质条件,避开或改造不利的地质因素,为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运用和管理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一般分为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技施设计4个阶段
①规划勘察:规划勘察的目的是为工程选点提供初步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地质依据,该阶段的主要任务为搜集、整编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和地震资料;了解工程建设地点的基本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分析工程建设的可能性;了解各规划方案所需天然建筑材料的概况,进行建筑材料的普查。
②可行性研究勘察:可行性研究勘察是在河流或河段规划方案选定的基础上进行的勘察。其目的是为选定坝址、基本坝型、引水线路和枢纽布置方案进行地质论证,根据建设条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设计比较方案,对拟建场址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并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③初步设计勘察:初步设计勘察是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选定的坝址和建筑场地上进行的勘察。其目的是对场地内建筑物地段的稳定性做出评价,为确定建筑物总体布置、选择主要建筑物地基基础方案和不良地质现象防治对策进行论证,查明。水库区及建筑物地区的工程地质条件,为选定坝型、枢纽布置进行地质论证,并为建筑物设计提供地质资料。
④技施设计勘察:技施设计勘察是在初步设计阶段选定的枢纽建筑物场地上进行的勘察,结合施工图设计,按不同建筑物(群)提出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和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分析和评价,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等具体方案作出结论和建议。其目的是检验前期勘察的地质资料与结论,为优化建筑物设计提供地质资料。
1、2水文地质勘察目的
水文地质勘察是研究水文地质条件的主要手段。水文地质勘察的目的是为了查明地下水的形成、分布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对地下水资源做出水量与水质评价,从而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水文地质依据。水文地质勘察工作的任务是运用各种不同的测绘、勘探、试验、观测方法,经过一定的勘察程序,查明基本的水文地质条件和解决专门性的水文地质问题。
2、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测绘
2、1工程地质测绘
工程地质测绘的比例尺主要取决于不同的设计阶段。在同一设计阶段内,比例尺的选择又取决于建筑物的类型、规模和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工程地质测绘的比例尺分为:小比例尺(1∶10万~1∶5万)测绘、中比例尺(1∶2、5万~1∶1万)测绘和大比例尺(1∶5000~1∶1000)测绘。
2、2水文地质测绘
水文地质测绘是水文地质勘察工作的基础与先行工作,是认识和掌握区域地质构造、地貌、水文地质条件的重要调查研究方法。水文地质测绘基本任务是查明:①与地下水形成有关的区域水文、气象因素;②区域地质、地貌及第四纪地质特征;③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④含水层的埋藏条件及其分布。
最后,结合其他工作对地下水资源及其开采条件进行初步评价,为工农业生产建设部门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提供完整的水文地质资料。
3、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探
勘探工作是工程地质勘察的重要工作方法之一。对任何工程地质条件及工程地质问题,从地表到地下的研究,从定性到定量的评价,都离不开勘探工作。
3、1物探工作
岩层有不同的物理性质,如导电性、弹性、磁性、放射性和密度等。利用专门仪器测定岩层物理参数,通过分析地球物理场的异常特征,再结合地质资料,便可了解地下深处地质体的情况。工程地质勘察中常用的是电法勘探和弹性波勘探。
电法勘探是利用仪器测定人工或天然电场中岩土导电性的差异来识别地下地质情况的一组物探方法。电法勘探以岩石的电学性质为基础,不同岩石电性差异的大小、相同岩石的孔隙大小以及富水程度的强弱等,对电法勘探结果都会产生影响。这就要求配合一定数量的试坑或钻孔进行校验,才能较准确地判别资料的可靠性。电法勘探受地形条件限制较大,要求工作范围内地形起伏差小,所以在平原和河谷区使用较普遍。
3、2钻探工作
钻探是利用一定的设备和工具,在人力或动力的带动下旋转切割或冲击凿碎岩石,形成一个直径较小而深度较大的圆形钻孔。通过取出岩芯可直观地确定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体风华特征等。从钻孔中取出岩样、水样可进行室内试验,利用钻孔可进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灌浆试验、长期观测工作及地应力测量等。与物探相比,钻探的优点是可以在各种环境下进行,能直接观察岩芯和取样,勘探精度高。
4、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野外试验
野外试验是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中经常进行的一种重要的勘察方法,是获得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问题定量评价、工程设计、施工和认识区域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地下水资源所需参数的主要手段。
4、1钻孔压水试验
钻孔压水试验是用专门的止水设备。把一定长度的钻孔段隔离开,然后用固定的水头向该段钻孔压水,使水从孔壁裂隙向周围渗透,最终渗透水量会趋向一稳定值。根据压水水头、试段长度和渗压入水量,便可确定裂隙岩石的渗透性能。
4、2抽水试验
抽水试验是利用一定的抽水设备在钻孔、各类井以及某些流量较大的上升泉、深潭式地下暗河、截潜流工程和方塘等上进行,用以测定含水层的水文地质参数,从而判断地下水运动性质,了解地下水与地表水以及不同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
5、长期观测
在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中,长期观测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例如,有些动力地质现象及地质应力随时。间推移将不断地变化,尤其在工程活动影响下的某些因素和现象将发生显著变化,严重影响工程的安全稳定、和正常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仅靠工程地质测绘、勘探、试验等工作,很难准确预测和判断各种动力地质作用的规律性及其对工程使用年限的影响。
6、结语
通过上述主要手段和方法的实施及在实际中的灵活运用,能准确地抓住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工作中的主要问题,通过周密的经济、技术评价分析,为工程设计、施工提供合理的和优化的地质依据。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勘察管理条例篇5
【关键词】地质勘察;勘察设计;问题处理
引言
近几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水利项目作为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投入逐年加大,水利项目无论是数量、还是广度难度都日益增加,对项目的前期策划、论证和决策,从勘测、设计及施工运营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水利工程的工作重点之一是勘察设计工作,倘若勘察设计中出现问题,就难以保证整体项目的进度和工程质量。在水利工程实践过程中,由于地质问题引起的工程事故时有发生,轻则修改设计方案,增加投资,延误工期,严重时造成工程失事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笔者在长期从事水利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中,发现并思考了几个常见问题,在此抛砖引玉地几点体会简述如下:
1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应严格把关
在水利工程项目管理逐步发展过程中,很多工程放宽了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范围,勘察设计单位正迈向开放型、竞争型、公平型的全新自主发展模式。近年来,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逐年增多,水利勘察设计市场也日趋活跃。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水利工程察设计单位实行准入制度,但部分地区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员相对缺乏,管理工作的相对滞后,最终导致我国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无证、越级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粗制滥造勘察设计文件等情况,近年来,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尤其是中小型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整体质量有所下降,有造成重大工程质量和人员伤亡等事故的隐患。
1、2 勘察设计工作缺乏完善的行业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主要是服务于水利工程、枢纽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的结果将直接决定水利工程项目的规模、整体建筑形式以及工程项目资金总量等问题,在水利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和工程预算工作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判断勘察设计结果和方案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行性可能出现偏差,甚至在某些方面影响到水利工程设计图的绘画,最终制约工程项目整体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另外,很多勘察设计单位还没有完全建立企业化的管理体系,较大程度上存在着以收入和利润为单一考核衡量指标的现象,缺乏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导向,与行业发展相比在管理水平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1、3 勘察设计相关专业的理解问题
一方面,设计施工等相关专业对工程地质了解不够,另一方面,相关专业之间相互学习相互沟通不够,实际工作中往往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有些设计人员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勘察技术要求,有些工程设计人员直接布置地质勘探工作;有的设计人员对地质专业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不结合地质条件设计不当;也有的是不尊重自然地质规律,野蛮施工,严重破坏地质体的自然结构,造成重大工程事故。
1、4 技术标准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问题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是实现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技术标准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标准规范的编制政出多门、缺乏协调、难以统一;标准规范的修订滞后于新技术发展及国际水平,且新老标准衔接交替期过短;勘察设计标准规范的国际化水平不高,影响我国工程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
勘察设计工作作为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则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准绳。这几年,我国工程建设突飞猛进,新开工工程数量持续快速增长,但工程质量和安全仍然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如何健全法规标准体系、提高勘察设计的质量水准、进而从勘察设计的角度促进建设工程整体质量水平和安全水平的提升,仍然是需要持续探讨的命题。
1、5 勘测设计周期不合理的问题
从工程地质勘察到地质报告的提交需要一定的工作周期,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但有些项目业主没有基础性的前期投入,一旦要报项目,立即就要求提交地质报告;还有些工程是提交了可研报告,马上就要求提交初设报告。没有合理的勘测周期所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地质条件不清楚,造成工程投资控制不住,设计方案修改,或由于地质问题造成承包商巨额索赔等。更严重的是留下了工程隐患,可能造成重大工程事故。
2 几点对策
2、1 加强水利水电勘察标准化作业
水利工程勘察工作标准化作业的加强,主要体现在勘察任务目标的明确、勘察材料的记录和整理、勘察结果的具体分析和验证等方面。在进行水利工程勘察工作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工程相关管理文件和条例的要求来展开工作。水利工程勘察中,可以适当地增加中间检查环节的次数,确保勘察资料的质量和完整性,坚决杜绝“敷衍了事”的现象。同时,水利工程勘察单位要做好勘察资料的验收和总结评价工作,对不足或不准确部分要及时补充或返工,确保资料可以有效服务于工程设计工作的整体需求。
2、2 水利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标准化作业的加强
水利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工作标准化作业的加强,主要表现在设计图纸的清晰、合理、可行程度、设计工作与实际施工情况的相符程度、设计中关于工程预算的审核等方面。水利工程地质勘察设计的标准化作业,要求设计工作要对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技术应用、建筑模式、环境保护等问题进行系统分析与综合策划、论证,以确保设计方案具备较为丰富的科技元素、现代元素。水利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充分体现“因地制宜”的工程项目建设原则 在保证工程施工成本最低化的基础上,还应尽量保证设计中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并具备一定的先进性。水利工程设计方案应符合水利工程的基本设计原则、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工程的实际效果和满足使用功能方面的要求。
2、3加强室内、外测试新技术和施工检测、监测新技术的使用,通过其所获得的数据和资料,经过分析、对比,建立它们之间的经验关系,并通过工程施工检测、监测所获取的实测资料反算得到的参数作为对比依据,确保所提供的岩土工程设计参数的可靠性。并达到解决那些采用传统勘探手段难于获取可靠的岩土工程设计参等问题。
2、4 加强管理,提高勘察设计标准规范的水平
建设工程勘察管理条例篇6
关键词:岩土工程;工程建设;地质勘察
Abstract: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as a young disciplineof modern science, is widely used in various fields of social construction, obtained the fast development、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is one of the main program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is an important basic work, an important basis for the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andengineering geological investigation report is alsobuilding foundation、 The geological survey accuracydirectly determines the safety and invest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it will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building engineering、
Keywords: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geological survey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引言
工程地质勘察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建筑工程的核心工作之一,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服务。建筑基础又是整个建筑工程的关键,岩土资料的有效性和科学性直接关系基础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因此要做到地质勘察资料内容齐全,准确,能够正确详细评价出建筑场地条件及特殊情况下的问题,有效的保证工程的施工顺利和投资的可靠。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岩土工程技术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勘察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有些勘察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缺少了对勘察质量管理,质量意识淡薄或不按规定要求纪录等现象,造成很多工程质量问题。
2岩土工程地质勘察的特点与作用
1、特点
(1) 岩土工程勘察的对象是建筑物场地的土质情况及地下水的影响,属自然界长期形成的产物,受环境影响较大(如地理环境、施工条件,人员素质等),其复杂性、多变性和不确定性因素较多。
(2)岩土工程勘察是利用先进的技术及有效的设备,勘察地下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提供详细、准确、科学的工程地质资料。
(3)岩土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而且是重要工作。既有外业的踏勘、调查、布孔、钻探、岩土地层判定编录、现场取样、现场测试,又有内业的资料整理、归纳、实验测试、原始数据分析、评价,从而提出地质勘察报告。同时也是设计、施工的重要依据。
2、作用
岩土工程地质勘探是查明影响工程建筑物的地质因素而进行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所需勘察的地质因素包括地质结构或地质构造:地貌、水文地质条件、土和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自然(物理)地质现象和天然建筑材料等。查明工程地质条件后,需根据设计建筑物的结构和运行特点,预测工程建筑物与地质环境相互作用(即工程地质作用)的方式、特点和规模,并作出正确的评价,为确定保证建筑物稳定与正常使用的防护措施提供依据。
3岩土工程地质勘察的目的和任务
提供的详细勘察技术要求和场地所处位置的工程地质条件,考虑到建筑物的特点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的要求,确定以某工程为例,本次岩土工程勘察为详细勘察阶段,根据设计单位本次勘察目的和任务如下:
1、查明建筑场地内的地层结构、均匀性。查明软弱地层和坚硬地层的分布,并判定下卧软弱层的形状及厚度,以及各层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对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进行评价。
2、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情况、腐蚀性以及地下水位的季节性变化幅度,对场地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评价,提供抗浮设计水位。
3、判明场地及其附近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判定场地的地震效应及可能存在的砂土层的地震液化效应,提供抗震设计的有关参数。
4、提供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基础设计方案并选择合适的持力层,并对基础施工提供建议。
4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存在问题
近年来,地质勘察的发展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并未真正到位,因而阻碍了岩土工程的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队伍大,素质差,成果质量低等缺点,制约着其发展速度。勘察与实际的脱节问题远未解决,又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例如:勘察手段落后且对工程勘察方案制订的不合理,为了追求效益,争取中标随意压低费用,不能满足具体要求;地质勘察报告缺乏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报告中定性分析的太多,定量分析不足等,不能全面反应真实性。在具体操作中取土、试验等质量下降;监测工作不到位,管理上没有足够重视等现象。
2、解决对策
针对在地质勘察中出现的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保证工程的正常合理进行:
(1)人员是现场管理的主体,因而应加强技术人员的质量意识,定期对技术人员进行教育及技术技能培训,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我国推行岩土工程体制缓慢,主要原因之一是岩土类人才缺泛,大多是工程施工类人才再从事,专业知识缺泛,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加强培训很关键,达到扩大勘察技术人员的知识广度和深度的目的。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要提前进行培训,以免在工作中出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规范市场行为、推行全程化监理科学的建设程序应当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对施工主体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最大化的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问题,保证勘察质量和投资效益最大化。
(3)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迅速,仪器设备更新换代较快,因此要求我们在技术方法上,不能只依靠传统的勘察手段,应该采用技术先进综合能力强的工程地质测绘、钻探,加强室内、外测试新技术(如多功能静力触探头、标准贯入试验、波速测试、静载荷试验等)和施工检测、监测技术的使用。尽量选择科学技术高的信息技术设备,不仅能提高勘察速度,而且勘察质量和精度也有很大提高,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更准确的资料。
(4)加强地质勘察现场的原位测试和岩土取样工作。原位测试和岩土取样是岩土工程地质勘探结果的重要数据来源,是解决岩土工程勘探技术问题的重要资料。因此要求测试数据完整、可靠、实用性强,能够更接近实际的进行工程设计。针对不同的岩体、地层条件对钻孔进行设计控制,这就要求我们在钻孔取样过程中,严格按要求操作,达到既能满足技术要求又能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5总结
综上所述,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是地基设计的基础,是工程建设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岩土地质资料参数的合理提供关系到基础设计的安全性和经济性。随着工程勘察的发展,其必将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它的任务主要是运用工程地质学的理论和方法,认识工程通过地带的工程地质条件,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和指导,以正确处理工程建筑与自然条件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有利条件,为设计和施工提供必要的地质资料,以消除或减少不利环境对岩土工程的危害。因此,加强岩土工程的勘察技术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谢林冲;;岩土工程勘察技术问题及解决方法[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年11期
建设工程勘察管理条例篇7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第三条工程勘察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合同进行勘察工作,并对勘察质量负责。
勘察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深度要求,必须真实、准确。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为勘察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保证合理的勘察工期,提供真实、可靠的原始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不得迫使工程勘察企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揽任务。
第六条工程勘察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勘察业务。
工程勘察企业不得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企业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不得允许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勘察业务。
第七条工程勘察企业应当健全勘察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
第八条工程勘察企业应当拒绝用户提出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合理要求,有权提出保证工程勘察质量所必需的现场工作条件和合理工期。
第九条工程勘察企业应当参与施工验槽,及时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的问题。
第十条工程勘察企业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并对因勘察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第十一条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及有关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或者注册资格。
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做好现场踏勘、调查,按照要求编写《勘察纲要》,并对勘察过程中各项作业资料验收和签字。
第十三条工程勘察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等相关人员,应当在勘察文件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勘察质量负责。
工程勘察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勘察质量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勘察文件负主要质量责任;项目审核人、审定人对其审核、审定项目的勘察文件负审核、审定的质量责任。
第十四条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应当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和准确,严禁离开现场追记或者补记。
第十五条工程勘察企业应当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钻探、取样的机具设备、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及测量仪器等应当符合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第十六条工程勘察企业应当加强职工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勘察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观测员、试验员、记录员、机长等现场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方可上岗。
第十七条工程勘察企业应当加强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工程项目完成后,必须将全部资料分类编目,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审查。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可以委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对工程勘察文件进行审查。
审查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检查工程勘察企业有关质量管理文件、文字报告、计算书、图纸图表和原始资料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
(二)发现勘察质量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对工程勘察企业质量管理程序的实施、试验室是否符合标准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查和处理结果。
第二十条工程勘察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检举、投诉工程勘察质量、安全问题。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二条工程勘察企业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为勘察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或者未提供真实、可靠原始资料的,由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工程勘察企业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成果资料的,由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工程勘察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勘察文件没有责任人签字或者签字不全的;
(二)原始记录不按照规定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的;
(三)不参加施工验槽的;
(四)项目完成后,勘察文件不归档保存的。
第二十六条审查机构未按照规定审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撤销委托。
第二十七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勘察企业罚款处罚的,由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企业罚款数额的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勘察管理条例篇8
关键词:岩土勘察;常见问题;改进措施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the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work from exploration tools, test equipment, test equipment, the breadth and depth of the application of puter technology or technical knowledge has been greatly improved、 This paper focuses on a project, for example, the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in the current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 and how effective solution carried out a prehensive analysis and discussionKeywords: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improv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D91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8-0020-02
岩土工程勘察是应用岩土工程的观点、技术和方法,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工程建设前,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场地的地质条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岩士工程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存在的不良地质作用提前采取防治措施,可以有效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同时,岩土工程勘察所占工程投资比例甚低,通过勘察可以充分利用有利条件,避免或改造不利条件,减少工程后期处理费用,提高工程质量。传统的勘察手段以及传统的工程勘察方法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在岩土工程勘察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规范行为。
1、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问题
1、1野外勘探工作
岩土工程勘察一般时间短、任务重且突击性强,若勘探前没有综合周密的计划,等发现问题时野外勘察工作已基本完成,若重新补充勘探工作势必会事倍功半。这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资料搜集不全,任务不明确:设计意图明确,才能有的放矢,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岩土工程问题。《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明确规定详勘时应“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但不少勘察报告前期资料搜集不全,拟建工程的结构形式、地面整平标高等情况不清,设计单位的勘察技术要求缺乏。
(2)界面划分问题:主要有岩土体和岩石风化程度的界面划分,地质构造和软弱结构面的判定,以及不良地质体的地质界面等。
(3)地质形态问题:主要有不明地下物体、空洞及其分布形态、埋藏位置和深度的确定。
(4)岩土参数问题:主要是那些难于取到原状岩土样和难于进行室、内外试验的岩土层即粗颗粒土、残积土和风化岩等。其岩土设计参数(承载力、变形指标等)难于确定。
(5)综合能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部分勘察技术人员缺乏对勘察各专业的野外和室内原始资料的整理、分析、利用的能力,缺乏如何辨别真伪、去伪存真、补充印证、归纳总结的能力,缺乏建筑、结构设计方面的知识,常造成勘察的目的性不明确,所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设计的需要。
(6)技术素质问题:主要是勘察技术人员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问题,勘察各专业缺乏内部沟通、技术交流,对各自技术服务的对象和技术发展状况不了解,导致碰到重大项目和复杂工程时束手无策,不知应采用何种技术方法和手段去解决所碰到的技术问题。
2、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问题的原因分析
2、1勘察市场不规范
《建筑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对勘察收费和承揽业务有明确规定。但勘察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互相压价,互相竞争,中标的勘察费很低,致使勘察工作粗糙,勘察手段选择不合理和布孔不规范,岩土工程勘察在深度和广度上还没有真正达到规范的要求,所以难以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2、2权责不明确
《建筑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对观测员、试验员、记录员、机长等现场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方可上岗的规定。但目前勘察单位大量雇佣农民工,而这些人员又不懂勘察,又未经过专业培训和教育,就承担起开钻机、取样、测试、量测地下水位,甚至还做起了野外对土层鉴定与记录等重要工作。这样就难免会出现原位测试、地下水位量测等诸多野外作业的不规范,难以保证勘察质量。因此对从业人员的必须经专业培训和教育,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3缺乏岩土工程专业人才
专业的技术人才是对岩土工程正确分析评价的关键。未经专业培训和教育的人搞勘察,就会导致地基评价力度不足,基础设计参数偏于保守,造成工程的浪费。因此勘察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国家也应划定门槛,让真正懂行的人员担当,这样才能提高勘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工程勘察质量,使我们的工程建设真正建造在既经济,又安全的基础上,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4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落后
随着经济和技术的高速发展,传统的勘察方法和传统的勘察手段已经很难满足设计的需要。存在着诸多急需解决的岩土工程勘察技术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野外勘测中勘测点的合理布设问题、地质界面划分问题、岩土参数和地基承载力的确定问题、对勘察专业的野外和室内原始资料的整理、分析、利用问题。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岩土工程勘查人员没有掌握先进的勘察技术,缺乏建筑、结构设计方面的知识,缺乏如何辨别真伪去伪存真,补充印证,归纳总结的能力,无法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3、岩土工程勘察改进的几点措施
3、1加强岩土工程勘察的体制化建设和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