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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年的文章(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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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年的文章篇1

[关键词]经济类学术期刊编辑;经济类高品质作者库;智库

[DOI]10、13939/ki、zgsc、2015、46、044

1 序 言

经济类学术期刊是指图书馆藏中归于F类的刊登学术论文的期刊。主要分为综合性经济科学类、经济学(除会计,企业经济)类、世界经济类、中国经济、经济计划与管理类、会计类、农业经济类、工业经济(含企业经济)类、贸易经济类、财政类、货币/金融、银行/保险类等。 新时期提高经济类学术期刊的影响力与受关注度,与编辑的各项能力密切相关。经济类学术期刊只有建立高品质的作者群,才能提高刊登论文的质量,从而使期刊整体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因此,建立一个高品质作者资源数据信息库对于经济类学术期刊来说,至关重要。下文从高品质作者的分类及其建立路径方面展开具体分析。

2 经济类学术期刊高品质作者分类

经济类学术期刊的高品质作者一般有三种类型:知名经济学家、重点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和文章被引与转载率较高的作者。

知名经济学家是经济类学术期刊高品质作者首要组成部分。知名经济学家文章一般针对当前经济热点问题提出新观点、新思路、新方向;高屋建瓴地探索经济前沿理论,促进经济发展实践,能够推动经济学术研究,引领经济改革方向。经济类学术期刊登载知名经济学家的文章可以借助经济学家的知名度提高杂志的知名度、扩大阅读面,引起中央政府、各级地方政府及重要研究机构对杂志的重视。

寻找高品质作者也可以从作者的工作单位入手,重点研究机构一般承接国家省部级研究课题,研究人员不一定是知名经济学家,甚至有可能是非常年轻的学者,但其研究能力较强,所写文章节选自所承接的课题,针对当前实际发生的经济问题,研究该问题的现状,存在的解决难点,针对问题构建评估体系或者对新的领域进行已有研究的系统性综述,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与路径。重要的基金课题在开题时,专家团队已对课题的架构、内容、研究方向已做了论证与评价,因此选择这些课题的承接人作为期刊作者库的成员,可以减少编辑在选题与编辑标题时的工作量。此类文章的刊登也可以提高杂志的关注度。因此,重点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也是经济类杂志高品质作者组成部分。

提高学术文章被引率与转载率是提高杂志影响力的重要途径。《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书报复印资料》、《社会科学文摘》等对于期刊文章的全文转载或目录索引,对于提高杂志的关注度与社会认可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北京大学图书馆组织编选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经济类学术期刊所刊文章在中国知网的下载率与转载率是入选核心期刊要目的重依据。而入选“全文中文核心期刊”的学术期刊也受到大多数高校及研究机构的青睐。

3 建立高品质作者库的路径

建立高品质作者库的主要路径是:通过重要的会议或者论坛发现作者;通过重要的研究机构联系作者;通过重要的转载机构搜寻作者。

3、1 通过重要的会议或论坛发现作者

通过重要的会议或论坛方式发现或者认识作者,较为适用于建立经济学家或者知名经济学者的作者库。经济类学术期刊登载知名经济学家的文章如果单凭约作者写稿件这一种方式往往会遇到周期长、沟通难的问题。通过整理会议发言这种方式来形成本刊登载的学术论文,一方面可以快速捕捉当前的经济热点;另一方面经济学家的观点也更具有时效性,因为是会议发言,整体上会更通俗易懂,便于阅读;同时,会议发言的整理也为与会者形成了较为整齐的会议资料。在文后将发言者所写书籍与文章作为参考文献在杂志上刊登,起到了宣传作者观点与向读者推介作者研究成果的效果。这需要编辑事先盘点本年度的主要经济会议。年度重要经济会议可以通过“新浪财经频道――会议栏目”查找,一年12个月的重要经济会议名称、主办方、时间及地点均可查到。通过会议索引,既而可与主办方媒体联系人取得联系,现场参加会议,与参会的重要发言者交换名片,获得知名经济学家的邮箱及助手联系方式,会后在会议的媒体联系人处获得会议资料与发言速记实录,整理发言实录并进行精编辑加工,形成学术论文的形式并署上发言人的姓名作为论文的作者,列上与发言内容相关的发言人所写的书或者文章,以及发言中提到的观点所涉及的其他经济学家所写的书或者文章作为论文的参考文献,与发言人或其助手确认文章,与经济学家建立起编辑与作者的关系。除了新浪财经频道――会议栏目是搜索重要经济年度会议的引擎之外,重要研究机构的官方网站也是搜索重经济会议的途径。

3、2 通过重要的研究机构联系作者

研究经济问题的中国重要研究机构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国家信息中心、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天则经济研究所、中国国际战略学会、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全国委员会、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等。这些机构的举办方大多为中央政府机关或者是著名的高等院校,因此可称为我国经济问题研究的官方或半官方智库,而民办的智库可以查询为各大公司提供战略咨询服务公司。国内较为著名的机构有和君咨询、长城战略,也可以查询各个上市公司,尤其是各大银行及有跨国业务的公司均下设有研究部,对国家经济的发展趋势、行业发展持续进行短、中、长期的分析与预测。通过这些机构的官网可以搜索到其月度会或季度会。如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的“经济每月谈”、中国经济50人论坛长年设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长安讲坛”、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的“中国经济观察”季度论坛等。

另外一个途径是通过对各个重要研究机构的官网,对其内设研究部门进行了解与研习,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网站上的每一个研究所均有其研究人员名单,有些重要的研究人员标明电话与邮箱联系方式,负责不同栏目的编辑可以根据自己栏目文章的需要与不同研究所的相关人员取得联系,获知其正在进行研究的课题,并从课题中找到自己需要的文章,与作者建立起联系。具体承担课题的研究人员一般是年轻的博士或博士后,他们年富力强,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且有发表研究成果的愿望与需求。在不断地发表研究成果的过程中,杂志与年轻的研究人员共同成长。

第三个途径是通过查找重要研究机构的内部刊物,与刊物负责人取得联系,获取刊物,选择文章,相应地就与文章的作者,即该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建立起联系,建立经济类学术期刊的作者库。上文所列的重要研究机构一般会有自己的内部交流刊物登载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关于国家经济发展与行业动态的数据新,信息量大,如果登载在公开发行的经济类学术期刊上,容易引起其他的同行业研究人员及高校研究人员的兴趣,受到他们的关注。

3、3 通过重要的转载与论文收录机构搜寻作者

下文就人民出版社的新华文摘杂志社和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这两个目前国内影响力较大的、重要的转载机构来展开分析。《新华文摘》系人民出版社主办的,综合性、学术性、资料性的文摘半月刊,栏目设置有政治、哲学、经济、历史、文学艺术、人物与回忆、文化、科技、读书与出版等,受到党政中高级干部领导;宣传、咨询机构国家公务员;大型国企、事业单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科研单位、大学及其他教育部门的研究、教学、管理人员知名的专家学者、重要媒体的主要负责人的认可。期刊登载文章得到《新华文摘》的转载,对于编辑与作者而言都是一种荣誉与认可。有些单位还规定了相应的奖励制度。由于刊期相对少,还需涵盖各领域的重点文章,使得《新华文摘》对文章的转载要求质量非常高。从经济栏目来看,每期登载篇数不超过4篇,作者要求一线经济学家或者是重要研究机构高级研究人员,选题要求新颖,内容上解决问题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意义。对每期《新华文摘》杂志的研习可以发现高转载率作者,摸索到转载文章的选题规律。

编辑还可以通过订阅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经济、管理类“复印报刊资料”,通过对“复印报刊资料”的研习,找到在复印报刊资料中转载率较高的作者,并通过互联网查找其工作单位与联系方式,与作者取得联系,向其约稿。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是新中国最早从事人文社会科学文献搜集、整理、编辑、集成、的信息资料提供机构,也是中国重要的智库之一。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文章数量多的杂志,受到重点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与各级政府机构的重视。一些单位设立了对转载文章作者的奖励制度,视同刊登于核心期刊。

通过中国知网按全文转载率情况排列,查找高被引率与下载率经济类文章及其作者。经过查找发现,中国知网文章被引率与下载率较高的作者不一定是知名度高的经济学家与职称高的教授或博导,中国知网被引率与下载率与文章的选题有关,与作者的身份关联度相对小。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通过知网下载文章的需求量较大,他们通过知网将已发表的文章下载下来,主要参考文章的结构框架、文章对相关问题的论述角度与观点。对于文章的选题要求具有贴近本人工作环境、与专业的相关性及自我驾驭性的特点。教授、博导与经济学家的文章大多具有专业性、针对性,构建的经济模型大多具有独创性,选题较为宏观,重在解决国计民生重大问题,行业评估及未来发展方向,区域或地域的经济问题,国家与国家之间、区域与区域之间的经济合作,与绝大部分作者的选题在内容与水平要求上贴合度不强,他们的文章多被同层次作者下载引用。由此可见,中国知网的转载率与被引率取决于刊登文章选题,与作者的身份联系不密切。

4 作者库建立后的维护

可以按知名经济学家、重要研究机构的重要研究人员、文章高被引率与转载率作者对数据库进行分类,建立起包含作者身份、工作单位、电话号码、邮箱的信息数据库,对相应的信息要及时进行更新。通过与作者的交流,及时了解作者的研究方向,发展情况,发生工作变动、电话号码变更、邮箱变化要及时更新。除了文字联系以外,编辑还可以通过节日问候、会议、论坛通知、文章转载祝贺等方式加强与库内作者的交流与联系。总之,经济类学术期刊建立高品质作者库需要持之以恒,工作需要具有连续性,作者库才能在稳定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为期刊提供更多更好的文章。

参考文献:

[1]孙书平、论学术期刊编辑的策划意识[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6)、

[2]刘红霞、策划编辑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的慧眼[J]、中国编辑,2011(2)、

关于新年的文章篇2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刷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可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标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48-1997 印制、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字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 行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的纸张定量为60g/m2~80g/ 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5、1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尺寸允许偏差见gb/t148。

5、2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6 文中图文的颜色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颜色均为黑色。

7 排版规格与印刷装订要求

7、1 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

7、2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7、3 印制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7、4 装订要求

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处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后背不可散页明订。裁切成品尺寸误差±1mm,四角成90o,无毛茬或缺损。

8 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

本标准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芯,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训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8、1、1 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8、1、2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各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8、1、3 紧急程度

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8、1、4 发文机关标识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是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

联合行文时应使用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8、1、5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8、1、6 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2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8、2 主体

8、2、1 公文标题

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8、2、2 主送机关

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8、2、3 公文正文

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8、2、4 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就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8、2、5 成文时间

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o;;成文时间的标识位置见8、2、6。

8、2、6 公文生效标识

8、2、6、1 单一发文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的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

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

8、2、6、2 联合行文印章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过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8、2、6、3 特殊情况说明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8、2、7 附注

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8、3 版记

8、3、1 主题词

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一字。

8、3、2 抄送

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1行;左空一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顿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8、3、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

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 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8、3、4 版记中的反线

版记中各要素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8、3、5 版记的位置

版记应置于公文最后一页(封四),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

9 页码

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10 公文中的表格

公文如需附表,对横排a4纸型表格,应将页码放在横表的左侧,单页码置于表的左下角,双页码置于表的左上角,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贾码表头在切口一边。

公文如需附a3纸型表格,且当最后一页为a3纸型表格时,封三、封四(可放分送,不放页码)应为空白,将a3纸型表格贴在封三前,不应贴在文件最后一页(封四)上。

11 公文的特定格式

11、1 信函式格式

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距中排28个字。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两线之间各要素的标识方法从本标准相应要素说明。

11、2 命令格式

命令标识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命令;或令;组成,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命令标识上边缘距版心上边缘20mm,下边缘空2行居中标识令号;令号下空2行标识正文;正文下一行右空4字标识签发人名章,签名章左空2字标识签发人职务;联合的命令或令的签发人职务应标识全称。在签发人名章下一行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分送机关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其他从本标准相关要素说明。

11、3 会议纪要格式

会议纪要标识由××××会议纪要;组成。其标识位置同8、1、4,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其他要素从本标准规定。

12 式样

a4型公文用纸页边及版心尺寸见图1;公文首页版式见图2;上报公文首页版式见图3;公文末页版式见图4;联合行文公文末页版式见图5;联合行文公文末页版式见图6。

注:图片尺寸已缩成1:2。

(完)

附:新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简要介绍

一、新《格式》的几个主要特点

1、改变了名称,确定了适用范围

原《公文格式》(98版)称为《国家机关公文格式》,而新《公文格式》(99版)名称改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确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适用范围。保证了公文的统一性,名称的变化不影响非国家机关的单位和部门采用该标准。

2、改变了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的幅百尺寸是这次修订主要调整的内容。原标准中,用纸采用16开型(260 mm×184mm)。新修订的标准中规定一般采用a4型(297mm×210mm)这是公文新标准的最大特点。

3、实行了新的定位方法

在新修订的标准中,为使公文制作者能够比较方便清楚地掌握标准。采用了比较通俗易懂的形式来确定公文中各要素的定位,即采用了字和行的概念,然后按定义的字和行确定公文中各要素的具置。同时,新标准将公文分为眉头、主题、版记三部分。并把各要素进行了归类。

4、缩小了图文区

新修订的标准时,将左右白边增加19mm,,天头地角增加了45mm。这样的版心制作公文一方面为领导阅示发文留有相对宽余的批示空间,另一方面也使公文更加美观。

5、增加了内容

新修订的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土增加了一些内容,主要有:公文的排版规格、印刷要求、装订要求、公文中表格的处理。还增加了公文的特定格式,即信函式公文格式、命令格式、会议纪要格式。增加新内容的出发点就是从开始制作到最后形式公文的全过程能够有统一的依据。使公文制作的水平和质量有较大提高。

6、提高了公文的防伪性

公文具有法定效力,目前社会上伪造公文招摇撞骗的犯罪活动时有发生。新标准对公文防伪性做了一些硬性规定。例如:不得出现空白印章;不得再使用此页无正文、空白页不标识页码等等。这样不给别有用心伪造公文可乘之机,从格式上维护了法律地位,是新标准最显著的特点之一,也是掌握和执行新标准时特别注意的一个重点。

7、有利于计算机的处理

新标准主要目的有两个,一个是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达到规范和统一,提高公文制作的水平和质量,二是有利于办公自动化的实现。

二、文件式公文的格式变化

1、尺寸的变化

上行文:凡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也就是说发文机关红头上边缘至上页边为37十80=117mm。

下行文:凡用于平行文或下行文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也就是说发文机关红头上边缘至上页边为37+25=62mm。

2、各标识中部分要素变化

发文字号:凡是上报的公文,发文字号一律在红线上方左侧,左空1个字,签发人右空1个字,发文字号与签发人同处在红反线上同一行。

3、增加的要素标识

①新标准中增加了发文的保密期限,按照国家保密局的要求,在密级后标注保密期限,中问用实心五角星隔开。如绝密空一个字实心五角星6个月。根据国家机密保密期限规定,如不标识保密期限,就等同于绝密为三十年,机密为二十年,秘密为十年。

②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性公文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4、公文格式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上行文的标识位置及文头。

②上报公文必须注明签发人或会签人姓名。

③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外都应加盖印章。

④联合上报公文,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⑤除两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外,任何公文的落款处不落发文机关名称,下发的公文标题一般冠发文机关名称。

⑥公文中不得出现空白印章(指三个以上联合行文)。

⑦印章要与正文同处一版面,如不处在同正文一百,应采用缩短或加宽行距、字距办法解决,不得使习此页无正文字样。

⑧公文如有空白页,不标页码。

三、特定公文的格式变化

1、信函式公文格式

发文机关标识用全称,但不加文件二字,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土页边的距离为30mm,用红色小标宋体字(20mnm×14mm),发文机关全称下4mm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 处,为一条文武红(上细下粗),两条线均为170 mm,每页排22行,每行居中排28个字,首页不显页码。其他各要素的标识方法均同文件式公文格式标识(发文文号、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标识在红线下右或左项格标识)。

2、命令格式

发文机关名称加令组成,不能用简称,用红色标识。命令标识上边缘距版心边缘为20mnm,下边缘空2行居中标识令号〈用黑体字〉,令号下空2行标识正文;正文下空1行右空4字标识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右空2字标识签发人职务。签发人签名章下空1行右空2字标识成文日期。其他要素均同文件式公文格式相同。

关于新年的文章篇3

【论文关键词】宪法结构 宪政 特点 论文论文摘要:宪法结构是宪法内容的外在表现形式,在一定意义上代表了宪法发展的时代特征和历史使命。在百年的宪政进程中,我国的宪法结构经历多个发展事情,呈现出了多种结构。从整体上看,我国我国宪法结构的发展主要有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结构形式上的多元性和发展趋势上的稳定性三个特征。 宪法结构,是指“单一宪法文件的成文宪法在内容上的体系和安排”,其实质是指“成典宪法内容的相互关系及其外在的表现形式”。 在宪法发展过程中,宪法结构具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作为宪法内容的外在表现形式的宪法结构表征了特定时期的宪法的时代特征与历史使命。在中国宪法的百年发展过程中,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内容和宪法价值的发展固然见证了中国宪政百年历程的发展与进步,但形式意义上的宪法结构的发展,同样表征了中国宪政百年历程的曲折与反复。笔者就拟以我国百年宪政进程中的宪法结构为视角,分析各个历史时期主要宪法文本的结构模式及其基本特点,希望能为解读我国宪法的百年发展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一、清末民国时期的宪法结构 1908年8月27日,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同时宣布预备立宪期限为9年。这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君上大权”,共14条,第二部分为附则“臣民权利和义务”,共9条。《钦定宪法大纲》的两部分结构正好反映了近代宪法的基本内容,即控制国家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这说明,在立宪之初,我们就已经意识到了宪法的基本功能就是处理好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逻辑关系,这就为后世的宪法起草与制定提供了一个基本框架。需要注意的是,在《钦定宪法大纲》中,将近代立宪主义所推崇的基本权利条款以“附则”的形式,附在君上大权之后,实际上反映了清末立宪之时,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的价值关系,即在当时的语境下,“君上之权”优越于“臣民权利”,也即是国家权力优越于公民权利。 1912年3月11日公布实施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共七章56条。第一章“总纲”,第二章“人民”,第三章“参议院”,第四章“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第五章“国务员”,第六章“法院”,第七章“附则”。其中第二章“人民”共11条,系统的列举了人民所享有的种种基本权利和自由。第三、四、五、六章则是对国家权力的种种规定。在《临时约法》中,基本权利条款位于总纲之后、国家权力机关之前,其隐含的逻辑关系就是人民权利优先于国家机关而存在。而在国家机关部分,将参议院放到总统、国务员等之前,也隐含着立法权优先于行政权而存在的逻辑含义。所以,从立宪主义价值来看,《临时约法》中基本权利条款在宪法结构中的模式,基本反映了近代立宪主义所追崇的权利优先于权力、权力来源于权利的基本价值观。 1914年5月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约法》,因为是在袁世凯的操纵下制定的,所以史称“袁记约法”,共十章68条。第一章“国家”,第二章“人民”,第三章“大总统”,第四章“立法”,第五章“行政”,第六章“司法”,第七章“参政院”,第八章“会计”,第九章“制定宪法程序”,第十章“附则”。在结构上,该约法具有以下形式上的特点:第一,将基本权利部分置于带有总纲性质的“国家”之后,而排在国家机关部分之前,隐含着人民权利优先于国家权力之立宪旨意;第二,在国家权力部分,除了传统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之外,又单设参政院和会计部分,行使国家权力,尤其是会计部分,负责国家财政、预算、税收等适宜,显示了对立宪之根本的财税权之重视。第三,将宪法制定程序单独成编,彰显了宪法制定程序之特殊性与重要性,以与立法程序相区别。所以,尽管1914年中华民国约法在内容上屈从于袁世凯的称帝野心,但是在形式上已经具有了现代宪法所必需的结构要素,涵盖了宪法所必需涉及的基本内容,为以后的多部宪法奠定了结构框架。 1923年10月10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宪法,除一个简短的序言外,共十三章141条。第一章“国体”,第二章“主权”,第三章“国土”,第四章“国民”,第五章“国权”,第六章“国会”,第七章“大总统”,第八章“国务院”,第九章“法院”,第十章“法律”,第十一章“会计”,第十二章“地方制度”,第十三章“宪法之修正解释及其 效力”。1923年宪法尽管背负“贿选宪法”恶名,但是在宪法结构上确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宪法,其主要特点表现在:第一,在内容上,本宪法由十三章内容组成,章节结构非常多。结构众多必然导致内容的细化,所以,在本宪法中,“国土”、“主权”、“国土”等可以统一用“总纲”来规定的内容分为了三章来予以规定;第二,在1912约法、1914年宪法中,对于基本权利部分统一的称为“人民”,而在1923年宪法中,则改称“国民”,从“人民”到“国民”,反映了基本权利部分的主体改变;第三,在第五章和第十二章规定了联邦制的国家结构,明确了区分了“国家事项”与“地方事项”;第四,将宪法的修正与解释单独作为一章来加以规定,这表明了对宪法修正和宪法解释问题的重视,并且在宪法修正条文中规定了“国体不得为修正之议题”以及宪法解释的主体、组成和程序,极具前瞻性。 1946年12月25日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除序言外,共14章175条。第一章“总纲”、第二章“人民之权利义务”,第三章“国民大会”,第四章“总统”,第五章“行政”,第六章“立法”,第七章“司法”,第八章“考试”,第九章“监察”,第十章“中央与地方之权限”,第十一章“地方制度”,第十二章“选举罢免创制复决” 第十三章“基本国策”,第十四章“宪法之施行及修改”。1946年宪法在宪法结构上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第一,以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宪法思想为基础,确立了五权宪法的基本宪政框架,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考试权和监察权,每一部分国家权力都单独成章、分别规定,因而,各个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清晰、职责明确;第二,将“基本国策”单独成章,放到人民权利、国家权力部分之后。这是基本国策部分单独写入宪法的第一次,其意义在于突破了将基本国策纳入总纲或序言中加以规定的常规模式,具有结构意义上的创新性。第三,1923年宪法第139条规定:“宪法有疑义时,由宪法会议解释之。”而在1946年宪法第173条则规定:“宪法之解释,由司法院为之。”这就意味着在宪法解释的主体上,由1923年宪法确定的立法解释机制转向了司法解释机制,这对于我国现在正在构建的宪法解释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宪法结构 在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先后通过了四部宪法,即通称的54宪法、75宪法、78宪法和82宪法。尽管从形式上看,建国后我们制定了四部宪法,然而,严格的从逻辑关系上看,75宪法、78宪法和82宪法都可以看作是54宪法的修改,在这个意义上,可以将新中国的宪法历程表述为“四部宪法、九次修宪”。由于75宪法、78宪法和82宪法都是在54宪法的基础上修正而成,受54宪法的影响非常大,因而54宪法的结构直接影响了其他三部宪法的结构和内容。 在结构上,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除序言外,共四章106条。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国家机构”,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54宪法所确立的“序言加内容四章”的结构为以后的历次宪法所遵循,因而54宪法的宪法结构可以看做新中国宪法结构的范本,集中的体现了新中国对宪法结构的认识。54宪法的结构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54宪法的结构比较简单,除序言外,就只有四章,与《临时约法》的七章、《中华民国约法》的十章、1923宪法的十三章和1946年宪法的十四章相比,可以说是百年宪政历史上,章节结构最少的正式宪法。第二,在基本权利和国家权力部分的顺序上,除了《清末宪法大纲》外,新中国之前的四部宪法无一例外的都将基本权利置于国家权力部分之前,其隐含的意思是权利优先于权力,权力来源于权利。但是,在54宪法中,我们却将“国家机构”部分置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之前,这不能不说是对宪法结构中的基本权利和国家权力关系的一种误读。所以,到了82宪法的时候,我们才从宪政主义的基本原理出发,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置于“国家机构”之前,在逻辑重新理顺了基本权利部分和国家权力部分之间的顺序关系。第三,54宪法将“国旗、国徽、首都”单独作为一章入宪,这在中国历次宪法中也是颇具开创意义,因为在其他历次宪法中从无单独成章的先例,通常只是将其规定在总纲中。 三、 我国宪法结构发展的基本特点 相对于宪法内容来说,宪法结构属于形式上的东西,但是这种形式上的安 排对于我们更好的理解宪法内容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在一定意义上说,宪政建设的发展不仅仅体现在宪政价值的弘扬、宪政理念上的更新上,而且首先还更为直观的体现在宪法结构的安排上。因此,从百年立宪中的历次宪法的结构演变中可以管窥我国宪政发展的百年进程。通过对百年中的六部最具典型性的宪法的基本结构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宪法结构在百年宪政进程中主要呈现出一下几个特点: 第一,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在百年宪法发展中,中国的宪法结构呈现出了鲜明的阶段性特征,这种阶段性特征主要是指,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我国宪法结构具有中不同的结构特征。从整体上来看,根据每个时期的宪法结构的主体特征的不同,可以将我国的宪法结构的演变史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清末立宪时期,这一时期由于处于立宪预备、宪政萌芽时期,对于宪政理念和宪法价值还缺乏深刻的认识,因而这一时期的宪法结构就表现的尤为简单,如《钦定宪法大纲》就只有短短的两个部分组成,总共才23个条文。第二阶段是中华民国时期,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约法》,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和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为代表。在这一阶段中,随着民主宪政理念的深入人心以及宪政实践的逐步开展,宪政建设逐步步入正轨,立宪的技术逐渐走向成熟,表现在宪法结构上,就是各个时期宪法的结构逐渐趋向合理,宪法结构和宪法内容逐渐有机的融为一体,宪法价值与宪政理念通过宪法结构本身就可以有效的表达出来。第三个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后到现今的宪政发展时期,在这一时期中,54宪法所确立的宪法结构模式已经成为新中国立宪的范本,75宪法、78宪法和82宪法的宪法结构都深深铭刻着54宪法的烙印,成为54宪法的一个缩影。所以,新中国所通过的四部宪法在结构上可谓一脉相承,都是遵循着54宪法所确立的序言加正文模式。 第二,结构形式上的多样性。宪法内容总要表现为一定的形式,不同时期的宪法可能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百年宪政发展中,我国宪法也呈现了不同的形式,形成了宪法结构的多样性特征。在清末立宪时期,宪法结构主要是指《钦定宪法大纲》所确定的两结构模式:作为主体的“君上大权”和作为附录的“臣民权利义务”。在这两结构的关系中,表征国家权力的“君上大权”是作为正文出现的,而表征基本权利的“臣民权利义务”是作为附录出现,“君上大权”置于“臣民权利义务”之前,这种结构本身真实的反映了当时的立宪预备期的中国对国家权力和基本权利关系的认识情况。在中华民国时期,伴随着对宪法功能的认识深化,宪法结构上也有了重要的变化,呈现出了多章节结构的特征,如《临时约法》为七章结构,《中国民国约法》为十章结构,1923年《宪法》为十三章结构,1946年宪法为十四章结构。宪法结构的增多表明了宪法调整领域的扩大和调整内容的细化。而到了新中国时期,54宪法所确立的四结构模式成为了宪法结构的模本,我们历次修宪总也没有突破54宪法的“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徽、首都”模式。这样一来,我国历史上的宪法在结构上还没有出现完全相同的情况,而且在结构上差别迥异,结构最多的如1946年宪法多达十四章,少的如新中国宪法只有四章。而且,有的宪法结构中在正文之前列有序言,而有的则没有序言,开门见山直接规定宪法正文。这样,在宪法结构上就表现出了鲜明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特征。当然,宪法结构的多少并不是判断宪法好坏的标准,宪法结构究竟是多少章为宜也没有判别标准。但是,宪法结构和宪法内容之间的关系问题却是我们需要关注的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 第三,发展趋向上的稳定性。在我国百年的宪政史上,宪法的制定往往是依附于政治力量而进行的,由于在新中国成立前的半个世纪里,战火频仍,政权交替,因而立宪之事频频发生。宪法不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结构都处于变幻不定之中。在新中国成立后,54宪法所确立的序言加正文四结构模式成为我国宪法所遵循的基本模式,这样,经过半个世纪的风雨变化之后,我国宪法结构逐步趋向于稳定。尽管在具体的结构顺序上,可能随着宪法认识的深化而有所变化,但是总的结构模式还是基本定型。如在82宪法修正之时,出于对“权利优先于权力。权力来源于权利”宪政理念的尊重,我们将54宪法中的第二章“国家机构”、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结构安排调整为了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结构”,其寓意在于表明宪法中的基本权利优先于国家权力的宪政理念。这种结构顺序上的微调并没有改变54宪法所确立四结构模式。 当然,宪法结构的稳定性并不意味54宪法的结构模式就是完美无瑕,无须在变了,事实上,民国时期四部宪法的某些具体结构在现在看来仍然有一些借鉴之处,如1914年宪法中的“会计”、1923年宪法中的“宪法之修正解释及其效力”、1946年宪法中的“中央与地方之权限”等章节,对于我们现行宪法的结构完善都具有重要的现实参考价值。  

关于新年的文章篇4

【关键词】传媒 国家形象 《人民日报·海外版》

一、国家形象塑造的重要性及传媒的作用

2010年4月,由英国广播公司赞助的一项关于16个国家的国际形象的实证研究,对28个国家与地区29977名成人进行面访或是电话采访,其中包括北京、成都等在内的18个中国城市、1000名中国公民,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的国际形象在16个国家中排名第十,国际影响力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40%的受访者对中国有积极观感,38%的受访者认为中国对世界的负面影响大于正面影响。①

2008年柯惠新与SSI公司合作,展开了一个关于国际公众对于中国形象的认知和态度的实证研究,研究发现,提升中国形象最佳的前三个传播渠道,比如说中国经济形象是带有中国元素的电影、结交华人朋友、使用中国制造商品。中国政治形象也是结交华人朋友、带有中国元素的电影、亲自到中国旅游等等。中国的文化形象也是类似的。②这里没有媒体这个因素,调查发现,对于中国媒体,外国人表示“看中国媒体看得很少,而且他们也不太相信。”

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院长瑟夫奈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了一个国际政治新概念“软权力”。它是指作为国家实力的文化,包括一个国家的政治体系、民族士气和精神、国际形象、国际战略、确定国际体制的能力和科学技术等诸多要素。③而刘继南等主编的《国际传播与国家形象》一书中从政治角度归纳了国际传播的功能,其中一点便是塑造国家形象,提高国际声望。 ④

二、《人民日报·海外版》的报道内容分析

笔者以《人民日报·海外版》为关键词搜索相关微博,并将微博用户地区选择为海外,自2010年12月10日到2012年4月14日,共计1178条海外微博用户提及《人民日报·海外版》,其中,讨论较多,影响力较大的几篇文章分别是:2010年12月10日头版刊登文章《微博给力社会治理》,2011年3月10日头版评论文章《中国不是中东》,2011年11月26日,头版文章《大国之仁与小国之智》等,做简单的内容分析和效果分析。

2010年12月10日头版刊登文章《微博给力社会治理》,文章称今天的微博正在展现出越来越广阔的社会功能,不仅可以交流信息,表达心情,可以交友寻亲,还能在警务治安方面扮演积极的角色,给力于社会治理。⑤获得转发1981次,评论694次,其中,海外微博用户中,既有雪球财经分析师、驻美首席代表江左夷吾,表示“对《人民日报》有好印象了”。也有不少海外留学生表示“我党威武、我党亲切”、“文章写得很有看头”等。

2011年3月10日,新浪头条新闻刊发人民日报头版评论文章《中国不是中东》,文章称,境内外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图谋把中东祸水引向中国,但是,中国不是中东。文章强调,中国人心思稳,共产党执政根基牢固,领导人顺应民意,想把乱局引向中国的图谋注定落空。⑥文章被转发2208次,评论1110次,但海外用户对此篇政治指向性明显的评论文章反馈呈现多元化,甚至呈现左右两种倾向,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新闻媒体关于政治新闻的传播方面,对国家形象塑造,有着无可取代的重要性。

2011年11月26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刊发《大国之仁与小国之智》,称“近来某国在南海问题上的一系列挑衅作为显得颇有些不智”:不智之一:错待善意;不智之二:找错靠山;不智之三:打错算盘。文章称,小国搞大国平衡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甘当别人枪使、、、、、、最终受损最大的只能是自己。⑦这篇文章在海外用户中引起广泛转发和热议,其措辞之强硬,态度之明确,赢得了海外用户的认可,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关乎国家利益的关键时刻,权威报纸发出的权威声音,有利于塑造中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除了这些热点话题,海外用户对于《人民日报·海外版》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种类型的文章皆有反馈、评价。

2010年12月10日报纸中第十版刊登文章《印度,莫急对比》,文章称关于“印度将超中国”的话题从来就没淡出过人们谈论的范畴。同为发展中国家,同处亚洲且毗邻而居,同样人口众多,同是文明古国,经济增长速度都很快……太多的相似之处,刺激人们去寻找这两个国家的不同并进行比较。⑧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学者,人口学专家,著有《大国空巢》等的易富贤,认为“这与自己的推算基本吻合,从2014年开始,印度的的20-39岁的黄金劳动力开始超过中国。而黄金劳动力是国家的精气。”

2010年12月24日头版刊登《办海协会纪念汪道涵逝世五周年》一文,文章称2010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台办和海协会在上海为汪道涵逝世五周年举行了简短而庄重的祭奠活动。⑨《日本新华侨报》总编辑蒋丰发表微博,分享自己多年前与汪老的合照,以资纪念,并对这位对两岸交流做出巨大贡献的前辈表示缅怀和钦佩。

2011年2月25日第九版刊登的《合作古装剧《〈宫锁心玉〉热播》,在广大留学生群体中引起热议,2011年2月28日第七版《他们让我们肃然起敬》一文由电视剧《下南洋》的导演沈好放所创作,有评价表示“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年代戏,而是具备官方政治高度,足以感染大陆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等一切爱国人士。”⑩

三、《人民日报·海外版》在国家形象塑造方面存在的问题

关于新年的文章篇5

【关键词】 跨文化交际学;实证研究;外语教学;中国

一、引言

跨文化交际学兴起于上世纪50年代末的美国。上世纪80年代初,外语教学界将跨文化交际引入国内,研究侧重外语教学中的跨文化差异及语言与文化的关系。其中理论研究占据主导位置,量化研究文章匮乏。据胡文仲统计,至2002年,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基于数据统计的文章只占总数的5、6 %。然而十年后据我们尝试性统计,实证研究文章的比例有所改变。本文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查阅了1990-2012年“哲学与人文科学”及“社会科学Ⅱ辑”分类下的涉及跨文化的文章,并以发表在外语核心期刊上的文章为主要研究对象,对国内跨文化交际的主流情况进行分析,就其数量、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从而展示其研究现状、取得成果及存在的问题。

二、国内跨文化交际实证研究的数量

跨文化交际是一门边缘学科,具有多学科的特点,因而研究方法多变,并具有很强的实证性。然而自其引进国内以来,研究方法更偏于论述与思辨,研究成果带有显著的“内省”特点,而缺乏尤其以数据为支持的实证性研究。1999-2002年间,胡文仲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的文史哲、教育和社科项下,共查到涉及跨文化交际的文章1066 篇,其中基于数据统计的文章只有6篇,占总数的5、6%。

然而时隔十年,其数量已有较为可观的改变。据本文尝试性统计,1990-2012年“哲学与人文科学”及“社会科学Ⅱ辑”分类下的涉及跨文化的文章共13668篇,其中实证类研究1150篇,约占总数的8%。1990-2012年期间在外语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涉及跨文化的文章共157篇,实证类研究的文章共25篇,约占总数的16%。其中,约3 / 4的实证文章发表于2002年以后。由此可见,新世纪以来,跨文化交际的实证性研究逐渐被国内主流期刊认可。

在实证研究中,可以使用定量研究的方法,也可以使用定性研究的方法。“对于那些内涵复杂的、还没有或鲜有被研究的研究对象适合采用定性实证研究的方法”。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中国,跨文化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实证研究的数量,尤其是量化研究的数量确实难以提高。随着跨文化研究的不断深入,研究方法也自然趋于多样化。

三、国内跨文化交际实证研究的方法

正如上文讨论,跨文化交际这一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证性。因此,国际主流研究者主要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因为量化研究的结果更易于通过复制研究得到验证。彭世勇曾总结国际主流学者在跨文化研究中常用的统计方法,多变量分析、方差分析、回归分析和因子分析。

首先,从理论视角上讲,研究者们最广为采用语用学和外语教学的理论来进行研究。而跨文化交际能力和社会语言学理论也为国内的跨文化交际研究提供了重要理论框架。而其它理论如社会文化理论、翻译理论和词汇学等也被一些学者所采用。

其次,在我国的跨文化实证研究中,尤其是新世纪以来,定量方法逐步被主流期刊所认可,而问卷调查则占国内研究方法的最大比例。测试试卷(胡超,2005)、语篇补全测试(DCT)问卷调查(陈彦会,2011)、问卷调查(李媛、范捷平,2007)都是问卷调查研究的实例。其它方法如对比教学(王玉萍、秦建华,2011)、及语料库检索(纪玉华、吴建平,2008)等也被运用到跨文化交际的量化研究中。

最后,主流研究者更多地将大学生设为被试对象。然而近年来一些研究者选择混合人群作为研究对象,来增大研究的适用范围。而这种尝试则需要更科学的研究设计和复杂的理论指导。

四、国内跨文化交际实证研究的内容

跨文化交际学在兴起的30年以来,研究内容变化迅速,这与其相邻学科的发展有关。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人类学、社会(语言)学、社会心理a学、传播学、文化学、哲学及民族交际学等。其研究内容也是多样化的。在实证研究方面,美国的跨文化研究涵盖文化比较、文化适应与跨文化训练、诸多专题如以色列的多元文化、海军中纪律处分是否平等、白人学生种族主义态度的结构、香港回归后香港人的身份认同等。

我国的跨文化研究与国际主流研究既有重合之处,也有不同侧重。总体来讲,我国的跨文化交际研究更偏重于外语教学。这可能是因为国内跨文化研究的任务主要由外语教学研究学者承担。然而,就本文所获得的数据而言,在实证研究中,外语教学已不是唯一热点。与跨文化能力培养相关的研究近年来也被国内主流刊物所关注和认可。就近30年在外语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跨文化实证类文章讲,其内容大致可分八类。跨文化能力培养、外语教学与语用研究均为近年来研究热点。而话语分析、定型、翻译和非言语行为也被跨文化研究者所关注。

而国内的跨文化研究跨语言,尤其是英汉之间的研究占绝大多数。近30年在外语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跨文化实证类文章中,仅有两篇涉及德语文化研究,其余均为英汉对比研究。由此可见,国内对多语种及我国少数民族的语言和文化的研究仍有待发掘。

五、结语

本文通过对1990-2012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上有关跨文化交际的文章整理,发现我国跨文化交际实证研究具有以下特点:从数量上来讲,论述与思辨类文章仍占据国内主流研究的大部分,然而实证性文章所占比例在新世纪后逐步提高。在研究方法上,问卷调查、对比教学、语料库检索等量化研究方法占据主流,新世纪以来逐渐与国际接轨。关于研究内容,跨文化能力培养与外语教学是目前的实证研究热点,而语用、话语分析、定型、非言语行为、翻译及其它内容也被主流学者们所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本文没有对所有国内期刊中涉及跨文化交际的文章逐个进行调查,不能说对文中所涉及文章的调查完全代表国内跨文化交际研究的情况,但是,从国内人文社科类学术刊物的总体情况来看,本文所得结论基本成立。因此,应该说这一调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参考文献】

[1] 李炯英、中国跨文化交际学研究20年述评[J]、外国语学院学报,2002、25、6、86-90、

[2] 胡文仲、论跨文化交际的实证研究[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5、2、323-327、

[3] Heinze, Thomas、2001、Qualitative Sozialforschung: Einführung,Methodologie und Forschungspraxis[M]、Muenchen: Oldenbourg、

[4] 彭世勇、国际跨文化交际主流研究与实证方法[J]、中国外语,2008、5、96-103、

[5] 胡超、大学生跨文化意识与跨文化交际能力调查报告[J]、中国外语,2005、3、60-64、

[6] 陈彦会、跨文化冲突语境下的面子协商行为的定量研究[J]、外语与外语教学,2011、5、35-38、

[7] 李媛,范捷平、 跨文化交际中的模式固见发展变化动态分析[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7、2、123-127、

关于新年的文章篇6

关键词:中国科学院;院章;法律

Abstract:

As a basic juristic study to the ing new charter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CAS), this paper deals with two topics: the law status of CAS and the law source of the new charter of CAS, which are discussed from three aspects separately, one is from international background, one is from historical perspective, the other is from current evaluation of CAS、 On the basis of analysis the paper gives some conclusions and useful suggestions、

Key words: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charter; law

一 前言

中国科学院在历史上曾先后制定过5个“院章”或者相当于院章的“条例”和“章程”,一是1949年11月呈送政务院审核的《科学院组织条例草案》;二是1950年4月报批的《中国科学院暂行组织条例草案》;三是1955年1月草拟的《中国科学院暂行组织章程》;四是1955年11月讨论的《中国科学院章程草案初稿》;五是1981年5月中科院学部委员大会通过的《中国科学院试行章程》。由于历史的原因,后三个院章或是没有正式通过,或是没有完全执行。半个多世纪的沧海桑田,尤其是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的巨大发展,以及中国科学院当前面临的重大时展机遇,都使得中国科学院迫切需要制定一个尊重历史传统、符合自身发展规律、适应国家战略需求、并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新院章。

中国科学院新院章的制定涉及到诸多法律法规问题,本文围绕两个最基本的问题进行展开和讨论,一是中国科学院法律地位的有关问题,二是新院章制定的有关法律依据问题。对这两个问题的探讨主要从国际相关背景、中科院历史发展情况以及当前现实状况等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力求有所认识和解答。

二 中国科学院的法律地位

(一)国外相关科研机构法律地位参照情况

世界各国的科技体制因各自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制度的不同而各有千秋,但从起源上看,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的模式。一种是集中型(centralized)模式,以1666年成立的法国皇家科学院为代表。这种模式以国家成立的科研机构为主导,有一个中央机构控制着各部门的预算、研究活动的计划和组织等资源分配,优秀科学家和高水平的科研单位被相对集中于由国家拨款支持的国家科研中心。另一种是分散型(pluralistic)模式,以1660年成立的英国皇家学会为代表。这种模式下相关资源分配给各个不同的独立的、自主的部门,社会团体化的科研机构成为主导力量,科学家和各类科研机构高度分散在大学、企业和政府机构中,学会不直接领导实体的科研机构。 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的科研体制虽各有侧重,但也多是介于分散和集中两类模式之间的。显然,各国不同的科技体制会相应地导致各国科研机构在法律上的不同地位。

1 科技体制相对集中的国家

在这些国家里,一般来说国立综合性科研机构在国家的科技事业发展中通常都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相应的,这些科研机构的法律地位也比较高。

前苏联科学院在1927、1930、1935、1959和1963年历次制定的章程中都在“总则”中第一条明确指出:“苏联科学院是苏联最高学术机构” ,隶属于苏联人民委员会(后改为苏联部长会议),并且每年向委员会(部长会议)提出工作总结报告。俄罗斯科学院继承了前苏联的传统,同样在其章程(2001年)的总则中指出,俄罗斯科学院是“俄罗斯最高学术机构”,并强调“俄罗斯科学院是自我管理的非营利组织(机构),具有国家地位”,在俄罗斯境内是“苏联科学院的法律继承人”。 俄罗斯科学院的院长由俄罗斯总统任命,对整个国家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能产生重大的影响和作用。

法国国家科研中心在其章程(1982年)中明确指出:“国家科学研究中心是属于科学技术方面的国立公共机构,接受政府主管科学研究的部门的领导。” 并强调科研中心是在政府确定的政策框架下,根据国家在文化、经济和社会方面的需求,与法国高等教育机构协同,来承担其工作使命。

匈牙利科学院也是该国最高科学机构,在1970年通过的匈牙利科学院章程中,匈牙利科学院明确自己是“管辖其所属的科学研究所及其它机构的国家行政机关”,“直属匈牙利工农革命政府管辖”,并规定“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在国家预算的专门项目中保证科学院活动所需要的经费。”

2 科技体制相对分散的国家

在这些国家,由于科研机构高度分散在大学、企业和政府机构中,科学团体、学会一般没有领导和管理权,多强调自由、独立的开展科学研究,相应机构在国家科技发展中的地位常常没有确切的明文说明。

对于英国皇家学会和美国国家科学院来说,由于这两个机构基本上都是一种虚体的组织,在其章程中甚至都没有提及有关法律地位方面的内容。

在科技体制介于集中和分散之间的德国,马克思普朗克科学促进学会强调作为注册社团,其目标是“促进科学,尤其是通过支持研究性研究所促进科学”,并指出“学会的研究所自由、独立从事科学研究”。 同样作为注册社团的德国弗朗霍夫学会在其章程中也强调自由的研究,明确表示:“弗朗霍夫学会旨在支持应用研究。在这一领域内自由选择研究课题,完成联邦,州交给的任务和合同研究。”并指出:“学会仅仅追求公益目标”。

(二)历史上中科院的法律地位

我国的科技体制很大程度上因袭了前苏联的科技体制,形成了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中国科学院作为国立综合性科研机构在我国科技事业中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相应的学术地位、法律地位也一直很高。

1949年11月4日,由当时的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签发的“科学院组织条例草案”第一条指出,科学院“隶属于政务院,受文化教育委员会指导,对政务院及文化教育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随后,在1950年经当时的文化教育委员会和政务院批准的《中国科学院暂行组织条例草案》再次明确中科院在政务院的领导下工作:“本院受政务院之领导及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之指导,以实现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教育政策为基本任务,有计划的发展自然科学并提倡用科学的历史观点推进社会科学的研究,以服务于国家建设并提高中国的学术水平。” 从1950年的“中科院组织系统表”中可以看出,中国科学院的上级直属单位即为当时的政务院,下辖办公厅、计划局、编译局、联络局、各种委员会、各种研究所、室等。

1955年1月制定的《中国科学院暂行组织章程(草案)》首次提出“中国科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科学机关”,其基本任务是“组织与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发展科学力量,提高科学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为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国防现代化及国家的社会主义改造而服务。” 同年11月讨论的《中国科学院章程草案初稿》再次明确中国科学院是“国家最高科学机关”,基本任务是“发展中国科学事业”。并指出:“科学院院长代表科学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 1981年5月由中科院第四次学部委员大会通过的《中国科学院试行章程》在重复以往“中国科学院是国家自然科学的最高学术机构”的同时,还指出中科院是“全国自然科学的综合研究中心”。可以看出,中科院作为国家的最高学术机构这一地位在历年的院章制定过程中被多次地明确和强调。

从当年中科院院长的任命方式上也能对该院在国家中的地位管窥一斑。1950年的《中国科学院暂行组织条例草案》规定中国科学院的院长及四位副院长均“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之”。1957年9月6日,国务院全体会议在讨论聂荣臻关于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的报告时,建议中科院院长、副院长的人选由国务院总理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闭会期间由人大常务委员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1958年2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总理周恩来的有关提案,2月11日,根据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命令,任命郭沫若、陈伯达、李四光、张劲夫、陶孟和、竺可桢、吴有训为中国科学院院长、副院长。

(三)当前中科院的法律地位

中国科学院在新中国建国之初,是作为当时的政务院的一个部门。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后,考虑到科学院作为学术研究机构应有相对的独立性,中科院不再是政府的组成机构之一,而成为国务院领导下的最高学术机构。关于中国科学院是国家最高学术机构这一点,在近年来的有关政府文件以及中央领导的多次讲话中均一再得到肯定。

1997年9月2日,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听取路甬祥院长关于中科院工作定位和面向21世纪改革与发展设想后,指出:“中国科技队伍要有层次和分工,科学院是最高层次的国家研究机构,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重点抓好重大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与发展,为我国中长期可持续发展作好科学技术储备,否则我国发展就没有后劲。” 朱镕基总理进一步指出,“中国科技体制在宏观上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国家层次,如中国科学院;第二层次是部委研究机构层次;第三层次是企业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抓两头,一是抓国家层次的工作,主要从事基础研究、需要长期积累的研究和与国家长期发展相关的工作;二是抓企业的科技创新,大力促进企业R&D的发展。” 朱总理同时表示,他认为中国要有一个国家的自然科学研究中心。从这些讲话中可以看出,中国国家政府对科学院很重视,愿意支持科学院,依靠科学院。

在1998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的文件中,再次明确:“中国科学院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科学院是国家自然科学最高学术机构和全国自然科学与高新技术综合研究与发展中心,是国家知识创新体系的核心。”

(四)小结

1,国际上,科技体制相对集中的国家里,国立综合性科研机构的法律地位一般都很高,在国家科技事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对国家科技决策也能施加较大的影响。在科技体制相对分散的国家里,一般没有统一的、部级别的综合性科研机构,科学家团体的法律地位也相对比较弱。

2,历史上,中国科学院一直是作为国家的最高学术机构和国家自然科学方面的综合研究中心,在国家科技发展事业中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传统上中科院院长副院长的任命曾经是总理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国家主席任命,因而有很高的国家地位。

3,近年来,在中国科学院开展国家知识创新工程后,中科院作为国家最高层次的科研机构地位有所加强。在依旧是国家自然科学最高学术机构和全国自然科学与高新技术综合研究与发展中心外,还成为了国家知识创新体系的核心。

三 中科院新院章制定的有关法律依据

(一)国外相关科研机构的法律法规情况

1 国外科研机构法律法规背景情况

科技法是调整科学技术活动中科技管理关系、科技协作关系,以及科技权益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说来,科技法律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机关制订并由国家强制实施的,是治理科技活动的重要工具,也是科学技术发展规律的一种法律表现。

上世纪60年代以来,国际上许多国家都加强了科技方面的立法工作。如英国于1965年制定的《科学技术法》是英国科技活动的基本法则。1976年通过的美国《国家科学技术政策、组织和优先法》是政府对科学技术制定的综合性基本法令。随后相继有法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发展方针与规划法》(1982年),瑞士颁布的《联邦科研法》(1983年),墨西哥制定的《协调与促进科学技术发展法》(1985年),以及日本的《科学技术基本法》(1995年)和俄罗斯的《科学技术基本法》(1996年)等。

在制定本国科技基本法规的同时,各国尤其发达国家也加紧了科技发展各方面的配套立法工作,走上了专门化、体系化的发展道路。在科研机构的立法方面,各国也同样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美国政府的科技立法大致分为三类,即科技管理机构的立法、科学技术领域的专门立法和与科学技术有关的其他立法。在科技管理机构方面,美国政府设立相关的部门机构都须经过国会的专门立法,如《国家科学基金会法》(根据该法正式建立国家科学基金会),《技术评价法》(根据此法建立了国会技术评价办公室)和《国家科学技术政策、组织和优先法》(直接授权设立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

日本十分重视在科研机构方面的法规建设,在日本政府1981年编纂的《科技六法》一书中收入了282个法律法规,其中科研机构的法律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在日本,每成立一个国家研究机构或制定一项重要的科技计划时,议会都要制定一部相应的特别法加以保障。比较知名的科研机构法律有“日本理化学研究所法”、 “海洋科技中心法”、“筑波科学城建设法”等。另外日本还有一批以政府政令形式公布的各类科研院所组织规则,如“航空宇宙技术研究所组织规则”等。

此外,国外有关科研机构的法律法规还有:前苏联的“苏联科研、设计、规划设计和工艺单位总条例”,罗马尼亚的“关于建立中央物理研究所的法律”以及匈牙利的“匈牙利科学院法”等。

2 国外相关机构章程制定的法律依据情况

世界各国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的相关章程、法规由于各自国情不同、传统各异,所依据的法律情况也自然呈现出迥然不同的特点。

(1)美国国家科学院的章程是由美国总统首先批准其组建法案,然后由国会制定,国家科学院通过的。《美国国家科学院章程及附则》(1976年章程,1978年附则)在该章程序言中指出:“根据1863年3月3日由国会制订并经美国总统批准的社团组建法案所赋予的权力,并依照1870年7月14日、1884年6月20日与1914年5月27日批准的对上述法案所作的修正案,国家科学院通过下述经过修订之章程与附则。”

(2)俄罗斯科学院的成立也同样是根据国家最高统治者的命令。在俄罗斯科学院章程第一章第1条有这样的表述: “根据彼得一世的御旨和公元1724年1月28日参政院签署的法令,俄罗斯科学院正式成立。” “根据1991年11月21日俄罗斯联邦总统令”,俄罗斯科学院“再次成立。”

此外,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匈牙利科学院等也在各自的章程、法律条例中明确说明自身的成立是根据政府颁布的某项法令为基础的,这与其官方地位是相适应的。

而英国皇家学会、德国的马克思普朗克科学促进学会以及弗朗霍夫学会等作为社团民间性质的组织团体则没有在其章程中提及政府法律方面的依据情况。

(二)历史上中科院院章制定的有关法律依据情况

早在1949年11月,由当时的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签发的“科学院组织条例草案”首先对中国科学院的由来、隶属关系进行了阐述。该条例草案第一条指出:“科学院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之规定而设立,又依据政务院政务会议第二次之决议,定名为‘中国科学院’。本院隶属于政务院,受文化教育委员会指导,对政务院及文化教育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950年的《中国科学院暂行组织条例草案》指出:该条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制定之”。 并规定此条例需经政务院(当时的国务院)政务会议通过,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施行。

1954年宪法颁布后,中科院成为国务院领导下的一个学术机构。可能是这个原因,在以后制定的三个院章中没有再提及中科院建立的有关政府法律条文方面的依据情况。

(三)当前中科院新院章制定的有关法律依据情况

一般来讲,当代我国法的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为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等。相应地,我国科技法学的渊源概括起来主要有8个方面:宪法,法律,法规,命令,章程和条例,技术规范,传统与习惯,国际协议。 科技法规主要由以上各个方面派生。因而,中科院制定新院章的法律依据也主要从这些方面进行查找。

1 宪法

我国宪法中至今尚没有针对科技机构方面的法律条文,在科技事业发展方面也只有比较概括性的叙述。根据我国1982年通过,经1988、1993、1999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科学技术发展的条例如下:“第二十条 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

由于宪法作为国家大法本身所具有的高度抽象概括的特征,使得该条例对于中国科学院院章的制定来说显然“层次太高”。

2 国务院组织法

在我国目前已有的若干机构组织法中,与中科院关系较密切的是《国务院组织法》。

我国国务院除各大部委以外,还有17个直属机构, 6个办事机构, 9个直属事业单位,中国科学院属于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在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有设立机构的条文,即第十一条:“国务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的原则设立若干直属机构主管各项专门业务、设立若干办事机构协助总理办理专门事项。每个机构设负责人二至五人。”

该条文没有提及中国科学院所属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对于制定中科院院章仍然缺乏参考依据。

3 社团法

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第二条指出:“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该条同时还指出:“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但中国科学院作为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显然不属此列。

4 有关科技法

在我国与科研机构相关的科技法规方面,目前主要有《科学技术进步法》,此外,近年来《科研院所法》也在制定之中。

1993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是我国的科技基本法,概括了我国科技进步的基本决策和基本准则。在该进步法中,专门有“研究开发机构”一章,共有5条。但由于针对的是一般性科研机构的设立、管理,对于中科院新院章的制定这一具体行为来说仍然无法作为直接的法律依据。

5 相关政府文件

如前文所述,根据1998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中国科学院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科学院是国家自然科学最高学术机构和全国自然科学与高新技术综合研究与发展中心,是国家知识创新体系的核心。”这是目前所找到的对于制定中科院院章最主要的法律法规依据。显然,该“通知”作为政府部门的行政法规,与第一、第二个院章制定时的法律依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比较而言,在法律依据上的“层次”相对较低。

(四)小结

1,从国际情况来看,发达国家由于法制建设历史较长,科研机构、学术团体成立的时间也较早,一般都建立了较完备、系统的科技法律法规体系,因而设立新的机构、通过新的法规时普遍都有比较成熟的程序化、模式化的运行机制。

2,从历史情况看,中国科学院只是在第一、第二次制定院章时提及到了有关的政府法律依据条文,后三次因中科院不再是政府组成机构,在制定院章时均未提及法律方面的依据情况。

3,从当前我国的法律依据情况看,在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法律方面找不到直接的法律条文或依据,只有《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可作为中科院新院章制定的行政法规依据。

四 相关的讨论与建议

通过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考察,可知我国目前尚未有科研机构方面的专门立法,对中科院新院章的制定来说缺乏直接的法律依据。而宪法、国务院组织法、社团法、科技进步法等法律对中科院新院章的制定而言都相对抽象和缺乏针对性,只具有一般意义的参照价值。从政府行政法规来看,较有价值的是《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在针对中科院的有关领导讲话中,前总理朱镕基指出的“科学院是最高层次的国家研究机构”,“中国科技体制在宏观上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国家层次,如中国科学院”等较有参照价值。

从传统与习惯方面看,中国科学院在新中国历史上一直都有很高的国家地位和学术地位,始终是作为国务院领导下的国家自然科学最高学术机构和全国自然科学综合研究中心,这从历次院章制定的情况以及中科院院长任命的情况等方面都有所体现。

从国际方面看,相对于我国,发达国家一般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系统的科技法律法规体系,对于设立新的机构、通过新的法律法规都普遍有成熟的程序化、模式化的运行机制。在科技体制相对集中的国家里(我国科技体制与这些国家类似),如俄罗斯、法国,国立综合性科研机构的法律地位一般都很高,并且在国家科技事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在科技体制相对分散的国家里,如英国、美国,一般没有统一的、部级别的综合性科研机构,各领域的科研机构其地位也相对比较弱。

科技立法本质上是科学技术发展规律的法律化。科技法制建设的发展程度是与科技本身的发展程度、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程度以及科技进步对法律的需求程度相适应的。由于社会制度与各自的国情不同,各国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原则和目的也不完全一致,法律作为社会的上层建筑在反映和体现这些方针、政策、原则和目的时,不可能不带有各国的差异和政治倾向性。因此,我国在制定相关科技法规时,首先要立足于中国的国情,不能盲目照搬国外的经验。但另一方面,科学技术本身没有国籍,当前国际上科技活动的交流与合作越来越广泛和深入,为了调整各国在科技领域中的各种关系,有时就需要借助于国际惯例或者国际法。因而,在制定我国科技方面的有关法规时,还须注意与国际惯例、国际法相适应,从而使所制定的科技法规具有更大的国际适应性,更好地促进国际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

在新院章的制定过程中,中国科学院在历史上的传统地位以及当前在国家科研体系中的战略定位都十分有必要用法律或者类似的方式确定下来。为此我们对中国科学院新院章的制定在法律方面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1 加快我国科研机构方面的立法工作,尽可能明确不同层次的科研机构在法律地位上的不同定位、职能和角色等。

2从历史发展背景看,中国科学院作为国家自然科学最高学术机构和全国自然科学与高新技术综合研究与发展中心,以及国家知识创新体系的核心这一地位有其历史渊源和现实需求,这一地位应当考虑在相关法律法规上得到确认和维护。

3中国科学院作为中国国家自然科学最高学术机构和全国自然科学综合研究中心,应考虑单独立法,确认中科院在国家科技事业发展中的独特法律地位。

4 中国科学院作为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其既成历史地位、利益也应当在国务院组织法中有所体现和说明。

5 从当代世界各国的相关情况看,中国科学院新院章的制定既要尊重体现我国的历史传统、实际国情,同时也要顺应国际的发展潮流,注意与国际惯例接轨。

注释与参考文献

参世界主要国家国立科研机构的基本情况,中国科学院档案,编号:98—3—95。

苏联科学院章程(1927年、1930年、1935年、1959年、1963年),科学与哲学,1979年第4期,第12、25、39、52、72页。

俄罗斯科学院章程,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办公室,二OO二年冬季党组扩大会议参阅材料汇编之二,世界主要国家国立科研机构章程选编,2002年12月23—27日,第1页。

法国国家科研中心章程,同3,第50页。

匈牙利科学院章程(1970年科学院全体大会通过),同2,第111页。

马克思普朗克科学促进学会章程,同3,第22页。

弗朗霍夫学会章程,同3,第37页。

科学院组织条例草案,中科院关于编制组织条例、人员编制以及各局暂行组织规程、意见,中国科学院档案,编号:50—2—3,第9页。

中国科学院暂行组织条例草案(呈请准予备案中),李真真编,中国科学院史料汇编(1950年),中科院院史文物资料征集委员会办公室,1994年6月,第25页。

李真真,中国科学院史事汇要(1950年),中科院院史文物资料征集委员会办公室,1994年6月,第134页。

同10,第115页。

中国科学院章程草案初稿,同3,第118、122页。

薛攀皋,季楚卿编,中国科学院史事汇要(1957年),中科院院史文物资料征集委员会办公室,1998年3月,第206页。

分别见“朱镕基同志去年9月2号讲话要点”和“路甬祥院长传达朱镕基同志讲话精神”,中国科学院档案,编号:98-3-95。

转引自中国科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科院档案,编号:98-3-72,第33页。

陈乃蔚主编,科技法新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7页。

美国国家科学院章程及附则(1976年章程,1978年附则),同2,第139页。

俄罗斯科学院章程,同3,第1页。

同9。

中国科学院暂行组织条例草案,同3,第113页。

周永坤,法理学:全球视野,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49页。

关于新年的文章篇7

在信息传播新技术革命的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作为传播学领域一大研究部类/范畴的媒介分析,正清楚地凸现出现实意义。世界范围内,信息传播新技术的作用和影响成为近年来传播学界的热门话题,由此带动了整个媒介分析领域,使之赢得了国际上学术界的很大关注。在中国大陆学术界,媒介分析同样受到了很多关注,近年来,学者们进行了许多有关媒介研究/媒介分析的探索,发表了大量的有关成果。本文试图对中国大陆学术界这方面的成果,进行一番梳理,在此基础上,分析其特点。限于资料、时间等方面的原因,本文的这种梳理,难以在对所有学术成果的总体进行通览的基础上进行。因此,笔者作了一些选择,主要通过对若干新闻传播学刊物1996-2000年的内容分析、对自1995年召开的全国第四届传播学研讨会以来几次全国和国际学术研讨会内容作类似的分析、并对两本近年来出版的集中论述信息传播技术与媒介发展进程的关系等的媒介分析专著的研究,来从论文和著作这两个层面,探讨中国大陆传播学术界的媒介分析的研究成果,透视其概况及特点。由于笔者所掌握的资料十分有限、所读所知也十分有限,本文的局限性在所难免,其对研究成果的梳理,遗漏大约也在所难免,但却绝非出于故意。抛砖引玉,唯期本文对我国大陆传播学界有关媒介分析的研究之梳理,能引发对此的更全面的探讨。

关键词:媒介分析、信息传播新技术

Abstract

Atpresent,aswavesofnewinformationtechnologiessurgeforwardthroughouttheword,mediaanalysisasanimportantcategoryofmunicationresearchisdemonstratingitssignificance、Worldwide,usesandimpactofthenewinformationtechnologieshavebeeahottopicfordiscussion,thuspushingforwardresearchinthewholeareaofmediaanalysis,attractingmuchacademicattentiontothearea、InthemainlandofChina,mediaanalysishasalsoreceivedalotofattention、Inrecentyears,scholarsinthemainlandofChinahaveexploredmanyissuesinthearea,resultinginmanypublications、Thispaperattemptstomakeasurveyoftheirresearchachievementsand,onthebasisofthat,analyzethefeaturesoftheseachievements、Owingtothelimitationoftimeandtolimitedmaterialsavailable,thewritercannotpossiblymakeathoroughlyprehensivestudyofallthemediaanalysisachievements、Therefore,thewriterchoosestocarryoutthestudymainlythroughacontentanalysisofthearticlespublishedinfourjournalismandmunicationjournalsinthecountryfrom1996to2000,asimilaranalysisofthepaperssubmittedtoseveraljournalismandmunicationconferencessince1995,andadiscussionoftworecentbooksonmediaanalysis、Asthewriter’sknowledgeofandreadingintheliteratureofthisareaofresearchareverylimited,andthematerialsavailablearealsoverylimited,thispaperisboundtohavesomelimitations、Omissionsmayalsobeunavoidable,butcertainlynotintentional、ThewriteroffersthispaperjustinthehopeofinvitingmoreprehensivestudiesofthemediaanalysisachievementsinthemainlandofChina、

KeyWords:mediaanalysis;newinformationtechnology

(正文)

在传播学领域,媒介分析作为一个大的研究部类/范畴,主要指的是对如下内容的研究:媒介技术的产生和发展,各种媒介技术的特征及作用,媒介技术及其发展史同人类社会变迁、文明发展史的关系,等。在传播学的发展史上,传播技术与媒介作为信息传递和接收的手段、载体,并非总是研究的重点。在西方传播学兴起的初期,传播学者们的注意力主要倾注在大众传播媒介所传递的讯息内容及其所产生的效果上。诚然,传播学发展史上曾出现一些对传播学界有深远影响的媒介分析成果和理论,如开媒介分析先河的英尼斯(HaroldInnis)的传媒的时空偏向理论,促使媒介分析在传播学研究中真正登堂入室的麦克卢汉(MarshallMacLuhan)的以“媒介即讯息”为中心论点的传媒理论,等等。但是,比起学者们反复挖掘、成果极为丰富的传媒效果研究或在许多重大而影响深远的传播学研究中都占据重要位置的传媒内容分析来,以媒介技术本身为焦点的媒介分析,在传播学发展史上原本算不上是一个显赫的研究范畴。然而,近年来信息传播新技术革命的浪潮席卷全球的社会现实,却使媒介分析的现实意义,清晰地凸现。因而,世界范围内,信息传播新技术的作用和影响成为近年来传播学界的热门话题,由此带动了整个媒介分析领域,使之赢得了国际上学术界的很大关注。

在中国大陆学术界,媒介分析同样受到了很多关注。虽然,中国大陆传播学研究起步较晚,历史尚短,媒介分析领域中尚未出现象麦克卢汉理论式的独树一帜的、闻名遐迩的媒介理论。但是,我国传播学术界的成果发表、学术会议交流等学术活动表明,近年来,我国学术界进行了许多有关媒介研究/媒介分析的探索,发表了大量的有关论文。尤其是随着建设信息高速公路的热浪在全世界的高涨,信息传播新技术、新媒介的特点,传播技术、媒介的发展与更新及其社会影响等媒介分析中的核心问题,已成为在我国举行的一些传播学研讨会的热门话题,也成为不少新闻传播学学术刊物涉及的重要内容。此外,专门涉及媒介分析领域的书籍也已出现。

本文试图对中国大陆学术界这方面的成果,进行一番梳理。限于资料、时间等方面的原因,本文的这种输理,难以在对所有学术成果的总体进行通览的基础上进行。因此,笔者作了一些选择,拟通过如下几步研究,透视我国的媒介分析研究的概况及特点:

■通过对《新闻与传播研究》、《国际新闻界》、《新闻大学》和《新闻记者》1996-2000年的内容分析,找出其中涉及媒介研究的文章篇数、在刊物内容中所占的比重与论题。在此需要说明的是,选择这四家刊物的原因,仅是出于对三种情况的综合考虑:地域分布(这四本刊物,两本在北京出版,两本在上海出版)、兼顾主要面向研究界与主要面向业界的刊物、可行性因素(主要是指刊物对笔者而言的易获得性)。笔者丝毫无不重视其它新闻传播学刊物之意。

■通过对自1995年召开的全国第四届传播学研讨会以来几次全国和国际学术研讨会内容作类似的分析,进行这种梳理。这里笔者只可能把范围限于自己所熟知的几次学术会议,不敢妄求全面包括我国新闻传播学界所有学术会议。

■通过对《传播科技纵横》(闵大洪著,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年出版)和《信息高速公路与大众传播》(明安香主编,华夏出版社1999年出版)这两本集中论述信息传播技术与媒介发展进程的关系等的媒介分析专著的研究,探讨我国传播学术界关于媒介分析的研究在专著这一层面的成果。笔者坦承,由于自己所掌握的资料十分有限、所读所知也十分有限,而研究只能建立在对资料文献的掌握的基础上进行,局限性在所难免,遗漏大约也在所难免,但却绝非出于故意。抛砖引玉,唯期本文对我国大陆传播学界有关媒介分析的研究之梳理,能引发对此的更全面的探讨。

一、概况透视

透过我国新闻传播学领域近年来的学术刊物的内容、学术会议上的论文交流以及书籍的出版,我们可以领略学术界的研究动向。

I、1学术刊物

学术刊物往往是人们观察学术界最新动态的一道窗口,因此,笔者希望先以分析若干国内新闻传播学的学术刊物为切入口(按季刊、双月刊、月刊排列),进入对于近期我国学术界有关媒介分析的研究之梳理。

《新闻与传播研究》(季刊)年份*总篇数⑴*媒介分析文章篇数及在总篇数中所占比例⑵

1996年502;4%

1997年467;15、22%

1998年498;16、33%

1999年508;16%

2000年5114;27、45%

总计:246共计:39;15、85%

《新闻大学》(季刊)年份*总篇数*媒介分析文章篇数及在总篇数中所占比例

1996年1045;4、81%

1997年1175;4、27%

1998年1174;3、42%

1999年1088;7、41%

2000年11913;10、92

总计:565共计:35;平均比例:5、88%

《国际新闻界》(双月刊;1998年度第5-6期合刊)年份*总篇数*媒介分析文章篇数及在总篇数中所占比例

1996年11419;16、67%

1997年1119;8、11%

1998年9913;13、13%

1999年10321;20、39%

2000年9726;26、80%

总计:524共计:88;平均比例:16、79%

《新闻记者》(月刊)年份*总篇数*媒介分析文章篇数及在总篇数中所占比例

1996年2986;2、01%

1997年3427;2、05%

1998年3397;2、06%

1999年37419;5、08%

2000年42731;7、26%

总计:1780共计:70;3、93%

以数据点折线表示,媒介分析文章在这些刊物中所占百分比近年来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从以上图表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如下几点:

1、这四种刊物在最近几年中无一例外地都经常刊登媒介分析文章。

2、在四种刊物中,《国际新闻界》发表媒介分析文章最多,不但按篇数计算数目最大,而且在总篇数中所占百分比也最大。

3、四种刊物中,《新闻记者》刊登媒介分析文章篇数在总篇数中所占比例最小,但1999年起该刊发表的媒介分析文章篇数与往年相比明显增多。

4、1996年-1998年期间,《新闻与传播研究》发表的媒介分析文章逐年增多;2000年该刊发表的此类文章明显多于前几年。

以上几点中的第一点显示了媒介分析近年来已成为我国新闻传播学专业刊物经常涉及的内容之一。

关于第二点,我们认为,它和《国际新闻界》的宗旨目标及特点有关。这一刊物以“透视环球传媒,追索今昔流变,拓展研究视域,提升学术品位”为其宗旨目标,具有重视国际传媒业最新动态、重视介绍国外情况的特点。自美国以其经济实力和技术优势率先提出建设信息高速公路的目标以来,信息高新技术的层出不穷和迅速投入应用、因特网作为新一代的传播媒介迅速崛起、全世界范围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发展势头猛烈、传统的传媒业正面对一场新的社会传播事业结构调整──这一切已成为国际传媒业近年来的新动态。而美国和一些其它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在信息高速公路建设中的领先地位,使介绍信息高新技术的应用成为介绍这些国家传媒业近况的一个重要论题。这些显然都促使《国际新闻界》较其它刊物更多地刊登以论述信息传播新技术与传媒发展、传媒运作的关系为主的文章及讨论有关理论的媒介分析文章。此外,自1997年以来,《国际新闻界》每年都有一期或若干期有关于信息高新技术的应用的栏目,集中刊登有关文章。1997年第四期中有“最新传播技术手段研究专辑”栏目,下有5篇文章,按我们本文中所下的定义都属于媒介分析文章;1998年第四期中有“新媒体研究专辑”栏目,收有6篇文章,均属媒介分析文章;1999年第三期中有“网络传播研究专辑”栏目,收有5篇关于最新传媒──网络的文章;第四、五、六期均设有“网络传播”栏目。2000年第一、五、六期均有“网络时代”栏目。设有这样集中刊登关于信息高新技术的应用的文章的专栏,显然也有利于该刊较多地刊登媒介分析文章。

关于上述第三点,《新闻记者》上的文章体裁不一、且以短文居多大约与此不无关系。作为一家面向业界的刊物,相对而言,它所刊登的理论性、学理性探索的学术论文在刊物中所占比重是有限的;它重视传媒业界同仁间的体会交流等,大量的文章涉及写作、编辑、摄影等业务方面的体会。当然,随着电脑、网络技术在新闻工作中的日益渗透,随着我国新闻传媒业技术手段更新的过程的进展,我国新闻工作者将会在其传播实践中对信息传播高新技术的运用及其影响等,体会日深。在被称为我国“传媒上网热之年”的1998年过后的1999、2000年,《新闻记者》上刊登的媒介分析文章明显增多,正可说明这一点。

在这四家刊物中,《新闻与传播研究》可说理论色彩最浓。1996年—1998年期间这家刊物所登载的媒介分析文章逐年增多,而2000年该刊发表的此类文章明显多于前几年,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探讨传播技术手段、传媒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的媒介分析研究,正越来越受到我国新闻传播理论研究界的关注。

I、2学术会议

学术会议也是观察学术界动态的一道窗户。根据笔者手头掌握的资料,1995年“全国第四次传播学研讨会”在四川成都召开以来,探讨传播新技术、新媒介等的媒介分析文章,已成为我国新闻传播学领域学术会议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第四次传播学研讨会”的论文集显示,“传播新技术、新媒介研究”系当时对论文分门别类时的一个类别。但是,当时这一类别下的论文篇数尚不多,仅有两篇,题为:“信息传播手段的又一次革命”和“试论我国在‘信息高速公路’十字路口的选择”。(论文集总共收入论文59篇。)1996年,当暨南大学新闻系为庆祝成立50周年而举办“面向21世纪的新闻与传播”学术研讨会,邀请来自香港和内地30多所大学、研究机构和新闻媒介的学者会聚羊城各抒己见时,会上发表的50多篇论文中可归为本文中称为“媒介分析文章”的,有5篇。这5篇论文绝大部分研究信息高速公路,研究正在迅速崛起的因特网(当时称“国际互联网”)。1997年,“全国第五次传播学研讨会”在杭州大学召开,60余名学者以“传播与经济发展”为主题,进行了为期两天论文宣讲与讨论。会议收到的46篇论文中有5篇论文属于讨论信息传播新技术的“媒介分析文章”。信息高速公路、电脑互联网络与大众传播发展、社会发展的关系,成了台上台下的热门话题,不但在会场上引发学者们的热烈发言,而且在会场外的个人交谈中也引发种种议论。会议结束后,有关论文很快被《新闻大学》、《新闻记者》、《新闻学争鸣与探索》等刊物登载。

1999年10月至11月,我国新闻传播学界接连举行了三次较大型的学术会议。10月下旬,在上海外国语大学召开了“’99传播学国际学术研讨会”。出席会议的30多位中外学者在会上所宣读的论文中,探讨信息传播新技术与社会的互动的媒介分析论文有5篇,以研究因特网为主。10月底至11月初,在南京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召开了“第二届两岸传播媒体迈向21世纪学术研讨会”,会议收到的40余篇论文中,可归为本文称为“媒介分析文章”的,有10多篇。紧接着,12月7日至9日在复旦大学召开了“第六次全国传播学研讨会”。会上发表的50余篇论文中,有10来篇属本文所说的“媒介分析文章”。

2000年10月20日—21日,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了“世界新闻传播100年”学术研讨会,会议收到的近70篇论文中,可归类于“媒介分析”的文章达16篇,占总数的23、19%。2000年12月13—15日,在上海交通大学召开了“全国第四届科技传播研讨会”,会议的主题,即是网络传播。

从这几次会议的情况来看,网络传播的崛起使围绕信息传播新技术同传媒发展、社会发展的关系及其有关理论的媒介分析研究对我国新闻传播学界而言魅力有增无减,在1999年以来的五次学术会议上,媒介分析文章尤其成了会议内容的一个重头。这一点,同笔者梳理有关学术刊物近年来的文章内容所发现的情况,是吻合的、一致的。

I、3书籍

1998年4月,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出版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闵大洪先生撰写的《传播科技纵横》。此书分十五章,阐述了传播科技发展进程中各项重大进步及其对人类社会生活的深刻影响。这十五章是:“古代信息载体与传播手段”,“近代印刷术的诞生与发展”,“摄影术、电影的诞生与发展”,“近代通信手段的重大发明与发展”,“广播电视的诞生与发展”,“当代印刷术和出版业”,“当代广播电视新技术”,“当代计算机业与通信业”,“计算机网络与信息交流”,“因特网与传统大众传媒”,“当代多种媒介的相互竞争与融合”,“传播技术在当代新闻传媒中的地位”,“传播技术的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对传播新技术的管理”和“信息高速公路展望”。书中追踪最新信息传播科技及其应用对传媒业的影响和宽广的社会影响的,占10章之多;这10章中,尤以探索计算机业及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计算机网络业及其正、否两方面的社会影响的部分占了重头:作者以整整八章的篇幅,对此进行了阐述。鉴于对建立在以往的传播科技的物质基础上以往的传播方式,学术界早已有过许多论述,达成许多一致的认识,作者将全书三分之二的篇幅用于对信息传播科技的最新进展、最新发明及其对于传媒业发展与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系列方面的影响上,这种选择显然使《传播科技纵横》得以涉及开拓空间较大的课题。书中不但尽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一系列最新传播科技手段作了描述,而且涉及了一系列围绕传播科技发展对人类社会影响大课题的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的问题,如:传播科技发展的利与弊,传播科技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因特网与传统的大众传媒,传播科技发展与传媒市场,传播科技发展与传媒管理,传播科技发展、信息传播的全球化趋势及国家的信息传播政策,等。

以传播科技的发展的利和弊为例,该书在对卫星直播电视的探讨中,既谈到卫星直播电视的利──对于扩大电视的覆盖面、扩大电视传播的范围、促进国际电视传播中的作用,又探讨了卫星直播电视的弊──对卫星的轨道资源的国际争夺和电波越境对发展中国家带来的价值观、生活方式冲突问题。作者指出,“正因为通信卫星具有打破以往电视传送所受到的时空限制的能力,因此不仅发达国家大力研制、发射电视直播卫星,而且不少发展中国家也纷纷购买或租用。在激烈的竞争中,商业利益与国际政治带来了国与国之间无可避免的冲突,其中最重要的有两项争论。一项是技术问题,即卫星轨道问题,因为同步静止卫星的轨道资源是有限的,必须向国际电信联盟提出申请得到认可,而目前世界各国对卫星轨道位置争夺激烈;另一项是社会问题,即电波越境带来的影响。

电视直播卫星所带来的电波越境,从积极意义上说,可以促进国与国之间的相互了解,但使用不当或别有用心,也会造成国家间的不和甚至相互憎恨,破坏人类共同生存发展的氛围。……在DBS电波越境的争论中,西方发达国家持‘信息自由论’的立场,要求在政治上和法律上承认信息自由流动的原则。而反对的国家则持‘信息论’的立场,要求在世界信息与传播秩序的总格局内制订出具体的规则,并强调应事先取得他国的同意。……

80年代,美国国际电视进入西欧,为已经风靡西欧市场的美国影视片推波助澜时,欧洲传播界也纷纷指责美国为‘文化帝国主义’,要求采取措施保护民族文化,许多国家对电视台(尤其是对有线电视网)播放外国节目的比重作了限制。当国际电视的浪潮推进到亚洲地区以后,这种矛盾就更为尖锐。对于卫星电视来说,进行有效的国际管理确实困难重重,……”⑶

该书在有关因特网的章节中也讨论到了传播科技发展的利与弊。在简述因特网的特点和功能,各国对因特网的应用在促进经济、科技、教育方面的发展中的作用,在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的效能后,该书即谈及因特网带来的种种问题,如:网络安全及计算机犯罪、“黑客”猖狂入侵重要的网站网点,意识形态和文化渗透,虚假信息虚假新闻流传,色情内容泛滥于电脑空间,知识产权遭到侵犯,等。

再以因特网与传统的大众传媒、传播科技发展与传媒市场为例。《传播科技纵横》谈到了因特网的出现和普及对传统的大众传媒构成冲击,但以更多的篇幅,探讨后者如何能“借着因特网之势另有一番风光。”⑷因为,因特网上信息流通的一些负面影响,使“人们在网上广泛浏览之后,更愿意访问每日能提供客观、真实信息来源的节点,而这一点,在人们心目中已建立权威地位的著名新闻媒体具有独一无二的优势。也就是说,现有新闻传媒上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同时也必须看到,现有新闻传媒具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因特网并非可以完全包容和替代。如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印刷报刊由于自身所具有的特点,不可能完全被网上电子报刊所代替。”⑸尽管如此,该书作者强调指出,传播科技的新发展必然导致新老传媒间的激烈竞争,作为新一代媒体的因特网的崛起,必然意味着它与传统的大众传媒间在传媒市场上对受众的争夺。“各类媒介均有自己的特点,一种媒介完全取代另一种媒介是不可能的。但影响力的大小,此消彼长,则是不言而喻的。”⑹而与此同时,传播技术的发展还在改变以往各种传媒泾渭分明,截然分开的情况,竞争之中还出现了相互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趋势,“多种多样的媒介在推进社会多元化和多样性方面已成为一股强大的动力”。⑺

1999年2月,华夏出版社出版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明安香先生主编的《信息高速公路与大众传播》。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重点课题,该书不但对90年代初以来突飞猛进的信息传播高新技术、新媒介的现状和特点进行了归纳性的描述,还对学术界和社会上围绕它们的讨论中涉及到的许多问题,进行了严肃的讨论,按自己的框架,综合研究了众说纷纭的概念,论点,预测,通过系统的分析,将有关认识上升到理论的高度。⑻此外,该书又在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的信息高速公路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对策性建议。该书聚焦于以“信息高速公路”为基础的信息传播新技术、新媒介对传统的大众传播带来的影响,分十一章对有关问题进行阐述,即:“信息技术和信息社会”,“印刷媒介:告别铅与火走向光与电”,“当代多种传播媒介的互相竞争与融合”,“新兴电子传播媒介”,“‘第四大众传媒’的崛起:计算机国际互联网络”,“新技术、新媒介与社会政治、法律”,“新技术、新媒介与社会经济发展”,“新技术、新媒介与社会文化”,“新技术、新媒介与社会生活”,“信息高速公路将引发大众传播革命”和“赢得进入信息社会的‘护照’”。按照该书主编、课题组负责人明安香研究员的归纳,该书是从五个方面,对研究重点展开探讨的,即:

■“从数字式、多媒体、网络化等最新信息传播技术发展的崭新高度和视野,重新回顾和探讨了人类信息传播”。

■“宏观地探讨和展望信息传播新技术、新媒介在当代和未来社会中所处的空前重要地位及其发展方向。”

■“对书中重点探讨的‘信息传播新媒介、新技术’作出界定,并回顾和概括当前信息传播新技术、新媒介发展的主要种类、特征及其现状”。

■“简要探讨信息高速公路对整个社会的影响,以便以此为背景更好地探讨信息高速公路对大众传播的影响”。

■“探讨和预测以信息高速公路为基础和核心的信息传播新技术、新媒介将会给传播的大众传播在一系列方面带来的巨大影响和根本变革;并对于我国的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大众传媒业、新闻与大众传播教育及理论研究在建设信息高速公路的新形势下的发展,提出一些对策与建议”。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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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对媒介发展进程的总结、归纳式研究,对以信息高速公路为基础和核心的传播高新技术同大众传播的关系的分析,对世纪之交我国在信息高新技术、信息产业领域的发展的对策性建议,都反映出课题组对有关问题的深思,并有助于启发人们探索思考。例如,第十章“信息高速公路将引发大众传播革命”首先以历史的视角,概括性地分析了传媒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基本规律和法则,再分媒介形式,新闻采访、写作报道和编辑方式,新闻产品的发行和传送方式,受众地位及其与媒介的关系等几个方面,探讨信息高速公路将引发的大众传播中的根本性转变。作者对于传媒发展过程中的新老传媒遵循的法则,表达了深具概括性的观点,即:旧媒介在同新兴媒介的激烈竞争中,纵然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也不会轻易退出历史舞台,而是会遵循生存第一法则,千方百计谋求生存下去,而为了生存下去,旧媒介又会遵循变革求存的法则,适当地改变自己的“媒介形式、运作方式和服务方式,以适应形势的发展”;新媒介要在原有的媒介世界中站稳脚跟,取得成功,就得遵循优胜法则,即在方便、兼容、简便、可靠、可见、价格适宜等一系列方面显示出其超越旧媒介的优胜性,并遵循经过一个(一代人时间的)过程的“一代人法则”;旧媒介和新媒介在激烈竞争中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共同遵循长期共存法则。⑽

书中对新闻与传播理论体系如何适应新的形势的探索,也颇具特色。该书建议“重新构建新闻与大众传播的理论体系”,并认为这就是要建立“网络传播学”这样一种脱胎于传统的理论体系而又根据崭新的网络化传播环境形成全新的特色的崭新的理论体系。书中探索性地提出,根据目前的情况,“网络传播学”至少应涵盖这样几类内容:网络传播环境学、网络传播生态学、网络传播采访学、网络传播媒介学、网络报道学、网络公众学、网络调查学、网络传播法规学和网络传播伦理学。⑾

与论文相比,书籍由于篇幅大得多,论述问题可以在全面、系统、深度等方面,有较大的发挥余地,内容覆盖面当然也可大大超过论文。如果说近年来我国学术刊物上的媒介分析论文各自探讨了有关信息传播新技术同大众传播和社会发展的关系或有关理论的某个或某几个问题的话,那么《传播科技纵横》和《信息高速公路与大众传播》则对以数字式、多媒体、网络化等为主要特征的最新的信息传播技术、新媒介概括性地进行探讨,并对传播科技发展与变化加以总体研究,还对围绕科技、传媒、社会发展的关系的诸多问题,进行了探索。

目前,随着网络运用的逐步推广,我国新闻传播学研究也已开始被推上网:1999年下半年,由新浪网、浙江在线和浙江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联合创办的《中国新闻学评论》已在网上出现,这是一家没有印刷版的网络刊物,而且是专门有关中国新闻与传播研究的网络刊物。有关媒介新技术、新媒介的研究是该刊物的重要内容之一。该刊的栏目之一“个人频道”下的“大洪视点”,集中刊载了闵大洪先生有关网络等传播新技术、新媒体的一系列论文。2000年5月28日,上海14家主要新闻传媒机构联手创办的东方网正式开通,“网络媒体研究”成为这一网站上的专题栏目之一。由于《中国新闻学评论》在网上推出和“网络媒体研究”在东方网上出现时间还不长,目前笔者尚无法对此作更多的讨论,只能寄希望于未来。

上述讨论到的都属于我国学术界在媒介分析领域、尤其是信息传播新技术革命研究领域的成果发表。同样值得一提的还有这一领域的目前正在进行的重大项目。据有关论文介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对当前的信息传播新技术革命这一前沿研究领域极为重视,“1996年以来几乎每一年都有相关课题,如1996年设立项目《多媒体技术与新闻传播》、1998年设立项目《新闻传播手段的数字化:现状透析与发展预测》、1999年设立项目《网络传播新发展及其对策(研究报告)》、2000年设立项目《互联网对信息传播和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影响研究》。”⑿有关成果发表和正在进行的有关项目,显示出我国传播学界围绕着与信息传播新技术同大众传播和社会发展的关系有关的许多问题,已进行并在继续进行许多探索。

二、特点分析

本文第一部分的讨论说明,我国新闻传播学界在传播新技术及其特点、传播技术与媒介的发展与更新及其同社会发展的关系领域的研究,已产生了以论文为主兼有书籍的成果。这一部分试图在此基础上探讨这些成果的特点。

II、1介绍、描述性内容占重要位置

介绍、描述性内容在我国新闻传播学界在我们此处称为“媒介分析”的领域的成果中占重要位置,这可说是我国的媒介分析研究的特点之一。如果略加细分,不难发现,本文第一部分中谈到的学术刊物与学术会议上的媒介分析文章中,大量的文章主要是描述性或介绍性的,再加上对有关问题的分析。例如,《新闻与传播研究》刊登的“国内外电子出版物的发展现状与发展趋势”,“对亚太地区三家日报电子版的观察与思考”,“中文报通过因特网走向世界”,等,《新闻大学》刊登的“上海六家广电媒体因特网网页比较分析”,等,《国际新闻界》刊登的“信息高速公路上的新闻战”,“驶上信息高速公路的美国报业”,“西方通讯社是如何在哥伦比亚工作的”,“数字时代的BBC”“美国记者如何利用E-mail”,等,《新闻记者》刊登的“一份跨国界的免费出版物──兼谈电子网络”,“网络上办影展光盘上存照片”,“新闻传媒网络化发展新趋势”,“记者要学会数字化生存”,“美国《时代周刊》见闻”,等,“全国第六次传播学研讨会”论文中的“因特网在对外传播中的应用──效果及趋势”,“从新闻提供者到公共论坛:《人民日报网络版》个案分析”,等等,可说都属于此类文章。这类文章的特点是,一般以小见大,往往从某些具体实例入手对最新传播技术渗透到传媒业工作和人们社会生活的现状作描述、介绍,以此为基础探索一些带有共性的问题。例如,《新闻与传播研究》1997年第三期刊登的“对亚太地区三家日报电子版的观察思考”(作者:闵大洪)一文,对亚太地区三家大型日报——日本的《朝日新闻》、台湾省的《中国时报》和新加坡的《联合早报》的概况进行了介绍,提供了诸如访问人次、电子版网页编排、内容、电子版上的广告等资料信息,由此切入到电子报纸的发展这一课题,探讨了电子报纸发展的技术基础──因特网,以及与电子报纸的特点有关的电子报纸发展的动因。

又如,《新闻大学》1998年冬刊登的“上海六家广电媒体因特网网页比较分析”(作者:陈思劼)一文,主要是对上海电视台、上海东方电视台、上海有线电视台、上海教育电视台、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和上海东方广播电台的网页的一些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作介绍,并对这些网页进行比较,介绍的信息包括这些网页的主页网址、上网日期、网页数、容量及主要栏目与内容。在此基础上,文章对广电传媒与网络传播的关系问题略加探讨,但从全文来看,这一探讨部分所占篇幅颇小。又如,《国际新闻界》1996年第三期刊载的“驶上信息高速公路的美国报业”(作者:杜跃进)一文,是透过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市的一家小报《圣何塞信使新闻报》创办的(与“美国在线”AmericaOnline联网的)电脑联机网络信息服务系统“信使中心”的实例,透过这一“信使中心”提供的电子报纸、通讯服务等网上服务的情况,来以小见大──观察“驶上信息高速公路的美国报业”并进而讨论美国新闻业对信息高速公路的积极采用对美国新闻业的传播方式的影响这一问题的,文中谈到了反映这种影响的四个方面:新闻媒体物质形式的演变,新闻内容的变化、对新闻从业人员的挑战、对受众的影响。但介绍性内容不但所占篇幅较大,而且还贯穿于讨论分析之中。《国际新闻界》1998年第二期登载的“数字化时代的BBC”(作者:彭兰)一文,描述了BBC近年来的沿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向前迈进的情况,即:进入90年代以来,适应数字化时代的挑战和需要,英国广播公司BBC实施自己几次根据形势进行修改、补充的对近期、远期发展规划,采纳数字化技术,退出一系列新广播、电视频道和服务的发展状况。文中具体对BBC的一系列借助数字化技术的新服务、新频道作了介绍及特点分析,为读者描述了BBC数字化广播(DAB,DigitalAudioBroadcasting的缩写)服务的现状、特点与发展计划。

再如,《新闻记者》1999年第十期发表的“办出特色:传媒网站生存之道”,透过两家并非由传统传媒中著名的大型媒介机构创建的传媒网站——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太阳海滨媒介集团公司创办的Sunline网站和美国首都华盛顿附近的一家视频作品制作公司GardyMcGrathInternational创办的“网上电视”/“万维网电视”(TVontheWeb)网站──的成功实例,探讨办出特色在传媒网站获得成功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文中对这两家传媒网站的网页设计、内容、办网站的方针、策略等,作了介绍分析,以“办出特色”为主题,将这些介绍性信息串在一起,作为讨论这两家传媒网站的成功的一大原因及其启示的基础。⒀

这类文章当然并非遵照同一模式,虽说总体而言都带有这样的特征:以小见大,以介绍实例为主引出或融入对有关问题的讨论,但是,其中有的在介绍和讨论方面都较宽泛,有的则突出重点的色彩较浓。由于偏重情况介绍描述,此类研究往往在理论问题探讨方面就涉入有限,从而出现谈得较宽泛而缺乏细化深入的分析,几笔带过等情况。然而,介绍、描述性为主的研究自有其作用,对此我们不能忽视。这类研究提供了许多十分有用的新近资料,而新近资料的积累,正是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必不可少的基础。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其中的有些研究中,作者提供了或由其本人采用调查、观察、内容分析等方法而得的量化的第一手资料,或通过网上研究、图书资料研究等而获得的来自其他学者实证性研究结果的量化的第二手资料。以我国新闻传播学研究传统上重思辨、重定性研究而对定量研究重视不够的情况而论,这种量化的资料的提供,可以为学术界进一步对有关问题进行思辨式的研究,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把量化作为一种测量工具,作为一种手段,对事物(的质)进行精确量化,有利于对事物、对事物的质的系统研究和了解,也有利于使论点的展开、定性的阐述具有扎实的依据从而增添说服力。因此,上述提到的那些研究提供的量化数据的积累,对于我国的传播学研究而言,就可说另具一层意义了。

从信息传播技术发展的进程来看,20世纪90年代信息传播新技术大量涌现,发展之迅速,真是创历史之最。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的媒介分析研究,客观上需要先从介绍、描述与最新传播新技术的应用有关的新情况入手。此外,在信息高速公路建设中,经济实力、科技优势等方面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的工业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等国走在前面,这些国家在信息高速公路建设中的新经验、它们在这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趋势,因其参考作用而值得介绍。这也必然使我国传媒研究成果中覆盖这方面的内容,从而增添了介绍、描述性的内容在我国学术界的有关研究成果中所占的比重。

虽然在我国学术界关于媒介分析的文章中似以描述性或介绍性为主再加上对有关问题的分析的文章居多,但也有一些文章是讨论分析性的,或以此为主的,如:探讨网络出版物与法律法规的“电子网络出版物的法律法规建设”(作者:张西明,《新闻与传播研究》,1997年第一期。),分析互联网络的“互联网络:一个虚拟的社会”(作者:张锦,《国际新闻界》1999年第三、四期。),探讨网络时代媒介把关人角色的变化的“从‘Gatekeeper’到‘Heads-upDisplays’”,探讨网络传播中的受众的“网络传播中的受众诠注”(作者:石艳红,《国际传播界》,1999年第三期。),等。此类文章中还有对某一媒介分析理论进行探讨的,如:讨论著名的麦克卢汉媒介理论的论文——《新闻与传播研究》1997年第四期刊登的“麦克卢汉的传播思想”和作为“第六次全国传播学研讨会”论文之一的“新形势下对麦克卢汉媒介理论的再认识”。作为探讨理论的文章,这些文章自然就较为突出分析讨论。

II、2讨论分析偏重概括性、综合性

从上面梳理到的我国传播学界的媒介分析研究成果来看,讨论分析偏重概括性、综合性,也是一个特点。笔者在梳理过程中发现,就这一领域的研究而言,学者们在对问题的展开中往往铺开面甚广,以概括性、综合性地阐述为主。例如,“电子出版物的法律法规建设”一文将传统媒介的新闻出版法规面对网络出版物在实施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归为九点,对建立与网络信息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网上出版中要解决的法律道德问题,分“名誉侵权问题”、“著作权问题”、“保密和泄密问题”、“黄色、凶杀、暴力一类图文音像信息引起的法律问题”四个方面予以展开,逐一讨论。“网络传播中的受众诠注”一文对于网络媒介为受众成员在传播过程中的地位所带来的变化之分析讨论,分“网络受众的定义及其图示”、“个体化和主动化的网络受众”、“网络受众在信息面前人人平等”、“网络受众对中国现代化发展的意义”和“网络受众:为自己把关”五个部分展开,铺开面较广,在论文的篇幅范围中来看,这种处理法带有综合性的色彩。

就书籍来说,上面讨论到的《传播科技纵横》和《信息高速公路与大众传播》中,相比之下,后者对理论探讨更为偏重。因此,笔者此处拟集中考察后者在讨论分析问题中是否也具有重概括性、综合性的特色。笔者感到,此书对有关问题的讨论,同样具有概括性、综合性的特征。这首先表现在它综合讨论了诸多问题上。对此,我们在上一部分中已有所涉及,这里不再赘述。其次,这表现在此书对其所讨论分析的问题,在展开中似乎也偏重概括周全。试以该书的第十章“信息高速公路将引发大众传播革命”为例。这一章概括了“媒介发展的基本法则”、“报纸、广播、电视将面目全非”、“新闻采访方式将发生的根本性变革”、“新闻报道和编辑方式将发生的根本性变革”、“新闻发行和传送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受众地位及其与媒介关系的根本变革”和“媒介角色的根本变化”七个方面的内容。可以看出,这是一种力求全面概括的展开方式。这七个方面构成了这一章的七个节,而每一节的展开,同样体现了这种偏重概括周全的特色。例如,第二节“报纸、广播、电视将面目全非”,分“报纸:由印刷报纸到电脑网络报纸、电子便携报纸”、“电视:数字式、高清晰度、互动式家庭影院”和“其他大众传播媒介的变革”三点展开,显然最后部分以“其他大众传播媒介的变革”为名,可以将除了这一节的标题中点到的报纸、广播、电视以外的其他的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包括进去,这看来同该书的讨论注重全面概括有关。在具体到这些小点(目)的阐述中,综合性、概括性的特点仍然可见。即以这一节的第一点“报纸:由印刷报纸到电脑网络报纸、电子便携报纸”为例,其内容涉及到:作者对印刷报纸因其特点不会“很快被高速飞驰的信息列车碾得粉碎”的看法及理由,报纸等印刷媒体的变形三部曲──即出现电子翻版、电子变版和多媒体版,以及反映报纸发展另一种趋势的便携式电子报纸及其特点,覆盖面相当广,由此也可见力求概括周全的特色在书中得到了层层体现。

我国媒介分析研究著述中出现讨论分析偏重概括性、综合性,自有其原因。首先,它同选题有关。我国不少媒介分析文章的题目都较大,题目本身要求覆盖面较广,注重概括性、综合性也就自然而然。其次,我国在传播学研究领域起步较晚,目前尚处于学科建设的早期,围绕媒介的技术特点,传播技术、媒介的发展更新同大众传播业的发展及整个社会生活的关系等而展开的媒介分析研究,当然更是处于早期。对于早期的研究来说,重概括性、综合性正适应学科建设积累的需要。此外,对于书籍而言,我国新闻传播领域的不少书籍似乎往往兼具专著和教材的特色,而且事实上在使用中也扮演专著与教材的双重角色,对于问题的分析阐述力求概括周全,与教材要全面概括、传授基本知识的客观需要相吻合。对于我国的媒介分析领域而言,这些已有成果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当然,随着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学术界还需要在媒介分析领域向形成独特的、创新理论体系的方向努力。

II、3选题贴近传媒业发展现实、追踪发展动向

从选题来看,中国大陆新闻传播学界的媒介分析研究,具有贴近传媒业发展现实、追踪发展动向的特点。电子出版物的兴起与特点,因特网的特征及其对传统大众传媒的挑战,网络传播中的法律法规问题、伦理问题,传媒网站建设,卫星电视,网络时代传媒把关人角色的转变,网络时代受众角色的变化,新、老传媒的关系,计算机(电脑)辅助新闻学,等等,构成了近年来我国学术界的媒介分析研究一再关注的问题,这些选题,无疑是贴近我国传媒业新发展的现实的,也是追踪全世界信息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发展动向的。这一特色,大约同媒介分析这一研究领域本身的性质、特征有关。媒介分析本身,是一种考察传播技术的发展同社会变迁的关系的研究,对发展、变迁的研究,首重新发展、新变迁往往很自然。当年,媒介分析理论家麦克卢汉正是在电视在全世界蓬勃发展的60年代,提出其媒介理论,为确立以媒介技术为焦点,用媒介技术史作主线把文明发展史串起来的研究传统作出关键性贡献的。虽然他的著述涉及了媒介技术发展史上的各个阶段,但是当时的新兴传媒电视无疑是他的研究突出关注的。关注媒介新技术的特征及其发展动向,是媒介分析的需要使然。追踪发展动向除了可以指追踪实践方面的发展动向外,还可以指追踪理论方面──学术研究方面的发展动向。在后一种意义上,我国的传媒分析研究的选题,总体上来说也是可以说具有追踪发展动向的特色的。当笔者将我国的媒介分析研究中经常关注的问题同国际上的一些新闻与传播学学术刊物——如《传播学杂志》(季刊;由美国国际传播学协会主办)、《新闻与大众传播教育者》(季刊;由美国新闻与大众传播教育学会主办)、《加拿大传播学杂志》等──中近年来发表的论文中的同类研究的关注点相比时,笔者发现,两者相当吻合。即使国际上的这些刊物上的同类研究不少在时间上领先了一步,但是我国的研究并非在时间上远远落在后面。事实上,我国传媒分析研究中不少引征了国外学者一些最新研究成果,有的还参照了网上提供的最新资料,注释中出现有关网站的网址与上网日期,可以说明这一点。

当然,各国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的进展不同,各国传媒采纳高新传播科技的发展情况也不同,各国媒介分析研究的起始时间、发展阶段也不同,因此,在这一研究领域中,国际学术界所经常关注的问题中也有一些尚未构成我国学术界的关注热点。例如,对于电子出版在学术性信息传播(scholarlymunication)中的应用,对于网络空间中的虚拟社区等,国际上学术界常有论及,但在我国学术界现实的媒介分析研究中,似尚未引起多少注意。关于前一问题,迄今为止在我国新闻传播学术信息沟通中,最主要的手段仍然是印刷传媒,这大约是影响关于电子出版与学术性信息传播的关系成为关注热点的重要因素。关于后一问题,对于现阶段因特网在我国的发展情况来说,离众多的人们感受虚拟社区的存在,还有很大的距离。这影响到网络空间中的虚拟社区研究在我国的现实意义,它尚未构成我国媒介分析研究的热门选题,也就很自然。

我国传媒分析研究中,不但那些围绕传播技术新发展、传媒新发展展开的研究显示出追踪国际上的发展动向的特点,而且那些探讨媒介分析理论的研究,也是如此。例如,麦克卢汉的媒介理论,本已在达到其红极一时的顶峰后长期陷入较少引起注意的寂寞的低谷,但近年来,在信息传播新技术革命的浪潮席卷全球的新形势下,麦克卢汉的媒介理论又再度受到国际上学术界的关注,重新引起学术界的探讨。90年代中期以来,在美国和加拿大,专门关于麦克卢汉及其媒介理论的书籍频频出现:1995年,加拿大McGill-Queens大学出版社出版了JudithStamps撰写的《改变对现代性的看法:英尼斯、麦克卢汉和法兰克福学派》;1996年,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出版社推出了GlennWillmott所著的《麦克卢汉,或逆向的现代主义》;1997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出版了PaulBenedetti和NancyDehart合编的《通过反视镜向前:有关麦克卢汉的看法和麦克卢汉提出的看法》,纽约BasicBooks出版社发表了W、TerrenceGordon撰写的《马歇尔·麦克卢汉:进入理解的出口》;1998年,加拿大BlackRoseBooks出版社出版了PaulGrosswiler所著的《方法即讯息:以批判理论重新思考麦克卢汉》……一些广泛阐述有关信息传播新技术与传播新动向、社会新变迁等的书籍,也纷纷论及麦克卢汉的媒介理论。以迅速沟通学术新信息为己任的学术会议和学术性刊物,也及时反映了学术界对麦氏及其理论的新兴趣。围绕麦克卢汉媒介理论,1998年3月,在美国纽约Fordham大学举行了为期两天的题为“麦克卢汉的遗产”的研讨会。来自美国、加拿大和欧洲一些国家的数十位学者,各抒己见,对麦克卢汉的媒介理论的宝贵之处、对其理论的要点对传播学研究的启示,进行探讨,尤其是结合因特网的迅速发展,对麦氏理论中的“凉”、“热”媒介区分说、按占主导地位的传播手段、媒介技术划分人类文明发展史的阶段的观点等,进行了新的分析。⒁学术性刊物中,《加拿大传播学杂志》近年来一再刊登研究麦克卢汉媒介理论以及这一理论的重要源头──英尼斯的媒介理论──的论文。在该刊1998年第一期和第三期刊登的学术论文中,研究麦克卢汉媒介理论和英尼斯的媒介理论的论文几乎占了半数。美国《传播学杂志》1998年也曾刊出题为“时下流行的对麦克卢汉的看法”的评论文章,对美国和加拿大近年来出版的专门关于麦克卢汉的书籍,进行了一番分析评论。国际上学术界对麦克卢汉媒介理论的新关注,还在通过网络媒介进行的学术沟通中反映出来:因特网上曾出现有关麦克卢汉的网页,如:和。我国学术界在对媒介分析理论的研究中也注意到了国际学术界的这一动向。在我国近年来的学术刊物和学术会议上,提出应重新认识麦克卢汉学说、认识其作用的论文有之,专门讨论麦克卢汉媒介理论的论文也有之。

从我国学术界的媒介分析研究的现状来看,在理论方面,对我国的研究影响较大的恐要数麦克卢汉的媒介理论。虽然,大多数媒介分析研究的成果中似乎并没有直接引征麦克卢汉的著述,但是,我们从如下事实中,可以看出,麦克卢汉的理论所提供的思路──即从媒介技术的影响的角度考察传播科技与人类文明变迁的关系的思路,却影响着这些研究。这一事实即:这些研究大多数都着重探讨传播新技术对大众传媒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影响,而较少换个角度探讨社会的其它方面对传播新技术的应用的影响,如:社会决策对于决定传播新技术的命运的影响,经济因素对于传播新技术的采纳过程的制约等。

结论

中国大陆近年来新闻传播学领域的学术成果发表、学术讨论等活动表明,在媒介分析方面,中国大陆学术界远非一片空白。我们没有理由妄自菲薄。我国学术界在这方面已经起步,并且还将继续研究。我们已经开始讨论许多问题,只要我们坚持本着学术研究的严谨性、科学性和创新精神不断努力,日积月累,我们终将取得日渐成熟的学术成果。与此同时,我们也没有理由过高估计我国媒介分析研究的现状。虽然,我国传媒分析研究中大量研究以介绍、描述性内容为主也好,分析讨论偏重综合性、概括性也好,都自有其原因,我们对此可以用“一切存在的,都是合理的”来概括;而且我们在上面的讨论中已经指出过,在现阶段而言,介绍、描述性为主的研究对发展我国媒介分析研究自有其不可忽视的作用,在讨论分析中突出综合性、概括性对学科建设的积累,也有很大贡献。但是,一切存在的,又并非“都是合理的”:事出有因的状况,并不总是等于理想的状况;事物总是在不断发展的,学术研究也应不断发展。我们应该面向未来,追求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尤其是应追求在未来的研究中在扎扎实实的资料积累的同时不断提高理论探讨的深度,不断进行理论创新。

注:

⑴*笔者在统计篇数中没有把报道式消息、文摘、书讯等包括进去。

⑵*在本文中,“媒介分析文章”指的是:总体来看以论述信息传播新技术、新媒介的特点,传播新技术与传媒发展、传媒运作的关系及同社会的关系为主的文章及讨论有关理论的文章。

⑶闵大洪著《传播科技纵横》。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31-132页。

⑷出处同上,第194页。

⑸出处同上,第194-195页。

⑹出处同上,第230页。

⑺出处同上,第233页。

⑻参见明安香主编《信息高速公路与大众传播》。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著作出版推荐意见书之二”。

⑼参见明安香主编《信息高速公路与大众传播》。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1-4页。

⑽参见明安香主编《信息高速公路与大众传播》。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219-224页。

⑾参见明安香主编《信息高速公路与大众传播》。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287-290页。

⑿闵大洪。“网络传播研究亟待加强”。载《新闻与传播研究》2000年第一期,第16-18页。

关于新年的文章篇8

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前,清政府全权大臣李鸿章与日本全权代表伊藤博文有一段令人回味的对话。

伊藤对李鸿章揶揄道:“想当年中堂大人何等威风,谈不成就要打(指1884年伊藤因日本想侵略朝鲜来华与李鸿章谈判,被李鸿章断然拒绝一事),如今真的打了,结果怎样呢?我曾经给过大人一句忠告,希望贵国迅速改革内政,否则我国必定后来居上,如今十年过去,我的话应验了吧?”

李鸿章叹了一口气说:“改革内政,我非不欲做,但我们国家太大,君臣朝野人心不齐,不像贵国一样上下一心。如果我们两人易地以处,结果会如何?”

伊藤思忖片刻,表示:“如果你是我,在日本一定干得比我强;如果我是你,在中国不一定干得比你好。”

这段对话俨然可为李鸿章所蒙受的“冤屈”开脱——甲午之败,非李鸿章之罪也。而是“国家太大,君臣朝野人心不齐”导致的问题,这个问题似乎是个人解决不了的。

然而,道理真的如此吗?

李鸿章和伊藤博文分别是中国的洋务运动和日本的明治维新的主要领导人之一。李鸿章的洋务运动始于1861年,比1869年才正式开始的明治维新早8年,但结果却是日本后来居上,洋务运动的首领俯首于明治维新首领面前,签订了大清有史以来最屈辱的《马关条约》。

为什么会有这种结局呢?李鸿章所抱怨的弥漫于中国朝野的保守思想和守旧势力对近代化运动的阻挠破坏无疑是重要原因。但是李鸿章又算是哪种进步势力呢?

我们不能拿敌国首脑的谀辞当做“真理”,关于李鸿章,梁启超早有到位的评价——不识国民之原理,不通世界之大势,不知政治之本原。他沙上建塔,对一个破屋只知修葺却不能改造……

在世界形势摧枯拉朽之时,作为大国“总理”,却在一个破屋子里,专注当一个裱糊匠。这种“人杰”,正如启超所称,为“庸众中的杰士”,所谓“庸众中的杰士”,毕竟还是庸才而已。

作为“改革总策划”的李鸿章,其推行的洋务运动,只学技术不学政治制度,充其量是对“破房子”进行“裱糊”而已的半拉子工程。势必被浩浩汤汤的世界潮流所淹没。日本发动的甲午战争是打向“庸才改革”的最响亮一记耳光,宣告了洋务运动的彻底破产。

“国家太大,人心不齐”——这是一个国家堂而皇之不进步的理由吗?只不过是抱残守缺的庸官不作为的借口罢了。

看伊藤博文当年,明治维新前,反对改革的幕府军何等猖獗,他们打得改革派西乡隆盛大败自杀,日本改革派随时都有性命之忧,其艰难程度数倍于大清洋务派,然而伊藤博文在西乡隆盛死后,毅然加入长州藩军队,继续追随大久保利通改革阵营,反对幕府统治,力主“开国进取”。终于取得最后的胜利。

伊藤是以身家性命,推动一步到位的变法维新。从而使日本迅速在亚洲傲然崛起。伊藤改革的彻底性,岂是拖泥带水的李鸿章所能比拟的吗?

翻看《马关条约》那段历史,必须承认:李鸿章对改革的见识与胆略,比伊藤博文差了一个档次。以李鸿章的胆略。即便放到日本,怎么会比不惜牺牲自己生命也要推进彻底改革的伊藤博文干得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