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使用税缴纳方式范例(3篇)
车船使用税缴纳方式范文
关键词:家用车辆购置、税收
在经济生活中,汽车销售方通常会直接将车辆的总价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对自己实际缴纳款项中包括的具体支出项目及买车中缴纳的相关税收认识很模糊。本文将从消费者负担的税收和支付的税收两个方面,清楚的阐释购车活动中涉及的各种税收,以使消费者对其纳税有更加清楚的认识,同时也为其进行合理节税提供基础。
一、车辆价格中负担的税收项目
1、增值税:
车辆销售是一种动产销售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征收对象为销售方,因此表面上看,车辆的购买者不需要承担增值税税款。但实际上,为了弥补成本,销售方往往会通过提高价格的方式将其支付的增值税税款体现在车价中,从而转嫁给消费者承担。因此,作为购车方的消费者也是增值税的负担者。在实际中,若一个汽车生产厂先将车辆销售至某汽车销售店,再由汽车销售店向购买者销售,则每次销售都需要缴纳增值税,其税款也会增加。
2、消费税:
小汽车是消费税税目中征税商品的一种。其中,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日常的家用车辆是纳入在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之内的。消费税通常在生产或进口环节征收,因此直观上讲都是由汽车生产厂家或汽车销售店支付的,但与增值税一样,其税款最终也会体现在车价中,由购车方承担。
2、中轻型商务客车5%
需要注意的是: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10~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不属于中轻型商务客车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3、关税:
对于进口的车辆,需对其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在进口环节征收。各排量的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辆(除包括驾驶座10座及以上的客运机动车辆)包括旅行小客车及赛车,税率都为25%。进口车辆在我国的车价往往比其在生产国的车价高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进口环节需要缴纳高昂的关税。
二、购车方需另行支付的税收项目
1、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购车中最被普遍了解的税种。它于2001年1月1日在我国开征,是在原交通部门收取的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基础上,通过“费改税”方式改革而来的。车辆购置税在消费者买车时一次性课征,由购车方支付,它以价格为计税标准,税率为10%。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对其计税依据的确定,分为两种情况:
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进口自用应税车辆
计税依据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违约金、包装费、运输费、保管费、代垫款项、代收款项和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通常,车辆销售单位开给购买者的各种发票金额中包含增值税税款,因此,计算车辆购置税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计税价格。
2、车船税法:
车船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载客汽车每辆每年税额为60~660元。
载客汽车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车辆类别划分标准每年税额幅度(元)
大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480~660
中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420~660
小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360~660
微型客车发动机汽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60~480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3、印花税:
印花税是以书立、领受应税凭证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购销合同就是其征收税目中的一项。在买车中需要签订购销合同,因此也就需要缴纳印花税。“购销合同”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三,计税依据为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三、相关税收计算实例
以一辆排量为1.6升、出厂成本价14万元的小型客车为例。假设该车辆产自德国,中国某汽车销售店进口该车辆,设货物运达入境海关地的运费为1万元。
则在进口环节:
需缴纳的关税税额=1*(14+1)*25%=3.75万元
(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完税价格=货物的货价+运费+保险)
需缴纳的消费税=(14+1+3.75)÷(1-5%)*5%=0.987万元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需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4+1+3.75+0.987)*17%=3.355万元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当车辆在国内进行销售时,又需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3.092(14+1+3.75+0.987+3.355)*17%=3.926万元,此时可以抵扣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为3.355万元,因此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为3.926-3.355=0.571万元。
若国内的汽车销售方将这些成本全部计算并体现为车价,则此时车辆的价格将会是23.663万元。
对于此时购买车辆的消费者而言,车辆标价为23.663万元,除此之外,他还须额外支付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以及上牌费、保险费等额外费用。在此只介绍车辆购置税和印花税:
需缴纳车辆购置税额=23.663÷(1+17%)*10%=2.022万元,需缴纳印花税额=23.663*万分之三=70.989元,而车船税根据各地的标准,在每年360~660的额度中缴纳。
至此,当车辆实际到达购买者手中时,一辆成本为14万元的国外产车辆,在通过各项环节征税后,其全部所交税款已达11.7万元左右,达其成本的83.57%。
参考文献:
车船使用税缴纳方式范文
一、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区局年安排的税政工作
一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的税收征管。完成了货运业代开票中介机构和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工作。给予自开票资格。1户自开票纳税人不符合自开票纳税人年审要求,给与取消。2户代开票中介机构经州局年审合格上报区局,继续给予代开票资格。
月又对州直3户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依照区局《关于清理整顿货运业自开票及代开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2户代开票中介机构进行了检查,按时将《关于清理整顿直货运业自开票及代开票工作总结》上报区局。
二为进一步做好车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成立由我局和州平安行业协会人员参与的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双方单位对车船税的征收方式和具体操作方法,协调解决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中遇到问题,规范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不时提高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质量,安排县市局每年月份,开展一次车船税代收代缴专项检查工作,通过州局年度绩效考核检查,各县市局都按州局要求对平安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查出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罚。
三为进一步加强车辆定额税收管理。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道路货物运输业核定营业额征税管理方法的通知》新地税发180号和《关于加强道路货物运输业税收工作的补充意见》地税函74号文件精神,州直各县市局积极加强与运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对货运业定额税征收工作已全面展开。奎屯市地方税务局年111月征收车辆定额税209万元。新源县地方税务局在县政府的大力协助和协调下,制定并由县政府以正式公文下发了新源县车辆税收征收管理方法》该《方法》自月份执行以来,共车辆定额税105.16万元。填补了多年来货运车辆税收定额管理的空白,有效地增加了税收收入。
四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53号要求加强了土地增值税的预缴和清算工作;对达到清算规范的企业。促进了房产企业规范化管理。
五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营业税和地方各税政策业务调研工作通知》文件精神。对税收征收管理和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向区局及时反映。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有局部集资建房的购房人持购房合同临时不料理房产证,房产转让时才料理房产证,造成目前追缴集资建房销售不动产营业税难度大的问题和土地整理项目修建田间道路征收营业税政策不明确的问题,专题向区局请示后,得到解决。
六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开展耕地占用税立法有关调研工作的通知》新财法税(1号文件精神。按时向区局上报了耕地占用税立法有关调研演讲》财法税
七及时贯彻落实《关于调整全区营业税起征点等问题的通知》及时宣传政策。经依法确认营业税起征点调高后,州直减少个体经营户11734户,减少税收2347万元。
八对区局安排的关于开展金矿资源情况调研的通知》局立即就州直辖区金矿岩金矿资源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九根据《关于开展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局及时安排安排。各县市局学习《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方法(试行制定出《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实施方法》试行和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理流程图,并对此项工作进行职能设置、职责分工,实行专人专管制,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十处按时向区局上报营业税、城建税、七税一费”总结、报表及州直“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决算报表”和季度报表。
二、税政管理和税收征管相结合方面所作的工作和存在问题
年初工作计划中就将此项作为工作重点,一今年州局领导非常重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不管是年初工作会议还是每个季度的税收分析会上,都强调要各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继续做好辖区内耕地占用税税源调查核实工作,掌握准确基础数据;各县市局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国土部门配合,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税收政策,抓好此项税收征管工作。州局为掌握州直耕地占用税征收情况,建立了州直耕地占用税征收情况登记表》今年奎屯市局实现耕地占用税征收零的突破。天北新区征收的首笔耕地占用税税款100万元征缴入库。截至月底耕地占用税征收入库533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348万元。
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征收占用直生产建设兵团耕地的耕地占用税返还兵团比例的请示》州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政办函29号进行批复,二针对占用直生产建设兵团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难度大的问题。及时制定了直生产建设兵团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方法(试行积极与农四师领导沟通,目的与农四师国土部门协商联合发文。
州局与州国土资源管理局联合政府上报了关于上报批转《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意见》请示”目的地税部门建立与国土资源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三针对耕地占用税征收难的问题。加强土地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使用土地信息,夯实“先税后证”工作基础。州政府非常重视提交常务会,会上州政府领导认为若批转此文,将有利于引进外地企业,暂不予批转,现行如何征收还如何征收。
对房地产交易环节所涉及的营业税及乡村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种实行了一窗式”征收,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56号文件精神。对转让或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在操持《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时,国土资源管理局和房管局办证人员必需查验房地产交易中转让人和接受人缴纳的完税凭证原件,无税票或税种缴纳不全的不予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不只方便了纳税人,也有效地防止了房地产税收的流失。
严格实行“以票控税”通过监控管理方法的落实,五加强管理。强化了对用票人及受票人使用的管理,严格审核房地产公司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对建筑业均实行到税务部门开具。
对大型投资、重点工程项目重点监控,六进一步加强对建筑行业税收的管理。一是加强对大型投资、重点工程税收征管。不时建立、健全建筑业管理台帐和重点工程信息资料档案,并要求纳税人严格依照工程进度申报纳税,详细掌握建筑企业的纳税情况,并在工程完工后做好税款清算工作;不时规范建筑业管理,为纳税人代开时,必需以建筑工程的合同为依据,否则一律不得代开。
州直市局、新源局、口岸局向当地政府汇报后制订了二手房交易价格规范》有效地规范了管理。七针对房地产交易价格真实性是一个征管中的单薄环节和不规范因素。
继续抓好行政、事业单位、私人出租房屋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管理基础上,八强化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管理。今年。各县市局在申报期内,对纳税人申报资料,对照新规范进行逐户审核,严格把关,保证企业正确申报缴纳税款。
三、强化税收分析。
通过税收分析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州直税收分析会。一方面全面了解税收政策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准确地查找日管工作的单薄环节和不足,有效地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税收管理的针对性。另一方面,使税收政策部门能及时了解到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针对征管中的单薄环节完善征管措施。
四、税收调研方面所做的具体工作和经验
房产转让时才料理房产证,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有局部集资建房的购房人持购房合同临时不料理房产证。造成目前追缴集资建房销售不动产营业税难度大的问题和土地整理项目修建田间道路征收营业税政策不明确的问题,局经过反复实地调研,专题向区局请示后,得到解决,受到基层局的好评。由此我认为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要引起税务部门的重视,州局要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行税收政策,向区局反应时,将存在问题、现状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向区局书面请示,以便于区局决策。
五、税政业务学习和交流、税法宣传与辅导所作的具体工作
强化教育培训,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教育培训工作格局,税政部门在干部税收政策培训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依照“注重综合素质、提升执法能力、创新培训方式、实施全员培训”要求。每年的大比武出题都是税政部门,基层局坚持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的方法开展业务知识学习,使干部掌握税收政策,执法水平不时提高,执法素质和能力得到提高。
收到显著效果。首先,对外宣传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活动。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开展了税法宣传活动;印制税收宣传单、印制税法宣传册;开展税法宣传进企业;召开税企座谈会,解企业困难,征求企业意见,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宣传税收政策;开展“税官下企业”活动;将老百姓关心的热点税收政策提供给州局办公室,按期在伊犁晚报》上登载,通过以上各种形式,增强了税收宣传的效果。
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参与每年两期《新广行风》行分》热线。解答纳税人网上咨询、电话咨询、上门咨询税收政策问题。
税收政策执行的公平到位,解答纳税人问题是实际上是对我税务部门执行政策的一个考验。纳税人不会有意见,但若要不公平,纳税人就会有意见。因此税收政策执行部门,一定要严格贯彻现行税收政策,做到政策执行不走样。
六、明年的工作布置
一做好政策的上传下达。
二对各税种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调研。
三制定州直客运车辆税收征收规范;
车船使用税缴纳方式范文篇3
摘要:本文对建筑企业的税务、外出经营、合同追加等方面的会计处理方法与模式及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作以简单研究论述。
关键词:建筑安装会计处理税务
一、追加收入的会计处理
建筑安装企业的追加收入包含了日常经营活动中合同规定的合法收入、合同变更等原因致使的追加收入。企业会计核算前必须要对所有追加收入项目进行全面确认,才可实行会计处理。
1、确认追加收入。(1)合同变更,收入增加。合同变更多出于客户作业内容的调整,由此产生的计量收入的增长变化,经客户确定认可后,即为追加收入。(2)索追赔款。客户与建筑安装企业在初始合同中未提到的、后期的赔付款项,即为追加收入。(3)工程奖励,额外奖励。建筑安装企业与客户的工程合同不仅顺利完成且超前完成或超额完成的,客户会给与一定计量的额外款项,可作为追加收入。
2、会计处理追加收入。会计处理追加收入主要针对依合同开具的发票。若不开具发票存在现金、银行存款形式的奖励款,应列为“个人所得税”账户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合同收入。依照合同工程为四年时间,前三年总成本为6600万元,每年完工分别占总工程的20%、45%、75%和100%,合同收入分别为7500万元、8000万元、8000万元和8200万元;而实际上合同工程导致的成本为6800万,并开具发票进行核算。奖励款的拨发存在个人与企业两种情况。当直接现金拨发给个人时,会将奖励款项加入当月收入,减去单位代扣代缴费用、向税务部门依法上缴个税;当建筑安装企业收到现金、银行存款方式的奖励款项时,要依法扣缴个人奖励款和月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或者对企业财务账务中的奖励款项,对奖励款和个人当月收入进行整体税收的计算,依法代扣代缴。
二、会计处理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
1、营业税会计处理。对建筑安装企业的营业收入、营业税依法进行会计处理时,要明确账户细目和分录。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营业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金—营业税”。在规定时间末期,会出现“主营业务税金”余额的结转,这类账户贷记“主营业务税金”,借记“本年利润”;营业税缴纳分录发生变化,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应交税金”。建筑安装企业在工程建设时会出现分包、转包现象,要把这些款项在全部工程款中减去之后才是营业收入。分包或转包款项营业税的代扣代缴对总承包方来说是有责任与义务的,代扣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为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交税金—营业税”;代缴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为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应交税金”。
2、会计核算外出经营所得税存在的问题。针对国家重点工程、国家援外工程项目,国有大型企业大多自行施工,所得税缴纳必须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进行。但部分企业在工程向其他单位转包和施工过程中,没有准确核算经营收入,常出现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经营活动的会计核算制度,是建筑安装企业确认经营收入、结算工程成本、缴纳所得税的规范性与法律性保障。建筑安装企业在工程施工前对相关资源的成本费用做到心中有数,确定成本预算和目标利润,从资金源头上保障工程施工成本,准确会计处理和核算管理。承包人所得税税额应缴纳数额,要以遵规守法为前提设置外出经营项目专门账户进行足额扣除。
三、会计处理小税种
1、会计处理印花税。印花税是建筑安装企业建立营业账簿、签订合同时的必有税务。依据业务种类印花税税率有所差异。建筑安装企业印花税的缴纳详情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印花税的会计处理计入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借记“管理费用—印花税”。印花税的具体缴纳,主要涉及四项规定。(1)建筑安装企业工程转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的签订;(2)按照开具的发票作为未签订书面合同业务印花税的有效凭证,并按比例贴花凭证处理未标明金额的业务,明确凭证记载数量和价格;(3)多项内容、不同税率同时记载的凭证要按照记载的不同金额税率进行计算,未分开记载金额的要以最高税率作为计税标准;(4)合同变更导致金额增加时,要严格印花税票的税率补贴。
2、会计处理土地增值税。房地产投资是建筑安装企业经营常遇到的项目。投资方在建筑工程结束后无力付清工程款,会选择房产抵押、转让的形式支付款项或以法律裁决形式重获房产,这期间产生的土地增值税是指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减去房产建筑费用、土地成本后的余额。建筑安装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纳税,是税法规定的单位义务。(1)未完工房产的转让,土地增值税较易计算的可提前预交,其余等工程完工在清算;(2)土地增值税的计算要依据建筑安装企业提供的完整的扣除项目金额凭证据实扣除;(3)税务机关对建筑安装企业提供的不完整的扣除项目金额凭证核实后,再征收土地增值税;针对房产转让产生的土地增值税进行会计处理,贷记“应缴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借记“营业外支出”;部分预缴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应缴费用—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3、会计处理财产税。日常经营活动中,建筑安装企业运输装载车辆和船只要缴纳车船使用税,有设置专门的账户。缴纳车船使用税功能不同的车船以辆数和吨数为计税的主要依据(特殊车辆例外),账户的会计处理为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应缴税费”;对于长期租赁使用的车船出租方不负担车船使用税的,建筑安装企业要缴纳集体税务,会计处理为贷记“应缴税费”,借记“管理费用”。有关工程现场为方便施工临时搭建的简易房是不缴纳房产税外,其他建筑施工房产都是要缴税和相关契税的。会计处理房产税时,定期缴纳的计提房产税贷记“应交税费”,借记“管理费用”;缴纳建筑房产税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应缴税费”。工程建筑占用土地面积,建筑安装企业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未精准明确的,要在据实上报后缴纳部分税款。会计处理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定期缴纳的计提房产税贷记“应交税费”,借记“管理费用”;缴纳建筑房产税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应缴税费”。施工期间就地选材、获取建筑材料的建筑企业要自行申报资源税,会计处理资源税,贷记“应交税费”,借记“工程施工—材料费”;资源税缴纳为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应缴税费”。
四、结束语
追加收入在建筑安装企业经营活动中已司空见惯。由于外出经营范围大等特点,印花税、财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不同税务、不同税率在会计核算中都要精准可靠,做到及时缴纳、足额缴纳,保障每一份会计报表的信息真实、准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