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个人心得体会范例(3篇)
扶贫个人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农村低保;扶贫开发;衔接
进入21世纪后,我国政府明显加大了农村反贫困力度,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作为农村反贫困的两项基本制度,都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但是随着农村反贫困的进一步深化,两项基本反贫困制度的独立开展的弊端就逐步突显出来。因此,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二者衔接的要求。2009年,我国又专门出台《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衔接思路。县级民政部门在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复核时,确定出有劳动能力者,建立农村低保户档案制度。对于其中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根据其不同情况,由扶贫开发部门给予扶贫贴息贷款、产业扶贫项目、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综合提高贫困农民生计持续自我改善的能力。对于无劳动能力者,仍然只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这是一种单一型的衔接模式,在实际的运行当中效果并不是很好,所以,要想把这两种制度很好的衔接起来,首先要清楚两者的差异。
一、农村低保与农村扶贫开发的差异
(一)概念不同
农村低保是指对年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标准实行差额补助的制度,它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扶贫开发是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引导贫困地区群众在国家必要的帮助和扶持下,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改善生产条件,走出一条有自己特色的发展道路。通过发展生产力,提高贫困农户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是我国多年来扶贫开发的经验积累,是其他反贫困政策制定的核心与基础。
(二)目标不同
农村低保的目标是维持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水平,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农村扶贫开发的目标是缓解和消除贫困,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使其真正脱贫致富,最终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经济社会落后的状况,实现共同富裕。
(三)对象不同
农村低保工作的对象是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全部贫困人口。主要是因病残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常年困难的农村贫困人口。农村扶贫开发的对象是所有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此外,农村扶贫开发还以地区为对象,如贫困县和贫困村的设定等,一般情况下,农村低保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来确定;农村扶贫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扶贫标准为准。
(四)性质不同
简单来说,农村低保是生存权,是社会救济制度,通过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手段,来确保贫困人口的资金和实物的供给。农村扶贫开发是发展权,注重“输血”,通过扶持生产来提供生产发展的机会,提高贫困人口的可行能力,实现农村救济社会的发展。
二、农村低保和农村扶贫开发实施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衔接成本过高
在实践操作中,由于一些主客观原因,部分地方出现了“虚假衔接”的情况,低保或是扶贫开发对象的“卡、薄、册”不符合实际情况,人情低保、关系低保、金钱低保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以2009年四川毕节市的衔接为例,在扶贫开发扶持对象的确定和农村保障资金的发放过程中,有的镇乡自主操控,不严格执行扶贫开发和农村保障的衔接政策。存在优亲厚友的现象,导致该扶持的贫困户没有得到扶持,该救济的低保户没有得到救济,扶贫和保障资金没有落实到实处。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必然降低衔接的实效,导致衔接成本过高。
(二)扶贫开发部门难以持续承担农村困难群体的能力发展任务
目前,我国的扶贫资金整体上并不宽裕,特别是贫困落后地区资金更加紧张,在青海省湟中县,从2003――2010年,全县264个贫困村实现稳定解决温饱的目标共需资金6.4亿元,平均每年8000多万元,但实际每年只有2000多万元,按目标投资计划,完成县级扶贫开发规划有一定的难度。国家及帮扶单位给予的扶贫资金有限,“僧多粥少”,满足不了贫困群众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可见,扶贫开发部门必须与民政部门统一协调,共同谋求发展,才能真正的解决低保与扶贫的协调发展。
(三)在扶贫开发中存在部分贫困农民利益受损现象
当前,扶贫开发主要是以区域扶贫为主,这也是我国长期以来的扶贫方式。因此,我国才有贫困县和贫困村之说,在国家确定了贫困县或贫困村以后,该地区的扶贫力度就会较大,成果较为突出,资金能够得到保障。但是,在区域之外的贫困人群却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个体的贫困往往要通过农村低保来进行救助,这就剥夺了部分地区贫困人群的发展能力的权利,造成了不公正。
三、完善农村低保与农村扶贫开发衔接的对策建议
(一)采取复合型的衔接方式
一是民政部门要为扶贫开发部门提供贫困人群的信息帮助。民政部门掌握着大量的有关贫困的信息,能为扶贫开发部门开展对象甄别提供便利,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群或个体能够实行集中性的帮助,如进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小额贷款扶持等。二是民政部门直接对低保对象进行扶贫开发。对于一些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生存,经过阶段性转变可以恢复劳动能力或有一定劳动能力但家庭生活极度贫困的群体,比如,一些突然因病、因灾致贫暂时难于生存的贫困群体,民政部门就直接在低保的基础上进行扶贫开发,对贫困群体进行技能培训,实施简易项目,提供小额贷款,提高其发展能力,这种低保与扶贫的衔接对于个体的脱贫是至关重要的。三是在资金投入方面,扶贫开发部门应该给予民政部门一定的帮助,把部分扶贫资金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群体转移支付,保证资金投入的顺畅。这种复合型衔接模式主要是强调了民政部门的作用与低位,民政部门不应仅仅局限于低保救助上。同时,还应该承担扶贫开发的职能。以浙江省海盐县为例,2006年民政部门开展脱贫帮扶的试点工程中,选择的是发展母猪饲养业项目,这一项目技术要求相对较低,扶持对象易学易懂,所确定的帮扶对象是在西塘桥镇270余户低保家庭中筛选确定,要求他们有自我脱贫的主观愿望、有一定的劳动能力以及有生产资料和饲料购买能力。上述做法既节省了衔接成本,又能够发挥民政部门低保制度的独特作用优势,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调整扶贫开发政策
1.扶贫政策的持续性
在扶贫开发政策实施初期,要让贫困群体知道,如果经过自己的努力,取得了进步甚至达到脱贫标准以后,还可以继续得到后续的发展资金或是资源,甚至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政策扶持不但不会减弱甚至还会逐步加强;如果获得援助后不思进取,没有发展,后续援助将被取消。如果因为自身不努力而导致其收入下滑到贫困线以下,就只能享受低保制度所带来的保障金。因此,只有自身努力的贫困群体,才能得到更大的扶贫开发的帮助,简而言之,要么努力奋斗,争取更多的扶贫帮助;要么就只能当穷人,没有出路。
2.调整扶贫开发的投入体制
目前,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采取由村到户分年度分散使用,这降低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例如要修筑一条公路,由于资金要分年度分散使用,导致了社会力量不敢参与其中进行建设,相反,如果把扶贫资金集中起来使用,就会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还可以与社会资金和其他支农资金配合使用,形成“大扶贫”的格局。因此,扶贫资金的使用(下转第149页)(上接第147页)应由分年度分散使用向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集中使用转变。
3.建立扶贫开发社会帮扶平台。建立民间团体帮扶、贫困群体信息、境外社团帮扶协作等社会帮扶平台,促进社会资源整合与利用。可以在农村各乡(镇)、村建立扶贫开发基金会、爱心基金会,互助组织等民间帮扶平台;组建由扶贫、民政、广电等相关政府部门及民间组织构成的求助帮扶信息中心;加强与境外社团联系协作,为爱心人士牵线搭桥,建立境外团体参与贫困地区扶贫救助的协作平台。
(三)负所得税是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的有效构想
负所得税是弗里德曼提出来的,主要是为了解决贫困问题,其基本含义是,划定一条收入线,收入高于这条线的人,高出部分按照一定的比例向政府交税;低于这条线的人,差额部分按一定比例从政府得到补贴。据这种设想,对一个家庭有两个衡量标准,一个是收支平衡的收入标准,以此来划分交税与得到补贴的范围;另一个是最低收入标准,负所得税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可以激发贫困人群的工作积极性。对于个人来说,能够很好的解决低保制度中的“负激励”效应,在负所得税制度下,接受低保救助的贫困群体多参加工作,多增加劳动财富,就会多得到一份救助金,而不是挣得越多,得到的补偿越少。
2.可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负所得税方案一方面可向低收入家庭提供资助,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另一方面又不会损害贫困群体走向市场的积极性,而且还消除了差额补助下临界点附近的不公平现象与负激励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公平和局部效率。
3.可以使公共基金集中用于贫困群体。负所得税帮助贫困群体就是因为他们是穷人,而不论他们是因为年老、残疾,还是因为失业或其他什么原因,由于国家的社会保障计划把人们分成不同类别进行帮扶,往往会导致资金的无目标分配,有时不能使用在穷人身上,结果是资金不能集中用于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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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个人心得体会范文篇2
关键词农村精准扶贫社会工作
一、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理论基础
(一)精准扶贫的概念界定
2015年,到云南和贵州省调研时,强调要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2年如期脱贫,并提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是新时期中国扶贫开发机制的重大创新,即通过精确瞄准贫困人口,切实地实现直接针对贫困人口的扶贫开发。国家制定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同时,专项扶贫措施要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二)社会工作参与扶贫的理论依据
第一,社会排斥理论。社会排斥理论创始于1974年,是随着法国学者Lenoir,相关著作的发表,才逐渐被学界重视和推广的。他认为“当今正是‘垂直社会’向‘水平社会’的过渡时期,社会的‘金字塔式’结构被打破,社会成了一个平面,原先处于底层的人群被分散到这一平面上多个中心的边缘地带,弱势群体面对的不再是裸的压迫,而更多的是被中心人群的忽视”。因此,社工专业在参与我国农村扶贫政策执行的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对扶贫对象的心理关怀。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出发点是满足人们的需要,以减少贫困人群在日常生活中遭受到的冷漠和忽视。同时,还应该增强贫困人群的社会参与度,让贫困人群以主人公的态度加入到反贫困的事业中。
第二,三重失灵理论。三重失灵理论是由美国著名的非政府机构研究专家萨拉蒙教授提出的。作为社会治理新机构的非政府组织,出现的目的是协调政府部门单一管理社会的局限,而不是要代替政府来承担其所应该发挥的功能。总之,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配合、协调工作,而不是把两者对立起来。三重失灵理论为社会工作参与我国农村扶贫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理论支撑。以社会工作理论和价值为指导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具备承担实施社会扶贫政策的能力和优势。在实施过程中,能够与政府通力合作,在公民和政府的互动之中,起着缓和和的作用,减少官民之间的直接冲突。
二、中国农村精准扶贫的实践困境
(一)农村地区缺乏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社会工作介入农村扶贫工作,即是缓和农村社会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农村社会工作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要求。但是现阶段的农村社会工作还处于不完善,甚至空缺的状况,很多农民甚至不知道社会工作是为何物,更谈不上寻找社工机构来帮助解决困难,而农村地区社工短缺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其发展缺乏政策、资金和人才支持。了解西方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史可以发现,美国的农村社会工作者一般会在政府担任相关的职务,或者会得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通过这种方法把专业知识高效地在农村付诸实践。而我国的农村社会工作还处于一个被忽视的现状,制度不健全,资金不到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相对稀缺等一些现实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限制社会工作人员利用专业优势解决农村社会问题。因此,如何使社会工作参与到农村反贫困工作中,服务农村发展,还需要政府、社会及广大农村群众的共同努力。
(二)贫困农户的思想观念影响扶贫工作
大多贫困农民的受教育水平都比较偏低,思想观念也较为落后,甚至有一些贫困者仍存在过去的等、靠、要落后观念,懒惰,不愿意劳动,对于到手的扶贫资金不是有效利用,反而拿去吃、喝、玩、乐,更有甚者还用来打麻将输掉。还有一部分贫困农民为了得到扶贫资源,不愿意自主脱贫,占用贫困名额,也是对扶贫资源的一种浪费。但由于政府下放到村里的扶贫资金很有限,所以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了解致贫原因及贫困农民的不同需求,做到扶贫因村制宜,因户制宜。同时,扶贫工作还应坚持扶勤不扶懒,对于因为懒惰和不务正业而陷入贫困的农户,扶贫工作的首要任务不是给钱或实物,而是首先要改变其落后的思想观念和错误认识。
三、创新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的策略
(一)建立农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近年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城市地区,尤其是发达城市得到快速发展,社工机构配合当地的政府部门,共同解决本地面临的实际社会问题,在城市建设、社会服务提供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的农民享受社工机构专业服务的渠道没有打开,尤其在边远的农村,大部分人根本就不知道社工为何物。他们处理困难的形式,还是像从前一样,求助于亲戚、邻居或政府,这就给基层行政组织带来了很大的负担,导致其运作不畅。
社会工作参与农村反贫困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国际经验,因为反贫困不只是经济问题,其中贫困者的心理和社会问题,对贫弱群体的社会服务、社会支持和心理抚慰更是社会工作的长项。因此,可以利用本地资源发展社会工作队伍,通过对村干部、农村教师、乡村医生等进行社会工作培训,建设适合本地情况的社会工作队伍。发挥社会工作者特有的专业优势,利用当地社会资源、组织相关活动、提供社会服务来改变困难群体、脆弱群体被边缘化的状态,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还可以对扶贫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参与和监督,保证扶贫工作的效率和公平公正。
(二)建立扶贫对象的增能体系
在现实生活中,贫困人口总是处于一种比较劣势的地位。因此,社会工作在参与我国农村扶贫工作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贫困人群的自身发展。首先,是心理辅导方面。对服务对象进行心理干预,是社会工作常用的治疗手段,社会心理模式认为,心理因素的变强能够增强人克服困难的决心。所以,这个体系要从培养贫困人群脱离困难的决心做起,注重扶贫中的情感投入,增加人文关怀,增强其心理承受能力。建立增能体系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增强贫困人群克服贫困的技能水平和心理素质。其次,是社会支持系统和自然支持系统的和谐方面。这两个系统的完整性,一方面可以减少面对风险的承受压力;另一方面增加贫困人群摆脱困境的能力。在这个培训体系里,社会工作及其工作人员,通过鼓励、引导贫困人群参与社会活动,参加本地区的事业管理,扩大其交际圈,拓展其获得知识和技能的途径,去寻求更大范围的支持资源。
(三)注重扶贫治理机制创新,引导社会资源参与精准帮扶
首先,建立完善的政策宣传体系。社会工作发挥其专业特性和优势,将社会工作思想植入扶贫政策的宣传中,把扶贫政策注重人的发展理念传播给社会大众,激发民众主动了解政策的积极性,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精准帮扶工作。
其次,建立完善的政策执行监督体系。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到对政策执行的监督当中,这样这个体系就行成了政策监督的整体力量,其中包含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以及受助人群共同监督社会工作机构,对农村扶贫政策执行的操作。同时,对结对帮扶实施动态监管,及时更新帮扶资源信息记录。这样在多方力量的监督下,可以促使社工作在农村精准扶贫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提高精准扶贫的时效性。
(四)整合扶贫资源,强化发展扶持政策衔接
充分利用社会工作提供和配置资源的优势。社会工作可以调解农村扶贫资源的社会分配,使之得到充分利用,特别是社会工作能把资源分配到困难人群、弱势群体等最需要的目标群体手中,以改变他们的生存状况。因此,社会工作专业的参与、社会机构的成立就可以为贫困人群建立一个获取社会资源的平台,为政府和社会,贫困农村和城市之间建立了沟通和互动的有效渠道。
在精准扶贫阶段,健全扶贫资源整合与配置平台,积极争取各种配套资源,做好与贫困人口身份具有连带关系的资金资源、政策资源、行政资源的优化组配,用尽可能完善、翔实的信息来弥补扶贫资源供需分离与分配不当的负面效应。努力形成扶持政策的叠加效应、乘数效应,使政策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降低交易成本,形成资源合力,发挥扶贫资源汇聚效应与协同效应,促进贫困人口安稳致富。
纵观全文可以看出,消除贫困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国政府通过制定、实施一系列政策致力于扶贫开发工作,并且不断探索、创新贫困治理机制。改革扶贫―开发扶贫―攻坚扶贫―定点扶贫―精准扶贫,步步推进,扶贫工作的成效大大提升,并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为人类减贫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地意识到我们的扶贫开发依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挑战: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贫困解决难度大。要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扶贫任务,使7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摘掉贫困帽子,我国政府就要进一步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的力量,坚持“扶真贫、真扶贫”的扶贫理念,齐心协力,打一场扶贫攻坚长期战。
(作者单位为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简介:张婷婷,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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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个人心得体会范文
所谓心得就是工作或学习中的体验和领悟到的东西,亦可以称作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一种日常应用文体,属于议论文的范畴。一般篇幅可长可短,结构比较简单。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决战脱贫攻坚心得体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决战脱贫攻坚心得体会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高度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脱贫攻坚取得的成就,分析了当前脱贫攻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明确了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的目标任务,重申了加强党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领导。中国是世界人口大国,贫困人口基数很大,脱贫任务异常艰巨。然而在精准扶贫战略实施的短短7年时间里,中国脱贫攻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得到了国际社会高度赞扬。贫困人口从--年年底的9899万人减到--年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今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将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的辩证统一。中国共产党除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根本政治立场。中国共产党近百年的奋斗历程就是一段“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使命征程。正因为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立场,一大批先进分子和各方面优秀人才汇集于党的旗帜下,使得中国共产党拥有强大群众基础,蕴含了无穷力量。以人民为中心有着鲜明的问题导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巨大发展成就,但同时存在亟待解决的现实发展问题。针对社会贫富差距还较大,一些农村地区和农村人口还处于贫困状态,党中央作出了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精准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年11月,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精准扶贫方略。精准扶贫方略可以概括为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等方面。精准扶贫事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是让贫困群众走上幸福生活道路的重要途径,也是将贫困群众获得感落在实处的重要举措。从更高意义上讲,精准扶贫关系到全体中国人民福祉,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目标的实现。只有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才能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迈出关键一步。
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既是对中国历史和中国革命史经验的总结,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实发展的需要。只有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把全党牢固凝聚起来,进而把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起来,形成万众一心、无坚不摧的磅礴力量。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的根本点,也是精准扶贫的关键点。
加强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精准扶贫才能形成社会合力。精准扶贫是个宏大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形成高度共识,需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需要广泛调动社会资源。加强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精准扶贫才会有的放矢。贫有百样,困有千种。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因贫困需求施策,做到对症下药、靶向治疗,才能真正拔掉穷根、开掘富源。正是坚持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政府制定了因地制宜的脱贫措施,才有了产业扶贫、人才扶贫、交通扶贫、金融扶贫、健康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生态扶贫等多种扶贫方式。加强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精准扶贫工作才能有序推进。精准扶贫涉及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等方面内容。精确识别就是按照统一标准,通过规范的流程和方法,找出真正的贫困村和贫困户,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为扶贫开发瞄准对象提供科学依据。精确帮扶就是因地制宜地制定帮扶措施,致贫原因不一样,帮扶措施也不一样。将贫困居民识别出来以后,针对扶贫对象的贫困情况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才能确保帮扶效果。精准管理是精准扶贫的保障,精准管理涉及农户信息管理、具体操作管理、扶贫事权管理等方面。管理出效率、管理出效益、管理出人才。管理不到位、管理缺位、管理错位、管理越位,精准扶贫就会表里不一,扶贫成效就会大打折扣。
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集中力量办成了很多大事和难事,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赢得了主动。集中力量办大事彰显的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识,彰显的是众志成城的力量。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强调,依靠中国人民的万众一心、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强大的物质和技术基础,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有把握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精准扶贫能够取得成效,关键也在于我们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
正是因为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精准扶贫才拥有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围绕精准扶贫战略目标的实施,全国共派出25.5万个驻村工作队、累计选派290多万名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到贫困村和软弱涣散村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党政机关、企业、社会组织都积极投身到脱贫攻坚行动中来,真正做到了全民动员、全民参与。正是因为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精准扶贫才获得了巨大资金支持。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精准扶贫都获得了充足的资金保障。因为有充足的资金保障,贫困地区的道路和交通等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有了巨大变化。有了道路和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巨大变化,贫困地区的人民才能走出大山,获得发展机会。有了信息基础设施的巨大变化,靠政府帮扶建立起来的产业才有了更大范围的市场,贫困地区的人民,才拥有了平等展示自己的机会。正是因为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精准扶贫才有了“硬核”的实现方式。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单就易地搬迁安置而言,全国易地扶贫搬迁960多万贫困人口,中西部地区还同步搬迁500万非贫困人口,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规模。没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的充分彰显,绝对不会有如此“硬核”的成就。
决战脱贫攻坚心得体会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标志。
“十三五”时期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彻底解决全国目前尚未脱贫的农村贫困人口的贫困问题,必须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的作用,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要沉得下心,负起责任,不断学习,实事求是,真抓实干,以百倍的精神投入到扶贫工作中,为贫困户发现致贫原因,找到脱贫之路,坚决带动贫困户实现“十三五”期间的脱贫目标。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动贫困群众脱贫主体作用,贫困群众终究要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脱贫致富。要坚决改变贫困群众‘坐、等、要’的思想,带动支持贫困群众探索创新脱贫致富的路子。要让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的心热起来,要发扬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激发内生动力,用勤劳的双手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家乡的面貌。
要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不畏艰难,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得民心者得天下。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党只有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真正做到为人民造福,执政基础才能坚不可摧。只有全体人民过上了好日子,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十三五”期间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必须坚持把扶贫脱贫作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打赢脱贫攻坚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贫困现象的存在,贫富差距的扩大,是影响社会和谐的最主要因素之一,脱贫攻坚能够有力地缓解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政治稳定、边疆巩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继续缓解农村贫困,促进贫困地区发展,控制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趋势,解决收入和机会不平等问题,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而且关系到全体人民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信仰,对改革开放政策的支持。脱贫开发对社会和谐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三、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扶贫开发事业大踏步发展,极大地改变了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状态和精神面貌,对促进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和谐、国家长治久安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扶贫开发的标准在提高,更加注重发展型的民生改善。“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不仅要在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上着力,更要注重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水平,使他们跟上全面小康的步伐。只有让全体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决战脱贫攻坚心得体会脱贫攻坚越到紧要关头,越要坚定必胜信心,越要有一鼓作气的决心,尽锐出战、攻坚克难,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深刻分析脱贫攻坚面临的形势,就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作出重大部署,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确保取得最后胜利。
目前看,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接近完成,脱贫进度符合预期。但从决定性成就到全面胜利,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艰巨。全国还有52个贫困县未摘帽、2707个贫困村未出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全部脱贫。虽然同过去相比总量不大,但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的挑战,给我们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增加了难度。唯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迎难而上、攻城拔寨,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才能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兑现我们党的郑重承诺。
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要敢于攻坚克难,坚决完成既定任务。关于脱贫攻坚战最后一年的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已经作出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贯彻落实,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将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要继续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落实脱贫攻坚方案,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政策落实。确保剩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对52个未摘帽贫困县和1113个贫困村实施挂牌督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较真碰硬“督”,各省区市要凝心聚力“战”,啃下最后的硬骨头。要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防止反弹。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要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实现应保尽保。
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要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扶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严格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严格考核开展普查,严把退出关,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激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实施精准帮扶,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这个底线任务不能打任何折扣,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承诺必须如期兑现,没有任何退路和弹性。现在,冲锋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坚定信心不动摇,咬定目标不放松,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旺盛的干劲,合力攻坚、顽强作战,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决战脱贫攻坚心得体会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同步小康的关键时期,我们更要始终坚持党的宗旨、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要立足人本,关怀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牢固树立“人民政协为人民”理念,以人民群众脱贫致富为根本目标,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了解清楚,放在心上,在思想上与人民群众相通,在感情上与人民群众相融。通过调研、视察、帮扶等方式,沉入基层一线,与群众融为一体,聚焦“四场硬仗”,“五个专项治理”,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高效落实脱贫攻坚任务,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为统领,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少喊口号,多干实事、少讲故事,多办好事,着力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多渠道、多形式、多领域帮助贫困群众换穷业、拔穷根,真正摆脱贫困,早日实现脱贫梦。
要做好脱贫攻坚战,需要帮扶干部夯实责任把各项精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真扶贫,扶真贫,全心全意来扶贫。在帮扶工作中,我们应从以下几点牢牢把握。
激活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要加强思想引导、教育培训、典型感化,组织贫困户现场参观学习成功脱贫典型,特别是身边的成功案例,推动贫困户转变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破除“等靠要”的落后思想观念,积极引导贫困户想方设法脱贫、千方百计致富,形成“思谋脱贫、主动创收、勤劳致富”的社会正能量。
理清脱贫责任,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和帮扶干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但政府和干部不应大包大揽,如产业扶贫、农户入户道路等,不能政府全包,要让贫困户参与其中。对于坚持不配合的,建好台账、留足证据。对有好吃懒做、依赖政府等贫困户,要敢于理清责任,建立结对帮扶干部尽职免责机制,敢于较真劝导、敢于宣教惩戒。要多角度影射扶贫对象存在不良思想带来的反面典型,使那些好逸恶劳、不愿脱贫、一味“等靠要”依赖政府的群众觉得脸上无光。
强化乡村治理,塑造农村文明新风。要充分发挥各级结对帮扶干部的积极作用,完善村规民约,强化乡村自治。对好逸恶劳、不愿脱贫,漫天要价、威逼要挟,依赖政府、得过且过,互相攀比、一味“拼穷”等问题,进行村民自治和道德约束,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予以惩戒。要健全完善扶贫对象脱贫攻坚全程参与机制,全面保障扶贫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扶贫对象的主体地位,让“脱贫思进、致富思源”成为扶贫对象的自觉行动
决战脱贫攻坚心得体会6日在京出席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到2022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
攻坚克难,狠抓政策落实。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政策落实,绝不能产生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和自我陶醉、自我满足的心理,这就好比一名考试不及格的差生刚刚取得了60分的成绩,如果稍一松懈就有可能回到起点。不仅仅局限于脱贫,要的是能稳定脱贫,能持续增收致富,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防止返贫的任务还很艰巨。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要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实现应保尽保。
统筹推进,创新工作方式。随着社会发展的形势和潮流,立足本职、不断进取、开拓创新。继续保持好的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创新业务水平,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在企业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优先组织和使用贫困劳动力,鼓励企业更多招用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支持扶贫产业恢复生产,做好农资供应等春耕备耕工作,用好产业帮扶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促进扶贫产业持续发展。
多措并举,加大扶贫力度。发展产业是脱贫增收的主要渠道,如果没有产业作为支撑,贫困群众就难以脱贫致富,即使脱贫了也有可能走回头路。加强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精准对接,稳岗拓岗,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尽快复工,提升带贫能力,利用公益岗位提供更多就近就地就业机会。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注重长期培育和支持种养业发展,继续坚持扶贫小额信贷,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确保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加强监测,保持政策稳定。开展“两摸底”工作,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扶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主要政策措施不能急刹车,驻村工作队不能撤。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