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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概念(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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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概念篇1

我国的货币政策框架正式引入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始于1996。1998年,随着信贷规模控制遭到弃用,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的地位更是无可撼动。但是,201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在2011年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首次将社会融资规模作为宏观调控的统计和检测指标,代替了之前一直使用的贷款增量指标。社会融资规模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总额,是全面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以及金融对实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总量指标。2011年下半年,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启动了对社会融资总量的统计检测工作,并致力于将其作为货币政策新的中介目标。

【关键词】

货币政策;实体经济;货币量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各类新型融资工具不断出现,银行间接融资比重下降幅度巨大,中央银行统计的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数据显示,2012年前10个月社会融资规模中,人民币贷款仅占总增量的55.50%,即使加上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也只有61.94%,而外币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分别占同期社会融资总量的5.09%,7.33%,6.50%,14.29%,1.74%。直接融资比例的明显提高,且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对贷款也起着较大的替代作用,新增人民币贷款已经不能全面反映实体经济的融资规模,金融体系开始由银行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因此,当前提出社会融资规模的概念是符合我国金融发展和金融宏观政策需要的。

根据2002年至2010年中央银行内部的月度和季度的社会融资规模数据进行测算,表明,社会社会融资规模相较于货币供应量及新增人民币贷款与重要宏观经济变量的相关性更大,且存在长期稳定关系,其变动能显著影响实体经济;基础货币、利率等货币政策操作工具也与社会融资规模存在长期稳定关系。因此,社会融资规模具备作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相关性的条件。

社会融资规模概念的提出,顺应了我国金融市场多样化的发展,是加强宏观审慎管理的要求。自08年金融危机之后,许多学者及货币当局意识到参与货币创造的不仅仅是传统的金融主体,影子银行在内的许多非银行和准金融活动也参与了信用的创造过程,同时,各种结构性金融工具同样会影响居民和企业的资产负债活动,影响消费和投资行为,进而影响到产出的稳定性。为了防范潜在风险继续扩大,有必要将上述信用活动置于监管范围之内。通过检测社会融资规模,不仅能够从总量上了解金融系统性风险,还能反应金融风险在不同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的分布,通过检测金融体系向实体经济融资的全貌和全社会通过金融体系实现的信用交易总量及结构,有利于及时发现社会流动性异常变动并预防系统性金融风险。

综上所述,引入社会融资规模进入货币政策框架,将之作为货币政策制定的金融指标之一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现阶段将社会融资规模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确有不妥之处。

缺点其一,概念内涵具有争议。重新研读社会融资规模的定义,不难发现其定义着重点在于强调融资方是实体经济体,而金融体系是否作为发行方并没有较强要求,盛松成所述社会融资规模内涵的三个方面之一就包括是实体经济通过金融机构服务所获得的直接融资。社会融资规模的两大理论基础来源分别是货币供给理论中整体流动理论和金融中介机构理论,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金融中介机构理论提出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概念,并说明非银行金融机构创造的金融债券凭证与货币之间具有此消彼长的替代性作业。盛松成在提出此内涵时,将非金融企业股票筹资与企业债纳入其中,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数据表中,已经涵盖了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两类非金融体系发行主体的社会融资,却将地方政府债券、其他非金融性公司发行的商业票据及其他证劵、外债被排除在统计口径之外。并且广义货币量只能涵盖本币贷款而导致与众多宏观变量的相关系数越来越低,那为了研究货币政策对实体经济的更全面影响,不将上述信贷总额纳入社会融资规模是有失偏颇的。

缺点之二,相关统计方法及口径仍未公布或尚未做出详细具体的规定。从中央银行2011年开始公布的每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的货币信贷概要中均会给出从2002年以来的社会融资规模,但是附录中均写有当期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既然央行已将社会融资规模作为宏观调控的统计和检测指标,那么相关科目具体涵盖哪些统计指标,每个统计指标的数据口径应该如何统一规范,在对各指标进行合并计算的过程中如何避免重复计算等问题都是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并且现阶段我国正处于金融市场高速发展金融创新不断深化的过程,继沪深300股指期货推出后,又会不断推出国债期货;实体经济还会增加新的融资渠道,如私募股权基金、对冲基金等,为了保持数据统计的连续性与纵向的可比性,需要在对社会融资规模该指标范围统计孔径等进行前瞻性设计及明确的划分与科学可改进的统计方法,唯有此才能在未来多样化融资创新中做到从容应对,使得相关数据具有良好的可用性。

缺点之三,“简单叠加”的计算方式有待商榷。各国在统计广义货币量时,因为叠加法计量较为简明,因此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纳。现在提出的社会融资规模,更是将叠加法应用到大部分社会融资规模中。不同种类的融资方式在流动性、风险性、收益性均有极大差异,把这些不同融资规模直接简单相加得出的社会融资规模总量进行分析,是有失偏颇的。得出的数据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反应社会融资的渠道的改变,并不能直接反应各经济主体间融资中或有的融资风险。

缺点之四,社会融资规模不适合作为名义锚。中介目标的必要性之一在于其名义锚的功能,充当名义锚的经济指标必须是容易控制而且便于观察的。融资方式的多样化是可测的,但是在现阶段央行对其是不可控的。社会融资规模中间目标体现了数量调控和价格调控相结合的货币政策,改变了过去单一的数量调控方式。但是目前,价格型工具在我国基准利率与市场利率并存的利率体系中并不能起到明显作用,甚至由于此消彼长的影响还会引起相反作用。要解决调控类型的转型问题,最根本的还是利率市场化,只有实现利率市场化,才能真正有效地调节社会融资规模。另外,名义锚作为货币当局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桥梁,具有预警性的作用。社会融资规模是近期才提出的概念,公众对其内涵概念认识不够充分,投资者对社会融资规模总额数值上的改变敏感度低,很难发挥中介目标预警性的作用。在政策确定范围内,面对可能出现的经济波动,由于投资者认知度与敏感度较低,社会融资规模作为的中介目标很难影响投资者的预期、引导投资方向和规模,起到熨平经济波动的作用。

综上所述,社会融资规模作为中介目标无论在定义、统计方法与可控性方面都存在着不足。即使不足得到改善,笔者也不建议将社会融资规模作为中介目标。

是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为充分就业、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由于最终目标只是原则性的,各国通常在政策工具与最终目标之间设定中介目标,通过对中介目标的变动来分析了解当前和未来宏观经济运行状况。从其他各发达国家货币政策的演进过程不难发现中介目标的选择是随着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侧重改变而发生变化的。二战后西方发达国家的中介目标经历了价格型——数量型——多元化的演进过程。目前,我国经济运行的环境、特征和金融发展状况都发生了极大变化,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理应以数量型为主,逐步向价格型转变。但在中介目标的选择方面,可以更多得参考别国的政策制定经验及反馈案例,运用已有的价格型中介目标,不必走中国特色。完成转型的关键在于构建完整的利率体系、完善利率传导机制、进一步发挥利率作为价格型手段对经济的调节作用而非将社会融资规模作为中介目标。

货币调控“是一门非常具体而又复杂的艺术”,绝非由课本上传统经济学若干理性假定得出的结论就能解决实际问题。政府提出要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央行将社会融资规模纳入货币政策框架、提出新的目标框架,这些都是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创新的历史必然。充分体现了政府与货币当局对于市场上金融风险的关注度正在不断加强。提出社会融资规模并非要将其作为中介目标,在任何经济环境下,社会融资规模所揭示的信息都可以作为货币政策操作的重要依据之一。美国次贷危机之后,2011年政府提出这一经济指标的直接动因在于融资结构的变化,其根本目的在于要求货币当局对金融市场交易的全面监控,防范系统性风险。着力构建完善的利率市场才是货币当局在维持物价稳定的同时需要考虑的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夏斌,廖强.2001:《货币供应量已不宜作为当前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经济研究》8期.

[2]盛松成.2011《社会融资规模概念的理论基础与国际经验》《中国金融》.

[3]盛松成.2011《社会融资规模符合金融宏观调控市场化方向》《中国金融家》.

[4]尹继志.2011《社会融资总量与金融宏观调控新目标》《上海金融》.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概念篇2

过去的研究认为,造成创业者外部融资困难的主要矛盾是资金供需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为解决创业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经济学者提出的金融签约理论(FinancialcontractingTheory)证明,通过证券设计、控制权分配、分阶段提供资本等手段,能够引导创业者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方式做出自我选择。比如,创业投资者利用可转换证券和契约条款延迟创业者的报酬支付,直到创业企业的绩效显示出来;创业资本合同设计了分阶段提供资本的条款,当关于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负面信息被披露出来时,创业投资者有权停止进一步提供资本;创业投资者也可以要求创业者能以相当比例的个人财富投入到项目中;业者还可能面临没收性条款,假如创业者实现的业绩低于目标,他们会失去部分股权。总之,经济学者认为通过契约设计可使针对交易对方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能力最小化。

但是,在完全消除创业者采取与外部投资者利益相冲突的行动的能力或动机方面,契约控制鲜有成功,经济学对创业融资现象提出的理论解释并不完整。首先,研究已证明创业者存在过度乐观的现象,过度乐观问题则破坏了经济学者描述的合约机制的有效性,因为合约机制有赖于创业者的理性行为。其次,创业计划未来的前景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如为新技术产业化而建立的企业,不确定性可能尤其高。于是在设计契约时很难将所有会影响创业者和投资者之间条款的未来突发事件考虑周全。同时,高度不确定性也给价值评价带来很大困难,因为资源提供者用来评价创业计划质量的理想信息,只有在创业者取得了资源,建立了运转的组织之后,才可能观察得到。

由社会学发展出的新经济社会学理论对于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新的手段。社会学者观察到,当一项交易的周围环境可能阻止交易者建立交易关系,不承担交易对方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风险时,交易者经常选择仅同他认识的交易伙伴做生意。社会学的结论是,交易者依靠社会网络(socialnetworks)来选择交易伙伴,他们相信所选伙伴即使在契约没有强制要求他们这样做的情况下,他们也会值得信赖地行动。所以,社会网络在发现机会,检验构想,以及为构建新组织积累所需资源等方面相当重要。尤其在我国转型期背景下,市场经济制度尚不够完善,关系网络是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之一。

本文在基于社会网络的创业融资经验研究基础上,提出了创业者的网络管理战略和政府的相应制度安排建议。

一、基于社会网络的创业融资经验研究

社会网络分析是新经济社会学的基础,网络被认为是联结行动者(actor)的一系列社会习惯(socialities)或社会关系(socialrelations),社会网络由熟人圈子中的主要行动者和其他行动者之间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关系构成。

作为新经济社会学的代表人物,格兰诺维特(1985)继承了波兰尼(Polanyi)的“嵌入性”(Embeddedness)概念,认为经济行动是嵌入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的,不管从何种角度出发研究经济现象,都必须考察经济行动者所处的社会关系网络,以及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具体互动,这种关系结构制约着经济行动。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1973)引入关系强度的概念描述了个体成员组成的关系网络的紧密和疏远程度,他以互动频率、感情强度、亲密程度和互惠交换等四个维度将关系分为强关系(strongties)和弱关系(weakties),并提出了弱关系优势的假设。

作为新经济社会学的另一代表人物,林南(1982)则把那些嵌入于个人的社会网络之中的资源称为社会资源。他认为,那些嵌入于个人社会网络的社会资源,如财富、权力和声望,可以不是个人直接拥有的东西,而是个人通过其直接或间接的社会关系从他人处获取的资源。他认为,在一个分层的社会结构中,当行动者采取工具性行动时,如果弱关系的对象处于比行动者更高的地位,那么行动者所拥有的弱关系将比强关系给他带来更多的社会资源。

在创业融资活动中,一个突出的现象是外部资金主要来源于创业者既有的社会网络成员。全球创业观察GEM(2005)的报告显示,在34个参与调查的国家和地区中,2003年创业企业的外部资金提供者有494%来自紧密的家庭成员,264%来自朋友和邻居,79%来自同事,69%是其他亲戚,69%是陌生人。可见,社会网络对创业融资活动影响很大。而社会网络理论已成为解释创业融资现象的有力工具,中外学者取得了较丰富的经验研究成果。

戴维兹森(Davidsson)和霍尼格(Honig)(2003)对居住在瑞典的30427人进行了大样本的纵向研究(跟踪研究创业者18个月),他们论证认为,创业者的社会资本与成功完成企业创立活动呈正相关关系。那些具有较高内聚社会资本(强关系)的个人更有意于尝试创立企业,而在创业从起步转向完成企业创立的过程中,外聚社会资本(弱关系)则更令人注目。

克里斯蒂安森(Kristiansen)(2004)通过对坦桑尼亚港口城市坦噶(Tanga)的木材业中的12家小型创业者的案例研究发现,社会网络的质量看起来对创业者取得创业资源的能力具有明显影响,广泛的、多样性的和动态的社会网络能为创业者提供不同种类资源的通路。

沙恩和凯布尔(Cable)(2002)通过调查和访谈的方法,考察了202名从事种子期投资的创业投资者和创业者,以及他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对投资决策的影响,他们证明,拥有紧密度高的网络的创业者更能推动金融投资决策。他们的横向研究发现,同创业者与投资者没有建立过直接关系的创业企业相比,投资者更可能投资于与创业者以前有直接关系的新创企业;如果新创企业的创业团队,与同创业投资者有关系的第三方,预先已建立过关系,则更有可能为他们的创业企业取得外部融资;而当直接关系鼓励投资时,来自间接来源(投资者和创业者没有直接关系,但通过网络中与他们共同的有直接关系的第三方可以建立关系)的信息却会大大抵减这种鼓励。

拜特贾盖尔(Batjargal)和刘曼红(2004)对京沪两地40家创投公司的42位CEO及一般合伙人进行了访谈,共收集了158个投资决策的样本,他们经过统计分析证明,社会关系在减少创业投资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方面有重要作用,社会资本与其他因素交互作用影响投资决策,嵌入中国文化和传统的社会关系以其独特方式影响创业过程和创业投资决策,强关系导致投资合同中直接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条款减少,并且与投资者存在朋友友谊的创业者的企业更可能获得更高的估值。

张玉利和杨俊(2003)以国内11个城市的MBA和大众群体为调查对象研究发现,在成功创业者的融资渠道选择上,单一融资方式中源于企业家社会关系网络的融资比率显著高于其他融资方式,如风险投资和金融机构融资等等。

总之,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就社会网络对创业融资活动的影响进行的经验性研究普遍认为,社会网络对创业融资产生重要影响。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概念篇3

关键词:金融发展;金融效率;指标体系

文章编号:1003-4625(2007)08-0015-04中图分类号:F831.5文献标识码:A

由于我国的金融发展历程较短,特别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金融机构仅仅是作为“财政部门的出纳机关”而存在,只有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开始正常地发挥作用,我国学者对于金融效率的研究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1.对于金融效率的涵义看法不一;2.对金融效率进行定性描述的较多,实证检验的很少;3.从为数不多的有关金融效率的实证研究文献来看,通过构建金融效率评价指标体系来分析金融效率问题的研究更为少见。

鉴于此,本文拟在前人所作研究的基础上,对如何建立一个更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效率评价指标体系来客观地反映我国的金融效率水平,作一个初步的探讨。

一、国内学者关于金融效率概念的各种表述

通过考察以格利(J.G.Gurley)和肖(E.S.Shaw)为代表的金融发展理论、以戈德史密斯(R.W.Goldsmith)为代表的金融结构论、以麦金农(R.I.McKinnon)和肖(E.S.Shaw)为代表的金融深化论、及以赫尔曼(T.Hellmann)、默多克(K.Murdock)和斯蒂格利茨(J.E.Stiglitz)为代表的金融约束论等西方金融发展理论,我们发现,尽管它们都蕴含有金融效率的思想,但都没有明确地提出过“金融效率”的概念。因此,这里我们主要对国内学者关于金融效率概念的不同表述作一个简要的考察,然后构建本文的金融效率概念框架。

(一)金融效率的涵义

关于金融效率的涵义,目前国内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观点:王广谦(1997)认为,金融效率是指金融运作的能力。杨德勇(1999)认为,金融效率是指一国金融整体在国民经济运行中所发挥的效率,即把金融要素(人力、物力、各类金融资产的存量和流量)的投入与国民经济运行的结果进行比较。王振山(2000)认为,金融效率就是资金融通的效率,就是在金融市场上,在健康的金融监督管理体制和有效的金融调节机制下,由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中介完成的或者由融资双方或多方在市场服务体系下实现的资金融通活动的效率。白钦先(2000)认为,金融效率为金融资源在经济系统与金融系统以及金融系统的内部系统之间配置的协调度。李木祥、钟子明、冯宗茂(2004)认为,金融效率就是资金融通的效率,其内涵是指金融机构以最小的投入产生最大的产出,即金融机构最高的投入产出比率意味着最高的金融效率;郑旭(2005)认为,金融效率就是金融资源(货币和货币资本)的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二)金融效率的层次

金融效率是一个综合性极强的概念,所以在实证研究中,国内学者还根据对金融效率涵义的不同理解,对金融效率作了不同的分解。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下:

王广谦(1997)将金融效率分解为金融机构效率、金融市场效率和金融宏观效率三个方面。其中,金融机构效率包括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和发展效率两个方面。金融市场效率是指金融市场的运作能力和金融市场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能力。金融宏观效率是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对整个国民经济的作用效率,它综合体现在货币量(包括通货量、货币总量和货币结构)与经济总量的关系上。

叶望春(1998)将金融效率分解为金融市场效率、商业银行效率、非银行金融机构效率、企业融资效率、金融宏观作用效率和中央银行对货币的调控效率等方面。其中,金融市场效率由金融市场上金融商品的价格对各类信息的反应灵敏程度等五个方面体现出来,反映金融市场对融资需求的满足程度和融资的方便程度。商业银行效率包括商业银行资产配置效率和商业银行负债管理效率两个方面,其中尤以商业银行经营成果为标志衡量的商业银行资产配置效率更为重要。非银行金融机构效率体现在投资银行和证券公司对资本及证券市场效率的提高上。企业融资效率是指企业筹资成本、筹资风险以及筹资的方便程度。企业融资效率越高,社会闲散资金进入生产领域越容易,金融效率也就越高。中央银行对货币的调控效率通过两个方面来评判:一是调控措施的影响力,二是调控效果与预期目标的偏离程度。

杨德勇(1999)认为金融效率应分解为宏观效率、微观效率和市场效率三个方面。其中,宏观金融效率包括货币政策效率、货币量与经济成果的比例关系、金融市场化程度和金融体系动员国内储蓄上的效率等几个方面。微观金融效率主要指市场微观主体即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金融市场效率包括货币市场效率和证券市场效率。

王振山(2000)分别从微观和宏观上来考察金融效率。他认为,从微观经济个体来考察,也就是从个人及家庭、企业、政府以及银行部门来考察,金融效率就是指各经济活动主体所支配的金融资源(货币和货币资本)的配置状态。从宏观经济总体来看,即从社会全局来看,金融效率就是指这个社会全部可利用的金融资源实现帕累托最优分配。但作者同时也指出,在大部分情况下微观金融效率与宏观金融效率可以认为是一致的。比如,就微观交易主体而言,金融交易成本的降低,对宏观经济活动来说,同样意味着金融交易成本的节约;反之,宏观金融效率的提高只有依赖于各微观经济活动金融效率的提高才能实现。

周升业(2002)认为,可以将金融效率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金融功能效率,指金融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一般作用;第二个层次是金融配置效率,指金融体系中资源的配置状况;第三个层次是金融管理效率,指具体金融机构内部投入产出的效益。

汪永奇、程希骏(2002)认为,金融效率可以大致划分为两个层次:一是金融的宏观效率,指金融对整个国民经济的作用能力;二是金融的微观效率,指金融机构作为产业主体的运作效率。金融的宏观效率主要包括货币政策的效率、金融对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效率等。金融的微观效率主要包括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

李木祥、钟子明、冯宗茂(2004)对金融业的产出从几个层面来考察,也同意将金融效率分为宏观金融效率和微观金融效率。

总之,由于我国学者对于金融效率这一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对金融效率这个概念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其中一部分学者试图给出一个经典的金融效率的概念,但由于他们研究的侧重点不同,给出的金融效率概念也不尽相同。而更多的学者

在研究金融效率时甚至没有提到金融效率的具体概念,而只是在文中隐含着金融效率“就是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在构建金融效率评价指标体系之前,我们有必要对金融效率的确切含义再作一些讨论。

二、金融效率概念的重构

我们赞同“金融是一种资源”的提法(白钦先,2000)。而金融作为一种资源,在一定的时期内就有数量的约束问题。当金融资源的数量已经膨胀到极限的时候,我们只有依靠提高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也就是使金融资源的配置达到最优状态。因此,我们认为,一国的金融发展不仅包括金融资源数量的增长,还应该包括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金融效率的提高体现了金融发展的一个方面;有关金融效率的研究,也应该在金融发展的框架下展开。

此外,金融体系作为一个产业,除了有自己的投入产出之外,它还肩负着一国资金融通的职能,它可以通过资金的配置对宏观经济的运行起到直接关键的作用。因此,我们认为,在考虑金融效率的时候,把这两方面结合起来加以分析,也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这两方面的有机结合才能最终推动一国金融和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总之,我们认为,金融效率就是一国金融资源的配置状态,具体来说就是金融资源投入对金融产业的产出效果以及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结果的影响。它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1.金融产业本身的投入产出率,即微观金融效率;2.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主要体现在金融资源能否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市场投放到能极大促进实体经济增长的部门中去,即宏观金融效率。金融效率的第一个层面是金融作为一个产业来讲的;而金融体系与其他产业的不同之处在于,它还可以通过资金的配置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影响。因此,相对于它作为一个产业提供的增加值,宏观层面上的金融效率应该更重要。但是,在实际金融运行中,微观金融效率和宏观金融效率之间又有着很密切的联系,而不是截然分开的。微观金融效率的提高有助于提高宏观金融效率,而宏观金融效率的改善也会带动金融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微观金融效率的提高。

三、金融效率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金融效率研究的深入,一方面有赖于对金融效率概念的准确把握,这是问题的基础;另一方面,金融效率研究从定性向定量方向发展也是必由之路。因此,在这一部分,我们将依据上文界定的金融效率的内在含义和我国经济体制的特殊性,构建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效率评价指标体系。

(一)金融效率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

1.指标的选取要有科学性。科学性是指指标体系的设置要有客观依据,指标含义明确,内容简单明了,测定方法标准,而且能准确反映金融效率的客观现实。

2.指标的选取要有全面性。效率的评价带有一定的人为性,不同的人可能从不同的方面、使用不同的标准来进行。全面性是指所选取的指标体系要尽可能全面地反映和测度金融效率。

3.指标的选取要有可操作性。可操作性是指为了便于金融效率的评价,在设置指标时还应考虑到我国现行的统计制度和统计基础,尽量保证所选取的指标有可靠的、连续的且权威的数据来源。

4.指标的选取要有可比性。构建金融效率评价指标体系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对一国的金融效率进行时间和空间上的对比,以评价金融效率的高低和观测金融效率的变化,因此,保证指标的可比性是构建金融效率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它要求不同时间和空间同一统计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口径等保持可比,同时尽量采用国内和国际通用的指标。

(二)金融效率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根据我们在上文中所提出的观点,金融效率的评价应分宏观金融效率和微观金融效率两个层次进行。因此,下面我们将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前提下,分别构建宏观金融效率和微观金融效率评价指标体系。

1.宏观金融效率评价指标体系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机构效率越高,金融市场越发达,其储蓄动员能力就越强,该国或地区的储蓄率也必然较高。而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效率越高,也意味着金融系统在把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过程中“漏出”的比例越小,储蓄向投资的转化率越高。再者,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机构效率越高,金融市场越发达,越有助于降低信息和交易费用,把资金配置给那些成长性好、回报率高的投资项目,使它们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行技术变革和扩大生产规模,从而提升该国或地区的投资效率,也就是社会边际资本生产率。总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效率越高,越有助于通过储蓄一投资转化机制促进该国或地区的经济增长。基于此,本文选择从储蓄动员能力、储蓄投资转化效率和投资投向效率这样三个方面评价宏观金融效率。

(1)储蓄动员能力

储蓄动员能力总体上可以使用储蓄率来综合反映。但考虑到居民是最主要的储蓄主体,居民储蓄主要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和资本市场聚集起来,我们认为有必要增加“居民储蓄存款增加额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和“股票融资额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这样两个指标,来反映金融中介机构和资本市场对居民储蓄的动员能力。于是,我们可以设置如下3个指标反映金融体系的储蓄动员能力:

①储蓄率:等于储蓄总额/GDP,它可以综合反映金融体系的储蓄动员能力。

②居民储蓄存款增加额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反映金融中介机构对储蓄的动员能力。

⑧股票融资额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反映资本市场对储蓄的动员能力。

(2)储蓄投资转化效率

储蓄投资转化效率一方面取决于储蓄是否能够顺畅地转化为投资,另一方面则要看储蓄是否配置到了有利于经济发展的部门和产业。而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又主要是通过两个渠道实现的: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所以,还需要按两种不同渠道分别考察其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效率。为此,我们设置了如下4个指标反映储蓄投资转化效率:

①储蓄投资转化率:等于资本形成总额/储蓄总额,反映整个金融体系的储蓄投资转化效率。

②存贷比:等于贷款额/存款额,反映间接融资渠道的储蓄投资转化效率。

③金融中介机构配置效率:等于“非国有企业贷款额/总贷款额”,这一指标反映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配置给非国有企业的资金所占比重。

④股票市场配置效率:等于“非国有企业融资额/股票市场融资总额”,这一指标反映非国有企业通过股票市场所筹措的资余占股票市场融资总额的比重。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之所以用“非国有企业贷款额/总贷款额”这一指标来反映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资金配置效率,同时用“非国有企业融资额/股票市场融资总额”这一指标来反映股票市场上的资金配置效率,主要是考虑到非国有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要高于国有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如从表1可以看出,近几年来包括非国有工业企业在内的全部工业企业的流动资产周转次数始终高于国有工业企业;除2005年外,其他年份

包括非国有工业企业在内的全部工业企业的总资产贡献率也都高于国有工业企业。所以,就目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来看,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配置给非国有企业的资金所占比重越高,或者非国有企业通过股票市场所筹措的资金占股票市场融资总额的比重越高,说明按这两种渠道实现的储蓄一投资转化效率越高。

(3)投资投向效率

投资投向效率一方面可以用投资总额实现的经济增量来反映,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获得投资的企业利用资金的效率来衡量。后者如企业的总资产贡献率、流动资产周转次数等;对上市公司来说,还可以采用净资产利润率反映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此,我们设置了如下几个指标反映投资投向效率:

①边际资本生产率:等于“经济总量的增量/投资总额”(亦即GDP的增量/资本形成总额),反映宏观的投资效率。

②总资产贡献率:反映企业全部资产的获利能力,是反映企业利用所获资金经营的效率的核心指标。它等于(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金总额。

③流动资产周转次数:是指一定时期内流动资产完成的周转次数,反映投入企业的流动资金的周转速度。它等于产品销售收入(或全部营业收入)/全部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④净资产利润率:反映直接融资渠道下获得融资的上市公司利用资金的效率。它等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之和/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之和。

和上文同样的道理,鉴于非国有企业的效益状况要好于国有企业(见上文表1),为了体现我国企业的所有制特征和不同类型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总资产贡献率、流动资产周转次数和净资产利润率这三个指标也最好进一步按照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分类计算。如,分别计算“国有上市公司净资产利润率”和“非国有上市公司净资产利润率”,可以反映直接融资渠道下获得融资的国有上市公司和非国有上市公司各自利用资金的效率,进而对直接融资渠道下的资金投向效率作出更切合实际的评价。

总之,在这里,我们按照资金流动的顺序既设计了3个综合指标(储蓄率、储蓄投资转化率和边际资本生产率)作为最主要的评价指标,同时又设置了8个针对性很强的分项指标作为某个单方面金融效率的评价指标。这些指标结合在一起,可以完整地反映我国金融资源配置的宏观效率。

2.微观金融效率评价指标体系

微观金融研究的对象主要是一个个具体的金融企业,如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这些微观金融企业的效率可以通过各种常规的效益指标来体现,如净资产收益率、成本收入比和人均利润等。但鉴于银行的特殊性,还需要通过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等指标来说明其效益状况。为此,下面我们以银行为代表给出微观金融效率的评价指标体系。

(1)资本充足率:它是银行自有资本(一级资本)占总资产的比重。按照《巴塞尔协议》,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应在8%以上,否则会影响银行的稳定性。

(2)不良贷款率:它等于银行不良贷款余额除以风险加权资产,而国内商业银行的风险加权资产主要是信贷资产。它是一个逆指标,数值越小越好。

(3)净资产收益率:等于利润总额/所有者权益,它是反映微观金融企业盈利状况的最直接、最综合的指标。

(4)成本收入比:该指标为经营成本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它是反映微观金融企业经营成本和经营效率的代表性指标。它也是一个逆指标,数值越小越好。

(5)人均利润:等于利润总额/平均职工人数,它衡量微观金融企业每个职工所创造的经济效益。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概念篇4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概念;模式;中外对比

[DOI]10.13939/ki.zgsc.2016.03.187

1中外互联网金融概念对比

互联网金融兴起于20世纪最后5年,Faegre和Benson提出互联网金融可被简单定义为通过网上进行的金融服务。[1]Allen等将此概念具体化,指出互联网金融活动包括所有搭载在虚拟空间上的金融活动。[2]Fight则从用户行为角度对概念进行延展,认为互联网金融即所有通过电子手段进行金融行为。[3]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称互联网技术已渗透到金融服务的每个方面,对互联网金融的范围和规模进行了说明。[4]随信息技术发展,Shahrokhi强调互联网金融远不止给金融服务添加了一个网页前端,而是根本性改革金融功能的价值主张。[5]

国内最早的互联网金融概念由狄卫平和梁洪泽提出,即依托国际互联网实现,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金融活动,比较笼统。[6]随互联网金融近些年在中国的不断发展,其概念变得更为丰富和复杂,学者们的意见可分为两大流派。

一方面,学者们围绕互联网金融是否具备创新本质展开讨论。其中,谢平和邹传伟的看法已被普遍接受,即互联网金融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具有创新本质。[7]钟静和万建华同样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借助于互联网技术、依托于互联网平台的一种新兴金融。[8][9]然而,丁化美和周华不赞成这种说法,他们认为互联网金融只是将传统资金中介作用的行为在互联网维度进行了延伸,并不具备创新本质。[10][11]

另一方面,业界和学界对互联网金融的广义狭义概念进行了细分。马云称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行为,而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的金融业务应叫作金融互联网。[12]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既包括互联网的金融化,即互联网企业参与、渗透金融行业,又包括金融的互联网化,即传统金融行业借助互联网发展业务如典型的网上银行业务。狭义的仅指互联网企业的金融化。李博和董亮指出与传统金融业的互联网化所进行的技术层面革新不同,非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技术开展数据驱动型金融服务,将互联网的功能从技术平台转变成开展金融互动的资源平台,已然发生本质性变革。[13]

2中外互联网金融模式对比

美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较早,目前已形成比较规范的模式格局,学者们在划分时意见也比较一致。以Shahrokhi对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划分为例:B2B层面包括通过电子手段实现的公司融资、投资、国际金融实务操作如外汇、衍生品的买卖和后端处理等服务;B2C层面包括网上交易、基本网上银行、电子账单支付、抵押贷款和保险等服务;C2C层面包括网上交易支付和电子资金转账等服务。[5]

2013年被称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元年,虽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且模式众多。已有不少学者尝试对其进行划分,但尚未形成统一意见。经调查研究,本文发现软交所互联网金融实验室的分类法较为权威。互联网金融可以分成六大模式:第三方支付,即非金融机构作为支付中介为收款人和付款人提供的网络支付等服务;P2P网贷,即借贷双方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匹配;大数据金融,即通过对海量非结构化数据进行实时分析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客户全方位信息;众筹,即通过在互联网平台上展示创意向网友募集资金;信息化金融机构,即用信息技术对传统流程进行改造以实现全面电子化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即采用“搜索+比价”的方式,在互联网上对金融产品进行销售的网站。[14]

3中外差异分析与总结

中国互联网金融起步较晚,但是在政府鼓励和监管放松的宏观环境中,发展非常迅速,有异于国外互联网金融。首先,在互联网金融概念的界定上,中外存在明显差异。国外以传承为主,学者们多在不改变前人核心定义的基础上,从其他角度拓展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因而本质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然而,国内学者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却存在较大分歧: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本质尚处于争论之中,虽然其作为新兴融资方式以被普遍认可;另一方面,采用广义还是狭义的互联网金融范畴仍难以确定,且这一点直接关系到相关公司和业务种类的界定。其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划分上,中外也存在显著区别。可以发现,国外学者的对互联网金融模式分类的依据主要是提供者和受众的群体种类,即按B2B、B2C和C2C进行划分,而国内学者则主要根据内涵,将互联网金融分为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结构和互联网金融门户六大模式。

中国互联网金融与国外互联网金融在概念和模式上的差别有可能只是现阶段发展不成熟的表现,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国际合作的持续开展以及监管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中国互联网金融在未来有望实现高度规范化,进而与国际接轨兼容。

参考文献:

[1]FinancialEconomist,WorldBank,D.Klingebiel.ElectronicFinance:ANewApproachtoFinancialSectorDevelopment[Z].Faegre&Benson∶TheE-FinanceRevolution,2000:1-4.

[2]Allen,McAndrews,PhilipStrahan.E-Finance:AnIntroduction[J].JournalofFinancialServicesResearch,2002(22):5-27

[3]Fight,A..E-Finance[M].Wiley∶CapstonePublishing,2002.

[4]UnitedNationsConferenceonTradeandDevelopment.E-CommerceandDevelopmentReport(Part1)[R].NewYork,Geneva,2002.

[5]Shahrokhi,M..E-Finance:Status,Innovations,ResourcesandFutureChallenges[J].ManagerialFinance,2008(34):365-398.

[6]狄卫平,梁洪泽.网络金融研究[J].金融研究,2000(11):27-33

[7]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8]钟静.试析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及其发展路径[J].青年教师,2013(9).

[9]万建华.金融e时代:数字化时代的金融变局[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3.

[10]丁化美.在金融危机中加快推进我国金融创新――论金融创新与金融危机辩证关系[J].山东经济,2009(4).

[11]周华.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的影响[J].南方金融,2013(11).

[12]马云.金融行业需要搅局者[N].人民日报,2013-06-21.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概念篇5

一、跨境融资总规模概念

(一)概念的提出

不同国别之间的交易可以分为“基础交易”与“金融交易”两个层面,前者指与产出直接相关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后者指与产出不直接关联,旨在参与产出成果的金融资本流动。

根据基础交易与金融交易划分,跨境融资总规模可界定为以基础交易为支撑,一国(或地区)从境外获得的债务类、证券类以及其他类融资的总额,本质上是一国金融交易活动的反映。跨境融资总规模是一国跨境资产负债变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反映跨境资金资产与负债关系的流量指标。

跨境融资按债权债务属性可以分为跨境融资资产和跨境融资负债,以区分跨境融资不同的权益属性,跨境融资总规模等于跨境融资负债与跨境融资资产之差。

(二)跨境融资总规模的测算

跨境融资总规模测算可以采取残差法,是指以国际收支差额为出发点,从中剔除不属于跨境融资的内容,剩下部分即为特定时期跨境融资总额,具体公式为:

跨境融资总规模=跨境收支差额-基础交易差额;

由于我们将基础交易差额定义为货物贸易进出口差额、服务贸易进出口差额、直投投资差额三者之和,于是有:

跨境融资总规模=跨境收支差额-货物贸易进出口差额-服务贸易进出口差额-直接投资差额;

间接法测量的好处在于简单易操作,跨境收支差额、货物贸易进出口差额等都具有清晰的统计方法,较容易获得,由于提出了明确的概念,有利于让社会公众理解跨境收支与基础交易偏离的原因,从而能够替代“热钱”的概念,不足之处是该方法测度出的结果没有反映跨境融资总规模的具体结构,也没有反映跨境融资总规模资产负债的具体方向。此外,间接测量法为计算简便,没有剔除诸如收益与经常转移之类项目(当然,这类项目本身波动性较大,带有融资属性),会对最终结果产生一定影响。

二、跨境融资总规模对国际收支平衡的影响

(一)跨境融资总规模与国际收支平衡高度相关

选取1998-2012年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跨境融资总规模四项指标,与同期的年度跨境收支差额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跨境融资与跨境收支差额的相关系数达到0918,仅次于货物贸易进出口差额,表明跨境融资已经成为国际收支平衡的重要影响因素。

实证结果表明,跨境收支差额Y波动对跨境融资总规模Y4的波动最为敏感,跨境融资波动是影响跨境收支波动的主要因素,其次是货物贸易进出口顺差波动,然后是直接投资资金进出差额。最后服务贸易波动对跨境收支差额波动的影响是负向的,因为服务贸易进出口长期逆差,它波动愈大,就会抵消跨境收支顺差额,从而降低跨境收支差额波动。

(三)跨境融资可以作为调节国际收支平衡的中间目标

本课题提出可以将跨境融资总额作为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工作调控的目标,原因在于:一是跨境融资总额是影响跨境收支总额的主要因素;二是跨境融资总额的整体波动性较大,且较为容易受到利率、汇率等人民银行可以调节的价格工具的影响;三是跨境融资总额波动是导致跨境收支差额波动的最主要因素;四是跨境融资总额对于外汇管理部门来说更加具有可控性。此外,将跨境融资总额剥出,有利于界定和量化外汇局调控的责任范围,能够有针对性地实施管理;跨境融资总额作为一个总量指标,能够较好地实施规模管理,也能够较好地对目标进行分解。除跨境融资总额外,中央银行在实施货币政策过程中,也应该考虑贸易平衡的需求。

三、跨境融资的影响因素分析

跨境融资作为跨境交易中产生的一种商业行为,主要是企业和个人选择资金作为资产或负债的一种市场行为。影响跨境融资的主要因素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结构性因素。当前,虽然中国处于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国家,但经济发展的结构仍在不断调整中。从产业发展角度来看,现阶段我国涉外经济发展主要依赖于劳动力和资源价格优势,整体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对外资依赖程度也较重,因此在积累大量贸易顺差的同时,资本输出能力相对有限,从而导致出现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双顺差的格局。结构性失衡是导致我国国际收支顺差的根本性原因,从而促成跨境融资负债不断增加,外汇储备节节攀升,国际收支不平衡现象加剧。

二是市场性因素。在开放的市场环境下,汇率、利率等价格性指标对跨境资本流动无疑具有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通过两个途径发生作用,一是改变国内外交易价格的相对水平,进而对基础交易总额产生影响,二是通过境内外汇差、利差的变化,对境内外资金成本,影响投机资本套利空间,导致企业和个人在贸易和投资活动中可以选择跨境资金流入还是流出,从而对跨境融资总规模产生影响。从微观层面来看,贸易类融资方式主要有贸易信贷、预收延付、预付延收等,投资类融资方式主要包括一般性借款、证券融资、境外上市等。

三是政策性因素。这主要表现为在跨境贸易投资活动中人民币结算加剧了跨境融资规模。自2009年我国推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以来,跨境人民币业务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结算金额、地域范围、交易主体以及交易类型等不断扩大。我国商业银行为了争取客户和市场、增加利润,利用现有政策和跨境贸易人民结算发展机遇,开发出一系列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创新产品,为涉外企业提供了许多低成本融资渠道和避险套利工具。具体方式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出口项下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主要有人民币出口代付、人民币出口协议融资;二是进口项下跨境人民贸易融资业务主要有人民币进口代付、人民币进口协议付款;三是跨境人民币信用证境外融资业务;四是人民币保函境外融资。

四、相关建议

一是将跨境融资总规模纳入常规监测分析指标。从以上分析结论来看,跨境融资总规模不仅是直接影响我国国际收支的重要指标,而且间接影响货币政策传导。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表明,单用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的影响指标是全面的,而社会融资总规模又不能反映跨境融资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因此关注货币政策对实体经济的影响,特别是对跨境贸易和投资实体经济的影响很大程度是通过信用渠道实现的,而跨境融资总规模是体现。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概念篇6

自贸区概念的运作最大的好处是带来了主题投资的黄金时光,自贸区到土地流转,再到目前的金改概念,可以说目前市场获利最快的地方就是各种题材运作的地方,连养老概念、二胎概念的个股都能连涨几个板,可见市场资金追逐的程度之高。

从指数的角度看,我们并不认为在九月份剩下的交易日中,指数能够有很好的表现。9月份是季度月,资金紧张的局面从本周开始又有所体现,国债回购利率不断攀升,周二一天回购的利率已经到了16以上,在资金如此紧张的情况下,希望蓝筹股不断拉高是不太现实的。

短期我们认为权重股需要一个休整的时间,而这个时间通常需要5-8个交易日,从上周五算起,估计要到9月26日左右才能结束。那么从时间上,就不支持行情在目前阶段有一个跨越式的上涨,投资者还是继续寻找主题投资的机会,在各个主题之间腾挪才是上策。这个假期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多阅读克强经济学方面的内容,把握未来5-10年国内各个领域改革的方向,从而能够在股市中寻找到合适的标的,这样操作起来才能够游刃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