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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意识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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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意识范文

关键词:法治国家建设现代公民公民意识

在现代国家中,公民意识具有重要的法治价值。公民意识是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和必备要素。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说明增强公民意识已经从知识界的呼吁变成党和国家的意志。民主政治的推进重在制度建设,而民主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离不开公民意识的支持。现代公民意识的发育还不完全,公民意识无论在主观还是客观方面都有待加强和重视,表现在基层选举、教育改革、医疗改革等各个方面。在建设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国家和社会必须重视公民真正的健全发展,为公民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提供社会各方面的保障,从而使之成为现代公民,培养公民意识。

一、公民意识的概念与内涵

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也就是公民自觉地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它围绕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反映公民对待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之间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等。它强调的是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民主意识等基本道德意识。

现代公民意识与现代民主社会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密切相关。它是现代民主社会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得以形成、维护和发展的有力保障。离开了现代公民意识,就不会,至少难以产生现代民主社会制度。现代公民意识是现代民主社会制度的前提。同时,现代民主社会的核心理念和价值无疑地促进着现代公民意识的提升。它们之间是一种共生的、共依的、共存的,在交融中相互促进的关系。我认为,现代公民意识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但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主体意识。即公民对自己在国家中主人身份的认同,换句话说就是主人翁意识。现代民主国家的基本理念是主权在民、人民主权,它表明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国家权力合法性在于公意。

(2)权利义务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各种权利与义务,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公民的权利是第一要素,义务是第二要素,是为权利的取得而付出的代价。明确了这一点,每一个公民都应该为自己是一个纳税人而感到自豪和光荣,国家也应该为每一个公民或者说纳税人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①

(3)公平正义意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平等的正确理解是:平等是相对的,绝对平等的结果是不平等;平等是一种比例平等,而不是机械平等,是权利平等而非事实平等,是机会、过程的平等;要正确对待结果的不平等。国家和政府所要做的是尽量为公民创造平等的机会,使每个公民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同时也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兼顾效率与公平,把贫富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4)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公民在受法律保护的同时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有义务遵从法律和各种公认准则。制定法律和规则是为了维护公民的利益,公民的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更好地实现和维护公民的利益。

(5)国际化意识。在全球化的今天,世界越来越像一个“地球村”,每个人都不可能超然世外,公众应思考如何将自己跟世界联系起来,将日常个人行为和集体行为联系起来,民主自由法治平等这些全世界公民共同追求和必需的要素也日益国际化,这也将成为未来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支撑。

除此以外,公民意识还应包括民主参与意识、监督意识等。民主参与意识是公民意识的重要内容,公民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公民有序的参与是成熟民主的标志。至于监督意识,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都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公民的监督意识是权利制约权力机制的思想保障,有利于规范国家公共权力的运作,建立廉洁、高效、服务人民的政府,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民主法治意识范文

【关键词】农民法律意识;村民自治;影响

当前国内外关于农民法律意识对村民自治的影响的研究有待深入。本文分别阐述了农民对法律的认知、守法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法律监督意识对村民自治的影响,以期对农民法律意识、对村民自治的影响这一问题进行较深层次的探讨。

一、农民对法律的良好认知是依法开展村民自治的前提

依法办事的前提就是要知道法、了解法、懂得法。如果农民要依法进行村民自治,首先就要知道我国关于村民自治的法有哪些,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实施的相关法规有哪些,这些法律、法规都规定了什么内容,如何正确理解其内容。对这些内容的良好认知是依法开展村民自治的前提。

当前,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规章、法规来保障村民自治有法可依。这主要体现在宪法、专门法律、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四个层面。宪法中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规定为村民委员会的建立及其实行村民自治,提供了最直接、最重要的宪法依据。基本法律依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该法是现阶段村民自治制度体系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法律。部门规章依据是指国家民政部制定的行政规定和文件。这些规定和文件为村民自治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了法律依据。地方法规依据使《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的规定变得更为具体、更便于实施,是有关村民自治的又一层面的法律依据。

上述法律规定对村民自治的方方面面都做出了规定,是依法开展村民自治的依据。虽说农民不可能对所有法律规定都详细了解,但要实现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农民对这些法律的认知状况应当基本达到以下水平:知道村民自治有宪法作为根本依据;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内容熟悉;对本省、市、县的相关重要规定熟悉。如果连基本的法律规定都不知道,就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就不能依法进行民主的选举、决策与管理,就不能准确判断本村进行的选举、决策和管理是否合法,进而也就无法在法律上的进行民主监督。所以,农民对法律的良好认知是依法开展村民自治的前提。

二、守法意识是村民自治依法开展的关键

农民对法律的良好认知只是依法开展村民自治的前提,而法律只有在得到人们的遵守时才能有效发挥其作用,法律的生命在于落实。如果农民不守法,那么懂得再多的法律也不可能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在村民自治中,存在大量的知法犯法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民主选举中的表现。村党支部内定村委会成员的候选人,贿选,在竞选演说中公然散布违法言论,不设立秘密划票场所,在选举现场烧毁票箱、殴斗甚至杀人等。(2)民主决策中的表现。村委会干部不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排斥、架空村党支部;完全有条件召开村民会议却一律用村民代表会议取代之等。(3)民主管理中表现。村委会干部违法调解民间纠纷;侵犯妇女土地承包权;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的内容违法等。(4)民主监督中的表现。村委会干部不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不依法实行村务公开,在实践中不公开村务或搞假公开等。

上述违法现象严重影响了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在村民自治中,如果农民不守法,再好的法律也得不到实施,依法开展村民自治也就无从谈起。只有人们普遍树立了严格的守法意识,村民自治的法治之路才能基本畅通。所以,树立守法意识是村民自治依法开展的关键。

转贴于

三、强烈的法律保护意识和法律监督意识是村民自治依法开展的保障

当人们普遍树立起良好的守法意识时,依法进行村民自治的关键问题就已经解决了。但是,我们永远也不能排除少数人为了私利而破坏法律的可能。如何惩罚、纠正这些村民自治中的失范行为,恢复法治的正常秩序,这要求农民具有强烈的法律保护意识和法律监督意识。就法律保护意识和法律监督意识而言,其内容非常广泛,本文仅就村民自治中的农民的法律监督意识和法律保护意识来论述自己的观点。

(一)农民法律保护意识的作用

现实中不乏这样一些现象,村民对一些村干部敢于私设公堂、动用私刑的作法敢怒而不敢言;一些村民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就自认“倒霉”;一些村民受到了犯罪行为的侵害还要寻求“私了”;是什么原因使村民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时不去寻求合法的保护?主要原因之一是许多村民缺乏法律保护意识,为了图省事、怕麻烦,不愿寻求法律的帮助。在这种心态下,合法的权利就被平静地牺牲了。缺乏法律保护意识一方面使农民自身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不利于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国家法律对社会的有效调整难以实现。另一方面,放弃对自身权利的法律保护也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违法者的行径,不论这些违法者是村民还是村干部。

(二)农民法律监督意识的作用

实践中,一些村干部为什么敢于在民主选举中循私舞弊,拉票、贿选?为什么敢于破坏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村里的大事小情全都自己说了算?为什么敢于挑战民主监督,在法律规定必须实行村务公开的情况下拒不实行公开或搞假公开?(下转第20页)(上接第9页)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普通村民的法律监督意识不强,群众不敢甚至也不愿意监督村干部的工作。一般来说,普通群众的法律监督方式有上访、罢免村委会干部、起诉。如果群众充分利用这些手段,一般都能有效制止或预防村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如果农民没有强烈的法律监督意识,就不会有监督的行动,村干部的行为也就缺乏有效的监督。只有树立起对村务工作的强烈监督意识,才能有效地规范、矫正村干部的行为。

可见,农民不论缺乏法律保护意识还是法律监督意识,都会放纵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合法的权益缺少了法律之剑的保护,那么还会有多少人担心自己犯法后的后果呢。所以,强烈的法律保护意识和法律监督意识是依法开展村民自治的保障。参考文献

[1]杨爱民.中国农民民主建设的伟大创造——社会转型期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研究[M].北京:红旗出版社,2001.

[2]鲁道夫·冯·耶林.民商法研究(第2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4.

[3]张明亮.村民自治论丛[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1.

民主法治意识范文篇3

[关键词]高中思想政治;课程;公民意识

[作者简介]杨远旺,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学校是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劳动力和未来优秀人才的摇篮,其公民意识的培养不仅有助于民主法制国家的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也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国际竞争力。而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是培养高中学生公民意识的主渠道,发挥着主阵地的作用。

一、高中思想政治课程对

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内涵

在新一轮课改中,《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的课程目标中明确提出了“培养公民意识”。作为对学生进行公民意识培养的重要任务,它贯穿于高中思想政治课的各个环节。对学生公民意识培养是指在高中思想政治课程的教学中,按照培养合格优秀公民的目的,通过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承载的我国社会主义公民培养的理论,以适合学生思想形成发展特点的教育方法和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条件,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公民主体意识、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德意识、生态意识等的训练和教育,最终形成对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的认同感、责任感、归宿感以及社会主义的正确权利、义务观。

二、高中思想政治课程对

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主要内容

(一)国家意识培养是其首要任务

国家意识是指“公民对祖国的热爱、认同和维护国家独立统一、建设国家、为国家奉献的意志”[1]。在生活中,国家意识主要表现为:自觉维护国家民族利益和尊严,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国家的关系。国家意识作为一根主线贯穿于思想政治课程的各个模块、各个环节中。例如《经济生活》第四单元,从经济的角度来培养我国公民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体制的认同感和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以增强对社会主义中国的热爱。《文化生活》第三单元,以展现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延续和发展的标识,以此来激发学生对祖国的热爱。

(二)法治意识培养是其重要目标

法治意识是公民应该具备的与现代社会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现代文明精神相适应的法律素养、法律价值观念和法律精神。“法治意识的实质是在爱国的和民族的国家意识统领下,用规则(法)来处理个体与政府、国家之间的基本关系,从而使公民意识中的国家意识和主体意识得到内在的、刚性信仰的保障。它是现代法制对公民意识的最高反映”[2]。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提出的,在社会生活中它要求用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各种问题、用法律法规规范社会秩序,因此,法治意识对现实的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民良好的法治意识有利于推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法治意识培养主要集中在《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单元中。《经济生活》从“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依法纳税”、“市场秩序”、“世贸规则”等方面来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政治生活》则从政府依法行政、党依法治国、人民依法行使权利等方面来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

(三)主体意识培养是其核心

公民的主体意识是指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体,对其享有的权利以及承担的历史使命的自觉认识。在现代社会中,公民的主体意识“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表现:在经济领域表现为公民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并充分享受自己合法劳动活动的成果,在政治领域表现为充分发挥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积极性和实效,充分行使公民的民利、管理国家社会的权利和享受政治的自由,在社会生活领域表现为提高公民对社会公共管理权和监督权”[3]。主体意识培养在《政治生活》中体现最为突出。从教材的文本设计上看,就是立足于公民主体意识的培养。例如“民主决策:作出最佳选择”,教材开头以表现不同决策方式和观点的漫画A和漫画B创设了一个教学情境,呈现民主生活中的两种对立观点,并且在此基础上设立了三个问题开展探究活动。这样的设计立足现代公民民主政治生活参与的能力和素质的培养。这种基于公民政治生活创设情境、设问以及把探究学习与价值引导结合起来,很好地体现了思想政治课是培养公民主体意识的这一点。教材接下来的“价格听证会”的设计,是通过真实再现价格听证会的过程,给学生展示了公民民主参与决策的基本程序。这既增强学生学习趣味性,也增加了学生对参与民主决策的兴趣,最终培养了学生参与民主决策的能力。

(四)公德意识培养是其基本要求

公德意识是“公民为了维护公共生活秩序,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共同遵循一定道德规范的道德意识,是对公民道德的最低最具体要求”[4]。公民的公德意识状况如何至关重要,对于公民个人来说,公德意识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它代表着一个人的文明程度和道德修养水平。公德意识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维护社会生活的安定,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相互帮助,相互尊重;为人正直,诚实守信;行为文明,礼貌待人。公德意识培养广泛存在于《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生活与哲学》、《政治生活》等单元中。《经济生活》的“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就要树立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爱护、节约资源的优良美德,这是从经济活动的层面来培养公德意识;《文化生活》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指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质为着力点,这是从道德建设的层面来培养公德意识;《生活与哲学》中的“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和“价值的创造与实现”,要求学生尊重他人的价值选择,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这是从价值观的层面来培养公德意识。

(五)生态意识培养是其新内容

生态意识主要包括环境意识、环保意识、生存意识。培养和提高生态意识、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社会、自然和谐发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生态意识培养渗透在《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生活与哲学》等单元中。《经济生活》的“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经济建设的新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内容,都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提高生态意识。

总之,高中思想政治课程对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主要内容有国家意识、主体意识、法治意识、公德意识、生态意识等,需要认真地加以培养。

三、高中思想政治课程对

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主要途径

(一)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培养学生公民意识

一是要研读新课标和深挖新教材,对资源进行整合。当前的高中思想政治课程不是一门专门培养公民意识的课程,在新课标和新教材中有关公民意识培养的知识、理论,还没有形成体系。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师要认真研读新课标,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其有关公民意识的规定、要求,要挖掘教材中的有关内容并进行归纳整理,做到培养目标明确、有的放矢。

二是要转变观念,构建以学生为主体的自由、民主、平等教学课堂。要突出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在自由、民主、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师生交流互动,生生合作、探究学习。在课堂中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的关系是和谐的、民主的、平等的,在这样的师生关系中,学生会体验到平等、自由、民主、尊重、信任、友善、理解、宽容、亲情与关爱,同时受到激励、鞭策、鼓舞、感化、召唤、指导和建议,形成积极的、丰富的人生态度与情感体验。

三是要充分利用时政和学生生活的实例,增加实效性和针对性。在课堂教学中选取学生现实生活的经典事例或重大国内国际时事,这样有利于活跃课堂气氛,避免理论知识的空洞说教。通过对经典事例和重大国内国际时事进行分析、论证、解读,增强理论知识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如通过对抗震救灾过程中社会各界向灾区捐款、捐物的典型事例的分析和讨论,学生认识到参与救灾贡献自己一份力量,不仅仅是爱心体现,更是每一个公民的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的自觉承担。

(二)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培养公民意识

参加社会实践能够强化学生对公民身份的亲身体验,能够产生提高自身公民素质的需要,它使高中思想政治新课程课堂讲授的公民意识的内容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并逐步地内化为学生的良好公民品质,外化为良好公民的行为,做到知行统一。在实践中培养学生公民意识,一是通过积极参与班级自治管理、班干部的民主选举、校园民主选举等活动,让学生以公民的身份参与其中,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民主意识以及权力意识;二是通过升国旗、爱国主题的演讲,公民知识竞赛、国家重大灾难募捐以及悼念等活动,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三是通过深入社区、参与社区的民主选举活动,以及对社区生活秩序、环境的调查,培养学生的民主法治意识、公德意识、生态意识。

(三)积极促进学生在自主学习和日常生活中培养公民意识

所谓自主学习,就是建立在学生自我学习动机基础上的“想学”;建立在学生自我意识基础上的“能学”;建立在学生一定学习方法上的“会学”;建立在学生意志力基础上的“坚持学”。对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也必须发挥学生的积极、主动性,最终通过其自主学习来获得和养成公民意识。只有当学生能正确认识自己、评价自己,能够自觉地按照公民意识的要求进行自主学习,主动向公民意识要求的方向发展,教育者预期的培养目标才能够达成。

参考文献

[1]秦树理,等.公民意识读本[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