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收集5篇)
农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经济区的发展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农村环境“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整村推进,连片整治,解决我省重点流域和区域最为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在农村环保体制建设、政策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示范经验,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我省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治理,以及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加快促进生态优美之区建设。
二、连片整治重点示范区域
(一)示范区域选取原则
1.已有一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础(包括已经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整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建成等),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在1~2年可以取得明显成效。
2.环境问题相类似,通过集中连片治理可使多个村庄同时受益或通过建设集中的大型污染防治设施,可以同时辐射受益。
3.示范片区原则上应在同一个县级行政区范围,受益人口原则上不低于2万人。
4.优先支持统筹城乡配套改革和生态移民等重大工程和政策的实施地区,省政府确定的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示范区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的集中安置区。
5.优先支持地方政府积极性高,配套资金有保障,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落实,管理措施到位,方案编制科学合理的示范区。
(二)重点示范区域
选择饮用水水源保护任务重、农村环境问题突出、畜禽养殖污染较严重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治理难度大的流域、流域和流域为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
三、工作重点、目标任务与示范效应
(一)工作重点
按照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部署,针对我省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确定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重点是实施“三清”示范工程。即:以保护农村饮用水源为重点的“水源清洁”示范工程;以整治集中连片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为重点的“家园清洁”示范工程;以整治农村畜禽养殖和面源污染为重点的“田园清洁”示范工程;
(二)目标任务
1.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水源清洁”示范工程,全面完成示范区内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饮用水源保护设施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截污设施基本完善,取缔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搬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村民,使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家园清洁”示范工程,建设一批适合农村特点的、相对完善的、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处置设施,使得示范片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整治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清运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3.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田园清洁”示范工程,使得示范片区村庄畜禽养殖布局符合当地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两禁”区要求,做到人畜分离、畜禽集中养殖、集中治理,养殖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通过集中力量实施以上示范工程,在三年时间内,集中连片整治一批环境问题最为突出、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村”,使当地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群众切实得到实惠。
(三)示范效应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在有效解决示范片区的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的同时,取得以下示范效应。
一是建立完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通过示范工程实施,促进农村环保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制定有益农村环保的经济政策和投融资政策,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资金效益。通过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带动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以农村环保为主线,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在改善农村环境状况的同时,为农民增加收入、降低生产成本创造条件,实现资金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三是推广农村环保实用技术。以示范工程为载体,推广一批低成本、高效率、易维护的农村环保实用技术。
四、配套资金筹措
我省需筹集配套资金7.5亿元,每年筹集资金2.5亿元,其中:省级2亿元;市县0.5亿元。
省级配套资金2亿元中,省环保厅负责落实0.9亿元(含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资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落实0.3亿元,省农业厅负责落实0.2亿元,省水利厅负责落实0.3亿元,省移民局负责落实0.3亿元。省级配套资金不改变现有各专项资金下达渠道,但要求安排示范片区的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不少于上述金额。省发展改革委等其他相关部门在项目和资金安排时优先支持示范片区,共同形成合力,支持示范区完善配套设施。市县配套资金由地方政府自行筹措,鼓励多渠道筹措配套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农村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顺利开展,省政府成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
1.职责分工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实行省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省直部门抓点促面、督促检查、协调指导,设区市政府总体负责、组织落实,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要求,加强对全省示范工程实施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明确目标和任务,统筹协调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
设区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内连片整治工作负总责,并根据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建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连片整治示范工程的组织落实、协调推进和考核验收。
示范片区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整治工程具体负责,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片区筛选,实施方案编制,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组织实施。
省环保厅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制定示范项目管理办法。会同省财政厅负责示范片区的申报、下达,落实环保配套资金。指导推动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负责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建设工程的筛选、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财政厅牵头负责制定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牵头会同省环境保护厅等有关部门落实省级配套资金,督促市县配套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统筹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的安排使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水利厅指导推动“水源清洁”示范工程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片区的筛选、安排配套资金和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国土资源厅指导推动“水源清洁”示范工程涉及矿山污染农村饮用水源整治工程。负责对矿山污染农村饮用水源整治建设片区的筛选、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指导推动“家园清洁”示范工程。负责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片区的筛选、安排配套资金和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移民开发局指导推动“家园清洁”示范工程涉及库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建设工程。负责对库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片区的筛选、安排配套资金和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农业厅指导推动“田园清洁”示范工程。负责对农村畜禽养殖的治理,面源污染治理、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整治片区的筛选、安排配套资金和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发展改革委结合统筹城乡工作,整合资源,加大对示范区的支持,合力打造示范亮点。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并达到连片整治的预期效果和目标要求。
(二)措施保障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由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示范片区所在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的组织落实,并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示范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各项保障条件;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2.健全队伍,抓好落实。凡列入示范片区所在的市、县(市、区)环保局,都必须设立负责农村与生态保护工作的专门机构,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农村环保工作。所在乡镇也必须设立环保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有专人管理、推动和落实。
3.科学规划,认真实施。按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科学制定整治规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程项目,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4.加强管理,监督考核。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对工程的组织管理、整治任务、项目经费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示范片区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通报制度,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每季度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辖区项目实施情况;省级财政、环保、农业、建设、水利、国土、移民等部门对示范工程进展和成效、资金使用、设施运行、群众满意程度等进行考核,并予以通报。
农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2
富仁乡地处周至县城东北部,黑河、渭河夹道,东西长40华里呈带子状,是个蔬菜、苗木、花卉、粮食种植的农业乡,全乡8个行政村,2.2万人口,交通偏僻,信息闭塞,文化落后,农村治安任务比较繁重。近年来,乡综治办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把造福一方,保一方平安,忠实践行“不甘落后,迎难而上,顽强拼搏,发愤图强”的周至精神,作为政治责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遏制案件高发势头,使全乡呈现出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经济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连续多年荣获市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一、思路明确,把综合治理工作高定位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各种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调查分析研究,坚持早预测,早决策,早处置,把工作做在前面,积极争取主动,敢于直接面对群众,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想方设法,化解矛盾,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满意,使各项综治工作目标更明确,任务更具体,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化创建,把基层基础工作做扎实三、攻坚克难,把治安防范体系筑牢固
综合治理的根本任务就是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乡综治办立足全乡实际,针对全乡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实际情况,在全乡推行了以“支部书记六大员”为主要模式的治安防控体系,把此做为创建“平安乡”活动的载体,使全乡农村呈现出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经济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
“支部书记六大员”,即村党支部书记担当起“六大员”。即法制建设决策员、普法教育宣传员、“一队两会”司令员、社会治安信息员、承办案件治安员、为民办事服务员。同时,为了规范管理,使“支部书记六大员”工作程序化、制度化,我们要求,支部书记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并做到“四有”,即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规划、有工作日记。从而强化了他们的责任意识,规范了他们的职业行为。实践证明,“支部书记六大员”治安防控体
系的推行,强化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了依法治村进程;构建起全新的治安防控体系;促进了“平安周至”创建活动的纵深开展;搭建起了打击犯罪的坚实平台,有力地提升了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
四、严打整治,为改革发展创环境
乡综治办紧紧抓住严打整治这个首要环节,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宗旨,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问题不好就集中整治哪里的原则,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特点,连续开展了侦破命案、“严防严打”、“两抢一盗”和“命案攻坚追逃”等一系列专项斗争,特别是对震动大、危害大的团伙犯罪,坚持露头就打,决不让其形成气候;对入室盗窃、抢劫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注重稳、准、狠地打击和处理,确保“严打”斗争的质量和效果,同时,还针对本区的实际特点,对“窗口”地区、集贸市场、校园周边等复杂地区进行综合整治,使全乡刑事案件发案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五、超前防范,把治本之策做深入
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政法综治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综治观念,是保持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多年来,乡综治办持之以恒地抓宣传、搞培训、印资料。就今年而言,一月份全乡抽调多名机关干部下村入户,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知识;四至五月份,乡综治办牵头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走村串户宣传法律知识,解答群众咨询,帮助村级组织开展综治工作;六月份统一组织了全乡公职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在搞培训方面,对全乡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治保主任、民调主任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
六、突出满意,把综治队伍抓过硬
加强综治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队伍的素质,是乡综治办一贯坚持的原则。政法机关是做好综治工作的主力军,乡综治办始终坚持一手抓队伍、一手抓业务,确保了政法队伍在任何艰难困苦的复杂情况下都能经受住考验,始终保持高昂的士气和旺盛的斗志。同时,在综治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上,乡综治办聘请上级综治领导和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新时期综治工作法规和要求,使全乡综治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全乡农村呈现出政治安定、社会治安明显好转,文化生活健康向上,人民安居乐业的可喜局面。
农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3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把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通过“抓点、带线、促面”不断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集中资金投入一批,见效一批,解决我市农村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改变农村地区的脏、乱、差现象,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良性互动,促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从解决区域性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入手,把位于重点流域和区域、国家重大政策实施区、社会影响比较大的存在环境问题的村庄连片地区作为主要整治示范对象;
示范先行。选择有工作基础、具备实施条件,通过连片综合整治,可以真正起到示范效果、提供经验的地区,率先开展示范;
确保实效。把突出环境问题是否解决、区域环境状况是否获得改善、农村环境管理能力是否提升,作为衡量连片综合整治成效主要标准;
整合资源。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地方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投入,各部门涉农资金在连片项目区进行整合;
逐步深化。在先期示范、总结经验基础上,按照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支持重点,逐年扩大整治范围,逐步达到片片相连、整体改善。
(三)时限划分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56号)要求,我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时限为—2013年,3年示范成效评估基准年为年。按照年、年、2013年三个阶段逐步推进,1年进行项目成效小评估,3年进行成效大评估。
二、目标任务、预期成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建设,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设我市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乡镇环境监督与管理机构、农村环境监督与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效解决市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以及禽畜粪便等污染环境问题,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区域农村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得到提高;使我市农村项目实施地区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农村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得到改善,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处理,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展开,环保实用技术逐步推广,公众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村环保体制基本形成,推出一批典型示范经验。
(二)具体指标
根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办法(试行)》、《部级生态村创建标准》、《省社会主义农村建设指标》、《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指标要求,从示范区域环境整治效果、农村环保监管能力、环境宣传教育等三个方面确定我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实施方案指标体系,共计13项指标作为综合整治成效评估指标。
1.自来水普及率≥90%,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80%(污水集中处理模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60%(污水分散处理模式)。
3.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4.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70%。5.户外道路硬化率≥90%。6.林木覆盖率≥35%。7.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80%。8.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50%。9.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50%。10.有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11.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乡镇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行政村配备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12.村容村貌:村有卫生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到位。柴草、杂物、畜粪等分类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残墙断壁、乱涂乱画、乱堆乱放等现象。
13.群众满意度≥90%。
(三)预期目标
1.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通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全面完成连片整治区域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饮用水源保护设施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截污设施建设,取缔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搬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村民,使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
通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建设一批适合农村特点的、相对完善的、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处置设施,使示范区域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整治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清运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3.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
通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使示范区域村庄畜禽养殖布局符合当地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区要求,做到人畜分离、畜禽集中养殖、集中治理,养殖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
通过实施农村连片整治,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农村环境突出问题,使当地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群众切实得到实惠。
三、整治范围、整治重点、项目选取原则
(一)整治范围
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对连片村庄统一综合整治。优先治理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建设区域(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示范村、循环经济试点村、型农村社区、迁村并点区域、土地综合整治区域、移民迁安村),交通枢纽和工矿企业周边,风景名胜区,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两侧等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区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村庄,逐步在其他区域推进。
(二)整治重点
按照国家、省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主要支持内容,我市的整治重点为: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拆除、截污及隔离设施建设、标志设置等。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根据取水点位置、供水量、取水方式不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2.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将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规模较大的村庄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无(微)动力处理设施、氧化塘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
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循环农业。重点加快固液分离、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工程建设,强化畜禽养殖小区及畜禽散养密集区的污染治理,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4.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对历史遗留的、无责任主体的农村工矿污染进行治理,特别是对工业企业“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导致的周边农村地区水源、居住区、农田污染进行治理。
(三)项目选取原则
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的实施方案》(〔〕11号)明确的重点地区基础上,优先支持以下项目:
1.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存在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反映特别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需要通过连片村庄同步治理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村”集中分布地区;
2.可以充分发挥连片整治效果的饮用水水源集中区和重要湖库,农村污染贡献较大的次级河流周边地区以及国家南水北调、“两型”社会建设、统筹城乡配套改革和生态移民等重大工程和政策实施区;
3.经济基础条件好、有辐射带动作用、城市周边、县政府附近、乡镇政府所在地、交通干线两侧、风景名胜区附近的村庄。
4.已有一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础(包括已经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整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建成等),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在1-2年可以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
5.环境问题相类似,通过集中连片治理可使多个村庄同时受益的地区。
四、整治项目技术方案选取
(一)技术方案选取思路
根据《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和有关技术文件要求,村庄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技术路线是:针对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类型,在优先开展污染物源头削减、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和分类指导的原则,推进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城镇与周边农村污染治理相结合、农村生活与农业生产污染防治相结合,尽可能选取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已建环境基础设施、操作简便、运行维护费用低、辐射带动范围广(突出连片效益)的技术模式,并注重技术集成和改进创。
(二)技术方案选取模式
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并且建有污水排放基础设施的连片村庄,可采取合流制收集污水;对于人口分散、干旱半干旱地区、经济欠发达的连片村庄,可采用边沟和自然沟渠输送,也可采用合流制。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①治理区域范围内村庄布局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连片村庄,宜采用无动力的庭院式小型湿地、污水净化池和小型净化槽等分散处理技术;②村庄布局相对密集、人口规模较大、经济条件好、村镇企业或旅游业发达的连片村庄,宜采用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和人工湿地等集中处理技术,其中,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须按照功能区水体相关要求及排放标准处理达标后排放;③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符合接入要求的村庄污水可采用城乡一体化处理技术模式。
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①区域城镇化水平较高、经济较发达、交通便利的连片村庄,要采用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技术模式,村庄配置完善垃圾收集/运输系统,乡镇建设可覆盖周边村庄的区域性垃圾转运/压缩设施,纳入县级以上垃圾处理设施统一处理;②布局分散、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的村庄,要在优先推行垃圾分类(大大减少需处理垃圾量)基础上,选取有机垃圾与秸杆、稻草等农业废物混合堆肥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定期运到附近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系统:①源头控制技术:包括通过优化饲料配方、提高饲养技术、改进清粪工艺等措施减少养殖污染物产生量和处理;②畜禽养殖粪污利用和处理技术:养殖区周边有足够的可以消纳粪污的农田,则粪污应首先进行固液分离,固体粪污制造有机肥,废水经处理后还田利用,但采用还田综合利用技术,粪肥用量不能超过作物当年生长所需养分的需求量,在确定粪肥的最佳施用量时,需要对土壤肥力和粪肥肥效进行测试评价,并应符合当地环境容量的要求,没有充足土地消纳利用粪污时,应建设区域性有机肥厂或处理(处置)设施;③位于各地划定的限养区的养殖小区和散养密集区要考虑采用治理达标技术。
连片村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历史遗留工矿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的选取,应根据污染源类型和当地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选取适宜技术开展治理。
五、运行管理
各县(市)、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探索项目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项目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发挥作用。各个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明确项目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管理责任主体、运行与维护监督、运行与维护管理方案。各县(市)、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可以在“自愿、自主、自用、自管”的原则基础上,建立环境保护公司、县级工程管理委员会、物业公司、农村环保合作社、农户自主管理分户治污设施等种形式的管理机制与模式。
整治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加强所属乡镇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定期培训治理设施后期运行管理人员,不断开展农村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六、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
按照《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试行)》(财建便函〔〕17号)的具体要求,坚持逐级上报、专家审核、层层筛选的原则。项目由县(市)、区政府组织申报,市财政、环保部门审查,经市政府同意,报省财政厅、环保厅初审,经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环保部备案,并下达各市组织实施。
(二)项目实施
乡镇政府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具体项目建设。乡镇政府在省财政厅下达资金预算20个工作日内,将经市财政、环保部门审核同意的项目实施方案报省财政厅、环保厅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善后报省环保厅备案。项目一经批准,申报单位不得擅自调整、改变建设内容,不得降低目标要求、压缩投资规模。如确需调整,须经市财政、环保部门审核同意,报经省财政厅、环保厅批准。项目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由县(市、区)环保、财政局根据整治项目实际统一安排招投标,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具体项目施工。县(市)、区环保部门在项目实施2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设计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工程预算书、工程施工合同等材料报市环保局,汇总后报省环保厅备案。市环保、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督促和考核验收,并在县(市)、区政府提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申请1个月内组织相关部门及行业专家开展验收,市环保部门在项目通过工程验收40个工作日内将工程竣工报告、项目决算书等报省环保厅备案。省直管县、财政直管县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环保厅依照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三)实行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公示制
各级环保、财政部门要及时在当地主要闻媒体、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布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及验收考核情况。乡镇政府要会同村委会将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安排在村庄张榜公布。
(四)时限要求
整治项目建设期为1年,各项目实施方案要明确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列出工程量进度与时间对照表,作为项目实施进度后期考查依据。
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应于年6月2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7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8月20前开工建设,11月底前主体工程完工。、2013年度工作进度按省、市当年工作部署要求进行。
七、资金管理
(一)整治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将在三年内向我省投入专项资金9亿元,用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其中年2.5亿元、年3亿元、2013年3.5亿元。中央和地方财政按1:1的投入比例。省、市、县三级资金配套比例为3:4:3,省直管县、财政直管县省、县两级资金配套比例为5:5。市、县配套资金由市、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鼓励县(市)、区增加配套资金。
要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市直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职责,在安排项目资金时优先支持农村环境整治片区,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将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沼气、电力、通讯、绿化等设施建设资金向农村环境整治片区集中。各县(市)、区政府要按此要求集中使用各项涉农资金,集合部门优势,整合区域资源,扩大综合整治成果,真正形成规模效应。
(二)资金使用方向
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全局、点面结合、示范先行的原则,省政府将省会城市--郑州、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信阳列入了重点整治支持的城市。重点支持我市农村型社区及经济基础条件好、辐射带动作用强、有一定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基础、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地方积极性高、资金配套有保障的地方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三)整治项目运行维护资金来源
各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中要明确项目治污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来源、经费数额,以及资金保障方案。县(市)、区政府可以采取政府投入、从受益者收取适当费用、生态补偿、市场化运作等形式获取运行维护资金。
(四)资金拨付程序
按照《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省财政厅将根据已确定的项目,先行全额下达中央资金预算指标。市、县(市、区)配套资金到位后,市财政、环保部门向省财政厅、环保厅提出申请并提供市、县(市、区)配套资金预算指标文件、资金到账凭证等资料,省财政厅、环保厅审核确认后按资金配套比例下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对于配套资金不落实的市、县(市、区),省财政厅不再下达省级配套资金,同时,还要收回已下达的中央专项资金。为确保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顺利实施,各县(市)、区必须在中央资金预算指标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将配套资金预算指标文件及资金到账凭证报市财政局和市环保局,汇总后连同市配套资金预算指标文件报省财政厅和环保厅,申请省级配套专项资金。
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核算制和分期分批拨付制,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项目完成进度分期分批拨付项目资金。由项目施工单位向乡镇政府提出报账申请,并附有效报账凭证;乡镇政府根据实施进度提出申报意见,经县级环保部门审核,由县级财政部门核拨给施工单位。乡镇政府在项目通过验收1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决算,报县级环保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项目尾款;县级财政部门在项目决算审查通过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尾款拨付给施工单位。
(五)资金监管
市财政局会同市环保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将相应扣减或取消安排下年度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照上级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政务公开的原则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下成立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副市长刘森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洪建、市财政局局长熊西庆、市环保局局长路文忠担任,成员由市环委会其他14个成员单位、市委农办及市畜牧局的主要领导组成,统一领导全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应根据本地实际,成立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组织实施的领导。
(二)明确职责
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务求实效。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卫生局配合;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配合;
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市农业局、畜牧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农村道路整治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配合;
乡镇绿化工作: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农村改厕工作:市卫生局(爱卫办)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市农业局(市农机局)牵头,市畜牧局配合;
农村清洁能源普及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局、环保局配合;
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工作:市农业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农村地区矿山企业周边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配合;
农村环保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备和村容村貌整治等综合性工作:县乡政府负责。
(三)加强督导
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县级政府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工作制度。县(市、区)环保、财政部门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市环保、财政部门汇总后于每月月底前报省财政厅和环保厅。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进度和成效,资金到位和安排使用,后续管理措施与制度的建立等内容。市环保局、财政局对工程管理、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分析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宣传推广先进经验,确保项目在既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农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4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平安建设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进“三大建设”,围绕“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重点抓基层、打基础、保平安工作,大力加强农村治安防范设施建设,动员基层党政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镇、村(社区)创建活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农村盗窃等多发性案件的发生,使全镇农村侵财型案件得到明显下降,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目标任务
根据镇年政法工作要求,在全镇街道、农村主要道路及工业园全部安装视频监控探头,要求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安装和管理工作,村(社区)警务室建立值班接处警平台,当在本辖区内发现可疑人员或违法犯罪时,值班人员迅速通知巡逻人员处置情况,力争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年全镇要建设完成3个高标准的村级视频监控中心和6个视频监控技防村,镇、村(社区)、工业园区视频探头安装数超过100只。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村(社区)、企业要根据镇政法工作要求,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实施”的原则,把本辖区内的主要道路、村民集中居住点以及外来流动人员多、治安情况复杂、案件多发地段等作为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设施的重点,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推进目标,落实工作措施,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安装和使用视频监控设施的型号和数量。按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技防镇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时间要求。年上半年完成2个高标准村级视频监控中心建设,下半年完成1个高标准村级视频监控中心和6个视频监控技防村的建设任务,年底前实现技防设施覆盖全镇的工作目标。
(三)宣传发动。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设施,能有效震慑违法犯罪人员,有效记录违法犯罪情景,为公安机关快速有效侦破各类案件提供第一手资料。各村(社区)要采用发放有关技防产品资料和利用黑板报、画廊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小区、工业园区、村民居住点,广泛开展宣传,对技防产品的规格、价格、质量、效果等方面要向群众公示,使群众了解技防设施,爱护技防设施,使技防设施在农村治安防范工作中真正发挥作用。
(四)抓好落实。各村(社区)要在认真调查摸底、实地勘察、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方法,组织做好镇与村、安装公司之间的签约工作。具体工作要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扎口实施,统一管理,切实把实事办好。各村(社区)综治办要对安装使用技防设施情况加强管理、检查和考核。安装结束后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技防设施进行检测和验收,并明确由安装公司落实人员对该设施(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
四、经费保障
各村(社区)根据本单位的安装工作计划,向镇政府提出申请,标注要求安装技防设施的品牌、规格、数量和价格,由政府、公安部门进行审核后,凭合同、验收单及结算凭证到政府办理补贴手续,政府按该单位总投入资金的60%进行补贴,支持完成技防建设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设技防镇,实现技防设施全覆盖,安装使用视频监控系统是年度政府八项实事工程之一,是镇政府的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也是开展农村“家庭小技防”工程的延伸和发展,是适应农村治安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也是提升农村社会治安防控水平、深化新一轮平安双凤建设的需要。开展技防镇建设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面广量大,投入资金量大,必须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积极作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形成党政分管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技防镇建设工作是今年全镇综治和平安创建重要工作任务之一,纳入镇年度综治和平安创建检查考核和评比先进的重要内容,与绩效考核挂钩。各村(社区)综治办要认真抓好此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做好组织协调管理和检查、监督,公安部门要积极参与,严格把关,互相配合,密切协同,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农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5
我县是一个山区农业县,国土面积2372平方公里,山大人稀,居住分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十分繁重。我县总人口20.6万,农业人口占到全县人口总数的90%以上,农业人口分布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99%以上。这一数据说明:我县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重点就是要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从全县的整体形势来看,到年,全县治安形势总体平稳,呈现出“八无”格局:无集体到市赴省进京上访,无影响全市稳定的,无在全市有影响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无群死群伤治安事故,无在敏感时期、重大活动、要害部位发生的安全保卫事故,无政法干警犯罪案件,无重特大火灾事故,无涉爆涉枪案件和事故,“”控制达到“三个为零”。去年在开展争创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的过程中,通过发放《群众安全感调查问卷》调查,人民群众对我县社会治安安全感比较满意、满意的占95%以上,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逐步提高,农村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
但从我县来看,农村不稳定因素仍然不少,治安形势仍不容乐观,农村山林田界纠纷、婚姻家庭矛盾、青少年违法犯罪等仍然是影响农村社会治安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影响我县农村社会治安的主要因素
通过调研和思考,我感到,当前影响我县农村社会稳定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一是刑事案件增多。年,全县发刑事案件146起,比上年同期上升14.1%;破案111起,破案率为76%;其中发“八类”重大刑事案件9起,比上年同期下降50%,大要案破案率77.8%;发命案2起,全部侦破,破案率为100%;没有发生投毒、绑架等恶性刑事案件;破隐积案38起,比上年同期多破17起。主要是杀人、抢劫、、敲诈勒索、伤害、盗窃、纵火、寻衅滋事和破坏生产经营九类犯罪。尤其是盗窃类的侵财性案件比较突出,近年农村中盗窃类犯罪占到全部刑事案件的70%以上,盗窃的目标主要是现金、家用电器、摩托车、家禽家畜及农用物资。另外,破坏农村生产经营类犯罪,前几年来在各乡镇都有发生,主要表现是:砍果树苗木,毒杀别人家禽家畜等。二是治安案件时有发生。主要是打架斗殴、小偷小摸、、酒后滋事四类。近年来,全县共查处治安案件每年都呈高发态势;另外,“黄、赌、毒”等治安问题,近几年也开始“下乡”,从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县登记在册涉嫌吸毒人员有20多人,据掌握的情报反映,实际吸毒人员已超过40人。年轻的居多,涉及到渔洋关镇、镇、仁和坪镇和采花乡。吸毒人员逐年增加,许多吸毒人员往往都是靠贩毒、偷盗、抢劫等犯罪来获取毒资,成为危害我县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新的不安全因素。“赌”的问题近年来也有了新的动向,主要是地下“”、“赌码”等问题。这几年我县公安机关在渔洋关、仁和坪镇开展了专项打击地下“”、“赌码”行动,以及聚众案。三是山林土地纠纷突出。农村山林土地纠纷历来是影响我县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2004年减免农业税费之后,这类矛盾纠纷更加突出。从县司法机关近年来调解的各类纠纷来看,涉及农村山林土地的纠纷高达100件左右。这类矛盾,有的是邻里之间争山争田发生的纠纷,有的是父母兄弟姐妹之间争山争田发生纠纷,有的则是与项目建设单位因占山占田补偿发生争议,如修公路、修电站等占了农民的山田,发生补偿纠纷。四是婚姻家庭类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改革开放以后,带来了农村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婚姻家庭纠纷在农村越来越突出,尤其以一方打工者为多。近年来,我县法院受理的婚姻家庭案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比例占35%左右,也就是说法院每受理三件民事案件,就有一件是婚姻家庭类纠纷。这类矛盾纠纷的主要表现是:表现一,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不稳定家庭增多。表现二,非法婚姻现象突出。农村女青年外出务工的增加,导致农村男女比例严重失衡,出现了“光棍汉”的特殊群体,少数人置法律、道德不顾,违法婚姻、非法姘居等现象在农村“见多不怪”,成为引发矛盾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表现三,赡养矛盾增多。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随着人口外流的加剧,居乡老、弱、病、残人口增加,实际供养人数在减少,另一方面,有些人置传统美德于不顾,即使有几个兄弟姐妹,都有赡养能力,但相互推诿扯皮都不尽孝,不赡养老人的例子也不少。如县法院前两年审理了一件赡养纠纷,原告镇肖某,今年八十多岁,生有五子二女,除一子在家外,其他子女均出门做媳妇或上门做女婿。在家的儿子接受了父母财产和山林土地经营权,负责肖某生养死葬。后来,肖某与儿子发生争执,儿子不愿奉养老母,肖某走投无路,只好在公路边用四捆苞谷梗搭棚遮寒。在县法院的努力下,肖某的生活才得到保障。五是“”、“旷野窄门”等活动有所抬头。目前,我县“”组织已得到有效控制,但“旷野窄门”顽固分子活动频繁,涉及到全县八个乡镇10多个村。他们散布信神能治病、信神能保平安、能吃到生命粮等谣言,蛊惑人心,诱骗群众参加组织。六是群体性矛盾增多。群体性矛盾及事件诱因较多,特别是乡村公路和重点项目建设极易诱发;群众集体上访明显增加,农民工工资不到位问题,山林土地补偿纠纷,镇油菜坪村部分村民与水尽司三级电站产生的电站权属、电价及土地争议等问题;香党坪农场因改制补偿问题都发生了集体到县、市有关部门上访的事件。七是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上升。受教育体制改革的影响,我县每年都有近两千名青少年从学校流向社会。这部分人中的大部分由于不能就业,外出务工又缺乏必要的技能,长期在外游荡,有些青少年受到了许多不良思想和行为的影响,又缺少必要的生活来源,许多人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从县公安机关统计的数据来看,近几年我县青少年违法犯罪主要集中在两类犯罪,一类是侵财性犯罪,尤其是盗窃、抢劫居多。另一类是暴力性犯罪,杀人、、伤害、寻衅滋事等。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因素远不止以上七种,如农村流动人口的管理、“两劳”释放人员的管理、农村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管理、森林防火、乡村道路运输安全等,这些问题都是不容忽视。
二、当前影响农村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主要原因
综合以上调查分析,我认为当前我县农村存在各种不稳定因素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五点:一是群众文化素质偏低,法治观念不强。农民文化素质不高,导致许多人在处理问题时方法简单、粗暴。从近年我县发生的命案来看,近80%的犯罪人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有近20%的人是文盲。由于文化程度不高,他们思维简单,遇事不能冷静思考,不能克制自己,不懂寻求解决问题的正当途径,而更多的是争强好胜,刀棍相见,大打出手,以致发生命案。同时,文化素质不高,群众缺乏必要的鉴别能力,导致非法婚姻和在许多村都存在。且法治观念不强,许多人犯了法自己还不知道。二是防范意识不强。在我县农村,群众脱贫致富的情绪高涨,大部分人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发展经济上,忽略了治安防范和管理,加之农村技防、物防条件相对落后,在治安防控方面出现一些漏洞,给了犯罪分子可趁之机。三是警力严重不足。我县国土面积大,人民群众居住分散,治安防范的工作量极大,但我现公安系统总共只有120多人(包括行政、事业编制10人),其中县公安局机关20多人,其他业务部门如刑警大队、经警大队、交警大队、国保大队等60多人,真正到基层派出所抓治安防范的只有40多人,也就是说派出所每一名干警平均要管辖49平方公里的地域,警力严重不足。公安机关接处警任务繁重,平均每天接警10次以上,每次接处警都要出动车辆、警察去调查核实,牵扯了大量的警力和精力。四是综治基层基础力量薄弱。从近几年我县发生的矛盾纠纷来看,大部分是因为山林田界、婚姻家庭纠纷等因素引起,只要矛盾纠纷一发生,我们的基层治保、调解组织早知道,早介入,早化解,很多“民转刑”完全可以防止。但也有一些基层干部在矛盾纠纷面前“怕”字当头,一怕结仇,二怕当事人纠缠不休,“惹火烧身”,三怕处理不好两头受气,致使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得不到及时处理,导致矛盾激化,小事拖成大事。五是深化农村改革的措施尚有差距。在完全取消农业税费之后,农村山田土地分配不均的矛盾进一步显现,村级债务化解问题,没有完善的配套改革措施,都极有可能产生新的社会矛盾。另外,每年都有大量的农民进入城打工,一些歧视性政策,他们的居住权、子女受教育、医疗、社会救济等无法保障。在这样的生存状态下,一些农民心态失衡,出现仇富心理。在不能通过正当渠道获得收入时,就走上了犯罪道路。这种因素日益成为农村社会乃至整个社会治安不稳定的隐患。
三、当前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对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