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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问题整改方案(收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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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问题整改方案篇1

确保坚决打赢全州农村危房改造攻坚硬仗

——文山州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报

全州脱贫攻坚进入最吃劲、最关键的时期,作为“两不愁三保障”最直观、关注度高的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悉心指导帮助下,全州上下聚焦中央专项巡视、省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聚力攻坚克难,补齐短板弱项,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州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

2017年至2019年8月10日,全州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63324户,其中4类重点对象121740户(2017年42000户、2018年37291户、2018年提前实施纳入2019年计划19667户、2019年剩余26995户);非4类重点对象无能力建房户41150户。从全省来看,我州危房改造量仅次于昭通市(199093户)和曲靖市(177678户),居全省第三。对比昭通、曲靖、文山三州市人口、地方财力、国土面积,凸显文山州农村危房改造较昭通、曲靖和全省大部分州市,地方财力支持更显薄弱、危房分布更分散、工作任务更为困难艰巨。

2019年是文山州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是文山、麻栗坡、马关、丘北、富宁五县(市)脱贫摘帽的决胜之年,也是实现全州农村危房全部“清零”的攻坚之年。截至8月10日,纳入2019年计划的46662户4类重点对象危房已竣工46261户,竣工率99.14%;非4类重点对象无能力建房危房户41150户已竣工41129户,竣工率99.95%。目前全州剩余401户4类重点对象危房、21户非4类重点对象无能力建房户危房未“清零”,预计9月底完成“清零”。

二、近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作为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行业扶贫部门,年初与八县(市)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形势研判,及时采取对策。今年以来召开四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调度推进会,通过现场观摩、深入交流,查找农危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工作推进中“症结”所在,寻找工作突破口和实现路径,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安排部署具体工作。

(二)强化督战机制,狠抓问题整改。为切实抓好中央专项巡视、省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抓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暨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工作通知》《关于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场推进会通报问题的整改方案》《关于做好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发现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督促各县(市)举一反三对存在问题全面梳理研判,对照危房“清零”标准,全面摸准突出问题并逐一整改销号。

同时,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片调研和技术指导服务组,先后10余次到包片县(市),深入乡村农户,现场指导解决技术难题,跟踪督导各县(市)问题整改工作。并于2019年1月8日将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未清零疑似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州纪委监委。近期,结合全省2017-2023年88个退出贫困县住房安全有保障问题排查指导服务工作,组织精兵强将与省第十指导组合兵一处,对文山市、麻栗坡县、马关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开展省、州联合督导,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准落实到位。进一步督促指导砚山县、西畴县加大扫尾攻坚力度,抓紧问题“清零”,做好、做足、做细、做实迎接国检相关准备工作。今年以来,先后与州政府督查室、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省住建厅指导组共同开展督查检查、明察暗访工作。

(三)配套政策措施,督促纠错纠偏。针对全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加快解决文山州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有偏差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山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手册(2019年5月修订)》,并严格对照《云南省贫困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说明》住房安全标准,全力指导督促纠正我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政策落实有偏差的问题。同时与州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住建发〔2019〕17号),进一步明确全州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要求,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加强培训交流,强化政策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调配盈江县、宾川县、禄劝县分别与文山、丘北、广南就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结对帮扶。同时邀请省住建厅专家于3月7日和26日对全州近1600人次进行政策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全州组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技术业务培训累计上万人次。通过结对帮扶、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对政策的理解运用能力,提升危房改造劳技人员技能水平,为我州继续全力推进危房改造任务“清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加强协同配合,精准危房存量。按照5月23日全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5月24日全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安全住房排查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质量安全工作业务培训会议要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与州扶贫办共同起草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精准4类重点对象并抓紧做好房屋安全等级认定及安全认定牌贴挂工作的紧急通知》(文开组办发〔2019〕26号),要求各县(市)组织扶贫、民政、残联、住建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对照省下发的2014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名单,逐户识别身份,逐户开展4类重点对象房屋安全等级认定挂牌工作,“应纳尽纳”同步排查锁定纳入2019年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名单。

根据各县(市)上报数据,全州共完成2014年以来334114户4类重点对象房屋安全等级认定工作,其中经认定达到A、B级安全住房可贴挂安全认定牌328957户,正在组织竣工验收及正在施工5157户。上报纳入2019年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任务数45464户(含2018年提前实施纳入2019年计划19667户),较6月20日旬报数据增加3015户,省级正在组织相关部门校核审定数据,将于近期最终锁定数据。

(六)因地制宜,改善农村环境。按照改造后房屋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和“厨卫入户、人畜分离”标准,加快实现危房改造与人居环境整治“双提升”、“弄干净、摆整齐、搞绿化、建文明”的要求。各县(市)积极研究探索改善人居环境方法路径。如西畴县坚持“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鼓励自筹”的方式,制定农户改善人居环境补助政策,对自愿实施庭院、卫生厕所、圈舍、入户路改造的农户,给予一定资金补助;丘北县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同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积极探索“改、拆、造、清、建、管、教”的工作模式,在大力实施危房改造的同时,着力拆除农村废弃房屋、圈舍、露天厕所以及其他乱搭乱建建筑;在拆除预留的空间新造“小菜园、小花园、小果园”;认真清除村内的草堆、柴堆、粪堆;积极建设户厕、公厕和禽畜圈舍;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完善清扫保洁制度,强化环境卫生管理;通过爱心超市引导、村规民约约束,教育群众形成良好习惯,改善村庄环境。

三、主要问题

(一)主要问题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赴文山州开展住房安全有保障问题排查工作情况反馈》大致相同(详见附件1);

(二)群众工作、举证工作、拆旧工作将是下半年“啃硬骨头”的重头戏,少数县(市)的重视程度以及力量的统筹调配不够充分;

(三)后续资金经费保障更为困难。各县(市)在财力支持上已竭尽全力,下半年查缺补漏问题整改以及非4类重点对象无能力建房危房户改造客观上会由于缺乏资金产生影响,鉴于文山州实际,建议恳请省对我州进一步给予专项倾斜支持。

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拿出“绣花”功夫,以钉钉子精

神坚决打赢全州农村危房改造攻坚硬仗。

(一)突出抓好与省第十指导组联合开展住房安全有保障问题排查这个契机。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7—2023年88个退出贫困县住房安全有保障问题排查工作指导实施方案》,省第十指导组拟于7月、8至9月、10至11月三个时段深入实地排查问题、指导督促整改、跟踪问效等工作。我们将继续服务和配合好省第十指导组开展工作,把省、州联合督导作为行业扶贫的重要工作抓手,最大限度提高省、州联合督导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文山州退出贫困县如期顺利实现脱贫退出。

危房改造问题整改方案篇2

关键词: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原则;措施

中图分类号:[F2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Abstract:thedangeroushouserenovationprojectisamajorprojectofpeople'slivelihood,fullyembodiestherulingforthepeople,andtotheconceptofpeople-oriented,ispromotingthecoordinateddevelopmentofurbanandruralareasimportantstrategicmove,thedifficultyisthevitalinterests.Thisarticlethroughtothedangeroushouseformationcauseanddangeroushousereconstructionworkshouldseizetheprincipleanalysis,andputforwardtheacceleratingruralreconstructionoftheworkofthosemeasures,thehopecancausepeopletothecountrysidebasichousingsecurityconstructionattention.

Keywords:thecountryside,dangeroushousemodification;Basicprinciples;measures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户住房问题,既是现实的需要,也是改善农民群众居住条件、改变农村环境面貌、缩小城乡差距、推动新农村建设再上新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集中体现,是合民心、顺民意、符民愿的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也是一项涉及面广、操作复杂、难度较大、要求较高的系统工程,需要在政府的主导下,站在新的高度,采取新的对策,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

一、农村危房形成的原因

从现象看,农村危房中,大部分是六、七十年代的土坯房,有的房子内用椽子顶着,有的房檐塌了,有的房顶透着阳光,有的房墙到处是裂缝。从本质看,由于这些危房户大都经济困难,无力筹集建房资金。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原因:

1.自身经济条件差。农村危房户家庭底子薄,没有资金力量翻建或维修房屋,来钱的路子又少,仅靠种植业收入维持正常生活,无再多积累。

2.分散五保户、低保户居多。大部分危改对象系受灾返贫型、债务积压型、鳏寡孤独型、大病返贫型等人员,这些危房户中的家庭主要是丧失劳动能力,或家中有患重病的,并借了一屁股债,家中有点积蓄全部用于看病或还债,只能勉强度日或靠低保金维持生活,无力翻建房屋。

3.自然灾害频发。各种自然灾害频发和部分人为因素(如开采矿产资源等)造成的山体滑坡、地面坍塌等,导致房屋的倒塌或房墙的到处裂缝等。

4.存在懒惰思想。极少部分人好逸恶劳,等、靠、要的思想非常严重,总认为“粮要政府给,房靠政府建”。

二、农村危房改造的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农户自愿的原则。列入改造对象的农村困难农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政府在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同时,要充分尊重困难农户改造危房的意愿。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并有代建意愿的,政府可帮助农户选择技术可靠的施工队伍代建。

2.坚持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地要区别轻重缓急,统一规划,分批实施,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本着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优先安排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确保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3.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要充分考虑农户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引导和帮助农户建设安全经济、美观适用的房屋,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

4.坚持政策公开、阳光操作的原则。要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要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做好补助对象的确定工作。要建立补助对象基本情况和审查结果公示制度,全过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措施分析

1.科学规划,体现特色

要根据各地的地形、地貌和文化特点,将农村危房改造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村庄整治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编制布局合理、体现地方和民族建筑风格的科学规划,配套帮助农民群众改善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充分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和民族特色,为发展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创造条件。要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从实际出发,改造和新建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农村危房的改造建设。在规划选址上,对新建住房,特别是集中连片的房屋,要按照宜于建筑、交通便利、生活方便的原则选址,对宅、厕、水、路、电等进行统一规划,力求危房改造工程整齐、美观、实用。

2.坚持突出重点,协调发展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标准要求高的系统工程,在工作方式上,突出改造重点,多模式推进,保证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序性和协调性。一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在总体布局上,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惠民生与促发展统筹推进,组织力量攻坚克难,使农村危房改造与其他工作协调发展;二要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在关键环节上,把资金筹措、质量监管作为重点,坚持农民自筹为主、其他补助为辅的原则,采取财政补助、社会捐助、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办法,积极整合各类涉农项目和资金,统筹解决资金瓶颈问题。

3.坚持科学运作,稳步实施

根据贫困户的困难情况和房屋的危险程度,优先安排严重的进行重点帮扶,其余的分期、分批逐渐解决。危房改造不是锦上添花,是解决“住有所居”的问题,危房改造的核心对象是“极贫”和“极危”户,要有正确的导向,量上要严格控制、实事求是。一是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要以重度危房户、五保户和地质灾害户危房为重点,先解决最危险、最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确保“极贫”“极危”群众的住房安全。后解决其他类别和等级的危房户,量力而行,分批进行改造;二是要好字优先,能快则快。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抢时间、赶进度,各项工作能够提早的尽量提早,尽可能快的让危房户住上新房子,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较大成效。要在相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同时,统筹推进农村道路、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繁荣和发展农村市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4.建立健全及时准确的纸质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录入制度

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首先,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公示、审批、协议等相关资料。其次,同步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化录入,是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按户登记、动态录入的危房改造农户数据,实现对危房改造农户相关信息的快速查询、汇总数据的实时生成和有关统计指标的动态分析,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有效监督政策执行情况,为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科学依据。

5.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危房改造质量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严格督查抓落实的工作机制。①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适当控制面积,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和安全舒适的房屋;②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对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跟踪检查,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协议,明确施工内容、工程质量、建设时间、安全责任等;③及时组织力量对竣工的房屋进行逐项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限期解决,确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④实行严格的建房责任制、验收责任制及验房备案制度,严防建房材料以次充好、施工中偷工减料和建房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四、结语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只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用科学发展观认识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才能逐步构建具有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危房改造机制,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与要求。

参考文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技术导则[R].

危房改造问题整改方案篇3

关键词危房改造改造的细节保障措施

1前言

广义的危房改造不是单纯的房屋单体或更新改造,而是对整个街坊的综合改造。危房改造可以界定为:是对居住环境、居住功能、住房改造和完善,即对街坊内存量住房拆、改、留的综合改造。其含义是:住房的居住质量和居住功能不能满足现代居住标准的要求,从而在一定经济条件下,对居住环境、房屋质量和居住功能进行改造和完善;住房改造应是存量住房的拆、改、留综合改造,包括危房拆建、危房改造和危房保留修缮。

2危房屋存在的原因

造成固原市存在数量众多的危房屋,以及其增长势头仍在蔓延的主要原因:

2.1使用年限长

固原市的危危房屋普遍建于三、四十年代,有相当部分甚至建于清末民初时期,到现在已经大大超过了其使用年限。

2.2建造标准低

由于当时客观条件和技术水平的局限,固原市的危房屋建造普遍采用砖墙、砖木、预制板式结构,使用年限短,抗震、抗风能力差。

2.3是违章乱搭乱建

多年来,危房屋的业主、住户为了解决居住问题,违章乱搭乱建的现象非常普遍,进一步加快了危房屋的损毁速度。

2.4政策导向的消极作用。

一方面,由于固原市长期实行低租金制的房屋租赁政策,无论是经管房或私房,其租金收入都不足以对危房屋进行有效的修缮和改造;另一方面,固原市实行房屋拆迁“拆一还一”的补偿政策,对广大危房屋业主,尤其是私房业主起到一定的消极作用,他们宁愿等待拆迁,得到一套新房的补偿,也不愿意掏钱进行修缮、改造,造成了危改工作严重滞后。

2.5开发建设的负面影响

一方面,固原市有相当部分地块被划了红线,但至今还是征而不拆,房屋业主与征用单位互相推诿,致使其中的危房屋得不到最起码的养护;

3危改工作面临着的问题和困难

3.1对危改工作的认识不足

对危改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缺乏明确的总体思路。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对危改工作存在两种错误或片面的认识:一是对固原市的危房屋总体情况及其产生的原因缺乏了解,认为固原市经过这么多年的危城改造,特别是经过近几年大规模的危房改造建设,危房的现存数量已经不多,不足为患,无须再加大危改工作力度;二是对危改工作的实施情况不甚了解,认为制订优惠政策,加大对危房工作的扶持力度,会冲击正常的房地产市场。这些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固原市危改工作的总体思路一直得不到明确,未能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危城改造的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总体规划、实施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危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3.2危改工作缺乏组织保障

危改工作缺乏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部门工作不协调。固原市危改工作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其他原因,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难以跟进,协调难度较大,致使危改部门在工作实践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阻力,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危改工作的发展。

3.3危改政策不配套、不落实

一方面,固原市至今没有一部关于危改的地方性法规,也没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危改政策体系,而一些与危改工作密切相关的现行法规、政策,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到危改工作的迫切性和特殊性,导致危改工作实践中碰到不少操作性的困难。

4危房改造注意的细节

4.1找到要改造的项目

应该请专业人员对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如墙面、地面、天花板等有无明显裂纹,是否平整,有没有脱落和起砂的现象。如果存在上述问题,就要对基层进行修补处理。包括铲除墙面油污、粉化墙漆等污

物,用水泥砂浆修补不平整基层、裂缝、孔洞的缺陷。并在施工中要保证墙面干燥,并注意墙面水分不应超过6%。

4.2对门窗加以改造

危房中的门窗也应作为改造的重点之一。门窗的老化程度分为几种情况,一是木门窗如果起皮、变形,说明木材本身特性发生变化,必须拆掉得重做。如果材质紧凑,表面漆膜完好,可以在二次施工的时候贴上装饰面板,加以利用;二是钢制门窗如果表面漆膜剥落、主体锈蚀或开裂,也必须拆掉重做。

4.3对危房墙、顶面的改造

危房装修的重点要放在装饰材料上。其中以墙面的涂料为典型,危房的墙顶面基层经过长年使用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开裂、粉化、生霉等现象,这些现象如解决不当,会使后刷的涂料也出现颜色不均、表面粗糙和起皮的不良后果。这就要求对墙顶面等基层进行先期的预处理。在修补后要刷一道底漆予以覆盖,一来使基层牢固,二来可以防止今后基层因泛碱性和受潮而出现变化,然后用按比例稀释的乳胶漆进行饰面。在施工中应注意现场空气的洁净,做好防尘保护,工具上要保证没有杂物。

4.4水、暖、电是常见的改造项目

危房中的水、暖、电的改造是电子学见的装修项目,而这些项目也是最容易被忽略而且最容易出问题的。危房的地面防水、水路及暖气管线往往有许多不合理的布局,相应的改造工程量就很大。如在装修卫生间前要先堵住地漏,放5cm左右的水,进行淋水试验,如果漏水,必须重新做防水;原有水路及暖气管线要检查是否锈蚀、老化,对不合格的管路在施工中要进行更换。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如果要应运原房中暖气的位置,必须要经过当地小区的牧业管理部门或房管所的同意。这里要有一个标准,在所有的水暖改造完成后,要做到管路合理、连接紧密、无跑冒滴漏、无违章拆移。而且在施工中和施工后不能留下死角,要便于日后的维修。电是关系到居住安全的重点项目,有许多危房存在线路老化(多使用铝线)、违章布线的现象。现代家庭中电器较多,而铝线的导电性易发热,容易形成火灾陷患。

危房的改造装修要比新房装修多费一些脑筋,但如果能保持工艺标准,利用装饰手段来弥补危房的不足,将一样能得到一个温馨的居室空间。

5保障措施

5.1资金筹集和管理

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易地扶贫搬迁、扶贫移民搬迁和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与危房改造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危房改造资金。各级财政要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2技术服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了解情况,加强地方建筑材料利用研究,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结合建材下乡,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为农民免费提供必要的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完善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强化建筑工匠培训,提高服务和管理危房改造的能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危房改造问题整改方案篇4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麦呐麦呐”为你整理了这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3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为顺利完成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面对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局坚定如期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目标决心不动摇,做到早谋划早启动,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各项工作,下面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完成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我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埇桥区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区扶贫项目库,要求乡镇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区200户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

2.积极组织农村危房核定工作。我局在新冠肺炎疫情初步控制后,从2月25日开始,组织技术人员对各乡镇、有关街道排查上报的疑似危房进行逐户核定,把符合政策的纳入今年农村危房改造。

3.积极组织开展贫困户住房核验。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3〕85号)要求,全区从6月7日起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核验工作,核验工作主要由行政村书记具体负责,通过手机APP上传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照片和信息。到6月20日,共完成我区4855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信息上传工作。通过逐户核验,全区新排查并经我局评定,将106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今年危房改造计划。

4.灾后房屋重建工作。7月22日,我区遭受强对流大风暴雨天气,造成蕲县镇、大泽乡镇、芦岭镇、大店镇四个镇受灾,居民房屋损毁,乡镇共排查上报受损房屋248户,经住建局逐户核实,其中14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纳入今年危房改造计划,其余受灾较轻的房屋由乡镇和行政村组织完成了房屋修缮工作。纳入危改的全部完工验收,补助资金全部打卡发放到户。

5.定期组织巡查。8月2日,埇桥区住建局召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抽调100多人组成30个工作组,每个乡镇抽两个行政村,对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情况集中开展为期4天的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是否安全、设施是否完备、有无居住危房、鉴定表是否齐全等问题。

截止到目前,我区今年共完成1120户危房改造(其中包含省级下达我区200户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新建957户、维修163户(其中建档立卡434户、低保211户、五保51户、贫困残疾人家庭37户、一般贫困户387户),共拨付补助资金1674.4万元,已通过农户一卡通全部打卡发放到户。

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主要做法

(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科学推进,2023年我局与区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埇桥区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实行网格化管理。区住建局制定了《埇桥区住建局危房改造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将全区30个乡镇(街道)划分为5个片区,全部纳入网格监管体系,切实做到包保到户、责任到人,真正实现了危房改造工作的网格化管理。

(三)逐户组织竣工验收。为了保障乡镇危房改造及时得到验收,区住建局向乡镇承诺,在乡镇完成初步验收形成申请验收报告报到我局后,保证3日内组织进行区级验收,确保每一危改户竣工后的房屋及时得到区级验收。

(四)全程管控安全质量。为杜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问题,区住建局积极组织开展农村个体工匠培训工作,加大农村危房改造督查、巡查,对施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调度、立即整改,确保了工程质量。

三、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谋划

2023年,我局将继续做好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为我区农村住房安全提供保障。建立完善我区农村住房长效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各乡镇排查出的疑似危房,逐户做好核实评定工作,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全部纳入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做到农村危房动态清零。

危房改造问题整改方案篇5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北京旧城内持续开展的危房改造工程以及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始终都对北京历史名城及传统建筑产生着重大影响,一直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曾是北京城内分布最广、数量最多的四合院建筑,因长年失修,在经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半个世纪的风雨岁月后,大都成为破旧的房屋及院落。加之住户人口激增,使得居住的院落空间狭小而拥挤;又由于结构老化、市政建设落后,造成传统四合院区域生活环境的普遍恶化。这一状况与人们的现代生活水平以及北京首都的国际地位极不相称,社会各界要求政府解决这一问题的呼声日渐高涨。为解决广大居民住户的危房问题,提高首都城市的环境质量,北京旧城内在上个世纪的90年代初即拉开了大规模危房改造工程的序幕。

关键词:危房改造四合院保护矛盾

但是,伴随着这场危房改造工程而来的是另一个同样引起社会瞩目的问题——如何在改造工程中做好最具古都传统特色的四合院建筑的保护,也同时提到了我们面前。十几年来,随着危旧房改造工程的发展而在全市不断扩展的保护历史名城、保护四合院的争论,现已逐步演变为全市乃至更大范围所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

一、我市危房改造进程中对四合院等传统建筑的认识及保护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北京旧城内的四合院平房区,已开始大面积演变为危破房,其危房率每年都以较快的速度递增,而且,危破房屋正逐步从城市边缘地带向旧城的四合院区域扩展,并开始威胁众多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影响着首都的城市面貌。为加快这一“历史”问题的解决,市政府做出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旧房改造的决定。全市自1990年正式开展危房改造工程以来,随着改造工程的不断扩展和延伸,其危改建设与四合院保护的关系与矛盾以及社会视点的关注程度,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其状况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危房改造的第一阶段:1990年至1997年之间,以解决旧城内危破程度严重的房屋为目标的危房改造工程。城区内当年最突出的危房主要集中在内城的原城墙根一带,即东二环路西侧、西二环路东侧、北二环路南侧以及外城的天坛、先农坛坛根附近的天桥金鱼池、法华寺等区域。为解决危改建设的资金来源问题,当年所采取的方式,是原地改造建设,就地平衡资金。这一改造建设方式,确实为最初的危房改造和区域性的市政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但同时产生的另一个问题,就是改造建设单位为了多建住房,纷纷要求突破旧城建设高度控制的规定,不断提高楼房的建设高度。为防止危改建设有可能给北京历史名城保护带来不良影响,市政府在当年的危房改造工作中曾制定了“四个结合”,提出危房改造要与“古都风貌保护相结合”的规定,并在社会讨论的基础上,要求旧城内的危房改造工程,要保护古都风貌,尤其是保护古都的空间格局,改造建设项目要维护旧城的平缓、开阔的空间形态等等。为此,当年在旧城内最初开展的危房改造工程的注意力,多放在文物建筑的保护和古都风貌的协调上,危改启动的区域,也多在旧城的边缘地带。所以,这一阶段的危房改造工程,是以外城的宣武区、崇文区和内城的东西二环以内的危房区域为重点,开展了一定规模的危改建设工程,从而较大面积地拆除了这一区域的危旧房,先后建起了一批居民住宅楼,使旧城内部分区域的居民危房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据市危房改造办公室的统计资料显示,全市在1990年至1992年开展的危房改造的三年间,旧城内四城区总计搬迁住户29385户,平均每区每年只搬迁1600余户。由此可见,这一阶段旧城内的危房改造工程的规模还处于初期阶段,大部分危房改造项目与老北京四合院、胡同保护的矛盾还未充分显现。

危房改造的第二阶段:1998年至2003年3月,北京申奥成功后,为以新的城市面貌迎接2008年举办的奥运会,在全市范围内加快了市政建设的步伐,而旧城内历史上形成的大面积的危房问题的解决,就成为这一时期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这一阶段,全市提出的危改工作的目标是,在5年时间内完成全市的危房改造工程,其重点是旧城内的危旧房。自1998年以来,在旧城内的四城区全面开展了针对危旧平房的危改建设工程。为进一步加快旧城内危房改造速度,还同时提出和实施了开发建设带危改、市政建设带危改、修路工程带危改等危改思路和建设项目。据市危房改造办公室统计,在这一阶段,旧城内除25片历史文化街区外,在传统四合院平房区域内,列入危房改造计划的项目达到130余片,在危房改造搬迁的高峰年度,四城区每年外迁住户曾超过3万户。我们看到,在短短几年内,旧城内的传统平房区域逐渐被现代化的楼房小区所代替,东西城区的部分危改项目已逐步向传统的四合院、胡同区域扩展,部分传统四合院、胡同在逐步消失……。这一变化再次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危房改造的第三阶段是:2003年4月以后,市政府在认真总结以往危房改造工作的基础上,重视和吸纳了专家学者的意见与建议,在全市认真落实中央领导有关北京历史名城保护的指示精神,对旧城内的四合院、胡同等传统建筑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如制定了“北京历史文化街区传统建筑保护办法”、对危改区域内保存较好的四合院采取了挂牌保护的措施,使处于危改拆除区域内的658座四合院等传统建筑得以保留。尤其重要的是,将全市危房改造的思路做了根本性的调整,从以往的危房改造工程中对四合院胡同采取的“改造、建设”转变为“保护、维修”,要在保护四合院和历史名城的前提下,开展危房改造工作。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我市延续多年的以拆除原有四合院为主要方式的危房改造工程,最终转变为以保护维修和提升居住环境为目的的危改工作。

根据上述对四合院保护的原则精神,我市四城区先后研究并制定了近期将以新的思路开展的白塔寺地区、三眼井地区、前门地区、大栅栏等传统街区的保护维修和改造市政设施的方案,将会取得既能保留原有的四合院、胡同等传统建筑及格局,又能适应和满足居民现代生活需要的双重效果。

二、旧城内危房改造的实施方式及对传统四合院保护产生的影响

为在危房改造工程中妥善处理与历史名城和传统建筑保护的关系,我市自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以来,也曾经历过多方面的探讨过程,社会各界曾针对如何在危改过程中保护古都风貌的问题,进行过广泛的讨论,一批专家学者曾从历史名城和古都风貌整体保护的战略高度,发表过真知灼见;有的专家亲自主持或参与了部分危改方案的设计工作,在全市实施的危房改造工程也曾有过各种探索和不同模式:

1.在传统四合院区域实施的楼房小区式的改造方式。在危房改造的初期阶段,为了能尽快安置大量的居住危房的居民住户,各城区曾在旧城的边缘地带建造了一定规模的楼房小区式的住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区域因危房所造成的社会压力。但随着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展,这种改造模式却逐步向旧城内的传统四合院区域“侵蚀”。在危改初期阶段以后,我们看到,由于实施了楼房小区式的危房改造工程,使得一些传统平房区域内原有的四合院、胡同等传统建筑被全部拆除,代之而起的是一片现代化的楼房小区。从北京旧城的整体看,当初为解决部分居民的危房而在旧城的边缘或某一区域,建成一定高度的楼房式住宅,对文物建筑和历史名城的整体景观不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只要建筑的外观形制、体量、高度符合城市总体控规要求,在历史名城保护总体规划中是允许的,但是这种“改造”方式的代价,却是旧城内这一历史地区的传统四合院、胡同由此而永远消失了。

2.在传统四合院区域开展的菊儿胡同“楼房四合院”式的危房改造方式。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即我市在大规模实施危房改造之前,清华大学等一些科研单位,曾就如何在保护北京历史名城的前提下,妥善解决旧城内危房问题展开过多项研究和探索。东城区菊儿胡同的改造,就是当时在努力协调古都传统风貌的前提下,在传统四合院区域内开展的一项具有科研性质的“改造更新、新旧结合”式的危改试点方案。这一方案的突出特点是:将传统四合院的独门独户的居住形制与楼房单元相结合,组成住户居住的基本单位;在建筑设计上,为每户增加了原传统四合院住房中没有的厨房、卫生间等现代设施。建成后,每组建筑基本保留了大院落的组合形式,能够较好地延续传统的邻里交往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持了原有的住宅胡同的传统结构;继续保持了以往四合院传统住宅院落的地域空间;其建筑外观尽量保留了传统建筑的风格,在当时被社会称为“类四合院”或“楼房四合院”式的危改建筑。

菊儿胡同开展的危房改造方式,是我市最早在传统四合院胡同区域开展的一项有重要意义的危房改造探索性试点方案,其整体规划中的改造、继承、更新的设计手法,为我市以后在旧城内开展的危房改造工作带来一些新的思路和理念。

3.在城根、坛根开展的整治及恢复区域景观的危房改造方式。在我市旧城内的城根、皇城根、坛根、古河道等地带,多是新中国成立以后逐步发展形成的居民居住区,由于房屋建设质量差,是我市最早出现的危房区域,也是旧城内危房改造的重点地区。我市先后在东皇城根、明城墙遗址、菖蒲河遗址(南皇城根)、南中轴路两侧的天坛和先农坛的坛根等地带采用搬迁、整治的思路,开展了以解决危房、拆除违章、整治环境、恢复区域历史景观为目标的大规模的危房改造工程,共搬迁住户超过一万余户,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在上述区域开展的危房改造工程的共同之处是:由市区政府出资并组织实施,在搬迁了大量住户、单位的基础上,将区域内多年形成的杂乱建筑全部拆除清理;整治和绿化环境,市文物局积极参与了上述各项工程的实施工作,先后清理发掘了东皇城墙(根)遗址,利用考古成果恢复和展示了部分地段的皇城墙遗迹;维修、加固和保护了崇文门东侧明城墙遗迹;配合菖蒲河恢复工程,修缮了南皇城墙;参与南中轴路的整治工程,修复了天坛、先农坛的外侧坛墙等,局部恢复了上述重要区域的历史面貌。尤其是在菖蒲河遗址整治及恢复河道的工程中,在菖蒲河北侧修建了一批传统式的四合院建筑,使这一地区历史上特有的红墙、御河、四合院的传统建筑景观得以重新展现。

4.在历史文化街区开展的危房改造试点工程——南池子危房改造方式。南池子地区的危房改造工程,是我市在历史文化街区开展的第一个以四合院改造为主的危房改造项目,也是我市对传统四合院改造、维修、保护利用的探索性的试点工程。又由于南池子位于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遗产——故宫的建设控制地带之内,其街区本身又是全市重要的历史文化街区,所以南池子地区的危房改造工程,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各界人士分别从故宫传统环境的延续、原有四合院、胡同的保护、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环境水平等不同的角度给予评说。特别是对改造后新建造的二层式的居民住房等方面,部分专家还存有一定的看法。但从整体上看,南池子地区开展的危房改造工程,是在十分复杂的矛盾和多种困难的境地下,开展的一项危房改造的艰难探索,其总体效果应给予充分肯定:一是危改工程尽量多的保留了原有的传统建筑,搬迁了占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普渡寺大殿的小学校;搬迁和拆除了普渡寺大殿周围的186户居民,使年久失修的文物建筑得到了彻底的修缮;在危改工程中保留了原有的9条胡同和街巷;保留了现状较好的四合院31座;按原格局重新修复了传统四合院17座。二是,改善了居民住房条件,提高了居住水平。在危房改造前,每户住房面积为2684平方米,改建工程后的回迁户户均达到69平方米。为解决区域内居民住户过多过密的问题,在这次危房改造中,居民外迁率为70%,降低了住户及人口密度,从而改善了居住环境,提高了生活质量。三是,各种现代化的市政设施,如管道燃气、电力设施、通讯网络、上下水管线、地下停车场等等都从地下引入四合院内或居住的区域内,极大地改善和提高了整个区域的市政水平。

5.实施了小规模院落式的维修改造方式。为在危房改造中更有效地保护现状四合院建筑,我市有关部门曾做过多种改造形式的探索,其中在传统四合院区域推行的以单体院落为单位的危旧房改造方式,基本保持了原有四合院的建筑格局及传统外观,对原有胡同、街区风貌及周边邻里建筑不造成任何影响,是我市在旧城内危房改造工作中,对四合院建筑改造与保护相结合的一种成功的尝试,具有普遍的推广意义。此方案的实施,往往是以一组或几组四合院为改造单位,在搬迁安置院内原有住户的基础上,根据院落建筑的保护状况及完残程度,做出维修、改造的实施方案。通过对原有院落建筑开展一系列的维修、复原、翻建和内部改造,使原有四合院的建筑格局得以恢复。新的院落建筑,完全可以适应和满足现代化的居住生活和多种使用的需要。在这方面,具有代表意义的改造院落有:东城区南锣鼓巷沙井胡同15号四合院、秦老胡同35号四合院、鼓楼东大街国祥胡同甲2号四合院、东城区亮果厂6号四合院、东城区府学胡同34号四合院以及国子监街、南长街等数十处院落,大都是在安置原有危房户后,对现存的危旧四合院仍依照原有的结构和传统的格局,进行翻修或重建。重新改造后的院落建筑,除内部增建了卫生间、厨房、上下水管等市政设施外,其建筑的总体外观,基本保留和延续了原有四合院的传统特色。从这种单体院落改造后的整体效果看,这种小规模院落式的危房改造方式,既保留和发展了传统建筑原有的实用居住价值,又再现了老北京传统风格的四合院建筑。

三、已实施的几种危房改造模式与传统四合院保护的矛盾

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在危改工作中做好四合院保护的指示精神,我市在旧城内的危改工作思路已做了根本性的调整,为适应这一重大转变,有必要对我市十几年来的危改工程实施方式进行认真反思,以便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深入研究和探讨在今后危改工程中保护传统建筑及历史文化环境的原则和方法。我们首先充分肯定以往的危改工作在解决城市危房、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提升城市环境水平等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绩,但如何在危房改造的实施工程中处理好与传统四合院保护的关系,确有值得我们深入分析和研究探讨的问题:

1.以开发建设的方式,开展旧城内的危房改造,对传统四合院、胡同、街巷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开发建设的本质,就是利用旧城内的土地及空间进行建设,它与开发地域上的传统四合院、胡同的保护是相矛盾的,其所追求的目标,是最多的建筑容量和最大限度的建设高度,以新增的建筑面积换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在我市危房改造的起步时期,在旧城的边缘地区实施这种开发性建设,也确实为当地的危旧房住户提供了尽可能多的居住用房,也为政府缓解了没有资金解决危房及困难户回迁的现实问题。但是,这种在旧城内特别是在传统四合院、胡同区域实施的开发性建设,是以牺牲危房地区的传统民居建筑和地区传统风貌为代价的。从以后的实际效果看,在实施开发性建设的传统平房区域内,部分保留状况较好的四合院建筑,也在开发建设的工程中被拆除。特别是在占地面积较大的四合院平房区域,不但原有的各类建筑包括个别状况较好的四合院被全部拆除,而且这一地区已延续多年的平缓、开阔的空间形态,也被一栋栋体量较大的现代楼房所取代,致使这一地区的历史“痕迹”也随之消失了。

在危房改造初期,为加快全市危改工作速度,我市在旧城内还同时实施了市政建设带危改、道路扩建带危改等多种建设性的危房改造方式,这种以城市建设工程的方式来承担部分危房改造任务的做法,其实际中所偏重的是市政工程建设本身,而对市政工程两侧所涉及的传统建筑也是以拆除为主。在工程实施后,城内部分地段的道路确实展宽了,但沿街两侧原有的传统建筑及街区景观也发生了很大改变,特别是沿街的传统四合院、商家店铺等历史性建筑在不断减少。

2.原地实施危房改造的方式,对传统四合院建筑和地区风貌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由于四合院平房区危房住户过多,加之建房资金紧缺,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解决危房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原地危改建设,就地搬迁安置,增加建筑高度,平衡建房资金。应该说,这种方法在旧城的某些边缘地带是可行的,但如果在内城的中心地区或四合院胡同区域,也实行“就地危改,原地建楼”的方式,就必然拆除危房区域内原有的四合院、胡同,造成一个历史地区的传统四合院、胡同的破坏直至消失。

3.以迁移的方法在新建楼区的一侧保留部分四合院的方式,将使传统四合院的原有价值大打折扣。部分旧城内的危房改造项目,为协调危改建设与四合院保护的矛盾,兼顾两者的关系,在危房改造建设中,将区域内有价值的四合院,迁移至新建小区的一侧。从表面看,这种危改方式是将有价值的四合院建筑迁移保留了,有的小区内个别的四合院还做到了原地保留,有的楼房林立的小区内需保留的挂牌四合院一个不少,但这种原本分散于胡同、街巷之中的四合院建筑,却在这种危改方式中脱离了原有胡同的历史环境,又重新组织在一个新的现代化的建筑环境内。这种重建的四合院,不但失去了传统环境下的原有价值与意义,而且新建成的楼房小区,也必将影响和改变这一传统四合院区域在历史名城中原有的地位与作用,进而会对北京历史名城的整体风貌造成损害。

4.在危改的运行方式上,部分危改区域曾出现过把危房改造与保护四合院对立起来的偏向,造成部分危改地区的居民对政府部门保护四合院工作的误解。旧城内很大一部分危改工程,因涉及到历史街区和四合院的保护问题,多与危改建设形成矛盾。有的建设单位就认为,是四合院保护影响了危改建设,个别的建设单位在处理建设与保护关系上,形成一种:解决危房=拆除破旧四合院、改造=盖楼房=解决居民的危房问题的思维模式,片面认为,不拆除原有的危旧四合院就无法解决居民危房问题。在前一时期,有的危房项目因四合院保护问题出现了停顿和调整,在部分建设单位上述错误情绪的影响下,致使部分急于改善居住条件的居民,对政府部门保护四合院、胡同的做法产生了对立情绪。个别的甚至错误地认为,北京破旧的四合院已经过时了,保护它就是保护落后等等。而未能看到,市委、市政府之所以采取保护北京四合院以及保护历史名城的举措,正是保护和体现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上述认识问题的产生,其根源概出自于这种原地危改建设的运行方式。

四、以新的思路解决旧城内危房改造中的四合院保护问题

1.坚持以维修、保护的方式替代四合院区域的危房建设工程。在当前全社会高度重视历史名城保护的新形势下,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保护四合院建筑、保护北京历史名城的指示,坚决停止旧城内的开发建设项目,要切实保护好每一条胡同、每一个四合院建筑。同时更要深入研究和解决目前四合院区域内普遍存在的危房问题,应认真探索危破四合院的维修、保护和利用的良性管理机制。在搬迁改造方式上,要改变以往经济搬迁的做法,首先是着重解决四合院区域内经济困难户和低收入职工的住房问题;在住户疏解与外迁的思路上,应变以往的“货币搬迁”为住房调整,通过调换住房的方式,解决危房户的住房和避免经常发生的货币纠纷问题。如在城外统一建造住宅楼,然后,通过采用住房调整的办法,以租房的方式,将四合院区域内的危房户置换至城外的单元楼内,在原住户离开危房后,再根据所在区域的位置特点,另行研究危破四合院的维修、改造、保护、利用的方案。

2.以多种方式开展旧城内四合院的维修与保护。按照市政府关于保护四合院的要求,四合院的产权及使用单位要积极采取维修和保护的措施,不得拆除和改变四合院原有的建筑格局,鼓励实施以院落为单位的小规模的危房户搬迁和四合院维修、改造工程,在保持原有建筑格局、外观的前提下,院落内可以引进和采用现代化生活设施和市政设施,以适应当前都市生活发展的需要。

3.研究制定不同区域内的四合院危房维修、改造、保护和利用方案。在北京旧城内,对不同地域的四合院建筑应有不同的保护要求,如:处于旧城中心区的四合院与城市边缘地带的四合院、历史文化街区的四合院与一般传统平房的四合院建筑,因在历史名城的不同地域中发挥着不同的影响与作用,因此在保护上要有不同的要求。一般来讲,因地域上的差异,对全市四合院的保护标准与方式不搞“一刀切”,特别是对旧城内的40片历史传统街区的四合院,要严格按照历史街区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拆除、改建原有的传统建筑。对年久失修的危破房屋的修缮,要采用传统材料和工艺,按其建筑原状维修并保持和恢复其传统外观。而对于一般平房区内四合院建筑的维修,一般不做纯“复古式”的要求,在其建筑内,除可增建卫生间、厨房及各种市政设施外,还可以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增建地下室等。在院落的利用上,可在不影响建筑格局和区域景观的前提下,可以营建“下沉式”院落或增加庭院式罩棚等等,以满足和适应不同使用功能的需要。

4.以四合院私有化方式吸引各方资金,实现四合院维修、保护的社会化。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内城市普遍推行公有制并最终实现了私人住房公有化后,政府部门也从此背负了全市职工住房的沉重“包袱”。几十年来,由于政府及房管部门长期缺乏足够的维修资金,始终无法保证全市居民住房的日常维护,使得很多居民住房特别是旧城内年代久远的四合院平房,在年复一年的使用中日见残破,以至逐步演变为现在的危房。实践证明,政府部门无法继续承担全市居民的住房问题。由于近些年来,随着国内及北京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上已经积蓄了较大的资金财力,特别是在全国范围内的一批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各阶层人士,已经开始介入旧城内四合院建筑的保护利用领域。如在皇城内的南、北池子、南、北长街、景山东、西街、什刹海地区、南、北锣鼓巷、国子监街等重点四合院街区,已先后有百余处四合院建筑,由港澳企业家及各界人士依有关政策出资收购后,都按院落原有的格局和建筑风格重新修复利用,使原已危破的四合院建筑在经过维修后得以延续。可见,社会人士参与四合院的危房维修及利用,在全市传统四合院的保护利用方面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从今后发展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国内的各界人士参与我市四合院的维修、利用,还将呈现新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