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收集5篇)
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篇1
摘要:通过对武汉市生产的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深入剖析了武汉市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指出通过实施有效监管措施,武汉市食品质量稳步提升。同时对进一步提升武汉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对策和监管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食品质量安全
中图分类号:C9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1-0036-02
1引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以强素质、固基础、优服务、严监管、保安全、促发展为主线,创新监管模式,完善检验检测手段,督促企业从源头把好质量关,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食品质量安全要求,全力服务“和谐社会”建设。通过市场准入、登记注册、备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日常巡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检查、名牌培育、升级改造、执法打假及专项整治等手段,加强对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取得明显成效。武汉市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不断改善,未发生源发性重特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2主要质量指标
2.1武汉市食品生产企业总体概况
食品是武汉市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全市食品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300多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863家。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投资主体多样化,非公经济占有主导地位。国有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只有14户,国有企业所占比重为6.3%;三资企业占37.9%,民营企业占55.8%。三资和民营企业发展迅速,涌现出百威啤酒、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娃哈哈、乐百氏、伊利等一批名牌企业。截止2009年底,全市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共有190户。其中大型企业2户,中型企业22户;产值过10亿的有5户,过亿的有48户。全市食品生产逐步向东西湖区、汉阳区及黄陂、蔡甸、江夏、新洲等远城区迁移,基本形成“一城一园”的空间布局。东西湖吴家山工业园和汉阳黄金口工业园是武汉市最大的两个食品工业园区,集中了华润啤酒、百事可乐、统一食品、百威啤酒、黄鹤楼酒等一批知名企业。园区内集食品技术研究、食品工业原料、食品加工、包装、储运等功能于一体,产业链条较完整,形成了良性循环的生态工业圈,产业集群化优势凸显。
总体而言,武汉市食品产业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布局合理,品种门类齐全。二是招商引资成效显著,产业集群化优势突显。三是缺乏航母式的龙头企业,中小型企业居多。四是武汉市老字号食品企业、汉产名牌食品企业逐渐萎缩,地方特色食品中名牌产品、名优企业不多。
2.2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以消费者关注的节日热销食品和时令性食品为重点,开展了节令性抽查。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食品质量问题,以及媒体曝光、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食品质量问题、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为重点,开展了整治性抽查。以可能存在潜在风险隐患的食品、生产加工中存在潜规则的食品为重点,开展风险预警性抽查。依据应急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开展了应急性抽查。针对反复出现问题的产品和企业,跟踪企业整改效果,开展跟踪性抽查。2006年以来,武汉市质监局共组织监督抽查食品质量12000多批次,监督抽查合格率每年稳步上升,从2006年的74.63%提高到2010年上半年的90.73%,5年上升了16.1个百分点;获QS证食品生产企业抽查合格率持续稳定在90%以上。大中型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样合格率96.94%,小型企业及小作坊的食品抽样合格率85.34%。
表12006年-2010年武汉市食品质量安全抽查合格率
3各类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分析
表22006年-2010年(1-6月)武汉市10类重点
食品抽查合格率单位:%
分析全市10类重点食品监督抽查结果,可以看出,糕点、肉制品、饮料、豆制品抽样合格率逐年提高,质量水平有明显提升。浪油制品、食用油、乳制品质量则基本保持稳定。而蜂制品、饮用水、调味品质量则不太稳定,有所波动。抽查结果还表明,还有10%的汉产食品质量存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反映出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意识还有点淡薄。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二是部分食品受到污染,微生物指标超标。三是个别米粉生产企业违规添加了亚硫酸盐等含硫食品添加剂导致二氧化硫含量超标。四是超量使用含铝膨松剂,糕点、酱渍菜铝含量不合格。五是部分食品脂肪、总糖、水分、色值、酒精度、酸价等理化指标不合格。六是未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正确标注食品标识标签。
4科学监管,促进武汉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多年食品监督抽查统计结果表明,武汉市食品质量抽样合格率逐年上升,特别是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平均水平,产品质量明显优于小型企业及小作坊。说明近年来,武汉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得力,工作有成效,有力地促进了食品质量安全稳步提升。
4.1严格实施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制度
坚持从严审查、从严发证的原则,不断改进和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目前全市共有863家食品生产企业获得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1156张。强化证后监管,加强对发证企业的巡查、年审、回访,监督检查、抽样检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检查,开展获证食品企业出厂检验能力比对,提升食品生产企业检验能力。
4.2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查。
对元旦春节、元宵节、儿童节、端午节等节令食品和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蜂产品、芝麻酱、米粉、夏季食品等重点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正确引导群众消费。全面落实食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制度,累计对1000余批次不合格食品实施了限期整改、撤柜、召回、曝光、罚款等多种形式的后处理措施,提高了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4.3助企创牌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发展
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自律作用,强调“质量、名牌、创新、诚信”四个意识,共同努力打造食品生产企业名牌产品。目前,武汉市有2家食品生产企业获中国名牌、20家获湖北名牌和武汉名牌称号。
4.4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监测
聘请大专院校、检验机构知名专家学者成立了武汉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乳制品、白酒、酱腌菜、蜜饯、糕点、食用油、膨化食品等重点高风险食品开展风险监控工作,从市场、仓库、生产线上抽取样品,重点监测易被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以及健康危害较大的致病性微生物、食品真实性指标,务求广泛、科学、准确采集风险监控数据,利用风险预警统计分析和专家评估,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预测预报食品安全隐患。
4.5建立食品监管联动机制服务食品生产企业
开展了食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活动,相继采取召开免费培训、质量安全专家行、实验室开放日、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印制宣传册、开通食品企业工作QQ群等措施,督促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将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位员工。实施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报告制度,指导企业对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建立完善的进货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制定了食品小作坊建档管理和监管8条措施,建立产品质量监管联动机制,通过技术服务、质量培训、协调督办、上门宣传等手段,帮助小作坊改造生产设备,改善生产条件,建立管理制度,提升产品档次。3年来累计有130家食品小作坊完成了改造升级,其中79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4.6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坚持以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两超一非”违法行动为重点,深入开展小作坊、行业性、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清理了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状况。以12365产品质量举报投诉中心为平台,受理并处理食品举报投诉案件700余起。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假冒伪劣行为。连续开展了乳制品、豆制品、米粉、蜂产品、大米、地沟油、食品添加剂、夏季食品等一系列食品安全执法打假专项整治。对全市乳制品生产和以乳粉为原料生产食品的企业开展了问题乳粉清理、清查、清剿行动,多次反复检查了6家乳制品和22家含乳食品生产企业,均未发现相关企业库存和使用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乳粉及使用三聚氰胺含量超标乳粉的情况。
5进一步提升武汉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对策和措施
5.1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将食品质量安全纳入各级政府绩效目标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5.2选准重点抓龙头企业、地方特色产品,壮大武汉食品企业群
加快建设汉阳黄金口-东西湖-黄陂食品工业聚集区和产业带,重点打造东西湖部级食品工业加工区和汉阳食品工业园,引入一批规模大、质量好、发展潜力大的食品龙头企业和地方特色食品企业,推动“武汉制造”向“武汉创造”转变,提高竞争力。
5.3建立信用体系,加强社会监督
通过有效的制度规范运行系统和运行机制建设,强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现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5.4扩大监测范围,健全预警机制
建立重点食品监测点,扩大食品风险监测覆盖范围,建立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风险监测数据库,风险监控数据采集更广泛、更科学、更准确。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分析评价机制,全面分析食品生产加工中潜规则的风险性和安全性,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决策的科学性。
5.5加大对中小食品企业的帮扶力度,继续实施升级改造工程
加强对中小食品企业技改的政策扶持,制定针对性的扶持政策,重点扶持符合产业政策、对生产水平有实质性提升的企业。强化质量培训,帮助指导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继续做好小型食品企业升级改造工作。
5.6全面排查食品生产企业,有效遏制食品行业中不良“潜规则”
收集检测信息、巡查信息、案件信息、举报投诉信息、媒体信息、企业反馈信息、部门行业监管信息等各类食品安全信息,专题调研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潜规则”。对“臭氧消毒”饮用水、“漂白粉”面粉、“糖水”蜂蜜、“香精”芝麻油、“色素”酱油、“油抛光”大米、“吊白块”米粉等不符合标准、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潜规则行为开展全面排查与整治行动,有效遏制食品行业中不良“潜规则”。
参考文献
[1]武汉市统计局2009年统计公告[R/OL].
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篇2
近期发生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给婴幼儿的生命健康造成很大危害,给我国乳制品行业带来了严重影响。这一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我国乳品行业质量安全控制和监管方面的问题。为保证乳品质量安全,更好地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务院于*年10月9日公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之日起施行。为充分发挥卫生部门在贯彻落实《条例》中的作用,履行好《条例》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将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
《条例》是在我国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国务院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I级响应的重要时刻实施的,也是在借鉴和吸取以往食品安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对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关心,体现了党和国家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条例》明确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对各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讲严格要求,赋予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权负责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并赋予卫生部组织制定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根本目标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对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细化措施,以科学认真的态度,扎实负责的作风,履行好卫生部门在乳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职责。
二、突出重点,做好乳品质量安全综合协调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组织查处工作
当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完善机制、顺畅信息、科学指导、落实责任和稳步推进五个方面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一)发挥好政府职能作用,不断完善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强化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指导思想,做好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综合协调职责,尽快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沟通制度、工作督查制度、事故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组织专家队伍,开展对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的调研活动,掌握本地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发现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乳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影响乳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和症结问题。对尚未将乳品质量安全综合协调职能调整给卫生部门的地方,目前承担综合协调的部门要继续履行职责,同时,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尽快理顺、完善新的综合协调体制和机制。
要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作用,协调完善基层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政府卫生部门乳品质量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指导,定期向地方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乳品质量安全情况。要积极探索乳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的有效措施,加强乳品企业质量安全诚信机制建设,通过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强化乳品生产经营者和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
(二)加强乳品中的污染物监测,科学指导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探索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乳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方法,将乳品质量安全监测、公众健康、食源性疾病等,作为制定乳品质量安全监管规划的重要依据,协调、指导本地区监管部门做好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要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建设,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服务能力,逐步实现结果互认、信息共享、优化资源、提高效率的目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乳品中的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发现非法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乳品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要立即向我部报告。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乳品质量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积极参与区域性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制订修订,重点加强对乳品中新出现的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致病因素的风险分析水平,提高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检测能力。
(三)积极构建乳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强化乳品质量安全信息报告与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有关乳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乳品质量安全信息沟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并按照《条例》规定切实加强管理。要加快建设地区性乳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努力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逐步形成统一、科学、公开透明的乳品质量安全信息评估、受理举报投诉和乳品质量安全预警体系,提高乳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水平和综合利用效率,对乳品质量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整顿、早解决。
要强化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意识,严格报告纪律,严肃查处迟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乳品质量安全信息沟通与工作。
(四)认真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落实食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制,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责任意识,防止越权乱作为、失职不作为和渎职行为,坚决落实国家乳品质量安全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要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清事故原因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讲责任追究建议,并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稳步推进,不断提升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乳品行业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可行有效措施,力争在*年年底前建立起本地区乳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和良好运转机制。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选择一个地(市)作为乳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试点,探索和交流综合协调工作经验。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后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乳品质量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经验和方法推广到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整体工作中去。
三、加强疾病监测,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卫生监督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努力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病率。要加强可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和调查、救治工作,临床发现食源性疾病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给卫生行政部门。
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篇3
食品的来源广泛,涉及环节众多,所以其品质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近年来,虽然我国食品安全状况逐步改善,但食品安全事故仍有发生。就主体而言,食品安全问题与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政府等关系最大。
一、食品安全简述
我国《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的定义为“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实,食品安全还有“质”和“量”的区分,对于经济不发达国家或地区而言,食品供应量不足,温饱问题困难,是食品安全中量的本质;在供应量无问题后,由于有毒、有害物质对人类健康的损害,规模较大,造成公共问题,这是食品安全中质的本质;在食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还要求食物的获取既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又要注重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这是食品安全中发展的本质。
二、食品安全问题浅析
(一)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不履行
食品企业应提供安全、优质的产品,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同时也要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维护公共安全。然而企业不是社会公益机构,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求利、个人求财,无可厚非。正如古人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是人的本性使然,也是生存之道。但是当食品安全与利润产生矛盾时,企业往往会选择后者,而忽略前者。纵观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没有一件是因科学技术落后导致的,无一不是追逐利益的后果,无一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无一不存在道德的丧失。
(二)消费者购买观念的不正确
消费者是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消费行为对食品安全也有一定的责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消费欲望在不断增长。食品的外观最能激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消费者的需求直接影响到企业自身的生产。有的企业为了迎奉消费者的需求,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昧着良心去生产,形成不良竞争,乃至恶性竞争,损害其他企业合法利益和消费者的健康。如有人喜欢红心鸭蛋,苏丹红就应运而生;有人喜欢瘦肉多的猪肉,盐酸克伦特罗横空问世等。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的时候,忽略食品的安全和原生态,一味的追求美观和口味,这就让不法企业有了肆意发挥的空间。
(三)国家法制体制不完善
现阶段,中国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缺乏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各项强化措施未上升到法律体系建设层面,缺乏操作性,无法形成长久的有效机制。
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最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国家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依法分别监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这也再次确认了“分段监管”体系的继续实施。一方面,级别高于国务院各部门的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虽组建完成,参与“分段监管”的各部门之间的平行关系,使得食品信息不能得到有效的传递与链接;另一方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配套文件尚未出台,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未完成,基层政府的卫生监督、药监、质检等有关机构如何分工合作、执法监督,还有不明确之处。
三、食品安全问题应对举措
(一)加强企业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
企业是产品生产及市场竞争的主体,是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企业要本着对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时刻把质量和安全摆在企业现实及未来发展战略第一位。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贯穿食品企业的所有社会责任,从经济责任到法律责任再到伦理责任,都离不开质量管理及食品安全。
质量的保证离不开企业领导和实施员工。企业领导对管理的重视程度和参与程度决定了质量管理的效果。加大对企业家质量管理、责任、诚信等培训和监管力度,通过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及其实施,提高其对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促进企业的质量管理。同时,质量管理的实施离不开所有员工。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态度直接影响着质量管理的成败。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企业要对员工履行相关的伦理责任,做到没有就业歧视、保护员工隐私、保障工作安全、定期对员工培训,从而保护了员工的权益,提供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二)引导消费者安全健康消费
当前,我国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缺乏必要的认识,在以“低价位”为导向的消费观念的驱使下,忽略了食品的安全性,导致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将食品安全问题纳入消费者卫生和营养教育体系,通过课程教育和社会各界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安全的浓厚氛围,逐步建立覆盖全民的食品安全教育体系。第一,普及全民性的食品安全知识。使消费者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用自己正确的消费方式引导企业合法生产。另一方面要强化消费者责任和维权意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维权,使假冒伪劣企业无处藏身。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规和监管体系
鉴于发达国家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经验,我国应加大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领域的工作力度,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为制定和实施标准、检验检测等活动奠定法律依据。重视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监控食品安全卫生,对从农场到餐桌的各个环节进行多次监控,建立了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为使企业参与全球竞争、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
尽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垂直监管体系,强化农业部门对农产品种植养殖、初加工、流通环节的全程监管,整合质检、卫生、工商、食药、商业等部门职能,形成一个负责预包装食品加工、制造、流通全过程以及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综合性部门。强化食物质量安全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要逐步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资源共享、检测结果互认制度等,畅通食品安全信息,降低管理成本。
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篇4
关键词:食品安全;环境因素;生产因素;影响;对策
一、绪论
随着我国生产力持续提升,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准,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强了民众对食品安全的重视。蔬菜农药超标、瘦肉精滥用、毒豆奶、掺杂农药火腿等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出现,反映出食品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这也促使政府相关部门下大力气解决民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不是单一的。生产技术升级带来的食品生产工艺的更新致使食品出问题的环节越来越复杂;三废的排放、农药和化肥的滥用等因素污染了农产品和食品原料,由此也引发了大量的食品安全问题。由于食品生产工艺水平参差不齐,部分生产人员不注重安全生产规范,引发了一批的食品安全事故。甚至有部分不法经营者为了降低生产成本,采用未得到国家批准的廉价食品添加剂,将含毒物质加入食品中,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带来很多潜在威胁。[1]
二、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环境因素
生产过程所处的环境对产品质量的影响是很重要的,同样生产环境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食品质量。环境要素如大气、水或土壤等所含有的有毒成分会在生产过程中进入食品产品中。正是由于生产环境的重要性,因此必须在食品生产中严格控制这些环境因素,降低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可能性。[2]
(一)大气污染
工业生产尤其是化石燃料的燃烧会向大气中排放多种污染物,如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碳氧化物、粉尘等。大气污染对食物质量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两个途径实现的:一是大气中的多种污染物可通过植物的呼吸作用等进入植物内部,甚至会积累在食物组织内。二是在降水的作用下,大气中的粉尘、重金属等会降落到土壤中,而后通过植物根系在植物体内富集,导致污染物质超标。例如,在我国西南地区,由于土壤缺乏碱性物质,使得酸雨问题十分严重,大面积的酸性降雨对鱼类养殖是一个灾难,同样也会使农作物中积累有毒物质,从而造成食品安全问题。
(二)水体污染
与大气环境一样,水体中的污染物也是多种多样的。按照污染物的成份,可将对食品安全有影响的物质分为三类:一是氰化物、氟化物、重金属等无机有毒物质。二是苯类和多环芳烃类化工原料,难以降解的人工合成有机化合物质等有机有毒物质。三是病毒、细菌、寄生虫等病原体。这些污染物质可通过生产经营者的浇灌行为进入灌溉水体中,被植物根系吸收并富集入食物中,对食品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三)土壤污染
土壤是具有自净作用的,当进入土壤的污染物质浓度在环境容量之下时,可通过土壤的自净实现污染物的消除;当污染物质积累到环境容量之上时,会使土壤中的污染物质日积月累,通过植物根系被富集到食物中,影响食物的产量和安全。农业生产中,由于生产者的不当行为,造成化肥、农药等滥用;生活和工业生产过程中废物的堆积;大气和水中污染物质的迁移等,都会使土壤中的有害物质在累积。与大气、水环境不同的是,土壤污染具有持久性和迁移速度缓慢的特点,因此就算消除污染源的排放,受污染后的土壤也需要经过极长的时间才可能消除影响。人类的植物种植必须在土壤之上进行,因此土壤退化对食物生产活动的影响很大,而土壤污染就是土壤退化的重要表现形式。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食物生产过程中,土壤环境因素是最为重要的环境因素。
三、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生产因素
除了食品生产中的环境因素,食品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因素也会极大地影响食品安全。随着农业生产技术更新换代,相比于传统农业,现代农业加大了对化肥、农药等技术性要素的利用,从而极大地影响了食品生产安全。仔细研究这些技术性要素对食物生产的影响,有针对性地对多种技术性要素进行有效管控,对提升食品生产安全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药残留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为了降低病虫害对食物产量的不利影响,为了降低田间杂草对营养物质的抢夺,现代农业加大了对杀虫剂和除草剂的使用。农药中残留性最强的含磷杀虫剂也被滥用。依据对多地市场上出售蔬菜中甲胺磷的检测分析,发现了触目惊心的结果:近半数的蔬菜中的甲胺磷残留超标,最高浓度达1.85mgkg,其中,叶菜和豌豆中的甲胺磷残留量最大。现代医学证明,长期摄入含磷农药会对人的身体机能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这就要求必须降低食品中的农药残留。对这个问题,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对农作物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完善问责体系。
(二)食品添加剂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现代食品的色、香、味都远远超过传统食品,而这就是现代工业产物———食品添加剂所带来的。其中,着色剂可提升食物的观赏性,防腐剂可延长食物的保质期,甜味剂、酸味剂等则可为食物带来多种多样的滋味。食品添加剂对现代食品工业是极其重要的,但是不法商贩对食品添加剂的过量使用则会降低食品的安全性,甚至会危害民众的生命安全。例如,某些不法食品经营者会在面粉生产中添加超过国家标准的增白剂(氧化苯甲酰),使面粉更白;某些不法经营者在熟食、卤制品生产中,通常会为了追求好的“卖相”而添加过量添加剂,如人工色素、亚硝酸盐等;还有些不法经营者明知有毒,却为了追求米粉的劲道,将甲醛加入米粉中。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亟需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建立健全事故问责制度。
四、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缺失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一)初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不足
在初级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由于生产者安全意识偏低和相关法律法规缺乏,致使在初级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隐患。例如,由于生产地域大气、水、土壤遭污染,生产者又不采取措施降低污染;由于食品监管缺失、问责机制虚置化,生产者滥用食品添加剂甚至是有毒物质。作为食品生产的原料,初级农产品在受污染的前提下势必会降低食品安全性。
(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滞后
监管体制缺失,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无法可依”,在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方面严重滞后。例如,部分食品安全标准是在食品安全事件已爆发的情况下才紧急制定的。针对这些问题,政府应加速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标准,以保障食品安全。
(三)检验检测不规范
我国判定食品是否安全的工作流程是依据已颁布的检测标准,采用特定的检测仪器和检测方法,检测有毒有害物质。如果低于标准所规定的阈值,则认为被检样品是安全的;反之则是不合格的。虽然可在一定程度上评价安全性,但是对低于阈值标准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风险检测的缺失,也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五、保障企业食品安全生产的对策
随着频发的食品中毒事件,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食品安全不可小觑,因为它关系到政府许多部门、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消费群体的直接利益。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有序发展,政府部门应采取积极有效的保障措施。[3]
(一)提高食品安全领域的科学检测水平
检测机构应不断改进食品质量检测技术,提高科学检测能力,并加强食品风险检测和评估体系的构建。随着人们对食品品质、卫生要求不断提高,对食品检测的精度要求也随之提高,这就促使食品检测机构提升检测水平。1.保障硬件设备齐全检测机构可引入国内外先进的质检设备,在硬件水平上保证食品检测的高精度、高效率,为提升食品检测水平奠定技术基础。2.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测技团队检测人员不仅专业理论基础要扎实、能熟练掌握检测技术、时刻关注检测技术的最新动态,工作态度也要认真细致,主动熟悉食品安全行业造假、打假案件动态,还要做到透过食品检测就可窥探其是否含有违禁物,从而进一步加大食品监管力度,直击食品造假事件。
(二)完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借鉴国际食品监管的成功案例可发现,要保障食品安全,不仅要对即将销售的产品进行检验,更重要的是进行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管理和控制,尤其要把重点放在食品的生产监控上。1.建立健全食品行业相关标准体系在食品行业相关标准体系中,要明确农药、兽药及其他各种污染物的标准限值,完善各个指标的检测方法。2.调节各食品监管指标之间的关系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各食品监管指标之间的关系,视条件不同要灵活变通,并经常改进标准。3.加大对生产食品的原材料的监管力度加大对生产食品的原材料的监管力度,重要的是明确相关材料质量标准,从源头上保证食品的安全性。4.颁发食品卫生标准在新形势下,随着人们对食品质量要求不断提高,要尽快颁发各项食品卫生标准。5.食品质量、卫生监管要有统一的标准时刻关注国际食品安全监测动态,建立相关食品质量、卫生监管的统一标准。
(三)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为保证食品安全,尤其是农产品的质量卫生,必须加强食品农业标准化建设。1.保证农产品产地的卫生为减少或避免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在农产品中不断积累最终危害人体健康,必须保证农产品产地的卫生。2.严格控制过度使用农药等有害物严格控制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农药、肥料等的过度使用,减少其造成的污染。3.明确食品添加剂的剂量明确农产品加工时使用的相关食品添加剂的剂量,采用安全、卫生的材料进行包装,避免在运输农产品过程中遭到污染。4.加快农产品生产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农产品生产示范工程建设,形成农村产业化链条,并加强对村民的技术引导和科学理论教育,进而规范农业生产,可在很大程度上保证食品原材料的干净、安全,流向市场的食品成品安全也就有了重要保障。
(四)强化食品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除完善标准体系、提高检测水平外,政府要发挥带动作用,强化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1.实行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监管政府的监管方式方法要不断更新,实行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监管。在生产原材料、加工过程、包装过程、运输过程、经营销售等各个阶段,要采取不同的管控手段,建立惩罚机制,加大打击力度。2.对不同种类的产品要分类管理对不同种类的产品要根据相关标准进行不同程度的分类管理,尤其是那些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的企业更要加强监管、严格管控。对食品质量不能过关的企业,要及时勒令其停业改进,甚至关闭。
(五)完善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1.政府要不断地修改、完善食品安全相关立法和各项食品安全质量标准政府要积极借鉴国内外食品安全管理的成功经验,不断地修改、完善食品安全相关立法和各项食品安全质量标准,而且相关标准要尽量做到与国际上统一,从而提升我国食品行业的优势。2.企业要严格按照各项标准进行生产和销售当前,市场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就要不断完善企业内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对产品进行把关,严格按照各项标准进行生产和销售。
(六)政府和企业对食品从生产到经营进行全过程
严格监管1.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加强食品行业相关立法建设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如监督局、卫生局等要加强合作、积极配合,共同加强食品行业相关立法建设。对不合格企业要求其整改,促进市场有序发展。2.政府和企业要确立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基础,对食品从生产到经营进行全过程严格监管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政府和企业一要确立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基础,二要共同实现食品从生产到经营销售的全过程严格监管。以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有序发展为目标,各个政府部门、企业、消费群体之间积极配合,一定可以保障食品安全。
(七)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长期以来,食品安全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不足,一些企业为提高经济效益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公众对食品安全认识不足、关注度不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与国家的经济实力息息相关。因此,要想解决食品质量问题,就要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理论认知。
六、结论
食品安全已成为我国人民所共同关注的问题,食品企业亟待深入分析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与社会各界一起携手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随着我国食品企业、政府部门、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我国的食品安全危机定能得到有效的改善,食品安全问题也能得以解决,食品企业可以为人们生产出更多放心可靠的食品。
参考文献:
[1]肖训文.食品安全问题的影响因素及解决措施[J].食品安全导刊,2015(4X):35.
[2]谢沛滔.食品安全的影响因素与保障措施[J].食品安全导刊,2015(12Z):23.
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篇5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卫生质量认证法律监督
中图分类号:TS20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336(2013)22-0039-02
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卫生和质量三重概念已经出现比较严重的混淆现象,对待细致的产品卫生处理不够严谨,造成实际成品背后不同健康安全威胁因素的密布,这些专有名词的模糊性渗透现象,将直接影响我国食品安全质量监督相关法律制度的权威性,不利于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有效落实,更严重威胁着人们正常的生活秩序和需求状况,因此,必须对三者之间的隐性特征进行准确划分,维持安全秩序处理工作的合理进行。
1食品安全、食品卫生与食品质量三者之间的含义辨析概述
1.1食品的概念
食品的定义因国家和地域的不同而不同,美国的食品定义为:可以为人活着动物食用的一种物质。而欧盟的定义是:一切能够被人类消耗吸收的物质。然后,我国的食品定义在法律上存在歧义。随着环境及农产品的被污染,众多国家呼吁将食品纳入到产品责任中。
1.2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概念的区别
1.2.1食品安全
在相关产品流通环节下,配合可靠的法律制度维护和管理部门严密监察工作,实际食品不存在任何对人体健康造成显性或隐性危害的状态,这是食品安全内容的主要定义。这种安全范围的内容不免会造成卫生、质量概念的混淆,因此在具体表述食品安全理论的过程中,绝不能一味地脱离安全、质量效应进行单独理解。
1.2.2食品卫生
食品卫生就是针对现实生活中的卫生习惯和预防疾病蔓延的健康理论实现论述,在一定生理法规范围下进行生产环境和生活状况下的实际应对策略补充。根据现代致病因素分布规律进行分析,良好的清洁处理工作可以较好的预防疾病的滋生,并且尽量减少对他人的传染危害[1]。我国《食品卫生法》已经做出明确阐述,在利用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政策落实基础上,配合现实性相关产品中的添加剂、包装材料、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等进行卫生标准管理制度的渗透,争取现代技术下的传统卫生习惯要领能够得到有效传承。现下的食品卫生法令利用广泛的强制性实施手段获得了一定的主观承认地位,加上卫生基本含义内容的淡化,造成所谓安全、卫生的食品价值定义原则更加混乱。反而在近阶段食品安全定期使用范围愈来愈广泛的条件下,食品安全成果的规范已经对卫生原始含义实现一定的分离。
1.3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概念的区别
食品卫生的定义:保证食品及其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所有具备的一切条件。食品卫生是食品安全的前提,是保证食品安全的一种方法。
1.3.1食品安全注重包装标示的清楚、准确
食品标示的清楚、准确是确定食品安全的首要条件,它是食品最简单的描述说明。不规范的食品标示会严重影响食品的安全,但是不一定导致食品卫生。
1.3.2食品安全注重商标运用
食品的商标认证满足食品的卫生条件,即,对人体身体无害。但是,若存在虚假信息就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
1.3.3食品安全注重食用方法
由于人本身的差异,导致了食品安全的差异性。例如:某些食品对特殊人群会产生过敏等现象。
1.4食品质量及相关性问题概述
质量是指生产工序中的产品优劣效果。我国在阐述食品质量标准的过程中,牢固把握内部关键性维度的扩散基准,对产品制备过程中的优劣标准进行充分地系统鉴定,实现优等和劣等范围的清晰界定,帮助规划指标能够实现顺利达成。所谓的食品质量是收揽影响消费者和产品价值的特征包括负面内容(腐败、污染等),正面特征(色泽、香气、加工手段等)[2]。这种安全效能和质量水准之间的区别对公共政策的灌输式引导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配合国家事先的食品控制体系进行本质内容的科学匹配。
2食品安全、卫生与质量之间辨析途径分析
在利用灌输式逻辑思维引导活动中容易出现一系列的混乱现象,尤其是在公共政策和国家法律制度制定相关规定方面,现实服务手段不足以发挥现实指导工作的价值水准。由于具体标准化和产品相关质量法令的规定要求,使产品的质量日渐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理性内容向法律制度的转化过程中,食品安全的主导地位尚未被确立。因此,可以具体重新确立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结构,规定食品安全的主要实证原则和方针技巧,尽量控制行政处罚的波及范围[3]。利用食品卫生监督制度、动物防疫法令和食品安全检验等措施进行监管法内容的完善,逐渐渗透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支持格局形式,保证国家必要生产活动的有序进行,维护全国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素质。
3分清食品安全、卫生与质量定义的重要性
理清三者定义的联系及区别是为法律制定及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食品安全的全过程预防的观念主要是针对供应链的各个环节进行细致质量整改,在生产环境中,利用管理机构强制性的污染防治手段和食用农产品的保护措施,进行总体食源无害化处理。通过分清食品的三个具体含义,才更有利于国家政策的确定及相关法律的制定。
4结语
现实中的食品生产工作,对必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三者之间的分别诠释还不够细致明确,必须联系现代群众的反馈渠道进行阶段策略的调整,争取实际经济效益和全民健康素质的巩固,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焦丽敏.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困境与出路研究[D].西北大学,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