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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施工(收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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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施工篇1

一、危房改造

(一)目标任务

**年,省住建厅未对我县下达危房改造任务,要求自行消化存量资金。今年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户,做到应改尽改。

(二)工作开展情况

1、部署安排。x月x日,县政府组织召开**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对全年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制发了《**县**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2、全面完成危房鉴定。x月x日至x月x日,县危改办会同危房鉴定办公室,对全县所有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进行逐一的危房鉴定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危房改造要求的坚持予以剔除,鉴定为C级危房的要求修缮加固,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求拆除重建,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全面完成。经鉴定核实,**年我县计划实施**户改造任务(重建**户,修缮加固**户),预计补助资金**万元。并要求各镇及时将增加的名单上报我委,做到应该尽改。截止目前,开工率达**%。

3、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农村危房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委于x月x日制发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对**年以来(含**年)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目前各乡镇已经完成自查,我委于**月**日至**日完成现场核查,抽查了**个村,**个农户。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我委制发了《关于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通知》,目前,各镇正在认真整改。

二、传统村落

**年x月争取到**镇**村中央补助资金**万元。

三、下一步计划

1、按照程序逐步实施**年农村危房改造。县危改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危房改造主体进行质量、安全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月底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月份补助资金打卡发放。

危房改造施工篇2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组织实施“垦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为农场垦区低收入家庭创造一个安全、方便、舒适、和谐的生活居住环境,促进垦区稳定和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要遵守以原址改造、拆旧建新、建设新村为主的原则。

2、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古农农场总体规划相衔接。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做到规划科学、设计科学、设计新颖;质量良好、环境优美。

3、垦区居民自筹资金为主,政府补助为辅,要尊重垦区居民的意愿,有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4、组织方式上坚持公开民主,严禁变相商品性开发。

建设范围、建设标准

(一)建设范围

1、改造对象。纳入本次危旧房改造范围的对象为古农农场干部职工(含离退休),并应符合以下条件:

(1)现居住在危房的;

(2)未享受房改及未领取一次性住房补贴的;

(3)未参加集资建房的;

(4)未享受当地经济适用房政策的。

2、危旧房改造分步实施,分期进行,建设地点在古农农场规划区内。

(二)危旧房界定标准

危房标准的认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住房:

1、破损严重、房龄超过四十年的房屋以及土坯、泥草结构的居民住房;

2、建设部门认定的危房;

3、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热、供气、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的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

4、破旧平房集中连片、危房面积超过50%的居民点。

(三)户型建设标准

基本户型建筑面积60—100平方米,具体情况根据当地居民平均住房水平,通过征求职工意愿的基础上在初步设计时确定。钢筋水泥结构,配套设施齐全。

规范工作程序

垦区危房改造应坚持因地制宜,坚持方式多样性,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等多种方式。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施工组织形式,主要分为私建公助和古农农场统一改造两种形式。私建公助指职工按古农农场统一规划,自愿选择改造方式,自行选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建设;古农农场统一改造指由古农农场统一规划,按有关程序选择施工队伍,统一组织建设和竣工验收。

(一)建立危房改造户申报确认制度

无论何种施工组织形式,均应坚持职工自愿的原则,并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建立申报确认制度。

1、古农农场根据上级批复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古农农场小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资源情况,确定安排改造户数(套数)后组织职工申报;

2、古农农场制定统一的危房改造申请表下发各作业区,由各作业区组织危房户填写,经危房户所在生产队、作业区、古农农场逐级审核确认和公示后,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组织实施;

3、建房之前,建房户要向农场出具书面承诺书,并提供户主身份证、户口本、信用社存折、土地使用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件复印件将在场部存档;

4、资金支付方式:工程验收后,中央及省配套资金由农场直接支付给职工。

根据上级批复下达安排我县2013年改造任务100户,一旦古农农场职工申报且达到危改条件的户数超过100户,将进行公开抽签确定。根据每户职工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的规定,职工危房改造坚持“建新拆旧”和“建新房退旧房”的原则,享受提供的建房土地和建房补贴资金并建起新房后,原居住的危房(公房或折价房)及宅基地要无条件退回给古农农场统一安排。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

1、成立我场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场长负全场总责任,各作业区负责人为本单位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的安全使用。

2、按照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严格工作程序。继续依据《长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泰县古农农场“垦区危旧房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摸底工作,逐户登记落实。申请程序实行“个人申请,小组核实,作业区审核,农场审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经危房户所在作业区、农场逐级审核确认和公示后,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组织实施。

3、坚持因地制宜,坚持方式多样性,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等多种方式。职工遵循农场统一规划,自愿选择改造方式,自行选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建设,各改造区实施遵守以原址改造、拆旧建新、建设新村为主的原则,确定2013年的改造实施拆旧建新和建设新村相结合,大力推进山后、农荣、大枋、共同、共明等集中区建设。

4、层层落实责任。农场与各作业区签定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要求确保危旧房改造今年5月30日前全面开工,并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危房改造施工篇3

关键词:深基坑支护桩锚体系土钉墙混凝土喷射

中图分类号:TV551文献标识码:A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黄河路109号院危房改造工程基坑支护、基坑降水施工

建设概况:黄河路109号院危房改造工程场地位于郑州市黄河路与花园路交叉口西南角,总建筑面积34915.65平方米。地下两层,地上三十一层。支护结构:支护采用上部放一个台阶,下部采用桩+锚索支护结构。

基坑降水:采用管井降水,基坑周边设置止水帷幕桩。

(二)工程地质水文条件

1.地层特征描述

场地土按岩性及力学特征分层后,分层描述如下:

第1层:杂填土(Q4-3ml),灰黄色,以粉土为主,含有混凝土碎块、砖渣及灰渣、塑料袋等建筑及生活垃圾,局部为文物勘探挖掘后的回填土,由于文物勘探形式深度约为4m的坑,局部本层土缺失。

第2层:粉土(Q4-3al),黄褐色,稍湿,中密,干强度低,摇振反应中等,无光泽反应,韧性低。偶见蜗牛壳碎片,白色钙质条纹。

第3层:粉质粘土(Q4-3al),黄褐色,可塑,干强度中等,无摇振反应,韧性中等。含铁质氧化物、云母片,局部夹稍密状态粉土层

第4层:粉土(Q4-3al),黄褐色,稍湿,中密,干强度低,摇振反应迅速,无光泽反应,韧性低。土中含铁质氧化物、云母及钙质灰斑。

第5层:粉质粘土(Q4-21),灰褐色,可塑,干强度中等,,无摇振反应,韧性中等,稍有光泽,土中含铁质氧化物、云母片,局部夹粉土薄层。

第6层:粉质粘土(Q4-21),灰褐色,软塑~可塑,干强度中等,无摇振反应,韧性中等,稍有光泽,土中含铁质氧化物、云母片。

第6-1层:粉质粘土(Q4-21),灰褐色,稍湿,密实,干强度中等,摇振反应迅速,无光泽反应,韧性低;该层仅在场地中东部揭露。

2.场地地下水情况

地下水初见位埋深在现地面下8.6m-10.5m(相对±0.00高程为-9.3m至-9.8m),稳定地下水位埋深在现地面下9.33m-10.80m。

二、设计方案

(一)基坑侧壁安全等级确定

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关于基坑安全等级的确定要求及勘察报告要求,本基坑设计结构的安全等级应取一级,结构重要性系数取1.1。

(二)基坑支护方案设计选型

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相关规定及本工程场地自身特点,拟采用土钉墙复合桩锚支护结构:

1.基坑南侧、西侧采用深层搅拌桩+土钉墙+桩锚;

2.基坑北侧、东侧采用上部土钉墙+桩锚结构;

3.场地内设置管井降水,井深20m,井间距20~25m。

三、主要施工方法

(一)护坡桩施工

1.施工放线

本工程测量放线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定位轴线测放、桩位测放、标高控制。

2.埋设护筒

护筒用3mm厚钢板卷焊而成,护筒内径大于桩径100mm。

3.钻机就位

钻机就位之后保证钻架的平稳和牢固,钻机下如有薄弱土层要采取加固措施,确保施工中钻架不发生移位和倾斜。

4.泥浆制备

在钻机附近合适位置开挖泥浆池,泥浆池面积为5m×3m。泥浆制备选用原土造浆。

6.钻进成孔

初钻时要低档慢速钻进,使护筒刃脚处形成坚固的泥皮护壁,钻至护筒刃脚下1m以后,方可按土质情况以正常速度,正常钻压钻进。

7.清孔

钻孔完成后进行第一次清孔,一次清孔的泥浆比重≤1.25。

第二次清孔:下笼后为保证灌注前的泥浆指标符合规范要求及孔底沉渣符合规范有关规定。

8.钢筋笼制作和安放

钢筋笼在现场制作,钢筋堆放场地要平整,每隔两米垫枕木架起钢筋,用彩条布覆盖防止受潮、生锈。

9.安放导管

导管下放前要在地面检查其连接的密封性。导管下入孔内要居中,导管下端应距离孔底约0.3-0.5m。

10.商品砼的运输与灌注

桩身混凝土灌注在二次清孔完成后进行,并连续灌注直至桩完成。

(二)锚索施工

1.锚孔定位:开挖后的基坑壁经过修整,按设计要求的标高和水平间距,用水准仪和钢尺定出孔位,做好标记。

2.钻机就位:本工程采用锚杆钻机或洛阳铲成孔,钻杆对准已放好的孔位,调整好角度,由质检员验收合格后准许开钻。

3.钻孔

采用套管内循环钻进工艺。套管在钻杆前约10-15cm,孔口套管与孔壁之间无泥浆流出。

4.预应锚索制作与安放

(1)钢绞线使用切割机切断。

(2)在锚固段长度范围,杆体上不得有可能影响与注浆有效粘结和影响锚杆使用寿命的有害物质,在自由段杆体上应设置有效的隔离层。

(3)本工程锚索自由段采用塑料管包裹,与锚固段相交处的塑料管管口用防水胶布封住。

(4)钢绞线严格按设计尺寸下料,每根下料长度误差不大于50mm。

5.锚索注浆

注浆分两次进行,一次常压注浆压力0.3-0.5MPa,二次高压注浆压力为1.5-2MPa。

6.腰梁制作与安装

腰梁要求通长设置,腰梁安装要求高度一致,在水平方向尽量作到槽钢接头对应。

7.锚索张拉锁定

锚索浆体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对锚索进行张拉、锁定。

(三)土钉墙施工

1.成孔

采用洛阳铲人工成孔,两人一组。成孔过程中注意控制倾角及孔径,做好施工记录及隐检记录。

3.土钉杆体制作安放

按设计要求制作土钉杆体,钢筋保护层厚度应大于25mm。

4.注浆

按设计要求拌制水泥浆。注浆管应插至孔底,在一次注浆完成2.0小时内进行二次补浆,补浆后将孔口封堵。

5.钢筋网片制作与安装

钢筋网片按设计要求制作,允许偏差10mm。网节点采用搭接或帮条焊,网片搭接长度不少于300mm。

6、土钉头焊接

土钉钢筋按设计要求焊接在钢筋网片的加强钢筋上,保证土钉钢筋的焊接外露长度不小于200mm。

7、面层喷射砼

喷射砼层厚度为80mm(60mm),喷射砼强度等级为C20。

(四)基坑降水施工

1.井点定位和护筒埋设

根据图示尺寸,用全站仪放出井点位置,同时埋设钢护筒。

2.钻机就位成孔:

采用泥浆护壁式成孔,成孔时,要保证孔壁垂直。

3.安放井管

根据图纸设计要求,采用无砂混凝土管做井管,安放井管时,要垂直、逐节沉入,同时外壁要裹纱网和绑长竹片导向。

4.填入滤料

井管下入后,及时在井管与孔壁间分层填入砂砾滤料。

四、施工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处理

(一)支护桩的常见的质量问题

钻孔灌注桩常见的质量问题主要有:塌孔、缩颈、断桩、离析、孔壁泥皮过厚、孔底沉渣过厚等。

1.防止桩孔坍塌的措施

对于杂填土地层,当杂填土比较薄时,可以将其直接挖除,用钢护筒进行护壁;当杂填土比较厚时,通过调整钻探工艺(如使用优质泥浆)来防止其塌孔。

2.防止发生缩颈的措施

(1)在各方面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量加快成孔的速度,以便尽快浇筑混凝土,达到混凝土侧压力抵消孔内释放应力的目的,以减少孔壁变形的时间。

(2)在钻孔施工过程中,使用与孔径一致的探孔器,随时检查成孔的变化情况,如果发现异常,使用钻机重新进行扫孔。

3.防止断桩的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浇注砼的连续性。每盘混凝土时间间隔不得超过0.5h,若时间间隔较长,每隔10min在小范围内,上下活动导管2-3次,延长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2)时刻注意混凝土的质量,不能使用发生离析和坍落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混凝土。

(二)预应力锚索施工及张拉注意事项

1.锚固体浆体不饱满:浆体注浆要控制好水灰比,同时进行二次劈裂式注浆,使水泥浆充填土体空隙,保证锚固体的饱满。

2.张拉要及时,尽量减少支护桩的悬臂时间。

五、结论

1.基坑支护、降水方案设计时要充分掌握地质情况,基坑周边环境情况,同时要参考类似基坑经验,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使其安全、经济、合理。

2.复合桩锚支护结构的主要构件是在基坑开挖前施工完成的,开挖后的施工工期较短,减少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监测方案进行监测,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基坑安全。

参考文献

[1]黄河路109号院危房改造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危房改造施工篇4

8月23日,省农委与省住建厅联合召开全省农垦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地进一步明确总体目标和进度要求,加速推进我省国有农垦企业危房改造工作。省农委副主任吴晓光出席会议并对各项任务的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农垦危房系指在垦区土地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住房:一是破损严重、房龄超过四十年的房屋以及土坯、泥草结构的居民住房;二是建设部门认定的危房;三是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热、供气、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四是破旧平房集中连片、房屋面积超过50%的居民点。

农垦危房改造包括改造房屋和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两部分。其中改造房屋包括:一是在原址或择址新建房屋;二是对需改建的危房进行换屋面顶,加固墙体,设立独立的厨房卫生间,完善上下水和供暖、供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居民点供排水系统,供电设施和线路、供气设施及管路、供暖设施及管道以及道路、绿地。

农垦危房改造资金来源由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补助资金和职工自筹资金组成,中央补助7500元/户,地方按1∶1配套,对地方负担的配套资金,省级财政补助6000元/户,属地财政配套1500元/户。在此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农场对农工增加补助,其余由职工负担。

目前,全省垦区共有危房47200套,危房总面积330万平方米,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总体部署,结合垦区实际,我省垦区将利用五年时间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其中,2011年改造7600户。

危房改造施工篇5

一、范围对象

凡*市行政区域内持常住户籍的农村低保家庭、困难家庭,其现有住房经当地人民政府核实确认应进行改造的,均属于危房改造范围。农村低保家庭、困难家庭中的无房户也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农村困难家庭的核定标准,由区、县(市)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农村“五保”对象应通过集中供养办法解决其住房问题,除确因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等原因不宜集中供养外,原则上不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二、工作安排

1、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区县(市)民政部门、残联组织和乡镇(街道)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村(居)委会的支持下,认真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现有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情况。各地要在9月中旬完成调查摸底工作。

2、拟订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各区、县(市)民政部门会同残联组织于10月底前完成本地区20*年至20*年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拟订工作,并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同时制定相关政策。各地出台的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应及时报市政府备案,同时抄送市民政局。

3、抓好目标任务落实。各地要根据三年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实施,20*年首先确保完成省残联下达我市的510户残疾人贫困家庭的危房改造任务。

三、政策措施

1、改造方法。实施危房改造,可根据住房实际状况、村镇建设规划以及受助对象的意愿,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修缮、置换等方法进行。对确定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修缮的住房,在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可由乡镇(街道)统一组织施工,也可由受助对象自行落实施工。乡镇(街道)可以通过收购可居住的闲置房方式,用于置换贫困家庭的危房。

2、建房标准。根据保障基本居住条件的原则,需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修缮住房的面积控制标准及施工标准由各区、县(市)自行确定。

3、资金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所需资金,按“个人出一点、集体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原则,由各区、县(市)政府负责落实。20*年至20*年,市政府每年安排30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残疾人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各区、县(市)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由各区、县(市)根据当地住房的实际造价合理确定。各区、县(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用于农村残疾人贫困家庭的危房改造补助。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接受审计机关监督。具体资金补助办法另行制定。

4、工作程序。凡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贫困家庭应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及危房改造方案,经村(居)委会核实同意后,在村内公示7天。群众无异议的,由村(居)委会报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报区、县(市)民政部门审批。其中属残疾人贫困家庭的,同时报区、县(市)残联组织。经区、县(市)民政部门审批,对同意纳入危房改造的家庭,须在当地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街道)应按户建立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档案。

5、进度质量。危房改造工作的进度、质量等由各区、县(市)相关部门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