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态环境管理(收集5篇)
城市生态环境管理篇1
【关键词】城市环境;管理;建议
城市环境是指在城市中与人类的活动存在互动关系的各种自然存在以及经过人工改造的人化自然的综合体。它是城市中的人们通过各种方式去认识和体验的外部世界,包括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自然环境,亦即生态环境,是指对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能够产生直接和间接影响的一切自然物的总体,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如阳光、空气、水源、土壤、微生物、气候以及各种资源等。人工环境是人类为了改善自身的生存状态、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而对自然因素进行改造所形成的环境,如城市中的各种构筑物、道路、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等。
1我国城市环境问题存在的问题
1.1大气环境污染
城市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煤炭的燃烧,燃烧排放的污染物占城市全部大气污染的85%,其中烟尘占城市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的80%左右.二氧化硫气体占城市排放量的90%左右。2009年,全国612个城市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其中达到一级标准的城市26个(占4.2%),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479个(占78.3%),达到三级标准的城市99个(占16.2%),劣于三级标准的城市8个(占1.3%)。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达标比例为79.6%,县级城市的达标比例为85.6%。
1.2水环境污染
城市地面水污染较普遍严重,并有恶化的趋势,其主要原因是城市工业和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水体造成的。据国家在1994年统计的136条流经城市的河流中,符合地面水I类标准的有18条,Ⅲ类标准的有13条,Ⅳ类的有37条,超V类的有5l条。当前城市水体的主要污染物有石油类、挥发酚、氨氮、化学耗氧量、生化需氧虽和总汞等。2009年,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全国655个城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城区)水质达标率平均为89.84%,比2008年提高4.44个百分点。在全国28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城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级别比例见图2所示。
1.3固体废物污染
城市固体废物主要是工业废渣和生活垃圾。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还将日益增多。这些固体废弃物的堆放、处理不仅要占用大最城市和农村用地,如已经非常紧张的人口与居住、绿地、城市空间的矛盾,同时,固体废弃物的处置还会给地下水、地表水、空气带来严重的二次污染。2009年,全国城市污染控制水平不断加强。清洁能源使用率、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以及重点工业企业的废水、烟尘、二氧化硫和粉尘的排放稳定达标率均较2008年有所提高。全国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平均为66.77%,比2008年提高了2.42个百分点。2009年,全国共有24个省(区、市)开展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委托工作,全国共有1815条经省级环保部门委托的机动车环保检测线。全国城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平均为94.98%,比2008年提高了0.54个百分点;全国城市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平均为93.81%,比2008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全国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平均为80.71%,比2008年提高了1.98个百分点。
1.4城市噪声污染
2009年,全国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76.1%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处于好和较好水平,96.5%的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好和较好。但全国城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3.33dB(A),比2008年上升了0.18dB(A),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稍微有所下降;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5.95dB(A),比2008年下降了0.07dB(A),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有所好转。
1.5城市生态严重失衡
现代城市特别是大都市被钢筋水泥的建筑所统治,城市的自然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的破坏,生态失衡问题严重。如许多城市普遍存在地下水超采问题,由此引起的一系列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十分严重。自然绿地减少、“城市热岛”、“城市荒漠”等问题十分突出。同时,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进一步降低了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环境承载力。加剧了资源环境供给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伴随城市人171的增加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城市的自然生态系统将受到更为严重的威胁,如果不从城市发展规划上进行相应的管理和调整,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城市的生态环境问题将更加严重。
2加强城市环境管理建议
城市是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教育的中心,经济活动和人口高度密集,面临巨大的资源与环境压力。但城市环境恶化不仅对人类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给人类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要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控制,必须树立全民环境意识,强化城市环境管理。
2.1加强对全民的环保宣传教育
只有当城市政府管理者和市民真正意识到环境污染对人类造成的危害,以及环境保护与治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意义,才能增强城市环境管理各参与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对城市环境管理的认知水平,使环境污染控制行动开展起来。所以有关部门要加强环保方面的宣传,加大对环保宜传的投入,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手段,把环保的理念种植在全民意识中,真正树立“保护环境,我有责任”的环保意识。
2.2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环境立法是有效进行环境管理和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措施和保证。城市政府各部门应该作为环境管理的主导,以完善严格的法律体系强化各主体环境保护的意识与行为。由于环境管理涉及多个部门,所以要加强诸如环保、市政、建设、土地、交通、水务等多个部门的协调合作。
2.3充分利用现代高新技术
在城市环境管理过程中,通过深入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实现环境信息的采集、传输和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才能从大量繁杂的信息中发现趋势、把握重点,使环境管理决策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赋予创造性,提高环境管理决策的水平和能力,推动各类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实践证明,环境信息化是环境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覆盖环境各个领域的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是环境管理决策的基本保障。离开环境信息化,势必影响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制约环境监管的效能和水平。
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工作中,可将地理信息与大气、土壤、水、噪声等环境要素的监测数据结合在一起,利用GIS软件的空间分析模块,对整个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以反映出区域中受污染的程度以及空间分布情况。如通过叠加分析,可以提取该区域内大气污染分布图、噪声分布图,通过缓冲区分析,可显示污染源影响范围等。
2.4开展可持续城市规划
可持续城市规划已趋于将生态学、环境科学、地学、社会学、经济学、行为学、心理学等学科知识进行融合,变单纯的建设规划为社会、经济、自然综合规划,从方法研究、技术设计和规划编制等方面着手构建可持续城区规划的平台。通过可持续城市规划中,能实现城市生态建设与城区自然环境、文化传承、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环节城市病,有效提高城市环境管理力度。
我国大多城市都面临着城市改造的任务。在城市改造中,也要特别强调环境保护与管理的重要意义,强调环境保护、环境建设对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要深入开展有关城市改造与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建立若干示范工程,总结我国环境管理与提高城市社会综合发展能力的关系,进行广泛的宜传教育,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孙浩轩,罗钰.浅谈加强城市环境管理[J].中国水运:理论版,20075(1).
城市生态环境管理篇2
【关键词】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基本理论;审计方法体系框架构建;审计难点
生态宜居城市体现了“天人合一”的中国思想,是人类自觉克服“城市病”、从灰色文明走向绿色文明的伟大创新。我国以及世界各国城市规划的目标包括:循环生态城市、山水园林城市、森林城市、旅游城市等。
2010年重庆市将建设“宜居城市”和“生态城市”的目标纳入城市总规划。生态宜居城市就是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满足居民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城市。重庆市为生态城市重点工程制定了保障措施,对生态环境建设投入了财政专项资金,完善了相关环境政策的制定。对生态环境工程和巨额财政资金开展生态环境绩效审计,将成为政府审计机关的重大课题。
一、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的基本理论
(一)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的概念
生态宜居城市是在一个城市的生态系统范围内,运用生态学、社会学、经济学、建筑学和系统工程,改变传统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的模式,建立起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社会公平、经济高效的复合系统。环境审计是由政府审计机关对政府和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活动及其报告进行环境财务、环境合规和环境绩效三个方面的审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活动。绩效审计是独立的审计机构依法运用审计程序,对被审计单位管理活动的经济性等进行监督,以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种综合审计活动。环境绩效审计是在财务绩效审计基础上,评定环境管理活动的现状和潜力,对提高环境管理绩效提出建议,促进其改善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管理绩效的一种审计,是财务绩效审计的延伸。
(二)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产生的动因
1.公共环境受托责任是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产生的内在动因
(1)公共环境受托责任的产生。现阶段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随意消耗环境资源而不用承担任何代价,环境成本由社会承担。由于无需对环境成本进行补偿,企业则尽可能掠取环境资源,而社会公众承担环境成本,却得不到任何补偿。随着社会公众意识的觉醒、保护自身环境利益的要求,于是形成了环境受托责任。(2)公共环境受托责任中的委托者与受托者。狭义委托者包括环境责任主体的财产所有者、债权人,广义的委托者包括受责任主体影响的人群。作为环境责任主体的企业,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必然对周边的自然和生态造成影响。如企业排放的废气和废水会污染周边的空气和水源,从而对周边居民的健康和生活产生危害,周边居民应当是环境受托责任的委托人。环境受托责任中的受托者包括政府和企业两个方面。(3)政府公共环境受托责任的内容。政府将环境保护责任确立为政府的一项受托责任。体现为:进行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综合决策、组织环境建设、改善环境质量、分配公共资源。
2.政府审计机关执行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源于财政预算资金的外部监管要求。首先,通过政府审计可以解决部门生态宜居城市环保建设投入预算粗放、预算批复不及时、挪用预算资金等问题。其次,加强对国库收付的审计,审查财政专户情况、“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外资金使用违规等问题。最后,加强对政府采购的审计,审查采购资金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要求,尤其是对于生态宜居城市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
(三)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
我国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审查评价生态宜居城市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审查评价生态宜居城市相关制度和政策的合理性;审查评价环境管理部门设置的有效性;审查评价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环境性和公平性;利用审计结果为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提供合理化的建议。
(四)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的原则
审计原则是审计人员实施审计过程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对审计人员具有公认的约束力。包括:独立性原则,公正、客观原则,联合审计原则,重要性原则,事前与事后审计原则,当期与远期经济效益统一的原则,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规范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二、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方法的框架构建
(一)生态宜居城市环境建设项目绩效审计的组织方法
1.项目选择与确立
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工作的目标。在进行环境绩效审计项目的选择时,应体现以下几方面的原则:重要性原则,即选择那些具有代表性和政府社会高度关注,对社会、经济、环境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作为审计对象,财政投入较大的生态环境工程;还有时效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增值性原则、风险性原则、导向性原则等。
2.制定审计方案
对审计实施方案进行细化,将每一审计事项落实到各个审计小组或审计组成员,从而有利于工作流程的标准性和审计取证的一致性。包括:审计目标的确定、审计范围的确定、审计对象的确定、审计内容的确定。
3.审计资源配置
绩效审计比财务审计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人力,它更加需要人员的质量而不是数量。绩效审计既要考虑审计人员条件,同时也要考虑技术手段、能力水平、经验和工作基础等,可选择在当前条件下能够做好的项目来实施,避免选择那些难以胜任的项目。
(二)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技术方法
一般技术方法:一是数据和信息的收集方法,包括:文件检查法、抽样和案例研究、直接观察法等;二是数据和信息的分析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回归分析法、层次分析法等。特殊技术方法,包括:确认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环境性采用的技术方法。
(三)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的评价体系和标准的构建
城市生态环境管理篇3
1生态城市的内涵和主要特点
1.1生态城市的内涵
生态城市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AB)”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一个概念,是城市生态化发展的结果;是社会和谐、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居住形式,是自然、城市与人融合为一个有机整体所形成的互惠共生结构。简而言之,生态城市是一类生态健康的城市。
1.2生态城市的主要特点
生态城市与传统城市比较,主要有以下几大特点:
1.2.1和谐性
生态城市的和谐性,不仅反映在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与人共生、人回归自然、自然融于城市等方面,更重要的是反映在人与人的关系上。
1.2.2高效性
生态城市能提高一切资源的利用效率:物尽其用、地尽其利、人尽其才、各施其能、各得其所,使物质、能量得到多层次分级利用,废弃物循环再生,使各行业、各部门之间共生关系得以协调。
1.2.3可持续性
生态城市是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的。同时兼顾不同时间、空间,合理配置资源。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保证其健康、持续、协调的发展。
1.2.4整体性
生态城市不是单纯追求环境的优美或自身的繁荣,而是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三者的整体效益,不仅重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更注重对人类生活质量的提高,是在整体协调的秩序下寻求发展。
1.2.5区域性
生态城市作为城乡统一体,其本身即为一区域概念,是建立于区域平衡基础之上的。而城市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只有平衡协调的区域才有平衡协调的生态城市。2中国目前的城市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建设的起步
2.1目前的城市状况
“九五”期间是环境保护大发展的五年,集中体现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全民族环境意识普遍提高、环保措施力度加大、环保投入大幅增加、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等方面。但是,环境污染依然严重,生态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水环境污染相当严重,全国有36%城市河段的水质为劣5类,多数城市地下水受到一定程度的点状和面状污染;大气污染十分突出,受监测的341个城市中,有66.7%的城市空气质量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固体废物、城市垃圾、“白色污染”仍然严重;全国城市垃圾真正达到无害化处理的还不到总量的10%;城市噪音扰民十分普遍,2001年监测区域55.7%的城市噪音处于中度以上污染。严重的环境污染导致市民发生多种疾病。
2.2生态环境建设的起步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生态环境建设的探索。1999年海南率先获得国家批准建设生态省,2001年吉林和黑龙江又获得批准建设生态省,陕西、福建、山东、四川也先后提出建设生态省。许多城市如上海市、长沙市、宜春市、扬州市、威海市、深圳市等都先后提出建设生态城市的奋斗目标。最近几年,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中国生态学会以及他们的地方学会举办了多次全国性地方性学术讨论会,将学术研究与交流推到了高潮。第五届国际生态城市大会于2002年8月19日至23日在深圳市召开,《生态城市建设的深圳宣言》是这次大会的主要内容,将对世界城市建设与发展以及人居环境的改善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3中国如何进行生态城市建设
3.1生态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笔者认为,生态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城市生态学和环境经济学为理论指导,以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城市规划为蓝本,以环境保护为重点,以城市管理为手段,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执法监督、公众参与的新机制,建设经济、社会、生态三者保持高度和谐的城市。
生态城市建设的目标是:创建清洁、优美、安静的城市,全面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高效的生态产业和人们的需求与愿望得到满足、和谐的生态文化与功能相整合的生态景观,实现自然、农业和人居环境的有机结合。
3.2生态城市建设的对策
生态城市建设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城市发展的必然方向。它不仅涉及城市物质环境的生态建设、生态恢复,还涉及到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政策法规等方面。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综合国力、科技水平、人口素质、意识观念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针对环境差、底子薄、人口多的国情,提出以下生态城市建设的对策。
3.2.1转变思想,提高环保和生态意识
从不可持续发展思想向可持续发展思想转变。其内涵包括:从追求近期的直接经济效果转向追求长期的间接经济效果;从追求单一的经济高效率转向追求经济、生态合并的高效率。这是生态城市建设的思想基础。没有这个转变就不可能有忧患意识、危机感和责任感。这对决策者和企业家尤为重要。因为决策者的思想影响一片,企业家影响一个企业,企业往往是环境污染大户。我国目前的干部制度是任期制,任期内的绩效考核主要还是经济绩效。这很容易使干部产生急功近利的思想。要完成这种思想转变必须把干部任期内对环境和生态保护的功与过作为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就是使人们认识到自己在自然中所处的位置和应负的环境责任,尊重历史文化,改变传统的消费方式,增强自我调节能力,维持城市生态系统的高质量运行。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除了用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和教育外,还应:(1)让市民亲身感受到环境和生态保护带来的好处;(2)使市民形成“向自然资源索取是有代价的,污染是要付费的”的概念;(3)营造社会公德大环境,规范那些不规范的环境行为。
3.2.2加快理论研究,制定生态城市指标体系
现在可持续发展到处都在讲。但是,如果没有能够指导可持续发展实践的经济理论和具体的评价指标,又如何知道决策和实践是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呢?长期以来,城市建设的理论和政策都是重资源开发,以发展国民经济为主线兼顾市民的基本生活要求。因此,必须针对我国国情建立一套适用于生态城市建设的科学理论和指标体系。
(1)生态城市应采用整体的系统理论和方法全面系统地理解城市环境、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间的相互作用关系。环境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已经包括经济活动的环境效应和生态效应。也有较好的社会基础,为不少人所接受。政府应积极支持和组织环境经济学家和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探讨、研究,使环境经济学研究的领域扩大,发展成为包括“新财富理论”的多科学、多层次、多分支、交叉性综合性学科。其领域包括工业经济学、农业经济学、森林经济学、海洋经济学等以及这些领域的生态经济学理论。以环境经济学和城市生态学指导生态城市建设,同时指导国民经济发展。这是一个机遇,中国应该走在世界前列。
(2)生态城市建设的目标是多元化的。分解为人口、经济、社会、环境、生态目标、结构优化目标以及效率公平目标。这些目标又应按生态城市建设的阶段(初级、过渡、高级阶段)分解为阶段性的目标,形成评价指标体系。用它在建设的各个阶段来衡量城市生态化速度与变化态势、能力和协调度。设计的指标应灵敏度高、综合性强,既有持续性指标、协调性指标,又有监测预警指标。选择指标的原则应注意因子的综合性、代表性、层次性、合理性、现实性。在生态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指导下来编制城市规划条例、械市建设条例和城市管理条例。
3.2.3建立生态城市环境保护新机制
环境质量是生态城市建设的基础和条件。环境保护是城市生态建设、生态恢复和生态平衡维持的重要而直接的手段。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执法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是生态城市建设的保障。
城市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城市。应该集中力量做好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各种公用设施的建设、进行环境的综合治理。从社会主体角度看,社会行为可分为政府行为、企业行为与公众行为。这三种行为决定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状况。而不可持续发展或可持续发展都决定于这三种行为。在过去的发展模式中政府、企业、公众的行为都没有考虑到自然环境的有限性及其对经济活动的制约,没有把自然环境纳入到经济系统中,致使人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深度与广度不断增大。
政府应成为生态城市建设的主导力量,应加大力度、有效的引导、规定、维护、激励整个社会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的行为:(1)国家应提升国家环保主管部门的职能和地位。实质性的参与国民经济决策活动,重大项目从初步方案拟订就应征求国家环保总局的意见;(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队伍的建设,完善体系、加强力量、提高人员素质和敬业精神;(3)在国家、省、市各级政府中设置生态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协调机构,负责政府各部门间管理职能的协调和监控,以推动生态城市建设计划的实施;(4)强调城市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行为中的地位和责任。制订和实施生态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
市场推进就是环境保护引入价值观念,建立和推广市场机制。通过税、费和环境产权的手段明确人与自然的关系、企业与自然的关系,配合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和企业的环保意识和契约意识,以达到遏止环境滥用,促进公众和企业认识环境的使用价值、自然的生态价值和生命支持功能,降低资源消耗和减少污染的目的。但政府应通过政策调控市场价格,既要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又要照顾到公众的承受力。
在公众环境意识普遍不高、企业急功近利的思想还普遍存在的情况下,只依靠宣传教育难以遏制“边建设、边破坏”、“边治理、边污染”的情况发生,政府应该强化执法监督。有效执法监督的前提是:有一套完整、严密、可操作的适应城市生态化发展的法律综合体系,使城市生态化发展法律化、制度化;有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公正廉洁的执法队伍。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化建设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这在西方国家法律上有明确规定。而且公民环境权的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充实,现已包括环境知情权、环境议政权和环境索赔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随着环境法学理论的不断完善和公众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将既有理论依据,又有法律依据,更有群众基础。这是历史的必然趋势。
公众参与,应体现在环境决策参与、环境监督参与、环境投资参与和个人环境行为等方面。要真正做到公众参与,必须:(1)修订法律,明确公民的环境权,使公民明白自己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2)修改决策程序,使公众在决策过程中有参与环节;(3)培育与生态城市建设相适应的社会机制。
3.2.4把握关键环节——生态城市建设规划
生态城市总体规划应全面的从城市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各方面进行综合研究。以人为本制定战略性的、能指导和控制生态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蓝图与计划。它必须具备科学性、综合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生态城市总体规划应把生态建设、生态恢复、生态平衡作为强制性内容。生态城市建设规划一旦批准,必须具有法律的权威性,任何改变都必须严格地按照程序进行。
为搞好生态城市规划应采取以下对策:(1)修改现行的《城市规划条例》。充分体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思想。(2)改进城市规划管理机制,改变建设项目提出者、计划者、决定者、运作者同属一个体系的状况,使每个环节都能有效的得到控制。(3)建立新的城市规划过程程序,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综合全局的观点。(4)强调专家论证的科学性和独立性,以避免“拍脑袋工程”、“政绩工程”和“长官意志”。(5)建立公众参与的正常渠道,以提高公共决策的正确性。代表市民的最大利益和生态建设的社会公平。
生态城市规划除了常规内容外,还应重点考虑以下问题:
(1)建设生态城市首先应确定城市人口承载力,人口承载力不是指城市最大容量,而是指在满足人们健康发育及生态良性循环的前提下人口的最大限量。既要考虑人口未来增长的可能性又要考虑满足一定生活质量的人口规模合理性;既要考虑固定静态人口的分布规律,又要考虑周期性往返于城市——乡村——城市之间和城市商业区和居住区之间动态人口分布和涨落规律。
(2)景观格局是景观元素空间布局,是城市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景观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①整体优化原则;②功能分区原则;③景观稳定性原则;④可持续发展原则;⑤活化边缘原则。
(3)城市的产业结构决定了城市的职能和性质以及城市的基本活动方向、内容、形式及空间分布。因地制宜地按照生态学中的“共生”原理,通过企业之间以及工业、居民与生态亚系统之间的物质、能源的输入和输出进行产业结构优化,实现物质、能量的综合平衡。
(4)提高资源合理利用效率,加快资源开发及再生利用的研究和推广,在城市区域内建立高效和谐的物流、能源供应网,实现物流的“闭路再循环”,重新确定“废物”的价值,减少污染产生。
3.2.5突出城市个性特点,树立城市生态风尚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特有的地理环境、历史文化和建设条件,要尊重、研究、发扬自身的特点,根据自己的特点因地制宜、扬长避短,从一个或几个侧面,抓住优势,体现个性。制定实际的、具有自己特色的生态城市建设方案。融“山水城市”、“园林城市”、“花园城市”、“田园城市”、“森林城市”、“卫生城市”、“健康城市”、“绿色城市”等于一体。既体现生态城市建设的优势,又给人们一个醒目的形象。
为有利于生态城市的建设及其成果的保护,管理者应建立制度,提倡良好的公众环境行为,形成生态城市的规矩和风尚。如:①限制甚至拒绝摩托车进城;②限制汽车数量增长、提倡公交车、使用环保车;③提倡以自行车作为上、下班交通工具,或者以步代车;④提倡使用布袋子、莱篮子、饭盒子,拒绝“白色污染”;⑤提倡“绿色旅馆”、“绿色饭店”,禁止旅馆业提供一次性用品;⑥提倡商店与厂家结合对商品实行全程绿色服务;⑦提倡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绿色家庭;⑧有条件的城市应限制建筑高度,提倡使用洁净能源。
3.2.6重视城市间、区域间的合作
城市和区域是密不可分的。城市是区域的核心,区域是城市的基础。两者相互依存、互相促进。城市间,区域间不断地在进行着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城市越发展,这种交换就越频繁,相互作用就越强。生态城市的建设特别要强调城市间、区域间的分工协作、协调发展。不仅要注重自身的繁荣,还要确保城市自身的活动不损害其他城市的利益。
城市生态环境管理篇4
关键词:生态城市建设管理主体
生态城市是按生态学原理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理想聚居地。而生态城市的主体体系是指生态城市管理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主要是构成生态城市系统的政府、企业、居民、社区、社区组织等。由于生态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依赖于管理主体水平的提高,所以加强对生态城市建设管理主体的研究,以提高公众生态意识,积极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创新提出共建全民参与的生态管理主体,对走有中国特色的生态城市建设之路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政府
(一)政府进行生态城市建设管理的依据
法律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也是人们行为必须遵守的准则。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是生态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支柱。因此当前,加快立法进度,强化执法力度,重点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是生态城市建设管理中的重要内容。我国目前主要是要建立健全包括国家法规和地方法规两个层次的环境法规体系。另外,在生态城市建设管理中,政府应注重把握好整体性原则、动态优化原则、全过程控制原则,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的原则等。
(二)政府在生态城市建设管理中的主要作用
城市政府是推动城市发展的首要力量,是生态城市建设政策的制定者、实施者,是生态城市建设管理的系统中枢和调控中心。在现代城市逐渐向追求经济增长、社会平等与生态保护充分融合的生态城市转型的过程中,城市政府因其特殊的地位而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这种作用贯穿在政府调整战略、制定规划和建设管理三个有机联系的环节中。
1.生态城市政府的战略调整。战略是城市政府对城市发展的目标、方向、途径等所做的宏观谋划,是对城市未来形象进行定位的重大抉择。在分析研究客观现实的基础上调整传统发展战略,制定符合生态城市内在要求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城市政府驾驭生态城市发展全局的重要手段和首要环节。走生态城市的建设道路是现代城市政府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生态城市是一种完全不同于传统模式的发展理念,政府要构筑生态城市理想模式,必须把握其战略的特性:综合性、区域性、前瞻性。
2.生态城市政府的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城市建设规划是实现生态城市的前提和基础。同时生态城市建设规划要有前瞻性,要着眼于未来,着眼于现代化,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供应能力要适当超前,不断完善城市载体功能,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树立以城市发展生态化、城市文化特色化、公益设施便捷化为主要目标的城市现代化建设更新理念,以实现“城在林中、道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生态城市目标。
3.生态城市政府的管理。在生态城市建设发展中,规划是“龙头”,建设是基础,管理是根本,三则相互依赖,要建设生态城市,政府必须采取行政、法制、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管理。
政策引导。政策是调整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在以生态为导向的城市建设中,城市政府应加强与生态管理有关的政策的制定与完善,引导城市建设遵循生态型战略与规划的要求。而在生态城市建设中市场机制的引入是十分必要的,政府必须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市场竞争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环节中:建立健全绿色税收体系、实施可交易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多元化的市场筹资方式。
制度创新。政府最重要的是积极推进土地制度、产业制度、户籍制度以及区域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在许多领域,政府可以与企业合作。比如,政府可以为开发商低价或免费划拨一定数量的土地,由开发商进行建设和维护,最终开发商可从房产的增值中获得环境建设的回报,而政府则可以免除自行投资建设的成本和维护费用。生态城市建设引入市场机制并不是说要完全摆脱政府的调控,其实是重新调整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的关系,实现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结合的良性运行。在市场化方式下实施生态城市建设,政府要关心的主要是如何创造、维护和完善市场机制,建立起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城市管理制度。
组织协调。政府是城市规划实施的直接组织者,在涉及城市规模、功能布局、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等方面的建设时,只有政府才有能力承担组织者的角色,调集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城市建设牵涉的内容庞杂,因此,政府必须要发挥协调作用以理顺各种关系,协调好全局与局部、近期与远期、发展与保护等关系之间的矛盾。建立综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城市管理,通过宣传和教育促进“保护生态,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的形成,并取得人们对生态城市建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等。此外,城市政府还要负责城市之间的协调。从内外两方面共同着手,以全面有效地推动城市建设。
鼓励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参与的政策手段是政府利用社会力量建设生态城市的有效途径,通过信息公开、社区自助开发和公众参加的方式来进行。鼓励公众参与的基本前提是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鼓励公众参与的一种特殊形式。分级评价结果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企业形象。曝光计划会产生积极效应:使黑色标志锐减,清洁生产工艺增加,企业对生态经济的投入由被动变为主动,因为企业生命与环保业绩息息相关;公众生态意识大大增强,健康消费成为时尚;政府寻找到了一种投入少、效益好的生态建设途径。
(三)生态城市建设中政府管理运行机制的构建
建设生态型城市不仅是一个根本的发展方式转型问题,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管理模式再造问题。要从根本上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竞争力,就需要在政府、企业、社会中加强面向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强化城市的环境建设和管理的经济手段与教育手段,并与之相适应建立一套新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参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加大生态城市建设管理执法力度,完善监督反馈机制;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机制;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二、居民
本质上说,生态城市管理的指导原则是“人本思想”。生态城市发展过程的一切诸如规划、建设、投资、调控等管理活动,在最后都会细化到某个具体的“人”的层次,也就是居民这一层次。作为组成生态城市管理的最基本的要素,居民个人的生态伦理或生态道德、生态消费的水平决定了生态城市系统管理的有序化和系统化的程度。生态消费,实际上,就是提倡环境废物最小化和资源利用可循环化。如有效的垃圾分类方法的推行,废弃电池的分类处理就可以很显著的保持环境不被破坏。居民通过环境决策参与、环境监督参与、环境投资参与和个人环境行为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居民的参与对生态城市的建设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监督作用。
三、社区
现代城市管理论认为,社区是居民的共同聚集体,社区作为生态城市建设管理体系主体构成重要的部分,就必须符合生态原则。所谓的生态社区主要包括以下的内容:
社区环境生态化。这主要是为社区内的居民营造一个优雅的自然环境,包括绿地、纯净的空气、相应的活动空间。规划要充分考虑到社区的发展和环境的承载能力,衡量指标应多为人均绿地面积、人均公共设施率。
社区发展的生态意识。作为居民有组织的共同体,社区发展也必须自始至终贯穿着生态发展的原则,城市政府则应从整体上予以把握,主要是依据社区的类型如:工业社区、生活社区、商业社区、教育社区等,把各个不同类型的社区作为生态城市建设管理的主体,使其具有不同的管理方式和发展方向。
社区对居民的组织作用。在我国,社区和街道的概念,在大多数城市可以做同一理解。可以由街道、工厂、学校、军事指挥机关等培养和提高居民的生态伦理和生态消费的意识。
四、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是跨社区具有相当的组织程度和组织目的的非营利性的居民组织,其成员有着共同的兴趣。社会团体的出现打破了社区地理上的限制,和居民社区共同构成了管理主体网络。这里所提到的社会团体是与生态城市发展有关的团体,如符合生态原则的绿色和平组织和动物保护组织等这样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能够使居民的个体的行为转变为团体的行为,发挥更大的作用,进而对社会产生的影响。相对于纵向的政府管理体制而言,横向的社会团体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有利于提高居民的文明程度,更有利于城市管理系统的健康发展。
五、企业
城市生态环境管理篇5
Abstract:HebeiprovinceisoneofsandsourcesofBeijingandTianjin,whichhasimportantstrategicsignificancetourbanwaterandenvironment.SpeedinguptheconstructionofecologicalcityinHebeiprovincewillnotonlyhelpimprovethecitylivablelevel,butalsocanpromotetheimprovementofecologicalenvironmentinBeijingandTianjinandpromotethecity'sconstructionanddevelopmentinHebeiprovince.StartedfromecologicalenvironmentstatusandproblemsinHebeiprovince,thepaperdiscussesthedirectionandfocusofconstructionanddevelopmentofeco-cityinHebeiprovince.
关键词:河北省;生态城市;建设;发展
Keywords:Hebeiprovince;eco-city;construction;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2-0293-01
1河北省生态城市建设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1.1河北省生态城市建设现状。针对河北省地理位置的重要性,“九五”以来,河北省一直在大力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下,河北省的生态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全省环境污染问题有所好转、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提高。以森林覆盖率为例,仅“十一五”期间河北省造林面积就大2280万亩,全省林地面积达到7400万亩,森林覆盖达到26%。这一现象充分说明了河北省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以及工作开展情况。在生态城市建设方面,河北省也积极开展了城市规划建设与发展,运用城市景观公园的生态环境优化作用促进城市生态的改善。同时,河北省还针对湿地对城市生态的重要影响正在积极筹建环抱京津的湿地保护区。该计划将新建19个湿地自然保护区,以促进河北省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城市宜居水平的提高。
1.2河北省生态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河北省生态城市建设中由于过于注重传统经济增长领域造成了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领域与生态环境保护领取投入过少。这也造成了河北省全省能源、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利用效率与自然资源供给能力的不协调,影响了河北省生态城市建设的发展。虽然,各级政府开始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生态城市的建设,但是,由于资金、人力、物力投入过低使得全省水生态、土地生态以及大气环境为核心的全省生态环境仍然向着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方向发展。由此可见,加快河北省生态城市建设与发展、加快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经势在必行。
2河北省生态城市建设发展的重点
2.1加大生态城市建设投入,促进全省生态环境的改善。针对河北省生态城市建设现状,各级政府应从根本上认识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性,加大生态城市建设投入、改善城市宜居水平,以此促进城市建设的发展、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2.2注重现代城市住宅小区建设绿化管理,促进生态城市建设发展。结合河北省目前生态城市建设现状,全省应加大对新建住宅小区绿化建设的监督与管理。通过提高住宅小区绿化面积以及后续管理工作改善小区局部环境,促进生态城市的建设与发展。
2.3注重城市景观公园的生态作用,促进生态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在现代城市土地日益紧张的今天,城市综合性公园的生态作用日益凸显。这也使得现代城市综合性公园正在走向城市生态公园的道路,为生态城市建设与发展奠定基础。河北省的城市公园多为大工业时代的产物,目前已有城市公园数百座。但是由于建设年代较长,其功能仍为传统的休闲、锻炼等传统功能。为了顺应现代城市发展的需求,河北省城市公园应加快改造的步伐,积极利用城市公园的生态作用进行现有城市公园的改建。利用城市公园生态设计理论突出城市公园景观、生态作用。在城市有限的空间中营造景观生态环境,促进河北生态环境的改善。
2.4加快路旁绿化建设与管理,促进生态城市建设与发展。在现代城市道路建设中,路旁绿化是道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利用路旁绿化面积能够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因此,在进行河北省城市道路设计与建设中应加强路旁绿化的设计,合理利用路旁绿化面积,促进河北省生态城市的建设与发展。
2.5加强河北省河流生态环境治理,促进生态城市建设与发展。河流的生态环境对城市生态环境以及全省的生态环境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作为人类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河流,其在现代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中由于不合理的利用与过度开发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因此,在现代城市建设中,应以可持续发展战略及生态环境修复与改善理论指导河流生态环境的治理,加快河流生态环境的修复,以此促进改善全省的生态环境。以全省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生态城市的建设。针对河北省六大河流水系生态环境的现状,河北省应加快对河流生态系统的修复。通过河流断流恢复、水质修复改善、鱼类多样性恢复以及对河流岸坡防护、周边绿化修复等多项工作改善河流生态环境,促进全省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城市建设的发展。
在注重河流生态环境修复过程中,应积极利用现代生态修复理念加强河道周边植被修复、加强河道绿化景观建设,以生态、水工、景观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全省生态环境改善,为生态城市建设发展奠定基础。
3以生态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河北省所处的地理位置对其招商引资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通过生态城市建设能够改善城市宜居水平、促进城市技术人才的引进与落户。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促进城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推进,为城市科技化人才储备、城市科技企业落户奠定基础。因此,加快生态城市建设促进河北经济发展已经成为当前河北省建设与发展的关键。
结论:综上所述,目前河北省的生态环境现状使得生态城市建设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需要省市政府通过正确的引导以及相关的规划管理促进生态城的发展。而且,河北省风沙、河流生态系统的现状也影响了全省生态城市的建设。针对这样的情况,河北省生态城市建设应在风沙治理与河流生态系统恢复的基础上进行开展,以此加快生态城市建设的脚步,实现城市宜居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韩玉玲.河北省河流生态环境现状与修复[J].环境保护信息,2009,12.
[2]邓强.河北省风沙源的治理[J].河北农业资讯,20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