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小说读后感,小说读后感范文(整理5篇 )
小说读后感篇1
《再被狐狸骗一次》,多有意思的题目!沈石溪老师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连给小说起名儿都这么善于抓住读者心理。于是在这份极大的兴趣中,我开始了阅读。
故事讲了“我”在云南边境插队时,有一次带着一只鸡,遇见了一只公狐狸。那只公狐狸躺在鹅卵石上,口吐白沫,像死了一样。“我”走过去正想抓公狐狸时,他却逃走了;而另一边,母狐狸已经偷走了“我”的鸡。好一出夫妻双簧调虎离山计!
冤家路窄。不久“我”上山砍柴走到一个树洞前,又遇见了那只公狐狸。他先是假装被藤蔓绊倒,又想让“我”去抓他,见“我”看穿他的伎俩不再上当,便转身往树干上撞去,右脸的眼角到嘴角被磨得血肉模糊。我似乎察觉到树洞里的动静,他又突然用嘴撕自己大腿上的肉。皮被他撕下一大块,血淋淋地还没断,像红旗一样飘动在胸前。这时的“我”已明白树洞里藏着小狐狸了,他更疯狂了,居然拼命往自己膝盖的骨头咬去!齿间发出可怕的啮咬骨头的声音,膝盖骨竟活生生被咬断了,最后血干致死!“我”不忍心再去抓小狐狸,任由母狐狸把她的孩子们带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可敬的父爱啊!原来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有聪明的才智,有丰富的感情,有那份为了孩子不惜一切包括生命的勇气!狐狸为了保护家人,竟然不惜自残甚至自杀,这种连生命都可以割舍的壮举,可能连我们人类都不一定做得到。也许我们和狐狸没有共同的语言,也许我们读不懂狐狸那复杂的眼神,可狐狸却能猜出我们的心思,原来狐狸比我们人类更高一筹!以后我会用更明睿的眼光看待动物,敬畏自然,敬畏生命!
公狐狸是伟大的!父爱更是伟大的!
小说读后感篇2
还记得看了东野圭吾的《白夜行》之后,心中感到莫名的伤感,隐约记得故事讲述的是一个男孩在暗地里无怨无悔的帮助他爱的那个女孩,为了给女孩更好的生活,男孩一再铤而走险,不惜杀人…。
女孩很聪明,在男孩的帮助下,地位一路快速攀升,年纪轻轻就取得了非凡的成就。而与此同时,一位警官也在锲而不舍的调查着女孩,孤身一人,始终不放弃,找寻所有线索……最终,在警察即将抓获男孩,以戳穿女孩面具时,男孩选择了自杀,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偶然跟学生谈起小说,在得知我也喜欢东野圭吾之后,第二天他给我拿了这本《幻夜》,看名字跟《白夜行》有些类似,果然,内容上也可以说是出自同一个母体,只不过《幻夜》给了更多男孩的视角,描述了他的具体行动,以及心理变化。而《白夜行》则更多的处于警探的角度,男孩这个角色更多的由他所做的事所凸显。个人以为,这样冰山式的写法更有味道。
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世界似乎很绝望,为了取得成功,不惜让自己成为自己都讨厌的人,我不懂,希望以后也不必懂。
让我写这篇读后感的原因,除了它让我觉得与《白夜行》高度相似以外,还有一点就是《幻夜》开篇那场地震,男孩步入深渊的那个开端……男孩的父亲,经营不善,工厂破产倒闭,男孩在看到父亲上吊后,第一反应是松了一口气;当舅舅被压在废墟下时,男孩选择杀了他;多么真实不是吗?多么赤裸的揭露了自私的人性。
小说读后感篇3
仅仅写了一部作品就名扬天下并在文坛上占有一席之地的作家是绝无仅有的。而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便是这样一位绝无仅有的作家。
这其中的发主人公郝思嘉,应该说,小说中最具吸引力的人物非她莫属。出身种植园主家庭的思嘉年轻漂亮,个性鲜明。然而,不幸的是,在她尚属青春年少的十六岁花季时,思嘉就遭遇了情场失意的痛苦。她爱上了风度翩翩的邻居卫希礼,可卫希礼却娶了善解人意的表妹媚兰。使思嘉更加不幸的是,战乱接踵而至,整个南方社会不得不投身战争岁月。在残酷的战争和艰辛的生活这双重重压之下,历经磨难的郝思嘉成了一位二十八岁的成熟女性。
郝思嘉的父亲郝嘉乐是个爱尔兰移民,身无分文的他只身来到美国,通过玩一手好牌和喝酒的海量赢得了一片红色的土地,几经创业把其发展成一个收入颇丰的种植园。思嘉的母亲出身于海滨城市萨凡纳的名门望族,因情场失意赌气嫁给了比她大将近二十岁的郝嘉乐。作为他们的大女儿,思嘉既遗传了父亲的豪爽、粗犷、不拘小节、脾气暴躁的性格,又自小受到母亲良好的家教和道德观念的教诲。所以,她的性格是个矛盾的统一体。她既想做一个像她妈妈那样有大家闺秀风范的淑女,骨子里又有背叛妈妈的道德框框反骨。正是血管里流着的这种充满矛盾的血液造就了思嘉敢爱敢恨,认定自己的目标便勇往直前、不择手段的性格特点。
通过郝思嘉的所作所为,我觉得她是一个把每一个明天当作新的起点,为实现自己的目标更加努力奋斗的智者。
小说读后感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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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读后感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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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读后感3000字
——《漂亮朋友》读后感
《漂亮朋友》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代表作品之一,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叫杜洛瓦的穷困潦倒的退伍军人,在一次偶遇他的老战友弗雷斯蒂埃之后,逐步吸引、利用数位上层贵妇人,并借助于法国政坛的昏暗腐败,最终获得骑士勋章、迎娶犹太富商之女,成为整个巴黎的焦点的看似荒诞的故事。作者在作品中通过夸张却又令人信服的描述,辛辣地讽刺了当时法国上层社会中弥漫的虚伪、欺骗之风和男女之间在爱情的甜言蜜语的糖衣包裹下的利益和情欲之实。作品中尤其是在对于主人公一次次的欺骗、利用女性的方式上和女性在坠入陷阱后的心理和行为上的反映刻画地尤为入骨传神,令人不禁唏嘘,而其他诸如对所谓“民主政治”的揭露、新闻行业和政、商集团的勾结等也都下了适当的笔墨,使我们对整个法国社会得以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值得注意的是,在全文荒诞而带有轻喜剧色彩的故事框架中,作者从始至终都带入了对死亡的意识和思考,似是为了说明人生如同绝色美人一般,花容月貌终究只能暂时掩盖其下的皑皑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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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他的所作所为可以分为吸引和维持两种,其中前者明显占有更大的比重,一旦女性落入了他的甜蜜陷阱就再无挣脱的可能。
两性之间的吸引向来是相互的,对于主人公来说,妇人们对她的吸引在于她们美丽的外表以及她们的身份、能力能给他带来的帮助。而对于他来说,显然后者更具有吸引力,因为文章也提及他认为与其为女人痴迷不如去追求金钱和声名的想法。对于妇人们来说,这些被社会道德和婚姻绑架的女人们心中都潜藏着对出轨的冲动,她们最渴望得到的是情欲上的满足。对此主人公杜洛瓦拥有俊美挺拔的外观,因此在全篇小说中都有“漂亮朋友”的绰号。但是仅此一点是远远不够的,主人公长于满足不同女性的需要、以及通过欺骗、夸张等手段在女性心中形成诸如很强的自尊、勇敢、专一等形象无疑是使得她们甘愿付出肉体和灵魂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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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弃过两个女人,但是这二人却依旧彼此怀有深情,可见这也许是全篇中男女关系里最接近我们所理解的“爱情”。综上所述,主人公满足了她所需要的一切,那么成功的最后一步准备就是一次煽动,对情欲和出轨的煽动。这场煽动发生于那次四人的聚餐,席间谈及到了一场新闻中的被曝光的外遇。两位女士均对泄密者表示鄙视,主人公对此表达了一番极为感同身受的赞同,说明女人若不是因为社会和道德的束缚,不知道有多少人会为一时欢快的欲念所驱使。这番话无疑对在场的两位女士起到了强烈的挑逗作用,之后四人的对话越来越暧昧,欲火已经燃烧地足够旺盛了。之后在送德。马莱尔夫人回家的路上,主人公成功的获得了她的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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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主人公就发现原有套路行不通然后立刻改变了方式,先是答应成为愿意为她付出一切的朋友。弗雷斯蒂埃夫人因这种可靠而受了感动,恐怕此时她或许已经相信如果将来她和主人公结婚主人公会像现任丈夫查理一样对她百依百顺(可惜她失算了),所以增加了好感。于是在查理病危之际只邀请了主人公一人,主人公见此独处和丧夫之良机又一次向她表明心意,我们可以看见此次表白不再是那种依靠挑动情欲的煽情而是一开场就想着证明自己的能力。说明自己即使是目前无所成就但是有着强大的潜力,这可以说明主人公已经完全看明白了弗雷斯蒂埃夫人的为人。二人在确定关系后的日子顺风顺水,弗雷斯蒂埃夫人如愿以偿地从丈夫那里获得了贵族姓氏,她的文笔加上丈夫的职位和天资,写出的文章立刻得到了轰动。而利用丈夫的名声大噪,她也得以接触更多的政商人士。
至于瓦尔特夫人和她的女儿,一个是半辈子压抑情欲的半老徐娘,一个是涉世未深的天真少女,对于情场老手杜洛瓦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前者对之以难以抗拒的热情,后者则是寻找共同话题成为知己,很快这对母女就对“漂亮朋友”神魂颠倒了。
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地方,看到杜洛瓦和德。马莱尔夫人去逛下层人民的酒吧等事件让我想起了杰克和露丝,而杜洛瓦和年轻的、叛逆的苏珊的互为知己又隐约让我看到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影子,只能说作者在杜洛瓦这个人物的塑造上与对女性和爱情的了解上实在是下了功夫,当然说不定也是法国人天生的浪漫基因所致。
如果说感情的吸引的阶段是杜洛瓦不断地迎合对方的需要,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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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感情的维持阶段就是杜洛瓦适当地满足女性然后尽全力地去从她们身上获得利益。德。马莱尔夫人满足了他的情欲并且使他脱离了生机的窘迫,弗雷斯蒂埃夫人让他获得了显赫的声名、骑士勋章以及伯爵的一半遗产,瓦尔特夫人让他成功接触并最终娶走了她的女儿,赢得了瓦尔特先生的一半的巨额财富。随着情妇的变换杜洛瓦也不断青云直上最终到达了顶峰。值得注意的是每次杜洛瓦抛弃一个情妇后那位情妇的反应,全部都是忍气吞声即使已经看穿了杜洛瓦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人。我想这归根结底还是整个男权社会的道德评判标准所致,无论是德。马莱尔夫人还是瓦尔特夫人都不能承担揭穿杜洛瓦对自己带来的严重后果。我们也许会觉得女人如果悲愤至极什么傻事都会干得出,但是这又显然不会发生在这两位拥有良好教养的贵妇人身上,她们不敢舍弃自己的家庭与名声去和杜洛瓦鱼死网破,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吞,这恰恰给了杜洛瓦的肆意妄为以可乘之机。还有弗雷斯蒂埃夫人,她才能出众却只能嫁给平庸的弗雷斯蒂埃先生正是因为社会并没有给予一位女子独当一面的可能,她必须附属于某个男人正如她写的文章署名是她的丈夫、她的姓氏是她丈夫的姓氏一样。当她发现自己已经被现任丈夫所出卖时一切已经为时已晚,因为声名扫地外加失去丈夫依靠的她已经根本没有能力与如日中天的杜洛瓦相抗衡,只得默默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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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得合理,我想这才是小说讽刺的精妙之处吧。
最后我想说的就是为什么作者一直将死贯穿这篇以情爱为主线的小说。不由地想到了《红楼梦》与《雪国》这两本讲爱情的书也同样地被死亡所统摄。爱情和死亡究竟有何联系,我的第一种想法是爱情是为了繁衍生息,而生的唯一终点就是死亡,因此在爱情产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被死亡的阴影所覆盖。这一点可以在老诗人对主人公的对话中看出端倪。第二种想法是在男权社会下情爱不过是男方对女方的占有,这种占有和占有金钱名声并无大的不同,一旦男人死去就代表着这种占有关系的不复存在,如《红楼梦》中著名的《好了歌》所说“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弗雷斯蒂埃先生和沃德雷克伯爵正是这样。作者之所以在主人公蒸蒸日上时引入这两个人的死并大加描述显然不仅仅是为了推进剧情,也似乎是为了说明这生活中一切欢愉的短暂与徒劳。看破红尘与及时行乐往往是同一种想法的两面性。,希望能帮助您!
小说读后感篇5
暑假的一天,我读了一篇《安徒生童话》里的故事,名叫《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我的心情非常激动,故事述说了一位小女孩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平安夜被冻死在墙角边。
“卖火柴,卖火柴,谁买火柴啊…”小女孩可怜的叫卖声传遍了大街小巷,尽管她怎样的喊也没有人来买她的火柴。“小女孩”为什么在平安夜出来卖火柴呢?是因为她的妈妈去世了家里也很穷。看看“小女孩”,再想想我自己,简直就是一个生活在地狱里,一个生活在天堂里。
“小女孩”在寒冷的夜晚里出来卖火柴,而我呢,却在家里享受着妈妈为我做的丰富而温暖的晚餐。小女孩和我的年龄差不多,为什么生活的差距会那么大!那是因为“小女孩”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活,那里有冷酷、无情!没有人愿意买她的火柴,结果“小女孩”在平安夜被冻死在墙角边,死前只能幻想着暖和的火炉,喷香的烤鹅,美丽的圣诞树和奶奶温暖的'怀抱。而我们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活,我们这里有疼爱我们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叔叔、阿姨和许许多多的好心人;我们这里有宽敞明亮的教室让我们读书写字;我们这里有像园丁一样的老师教育我们丰富的知识,良好的习惯和做人的道理。虽然我们身边也有一些象“小女孩”一样困难家庭里的孩子,另外还有一些因为受到大自然灾害不能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的小朋友,比如说受到旱灾的云南的人们,受到地震灾难的汶川和青海玉树的人们。但是我们有很多的好心人和志愿者去捐钱,捐生活和学习物品,并且亲自到灾区去帮助他们,所以他们大多数人都很快的被救了出来,回到了幸福的生活中去。
我们应该好好的珍惜这美好的一切,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报答祖国,献出自己的爱心去帮助那些遇到困难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