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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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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篇1

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主要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需要学校及有关部门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加以处理的事件。如地震等自然灾害;群体性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发生的群打群殴、爆炸、绑架、暴力伤害,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灾难;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等危及校园稳定的社会安全类事件,以及学生自杀、自残、自虐、离校出走、失踪、溺水死亡等事件。

二、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高度重视师生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为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摸清、消除隐患,防患未然;定期举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逃生的能力。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协同应对。成立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协调学校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承担善后处理等职责;负责向主管部门通报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二)安全保卫救援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门卫人员、年级组长、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疏导、警戒、维护管理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抢险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教师

职责:负责处理现场所需人员的调集、车辆调配和工具、设备,物资的供应,解决相关人员的食宿。

(四)医疗护送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体音美电教教师

职责:做好伤患人员的心理安抚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救护工作。

(六)信息报告组

组长:

成员:各教研组长

职责: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程度,采用电话、文件等形式向教育局或相关部门进行直报和续报,(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等情况);任何教职工不得、散布未经核实或没有事实依据的有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信息和传言。

四、应急处置预案

(一)现场应急处理一般执行下列程序:

1、突发事件发生时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警,并组织师生员工施救或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并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情况向公安、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尽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集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4、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5、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程度,采用电话、文件等形式对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等情况向教育局或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报送。

(二)火灾应急预案

1、立即拨打“119”报警,报告内容为“基长镇中学楼发生火灾,地址”。

2、迅速向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组织相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师生撤至安全地带;打开校门,清除路障,等候消防车到来。

4、注意事项

(1)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2)如是电源引起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

(3)扑救液体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不能用水扑救。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情时,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马上报告值班领导,并及时与家属、家长联系,并陪同病患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诊为传染性流行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学校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迅速如实报告教育局。

(2)对病患所处场所进行布控,对全校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消毒或隔离。

(3)坚决杜绝染病师生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表明其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和工作。

(4)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其它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2、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2)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与医院联系,实施救护或救治。

(3)视事态发展情况与家长联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将食堂、小卖部中的各种食品、蔬菜、肉类等立即封存。

(四)暴力伤害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严格门禁制度,校外来人履行登记手续,擅自强行闯入的,门卫应全力阻止,不得放行。门卫追赶不及的,应立即电话通知学校值班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在场的教职工有责任迅速采取措施帮助门卫将闯入者逐出。

2、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1)迅速报告值班领导。

(2)视情况报警(110)。

(3)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4)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5)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它犯罪情节,收好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五)、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情况决定处理意见。若事件已超出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学校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师生受伤。

2、处理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师生、控制事态。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靠前指挥,控制局面、果断处置,并将处置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3、学校党政领导、德育处工作人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师生,促使事件尽快得到平息。努力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随意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4、对涉及外教或留学生的事件,立即对外教和留学生采取保护措施。

5、对在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

(六)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1、迅速报告值班领导,根据案情报告德育处,如是学校财物被盗丢失的重大案件,需向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

3、接报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事发现场进行保护,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七)学校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学生在校园突发摔伤、患病、打架等情况,班主任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领导接报后,要及时将摔伤或患病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并通知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如遇学生打架,需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并采取救护措施,同时就事态发展情况逐级向主管校长、校长报告,决定是否报警。

3、政教处和班主任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报警110或120,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及时实施救治,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班主任。

2、有关人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医院救治。

3、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接待和安抚工作。

4、知情人员协助德育处、或公安部门开展调查。

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应急预案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2、有关人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会同德育处、年级组进行调查,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力求尽快查明该生去向,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在无法查明去向的情况下,学校应及时报警。

突然停电应急预案

1、如遇自习突然停电,值班领导和主管主任、全体年级组长应在第一时间到所管年级的教学楼加强巡逻,当堂课教师应立即稳定学生的秩序和情绪,组织学生在教室开展一些活动,等待学校的统一安排,不允许任何学生离开教室。

2、如正值下课、就寝前突然停电,学生正在走廊、楼梯、卫生间、厕所等处,则要学生在原地站立,等眼睛已适应黑暗时,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慢慢回教室或寝室,坚决阻止学生在此时拥挤、追逐、推搡、大呼小叫。

3、马上开启过道、楼梯内的应急灯和学校备用的其它照明用具。

五、附则

1、本预案是学校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的文件,学校各部门及教职工都要遵照执行。

2、在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人员,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和第一执行者。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控制险情、抢救和报警的任务。如事发或接警后拖延、推诿等,一律视为失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包括开除在内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处理突发事件中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鼓励和表彰。

3、预案启动实施由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篇2

1.1编制目的

建立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乡镇妥善处理各类涉外突发事件,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境外宁县公民和外国在宁人员、在宁华侨、归侨侨眷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1.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庆阳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国家涉外法律法规和有关条约,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境外涉宁突发事件

境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突发事件,威胁或可能威胁我县在国外开展劳务、留学、因公(私)访问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1.3.2县内涉外突发事件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突发事件,严重威胁外国驻我县人员及财产安全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2)针对驻我县涉外人员寓所和袭击在我县国外重要知名人士及袭击在我县外国人的恐怖袭击事件。

(3)涉及在我县短期停留外籍人士突发伤亡的事件。

(4)造成不良社会和政治影响的涉外突发事件。

(5)在我县境内涉及港澳居民、华人华侨的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力保安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法办事,保守秘密。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县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县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分管外事侨务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外事侨务办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县侨务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事局、县劳动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宗教局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

涉外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决定通知全部或部分成员单位,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处置涉外突发事件的批示、指示精神;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和指导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定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双边条约的处置预案;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确定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具体任务及分工;分析、研究重大涉外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做出相关决策,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具体建议;按照县应急委员会的要求,对有关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查;对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发生争议的问题,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订、补充意见;决定重大涉外突发事件的信息、舆论引导、新闻报道、记者采访等有关事宜;决定其它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2.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事务、县应急指挥部交办事宜及应急机制启动时的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外事侨务办,办公室主任由县外事侨务办主任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

(1)应急状态下职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建议启动或终止本预案;组织、安排县应急指挥部会议;根据县应急指挥部授权,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检查应急处置情况;研究、处置应急工作中的其它事项。

(2)常态下职责:跟踪国际、地区安全形势,收集、分析研究有关安全信息,提出预警或启动应急机制建议;编制、完善本预案,指导、协调乡镇及县直有关涉外单位制定应急预案,编印应急信息资料汇编;监督、检查各乡镇及县直有关涉外单位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和配合。

3应急准备

3.1预警机制建立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逐步建立和完善涉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收集、评估、制度。

3.2预警信息收集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与武装部、统战部、公安局等部门、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相关情报信息的沟通和交流机制。同时,加强日常调查研究,收集可能发生重大涉外突发事件的信息,并及时上报。

3.3预警信息的评估和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得可能发生涉外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后,视情况会同有关单位进行研判,并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有关部门或单位预警信息。

3.4预警分级和行动

红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突发事件威胁逼近,或局部地区发生冲突,或情报证实即将发生武装或恐怖袭击。

行动:有关机构做好应急准备,经县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预案,采取各项措施保护有关机构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橙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有发生突发事件的现实可能性,或局部地区发生冲突、动荡。

行动:有关部门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考虑突发事件发生的方式、规模、影响,完善应对方案,必要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安全建议。

黄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增大。

行动:提醒有关机构和人员高度重视,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同时考虑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方式、规模及初步应对措施。

蓝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可能发生突发事件。

行动:提醒有关机构和人员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注意安全。

4分级响应

根据事发地点、性质、规模和影响,将涉外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响应。

4.1Ⅰ级响应

4.1.1指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涉外突发事件:

(1)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7人以上伤亡的境外涉及我县及县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我县驻外人员安全及财产重大损失,外国驻我县人员安全及重大财产损失,并具有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3)有关国家、地区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需要迅速撤离我县驻外人员的涉外事件。

4.1.2响应

县应急指挥部配合国家及省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总指挥部进行处置。

4.2Ⅱ级响应

4.2.1指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涉外突发事件

(1)造成1人死亡的境外涉及我县及县内涉外事件;造成3人以上7人以下伤亡的境外涉及我县及县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县驻外人员安全及财产较大损失,造成或可能造成外国驻我县人员安全及财产较大损失,并具有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3)有关国家、地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需要尽快撤离我县人员的涉外事件。

4.2.2响应

县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向国家、省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总指挥部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3Ⅲ级响应

4.3.1指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涉外突发事件:

(1)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伤亡的境外涉及我县及县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或可能造成外国驻我县人员安全及财产一定损失,并具有一定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3)其它较大涉外突发事件。

4.3.2响应

县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协助开展工作。

4.4Ⅳ级响应

4.4.1指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涉外突发事件:

(1)造成1人伤亡的境外涉及我县及县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或可能造成境外宁县籍公民安全及财产一般损失,外国驻我县人员安全及财产一般损失,并具有一定影响的涉外事件。

(3)交通事故、突发性死亡、劳资纠纷、经济纠纷等一般性涉外突发事件。

(4)其它一般涉外事件。

4.4.2响应

由县外事侨务办会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处置程序

5.1启动

(1)发生涉外突发事件时,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请求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机制。

(2)启动本预案的请示应包括:事件概况、启动建议、成员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并明确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召集人。

(3)根据需要,可临时抽调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工作。联合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行动处置小组、新闻宣传小组、情报信息小组、政策法规小组、善后处置小组等,承担相应的职责。

5.2处置步骤

(1)应急响应机制启动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迅速通知各成员单位参加,要求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直接相关单位需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随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迅速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并通报各相关单位。

(3)应急处置过程中,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督促检查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4)涉外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的决定,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

(5)涉外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

5.3处置措施

境外涉宁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1)接到我涉外事件通报后,根据要求及时核实、提供相关信息。

(2)通知县内派出单位、受害人家属。

(3)根据“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原则,协助受害人家属赴事发国、地区处理善后事宜。

县内涉外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1)事发地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迅速组织力量控制局面,防止事态发展。

(2)事发地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做好现场先期处置工作,包括迅速了解并上报事发时间、规模、伤亡人数、姓名、国籍、状况、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及安置安抚、医疗急救、转移保护有关人员等工作情况。

(3)县外事侨务办迅速报告市外办,视情况及时提出以县政府领导人名义向受害人家属致发慰问函电的建议。

(4)县外事侨务办迅速通过外交渠道向外国驻华外交机构通报有关情况,及时安排其官员赴事发现场探视。

(5)县外事侨务办负责安排接待死亡、受伤外国人的家属来我县探视,处理后事。

5.4后期处置

(1)应急响应终止后,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进一步做好相应人员安置、损失评估、赔偿、奖惩等后续事宜。

(2)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进行总结,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本预案。

(3)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根据需要,报请县应急指挥部批准,成立专门委员会,对突发事件的原因、有关人员责任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5.5新闻

5.5.1新闻的管理

涉外突发事件的新闻工作,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业务主管(或牵头)单位会同县外事侨务办、县新闻中心统一对外。

5.5.2新闻管理的主要内容

制定新闻方案;确定新闻形式和地点;受理中外记者现场采访;收集、整理并上报网上公众反应和外电评论。

5.5.3新闻的原则和重点

新闻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遵守纪律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对境外歪曲性报道或造谣攻击,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驳斥和澄清,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6应急保障

涉外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协调各方面做好准备,24小时值班,确保应急状态下各种信息传递畅通、组织指挥渠道畅通,并及时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

7附则

7.1预案修订

县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外事侨务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由县外事侨务办负责解释。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篇3

关键词:轨道突发应急预案

Abstract:theemergencyplaninChinahasbeentohaveinfiltratedtoallwalksoflife,asarailtrafficisnotexceptionalalso,inordertoensurethesafetyoftheprojectconstructionandthequalitycontrol,thispapertosuzhourailtransitlineno.2Ⅱ-TS-10sectionofemergencyplancarriedonthedetaileddesign,fortheindustryforacertainreference.

Keywords:trackemergencyplan

中图分类号:U21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工程概况:

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Ⅱ-TS-10标段含两个车站(宝带西路站、旺吴路站)、两个盾构区间(宝带西路站~旺吴路站、旺吴路站~石湖路站)。平面图如下:

2突发应急预案设计

2.1应急救援组织设计

根据本标段的工程特点,地下管线、地面建筑物等周边环境的特点以及相关的技术方案,加强突发性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调度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工程意外情况及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副经理、安质环保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项目经理任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协调,必要时亲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机构见图2.1。

图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图

指挥小组职能:拟定救援路线、应急演练组织、应急物资准备与管理,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行动,汇报突发性事件发展、通报救治情况,参与调查、分析,善后处置。

2.2应急指挥人员与机构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调集有关人员、材料、设备及资金等资源,负责向建设单位、监理等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进展及应急处理措施,全面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项目总工程师具体组织制定抢险方案、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项目副经理负责按照既定方案组织实施抢险救援。

(2)综合办公室:负责拟定救援线路,并与医院、消防、交警、公安等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在救援时及时联系并签定有关协议,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负责组织危险区人员撤离,设置警戒区域,疏通道路,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和抢险车辆的顺利通行,协调外部消防、医疗、公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

(3)安质环保部:组织制定抢险方案,提供抢险技术指导,督促抢险保护措施的落实。做好事故现场拍照、记录、收集证据工作。

(4)物资设备部:负责调集现场抢险所需的运输、挖掘、堵漏设备和物资,保证抢险设备、物资的供应。负责现场电力、通讯、及生活用品输送,保证救援工作不间断地展开。

(5)专业工程施工队:负责事故现场救治,控制事故扩大。如搭设临时支护、挖掘坍塌体、灭火、隔离有毒有害物质等。

(6)机动预备组:由项目经理临时确定、调动、使用。

2.3通讯装备及联络方式

应急预案小组的成员,每人配备手机一部,总指挥与副指挥保证24小时开机,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无阻。

2.4日常检查和演习

为了确保应急救助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效果,还必须研究和制定安全排险救助的技术措施,做到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各尽其责、搞好协作和配合。同时对整个系统的各个环节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实战演习,当突如其来的险情发生时,能够指挥得当,应对自如,真正发挥其抢险救助的作用,达到减轻或避免损失的目的。

(1)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医疗急救设备,随时提供救助服务,与现场附近医院及时联系,根据医院特点,就近选择医院,并签订有关救助协议,记录相应联系方式及拟定抢救路线,确保突发疾病和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2)聘请专业救护人员,对职工进行自救和急救知识的教育,添置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器材。

(3)施工现场配备受过急救培训、掌握急救、抢救和具备工程抢险技能的专兼职人员。

(4)发生火灾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并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抢救。

(5)项目部从各工班中抽调30名精干人员组成抢险小组,由一名副经理任组长,做好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并负责突发的抢险工作。

(6)必要时调动社会援助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2.5救援物资的准备

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门与各生产厂家保持联系,签订供货意向协议书,确保一旦紧急事态发生能够取得联系,在24小时内随时可以发货。随着工程进展,及时向各供应商提供信息,做好准备。同时,施工现场储备一定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一有紧急事态,以最快速度控制事态发展。

(1)储备一定数量的钢筋、水泥、钢管、黄沙、草袋、编织袋、方木、钢支撑等材料及潜水泵、注浆泵、钻机等设备。抢险救援物资数量详见表13.6.1-1。

(2)配备担架、绷带等急救医疗设备。

(3)起重机、吊车和类似设备均应装有超载报警装置。

(4)现场将办公区、生活区、仓库、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经消防部门的检查认可,同时经常抽查,保证性能完好。

(5)现场配备抽水机和发电设备以备抢险应急时用水用电的需要。

2.6应急资金留置

通过申请公司有关部门同意,从项目财务直接划拨一定数量资金专用于应急抢险,并不得擅自动用。

3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突发性事件发生后,由项目总指挥通知各相关部门,向业主、施工单位、设计方、监理方等单位汇报,并及时向公司上级领导部门汇报。组成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制定处置方案,同时宣布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项目的应急预案小组进入事故处理程序。安全突发事故一旦发生,应急救援小组应在现场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起动应急程序:

(1)向甲方及上级有关领导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或损失程度、发生单位、简要经过、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情况,撤离人员、设备,抢救伤员,如有必要拔打“119”火警、“120”救护电话。

(3)抢险措施,落实人员、材料、设备到场,在最短时间内,实施抢险作业。

(4)注意各重点保护对象的变化情况,如,房屋的沉降、管线变形、围护的稳定、基坑区间的安全,将情况随时通报应急指挥部及有关单位,以制定进一步抢险措施力争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

(5)事故调查: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为责任认定、事故处理和防范措施的制定提供基础依据,撰写调查报告。

3.1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意外情况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事件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将事故情况以最快方式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由总监理工程师以最快方式上报业主,业主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逐级汇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同时报上级安全质量部,上级安全质量部立即报告董事长、总经理,发生重伤、死亡的突发事件,逐级汇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或损失程度、发生单位、简要经过、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3.2突发事件处理

(1)应急抢险

突发事件发生后,项目要有组织、有指挥地组织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并根据险情,请求当地消防、医院、交警等部门协助进行抢险。同时,为方便事故调查分析,应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因抢救伤员和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尽可能保持事故结束时各种物件的位置、颜色、状态及其物理、化学性等,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2)秩序维护

突发事件发生后,派专人或请求公安、交警等协助维护事故现场秩序,有序地疏散事故区域人员和围观群众,防止意外伤害,对需要取得证据的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等。

(3)交通保障

请求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危害区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阻止事故危害区外的公众进入;对事故现场周围的交通秩序进行重新组织和安排,防止交通拥堵,指挥、调度撤出危害区的人员和使车辆顺利地通过通道,并确保事故应急救援的队伍、技术专家和设备、物资能及时赶往现场;对重要目标实施保护,维护社会治安。

3.3突发事件调查

事故调查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为责任认定、事故处理和防范措施的制定提供基础依据。

(1)轻伤事故及一般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监理、业主,并在12小时内提出事故分析报告。

(2)死亡事故和非伤亡的重、特大事件上报上级单位,由董事长、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亲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重大伤亡事故,应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调查。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逐级上报。

3.4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按规定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3.5善后处理

(1)在事故调查处理的同时,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应由事故单位负责善后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单位相关部门。

(2)突发事故处理应严格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3)发生职工死亡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家属进行安置、发放抚恤金。

(4)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凡接到抢险紧急通知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对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奖励。

4专项应急预案设计

(1)制定深基坑施工应急预案

(2)制定联络通道施工应急预案

(3)制定盾构进出洞应急预案

(4)制定起重吊装应急预案

(5)制定模板、脚手架应急预案

(6)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7)制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8)制定工伤事故应急预案

(9)制定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5结论

本工程通过详细全面的突发事件预案设计,确保了工程的安全及质量,通过实施,效果良好。

参考文献:

[1]苏州轨道交通2号线土建工程Ⅱ-TS-10标段施工图设计;

[2]苏州轨道交通2号线土建工程Ⅱ-TS-10标段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3]苏州轨道交通2号线土建工程Ⅱ-TS-10标段地下管线及地下障碍物探测报告;

[4]苏州轨道交通2号线土建工程Ⅱ-TS-10标段现状地形地貌及施工用地范围平面图;

[5]苏州轨道交通2号线土建工程Ⅱ-TS-10标段管线搬迁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篇4

1.1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动权,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1.2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行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和谐*”建设。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加强预防。把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优先开展抢救生命、满足公众基本需求的紧急行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同时,把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灾害损失,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和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准备、早控制。

1.3.2快速反应,减少损失。突发事件的“测、报、防、抗、救、援”等各环节都要坚持效率第一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和研判信息,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处置突发事件所采取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造成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范围和阶段相适应,处置突发事件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选择对公共利益损害较小的措施,对公民权利与自由的限制,不得超出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所必需的限度。同时,要加强对应急处置相应的人、财、物等资源的管理和合理使用。

1.3.3分级负责,协同应对。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的预案,明确相应的责任和权限,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的联动工作机制。

1.3.4群专结合,有效整合。充分发挥专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援助、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充分依靠群众,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通过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通过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通过整合现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科学有效的防范体系。

1.3.5依法处置,权责明确。加强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制建设,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依法保障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本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使权力,赋予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责人统一指挥、视情临机决断的权力。实行行政问责制,对于应急处置有关单位和人员的不作为以及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1.4.2因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预案体系

2.1应急预案体系

2.1.1办事处总体应急预案。办事处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办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办事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办事处负责制定,报区人民政府备案。

2.1.2办事处专项应急预案。办事处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订的涉及数个部门的应急预案,由办事处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专项预案将不断补充完善。

2.1.3办事处部门应急预案。办事处部门应急预案是办事处有关部门根据区总体应急预案、区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预案,由办事处有关部门制定,报区政府备案。

2.1.4各村居及其基层组织的应急预案。各村居及其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在办事处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报办事处备案。

2.1.5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有关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报办事处备案。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名单由办事处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另行确定并实施动态管理。

2.1.6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订,报办事处审定。各类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应适时调整和完善。

2.2突发公共事件的定义、类型

2.2.1定义。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重大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2.2.2分类。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我办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严重干旱缺水等水旱灾害,台风、暴雨、冰雹、雷电、浓雾、冰雪、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以及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是指各类重大生产、交通安全事故,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火灾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是指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是指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的其他类型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3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街道办事处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按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类突发事件的分工由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各村居和相关部门组成。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研究确定全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划、计划和重大决策;

(二)制定和修改《*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领导、组织和协调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四)根据需要调动区救灾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

(五)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我办处置能力时,依程序请求区政府或市政府支援。

3.2办事机构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备有指挥场所和相应的设备设施,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区应急指挥平台。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办事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二)收集、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演变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

(三)定期组织修订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部门预案、村居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习工作;

(四)负责建立健全和维护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单位、各村居信息共享,保障网络畅通;

(六)指导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研究、预案演习、宣传培训、督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3.3专项指挥部

办事处分别设立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专项指挥部,作为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负责相应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应确定相关领域应急工作主管部门以及参加部门和单位。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分管副主任、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各相关部门、村居为成员单位。

3.4工作机构

(一)应急管理部门

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每类突发公共事件确定一个应急主管部门、若干应急协管部门。应急主管部门是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负有主要责任、承担主要任务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贯彻落实区政府的决定事项;做好对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区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建立相关专业应急队伍,组织相关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和督促村居和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应急协管部门是按照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协助应急主管部门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防、处置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定符合区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要求的部门预案,协助和配合应急主管部门做好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做好应急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保障部门

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每项应急保障职能确定一个部门牵头,若干部门协助。应急保障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牵头制定所负责领域与区总体应急预案配套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需的物资、技术、装备准备;建立与履行应急保障职责相应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相关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的演练;协调有关应急保障协助部门,指导相应职能部门的工作。

应急保障协助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订符合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要求的部门预案;服从应急保障牵头部门的任务分配,按照应急保障牵头部门提出的要求,利用各方面资源履行应急保障职责;为应急保障牵头部门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和资源的有关信息。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均应制定部门应急预案,服从办事处应急领导机构和指挥机构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3.4.1专项工作组

为有效地处置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下设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是负责处置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障机构和基本救援队伍。各专项指挥部可以指挥和调度专项工作组处置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一)综合协调组。由办事处分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副主任负责,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事发地村居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态,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指示精神,协调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等。

(二)信息报道组。由办事处分管主任负责,党工委办公室牵头,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发地村居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区委、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向突发公共事件涉及的毗邻地区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并根据处置工作需要,承担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

(三)新闻宣传组。由党工委宣传科负责,相关专业应急机构或事发地村居,应急管理办公室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组织有关单位起草新闻稿、开展新闻报道、分阶段新闻以及统筹协调事发地或相关新闻发言人第一时间基本信息等工作。

(四)物资保障组。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负责,事发村居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根据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以及专项指挥部要求,组织生产、配送、调拨、监管、征用各类应急物资。

(五)环境处理组。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负责,主要职责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

(六)调查评估组。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负责,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及监察、民政、事发地村居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根据具体突发事件性质及工作需要,事发时及时跟进调查事件诱因、处置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并提出奖惩、评估损失和援助等方面的意见。

(七)善后处理组。办事处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主任负责,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事发地村居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安置受灾人员生活、处理死难人员尸体、接受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协调灾后重建等。各应急组负责人可根据实际处置工作需要,增减相关参与单位。

3.5各村居组织机构

各村居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各村居应急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应依照本预案建立。

4运行机制

4.1预测

4.1.1组织建立全办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各村居应和有关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落实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应急管理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都要指定联络员,具体负责沟通信息、协调业务、传达指令等工作。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决定权由区专门领导小组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上报的情况实施。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2基本应急程序

收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应首先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传递给各相应机构(街道办事处、村居和各职能部门),由各相应机构按工作职责和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当突发公共事件为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向各专项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各专项指挥部收到信息后,应立即组织力量对事件情况予以了解查实,并实施相应措施,如决定启动专项预案则按相关处置预案实施。

专项指挥部认为突发公共事件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向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提出启动办事处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议。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按预案协调各专项工作组作相应处置后,如事态仍未得到控制,需向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开会议研究对策,根据预案部署各专项工作组的工作,视情况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成立指挥部处置事件,设立指挥长,并向区有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必要时可请求市有关部门支援。

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指挥部设在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分析与综合组及有关应急机构此时应派出人员到指挥部参与工作。指挥部实行24小时工作制。具体处置程序如下:

①基层单位(或市民)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

一旦发生危害社会财富、人身安全及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发生地的公民、执勤民警、与事件相关的基层单位和所在社区要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将有关信息报告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

②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相关部门、村居

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迅速对事件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和处理,并立即指示相关职能部门及发生地村居领导赶赴现场,同时报告区分管领导。

③部门、村居专项救援救护队伍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部门以及事件发生地的村居和相关单位,接到有关信息报告及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指示后,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相关预案,组织、调度相关救援救护队伍,迅速展开应急救援行动或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④各救援队伍部门、村居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

各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向相关机构、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领导报告人员和装备情况,并接受指令。由应急主管部门向指挥中心报告有关情况。各相关机构和部门应各负其责,按照本辖区、本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指挥救援救护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同时将有关处置情况和事件发展态势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以便应急指挥中心调配资源,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⑤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

若属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要及时提出建议,报请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启动办事处应急指挥部。相关主管部门、村居要积极做好受灾人员的现场救援救护、伤员安置及善后工作。

4.3现场指挥与协调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原则,由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所在的村居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成应急指挥部,并提供指挥部运作的相关保障(信息、通信、治安、后勤等)。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由应急指挥中心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的村居、应急主管部门、有关应急救援机构的领导组成。需要时,应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指挥长一般由各专项应急指挥部领导或区应急指挥中心领导担任;抢险工作现场指挥由应急主管部门领导担任,发生地村居领导担任副指挥,各协管部门现场负责人均为指挥部成员。如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尚未到位,由发生地村居主要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总指挥。

在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后,现场指挥、副指挥要立即赶赴现场,召开现场分析会,研究抢险救援救护方案,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件调查、抚恤善后等工作;确定上报信息的人员、内容和方式;如果事态严重,现场指挥应采取果断措施,向指挥中心领导汇报,请求社会资源和力量增援,必要时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提出启动更高层面的应急指挥系统。应急指挥中心领导负责现场收集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统一事件新闻公报。当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由区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研究对策,并向上一级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情况,请求资源、人员等各方面的支援。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主要任务:一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相关预案和领导指示,组织指挥参与现场救援的各单位行动,迅速控制和切断突发公共事件危险源,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二是实施属地管理,组织治安、交通保障,做好人员疏散、安置工作;三是接受并传达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负责向上级汇报抢救工作情况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四是协调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做好调查和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4.4扩大应急

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办事处可适时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区、市人民政府报告。实施扩大应急时,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4.5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判断和宣布应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级别及应急处置情况,分别由不同层次的处置机构和部门得出初步判断,并向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或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指挥中心或领导小组确认后宣布应急结束。

4.6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在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4.7社会救助

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或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办事处应会同相关部门迅速引导群众转移,安置到指定场所,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办事处应组织力量,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并逐户核实等级,登记造册,并组织实施救助工作。

4.8调查和总结

4.8.1调查评估组在善后处置阶段应对事发原因、性质、影响、损失、处置能力和经过、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调查评估报告报区政府。

4.8.2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部门应对本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4.8.3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办事处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监察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9情况通报

应急结束后,由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区宣传部门负责牵头处置的应急主管部门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信息和情况通报。充分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突发公共事件情况通报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10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村居负责,需要办事处援助的,由事发地村居提出请求,办事处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实施。

5保障措施

5.1技术储备和保障。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全办应急物资、人员、资金等储备资源。通过整合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技术资源、组织编制全办各类应急资源分布图谱、搭建全办应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动态掌握应急保障信息。

5.2应急队伍保障。应急队伍组建。公安、城管等应急任务繁重的部门和高危行业、企业应组建相应的专业或预备应急队伍,强化应急配合功能,增强应急能力。充分发挥人武部、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骨干作用,积极调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队伍等社会力量,建立各类社会化、群众性应急队伍。

社区和志愿者应急队伍。健全社会力量动员机制,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公益团体等社会力量的作用,组建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队伍,以在第一时间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损失。在志愿者队伍的组织、技术装备、培训、应急预案演练、救援行动人身保险等方面,由办事处政府和相关单位部门给予支持和帮助。

应急队伍调动。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本系统按照预案调动自己的应急队伍进行处置。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办事处专项指挥部统—协调调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重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原则,由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统—协调调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应急队伍演练。各类应急处置队伍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生产,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并依据专项应急预案进行短期脱产训练。在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定期组织跨部门、跨行业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演练,检验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现场处置能力,实现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5.3治安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派出所和各村居负责治安保障,立即在救灾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众、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

办事处、各村居积极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打、砸、抢”的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突发公共事件地区的社会稳定。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如现场有起火、存有易燃易爆危险品、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发生,现场处置人员要紧急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实施灭火、排爆,断电、断水、断气等措施,清除现场危险品,避免次生危害的出现。

5.4经费保障。办事处每年按照财政支出额的适当比例安排预备费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优先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在一般支出预算中增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项准备资金,并根据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需求,逐步提高资金提取比例。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一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门预算内部结构,削减部门支出预算,集中财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二是经区政府批准启动专项准备资金,必要时动用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

按照“急事急办”原则,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简化工作环节,凡区政府批准的拨款事宜,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鼓励本地区的公民、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购买财产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从事高度危险活动的企业应当购买财产保险,并为其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资金援助。

办事处负责应急专项准备资金和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重大资金动用由办事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6、监督管理

6.1预案演练。各村居、办事处各科室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6.2宣传和培训。办事处、各村居要通过散发宣传品、宣传栏、音像手段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篇5

对于网络机房而言,突发事件可以被广义地理解为突然发生、可能对机房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必须采取非常规方法进行处理的事件。威胁机房安全的突发事件可能是自然原因造成的,比如冰雪、洪水、地震等;也可能是人为原因造成的,比如由于管理疏忽所引起的火灾,由于维护不及时导致设备老化所引起的突发性系统故障,由于操作不当致使负载过高所引起的系统崩溃等等。无论何种原因,突发事件都是威胁机房安全的不可控因素。因此它也成为机房管理中的“痛点”。

在金融和IT行业,随着信息技术应用的不断深入,网络的关键性越来越强,作为网络心脏的机房的重要性不断提升。而在突发事件面前,机房却显得更加脆弱。2005年11月,东京证交所发生大规模系统故障,导致停盘;2006年4月,全国银联系统发生故障,全国跨行交易瘫痪8个小时。IT行业由于突发事件导致系统故障甚至崩溃,从而造成巨大损失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因此,如何通过采取积极的措施,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正成为包括金融和IT行业在内的各行业信息系统管理者关注的焦点。

应急预案:有备无患

古人云: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因此,提前做好防备、制定应急预案也是处理突发事件、保障机房安全的极佳途径。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机房环境和设备,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为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对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的设备、设施、条件和环境,行动的步骤和纲领,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做出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突发事件虽然不可控,但通过事先制定应对措施,则能在突发事件到来时沉着应对,减小损失。

应急预案必须做到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相统一。科学性是指预案要科学有效。应急预案是一个科学的体系,应该包括具体详细的预案文本,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等。预案的科学性是可操作性的基础。可操作性是指应急预案应当切实可行,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启动,按照流程高效地处理问题。为了保证预案的有效性,必须对其进行不断地检验、反复地论证,制定好预案之后通过战前演练确保能够充分使用一切资源,达到理想效果。

应急预案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正是由于应急预案对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的要求很高,因此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走向成熟。比如艾默生网络能源,作为业内领先的网络能源设备、解决方案和服务提供商,一开始只有面向设备的常规预案,局限于故障设备的处理,后来在多次救灾和应急保障过程中,建立了灾变事件应急机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在公司的内部形成了跨部门的协调机制,逐步完善了应急预案。正是由于有完善的应急预案作保障,在2008年抗击冰雪灾害、抗震救灾以及支持奥运当中,艾默生网络能源表现卓著,很好地践行了“关键业务全保障”的理念。

艾默生预案管理服务:

价值凸显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篇6

【关键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问题解决办法

一、前言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我国目前的应急预案体系按责任主体分为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临时应急预案,本文主要针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进行探索分析。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及开展现状

我国在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方面的起步较晚,原来所的针对性文件很少,且都是纲领性文件,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没有对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要素、方法提出具体要求,也没有相应的技术导则、规范等。直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才有了一部真正意义的预案编制指导文件。

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1、与其他各级各类预案的衔接性不够。目前编制的很多应急预案仅关注于企业自身,在自说自话;虽然在编制依据里面写到了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周边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但没有进行认真研究领会,未做到预案间的有效衔接。

2、环境风险源识别不清。1)环境风险与安全风险相混淆;2)业主单位与编制单位的沟通不够,导致调查不全面;3)风险源辨识专业性不够。

3、预防措施不全面、缺乏可操作性。1)处置措施不具体;2)响应情况不明确。

4、应急组织机构分组不明确、职责不全面。由于报告编制的模式化,对于具体企业的事故分级及其响应、各部门的职责、分工都不够明确,很多都泛泛而谈。

5、未落实应急培训、演练制度。现在很多业主单位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就是应付任务,预案编制完成后往往束之高阁,失去了预案编制的意义。

四、如何更好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注重应急预案的衔接,加强应急预案的公开。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急预案是区域应急预案的基础,要注意与周边企业联动,预案风险评价中影响范围涉及周边企业的要将可能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告知对方,同时要针对附近企业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在预案的编制、评审过程中,邀请周边企事业单位、公众参加,根据其反馈意见不断改善预案。

2、加强业主单位与编制单位的互动,强化编制人员的培训。1)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和业主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联合工作小组,编制工作小组组长最好由企业有关负责人担任,编制小组成员应包括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生产工艺等多专业、高素质人员组成。预案编制小组组长必须亲自把关,调动各专业、部门的力量及积极性,杜绝讨论会流于形式。2)强化编制人员的培训,提高编制水平。环保主管部门有必要定期举办预案编制培训班,请相关专家讲解预案编制的专业知识;预案编制单位也应组织员工进行内部学习,对预案编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学习,预案编制人员也应加强自学,提高专业水平。

3、统一事件分级、预警级别、响应分级。应急预案应在事故分析基础上确定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对应确定各类事故的预警级别,确定响应分级、机构及人员,制定不同响应分级下的响应措施。

4、定期进行培训及演练。除了理论知识培训外,还应进行定期演练,以提高实际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演练分为部门演练、单位演练和配合政府部门演练三级。演练结束后应急总指挥对此次演练过程进行总结,主要是指出演练过程中衔接程度、熟悉程度、程序执行程度等问题,并要求有针对性的进行改善。

结论:目前,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态势,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在一定程度上可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并通过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减小突发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因此,提高应急预案编制水平,提高应急预案的完善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对于加强环境管理、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文件[Z].

[2]边归国.我国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研究[J].中国环境管理,2013,5(4):3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