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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与实体经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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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与实体经济篇1

机遇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主动适应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农民需求,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农村信用社要牢牢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定位。清远市政府下发的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引是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根据探索和创新“三种模式”,深入推进“三个重心”下移,稳步开展“三个整合”的工作要求,提出具体做好11个方面的工作,包括建立和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和规范村级党组织设置、完善和规范村民理事会、完善和规范农村社会综合服务站、整合涉农服务平台、整合农村土地资源、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稳妥开展村民委员会范围调整准备工作、建立政府工作入村准入机制、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等。此外,《指引》还提出,每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家金融机构开立一个账户,将集体资产和财务统一转记入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管理和分配使用。通过对《指引》的解读,不难看出建立和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和规范农村社会综合服务站、整合涉农服务平台、整合农村土地资源、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等6个方面的工作都直接或者间接与农村经济金融有关。而农合机构作为与农村经济联系最密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综合改革中有着持续、广阔的业务空间和前景。

截至2014年底,佛冈县农村集体的资金总额约为1.1亿元。而同期佛冈农信社的各项存款余额为40.9亿元。据测算,如果佛冈农信社能将农村集体经济的资金争取过来,那么存款至少增长2.69%。进一步考虑到农村综合改革给农村集体经济注入持续增长的动力,佛冈农信社积极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将是其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转型升级,应对“经济新常态”下的激烈同业竞争的重要手段。

挑战

农村综合改革作为清远市委市政府的“一号工程”,涉及资源融合、生产融合、渠道融合、组织和管理融合等系统工程,离不开金融行业的大力支持,引起了众多金融机构的高度重视。农村综合改革在给当地农合机构带来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竞争和挑战:农村金融市场的格局正由“农信一枝独秀”向多类机构并存发展转变。以佛冈县为例,现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6家,除了佛冈农信社,还有中农工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邮储银行。在参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各金融机构以及电商企业以物理网点或“互联网+”信息科技的方式,创新金融服务,积极抢滩农村金融市场。可以预见,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未来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将愈演愈烈。目前各金融机构以及电商企业参与农村综合改革的金融业务模式主要有以下五种。

新设实体网点模式。主体为国有大型银行,通过在重点乡镇设立实体营业网点的方式,快速与当地的农村市场融为一体,以提高对乡镇地区的影响力。如工行在撤并城区的营业网点的同时,在佛冈工业重镇――汤塘镇设立营业网点,导致该乡镇银行机构增至4家(农信、邮储、农行、工行),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

设立自助银行模式。主体为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城区及重点乡镇以外的区域,通过设置包括CRS存取款一体机、BST转账汇款机、自助发卡机等专用设备的形式抢占农村金融市场,准备把自助银行打造成具备发卡、存取款、转账汇款等多功能的电子网点。

设立电商服务站模式。主体为电商企业,通过建立村级服务站的方式,对农民的生产收入水平、消费偏好等原始数据分析,通过“互联网+”的形式为农民、农村经济组织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担保等金融服务,成为迷你型的“小银行”。如电商企业阿里巴巴通过千县万村计划,用3~5年时间投资100亿元,建立1000个县级运营中心和10万个村级服务站。目前已在佛冈县设立了35个村级服务站,未来可能会成为农信社的最大竞争对手。

助农取款服务模式。由中国人民银行主推,主体是银行业务金融机构,通过POS机向偏远农户提供一定数额的取款及查询服务,满足其对日常基本金融服的需求。目前,佛冈县总共有助农取款服务点125个,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使金融机构的服务范围得到进一步延伸。

与政府合作模式。主要为其他金融机构,通过抢先介入地方政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工作,与地方政府签订排他性协议,取得“三资”管理平台接入权限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开立资格,直接争抢农村各类资金,对农信社业务产生的影响最大。

佛冈农信社的“农村金融便利店”

佛冈县位于广东省中部,是广东清远市下辖的山区县。佛冈农信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一直以扎根本土、服务三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截至2014年底,各项存款为40.9亿元,约占全县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40.43%;各项贷款余额为28.7亿元,约占全县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51.19%;拥有网点数量19个,已覆盖到镇一级的金融市场,约占全县金融机构网点总数的51.35%;纳税5600万元,是当地企业纳税十大户之一。2015年初,佛冈县政府根据清远政府下发的指引要求,深入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佛冈农信社抓住机遇,依托现有的营业网点、自助设备和村办公场所为基础单位,创新地推出以“农村金融便利店”为载体的新型业务模式,整合、优化现有农村金融服务资源,实现农信社与农户、农村集体组织的深度融合。

“农村金融便利店”是指通过金融信息科技,延伸金融服务触角,将各个农村金融服务项目进行整合,并在这个基础上不断优化、提升,从而形成的便民金融服务新渠道。它的主要作用包括:推动电子化渠道在农村的推广应用,促进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提高服务普惠度;接入地方政府的“三资”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农村财务收入会计台账录入电子自动化和及时性,杜绝农村财务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在金融便利店内设立咨询渠道和载体,听取周边村民意见和建议,开展金融服务社会监督;与地方政府主导设立的农村信用合作部进行定向合作,互利共赢;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加强反假、防诈骗等金融知识宣传,推进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以金融便利店为依托建立农产品小型化垂直电子商务平台,打造农村消费商家联盟,构建“农村互联网金融”大体系。总体功能如图1所示。

经与佛冈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沟通,佛冈农信社“农村金融便利店”的做法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将其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了佛冈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规划中。目前,“农村金融便利店”已在多个行政村“开张”试点,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应,佛冈农信社拟用两年的时间,在全县90个村(居)委会或经济联合社发起设立,实现全面覆盖。“农村金融便利店”对接农村综合改革,要切实取得效果,离不开政府支持,更需要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提升,并积极挖掘农村金融服务需求。

首先要借力。在农村综合改革的任务中,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离村民小组经济权和建立“三资”管理平台等工作,由于涉及银行账户的开立和涉农资金整合、使用问题,将对农合机构的业务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存人失地,人地皆得;存地失人,人地皆失”。佛冈农信社通过主动加强与地方党委及政府的沟通联系,成功争取到全县1902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对公账户在农信社开立,并通过列席参加县委书记办公会、联合纪委搭建“村廉通”村级组织财务监管平台等形式主动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借助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共资源的力量推动“农村金融便利店”建立工作,及时将全县涉农财政资金、农村集体资金纳入农信系统内运转,为对接农村综合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

其次是整合。在建立“农村金融便利店”之前,佛冈农信社在村一级建立了金融服务站、“村村通”工程、助农取款点、反假反诈骗宣传点等服务机构,就像一个大杂院,每家每户开小灶,各买各的菜,各做各的餐,没有形成竞争合力,服务优势也没有得到体现。通过在全县90个村(居)委会或经济联合社发起设立“农村金融便利店”,佛冈农信社不但整合了包含助农取款、转账、查询、金融知识宣传等功能在内常规金融服务,还通过建立涉农贷款推广渠道、金融服务社会监督平台和农产品小型垂直电商服务站,搭载地方纪委的“村廉通”农村财务管理体系,真正把每家每户的小灶改成大厨房,有效完善了农信社的服务渠道,为村一级搭建便捷、高体验的立体综合平台,使农村金融服务的重心进一步下沉基层。

关键要打通。建立“农村金融便利店”并不光弄点“吃的”,关键是要通过“农村金融便利店”充分发挥对农信社的业务及服务推广渠道作用,在农村及农业产业发展的每个环节都注入金融元素,使金融服务及资源惠及更多农业生产组织、农业生产者。特别是通过“农村金融便利店”,实现“政银保”等相关贷款产品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合作社、农业公司的融资需求进行无缝对接,充分发挥农信社的金融资源优势、现代农业公司的科技引领作用、经济合作社的土地资源碎片化整合功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色产业带动能力,构建起包括“农合机构+经济合作社(或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公司+农户”的完整现代农业产业链,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带领更多的农民增收致富,进一步巩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

金融服务与实体经济篇2

[关键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信贷保障;产融结合;风险化解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更是实体经济的血液。宁波作为长三角南翼的经济中心和先进制造业基地,正致力于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亟需金融业大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助推宁波实体经济爬坡过坎、行稳致远。为此,要求金融机构牢牢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导向,与实体经济和衷共济,携手并进,共同实现转型升级;不断完善多元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开辟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渠道、新路径、新生态;大力培育优质规范的现代企业梯队,使之获得一流的综合金融服务;努力营造诚信和谐的金融生态,持续提升金融抗风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坚实地支撑宁波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牢牢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导向

要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就要让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和本源,使得实体经济和金融的关系“如鱼得水”,互促共进。各地各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提高认识,始终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

(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上级有要求

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实体经济发展,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作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从中央层面看,近年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都要求金融为实体经济发展做好服务,大力振兴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今年以来,多次强调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问题。在2月底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指出,要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4月20日在广西考察时,强调,一个国家一定要有正确的战略选择,我囯是个大国,必须发展实体经济,不断推进工业现代化、提高制造业水平,不能脱实向虚。在4月底的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会上,就维护金融安全提出了6项任务,其中强调,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定要把金融搞好;要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资金支持,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金融环境。李克强总理也在多个场合指出,要让更多的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从省级层面看,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上级有要求,宁波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各地各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上级的要求,增强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担当,不断创新服务产品,努力提升服务品质,以更新更实的举措支撑实体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宁波有需求

宁波作为长三角南翼的经济中心和先进制造业基地,以实体经济起步,以实体经济见长。善用金融手段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是宁波创新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根基。去年,嘱咐宁波,要与杭州协同发展、错位发展,共同唱好“双城记”。省委、省政府希望宁波成为全省“一体两翼”的重要“一翼”。宁波靠什么来唱好“双城记”?靠什么来成为全省“一体两翼”的重要“一翼”?就是要靠实体经济,就是要提升发展实体经济。宁波要紧紧抓住获批“中囯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囯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囯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等机遇,大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激发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的活力和质效,加快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宁波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市政府工作报告都花了很大的笔墨来部署推进实体经济发展。希望各地各部门和金融机构优化服务方向,牢牢聚焦实体实业,重点优先支持,重点给力服务,推动实体经济激发活力、增强实力、提升竞争力。

(三)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市场有诉求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增长速度、增长方式、增长结构、增长动力等不断演变,实体经济和金融发展所处的外部环境、市场格局、内在特点等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需要我们用更宽的视野来审视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这个问题。从实体企业看,随着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转入中速增长,发展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开始显现,比如产业整体层次还不够高,新经济培育还不够充分,创新驱动尚未成为发展主动力,企业主体治理体系不规范,企业利用金融资源的手段方式还比较传统等等。这些都需要借力金融资源来推动实体企业加快转型。从金融企业看,这几年宁波金融业发展总体稳健,保险创新、普惠金融等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投融资服务的新兴主体、新型渠道快速增加。但金融业发展也面临不少挑战,比如金融资源配置不够合理、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对接不够紧密、金融持续盈利能力不强、局部领域金融风险显现等等。这些都迫切需要金融系统把好方向、守好正道,直面存在的问题,与实体经济和衷共济、携手并进,共同实现转型发展。

二、不断完善多元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业是服务业,服务实体经济责无旁贷。要坚持以服务为根本,视服务为生命,紧紧抓住当前实体经济发展的难点、重点问题,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全力做好信贷保障

巩固提升金融信贷的主渠道作用,加大对实体经济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工程的支持力度。1.抓总量。在甬金融机构要围绕增加资金供给量,加强向上沟通、挖掘潜力,积极向总行争取信贷规模、总行直贷、单列信贷计划等,给予宁波差异化、最大化的政策支持,千方百计做大“信贷蛋糕”,特别是在重大项目建设方面给予重点保障。2.调结构。把好信贷投放的方向,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将有限的资金投放到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对“一圈三中心”建设,特别是“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明确的“3511产业”和八大细分行业,智能经济的重点领域、重点产业,要最大限度做好金融保障,培育形成一批新的千亿级细分行业和产业集群。要加快全国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建设,借助互联网、大数据,打造全面覆盖、重点渗透、满意度高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加快发展。3.降成本。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准则,完善服务定价管理机制,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项目,调低收费标准。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涉企金融收费情况的检查力度,推动降低企业隐形融资成本和债务负担。

(二)全力推进产融结合

抓住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的机遇,大力推动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与金融产业互促共进、融合发展,迸发更强大的生机活力。1.加大倾斜力度。实施积极的支持政策,建立制造业贷款稳定增长机制,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个性化评价指标体系,坚决扭转制造业贷款下行趋势。今年银行机构支持制造业的贷款增速,要争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今后要逐年提高,力争到2019年制造业贷款余额占贷款余额的比重达到30%以上。2.加快产品创新。强化实效导向,引导“银”、“证”、“保”、“投”、“租”等金融和投融资机构全面对接制造业,积极开展协同创新,在更好地均衡风险与收益的情况下,更有效地支持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要推进金融产品的多样化,大力推广装备首台套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和产品研发保险,强化科技金融资源的集合集成服务。要推动发展融资租赁,满足制造业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需求。3.加强优质服务。充分利用慈溪国家产融合作示范城市、宁波科创金融服务产业园等平台,探索开展针对制造业的创新型金融服务。要推进跨境贷款、境外并购等改革试点,完善针对性金融服务,大力推动优势制造业企业“走出去”发展。

(三)全力扩大直接融资

近几年,直接融资已经成为企业和政府除银行间接融资外的重要融资渠道。但相对于银行信贷,相比较实体经济的发展需求,直接融资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1.推动企业上市。要全面落实企业上市挂牌扶持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更多的优质企业在境内外上市,鼓励更多的成长型企业在“新三板”、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支持上市挂牌企业开展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努力保持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的领先位置。企业上市不光是融资,更是让企业脱胎换骨,走上规范发展、跨越发展之路。2.发展债券融资。扩大债务融资规模,推动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发行,扩大可交换债、可转换债等股债结合产品,争取试点发行创新型债券品种。3.引进保险资金。发挥保险资金期限长、额度大、成本合理、使用灵活等优点,改善宁波政府平台重大项目融资方式。今后,政府项目要优先通过直接融资来筹资,把宝贵的信贷资源腾出来支持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4.运用创新型渠道。加快发展天使、创投等私募股权投融资,促进各类基金集聚发展,把金融资本转化为实业资本,更好地服务实体企业发展。

(四)全力深化金融改革

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全面推动金融的机制、业态、模式、产品等创新,开辟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渠道、新路径、新生态。1.推进试点示范。加快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保险+产业”战略,推动保险产业集聚发展,打造保险全产业链。要加快研发推广保险新产品、新模式,鼓励保险资金以股权、债权等方式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更好发挥保险在分散风险、支持融资、提高保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推动业态创新。大力培育新型投融资服务机构,支持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和商业保险发展,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丰富金融服务市场。同时,要积极搭建新型服务平台,创设推出各类共保体、统贷平台和区域性金融要素交易市场,努力提供综合金融服务。3.推广模式创新。积极推广“银政担”、“政银保”、PPP等新兴合作模式,优化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实体企业贷款的可得性。要稳步开展供应链融资、动产和无形资产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全力支持企业争取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为信誉良好的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减少担保类贷款,提高金融服务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三、大力培育优质规范的现代企业梯队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要尊重市场规律,既要构建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金融生态环境,也要鼓励企业练好内功、夯实根基,加快转型发展,努力做优做强。

(一)壮大市场主体

1.强化政策导向。发改、经信、科技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围绕“中囯制造2025”、小微企业“双创”、跨境电商等重大改革创新试点,聚焦新材料、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关键领域,研究完善产业政策体系,为各类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更好更有力的政策支持。2.强化存量提升。引导广大企业专注主业、回归实业,把产业做强,把特色做优,把产品做精,推动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3.强化增量带动。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借助众创空间、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政府产业基金的作用,引入一批风险投资机构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筛选挖掘一批优质企业主体,建立一批优质产业项目资源库,培育形成更多符合发展需求、市场前景广阔的企业群体和特色产业。

(二)规范企业治理

规范是企业生存的命脉,也是有效获得金融服务的前提。企业的规范治理水平高,融资就相对容易。尽管当前宁波A股上市公司数量位居全国各城市前十位,但总体上看,运作规范、能够被资本市场认可的企业还不多。下一步,要进行积极的努力。1.在完善企业管理上下功夫。针对企业治理不够规范、管理不够科学等问题,引导企业培养现代企业理念,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科学决策,控制各类市场风险,提升质量品牌水平,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2.在健全企业制度上下功夫。引导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和金融产业发展要求,通过内部高管持股、引进股权投资机构参股等方式,建立规范的股份制企业制度,扩大股权性融资,建立企业发展纠偏和约束机制,提升企业的信用水平和多渠道融资能力。3.在构建企业梯队上下功夫。因势利导、因企制宜,全面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鼓励优质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做好规范化股改和挂牌上市工作,提高企业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打造更多的成长型企业和领军型企业群体。

(三)促进投融对接

引导实体企业和金融机构增强主动意识,加强沟通对接,切实破解“信息不对称”、“供需不衔接”、“联系不紧密”等问题。1.加强统筹。各地各部门要定期召开银企座谈会、投融资对接会,梳理排摸各行各业需要重点支持的企业名单和资金需求规模,统一投融资信息,为各类金融机构、融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项目资源,促进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的有效对接。2.借助外力。积极举办各类创业大赛、股权融资路演、私募基金峰会等活动,吸引各路资本进入宁波,投资宁波的好企业、好项目。3.构筑平台。发挥宁波股权交易中心的作用,加快推进市级路演中心、“新三板”培训基地、中小微企业孵化中心等平台建设,打造宁波成长型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努力让各类企业得到一流的综合金融服务。

四、努力营造诚信和谐的金融生态

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共生共荣,离不开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和广大企业一道,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金融监管,科学防范金融风险,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提升金融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强化政策引导

将金融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完善金融政策体系,大力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市政府已出台《关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励引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通知》,各地各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抓好政策的细化和落实工作,形成正确的政策导向和工作导向,让实体经济得到实实在在的支持与发展。要完善督查考评和奖惩机制,通过财政奖励、贷款补偿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项目和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对已签订的融资项目,市金融办和“一行三局”要加强项目跟踪,每季度开展融资落实情况督查,杜绝“走过场”,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二)抓好风险化解

各地各部门对存在的各类金融风险,要做到心中有数、密切监测、积极破解,不断提高金融安全发展水平。下步,要在推进不良资产处置、担保链风险化解、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等工作的同时,扎实做好打击逃废债工作。要深入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严格排查涉嫌逃废金融债务的相关线索,健全逃废债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大对企业不诚信行为的曝光和惩戒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力。要健全逃废债联防机制,司法机关要对担保人的“贷款诈骗”“违法放贷”报案,依法从严审查认定,防止逃避担保责任。市场监管、住建、囯土等部门要对风险企业有关财产的过户、变卖、转移、变更、假租赁等手续办理进行严格监督,切实营造良好的诚信经营环境。

(三)提升信用水平

金融服务与实体经济篇3

[作者简介]张桂文(1957―),辽宁沈阳人,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转制经济学;余凌曲(1983―),湖北襄阳人,辽宁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理论、产业经济学。

目前,国内已有超过30个大中型城市提出了发展成为金融中心的目标与具体措施,而有金融中心功能规划或设想的各类城市更在200个左右。我国金融业在发展壮大的同时“脱实向虚”,积累了大量金融风险,远未能建立一套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能为经济及产业发展有效服务的金融中心体系。

一、“金融窖藏”理论与产业金融

1999年宾斯维杰提出的“金融窖藏”(financialhoarding)理论表明,在现代信用货币经济体中,货币流动会形成两个循环,一个是实体经济的货币循环流,即货币在家庭部门、政府、非金融商业部门、金融部门之间,通过储蓄、投资、消费以及工资利润转移形成的货币循环;另一个是相对独立于实体经济生产性融资需求的货币循环流,类似于古时候富人将黄金白银等货币埋在地里保值,也可称为“金融窖藏”,如图1所示。

“金融窖藏”理论带给我们的启示是,金融并不“天然”为实体经济服务,也可能独立于实体经济自我循环发展。如果放任“金融窖藏”自我发展,一方面,大量脱离实体经济而滞留在虚拟经济领域的货币循环,成为加速资产价格上涨、促使资产泡沫形成的源动力;另一方面,“金融窖藏”还会导致对实体经济货币循环流的“挤出效应”,加重实体经济部门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从“金融窖藏”理论可以分解出“产业金融”的概念。所谓产业金融是指着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活动,即图1上半部分货币循环所涉及的金融活动,产业金融才是实体经济发展的真正金融需求,从资金剩余者流向资金需求者的金融活动是一种原始的金融形态,主要服务于产业发展,需要大力鼓励发展。而图1下半部分是货币在金融体系内部流动,与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的相关程度不强,虽然也是金融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产业金融”发展能够产生一定促进作用,但是却不能任由其自我膨胀,应该适度发展并加以限制。

二、金融中心的产业服务功能分析

从欧美成熟金融体系发展历程和经验来看,伴随着金融业不断发展壮大和日益成熟,金融产业也加快向某些大城市集中,并进而催生金融中心的出现。金融中心在一个地区、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集聚金融资源,又面向一个地区、全国乃至全球提供金融服务。在欧美成熟金融体系中,金融服务产业发展的功能也集中体现在了各大金融中心对其腹地经济的辐射效应上。我国大中城市加快建设金融中心,其中有地方政府积极引导的外部作用,但最根本的?是我国金融业发展到相当水平,本身存在集聚发展并推动金融中心出现的内部要求。

从“金融窖藏”理论可以得出启示,金融中心发展也应该主要围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来展开,吸引国内外产业金融资本、各类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集聚,在服务本地市场过程中实现金融产业和金融中心的发展壮大,进而形成对更广泛地域的金融辐射。

综观国内外金融中心的发展情况,金融中心服务产业发展可以发挥如下功能:

一是集中交易和定价功能。金融交易,特别是批发型金融交易主要集中在金融机构和投资者集聚的金融中心。金融中心集中了金融交易市场,有效提升交易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所形成的交易价格具有良好的真实性、指示性和权威性。

二是资源枢纽功能。金融资本是现代经济的血液,由于金融中心集中了各类金融资源,从而可以在更高水平、更大范围配置资源,发挥资源的枢纽功能,从而有效促进产业发展和创新。

三是产业引领功能。金融中心集中了大批谋求更大获利空间的金融资本,其投资领域往往偏向于具有更大市场和盈利空间的创新型产业和创新型企业,因而成为世界各地科技、产业、商业模式等创新的重要推动力。

四是金融创新功能。对于金融中心而言,大量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集聚、巨大的信息流量为金融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在过去50多年里,重大金融创新活动几乎全都发生在主要国际金融中心。

三、我国金融中心服务产业功能不足的原因

我国金融中心服务产业发展功能发挥不够理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依然是热议的经济社会话题,金融中心建设与实体经济发展并没有形成良好的相互促进机制。从成因来看,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是市场化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滞后。从我国的金融结构看,金融资产主要在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于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小型金融机构发展严重不足。根据银监会的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国银行业资产规模已近200万亿,约为GDP的3倍,而五个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就占了其中一半。依托于庞大的资产规模和强大的资源获取能力,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及服务产业发展特别是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缺乏动力。相比而言,产业服务能力强的金融体系往往中小金融组织非常丰富,层次多元,功能互补。

二是地方政府的引导作用不强。地方政府建设金融中心意在金融业强大的“造富”能力,特别是对税收和GDP的贡献,而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引导作用发挥不足。

三是广大中小企业作为融资主体建设不足。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和社会个体虽然具有迫切的金融需求,但却并不是合格的“融资主体”,普遍存在治理机制不完善、经营不规范、财务记录不完整、缺乏信用记录等问题,从而难以成为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对象。

四是地方性金融中介体系不完善。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融资等金融服务,需要大量地方性金融中介机构做配套服务,如信贷担保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产权交易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我国地方性金融中介体系的缺失,也导致金融机构服务企业和产业发展的规模、质量和效率不足。

四、提升我国金融中心产业

服务功能的政策建议

我国地方政府建设金融中心,应有效把握产业金融发展的客观规律,加快推进金融中心,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

一是明确金融中心服务产业发展的总体定位。我国地方建设金融中心可以根据自身产业特征,重点突出某一领域的金融服务功能。如深圳的支柱产业是高新技术,可以在金融中心建设中更加注重金融服务科技产业的创新和发展,金融机构体系建设注重引进和培育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推动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针对科技企业需求创新金融产业和商业模式,在金融体系服务本地科技产业发展的基础上拓展服务范围,成为全国的科技金融中心。

二是发展地方性准金融机构。我国的金融监管政策对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的设立还有很高的准入门槛,但对于各类非持牌的准金融机构发展没有更多限制。各地方建设金融中心可以更加积极地引进和培育融资租赁、消费金融、汽车金融、私募基金、资产管理、信托投资、货币经纪、商业保理、融资担保、典当、小贷等准金融法人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支持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和发起设立各类新型准金融机构,鼓励具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组建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产业投资基金等产业金融机构,为地方企业和产业发展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优质融资与金融服务。

三是建立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各地可以借鉴德国法兰克福等金融中心支持地方中小企业融资的发展经验,设立具有规模效应和强大担保能力的地方政策性担保机构及政策性再担保公司,对金融机构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提供信用增信、成本补偿、风险补偿等激励和奖励政策,有效畅通融资主体与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的对接通道。

金融服务与实体经济篇4

辛立国:总体上看,山东省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山东金融业与山东实体经济发展在全国的位次很不相称,与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从总量上看,山东是经济大省,2012年山东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50013.2亿元,位居全国第三,仅次于广东省和江苏省,但山东省金融业增加值只有2018亿元,仅占生产总值的4%。而同期,广东省金融业增加值已突破3000亿元,占GDP比重达6.5%,北京市GDP总量虽仅有山东的1/3,金融增加值却高达2592.5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4.6%。

从结构来看,山东金融业也不够合理。长期以来,山东金融业中银行业“一业独大”,实体经济融资严重依赖银行体系。目前,银行业资产占山东全部金融资产的90%以上,从银行业融资约占到社会融资总量的八成。这种局面一方面造成融资规模小、融资难、融资贵,金融难以支持经济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容易导致金融风险向银行业集中。

从金融服务水平上看,尽管近年来山东金融业持续快速发展,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大为增强,但应该看到省内部分地方性金融机构基础仍相对薄弱,面向社区和城乡居民的小微金融机构偏少,金融服务体系尚不够健全,金融服务水平和能力亟待提高。

《商周刊》:此次金融改革亮和创新有哪些?金融改革将如何作用于山东省整体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辛立国:《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山东省未来5年的金融改革发展目标,描绘了山东建设金融大省乃至金融强省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成为山东省金融改革发展的新起,其亮和创新体现在以下方面:

坚持金融改革发展要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理念,把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聚焦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上来。《意见》立足于服务山东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确定金融发展目标,强调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要求做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金融服务,营造金融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坚持按照市场化方向推进金融重领域与关键环节改革,强调各金融行业协调发展。《意见》重在完善金融运行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展和规范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在坚持发挥银行融资作用的同时,强调发挥好证券、期货、保险、股权投资、民间融资等多渠道的融资工具。

坚持金融创新和对外开放并重,全方位提升金融业的创新能力和开放水平。《意见》一方面强调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创新发展,要求稳步推进多种形式的社会融资,发展股权交易市场,建立各类要素交易平台,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另一方面要求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提出引进金融投资类机构,加强跨区域金融合作,做好对“走出去”企业的金融服务。

此次金融改革立足于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旨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释放金融改革红利,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通过改革,在实现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使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等其他政策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将有力地推动山东省整体的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商周刊》:山东金融服务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内容和形式有哪些不尽人意之处?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在本次改革中,意欲如何解决?

金融服务与实体经济篇5

关键词: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基本矛盾对策建议

问题的提出

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渠道是立足于农村负责把农村金融机构的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便利地推向客户的手段和途径。传统营业网点是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传统而重要的渠道形式,但在处理金融业务方面,较之其他服务渠道效率明显低下。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目前农村地区的电话普及率较高,更多的家庭已经拥有了自己的个人电脑,为推进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等新型的农村服务渠道提供了便利,但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在农村地区的普及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自助银行属于银行业务处理电子化和自动化的一部分,是一种新型的现代化的银行服务方式。目前自助银行在城市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逐渐成为金融服务的重要渠道,但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

尽管近年来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并且推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和金融产品的创新,但是,农村金融服务渠道整体萎缩的现状并未得到有效改善,服务渠道不畅已经成为目前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

制约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发展的基本矛盾分析

(一)农村金融需求增长与金融服务渠道萎缩的矛盾

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实施,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增长,农户收入不断提高,但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却在持续萎缩,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较快增长与服务渠道供给不足之间矛盾突出。

以辽宁省鞍山地区的海城、台安、岫岩三县为例,目前,工行、中行的营业网点已基本撤销,涉农金融机构主要是建行、农行、农发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邮政局及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分布稀少。

对鞍山地区的海城、台安、岫岩三县2007-2009三年的数据统计显示,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在内的五家国有商业银行具备贷款功能的营业网点数,三年间大幅度缩减,城市商业银行及城市信用也发生了较大幅度的波动。至2009年末,海城、台安、岫岩三县中,五家国有商业银行具备贷款功能的营业网点数由2007年的67家减少到43家。

(二)金融需求多元化、差异化与专业人才缺乏之间的矛盾

随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市场机制的完善,农民对金融产品需求的多元化日益凸显,对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差异化要求也越来越高。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中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已经成为制约产品多元化、服务差异化发展的一大阻碍。农村金融机构员工文化程度低,高素质人才匮乏,年轻员工占比低,年龄趋于老化,人力资源结构性矛盾和队伍素质问题日渐突出。

根据鞍山市三县区(海城、台安、岫岩)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统计,2008-2010年,40岁以上人员占到50%-75%,现有人员的年龄结构偏高问题突出。除较为发达的海城地区外,经济相对落后台安和岫岩两县本科以上学历最低只占5%,最高也仅为36%。

(三)农村经济发展与服务渠道效能低下的矛盾

随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金融意识逐渐在不断增强,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提高,然而农村金融服务渠道体系的效能却十分低下。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渠道经营方针不正确,金融机构大量上收权限,基层单位严重缺乏经营自主性和积极性;渠道体系对金融资源的分配不合理,实际调查表明:农村信贷资金向大额贷款户倾斜,而资金缺乏的大多数普通农户却难以获得信贷扶持;服务渠道输送的产品种类单一、综合化程度极低。

目前,基层农村信用社一般只能办理存取款和转帐业务;邮政储蓄的小额信贷业务刚刚起步,仅有农行办理代销基金和保险业务;农村金融渠道对农村的资金支持力度下降,客观上起到“吸血”效应,据统计,2007年岫岩县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流出634.539万元,流入419.461万元,净流出215.078万元。

(四)农村经济发展与政府和金融服务职能缺位的矛盾

一是政府支农与保障引导职能缺位。涉农财政支出少,占一般性财政性支出的比例低;农业保险发展滞后,无法满足农村和广大农民对保险的需求;农村担保机构缺位,金融信贷资产缺乏相应的分散和补偿机制。

二是金融服务职能缺位。农业发展银行在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专项贷款业务以及粮棉企业加工和附营业务等支持农村经济开发贷款划转农业银行以后,专司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业务逐步萎缩,支农作用明显弱化,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过程中作用甚微;农业银行近年来也逐步从农村市场撤离;农村信用社几乎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唯一支持者,受其自身各方面的限制,使得其无论在支农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上,都很难实现配套服务并发挥更大的作用。

服务渠道改进是金融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网点营销职能的必然选择。对于农村而言,要有效降低金融机构柜台压力,减少现金业务比重,增加高附加值业务的销售比重,就必须改善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带动金融机构实现在农村服务的跨越式发展,实现银行服务渠道网络资源的最优利用。

促进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创新和发展的对策建议

加大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服务网点的覆盖率,增加金融产品供给,实现多渠道、广覆盖。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村镇银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等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建设,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性,促进金融服务渠道和服务产品的创新。

大力推进电脑、互联网在农村地区的建设,同时还要促进农村金融机构业务结算的非柜台化、电子化。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与通讯技术,创新服务方式,加大电子化服务渠道创新力度。并且大力促进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来解决农户居住分散性和网点相对固定性之间的矛盾,实现金融服务创新渠道与传统渠道的有机结合。

对现有农村金融服务渠道进行战略整合,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渠道体系的综合效能,提高渠道的综合利用率。通过渠道信息整合,逐步建立统一的客户综合服务平台和数据库。创新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担保方式,建立有效的农贷风险转嫁和补偿机制,分散、转移支农小额贷款的风险和损失。探索满足“三农”金融服务需求和有效补偿金融机构风险相结合的商业可持续的农村金融发展道路,实现服务渠道的低成本快速扩张。

加大金融服务宣传力度,要做到宣传到村、服务到户,促进农民金融意识的不断提高,有效解决银行服务渠道电子化、信息化发展和农户选择之间的矛盾。同时,要制定和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大力吸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进入农村金融机构,为农村金融服务渠道的创新提供人才支持。

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渠道体系的统筹规划。要因地制宜,区分发达乡镇和边远乡镇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渠道发展战略。强化央行农村金融服务渠道的结算服务,完善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个人征信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提供方便、周到、快捷、安全的资金汇划清算业务。

结合农村实际,积极借鉴尤努斯小额信贷模式等国际先进经验,丰富小额信贷模式。以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为依托,大力发展普惠性小额贷款服务。创新服务渠道,运用组合法构建独具特色的农村新型渠道。例如:采用“电话银行+村人+ATM”的形式,扩大人渠道,深入开展与农村会计主管、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合作。

加大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三农”的政策作用,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渠道模式。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创新可以借鉴江苏省淮安市的经验,针对农村经济特点,建立具有农村特色的“联办共保”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建立有效的担保体系。积极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

完善农村信贷保险保障机制。农村金融机构要研究制定“保险+信贷”的运作模式,并且建立信贷保险联动体系。健全农村信贷保险机制,通过立法为政策性险种的保险予以保障。建立巨灾信贷补偿基金,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构建农业保险多元体系,建立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合作保险起主要作用,政府扶持、农民互助合作、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相结合的多类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

结论

综上所述,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建设任重道远,农村金融服务渠道体系的创新、完善与发展,必须发挥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的作用,遵循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创新适合农村地区实际、操作性强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

要借鉴各地的试点经验,大力推广不需要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创新抵(质)押担保贷款模式,积极发展林权、地上收益权、水域滩涂和五荒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贷款,提高涉农企业和农户的融资能力。探索发展基于订单与保单的金融工具,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担保和评估体系,以推进多层次、广覆盖、低成本、高效率的农村金融服务渠道体系的建设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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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君,文瑞盈,李建军.国内农村信贷抵押担保创新综述及启示[J].西部金融,2009(9)

作者简介:

金融服务与实体经济篇6

依据柯布-道格拉斯(Cobb-Douglas)生产函数,利用样本县的经济与金融数据,对鞍山市县域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农信社、城市商业银行及村镇银行等新型金额机构对县域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明显,而大型国有银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弱化。同时,提出加强县域金融制度与渠道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创新,完善担保体系与政策支持等对策。

关键词:

县域金融;县域经济;实证分析

县域经济是以县域为中心、以产业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村为重点、以县域行政范围为基础、以实现生产要素充分流动和产业高度聚合为途径的,既相对独立又高度开放的一种经济形态,是联系城市与乡村的纽带,是国民经济的基础[1]。据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叶兴庆《以创业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数据,中国有2070个县域经济单位,县域国土面积910万平方公里,占95%;国内生产总值6.1万亿,占59%。全国已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县域经济体吸纳了65%,其中乡镇企业和县域中小企业吸纳了80%[2]。可见,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镇化、工业化的重要支撑,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县域经济的状况对整体国民经济的影响举足轻重[3]。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县域经济得到迅猛发展,但县域经济的发展一直受到资金短缺、县域金融支持不足的制约,尤其在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商业化改革并逐步退出县域的过程中,其服务县域经济的职能明显弱化,信用社在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的同时,地方性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其它商业银行也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主要作用。尤其是近十年来,在中央政府“三农”政策的指导下,新型县域金融机构不断诞生。新型金融机构也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本课题选择鞍山县域地区(海城、台安、岫岩三县区)金融发展水平指标(金融机构贷款与金融机构存款)与县域经济发展指标(GDP指标),通过实证分析,揭示县域金融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并通过剖析县域金融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为县域金融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也为政府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制定县域金融发展政策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变量选择与实证检验

(一)变量选择依据柯布-道格拉斯(Cobb-Douglas)生产函数,县域产出、劳动力投入数量和资本投入规模3个指标是定量化分析县域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假设产出为Y,劳动力投入数量为L,资本投入规模为K,因劳动力具有相对富足性,而金融资源具有稀缺性,假设资本为主要的决定因素,因而本课题研究选取产出Y和资本投入规模K两个指标。本课题以中国人民银行鞍山中心支行提供的鞍山市海城、台安、岫岩三县区1990-2013年县域年度数据为基础,实证分析县域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在变量选择时,用县域内的生产总值代表产出,表示县域地区一定时期内的经济发展状况。用县域金融机构的贷款总量代表资本投入规模,表示县域的金融发展水平。由于县域内的存款总额也是代表县域金融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同样以县域内的存款总量代表县域资本投入规模,与县域内金融机构的贷款总量共同表示县域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

(二)实证检验首先,对县域内的生产总值原始数据序列和县域金融机构的贷款总量、县域内的存款总量进行对数平滑处理。对数处理后的县域内的生产总值用符号GDP表示,县域金融机构的贷款总量用符号LOAN表示,县域内的存款总量用SAV表示。其次,对变量GDP、LOAN和SAV的数据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运用计量经济学Eview6.2统计软件,对GDP、SAV、LOAN序列进行了分析。对各统计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的结果是,各统计变量的t统计值均大于t统计量的临界值,表明原序列存在单位根,是不平稳的。对原序列一阶差分进行单位根检测,检测结果见表1。从GDP序列一阶差分看,因为-2.889400<-3.004861,所以在95%的置信水平上GDP的一阶差分序列拒绝原假设,即GDP一阶差分序列不存在单位根。从LOAN序列一阶差分看,由于-3.332221<-3.632896,所以在95%的置信水平上拒绝原有假设,LOAN的一阶差分序列不存在单位根。从SAV序列看,其一阶差分序列存在单位根,SAV的二阶差分序列不存在单位根,是平稳的序列。上述分析可知,GDP与SAV不可能存在协整关系,即经济增长与存款序列之间不可能存在协整关系。GDP与LOAN的一阶差分序列均不存在单位根,且同阶平稳,存在协整关系。本文基于DHSY模型构建GDP和LOAN之间的基本误差修正模型。分析模型可以看出,县域内的前期GDP对当期GDP增长的影响较强,影响系数达到0.846769,表明前期GDP对当期GDP的传导值达到0.846769倍,说明当期GDP的增长对后期GDP的增长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金融机构的前期贷款对GDP的影响是正的,且贡献系数接近18%;而当期贷款对当期GDP的影响为负,表明县域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推动作用存在一定的时滞性,此结论与经济现象相吻合。利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分析GDP与LOAN之间是否存在伪相关关系。经检验,得到GDP序列和LOAN序列的格兰杰因果关系如表3所示蒽从表3看出,贷款不是GDP成因的概率为0.0320,表明在95%的置信水平下,县域金融机构贷款是促进县域经济增长的原因,县域金融对县域经济的增长具有显著的支持作用;而GDP不是贷款成因的概率为0.1196,表明GDP增长不是贷款增长的主要原因,但GDP的增长对贷款量增长的影响作用明显,表明GDP的增长也会带动LOAN的增长,此结论同样符合实际经济现象。国有商业银行不断撤出县域地区,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县域经济发展主要依赖于农信社、地方性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本课题利用中国人民银行鞍山中心支行提供的完整的鞍山县域金融机构1990~2013年的贷款额与县域GDP数据,构建GDP与县域金融机构贷款变量间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回归分析。本模型的相关系数(R)=0.996751022864792,表明变量间的相关性很高。决定系数(DC)=0.993512601582009,表明模型的精度极高。通过上述模型分析可见,x4(建行)的系数a4为负数,表明建行对县域经济发展贡献为负,呈现历年减少趋势。除建行以外,其它各商业银行与农信社的系数均为正值,表明它们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为正向的。其中X1(工行)、X2(农行)、X3(中行)的系数都很小,表明这些银行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度较小;X2(农行)的系数最小,表明农业银行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没有发挥与其战略定位相一致的作用。X5(农发行)的系数为0.1,表明与其它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比其它国有商业银行更大的作用。在鞍山地区,农信社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最大,贡献率到达53%,成为县域金融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其次是其它商业银行包括鞍山银行、邮储银行和村镇银行,它们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在30%以上。

二、基本结论

(一)县域金融发展与县域经济增长互相促进模型分析看出,县域GDP与县域金融机构贷款变量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性。分析表明,县域金融发展对县域经济的增长具有显著的支持作用。同时,GDP的增长对贷款量增长的影响作用明显,这说明县域金融供给是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GDP的增长对贷款量增长的带动作用明显,表明县域金融的发展不仅能够有力地支持县域经济的增长,反过来,县域经济的增长又能带动县域金融机构对县域地区增加资金投放,二者互相促进,良性发展。

(二)大型国有银行服务县域经济的职能弱化模型分析结果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与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极为有限,甚至出现负贡献的现象,这表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职能明显弱化。这一分析结论与鞍山县域金融服务县域经济的实际相吻合。中国人民银行鞍山中心支行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自1994~2013年,鞍山县级和县级以下国有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大规模撤并调整,有效性贷款机构大幅度缩减,县域金融机构对县域地区的存贷比由1994年的97.8%下降至2013年的34.1%;1994年以前的统计数据显示,五大国有银行的存贷比高于1,表明对县域的贷款投放高于存款的吸收。具体统计数据见表4。五大国有银行吸收的县域地区存款一直呈上升趋势,而对县域地区的贷款却呈现出下降趋势,自2008年开始出现了大幅度地下降。

(三)农信社与其他商业银行已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在鞍山县域地区,农信社、城市商业银行(鞍山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共同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模型数据分析表明,在县域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农信社、鞍山银行与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县域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达80%以上。其中,农信社对县域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就高达50%以上,成为促进鞍山县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表5显示,鞍山的农信社与其他商业银行(鞍山银行、村镇银行)在服务县域经济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存贷比基本在50%以上,对县域的贷款一直处于较高的水平。同时也可以看出,随县域存款量的不断增加,存贷比也随之增加,表明农信社、鞍山银行、村镇银行等县域金融机构始终以服务县域经济为核心,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三、促进县域金融发展的对策

实证分析表明,大力发展县域金融是解决县域金融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矛盾的关键。当前,国有商业银行不断退出农村地区,县域金融服务渠道萎缩不畅、县域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县域金融服务县域经济的功能弱化、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等问题突出。为此,对促进县域金融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县域金融制度创新,促进金融服务渠道体系的创新与完善金融需求的多样化要求金融资源能够在管理层实现共享[4]。通过金融制度创新,鼓励县域金融机构中的银行、保险、担保机构与县域民间金融进行战略合作,创新服务渠道形式,探索构建综合性县域金融服务渠道体系模式,形成县域银行类正式金融服务渠道、民间非正式金融服务渠道、保险与担保体系统一和谐的多渠道体系兼容的县域金融服务渠道体系,实现渠道体系资源与结构的优化,有效发挥县域金融在县域经济中的核心作用。通过县域金融制度创新,促进县域各类金融服务渠道的融合,创新渠道形式,优化渠道结构,完善服务功能。

(二)构筑完善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中国县域经济发展已经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5],为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增强县域资金流动,必须进一步完善县域金融机构服务体系,构建由国有商业银行、地方或区域性中小金融机构、合作性金融组织与民间金融组织和谐共存、层次分明、功能补充、结构完善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6]。通过政策引导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服务县域经济,大力发展县域新型中小金融机构,发挥民间金融在服务县域经济中的重要补充性作用。积极促进县域保险、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等服务县域经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

(三)加快县域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县域金融机构要适应县域金融需求的发展,深入研究县域金融市场特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差异化、多元化的县域金融需求。积极推行各种创新性的信贷模式,设计适合与满足县域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要鼓励金融机构进行战略合作、错位竞争、差别服务,避免金融产品与服务同质化的恶性竞争。积极开拓服务县域的中间业务或理财业务品种,满足县域居民更高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

(四)创新担保方式,建立有效的担保体系构筑和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的信用担保体系,为畅通县域金融服务渠道提供有效保障。县域金融机构要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探索发展基于订单与保单的金融工具。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的信用担保体系。积极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通过探索“银行+信用村+农户”“银行+合作社+社员”“银行+公司+农户”或“银行+担保公司+农户”“银行+特色项目+农户”等模式,实现商业银行在支农服务方面多品种“集团作战”方式,化解市场风险[7]。探索发展由银行和保险公司参与的多种形式的信用共同体,加快担保方式创新,建立与完善有效的县域担保体系,增强县域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保障功能。

(五)继续加大政策支持与扶持力度在中央政府“三农”政策指导下,中国人民银行要在差别性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等制度支持县域中小金融机构、新型金融机构服务县域经济的同时,还要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县域地区延伸,发挥大型商业银行服务县域经济的主渠道作用,满足县域中小企业来自各类金融机构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需求,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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