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城乡区域发展体系范例(3篇)
建设城乡区域发展体系范文
关键词:城乡统筹交通规划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5(b)-0243-02
伴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正迈入一个新阶段,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首当其冲需要解决的就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先导产业——交通运输业。建国至改革开放期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行政管理方式是城乡分开来的,这就造成了城乡交通规划的分割,再加上经济发展的差异,我国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很大差距。城乡之间运输方式衔接不畅,城市交通已经非常发达,县乡却仍未有太大改善。另外,城乡之间运输管理的分割以及综合性运输网络建设的缺乏,交通运输信息系统平台不完善造成信息孤立,这些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城乡统筹规划发展的重要瓶颈。
我国过去的发展模式的重心是城市,农村在各个方面都被忽视了,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尤其如此。而我国城市大多已成饱和状态,必须寻求农村的发展来缓解城市的压力,因此城乡统筹发展被提上日程,交通规划的侧重点必须发生根本性转变。
1城乡统筹交通规划需注意的问题分析
根据区域特点和城乡统筹交通发展趋势,笔者认为我国城乡统筹交通规划需要重点关注三个关键性问题,具体如下。
1.1差异化的交通分区和土地利用发展理念
城乡在经济中扮演的角色是不同的,这种差异性决定了在交通规划设计中必须根据功能定位对交通规划进行合理设计,在统筹规划的指导思想下,要对不同功能区域进行交通分区。根据数据显示的情况来看,在该方面我国城乡交通规划设计人员做的工作不够。因此在今后的设计中,对于不同区域要制定与其配套的交通发展目标。
土地的合理利用正成为越来越重视的问题,在交通规划设计中应当特别重视,虽然我国整体面积很大,但是人口数量的增长已让土地人均占有量越来越少,可以说土地已经不堪重负。但据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很多城市的交通规划方案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不合理的规划造成了大量的土地浪费。
1.2公共交通网络规划方案要注意城乡一体、有机衔接
将城际轨道系统、城市轨道、常规公交、快速公交等公共交通方式纳入同一系统进行整合规划,为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交通网络做准备。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进行设计,以城市公交为基础、以城市轨道交通为主、以城乡快速公交为辅。如此,城乡统筹规划下的一体化公交网络基本形成。
1.3建设城乡一体、功能划分清晰的道路交通网络
城乡交通统筹规划要求不同道路有不同功能,所以在城乡一体化规划思路的前提下,还要对不同城乡道路进行明确的功能定位,采取不同的建设标准。
2城乡统筹交通规划策略探讨
2.1市域城乡交通分区和差异化发展策略
城乡统筹交通规划并不是城乡交通一样化,城乡交通仍然需要有差异化的引导,以保持城乡差别和乡村特色。城乡交通随着经济的发展,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私家车拥有量的不断增加使得传统的交通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但是对于大部分居民来说,公共交通不可或缺。交通整体规划的作用对于城乡交通分区越发显得重要。在操作层面,应当先确定城乡的交通分区,对划分好的每个分区制定分区交通发展目标。这样能够有效将规划思路落到实处,使下一级别规划的编制有据可依,最终城乡交通分区和差异化发展的策略能够帮助实现城乡交通体系的优化的目标。
本文提出城乡交通分区的一种方法:依据私家车交通和公共交通在不同区域内的分布特点来进行划分。在这根主线的基础之上,还要考虑其他方面,如文化遗产保护区,景点区域的线路设计应如何进行,是避让还是合理设计穿行方案等等。
2.2市域城乡公交网络系统构建
(1)市域城乡公共交通系统的层次。
市域城乡公共交通网络层次能够清晰地反应出某地的交通规划全貌,并且依据层次的划分进行建设也会让发展思路更加顺畅,规划决策者在进行决策时的目的性也会更强。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高铁和普通铁路交通的功能主要是长途客货的运输,一般跨市甚至跨省,故不作为本文讨论的范畴。根据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现状以及对未来公共交通发展的预测,笔者将城乡公交网络系统分为五个层次,即城际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快速公交、常规公交主干线、常规公交支线。每个层次的线路承担不同的功能。
(2)城乡公交网络构建。
根据上述对公交网络系统层次的划分,可以在市域范围内构建“点—线—面”为一体的公共交通网络。“点”即公共交通枢纽,是公共交通线路和公共交通服务分区的核心和纽带;“线”即公共交通线路,在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交通组织下构建不同层次的公共交通线路串联公交枢纽和覆盖公交服务分区;“面”即公交服务分区,是公共交通组织的基础。在市域范围内划分若干公交服务分区,在每个分区内以公交枢纽为核心,组织公交干线和支线线路,城乡之间则以轨道交通和大容量公共交通系统为主要公交方式。
2.3市域城乡道路网体系
(1)市域城乡道路网等级划分。
将市域城乡道路网分为区域快速路、市域快速路、市域结构性主干路、片区主干路、片区次干路、片区支路五个等级。其中区域快速路主要承担市域范围内过境交通以及城镇之间联系交通的功能;市域快速路主要承担中心城区内以及中心城区到镇区的机动车快速交通联系;市域结构性主干路主要承担中心城区内以及中心城区到镇区的主要客运交通联系;片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是中心城区以及镇区内部的道路网络。
(2)城乡道路网布局。
区域快速路是市域过境车辆的主要通道,规划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远期对区域快速路重要节点采用立交形式,和城镇交通分流,保持车流的快速和连续性。市域快速路是城镇之间机动车联系的主要通道,按照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对于穿越城镇地区预留建设高架或隧道的条件,和其他主要道路相交采用立交行驶,和片区次干路和支路相交采用出入口控制的方式。市域结构性主干路是市域城镇之间客运联系的主要通道,兼顾机动车的通行需求。片区主干路是各片区内的主干路,是各片区内部通行的主要道路。各个片区包括中心城区以及城镇的镇区。片区主干路大多以交通功能为主,适当限制直接面向主干路的开口。片区次干路以各片区为单元自成网络,主要承担片区内短距离交通联系,同时分流片区主干路交通,对道路网络骨架起补充作用,直接服务于沿线建设用地。规划次干路间距400~800米。片区次干路以生活为主。片区支路布局应保证支路网的系统性、差异性和有序性,注重合理的支路网密度,与城市整体路网协调,充分利用现状,挖掘现有设施潜力。
3结语
我国正在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交通是首当其冲必须解决的问题,面对我国特殊国情和很多历史遗留问题,文章分析了造成当前城乡交通衔接不畅的原因是计划经济下的管理体制问题,旧的管理体制下城乡交通管理的分割使得他们相互之间不能形成良好互动。从城乡交通总体规划的角度将城市与农村的交通进行统筹规划有利于消除管理体制的某些弊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我国城乡交通取得进步。由于笔者才疏学浅,加之实际工作经验有限,文章只初步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希望通过今后的学习以及与行业内专家的交流,能够提出更有价值的观点,做出更可靠的研究。
参考文献
[1]杨涛,张际宁,叶斌,等.突出交通引领,统筹规划城乡交通——新版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之城乡交通总体规划初步解析[J].江苏城市规划,2009(9).
[2]岳东阳.城乡交通一体化初探[J].交通科技,2009(11).
[3]刘斌.统筹城乡交通问题的研究[J].今日中国论坛,2008(7).
建设城乡区域发展体系范文篇2
关键词: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扶绥
中图分类号:F2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Abstract:thisarticleanalysesZhenCunsystemplanningandcountycountyurbansystemplanningofthemainpointshigherthancontent,combinedwithChongZuoShicountyinguangxiFuSuiXianZhenCunsystemplanningofpractice,thisascountyZhenCunsystemplanningmethodsexploration.
Keywords:countyZhenCunsystem,planning,prepare,wasup
1前言
随着200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明确指出了城乡规划是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组成的一个规划体系,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根本任务。根据《城乡规划法》以及《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2006),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2011年颁布了《广西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确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范围内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县、自治县、县级市,需要组织编制县域镇村体系规划,以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取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并将广西崇左市扶绥县做为广西第一个编制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的试点县份。
本文通过分析县域镇村体系规划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相比增加的内容要点,结合扶绥县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的实践,以此作为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的探讨。
2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增加的内容要点
2.1法律依据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建村[2000]74号)
(以下简称《编制要点》)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建规[2006]183号)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广西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
(以下简称《技术导则》)
2.2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新增加的内容
2.1.1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新要求增加“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内容,这在之前的《编制要点》中是没有提到的。
2.1.2县域空间管制规划
新要求增加“县域空间管制规划”内容,正式提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概念,充分体现了规划管制思想;而之前的《编制要点》中仅要求“划分用地功能类型,标示各类用地空间范围,并提出相应的限制性与引导性措施”,这仍是一个功能布局引导的概念,没有深入到规划管制的层面。
2.1.3镇村体系概念
新要求提出“镇村体系”概念,建议按照“县城一中心镇一一般镇一中心村”明确县域村镇层次等级;而在之前的《编制要点》中是提“城乡居民点规划”,其概念内涵没有“村镇体系规划”那么广。
2.1.4重点城镇与重点区域的发展策略
新要求增加“制定重点城镇与重点区域的发展策略”内容,之前的《编制要点》中没有明确要求。
2.1.5村庄布局基本原则和分类管理策略
新要求增加“村庄布局基本原则和分类管理策略”内容,具体要求明确中心村建设标准及选定原则,选定重点建设的中心村,提出村庄整治与建设的分类管理策略;而之前的《编制要点》中仅要求“有条件的提出中心村和其他村庄布局的指导原则”。
2.1.7近期发展规划
新要求对近期发展规划的要求更为实际、合理、切实可行。如《暂行办法》中只要求提出近期建设项目的建设时序和选址,而在《编制要点》中还要求“进行投资估算、建设用地预测,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立项的重要依据”,这显然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2.1.8规划重点内容
对规划重点内容有所增加。之前的《编制要点》中重点内容有三项:选定中心镇、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规划、基本农田与生态环境保护;而新的出六大重点:城乡统筹发展战略、产业规划、村镇体系结构规划、资源保护与空间管制规划、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村庄整治与建设的分类管理策略。
3扶绥县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案例实践
3.1规划技术路线
根据县域镇村体系与县域城镇体系相关法律依据的对比研究,提出扶绥县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的整体技术路线:
3.2案例实践
3.2.1现状概述
《广西扶绥县县域镇村体系规划(2010-2030)》规划范围为扶绥县行政管理辖区范围,总面积为2836平方公里,全县辖3镇8乡,共128个行政村、13个居委会,2009年末全县总人口444332人。
扶绥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为崇左市所辖。西邻崇左市江洲区,南接防城市上思县,北靠南宁市隆安县,西南与崇左市宁明县交界。
扶绥县地理位置为东经107°31′~108°6′,北纬22°17′~22°57′,全境处在北回归线以南。县境东西最大横距55公里,南北最大横距78公里。
3.2.2基于多重机遇条件的规划背景
首先是政策环境的变化为扶绥县的提供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其次是区域合作的不断深化为扶绥县提供了发展平台,再有是大南宁都市圈的建立也为扶绥县提供了发展空间,最后是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的启动,极大的推动了扶绥县的快速发展。
3.2.3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一、发展目标
统筹城乡产业发展,规范城乡土地利用,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实施“迁村并点、村庄整治”工程,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城乡一体的管理体制,缩小城乡差距,实现以城带乡、城乡协调、互动发展的新格局,提前实现全面小康社会。
二、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
规划未来产业空间发展采取“中心集聚,轴带拓展,极点增长”的布局模式,构建“一区两园两轴”的总体布局结构,通过构建“产业增长点―产业集聚区―产业带”的产业空间发展格局,带动地区经济增长。
1、第一产业――“五大类型区、类基地”。
2、第二产业――“一区两园,五乡镇,多个产业集群”
3、第三产业――“一个中心,两大科教文化区,三大物流园基地,四大旅游片区,若干服务网点”
三、城镇化战略
总体发展战略为“坚持三个集中,实施三个战略化”。
1、三个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2、三个战略化:城乡村镇体系布局网络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全民化
3.2.4人口及城镇化水平预测
根据扶绥县的发展机遇及现状情况进行预测分析后,规划到2015年扶绥县域总人口65万人,2022年76万人,2030年100万人。
2015年,县域城镇人口34.5万人,城镇化水平53%。2022年,县域城镇人口45万人,城镇化水平59%。2030年,县域城镇人口68万人,城镇化水平68%。
3.2.5县域镇村体系结构
一、职能等级结构
规划县域村镇体系形成“县城―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五级职能等级结构。
二、规模等级结构
等级城镇分级
规模(人)城镇
特大型>50000新宁镇、渠黎镇
大型30001~50000东罗镇
中型10001~30000东门镇、中东镇
小型≤10000渠旧镇、山圩镇、柳桥镇、昌平镇
在扶绥县县域各镇村的现状基础之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县域各镇村未来人口变动影响,判断未来人口变化趋势,采用综合比较分析法对县域村镇等级规模结构进行预测,在规划期内,引导人口和产业向中心城镇集聚,提高人口规模,使县域镇村规模等级结构逐渐趋于合理。
3.2.6县域村庄布局规划
一、村庄职能等级结构
按照镇村职能等级结构所确定的村庄等级结构,规划将村庄分为中心村――基层村二个等级,取代现状的行政村――自然村。
1、中心村职能
为从事农业、传统手工业和三产的农民提供聚居地,在片区中承担农业服务、生活、教育、娱乐等职能。
2、基层村职能
为从事农业和传统手工业的农民提供聚居地,同时为附近的村民提供简单的生活服务设施。
二、迁村并点的原则与标准
规划中平原地区的行政村宜保留1一2个左右自然村,台地地区行政村宜保留2一4个左右自然村,山区行政村宜保留3一5个左右自然村,实行相对聚集发展并适当改造居住环境.
三、村庄数量预测
根据人口与城镇化水平的预测,到2030年,扶绥县县域总人口为90万人,其中农村人口数为30万人。
现状行政村的平均规模为1193人/村,基层村平均规模为449人/村,规划到2030年,中心村的平均规模约为1600人/村左右,基层村的平均规模约为800人/村左右,所有村庄的平均规模按1200人/村来算。则共有约250个村庄。规划按中心村与基层村l:2.5的比例来设置,将比现状行政村和自然村1比4.75的比例更加紧凑,这样设置的村庄体系将更有利于村庄的聚集发展,便于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的合理设置。因此,中心村的数量约为71个,基层村约为179个。
3.2.7基础设施规划
加快县域内交通路网建设,以国道、省道、为主骨架,以县乡公路为补充,形成干支相连、放射性的路网体系。
针对扶绥县域市政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基于服务均等化,城乡一体化的规划思路,提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包括给水规划、排水规划、电力电讯规划、环卫设施规划等都依照城乡一体化,服务均等化原则进行了系统的布局。
3.2.8县域空间管制规划
从引导与控制功能出发,对县域内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进行空间利用的引导,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基础设施建设做出相关的规定。从建设的引导和环境的控制的角度提出管治的要求,将整个区域划成禁止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强调综合性的管理分区,优化决策机制与实施效果,探求适合扶绥县域发展的地域空间体系,从更深的层次建构空间资源优化配置的机制。
4结语
由于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是一项全新的规划种类,相关规划成果较少,而扶绥县域镇村体系规划作为广西首例镇村体系规划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点,可作为广西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的参考,具体如下一些方面:
(1)总结出规划内容的技术路线图,提出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的内容主要包括现状分析、战略研究、具体规划方案三大部分组成。
(2)提出了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内容,并对每一部分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论述。
(3)通过对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相关法规文件的分析,系统总结出县域镇村体系结构规划及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指引的内容框架,其中,县域镇村体系结构规划要沿袭传统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思路,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根据《技术导则》的要求提出中心村与基层村2个结构等级,制定迁村并点的原则和标准,并对中心村进行了详细的布局规划。
参考文献
[1]《广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技术导则_试行)》
[2]《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建村[2000]74号)
建设城乡区域发展体系范文
1、现行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城乡规划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城镇化高速发展进程中城乡建设活动的统筹部署和综合调控,国家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确定了从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到监督管理的一整套制度和程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主要包括:(1)城乡规划体系:城乡规划是由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村镇规划等不同区域层次规划组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完整的规划体系。(2)规划管理主体: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规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3)规划编制主体: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4)规划审批主体: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直辖市、省会城市、50万人口以上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其它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其它设市城市、县城镇及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城市分区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5)规划许可制度:由《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项制度构成,合称“一书两证”。规划许可制度的设立,体现了城市规划同时规范政府行为和管理相对人的双重功能和职责,确立了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活动实施综合调控和具体管理的工作机制和程序,为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我国城乡规划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的历史过程和实践成效表明,现行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总体上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征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基本规律和要求。2、深化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2.1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1)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五个统筹”的需要。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社会经济不断繁荣,党的十六大适时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更是提出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为实现我党在新时期确立的奋斗目标,促进城乡规划对城乡发展科学有效的指导和调控作用,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十分必要。(2)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是城镇化广域推进、以区域为主的城镇化的需要。城市向周围地区蔓延、扩展,一系列区域性的矛盾与冲突接踵而至,如重复建设、环境污染等。芒福德(L.Mumford)曾担忧的“四大爆炸”,即人口爆炸、近效区爆炸、快速干道爆炸和游憩地爆炸等现象屡见不鲜。在城市但又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城际地区”,出现一些“区域性功能区”,如高新技术园区、工业区、港口中、机场以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