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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计划和方案(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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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计划和方案篇1

一、主要目标

到今年年底,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即: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按年不变价格计算)从年的1、2911吨标煤/万元下降到1、2384吨标煤/万元;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4%。

二、工作任务

㈠积极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对企业搬迁改造实行严格的能耗准入管理。对于能源消耗大的项目,要加快推广应用节能技术,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建立健全产业退出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低效率的产业、企业及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

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旅游、文化、传播媒体、信息服务等市场潜力大、能耗低、污染少的现代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积极发展生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工业协调发展。

3、优化产业组织结构。以项目和产业集群为载体,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优化能源利用系统。加快建立生态型工业园区,大力发展产业集群,按生态产业链进行规划布局和建设改造,逐步建立起资源能源梯级利用、综合规划的循环经济体系。

㈡着力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1、强化工业节能减排。突出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2、推进建筑节能减排。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加快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和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3、加强交通节能减排。严格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推动交通节能减排科技进步。

4、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减排。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特定用途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

5、抓好农村节能。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农村推广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除水能外)的具体办法。

6、发挥政府机构节能减排示范作用。以节电、节油为重点,抓好办公楼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及公务车节能,加强对用能设施的节能管理,降低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

㈢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

1、加强节能减排技术创新。要将节能减排领域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纳入产业发展计划,大力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开发和自主创新。

2、加快推广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设备、工艺和材料;鼓励推广节能减排自愿协议、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有关行业协会及时跟踪了解本行业节能减排信息,做好行业咨询、服务等工作。

3、加强节能减排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合作,及时掌握节能减排技术发展的动态和信息,积极引进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和管理经验。

㈣推进节能减排监管法制化、规范化。

1、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经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备案、核准。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加强节能统计和计量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全市节能统计系统,确保节能统计数据真实可靠。要加强对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的审核,确保公报指标数据准确、及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统计部门依法进行节能统计调查、统计执法和数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督促我市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3、健全电力需求侧和电力调度管理。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综合优势,提高电能使用效率。进一步改进发电调度规则,实现电力节能、环保和经济调度。

4、加大节能减排监督执法力度。发改、经信、统计、环保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开展节能减排执法和监察(监测)。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要建立节能减排举报制度,提高群众参与度。

三、相关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要把节能减排目标实现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干部考核指标,实行节能减排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和问责制。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统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节能减排工作。要密切配合,将我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及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地及重点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逐级签订责任状。要进一步落实完善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主要能耗指标。

㈡完善规划体系。发改、经信、统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制定全市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加强分类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本地本部门节能减排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并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

㈢深入宣传教育。要广泛动员,组织企业、学校、社区等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学校、社区等活动,建立崇尚节约的社会风尚和生活方式,弘扬节约型文化。新闻媒体、网站要定期公布能耗指标情况;教育部门要将节能知识纳入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工会、共青团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广大职工和青少年的节能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营造全民参与节能减排的良好社会氛围。

节能减排计划和方案篇2

一、*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情况

(一)生态环境保护

*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蓝天、碧水、绿地、宁静“四大行动”,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局部地区有所好转。

1。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一是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年,“三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22个监测断面均满足III类水质标准,满足Ⅱ类水质断面比例与去年基本持平,长江干流巫山培石出境断面稳定达到Ⅱ类水质要求。库区一级支流回水区上游和中段满足III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90%和93%。全市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顺利完成目标任务。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

二是主城区空气质量有所提高。*年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提前1个月完成目标任务(274天),预计全年满足优良天数比例超过目标任务(75%)2个百分点。

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全年森林植被状况持续趋好,预计森林覆盖率达到33%,比2006年提高1个百分点;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继续推进,全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14平方公里。

四是声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年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5分贝;主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8分贝;功能区环境噪声昼夜平均值为56、5分贝,均低于控制标准。

2。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一是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加快。*年,我市将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8座(累计41座),小城镇污水处理厂1座(国家批准的18座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总投资9、2亿元,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8万吨/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8%。建成城市垃圾处理场10座(累计29座),小城镇垃圾处理场2座(国家批准的15座小城镇垃圾处理场全部建成),总投资5、4亿元,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075吨/日,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3%。主城区和长寿危险废物处置场建成,具备投用条件,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193吨/日。桃花溪污染综合整治二期工程顺利建成,污染治理初见成效;清水溪污染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加快推进;御临河石船镇垃圾处理场、梁滩河土主污水处理厂、桃花河污水截流管网建成投用;苎溪河环境综合整治、濑溪河龙水镇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已上报;其余纳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修编的试点项目也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库区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国家已批准建设,并落实了中央补助资金,即将启动实施。

二是工业污染搬迁治理项目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重钢环保搬迁综合技术改造项目顺利启动;完成19户主城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整治,超额完成市政府目标任务;我市86个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纳入《规划》修编,将在“*”期间实施。

三是生态保护与恢复项目取得新进展。*年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完成荒山荒地造林90万亩,封山育林48、7万亩。库周绿化带建设工程造林绿化任务全部完成,基本农田建设累计完成超过60万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岩溶地区石漠化防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酉阳县、巫溪县、奉节县、彭水县和巫山县列入了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新建“一池三改”农村户用沼气池11万户。库区消落区整治工程进展顺利,开县水位调节坝开工建设;奉节朱衣河胡家坝消落带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国务院三峡办组织的专家审查;巫山小三峡生态保护、武隆白马镇、忠县新县城后山新桥河等重点消落区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其中:巫溪王家河库岸防护堤建设工程纳入了国务院三峡办三峡工程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示范试点项目。

四是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二期治理工程全面建成;三期应急治理173个新开工项目(不含8个结合市政建设项目)除奉节猴子石滑坡和云阳宝塔滑坡治理项目外,其余均完工;高切坡防护项目累计完工率达到80%;非应急项目顺利启动。

总体来说,*年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受历史欠账和未来加快发展双重因素制约,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仍然巨大。生态环境质量方面,三峡库区水质持续优化趋势不明显;随着国债资金逐步淡出林业工程和库周绿化带建设工程实施完毕,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缺乏项目支撑。项目推进方面,由于受特大洪水灾情影响,在建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个别项目未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主城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工作矛盾突出;《规划》修编未出台,影响了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国家消落区整治工程规划指导大纲未能出台,影响了我市规划编制工作。基于上述分析,预计*年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将呈现“一增一减”特征,库区水污染防治随着《规划》修编出台,城市污水处理、次级河流综合整治试点、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及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建设将进入又一个高峰期;生态建设则需落实项目储备和资金来源,进入调整期。

(二)节能减排

*年,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责任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建设,坚持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结构调整三大措施并举,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建立节能减排组织领导和责任机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级有关部门成立节约能源办公室和污染物减排办公室,负责全市节能减排日常工作。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各区县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总体目标,按年度进行了分解,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责任。

二是初步构建起政策框架体系。按照国家要求,制定了我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作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行动指引;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节能减排的综合指导;印发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约能源评估和审查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二氧化硫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和《“*”化学需氧量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加强对节能减排的监督管理。

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拟订了淘汰项目名单,目前正在加快实施。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出台了《*市“*”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方案》,到2010年,我市将陆续关停小火电机组48、61万千瓦,预计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4、36万吨。

四是推进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加快城市(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2、4万吨/年。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预计减排二氧化硫2、5万吨/年。启动实施工业、城市道路交通、建筑、社会服务、农村能源、节能服务体系等6大节能重点工程,取得初步成效。

五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是节能减排的本质要求。*年,我市出台了《第十一个五年发展循环经济规划》,明确了“*”期间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化工园区和重钢集团环保搬迁列入了全国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资源综合利用有效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比2006年提高1、2个百分点。

总体来说,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在各方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全市“一圈两翼”战略的着力实施,产业和人口聚集,将给节能减排将带来巨大挑战;同时由于工业结构重型化特征及传统高能耗产业在经济中比重较大,淘汰落后产能需要较长过程,进一步增加了节能减排难度。加之节能减排工程建设不均衡,监管能力建设滞后,政策体系还不完善等制约因素,影响了总体效果。基于上述分析,*年全市节能减排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二、*年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目标

*年是新一届政府的起步之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工作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中心任务,拟订工作目标,狠抓贯彻落实。

(一)生态环保。“三江”干流水质稳定在Ⅱ—III类之间,次级河流水质局部地区好转,饮用水源保护区稳定达标。主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重进一步提高。争取在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及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全部建成投用,其中: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提前两年实现《规划》目标。启动实施《规划》修编后的城市污水处理、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工业废水治理、次级河流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退耕还林工程继续推进;库周绿化带建设工程全面完成;森林覆盖率达到34%;库区消落区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三期地质灾害应急项目完工,非应急治理项目加快建设。按照国家安排,适时推进我市生态补偿工作。资源环境有偿使用的市场调节机制研究取得成果。

(二)节能减排。*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5、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要控制在81、2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要控制在25万吨以内。节能减排统计、核查、评价、考核体系更加完善。监测和执法水平稳步提高。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启动实施。

三、*年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思路与重点

*年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的总体思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加快小城镇生活污染、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态林业建设,为城乡提供均等的生态环境保护。按照主要污染物减排要求,合理配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重点为“一小时经济圈”产业和经济发展提供环境容量,同时,适时开展“一圈”对“两翼”、城市对农村的生态补偿试点。在完善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等基础性技术平台上,将排污权作为资源,通过市场手段实现合理配置。节能减排以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大结构调整和监督管理力度。促进资源(主要是原材料)在生产、消费、回收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产业与产业之间的循环利用,延伸产业链条,延长资源循环周期,提高产品附加值。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碧水行动”。已建成项目抓紧竣工验收,落实责任和资金,确保正常运行。在建项目要加快建设,确保年内按计划建成。按照修编《规划》,重点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次级河流综合整治试点、工业废水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唐家沱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苎溪河、梁滩河污染综合治理和一批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项目开工建设。

(二)以主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重点,强力推进“蓝天行动”。继续推进主城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整治工作,按计划完成关闭和搬迁。严格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加大对施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主城区继续严格控制新建燃煤设施,扩大创建无煤区域范围,按计划完成一批城镇和居民社区创建无煤区域的任务。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深入开展在用车排气道路抽检工作。

(三)以库区林业工程和消落区综合整治为重点,深入推进“绿地行动”。抓紧制定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全面完成库周绿化带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尽快启动生态屏障工程前期工作。推进试点区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结合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推广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促请三峡办尽快出台消落区整治工程规划指导大纲;力争奉节朱衣河胡家坝消落带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启动巫溪王家河库岸防护堤建设试点示范工程,推进一批消落区整治项目前期工作。

(四)以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和建筑道路交通噪声控制为重点,继续推进“宁静行动”。按计划建设一批环境噪声达标区和市级“安静居住小区”。深化建筑施工、交通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声环境质量,有效防止噪声污染扰民问题。

(五)以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为抓手,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按照国务院要求,成立*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及日常办事机构,加强对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综合指导和统筹协调。扩大对外合作,有效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已在CDM执行理事会注册的项目要加快实施,促成经核证的碳交易,尽快产生经济和技术效益;已获得国家批准的项目要抓紧完善项目设计文件,尽快在CDM执行理事会注册;积极策划上报一批项目,争取获得国家批准。

(六)以节能减排三大措施为重点,完善节能减排政策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十大节能重点工程等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工程节能减排的优势作用。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抓紧完成74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培育壮大专业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进以燃煤小火电为重点的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继续开展重点行业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明确监管责任,通过“关、停、并、转”实现达排放。稳步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限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工作,并与市环保局中央控制室并网运行。逐步完善节能减排统计、核查、评价和考核体系建设。加快节能减排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执法水平。

节能减排计划和方案篇3

节能降耗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加强企业竞争能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速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州以高能耗锰、锌企业为主,因此节能降耗,减少排放污染任务艰巨,为此我州各企业开动脑筋,广集思路,搞好节能减排工作。

一、建立健全全员、全面、全过程节能组织体系

为加强节能管理,健全节能管理体系及机构,企业成立能源管理委员会及节电、节水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三级能源管理网的作用,将节能降耗贯彻到生产的全过程;制订、完善能源管理制度,同时制订了能源管理奖惩办法,对在节能降耗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奖励,对浪费能源的予以重罚,提高职工的节能意识;形成节能管理与其他管理相结合,纵横联络,互相配合的能源管理体系。

二、加强基础工作,制订节能规划

为把节能管理工作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企业狠抓节能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能耗统计报表和能耗分析台帐,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做到按时按质上报;实行万元产值能耗和产品能耗定额管理;坚持定期考核评比,根据各车间耗能实际情况打分做到多节多奖,浪费处罚,对贡献大、效益好的技术措施实行重奖。对每一个生产车间、每一台用能设备逐个进行检测和热平衡核算,找出进一步节能所在,并据此制定了详细节能方案。

三、依靠科技进步,挖掘降耗潜力

依靠科技手段改进冶炼炉、溶铸炉、锅炉、合成塔、渡槽等技术装备,发展综合利用和深度加工,开发利用低温余热,实施优化生产。同时定期对耗能设备进行节能监测,了解设备运行及耗能状况,根据监测结果,制定出设备节能整改方案。

四、避峰填谷,降耗节能

为最大限度地节能降耗,企业采取了合理安排生产,实施避峰填谷措施,使峰谷电费差降到最好水平。同时采用电脑智能分析仪,准确地分析出高压外转用户的用电情况,做到有的放矢,促进了用电负荷率和峰谷差的根本好转。

五、环保与节水并举,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随着水资源的日益匮乏,水价的不断上涨,节水工作迫在眉睫,企业将水资源视为发展的战略资源,努力把节约用水与降低成本、环境保护及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大节水设施的投入,对外排水进行回收利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市政府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一、明确目标和要求

(一)主要目标。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由1、067吨标准煤下降到0、853吨标准煤(按现价计算),下降2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1、26万吨下降到1、11万吨,下降11、6%;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541吨,削减18、1%,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6800吨。

(二)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突出抓好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监测体系、考核体系和责任体系,着力形成集约型的增长方式和节约型的消费模式,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法规和标准为规范,以监测中心等服务机构为依托、以统计和计量等为基础的节能减排协同推进机制,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着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三)制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思路,制定《市工业领域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及淘汰落后产能的年度工作方案,将节能减排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刚性指标。

(四)淘汰和改造升级落后产能。在巩固关闭新老“五小”成果、防止反弹的基础上,加快对落后产能的淘汰和改造升级。,关停并转立窑水泥生产线1条(县龙山水泥厂),淘汰落后产能7万吨,节能1、5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期间,完成对3台热电机组的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预计年节能2、2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4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4、8万吨。

(五)择优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大力发展低能耗、轻污染的先进制造业和面向生产的服务业,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包括秸秆气化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同时,建立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档案,取消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及企业实行的优惠政策,实现我市产业结构向节约型、环保型转变。

(六)从源头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企业。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核准程序,建立相应的项目审批问责制。对未进行节能环保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项目,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或备案,土地管理部门不得通过土地预审,不得批准用地,银行不得提供贷款,规划、建设和安全监管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三、加快以节能减排为重点的技术进步

(七)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立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库,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通过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节能工程,实现节能12万吨标准煤以上、节电近1亿千瓦时。组织实施8个重点节能示范项目,开展电机改造节能专项行动。

(八)实施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到2010年,累计建成4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全市污水处理能力17万吨,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1、1万吨;全市25个重点工业废水治理项目按计划建成投运,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0、21万吨。

(九)大力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组织产学研联合,开展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等攻关研究。在电力、化工、建材、纺织、造纸、建筑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节能减排技术。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

(十)多渠道扩大投入。建立以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社会资金投入和财政资金引导为主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从起,市财政设立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以节能降耗和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等为主要目标的节能示范项目、技术与产品的推广等,并将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扩大资金规模;从市级排污费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建设。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落实市内配套资金,并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县级财政也要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

(十一)加强国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承担企业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以及国债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国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继续做好新的国债项目争取工作。

四、抓好重点企业和领域的节能减排

(十二)抓好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对列入全国千家、全省百家和全市节能行动计划的14户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实施对标改造,确保“十一五”期间14户企业节能10万吨以上标准煤。对污染物超总量排放和超标排放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十三)引导商业节能。组织实施零售业节能行动,在全市大型商业场所推广使用节能设施,推行节能标签制度。督促和指导批发零售业实现万元营业额能耗降低5%的目标。

(十四)抓好农村节能。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加快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合理使用农药、肥料,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十五)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强化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管,禁止油耗大、不符合运输条件的车辆、船舶进入运输市场。大力宣传和应用道路运输节能技术,鼓励运输企业淘汰老旧汽车。

(十六)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不准开工建设和销售。新建筑设计要体现优先利用太阳能的原则。做好建筑节能专项示范工程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试点。鼓励采用高效照明电器和变频节电技术,实施“绿色照明”工程。

(十七)推动政府机关节能。政府机关发挥表率作用,培养节能习惯。推进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研究制定机关办公用房用能设备运行标准,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办公用房分批进行改造。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大力推动节能产品采购。市直机关率先使用节能灯,设定空调温度。

(十八)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积极探索节能减排的新模式,并及时总结推广。全面培育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体系。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十九)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煤矸石、大宗工业废弃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利废建材产业化示范。城市建设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确保从1月1日起市城区和县城区实现“禁实”目标;1月1日起蒙城、利辛城区实现“禁实”目标。拓宽散装水泥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水泥散装量和预拌混凝土使用量。

五、加强节能减排监管能力建设

(二十)加强节能监测监察机构建设。加强市节能监测与技术服务中心建设,组建市节能监察机构,为节能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十一)加强环境监测及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测和应急管理机构建设。2010年,市、县级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要求,市环境监察机构达到一级标准化建设要求,县达到三级以上建设要求。

(二十二)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到底,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以及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与联网任务,基本建成市级环境监控中心,初步实现网络上报污染物排放数据和调度减排措施。城市污水处理厂在线自动监控系统与建设部门联网。

六、加强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二十三)加强节能监测、监察和重点污染源巡查。每年抽查2-3家用能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耗能企业,对其设备耗能情况进行监测。同时,加强节能监察,对严重违法或突破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对国控4家、省控9家重点污染源实施每月一次的巡查制度。

(二十四)严把节能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关。把节能、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禁止新上不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对不履行节能环保“三同时”的,责令停止生产;对节能及污染防治设施不同步运行或运行不正常的试生产企业,责令停止试生产并限期改正。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向上级报告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示制度。落实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推动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项规划的环评工作。

(二十五)建立节能减排工作督查制度。市每年组织两次节能减排工作督查,重点对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执行情况、节能和环境违法案件、媒体曝光案件及重点案件的查处与落实情况等实施督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建立环境后督查制度和市直单位包干督查制度。扩大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实行环境监督员制度的试点范围。

(二十六)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制度。对没有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重点治污工程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和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未完成,以及区域内出现2起以上严重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县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直至整改到位;对没有完成总量削减目标的企业,暂停审批新项目环评,直至整改到位。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竣工污水处理设施无故不运行的地区,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

(二十七)加大执法力度。对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于恶意排污和屡查屡犯的企业,从严进行处罚。

七、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考核体系

(二十八)实行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减排目标分解落实到县及重点用能企业,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每年向市人大报告节能减排进展情况,在“十一五”末报告5年两个指标的总体完成情况。各县区政府每年向市政府报告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

(二十九)实行节能减排“一票否决制”。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重点治污工程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未完成的县区,取消当年各类集体和个人的评先竞优资格。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三十)建立评估考核和奖励制度。制定全市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和节能减排奖励办法。对各县区政府和14户省重点耗能企业和重点排污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重大节能减排效益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县区政府及企业也要对本地、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表彰和奖励。

八、落实节能减排政策

(三十一)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落实支持再生水、矿井水、雨水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严格执行国家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足额征收排污费,杜绝“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提高收费标准,吨水平均收费标准不低于0、8元。提高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

(三十二)落实国家、省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各级财政要采取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

(三十三)充分利用国家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积极研究利用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对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实行优惠政策;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实行鼓励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每年分两批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进行初审上报,根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和《节能产品目录》,对列入目录的产品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三十四)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探索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金融部门企业征信系统。

九、加强统计、计量等基础性工作

(三十五)加强统计工作。加快建立能够反映全市及各县区、重点企业能耗水平、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统计体系及能耗季报办法。建立节能减排公报与报告制度,推进节能减排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定期公布节能减排等指标完成情况。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污染物排放等信息向环保、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季报制度。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实施点对点的量化管理。

(三十六)加强计量管理。按照《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质监部门依法监督检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情况,组织计量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能源检测、培训等服务,帮助和引导企业全面加强能源计量工作。

十、提高全社会节能和环保意识

(三十七)统筹和深化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制定节能减排宣传方案,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减排宣传。继续办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等宣传活动。开展征集、节能减排公益广告活动。在大中小学率先开展节能和环保教育,并把节能减排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节能机关”等创建活动,并选择若干节能先进企业、机关、商厦、社区等,作为节能宣传教育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八)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分管工业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减排工作办公室和节能工作办公室,减排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节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建立节能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统一协调部署全市的节能工作(名单附后)。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各级政府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本地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部署节能减排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节能和环保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和协调职责,主动争取社会各方面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支持。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形成工作合力。

节能减排工作方案(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省中小企业暨民营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增收的重要来源和城乡就业的主要渠道。但也应该看到,我省中小企业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体现在总体素质不高、增长方式粗放、结构不合理等方面,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工艺和装备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重。如,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的建材行业,落后工艺的80%集中在中小企业;化工、纺织、造纸以及服务业等行业中小企业也存在用水浪费及超标排放等现象。

做好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是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方针和紧迫任务。做好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有利于改进工艺装备、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加快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有利于引导中小企业尽早走上科学发展之路;有利于增强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全省中小企业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中小企业要从战略高度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转变企业发展方式,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走投入小、产出多、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二、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提高能源利用率为核心,以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根本,坚持节能减排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技术进步相结合,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法律和行政手段,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实现全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完成“十一五”全省节能减排目标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中小企业能源消耗、用水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使中小企业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达到预期目标。

(三)主要工作任务。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要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中小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部门联合行动、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营造有利于节能减排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信息网和主流媒体,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基本知识和先进经验,广泛开展节能环保科普宣传活动,开展针对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相关培训,切实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观念渗透到广大中小企业及职工心中。

2、淘汰落后产能,控制“两高”行业的发展。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淘汰中小企业中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重点是能耗高、污染大的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电力等行业。密切关注落后产能转移趋向,防止以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形式新增落后生产能力。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搞好规划,按照相关要求,有步骤、分批次实施淘汰“两高”、“五小”企业及落后产能企业。

3、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加快开发节能减排共性、关键和前沿技术,培育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采取多种方式加快高效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落实全省循环经济“十一五”规划,深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鼓励重点行业中小企业使用“零排放”技术、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等循环经济发展的减量化技术、再利用技术和再循环技术,推动企业实现内资源闭环流动。

4、搭建要素服务平台,健全节能减排服务体系。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强化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咨询诊断功能,积极鼓励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中小企业开展服务;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开展政策性担保业务,为创新成长型企业、清洁生产企业、节能降耗改造项目、整体实施节电企业搞好融资扶持;着力破解人力资源约束矛盾,加强企业节能减排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育,提升企业整体素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节能减排的好做法、好经验,推进工作开展。

5、强化工业中小企业管理,促进节能减排增效。工业中小企业是我省能源消耗的重点领域,加强工业中小企业节能管理势在必行。中小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强化管理措施。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夯实节能减排基础;引导企业完善产品质量监测管理制度,加入国际质量认证体系;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获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产品质量资格和许可。加强计量管理,完善计量器具和检测手段,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节能减排的激励机制,动员全体员工参与节能减排活动。

三、加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一)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抓紧抓好。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领导挂帅,指定处(科),落实专人负责。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开展。认真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吉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二)要强化保证措施。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协助相关部门,按照“淘汰一批、升级一批、发展一批”的目标,研究制订利于节能减排工作的财税、信贷、担保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并探索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节能减排计划和方案篇4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工作安排,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将在本月召开的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节能减排情况的专项报告》。为此,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于4月上旬组织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全市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和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做法

我市的节能减排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具体工作主要由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环境保护部门分别负责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各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主要做法有:

1、编制规划,整体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家“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和污染物排放,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编制了《XX市发展循环经济“十一五”规划》、《**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实施方案》。对“十一五”期间全市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统盘计划。编制了《**年XX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XX市**年节能实施方案》等年度实施方案,用政府规章引导和规范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工作。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为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淘汰落后生产产能,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20%、二氧化硫减排23、2%,化学需氧量减排10、1%的目标。

2、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积极推进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市政府将“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层层分解到县(市)区和重点耗能企业,初步建立了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体系。能耗5万吨以上的企业编制了能源审计节能规划,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6家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通过了省专家的审查,列入省“3515节能行动计划”企业的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也正在审核中。在其它重点耗能企业中,开展了节能对标等活动。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大对电厂脱硫工程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确保二氧化硫总量(含新增量)控制目标为24、56万吨,COD为4、19万吨。

3、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引导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施节能减排。从07年7月1日起,对我市第一批25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行了差别电价,其中限制类企业24家,每千瓦时加收0、15元,以经济杠杆促进落后产能淘汰出局,为技术先进的产能提供发展空间。

4、以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建设为突破,努力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近年来,二氧化硫减排工作纳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盘子统筹安排,列入市政府重要工作议程。全面启动火电企业脱硫计划,与各县(市)政府和相关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采取市政府领导分包督办、市财政补贴资金、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定期公布进展情况等措施,全面推进火电企业脱硫设施建设。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大唐**首阳山电厂、**豫能阳光热电有限公司等11家燃煤电厂的26台机组(总装机容量3945MW)安装运行了烟气脱硫设施,年可削减二氧化硫9万吨。

5、采取行政手段、技术手段,加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采取了半月调度、月督查、季通报的形式,积极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进度,督促落后生产工艺按期限关闭。对已经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水质进行严密监控,在已经运行的9个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对已经建成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加强在线监控,确保其脱硫设施正常运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把节能减排工作为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职能,做了大量的工作。市财政局及时、足额拨付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的国债和财政专项资金;对依法关闭的违法企业,市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供水部门停供其生产用水,电力部门停供其生产用电。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积极推进减排工作,确保了减排目标的完成。

6、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广建筑节能。**年8月1日以市政府86号令公布施行《XX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制定了《XX市“十一五”建筑节能规划(草案)》。今年开始在县(市)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全市开展“禁实”以来,先后关停粘土砖窑600余座。并逐步对现有5652、8万㎡的建筑完成20%以上。近年来的主要做法:一是抓试点工程,启动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二是发挥示范工程带动作用,使建筑节能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三是紧抓国家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仅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中应用面积已达40余万m2,为我市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贡献突出;四是实施闭合管理,强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全市在建、拟建的民用建筑项目,大多执行了新的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五是积极鼓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今年省财政厅、建设厅为推进全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拟对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财政资金奖励的政策,这一政策必将对我市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产生积极作用。

7、寻找合作伙伴,整体推进**市节能减排工作。我市是重工业城市,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加上缺乏资金,技术力量不足,更增加了节能减排改造的难度。市政府于元月21日和新奥燃气投资公司签订了节能减排的合作协议,借力在全市整体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新奥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有雄厚的技术优势、资金优势、新能源优势、引资融资优势,由政府引导、企业行为、项目运作,采取远近结合、整体规划、重点突破,将会加快推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步伐,实现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

8、以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重点,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近年来,我市投资10多亿元,先后建成市级污水处理厂3个,总处理能力41万吨/日,分别是:2001年建成投运的涧西污水处理厂、2005年建成投运的涧河污水处理厂和**年建成投运的瀍东污水处理厂。截止**年底,偃师市污水处理厂、栾川县污水处理厂、嵩县污水处理厂、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孟津县污水处理厂、新安县污水处理厂、伊川县污水处理厂、汝阳县污水处理厂、洛宁县污水处理厂和洛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用。

9、严格执行环境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增产不增污。多年来,我市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98%以上,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82%以上。对新建项目,凡是没有得到环保部门批准,没有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的不得开工,工商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电力部门不予供电,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多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把好污染物排放入口关的工作机制。通过“以新带老”、“上大关小”等措施,近3年来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00余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2、6万吨。

10、大力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实现产业聚集和节能减排。为加快标准化厂房建设,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对标准化厂房的单位在用地和项目审批、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或扶持。同时,各县、区政府加强此方面的工作领导,抽调专人负责协调标准化厂房建设。截至07年底,全市累计建成标准化厂房面积112、89万平方米。

二、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节能减排总量双下降。一是节能效果明显,**年我市单位GDP能耗预计下降4、2%。二是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将新增量全部削减后仍然双双下降,二氧化硫减排率为7、3%,化学需氧量减排率为13、3%,城市区域优良天数达到307天,空气污染指数达优良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为84、11%。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在全省排名前列,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3、33%,达标率比06年上升13、89个百分点,全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了产业结构。截至目前全市共关闭淘汰167家企业落后生产线262条,关停铝矾土窑140家,耐火材料厂13家,关停取缔271家小冶炼、小锻造、小铸造、小石灰窑,等高耗能企业。相继关停新安、偃师电厂、汝阳热电厂、伊川热电厂等一批小火电,关停30万千瓦发电机组,共削减二氧化硫4176吨。全部淘汰机立窑,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40万吨,可实现年节约能源25万吨标准煤,**豫翔红星陶瓷有限公司等2家陶瓷企业的落后生产工艺。强力推进资源整合工作,查处非法盗采矿点234个,关闭91个;拆除黏土砖瓦窑厂600多个。煤炭企业由原来的215家整合为64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7、23%。

3、抓好示范项目,建筑节能初见成效。在全市执行了居住建筑节能65%的标准,年均竣工节能建筑面积240万m2左右,占年竣工面积的87%左右。“上元国际大厦”、“吉利区河阳家园住宅小区”、“**凯旋花园(时代城小区)”获得“河南省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截至**年底,我市累计竣工节能建筑约660万m2,仅**和**两年的采暖期,我市城市规划区新建节能建筑已实现年节约标准煤9、08万吨。

4、积极探索和开发利用了新的能源。大力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全市已发展农村户用沼气32万户,每年可节能6、73万吨标准煤。启动了洛宁、嵩县各2台1、2万千瓦秸秆发电项目,年可消耗秸杆薪柴37万吨,可发电2、7亿千瓦时,折合10万吨标准煤。我市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中应用面积已达40余万m2,“上元国际大厦工程”、“和光园小区工程”两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被推荐申报列入国家建设部、财政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国家财政将分别于**年底和**年初,分别给予296万元和520万元进行财政资金支持。

5、加快重点节能项目建设,推进工程节能。依据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方案,我们抓住机遇实施了一批重点节能工程,其中,一拖集团的电液锤节电改造、煤气系统节能改造,洛玻烟气治理及余热发电项目、中信重油改煤气炉、黄河同力水泥窑炉余热发电等八个项目列入国家节能专项资金计划,可获得5763万元节能奖励资金支持。项目个数和奖励资金数均列全省前列。栾川县三个南水北调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也列入国家支持项目中。这些项目竣工后可实现节能21、25万吨标准煤。市政府也安排了节能专项资金用于节能减排项目建设,这些节能项目的实施,为实现节能目标提供了有效支撑。

城市污水处理成效明显。**年以来,我市投资7、5亿元,新建成廛东、涧河等污水处理厂12座,污水处理处理能力40、5万吨/日,共可减排化学需氧量1、3万吨。建成污泥处理厂一座,日处理含水率80%的污泥280吨。涧西污水处理厂自2001年建成以来,日处理污水20万吨,一直保持稳定运行;廛东污水处理厂**年12月开始运行,已向华润电力集团供应中水近千万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节能减排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高能耗、高污染产业比重大,我市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我市煤炭、石化、化工、建材、冶金、有色、电力等七大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占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的比重为95%,其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73%,在这种经济结构下,要谋求经济发展的新发展,又要搞好节能减排工作,难度确实很大。我市06、07连续两年没有完成节能降耗目标,增大了“十一五”后三年的压力,平均降幅5%以上才能完成“十一五”目标;“十一五”全国二氧化硫削减目标10%,全省17、4%,因我市是全省二氧化硫排放大户(近全省的三分之一),下达我市目标为32、8%,这个目标的完成难度非常大;总之,我市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2、有些地方、单位对节能减排的认识、投入、监管不够到位,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氛围不够浓厚。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够到位,还没有完全摆脱依靠“拼资源、拼消耗”维持经济快速增长的模式,对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财政对节能减排资金投入不够到位,没有建立单独的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造成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缓慢,建成的项目也很难正常运行;节能减排行政监管和执法机构存在没编制、少人员、无经费的问题,城市区环保行政管理体制有待理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的现象还很普遍。

3、经济快速发展与环境容量、降低能耗的矛盾十分突出。一些地方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和全局的关系,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片面追求GDP增长;一些企业单纯追求经济效益,逃避社会责任,不执行环评制度,不落实环保“三同时”,不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有些地方领导干部节能、环保法律意识不强,干预执法,包庇违法,违法违规审批项目、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有的地方环保部门迫于压力,对违法行为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也造成监管不力现象的严重存在。

4、节能减排的目标责任制、激励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年市政府下达了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从年底考核情况来看,大部分县市未完成控制任务。其主要原因是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没有建立节能减排的激励政策,没有将政府的环保责任落实到行政首长身上,没有将环保责任制纳入干部任用考评体系,没有形成真正有效的考评机制。造成有关领导对环保工作不重视,各县(市)与基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不具体,不切合实际,针对性不强,甚至根本未将目标分解落实,未签订责任书;有些重点企业责任意识不强,擅自停运治污设施、违法排污现象屡有发生。

5、城市环境整治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我市自实施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以来,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城市地表水水质有待提高,特别是涧河、廛河水质恶化,整治迫在眉睫;二是大气污染治理成果需要进一步巩固,建筑扬尘、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还十分突出;三是高能耗、重污染企业减排工作压力大,完成减排目标需要有大的决心和长期的踏实工作。

6、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存在监管盲区,影响节能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健康发展。重点工程项目从施工图节能审查、节能工程质量监督、节能专项竣工验收备案、房产证办理等环节,规避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大部分工程未采取或未按节能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节能法》明确了建筑节能监管主体为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中,必须依法严格查处包括重点工程项目在内的建筑节能违法案件,确保我市建筑节能工作顺利推进和健康发展。

市人民政府对以述问题应给予高度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将直接影响《节能法》和《环保法》在我市的贯彻落实,也直接影响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对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带来不利的影响。

四、对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建议意见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节能法》和《环保法》,加快出台节能减排配套政策文件并认真抓好落实。在**年拟出台的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监测体系实施办法、**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办法、**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考核体系实施办法、关于对节能目标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实施意见、节能减排工作协调机制实施意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计分方法和关于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应尽快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高度重视并加大《节能法》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节能减排的社会氛围,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2、强化目标体系考核,强力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体系,可以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为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要把节能减排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各委局及重点耗能企业,与被考核单位和企业订定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加强对责任人的责任目标考核,将节能减排纳入到对各单位的目标考核体系;要建立健全协调例会制度,充分发挥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的作用,重大问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及时分析研究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共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3、尽快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行政监管、行政执法队伍和检测、监测机构。国务院和省政府在《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建立节能监察、检测机构,并把机构建设与资金支持作为节能指标考核的主要内容。节能降耗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节能法》是从法律上规范节能行为的有力保障。我市应尽快成立节能监察和检测机构,改变目前我市无节能监察和检测机构的现状,加强我市的节能监察和检测工作,确保完成后三年单位GDP能耗的目标任务。

4、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和奖励节能减排。落实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是政府引导企业搞好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市、县两极财政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示范工程和被国家列入资金支持的项目、高效节能产品和新技术推广、节能减排管理及能力建设,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投入作为考核百分制的重要内容。各级财政预算要设立独立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科目,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节能减排计划和方案篇5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如果以世界人均水平为基本单位计算,我国资源除煤炭占58、6%之外,其他重要矿产资源都不足世界人均水平的50%,水资源为世界人均水平的28%,耕地为32%,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矿产资源的人均储量仅分别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7、69%、7、05%。

中国经济列车已经高速奔驰了十多年,给中国乃至世界都带来了巨大变化,但与此同时,由于多年来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造成了巨额的能源消耗、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2002年,我国每千瓦时供电耗煤比国际先进水平高67克标煤,每吨钢能耗水平比国际先进水平高69公斤标煤,每吨水泥综合能耗水平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4、3公斤标煤,分别高出21%、11%和35%。全国近1/3的水体监测断面为劣五类水质,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水污染事故频繁发生;全国酸雨面积已占国土面积的40%;还有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森林消失、气候异常、温室效应等等。

正是意识到这样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所提出了“万元GDP能耗降低20%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10%”的目标。

但统计数字显示,在“十一五”开局之年的2006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仅下降1、23%,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不降反升,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的目标,节能减排两大指标均未能完成。这个数据使人们对节能减排工作更加关注。今年以来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姿态强力在全国推行节能减排,今年两会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要把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和集约用地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国家制定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和强化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责任,要求地方政府和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节能减排。通过提高能源价格,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实施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等手段,引导地方政府和企业从高增长、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向高增长、低能耗、低污染的可持续发展方式转变。

政府将对重点用能单位加强经常监督,要求凡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的企业,必须确保完成目标;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

2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的意义、作用

2、1清洁生产以及清洁生产审核的意义和作用

传统的污染治理一直以被动的、滞后的污染控制手段,以末端治理为重心,即“先污染后治理”,以政府监管来规范和管束企业环境行为,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却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取得的效果不佳,企业被动参与,缺乏主动性,末端治理还常常造成企业的沉重负担,环境治理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成为一对矛盾。

开展清洁生产的本质在于实行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从根本上扬弃了末端治理的弊端,彻底改变了过去被动的、滞后的污染控制手段,强调在污染产生之前就予以削减,即在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并在服务中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它通过生产全过程控制,减少甚至消除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末端治理设施的建设投资,也减少了其日常运转费用,大大减轻了工业企业的负担。经实践证明,具有效率高、可带来经济效益、容易为企业接受等特点,因而实行清洁生产将是控制环境污染的一项有效手段。

清洁生产审核是一种对污染来源、废物产生原因及其整体解决方案的系统化的分析和实施过程,其目的旨在通过实行预防污染分析和评估,寻找尽可能高效率利用资源(如:原辅材料、能源、水等),减少或消除废物的产生和排放的方法,是企业实行清洁生产的重要前提,也是组织实施清洁生产的关键和核心。持续的清洁生产审核活动会不断产生各种的清洁生产方案,有利于企业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逐步的实施,从而使其环境绩效实现持续改进。

2、2能源审计的意义和作用

从宏观上看,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能源已成为当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在能源供求关系偏紧的同时,由于增长方式粗放,结构调整进展缓慢,一些高耗能行业发展较快,使我国单位GDP能源消耗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许多。

就微观层面来讲,能耗的居高不下实际上是吞噬了企业的利润。因此,企业节能降耗既是全社会节能的关键所在,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竞争力的客观需要。在全社会的能源消耗中,企业是大头。近几年,在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中,工业企业用能占比达七成以上。而在工业中,钢铁、建材、化工、石油加工和有色五大行业能耗约占全部工业能耗的69%。

从某种意义上讲,企业能源审计是被我国日趋严峻的能源形势逼出来的。有关分析人士认为,开展能源审计的目标在于政府出手,推动企业节能降耗。

能源审计是一种专业性的审计活动,它为节能管理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评价方法与模式。政府通过能源审计对用能大户进行监管,达到合理使用资源、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持续发展经济的目的;企业通过能源审计实现科学用能管理、节约能源、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的效果。

3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的主要内容

3、1清洁生产审核的主要内容

清洁生产审核的策划组织和宣传、环境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现状、产生污染物的主要环节和设备、重要的物料平衡(包括燃料燃烧系统物料平衡、热平衡和全厂水平衡等)、企业清洁生产现存问题分析、清洁生产指标分析、清洁生产方案分析、清洁生产效益评估、持续清洁生产等。

3、2能源审计的主要内容

企业能源管理概况;企业的能源计量及统计状况;主要用能设备运行效率监测分析;企业能源消耗指标计算分析;重点工艺能耗指标与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计算分析;产值能耗指标与能源成本指标计算分析;节能效果与考核指标计算分析;影响能源消耗变化因素的分析;节能技术改进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企业合理用能的建议与意见等,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企业节能规划。通过能源审计,摸清企业能源利用现状,寻找企业节能潜力,提出企业节能改造方向。

4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的实施及共同推进

4、1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过程

可分为筹划与组织(组织分工和宣传策划)、预评估(包括生产工艺流程调查等)、评估、备选方案产生与筛选、方案可行性分析、方案实施以及持续清洁生产等7个步骤环节,最终要形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

4、2能源审计的实施过程

包括筹划与组织(组织分工和宣传策划)、数据的收集、整理、核实(包括生产工艺流程调查等)、现场检查和检测、汇总分析数据、编写审计报告、征求企业意见、召开能源审计会、企业根据审计报告制定节能规划等步骤。最终要形成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

4、3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的共同推进

现在许多企业都在按照政府要求开展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不少企业的做法是将两者分开来进行,有的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技术依托单位不同,内部主办部门也有不同,能源审计往往由节能管理部门牵头,清洁生产审核则以环保管理部门为主。

国家提出“节能减排”的目标,并推出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大力倡导和推动节约能源、清洁生产的发展道路,这种思路也是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正确方向。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相同或相似的阶段,因此两者应该结合在一起统一推动。以下探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一些注意要点:

4、3、1建立统一的工作机构

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企业应该成立统一的工作机构,人员应来自技术、节能、环保、财务、检修、生产运行等各个方面,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设立各有侧重的负责人,日常工作机构设置可以考虑放在技术管理部门。实施过程最好以企业为主技术依托单位为辅,如企业委托第三方实施的也尽量委托具备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两方面资质的单位。

4、3、2实施过程中的融合和侧重

在筹划与组织、数据的收集与整理、生产工艺流程调查和分析、数据汇总分析、清洁生产和节能计划(方案)的拟定、评价和实施、工作的持续推进等方面,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应该紧密结合在一起,互相融和、互相推进,这样可以节省企业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对于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中各有侧重的阶段,如清洁生产审核中污染物排放的计算和分析,能源审计中能耗指标的计算和分析,可以分别由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完成。

4、3、3清洁生产审核中有关无费低费、中费和高费方案,在能源审计中也一样可以采用。

4、3、4规划方案应该将二者结合在一起,不用将二者分开,只是在报告中可以各有重点的进行表述。

节能减排计划和方案篇6

确定发展绿色能源

上世纪90年代,为应对联合国《气候变化纲要公约》及《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台湾“行政院”召开“全国能源会议”,核定具体行动方案,鼓励使用新能源与洁净能源,期望至2010年岛内累积节约能源达16%,2020年岛内二氧化碳气体排放总量降至2000年水平(22,300万吨,即人均排放量10吨),再生能源占总能源供应比例将达3%。

进入21世纪,随着温室气体排放的加剧,全球气候异常导致更多的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随着全球资源能源环境压力的增大,以及为应对全球人口、资源、环境变化所带来的问题,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均高度重视绿色能源技术的开发,发展并使用再生能源及节能技术,因而带动全球绿能产业蓬勃发展,使目前绿能产业成为全球经济新亮点。而绿能技术不断创新,降低产品价格以提高市场渗透率,已是所有绿能产业发展的必经途径。

有关研究表明,以新能源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为特征的第四次产业革命正在改变人类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清洁能源经济为全球经济和环境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可以创造新企业和新就业岗位,降低对进口能源的依赖,未来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特征的低碳经济必将占据重要地位。

2003年9月,台湾“行政院”核定《非核家园具体行动方案》,研议相关机构每年编列新台币30亿元,塑造再生能源发电业发展环境及强化产业研发能力,扶植洁净能源及节能产业发展,再次修正台湾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预期至2010年,岛内再生能源发电容量配比将增为10%,再生能源累计总装机容量将达5473兆瓦;至2020年,再生能源发电容量配比将提高为12%,再生能源累计总装机容量达6895兆瓦。2005年,台湾经济主管部门“能源委员会”修正台湾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预期至2020年,岛内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风力和水力发电)年产量占能源总供应量比例达5%,占总能源需求配比6%;另外,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配比l0、2%,占总需电量配比11%。

为推动这一目标的实现,台当局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电价收购、设备补助、低利贷款、租税减免、加速折旧等奖励政策。此外,各级机关、学校及公营事业已率先规划并编列预算设置再生能源利用设备,且配合推动示范展示及加强倡导,教育民众利用再生能源。

提出《永续能源政策纲领》和“节能减碳总计划”

台湾新一届领导人上台后,继续鼓励发展包括太阳能在内的绿色科技,于2008年6月5日提出《永续能源政策纲领》,力求推动台湾实现“能源、环保与经济”三赢的政策目标,宣布永续能源政策应将有限资源作有效率的使用,开发对环境友善的洁净能源,与确保持续稳定能源供应。其政策有以下3项目标:

1、提高能源效率,即自2008年起,未来8年每年提高能源效率2%以上,使能源密集度于2015年较2005年下降20%以上;并藉由技术突破及配套措施,2025年下降50%以上。

2、发展洁净能源,即全台湾二氧化碳排放减排于2020年回到2005年排放量,于2025年回到2000年排放量。发电系统中低碳能源占比由40%增加至2025年的55%以上。

3、确保能源供应稳定,即为顺应2011年3月日本福岛核灾后全球能源与经济情势转变,检讨核能发展政策,宣示“确保核安、稳健减核、打造绿能低碳环境、逐步迈向非核家园”能源发展愿景,在确保不限电、维持合理电价、达成国际减碳承诺等3项原则下,通过各项节能减碳与稳定电力供应配套措施,创造有利非核条件,以达成“非核家园”愿景。

为实现上述愿景,现行新能源政策的各项策略规划包括:

1、确保核安,即进行全面核安全总体检,检讨项目及评估准则与国际同步,强化复合灾害整备与应变能力;执行各厂“10年整体安全评估”,并比照欧盟核电厂执行压力测试;新建电厂将通过世界核能发电协会(WANO)同业评估,并邀请国际核安全管制机构派遣专家来台协助原能会执行视察;依循国际检讨安全规范与强化安全措施,调整岛内管制作法;成立“行政院”级核能安全督导机制,积极落实核安全措施。

2、稳健减核,积极降低电力需求,减少尖峰用电;发展能源科技,推动替代电源兴建,确保电力稳定供应;既有核电厂不延役,并依规定展开核电厂退役计划。

3、打造绿能环境,在需求面方面:节能减碳、降低尖峰负载及抑低电力需求;在供给面方面:全力推动再生能源、稳定电力供应及降低碳排放。

4、逐步迈向非核家园,每年检视能源科技发展进程、减核减碳配套措施落实成效、碳排放控制情况,积极创造达成非核家园有利条件,每4年通盘检讨减核时程,逐步迈向非核家园愿景;提供洁净健康、可负担的电力服务;有效控制碳排放,兑现国际减碳承诺;构建智慧节能减碳环境,实现可持续生活与消费;创造绿色就业、带动绿色成长,成就可持续台湾。

台当局将推动节能减碳相关计划归纳为十大方案、35个标杆型计划,统称“国家节能减碳总计划”,于2010年5月起正式推动实施,用以强调各方案政策导向及执行主轴,作为“行政院”节能减碳推动会督导列管重点,定期提报其执行进度及绩效。

2011年3月,日本福岛发生核灾事件,世界各国纷纷检讨现有能源政策及电力供需计划。台当局则颁行“新能源政策”与各项措施,其推动原则为“确保不限电,维持合理电价,并达成国际减碳承诺”,打造绿能低碳环境的整体措施规划,包括:需求面的节能减碳措施,及供给面的稳定电力供应措施,主要配套措施如图3所示。

台湾“经济部能源局”为落实与推动该项政策措施,于2012年3月成立“阳光屋顶百万座”及“千架海陆风力机”计划推动办公室,整合相关资源,针对设置障碍提供专业协助,提供岛内业者、县市当局、承装者完整解决方案,以加速推广设置成效。

针对台湾能源发展愿景,为确保能源安全、满足民生基本需求、兼顾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等原则,台当局“行政院”于2012年10月核定《能源发展纲领》,揭示未来台湾能源发展方向。该纲领以安全、效率及洁净等核心思维,分别从需求端、供给端与系统端等3个面向,研提下列6项政策方针,包括:

需求端:分期总量管理、提升能源效率。

供给端:多元自主来源、优化能源结构。

系统端:均衡供需规划、促进整体效能。

其中在需求端方面,为应对全球能源短缺情况,将制定分期分区的能源供给量。企业若装置容量逾2、5万千瓦以上大型投资计划,即需提出相关能源开发及使用评估准则报告,若超过区域供给总量上限,即需提出解决方案或配套。此外将逐步提高高耗能产业能源效率基准与管理方式,包括水泥、钢铁、锅炉、造纸、纺织等产业。其2010年至2013年中程施政计划的策略绩效目标及年度目标值如表1所示。

为应对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台当局有关部门积极制定各项法规与推动减排措施,其中能源部门温室气体减排推动方向包括:积极发展再生能源及扩大使用天然气、推动节约能源及提升能源效率、建立能源产业二氧化碳气体排放管理机制、实施二氧化碳气体排放盘查/登录/查验证制度,以构建能源部门减排能力,以及推动能源产业自愿性减排协议等实质减排措施等。

为达成实质减排目标,台湾“经济部能源局”先后成立产业、商业及当局机关节约能源技术服务团,通过全面节约能源体检的方式,为600多家厂商与当局部门提供服务超过;另外,同时推动能源大用户能源查核辅导、制定节能目标与改善方案、执行用电器具、车辆及渔船引擎效率管理,扩大自愿性节能标章产品认证,推动“节能季”宣传工作。

“行政院节能减碳推动会”与“节能减碳服务团队”

2009年,台当局成立“行政院节能减碳推动会”,综整各级机关相关节能减碳计划,结合相关“部会”,规划台湾“节能减碳总计划”,制定岛内能减碳总目标,加速落实各部门节能减碳策略措施,藉由政策引导低碳经济发展,塑造节能减碳社会。为形成全台湾节能减碳氛围,台当局宣示2010年为“节能减碳年”,指示各“部会”以整合当局、法人、社会团体与各界资源,针对工商产业、机关、学校、社区及民众等不同对象,规划成立全方位“节能减碳服务团队”,从全台湾、全民、全面等三全角度,有系统地推展当局各项节能减碳政策。并于2010年5月18日举办“节能减碳服务团队成军授旗活动”,宣誓当局引领台湾迈向低碳社会与发展低碳经济可持续的决心。以整合资源,针对全台湾各业各界需求,通过各个服务团队,提供全方位的节能减碳服务,营造全民节能减碳风潮。

台当局成立“行政院节能减碳推动会”为行政部门推动“国家节能减碳总计划”的最高指导机构。由“行政院副院长”担任召集人,设副召集人3人,由“行政院秘书长”及2位“政务委员”共3人担任副召集人;另有13个机关首长担任委员,领域横跨社会、交通、教育、环保、财政、科技、农业等范畴,由“经济部”担任秘书处统筹规划。推动会依任务规划设有低碳能源系统、绿色运输推广、绿色景观与绿建筑、低碳社区与社会、低碳公共工程、节能减碳科技、低碳产业结构、节能减碳教育、宣传与沟通及方案与指标管理等10个工作组,由各职责机构担任主办机关。

推动会的主要任务包括:研订台湾节能减碳发展愿景、目标及总计划;审议各部门节能减碳推动策略措施或方案及检讨整体绩效;协商及整合跨“部会”节能减碳议题;推动其他有关节能减碳事宜。

“节能减碳服务团队”包括3大团队,其由技术服务团、宣传团及志愿大队组成。其中,技术服务团依产业属性不同分别成立制造业、中小企业、能源产业、商业、机关学校以及绿建筑等6大技术服务团15个服务队、近500位专业技术服务人力组成,提供各种咨询与服务;宣传团则是通过名人、专家学者、种子教师及公营事业的人力,向全民宣导节能减碳的观念。同时也由成立志愿大队的方式号召全台湾公益团体(北、中、南及东区)一起参与,投入推广节能减碳的行列。

“节能减碳宣导团”主要通过4个方面进行沟通宣导:(1)通过名人代言发声,引领民众对节能减碳认同;(2)邀请生活、建筑、用电器具、车辆运输节能及节约用水等领域专家学者,通过撰文、演讲及训练等多元方式,提供具深度及广度的节能减碳专业知识;(3)结合台当局“经济部”已累积培训的2000名种子教师及“教育部”各县市的“国教辅导团”教师等力量,联合全台湾25所重点学校同步举办“能源教育周”,并通过新兴媒体网络,如Yahoo知识网、脸书(FaceBook)、推特(Twitter)等进行信息传播,并回应节能减碳相关议题;(4)深入社区及社会宣导,结合公营事业(包括台电、中油、自来水公司)的节能服务团与各营业处所人力,在各地社区、学校、机关进行省油、省电、节水及省油驾驶等宣导,将节能减碳的观念与作法,推广融入民众生活之中。

“节能减碳志工大队”由台当局“经济部能源局”在全岛各地公开招募1000名具有高度服务热诚的民众,并号召全台湾公益团体共同响应参与。这些志愿者将主动联系其所在地的学校、社区、企业及社团等团体,进行节能减碳的宣导及推广。

2010年5月18日举办“节能减碳服务团队成军授旗活动”,由原住民音乐教父胡德夫揭开序幕。接着便由活动主席吴敦义率团队宣誓身体力行,整合当局机关学校、法人及社会团体的民间资源成立全方位“节能减碳服务团队”。另外,活动还邀请到节能减碳活动代言人Janet以及5位主播,呼吁大家从生活中做起,共同发声支持响应。最后,由亲临授旗予宣传团及技术服务团,并颁发授证志愿大队。同年10月8曰召开“节能减碳服务团队推动绩效”记者会,通过媒体及成果展示增加各界对节能减碳服务团及各项节能减碳技术的认识,提升各项节能减碳技术的普及利用,应对油电双涨于2012年4月18日至7月17日于全台各地举办110场“节能辅导列车宣导说明会”,约8000人参与,提供咨询辅导项目累计达9925件,另外6个分团已配合产业需求,调整计划目标并将全力进行节能技术辅导与实质减排查核。

根据台当局“行政院主计处”统计,通过推动“国家节能减碳总计划”,总体执行成效为:2009―2013年能源密集度已有改善,年平均改善2、97%,实现每年提高能源效率2%以上目标。2013年能源密集度比前一年同期下降1、61%。

减碳成效:2013年共执行163项计划,投入经费660亿元新台币,二氧化碳气体减排目标405万吨。同年台湾二氧化碳气体实际排放减量617万吨,达成预定目标(431万吨)的143%,且呈现负成长趋势,2013年二氧化碳气体排放密集度较前一年同期下降2、29%,2009―2013年每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气体排放年均下降3、25%(依2013年2月公布GDP资料计算),反映台湾能源效率逐年改善趋势。

“节能减碳技术服务团队”于2013年完成2,642家次的临场辅导,其中实质减排较前一年新增47、46万吨二氧化碳气体;并完成能源产业温室气体盘查辅导,盘查量达115、26万吨二氧化碳气体。此外,也举办235场次研讨会及专业训练、约13,599次电话及网络咨询辅导等非临场辅导工作,构建落实节能减碳的能力。

辅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盘查与登录

面对国际间积极推动节能与温室气体减排趋势,为使岛内产业及早应对气候变迁及温室气体管制可能带来的影响,台当局“经济部能源局”持续辅导企业进行温室气体排放量盘查与登录等基础工作,并配合“行政院环保署”已推出的《温室气体查验机构作业原则》、《温室气体先期专案暨抵换专案推动原则》及《温室气体盘查及登录管理原则》,作为推动温室气体排放量登录盘查及减排专案的一致性原则,以及作为减排额度的产生与排放交易试行的执行依据。

为推动能源产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盘查及减排工作,鼓励业者取得温室气体确证或查证的声明,台湾“经济部能源局”于2010年特别制订《能源产业温室气体确证及查证补助作业》,藉由补助的方式,提升盘查、减排的诱因,协助产业积极进行温室气体减排的工作。另依据《“行政院环境保护署”温室气体先期专案暨抵换专案推动原则》,为审议“行政院环保署”转送的能源类别温室气体抵换专案计划书,于2011年7月19日《能源类别温室气体抵换专案审议作业要点》及《能源类别温室气体审议会设置要点》,以此作为执行审议依据。

通过以上措施的施行,台湾“经济部能源局”持续积极辅导产业提升温室气体管理的能力,协助能源相关产业建立与规划温室气体管理与减排的制度与作业方式,并导入ISO14064国际温室气体管理系统及参考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及IPCC(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SO(国际标准化组织)与WBCSD(世界企业可持续发展协会)等机构的MRV(可测量、可报备和可查证)方式,协助产业逐步建制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能力,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减缓未来可能面临的冲击,并配合“行政院环保署”先期暨抵换专案推动,协助产业获得温室气体实质的减排额度,建立能源产业登录及交易抵换管理机制。另提供各项温室气体管理与减排的辅导资源,辅导产业执行温室气体盘查、先期、抵换专协助其通过CNS/ISO14064-1、14064-2的确/查证,此外也协助能源产业建立环境会计帐制度,以多元的方式强化能源产业厂家温室气体管理能力及促成温室气体实质的减排。

截至2013年底为止,主要成效包括:辅导能源产业构建温室气体盘查、登录与减排能力,累计辅导共158家(厂)能源产业进行温室气体盘查作业,登录排放量达92%以上,并已掌握能源部门总排放量达95%(其中已掌握电力事业97%发电装置容量的温室气体排放资讯);温室气体自愿性减排迄今共辅导完成48件次减排计划书,并已累计完成30件次的计划书确证、27件次完成查证,累计达成计逾1,780万吨二氧化碳气体的减排成效,并也辅导先期专案2件次完成查证作业,共计有205,482吨二氧化碳气体的减排,同时辅导25家能源厂商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及完成环境会计帐作业手册,建立能源产业环境量化资讯收集,作为推广环境会计帐重要的基础。

2013年度,台湾“经济部能源局”整合了温室气体盘查、碳足迹试算、温室气体减排专案规划、碳权管理及环境会计制度,建立“能源产业温室气体管理服务团队”,提供3大类11项的服务资源,以多元的方式强化产业建立温室气体管理的能力,持续辅导能源产业构建温室气体管理能力,为彰显各能源产业推动节能减碳的努力,举办能源产业减排绩优观摩暨成果发表会,表扬与鼓励业者在管理与减排上的绩效与丰硕成果。会中还安排分享开发岛内可应用的废弃物焚化发电效能提升新减排方法,以及以工程手法控制尾气温度提升汽电共生发电效率的低碳技术示范观摩,以促进能源产业厂家间的技术经验交流,作为鼓舞产业可持续地推行温室气体减排。

成果发表会针对当年通过ISO14064查/确证及其他温室气体管理的辅导厂商进行授证,颁发查/确证声明书及感谢信,表扬能源产业业者积极参与减排及管理,共表扬57家厂商,其中参与温室气体减排工作的业者,包括台电公司大潭电厂、台电公司通霄电厂、台电再生能源处、中油桃园炼油厂、中油大林厂等5家(厂),取得ISO14064-2查证声明,实质减排逾502万吨二氧化碳气体当量。

推动能源设施气候变迁调适策略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迁所造成的冲击,台湾“行政院经建会”2012年6月提出“国家气候变迁调适政策纲领”及“规划推动气候变迁调适政策纲领及行动计划”,依据受气候冲击范围与特性分成领域,以建立推动台湾各部门调适政策的沟通与工作平台。其中“经济部能源局”作为能源供给及产业领域分组的汇整机构,负责推动相关工作。工作重点为协助能源产业进行所属设施及其所在区位的气候变迁冲击评估与脆弱度盘查分析,除提供厂家辅导资源及教育训练外,还将协助厂商建立冲击评估的相关作业程序。

鉴于近年来气候变迁下产生的极端气候事件,如莫拉克水灾引起重大次生灾害,能源供给系统如何在灾害事件发生时仍能持续运作,供应民生生活所需是当前重要议题。为增强电力系统在极端气候下的应变能量,台湾“经济部能源局”于2011年首度对台电兴达发电厂(发电装置容量4,326兆瓦,占全台湾发电量11%)与台电新桃供电区营运处(供电装置容量28,615兆伏安,占全台湾输变电供电量26%)进行气候变迁调适行动辅导示范计划,以评估各能源设施可能面临的气候冲击种类、关键设施脆弱度及气候变迁风险等。

2012年除持续辅导台电新桃供电区营运处峨眉超高压变电所及相关线务段的铁塔、线路等进行设施脆弱度评估与气候变迁风险分析外,并依山区、海岸、平原的地型差异以及台湾北部、中部、南部、东部等不同区位,将辅导机制推广至中油永安液化天然气厂、台电大潭发电厂、台电凤山区营业处及星能电力彰滨发电厂等4厂家,期通过辅导计划的执行,累积岛内产业界的实际经验,以构建岛内能源产业应对气候变迁的调适能量,并提供调适能力建置所需的评估工具,以降低未来气候变迁带来的冲击。

兴达火力发电厂依据上述脆弱度分析,主要气候变迁风险为更频繁且严重的洪、涝灾害。其中,600毫米/日强降雨结合树叶造成排水系统可能失效的问题,厂方将会于台风期间密集清理与巡检。洪灾携带漂流木堵塞发电厂发电机组的冷却系统取水口,造成发电机组无法运转的问题,经增设拦污栅栏并定期巡检取水口后,已改善此问题。此外,协助厂方建立极端气候事件紧急应变计划书,以应对未来更为严苛的极端气候事件之外,同时滚动式修正灾害潜势评估指标、脆弱度及风险地图,以强化其风险管控体系,并提升气候冲击应对能力。

新桃供电区营运处主要气候变迁风险为极端高温造成的潜在电力供需失衡与供电稳定度问题,厂方在增建龙明D/S与园区三期161千伏线路改为一、二、三环路,并扩建龙秀69千伏二、三环路,将改善高峰用电时电力供应稳定度的问题。而平均气温上升结合盐害造成碍子闪络问题,厂方已在盐害期间加强巡检与测试。坡地灾害可能造成铁塔倾斜或倒塌的风险,厂方已进行输变电设备位于顺向坡的调查及管理作为,并拟定短期、中期的维护管理措施。针对淹水部分,可参考汐止超高压变电所淹水抢修计划所拟定的短、中、长期对策,短期措施包括增设排水闸门、空压机及控制室的备用电源;中期措施包括临河川溪流的围墙到大门口高度加高400厘米以上、围墙改建、购置塑胶管排筏等;长期措施如增加抽水机数量并配置不断电系统、控制箱提高等措施。

永安液化天然气厂面对盐害部分,厂方于建造时已采用防蚀材质并定期进行防锈涂料保养程序。而对于暴雨淹水结合暴潮部分,目前厂内排水系统系以10年重现期进行设计,主要设备虽已进行架高防护,但未来若遭遇暴雨仍可能使设备淹水损毁或阻碍人员进出,应进一步规划相关替代进出路线并检讨厂内排水设计。在暴雨淹水结合水质异常部分,厂内设有2道拦污栅,且出口端设有过滤设备,但主要气化设备对于水质的浊度影响较敏感,应拟定相关应对策略。

星能发电厂最严重的潜在气候变迁风险是平均气温上升结合盐害,厂方已在主变压器与辅助变压器使用纳米除锈漆,以强化防腐蚀效果。至于市电停电时使用的消防紧急发电机,因关键零件的调速器无备品,为避免全黑启动的风险增加,应考量增加备品。至于淹水问题,主要设施的放置高度皆大于4米,而仪控设备皆放置1、5米以上,使淹水危害度显著降低。

大潭发电厂面对盐害与淹水冲击中,厂方通过加强备品管理以缩短维修工期,并进行设备材质改良来降低其风险。另外,因厂方取用海水作为冷却水源,易受到暴潮与暴雨结合水质异常的影响,目前除了定期加强取水口的内港池清淤,未来将因增建新机组而研拟迁移取水口位置,以降低冷却水源不足及水质异常的风险。

节能减排计划和方案篇7

一、进一步明确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年的0、86吨标准煤下降到0、69吨标准煤以下,降低20%,年均降幅为4、36%。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由**年的92、6下降到58、8以下,降低36、5%,年均降幅为8、68%。**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明显减少,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由**年的17、7万吨减少到8、5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11、6万吨减少到10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7%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超过95%。

(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分工,突出重点难点,建立节能减排的长效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期间我市节能减排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控制增量,推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一)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严把项目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环评、土地、节能、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关口,新上项目技术水平和能耗水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对企业搬迁改造实行严格的节能减排准入管理,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我市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加大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力度,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用电适当提高电价。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专项检查,清理和纠正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

(二)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我省相关产品目录的淘汰类产品的产能,综合运用价格、环保、土地、市场准入制度、安全生产等多种手段,促使其加快退出;同时加快制订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大我市电力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期间通过“上大压小”的方式关停34、97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市人民政府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市有关部门每年要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执行情况。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决定的通知》(粤府〔**〕27号)、《关于印发**省工业九大产业发展规划(**-2010年)的通知》(粤府〔**〕15号)、《关于印发**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粤府办〔**〕15号)和《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3〕44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的先进生产能力。根据不同行业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提高建设项目在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领域,积极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和资金密集型、环境友好型产业,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外资项目。鼓励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优化吸收外资统计指标体系,强化土地集约利用、环保、节能等绩效指标。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沿产业链上下游拓展业务,从事研发、设计和营销服务,创立自主品牌。

(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抓紧制订出台我市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新能源和节能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LED节能照明产业,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和应用,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加强资源调查评价。稳步发展替代能源,制订发展替代能源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电源电网建设,优化发展火电,大力发展IGCC(整体煤气化)和天然气(LNG)等清洁能源发电。积极推动以煤气化为基础的多联产(IGCC)示范工程,推进新型工业锅炉代油节能技术及装备研发和制造。推广应用清洁煤燃烧技术。

(五)促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粤府〔**〕1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东府〔**〕195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会展、旅游、文化、传播媒体、信息服务等市场潜力大、能耗低、污染少的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生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工业协调发展。着力做大做强高技术产业,落实我市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及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实施科技东莞工程,用好用活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10亿元,连续五年投入50亿元的科技专项资金,加快我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步伐,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在我市经济中的比重和水平。

三、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着力抓好我市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期间形成15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主要是:实施造纸、纺织、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在电力、造纸、化工、纺织、食品、建材等行业实施电机系统节能工程;在造纸、化工、医药、建材等行业组织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设和改造热电联产机组;开展水煤浆、乳化焦浆/油(EGC)代油节能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试点;建设东莞市天然气利用管网,配套建设一批液化天然气(LNG)电厂;建设以煤气化为基础的多联产(IGCC)示范工程,配套建设一批IGCC(整体煤气化)电厂;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示范,启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发展LED节能照明产业,积极推进我市高功率LED路灯的研发;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更换节能灯。

(二)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实现COD总量控制目标的重要措施。继续推进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07年到2010年,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42、5万吨以上。加快污水处理配套管网的建设和改造,2010年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7%,其中市区污水处理率达100%,石马河流域达85%,寒溪河流域达85%,南畬朗排污渠达90%,挂影洲中心涌达90%。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正常运转、达标排放。加大工业废水处理力度,确保污染源达标排放。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加大力度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积极开展我市主要供水水库富营养化防治和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及重点流域水域水生态修复工作。

(三)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新建燃煤电厂严格执行脱硫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产“三同时”的规定。加快实施已建成(在役)火电机组脱硫治理工程建设,确保在2008年前完成全市所有单机12、5万千瓦以上现役火电机组脱硫治理工程建设。到**期末,市内所有火电机组全部完成脱硫治理工程建设。全市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比**年减排7万吨以上。

(四)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重点节能工程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部分项目市财政将安排必要的引导资金予以支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市政府,对重点建设项目市财政将给予适当的支持。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作用,支持开展建筑节能的各项工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市政府将进一步落实企业污染治理责任,并对重点流域内的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

(一)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编制出台我市发展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出台各个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或中长期规划。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开展,督促试点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组织专家指导我市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促进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利用的规范化发展。研究建立市循环经济评价考核体系,适时启动我市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稳步推进重点行业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二)加大节水力度。尽快完成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积极组织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修订《东莞市节约用水实施细则》和《东莞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抓好公共设施和用水大户的节水工作,实施一批重点行业节水改造重点项目。**期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节水运行机制和节水产业,全民节水意识普遍得到增强。农田节水灌溉工程达到《节水灌溉技术规范》要求,农田用水效率有较大提高;工业主要用水行业按节水型企业进行改造,达到节水目标;城镇生活用水和服务业用水基本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生态用水得到保证;建立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节水管理体制。

(三)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深入开展。组织编制我市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专项规划。规范我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全面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促进粉煤灰、煤矸石、大宗工业废弃物、农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等综合利用。切实执行国家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和专项基金管理办法。鼓励研究开发建筑节能的新型墙体材料。禁止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材料、产品和用能系统,禁止或者限制落后的施工工艺和技术。

(四)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各镇(街)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要学习广州、深圳市垃圾分类收集的经验,最大限度实现废旧资源的再利用、资源化。对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电厂,积极向省和国家推荐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电厂,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五)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尽快制订加快推进我市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采取强制审核和自愿申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在企业推行清洁生产的力度。**期间,有重点地选择一些对东莞发展有重大影响和产业特色明显的行业实施清洁生产,逐渐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市场运作的清洁生产机制。扩大清洁生产的推行范围,推动我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以及列入市“双千节能行动”的重点耗能企业积极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合理科学使用农药、肥料,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五、依靠科技进步,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

(一)加强节能减排技术的自主研发。研究编制节能减排技术**期间和年度科技开发计划,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开发。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高技术发展计划等科技专项计划。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积极研发制造节能、节水、节材、低耗、环保型装备,研发应用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附加值的技术工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

(二)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将节能减排领域的共性、关键性技术纳入产业发展计划,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减排重大科技专项。落实节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在重点行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设备、工艺和节能材料。组织实施能源系统优化、冷热电三联供、炉窑改造、建筑节能、太阳能应用、LED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改造专项工程;鼓励推广节能自愿协议、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加强节能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

(三)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加快节能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培育社会节能服务中介力量。在现有的法定检测技术机构基础上,建立与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和能源平衡测试、水量平衡测试公共检测平台。逐步完善节能服务网络,规范节能技术服务市场。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电厂等节能新机制、新方法。积极支持节能设备和技术研发供应商、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节能效益分成等多种方式为企业以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四)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基础设施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全面推行节能减排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制度。市有关部门要支持节能减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利用国内银行、国外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对产业化项目可适当给予补助。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促进我市环保产业的发展。积极推进环境服务产业发展,研究提出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推动环保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国际节能减排合作,及时掌握国际节能减排技术发展的动态和信息,与有关国际组织建立节能环保合作机制,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引导我市重点耗能企业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利用清洁发展机制(CDM),推动我市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

六、实行问责制,强化节能减排管理

(一)建立健全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市政府成立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毓全市长任组长,冷晓明常务副市长、梁国英副市长、邓志广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其中节能工作由市经贸局负责,污染减排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市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具体的评价考核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

(二)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对全部耗能单位和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建立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制度。建立和完善重点耗能企业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及能源消耗统计制度,建立我市能源消耗基础数据库,及时编写和公布全市能源利用状况。对化工、建材、造纸等高耗能行业制订强制性的能耗限额标准,建立和完善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和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减少入海污染物排放量,逐步建立和实施我市重要海域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加强能源统计巡查,对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监测。制订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改进统计方法,完善统计和监测制度。建立和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度制度,对市监控重点污染源实施联网在线自动监控,构建污染物排放三级立体监测体系,向社会公告重点监控企业年度污染物排放数据。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完善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公报制度。

(三)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尽快出台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尽快把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落到实处,加强对开展节能评估与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有关部门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及区域、流域、海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时,要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或核准,国土资源部门不得批准用地,银行不得给予贷款。强化环评审批向上级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布制度。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未达到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四)加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期间全市列入“双千节能行动”的企业实现节能150万吨以上标准煤。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计量和统计,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设备检测,编制节能减排规划。重点耗能企业要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重点耗能企业要加强能源计量工作,提高能源计量管理和检测水平。开展能源审计,并定期报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未完成节能任务的企业,要强制实行能源审计。

(五)实施节能环保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制订并尽快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发电调度办法,优先安排清洁、高效机组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机组发电,实现电力节能、环保和经济调度。研究制订蓄冷电价政策,促进电能合理利用,降低整体能耗。切实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经贸电力能源〔**〕809号),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综合优势,推进能效电厂试点工作,提高电能使用效率。

(六)严格建筑节能管理。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逐步开展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期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严格实施现行建筑节能标准。建立并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2007年要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能耗限额标准的监管工作,逐步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

(七)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合理进行城市功能区和快速公交设施(包括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加快城市快速公交和轨道交通建设。严格实施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限制使用高耗油、高污染汽车,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和船舶,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加快推广CNG(压缩天然气)清洁燃料汽车。严格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达不到排放和能耗标准的车辆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市场。推广使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等先进科技和信息手段进行道路运输组织管理,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

(八)积极实施能效标识和节能节水产品认证管理制度。加快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扩大能效标识应用范围,推行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推动节能、节水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规范认证行为,扩展认证范围,在家用电器、照明等产品领域建立有效的国际协调互认制度。扩大能效标识应用范围,推行能效标识在终端用能设备和建筑上的应用。加强对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开展对电(燃)气热水器、家用电器及照明灯具等产品能效标识和节能指标的专项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查,严格查处虚假标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能效质量欺诈行为。

(九)加强节能环保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管监察体制,整合现有资源,加快成立市节能监察中心。建立健全污染减排监管体制。积极研究完善环保管理体制机制问题。加快各级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建立重污染行业、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督员制度。加强节能监察、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及环保监测机构、环保监察机构、汽车尾气检测机构、城市排水监测站的条件建设,适时更新监测设备和仪器,开展人员培训。加强节能减排统计能力建设,充实统计力量,适当加大投入。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依托协会、学会等开展节能减排专业服务和政策研究等工作。

七、加快相关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一)健全规章制度。加快我市节能减排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抓紧建立健全节能监察管理、建筑节能管理、排污许可证、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等制度。

(二)建立节能环保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节能环保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指导和规范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组织制订主要耗能产品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耗能行业计量器具配备及节能评价、监测等标准。

(三)实行烟气脱硫设施在线监管。燃煤电厂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建立脱硫设施运行台账,加强设施日常运行监管。2007年底前,所有燃煤脱硫机组要与电网公司完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严格执行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政策,加大监管和执罚力度,对无故停运脱硫设备或脱硫效果不达标的电厂,要按规定扣减脱硫电价,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烟气脱硫技术规范,开展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组织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

(四)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监管。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污水处理费的支付应在具有相关资质的监测机构出具污水处理量和出水水质报告,并经建设部门和环保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方予核定拨款。对列入国家和省市重点环境监控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实行向环保、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季报制度;同时,要在2008年前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环保和建设部门联网。

(五)加大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力度。市有关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要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八、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

(一)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引导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价格政策,鼓励垃圾焚烧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利用余热余压、煤矸石和城市垃圾发电。全面征收水资源费,适度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加快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已经基本实现抄表到户的镇(街),要在水价调整时同步实行阶梯式水价;其他镇(街)力争在2008年底前实施。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落实扶持再生水、海水淡化水生产的价费政策,降低再生水、海水淡化水生产成本和价格。逐步提高主要污染物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严格核定排污当量和排污费征收额,严禁随意减免排污收费,进一步提高排污费征收率。加大污水处理费政策实施力度,到**期末,要将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到合理盈利水平。全面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逐步将收费标准提高到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水平。

(二)加大财政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力度。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对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调整优化现有技术改造等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向和结构,重点向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节能示范项目及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倾斜,促进企业节能技术、产品、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研究建立相对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扶持节水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研究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和渔船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支持重点用能单位采用先进的能源计量器具和能源测试技术,支持检测技术机构对能源计量器具在线检定和校准的方法研究、先进的能源计量检测技术研究。

(三)全面落实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积极落实省和国家关于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力度,确保足额征收,利用税收等经济手段促进土地高效利用。

(四)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通过定期编制节能环保产品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录等政策性调节手段,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流向,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的直接融资支持力度,优先做好符合节能环保条件的企业和节能环保领域企业的上市资源培育工作,为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提供指导和服务。鼓励支持利用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方式,筹措大型节能减排工程建设资金。研究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探索保险企业参与高污染风险行业风险抵押金管理的方式,逐步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建立完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与环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从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起步,逐步将企业环保审批、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环保先进奖励等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管理系统。引导金融机构在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授信等其他金融服务时,把审查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限制向污染严重企业贷款。

九、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意识

(一)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主要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节能减排公益性广告,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省和市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节能减排取得的成果,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

(二)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组织好每年一度的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以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各镇(街)要广泛动员和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开展以节能减排为主要内容的全民节约共同行动,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学校、社区等活动,建立崇尚节约的社会风尚和生活方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约环保宣传,广泛开展节能环保科普宣传活动,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观念渗透在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中,从小培养儿童的节约和环保意识。选择若干节能先进企业、机关、商厦、社区等,作为节能环保宣传教育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

(三)对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在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组织媒体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

十、政府带头,发挥表率作用

(一)政府机构率先垂范。各级机关要自觉主动做好节约资源能源工作,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做全社会节能环保的表率。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制订并实施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积极推进能源计量和监测,实施能耗公布制度,实行节奖超罚。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要制订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及实施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市经贸局备案。

节能减排计划和方案篇8

澳大利亚一揽子未来清洁能源发展政策不仅仅包括制定碳价格,还将提供很多重要的配套政策,以提高商用能源效率,促进低碳农业发展,支持人们对清洁能源生产进行投资。

因为澳大利亚在这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加,所以对中国投资者来说,现在是一个不错的机遇,可以关注并投资相关清洁能源技术。

低碳规划寻出路

2011年8月,澳大利亚气候工作基金会的报告《澳大利亚低碳发展规划――一揽子碳价格政策的影响》显示,发展规划与碳排放交易可以降低澳大利亚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24亿吨。如果上述规划实施顺利,那么澳大利亚的最低减排目标――2020年比2000年碳排放量降低5%――就可以完成逾3/4,剩余部分可以通过购买国际补偿额来完成。

气候工作基金会的报告特别关注了那些可以商用的技术和方法。

《澳大利亚低碳发展规划》显示,澳大利亚已经拥有可用技术和方法来进行减排,减排活动大致可分为3方面:能源效率方面、土地利用方面和清洁能源生产方面。

从能源效率方面来看,从建筑行业着手减少碳排放成本最低。这些措施包括:提升新建筑物的能源效率,通过改善建筑物设计、朝向、保温性,使用更优良的建筑材料等;利用技术提高能源效率,更换低效灯泡,降低由于开放性制冷、烤箱或水管绝缘性差带来的能量损失;对已有建筑物进行减排,可减少10%左右能源消耗;住宅也有减排潜力,如可增强现有住宅的隔热性能,将温室气体产生量大的热水器更换为供暖装置或太阳能热水器和高效天然气热水器。其他主要措施还包括:将荧光灯泡(CFL)替换为发光二极管(LED),提高电器和设备的能源效率。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也是工业部门进行减排的关键一环,有许多措施可以节省成本,包括:改善相关控制系统和工艺;到2020年,铝冶炼新技术和采矿新技术也应有助于提高能源效率。

目前正在研发的技术包括:乏风甲烷氧化处理技术;碳捕获与存储技术;还有一些新兴技术,如改进称重系统、以优化矿车载重或使无人钻探更为精确,降低钻探总要求――这些技术可以节省采矿时使用能源的7%左右。此外,热电联产技术也可以节约能源。更换燃料或燃料成分、改进工业生产工艺以及减少天然气排放等,都将有助于澳大利亚大幅降低碳排放量。

从土地利用方面来看,地上碳封存和家畜减排将有助于碳减排,包括:减少农田土壤温室气体排放是成本最低的农业减排措施。但是,相关措施在澳大利亚已被广泛采用,所以能带来进一步减排量的可能性不大。土地利用方面,还可通过减少家畜温室气体排放的、改善牧场和草场管理、农田碳封存等措施减少碳排放。另外,由于澳大利亚土地资源丰富,所以增加植树造林同时减少采伐会有助于碳减排。

从清洁能源生产方面来看,低排放性发电极具减排潜力。发电行业是澳大利亚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行业。有关人士建议,电力行业可采用如下措施进行减排:将燃煤发电替换为海上风电、天然气发电和光热存储发电。但目前这些措施仍需政策支持才有能力参与经济竞争。

《未来清洁能源发展法案》制定了碳价格,并提出配套政策,为相应的碳减排措施提供资金支持。这将成为上述3大减排领域中多数措施落实的经济保障。

政策力度可期

在当前政策环境下――假定碳价格仍处于5%的上限水平,这意味着2012年起价为23澳元/吨,然后每年按实值递增2、5%,3年后,碳价格根据2020年排放总量由市场决定――碳价格还不足以刺激人们投资多数的低排放发电技术,所以减排措施的实施效果有待观察。

据预测,减排的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定碳价格双管齐下,是仅通过碳排放交易体系本身所能达到的减排量的两倍还多。这是因为,碳价格刺激了一些成本低的减排措施的实行。但是,仅靠碳价格减排还有许多障碍,因为碳价格本身并不一定意味着各企业会承担所有减排量,即便减排从技术上来说可以节约成本。

现在面对的主要障碍包括:首先,资金获取受限、高风险项目很难获得贷款,有的投资回报期长,难以吸引投资,有些投资回报不能达到投资者的预期;其次,减排措施的有关信息获取受限。

此外,企业对减排所带来的潜在资金和生产力方面的益处缺乏认识;对有些企业来说,减排项目不是核心业务,员工不具备所需相关技能;而个别措施在技术上的不确定性成为应用的障碍;电价是一个非市场化价格,降低了有些项目对投资者的吸引程度;有的项目太小、利润有限、交易成本高,难以独立成立一家企业;通过现有供应渠道,很难获得一些需要的能源效率设备;市场太小或不太成熟,难以保证有些产品供应的可靠性和质量;对某些技术而言,具备相关技能的工人数量不多,难以大规模部署。

在一些人看来,这些障碍对《澳大利亚低碳发展规划》提及的减排措施会有所影响。

碳价格机制中的成本机遇

不过,气候工作基金会的分析显示,澳大利亚的一些政策有助于克服半数上述措施落实时面临的障碍。

通过碳价格机制,能源效率方面的很多措施变得更富成本效益,同时,《清洁技术投资规划》和新白色证书计划可增加企业的前期收入。《清洁技术投资规划》可拨款,购置更多的能源效率设备;新白色证书计划则通过全国性《能源节约倡议》,将小范围减排措施聚集起来,有利于供应链上的企业应用相关政策并减少交易成本。

利用100亿澳元的政府投资,清洁能源金融集团让热电联产减排在商业和工业领域变得可行,同时支持更大规模的清洁能源生产。

在电力生产领域,政府还提供资金、以便让2千兆瓦褐煤发电提早退役,这为相关低排放技术进入该市场提供商机。

在土地和林业方面,比如植树造林和农田减排,现在都可以获得重大支持。《碳农业计划》和《碳农业未来》等计划将有助于克服信息获取障碍、降低交易成本。

当然,计划的实施很关键,这样才能保证一揽子碳配套政策充分发挥它们对减排的促进作用。

目前,在澳大利亚还有一些关于减排的措施,不过,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有些措施需要激发其潜力,以增加其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对投资者来说,澳大利亚的新政策和可用的技术解决方案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新的富有机遇的市场。气候工作基金会在《澳大利亚低碳发展规划》中所进行的研究显示,2012年碳价格机制以23澳元/吨起步时,会出现成百上千万吨具有吸引力的减排商机。这为能源效率设备设计商、制造商和安装商,以及碳农业技术和低排放发电带来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