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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报告(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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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报告篇1

关键词:预算会计;深化改革;发展策略

预算会计是指对政府或者事业单位开展资金活动过程中实施的一种核算、监督、管理工作。随着社会经济改革,政府在新时期背景下也有了新的定位。在这一过程中,预算会计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在它的监管核算下,政府的公共资产获得了重要保障,有利于避免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约束了公务人员的行为。同时在预算会计的专业核算干预下,公共资产得到了有效管理,使政府其他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政府对于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保证了经济的平衡与持续增长。预算会计通过对经济的监督与核算,能为政府提供有用的信息。帮助政府实行资源配置、衡量平衡力度、作出合理决策,促进市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预算会计的重要性,随着政府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深入,诸多现实问题也显露出来。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存在局限性、财务报告的不完整以及管理体系问题都为我国预算会计的发展带来障碍,只有结合市场经济发展与政府改革现状,提出合理的发展策略,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我国预算会计发展现状

1、预算会计基础的局限

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日益繁荣,政府预算会计也发生了重要变革。市场经济存在变动的情况,它不是持续相同的变动,而是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变化。因此盈亏情况分期核算记录,更能反映出不同阶段的经济变化。这种动态式的反映方式是收付实现制做不到的。但在目前,政府或事业单位仍旧采用传统的收付实现制方式,不能有效反映不同阶段的经营业绩。对会计全面了解信息带来了障碍,不利于政府对市场经济实施管理。

2、预算会计财务报告不完善

预算会计财务报告是展示政府财务流程的一种方式,它应该提供全面、透明的政府职责履行信息。随着政府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现如今预算会计财务报告相比之前已经有明显进步,但以发展的眼光来看,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说体系不够健全,很多细节问题未得到反映,容易造成纰漏。预算会计报告内容往往比较单一,缺乏深入分析,为政府提供的有用信息较少,,缺乏完整性。除此之外,预算会计财务报告还存在设计不够科学的问题,这导致其实用价值被大打折扣。

3、预算会计管理体系问题

预算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受托责任的不同,这就表明不能用传统的企业管理体系来展开监督工作。预算会计需要有自己的管理体系,但目前预算会计常常会出现受托责任模糊的情况,这就导致预算会计在开展核算监督工作时,对于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缺乏管理和约束。同时管理体系不够健全,还会导致预算会计工作职责划分不明确,为今后的核算监督工作带来不便。

4、预算会计法律法规不健全

各行各业法规的制定,就是为了规范行业行为,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环境。预算会计的法律法规同样是为了约束规范该行业的工作行为,同时为预算会计的实施提供基本保障。在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今天,构建一个规范、全面的预算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十分重要。但在实际工作中不难发现,目前预算会计法律法规仍旧不够健全,在展开有关工作时往往缺乏规范化、标准化的参考和指导,使预算会计工作难度加大,面临的困难也很多。

二、预算会计发展的相关策略

1、加强权责管理,奠定预算会计基础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政府部门的经济活动更加多元化,预算会计更要结合时代的变化和市场的发展,调整原有基础。通过科学合理的核算监督方式,为政府提供有用的信息,为政府的经济决策助力。要改变传统的收付实现制,将更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权责发生制引入到工作中,以动态化的核算记录方式,有效反映出不同阶段的经营业绩,以更加全面和科学的数据为政府提供有效信息,这样才能保障政府经济活动的顺利展开。

2、细化财务报告,完善财务报告体系

预算会计财务报告不完善,会对政府其他工作的展开带来不利影响。因此细化财务报告,完善财务报告体系也是政府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细化工作的展开首先要改进收入支出表,对表格进行合理的设计,之后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填写。在收入和支出部分添加二级科目,讓信息更加全面,详细的数据信息,能使相关人员有效掌握财务收入支出的细节问题,便于日后的查阅和管理。改进财务报告中的政府资产表,将必要资产、负债资产、项目类型等细节问题单独列表,要明确反映出资产的运营情况,并对负债资产做出分析总结。除此之外还需要对预算会计财务报告中的附表进行合理设计,添加对外信息的披露,依靠财务信息赢得社会信任,让社会了解政府的经济活动,从而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政府信息透明公开,也是对人民群众负责的表现。

3、立足政府预算,完善会计管理体系

完善会计管理体系首先要明确预算会计的受托责任,一切工作的开展要以此为重点,结合政府经济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政府的财务信息,保障政府公共财产的安全。以专业的核算、监管提高社会效益。用合理真实的财务报告反映出近阶段政府的财务状况,保障其更好的履行经济职能。预算会计要时刻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对公共资产进行严格监督,约束公务人员的行为,避免贪污腐败事件的发生。除此之外,预算会计要立足政府的预算,结合政府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丰富完善会计信息,使其更加全面地反映财政问题,帮助政府做出合理决策,为人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4、完善法律法规,推动预算会计发展

完善法律法规能为预算会计的实施提供基本保障。构建一个规范、全面的预算会计法律法规是该行业改革的重点内容。法律法规的完善需要结合经济发展的需求,更需要解决现今预算会计工作中存在的弊端,将发展与问题相结合,在原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还要对预算会计的工作原则进行重点规范,以此来约束从业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职业素养,杜绝腐败事件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环境,推动预算会计的发展。

财政预决算报告篇2

贵州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2017年3月30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强化预算约束,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乡、民族乡、镇(以下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的审查监督。

第三条 预算审查监督应当按照完整、规范、公开、注重公平和效率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预算审查监督的范围包括: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调整和备案等;本级人民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决定和命令;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决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预算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协助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展预算审查监督的工作,负责对本级预算草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有关工作机构协助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依法进行预算审查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未设立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其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有关工作机构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负责预算审查监督的具体工作。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立预算审查小组,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承担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审查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可以聘请预算审查监督顾问或者邀请相关专家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有关工作机构应当邀请本级人大的其他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其他工作机构共同参与预算审查工作。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部门依法对预算执行、决算、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逐步建立完善预算执行联网监督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预算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财政、税务、国库、审计等部门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有关工作机构实现网络联通、信息共享。

第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违反预算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依法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进行检举、控告。接受检举、控告的国家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为检举人、控告人保密。

第二章 预算审查和批准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编制预算草案,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第十二条 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应当纳入预算。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确定预算收入的预期目标,不得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收入指标。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应当注重绩效管理,预算支出安排应当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 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将政府债务纳入本级预算,建立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布置预算编制工作之前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有关工作机构通报预算草案编制的原则、依据、标准、重大政策调整等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30日前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有关工作机构提交本级预算草案(含部门预算)初步方案以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主要内容。

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应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和收支平衡表,并对预算编制原则、收支政策、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政府债务、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目录管理以及与预算有关的重大事项等做出重点说明。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编列到款。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

第十六条 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及相关调研应当邀请部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采取多种形式听取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县级、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审查预算草案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选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有关工作机构应当在收到预算草案初步方案之日起15日内完成初审或者研究,提出初审意见或者研究意见交由财政部门研究处理。财政部门应当在7日内反馈处理情况。

第十八条 在预算草案初审过程中,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有关工作机构可以就本级预算草案及部门预算编制情况提出询问、组织调研,开展部门预算草案重点审查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7日前将预算草案及报告正式文本送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草案及其报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一)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是否符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决议的要求;

(二)预算安排是否符合预算法和本条例的规定;

(三)预算安排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是否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收支政策是否切实可行;

(四)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是否适当;

(五)预算的编制是否完整、细化;

(六)上级人民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是否编入本级预算,对下级人民政府的转移性支出预算提前下达数是否符合规定,一般性转移支付测算是否公开透明,专项转移支付分配适用项目法、因素法是否规范、适当及作必要说明;

(七)扶贫资金及其他涉农资金等民生专项资金安排是否有利于统筹整合使用及提高绩效;

(八)预算安排举借的债务是否合法、合理,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衔接情况;

(十)预算法规定可以在预算批准前安排的支出情况,是否在报告中作出说明;

(十一)与预算有关重要事项的说明是否清晰。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应当保证审查预算报告及草案的时间。财政部门应当派人到会听取代表关于预算的意见和建议,回答代表的询问。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应当根据代表、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并结合初审意见,对预算草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结果报告,向大会主席团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未成立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可以成立临时的大会预算审查委员会,由其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关于本级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审查结果报告。

预算草案审查结果报告经大会主席团通过后,印发全体代表。

第二十三条 下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及其决议应当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的有关预算的决议、决定应当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预算的决定、命令以及财政方面的重大政策,下一级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汇总预算、决算,按年度编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应当及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章 预算执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 预算执行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的决议、决定情况;

(二)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和实现预算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预算收支执行的情况;

(四)国库按规定收纳、划分、留解、退付预算收入和拨付预算支出的情况;

(五)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六)专项资金、预备费、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七)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对下级转移支付情况;

(九)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有无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财政担保和举借债务情况;

(十)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情况;

(十一)与预算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有关工作机构可以采取听取汇报、专题调研、查阅或者调阅有关资料、询问等方式,加强对本级预算执行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有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税务、金融、统计、国资、人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有关工作机构报送预算执行情况、国库资金运行情况等相关资料,共同建立预算执行的分析制度。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上一年度本级总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6月至9月期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省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1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市州、县级人大常委会根据财政运行情况可以要求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其他时段的预算执行情况。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重点收支、重大投资项目预算执行、专项资金、政府债务和部门预算的监督,必要时听取政府的有关专项报告或者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每半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有关工作机构书面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情况。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本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相应改进措施,并按照时间、内容的要求将研究处理情况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条 在预算执行中,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可以要求本级政府责成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并报告办理结果。

审计部门应当征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有关工作机构对制定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计划的意见,其后应将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计划正式文本抄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有关工作机构。

审计部门应当将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影响预算执行真实、合法、效益的重要情况及预算执行中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有关工作机构通报。

第四章 预算调整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预算执行中,确需对预算进行调整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列明调整预算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人民政府的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本级人民政府不得调整预算。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30日前将预算调整初步方案送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有关工作机构初步审查、征求意见。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有关工作机构应在收到预算调整初步方案之日起7日内提出审查结果报告或者初步审查意见。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的7日前,将预算调整方案的正式文本送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7日前,将预算调整方案的正式文本送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第三十四条 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的重点内容:

(一)调整的理由;

(二)调整的项目、数额;

(三)收支结构调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收支平衡情况。

第三十五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省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的调剂使用。由于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资金、预算资金调剂以及行政区划、行政事业单位隶属关系的变动等引起不属于预算调整的预算支出变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汇总报告有关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汇总报告有关情况。

第五章 决算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编制的本级决算草案,经本级人民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6月至9月期间,将上一年本级决算草案和决算草案的报告提交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乡镇人民政府编制的上一年度本级决算草案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相对应,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所列科目编制,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或者变更数以及决算数分别列出,变化大的应当作出说明。

决算草案及决算草案的报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预算收支执行总体情况;

(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和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决议落实情况;

(三)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

(四)分地区、分项目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五)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情况及本年结转结余资金情况;

(六)政府债务的限额、余额,结构及使用情况,当年新增和偿还债务情况,债务风险防范情况;

(七)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备费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八)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九)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十)其他与决算有关的重要情况。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的30日前,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有关工作机构通报本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并提交决算草案及审计工作报告有关材料。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有关工作机构收到本级决算草案之日起7日内提出审查结果报告或者初步审查意见。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批准本级决算前,应当听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的同期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工作报告应当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审计查出突出问题,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根据需要附有关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等资料。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或者提出审议意见的6个月内,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时,本级政府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回答询问。

第六章 预算决算公开

第四十一条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报表,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在批准后20日内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预算、决算按功能分类公开到项;按经济性质分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款;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公开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公开到地区和项目。同时,应当重点说明举借债务、重点支出、政府采购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本级政府确定的有关重大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的关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报告,由本级政府审计部门在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后20日内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四十二条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以及报表,由各部门在批复后20日内依法向社会公开,并依照规定公开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以及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相关政策、程序和绩效情况等。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的审查结果报告和决议、决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会议结束后20日内依法向社会公开。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相关信息由其大会主席团于会议结束后20日内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四十四条 预算决算公开应当选择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和官方网站。官方网站应当建立专栏,并做到统一规范、便于查询,持续公开。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给予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一)故意隐瞒事实,造成预算、决算失实的;

(二)未按规定程序、时限和内容报送或者提交预算草案、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以及相关资料的;

(三)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决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不按要求研究处理的;

(四)未按本条例规定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备案的;

(五)对检举、控告者进行压制和打击报复的;

(六)其他妨碍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给予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的,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责令其作出检查,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或者罢免职务:

(一)违反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预算调整的决议或者决定的;

(二)未经法定程序调整预算的;

(三)项目支出预算的执行未实现绩效目标,并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章 附 则

财政预决算报告篇3

[关键词]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报告体系;公共预算管理;公共管理;公共部门会计准则;政府审计; 论文

一、研究动机与目标

从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来看,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 一方面,我国财政收入和支出都在迅速增加,行政单位预算规模越来越大,另一方面,行政单位财务严重缺乏管理,其财务管理系统和财务习惯无法提供有关行政单位财政情况的准确报告,因此,行政单位亟须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监控、记录和报告,完善信息结构和提高信息质量,增加预算透明度。 作为信息载体的内部报告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满足这一客观需求。 从理论角度看,会计信息的报告应当包括内部报告,然而,相比较外部报告而言,内部报告的研究显得严重落后。 最近几年,学术界和实务界开始对内部报告展开研究,这将有助于完善会计学、审计学、管理学、内部控制的理论与方法[1]。

为了确保基于预算管理的行政单位内部报告体系的实用性与科学性,我们在 2011年初以实地调研、访谈等形式在深圳对行政单位运行的特点进行了深入了解,在此基础上设计了调查问卷,从而确定了行政单位内部报告的需求内容与程度,并以此为依据构建了基于预算管理的行政单位内部报告体系。 因此,本文以我国行政单位为研究对象,基于预算管理的角度构建行政单位内部报告体系,强化行政单位内部管理,试图提供建立在统一的基础上的完整、可靠、一致、及时的财务信息,以满足行政单位管理的需要。

二、研究综述

通过文献的搜集与整理,笔者发现,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研究内部报告理论与体系的成果却很少,而以行政单位为专题进行探讨的则更少。 前人的内部报告研究可总结为两种观点———“控制观”和“报告观”。 “控制观”认为,内部报告的研究应该以管理控制为核心,研究重心在控制模式上,根本目的是对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管理控制。 “报告观”认为,内部报告的研究应该以报告信息为核心,研究重心在信息提供上,根本目的是向信息需求者提供与决策控制相关的信息。

(一) 国外的研究

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ipsasb)制定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ipsas)考虑到公共部门预算信息的重要性,特别制定了关于预算信息列示的准则,反映了财务会计信息与预算信息的适当协调。 在美国,政府内部管理和绩效评价需求因素有力地推动了联邦政府、州及地方政府会计的改革[2]。 而政府内部管理和绩效评价必须依赖充分适当的内部信息。 在英国,受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政府部门更多地关注如何完整地披露产出与结果方面的财务信息,建立成本核算系统,并披露政府控制资源的价值与消耗等资产管理信息。 在政府会计管理方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采用了较完善的信息系统,能够提供不同口径和角度的财务报告以满足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3]。 在新西兰,1994年 6月通过《财政责任法案》(fiscal responsibility act),该法案的目的在于要求政府建立准确、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整体、全面的财务信息,并定期公布其长短期的财政计划,以稳定政府开支和持续减少政府债务[4]。 在法国,中央会计系统和政府预算自 20世纪 90年代以来一直受到批评,原因之一是现行系统不能有效地支持公共管理,会计记录和预算拨款的分类方法难以计算出公共服务的成本,也阻碍了中央政府和议会了解公共服务的效率情况。 特别是在最近几年,法国的公共支出不断增长,已达到国内生产总值一半以上,公共服务成本的计算和公共支出效率的衡量显得日益迫切[5]。 法国在政府会计改革中引入了权责发生制,这样不但能使政府真实、公允地对外进行财务报告,而且可以支持内部财务管理,并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成本会计体系,提高资源的使用效果[6]。由上述可见,就公共部门领域而言,国外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内部报告”这一概念,但是对应属于内部报告承载信息的研究散见于有关公共部门改革的讨论中。

(二) 国内的研究

李红兵指出,我国财政周转金会计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以外部报告为主的报告系统不能满足内部管理对信息的广泛需求,会计信息存在滞后性,这是行政单位会计信息报告中非常典型的问题。对此,李红兵提出了对策,指出报告系统既包括领导层使用的总括报告,又包括方便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工作的详细报告;既要反映满盘资金情况,又要反映单项资金情况;既要提供期间信息,又应反映时点信息[7]。 进入 21世纪,计算机的普遍应用及网络技术的日益普及为解决会计信息的多维需求和信息滞后性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基础。 张佩等人指出了在信息化时代下构建实时对内报告系统的必要性,并且认为实时对内报告系统并不只是指对内管理报告,它还包括有助于管理当局经营决策需要的全部信息。 基于事项法的理论基础,作者提出了一个构建实时对内报告系统的简单设想[8]。 于增彪认为,我国企业上下级之间信息不对称是预算失败的原因之一,下级总是比上级更多地了解与预算相关的信息,下级利用这种多了解的信息即“私有信息”谋取私利,从而导致“预算松弛”(budgetaryslack)[9]。 张先治认为会计相关性要求财务报告改进和内部报告体系创新,他根据会计相关性的要求探讨了企业内部报告的构建问题,并构建了内部报告的四大系统,即资本经营报告系统、资产经营报告系统、商品经营报告系统和生产经营报告系统[10]。 黄宁、王祥森则从内部报告制度的定位、设计、执行、维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探讨[11]。 丁岚认为内部报告的实质是管理控制中的反馈控制,她还论述了内部报告在预算控制中的应用[12]。 王月晗则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引入内部报告,为内部管理业绩评价体系服务[13]。 哈维超、周亚夫等人指出医疗机构利用内部报告系统对于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和质量等有着重要的作用,并初步探讨了医疗不良事件内部报告系统的建立等问题[14]。

由上述可见,目前国内对内部报告的研究侧重于企业,而对行政单位的研究严重滞后,研究成果相对较少。

三、行政单位内部报告体系构建的理论依据

行政单位内部报告体系构建的理论依据可以从委托理论、公共管理理论、内部控制理论、政府会计和政府审计等理论中探求。

委托理论是以非对称信息博弈论为基础,以委托关系为研究内容的一种理论。 我国政府预算中委托链较长以及时间限制等因素将不可避免地会导致许多问题,如委托人和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权力不匹配和利益冲突等。 根据委托理论,解决委托问题应该主要依靠完善监督机制,实现政府资源的有效配置,它必须以信息的相关性和完整性为基础,这就为内部报告体系的建立提供了一种可能。 同时,行政单位内部报告体系的创新可以从公共管理理论汲取养分。 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是在公共行政的基础上提出并发展起来的。 公共管理集中关注那些可以用来将思想和政策转变为行动的管理工具、技术、知识和技巧[15]。 这些工具可能包括职位分类、预算分析和规划、监督技巧、反馈和控制机制(特别是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的反馈和控制机制)、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等等。 可见,公共管理理论为行政单位内部报告体系创新提供了丰富的思想。 而行政单位内部控制的典型手段就是预算控制。 信息是控制的基础。 无论何种控制,都必须依靠信息来完成。 控制过程实际上就是信息运动过程[16]。 内部报告作为信息的载体,能够反映信息运动的过程,从而达到持续控制的目的。 因此,内部控制理论为基于预算管理的行政单位内部报告体系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政府会计又是公共财政管理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能为决策者和执行者提供可靠、贴切、及时的信息,而决策者和执行者需要依据这些信息来评估政府部门的行为并确定未来行动的方向,并且这些信息有助于他们监督政府拨款不被滥用,使公共资源能被合理使用。 在一定程度上,作为信息载体的内部报告可以改进政府会计系统与财务信息披露体系。 此外,政府审计本质是对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独立的监督,其目标是保证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有效。 可见,现代政府审计的本质是“经济监督”,其职能是“经济监督、经济评价和经济鉴证”[17]。 政府审计不仅仅包括集中审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还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绩效、管理、合法性、财务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相关的评估与取证。 然而对财务数据的审计,由于针对特定时点,其所能够提供的被审计单位的信息十分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内部报告能够解决政府审计所需信息的缺失问题[18]。

四、基于预算管理的行政单位内部报告体系构建

本文构建的行政单位内部报告体系是围绕行政单位整个预算管理全过程展开的,并且本文根据行政单位目前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分别构建了内部预算执行报告、经费支出报告和对应关系报告。每种类型的报告,除了设计总表外,还可能需要以明细表的形式对总表中的主要项目加以解释说明,并以附注的形式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的项目进行说明。 另外,随着实际工作的需要,内部报告体系也将加以扩充。

(一) 体系构建的基础

行政单位的管理特点决定了预算管理系统的设计、应用和完善是构建行政单位内部报告体系的基础。 本文的预算管理整体框架(见图 1),主要包括如下三部分。

1、 总体管理要求。 总体管理要求分为外部管理要求和内部管理要求。 前者是指法律法规对行政单位预算管理提出的总体要求,后者是指为了满足行政单位领导决策及实际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要求。 总体管理要求是通过预算管理流程和核心控制规则共同发挥作用来实现的。

2、 预算管理流程。 预算管理流程包括事前规划、事中控制、事后记录及分析三个阶段,是一个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的事前规划、事中控制、事后反馈的财务管理体系,是一个相互稽核、相互衔接的闭环管理流程,以实现事权和财权相匹配。

3、 核心控制规则。 核心控制规则是指为满足总体管理要求而设定的各类控制规则,反映了外部财政部门和行政单位内部对预算管理提出的控制要求,包括财政预算批复结构、内部预算批复结构、经费支出结构和会计科目结构四个方面。 整个预算管理流程都需要遵循并体现核心控制规则,核心控制规则也须通过相互衔接、相互稽核的预算管理流程来予以落实。

(二) 体系构建的目标

行政单位内部报告体系的总目

标是最大限度地为行政单位预算控制提供有用信息,而具体目标包括:根据各级领导的职责,动态掌握其管理范围内的预算资金与对应事务整体情况;对各项分类资金设置不同的管理流程,动态掌握分类资金整体及明细执行情况;实现财务各岗位间、财务与业务间的工作衔接;实现多口径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为各级领导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三) 体系构建的总体思路

图2概括了构建基于预算管理的行政单位内部报告体系的总体思路:根据内部信息传递的轨迹,采用内部报告这种载体再现组织的运转情况,记录历史信息、呈现当下信息、反映未来信息。

根据这一核心思想,行政单位首先需要详细地分析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并将之划分为预算编审、预算执行和结果记录三个阶段,分别对应的管理活动是事前规划、事中控制、事后记录和分析,特别是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优化非税收入管理、经费支出(费用报销)、专项资金管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业务流程,确定各关键环节上的风险点,建立行政单位资金支出全流程的风险管控体系,并同会计系统衔接。 行政单位可以采用计算机技术手段建立行政单位全面预算管理信息化系统用以控制预算活动的全过程。 该预算管理体系包括预算资金申请、支付全过程的制度、流程、标准、预算执行分析与监控体系和预警体系。

(四) 体系构建的内容

1、 内部预算执行报告

现代公共预算是“控制取向”的。 预算控制是行政单位内部控制的一种重要的手段,而内部预算执行报告是对预算执行过程的反映。 内部预算执行报告系统与预算控制系统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在预算标准准确的前提下,预算控制系统为内部预算执行报告系统提供依据、标准;另一方面,内部预算执行报告系统为预算控制系统提供其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的信息,并且反馈给有需要的人员(可能是各级管理者,也可能是基层员工)。 内部预算执行报告可以有效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事中控制、事后分析以及责任辨析和绩效评价,还可以合理配置财政资金,提高公共资金的配置效率,追求支出绩效。 因此,内部预算执行报告是行政单位内部报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内部预算执行报告分三大类:第一类是分类内部预算执行报表,包括内部预算指标执行总表和内部预算指标执行明细表;第二类是处室内部预算执行报表,包括处室(科室)预算执行总表、处室(科室)预算执行明细表和预算执行明细记录表;第三类是专项内部预算执行报表,包括专项预算执行情况表。 内部预算执行报告的构成体系如表 1所示。

(1) 内部预算指标执行总表反映行政单位各预算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的总体情况,包括年度预算额度、支出情况两个维度。 其中,年度预算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预算项目额度;支出情况是指一定期间内预算金额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处室申请预算为标志,只要处室已经申请使用预算资金,无论资金是否支付,即作为已占用的预算指标。

(2) 内部预算指标执行明细表反映行政单位明细预算指标执行进度的情况,包括年度预算额度、支出情况两个维度。 其中,年度预算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预算项目额度;支出情况是指一定期间内预算金额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处室申请预算为标志,只要处室已经申请使用预算资金,无论资金是否支付,都作为已占用的预算指标。

(3) 处室(科室)预算执行总表反映各处室预算的执行进度信息,包括年度预算额度及支出情况两个方面。

(4) 处室(科室)预算执行明细表反映各处室预算指标的执行进度信息,包括年度预算和执行情况两个维度。 其中,年度预算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预算项目额度;支出情况是指一定期间内预算金额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处室申请预算为标志。

(5) 预算执行明细记录表反映处室某预算项目执行的每一笔明细记录,包括执行处室、执行的项目名称、申请日期、金额、责任人、申请事由等方面。

(6) 专项预算执行情况表反映行政单位工程、课题等各专项预算的执行进度信息,为行政单位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专项预算执行情况表包括年度预算和执行情况两个维度。 其中,年度预算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预算项目额度;支出情况是指一定期间内预算金额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处室申请预算为标志。

2、 经费支出报告

经费支出报告着重从经费支出结构的角度反馈各单位经费项目的使用情况,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单位经费支出表,包括单位经费支出总表和单位经费支出明细表;第二类是处室经费支出表,包括处室(科室)经费支出总表、处室(科室)经费支出明细表和经费支出明细记录表;第三类是经费控制表,包括重点经费额度控制明细表。 经费支出报告从三个不同的角度反映经费支出的信息,从而实现对经费支出额度的全面追踪和反馈。 经费支出报告的构成体系如表 2所示。 (1) 单位经费支出总表反映行政单位各经费项目的支出金额及所占比率,可为行政单位领导提供经费支出的总体概况。

(2) 单位经费支出明细表是在单位经费支出总表的基础上进一步反映各经费类别的具体支出明细,如可以进一步反映经费支出总表中“行政支出”的各经费项目的明细支出情况,为行政单位领导决策提供更详细的信息。

(3) 处室(科室)经费支出总表反映各经费支出金额在处室间的分布情况,可为行政单位领导进一步提供各处室经费支出的金额和分布信息。

(4) 处室(科室)经费支出明细表,是在处室(科室)经费支出总表的基础上进一步反映各处室(科室)经费类别的具体支出明细,如可以进一步反映经费支出总表中“秘书处”的各经费项目的明细

支出情况,为行政单位领导决策提供各处室经费支出的金额和明细信息。

(5) 经费支出明细记录表反映行政单位各项经费发生的每一笔支出明细,主要为各单位,尤其是财务部门,了解经费支出项目的详细构成提供支持。

(6) 重点经费额度控制明细表反映行政单位重点管控经费(如差旅费、招待费)控制金额、支出明细、可用额度等信息,可为行政单位领导及各单位提供重点管控经费主要控制信息,为行政单位领导决策及各单位合理工作安排提供支持。

3、 对应关系报告

(1) 对应关系报告的构成

就钩稽关系而言,对应关系报告是行政单位内部报告体系与企业内部报告体系的一个非常重大的区别,也是行政单位内部报告比较特殊的地方,这是由政府与企业运作所需要的资金来源不同导致的。 对应关系报告分两类:一类是国库与内部预算对应分配表;另一类是预算指标与经费支出关系表。 对应关系报告的构成体系如表 3所示。

(2) 对应关系报告的格式

国库指标和内部预算对应分配关系表,是本文的一个创新点,它用来反映国库指标与内部批复的预算指标之间的对应关系,可为财务部门进行资金对应分配提供依据。 内部预算是在政府部门职能范围内实现具体工作计划的细化和落实。 内部预算批复结构是财政预算批复结构的分解和细化,并通过对预算内容分解和细化实现内部资源合理配置。 内部预算批复有效衔接了法定功能科目,并进一步将预算管理责任和目标落实于单位内部的各个部门、各个项目负责人,形成有效的责任传递机制,真正实现财权与事权的有效匹配。

从时间以及预算批复的精细程度上,内部预算批复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财政控制数分解下达阶段,第二阶段是内部预算正式批复阶段。 财政控制数分解下达阶段,是指在财政“一下”预算控制数的基础上,上级单位按照本级和所属下级单位业务特点和职能属性,对财政预算控制数进行分解,形成各单位预算控制数并下达各单位的过程;内部预算正式批复阶段,是指各预算单位在控制数的基础上依据工作安排,对预算资金进一步细化和分解到具体工作事项的过程。 经过上述两个阶段,行政单位可以将财政预算批复,分解细化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项目负责人,实现对业务活动全方面、全过程的控制。

表 4是国库指标和内部预算对应分配关系样表,用以反映行政单位各国库指标与内部批复的预算指标之间的对应关系,可为财务部门进行资金对应分配提供依据。

表 5为预算指标和经费支出对应关系样表,用以反映某项预算指标经过执行所形成的费用项目,为各单位提供“钱从哪里来,用到了哪里去”的信息。 如表 5 所示,人事处的“人事管理经费”经过执行后,分别发生了差旅费、会议费及误餐费三项支出,该表可以为相关部门了解预算指标的支出情况提供支持。

五、行政单位内部报告制度实施策略

行政单位实施内部报告制度应由浅入深,分阶段推进,逐步完善,可以重点从内部报告制度建设、内部报告组织机构、内部报告编制和内部报告体系评价四个方面来入手。

(一) 内部报告制度建设

内部报告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制定、执行、修正和完善等工作。 首先,领导要重视。 行政单位长期粗放式的管理将越来越不适应新的形势,同时行为主体存在人性弱点,加上行政单位的特殊地位,使得在行政单位建设内部报告制度难度相当大。 而领导的重视能为制度的建设扫清障碍。

其次,全体职工要提高认识。 由于对内部报告的研究较少,在推进制度建设的进程中,全体职工要不断深化对内部报告制度功能的认识。 第三,行政单位要不断完善机制。 行政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应当着眼于建立完善的机制,不断加大推进内部报告制度的力度,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强化内部报告的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完善内部报告的内容。 第四,组织保障。 单位应当成立内部报告组织机构,负责内部报告的开展工作,从而保障制度的落地。 第五,加强培训。 内部报告制度执行与否、好坏的关键在于执行者对制度内容的理解和认同,因此,对内部报告制度的教育培训工作就很重要。

(二) 内部报告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实行内部报告制度,必须建立内部报告组织机构。 行政单位可以成立内部报告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财务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其他业务负责人以及各部门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 各成员单位为内部报告中心,是内部报告的主体。 单位设立内部报告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单位的财务部门,财务主管任办公室主任。

这个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内部报告的开展工作,包括内部报告目标的维护,审查、研究、协调各种预算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内部报告体系,保障内部报告的编制、传递、使用,评价内部报告体系等等,促进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的目的。

(三) 内部报告的编制

内部报告的编制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它将影响内部报告的信息质量、使用、分析以及对内部报告体系的评价等多个方面。 内部报告的编制,形式上要求表格和数据的结构化和标准化,内容上要求简洁明了、易于理解,规划应具整体性,避免重复,时效上要求及时、按时、主动、积极。

1、 编制主体。 内部预算执行报告和经费支出报告通常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编制,对应关系报告

则由相关财务会计岗位负责编制。

2、 编制时间。 内部报告的编制要及时,各个内部报告主体可以按照月份、季度和年度的时间点来编制,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编制。

3、 编制方法。 由于内部报告编制的时限较短,各个内部报告主体在编制内部报告时可根据报表项目直接核对相应的发生额或余额,所涉银行存款应及时对账,所涉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应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涉及直属单位或二级单位账目的,应及时获取相应数据。 在清查核对基础上,报告主体可利用信息系统环境,直接输入数据而自动生成某些内部报告。

4、 上报要求。 内部报告一般应逐级上报,直接针对管理层特殊决策需求的内部报告可以除外。

(四) 内部报告体系评价

内部报告体系评价的主要依据是内部报告日常使用记录和现场实际监测数据,评价的结果可以作为内部报告体系改进的依据。 内部报告体系评价的目的是了解内部报告体系投入使用后是否达到了预期的质量要求和效益目标,同时为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

内部报告体系评价主要由七个要素构成,即评价目的、被评价对象、评价者、评价指标、权重系数、综合评价模型和评价结果。 其中,评价指标是基础和前提,可能会随着内部报告类型、评价时间、评价目的的不同而发生变化,但在总体上它应当能够有效地反映内部报告的基本情况,抓住重点以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可信性。 同时,评价指标应该容易操作,便于收集数据。

六、结语

本文根据会计相关性的要求,从预算管理的角度,构建了行政单位三大内部报告体系———内部预算执行报告、经费支出报告和对应关系报告,并探讨了相应的实施策略,从而为构建我国行政单位内部报告体系提供了一个有益探索。

值得注意的是,本文将行政单位的内部报告研究仅仅限于行政单位内部财会信息的报告研究,而对其他内部非财会信息的报告问题没有进行具体研究,并且研究方法上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因此需要进一步改进,也有待于实践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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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报告篇4

2008年8月1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财政部《关于200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关于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中央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国务院报告的2007年中央决算:中央财政收入28612亿元,比预算增加4191亿元,完成预算的117、2%;中央财政支出29580亿元,比预算增加2709亿元,完成预算的110、1%。其中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支出14017亿元,比预算增加2242亿元,完成预算的119、0%;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4121亿元,比预算增加8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中央财政赤字2000亿元,比预算减少450亿元,与2008年3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赤字数持平。2007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52074、65亿元,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以内。中央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已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了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7年中央决算草案较好地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国务院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稳健财政政策,努力组织财政收入,加大了重点支出力度,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和财税改革,全面完成了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中央预算。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07年中央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中央预算执行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中央预算还不够细化,部分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省以下财政体制还不完善,转移支付结构不尽合理,一些县级财政保障水平偏低,少数投资项目审批把关不严、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等。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对中央预算执行审计的情况,提出了改进预算管理的意见。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认真从体制和机制上分析原因,切实进行整改,并将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为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做好财政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要求,抓紧进行财税体制改革。根据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优先界定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方面的责任,将一些应由地方管理的事务,连同责任和财力一并明确给地方。尽快出台县级财政最低支出保障机制的改革方案,用2―3年的时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县级财政最低支出保障机制。要深化税制改革,抓紧做好明年在全国推开增值税转型的准备工作,改进资源税费制度和个人所得税制度,逐步完善地方税体系。

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

要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的机制,完善转移支付结构,较大幅度地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加强对专项转移支付的管理,一是对现有专项进行清理和规范,确需新增的专项,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二是研究将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具体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工作下放给地方政府。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三、调整财政支出结构

中央财政要继续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的财政资金保障工作,加强政策协调和资金监管,落实好灾后重建的各项政策。按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的要求,通过税收等财税政策,支持企业改革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针对农民种粮比较效益下降的问题,研究提出促进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措施。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对保障民生的支持力度,努力保证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不下降。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今年中央财政如有超收,除按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增加有关支出,以及用于削减财政赤字、解决历史债务、特殊的一次性支出等必要支出外,原则上不再追加具体支出,都列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转到以后年度经过预算安排使用。

四、加强预算管理监督

要建立包括各项政府收支在内的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尽快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编制方法。加强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金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深化政府投资管理改革,积极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工作,逐步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决议中提出的“关系民生、社会发展等重点支出编列到‘款’”的要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政府收支科目体系,研究提供行政开支、基本建设支出等人大代表关注的预算信息,提高预算的透明度。要建立健全部门预算责任制,改进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开展对部门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高度重视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的问题,针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较晚导致地方预算结余资金较多的情况,切实加强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建议明年对中央各部门以及地方预算结余项目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检查。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财政预决算报告篇5

第一部分介绍了“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基本情况”。报告充分肯定了2007年度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省审计厅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审计力度,从加强宏观调控、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维护群众利益出发,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省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31个省级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部分农业、社保、教育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对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评价,肯定了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是好的,财政收入增速加快,质量提高;财政支出统筹兼顾;财政管理注重完善制度,提高绩效,改革步伐加快,财政改革深入推进。同时,报告总结了各部门、单位对去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二部分反映了“2007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主要问题”。报告分九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在省级财税管理审计、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教育资金审计、项目建设审计、效益审计、国有企业财务活动审计、下级政府财政预决算管理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此部分内容重点反映了涉及财政安全、民生安全、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安全以及绩效审计方面的问题。通过揭示省级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管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规范管理,减少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审计的帮促作用。

第三部分为“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报告》针对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亟待改进和加强的问题,提出了今后加强省级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四条建议:第一,依法加强财税管理,切实提高理财水平。第二,严格部门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第三,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资金监管机制。第四,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刘家义审计长在“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推动审计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审计工作的最根本目标是维护人民利益,这也是审计工作的长远目标。他进一步指出,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利益,保护人民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是审计工作的第一要务,维护国家安全、保证国家利益是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当前审计机关必须把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国家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职责,高度关注国家财政安全、金融安全、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安全、民生安全、环境安全和信息安全。

根据刘家义审计长上述讲话精神和吴新雄省长在2008年3月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全省审计机关要“围绕发展主题,突出审计重点;着力维护民生,规范权力运行;注重严谨细致,提升审计质量;抓好督促整改,确保审计实效”,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从目标制定到审计实施全过程都重点关注了涉及财政安全、民生安全、国有资产与国有资源安全、绩效审计等方面的问题,并在报告中如实、全面地进行了反映。报告体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是更加注重从总体上把握审计情况。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更加注重把握总体情况,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分析评价,提升了审计报告的宏观性、总体性和客观性。报告分析了2007年财政经济运行情况,从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三个方面肯定了省级财政运行管理取得的成绩。同时从省级财税管理审计、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教育资金审计、项目建设审计、效益审计、国有企业财务活动审计、下级政府财政预决算管理审计等九个方面反映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围绕推进财政预算改革,全面反映了预算编制不完整、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滞留欠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二是更加注重突出部门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预算执行审计的根本目标,是促进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花了大量篇幅重点反映预算编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如报告中反映的编制部门预算时少报结余,编制支出预算时未达到省政府规定等问题反映出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合理;省级部门应缴未缴预算收入、滞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反映出预算执行不严格。报告同时指出此类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预计不准确及部门从谨慎原则出发对结转预算留有余地,对此报告提出了“要切实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审核,充分利用部门决算资料,将部门上一年的决算情况作为下一年度审核部门预算的基础”的建议。

三是重点反映财政资金安全问题。如反映省级财税管理审计、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时,共对17个部门、单位点了名,点名之多为历年之最;在报告反映问题的第九部分,披露了萍乡、九江、景德镇、抚州、鹰潭、赣州6个设区市财政预决算级次管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披露了部分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未有效履行规定职责,擅自越权下文、默许下级定额上解行政事业收费省级分成收入,造成少缴省级分成收入;个别部门对所属单位监管不力,致使所属单位脱离省级财政部门预算控制,将部分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缴入地方财政并获取返还等涉及财政预决算级次管理的深层次问题。此外,对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在大桥还本付息已结束的情况下,2004至2006年继续以“还贷付息和超收分成”等名义分配巨额财政资金以及巨额财政资金体外循环等严重威胁财政资金安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披露。

四是重点反映民生资金安全问题。关注民生是审计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今年报告大量反映了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社会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村文化建设资金、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如对全省2006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审计,在肯定了“2006年,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反映了存在挤占挪用新农村建设资金、个别村干部弄虚作假侵吞新农村建设资金的问题。报告同时反映审计机关已追回了被侵吞的建设资金,违纪人员已经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体现了审计监督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五是重点反映国有资产与国有资源安全问题。在报告反映问题的第八部分披露了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协调企业周边关系,对外投资、合作的11户企业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国有权益受损的情况。并针对此类问题在报告第三部分专门给出了建议: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省属企业对外投资、产权交易、经济担保和委托理财运作等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健全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强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中和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防止各种形式的国有资产流失。

六是重点反映绩效审计问题。在报告反映问题的第七部分对48个县2005、2006年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绩效审计调查以及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度能源利用效益审计进行了反映,披露了由于欠拨专项资金影响资金使用效益、活动支出结构有待调整;新建项目投产后,由于试生产时间过长,产品质量不能迅速达标等绩效审计方面的问题。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受到各方重视。省政府领导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十分重视,多次作出批示,明确要求省级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审计揭示的突出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按照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要求,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健全各项制度,堵塞各种漏洞,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限期报告整改结果,确保各项整改取得实效。

省人大财经委于7月18日专门召开会议对《关于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在《审议意见》中指出,审计工作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实事求是地指出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不容忽视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可行。省审计厅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在推进依法行政,维护财经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了大量工作。

在7月31日的分组讨论中,审计工作报告同样受到人大常委们的高度评价。蒋如铭副主任认为省审计厅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审计监督,做了大量工作。黄素英委员认为省审计厅尽职尽责,依法开展审计,敢于面对问题,在服务大局、维护财经秩序、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江西经济发展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陈发芳委员认为省审计厅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如实报告审计出的问题。省人大代表赵云龙认为,审计报告全面、具体、客观、公正地反映了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审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审计,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报告共18页,用12页反映问题,对审计出来的问题做到了公开透明,不遮不掩。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委员们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蒋如铭副主任希望省审计厅对查出的问题进一步督促整改,更好地维护财政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张桂生委员认为只有进一步加大力度,健全制度,加强监管,严肃财政纪律,审计工作才能发挥出真正的作用。陈毓平委员认为应建立长效机制尽量用制度来约束,减少违规行为,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杜绝违规资金的发生。姚燕平委员希望对违规资金要严肃认真查处,报告结果,以对人民负责,让人大常委会满意。陈发芳委员认为审计发现的问题种类较多,有的数额较大,已经构成了违纪。建议对违纪者要严肃追究责任,给与应有的纪律处分。省人大代表赵云龙建议有关部门对审计出来的问题逐条解决,对财经委的审查意见逐条落到实处。

财政预决算报告篇6

关键词:美国联邦政府 财务报告 会计基础 净费用表

根据1994年的《美国政府管理改革法案》,美国财政部于1997财年开始编制联邦政府合并财务报告。美国联邦政府财务报告按联邦政府层次划分,可分为联邦部门与单位财务报告和联邦政府合并财务报告,前者由联邦部门与单位负责编制,后者由财政部负责编制。合并财务报告的主体包括美国联邦政府行政、立法、司法及各联邦机构,以避免报告主体的不完整而造成信息缺失并进而对使用者的决策产生误导。美国联邦政府财政年度是当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联邦部门与单位提交财务报告的时间不能超过财政年度结束后45天(11月15日)。正式提交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并于11月15日在政府部门与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一、联邦政府财务报告主要构成

联邦政府财务报告是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基础编制的,包含六张财务报表,每张报表反映的内容不同,但在不同报表中的数据又是相互关联的。

(一)净费用表

净费用表包含的项目有:总费用是政府部门和其他会计主体的全部费用。赚取的收益是政府以一定价格向公众提供商品和服务而实现的交换性收益。精算损益指对联邦雇员和军人养老金、其他就业后福利和退休福利。净费用表的会计恒等式为:净费用=总费用-赚取的收益+精算损益。净费用表主要目的是告知美国公民联邦政府每财政年度提供福利和服务的成本。

(二)营运和净财务状况变动表

该表报告联邦政府的营运结果,包括特种基金运营的结果。报表列报了主要由政府凭国家权力取得的税收、关税、估定罚款收入、罚没收入等非交换性收益。政府总费用减去赚取的收入得到净费用,净费用减去税收和其他收入就得到政府运营净成本,还包括影响净财务状况的一些调整事项和未匹配交易项。

(三)营运净成本和综合预算赤字调节表

该报表用于调节营运和净财务状况变动表上的净财务状况数额和综合预算赤字的差异。预算的收入和支出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计量基础。营运收益以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营运成本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调节表以营运净成本为起点,按照营运净成本和综合预算赤字各组成部分,逐项列报由于两者会计计量基础不同产生的差异。

(四)综合预算和其他活动的现金余额变动表

该表实际上是通过调节一个财政年度内综合预算赤字与现金及其他货币资产的变动,解释预算赤字是通过什么方式得到融资的。预算赤字是一个特定财政年度支出超过收入的部分。报表列示了预算中包含的非现金支出,和影响现金余额但不包括在预算支出中的项目以解释现金和其他货币资产变动的原因。

(五)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披露联邦政府的资产、负债和净财务状况(净资产或净负债)。资产负债表提供的信息,与政府受托资产的信息相结合,可以使公众更全面地理解政府的实际财务状况。特种基金的净财务状况在资产负债表上单独列示。

(六)社会保险表

社会保险报表报告最重要的社会保险项目的财务状况精算结果,包括分别由社会保障管理局,卫生部、铁路退休理事会和劳工部管理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险、铁路退休、黑肺保险等项目。精算结果是对社会保险项目中长期未来财务收支测算数据的现值。对社会保险的收支测算是在对未来经济增长、人口变化等数据进行合理假设的基础上进行的。社会保险从2006财年开始纳邦政府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虽然社会保险表含在合并财务报表体系内,但它不和其他权责发生制的财务报表相关联。

二、与我国政府财务报表的比较

(一)财务报告内容比较

美国联邦政府财务报告分为本级财务报告和合并财务报告。被确认为联邦政府报告主体的每一个联邦政府机构、项目和预算账户都要编制本级财务报告。具体包括管理当局讨论和分析、预算报表、四张基本权益报表、项目业绩计量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等必要的补充信息。在本级财务报告的基础上,编制整个政府合并财务报告。

我国目前的预算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预算执行情况表及附表、会计报表说明书几项。预算会计信息是主要的政府财务信息,但不是全部。与美国联邦政府报告内容相比较,我国的预算会计报表不能完整、全面反映政府的受托责任情况,也不利于报告使用者了解政府的财务状况和财务业绩。

(二)财务报告审计监督比较

美国联邦政府财务报告必须经过独立审计部门的审计批准方可正式递交国会和向公众披露。审计报告是政府财务报告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独立审计人员对于政府受托责任履行及其依从预算情况进行客观评论与鉴证,一方面有利于政府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同时解析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督促政府官员尽职尽责、高效廉洁的开展工作。与之相比,我国的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监督机制比较弱化。虽然目前我国政府审计机关也对政府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及财政机关分别就其经费收支及财政收支情况及结果实施审计监督,也形成审计报告,但这些审计报告缺乏透明度,并且政府审计报告与政府财务报告往往是相分离的。

(三)财务报告目标比较

美国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在于反映政府对社会公众受托责任的执行情况;应当有利于使用者确定政府主体当期的运营结果;应能够帮助使用者评判政府主体提供服务的水准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与美国对比,我国预算会计信息应当适应国家宏观和上级财政部门及本级政府对财政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行政和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结果的需要,有利于预算单位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我国的政府财务报告目标仅是概括说明,而且报告集中于预算执行情况方面,不够全面。

(四)资产负债表比较

1、相同点。美国政府会计和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资产负债表都是按基金或预算资金分别列示的。在美国,政府会计的主体是基金,而我国对应的会计主体是预算资金。美国与我国政府的资产负债表都不是与政府所属非盈利组织的资产负债表混合编制的。虽然政府活动和政府所属非盈利组织活动具有一定的联系,但是政府自身的活动与政府所属非盈利组织的活动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活动,而且,政府自身活动的财务数据和政府所属非盈利组织活动的财务数据都是分别统计的。

2、不同点。在美国,资产负债表全面完整地反映了整个政府的财务状况。美国政府所有的经济业务都由政府财政部门进行会计核算,而且政府会计以整个联邦政府作为财务报告的主体;在我国,则不能反映整个政府的财务状况。我国政府预算会计的资产负债表由各级部门各自编制,没有进行合并,各级政府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只反映本级的财务状况。

综上所述,中美政府资产负债表各有特点,中美政府资产负债表都可以按基金或预算资金会计主体分部列示,但各自反映的内容又有不同,美国政府资产负债表侧重于全面完整地反映整个政府的财务状况,而我国预算会计中的资产负债表更侧重于反映政府对预算资金的取得和分配形成的政府财务状况。

三、对我国的启示

(一)完善和充实政府财务报告的内容

美国联邦政府财务报告的内容相当丰富和详细,几乎涵盖了政府所有的活动和财务活动的细节情况,既提供政府预算执行的详细情况和结果,又包含大量反映政府财务受托责任及持续提供公共服务能力方面的信息。到目前为止,我国政府还没有编制过一份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由于我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各有自己的会计报表并自成体系、分别编制,使得信息使用者无法通过简单的汇总得到有关整个政府财务状况的信息。大量的政府信息散落在不同的报告中,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根据美国政府财务报告的特点可知,我国应当逐渐建立完善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编制一份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

(二)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的审计制度

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审计鉴证,有利于提高政府财务报告质量,帮助政府受托责任,也有利于增强政府的公共管理绩效。为了保证政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我们应该借鉴美国的经验及做法。具体做法包括:一是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政府财务报告必须是经过独立的审计才能对外提供。二是提高政府审计机关的独立性。政府审计只有独立于政府,才能验证政府财务报告的公允性。三是建立政府审计公开制度。除了涉及国家机密外,政府应当将审计报告连同经审计的政府财务报告一并提供给使用者。

(三)明确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

财务报告目标是制定会计准则的基础。制定财务目标有助于确保和评价政府的受托责任和改善影响决策的财务信息的质量。美国联邦政府会计就相当重视财务报告目标的研究,而且专门通过概念性公告对财务报告目标进行系统的阐述。在建立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时,先要界定其目标。任何会计和财务报告系统的基本目标都是提供信息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总体目标是反映政府的受托责任和做出合理的决策。政府财务报告只有将预算执行情况信息放在重要位置及考虑政府财务状况的相应位置,才能达到目标的要求。

综上,我国只能借鉴美国政府在编制政府财务报告上的经验,但不是完全照搬美国模式,还需要结合我国的经济环境,选择适合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发展的道路。

(注:本文系江苏省教育厅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外公共组织实施权责发生制会计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2SJD790020)

参考文献:

财政预决算报告篇7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editoryang”为你整理了这篇财政局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智慧财政”系统部分功能不完善,存在管理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近年来,市财政局持续推进“智慧财政”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促进财政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升。针对系统部分功能不完善,市财政局已及时对预算指标管理子系统、总预算账套和非税账套进行升级和完善,根据业务需求科学设置和完善系统功能,提高系统应用水平。

二、关于“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存在一些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一)“未科学设置部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指标”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科学的问题,市财政局积极推进整改,一是推动预算单位落实绩效目标编制主体责任,已联系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编实编细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和保障,依托智慧财政系统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三是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规程,推进绩效目标审核责任落实。

(二)“未根据预算项目绩效监控结果合理安排下年度预算”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积极整改,一是及时敦促相关单位整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问题;二是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成立专职机构承担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事务性工作;三是逐步建立健全绩效监控制度和操作规范,督促单位落实整改、及时纠偏。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加强对各单位绩效监控结果的审核分析,督促相关单位改进管理,完善绩效监控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年底结转规模超过规定比例”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财政局已及时完成调账处理。待2020年上下级体制结算正式批复后,市财政局将根据最终批复情况确定该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需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的规模。今后市财政局将加强财政决算数据核算,按规定比例核算政府性基金可结转资金,超过结转比例的及时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确保财政决算数据准确。

四、关于“个别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支出数据不准确”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市财政局及时发文要求相关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和要求落实整改;二是加强部门结余资金管理,避免今后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导致部门决算支出数据不准确;三是完善财政补助经费拨付模式,避免一次性拨付引起指标账数据与决算数据不一致的情况,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财政预决算报告篇8

一、美国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应用实践的特点

美国在政府会计中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美国联邦政府与州、地方政府各自独立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在权责发生制应用方面,联邦政府和州及地方政府经历了不同的独立发展过程,但又有着趋同的发展倾向。这种趋同最鲜明地表现在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目标从主要的预算执行工具转向政府向权益人说明其受托责任,以及要求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编制政府整体的合并财务报表。

(一)与财务报告目标有着紧密的联系

在美国政府会计改革和发展的历史上,权责发生制的应用直接产生于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的需要,两者之间有着难以分割的联系。政府财务报告和预算不同,预算反映当年的政府财政收支总额及分配结构,而政府财务报告通常包括以资产负债表为核心的一系列财务报表,从更为全面的角度反映政府的运行能力和财务绩效。年度预算只反映了一个时期的现金流入与流出,资产负债表则是对政府资产和负债的持续衡量。这种多时期连续化的会计模式具有对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的内在要求。

在美国无论是州及地方政府会计准则还是联邦政府会计准则,都明确地提出了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这些目标决定了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和具体应用模式。以州及地方政府的财务报告为例,GASB提出了3个方面的目标:第一、财务报告应说明政府的受托责任。第二、财务报告应帮助用户评价政府实体的年度运营结果。第三、财务报告应帮助用户评估政府实体能够提供的服务水平及其履行应尽责任的能力。

在上述政府财务报告的诸多目标中,有很多方面是必须采用权责发生制才能实现的。如受托责任目标中的期间公平情况、评价政府实体的年度运营结果、评价政府未来提供服务的能力等在现金收付制基础上都是无法提供必要信息的。同时,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也决定了政府会计中权责发生制基础的应用范围和程度。财务报告的这些目标构成一个比较复杂的目标体系,各目标之间既互有联系,也可能存在冲突。因此仅采用一种会计基础、使用一种财务报表、编制一套财务报告很难能充分满足这些目标,美国的政府会计实践中是分别地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和编制不同的财务报告来满足这些目标的要求。

(二)在不同层次的财务报告中采用不同程度的权责发生制基础

按照目前美国州和地方政府的财务报告模式,州和地方政府都要编制两套独立但又相互关联的财务报告。一套是将政府作为一个整体的政府层面的财务报告,它将政府的全部业务综合起来,以政府全部经济资源作为计量对象,包括长期资产,采用完全的权责发生制基础。另一套是基金财务报告,将政府作为各个独立基金的集合。这些报告只关注本期的财务资源,主要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基础,但在不同性质基金的财务报告中所采用的权责发生制的程度也有不同。

(三)政府财务报告和政府预算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各有侧重但相互联系,并要求保持数据信息的一致性。

就预算整体及其编制来讲,美国人通常称其预算为“责任制基础”的预算,实际上是一种建立在拨款法案和支出授权基础上的预算。而在预算收支和赤字的计量方面,则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

美国无论是联邦政府还是州及地方政府,都要根据要求编制和公布其预算及财务报告。预算和财务报告的信息各有侧重,预算是事先编制的财务计划,而财务报告中的会计信息是以已经发生的实际交易或事件为基础的,反映的是事实结果。权责发生制基础的财务报告,特别是资产负债表可以提供关于以往决策的现时财务结果,和当前决策的未来财务结果的有价值信息。将预算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报告联系起来可以相互补充,全面反映政府的运行状况和绩效,验证预算的合理性,为制定下年度预算决策提供参考。

美国的联邦政府和州及地方政府在实践中也很重视两种不同会计基础所产生的信息的协调一致性。虽然两者口径不同,结果数据不同,但必须保证两者都是正确的信息,经过调整后,在同一口径下应当达到同样的结果。在这方面,联邦政府采用的是财务报表和预算之间对账的办法。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报表和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执行结果之间会产生很大的数字差异。两者对帐的结果不仅起到了相互核对、保证数据信息正确性的作用,而且,通过对帐说明了两者差异的原因,为经济政策分析提供了更多的有用信息。例如在2002-2003财政年度,联邦政府收付实现制的预算赤字为3750亿美元,而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的赤字(报表中称为“净运行成本”)为6650亿美元,相差2900亿美元。通过对账,查出其巨额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确认公务人员和军队雇员的退休金,导致负债增长2870亿美元。资本性资产的折旧费用也是导致较大的权责发生制赤字的原因之一。对账和分析的结果表明了政府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对不同时期财政状况的影响。

二、我国政府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实践意义

在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中,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经营性业务除外)都实行收付实现制,这是与我国目前投入控制型的预算管理模式相适应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收付实现制基础已经显露出若干重大缺陷,它无法全面准确地记录和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难以真实、准确地反映各政府部门和行政单位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成本耗费与效率水平。在我国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财政管理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已经产生了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客观必要性。

(一)采用权责发生制,有利于促进财政管理改革,提高政府财政管理水平。

采用权责发生制,有利于推动和促进现有的财政和预算管理改革。1、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可以为部门预算改革提供更完善的技术平台。如果将权责发生制基础上的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制度与部门预算相结合,就可以提供更为全面和准确的部门服务成本和部门财务状况信息,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更科学的依据,为细化部门预算和部门的财务绩效考评提供基础,使部门预算发挥更大的作用。2、我国的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正在逐年扩大,并且正由一般商品采购和服务采购向工程采购扩展。由于采购大宗项目时常有跨年度的情况发生,在收付实现制下,不能反映那些当期虽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的部分,可能会导致预算资金结余不实等问题。采用权责发生制可以避免上述问题,更为科学合理地核算政府采购资金。3、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减少了在途资金和闲置浪费,国库账户的闲置现金余额增多。采用权责发生制,能够及时反映和确认应收未收和应付未付的收支信息,为加强政府现金流预测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有助于提高预测的准确性和前瞻性,有助于提高政府现金管理水平,推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采用权责发生制,可以为建立政府绩效评价制度提供技术基础,有利于推动政府公共管理改革。建立政府绩效评价制度是促进政府部门提高运行效率的重要措施,而准确的公共服务成本信息和政府财务状况信息是评价政府绩效的必要基础条件。权责发生制信息比收付实现制更准确、更全面地反映了政府在一个时期内提供产品和服务所耗资源的成本,并能更好地将成本与绩效成果进行合理的配比,有利于加强管理者对产出和结果的责任,有利于促进全面的绩效管理改革。

采用权责发生制可以提供政府资产的全面信息,有利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政府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往往会混淆经常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对跨期资本性支出,收付实现制在现金支付日即作为费用核销,因而预算报表就不包括此类支出的使用价值和服务年限信息。这种做法导致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规模和数量信息失真,对这些资产的管理和监督也可能失控。同时一定程度上也为挪用预算经费开了方便之门。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可以较好地区分经常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有效避免资产一旦购置或建造完成就脱离公众的监督视野,提供关于政府资产的全面信息,有利于加强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二)采用权责发生制,是建立有效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