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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工作总结(收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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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工作总结篇1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随着工程建设发展,工程建设监理已被广大工程建设者所认识和接受,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工作内容也越来越明确和科学,由单一的技术监督向技术和管理相结合的综合监督。

一、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现状

1.1我国监理制度起步较晚,在制度方面存在诸多缺陷。近年来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但有了监理后,有些业主忽视了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多以挂靠形式出现,表面看资质等级符合要求,实际现场技术管理能力欠缺。目前监理单位的工作权限仅限于进度和质量的控制,但随着工程管理的综合程度越来越高,监理单位行使权利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往往处于有职无权的尴尬地位。

1.2监理单位缺乏独立性,专业性低,目前许多监理单位是依托设计院、研究所或集团而存在,缺乏独立性,也影响从业人员的责任心。

1.3监理收费标准已经不能适应现实情况发展,缺乏科学标准,一些监理单位盲目压价,导致出现“优汰劣胜”的不正常现象,形成恶性竞争。

二、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原则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2.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业主与承建单位虽然都是独立运行的经济主体,但他们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监理工程师应在按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只有按合同的约定建成工程,业主才能实现投资的目的,承建单位也才能实现自己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取得工程款和实现盈利。

2.2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职权,依赖于业主的授权。因此,监理工程师在明确业主提出的监理目标和监理工作内容要求后,应与业主协商,明确相应的授权,达成共识后明确反映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及建设工程合同中。据此,监理工程师才能开展监理活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承担合同中确定的监理方向业主方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在委托监理合同实施中,监理单位应给总监理工程师充分授权,体现权责一致的原则。

2.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要建立和健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就要明确权、责、利关系,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具有科学的运行制度、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内涵包括:

(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责任主体。责任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核心,它构成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压力与动力,也是确定总监理工程师权力和利益的依据。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所负责任的承担者。

(2)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权力主体。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责任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全面领导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组织实施监理活动,对监理工作总结、监督、评价。

2.4综合效益的原则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虽经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才得以进行,但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严格遵守国家的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感,既对业主负责,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又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只有在符合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条件下,业主投资项目的微观经济效益才能得以实现。

三、建设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我国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许多相关规章制度,对于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各级工程监理人员在日趋规范的工程施工管理中不断总结和积累,更新及完善,并概括性地提出了监理工作的三控制,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作为监理工作控制的要点。

3.1质量控制在工程建设中,质量是工程建设的关键。工程监理员必须对工程建设中每一环节的质量严格把关,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如原材料、施工工艺到成品等必须进行全面监理。全过程监理是质量控制的基本方法,包括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事前控制是指对工程准备阶段的控制,是整个质量控制的基础,特别要加强对测量成果的复核试验数据的审批,组织会议对施工工艺进行慎重选择。事中控制要加强旁站监理,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工程必须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地进行旁站并作好施工记录,做到旁站与巡视相结合,对施工中突发性问题应及时果断处理。加强对进场材料的检查,检验和抽查,严禁不合格材料使用到工程中。

3.2投资控制投资控制是监理工作的三大控制目标之一,是影响监理业绩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工作的主要手段和工作内容。根据工程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和工作内容,采取相应的措施与手段,实施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在工程实施阶段监理工程师控制投资的主要工作是审批工程进度款,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审核竣工结算等。监理单位从设计阶段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进度控制,严格以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控制目标,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做出工程量清单和工料说明,协助业主通过招投标选择承包商。控制造价、设备费、材料费是工程直接费的主要组成部分,对整个工程的造价有着重要的影响。在监理过程中,要引进竞争机制,进行材料招标工作,保证产品质量,以降低工程造价。监理工作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必须在国家法规政策的范围内,保证每笔工程支付都符合合同的要求。

3.3进度控制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度在实施中是一个动态的有机整体,施工进度是整个项目进度控制的关键,它的运转是否正常,直接关系到项目是否按预定日期交付使用。实施三大控制应坚持以进度控制为龙头,明确进度目标是防止进度失控的基本前提。分级预控是进度控制的基本手段,进行自上而下的目标分解,预知并创造各级目标实现的必要和充分条件,方可保证计划目标的切实可行。施工进度的控制过程是一种动态的过程,监理人员必须时刻把握主要影响因素,认真分析并解决主要矛盾,及时或提前提出调整意见,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监理人员在实施进度控制的过程中,做好施工进度监理记录,收集有关施工进度资料,做好计划调整工作的监控,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因素,进行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尽可能以不影响上一级计划目标的实现为限定条件。编制各阶段进度控制报告,向业主通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进度趋势分析,对工程进度控制中的经验与教训做好监理工作总结,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四、其他问题

资料管理从监理资料的质量可评估该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是工程收尾阶段的重要工作,也是以后工程进行维护监管的重要依据。监理资料是在工程监理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工程工期越长,规模越大,技术越复杂,监理资料就越多。因此必须建立内部资料管理责任制,明确分工。监理人员汇报监理工作时,应同时汇报监理资料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施工进度及时检查监理日记。工程监理过程环节繁杂,专业各异,加强过程的检查是保证资料准确完整的重要手段。

监理工程师工作总结篇2

关键词:落实;工程监理;责任制

中图分类号:U4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事业从1988年开始,经过试点和稳步发展两个阶段后,从1996年开始进入全面推行阶段。实行建设监理,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制度。这项新制度把原来工程建设管理由业主和承建单位承担的体制,变为业主、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三家共同承担的新的管理体制。在一个工程项目上,投资的使用和建设的重大问题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单位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工程设计、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监理单位作为市场主体之一,主要责任是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优选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审查设计文件,控制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对规范建筑市场的交易,发挥投资效益,发展建筑业的生产能力等,都具有不可忽视的巨大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现场监理工作经历,应从以下方面落实监理职责。

1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监理

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中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监理人员以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处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问题,不得依附利偏袒任何一方。行使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和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有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开工审批的权力,有对施工测量成果、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审查的权力等相关权力。

2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监理质量

工程监理企业是一个高智能、知识密集型企业。编制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健全管理机构,加强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经常性的专门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监理程序工作,培养一批精专业、“懂法律、会管理、能协调的高素质监理人才。

3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责任落实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是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监理活动中的全权代表,是监理项目的责任主体,是实现监理项目的最高责任人,项目总监的作用不是一般专业监理工程师所能替代的。

4安全监理责任落实

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部安全控制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分别负责安全控制、质量监理、技经监理和信息档案管理等,做到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责任到人。

结合工程特点编写相应的监理安全管理制度(监理人员安全岗位职责、监理人员安全工作条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旁站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培训考核、安全奖惩制度等),把安全控制纳人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绩效考核范畴,从而规范监理人员的工作行为,把安全控制从过去的软指标变成硬指标。

5施工准备阶段监理责任落实

接到委托人的设计文件后,总监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书面报总监理工程师,经总监汇总整理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总监及有关监理人员应准时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了解其设计的主导思想、建筑艺术构思以及其对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和施工别注意事项的要求等;了解设计单位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问题的答复。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一般为3天)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专业齐全配套)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审查、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建设单位。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还应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复杂、重点部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或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承包单位还应编制该分项、分部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签认。

6工程造价监理责任落实

在工程设计阶段对项目总投资进行论证,确认其可行性;组织设计方案竞赛或设计招标,协助建设单位确定有利于造价控制的设计方案;在保障工程安全可靠、适用的前提下,协助设计单位开展限额设计工作;审查工程概算、预算,力求概算不超过估算,预算不超过概算;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寻求全寿命周期成本低的设计方案。

在施工招标阶段主要是编制标底,并应使标底控制在工程概算或预算范围之内;协助建设单位确定合同结构和合同价。

在工程施工阶段主要是制定施工阶段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工程计量,严格进行付款控制;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力求减少变更费用;主动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按合同规定及时进行已完工程的计量验收,合格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避免诱发工程索赔事件;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及时统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的动态比较,并定期向有关各方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及时掌握国家调价动态,合理调整合同价款;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7工程质量监理责任落实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后,编制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质量控制要点及控制措施,施工承包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施工方案一经审定,施工承包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项目监理机构要严格监督。监理人员应经常的、有目的地对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检测,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监理人员可通过口头或《监理工作联系单》通知施工承包单位,对于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监理工程师采用照相、摄像等手段予以记录,并向施工承包单位签发《监理通知》。发现需停工处理事项的应及时报告总监,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指令》,报请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同意后指令施工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8工程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监理责任落实

当施工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其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工艺措施在本工程中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必要时会同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9工程施工试验室监理责任落实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见证取样试验的试验室进行考核。并做详细记录备案

10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责任落实

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师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核查,并对实物进行核对及观感质量验收,查验是否与清单、质量证明资料合格证及自验结果相符,是否与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封样”相符,有无质量缺陷等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中,有见证取样见证人根据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11工程建设单位采购的主要设备监理责任落实

按照设备清单、施工图纸及设备技术资料,核对设备主体及附件、备件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产品合格证、技术文件资料、说明书是否齐全;设备包装、主体的外观检查应无损伤及变形,油漆完整无损;设备可见器件应齐全、无损伤、裂纹等缺陷。

12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监理责任落实

《施工组织设计》审定后,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设备清单,编制施工机械、计量设备监理实施细则,确定应报验的施工机械、计量设备。对列入须报验的施工机械、计量设备,施工单位进场调试完毕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后方可在本工程中施工。施工过程中《施工组织设计》以外的施工机械、计量设备,施工承包单位应先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其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确定是否列入应报验的施工机械、计量设备。

13工程旁站监理

监理工程师工作总结篇3

关键词:监理责任作用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U415文献标识码:A

1总监的责任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这是国家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是国家赋予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也是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对工程监理项目的直接组织者和管理者,对外代表监理单位,对内是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工作管理的负责人,在项目监理过程中,总监的责任重大,作用亦举足轻重。监理单位在选拔、任命总监时,应充分考虑各方面条件。作为项目总监,不仅本人要做好监理工作,而且还要带领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一道做好监理工作,这其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管理。因此总监不仅要懂专业,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独立工作的能力,这样才能带领监理机构搞好项目监理。

2总监的作用

总监,是监理公司履行监理合同的第一责任人。总监既是技术负责人,也是行政负责人,对项目监理部的全部监理工作负全责,总监在施工阶段现场监理工作中具有核心领导作用。作为监理企业派驻监理现场的全权代表,总监的责任是通过一系列的组织、管理与协调活动使项目目标得以实现,并且,在此过程中使项目利益相关者,包括业主、投资商、承包商、社会及项目内部成员都得到满意。现场监理工作的得失在于“管理、程序、技术、资料”。

3认真做好现场监理工作

3.1监理现场管理标准化,为做好监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3.1.1监理机构配备标准化按照监理投标承诺,配备具有相应职业资格、遵守职业道德、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素质较高的监理人员,专业、数量,人员数量满足现场施工监理需要。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生活设施、检验检测设备及交通工具。

3.1.2管理制度标准化建立和健全项目监理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及工作标准,结合建设项目特点制定的监理管理规范性文件,构建结构清晰、职责明确、内容稳定、体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技术创新“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实施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的监理管理制度。

3.2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预控工作

3.2.1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明确监理的权利、义务及目标、要求。审阅、核对施工图纸,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认真编写《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工程监理的关键部位,编制分项工程、关键部位监理旁站规划及实施细则,抓住质量控制的关键点。

3.2.2认真审查承包单位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核对进场管理人员与投标书的相符性;认真审查承包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开工报告、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符合要求时予以签认。

3.3做好质量过程控制,及时解决现场问题

3.3.1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保证施工过程受控,严格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坚持用数据说话,对事不对人。现场监理要做到“五勤”:眼勤,手勤,腿勤,口勤,脑勤,想方设法保证工程质量。

3.3.2加强施工现场定时或不定时的巡视和检测,全面掌握工程现场动态巡视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和计划,提前计划好巡视路线,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投资控制等业务范围。携带常用的测量工具、拍摄器材和必要的安保用品等。巡视检查、检测的主要检查内容: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现场巡视、检测发现的问题,要根据发生的时间、部位、性质及严重程度等情况,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处理;对于不按图施工、材料未经检测合格或擅自使用或存在严重隐患、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在向建设单位报告后,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以杜绝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控直至复查合格,同时将相关问题及处理情况在《监理日志》中做好记录。

3.4严格过程验收,把住工程质量关

3.4.1严格过程验收,夯实质量基础《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相关隐蔽工程验收。检验批验收: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限内组织承包单位专职质检人员等进行验收。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两部分,验收合格后签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验收应在分项工程的所有检验批验收合格后进行。每个检验批的质量检查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质保资料等四个部分,只有当这四个部分的检查都完成并经评分计算出质量得分后,才能得出某个分项工程是否合格的结论。施工过程的监控是质量控制工作得到落实的关键环节。根据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承包合同中工程量计算规定,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合格工程的数量进行核验,只有合同范围内且验收合格的工程才能计量计价。

3.4.2一定要重视平行检验平行检验是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一种重要手段,是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作出自己独立判断的重要依据之一。监理工程师不但要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平行检验”,更要对建设工程的工序、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加强“平行检验”。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监理机构提出报验。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自检结果,利用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现场检测或试验,符合设计要求时予以签认。对于不合格的项目,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在“平行检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该留下具体的记录,形成系统的、完整的、真实的监理资料。

监理工程师工作总结篇4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简称“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行为,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规章,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水土保持司的指导下,承担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土保持工程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或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在项目批准立项时予以明确。

第四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必须由水利部批准的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实行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在确定承建单位前,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根据有关规定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第七条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前,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与监理单位签订书面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全面控制的条款。

监理单位应依据合同,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实行部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第九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取费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监理单位不得采取压低监理费用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监理业务。

第十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项目监理机构及设施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须向工程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具体负责监理合同的实施。

项目监理机构的设置、组织形式和人员组成,应根据监理工作的内容、服务期限及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监理人员组成应满足水土保持工程各专业工作的需要。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于监理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组成及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提供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和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章监理人员

第十四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聘用信息员。

第十五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人员须经过培训、考试或考核,取得相应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

第十六条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担任,由监理单位征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后任命。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并书面通知承建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是履行监理合同的总负责人,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全部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工作。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宜担任一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需要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应经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

第十七条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可指定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二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第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经验并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担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单位。

第十九条监理员应由取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员岗位证书》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的人员担任,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第二十条信息员由经过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协助监理人员工作。

第四章监理实施

第二十二条监理机构实施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工程监理规划。

(二)依据工程建设进度,按单项工程或专业编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三)按照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监理,按规定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提交监理月报和专题报告;

(四)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提交工程监理工作报告,移交档案资料。

第二十三条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有关规章、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建单位报送的项目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下列条件时,征得项目法人项目责任主体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一)承建单位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管理人员到位。

(二)第一批施工项目的设计文件已经监理工程师核查。

(三)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四)年度计划已落实。

(五)所需人工、材料、设备已落实。

(六)其他必备的开工条件已具备。

第二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放线和图班界线进行复验和确认。

第二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拟进的工程材料、籽种、苗木

报审表及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有关规范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籽种、苗木等,监理工程

师不予承认,并通知承建单位不得将其运进场。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员对治沟骨干工程、淤地坝和坡面水系等工程的隐

蔽工程、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对造林、种草、坡改梯、小型的沟道治理和蓄水工程、封禁治理工程等可进行巡视检查。

第二十八条对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监理工程师不予承认,并提出处理意见,承建单位整改后,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二十九条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的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工程暂停指令,要求承建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并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方可签署复工通知。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建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有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第三十条监理工程师应按有关规定对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群众自筹资金到位和实际投劳情况核实统计,并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报告。

第三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一)承建单位统计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二)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对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三)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十二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一)承建单位按施工合同填报竣结算报表。

(二)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建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三)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十三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进度控制:

(一)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建单位编制的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二)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三)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监理工程师应分析原因,提出相应的措施,责成有关方面改进或调整计划。

(四)督促承建单位按调整计划进行施工。

第三十四条对原设计有重大变更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报原批准机关同意对不影响投资规模、建设地点和工程功能的工程变更,须经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总工程师同意,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的质量等级提出意见。监理工作报告是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的主要材料之一。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十六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与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单位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

第三十七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中的工程变更、费用索赔、信息管理等监理工作,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监理工程师工作总结篇5

【关键词】监理规定,程序,职责,总结

中图分类号:C35文献标识码:A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6年11月9日经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的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更加健康有序。笔者结合近几年来担任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实践,就水利工程建设中监理工程师执行规定问题,谈几点个人的粗浅认识,供广大从业人员参考。

一、学习掌握规定标准。

《规定》的颁布实施,是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颁发而实施。监理工作是一项高智能的、技术密集型的劳动,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实践性很强的工作。水利工程建设一般来讲,政府投资比例大,施工工期相对较长,工程内容复杂,牵涉的社会面比较大,涉及的外部环境更广泛、更复杂,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要有较强的政策观念,要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工程建设监理的相关文件、法规、标准,既要熟悉它,了解它,又要掌握它,才能在实监理工作实践中更好地运用它。在当前情况下,各种新的法规、条例陆续出台颁发,监理工程师要根据新形势,结合监理工作实际,加强对新法规、新标准的学习,认真研读,加深理解,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把行业标准、国家法规装进自己的“口袋”,灌进个人的头脑。如招投标法、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评定、工程验收规定,国家、行业部委的标准、条例等,都具有相当强的时效性和指导性及强制性,只有学习掌握它,运用时才能相得益彰。要当一名好的监理工程师,当一名合格的监理人员,学习掌握相关法规等是做好监理工作的前提条件和必要基础,在学习过程中,一是要及时学习。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等,是随着形势变化的要求而出台,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随时学习了解国家新的法规和行业标准,补充自己新知识,是不可缺少的课题内容,也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在监理工作实践中就会落伍掉队。二是要认真学习。学习掌握相关规定和计量标准,不是为了好看,也不是为应付工作需要,而是相关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是作为业内人员必须按照执行的,是做好本职工作的需要。只有认真学习,在监理工作实践中才能很好的运用。三是要经常学习。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因为工作的繁忙,给学习带来不少困难,有的学习过的内容也不一定全部能记在脑中,这就必须要经常学习,要利用参加各种培训班、自学等形式加强学习,把学习掌握法规标准作为一种责任,具有一种本领恐慌之感,具有一种负责的态度和科学的精神,如饥似渴地学习。如此,才能在开展监理工作过程中,不断丰富自己,充实自己,提升自己。

二、熟悉监理工作程序。

为了更好地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监理工作程序的每个环节都要了如指掌,这是监理人员众所周知的道理,也是监理职责所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规范》中对监理工作基本工作程序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每个监理工程师都知道水利工程建设是百年大计,质量必须为本,监理工程师的所作所为,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在施工监理过程中,既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开展工作,又要加强施工旁站监理,加强巡视检查,及时检测检验,注重安全检查监管,特别是引水供水工程中隧洞开挖的施工监理工作,要特别加强工作责任心,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监理工作程序有条不紊地开展监理工作,防止手忙脚乱,克服杂乱无章、无序开展工作带来麻烦。基本程序熟悉,开展监理工作才能得心应手,不出差错不出洋相。

三、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监理工程师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所执行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职责是做好监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到和应该做好的各项工作,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按照工作职责加以履行。认真履行职责,这不仅是口头上讲讲而已,而是要在工作中加强责任心,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职责,做好每一件事情。有了工作责任心,职责才能履行好,工作既要到位,更要尽责。到位――就是要在监理工作中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每一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监理的监理工程师,都有自己的角色定位,要根据监理工作实际,把自己的“三分三”管好、管牢,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尽责――就是要在监理工作中做到尽责、尽心、尽力。水利工程施工建设现场情况非常复杂,尤其是在工程项目投资额大、体量大,专业工种施工复杂,施工人员多的情况下,更要注意尽心、尽力、尽责,凡事要想到,说到,做到,不能敷衍了事,办事不能拖延,不要推诿。要有一种“要干就把它干好”的责任感,才能尽好责。

四、努力塑造企业形象。

监理工程师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开展监理工作,提供服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对象是明确落实和协调好工程业主和承包方的义务、权利,以使达到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和双方获得合法利益的目的,督促双方确保权利义务的实现。监理企业是靠信誉求生存,靠质量求发展,靠企业的服务打市场品牌非常重要。在当前新的形势下,各行各业都在把诚信经营作为建业立业之本,而作为监理企业的其中一员的监理工程师,是企业的一份子,也是社会的一份子,就要以企业为家,以企业兴荣为荣,努力塑造和维护好企业形象。即:诚信形象。诚信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立业之本、发展之举,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绝非可做可不做的事情,也不是权宜之计。每一位监理工程师,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坚持依法服务,承诺必践,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条例去做好监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是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行业,塑造良好的服务形象的目的是一种服务态度诚实,服务技能娴熟,服务质量上佳,服务项目完善,服务方式新颖,提高服务的可信度和可靠性。坚持廉洁、公正、守法形象,人人恪守职业准则,个个遵守职业道德,以公正、独立、自主为工作原则,依据国家工程建设法律与行政法规,按照国家及工程验收规范、规程、规定和质量检验标准,实施完成监理工作,处理和解决施工合同中发生的一切问题,确保各方合法利益,确保工程质量。服务形象。每一名监理工程师都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树立服务观念。把自己的工作看作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极好机会,如在深基坑开挖过程中,因地质的原因,遇到比较严重的流沙现象,监理工程师发现问题后,应马上协调同业主、承包商召开专题会议,主动与设计单位联系,意见一致后,马上采用竖井点降水施工方案,最低程度地减少对工期的影响,同时也保证了工程质量。责任形象。优质的服务来自高度责任的行动,来源于企业正确的经营理念。水利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是社会组织活动的一种形式,要求与历史、对社会、对人民群众的利益相一致,监理工程师的作为,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展开的,既要求监理企业要有对社会的责任,要求监理工程师对业主、对企业的责任。近几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新的法规、规定、行业条例以及健全监理业的法制体系和行业标准,更重要的是加大了监理企业的法律和行政责任等内容,监理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监理工作,监理工作的每一个产品成品,每一个工程项目都要经得起检验。对为业主责任,对监理工程师来讲,尤为重要。就是要在监理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理工程师之职,办事公道,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按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履行合同条约,完成好监理任务。对企业的责任。就是每个监理工程师要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一样,把企业与自己紧密联系在一起,与企业同命运共呼吸,在为业主的服务过程中,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中,多为企业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