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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行业发展报告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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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行业发展报告范文

一、任务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我县水电、矿产资源的实际特点,制定合理有效的招商方案。一方面适当提高招商门槛,一方面又要吸引企业前来投资,建立逐步建立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水电、矿产资源开发招商机制,为实现我县奋力崛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招商的内容

水电:木里幅员辽阔,水能资源得天独厚,居全州、乃至全省水能之首。参与勘察的水电专家认为:“水电在我县,我县水电在木里”,开发前景十分可观。

矿产:即木里县境内已经发现的金属矿种有铜、镍、铅锌矿、锰矿等17种,非金属矿产有水晶、石膏、芒硝等16种。其中金属矿占矿产总数33种的51.5%,非金属占48.5%。在发现的123个矿产地中,中型矿3处,小型矿床14处,其余均为矿点和矿化点,矿床占所有发现矿产的比例约为11.4%。在123处矿产地种,岩金矿15处,砂金矿21处,占所发现矿产地的29%,素有“黄金王国”之称。至2006年,已开发利用的矿种主要有:岩金、砂金、陶土能。木里县境内已发现内热资源5处,其中水温在30℃以上的3处。

三、综合开发策略

1、是通过创新、合理的规划和政策支持,尽快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周边交通服务系统建设,5年内将县内水电、矿产有效开发,实现产业发展与土地价值提升的双重目标;以有效的运行机制配置资源,促进产业发展、城市进步、社会和谐。

2、是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性贷款争取力度的同时,充分利用银行贷款、股票、债券、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融资,着力实施资产投资信托、境外投资基金、城市运营等创新,有力保障开发建设资金需求;

3、是通过优惠的政策、优质的服务和完善的基础设施,吸引大企业、大项目入我县,打造成为承载企业的航母、培育产业的摇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新型县城。

四、工作安排

全县招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学习、宣传阶段。

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和省矿产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暂行办法》。明确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电、矿产资源开发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等。县、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领导组织,抽调精干人员,加强宣传培训,落实工作经费,为全面开展招商开发工作奠定基础。

2、规范许可及开发问题探究阶段。

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水电、矿产资源开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进行规范,加强资源整合,调整矿山布局,优化矿山规模结构,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规范矿业权审批行为,完善矿业权的市场配置和准入制度;制定和修订有关水电、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建立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

3、招商开发阶段。

县、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已经制定的具体措施进行招商。仔细划分好各部门的责任,做到水务局、环保局、国土局等各部相互配合,一方面要按法律规章办事提高招商开发的质量和门槛,一方面又要对条件优秀的开发商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吸引更多开发商来我县投资,促进我县招商开发工作。

4、开发检查阶段。

招商开发任务完成后,县、区人民政府要分阶段认真组织检查验收,于一段时间向县政府报告水电、矿产开发工作情况。县政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县国土资源局暂停办理其辖区内矿产资源开采审批手续。

五、具体责任与分工流程

水电开发

1、水务局

确定将要开发的河流,报县委、县政府,由水务局、发改委及相关专家组成专门的工作组,进一步勘查,确定哪些支流可以开发,并做好河流规划,深入研究其特征水位,充分做好电站装机容量的论证。

2、招商局

通知给各企业,有开发意愿的企业到项目办报名,县委、县政府确定相关方式,各企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拿开发权。

3、开发商

拟进行水电开发的投资商在己批准的河流规划基础上提出开发方案,由专家评审并经州、县人民政府同意投资开发意向后,再由投资商拟写项目建议书向州计划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立项。

项目立项后,由开发商向批准该项目所在流域规划的县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开发权申请报告,并附上己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水资源论证报告、取水许可(预)申请、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等设计成果。

4、水行政部门

县以上水行政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首先对是否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进行核实。对属本级管辖流域范围内的予以确认;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应向上一级水行政部门转报。

经审查水电资源的开发使用权,要根据该项目的流域规划,由批准流域规划的人民政府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授予投资开发的单位或个人,并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获水电资源开发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以及《水土保持法》的规定,提出取水许可申请,办理相关的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5、使用年限

水电资源的开发使用权按《水法》的规定进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权的价值一般占项目总投资的5一10%,可作为项目的股份投入,归属州、县(市)人民政府。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的出让使用年限,从获得开发权之日起不超过50年,具体年限确定由州、县(市)政府根据各项目的情况确定。

矿产开发

1、开发商

首先,需要获得探矿权。按行政审批的方式购买探矿权,探矿权申请人提出申请,由地方国土部门初审,再报县人民政府,报州局、省局逐级审批。

其次,对已经探明的矿如何获得采矿权

(一)、如是由国家出资勘查并已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产地,要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采矿权。

(二)探矿人如愿继续在自己勘查区块范围内继续采矿的,依法提出申请,得到相关部门审批后,补交价款,直接办证。

矿业行业发展报告范文

1.1矿产储量动态管理步骤一是摸清矿产储量。由专业的中介服务机构根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山企业的矿区核定范围,对矿山企业的保有的矿产储量进行重新地检测与核定,准确地测绘出反映当前现状的井下和井上的编制储量计算图、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并将权威的矿产储量报告提交。二是对占用储量进行登记。根据检测核定的专业数据,重新登记矿山企业占用的矿产储量,将此作为基础依据。三是对矿山采取储量报审的制度。矿山企业根据其开采方案及生产的能力和按年度对动用储量块段提出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开采的面积、储量块段的位置、回采率、开采的时限及采出量,并附上相应的储量计算图,井上下对照图等申请资料,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会根据各个企业不同的采矿方法、矿种和开采技术等逐对其开采回采率指标进行核定,并对企业上年度的开采情况进行对比,审批企业的申请,对矿山企业下达相应指标,按照审批的范围企业开始组织开采,到年终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量注销和报损,并将有关的数据如实准确地反映在各矿产企业的储量台账上。四是实行动态的跟踪监测。矿山企业在进行采矿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矿产储量标准和矿产资源储量块段,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给企业的动用储量的块段的批复,逐年地对企业的开采的位置现场进行标注,对与企业地实际地开采情况要定期地进行核查和不定期地进行滚动抽查,并对其进行跟踪核查。对开采方式落后的、开采的布置不合理,导致开采的回采率不能达到规定的标准,从而造成矿产资源的浪费,责令其进行改正并加征其浪费部分的资源储量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擅自进行将采掘块段扩大生产的,责令其违规行为立刻停止,并对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在核查中如果发现有越层越界的开采行为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因为生产需要及其他正当的原因如果需要扩大块段的范围,则要按规定重新的申请。因生产的勘探和非正常的损失导致的矿产注销量及产量发生重大变化的,矿产企业应提交规定的储量报告,并经过审核通过后,对企业保有储量重新计算。

1.2矿山基础数据的动态管理矿山的基础的数据主要是指矿山日常的测量、开采、勘探等基本资料。对矿山基础数据进行管理就是更新这些数据,从而实现动态的管理。地矿的数据相当的复杂,这在很大地程度将数据管理的难度加大,建立数据库是解决这种问题地有效办法。数据管理地矿点是源数据库的核心,并且数据库的标准体系要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完全符合,通过利用先进的数据库技术,实现了时间数据、空间数据、存储属性的统一,与此同时建立时空数据库时要根据矿山以后的需求,各种业务是都和时空数据库相关联的。与矿山相关的数据和资料都存储在在点源数据库中,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数据平台,为地质勘查、生产管理、矿山开采设计提供帮助。

1.3矿产资源储量动态估算所谓矿产资源的储量动态估算指的是通过生产勘探数据和矿山开采数据,实时、准确、迅速的把矿山的开采量、损失量、累计查明资源储量、勘探增减资源储量、期末保有资源储量、重算增减资源储量估算出来,从而可以了解矿山资源变化的原因和实际情况,进而可以合理地利用矿山资源储量,对矿山资源更好的保护。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矿产品在价格上也随着上下地波动,对矿山资源正确地估算能够对矿山资源增减情况进行掌握。因此,根据地矿数据平台和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结果,并与矿山日常的市场变化情况和勘探情况结合,及时准确地将资源的储量查明,然后对矿山开采的具体情况进行准确地分析,得出损失的资源储量、保有资源储量、采出资源储量,最后将核减和估算动用、消耗的、损失的资源储量完成,从而调整矿产资源的开采计划方案,对矿产资源进行合理地开发,从而对矿产资源进行有效地保护,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1.4编制资源储量估算的动态报告和图件资源储量的图件和资源储量的报告能够体现资源储量估算的成果,报告的内容主要有资源储量估算表、矿区地质储量估算表、资源动用储量估算表、资源保有储量估算表等勘探线地质剖面图、矿体地质平面图、矿体投影图是图件的主要内容。编制资源储量估算的动态报告和图件有利于实现图件报表、资源储量估算、三维地质建模的一体化和可视化。

2广西矿产资源开发创新性策略

目前,由于广西没有对全区矿山地质的环境情况进行全面地调查,对全区矿山的地质环境问题基本情况不熟悉,相关部门疏于对矿山地质灾害进行防治。为了对矿山地的质环境加强保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矿山的地质环境的调查工作,对全区的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基本的现状摸清,查明已经存在的主要的环境地质问题及其主要危害,为今后进行合理地对矿产资源开发、对矿山地质环境采取保护、加强矿山环境的整治、矿山生态的恢复与重建等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这无疑给生态的创新战略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广西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生态创新的战略的指导思想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深入全面地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利用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借助西部大开发的良好的契机,将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调动起来,坚持实事求是,从广西的实际地形地质出发,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紧紧围绕广西的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用与生态环境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对生态环境进行逐渐的改善,从而将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提高,实现生态矿业的可持续发展。将科技作为为先导,将重点地区作为突破口.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的生态创新紧密结合,处理好区内与区外、长远与当前、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3结束语

矿业行业发展报告范文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和煤监局、市煤管局有关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工作要求和规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信息调度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促进煤炭行业管理工作的信息化以及信息调度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我区煤矿信息调度工作水平,以更好地为全区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发展服务。现根据煤监局、市煤管局《关于加强信息调度统计工作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渝煤监传真[]第5号)、《关于印发<市区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市能投集团)信息调度统计机构业务工作考评办法>等办法和细则的通知》(渝煤监办[2012]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煤矿安全信息调度统计工作的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是煤炭监管体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涵盖安全生产调度、应急事项处置、行业综合统计及分析、信息化手段推广利用、安全事项举报受理和督办、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信息的搜集、编辑、处置及报送等重要的基本内容。是搞好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履职的前提基础和依据;是跟踪调控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过程的手段;是记录分析反映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效果的体现。无论是煤炭行业发展还是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的构建、测算、分解、管控、考核都离不开信息调度统计工作。尤其在涉及煤炭行业发展的重要事项和安全指标控制任务上,按照“专项调度、过程跟踪,综合统计、信息服务,统筹协调、目标考核”的信息调度统计原则,信息调度工作为各级领导、工作人员提供最快、最实、最全的信息,用于帮助决策、引导舆论、营造氛围、促进工作、稳定社会、接受监督,能有力地推进煤炭行业发展和监管任务的落实,对指导煤矿事故的有效防范和决策处置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信息调度统计工作机构和人员

建立起区级、乡镇(街道)、煤矿企业三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机构或岗位,为全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三级体系建设打好基础:

(一)区安监局(区煤管局)煤炭行业管理科是统筹全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的职能科室,对信息调度(值班)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具体工作的实施由区安监局(区煤管局)直属的区煤矿与非煤矿山安全监察站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中心(以下简称“区矿山安监站信息调度(值班)中心”)承担。

(二)各产煤乡镇、街道煤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将此项工作职责明确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防止工作出现脱节和空档。

(三)各煤矿企业必须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充实、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室,进一步明确矿级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煤矿信息调度统计工作通道流畅。

三、基本职责

(一)矿山安监站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值班)统计机构应履行的基本职责:

1、事故信息接报与处置调度、煤矿安全生产指挥调度、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调度、专题专项工作调度;

2、煤炭行业统计分析,包括:煤炭行业综合统计分析、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事故信息统计分析、安全费用提取统计分析、瓦斯抽采利用统计分析;

3、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信息的搜集编辑处置及报送;

4、煤矿安全举报事项的受理和督办;

5、辖区内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管理;

6、煤矿实时掌握上传的数据安全监控系统,对出现的异常情况按规定及时处理,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

7、负责辖区乡镇及其煤矿企业信息调度统计工作体系建设、人员培训、工作交流、检查指导、考核评价;

8、准确及时向煤监局、煤管局报告煤矿安全生产调度信息。

(二)各产煤乡镇、街道煤管部门安全生产调度(值班)统计人员应履行的基本职责:

1、事故信息接报与处置调度、煤矿安全生产指挥调度、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调度、专题专项工作调度;

2、指导督促检查本辖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室的建立和人员的落实;

3、完成上级布置的统计报表,督促落实本辖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室各种统计报表的及时报送和值班电话的畅通;

4、煤矿安全举报事项的受理和督办;

5、负责本辖区煤矿企业信息调度统计工作体系建设、人员培训、工作交流、检查指导、考核评价;

6、收集掌握各煤矿生产情况和安全生产状况,并及时向区矿山安监站信息调度中心报送相关信息;

7、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调度(值班)统计室基本职责:

1、掌握和记录矿井瓦斯、通风和采掘布置情况,人员出入井情况、矿级干部和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带班(值班)情况,井下各作业区域人员分布情况,探水(防突)允采(允掘)情况,矿井安全生产隐患及整改情况、督促安全隐患整改,上报安全隐患排整信息,重要信息必须及时报告矿级领导;

2、认真做好煤矿突发事件、事故信息等接报与紧急处置。在规定时限,及时向区乡两级安全生产调度(值班)部门或人员报告突发事件、事故信息情况;

3、按时完成和报送区乡两级煤矿安监部门安排布置的有关的统计报表;

4、认真做好每日运行调度(重点是瓦斯、顶板和水害的监控监测);

5、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险情及时下达撤人指令,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消除重大隐患;

6、负责召开调度会,生产平衡会,及时解决出现的生产安全问题;

7、完成区乡煤矿监管部门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四、人员配置

(一)各产煤乡镇、街道煤管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信息调度统计负责人。负责人的选配,原则上配置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监管工作业务的人员担任负责人,配置了解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熟悉监管部门工作体制机制、有相应文字信息搜集记录编辑和信息化手段运用能力的人承担相关岗位的工作。重点产煤乡镇人员配备原则上不少于2人,一般产煤乡镇人员配备原则上不少于1人。

(二)各煤矿企业必须明确矿级分管领导和信息调度(值班)统计负责人。矿级分管领导必须“双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齐全,原则上要有具备煤炭专业技术资格的矿级领导分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调度(值班)统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企业井下情况,并具有一定的文字信息搜集记录编辑和基本信息化手段运用能力的人承担此工作岗位;6万吨/年以下(不含6万吨/年)的煤矿企业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6万吨/年以下(含6万吨/年)的煤矿企业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

五、建立基本制度

区乡两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机构要建立以下基本工作制度:《领导带班责任制》、《调度值班室主任岗位责任制》、《调度值班员岗位责任制》、《调度(应急)值班制度》、《调度值班员交接班制度》、《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制度》、《周调度会议制度》、《调度值班员应知应会制度》等。

各煤矿企业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室除必须建立以上制度外,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的需要,建立其它的补充制度。

六、基础装备

区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机构要配齐如下基本装备。应有专门的办公室和调度值班室,配备专用办公桌、椅,设置不间断电源,能接入互联网的不的值班专用电脑、值班专用电话(无绳电话、录音电话)和传真机(电话不得与传真机串机使用)、照相机,调度值班室配有供夜间调度值班人员用的卧具;乡镇、街道煤管部门可利用安监办的现有场地和装备备齐相应的办公设备和装备;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室参照上述要求配备,进一步完善必须的办公设备和装备,如:值班专用电脑、值班专用电话(无绳电话、录音电话)和传真机。

七、工作要求

(一)报送要求:

1、煤矿出现突发事件或发生安全事故: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室和现场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煤矿信息调度(值班)的相关规定,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同时向区乡两级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部门或值班人员报告;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室和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部门或者区安监局煤矿安全监管科、安监局值班室报告。

(二)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尽量使用规范用语,做到表述准确、文字简练。报告应包括下列6项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搞好煤矿生产信息调度(值班)日报工作:

1、为及时收集掌握当日全区各煤矿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带班领导,下井人数,井下安全隐患等(含休息日)),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室于早班前,中班点前上报“区矿山安监站信息调度(值班)中心”,调度(值班)电话:,传真电话:。

2、“区矿山安监站信息调度(值班)中心”要将统计汇总后的情况及时进入数据库,并填写纸质件信息调度统计台帐。形成的纸质件1式3份,分别报局煤炭行业管理科和煤矿安全监管科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