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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公平政策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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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公平政策范文

要不要扶持

在认识和处理好支持经济发展与公共财政关系问题上,当前面临着困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是否要扶持经济发展,有两种看法。一种是:我国已确立了市场经济的目标,企业已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政府的主要职能应转向公共服务上来。而财政部门公共财政的目标也逐步贯彻实施,支出的重点应转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面,更多地关注民生问题。何况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已多年,政府不该再干预企业的经营发展,财政一般也不应该给予企业直接的优惠与补助。

另一种看法是:政府调控经济要有政策,财政部门一直表示要支持经济发展,手头没有东西,怎么样支持,谁相信你。如果我们没有政策,别人有,我们的经济就会落后。再说,政策毕竟是引导性的,相对于企业的贡献是小数,以小换大,何乐而不为?这也是培植财源、壮大财源的需要。

要正确看待这一问题,确实较复杂。笔者认为,我们目前处于特殊时期,市场经济尚不完善,市场的自我调节功能尚不健全,政府职能尚未全部转变,企业与企业经营者的素质,水平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竞争,财政作为政府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有必要发挥对经济(产业、行业)的引导、扶持和促进作用,这也是公共财政的职能之一。就是市场经济体制成熟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同样也有通过优惠、补助政策对经济进行引导、扶持和干预的先例。

钱少怎么扶持

可以这么说,财政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在一段时期内还将继续存在。但是,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财政资金逐步转移到满足公共需要上,不可能有大量资金投入。关键是把握好扶持什么样的产业和企业,怎么样扶持。

首先还是要符合国家大政方针,这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鼓励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自主创新、服务业、外向型经济等原则,制定各项奖励政策。其次,结合本地的实际,鼓励扶持主导、支柱产业(或者说传统产业)的提升和调整,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帮助企业走出去,财政扶持政策还是要把做强做精传统产业和发展新兴产业有机结合起来。

财政部门怎么扶持

从这几年出台的政策来看,实际操作有时会与大政策相抵触。财政部门如何既能落实当地党委政府的意图又不超越大政策的底线,笔者认为工作要提前介入,在参与政策的调研、制订、兑现过程中,要着重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要明确财政的职能,在公共财政的框架下,确保财政资金不“缺位”,不“越位”,营造公平环境,充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积极引导,推进企业发展。

二是要充分注意财政资金使用的成本效益。财政资金扶持的产业、企业、项目要选择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评价其成效。既要分析财政投入的数量,也要评价投入对象贡献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判断政策的合理性、科学性。

财政公平政策范文篇2

关键词:公共财政体制积极财政政策原则

我国公共财政理论的发展演变

(一)计划经济下的公共财政理论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理论指导,借鉴苏联财政管理模式,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实践,逐步确立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政理论,即“国家分配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分配论”以财政活动满足国家职能需要作为理论研究的起点,通过透过财政的现象抽象出财政的本质,认为财政的本质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基本属性是公平性和利益集团性(或阶级性)。这一认识不仅正确揭示了财政的本质、主体、目的,并且搞清了财政分配与其他分配形式的制约关系,这具备了独特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国家分配论”狭窄化的倾向,它片面强调财政分配的独立性、强制性、无偿性、服务性,其代表形式就是计划经济时期出现的无所不包的“大一统财政”,由此其局限性也逐步为人们所认识。

(二)市场经济下的公共财政理论

1992年,随着经济改革的逐步推进,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我国财政学界开始注重对源于西方的“公共财政论”的认识与辨析。在保留“国家分配论”原有理论精髓的基础上,国内学者吸收了大量市场经济的内容,对自身的研究方法、理论观点与政策主张等进行了修正、补充和完善,我国财政理论研究与西方财政理论在相同的经济基础之上出现了融合,对以市场经济为背景的“公共财政论”的认识得到清晰化和具体化。

1998年12月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我国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思路及相关原则,包括以下四个要点:一是调节市场资源配置;二是保证公共支出;三是促进公平分配;四是做好宏观调控和转移支付工作。其后,各个方面对公共财政的讨论得以全面展开,并最终将其明确写入了中央全会的文件和国家发展规划。从1998年提出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到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再到十七大提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逐步成为党、政府和广大人民的共识。

我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实践

财政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扩张性财政政策,又称积极财政政策,是国家通过财政分配活动刺激和增加社会总需求的一种政策行为。

(一)1998-2004年的积极财政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强调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面对1997年突如其来的亚洲金融危机,党中央、国务院于1998年果断决定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通过增发国债等手段筹集资金,1998-2004年我国累计发行长期建设国债9100亿元,用于交通通讯、农林水利和生态保护、城市设施等基础建设。实践证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对于遏制通货紧缩趋势,拉动内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短期政策的长期化,积极财政政策的负面效应也逐步显现出来:连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中央财政赤字和债务规模有所扩大,财政风险也相应加大;主要依靠增发国债扩大政府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对民间投资和消费产生了明显的挤出效应;经济增长形成对财政政策的依赖,政策退出受到相关利益部门的制约,积极财政政策难以淡出;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投入,并没有明显改善居民的消费能力,无法在投资与消费之间建立起有效的传导桥梁,后期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进作用呈现出递减趋势。

(二)2008年以来的积极财政政策

2008年下半年,新一轮金融危机在全球范围内愈演愈烈,经济增长放缓甚至衰退,我国政府再次实施积极财政政策。2008年我国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以上,经济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科学发展、均衡发展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重要的政策取向。所以此次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除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外,更加突出了民生、“三农”以及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的支出,投资范围更宽,力度更大,更注重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结构调整倾斜。民生支出是指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等方面支出的汇总。据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数据,2009年安排的民生支出达到7284.63亿元,教育、医疗、社保等投入将间接拉动消费增长;为稳固农业基础地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09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方面的支出安排合计7161.4亿元。

我国1998年开始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主要通过发行国债来筹集财政资金,形式较为单一。时隔十年,我国财政政策工具更加丰富,运用的政策工具包括:扩大公共投资和实行结构性减税,减轻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扩大企业投资,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积极财政政策淡出的条件

在我国应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积极财政政策的运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积极财政政策作为反危机的特殊手段,是一种短期宏观调控政策,从中、长期来说,应当坚持财政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并逐步缩小财政赤字,因此积极财政政策早晚要淡出或退出。危机后积极财政政策的淡出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经济发展进入平稳增长轨道

2009年,在四万亿投资计划的拉动下,我国gdp总量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实现年初制定的“保八”目标。但是,我国经济增长过度依赖投资拉动的局面并没有改变,部分行业的过度投资甚至带来了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问题;随着中央和地方大规模投资计划的完成,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将出现回落,而社会投资比重偏低、民间投资活力不高成为投资可持续增长的瓶颈;信贷过度投放加大了资产泡沫和通货膨胀风险;总体上消费需求有所回升,但主要靠的是政策拉动,四万亿投资偏重于基础设施建设,使得投资和消费没有形成有效对接,居民收入增长缓慢,消费增长无以为继,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不足。因此,我国经济复苏的基础并不稳固,经济稳定还面临诸多不确定性。

(二)对外贸易发展稳定

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外需空间急剧缩小,2月份外贸进出口总额跌至谷底,3月份开始出现连续环比增长,10月进口值年内首次实现月度正增长,11月进出口总值月度指标也首次实现年内正增长,但总起来讲,全年贸易顺差同比下降34.2%;2010年一季度我国贸易顺差降幅近80%,而3月份出现月逆差72.4亿美元,这是自2004年5月以来我国首次出现月贸易逆差。长期以来,对外出口在我国经济增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最近两年的对外贸易数据也说明我国的外需情况还不稳定,加上人民币升值压力越来越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我国出口复苏之路并不平坦。

(三)财政的承受能力

发行国债筹集资金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但财政赤字规模的不断扩大也会积累很高的财政风险。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实施了积极财政政策,财政赤字率曾一度从1997年的不足1%提高至2002年的2.6%,赤字规模最高扩增突破3000亿元。但随后我国经济进入高速增长期,财政收入连年大幅增长,2007年财政赤字率只有0.8%,2008年更是一路下滑至0.6%。按照国际惯例,3%是财政赤字率的警戒线,即使2009年在新一轮积极财政政策下我国财政赤字率也不足2.9%,所以目前的财政风险还是可控的,是我国综合国力可以承受的,而且还留有一定的继续操作空间。

2008年新一轮积极财政政策实施以来,我国经济已经初步企稳向好,但经济在总体上复苏的基础并不牢固,我国仍处于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要让我国经济真正回暖、站稳并最终走出危机,保持积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积极财政政策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我们需要以公共财政为导向,加快财政体制和财政政策改革,稳固经济基础,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公共财政体制下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原则

(一)既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又要推动经济结构优化

实践证明,积极财政政策作为一种反危机政策,在经济衰退时期能有效促进经济复苏。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现阶段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保持经济快速健康稳定发展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在此基础上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为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提供坚实的财力保证。同时,要把总量扩张与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应对资源和环境约束,实现粗放型发展向集约型发展转变,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作为保增长的主攻方向,增强发展后劲,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既要统筹兼顾,又要突出重点

公共财政体制的完善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积极财政政策实施要谋篇布局,统筹兼顾,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重点,协调发挥财政的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和经济稳定职能。同时,适应财政调控方向的变化,重点加大“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引导企业注重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逐步突破传统的、偏重于经济建设的供给模式,向以公共服务和宏观调控为主要内容的新模式转换。

(三)既要增加政府投资支出,又要引导社会参与

我国公共事业发展起点低、底子薄,要改善民生就要持续不断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改善民生,加快社会建设,既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也要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政府财力是有限的,因此非完全公共产品的投入没有必要完全依赖财政资金,一定程度上应允许甚至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管理,只要政府政策得当,特别是赋予社会资本应有的获利机会,少量政府投入便可以调动起大量民间投资,有效提高投资效率,降低运营成本,逐步建立起合理的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模式,为经济长期增长和社会协调发展奠定牢靠坚实的基础。

(四)既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又要加强监督管理

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建立的时间不长,还有诸多不完善之处,针对体制机制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应通过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保障民生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继续优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财政透明度,建立起财政体制的外部监督体系,形成人大、审计、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多层次、多方位的监管,为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张平.中西方财政理论的比较研究[j].江苏商论,2009(3)

2.朱志刚.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n].人民日报,2008.8

财政公平政策范文

[关键词]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公平;效率

[中图分类号]F124.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09)06-0039-03

本文是2008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辽宁收入再分配制度的公平与效率研究》(L08DJY1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我国居民收入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收入分配差距明显扩大,已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公平和效率的冲突是最需要加以慎重权衡的社会经济问题。

一、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现状及影响分析

(一)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现状

1.从人均收入看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由表1,1998年~2007年辽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呈逐年上升趋势,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逐年扩大。

2.从恩格尔系数看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恩格尔系数(Engel'sCoefficient)是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一个家庭的恩格尔系数越小,说明这个家庭经济越富裕。反之,如果这个家庭的恩格尔系数越大,就说明这个家庭的经济越困难。由表2,1998年~2007年辽宁省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仍然居高不下,城市恩格尔系数比农村的略低,说明城市的居民收入水平要高于农村。

3.从消费水平看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表3.1998年~2007年辽宁省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比率(%)

根据宏观经济学原理,一般情况下,如果消费支出较高,则收入也较高。由表3可见,1998年~2007年辽宁省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保持在3左右,也就意味着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要高于农村居民收入,出现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

(二)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影响分析

适度的收入分配差距对经济会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过大或过小的收入分配差距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则具有消极影响。

1.城乡收入分配差距继续扩大制约内需扩大。2007年,辽宁省农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为7,680.4元;现金收入为6,854.0元;纯收入为4,773.4元,消费水平为3,634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300.4元,消费水平为10,950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水平是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水平的3.0132倍。城乡收入分配的差距严重制约内需。原因是我国的城乡二元经济格局在很大程度上的制度约束,部分农村地区很难贡献现代产品,当然也难以形成购买力。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廉价的工资收入也难以保证。这种低收入制约了有效需求,反过来就业不足,进而廉价劳动力局面得以持续维持。

2.城乡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增加公共危机出现的可能性。贫困加剧的低收入阶层生存压力增大,增加公共危机出现的可能性,进而波及其他地区。总体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很高时,低收入群体数量庞大,这个群体维护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能力相对较弱,公共危机的出现会成必然。

3.城乡收入分配差距诱导政府寻租腐败行为滋生[1]。行政官员是政府政策的执行者,也是很多具体政策的制定者。行政官员们也如企业家一样,具有追求私利的倾向。收入分配上的巨大反差,必然引诱着一些辛辛苦苦而收入较低的党政官员心理上的反差,从而存在侥幸心理去“寻租”、腐败。当然,“寻租”腐败是个复杂的社会现象,但无数党政官员下马的事实,无不说明了收入分配的巨大反差是重要的诱因。

二、从财政政策层面分析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形成原因

(一)现行税制不完善导致税收杠杆不能充分发挥调控作用[2]

1.个人所得税的课税模式不科学产生了不公平问题。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制选择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容易出现综合收入高但所得项目多的纳税人可能不纳税或少纳税,而综合所得低但所得项目单一的纳税人反而多纳税的不公平现象。

2.财产税调节不力,遗产税与赠与税缺位。城镇居民的收入中,财产性收入增长较快。迄今为止,中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财产税。既有的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尽管名义上可以归为财产税,但其设定的纳税人并非着眼于个人,以传统意义上的“单位”作为基本纳税人的这两个税种,自然不是直接税。而我国目前的车船使用税的定额税率太低。遗产税与赠与税因其税负不易转嫁,可有效调节收入差距,已在许多国家广泛开征,而我国面对严峻的收入差距现实,却在该类税种设置上一片空白,使税收对个人财富的调节长期乏力。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对低收入阶层收入缺乏有效保护

1.社会保障覆盖面窄。尽管我国政府已经初步建立了各种扶贫、基本生活保障、最低工资标准等制度,但投入严重不足,在管理和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面太窄,仅限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大中型企业职工以及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职工,而占我国人口75%以上的农村居民,绝大部分没有条件享受社会保障。

2.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模式薄弱。我国的社会保障资金采取现收现付制,是以社会保险费的形式筹集的,由于其规范性、约束力差,在筹资过程中的阻力大,企业拖欠、拒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比较严重,很多农民工在劳动期间的保险费被拖欠,影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发展,使我国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缺乏法律及制度保证,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3.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不健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系混乱,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和各自为政,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劳动、卫生和民政部门分散管理,政事不分、效率低下、缺乏监督。由于这些部门所处的地位和利益不同,在社会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尤其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责权没有做出合理划分,以致上下争吵,相互推诿。

(三)对农村实施教育扶助的转移支付制度缺陷

1.用于一般性的财政转移支付没有规范的、稳定的模式。尽管存在一般性的上级政府为弥补下级政府财政缺口而发生的转移支付,但用于教育的一般性的财政转移支付并没有规范的、稳定的模式。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多表现为专项资助。影响较大的专项转移支付,一个是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另一个是世界银行中国贫困地区教育发展项目。但这两项资助不是每个省都有的,仅覆盖部分贫困省中的贫困县。因此,进一步建立和规范教育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是十分有必要和紧迫的。

2.转移支付资金“转而不付”。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从而导致“权利寻租”行为的出现,在转移支付过程中存在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沉淀等现象,使得一些教育项目建设的专项资金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运用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造成资金的不同步。

三、城乡居民收入再分配兼顾公平与效率的财政政策取向

应该客观看待收入分配问题。一方面,不宜通过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来强行实现收入均等化。所以,保持较高经济增长速度仍然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另一方面,尽管不宜认为出现了严重的收入差距,但确实也不应该忽视低收入阶层。

(一)创新税收制度[3]

1.完善个人所得税。[4]调整优化税率结构,在考虑加大对高收入群体征税力度的同时,适当降低中低收入者的课税,在具体税率和级距设计时,应该简化级距,降低工资薪金的最高边际税率,减轻税负压力和偷逃税款动机,增加来自富人群体的税收,有效调节收入差距。

2.健全财产税制。首先调整车船使用税,对内、外资企业和国内外公民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使用的车船,统一征收车船使用税,并相应调高定额税率。其次,适时开征物业税,将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合并为物业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第三,尽快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抑制个人财富的积累。

(二)构建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5]

1.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范围,启动非缴费养老保险计划,在有条件的地区允许为老年人提供最低退休金制度。根据国家人口普查结果推测,我国到2030年时,全国城乡60岁以上老人将占23%~25%。老人群体越来越大,再加上随着计划生育政策推行,家庭结构的变化,农民家庭规模下降,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农村老有所养的问题日益突出。我国农村社会发展的现实,迫切需要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

2.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建立农村社保资金的筹集机制。国家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机构,明确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尤其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监督体系,实行权力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的高度统一。我国应当广开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渠道,借鉴外国经验,开征具有社会互济性的社会保障税,发行农村社会保障长期政府债券和福利债券,并将国有资产增值收入部分用于补充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足,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实现更广泛的社会公平。

(三)纠正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缺陷

1.严格按照公共产品外溢性范围大小,划分各级政府对教育应承担的事权[6]。农村义务教育属于全国性纯公共产品的特性决定了其事权不是地方政府自己的事权,而是与整个民族发展和国家进步密切相关的事权,理应由中央政府和中央财政承担。现行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所固有的制度性缺陷,客观上也要求农村义务教育事权上划中央。具体讲,应该实行“委托地方政府办学,中央政府承担经费”的办学体制。这是解决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的最佳选择。

2.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监督约束机制。明确各级监督机构职责,制定权利、义务和监督标准,制定监督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

3.紧急实施农村教育福利制度,推行完全义务教育。扩大义务教育年限,兴办农村职业教育,使农村能享受更多的教育福利,尽快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为此,国家应给农村贫困居民提供补贴,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建职业学校。

[参考文献]

[1]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课题组.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原因及税收对策[J].税务研究,2002,(2):25-27.

[2]邴志刚.论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税收调节[J].税务研究,2002,(9):13-16.

[3]彭勃.对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差距的思考[J].财会月刊(理论版),2006,(1):20-22.

[4]阮宜胜.论收入分配差距的财政调节[J].地方财政研究,2007,(7):8-12.

[5]张丽华,汪冲,张吕.解决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中的制度缺陷[J]财政研究,2008,(2):70-73.

[6]王雁霞.缩小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财税政策[J]财会研究,2009,(2):10-13.

FinancialPolicyOrientationBalancingFairnessandEfficiencyinRedistributingIncomeofUrbanandRuralResidents――ACaseStudyofLiaoning

YuanMei1,2

(1.DongbeiUniversityofFinanceandEconomic,Dalian116023,China;2.EasternLiaoningUniversity,Dandong118001,China)